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好像一下子变了节奏,变得格外难熬。
过去,于不会老不会死的林逸风看来,十几年时间也不过是弹指转瞬。然而心中,在飞机上呆的短短十几个小时,却好似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这样被人威胁,被人牵着鼻子走,是林逸风记忆里从未开过的先例。若是搁在过去,林逸风绝对不会为了一个普通人就这样贸贸然前往自己并不熟悉的国外。
就算身为血族,林逸风还是不大习惯坐飞机的感觉,下机后仍感觉头脑里有些乱糟糟的。或许只是因为渴血的本能又犯了……
身边各色人种来来往往,散发着各种诱人的血的香味。
这个味道是!忽然嗅到的异香让林逸风精神猛然一震——这里竟然有如此稀有的熊猫血。凭着敏锐的嗅觉本能,林逸风循着味道一路来到机场外。
虽然一下子就找到了那个拥有稀有血源的人类,可林逸风却是远远就停下了。警惕地看了眼那熊猫血身旁停着的两辆黑色顶级轿车。
他感觉到了,这两辆车里至少有六个同类血族,而且实力还都非同小可,保守估计绝对不会低于伯爵的实力。
拥有熊猫血的是个穿了一身休闲运动的金发青年男人,站在豪车前,一直注意着从机场出口出来的旅客,时不时还会跟车里的“人”说说话。就在林逸风停下的时候,休闲男也注意到了在人群里鹤立鸡群的他。
休闲男指着林逸风的方向跟第一辆车里的司机交流了一番,之后微笑朝他走来。
看来,他们是袭击夜厦掳走萧迪的同伙。能够随便就出动这样的6个血族手下带着一熊猫血来“欢迎”自己,看来敌人比想象里的还要厉害。
林逸风不再犹豫,径直走上前去。
运动男走到他跟前,友好伸手道:“请问,您是林逸风林先生吧?”
林逸风握了握这熊猫血的手,一脸冷笑:“没错。”
运动男似乎是被林逸风的冷笑吓到,不自然地尴尬笑笑,抽回手指着两辆豪车恭敬道:“林先生您好,我叫卡尔,我们已经在这里恭候多时了,请上车吧。”
林逸风点头,没有一丝怯懦,大步朝那坐满了血族的轿车走去。
“卡尔,你是哪个家族所庇护的血源?”
运动男始终微低着头,走在林逸风身旁:“这个问题,您待会儿自然就明白了。
前面一辆轿车副驾上下来一个高大的黑衣制服男,为林逸风打开后面右座的车门,“林先生请上车。”
林逸风上了车,坐在后排右边,运动男则是绕到另一边自己开门上车,坐在了后排左边。
车子启动后,运动男自觉地撸起自己右胳膊的袖子,放到林逸风面前:“林先生,请用。”
难怪是奇怪的6+1组合,难道说这个熊猫血的作用就是为了方便给自己吸血的?
“放心吧,林先生,卡尔受到很好的保护,血统纯正,也很纯净。”前面副驾驶位上的血族补充道。
对方到底是敌是友?是敌人的话,为什么还给自己这么好的待遇,迎接自己的人都对自己恭敬不说,还专门准备了新鲜的血液供自己补充;可是若说不是敌人,那又为什么偷袭了夜厦,还掳走了萧迪?
林逸风心里虽想不通,但是却一口咬上了卡尔的手腕,享用起新鲜可口的血液来。不管对方是出于什么目的,送上门来的血源不要白不要。而且,林逸风可不是那种靠这点小恩小惠,就能抹消掉对方先前威胁过自己事实的大度之人。
该算的账,一点也不会少。
大概吸了五分钟,约莫差不多有300毫升,运动男眉头都没皱一下,一直冷静的目视前方。
林逸风放下了卡尔的手臂。就算是人家请自己喝的,可真腆着脸把人家吸干的话,再厚脸皮的人也会不好意思吧。更何况,他本身其实也并不是真的渴血,只是借此来缓解坐飞机的不适感而已。
卡尔见林逸风松了手,有些受宠若惊:“您不要了?”
林逸风点点头:“是的,多谢招待。”
卡尔递给林逸风一块干净的手帕让他擦嘴:“林先生,您真客气。谢谢您。”
运动男一边道谢,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3ml容量的玻璃小瓶,小瓶里是暗红色的液体。他把瓶子打开的那一瞬间,林逸风闻出了里面的味道,同类的血腥味。卡尔表情淡然地对着瓶口,将里面的液体一饮而尽,似乎这种事早已稀松平常。
喝下那液体不过十几秒,卡尔右臂上的牙印已经开始愈合。等到伤口完全愈合,卡尔拿湿巾揩去手上的残血,重新又放下袖子。
林逸风静静擦拭着嘴角的血,勾了勾唇:“看来,你们真的是受到了很好的‘照顾’。很少会有血族,肯纡尊降贵用同类的血来为庇护的血源治愈伤口吧。”
卡尔静默地点点头,算是默认。
“林先生错了,他们用的,不是本家族成员的血。对于我们家族来说,其他的吸血鬼家族,都是可有可无的,自然是比不上拥有稀有血型的人类。”
“哦,是这样。”林逸风看了眼说话的副驾血族,还真是个嚣张冷血的家族呢。
052.你终成了我!
两辆豪车一路在郊区行驶,最终停在一庄园门口。
副驾上的人下车,打开车门:“林先生,请下车。”
林逸风从车上下来,看了眼周围安静的环境:“看来你们家主是个喜欢清静的人。”
走在前面引路的制服男摇摇头:“那位大人,其实并不是喜欢清静的人。他的别府设在这里完全是出于无奈。”
“这样……”敌人到底是怎样的人物。他的这些手下到底是缺乏警备心,还是对家族实力自信到可以跟外人肆无忌惮聊天的地步?
林逸风一路上都在思索这个问题,直到他走进那位大人的房间——这种气息是?久违的熟悉的气息,打断了他的所有思绪。
目光环视室内一周,除了台上宝座一个披了盔甲的人形模型,却没有发现半个人影,怎么可能,难道是自己的错觉?
领路的黑衣男人上前,对着高座上的“人”恭敬地跪拜:“玛土撒拉大人,林先生到了。”其余五人也跟着跪下来,表示尊敬。
跪拜完毕,六人齐齐退出房间。偌大的空间,只留下林逸风,和那个神秘的“玛土撒拉”大人。
林逸风嘴角抽搐一下,人竟然真的在这套笨重的盔甲里?这是什么变态的恶趣味啊?
不过,他们刚才既然叫他“玛土撒拉大人”,可见这个座位之上的血族辈分有多高!玛土撒拉,传说中的血族,要往前追溯到第四代或第五代了吧。
现在血族新晋成员多为十四、十五代,差了整整十代。现今世界里,竟然还会有这样毁天灭地的存在,要是被教廷知道了,指不定会引起多大的骚动,说不定还会直接打破两大势力几个世纪以来的平衡。光与黑的交锋——圣战,莫非历史还会重现?
一阵金属的碰撞声提醒了林逸风,这里的人可不止他一个,像这样没有防备的陷入沉思,是很危险的。
“玛土撒拉大人,请您把萧迪还给我。”林逸风直接开门见山,不过还是用了敬词,毕竟他还没有自不量力到一上来就跟血族的长寿者叫板的地步。
不知是错觉还是真实,林逸风好像听到了那盔甲下传来的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
“逸,”生涩的中文从盔甲人那里传出,声音竟是如此苍老,仿佛是即将跨入坟墓、奄奄一息的老者,“玛土撒拉?呵……那不是你该叫的称呼。”
就算是如此衰老、晦涩难听的音色,然而林逸风却听懂了每一个字。
漆黑的眼里满是惊讶,凝视着座上的盔甲人:“你到底是谁?”
就算是隔了遥远的时光,就算在记忆里已经搜寻不到他的只言片语……可林逸风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几乎在此刻停滞,全身血液仿佛凝滞不前——都是因为这道声音。这声音他曾经一定熟悉的很,而这声音的主人,一定也是跟自己有过某种联系的存在!
“以撒格·卡帕多西亚。”
听见这个名字,林逸风心中猛然一震:“难道你是灭亡之族——卡帕多西亚家族的族长?”
在血族冗长的历史上,除了每个血族所熟知的流传至今的十三家族之外,还有一个有“死亡之族”之称的卡帕多西亚族。传言该家族的血族们都有阴森恐怖的兴趣,且不喜与其他家族接触,是神秘到令其他家族都有所畏惧的一族。
林逸风还以为,卡帕多西亚族会如同它的名号一样,是灭亡了的一族,没想到竟然还有传承。
“你不记得我了?也对,你的记忆应该还在封印之中……我不是卡帕多西亚家的族长,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还能打理家族事物?”
这个“人”果然是认识自己的,竟然还知道自己的记忆被封印了。林逸风又仔细看了看厚重盔甲男,忽然明白了他刚才后半句话的意思:“难道,你是靠这副盔甲来支撑身体?”
“如你所见,没有这具架子支撑,现在的我就只是一滩腐肉。”重重的盔甲颤了颤,好像是盔甲里的人活动了下手脚。
“以撒,你原来都这么叫我。”盔甲人补充一句。
“以撒么……”林逸风重复着这个名字,只觉得很熟悉,却还是什么想不起,“我不管你跟我之间发生过什么,是什么关系。你让我来N.Y,现在我人也在这了,有什么事直接找我就好,把萧迪还回来。”
盔甲人忽然“咯咯”大笑起来,因这怪笑太大动静,震得他一身笨重的支架都铿锵作响。
阴森诡谲的笑,简直比奥斯的叫声还要可恶,让人发指。
林逸风脸色阴沉下来:“你笑什么?”听惯了奥斯叫声的林逸风,这种恐怖的笑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这笑里隐藏的悲凉竟然让他心里莫名的发慌。他讨厌这种莫名其妙的心慌,特别是对方还是分不清敌友的资深血族!
以撒诡异的大笑戛然而止,金属声也终于停歇,“我只是没想到,逸竟然也有这么无情冷酷的一天。就算记忆被封印了,没想到连性格也变了。不过这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变化也是难免的。”
“不过,我真没想到你会这么快就赶过来。那个叫萧迪的普通人,就真的对你这么重要?”
“是,他对我很重要。”林逸风并不否认,萧迪的“意外”反而让他看清了萧在他心里的分量,“所以,玛土撒拉大人,请您把他还给我。不然,就算贵家族人多势众,我也不会就此罢休。”
“哈哈……有趣,还真是有趣啊。逸,你当年还说过,永远不会变成我这样的吸血鬼。可是看看你现在,孤傲、冷血、固执、冲动……还不是跟当年的我一样?你终于还是成了我,不是吗?”
林逸风的心里忽然掀起了狂风巨浪,就为那句“你终于还是成了我”!生活往往不尽如人意,越想忽视的人或事反而会越在意,结果总是适得其反。
沉默地看了盔甲人良久,林逸风终于开了口:“你赢了,成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说说吧,我跟你的事。”
053.以撒的记忆
以撒·卡帕多西亚的记忆。
事情大概发生在1100年前,具体是哪一年,他也记不清了。
唯一能确定的是,他来到这片战火不断的土地的初衷,是对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的鲜血所吸引。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到处都充斥着血的气味。这里简直可以说是血族的天堂。就连活过漫长岁月,对鲜血几乎快失去兴趣的以撒,终于又燃起了噬血的渴望。
一次,以撒来到了西南某山脚下一个偏僻小镇。因为战火的缘故,镇上的人逃的逃、搬得搬,只剩下二三十户人家。
他发现,正是这所剩不多的一百多口人,血液的味道竟是未曾尝过的美味。以撒竟因此血性大发——在此徘徊了几天,将镇上的所有人类吸食殆尽!
以撒还记得,那一日当他享用完最后一个青年的血,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遇到了一身白衣飘飘、风采俊逸的男人。
男人手握锋利无比的宝剑,指着他,看了看地上七零八落的尸体:“这些人都是你杀的?”
当时的以撒还不了解,在东方存在有修真修仙这样的门派。因此,当年刚进食喝足的他第一次看见手持利刃的男人,竟然起了捉弄他的心思。
以撒抹了抹嘴角的血,挑衅笑道:“是我杀的,又怎么样?”
白衣男人飞身跃起,凌厉地一剑劈来——“那就偿命!”
虽然惊讶于白衣男的武功招式,但以撒身为血族的敏锐的本能和快速的反应力让他轻而易举地就避开了这一剑。
“有点意思,有本事你就来追吧。”以撒说完,凭借血族引以为傲的速度开始了被这白衣人追杀的“逃亡”生涯。
这样的一逃一追,竟然整整持续了近一年。这一年里,以撒知道了追赶他的这个男人的名字——林逸风,是某个修真门派的弟子。当然,林逸风也了解到很多有关以撒和吸血鬼的事。
某一日夜里,以撒趁林逸风没有防备的时候,快速出手夺过了他手里的剑。
“逸,都一年了。你这样一直紧追着我不放,不会是暗恋我吧?”
“嗜血狂魔,休得胡说!”林逸风飞上前来,赤手空拳的跟以撒动起手来。
早就摸清其招式路数的以撒一边不慌不忙的闪避着,一边悠哉道:“逸,不用口是心非了,你在脸红。”
林逸风见以撒根本没有跟自己认真动手的心思,不过是在跟自己随便划太极,直接停下手,“既然你这么喜欢那把剑,尽管拿去!”
追杀了那么久,早就快忘了开始的初衷。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林逸风也玩够了。再这样下去,或许真的会忘了本心,偏离正道。
见林逸风转身要走,以撒急忙闪身到他面前。
“还没杀了我,怎么就走。”以撒把剑抛给林逸风,戳着自己的左边胸膛,“来,如果不喜欢我,就别心软,朝这儿刺下去!”
林逸风攥紧了剑柄的手上青筋暴起:“你别以为我不敢!”——说着,一剑刺出。
以撒竟然没有躲,林逸风想收力却来不及,剑尖至少没入了一寸,鲜血瞬间染红了衣衫。
林逸风不敢相信地看着那片血迹:“你是笨蛋吗?为什么不躲开?!”
以撒右手握住剑身,微笑着注视他:“你不是一直要杀我的吗?我跟你做个交易……这一剑,就算我给你杀了一次,你以后不要再对我那么凶了,好吗?”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在胡说什么?快松手,我带你去医馆!”
“逸,你担心我啊。”以撒眼里满是笑意,握着剑身的手渐渐用力。
察觉到他想做什么的林逸风真急了,吼道:“放手啊,难道你真不想活了?如果你死了,还谈什么交易!”
以撒闻言,脸上的笑意更深:“所以,交易成立。”
手腕猛地用力,剑刃整个刺穿了他的胸膛,以撒眉头猛然一皱,昏死过去——果然被利刃穿透心脏,还是很疼的!
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以撒发现自己整个人已经被活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