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人格——暗夜珍珠
暗夜珍珠  发于:201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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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郜枫是广州一个有着双重人格的少年,以阴暗掩藏自己的方式活着,假装成一个“正常” 的高中生。

每天放学后,他必会去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叫做真情梦俱乐部,里面玩闹着的,尽是些在现代都市里承受着压力,活

得既难受又痛苦,即将疯掉的城市人们。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阴差阳错

主角:郜枫 ┃ 配角:赵令花,韶青,小程

01.习惯

窗外透着明媚的阳光。在偌大的校园里,学生们正在努力的,或上课,或听讲,或测验,或考试,做着他们每天必定

会做的事情。而在礼堂,这个足以容纳上百人的严肃地方里,高中二年级生正在进行他们的期末考试。

郜枫坐在第五列第十三排的座位上,这是一个极为不显眼的位置,连监考老师也想必不会注意到——正如郜枫本人沉

默寡言的性格一样,不起眼。但他是不会做出作弊这种行为的,因为他根本没放什么心思在学业上。作为一个高中生

,他来这上学仅仅是因为他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离开家。

今天考的是数学卷。因为是男生而且是理科生的关系,今天考的数学对他还算不上有什么困扰,数学向来是他还行的

科目。从老师发下卷子那一刻起,他就托腮发着呆,等着开始作答。等到老师宣布可以开始,他就翻开试卷第一页问

题,拿起笔头,开始做题。

第一题,第二题,第三题……这么一题一题下来,郜枫已经快写完试卷的三分之一了。正当他想继续做下一题时,突

然感觉一阵晕眩——

他当然知道这是什么。自打一年前开始,这种情况就不时发生。不算经常,却也绝不罕见。这是某人,某个意识,正

要占据他的大脑,控制他的身体。

“不要——”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少年在内心深处做出了无力的叫喊。他从不敢用嘴巴喊出声音,只能在心底里嘶

喊着。他深知这样是没用的,”那人”不会因此而放过他……

伏在桌上的少年,身边依然是努力在做题的学子,写字的笔发出刷刷声。当少年睁开眼再次坐起来时,躯壳还是那个

躯壳,内里却已经变了个模样。他的目光锐利,眼神像是一把利刃,全身上下都散发着阴暗的气息。

“郜枫” 看了眼面前的卷子,无聊的靠着自己的手臂倚在一旁。拿起笔头,在那张在他看来毫无价值的纸张上,随意

的画了点什么。

时光一点点的逝去,考试时间也剩下没有多少,考生们都进入冲刺阶段,做着最后的题目了。现场主持考试的老师,

也不停的望着大堂时钟,准备叫停笔的一刻。

郜枫恢复意识时,是挨着桌边像睡觉一样的姿势醒来的。一张开眼,他就发现自己眼前的试卷,好好的题目画成了乌

龟,再看看考试剩余时间,自己还有三分之二的试题没有做完。

他沉沉的叹了口气。

一年了,他应该已经习惯了的。自已应该知道无法和普通同学一样,自己是有着”那人”在身体里的啊。为什么心里

还是会感到恐惧,觉得难以忍受这种痛苦……

当恐惧已成了习惯,还能怎样去适应它。

他快速的把乌龟从卷面上擦去,把好好的答案再新写上一遍。再多做了一两题,老师便宣布考试时间结束了,全体考

生停笔。

郜枫无奈的将只完成了大约三分之一的试卷交上去,坐等考试完毕。待所有卷子收好,老师宣布考生可以离开试场,

他将文具放入包里,拿起自己的背包,拍好凳子,随着其他同学的步伐往门口走去。

他垂下眼睑。今天发生的一切他并不陌生,因此他也不觉得过份难过和惊讶。从很早以前,这种事就会发生,他又不

是头一回意识到”那人”的存在。虽然说“那人” 是他创造出来的,但他拒不承认“那人” 属于他内心的一部分。

哪有从属的部分控制主人的?何况“那人” 所做的,行为模式与自己完全不一样,甚至相反。那是一颗独立的内心,

一个与他截然不同,独立存在的意识体,与他完全不是一因事。他无法揣测“那人” 在想什么,更无法猜到“那人”

想干什么。“那人” 控制他的身体从来都那么易如反掌,他根本无力抵抗。

其实,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有“那人” 的存在。“那人” 一直占据他的意识,随时随地就会将他的身体拿

来用。这是他埋藏在内心深处里,最大的秘密。

是的,他的身体里有另一个人格的存在。最早是因他而诞生的,但现在已经是完全独立的另一颗内心了。

他从来都有着另一个人格。

他早就知道。

【真情梦】

从试场出来,郜枫就一言不发,一直头也不回的向前走。忽然听到一把声音,“喂,郜枫,要一起去打篮球吗?”

郜枫回头一看,原来是同班同学小程叫住了他。他停下脚步,脸上展出一个微微的笑容,“不用了,我今天有事要做

。”

“哦,这样啊……那就算了吧。”小程无所谓的走开,继续问别的小伙伴去了。郜枫也迈开脚步,去那个他简直想立

刻去到的地方。

这件小事小程没放在心上,郜枫也没搁心上。倒是有一个人留意到了——他目击整件事,全部收进眼底。这个人就是

韶青,他们班的班长大人,品学兼优的学霸级优等生。这么久以来他一直看在眼内——郜枫这个平时毫不起眼的同学

,几乎每次放学都会有事情要做,鬼鬼祟祟的,都不知道搞些什么。找天得跟踪一下他才行。

确实,郜枫几乎每天放学都会去一个特别的地方,不到天黑都不愿回家。尤其今天发生了被第二人格控制了这种事,

他心情很差,他急需去那里,急需要放纵。本来他们学校是有晚自习的,自从发生了一次走读生晚上太夜回家的上了

报纸意外后,这所学校非住宿的学生,都不用晚自习,每天上完最后一节课,就可以回家。

郜枫每天都去的地方是什么呢?——“真情梦俱乐部”。

这是一个隐秘的地方,也是一个狭小的地方。它所在的位置,就只有广州某座毫不起眼的旧楼宇楼上三楼而已。然而

,它的内在却与它的外表大大不同。它的正中心是一家酒吧,一进大门就可以见到,既然是俱乐部,固然不可能只有

喝酒的,旁边还有KTV等等不同设施……这些都不是重点。这是一个私密的俱乐部,与外边的世界隔绝开来。

之所以说“真情梦” 俱乐部是私密的,是因为外面的人并不知道它的存在,知道的只有俱乐部里会员那么些人。只有

他们有资格把熟人带上来,除非他们愿意带,否则外面的人是不能够进来的。在这里狂欢的,都是一群放学下班后癫

狂的疯子们,他们平日在工作单位、在学校、在家庭里、在社会,在各时各地戴着假惺惺的面具,糊在脸上脱不下来

。一到下班,他们便卸下伪装,回复真我的本性,在这里依循着最基本的本能行动。

这里有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在读学生,打工仔,官富二代,流浪汉,堕落少女……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

份,他们之间没有社会里上层下层的高低,没有你猜我防的心计游戏,有的只是发泄,奔放和疯狂而已。

这就是人,这就是现代社会,从前有句话说,城市是欲望与恐惧的集合体。而今看来,居住在城市里,也许每个人都

会希望有个真情梦俱乐部,就在他眼前。

至于为什么郜枫会身在真情梦呢,这大概要从他的家庭开始说起。

郜枫他们一家本不是广州人,是从外省来的。郜枫来到广州这座城市,也不过一年多的时光。所以他并不会说粤语,

听还是勉强能听懂的,作为一个“煲冬瓜”一直是同学们调侃的对象。

郜枫的父亲,现在是一个颇为富有的人,虽然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有钱人,但叫作中产阶级是毫无问题的。从前,郜

枫的父母结婚的时候,父亲还没现在那么有钱,可后来,事业有所成,有钱了么,就不满足于只有家中这一个女人了

,在外面开始忍耐不住,沾花惹草了起来。

大概过了一两年左右的时间,从一开始的担心,怀疑,到查探,到最终的确定事实。夫妻间的关系一再的恶化。随着

矛盾加深,最后便连着前面积累的,一拼爆发出来。

母亲知道父亲有外遇后,十分的激动,和生气。那时候的郜枫,每天放学回来就看见父母在那里吵架,有时还会动手

动脚。作为一个现代社会长大的女性,她当然不会哑忍,她又不是封建农村里成长的小女人。可是,她同时又是一个

极为渴望家庭温暖与温存的人,是一个容易寂寞孤独的女人。

母亲,是一个同时有着仁慈和暴虐双重性格的人。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和儿子,总能露出十分温柔慈蔼的笑容。当她

的丈夫背叛她,她的儿子不如她心中所愿,她就会动起手与其撕殴起来。

父亲虽然不爱打女人,但亦不甘示弱,于是那段时间,郜枫便时常在家里见到父母亲互扔东西,破口大骂,甚至打起

架来。尤其是父亲彻夜未归的时候,郜枫早上去上学前,总能见到这样的景象。

他总是将思绪沉在心底里,不发一言。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的时光,到了某一天,母亲终于忍不住说出那句话:“我们离婚吧。”

02.情梦

对于这件事,父亲一直都有这个想法,而今他已经名成利就,早想这样做了。也不是念在夫妻旧情,只是念在他的独

生子郜枫感受上,他不希望他还在上初中的宝贝儿子,受到父母离异的伤害。

对于郜枫来说,这件事并不意外。因循着父母之前的相处而言,这几乎是必然的结果。

一般而言,像这样家庭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都是会护着母亲那边,对自己的父亲不屑和鄙弃的。因为做错事的是父

亲,而且男孩子天生就有种想要孝顺保护母亲的天性。可是,对郜枫来说,却不太一样。

父亲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却是一个合格有余的父亲。父亲纵使对母亲再不好,对他这个独生儿子却是极好的。

可见父亲就算再花心,也没有再婚再生孩子的打算,父亲是打算将家产全部留给他的。

他的父亲从不打骂他,更从不亏待他,包括后来他可以一直去真情梦,钱都是父亲那里来的。父亲固然不知道他是去

哪里玩,亦不规限他用钱,只因他从来不会乱花钱。他需要钱在家里拿,用完了父亲就再去提,这是他用钱少,从不

胡乱花钱的结果。父亲权当他买零食去了。

至于母亲么,也不能说他的母亲不爱他。只是母亲爱他的方式,有些痴狂,有些暴烈,让他承受不住,甚至有从母亲

身边逃离的冲动。

其实,他有些怕母亲。

他的母亲,平时对他是和蔼的,脸目柔和而温情,仅仅是一旦生起气来,发起疯来,就可以是毫无理由的,不讲道理

的一阵毒打。最终还是父亲回来,才制止住疯狂的母亲。那时父亲直叫她“疯婆娘”。

愈是父母亲关系破裂的时候,这样的事情就发生的愈频密。与父亲不同,母亲在家里总是担任一个保护者那样的角色

,管这管那,不许他做这个,不许他干那个。要是不听她话,就疯狂的打骂与侮辱,这种没有自由的束缚,让他喘不

过气来。

只当父母正式决定要离婚的时候,他要选择跟谁,父亲还是母亲。说对母亲毫无感情是不可能的,当时,他来到伏在

地上披头散发的母亲跟前,半跪在她身边,“母亲,你要我陪在你身边么?”

母亲只是摇头,只是笑,披散的头发下露着一双疯狂的眼睛,“不,你跟你父亲走吧。走了,永远不要回来。”

“你要我陪你的话,我可以留下来的。”他沉默了许久,才挤出这么一句话。从小就沉默寡言的他,实在是不怎么会

哄人。

“你爸他有钱,可以给你好的生活,”母亲自嘲的笑笑,说,“跟着我,你就得吃梅干豆腐啦。跟他,你有更好的前

途。”

“你明知道不是这个问题。”郜枫无情的揭穿了她。

心里被揭穿的妇人,突然像受了什么刺激似的,双目含泪,接着两行泪水流下来,好似要哭出血泪似的。然而她的眼

睛却在笑,她的整张脸庞都是扯着笑容的,带着此生的肆意,与癫狂,“儿子,我的好儿子,你知道吗……”

她从破旧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包粉末,打开,嗅了嗅,深吸一口气,思绪沉浸了在其中,无法自拔。白色的粉末沾上

了她蓬乱的发丝,她双目迷离,陶醉痴痴,仿佛她的整个世界就在那包小小粉末之中。两眼笑得弯弯的,她不知道自

己现在蓬头散发的样子有多狼狈。然后她徐徐的开口:

“幸亏你是初中生,已经不是任由我控制的小孩子了。如果你还是一个小孩,我已经抱着你把你杀掉,一起去死,教

那个男人悔恨一生――我杀了他的儿子!他最疼爱的儿子!他对我这个女人毫无感情,但儿子,他不会没感觉的。别

怪妈,女人都会这么做的,这是报复抛弃你的男人,最好的办法。”

她傻傻笑着,眼神流露着她自己没有发觉的嗜血,目光是这样锋利,如镰刀。如此嗜血的世界,嗜血的灵魂。唇边还

有白色粉末,她却全然不知不觉。郜枫想说点什么,最终,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他默默的转过身,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的,离开了那里。离开了他的母亲,永永远远的离开。原因不是母亲那席话,而

是那包毐品――他深深的知道,谁一旦沾上了那种东西,就将万劫不复,永远无法回头。

无法回头。

他没有回过一次头,离开了那个地方。不经一句道别,就离开了他的家乡。

在法庭上,他可以面无表情的说出“我跟我爸爸”。父亲这次终于没有了家庭负累,可以全心发展他的事业,于是带

着他的儿子,到大城市去。就这样,郜枫跟着他的父亲,来到了广州。

广州是一座高度现代化的大城市,郜枫中考来到了这里,成为广州某高中的高一生。新的环境,完全陌生的一座城市

,这里让他感到迷失,与慌乱。这里的每个人都口操粤语,在一座座的摩登大厦之间,他找不到出路,找不着方向。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不是真的活着的,就像空有一个躯壳,而没有灵魂一样。可若是真的不是活着,又为何故感到这么

痛苦——

那痛楚痛到入了心里,教他无法动弹,似要被扼住喉咙一样。当他每天望着从他身边走过的一个个老师同学,桌上一

本本不知道写着什么隔世的内容的书本,他便觉得自己只是过客,只是一个全然不可能参与其中的旁观者。

他只将一切压抑在心里。

他本以为自己会以这样的状态继续过下去的。

可老天非不让他如愿。

不知从何时开始——其实他大概是知道的。具体时间他不清楚,应该是他来到广州上高中不久,他的内心就开始产生

了变化。他经常会做了自己不知道做了的行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他全没有意识,也没有记忆。这并不是间歇性

失忆症,而是好像另一个人占据了他的身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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