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账号爱上我(穿越)+番外——Minaret
Minaret  发于:201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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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岩层的不规则地刺挡住了蒂芙妮的路,她登时不可置信地抬起头来望向他。

她现在简直恐惧极了。

正是因为她是亲身体会了这些东西的人,她才最为清楚,如果不是她突如其来的一股危机感使她下意识地倒退一步,救了她的命,那她早就被这东西扎了个对穿。

她早知道黑暗精灵大部分喜怒无常,嗜血成性,全像他们的蜘蛛神后那样残忍,但既然是带着一个人类,这肯定是个有着怜悯之心的精灵吧?至少她是这样想的,结果这几个地刺简直像是有人狠狠地在她脸上来了一耳光。

至于瑟玛尔,完全看愣了。

黑暗精灵看也没看他们,只道:“林清,走了。”

“……嗯?”林清也有点没回过神。

精灵神清冷淡:“我们去Edgewater吧。你要救他们,所以我没有动手。”

蒂芙妮看了看脚下的刺,表情古怪:没有动手?杀了她才叫动手吗?

林清一个怔忪。

那一瞬间他甚至觉得以斐的言下之意是这样的:夸我!不然别(四声)说话!

“哦。”林清点了点头,心里想的却是“我操我什么时候让你救他们了?”

“走吧。”以斐说。

蒂芙妮:“……”

瑟玛尔:“……”

瑟玛尔和蒂芙妮想:“为什么会有人宁愿带着一个大老爷们也不愿意带着一个妹子?”

妈的,如果不被地刺扎的代价是他的心脏的话,他宁愿当那个被遗弃的好不好。

林清转了转眼珠,迎上这俩人的目光,他默默地想:“看什么看!没见过法术材料啊!”

Chap.06 主角光环哈哈哈

林清就这么看似潇洒实则傻逼地跟着以斐走了。

走了约莫十分钟,Edgewater这座听起来很牛逼实则一点也不牛逼的城就出现在他眼前。

Edgewater是座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城的城,各种建筑简直不配称之为建筑,也就是个怪物相对密集的沼泽区域罢了。

要塞跟建得规规矩矩的城堡相比,那他妈简直就是一个黑面包,一个水果蛋糕。

林清啃着硌牙的黑面包默默地想。

以斐道:“这些东西看起来真碍眼。”

林清道:“这么碍眼不如我们就回去吧……”

以斐瞥了他一眼,骷髅眼中持续不断地闪烁着火光,像是在酝酿一个沉默而强大的法术。

林清一个激灵,顿时道:“对对对你说得对它们真碍眼!”

以斐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一挥骨质法杖,一道带着邪能火光的巨岩朝地面砸下来。

这块巨岩在接触地面之后留下一道恐怖的焦痕,那道陨石则自己分解成一只地狱火守卫。

它是由十一块灰绿色、有着鲜绿岩纹的巨石组成的怪物。

一对较为大型的巨石组成肩部,一对是手臂,还有两对是双腿,胯和肋骨各一块,肋骨型陨石上有一颗悬空着的,小而粗糙的陨岩作为头颅。

它的眼睛、胸腔和石头之间的连接处都充斥着一种非常不详的介于黄绿之间的邪焰,随着它们的燃烧,发出一种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

与其将它称作是恶魔,不如将它称作元素生物。

地狱火嘶吼一声,冒着邪焰的眼眶正对着面露不耐的黑暗精灵术士。它似乎不是要用语言传达他的意愿,而是单纯地想要发出声音。

林清愣愣地想:操,原来他不是想对着我动手啊……

以斐说:“将这座城变成废墟吧。”

他的语调非常低哑,明明只有他的嘴唇在翕动,声音却仿佛是两个人同时发出,这种语言的每个音节也都非常阴沉,犹如上古邪神宛若叹息的低语。

林清惊悚地发现,他不但毫无根据地判断出这个发音莫名地奇怪的语种是恶魔语,并且他还听懂了。甚至他还怀疑,只要他愿意,他就能说出一口地道的恶魔语。

他听懂恶魔语了!这便是传说中的主角光环吗,这便是从他穿越起就他妈没出现过的主角光环吗!好他妈感动!作者你他妈终于想起我是个主角了吗!

如果不是以斐在边上他怕丢人,他真想仰天长啸三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子可是有主角光环的人你们谁也别惹我!

地狱火在游戏里本来就是个群攻好帮手,地狱火突突突在周身一圈周期性地灼烧大地,辅之以术士的火焰之雨,要塞里守城的大狼人、蜥蜴勇士、龙蝇什么乱七八糟的分分钟被请了个干干净净,轻松得就好像林清开着自己九十级的大号去三十级的血色修道院刷刷刷一样。

攻打进高阶野牛棚(Upg. Gorgon Lair,蛮牛的所在地。)之后,好死不死的地狱火的召唤时限正好到头,岩石顿时失去火焰,黯淡下来,跌落在地上碎裂成一堆破石块。

“地狱火的攻击力还是不够看。”以斐有些遗憾地打了个响指,名叫阿兹达克雷斯的小鬼(Imp.)顿时满身火焰地从他的传送阵里走了出来。

林清咽了口口水:好像这只小鬼死了之后就轮到他了……呢……

Chap.07 坐等冤大头上钩

让林清比较欣慰的是,这里的蛮牛也就十来只,以斐一发混乱箭能轰八个,小鬼随手扔两把火就搞定了。

只要小鬼不死一切好说!他想。

黑暗精灵俯下身来,慢条斯理地念了一段咒语,那只佩戴着黑漆漆的皮革手套的手顿时发起一阵亮光。他从蛮牛的眼眶里挑出惨绿色的一对眼珠——林清蹩起眉来,那双眼珠还连着一些组织,湿哒哒地往下淌血——,将它们随手扔进一个装着灰色液体的小瓶子里,盖上瓶盖,站起身来。

“我们走吧。”

“走……去哪?”林清愣了愣。

“提里斯安。”黑暗精灵漫不经心地说,“那有一家拍卖场。”

“去那干什么?”林清问,难不成他是要将那些眼珠再转手卖出去吗?

“卖血。”以斐说。

“啥?”

提里斯安。

林清打量着这座城市,它的建筑风格非常奇异,与银月城有点异曲同工之妙。主要风格是金色配上红色,放眼望去,金灿灿的一片,不显得俗气,反而高贵得要命。据以斐说,这是有钱人来的地方,如果不是托他的福,他一辈子也来不了一次。

林清:……

你他妈兜里的八十万金都是老子一个铜板儿一个铜板儿挣出来的你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

腆着脸说老子没钱老子穷逼,你他妈良心被狗吃了是怎么的!

操!此仇不报非君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他妈等着你!

“你刚刚说的……”跟着以斐走了大约十分钟,林清终于忍不住了。

“嗯?”以斐随口道。

“你刚刚说的卖血是什么意思?”林清问。

“字面意思。”以斐说。“当然,以你的智力水平,我是不指望你能理解这么深奥的通用语词汇的。”

林清:“……”

你他妈身上穿的加智力的装备都是老子一个本一个本给你刷出来的你知道不?知道不!知道不!!!

提里斯安拍卖场似乎是以斐很常去的地方,他甚至掏出一张会员卡交给了门口的会场守卫。

林清默默地想:草,为什么我玩游戏的时候拍卖行没有会员卡一说?

以斐弯曲食指,用指节敲了敲柜台的桌子,发出一声轻响。

唇角翕动,他低声说:“我要卖点东西。”

“您要卖什么?”

“一瓶血。”以斐提起唇来,随手摸出一小瓶试剂一样的东西,激荡的液体剧烈地晃动了两下,林清留意到那些血液有着接近于邪能的绿色,还不断地冒着泡,好像女巫坩埚里的炼金合剂。“六百六十六金币,没有竞拍价。”

林清诧异地看了那小瓶一眼——这么多天了,他也差不多了解了这边的物价。那瓶子里,充其量装了百来毫升的东西,价格居然这么昂贵?龙血都卖不到这个价格吧……

对面看着那瓶血愣了愣,面露了然之色,飞快地说:“好的。”

林清奇怪地想:对面还真同意了?看以斐这张写满了坐等冤大头上钩的脸,好像还挺有自信,不会这血真是上古魔神血之类的玄乎玩意吧?

Chap.08 这算接客一种吗

林清后来才了解到,这个“卖血”是相当于一种特殊的信号,一个术士卖出一瓶他手下恶魔的新鲜血液,标价六六六,基本就相当于一只术士正在等待雇佣的意思,假如有人买下它,这瓶血能让血的主人为买主做一件不超过原则的事。

实际上,术士的一次效忠非常有用,他们的一些邪门歪道甚至能让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强大得不像话,就算要求黑龙血他们也能给你弄来。假如你在拍卖会场看见了这样东西,请务必将它拍下来。

林清:“这算接客的一种吗?”

以斐:“接客是什么?”

林清:“你猜?”

以斐:“想想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词。你想尝尝暗影鞭笞吗?”

林清:“我读书少你别唬我,那不是暗牧的技能吗?”

以斐:“那并不代表一个术士就没法学会它们。”

林清:“……”你大爷!

林清默默地想:你妈。

老子玩!你!的时候你丫怎么不放个暗影鞭笞给我看看啊?恶心我的时候你怎么什么金手指都开上了,操,什么行为这是。

以斐睨他一眼:“我还得在这等会儿,那瓶血要卖出去估计要一周之后了,毕竟不是每天都有人来雇人办事。”

林清说:“你在这儿等把我放走成不?”

以斐轻描淡写道:“这里的两个出口,向南的通往一座叫做Dark Eternal的地方,曾经是个乱葬岗,现在有些亡灵法师到了那里,并利用坟场的尸体制造源源不断的骷髅与行尸,而且据我所知,起码有三头骨龙守在那里。向北的通往兽人的据点,Sandflash,假如你觉得你能战胜一头比蒙巨兽的话,那么就请你往北方去吧。”

林清想了想游戏里的骷髅和半兽人,以及比蒙和骨龙,心都碎了,泪流满面地说:“我突然觉得你长得可真帅……”

以斐脸色稍霁,继续冷哼道:“对了,这里往西走没多远就是恶魔的地盘儿,如果你真的要往那边去的话,我会嘱咐他们带回你的心脏的。”

又他妈是心脏!

林清觉得自己就仿佛一个容器,容器里泡着刺鼻的福尔马林,装着一颗脉络分明的心脏。而以斐呢,就等着这个容器的盖子打开,并取出那颗心脏,献祭给一个所谓的熵魔。

林清想:妈的,人活到他这份上也是很不容易。

事实上,住在提里斯安这样的大城市还是比较有好处的。比如说林清终于不用每天啃黑面包了,而是改吃白面包了,不用睡帐篷了,改睡软绵绵的旅店小床了,生活水平堪称飞跃。

林清表示:这样的日子再多点多好!不要因为他是朵娇花就怜悯他好吗?

Chap.09 我读书少别骗我

当林清看见以斐慢条斯理地从邮箱里抽出一封有着拍卖行标志的邮件和一袋鼓鼓囊囊的金币时,他就知道他的好日子已经到头了。

以斐收起金币:“五天?还不算太慢。”

林清一直有点好奇,买下血的人究竟该怎么联络以斐啊。

他猜了很多种可能,比如魔法阵,比如炼金小产品,再比如魔法卷轴,再比如铭文,甚至通过恶魔来传消息。

结果答案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料:是腿着……

第二天人家就紧赶慢赶地来了以斐住的那家旅店,坐在炉火旁的椅子上等那个术士睡饱了下来。结果林清和以斐扯了半天蛋,这小子才决定出门买点水晶瓶,一下楼就看见他手捧一瓶绿油油的液体,诧异地挑了挑眉。

跟在以斐背后犹如背后灵的林清表示他有点失望。

林清:“……我还以为能有更高端洋气点的联络方式呢,太没新意了。”

“实际上,”以斐顿了一顿,嗤笑道,“我也从没见过这么不‘高端洋气’的联络方式。”

客户:“……”你们懂什么叫尊重顾客吗?

这个顾客是个金发大叔,络腮胡非常炫酷,领结也打得一丝不苟,有一点贵族的感觉,只是脸色非常苍白,不是小言里那种形容女主皮肤白的苍白,而是一种,让林清不禁怀疑他刚跟死神跳过贴面舞的苍白。

以斐随手拉了个椅子坐下:“所以,我的任务是什么?”

金发大叔声音低沉得让林清想起传说中的亡灵法师,他说:“我想要骨龙的肋骨和比蒙的利爪。余下的地方任由你处理。”

“还真慷慨。”以斐冷笑了一声。骨龙的肋骨,比蒙的利爪,那都是作为施法或炼金材料效果最好的部位,尤其是比蒙,去除了它的爪子,以斐甚至想不出它身上还有什么可取之处。

况且,这是两个任务。

“价格很好商量。”金发大叔说,“我手上有一条龙,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他顿了顿,补了一句:“活着的,黑龙。”

以斐挑起眉来。

活着的黑龙?这可不多见。

林清愣了愣:“是那种完全抗魔的?”

就是那个连末日审判都TM不怕的黑龙?

以斐睨他一眼。

他简直不理解这个人类,说蛮牛的时候第一时间想起死亡凝视,说黑龙第一时间想到抗魔……就好像他对这些家伙的特性了如指掌。实际上,就连他也是在接受雇佣之后去查询相关资料才知道的这些事情。但是要说他博览群书吧,在提到其它东西的时候,他又好像一个新生儿那样一无所知。

“对。”金发大叔点头。

“很好,”以斐勾起唇来,扭头对林清说,“我们走吧。”

“呵呵,又带着我?”林清呵呵了。“你大爷。”

金发大叔有点诧异地看了林清一眼,他以为这个人类充其量也就是那个黑暗精灵的随从一类管端茶送水的,没想到胆子这么大居然敢直接骂他?黑暗精灵脾气非常不好不是常识吗?这不闷声作大死吗?

“你还想吃黑面包?”以斐冷哼道。“对了,据说小鬼的肉很好吃,你想来点吗?”

林清想到小鬼挂了之后他就要傻叉了,顿时一个哆嗦:“不不不,敬谢不敏。”

金发大叔:“……”

对于黑暗精灵来说,面对一句呵呵和一句你大爷,正常的反应难道不是一个诅咒扔过去吗?居然他奶奶的这么温和?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其实这只是个肤色奇怪一点的森林精灵吧?

Chap.10 就你脑子开天窗

其实这个任务还是比较可爱的,林清想了想,这个城,以斐不都说了吗,一边墓园一边据点,以以斐的武力值,又没有了蛮牛的瞪谁谁死特技,基本打个骨龙打个比蒙就跟探囊取物没啥子区别了。

提里斯安往南,的确如以斐所说是个乱葬岗,林清低头看着自己脚下的发黄的骷髅头,一阵恶寒的同时有点不敢往下走。

“霸占乱葬岗,把尸体挖出来也就算了,”林清一迈右脚,顿时一个趔趄,他不知道踩到了谁的手骨。这些骨头有个把年头了,加之风化,脆弱得要命。“为什么不把这些死人骨头全都复活,反而搁在这里堆着绊人玩?妈的,缺不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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