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飞机上我才猛然想起,这是我第一次出国啊!居然只买了一把伞,连照片都没照一张,匆忙得跟上了趟厕所似的,实在太不划算了!
算了吧,我还年轻,以后有的是机会去新马泰,我现在就盼着季诗回国。对自己这次入厕一般的吉隆坡之行我既没声张也没偷偷炫耀,其实也没什么好炫耀的,我就是想跟人说都不知道该说点啥,我对吉隆坡压根没印象,眼睛一闭就只记得淋了我一身的雨。
我查看了LOTUS的官方微博,上面说LOTUS周五回国。
周五吗,我圈好这个日子,准备等季金主回来给他一个惊喜。
其实我有季诗那间高级公寓的钥匙,只是从来没用过,这次总算派上用场了。我打算把自己洗得白白净净的,再光着身子往季诗的床上一躺,季诗那个线圈脑袋肯定最吃这一套。于是我提前准备好了两把玫瑰花,对的,是两把不是两束,计划给他呈现一个浪漫得叫他那二两脑仁也毕生难忘的场景。本来还想买点吃的,做个烛光晚餐什么的,但我估计我啥都做不出来,再说季诗回来第一个想吃的应该是我。
嗯,大概吧……
我戴着墨镜和口罩提着两大包东西走进季金主的专用电梯,一路上提心吊胆生怕有人喊住我,心里如同踹着一只又鼓掌又跺脚的猫狼。
顺利抵达季诗的巢穴,我哼着歌儿开始布置卧室——用玫瑰花瓣摆一个“WELCOME BACK!I LOVE YOU”的字样。在厨房,光是扯花瓣都扯了有一个小时,提着花瓣上楼,刚摆了一个WELCOME我就发现预估有误,花瓣不够摆这么多字母,我就去掉了WELCOME BACK,只留下“I 爱心 U”,然后火速去卫生间洗完澡,吹干头发,中午吃的饺子,我又漱了三遍口,这下万事俱备只欠漕了。我心说等我睡一觉起来,季诗和他的线圈应该就在眼前电闪雷鸣了。
我坐在床上解开浴衣的腰带,再看床脚那火红的玫瑰花瓣,这一幕简直糜烂又恶俗啊,但是品味庸俗的季金主一定很喜欢,我都能想象他一开门,站在门口蹲下来大笑,然后一边风情地脱衣服一边走过来,再然后饿猫狼一样地扑上来的样子了。我拽了只枕头在胸前抱着,以免我的胸肌承受不住这份甜蜜的重压。
就这样我恍恍惚惚红红火火地睡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听见了开门声,我心里的猫狼又开始打滚了,但我很快发现情况不对劲,楼下的热闹劲不像回来了一个季诗,像回来了一个排的季诗。猫狼的破坏力虽然强大,但也不至于这么……灰飞烟灭吧?我起身贴在门上,听见楼下有人放了音乐,好些个声音嗷嗷狼叫着,像在开PARTY,然后“砰”地一声,像是有人开了香槟,大家喊着“庆祝花瓶完璧归赵”,最可耻的是季猫狼居然还跟着一起鼓掌,说“谢了兄弟们”,一副很受用的样子。
他们是叫你“花瓶”啊,能把这也当恭维,你也是够蠢的了!不过LOTUS的其他人可能是真心实意地觉得这是恭维……
可是这下怎么办,我抓着头发不知如何是好,只希望他们的PARTY就在一楼开,千万不要像花果山的猴子一样上下乱窜。这么想着,我轻轻反锁了卧室门,仔细听着楼下的动静。
他们好像在喝香槟,好像又开了电视,好像在看动物世界?过了一会儿,大概是香槟喝够了,这群摇滚人稍微安静了一阵,我不得不把门推开一条缝,竖起耳朵去听,原来是在玩真心话大冒险。
不知道之前是怎么闹的,季诗脸上已经画得跟鬼画符似的了,眉毛被涂得像钟馗,鼻孔里塞着两大坨纸巾,嘴唇被涂得像香肠。他在认真打牌,认真的男人最帅,哪怕他皱着钟馗眉,咬着香肠嘴,在我眼里也美啊不对是帅得一塌糊涂。
我就这么百无聊赖地STK他们玩牌,季诗输了,被问的第一个问题是有没有整过容。
好无聊,你们问点有杀伤力的啊。
“干!”季诗一甩扑克,“本大王天生丽质!你们眼红了这么多年次次都提这个有什么意思!我还不是天、生、丽、质!”
另四人七嘴八舌地说是是是大王你天生丽质!敬你的天生丽质!
太耻了,我靠回门后,都不愿看下去了。
第二回,季诗又输了,愤怒地一甩牌:“干!”
别骂脏话,我悄悄做口型。
“第二个问题,初恋在几岁?”
“八岁。”
队长李想把牌甩到季诗貌美如花的脸上:“你丫就没一句真话,上次你说的是十一岁!”
季诗任凭那几张牌从他的香肠嘴上落下:“初恋那么久的事我怎么可能记那么准?八岁和十一岁相差很远吗,两岁而已。”
另四人想了想大概是觉得也是这个道理,就没追问了。我在门后翻了个白眼。数学不好吗?来组摇滚乐队吧!
下一回季诗又输了:“干干干!!”
“初吻在什么时候?”
这个问题让季诗的眼神顿时变得阴森森的。
提问的阿岚恍然大悟:“不会吧,难道那次……是你的初吻?”阿岚摸着后脑勺,“哎呀不好意思,那是我第一次登台,太激动了,也没看清眼前是个啥,逮着就亲了!跟你天生丽质真的没关系!没想到那是你的初吻,谢谢你没有把我踹开!”说着感激地双手握住季诗的手。
季诗把手抽出来:“我当然把你踹开了。”
石头哥拍拍阿岚的肩膀:“你对我们踹你的事一点印象都没有吗?”
阿岚惊异:“那到底是你们当中哪些人的初吻?!”
除了贝斯手塞林格,其余三人的手臂都高举了起来。
阿岚自惭形秽地低下头:“这个摇滚团……好纯情……”
我嫉恨阿岚,心说没错,就你这颗耗子屎,还我猫狼的初吻来!
季诗连输几回,我很期望他们问点别的,譬如二吻啥的,但这回季诗被问到第一次H,我感觉有点不好,还是不听了吧。
季诗选了大冒险,大家一致让他穿女装,没女装就让他学女人,学某女团跳舞。季诗爽快地答应了,蹦蹦跳跳了一阵最后把外套从肩膀火辣地一脱,大家看着他毫无看点的二头肌和胸肌,面无表情了一阵,才迟钝地鼓起掌来。
我以为他学女人我会有啥反应,但是除了头疼我身体没有一点反应,我摸了摸鼻子,没流鼻血,看了看裤裆,没有反应。这简直太令我失望了。
季诗难得扳回一城,这次输的是贝斯手塞林格。
“我想想,”季诗问,“你以前包养的那个妹子现在怎么样了?你们还有联系吗?”
“早没联系了,包养嘛,不高兴大家就散伙咯。”
石头哥用娃娃音骂他:“拔吊无情!”
“不是我拔吊无情,当初说好是包养嘛,我帮她也不少了,走后门让她进了那个舞蹈大赛,又给她介绍舞蹈界的前辈认识,她当时和前经纪公司闹翻,要被追讨违约金,一百万还是多少来着,我也帮她付了,但她后来跟我谈真感情,要我对她负责,我就怕了,麻烦死了,就果断分了呗。”
“你觉得是包养,人家可能以为你对她有意思呢?”阿岚触景生情地说,“女人是感情动物。”
“你就一点都不喜欢人家?”队长李想点了根烟问。
“肯定还是有点喜欢的啊,至少她长得对我的胃口,我那时看她可怜,尽被黑幕,就想拉她一把,她主动回报我,我也没拒绝,但是当时就跟她说好了,我们之间仅限于这种关系,我不想被恋爱绑住,如果她不能接受就拉倒。她自己也同意了,当初有多爽快,最后就有多拖泥带水。她在微博里暗示我在和她交往时我就找过她了,事不过三。”说着耸耸肩,看向季诗,“所以包养还是选男艺人包养靠谱啊。”
季诗看他一眼,低头洗着扑克:“嗯,肖瞳很好,从始至终很爽快,从不拖泥带水,一次也没对我暗示过什么,也没在别处暗示过什么……”
我听着季诗的话,如遭雷劈,因为LOTUS的其他成员竟然都没有表示出一丁点的惊讶,也就是说他们早就知道我和季诗之间的关系了?!
我以为需要十万分的努力去守护的秘密,对季诗来说并不算什么……
“说实在的,你包养人家也用点心,他都没从你这图到什么,我看着都觉得亏。”队长李想抽了口烟说。
“说得对,我是为他做太少了,”季诗笑着点点头,突然又来了干劲,“下次一定帮他搞个大通告!捧红他!”说着一把甩下牌,“干!”
我坐在门后,感觉房间里的气温有点凉。
季诗没说错,我们当初就说好是金主和包养的关系,为我,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他不欠我,我也做了我能为他做的,不欠他。唯一的不同是季诗守住了自己的底线,我没有,我不能怨谁。
只是原来你喜欢我爽快、不拖泥带水,但我只是装得爽快、不拖泥带水……
现在看着地毯上用玫瑰花瓣拼出来的I LOVE U,觉得有点可笑。
我把花瓣换成了WELCOME BACK,自己躺在床上,直到夜深了,楼下也慢慢安静下来。
我在季诗的卧室里关了一晚上,睡过去醒过来,醒过来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就拉开季诗的柜子,翻翻他的衣服,吐槽吐槽他的品味,等我最后一次醒来,已经是午夜了,这一次楼下彻底静了下来。
我换好衣服蹑手蹑脚下了楼,他们都睡过去了,季诗蜷在地上,我为他盖了一床毯子,忽略了其余四人,自个儿出了门。
最后连那句WELCOME BACK都没留下。
晚上睡不着,我找了一本娱乐圈小说来看,原本剧情挺欢脱的,最后的结局却意外的怅然若失,我倒在床上,还记得小说里那句话——娱乐圈没有真感情,包养永不会出真爱。
我不认同,包养还是会出真爱的,只是似乎总是单方面的。
算了,一本小说嘛,谁还把它当真了!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复,回想起从前,季诗当初包养我,原本我是拒绝的,后来一段时间季诗也没找过我,再后来我出了点意外,腿摔折了,还伤到了神经。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在采尼哥都跟我们五个透露要组团体的时候出车祸,这个时候公司对我的态度开始变得不冷不热,似乎我要是能快点好起来,就还有药可救,如果自己不争气,那就只能打入冷宫了。
本来都快要出道了啊,这是什么事啊?我一生从未想过报复社会,为何社会总是对我虎视眈眈?我那时想法特别多,心里还埋怨谁叫那个劳什子的组合要叫JUST,只有四个字母啊,根本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我的份吧!
也许我想得有点严重吧,但是你就是能感觉到公司的态度,我有时做梦,都会梦见我瘸着个腿一瘸一拐地走进公司大楼,然后整栋大楼都颤抖起来,抖来抖去摇来摇去地硬把我给抖了出去,我像个从存钱罐里掉出来的钢镚,呆怔地坐在路边,头顶凄风苦雨。
公司报销的医药费很低,我每天上完音乐课,还要自己搭车去医院换药做治疗,两边都不敢落下,如果怠慢了训练,等几个月后我再回来,这里恐怕就没一个人认识我了,如果不好好去医院,腿上要是落下什么病根,以后就是把自己整容成季诗也不可能当偶像了。
先前和我敲定组一个团的彼安、Adam、KK、尚gary都开始陆续接到一些上手的工作,在节目镜头中露露脸,熟悉一下这个圈子。我路过培训室外,看见采尼哥正和他们说着什么,但是似乎都没我什么事了。
心灰意冷。
走出公司,外面在下雨,一辆黑色保姆车停在大门口,车门推开,一名助理先下了车,在车门外撑开一把黑伞,然后戴着墨镜、穿着黑色短毛呢大衣,围着一条黑色围巾的季诗走下车来,他抬头看见了我,停在车门前。
季诗比助理高很多,助理两手举着伞,季诗双手插在直筒的黑色大衣里,在纷纷细雨中朝我走来,他毫不避讳地说:“你来找我吧。”然后将他的住址告诉了我。
我恍惚得要命,闻着他身上的古龙水味,既没答应也没拒绝。季诗从我身边擦身而过,表情自始至终掩盖在墨镜后,他身上的古龙水味很久才消失在雨水的气息中。
那天晚上我在他楼下徘徊了很久,还是没能鼓起勇气上楼,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可以帮我,但即便他可以帮我,用这种方式我还是很抗拒,给他做牛做马都行,就是不想做鸡做鸭。
第二天我照例一瘸一拐地去公司上音乐课,坐在音乐教室最后一排光都照不到的地方,音乐老师不会看我,大家热烈的讨论也与我无关,我就好像一名哈佛大学的扫地工,每天不过是偷偷感染一下音乐殿堂的神圣。
还好这里不是真的哈佛,一想到这个我也就不是特别沮丧了。
音乐课结束后我走出大楼,正准备去医院,却被人喊住,我回头,喊住我的人是采尼哥。我有些意外,自从我出了车祸,好像很久都没见过采尼哥了。
采尼哥见到我先是叹了口气,我心里一紧,想难道公司打算放弃我了,我暗自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定不能失态,不管他跟我说什么我都要潇洒地挥挥手转身离开。可采尼哥却说:
“我给你安排一辆专车,你以后上完课就坐车去医院。”
我傻眼,三轮车吗?
一辆商务车停在我身后,车上下来一名男子,采尼哥说以后小李会照顾你的起居,我今天跟你一起去见见医生,说着拍拍我的肩,说你不用想太多,有贵人帮你,公司不会不管你的,你的所有治疗费公司都会帮你支付。
我觉得这商务车对我来说空间太大了,感觉就像在坐加长林肯。车子带我到了医院,采尼哥嫌这家医院的骨科太差,和医生吵完一架,一出诊室就帮我联系了本地最好的一家骨科医院。
我头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安心养伤,整个人从身体到精神都轻松了下来。新转的医院有本市最牛逼的专家教授,他看过我的病情就说你们公司搞什么名堂,那家医院差点耽误你,你还想蹦蹦跳跳吗?还想的话就给我安心住院治疗,别回公司上课了。
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但我以前不敢这么做啊,我怕我在医院里一躺,一是医疗费会如滚雪球,二是彻底和公司断了联系。
不过这下我真的安心了,我也早猜到采尼哥说的贵人是谁。
住院期间,上网是唯一打发时间的方式,我爱上了刷与LOTUS有关的话题,微博啊论坛啊贴吧啊,点进去就搜LOTUS,搜季诗,我看到的都是粉丝们眼中的季诗,大概因为粉丝们眼中的偶像永远是最完美的,我觉得季诗和我印象中那个音准不咋地的摇滚天团主唱好像有一点不一样了,他离我更近了,我几乎不那么排斥被这么一个“活泼善良萌萌哒大天使”包养了。更何况你们造他有多努力吗?从当初提出要包养我到现在,都好几个月了,我一次次拒绝他,但他没有放弃啊!
出院后基本没留下后遗症,我在出院当天去了季诗的高级公寓。
怕给季诗惹麻烦,我没敢直接上顶楼,也没有他的手机号,虽然附近没有粉丝狗仔和记者,我还是打算就在电梯外等。
下午五点,季诗出现了,不是要上楼,而是从电梯里出来,他一走出来就撞见在电梯外的走廊踱来踱去的我。
他穿着一件黑色镶了一点水钻的带帽卫衣,拉着兜帽,戴着墨镜,两手揣在卫衣的兜里,造型非常随意但也相当的大牌。
“肖瞳?”他一见到我就摘下墨镜,上下打量我,“腿好了吗?”
我有些放不开地抓抓头发:“已经痊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