百遍行——points
points  发于: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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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夏荷噗嗤一笑,推门而入,只见手上早已备好了一大盆热水,尤自冒着水汽,肩上还搭着两条帕子,“少爷一早出了门,仔仔细细吩咐了我们两回,一刻钟换一次热水,就等着您醒来呢。”

周楚泽羞愧,简直不敢去看夏荷,取过帕子就开始洗漱。他昨天半夜是被叶逐尘抱去洗了澡的,身上倒也干净。很快,又忍不住问:“父亲和叔父他们……”

夏荷哦了一声,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昨天晚上瑰城被攻了……周老爷今天一早就走了……少爷好像也是因为这个出门的……哦,奉茶什么的,我们异族这边没这种讲究,老爷知道您累了,只叫人传话让您好好休息,现在已经出门钓鱼了。”

知道叔父已经提前离开,周楚泽心中不由有点失望,然而现在他最关注的却也不是这个:“瑰城被攻了?怎么回事?不是已经撤兵了吗?”

“奴婢我也不清楚……好像是修了一条隧道,直接打通了落轴山……然后就攻下城了……”

“隧道?!……攻下了?”

夏荷嗯嗯点头,“不过打仗还是太凶险了,好在少爷提前离开了,否则瑰城一破,以后还不知道要吃多少的苦头。”

周楚泽面色严峻。

瑰城一破,还不知道的吃多少苦的,除了士兵,还有千千万万的百姓。一条隧道打通落轴山脉,这个想法即使只是粗粗一听,周楚泽都不得不佩服设计者的别出心裁、胆大包天。落轴山险峻天下第一,千百年来,瑰城正是占据了入出落轴山的唯一通道,才有了城防的稳固。

这条计谋最难的便是想人所不敢想,为人之不敢为。

在天堑以落轴山打通一条隧道,乍一听异想天开,其实军队之力,辅之能工巧匠,用上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并非难事。而佯装撤兵一月,又正好等到了瑰城守兵的懈怠之时,夜中用过隧道绕入瑰城的后城门进攻,打一个措手不及,如此一来,的确不难取大成的边防第一重镇。

聪明,却也狠毒的计谋。

周楚泽仿佛看见了半夜中忽然变为人间地狱的瑰城,不由神色凝重。

“逐尘什么时候回来?”

夏荷知道他是汉人,心下不好受,只柔声顺着他的话道:“应该快了,少爷吩咐过了,回来等您一起吃饭。”

果然,周楚泽穿衣完毕,喝了半碗夏荷端来的银耳粥,叶逐尘已经从外面赶了回来。

周楚泽有不少话想要问他,叔父去了哪里,瑰城怎么样了,却没想要叶逐尘一回来,就笑盈盈地塞上了一件礼物,暂先堵上了周楚泽的话。

他愣愣地看着怀中的活物,通体雪白的小老虎舒展着柔软的皮毛,用大大的琥珀眸子瞧着周楚泽,抬着爪子是不是挠一挠,灵活可爱,趣意盎然。

“家里在山上养了一只老虎,今天早上刚生下的,想着抱一只回来,也好给你解解闷。”

周楚泽眨眨眼,“叫什么?”

叶逐尘微笑:“小笨蛋,我既然用它来讨你的欢心,要叫什么,自然随你乐意。”

周楚泽想了想,只觉得怀中的小生物白乎乎的一团,又瞥了眼外面的灿烂阳光,期待地看着叶逐尘:“雪球?”

叶逐尘嗯了一声,笑盈盈道:“好,就叫雪球。”

周楚泽在他温柔宠溺的注视之下,略为不好意思地垂下眸,用手指轻轻地顺着雪球的毛发。叶逐尘从他背后抱住他,将下巴搁在周楚泽的肩膀上,形成了一个亲昵的姿态。

“楚泽。”

他声音低沉,换做是谁都要听得心头一酥。

“嗯?”周楚泽不自觉唇角已经扬起笑容。

“我要去瑰城一趟。”

周楚泽的笑容凝住,“什么时候?”东凉离瑰城不近,就算日夜不停赶路,最少也需要三天时间。

他明白,叶逐尘此去一定同战局相关。

“今晚就启程。”叶逐尘收紧了怀抱,“在这里等我,别让我担心,好吗?”

“我问,什么时候回来?”

“半个月之内。”

周楚泽一动不动,刚才还溢满愉悦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他慢慢地、淡淡地说,“逐尘,你说过会照顾我的,不能抛弃我。”

“楚泽。”叶逐尘蹙眉,“我不会。”

周楚泽转过身来,认真看他的眼睛,良久道:“好,半月之后,等你回来。”

第48章:前传——初识

庆和二年,拟安。

今年的冬天格外的长,清晨日光照在石板路上,薄薄一层霜花晃着人眼。

冷风呼啸在城内最有名的春风十里长街上。天寒日冻,生意却还是要做,长街两边的小贩都已经早早出摊。今日街上的人很多,顾客却不比平常增加,只因来人大半都聚到了长街尽头的一处大宅门前。

这宅子正是周府。

门口的御赐盘龙双枪前摆了一张桌子,年迈的管家坐在桌子后面,时不时看一眼后面那长长的队伍,捻着胡子摇头叹气。

“可曾学过药理?下一个。”

“连这几味药都分不清,不行。”

“跪我有什么用?走吧走吧……怪可怜的,给他两个馒头。”

这年头找个学过医术的仆役,难啊。老管家正叹息着,面前的人就换做了一个身高腿长的青年。

这人的个头儿实在是高,管家一眼只能看到对方的脖子,不由微微抬起了头,方才看清这人有一张颇为顺眼的脸。

顺眼,的确是顺眼,说他长相平凡吧,却又略带一丝清秀,可这丝清秀仔细一瞧,却又只是一抹年轻人的勃勃朝气,冲你微微笑着,未必多好看。再瞧一眼,这蓬勃朝气又像是长得讨喜,让人顿生好感。

“小伙子,识字不?懂不懂医术?”

年轻人脸颊现出一个浅浅的酒窝,看起来愈发合人眼缘,声音清清朗朗,答道:“懂的,我爹以前在长都开过医馆,我从小就在医馆里面帮着干活,还念过几年私塾。”

长都是北方沦陷前的国都。

老管家自己也是长都人氏,遇上老乡,一时间心生悲戚之情,料想这孩子出生不差,只是身世飘摇,眼下才只能来周府当一个杂役。他叹了一口气,以目示意后面的仆人,将磨成细粉的几味药端了上来,“孩子,过来辨认一下。”

“这个容易。”年轻人竟是连气味都不用闻,只是站在原地,伸手一一指了遍:“葛根、甘草、茯苓、黄芪。”

他那手指修长,指甲修剪的十分干净,指腹有薄茧,想必也是干活一些活的。

管家见他答得正确,虽是一身粗布短衣,但好在干干净净、相貌端正,除了个子太高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又盘问了几句,青年答的正合他心意,遂很满意地一点头道:“进去吧,先跟着干两天,要是夫人少爷喜欢你,签过卖身契,便可以留在咱们府里做活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笑道:“洛晨,先谢谢大伯了。”

老管家对他露出慈爱的微笑,他觉着这个年轻人真的很顺眼。接下来他只需要招两个做粗活的小伙子就成了,大冬天的,在冷风里招仆役,也算不上是个好差事。

洛晨跟着一个仆人从侧门进了周府。

领路人显然为自己是周家的家仆而自豪:“这年头,吃不饱饭的人是越来越多了,现在天气也冷,你进了咱们府上,这个日子就算是安稳了,乱世中能混得吃饱穿暖,也是走大运啦。”

“大哥说得是,我也没想到这么多人里面,管家大伯能看上我。”

“还不是因为你学过医嘛!少年最近的身子是越来越不好了,一天三顿药,就怕咱们当下人的一个没弄好,出什么差错,这才兴师动众地要找一个会药理的仆役。”

洛晨奇道:“多请两个大夫不就是了吗?”

仆人道:“如今这乱世,朝廷在南方也是苟安,大夫比将军还稀缺!老爷宅心仁厚,说府上有一个大夫已经够了,外面还有无数人等着大夫悬壶济世呢,家中有个能照顾的便够了,这不才找了你么?”

洛晨平凡无奇的脸上似乎出现了一点玩味的意思,叹服地说:“老爷真是个好人啊,难怪侠名遍布天下!”

仆人闻言得意地扬眉,止不住的自豪:“可不是嘛!”

周府的主人,名叫周任风,二十年前,江湖人称第一快刀,与凭借一把无情剑冠绝武林的神秘剑客笑忘生并称为刀剑无双。

不过,如今提起姓周的,名头最大的还是周任风的兄长周随云,三年前他虽没有以一己之力逆转战局,却也为大成王朝立下了赫赫战功。甚至有人说,若没有周随云,大成王朝连同异族和谈的资格都没有,如今这半壁江山得以保全,靠得正是这位第一元帅。

而逢此乱世,武林也成为了朝廷极力拉拢的一股势力,武学超凡入圣的,一人可低百万兵。周任风原先便是江湖数得上号的高手,又有兄长珠玉在前,在朝廷的推动下,于去年成为了新上任的武林盟盟主。

也难怪这么多人上赶着要成为周家的仆役了。

洛晨再这么一想,脸上又露出了那可爱的酒窝,他这运气,好像的确是不错。为了保住这差事,指不定以后还要亮出谪谷的身份。

南方宅院造的精致,洛晨跟着领路的仆人,穿过柳木扶疏的前庭,走过曲曲折折的水榭长廊,绕过花园,寻着空气中隐隐弥散开的药香,来到了一幢朝南的两层小楼前。

“这里就是少爷的住处了。”

仆人同小楼内的一个丫鬟交代了几句,便把洛晨留了下来。

小楼的丫鬟长得清秀柔美,说话也是温温柔柔的,对洛晨笑道:“你以后就负责少爷用药了,我成天担心熬不好大夫开的药,你来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

洛晨装出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小子形象,红着脸,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心里却想着,这个丫鬟人倒是不错,可惜模样不够美,离他的美人标准还差了不少。

这时,只听见楼上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深一脚,浅一脚,时而重心一倒,时而虚浮不定。

唔,果真没有半点武功傍身。

丫鬟听到动静,急急忙忙跑了上去,连声道:“少爷,你要拿什么,唤我一声便是了!说了多少次了,大夫叫你千万不要下床乱走动。”

洛晨慢吞吞也上了二楼,乍一见到楼中不拘一格的布局,略感吃惊。

只见楼梯一上来,左手边便是一间巨大的药室,柜子里药材一应俱全,与城中药铺一般无二,角落里有个小炉,正燃着火,显然是用来熬药的;右手边自然是少爷的卧室,只是这卧室竟然与书房打通了,十几个竹架上一排排放的都是书,把偌大的房间弄得跟迷宫一样,都看不见床在哪,预计有不下上千本藏书,好像是住在了藏书阁里。

又听见丫鬟道:“好的好的,《青门引》是吧,少爷先坐着,我替你寻去。”

洛晨咦了一声,微微挑眉,上前两步,施施然地从最上面的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正是《青门引》。他不慌不忙,翻开这本书,一目十行,未几就发现这是一本描写北国风光的小书。

他合上书,穿过两边的书架,在这书海构成的迷宫里与小丫鬟交错而过。洛晨没忘记在脸上保持一副茫然间又稍带局促的表情,很快来到了少爷的床榻前。

周少爷坐在床榻上,面朝着窗户,任阳光照在他身上。他的衣衫是纯然的白,侧脸也是苍白,衬着日光,竟好像会发光一般。

洛晨由于出身的缘故,八岁之前深受家中长辈毒害,竟只穿过白衣,因此平生见着白衣黑发最是反感,初见周楚泽,觉得非常不以为然。

然而等周楚泽转过了身来,目光落在他身上时,洛晨一瞬推翻了这个想法。

美人无罪。

周楚泽无疑是个美人。

此人虽然常年缠绵病榻,但是眉目却是异常的清朗。

洛晨不动声色地用目光流连过周楚泽的脸,见他长眉秀挺,目似点漆,鼻尖翘起小小的一个弧度,嘴唇是鲜而不艳的红,心道还看什么风景小记,明明自己就是一幅画,北国的英挺与南方的秀丽,齐聚一身。

洛晨自己是个偏爱美色的,见了美人就容易昏头——好在这世上真正的美人并不多。

他在昏头之余,想起下山前师父交代的话,大感庆幸——他向来愿意留美人一命,虽然这个美人是周任风的儿子,不过看在他长得这么合他心意的份上,他也就原谅了这小小的不足,很舍不得人间少了这样一个绝色。

洛晨走上前,对着周楚泽笑了笑,递上手中的书:“少爷,你要看这本吗?”

周楚泽接过,疑惑地抬着眼睛看他,漆黑的眼珠覆着一层水色,温和而无害:“你是?”

“我是来照顾你的人,今天刚进府。”他心中很愉快,脸上却还是保持着之前的老实表情,“我叫洛晨,少爷。”

周楚泽肤色苍白,伸手接过书。

垂眸,侧脸,微微笑了一下,世家的礼仪与风度内敛在病弱的身体中,嗓音轻柔,又澄净如水:“谢谢。”

洛晨微微挑眉,心中荡起些微趣味。周楚泽,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美人的名字。唔,接下来的半年,似乎是接到了一桩美差了呢。

第49章:望江行(七)

塞上最荒凉的地方,百里方才出现一镇。

最先发现情况不对的人是南宫诀。

这位以睿智闻名的天才在异族彻底占据瑰城的第一个夜晚发现了不对的地方——烽火台。自古以来,军报都是左右战局的重要因素之一,建立烽火台,正是为弥补军报传递的速度不足,两人一路以来,所有的烽火台竟都火光大盛,遥遥相对,必有军情。

想到叶逐尘的来信,南宫诀心中警铃大作,一瞬间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他勒马急停,“调虎离山!瑰城一定出事了!姐,我们不能再走了,必须马上回去!”

南宫笑一路以来脑中只有赶路这个念头,此时一拉缰绳,双腿夹住马腹,原地转了一个圈,摇头道:“我要去东凉。”

周楚泽竟然同叶逐尘成亲了。

她不敢相信,也不愿去相信,如果不亲眼看个明白,她绝不能甘心。南宫笑是不折不扣的性情中人,自从明白对周楚泽的心意之后,早已想着要在下次见面时表明心迹。

偏偏叶逐尘的信件在成亲当天送达,几乎是在知会南宫笑一声,趁早死心。

她绝不死心,她怎么能死心?

南宫诀在短短时间内已经将种种利害关系看得清楚,皱眉道:“就算现在你去了,恐怕到了东凉也只是扑一个空!瑰城出事,很可能就是叶逐尘设计的,现在这种情况,他不可能不去瑰城!”

“我要找的是楚泽。”

“姐,他已经跟叶逐尘成亲了!”南宫诀自幼沉稳,第一次用几近严厉的语气同南宫笑说话,“那封信昨日送达,现在摆明了是要引你我离开瑰城!他目的已经达到了,而你现在就算过去见到周楚泽了,又能改变什么?”

南宫笑沉默不语。

南宫诀调转马头:“我走了。”

他的武功不过江湖二流,比之周楚泽都要差一些,因此很少在江湖上走动,更少展露锋芒,每每在出门办事,身边总有南宫笑保驾护航。现在他料定瑰城出事,要回去面对未知的一片两国战场,坚持要走,是在赌南宫笑不会让他独自去面对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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