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白金之键——柔の千舞
柔の千舞  发于:201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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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倒是因此他们这边的调酒生意有些冷清,估计是大家都感受到了低气压的关系,这倒是让彦磊轻松不少,反正他是拿时薪的。

这个派对比较重要,虽然费澜还惦记着自己还没写完的曲子,但是作为费家的代言人,呆在这里就是工作,何况还有一个失恋的人需要安慰呢?失恋不需要安慰吗?失恋当然需要安慰了!

不过这场派对因为一位客人的出现而出现一个小小的高朝。这位客人本来是在受邀请的名单上的,但是对方推有事不打算来,所以现在出场,效果还是挺轰动的。

费澜他们并没有注意到,还沉浸在失恋啊,是人生中注定的一课中,直到那位客人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才回过神来。

那位客人的目的是雷修。

“嗨,雷修,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对方向雷修伸出手,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世界真是小。”

雷修刚才正在一边插不上话呢,听到有人叫自己,连忙转过身,没想到对方的出现还真挺令人惊讶的:“维达尔?你怎么在这里?”

站在他们面前的就是有天才之称的钢琴王子维尔达。不得不说音乐界的称谓词汇一直十分匮乏,天才,王子什么的,总是陈词滥调,但是历久不衰,不管怎么说,“天才”就是最高的荣誉。

雷修和维尔达的交情并不深,相反高咏夏与维尔达倒是接触的更多。两个人虽然说是朋友,但是更多的可能是天才前辈与天才晚辈的关系,也就是因为这个,雷修才与维尔达认识的。

不过令费澜惊讶的并不是横空出现的维尔达,而是挽着维尔达手臂的张月雁。一般性来说,当一位女士这样挽着男士的手的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并不一定可以定义为亲密,但是肯定也不属于生疏的范围。

维尔达没有想那么复杂,他在这里一个人也不认识,是张月雁提出要来这里他才陪着过来,第一眼看到雷修他就走过来了,现在虽然是遇到了熟人,但是这个熟人加上他身边的那两个男生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手臂看,多少让他有些尴尬。

于是维尔达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把张月雁介绍给了他们:“这是张小姐,是我在中国的朋友,一位小提琴家。”

雷修心里不以为然,小提琴家对那个女孩来说,这个称谓有些高攀了,那女孩说起来对小提琴估计就是玩票性质的,像高咏凉他们才算的上是小提琴演奏家。不过现在这个情况,雷修当然也不会说什么,只是想着维尔达这家伙说话越来越口不择言了……

“自从三年前那场音乐会以后就没见过你了,我听说最近……”维达尔看到雷修就开始讲圈内人的事情,反正这边的事情他也不懂。

虽然雷修有两年没在音乐界混了,但是来来去去就这么几个人,新人还没成名,变化不大,所以维达尔说的那些新闻还算的上有趣,同样听得有趣的还有费澜,时不时地插上几句。

维达尔不认识费澜,但是既然对方看起来对音乐界很熟悉的样子,认为应该就是圈里人,所以说起来更加有劲。

这三个人说着,让张月雁有些尴尬。一来,他们说的那些她一点也不知道,本来隔行如隔山,小提琴跟钢琴不是一个圈子,加上他们说的都是外国人,她就更加一头雾水,后来那三人说着说着就都开始跑外文,意大利语与英语交错,更加听不懂;二来,作为维达尔的女伴就这样被晾在旁边,尤其是在前任男朋友的注视下,情况就更加尴尬了。

彦磊倒有点感谢维达尔的出现,刚才那两个人围着自己安慰自己,倒是让他觉得压力山大,现在走开了,他终于松了一口气,看到张月雁正看着自己,对她露出一个笑容,只是这个笑容跟所有人一样,只是打个招呼,不再具备任何含义。

第四十二章

维达尔本身不是意大利人,他是丹麦人,但是在意大利呆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三个人说着说着就用上了意大利语。在意大利人的交流中,手势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方式,几乎不会有意大利人在说话的时候不用上手势。于是派对的这边,三个人讲着讲着,就开始各种术语、手势齐飞,毫不在意周围人的视线,包括费澜在内,他们早已习惯了人们的这种视线。

但是,张月雁却没有习惯,她有些局促不安地站在维达尔旁边。除了彦磊的出现让她有些尴尬以外,别人的那种仿佛看着被遗弃的女伴一样的视线让她僵硬。但是有一点,雷修与维达尔就算了,费澜在那里说意大利语算什么回事,手势还一点不输另外两人。现在他们似乎正在争论什么,费澜还似乎占据了上风,雷修一幅理所当然帮腔的样子,维达尔则被挤兑在一边。

“高咏夏都死了,你们还这样仗势欺人!”维达尔难得露出恼怒的样子,虽然风度不佳,但是却表现出了他真实的情感。

说仗势欺人好像有点……奇怪?费澜愣了愣,看着一脸激愤的维达尔,他有些尴尬地咳嗽了一下。他对维达尔没有恶意,不过在某些方面两个人一直不是很合。事实上,当他是高咏夏的时候,维达尔会经常被拿来做比较,两个人同为天才,一个在光辉最盛的时候隐退,另一个人却持续发光发热,不过在音乐界,资深人士都觉得维达尔比不上隐退了的高咏夏,这也是维达尔和高咏夏不对付的根本原因。毕竟,谁也不喜欢自己总被拿去跟另一个人比较,比较的结果还是他落后人家一大截。

从小就被称为“天才”的人,都有一种傲慢与虚荣,即使是高咏夏也曾经因此而迷失,就更不用说维达尔了。

维达尔本来在这里就认识雷修,这会儿回过神来,看向费澜:“你哪位?”

费澜愣了愣,看向雷修,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说他就是一个路人吗?你一路人刚才争那么起劲干嘛呢,这事和你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雷修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跟维达尔本来就不熟,而且本来就是打算打个招呼就过去了,谁知道说起了一些专业领域的东西,费澜就忽然插进来,维达尔也不甘示弱,开始理论,事情就变成了后来的口水仗。现在维达尔终于回过神来了,一个“你哪位”的问题撂下来,两个人就呆住了。

维达尔见两个人都互看对方,一幅不准备回答的样子,终于想起身边还有个女伴:“张,你认识他吗?”

张月雁看到维达尔忽然转头问自己,并且指下费澜,心里有一点小小的惊讶,但是马上回答对方:“认识啊,是我同学。”

费澜一见,连忙拽了一下雷修的衣角,雷修会意,连忙说:“他是高的弟子。”

这句话起了震撼的效果,费澜的表情跟维达尔的表情是一样的,十分惊讶,至于张月雁——这句话是用意大利语说的,她也听不懂。

随即,维达尔释然了,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解释。怪不得一直跟自己叫板呢,原来也是高咏夏的弟子。其实他的误区有两个,他认为张月雁是小提琴演奏家,就读的就应该是专门的音乐学院,既然费澜是她同学,那么他也应该就是学音乐专业的;二来,他对高咏夏的事情没了解的那么清楚,他知道雷修是他弟子,至于高咏夏有几个弟子,他就不知道了。他知道的是,高咏夏自从隐退以后倒是做起了音乐老师,雷修就是其中之一,另外的……跳出几个弟子也不奇怪,而且看对方的意大利语那么熟练,应该在意大利呆过不短的时间,与高咏夏应该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吧。

本身,维达尔跟雷修只是认识的交情,这会儿算是打过招呼了,所以又稍微聊了几句,就带着女伴离开了。

费澜与雷修对看一眼,两人不约而同松了口气,转过身,看到彦磊若有所思地看向前面。顺着彦磊的视线,他们停留到了维达尔背影……的旁边,张月雁的身上。

昔日的恋人挽着别的男人的手臂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招呼还没有打一个……好吧,就算打了招呼,也不能说明什么——有比这个更令人伤感的事吗?

费澜决定继续安慰彦磊,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神马的。

“原来小雁喜欢的人是他,”彦磊的嘴角自嘲地勾了勾,然后低头继续调酒。他们彼此曾是交心的爱侣,所以他能看懂女孩眼中的闪光,他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也是,与这样优秀的男人比起来,他,一个才读大一,家境又不怎么样的学生,的确是怎么样都追不上的,更何况,他们同是音乐圈的人,这点更是他无法追赶的。

彦磊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不过也释然了,这就是差距,是恋爱也是现实,没有凭空的恋爱,也没有理想中的天荒地就,爱情的建立需要基础和经营,可是他似乎一项都不具备,所以,被甩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彦磊,怎么了?”费澜有些担忧地看着他同学。

彦磊抬头露出一个释怀的笑容:“没什么,只是觉得她喜欢的人……是我没办法可以比的。”

“什么?”费澜愣了愣,小小的好奇心马上扩大了开来,“你见到她喜欢的人了吗,在哪里?在哪里?”

看到费澜这个反应的雷修,不满地哼了哼,但是被对方迅速无视了。

彦磊取过酒瓶,语调轻松:“那个人……你们也认识啊,刚才不是在这里站了很久吗?”

费澜愣住了,然后转头看向雷修,他在对方眼中也读到了震惊,于是小心翼翼地向彦磊确定:“你说的……是刚才站在这里跟我们聊天的那个外国人?”

彦磊点点头:“就是那个人……”他还想说两句,但是旁边有人叫他,只好将酒瓶放在吧台后面,跟他们打了个招呼暂时走开了。

费澜连忙向雷修确认:“他说张月雁喜欢的人是维达尔?”

雷修的脸色也有些复杂,但是还是点点头:“他就是这个意思。”

费澜斟酌了一会儿才开口:“那个……不是我八卦,但是我以前听到过一个传闻……”

雷修拿起酒杯,脸上已经找不到惊讶的表情了,本来这件事情就跟他没关系,听到费澜这样说,干脆地点点头:“那件事情我也听说过……”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点点头,然后各自喝酒。

维达尔是同性恋,在他们圈子里已经算是公开的秘密了,而且维尔达的另一半还很不好惹。至于提醒张月雁?还是算了,先不说她那比天高的自尊,她的火爆脾气……这种事情外人也说不好,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回到费家,费澜并没有早早上床,反而坐在客厅里开始写曲谱。

雷修在他旁边东晃晃,西荡荡,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但是全然没有用,于是凑过去看他的曲谱。

终于费澜放下笔:“你还不去睡觉吗?”

雷修看看墙上的钟的指针指向凌晨一点,打了个呵欠摇摇头,然后托着下巴继续窝在费澜旁边,看起来倒有点像一条大型犬,最后终于忍不住好奇,问起维达尔不对盘的原因。

“那个呀,”费澜的手挠了挠自己的下巴,想了一会,决定了从哪开始说起。

高咏夏作为一个短暂却耀眼的星辰,确实划过了音乐界的一片天空,虽然在高咏夏隐退之前,维达尔早已成名,但是真正被开始比较却是在高咏夏隐退之后。没有人喜欢被比较,所以心高气傲的维达尔找到了在意大利的乡下别墅里教小孩子弹钢琴的高咏夏,提出要比一下琴技。高咏夏当然没有同意,但是也经不住维达尔的围追堵截,软磨硬泡,最后在双方邀请了几名裁判以后,高咏夏赢得了比赛。

“就这样吗?”雷修问。

费澜点点头:“就这样啊,又没有什么特别的。”

一心想听点八卦的雷修发现没什么好八卦的,推算了下时间,那时候应该是自己送高咏凉去法国念书的那段时间,怪不得这事他不知道。留下继续写曲的费澜,自己先回房间睡觉了。

费澜的手指轻轻地转动铅笔,他对维达尔印象并不差,不过维达尔自从那次以后,每次看到他都像一只炸毛的猫咪,究其原因大概是那次比赛打败了他。

费澜在白纸上写下一段简谱,又将它们重新划掉。他了解维达尔,看着那个年轻人,他就会想起曾经的自己。

天才就是这样的东西,让他们活在公众的视线之下。更早的时候,当他的年龄只有个位数的时候,他独自一个人坐在琴凳上,台下无数人宁静地屏息准备聆听他的音乐,随着他弹奏的旋律而随意改变他们的情绪与表情,那种仿佛主宰别人人生的感觉让人迷醉和欲罢不能!

渴求更多的注视,更多的恭维和夸奖,贵族和政要一般的待遇,一辈子生活在所有人热切与崇拜的视线中,就像站在闪闪发光的宝座上,那是一座名为“天才”的宝座。而他有一天终于发现,他想要的并不是这个。

当他为这样的生活感到恐慌的时候,他选择了离开,而在妹妹与宁静的乡下,他找到了真实的自己。

那么,维达尔呢?

这个就不是费澜要操心的事情了,他打了个呵欠,随手将几张废纸扔进废纸篓,对他来说,写首让自己满意的流行乐曲比古典乐难多了,毕竟流行趋势什么的,他一点都不了解。

第四十三章

费家大宅不乏访客,几乎每天都会有人慕费家“土豪”的名来拉赞助,这时候门卫就要充分发挥媲美高级人事部部长般的洞察力,不仅要从一堆石头中发觉璞玉,还要从一堆璞玉中发现可以雕琢的璞玉。门卫不但要记住费家所有的朋友,还要记住所有可以不敲门就能进去的朋友,所以说,门卫,是个技术活。这个职业从来都不是好做的,记住这个城市所有的政要与上流圈的脸,关于新兴土豪的脸,以及破产富豪们的脸,所以,在门卫的桌子上,总是有一堆的商业日报和政治时报。

好吧,也有纰漏的时候,雷家二公子就曾经被拒之门外,这件事情被没有被费家关注。门卫还以为自己会卷铺盖回家,毕竟少爷的脾气一向不太好,不过之后竟然对这件事情没有再提,让他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好吧,说少爷的坏话的确不太好,但是之前费家的少爷确实全身充满土豪之气,要不然也不会被人家拒绝到将送出去的车子直接开回来,这种没有面子的事情。“之前”说的是车祸之前,在车祸之后醒过来的少爷,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谦逊,温和,有礼,可是比起之前,却透着一种淡淡的疏离,当然了,没点感悟改变的,你都不好意思说你在鬼门关转了一圈。

不管怎么样,这种改变挺好的,反正这份工作是保住了。

现在是半夜十二点,虽然费家的客人不少,但是自从费樾辛出差以后就明显少了很多,加上这个点了,基本不会有客人了。这也是拜少爷的改变所赐,本来少爷出门或者回来的时间都集中在凌晨,根本不能睡觉!现在,晚上睡觉神马的最幸福了。

门卫插好热水袋,准备上床,却听到窗户被敲响。

费家的大宅在城郊,十分安静,不会有什么噪音骚扰,也不会出现什么敲错门的现象,而且基本上所有的客人都是开车来的,除了雷家二少爷这样的奇葩。

所以,门卫没有听到汽车的声音,却听到敲窗户的声音觉得很奇怪。他很警惕地看了看窗外,外面的灯光下没有看到任何人,他的背后不禁窜上一股凉气,幸好还有监控!在监控里一看,竟然是报纸上经常出现的“熟人”!

话说……这里是城郊啊。

费澜有些惊讶,这个点来的访客竟然是越冬羽。

费家对越家有点避之不及,用文艺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被明亮的阳光隐没了光芒的星辰,不走等什么。做背景什么的,能避免还是避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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