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基地就建在森林的边缘,出了基地抬头就能看到郁郁葱葱的树木林立,一眼望去,全是绿色,蔓延到了天际,望不到尽头在哪里。
林乐跟着齐夏他们脚步不停,走了这些时候,终于是到了目的地。
再次踏进这片森林。林立也说不上自己什么心情,有些后怕,有些惴惴不安,最多的是伤感,他比自己想象中更怀念之前的世界,那里有他的亲人,有他的朋友,有他的学校,有他的美好的未来,而现在呢,他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遇到过危及生命的危险,只因不谨慎而将自己埋进了婚姻的坟墓,连个能诉苦求救的人都没有。
他才十九岁,为什么要经历这些?他读了这么些年的书,好不容易考进了妈妈希望他去上的大学,他在这里能做什么呢?挖草吗?他找不到回去的办法,那么是不是死了,就能穿回去了?小说里好像是这样说的……
林乐越想越乱,手不自觉地伸到裤兜里握紧了放在里面的万能刀,回去吧,回到他的世界……
“林乐,”一只手拍了拍林乐的肩膀,齐夏担忧地看着他,“你怎么了?是不是累了?”林乐从进了森林就没有再说过话,眼睛直愣愣地也不知道在看哪里,脸色也不好看,这是怎么了?
林乐回过神来看着一脸担心地望着自己的齐夏和张立言,赶忙把手从裤兜里拿了出来,身上霎时出了一身冷汗。
他这是疯了不成?万一死了回不去怎么办?这里他也不是孤单一人啊,还有齐夏,还有张立言,他们都是他的朋友,他们都在关心自己,不是吗?在哪里活不是活,不要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了。
“我没事,”察觉到因为自己的沉默让两人又担心了,林乐急忙转移话题,“齐夏,我们要找什么野菜?”
“我们找的是季菜,往前一些就有了,不过不太好找,你真的没事吗?要是累了,我们就回去吧,不要勉强。”齐夏还是没有放心地问道。
被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好,尤其是对现在的林乐而言,听了齐夏的话,林乐只觉得心里暖暖的,刚才的恐慌似乎都渐渐消退了,不由地笑了笑,“才走了这一会,哪能累啊?快走吧,还要挖菜呢。”
看林乐坚持,齐夏也只得闭嘴不言。
“好了,我们就在这里分开找吧,记得不要走太远,森林里面是很危险的,知道吗?”走了还没有五分钟,齐夏就挑了一处草木不多的地方停了下来,对着林乐细细叮咛道。林乐总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让他很不放心,他很想把林乐带着算了,可是出来挖野菜的同伴之间是有约定俗成的规矩的,谁先看到挖到的野菜就是谁的,所以大家都是分散自己去找的,以防引起不必要的争吵。
他想让林乐更快地了解这里的规矩和习俗,不能为了照顾他而给他灌输错误的东西。今天他是可以带着林乐一起,也不会占他便宜,可是万一林乐以为这是正常的,以后和别人一起去挖野菜,岂不是要吃亏了?
林乐乖乖地点了点头,是啊,森林里有怪物的,他见过,还很没出息地被吓昏过去了,他才不会往深处走呢。妈妈说过,逞强的人是注定要被厄运宠爱的。
齐夏和张立言又仔细地告诉林乐,一些可以在这附近找到的野菜的特征,又半恐吓地警告他森林深处有多危险多危险,得到林乐连番保证不会往深处走后,这才满意地各自挑了个方向分散走开了。
“呼——”看着两人的背影消失了,林乐不禁长舒了口气,满头黑线,齐夏他们好像老妈子,同样的话来回地说,还吓唬他,他又不是三岁的孩子,有危险当然不会贸贸然往前冲了,不过被朋友关心,感觉还是很好的,虽然啰嗦了些。
林乐转过身也挑了个方向开始往前走,眼睛一直不停地扫视地面上各种植被,也许是因为还在森林外围的关系,这里的植物除了那些大树之外,都不太高,行动还挺方便的,比之前要拿树棍前进的地方好很多,看来,他之前是穿到了森林中心地带了。
林乐很幸运,很快的他就看到大树树根处长着的稀稀拉拉的几根野菜,赶紧走上前去拿出万能刀,抽出小钩子小心在根处挖了起来,抖了抖野菜根上的湿土,林乐笑了起来,没错了,就是这个了,季菜。
不过巴掌大小的野菜,五六片绿色细条形叶子从根部直接分散开来,在尖端呈锥形,很是肥厚,没有叶柄,根部微微透着紫色。
林乐小心地依样将剩下的几根季菜也挖了出来,抖了抖土,打开登山包放了进去,再站起身,整个人都精神抖擞了,在这个世界生活的第一步,终于跨出去了,虽然只是几根小小的野菜,到底也是他亲自找到挖出来的,晚上做给锋吃吧,也不能让锋一个人养两个人嘛,他也可以出一份力的。
刚出发没多久就找到季菜的林乐立刻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痛了,精神倍加手舞足蹈地做了几个广播操,好,继续继续,晚饭这些可不够啊,林乐笑眯眯地准备转身继续往前走,突然眼角瞄到远处大树树根处一团土褐色的东西,顿住了脚步,眯眼瞅了瞅,两眼一亮,快步走了过去。
树根处一根腐朽了的一大段树干横卧在地,树干上已经布满了绿色的地衣,在一片绿色中,十几个形状可爱的小伞歪歪斜斜地竖立着,大的伞盖比林乐的两个巴掌加起来还要大上一些,颜色各异,有鲜亮的红色,明亮的深蓝色,最多的则是深褐色的伞盖,略扁平的伞盖上面中心部位裂开了纹路,摸上去有些硬硬的,边缘处有些发白的毛状物质环绕,轻轻地往上一提就整个掉了下来。
林乐翻过伞盖,里面是白色的,想了想,又掰开了一小块,肉厚纯白,闻了闻也没有异味,林乐乐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细缝,这是香菇啊!
林乐激动的使劲挥了挥胳膊,丫的,小爷的厄运终于过去了,这是香菇啊,别以为你变异了小爷就不认识你了,虽然比林乐见过的要大上了许多,也改变不了这是香菇的事实,林乐很肯定自己没有认错,你经常吃的东西怎么可能会认错?
这可是好东西啊,能烤着吃能煮着吃,味道鲜美又有营养,比一般的野菜可好太多了。
林乐赶紧把登山包拉链拉开,把腐烂的树干上深褐色的香菇都摘下来放了进去,足足有十多个,个头都挺大,把登山包撑了个半满,看着剩下的几个颜色鲜亮的蘑菇犯了难,这么亮的颜色,也不知道有没有毒,不死心地一个个掰开闻了闻,都有一股刺鼻的异味,这才可惜地撇了撇嘴,八成是有毒的了。
第10章:做饭
也不知道哪些地衣是能吃的,林乐就随手捡了些看着顺眼的摘了放进包里,反正没听说过地衣还有毒的,回去一个个试试好了,能吃的下次就多采些。
收拾妥当,林乐又开始围着周遭的大树转起了圈,这里的树是什么品种,林乐瞅了半天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只得放弃,眼睛不停地搜寻,生怕错过什么好东西。
可惜林乐的运气似乎都耗在了香菇的身上,直到碰到了齐夏,也没再发现什么能吃的。
“齐夏,你采的野菜呢?”林乐奇怪地看着两手空空的齐夏问道,不能够啊,齐夏不是说季菜虽然不算太多但很好找的吗?没理由他找得到,齐夏会什么都没收获吧。
“在这里呢。”齐夏扬起右手挥了挥。
……哪里?
林乐盯着齐夏空空的右手看了半天,最后目光落在食指上那淡蓝色的戒指上不动了,惊讶地长大了嘴,“储物戒?!”
齐夏笑眯眯地点了点头。
林乐抓起齐夏的手,仔细地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心里那个羡慕嫉妒恨啊,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乖乖哟,小爷居然能亲眼看到,亲手摸到这传说中的“储物戒指”,要是说给以前认识的人听,谁能相信?就是他摸到了,都没什么真实感啊。
老实说,这“储物戒指”看上去和摸上去,都和普通的翡翠戒指没有什么不同,非要说不一样,就是整个戒指的式样了,简单的环形戒指。像是图腾的刻印环绕了戒指的边缘位置,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神秘感,当然,这也许是林乐的错觉也说不定。
齐夏无奈地看着林乐抓着自己的手,恨不得把自己手指给生吞下去的样子,忍了又忍,才开口说道,“行了,你差不多就得了啊,口水都要滴到哥哥我手上了。”
林乐这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齐夏的手,冲齐夏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第一次见到嘛。”
看到林乐尴尬脸红的样子,齐夏不禁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从林乐第一眼看到他开始,他都一直戴着呢好吧,现在才注意到?你这反应也太迟钝了吧?
要不是亲眼看到林乐给了锋那么珍贵的红翡,他都以为林乐是要强抢他戒指了呢,哈喇子都要流到地上了。
“你们说什么呢?这么开心。”张立言好奇地看着两人走了过来,林乐好端端地抓着齐夏的手干什么?脸都红了。
齐夏扬了扬手,说道,“呐,不就是这个戒指咯,林乐眼都放绿光了,可把我吓得,还以为他要把我手给生吃了呢。”
说完就和张立言一起笑了起来。
听了齐夏的话,再看看两人乐不可支的样子,本就不好意思的林乐脸更红了,“哪有齐夏说的那么夸张了,我就是没见过,好奇才多看了会嘛。”
张立言笑够了,抬手拍了拍林乐的胳膊,安慰道,“这有什么可好奇的,你昨天见到齐夏的时候,他就带着呢吧。”
齐夏翻了翻眼皮,“他现在才看到,我说,你怎么没给自己弄一个戴戴?”
“我倒是想啊,怎么弄?”林乐撇了撇嘴,说的真轻巧,他只在小说中见过,去哪弄一个来戴?
“找你家锋啊,你个傻子,”齐夏恨铁不成钢地伸手戳了戳林乐的脑门,“不找你自己的结契者要,你还能自己做不成?”
“那多不好意思啊。”林乐摸着自己被戳的生疼的额头,闷闷回道。
“这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我的戒指就是乔做给我的,想要就去找你家锋吧,小乐乐。”齐夏得意地揉揉林乐的头发,“好了,快天黑了,咱们赶紧回去吧。”
……一定是我打开门的方式不对。
林乐打开了门,就看到正站在客厅的锋,手里拿着的是白色的三角形布料,正转过身来看着自己。
林乐顿了一下,待看清了锋手里的东西,立刻拿出百米赛跑的速度,几步垮了过去,赶紧从锋手里强硬地扯过布料,脸红的快要冒烟了,“你,你拿我东西干嘛?”
“晚上要下雨。”锋看了林乐一眼,淡淡回道。
这个人类在脸红什么?真是莫名其妙。
“哦,谢谢你。”
原来是帮他收衣服啊,早说啊,害的他还以为……啊啊!他在乱想些什么?!太可怕了,都是这个可怕的世界的错,林乐在心里默默地扎小人。
“中午吃饭了吗?”
“嗯,吃过了,谢谢你。”林乐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发,锋这人真是不错,他还误会人家,太不应该了。
想了想,林乐扯下登山包,拉开拉链,献宝似的放到锋的眼皮底下,笑眯眯地说道,“我今天找到好东西了哦,我来做饭吧。”
锋看了看包里堆成一团的东西,皱了皱眉,伸手进去拿出一个香菇,仔细看了看,犹豫着开口说道,“这是蘑菇,不能吃,有毒。”
伴侣这么开心他也不想打击他,可这东西……吃了会死的吧。
林乐赶紧解释道,“这种是没毒的蘑菇,真的,我吃过的。”
看着自己伴侣一脸信誓旦旦的样子,锋为难地点了点头,“好吧,你做饭。”
得了锋的应许,林乐屁颠屁颠地抱着登山包进了厨房,他可不想再吃锋的“黑暗料理”了,真不是一般的难吃啊。
林乐从小跟妈妈相依为命,妈妈每天都很忙,回到家的时候大多是已经累得快要睡着了,家里的家务活都是林乐包办的,对厨艺虽说不敢跟大厨相比,但一般的家常菜什么的,还是很拿得出手的,至少比锋那种水平的厨艺好了很多。
看来乔说的没错,不能在明知会伤害伴侣身体的前提下,去满足伴侣的生理需求的话,就要在其他地方去尽量顺着伴侣,这个方法果然是有用的啊,看,同意让这个人类去做饭,果然就高兴起来了。
哎,有个未成年伴侣真是麻烦,尤其这伴侣还这么喜欢自己。
锋无奈地叹了口气。
林乐进了厨房,就看到案板上放置了好大一块肉,足有三四十斤的样子,林乐仔细瞅了瞅,嗯,已经处理的很干净了,也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肉。
锋平日里吃的都是烤肉吧,林乐转了一圈,在厨房靠里角落的小柜子里,翻出了一个小炉子,旁边放了几个前头尖利的细铁棍,炉子里还有些炭火,看来,平日里锋都是用这个烤肉的了,柜子里还有一大袋的黑炭,角落里还有些干草,储备还挺丰富的。
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贸然把肉都炖了的好,锋吃惯了烤的肉,一时半会的恐怕接受不了新的菜式。
就做锋常吃的烤肉,再弄个香菇炖肉也就够了,把今天摘的季菜放进了冰箱,林乐洗了洗手就准备开始做饭了。
林乐拿了厨房里的一个大大的陶罐,跑到卫生间接了满满的水,洗了三四个比林乐巴掌还大的香菇,虽然肉看来很干净了,林乐还是又冲洗了遍,一切三份,再细细切成长条的肉片。
又拿了个陶碗,放了根香菇进去,用洗干净的原本放在案板边不知有什么用的小木棍,使劲往碗里压,看到压出来了一些汁液,就拿了两块肉放进去继续用木棍使劲敲打,弄了一会,又拿了新的陶碗,用柜子上的盐罐倒了些盐,又接了小半碗的食用水,再把已经被捣的烂碎的香菇泡到水里。
林乐拿出登山包里的打火机,小心地点燃了几根从柜子里拿出长长的干草,丢到小炉子里,又扔了一大把干草进去,等火慢慢要烧上来了,就又往里扔了些新炭,把肉拿细铁棍串好,架到了小炉子两边突起的支架上。
烤肉最重要的步骤就是调料和火候,调料是不用想了,现在的条件,能拿的出的所谓调料也不过是盐水和香菇汁液了,火候是不能大意的,火太大会容易烤焦,火太小的话,外面熟了里面还会是生的。
林乐蹲在地上,左手抓着两根串好了肉片的细铁棍,一边用烂掉的香菇蘸着盐水往肉片上来回的抹,一边翻转着细铁棍,力争务必让肉片每个角落都能沾到盐水。
林乐来回串了两回肉片,才把给特意给锋准备的烤肉弄好,又赶紧开始准备做香菇炖肉。
这个就简单很多了,等水滚了,把肉片扔进去,煮一小会,估计半熟了,再把洗好剩下的两个香菇切成细片也丢到锅里,没有其他的调味料就只能撒上些盐,等到肉都煮的松软了,也就可以出锅了。
锋冲了个澡,坐在客厅,等了又等,闻着从厨房飘出的淡淡的香气,只觉得肚子饿的更厉害了。
自家伴侣做饭的手艺还真是不错,锋满意地暗暗点头,心里有些得意,乔天天明里暗里的拿齐夏来臭美,看看,他家伴侣做饭可比齐夏强多了。
“吃饭了。”林乐端着盛满了烤肉的两个陶碗从厨房走了出来。
第11章:戒指
锋用叉子插起肉片放进嘴里,入口就是一阵混杂着不知什么味道的肉香,肉片烤的恰到火候,嚼起来更是鲜嫩爽口,比起平日里的烤肉,也没了肥腻感,好吃的不得了,心里更是满足了,自家伴侣做饭手艺果然比齐夏强很多,明天就轮到是他显摆的时候了。
看着锋手上动作不停,一片接一片地往嘴里塞肉,林乐心里也高兴的很,做饭的人看到吃饭的人吃的开心,那种满足感是无法形容的舒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