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错过多可惜 上——大花小花
大花小花  发于:201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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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先生?”姘夫似乎也吓了一跳,意外又讶然的道:“这么巧。”

第十章

二人行变成了四人行。

电影看完后,打算和林茂父子道别的柳应年话还没说出口就被对方抢先了一步。

“一起去喝杯咖啡吧?”姘夫热情友好的建议。

“不用了,我们……”柳应年压根没想到林茂会突然提出邀请,这个人,不过才见一次面而已,也太自来熟了吧?他看了看洛雨,略有些沉吟,想着找什么样的借口拒绝比较不突兀。

“你们看起来也没有什么计划的样子,不如大家凑在一起打发时间,人多还热闹点。”林茂笑吟吟的说。

人家把话讲的这么直白,柳应年反而没有了再拒绝的余地,“洛雨,你还有什么要做的事吗?”

他寄希望与洛雨,如果洛雨说有事的话,他们就能顺理成章的摆脱姘夫父子。

“没有。”洛雨无所谓的回答相当干脆。

林茂脸上的笑容加深了,“那去星巴克吧,那儿的咖啡和点心味道都不错。”

……

特意挑了一个角落的位置,柳应年倒不是出于对姘夫的本能讨厌和排斥、不想让太多人看见他们竟然像朋友一样坐在一起的原因,虽然可能也有一部分这样的心理因素,而是他身边的这两个人都过于容易吸引别人的眼球,太引人注目了。

不得不说,洛雨和林茂都属于长相极好的那一类人。

前世见到洛雨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这个漂亮的大男孩儿是个麻烦,长得太好了,眉长眼俊的,皮肤又白,形体比例又纤长,少年人特有的那种朝气青涩又不知收敛的美丽轻而易举就能招引来无数的爱慕、窥探和觊觎。

林茂和洛雨相比又是另一种美。这个男人看上去和柳应年现在的年纪差不多,实际年龄是二十七岁,五官说不上有多深邃但是很立体,身材高挑偏瘦。一头黑亮中分的半长发,额头饱满,气宇轩昂,眉斜飞入鬓,眼漆黑如墨,鼻梁高挑,唇长而薄,五官分开就很好看,合在一起更独具魅力。他的美介于少年人和熟男之间,一举一动间均是浑然天成的成熟和优雅。

对比柳应年自己那只能说得上还不错的外形,这两个人实在是太过耀眼了。

看着在自己旁边和对面坐下的两人,柳应年心里嘀咕着,其实他前世人到中年时经过岁月的洗练后也是很有魅力的!

“柳先生和洛同学看起来不像是亲戚。”率先打开话题的又是林茂,他笑眯着眼睛看起来十分温良无害。

林枢坐在沙发座靠墙边的位置,一边吃他的小蛋糕一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在柳应年和洛雨之间看来看去。

洛雨看了林茂一眼,弯起嘴角一笑,“他父亲的表姐的大姑妈的表舅家的二侄子的养女的外甥女是我母亲的好朋友。”

柳应年也眯了眼睛温和的笑起来,“我母亲家的远房表叔的舅祖母的干闺女的小儿子的大学同学和他母亲的初恋情人的大学同学现在住在一起。”

林茂被他们两个人绕口令一样的胡说八道绕了个头晕,倒是没有一点儿生气的样子,目光一闪,仍然笑容可掬。

“‘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六度空间理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五个’,或者说你至多只要通过六个人就能认识全世界的任意一个人。”面对柳应年和洛雨,他优雅的说着带有学术性的话语:“1967年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斯坦利·米尔格拉姆曾试图证明这一猜想,虽然至今仍有争议。”

柳应年只当没有听出他话中的潜在意思,呵呵笑了笑,意味深长的道:“也许我跟林先生之间,也正符合这种猜想。”

而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叫做李翔华……

只要一想到李翔华和这个男人的关系,他就无法忽视曾经戴在他头顶上的那顶绿帽子,那是他心底埋的最深的痛……

全部都是因为这个人……

“叔叔。”一个熟悉的童音干扰了他开始黑化的心情,“我要喝那个!”

柳应年抬头,对上那双清澈无垢闪亮亮的眼睛,看着那只小肥手笔直的指着自己面前的咖啡,额角瞬间排下一排黑线。

开玩笑,小孩子哪能喝咖啡!喝多了有害无益!

“宝宝乖,那是叔叔的,宝宝想喝,把爸爸的给你好不好?”完全不知轻重的姘父试图劝说儿子,满面笑容的拿着自己的那杯咖啡在小娃娃眼前晃了晃,想要解救柳应年的咖啡。

没想到小娃娃很执着的摇了摇头,“我要叔叔的!”

洛雨纯粹是无聊,没什么诚意的道:“哥哥的这杯给你好不好?”

“不要!”没想到小娃娃却瞪了他一眼,“我就要叔叔的!”

洛雨最讨厌这种无理取闹的小孩子,长得再可爱也讨厌,他也不管小娃娃执着热情的眼神一直盯着柳应年面前的咖啡,长手一伸,直接把自己的咖啡和柳应年的咖啡换了个位置。

少年就着男人喝过的杯沿处也喝了一口咖啡,然后扬起漂亮的笑容朝着小娃娃不怀好意的笑了笑,“不好意思,现在这杯咖啡是我的了。”

小娃娃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看中的东西竟然被别人抢先了,两只大眼睛呆愣呆愣的怔了好一会儿。

柳应年暗叫糟糕,他也没想到向来对别人的事情不感兴趣的洛雨会做出这么幼稚的举动,好像故意在跟林枢作对一样,这不是火上浇油吗!林枢要是闹起来那能是一时半会就结束的了的?

还没等他去安抚,那边小娃娃就开始发作了。

只见两只水汪汪的葡萄大眼眨了眨,也没见他怎么着眼眶里就开始蓄水,小鼻子抽了抽,小嘴撇了撇,一股子铺天盖地的委屈就落了下来。

“哇啊~~~坏蛋!呜呜呜,”林枢哭得惊天动地,“抢我的东西!呜呜呜呜~~~~~~”

饶是见识过儿子哭功的林茂也震惊的不行,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他家宝宝那是一个能哭的主,只要哭起来,哭上一天一夜那都是小菜一碟,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从来没见识过这等阵容的洛雨完全就是惊、呆、了的表情,拿着咖啡,瞠目结舌道:“他肺活量是不是也太大了……”

“哇啊~~~~”林枢仰着小脑袋哭的更大声了,“坏蛋!”

“别哭了别哭了,不就是一杯咖啡吗,给你好了。”洛雨实在受不了他这种哭法,跟要断气似的,把手里的咖啡往小娃娃面前一送,“喏,给你。”

谁料到林枢半点脸也不给他,不但哭声没停,还又瞪了他一眼,边哭边转个身从沙发上爬起来站着,小肥手抓起刚才没吃完的小蛋糕就往洛雨身上扔。

蛋糕飞出去打个正着,直接砸在洛雨的脑袋上,上面的奶油沾了他半边头发半张脸。

“……”洛雨只安静了一秒就跳起来扑了过去,“找死!”

“哇啊~~~”林枢毫不示弱,哭的更大声了。

柳应年和林茂哪能真让他们打起来,连忙一边一个把一大一小给拉住了,这要打起来还得了?

“呜呜,爸爸,坏蛋欺负我~~~~~~~”小娃娃找到靠山,哭倒在父亲怀里告状,眼泪跟瀑布似的往下淌,哭的天崩地裂。

“你还敢说!”洛雨气的又要跳起来,年纪再小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当面就敢歪曲事实!

柳应年圈着洛雨,把他困在自己怀里,连哄带劝道:“他才四岁,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小孩子胡闹惯了,不懂得分寸,乖,让他一次。我们坐下,让我看看,蛋糕砸疼了没?看你脸上都是奶油,跟小花猫似的,坐好,我帮你擦擦。”

他好说歹说,洛雨才不情不愿的乖顺了,擦掉奶油后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玩手机游戏。

柳应年解决了一个,转过头看向另一个还在嚎啕大哭的小娃娃,暗暗苦笑,想不到重来一世,这两个人的初次见面仍然如此糟糕。

第十一章

有些事,前世和今生没有多大的区别。

柳应年前世也是先遇见洛雨后遇到林枢,不过那个时候,他是在遇到洛雨一个月后才遇见林枢的,不像这一次,在他遇到洛雨后才和洛雨分开的下一秒就见到了林枢。

夜惑那晚之后,初次体验了男男情事的洛雨对他说,“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做这件事,柳应年,我们做床伴吧。”

少年站在打开的玻璃窗前,沐浴在金黄色的朝阳下,听见他洗完澡从浴室走出来的声响回头,扬起一抹浅笑,那一刻,他以为自己见到了少年背后隐形的纯白羽翼。

昨夜的青涩、大胆、羞恼和热情褪去,眼前是一个有点强势、外热内冷、骄傲、直接而又有主见的少年。

这才是更真实的洛雨。

少年太过年轻,又太过自私,毫不考虑他人想法而提出的要求,给柳应年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他还以为少年要么从此和他绝情陌路,要么就是和他交往成为他的新恋人。

结果两者都不是,少年只想利用他满足自己的需求。

可他,又何尝不是利用少年,在他被少年吸引的同时想要利用少年来遗忘李翔华带给他的伤害……

“为什么不做恋人呢?做恋人不是更好?”他问出心中疑惑。

至少,恋人比床伴好听。

“我不需要恋人,麻烦,床伴就好。”少年这样回答。

床伴就不用付出太多的感情,没有太多负担,将来关系结束的时候也不会太过为难。

他们就这样成了床伴。

柳应年照着少年的要求在萤光中学附近给他租了一间房子,又给他买了一部很大众化的手机,还要包下他每个月的伙食费和零花钱。

“你这找的根本不是床伴,你这完全就是在包养他。”好友解封珧在知道他们的事情后如此讽刺,“虽然说他的要求并不高。可是应年,你怎么能这么蠢?你为什么不拒绝他?”

“为什么不拒绝……”柳应年想了想后回答好友道:“大概是因为我觉得他想要的其实是个恋人,而我只想要找个床伴……吧。”

他是少年的第一个男人,引导少年男人之间的情事,少年对他有着不愿意承认的眷恋;而他,还忘不了李翔华,又希望可以忘掉李翔华,所以不愿意自己解决需求。

柳应年比谁都明白,真正狡猾又自私的人其实是他自己。

然后他遇到了变成孤儿的林枢,然后他动了收留林枢抚养林枢长大的念头,然后,他把林枢带回了家。

他也许没资格做别人的爸爸,但他却是一个还算合格的抚养人。

林枢年纪还小,他怕给林枢带来负面影响,所以自从林枢和他住在一起后,他就再也没有带洛雨回来过夜。

直到有一天,洛雨生病了,烧得很厉害,他带洛雨去医院挂完点滴,又留在洛雨那里照顾他一天一夜,回到家后才发现林枢早已经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眼泪哭干了,嗓子也哭哑了,还在不停的哭,而他给林枢准备的饭菜和饼干牛奶,林枢竟然一动也没动过。

他花了很长时间才安抚好林枢,让小孩儿相信自己不会丢下他不管不会不要他,又哄了很长时间才哄小孩儿重新吃饭。

“爸爸,”那个时候林枢已经开始叫他爸爸了,他躺在被窝里扒着柳应年不松手,强撑着浓浓的睡意问:“你把我丢在家里,去干什么了?”

柳应年先是照顾洛雨后是照顾林枢,又累又困还要哄儿子睡觉,为了重新取信于儿子,只好实话实说:“爸爸去照顾一个生病的哥哥了。”

“哥哥?是爸爸的孩子吗?”林枢问。

“不是的。”他才比洛雨大九岁,怎么可能生下一个那么大的儿子。

“那是什么?爸爸为什么要照顾他?”他听见林枢在追问。

“因为……爸爸很喜欢他……”好困啊,这孩子怎么问个没完了。

“爸爸不是最喜欢我吗?”快要沉入梦乡的意识又听见了一个问句。

“嗯,爸爸最喜欢你……”他敷衍的回答着,困的不行,一个字也不想再说了,任由自己沉入了梦乡。

第二天醒来后林枢就开始缠着他要见那个哥哥,他没答应,用带他去公司一起上班转移了小孩儿的注意力。

这个条件开的太过诱惑,八爪鱼属性的林枢妥协了,但让柳应年没想到的是,林枢不是把见哥哥的事情忘掉了,相反,他是郑重其事的放在心上了。

很多年后他再想起这件事时问那个人,为什么会那么在意洛雨。

已经从便宜儿子变成了宝贝疙瘩心尖子的青年冷笑一声,你为了他都能把我忘在家里不管不问,难道我还不该在意吗?

也许是小小年纪就失去父母,林枢有时候格外敏感多疑,缺少安全感,总觉得柳应年随时都会抛弃他不要他,小孩子懂的不多,但却本能的知道要看紧这个人,他恨不能一天24小时都不跟柳应年分开,固执的相信,这样柳应年就不会像爸爸妈妈一样丢下自己离开自己了。

小小的林枢有种不安,他认为柳应年既然会为了所谓的“哥哥”丢下他一次,就会丢下他第二次、第三次,对他而言,这个“哥哥”的存在威胁到了他在柳应年心目中的地位。

柳应年对林枢的想法全然不知,一个四岁的小孩子怎么会有这么复杂的想法呢,所以他想都没去想过,对他来讲,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一个是认真上了心,一个是不以为意。

新城就那么大,很快地,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林枢和洛雨见面了。

他带林枢去一家火锅城吃火锅。

因为中午解封珧和公司的几个人一起去吃火锅,回来后都赞不绝口,说火锅好吃,被林枢听见了,就跑到他办公室来,爬到他怀里,睁着圆滚滚的眼睛闪啊闪啊,用力的说:“爸爸,我要吃火锅!”

柳应年看着垃圾筒里的快餐盒,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

巧合的是,在火锅店门口遇到了正在等位置的洛雨。

“你一个人来的?”柳应年看见洛雨了,自然要上去打招呼。

“嗯。”洛雨点了个头。

“没位置吗?”这个时间正是吃饭的点,店内几乎座无虚席,“我预订了位置,一起吃吧。”

“好啊。”洛雨很爽快的答应了。

点了单后,他简单的给洛雨和林枢做了介绍。

洛雨是知道林枢的存在的,柳应年有和他提过,他看了看长得冰雪漂亮的小娃娃,没什么恶意的道:“原来他就是你那个便宜儿子啊,看起来一点也不可爱。”

“洛雨……”柳应年警告的叫了一声,有点意外的是洛雨看起来不太开心。

“爸爸,”从进火锅店就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林枢忽然扭头问他道:“那天你去照顾的就是这个哥哥吗?”

“嗯?”柳应年愣了下,反应过来后点了头,“嗯。”

鸳鸯锅底和菜都送上来了,好戏也开场了。

开始还相安无事的两个人慢慢的起了摩擦。

林枢想吃的必定是洛雨喜欢吃的东西,洛雨则总是把林枢说要吃的菜整盘子倒进红汤……

林枢把剩下的菜全都扔在洛雨身上,洛雨拿起饮料浇在林枢头上……

第十二章

不忍直视的回忆被现实中越来越凶残的哭声打断。

柳应年抬眼朝对面看去,不由皱了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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