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执事养成系统(综穿 穿越)中——冰魄娃娃
冰魄娃娃  发于:2015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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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吸血鬼什么的,安迪倒是并不怵,只是,就算安迪的一身武功修为带了上辈子十分之一的功力来到这个世界,可好歹他还是在人类的范畴,要给达蒙做好管家的话,只是作为人类而存在的他,是不是还有些不太够格?

这种因为双方力量悬殊而导致的差距什么的,真是太讨厌了!

还是说他得做好被转变成吸血鬼的准备?

算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怎么接近达蒙!不过,刚刚那一眼,安迪就看出对方的心情并不好,眸底有若隐若现的红光闪动,达蒙这个时候出现在人口密集的夜店,不会是想着在这个场合好好“猎艳”一把吧?

“你就是琳达口中的帅哥?看着太嫩了点儿,能够满足你们的要求吗?”达蒙说话颇为的肆无忌惮,眼神更是跟X光线似的将安迪从头扫到尾,让安迪有种自己没穿衣服,被活生生地扒光的错觉。

而周围人因为达蒙一句话而起哄一般笑出声来,安迪既然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少爷,又怎么能够一照面就被达蒙给看轻了。

看来,得拿出些本事来!

要不然别说执事了,怕是连给达蒙做食物的资格都不够的!

第五十四章

“我有没有本事,比划过才知道。”安迪琢磨着自己的语气不能够太过挑衅,要不然等引起了达蒙的注意力,反倒是惹火了达蒙,那以后想要给达蒙做执事,难度不是又得提升了?所以,这中间的尺度还真得得仔细拿捏,不能太过又不能够火力太小,对方直接连搭理你的兴趣都没有了。

“呵,你想要比什么?”达蒙的心情不好,想找点儿事情做做,本来在这儿呆着,漂亮的女人,招招手就围了过来,还有些没意思,现在冒出个拎不清的傻小子,金发蓝眸,长得倒不错,甚至闻着血液味道似乎也很甜美,不过,对方身上还残留着许多其他人的气息,明显也是个玩惯了的,达蒙左右不耐烦,倒是不介意找点儿乐子。

安迪脑袋瓜子一转悠,倒是想到了一个好的比试项目:“你新来的,还不知道我可是这家夜店的TOP,我们上去表演一回,看谁的支持者多,输了的人得答应给对方做保姆,洗衣服、烧饭、铺被子、整理房间,只要是对方吩咐的,都得做到。怎么样,敢吗?”

安迪自己清楚自己,原主的确是个极爱表现自己的,在这家夜店的知名度的确不错,很多客人还真就是冲着原主的这张脸来的。安迪都想好了,这场比试,不管是赢还是输,赌注的内容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输了的话,他可以顺理成章地暂时成为达蒙的执事,好接近对方,至于怎么将短期执事发展成为长期职业,自然是达成目标后再做讨论。而赢了的话,安迪以自己数据库中了解到的有关这位痴情吸血鬼的资料看,对方的心性可不会乖乖地答应给他干活,说不定会变相地动用武力直接调转个方案,让安迪给他做牛做马的。这样也算是达成安迪的预期了。

达蒙看着正中央的舞台,挑了挑眉,双眸流露出危险的信号,还真是第一次碰到有人敢这么提议的,想让他给人当保姆,还真是异想天开!

“我有什么不敢的。既然是你提议的,你先上去表演。”达蒙的大拇指和食指摩挲着下巴,至于到时候自己要不要上去,难道还有人能够勉强他?

安迪早在提出比试方案的时候就已经想过原主曾经在舞台上表演过的秀,这一想,才发现对方竟然连脱衣舞什么的竟然也做过,不过安迪可没有兴趣在众目睽睽之下表演什么脱衣舞,钢管舞什么也都免谈。这么一想,原主的舞蹈表现,似乎都是狂野火辣的风格,安迪有想过要不要表演一段赏心悦目的剑舞,可舞厅这样的环境,剑舞什么的,根本连个意境都没有了。

最后决定上一段爵士舞,原主的确很有人气,一站到台上,台下就有人开始欢呼。安迪虽然有些微的窘迫,可他的性格有个好处就是一旦下定了决心做某一件事情,就跟系统一开始设定好了运行程序一样,只要按下开启键,安迪就会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活动中。安迪本身就是习武的,肢体的协调能力棒棒哒,再加上原主的记忆和经验,绚烂的动作和技能,还有站在舞台上无声无息张扬开来的气场,就好像是天生适合站在聚光灯下的人物,让人的目光不由得追逐而去。

达蒙不知道什么时候松开了搭在左右两边美人身上的手,目光带着兴味地看着舞台上跟个发光体一样的安迪。刚刚本以为只是个随便的呆板帅哥,现在看起来,倒跟个举手投足都带着无限诱惑的发光体。

达蒙倒是被对方的这一支舞挑起了兴致,他甚至想着刚才这个小男孩提出的赌约,如果赢了对方,就可以对对方为所欲为,让这个金发小子给自己洗衣做饭,高兴的时候,让他跳个舞什么的,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达蒙本就是个随性而为的,等到安迪下了舞台,他一只手搭在安迪的肩膀上,脸盆靠得极近,近到可以感受到安迪因为运动而微微加快的呼吸:“小子,等着我的关照吧!我会把你言周教成为一个好孩子的。一个听话的保姆,啊恩?”

达蒙周身的气场和风流,一上台,就引起了无数人的尖叫,血族的魅力和美貌值,本就不容人小觑,站在台下看着慢条斯理地理了理自己的衣袖的达蒙,听着耳边的尖叫声,安迪有种对方还未行动,自己就已经先输了一筹的错觉。

安迪一直对自己的定位都是严谨、温柔、细心,将少爷妥善地照顾好。一个好的执事是个精英,却不会像舞台上的达蒙一样,只是一个眼神就让人忍不住迷醉。

就在安迪以为达蒙就只是靠卖美色就能够赢了比赛的时候,对方却拿了个话筒,开口款款深情地唱了一首情歌。达蒙的音色本就很美,唱起歌来,就更加地动听了。别说店里的女客人了,安迪分明注意到就连一些男士也露出了被吸引的神态。

夜店的老板大半夜的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弄来的玫瑰花,人手一朵的分派了下去,然后让客人将玫瑰花投放到安迪和达蒙身前的篮子中,最后出来的结果,达蒙比安迪多了七朵玫瑰。

达蒙看着神色有些蔫蔫的安迪,原本有些抑郁的心情倒是突然开怀了不少,一只手勾起安迪的下巴,笑着靠近安迪,满意地看到对方漂亮的蓝眸中满满地全是自己的倒影。

“我的小保姆,接下来你可要乖乖地听主人的话。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达蒙。不过作为一个仆人,你还是直接喊我主人比较好,你觉得呢,小安迪?”

事实上,达蒙现在也不过是看逗弄安迪有几分意思,并没有要将安迪变成自己的仆人照顾自己的意思。至于自己是个吸血鬼,却放着个人类在身边,会不会有问题。呵呵,如果真有问题,那么,之前他肚子饿,喝了不少美人的血的时候,可不见得出了什么事情。

吸血鬼本来就有能力可以用自己的能力控制人类,一些不想让对方知道的,记得的记忆,还是消失的比较好。而现在,达蒙只不过是突然对主仆PLAY什么的,多了几分兴致。既然欺负安迪,能够让他觉得开心,那就留着这个小家伙到他失去了这项功能再说。

安迪心底很高兴计划如自己预期的一样进行得很顺利,对于称呼达蒙名字还是主人,他一点儿都不介意。可他不介意不代表其他人不介意,杰克这个安迪原身的好朋友,就不由得跳出来,为安迪抱不平。

“不过是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安迪可不会给你当什么保姆,还主人,你也真说得出口!”

“我跟我的小仆人讲话,没轮到你,你可以走了。”达蒙心情还不错,被杰克冒犯了,也并没有大动干戈,只是用眼神催眠了杰克,顺利地解决了杰克后,达蒙再看向安迪,却是已经带上了几分危险。

“主人!”安迪从善如流地更改了称呼。

“真聪明!”达蒙拍了拍安迪的脸颊,然后又跟没事人一样地坐回到了方才的位置,刚才跟安迪的对视,他给安迪下了暗示,所以安迪从善如流地更改称呼的举动,达蒙也并没有觉得奇怪。

达蒙不知道的是,他的催眠攻击,其实被安迪自动给解锁了,只不过,成为达蒙的执事是这个世界的任务,所以安迪在听到系统提示,阻拦了达蒙的催眠暗示后,就从善如流地唤了一声。

既然达蒙都已经动用了催眠之术,安迪干脆也不再故意装作傲娇少年的样子,一晚上,勤快地给达蒙倒酒水,将水果剥皮什么的,然后又乖乖地跟着左拥右抱的达蒙,回了达蒙暂住的酒店。

达蒙的住处很不错,酒店的顶尖套房,达蒙和两个美人去狂欢,安迪站在主卧室外,想了想,自己先去洗澡睡觉了。这个点儿都已经凌晨五点了,安迪设定了十点的闹钟,短短地休息睡了一觉后。打开系统面板发现达蒙正在睡眠状态后,安迪静静地思考了一会儿。

他总觉得达蒙会在折腾自己一阵后就解除催眠,然后看自己的笑话。他现在既然已经顺利地接近任务对象了,那要怎么做,才能够让达蒙将自己给留在身边呢?

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安迪一边去叫了酒店服务,让人送了解酒茶和早餐上来。

安迪的时间把握得极好,东西一送上来,安迪就发现达蒙醒了。安迪轻轻地叩击了几下房门:“少爷,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达蒙听到门外的声音时,愣了愣,才想起来昨天做游戏赢回来的小男仆。对方看起来倒是被催眠得挺成功的,达蒙突然有些期待看到,解除催眠后,想起自己做了些什么的安迪,会是怎样的反应,肯定会气急败坏吧!

不过,不急,还要再慢慢地折腾折腾,这样子等安迪清醒过来后,才会更好玩!

第五十五章

安迪得到达蒙的同意,推开房门进去时,就发现了床上露出美丽曲线的女子还没有醒过来,鼻翼间嗅到了微弱的血腥味,看来达蒙这个吸血鬼倒是享乐饱腹两不误。

自己服侍的主人竟然是个吸人血的吸血鬼什么的,这让安迪虽然对被当做食物的人类感到同情,可转念一想,人类本来就是食物链中位于顶端的物种,达蒙虽然喝了点儿人血,却并没有赶尽杀绝,总比人类直接要了那些鸡鸭牲畜的性命要来得好很多。这么一番自我暗示后,安迪已经恭顺地走到了达蒙的跟前,特别虔诚地说道:“主人。”

安迪这一世的相貌着实养眼,这么一个跟橱窗里的精致娃娃似的人,对着自己恭顺有加,极大地满足了达蒙的自尊心。他身上只是披了一件白色酒店睡袍,指了指一边的衣橱,微微抬了抬下巴:“去给我挑一身今天的衣服。”

如果不是衣柜就在达蒙的房间内,安迪作为有经验的管家,自然不会沦落到要主人亲自开口才把衣服给准备好的地步,不过一对上达蒙的眼神,安迪就读出了一些信息,看来达蒙似乎很享受将自己培养成他心目中的最佳仆人的过程,那他是不是不应该表现得太过出色,这样子才能够满足达蒙的小心思。

思忖间,安迪已经打开衣柜,速度极快地挑选好了一套衣服,酒红色衬衫搭配西装裤,干练而优雅,神秘而性感,很适合达蒙。

对于安迪挑选的衣服,达蒙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自然地站起来,就这么大喇喇地将浴袍脱掉随意一扔,手伸开,等着安迪给他将衣物给穿上。而那表情一看就是“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吧?”的样子。

安迪轻手轻脚地伺候着达蒙穿戴好衣服后,床上的两位美人已经醒了,看着安迪这个印象中骄傲得一塌糊涂的青年竟然真得被达蒙给驯养地服服帖帖的样子,都极为神奇:“哦,达蒙,亲爱的,你真是太厉害了。竟然能够让安迪给你穿衣服。我都不知道只习惯脱人家衣服的安迪,竟然还有这么一手服侍人的本事。”

安迪的目光平静地看着开口说话的琳达,对于这个女人损自己的话语,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琳达却被安迪这平静的一眼给吓倒了几分,还有更多调侃的话语也直接放回肚子,不再多说。安迪的动作,达蒙也看在眼中,对于琳达说的话,他倒是觉得有些得意,不过安迪平静的一眼就吓倒了琳达,却更让达蒙得意。

跟个炮仗似的骄傲少年被自己驯服,那是自己的本事,可不代表着要让别人给欺负了。起码在自己玩腻之前,安迪都是自己的宠物,就算要欺负那也是只能自己欺负的。这种将一个人圈养起来只能够自己玩耍的兴致,倒是让达蒙有几分兴奋。而安迪对其他人越强,对自己越恭顺,这种反差萌才好玩有意思。

“好了,安迪,帮我送这两位回去,桌子上的钱是给两位的。”

如果说安迪平静的一眼,只是让琳达觉得有些被吓倒的话,那么,达蒙的这一句话却是典型地用了就抛,而且还把她们姐妹俩当做出来卖的来对待了,心气不顺,要吵架的琳达,却在对上达蒙的眼睛后,晃神了片刻,然后就自动自发地起床穿戴,还拿着钱直接走人了。压根都不需要安迪送。

安迪默默无声地看着这一幕,心底却默默地吐槽:我的主人是个渣,怎么破?

事实上,系统选定,这个局,没得破。系统数据库中显示达蒙的属性乃是外表花心,实则痴情的汉子,只不过让达蒙心软的是达蒙的命中女神,对其他人可就有些冷酷了。也许,早些安排达蒙跟女主角认识,是个不错的主意。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如何好好地跟达蒙玩一玩主人跟执事的游戏。

“主人,请用早餐。”

主动帮达蒙拉开椅子,又将餐巾铺好,连刀叉都直接送到了达蒙的手边,安迪的服务堪称周到。

达蒙满意地用过了早餐,盯着正在撤餐盘的安迪,并没有说这些酒店人员自然会收拾,反倒是琢磨着今天应该做些什么。如今都已经接近正午十二点了,下午的话,也没有什么活动,有什么是能够好好地折腾折腾安迪,显出自己这个做主人的威严的游戏呢?

嗯,高尔夫好像是个不错的主意,直接都不用球场的球童了,反正有安迪在。安迪生的好看,奔跑后,脸蛋红扑扑的应该更好看。而且保证是所有球童中最好看的,带出去也很有面子。

呜,或许骑马也不错,可以让安迪拉着马,牵着自己走……

“安迪,你喜欢打高尔夫还是喜欢骑马?”既然做不出选择那就让安迪自己来选好了。

安迪注意到方才达蒙的眼神分明带着几分戏谑,琢磨着达蒙这是又想出了什么法子折腾自己,甚至一联想到高尔夫和骑马两项运动后,倒是猜出了几分。比起在绿荫草地上四处奔跑漫无目的地找球什么的,还是跟达蒙这个少爷站得比较近,刷刷好感值的方案更好一些。

“主人,我比较喜欢骑马。”

于是,下午的行程就这么欢快地定下了。

鉴于安迪并没有专门的骑马装,达蒙想着要带着好看的马童出门,还特意花钱给安迪配了一套帅气的骑马装。换好衣服出来的安迪,一身的英姿飒爽,矫健的好身材一览无遗,竟是比达蒙预期地还要来得好看。就好像看到了达蒙曾经生活的那个年代的骑士一样。

“主人,我来牵你上马。”

骑马什么的,达蒙本来就很擅长,其实根本就不用人来扶,只不过安迪如此上道,小眼神如此恭敬有加地看着自己,达蒙也并不介意让安迪服侍自己。特别是在旁边有人听到安迪对达蒙的称呼和恭顺后,不经意间往这边聚集的目光,就更加增添了达蒙心中的得意。

人生得意须尽欢!

达蒙现在的感觉大抵就是这七个字的真实写照了。

能在这样一个天气明媚的午后,来马场俱乐部跑马的,其实还真得都不是差钱的主。只是,现在这是一个讲究人人品等的年代,可以请菲佣,称呼少爷小姐什么的,可若要说“主人”之类的,却未免有些重口味。特别是在大厅观众之下,说出这两个字的还是个美貌的少年,就更加让人想入非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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