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盆友+番外——苍白的小星星
苍白的小星星  发于:201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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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我把头发留长了,你喜不喜欢?”

“唔,喜欢”

“我长高了,考上了**大学,你喜不喜欢?”

“喜欢……”

“你喜欢律师,我学了法律,以后也当律师,你喜不喜欢?”

“恩……”我还能说什么,你有什么是我不喜欢的吗

“既然你都喜欢,那你为什么……不喜欢喜欢我……”

“哈?”我脑子突然有点当机。

“你能不能……喜欢喜欢我……”

“阿靖,我当然喜欢你,你难道觉得我还不够关心你吗”

游靖突然把我压到墙上,吻住我的嘴。一吻结束,他问道:

“这样的喜欢。你给不给……”。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君,游靖┃配角:于枫

Chapter 1

天渐渐暗下来,夕阳照尽最后一丝余晖,承接着的,是街道两旁陆续打开的路灯,与喧嚣着飞过的大片麻雀。

世界离不开光,然而路灯怎能照亮天空呢。

还不见月亮,但天幕已趋湛蓝,云霭厚极,看不见一丝星光。

无数个夜,我就是这样头顶青空归家而来。

我叫宋君,性别男,今年二十有八,X城人士,我的职业是一名采购,详细说来,是AD公司的采购。

至于AD公司是什么来头,我想不用我多说了,谁都知道这是全球数一数二的汽车品牌企业。

其实研究生刚毕业那会儿,我应征的并不是采购这个职位,而是翻译,说起来也多亏了当时年少轻狂,我本是S外大德语系MTI研究生,天真地认为学德语的毕了业就该找个德国企业当翻译人员,事实却是,德国企业全是会讲德语的外国人,根本不需要翻译,而真正需要德语翻译的,应该是那些与德国有贸易往来的中国企业。

说实话,采购是干什么的,我懂个球。并且后来我也了解到,要做采购必须懂得工科类知识,要了解各种原材料的性能。但我偏偏还是被留下来了。理由是除了会德语之外,我还会英语法语和日语,虽然不是很精通,但因为老板常常去各国出差,若是随身跟个会多国语言的人,总归比较方便,正好那时AD公司原采购辞职了,急需替补,所以我这个初生牛犊就被赶鸭子上架了。磕磕绊绊做了这么些年,这份工作目前还算上手,大概会一直做下去吧。

将公文包夹到腋下,最后狠狠吸了口烟,把烟头掐断在花盆里,我掏出钥匙进门。

我在这栋房子里住了也有好几年了,它始终是这样冷冷清清,入夜了便安静地等我回来,150平的公寓,在X城环湖CBD,价格不菲,因此我至今还背着房贷。说起来,我这样的男人,长相不错,工作不错,脾气不错,家庭健全,有房有车,不应该还不为这栋不错的房子找个女主人,然而事实是,它其实是我为前女友买的婚房。

我的前女友,也可以算是青梅竹马吧,是我老家的邻居,高中毕业后在家长的撮合下就走到了一起,她是个可爱又机灵的孩子,和我一样大。小时候我很闷,不怎么与同街的小孩玩在一起,她的性格确是放得很开,和谁都合得来,见到陌生小孩,只笑眯眯说一句:“我是游锦,我们一起玩吧。”这就玩开了,跟老朋友似的。这大概也是一种天赋吧。

那个时候,在我因为胆怯而不敢向同龄孩子提出一起玩的时候,在我躲在家偷偷看着别的孩子一起爬拖拉机打弹弓的时候,她就是这样笑眯眯地跑过来说:“我是游锦,我们一起玩警察抓小偷吧,我是小偷,你们谁抓到了我就算赢。”我想这个小姑娘怎么这么不害臊,随便抓男生的手,这个小姑娘笑起来真可爱,眼睛弯弯的像月牙一样,虽然门牙缺了两个……“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我还是一个闷葫芦,她却变得很内向,说话细声细气的,虽然温柔的姑娘是好姑娘,不过我很怀念那个缺着门牙笑得眼睫弯弯的女汉子。

再后来,我上了S外大,她去了帝都,相隔两地,感情却没什么波折,细水长流般地,大概是因为我俩都知晓这段恋爱的性质就是以结婚为目的吧。

再再后来我们都大学毕业,结婚也提上了日程,我继续读研究生,她回X城入职工作,故事发展到这里,应该是不难预见Happy Ending的,按传统思路来讲,这桩婚事万事具备,只欠我研究生毕业找到工作了,可天不遂人愿,至此出现神转折,游锦在入职体检中查出得了肾衰竭,在与病魔抗争了两年后撒手西去。留下我与这栋房子。呵呵,很狗血吧。

热水壶发出刺耳的嘶鸣,我踢踏着拖鞋走回厨房,泡开一碗泡面。又倒了杯热水。吸溜完后又洗刷洗刷就睡了。单身男人的生活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凑合着也就过去了。我不是不想再找个人好好过,也不是对书锦执念过深,只是觉得累,我目前的状态并不是单纯的失恋男,而是像结过婚的二婚男。要重新鼓起勇气找个人好好过日子谈何容易。

Chapter 2

“小宋,你看这事,根本不是我们这边的问题,B工厂太没诚信了,这道工序本来说好了是他们做的,结果他们根本没做,全推给我们,加工费只给一个一块钱,这叫个什么事儿,本来嘛,我们麻烦点也就算了,但是我们又没做过这些,还要引进国外专业的喷枪,一个一块钱我们不得赔死。”对座大腹便便的D工厂老板一边啃着猪蹄一边叨叨着。

“顾总,您别急,我给您联系一下B工厂那边,还有就是时间计划的问题,您看都还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没有问题要严格按照这个时间点出货的。”

“好好好,反正咱们是自己人,你肯定得帮我联络好了,有你在我放心,来小宋,吃这个猪蹄,这是招牌菜,很好吃的。”说着,给我夹了块猪蹄。

我也不好推脱,但实在不想吃,正好电话响了,来电显示Michael。

“Hallo Michael.”我边接着电话边移到阳台。这个饭店的每个包厢都是湖景房,开门即见广阔的海子,如今正好盛夏时节,湖边开满了荷花。景致颇为不错。

“Hallo, Song, wie ist die Meilensteine, gibt es Probleme?”

“ja, das war Fabrik B……

……

与德方负责人通完电话后,商议了项目出现的问题,本来这事也就谈妥了,原来的问题已经沟通解决,不过饭还是要吃,我不得不重新面对那只油腻腻的猪蹄,在对着这蹄子瞪了5秒后,还是毅然决定忍吐吃下,但这么大块蹄子,吃完难免把手和嘴弄脏,正想着去厕所收拾一下,这时立在一边的小服务生怯怯地走过来,递给我一块湿毛巾。

“先生,这毛巾消过毒的,很干净。”声音脆脆的,十分青涩。

“谢谢”。我微笑道。虽然出于礼貌对他点头道谢了,但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脸,作出这个动作只是出于公式化的本能。

饭后又去几个供应商处洽谈了项目事宜,回到公司已6点,在办公室打完报告后已7点半,还算早。

我每日的工作便是如此,或远不止这些,与各方供应商洽谈事宜,跟进项目进度,若是老板出差,我还需跟着出差,若是有不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比如日本人,法国人)来公司,我还得做三陪,每日习惯性加班,周末经常在各地跑,这份工作若是换别人来做,恐怕会搞得家庭不和吧,我倒是无所谓,虽然累是累了点,可我了无牵挂,反正早回家也不过是对着冷冷清清的墙壁吃泡面,还不如呆在办公室。忙碌起码能麻痹人的神经,令我不至于胡思乱想,不至于太寂寞……

Chapter 3

白驹悠悠地过着隙,秋日来得猝不及防。

槐花的时节过了,吃过菱角,石榴又琳琅。

前阵子谈的那个项目已进入加工阶段,我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总算可以不那么忙了,之后就只要在办公室里打打电话发发邮件,所以最近下班都比较准时,

问题也就接着来了,多出来的时间该怎么安排?

刚入职那年,因为要学的东西太多,所以一有时间就去图书馆看书查资料,恶狠狠的补了许多理工科知识。可是现在,都是老油条了,那股子冲劲早耗光了。要说我这人吧,天生就是个闷忽忽的性子,表情少,话少,想得也少,爱好不多,读书的时候因为专业的原因喜欢看看书,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朋友也少,不过一二,不爱美食,不谈恋爱,不看电视。说得好听是活得简单,严于律己,说白了我就是个无聊透顶的人。

但是今天下班后,我却是有计划的。

今天,我要去城郊墓园,游锦的忌日。

想起那首诗

:走六小时寂寞的长途,到你头边放一束红山茶。

思及此,又转身去了花店。

我不愿送玫瑰,不仅因为它俗烂,更因为我是个现实的男人,活了二十八年,我自认活得十分“清醒”。

风信子就挺不错的,名字好听,花语似乎与怀念有关,记不得了,买一枝吧,一枝便足够。

离家不远的这爿花店上下班总是路过,店面不大,整面落地玻璃,屋檐上爬满了三角梅,这季节仍开的很艳丽,门口的蔷薇也终日奔放繁华。每每路过,引人驻足。

花店老板是个好脾气的男人,本是一枝孤独的风信子,他却细心为我包精致了,妆点的不再有孤独的样子,倒让我惊叹他的手艺。旁边帮忙的小孩叫他阿文哥,阿文,这名字与他倒是相衬,我暗暗点头。

到达墓园已近6点,夜晚扫墓让我瘆的慌,于是放下花,说了两句便回了。

我说:

游锦,我决定让生活变得不同一些,呐,你会帮我吧?

Chapter 4

归家又见落日,我似乎与落日十分有缘,今天更是罕见地看到了晚霞,我一边慢悠悠开着车一边发着呆,不经意间已抽了3支烟。

临近南门桥,从第十中学拐过一道弯,看见巷口有几个穿校服的孩子在推推搡搡,其中一个小孩被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其他孩子有的打他,有的把他的书扔地上踩。这么打下去,搞不好要出事,其实小孩子在学校被欺负这种事是常有的,但今天不知为何我想插一脚,或许是见那孩子可怜,或许是因为今天的晚霞太美了吧。

在路边匆匆停好车就跑过去准备来个“英雄救孩”

其实在我铁着脸怒气冲冲跑过去的时候,那些“胖虎”们就吓得一哄而散了,孩子就是孩子,大多有恃强凌弱的特性。我扶起那小屁孩问道

“你怎么样,需要送医院吗?”

他一直低着头,听到我的话突然僵硬了一下,微微抬起头似是确认一般看了一眼,又低下头说:“不用了宋先生,谢谢你。”

“哈?你怎么知道我姓宋?”我惊讶,平日里除了客户我根本没朋友好吗。

“恩。”

然后就没了,根本无视了我的问题。

他默默捡着书,我也蹲下腰帮他一起捡。我知道青春期的小孩脾气大都古怪,所以也没多问,只是怕他伤到内脏,所以还是一个劲地劝他去医院。

“真的不用,这种伤算不了什么,谢谢你宋先生,给你添麻烦了。你先走吧,不用管我了”他始终低着头,蹲在地上等我离开。

“小屁孩,逞强什么,你站起来走两步我看看。”我看他蹲着一动不动,猜想脚可能受了伤。

果然他还是不动,虽然看不到脸,但发间露出的耳朵通红,噗,性格也太别扭了,好想逗逗他。

于是我背过身去,一把抓住他的双手,把他驼上背。他很瘦小,骨架都没有长开的样子,看着最多也就160,

“啊!”他惊呼了一声:“宋先生……我……你你……”

“嘘,开一下车门。”

我把他放到副驾驶座,自己又坐上车,启动后突然看到他呆傻的模样,像只受惊的小兔子,心想这孩子不会以为我要把他绑架了吧。我摇摇头,叹口气,又侧身给他系上安全带。

“这位同学,你刚才还没回答我为什么知道我姓宋,还有啊,叔叔不是坏人,你告诉我你叫什么?”

“恩,宋先生是很好的人。我叫游靖。”

我猛踩刹车。

“你说你叫什么?”我目瞪口呆。

“游……游靖……”他的头都快低到地底下了。

“不好意思,我刚才只是太惊讶了,你的名字和我一朋友的名字特像,你是哪个靖?”我压下心头那丝慌乱,平复下心情,又继续开车。

“就是靖江的靖,左边一个立,右边一个青。”

“哦……是这样……好名字……。”

之后一路无话。

在怪异的气氛下终于到了医院。我排队挂号,这个时间点医生都下班了,直接去了急症室,幸好是大医院,晚上还有人拍片,之后是一系列的检查,最后开了点药膏,值班医生见怪不怪地摇了摇手,让我们放心回家。我腹诽,现在的医生没回扣拿了也不用这么赶病人走吧。

“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从医院出来,我询问道。

他报了个地址。其实离我家并不远,走路10分钟的样子。

我把车开到附近后,背着他下车,让他指路,他起先坚持自己回去,不过后来发现走路实在艰难,也就由着我了。

我不是个多话的人,小屁孩又别扭,尽管我已经想破脑袋外加嘘寒问暖地尽量避免尴尬了,但一路上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尴尬的沉默中度过的,就比如说现在。

我,一个二十八岁的沧桑老青年,背着个明显还很“稚嫩”的高中小屁孩(又瘦又小,目测160 出出头),这个小屁孩的背上还驼着个书包,怎么看怎么像爸爸背着儿子。幸好现在是晚上,这一带老房子周边都没什么路灯,黑乎乎的没人瞧见。终于在七拐八弯地走了5分钟后到达目标建筑物。

这栋老宅子……怎么说呢……用一个字形容就是“老”,用两个字形容就是“危楼”,用三个字形容就是“待拆迁”。大门还是我小时候在乡下姥爷家看到的那种用木栓插销的木板门。外层墙壁有一层黑黑的积垢,像是堆煤渣堆出来的痕迹,唯一看的出白色的一片墙体上写着有文革时期特色的语录体诗行。整个房子的墙体都有些歪斜了,好像随时要倒的样子。要不是今天跟着过来,我还不知道这片闹市区的小角落里还有这种老宅区,竟然还没被拆迁。游靖从我背上挣脱下来,一瘸一拐地挪到门边,从脖子里掏出钥匙开门,犹豫着请我进了门。

然而刚踏进门我就有些后悔,屋子里一股怪味不说,还堆满了瓶瓶罐罐、硬纸板。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总之什么都有,像小矮凳啊,老式破电视机啊。稍一猜测就知道这应该是小盆友捡回来卖钱的。

游靖摸索到墙边拉了拉电线,头顶上一只孤零零地白炽灯亮了,不过光线昏黄,并没有让我觉得刺眼。游靖招呼我在一张藤榻上坐下,刚一坐下,就发现角落里的春凳上睡着个人(春凳是一种木板小床一样的老式家具,夏季可纳凉)。我吓了一跳,倏地站起来,游靖开口解释:

“这是我奶奶,她身体不好,不方便,所以就睡门厅里。”

呃……原来是这样……惊魂甫定,我只好随意找点话题,我压低声音问他:

“游靖啊~你家就你和你奶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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