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桌(╯‵□′)╯︵┻━┻(穿越)——千小躌
千小躌  发于:2015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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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的人不会同情,不代表叶华不会,叶华经过三世子的洗礼,性子已经软了很多,又瞧着那孩子倔强的眼神,不知为何竟动了恻隐之心,犹豫了一会儿,他还是走了过去。

“您好。”叶华不知道怎么称呼这位管家模样的人。

那人奇怪叶华怎么找他搭话,他正在教训地上这个新买的奴隶呢,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那人不想搭理叶华,相反,叶华的优雅的举止以及从饰品店里走出来,都能说明眼前这位外乡人有钱,那么就不能轻易招惹,“您好,先生,我是男爵大人家的管家,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第14章:生活?

生活?

“您好,管家,不知道是否有幸和男爵大人做一次交易呢?”叶华刻意而为下更是优雅尊贵,一个平民又怎么可能这样?

“当然!”管家高兴地应着,连忙让人去把在附近溜达的男爵请过来。

没一会儿身穿华丽服饰的男爵迈着悠闲的步伐,头抬的老高,斜着眼看人,给人很是高傲的感觉。

“你要同我做什么交易?”

“这个男孩。”叶华指着地上的男孩,“唔……我想买下这个男孩。”

男爵有些不解,包括看热闹的很多平民都无法理解叶华怎么想要一个奴隶?难道那个奴隶有什么秘密?人们看男孩的眼光很快探究起来。

正在这时,饰品店的夫人回来了,“哦,您好,男爵大人,我来找这位尊贵的先生。”刚刚她过来的有些匆忙,没有听见叶华的话,还以为叶华只是碰到男爵了。

这个镇上除了男爵,大概饰品店的夫人是最出名的了,所以在她称呼叶华为尊贵的先生的时候,男爵看向叶华的时候多了几分好奇也放低了几分姿态,“您好,夫人,可以为我介绍一下这位先生吗?他想要买下我的新奴隶。”

夫人也有些惊讶,而且尴尬,因为她对叶华了解的并不多。叶华发现了她的为难,善意地接了话,“请容许我做一些解释,我是刚到这儿的外乡人,需要一个奴隶照顾我的生活,恰好又看见这个孩子,若是男爵舍得,那或许能省下我不少时间。”

原来是这样!所有人似恍然大悟,男爵那张高傲的脸色也勉强有了点笑容,一个平民是不会去买一个平民的,那么不缺奴隶的男爵相当愿意结交另一个贵族,“当然,非常荣幸能帮助这位先生。”

男爵一说完,身后的管家很会来事地递上不久前才收起来的凭据。叶华接过那张薄薄的纸,忽然想到自己在三世子那时候也是因为皇帝的一道圣旨,然后自己就要嫁给一个不爱的男人,或许他的运气比这个男孩要好多了,但同样是弱者啊,所以才被这些东西轻易摆布吧,不觉间叶华心里更加怜爱那个男孩了。

“夫人,可以帮我在我的钱袋里取五百个金币给男爵吗?谢谢。”一个奴隶可不便宜,不过平民是不能养奴隶的。

“当然!” 叶华的三千金币还在她的身上呢。夫人付掉了五百金币,剩下的钱和衣服放在一个小包里递给了叶华。

“谢谢。”叶华接过。

“先生,不如我们去喝一杯吧,我知道街角有一家酒吧的酒很不错。”男爵很少邀人喝酒,因为他看不起平民,这是绝大多数贵族的通病,即使他只是一名最低等的贵族。

拒绝一名贵族的邀请并不明智,但叶华一点也不想去,他需要医生!

“男爵大人,希望您能谅解我,我现在需要去一家旅店,那里的热水更吸引我,嗯……至少在去酒吧的时候不能让老板以为是乞丐……”叶华已经很习惯这些西方人的说话方式,顺口的自我调侃不但拒绝了男爵的邀请,也没有惹男爵生气,比较谁都看得出来他现在的狼狈,不过没人觉得地上新买的奴隶会需要收拾一下,奴隶一直很脏。

叶华让领他过来的男孩为他找了一家旅店,并付给他五枚金币,这是男孩收到的最多的钱,或许他家一个月的工钱都没有这么多,而他自己则带着他新买到到的‘包子’住了进去。

“把衣服脱了!然后去洗澡!”叶华忍无可忍地插着腰对着窝在角落里的男孩包子低声吼道。

他自以为他的声音很有气势,其实还不如角落里瞪眼的男孩,因为那个男孩的眼神太凶狠,而叶华脸上有些不正常的红晕,呼吸又有些重,身上的衣服也因刚才追小孩而很是凌乱。

本来就很累的叶华这会儿已经喘成了狗,小鬼就是小鬼,真是的!他究竟为什么要养这个小鬼啊!!!!

累归累,叶华还是不能接受身边跟着一个脏兮兮浑身快要发臭还有好多小伤口的小鬼,所以他拿着契约威胁小孩,不洗澡现在就把你卖掉,即使很多年以后叶华还记得当时他用契约威胁小鬼时,小鬼的眼神有多狠。

这个小镇叶华打听了,这儿不属于他伯爵父亲的领地但是离得不远,所以他决定找一个人少的地方躲起来。

也不知他RP怎么大爆发的,竟然逃出了伯爵夫人对他的搜捕,带着男孩包子驾着马车没什么目的性地逃离。后来,叶华在一个山里迷了路,小鬼说他认识那个地方,就带着叶华去了一个小村子,于是没什么大志向的叶华开始在这儿安心生活了,恩,带着这个小鬼,没人知道这个小鬼是个奴隶,都以为这是叶华的弟弟,毕竟没有人觉得谁会对一个奴隶这么好。

确实很好,叶华在之前的小镇上又卖了一颗红宝石给男爵,卖了五千金币,加上原来的两千多金币,如果叶华节省一些,那么这些金币足够叶华生活好几年了,而现在叶华在这儿只两年,他已经花了近三千多金币,而其中有一千五左右是花在小鬼身上的。

叶华请人建了一栋房子,添了很多家具和家用,之后叶华给小鬼添了好多衣物,比他自己还多,因为他把小鬼送到了离村子有一段距离的小城镇,那儿的一座学堂很不错,幸好他有马车,然后每天不辞辛苦地接送,顺带把村子里另外两个家里稍稍有些钱的小孩一起送去上学。

叶华没有买田,因为他现在没有办法证明身份,而买田什么的比造一所房子所需要的程序烦的多,他这个是外乡人,因为有钱而被村长和牧师接受,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将土地承包给他,而目前为止叶华也没有找到一份适合他的工作。

这些日子来,20岁的叶华不再是那个精致漂亮的小绅士,他的手不再漂亮光滑,他的皮肤也不再白皙水润,本就纤长的身形又长高了些,却也消瘦了很多,他会早起做早饭,会弄一个小菜园,会养两只小鸡,会去学一些小手艺,后来还养了一只小狗,只有两个月大,还是只奶狗子,没时候的时候叶华就喜欢把它抱着玩。

第15章:计划?

那间不大的屋子前倒是搭了个不小的小院子,比这儿的人家的屋子要多了点东方味儿,东边一块儿菜,西边一块儿菜,两只小鸡窝在鸡棚边上练独立,打着哈欠的叶华正在给他的菜园子浇水,已经满一岁多的狗狗依旧喜欢粘在他身边,嗅了一下地上正对着它的菜叶子,然后打了个小小的哈秋,摇了摇它的小脑袋,回头发现自己的主人已经往另一边去了,赶紧又跟上。

今天是叶华和小鬼住在这儿的三年纪念日,对于两个不过生日的人来说今天很重要,倒不是叶华不想给小鬼过生日,可是小鬼说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生日,而叶华自己又不敢明目张胆地说自己的生日是哪天,就怕伯爵夫人的爪牙伸到这儿,所以叶华决定把搬入新家的这天作为两人的新起点,一起庆祝一下。

三年来已经完全向着居家好男人转变的叶华起了个大早,做了早点又送走了小鬼,之后就直接赶到小镇上的菜场买了些新鲜的牛肉和鸡肉,还挑了一些家里没有的蔬菜,打算晚饭吃牛排,再做点油炸的鸡肉和一盘蔬菜沙拉,想了想,又挑了点水果和糖果,其实家里的小鬼不喜欢吃糖果,但也要求让他带在身上给其他小朋友吃。

确定东西买齐之后叶华才赶回去,他在路上一个来回需要花不少时间,家里的旺财也该饿了……哦,对了,家里的狗狗名字叫旺财,中文名,不过鉴于太难念以及其他人都不理解什么意思,旺财又多了一个名字,叫sam,这其实是叶华第一世时候的英文名,叶华很大方的给了狗狗用,于是,把自己的名字赐予狗狗,和狗狗同名,这真的好么?叶华小朋友完全没有想过……

这会儿的叶华是午睡刚起,休息一会儿就开始把晚餐的料备好,这样就能把小鬼接回来之后很快弄出晚饭了。

“嗨……先生,能打扰能一会儿吗?”是邻居先生,一个耿直的大汉。

叶华放下手里的活,大方地请他进屋,“当然,请进,先生。”

“哦,不了,恩,我只是想,不知道能不能再把你家的马车借给我?我需要进城一趟。”大汉说得有些局促,但也很坦然。

“可以,但你知道的。”叶华喜欢这里的人都这么淳朴,他的马车在这乡村算是几乎少数的,自从他和这里的人混熟后,想进城的人都会来借用一下,不过叶华是有一个条件的。

“是的,我知道。”大汉露出高兴地笑容,“我会准时将您的弟弟接回来的,您不用担心。”对的,规矩就是,上午借车就负责把小鬼送去,下午借车就负责把小鬼接回来,毕竟没有马车叶华没办法接人了。

叶华笑了笑,然后指着不远处的马车,说道:“那儿,我该不用动手了吧。”

“当然不用你,真是太感谢您了,您真是位善良的先生。”大汉感慨着道谢。

“您也是。”叶华真心觉得,这里的大部分人都很善良,这儿的生活也很适合他,或许一辈子住这儿真的很不错,什么爵位什么继承权,都拉倒吧。

不用去接小鬼了,那么叶华今天就更闲了,没错,他正在坐吃山空状态中,没有工作,纯当米虫,不过偶尔会去教堂帮牧师做一些工作,那样也会拿到一些银币,虽然少,但总比没有好。

傍晚的时候,邻居大汉把小鬼接回来,叶华很高兴,想邀请邻居先生一起用餐,但是邻居先生拒绝了,带着马车里的东西回去了。

“欢迎回来,准备吃饭吧。”叶华把做好的牛排端上桌,当然还有其他的菜。

“谢谢哥哥。”小鬼乖巧地坐在椅子上,因为他知道这幅模样最得叶华高兴。

果然,叶华对乖巧的不得了的小鬼满意地不行,每次心里都软软的,完全忘记当初张牙舞爪的模样了,而且叶华喜欢听小鬼叫他哥哥,这样总让他觉得这个世界他还有牵挂,不是来自异世界的孤魂野鬼。

只是这种心情小鬼恐怕无法理解,他一开始完全不相信一个贵族会对奴隶这么好,他甚至怀疑自己暗地里的事情被发现了。不过这三年下来,他已经开始了解这个一点也不像贵族的贵族,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贵族,他安逸却不颓废,他享受却不奢侈,他甚至愿意去学各种平民才会做的事情,他不怕劳作,他享受乡村的生活,这样的贵族他从没有见过。

叶华喜欢做中餐,不过小鬼吃不惯中餐更喜欢牛排,所以晚餐叶华都会选择西餐,这牛排还是邻居夫人教的呢,时间久了感觉味道很不错。

“哥哥,晚上我会去一趟牧师那儿。”晚饭后,小鬼对叶华说道。

叶华根本没有怀疑什么,小鬼经常会去牧师那儿做课业,他们家离牧师那儿很近,牧师又很有学问,他觉得小鬼跟着牧师多学点很不错,所以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倒是觉得小鬼小小年纪,气质倒是越来越好,长得也越发俊俏了。

“好,一会儿带点水果给牧师,谢谢他的照顾。”

“恩。”小鬼依旧乖巧,只是叶华不知道这绵羊的外表下是怎样的面孔。

叶华不知道,牧师却是知道的,甚至还很了解……

“大人,我们已经查清了。”明明是这儿地位最高的牧师,却对着这个小鬼卑躬屈膝,这一幕要是让叶华看见,肯定是不相信的。

小鬼接过牧师递过来的那厚厚一打纸,细细看了一遍,那上面竟然是叶华原身的所有资料,上面写的恐怕比叶华更清楚。

“不错,既然他没有问题,那计划就继续进行。” 小鬼低声吩咐道,哪还有在叶华面前的乖顺,根本就是比成年人还要阴狠的狼。

“竟然真的什么目的都没有……”回去的路上,小鬼回想着白纸上的内容不自觉地有些嘀咕,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如果叶华当真不知他的真正身份而且不图任何东西,那么对他这么好究竟是为什么呢?

忽然,那张阴沉的小脸上露出几分诡异的笑容,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喜欢叶华,喜欢他的纯净,喜欢一个这么全心全意围绕着自己的人,享受这样一个人得照顾,如果真的不参杂任何阴谋,那么不如就一直这样好了,一直拥有,一直……

第16章:决定?

时间匆匆,当初那个小鬼已经是个十八岁少年,当初那个漂亮的叶华已经是个快接近三十岁的青年。一个高挑优雅,但有些冷漠,除了对待叶华;一个绅士大度,但有些幼稚,只对待已经长成的少年。

乡村里的人们都知道,离小教堂最近的那户人家是十年前才搬来的,那是一对兄弟。哥哥性子极好,常常在教堂里教村里的孩子读书识字,弟弟的性子却极为冷漠,大概只有对待自己的哥哥的时候才会露出笑容。不过即使如此,村里的姑娘也都喜欢这对兄弟,而叶华,被西方热情开放的姑娘们吓坏了,每一次都是少年帮他挡下来的,为此叶华还好好感谢了一番。

“那个……”叶华从教堂回来,走的有些快,刚进屋就发现一向待在镇上的少年竟然已经回来了,而叶华看到他的时候明显送了一口气,欲言又止道。

随时随地喜欢关注叶华的少年自然发现了他的表情,了然地起身把叶华拉在身后,已经长得比叶华还要高得少年显而易见地将他容纳在自己的保护圈。虽然叶华有些不好意思,但不得不承认,这个时候他还是乖乖待在少年身后比较好。

因为追随叶华而来的一位喜欢叶华的姑娘。

少年的行为举止或许和一名贵族很想象,但绝不是一名绅士的贵族,因此,对待那些想要占据他所有物的姑娘,他一点友爱之心都不会有,反而心里充满戾气。

“这位女士,我的哥哥,需要休息,而且,他不需要女伴!”哥哥只需要他一个就好了,因为哥哥是他一个人的。

如果说叶华的温柔时出了名的,那么少年的冷漠应该是比叶华更有名的,所以那么多喜欢的叶华的人都因为少年而望而却步,如今也就这一位姑娘这么穷追不舍了,也难怪少年这么生气。

这位姑娘不是第一次面对少年,虽然还有些不好意思,但认定叶华的她一点也不觉得追着叶华到他家有什么不对,而且作为弟弟是不能阻止自己的哥哥寻找幸福的,只要叶华接受她,那么叶华的弟弟也一定会接受自己的。

单纯的姑娘靠着这个单蠢的想法一直坚持到了现在,自然不能因为少年的一句话就放弃了,她递过了今天准备的一份披萨,这是她做的最好吃的东西,而且对乡下来说是一种很贵的东西,“这是我的心意,我希望你的哥哥可以接受。”

接受?少年瞥了一眼身后的叶华,正好和叶华偷看他的眼神对上,见到叶华尴尬地微微摇了摇头,这才满意地轻轻勾了勾唇,然后又冷漠地对着眼前的姑娘,“我的哥哥可不喜欢吃这些东西?”

“啊?为什么?上次我送去教堂的披萨他明明有吃,难道我做的很难吃吗?”姑娘以为上次尝过的叶华觉得不好吃,所以才拒绝的,她觉得很难过,一直以为自己做的不错呢,难道真的很难吃吗?可是父亲和母亲,还有家里的弟弟都很喜欢吃啊?!想不通的她低头自我纠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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