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个圈,套里边——月落猪蹄
月落猪蹄  发于:2015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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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也不想管那男子是什么反应,依着记忆,走入从前寄住过的房间。

房间如我所料,还有床,不过床具却是一应欠奉。我开始在屋子里翻箱倒柜,好不容易翻出了一套床套被褥,也不管干净与否,随便往床上一铺,就摔在床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色似乎已然暗了下来。

我总算觉得周身力气算是回来了一点,正考虑着要不要找点吃的,未料到还未起身,门竟被推开,进来的也不是那讨人嫌的男子,而是一个年龄在二十五上下的女人。

女人穿着一身蓝色连衣裙,乍看倒也新潮,她左右手各端着一个大碗,见我半起身,忙不迭得咧嘴笑道:“哎呀你起来了怎么不出来?你叔说你在睡觉,还特地叫我把饭菜给你送进来……要不,你也出去吃?外面的菜多点。”

我叔?我忍俊不禁,倒是自觉自愿得攀上长辈的份了。

我看着那女人,她的眉目倒也有几分俏丽,只是我实在想不起她是谁,便只好开口问,女人讨好得笑道:“你不认识我也是当然的,算起来我还应该叫你一声‘乐哥’。”

她说完,便把我母亲那边的亲戚谱系磕磕巴巴得背诵了一遍,我左耳进右耳出,勉强懂得了她算是我的一个表妹。

这时候表妹——她叫周琴,此时已然把饭碗放下,再次邀请我出去吃饭。

据说,这还是那……叔下厨做的。想着既来之则安之,我跟那男子似乎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到不能同桌而食的地步,便跟着出去了。

到了饭堂,果然菜肴不算少,味道也马马虎虎,那男子脸上的笑容虽然依旧不怎么讨喜,但席间多了个能说会道的周琴,倒也不会太冷场。

周琴问我:“乐哥,你是打算住些天再走嘛?是为了照顾婶子?”

我不假思索得回答:“不,我是来找我妈问个人的,没有消息的话就过两天走。”话到这里,我突然醒觉,看向那男子问道,“你在这里有见过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一米七出头的个子,中等身材,看着像个知识分子的?”

男子瞟了我一眼,摇摇头,开口道:“这里能来什么外人?没见过!”

38、

晚饭过后,我也懒得留下来与这两人进行索然无味的聊天。

天色暗得快,而乡下毕竟不比城里,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夜生活,这时候自然也不是探访消息的好时候。我径直回了房间,掏出手机。

开机。关机。开机。关机。

如是循环。

若手机有意识,一定会耐不住折磨得哭诉:我到底哪里惹你了?

然后我还是决定把事情都扔给夜晚,床才是最亲密的爱人。

令人啧啧称奇的是我睡着。

睡得不沉,中途还做了个光怪陆离的梦。

梦中,午后的阳光普照,树绿草青,鸟语花香,凉风习习,天高云淡——温暖舒适得让人不睡也不行的地方,我和他,还有她,并排躺着,我看着他们,他们闭着眼,带着微微的笑意。

不是现在的我们。是十几岁时候,傻不拉叽又自以为聪明得天下无双的我们。

感觉过于舒服,简直就不象在梦里,我禁不住战栗,猛然醒转,却发现身上不知何时竟压上了一个柔软的人体。

那个人似乎也察觉到我醒来,喉咙里含含糊糊得发出几声柔媚的呻吟,然后继续之前的动作。

是我那远隔千山的表姐周琴。

她在做亲戚之间不该做的事情。

我一时恍惚,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用力推开她,压低声音质问道:“你在做什么?”

周琴不语,仍旧欺身上来,整个人往我身上蹭着,边急切得呢喃道:“乐哥,你不想玩玩吗?来么,乐哥……”

“周琴!”我哭笑不得,再一次把她推开。

女人不依不饶得又要扑上来,我双手并用抓住她的肩膀,而且这次是用上了力气。

虽然光线很暗,但因为距离几乎是贴面,我还是看到她因为疼痛而蹙起眉头,嘴唇都有些扭曲了。

“那男的让你这么做的?”我逼问。

周琴似乎有些吃惊,但仍是抿着唇没吭声。

答案呼之欲出。我皱眉,这算怎么回事?

将周琴推搡开去,我下了床,往门口走去。孰料刚把门一开,倏然一闷棍直打上来,正中脑门。

我哪里提防了这个,顿时眼前发黑,整个人趔趄着往前倒去。

脑袋是麻,而不是痛,麻得什么感觉都像要消失。

随之而来都一声女人状若女鬼的厉声惨叫,叫声凄厉得可以把天上的仙子都拉到地狱里去。

不过幸得周琴这声叫,听力归来,脑力也顺着适才遭外力隔断的血液迅速流动。而那根打算把我直接捣入阴间的棍子竟也因这声惨呼缓了一缓。

我在地上打了两个滚,躲开那男人随之而来的棍棒,滚到数米开外,只觉力气凝聚了,不敢怠慢,迅速站起,略略弓起身,双手握拳置于胸口。

——脑海里闪过一句话:无论怎么养尊处优,都不能忘锻炼身体……

这个念头刚刚完毕,那男人已然挥舞着棍子朝我扑来,他也是用了全力,棍子落下,虎虎生风。

我闪身躲过,同时也在四处张望,试图寻找可以抵挡的工具。

幸好这些年来,虽然没有什么系统得锻炼,但是一直在简姐那里打工的好处便是虽然酒色不缺,对付借酒卖疯之徒的次数却数不胜数,那是很需要体力、反应甚至格斗技的工作。

拿来对付这个一心置我死地的男人正是恰到好处。

若非如此,我恐怕撑不到那么久。

无奈得边战边退,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灵机一动间,脚步往着厨房踩去。

他挥棍打下,我矮身侧过,跨到他左方,用尽全力将他拦腰一顶,那人当即失衡,趁他踉跄着,我猛吸口气,冲入厨房。

上天佑我,第一眼,就看到犹搁置在案板上的菜刀。

我扑过去抄起刀,顿时连心也跟着放下了一半。

那男人很快追入厨房,高高举着棍子,见我将菜刀横在胸前,竟然也呆了呆,他显然没想到我的反抗能到这个地步。

我慢慢得向他逼近,他的目光也死死得盯着我。

不料,横生枝节,半路杀出一只程咬金狗,那我之前一直未见到的黄狗此时却不知从哪里奔了出来,它不顾一切得一边吠叫一边朝我扑来,在我猝不及防间,狗嘴一张紧紧咬住我的左腿。

吃痛中,我不禁一下子就慌了,菜刀不假思索得向黄狗劈下——说时迟那时快,棍棒带着风也抢到了我面门,我再怎么努力试图躲闪,也不得不生生挨下这一棍。

疼痛即时在脸上炸开。

我像是听到了自己的惨叫,又像是没有。

唯一尚存的意识,便是我还紧紧得握着我的菜刀,死都不能松开。

当另一棍夹带着满世界的杀意再次袭过来,我已然没有了躲避的意识,就这么死了吧!几乎在同时,我挤尽了最后的力气跟最后的意识,挥舞着菜刀,狠狠得砍向那团模糊的影子。

剧痛地动山摇,甚至连眼泪都不及飙出,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然后。

我没有死。接下来的事情都是大难不死之后,听说的:

那关乎生死存亡的搏斗中,幸运女神青睐了我。那男人虽然一棍打到我头上,但我却先了一步,差点没把他的脖子砍下来。

那条忠心耿耿的黄狗在主人死了之后,呜咽着离开了,要不然也可以多个动物证人。

救了我的自然是周琴。她说她虽听命从我身上套话,可从没想到那男人对我是动了杀机。哦,套什么话?当然是关于我妈的财产,包括此地的房产等等的消息,那男人认为我是回来要我妈的财产的,要不怎么一副不打算走的样子……知道这个事之后我无言以对,我妈的财产,我真想大笑。

至于,为什么后来却是要痛下杀手?

原因很简单,我问起了余思源的爸爸,而那个一心要学高更的人,的确是来找情人了。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见到我妈妈,就因为身上带的钱而死在了老情人的……同居者手中。

这个剧情是不是也很狗血?

39、

狗血是狗血,再狗血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住进医院近一个月,因为脑袋遭到重击,虽然没把我变成傻子,没让我失去记忆——其实我倒是真想失忆,然后茫茫然看着来探视的人,天真无邪得问:“你们是谁?我是谁?”——也让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里生活受到了不小的影响,最严重的一点就死我无法看书,准确得说,无法理解抽象的文字所传达的意义。

所以的文字在我眼里,都是纸张上密密麻麻爬满的蚂蚁。

不说人语。

这于我可是要命的事情。

导致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所事事,只能靠着看电视剧来打发时间,住院的时间漫长得犹如监狱,虽不用劳作,但没完没了的检查跟医疗也是足以让人抓狂的。

不管是简姐、阿涵还是她来探望我的时候,我都津津有味得看着电视,各种集狗血之大成的连续剧。我妈也来了一次,不过她长途跋涉的后果就是刚出医院门就昏倒,惹得陪伴的简姐一阵手忙脚乱,为免节外生枝,我拒绝她再亲自来表达关心。

我说:“妈,你这辈子挑男人也挑够本了,下次挑个女人怎么样?我看简姐就挺好。”

此话一出我便被两个半老徐娘毫不客气得唾弃了。

半开玩笑半认真,但是,谁能比简姐更像我的另一个妈?我有了清醒的意识之后,第一个连贯的意识就是:惨了惨了,这个医疗费,我找谁讨去?我可怜的积蓄啊,早就因为死都要拿个大学本科文凭而见底……我妈?她的钱估计只够她养老,我总不能不孝到逼她卖祖屋吧?

简姐二话不说义不容辞得给我缴光了。

钱,钱,钱……我简直想像《妈妈咪呀》里的那位女士一样边唱边跳了。

真奇怪电视剧里的主人公们怎么会一点点小事,小摩擦,小误会,小恩怨就能闹到相爱相杀不共戴天?瞧瞧我最近遭遇的事情,涵盖了山中遇险,情人变心,外加血腥谋杀,跟警察和医生打交道打到我都快得了这两个职业的恐惧症了,还是什么事都没有么。

余思源出现是在我出院的时候。

我从她那里听说了,我把那男人杀了,事情闹大之后,警察去调查,关键还有个周琴作供,到底还是找到了余思源的爸爸埋尸的地方。

所以我住院的时间,就是他处理父亲后事的时间。

为免外界的揣测,什么追悼会之类的全部没有,虽然那位余叔叔生前也是混到了企业的中高层,交际不能说遍天下吧,也不至于冷冷清清到重新火葬的时候只有妻儿、准儿媳去送。

我妈……自然也没去。此事因她而起,此人因她而死,我不知道她心里会是什么感受。换了是我,我能怎么想?

她为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不无惋惜:“人死化灰,一切都完了。就是觉得余叔叔好可怜。”

“有什么好可怜的,”我笑,“你别想那么多,还是安心准备做新娘吧。这是冲喜,是不是?”

她皱眉,犹如少女时代,声调怪怪的:“我说冯乐,你是最近看肥皂剧看得脑子烧坏了吧?不是每个女人都想和身边最亲近的男性朋友结婚的好吗?那种男闺蜜爱上我的故事,我已经认清了,没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

我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气道:“我喜欢过你。真的。”

“这话惹人厌。”

“你说你觉得你才该是我们三人行的中心,其实我也这么觉得。那时候,我真想宠你,像每个男孩子宠女孩子一样得宠。”

她眨着眼睛,只描了眼线的眼睛漂亮动人:“那为什么呢?”

“我……只有跟他一起的时候,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说不清楚,我想死的时候,他大概会陪着我死。你不会,你会想尽一切办法拉着我们,活下去。差不多就是这样吧。”我看着她苦笑,“如果你们能在一起的话,我会很开心的。不管你信不信,你跟他,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天狼星。”她的双唇里倏然蹦出这个词,继而笑道,“好吧,你要是真这么想,那我倒也可以接受。跟你们中的哪一个结婚都无所谓,冯乐,其实我们三个中,恐怕哪一个都不是父母亲的爱情结晶体——这个时代还说这个话有点恶心,不过说真的,从小,我就觉得婚姻不过是一种可以简单到无比简单的契约。为了符合这个社会的程序,可以一辈子不理解却仍然生活在一起。”

我听到她话里的一点不忿,又笑了,不由自主得伸手拍拍她的头:对了,这是她跟他的不同,我可以自然而然得宠她,但对他不行——“总是说起来,你也是有正儿八经双亲的人呢,哪像我……”

这话题没有继续下去,为免不由自主得陷入自怨自艾怨天尤人的负能量陷阱中,她笑问我,若他跟她真结婚,我会不会去?

我很认真得点了点头。会去。一定会去。

不再说什么,这个话题又到此为次。她不再是小鹿斑比一样的少女,但我在与她的聊天中,我也渐渐明白,她也不是他的救世少女,她是我与他的朋友,在那个莫名其妙凑合而成的三人行里。她难以理解我与他之间突然从亲密到仇视,她本能得厌恶我们的暴力,却无可奈何。

这次住院,因为行动不便,所以我多了很多时间跟人说话。收获颇丰。

比如,我终于知道了我喜欢她,她喜欢我,喜欢他。就是喜欢,不会特别想要睡觉的喜欢。

出院那天上午,收拾不多的行李,结账后,在医院的门口意外得发现了余思源。

他抱胸站着,身形看起来仿佛瘦了一些,但脸色似乎还不错,五官仍旧组合成一个让人心动的英俊。

我深知躲不过,在心中苦笑着,并没有放慢脚步,向他走去。

迎上前一步,他牢牢抓住我的胳膊,低声道:“走吧。”

40、

用近乎绑架的力道把我塞入他开来的小车中,我很意外,既然是特地来接我出院,怎么没开平时的好车,倒开了这杂牌车?

最初的疑惑在车子开出半个小时后扩大到我无法再装聋作哑:“你这是去哪里?”

“参加婚礼,还用说吗?你特地交代要等到你出院的。”

他目不斜视得回答,语气平淡。

我却颇感难以置信:“你真要结婚?”

“自然是真的。”

得到了答案之后我不再说话,闷声不吭得坐车。不是爱当鸵鸟,而是现实它就长这样,黄沙漫天。

车内气氛难以形容。

不辨东西南北,他便是真将我卖至地狱,估计也可以做到。此时此刻,我真觉得周身无力,不禁暗骂自己矫情,当时在医院里那番漂亮话精髓哪去了?

不知道到底开了多久,直到我的胃很尽责得发出了咕咕的叫声,打破了这诡异至极的寂静。

我似乎听到他在前座发出一声淡淡的叹息,车子又开了约莫十分钟,停了下来。

他率先下车,我紧随其后。

外景扑面而来,横看竖看倒着看,也不大像婚礼现场。

波涛拍岸,涛声阵阵,前方是一望无际的海,脚下是悬崖断壁之上。

“这……这是来干嘛?”我看得傻眼,不由得问。

他转头朝我咧了咧嘴,劝作一笑,倏然出手如电,拳出如风,重重得砸到我那委屈叫苦的腹部,我痛得弯腰连连后退,脑子居然清醒了起来。

“还要问干嘛吗?”他冷笑着,逼了过来,从衣领后方将我提起,又是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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