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间屋子摆着十几具白骨,扑面而来的浓郁的血的味道让人几欲作呕,被血染成黑色的木质地板也让人望而却步。此外,有些箱子罗列在内室的正中央,从最上面一个露出半条珍珠项链的箱子来看,这些八成是莱德联合那只凶残的狼人残害过路人而获得的财物。
韩赛尔跨进内室,壮着胆子翻弄那些白骨,最后又打开箱子检查,在离开那里后才松了口气说:“看来我妹妹并没有遭到他们的毒手,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
“那么,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好友问道。
韩赛尔摇了摇头,显出一脸的疲态说:“先离开这里再说吧。”
我们有些筋疲力尽地踏出小木屋,走在最前面的我才抬起头想提些建议,就看见我们的正前方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正瞪着硕大的眼睛在看着我们。
见到我们出来,那东西站了起来,我这才发现那竟是只狼人!与刚才被我们杀死的那只不同,这只狼人的毛色漆黑得有如深手不见五指的深夜,眼睛的颜色也不是红色而是一片夜色,大概是什么不同的品种吧。当然,对于狼人我研究的并不多,所以我也不敢断言。
我们与那只狼人静静地对峙着,因为距离并不远,我们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成功退回小木屋,就只能与它保持对视,它不动,我们也就不动。
说实在的,如果它现在要攻击我们,那简直是易如反掌。因为刚经历一场激烈的搏斗,我们再没有力气招架第二只狼人了。如果真要再进行一场这样的战斗,我倒宁可让它干脆地咬断我的脖子,反正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
就在这场对峙僵持不下时,一个女孩从狼人背后的灌木丛中钻了出来,并平安越过狼人跑向我们——或者准确地说是韩赛尔,因为她张开双臂喊着:“哥哥!”
韩赛尔挤过我们与那女孩抱做一团,在他们将要展开一场感心至深的久别重逢的叙旧前,我拍了拍韩赛尔的肩膀,在他终于肯把注意力分给我二分之一时,用眼神提醒他那只老老实实站在原地不动的狼人正别有深意地看着我们。
“哥哥,这是普林斯,狼人族的王子,是它救了我。”韩赛尔的妹妹——我记得她叫作格蕾特——及时向我们做出了那只狼人为何会有如此奇怪表现的解释。
韩赛尔放开他妹妹,缓步走向狼人,在彼此戒备的又暗含打量的眼神交互过后,韩赛尔向狼人绅士地行了一礼道:“谢谢你救了我妹妹。”
狼人向他点了点头,态度相当谦逊又友好,这一表现再度令我们惊讶,它简直不像个未经驯化的野兽,倒像个出身名门贵族的公子。
“它是怎么救了你的?”我出于好奇问格蕾特,在得到格蕾特同样含着好奇意味的回视后才想起做自我介绍,“我是汤姆,这是我的好友杰瑞,我们是同你哥哥一起冒险的好友。”
“我被一群狼人追赶,结果踩到猎人制作的陷阱被倒吊在了树上,在我快要成为那群狼人腹中之餐的时候,普林斯突然出现击退了那群狼人,它把我放了下来,还找了果子给我吃,我告诉它我还有个哥哥,它就让我骑着它寻找哥哥。刚才它说它听到有什么声音,还闻到一股血腥气,就带我来到了这里。”
“可是,一个狼人为什么会保护人类?”好友看向狼人,并得到狼人同样的回视。
“人类,救,小时候,父王,告诉,我,人类,朋友。”狼人在我们惊诧的目光下开口说话了,虽然是些不够连贯的词语,但却也把中心思想准确地传递给了我们。它的声音有些粗哑且低沉,就像你会想象到的那些怪物发出的声音一样,但它却并不叫人害怕,因为它眼神中的恭顺就像我养过的宠物。
“真是厉害。”好友带着探究的目光托着下巴打量这只奇特的狼人,而从他兴味盎然的目光中我能读出他正在做着怎样荒唐的打算。
“不不,亲爱的杰瑞,”我对他摆摆手提醒他,“别忘了它也是个王子,它不会答应被你带回去当宠物养的。更何况你的臣民也不会叫你在宫中养它,他们又会说你在玩物丧志。打消这个不可能实现的念头吧,等我们回去我再送你只别的什么东西当宠物。”
好友只得耸了耸肩,听从了我的劝告。
为了以妨万一,狼人普林斯负责保护我们离开妖精之森。而在遇到四只对我们虎视眈眈的狼人只能瞪着我们却不敢上前时,我们才充分意识到它的保护确实相当有必要。在离开四只狼人的攻击范围后,普林斯说刚才那四只狼人就是之前追踪韩赛尔与格蕾特的,这四只攻击人类的惯犯被普林斯称为波特四人组,虽然大多数时候它们只是以恐吓人类为乐,但也不排除会做出伤害行为的可能性。
在被狼人护送出森林后,也到了我们与韩赛尔、格蕾特分别的时候。我问他们今后有什么打算,他们说想去城里找个工作,总之不会再回那个被继母霸占的家了。我很赞同他们的这一做法,把随身带的钱分了一半给他们,当然,以他们的品质他们绝对会拒绝,而我拿出了写给父王母后的信交给他们,并找借口说那些钱就当是他们帮我送信的跑腿儿费。有了正当的理由,他们就不会再推拒了,爽快地收下钱,他们挥挥手与我们道别向都城前进。
而我与好友选择了与他们相反的方向,沿着小河向下游走去。路途中好友一直闷闷不乐满怀心事,这与平时懒散的他完全不同,因此他的表现得到了我的注意。
“如果我能像他们那样自由就好了。老实说,我也一直想要离开实质上已经被那女人控制的城堡。如果不是为了父亲,我早就逃离那里了。”在经过我的问询后,好友有些伤感地说。
我揽住他的肩膀以示安抚,同时温言道:“哦,可怜的杰瑞我亲爱的朋友,别忘了你才是王位的继任者,那个会对着穿衣镜絮絮叨叨的怪女人也只能逞一时之欢,最终当你父王把王位传递给你时,她就只能匍匐在你脚下喊着国王万岁。到那时你想把她怎样就怎样,当然,我首先推荐你把她最爱的那面镜子用她最爱的那双金鞋子砸碎。”
“看来小时候你住在我那儿的那次夜游,那面镜子映射出的你的影子把你吓得不轻,竟然让你对它记恨到现在。”好友在听完我的安慰后心情果然好转,甚至开起了我的玩笑。
而对于他的调侃,我也毫不迟疑地接受了:“那是当然!我当时急着上厕所呢!要不是因为它,我就能在正确的地方把生理需求解决了!它害我失去了对于那件小狗睡衣的喜爱之情,真是罪不可恕。要知道,那件睡衣曾经是我的最爱。”
“好了,别生气了我的汤姆,我后来不是把我最爱的小熊睡衣送你了吗?我知道你一直想要它来着。”
“是的,现在我还保留着它,我要把它留给我与花匠家的小女儿的孩子、我未来的继承者穿。”
在我说完那些话,好友停顿了片刻才接话道:“啊,你的孩子?总觉得我有点儿不敢想象呢。”
即使是不了解他的性格的你们,对于他这话也能听出必有言外之意吧?可是他究竟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呢?关于这点,我当时只疑惑了一下,注意力就被从小河上游漂下来的巨大的桃子全部吸引走了。
第12章
“我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么大的桃子!”在我与好友其心协力把桃子弄上岸后,我不禁对着那巨大的桃子流起了口水,“看看这鲜艳的颜色,看看这柔软的绒毛,看看这翠绿的嫩叶,再加上这清香的气味,它绝对会是一道美味。”
“可是它为什么长得这么大呢?”好友疑惑地托着下巴围着桃子打量起来。
我一把把他推开,抽出匕首对着桃子比划起来:“别管那些了,眼下最重要的当然是品尝这突降的美味以免辜负上帝的恩泽。”
“等等,如果我没看错,你手上的匕首的原主人其实是我?”好友拦住我,眼睛却盯着匕首。
我对于他永远抓不住重点的观察力有些无可奈何:“是你的没错,你在与狼人作战时把它放在了我手上。”
“所以你要用这把沾过狼人之血的匕首分这个桃子吃?”好友这次终于说到了重点。
我只犹豫了一小下,就耸了耸肩无所谓道:“我已经把它清洗得像新的一样了,所以请放心,绝对不会让你尝出它曾经割裂过狼人的肠子。”
“被你这么一说,我反而更加不抱期待了……”
不顾好友无休无止的唠叨,我挥起匕首砍向桃子,却只听到“叮”的一声,仿佛打到什么铁质品上,就连手上的触感都不像是在砍一颗桃子。
“果然不是正常的桃子,还好没直接用牙去咬,不然就得提前进入老年的饮食生活了。”好友在我愣神的时候下了定论。
我咬了咬牙,对于只能看却不能吃的事实有些气愤。用力拍了拍如铁般坚硬的桃子,我刚想提出如何处置这东西的建议,却忽然听到有东西裂开的声音。仔细一看,竟在桃身处发现了裂痕。
“哇哦,原来汤姆你对食物的执念是如此强大,似乎已经超过了求生的本能。”好友指着桃子的裂缝不知是认真还是玩笑的说道。
“是这样吗?”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桃子,虽然有些疑惑,却又有些骄傲与期待。不过事实证明我想的太多了,因为就在我为自己“新生的力量”激动时,那颗巨大又坚硬的桃子忽然“噼咔”一声裂了开来,一个紧闭着眼睛的小婴儿伸着腿踹掉了阻挡他动作的桃身。
看着“吚吚呜呜”的小婴儿在巨大的桃子中扭动,我跟好友呆呆地站在原地一时谁都没有动。
“看起来,我们似乎发现了不得了的东西。”
“与其说是不得了,不如说是棘手。”我纠正了好友的言论,“我们最好快点找到这小东西的父母把他还回去,不然会被怀疑是偷婴儿的贼吧?”
“他是从桃子里生出来的,他的父母该不会是棵巨大的桃树吧?”
“那我们就顺着他漂下来的小河向上游找找。”我把自己的披风解下来包住小婴儿,但在如何搂抱婴儿的问题上犯了难。
好友在我转变了几个姿势后拍了拍我的肩,然后轻柔又熟练地把婴儿抱了起来。小婴儿在好友怀中停止了吵闹,安静得像个玩具娃娃。
“不愧是有弟弟妹妹的人,想必你以后照顾起自己的孩子来也得心应手吧?”我对好友比我多出的一技之长不无羡慕地说。
好友对于我的话语不予置评,只是催促我快点跟上他的脚步。于是我紧跟在他身后,一路沿着小河向上游走去。走了没多久,便发现了一个小村庄。一位年轻的妇人正拎了一筐衣服要去河边洗,她发现我们后愣了愣,眼神有些躲闪,微低了头快速从我们身边走过。
“看来是个民风很保守淳朴的村庄呢。”在目睹妇人的表现后,我对此做出了评价,“看到男人就害羞成这样的女人还真是很难见到了。”
“害羞?我怎么觉得她是在害怕?”好友针对我的言论提出了反对意见,而向来对自己的尊容有所信赖的我,就自己是否吓到了那位年轻的妇人与好友展开了一场不算激烈的争论,在双方未能说服对方的情况下,最终我们决定放弃这个没什么意义的话题,打算进入村庄一探究竟。
就像我之前说的,这的确是一个朴素简单的小村庄,很多妇女们在自家院子里劳作,但在我们进入她们视线的瞬间,不约而同的,她们的动作慢了下来,有的甚至停住了手上的活儿一脸防备地盯着我们,更有甚者已经逃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掏出一把金币放进好友早已伸出的手掌,顺手拿出口袋里的镜子照了照,抱怨道:“怎么看这都是一张帅气英俊又充满绅士风度的脸吧?即使她们的要求过高,也不至于被吓到逃走的程度啊?”
“容我提醒你,吓到她们的恐怕不是我们的长相,你没有发现我们自进入为止都没有见到一个男人吗?”好友毫不客气地把从我这里打赌赢走的金币放入自己的口袋,然后提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现象。
“所以她们是在畏惧我们的性别?”在对一位妇女露出温和的笑容却把她吓跑后,我已经彻底放弃任何表示友好的行为了。
“也许……”好友略微拉长了尾音,一脸的高深莫测。
“不管你们是谁、出于什么目的,都请离开这里。”在我与好友向前迈进的时候,一位相当漂亮的女人制止了我们。
出于好奇,我提出了自己的困惑:“为什么?我们只是想寻求帮助。”
漂亮女人化着淡妆的脸上表情严肃,声音也充满着疏远的冷淡:“我们的村庄禁止男人进出,所以请你们离开吧。”
“这是什么规矩……”我小声嘟囔了一声,拉住好友的胳膊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走吧。”
好友什么也没说,跟着我出了村子。我们沿着小河继续向上游走去,不久便看到之前在村庄口遇到的妇人。我与好友出于她们村庄奇怪的规矩,不敢贸然与她搭话,假装没看到一样从她身边走过,只是这次出乎我们意料的,妇人站起身先同我们打了招呼。
“请问你们是皮博恩勇士的朋友吗?”妇人一脸小心地低声问我们。
我与好友面面相觑,一齐摇头道:“不是。”“我们不认识什么皮博恩。”
妇人听了我们的回答,有些失望地继续回身洗她的衣服去了。看她对我们没有再搭理的打算,而我跟好友担心再碰一次钉子,便也没有再跟妇人多说什么,且行且歇地走到了下一个村庄。
与前一个村庄不同,这个村庄的百姓都热情好客,不仅为我们提供食物水源,还为我们整理出了休息的地方,更为感激的是,村民看到我们两个男人极为不熟练地照顾着一个小婴孩,甚至为我们找来奶娘帮我们照顾。
“你们的孩子长得真漂亮,又很安静听话,不过毕竟是两个男人,照顾起来也很辛苦吧?”奶娘抱着小婴孩喂奶,同时与我们聊天道。
“不,其实他不是我们的孩子,”我向奶娘解释道,“我们在旅途中正好捡到了他,所以想找找看他的亲生父母。”
“原来是这样,”奶娘点点头,表示理解,“不过这样小的孩子,走丢的可能性不大,八成是被遗弃了吧?找到他父母的希望很微弱呢。真是残忍啊。这么可爱又听话……说起来,他有名字吗?”
“呃,毕竟不是我们的孩子,所以我们也不知道。”
“不如来给他取个名字吧?”好友突然兴致勃勃地说。
我看着他突如其来的反应,有些疑惑地投去询问的眼神。好友向我解释:“既然找到他父母的可能性不大,我们就自己抚养他吧,所以,一定要起个名字才行。”
“话是这么说,可是总觉得有些理由不通?”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不过在好友的坚持下,我只得托起下巴开始给孩子取名字,“叫杰克?”
“亲爱的汤姆,名字是要陪伴一个人一生的,请你看在他是我们的孩子的份上再认真想想?”好友有些不满地反对道。
我们的孩子?这个说法总觉得有些微妙。不过看好友如此认真的眼神,我也只得绞尽脑汁苦思冥想起来。
在接连提出的五个名字都被否绝后,我有气无力地做着最后的努力:“既然他是从桃子里生出来的,那就叫皮博恩(P-each born)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