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人饮冰 上——谦少
谦少  发于:2015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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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学什么专业的?”

“计算机。”他不知道笑什么:“程序员。”

“哦。”

“猿猴的猿。”他解释。

“哦。”

我吃了半个鸡蛋,才明白过来这是个笑话。

“好冷。”

他无奈地笑了:“是啊。”

吃完我去洗碗,他大概没什么生活常识,做了一顿早餐,围裙还放在原来的地方没动过,刚才吃早餐,我也没注意看他衬衫上有没有油点。

我系着围裙在厨房洗碗,听见敲门声音。

“我去开。”他在客厅看书,自告奋勇去开门。

等我反应过来跑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几秒钟之后了。

郑敖站在门口,表情冷冷地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罗熙,罗熙正俨然主人一样,把一双拖鞋扔给他:“换这双鞋。”

“不用换了,直接进来吧。”我在围裙上擦了手:“吃过早餐没有?”

郑敖没说话,仍然站在门口没动。

罗熙不知道明白了什么,转身回来,走过我身边:“我去洗碗吧。”

虽然看到他衬衫上的油点,我还是把围裙脱给了他。

“他为什么在这里?”罗熙还没进厨房,郑敖就语气不善地发问,也不管别人能不能听见。

“他是罗熙。”我给他介绍。

“我知道他是罗熙,但他为什么在这里。”郑敖仍然咄咄逼人:“你家又不是旅游景点。”

这种论调,我并不陌生。

以前年纪轻爱幻想的时候,也以为这也许是在乎我的表现,还为之窃喜过,后来经历得多了,就渐渐明白了。这只不过是世人皆有的独占欲,而他和李貅两个人因为从来没学过分享,所以更加严重。小时候他和李貅为一块木头都能打得鼻青脸肿,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两个对那块木头是真爱。

连猪吃食都是抢着吃更香,何况人呢。

这十五年来,我也许没有多大出息,欠李家的钱没还上,没有朋友,没谈过恋爱,也仍然在一意孤行地暗恋着他。

但我至少明白一件事。

这个叫郑敖的人,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喜欢上我。

只有明白这一点,我才不会心存幻想,不会像年轻的时候,做出那么多笨拙的、以后想起来会恨不能穿越回去拦住那时候的自己的事,我才能继续扮演好我的角色,当他的朋友,看着他活得恣意潇洒。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将来的某一天,彻底死心,逍遥自在,去过自己的生活。

和他的名字一起刻在我心脏上的,就是他不可能喜欢上我的事实。

大概是我冷得太久了,最近我在想,我是不是太执着于郑敖,把他当成我生命里唯一的光,所以才死抓着不肯放手。也许这世界上还有很多温暖的东西,也许我并不总是那么倒霉,也许我能找到别的,温暖光明的东西。

******

我不知道罗熙在厨房听不听得到。

但如果听到的话,他大概会露出像昨晚一样的,那种让我觉得很暖和的笑容。

我说:“他是我的朋友。”

第10章:迷迭香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郑敖会生气。

但他没有。

如果是李貅,这时候罗熙已经被揍了两拳了。但他是郑敖,他和他父亲一样,天生的情商高,知道先发难的人先理亏,何况我在这里,他也不可能对罗熙做什么,等我不在的时候,有的是机会。

“有东西吃吗?我快饿死了。”他俨然只是发生了一段平安无事的对话一样,大大咧咧地走到沙发上,坐了下去,安然若素地看着我。

我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看不透,后来渐渐明白,他和李貅其实是一类人,他们并不是骨子里缺少柔软善良的那一部分,只是那一部分不会随便给予别人。因为家世缘故,他们天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群人,不会像真正意义上的“好人”一样,对每个人都亲善友爱。

李貅那么凶,他那么玩世不恭却心性凉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冷漠,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但是,真正无可救药的是我。

因为,就算知道这些,我也还是没有办法不喜欢他。

******

罗熙买了不少东西,虽然多是西式食材,但做一碗海鲜粥也够了,因为还算上午,我还煎了两个鸡蛋。罗熙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他大概也喜欢植物,出去买菜还买回一盆迷迭香,摆在厨房床头上,和我养的那几杯丑丑的蒜苗摆在一起。

“你今天不回学校?”狭小的厨房里,两人难免擦身而过,气氛有点尴尬,我只能找话题来说。

他看出了我的窘状。

“我给花浇完水就回去。”他指指窗台上那盆迷迭香:“花店的人说一天浇一次水就好。”

“好,我会记得的。”

一直不养花,除了是因为没时间去花店之外,也怕什么时候留在事务所加班,忘记了家里的植物。

他收拾好,洗了手,去卧室拿外套,我跟了过去。

“郑敖他,脾气有点不好。”我小声提醒他:“他以后可能会为难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罗熙笑了笑,只是这笑没有到眼底。

“我知道的。”他说。

送他走出门口,我才想起来,我没有他的电话。

和我相处过就知道,我并不是很有趣的人,连一个简单的玩笑都听不懂。何况,今天的经历不算愉快,想必他以后也不会再来了。

“小朗,粥好了没有……”郑敖枕着头,躺在沙发上,拖长音叫我。

我连忙跑过去。

“还要等一会,粥还在熬。”我习惯性地把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才发现自己没有穿围裙。

“我知道。”郑敖勾着唇角对我笑,深琥珀色眼睛像一潭水:“我就是不想你送他出去而已。”

******

两个人对坐在餐桌上,他喝粥,我喝水。

他父亲虽然聪明,却也玩心重,小时候他跟在他祖母身边的时间比较多。所以一举一动都合乎礼仪,事实上,只有没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是你见过的最优雅的翩翩公子。

“对了,你要喝果汁吗?”我看他不紧不慢地喝一口牛奶,忽然想起冰箱里还有果汁。

“谁榨的?”他抬起眼睛看我一眼,不用我回答就知道了答案,顿时哼了一声:“不喝。”

我没办法地看着他。

他喝了两口粥,拿勺子碾着粥里的虾仁,忿忿不平:“会榨果汁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榨。”

我笑了起来。

“你如果想学做饭的话,肯定会很快学会的。”我夸他。

他哼了一声,算是接受我的表扬。

“Shakira回国了。”喝了一会粥,他忽然说。

“哦,好。”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这样说,大概是最近没发生什么值得说的事,又或许是身边换了新的人,所以跟我预告一下。

时至今日,我已经不会因为他身边人的变迁,产生多余的想法,无论如何不会是我的,那么,是Shakira抑或是Tiffany的,又有什么区别呢?他自己喜欢就好了。

至于他说这话的最后一种可能,我不愿意去想。

那是每一个暗恋者的末日。

叫做:他知道我喜欢他。

******

一碗粥喝了十多分钟,他大概不是很饿,拿勺子插着我给他拌的蔬菜沙拉玩,我找不到话来说,事务所没有什么新鲜事,我最近看的也是一些专业书。看他的样子,似乎还对罗熙出现在这里忿忿不平,我不找话说,他是不会说的。

“对了,你知道有一种职业叫程序员吗?”我问他。

他挑起眉毛看着我:“猿猴的猿?”

我没料到他知道这个笑话,不知道怎么回答好。

他埋头插沙拉:“一点都不好笑。”

******

我其实能理解他忙完之后,去找贺连山他们玩。其实我这里也不好玩,我没有玩的习惯,多余的时间只会用来工作和做清洁。他来了,除了做饭给他吃,我不知道该怎么招待他才好,除了专业领域,我做得最好的就是做饭,我讲个笑话也将不会。而他的世界太精彩,即使是我能给出的最好的,放到那个世界,都不值一提。

好在他不知道是真的累了还是将就我这里,也没挑剔什么,在沙发上躺了一会,嚷着说无聊,让我陪他玩。我其实还蛮佩服他,都十九岁了还能把“快来陪我玩”这五个字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他看到外面阳光好,想晒太阳,我把阳台上的瓷砖地拖干净,又拿毛巾擦过一遍,然后把席子铺在地上,明明是老居民区狭窄的阳台,他躺在那里,侧身屈着一条腿,面对着外面高大的槭树和阳光,却惬意得跟躺在马尔代夫的沙滩上一样。我抱了枕头给他靠,他不要,要靠在我身上,我只好把书搬到阳台上看,靠墙坐着,让他把头枕在我腿上。

看完一章,他已经换了个姿势,仰躺着,屈着一条腿,另外一条腿盘起来搭在上面,一晃一晃地,还惬意地哼着歌。阳光透过槭树的缝隙照下来,斑斑点点地落在他脸上,他的皮肤光滑得像玉石,眼睛半眯着,琥珀色的瞳仁在阳光下清澈得像宝石。

“你好像一只猫啊……”我感慨道,只有那种平时让人很有距离感的动物,躺在太阳下把肚皮露出来的时候,才会让人看得心都软了。

他听了我的话,翻身起来。

“怎么了?”我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伸手准备给他拿水杯:“你要喝水吗……”

我的话戛然而止,因为他凑过来,把头凑到我的脸上,然后蹭了蹭。

柔软的头发擦过我额头,我闻见他身上像森林一样的香味,而碰到我脸颊的,是他的鼻尖,和嘴唇。

他用这样近的距离看着我,然后笑了起来,他的眼睛像阳光下的海洋,我的灵魂像插在船头猎猎飞舞的旗帜,仿佛下一秒就要离体而去,投进那片深邃的海洋里。

他说:“猫就是这样蹭的。”

第11章:家人

我想我完蛋了。

我的脸上在发烫,温度高得像是要把皮肤都烧破了。这么近的距离,这么烫的脸,他一定会看出端倪来的。

在我自己都没反应过来之前,我已经推开了他。

“我……我去看下汤煲好没有!”

我几乎是从阳台落荒而逃的。

我不敢看一眼他的脸色,脸上的表情,我连头都不敢回,冲进了卫生间。打开水龙头,狠狠往脸上泼了两捧水。

太明显了。

就算是再迟钝的人,都能看出我的异常。何况是向来对人心洞若观火的他。

镜子里的人,发现自己的脸色并不算红,只是有着受过惊吓之后的苍白,整张脸都被水泼得湿漉漉的,头发都黏在脸侧,连衬衫前面也湿了一块。这个场面简直太狼狈了。

如果现在他等在门外问我怎么了的话,我这副样子,连出去都不能出去。

但是怎么会呢。

他是郑敖。

他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

等我把自己恢复了原状,连厨房煲的汤都看好,若无其事地走出来看他的时候,他已经在阳台上睡着了。

他睡觉的时候总让人忘记他有多恶劣。

半张侧面埋在枕头里,高挺的鼻梁,细长的眉,即使睡着了,眼睛也有着极漂亮的线条,睫毛密得像扇子,颜色却浅,软软地盖在眼睛上,被阳光照得金黄,总是玩世不恭笑着的唇,安静地抿着。郑家人都是薄唇,薄情的象征。

这样看起来温和无害的他,总让我想起他的小时候。

那时候他还没这么聪明,没这么让人猜不透,那时候的他,想什么话,都会告诉我,包括他爸爸骗人说他是他的侄子,包括那个我素未谋面的,他的妈妈。

只是后来怎么了?

后来他出去读书,英国的贵族学校,统一的校服,音乐课要练小提琴,学法语,还有学校之间的网球联赛,他写信过来跟我说。再后来,他渐渐长大,渐渐有了很多好玩的事,他有很多女朋友,他会开着车去草原上看野马,冬天会去澳洲潜水,他会品酒,会在舞会上跳舞,会在拍卖会上一掷千金拍下某幅宋朝的扇面……

而这些,我都不懂。

我只能安静地做他的一个朋友,他喝醉的深夜,抑或是通宵过的凌晨,我泡一点茶给他喝,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到黎明,而后各自散开,去过自己的生活。

他不再跟我说他的心事,不谈家人,不谈过去,而他的现在,我听不懂。

我想,我不能陪他很久了。

总有一天,他会找到那个能泡茶给他喝的女孩子,两个人相拥睡去,他们会恋爱,结婚,到那天,我就做他的一个普通的朋友。

我不敢再想,从卧室拿来毯子,给他盖上。

******

“小朗,小朗……”

我睁开眼睛,首先看到是一只在眼前晃的手,手指修长得很,然后是郑敖凑得很近的脸。

“怎么了。”我茫然地看看周围,原来我坐在阳台上睡着了。身上盖着毯子,郑敖已经穿上了外套。

“晚上我们去吃饭,你去不去?”他俯身下来问我。

我思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好,那你换衣服吧。”他俨然主人一样,走到衣柜面前,给我找衣服:“小朗,你怎么这么多白衬衫?”

“我上班要穿正装的。”我站起来,准备穿衣服。

******

这次吃饭的地方是一家楼层很高的中餐厅。

装修很中式,都是雕花木门,窗上还装着窗纱,贺连山他们在包厢等,沿着灯光昏暗的走廊走过去,推开门,包厢有整扇都是透明的玻璃幕墙,虽然挂着宫灯,但还是有一种中西合璧的违和感,好在风景很好,正是黄昏时候,半个城市的灯火都一览无余。

桌上摆了不少凉菜,人也很多,一半是熟面孔,郑敖和他们打了招呼。今天做东的似乎正是贺连山,上次那对双胞胎簇拥在他左右,只是似乎没有上次见面时候那么神采飞扬了,而是有点凄惶的样子,像两只惊弓之鸟。

我在郑敖身边找了位置坐了,这些人大概在等他,我们一坐下,穿着旗袍的服务员就开始陆陆续续上菜了。我没刻意听他们聊天,只隐约听到他们在说地皮的事。

我刚喝完一碗汤,就来了个不速之客。

是个很好看的少年,大概不会超过十七岁,未成年的样子,不算高,牛奶一样的皮肤,打扮很潮,戴着个深灰色的棒球帽,背上背着印着星条旗的包,穿着火红的卫衣,脖子上还挂着一副耳机,咖啡色刘海,一进来,就不开心地发脾气:“原来你们躲在这里!让我好找!”

接话的竟然是向来脾气不算好的贺连山,笑着说:“你也是脑残,直接问最大的包厢就是,还找个什么。”

“你才脑残!”那少年把包往墙角的花盆旁边一扔,把帽子取了下来,仍然是找麻烦的语气:“你们都坐满了!我坐哪里!”

“坐郑敖腿上啊!”向来以文雅自诩的王朗也开起了玩笑。

郑敖靠在椅子上,唇角带着笑,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那少年的脸渐渐地红了,虽然仍然凶巴巴地,却没有刚才那副气势了,对郑敖色厉内荏地凶:“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已经有人腾出了位置,服务员给他在郑敖右手边加了一张椅子,他虽然骂骂咧咧,还是过去坐了。脸红红的,喝了一口汤,又被烫了舌头。

我隔着郑敖,看清了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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