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迷途
后来,莫炎一家跟着爷爷去了南方军区,再也没有见过沈维笙。
而沈维笙在醒来后,对这段经历没有印象,只是得知大概经过和对那个山洞有点印象,后来又听闻沈家妈妈已经嫁作他人妇了,他也无暇去想这段经历,这也是沈维笙对沈妈妈如此寒心的原因,在他最需要她的时候,她却抛弃了他。
而后来的莫炎也慢慢淡忘了这段经历,因为后来神志不清,被救出来后虽然有些心理阴影,但也以为不过是一场奇幻冒险的经历,想起来全部也是机缘巧合,那天手指被割破了,因为一时找不到创口贴,就含在嘴里,血液的味道萦绕在舌尖,在脑海里爆炸,那些淡忘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变得深刻而又清晰,莫炎跌坐在沙发上,泪流不止,原来,事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所以他才决定来找沈维笙,就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莫炎有时候也会想,是不是因为血液相溶的关系,才会对对方那么在意,可惜一直没有机会。
直到前几个月才说服了他爷爷送他来这里上学,还例举了许多好处,老爷子才同意让他来,让莫炎高兴的是,沈维笙居然住在自己老妈名下的公寓里,让莫炎不爽的是,没想到沈维笙已经忘了他,甚至忘了关于莫炎的一切事情。
莫炎娇生惯养,在家里横行霸道惯了,自然不能接受他这么想见他,而他已经忘了自己的事实……
看着熟悉的山洞,莫炎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好像两个人因为上天的安排,又重聚在一起,不禁有些感慨。
沈维笙从山洞里出来,看见他在外面吃了一惊,“你来干什么?”
莫炎看见他松了一口气,然后又觉得哪里不对劲,盯着沈维笙看了半天,幡然醒悟,沈维笙难道还没想起他来?莫炎悲剧了。
沈维笙看他表情变换得十分诡异,心里莫名烦躁起来,吼了一声,“回去了!”
莫炎不满的跟着他,心里一直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可是又觉得直接告诉他很没面子,不停的念叨,没良心,小爷才不告诉你,谁让你忘了小爷。
自古上山容易下山难,特别是湿滑的雨天,而莫炎的手又不能用力,经常走几步就摔,气的沈维笙直骂他,“你没长脑子吗?不好好养神跑这里来干什么,怎么会有这么笨的人!”
莫炎被摔得疼死了,心里憋着一口气,在五十次摔了被骂笨蛋后,莫炎小宇宙爆发了,“你当小爷愿意来,还不是担心了,你个没良心的东西,好心当成驴肝肺!”
沈维笙见他还敢顶嘴,气极反笑,“你可不就是一只大蠢驴吗?不是驴肝肺是什么?”
莫炎说不过他,气急败坏,索性一屁股坐下来,“小爷不走了!”
沈维笙白了他一眼,“幼稚!”,然后自顾自走了。
莫炎悲愤的直爆粗口,“沈维笙,你没良心,没良心,找不到情人,娶不到老婆,断子绝孙……注定孤独终老……”
骂了半个小时,还是没动静,莫炎觉得没意思,拍拍屁股站起来,正打算走,抬头就看见沈维笙脸色铁青的瞪着他。
莫炎不甘示弱的瞪回去,谁让你不理小爷的,不就骂骂你吗,这算轻的啦。
半响,沈维笙无奈的叹口气,冤家!!“过来!“
莫炎得意的走过去,被小爷感化了吧!
沈维笙看他那副样子,在心里默念已经千万遍的咒语,老爸说了要照顾他,要照顾他!
天色渐晚,路也变得越来越陡峭,因为有一个伤员在,两个人跌跌撞撞的走着,速度堪比蜗牛,走了许久,还是浓密的森林,沈维笙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啊,这些路来的时候怎么没看见过,心里一个咯噔,心想坏了,迷路了!!!抬头看看漆黑一片的天空,连万能的指南针北极星都没有,心里一万句我草呼啸而过,沈维笙悲剧了,莫炎也悲剧了,顶着沈维笙要掐死他的目光,表示压力很大。
后来实在受不了沈维笙看猪一样看他的眼光,不甘的吼了一句,“看什么看,没见过小爷我这么帅的人?”
沈维笙翻个白眼,懒得理他,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白痴的人,丢下一句,“站在原地没动,我用去找点能升火的东西!”
莫炎又不放心他,刚下过雨,应该不好找,别扭的说了一句,“你不要走太远,实在不行将就一下就好了!”
沈维笙应了一声,走了。
莫炎叹口气,自己是不是很没用啊!哎……
第十一章:险情
林中里已经黑得不见五指了,莫炎等了半天,沈维笙还是没回来,莫炎想去找他,可是又怕两个人错开,只好呆在原地发呆,幻想着沈维笙遭遇的各种危险,比如被毒蛇咬了,又比如踩滑了摔下山了,也许还遇上老虎野猪什么的,越想越觉得沈维笙已经遭遇不测了……想到这里,莫炎再也冷静不下来,打算去附近找找沈维笙,还在离开的时候动了点脑子,留下了记号。
走了没多远,只听树林里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一阵阴风呼啸而过,莫炎后背一冷,只觉得气氛恐怖得异常,屏住呼吸等了半天,没见异常,狠狠吸一口气,幸好幸好。
“咔擦!”,一声清脆的断裂声传来,莫炎刚放下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看着前面不远处那不停摇动的灌木从,心跳如雷,他不会这么倒霉吧,难道他就要命绝于此了吗?想到这里,莫炎莫名的感觉不害怕了,身为军人后代的基因突然出现了,恶向胆边生朝着灌木丛方向大吼了一句,“艹你大爷的,给小爷我滚出来,分分钟砍死你!”
死一般的寂静!
小样,被小爷我吓跑了吧!莫炎正得意之际,只听一句有气无力,又带点恨铁不成钢的声音幽幽飘过来,“是我!”
莫炎一听,哟呵,这鬼还会说人话呀,不过现下正是胆肥之际,也不怕,反而骂道,“你别以为你会说人话小爷就会怕你,小爷我见过毛主席的遗体,扛过国旗,身上流的是军人的血液,就不性压不过你这鬼东西!”
只听又是一阵沉默之后,突然爆发出一声大吼,“你tm脑白金吃多了吧!“
莫炎笑了,这年头的鬼还知道脑白金啊,连鬼都会赶时髦了,等等,好像哪里不对劲,艾玛!莫炎怪叫一声,终于想起来哪里不对劲,那个分明是学长的声音呀,忙跑过去,隐隐约约看见一个人影躺在地上,忙扶起他,“学长,是你吗?”
沈维笙已经无力骂他了,弱弱的说了一句,“找找手电筒,在旁边!”
莫炎忙扶他靠在树上,去找手电筒,找了半天,才在一个石头缝里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心里一喜,忙打开手电筒,转过去找沈维笙,在看到那个人影时,却被吓了一跳,这个脸色乌青,嘴角还流着血,衣着褴褛的人真的是学长吗?,脑子不灵光的问了一句,“你是谁?”
沈维笙一抹脸上的血,咬牙切齿,“你tm的敢不敢再脑残一点?”
莫炎才冷静下来,奇道,“学长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沈维笙无力了,“扶我过去!”
莫炎又忙着扶他在一旁稍微平缓的山石上歇着,瞥见他手臂上两个黑乎乎的血洞,急了,“被蛇咬了?”,还真的被他猜中了吗?
沈维笙点点头,“把我衣服脱掉!“
莫炎脸红,结巴,“……脱脱……衣服?“
沈维笙白了他一眼,不耐烦,“快点!”
莫炎忙给他脱下衬衫,“接下来呢?”
Shit!沈维笙低咒一声,“给我绑上!”
莫炎,“啊?”,要玩捆绑play吗?
“绑在手臂最上边的位置啊,白痴!”沈维笙忍无可忍的吼他。
莫炎泪了,谁让你不说清楚的!
等打理完了之后,沈维笙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在山石上靠着,昏昏沉沉的。
莫炎急的团团转,一会脱自己的衣服给沈维笙盖上,一会又接点山泉喂给沈维笙喝,一会又掏出沈维笙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山石下的枯树枝,希望山下的人能看到这微弱的火光,就是不知道怎样才能治蛇毒,莫炎第一次痛恨起自己的无能来,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刮子,平时鬼点子最多了,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隐隐听见又说话声,莫炎大喜,忙叫道“有人吗,有人吗?“
一阵七零八落的脚步声立马靠近他们,没一会,跟队的两个老师就出现在眼前,莫炎犹如见到了救星,“学长被蛇咬了,快救他!“
两个跟队老师一听,忙着给沈维笙做紧急处理,背着沈维笙扶着莫炎去山下。
第十二章:歧路
沈维笙在医院醒来的时候,入目是一颗扎手的平头靠在自己床边,不免愣了一下,多少次生病了,醒来的时候除了自己还是自己,心里微微动了一下,盯着他发呆。
许是察觉到目光,莫炎抬起头来,惊喜,“学长你醒了?”
沈维笙一见到他的脸就烦,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扭过头去不理他。
莫炎先是担心他好几天,现下又被他忽视,心里老大不爽,立马炸毛了,“小爷我不吃不喝的伺候你,你就是这么个态度啊,没良心的!”
沈维笙已经可以无视他分分钟变神经病的特质,幽幽说了一句,“你离我远点我就谢天谢地了!“
莫炎跳脚,“你当小爷愿意搭理你啊,从此以后,我两桥归桥路归路,井水不犯河水!”
沈维笙凉凉吐出一句,“求之不得!”
莫炎愣了一下,心里闷着一口气,却也发泄不出来了,红了眼瞪了他半天,怒吼了一句,“你别后悔!”,然后冲出去,撞上推门进来的人,愣了一下,又吼了一句,“眼瞎啊你!去看眼科!”
来人足足愣了三秒,才笑出声来,“哥,你把人家怎么啦,那委屈的小摸样,啧啧!”
沈维笙心里正烦,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不该问的不要多问!”
秦小岳撩撩头发,“得,我不问还不行吗?反正与我无关,说正事,我小妈也是就你亲妈正在赶来看你的路上!”
沈维笙凉凉看她一眼,“你告诉她的?”
秦小岳一笑,“哪能啊,老师电话都打到家里去了,能不知道吗?”
沈维笙皱眉,“老师怎么会有你家的号码?”
秦小岳抿唇,“小妈经常去学校找你的老师了解些情况!其实,哥,她还是爱你的!”
沈维笙冷哼一声,“不需要!”
秦小岳在心里叹口气,十几年的隔阂,真的就解不开吗?其实这么多年了,看得出来,小妈其实很想念沈维笙,只是,哎……算了,随他吧,忙转移话题,笑道,“你要吃什么,我帮你去买!”
沈维笙这才觉得饿了,“海鲜粥!”
秦小岳这才大步流星的走了。
沈维笙看着窗外的淅淅沥沥的小雨,脑海里的念头竟然是:那个笨蛋不知道带了雨伞没?想想又觉得活该,谁让他这么笨的。
却说莫炎从医院里出来,才发现下雨了,不停的咒骂,沈维笙,小爷真是错看了你,还学长会长呢,简直就是冷血无情的混蛋,王八蛋,生儿子没屁眼,小爷瞎了狗眼才会觉得你是好人,被猪油蒙了心才会想和你好好相处……骂累了,莫炎回头看看医院,莫炎的目光变得坚毅,揉揉酸涩的眼睛,头也不回的走进雨里!
第十三章:所谓亲情
沈维笙的妈妈叫夏书,是一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后来凭借这出色的外表和成绩被一位无所出的企业家领养,改名杨舒,日子虽然过得富裕,可是杨家只把她当作一个摇钱树培养,比没有给杨舒关于亲情的印象,沈维笙后来想,可能就是因为如此,她才不懂亲情,或者是不相信亲情,可是理解是一回事,原不原谅又是一回事了。
后来杨舒邂逅了身为军人沈剑云,也就是沈维笙的爸爸,两个人一见钟情,慢慢的就走到了一起,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沈剑云家族在本地还是很有名的,杨家当然没有意见,于是顺利的结了婚。
后来就是沈家破落,沈剑云的父亲死于心肌梗塞,沈家失去了政治上的地位,沈剑云更是被沈家的敌对势力调到了前线,作了空军校尉,随时随地会为国牺牲的那种,这也是杨舒和沈剑云离婚的一个导火线。
而点燃这条导火线的正是沈维笙被绑架,失踪整整半年的事,杨舒不愿意过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毅然决然的提出离婚,沈家爸爸没有异议,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如果仅仅是这样,沈维笙最多当她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普通人,可是后来,仅仅一个月的时间,杨舒就嫁给了本地很有势力,同样离异的秦风,也就是秦小岳的母亲,还把按照秦家老爷子的意思,把沈维笙的户口也转到了秦家,理由只是秦家没有儿子,这才彻底让沈维笙寒了心。
后来沈维笙通过多方策划,才把户口转回来,期间因为秦老爷子的各种阻挠,差点死了,于是沈维笙都会在秦老爷子的生日宴上送上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以示挑衅。而秦小岳对自家爷爷的卑鄙手段更是看不过眼,反而联合沈维笙一起,当真的防不胜防。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沈维笙讨厌秦家所有人,唯独对秦小岳就像对自己的亲生妹妹一样。归根究底,沈维笙最恨的人,还是杨舒。
所以当杨舒站在沈维笙面前时,也只得到一句,“滚!“
杨舒无法忍受他的态度,气的发抖,“我好歹是你妈!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沈维笙向来对待厌恶的人都会毫无留情的反击,“我妈十几年前就死了,你还是从哪来回哪去吧!我压根不认识你!”
杨舒不敢置信,“笙笙,你别这样,当初我也是迫不得已!”
唇角掀起凉薄的笑,沈维笙嘲讽,“笙笙?别这么叫我,恶心死人了!”
杨舒哭了,“我只是想好好活着,有错吗?你为什么不能理解!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
沈维笙不为所动,“这样的亲情戏码不适合跟我演,因为你根本不懂亲情!”
秦小岳回来见到的就是箭拨弩张的两个人,不免尴尬,忙把气的发晕的杨舒扶出去,“哥的身体不好,需要静养,过一段日子再来吧!”
沈维笙拿着秦小岳买回来的粥喝着,事不关已的样子,哼,亲情,如果你真的懂亲情,会在我生死未明的时候忙着离婚,又会在我躺在医院时改嫁,不闻不问?这样的亲情他可消受不起!
第十四章:重逢
沈维笙再次看见莫炎已经是一年后了,还是那颗看着就很扎手的小平头,皮肤从原来的白皙变成了深麦色,略显宽松的T恤也掩盖不了一块块的肌肉,是那种经常锻炼才有的效果,斜靠在沈维笙家门口,看起来活像个二愣子,当然只是在沈维笙眼中是这样的。
沈维笙见到他很诧异,这家伙不是休学去当兵了吗?怎么才一年就回来了?不过面上还是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你来干什么?”
莫炎怒瞪着他,然后又压下去,淡淡的看着他,“来看看我家房子呀!“
沈维笙眯着眼睛,还算有点长进,幽幽说道,“那看完了吗?没看完你继续!”,开门进屋。
莫炎理所当然的跟着走进来,巡视了一下,没有什么变化,只是书架上的学生资料已经没有了,换成了计算机方面的书籍,想来应该是换学生会长了,毕竟沈维笙只有半年就毕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