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独揽江山——长乐思央
长乐思央  发于:201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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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子的宫里头每一个名义上属于太子的女人都是这么被处置的,那个不受宠爱的良娣和良媛,还有这个将会和太子传出琴瑟和谐美名的第一美人,注定了要做一辈子的老姑娘。

只凭她们一个人的努力,自然是不可能有孕的。若是她们能够怀上孩子,便意味着对太子的不忠。更何况,这位容貌俊美的太子骨子里比他想象的还要狠上三分:这东宫里仅有的三位有名分的女人,都是在嫁给太子的那天晚上就喝了掺了绝育药的酒,注定了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孕育子女的能力。

想到这里,那年轻男子也只是惋惜地摇了摇头,在那女子手腕上扎了几针,又让人吞了颗小药丸,等待那颗象征着女子贞洁的红豆消失,才起了身,从屏风后头退了出去。

太子的要求自然不只是让守宫砂被遮掩这么简单,他喂得这颗药并不只是针对守宫砂研制的,而是能够让身体呈现出女子破身的形态,就算是这药效解了,那颗消失的守宫砂也不会自己回来。

能够嫁给太子的女人自然不可能再另寻良缘,为了杜绝所有的后患,在这男子看来,太子虽然做的确实狠心,却也无可厚非。

太过心慈手软的人可做不成什么好皇帝,而在这位好太子眼里,也没有男人和女人之分,只有可以利用和不能利用的分别,他刚好属于前者,所以还能在得知了如此多的秘密之后活下来。

走在长长的密道里,那年轻男子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另一张年轻的面孔。那位资质平庸爱好花草的安亲王和太子一样无所出,做兄长的妻妾都全了,为人弟的却连个房里人也没有。以那对最尊贵的夫妻的性子,长子没有所出,幼子膝下绝不会有儿女承欢。

照现在的情况下去,没有个三年五载的太子府里绝不会有新生儿的诞生。只是可惜了那位安亲王和这东宫的众多美人,这般叹息着,漆黑的路也走到了尽头,某无良药师毫不费力地推开头顶上的石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从京城郊区某传说闹鬼的庄子里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

美人和安亲王虽然看起来可怜,他也没那么多怜悯心去分给他们,他本就不是什么心地良善的存在,哪怕是太子要把这个江山给折腾没那也和他无关,只要他的命还在,没什么东西是不可以放弃的。

安王府和太子东宫隔得并不算远,因为皇宫需要绝对的安全和清静,安王府离繁华热闹的街市还是很有一段距离。

当某人从庄子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三更,街道上静悄悄的,更夫刚刚歇了,鲜少能够看到行走的路人。

有的也大多数是往家里方向赶,何药眠骑着太子殿下为他备好的小毛驴慢悠悠的在官道上走,手里还提着一盏荷花灯,照着毛驴前进的路,那诡异的样子,叫人瞧见了还真以为老宅子里闹鬼。

等近了安王府,便看到有人从王府里头出来,微抬着头和停在王府外头的马车里的人低声交谈。男人立刻把手里的荷花灯给熄了,胯下的小毛驴也被强制停了蹄子,瞪着一双大眼和在它身上的人一起望着安王府那两个大灯笼。

何药眠瞧的自然不是那灯,而是三更半夜还出来“面情郎” 的女人。

天空是墨晕开来的颜色,银色的月光洒落下来,并不甚明亮,一旦距离远了便朦朦胧胧的教人瞧着不太真切。

故而何药眠之前点着灯,就怕自己笨笨傻傻的坐骑给走错路,一头栽进沟里拔不出来。

不过作为一个医毒双绝风流债一身的男人,具备一双慧眼是行走江湖必要的条件。在这样朦胧的月光下,何药眠并不大费劲就瞧清了那个梳着少妇发型私会情郎的女子的脸。对方的妆容很是素雅,但细看还是能够在眼角看到浅浅的纹路,那张可以衬得上是俏丽的脸蛋上并没有什么表情,看起来就像太子书房里那本画册上的一样严肃。

而坐在马车里伸出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太子太傅夏铭安。

何药眠饶有兴味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里原本沾着大胡子,此刻却是滑溜溜的一片。

他想起无意间窥视过的太子私藏的画册,面前的这个女人就被放在第一页,如果有可能,他一辈子都不想要让自己的画像出现在那本珍贵的画册里头。因为里面记录着的,都是那位太子殿下最想要杀死的人。

第十二章

礼部温尚书家的公子昨夜在青楼买醉,一掷千金,不但没能够抱得美人归,最后被温家的家丁拎着回了温府。据说啊,那天晚上温亦韶跟个小鸡崽似的被人拎在半空中,美人的滋味没尝到不说,还出尽了洋相。

这个人们话后闲聊的笑谈传进慕白的耳朵里时,他刚好收笔完成了“静”字的最后一笔。他一抬手,刚刚还幸灾乐祸的书童便忙帮他压着宣纸的一角,看着那只修长如玉的手在这幅字的右下角戳了个小红章。小小的圆圈里头是小篆,圆转匀称的四个小字——庆安居士。

昨天他睡得实在有些晚,今天起来的时候还有些头疼,但是想着允诺给他人的那副字,还是睡到了正午,便起来写字。

纸篓里都丢了十几个纸团,刚才书童跑过来的时候差点害得他毁了这副字,不过幸好他手纹,终于把这副能拿出手的字完成了。

“不过就算买醉不成,这有什么值得好取笑的,你再取笑,人家也是京城四公子之一,还不如跟着锦绣多识几个字,省的我带你出去都嫌丢人。”

慕白说的这个是他三年前招进府的书童,对方是他刚建府时苏嬷嬷从信得过的人牙子手里买下来的,今年刚满十二岁,只有个乳名,唤作吉祥。

慕白把这个孩子招进来,半是当玩物半是当孩子养的,也没让他学太多的规矩,平常对人也放纵几分。

吉祥平日里就喜欢待在茶楼酒肆去听那些八卦闲话,这京都有什么趣闻丑事他几乎都是第一个知道。等到回了府,他就兴冲冲地跑回去当作笑话一样地讲给自己温柔又高贵的主子听。

虽然慕白是当今圣上的第二个儿子,是王爷,更是自己的主子,可吉祥更愿意把对方当成威严的兄长来看待。

吉祥是个知分寸的,虽然王府里什么都有,他跟着王爷外出的时候,那些人对王爷也是恭恭敬敬的,也不乏年轻美貌的女子给自家主子送秋波掉帕子示好,可他也知道王爷并不开心。慕白专心写字作画的时候并不怎么用得着他,他也就一个人留到王府外头听些趣事来讲给慕白哄他开心。

他觉着自己主子笑起来比不笑的时候要好看的多,可是因为主子的兄长,那个像长得和仙人一般好看的太子,主子笑得不多。正因如此,吉祥对那个太子一点好感都没有,就算对方再有能耐,再怎样仁慈爱民,他也不愿意减少自己对那个男人的半分厌恶。

吉祥听这话是不大乐意了,不过慕白拿他不识字说事也是实话,想了想,他开口反驳道:“如今京城的文人圈子里谁不知道庆安居士的大名,这几年,庆安居士在京都名声大噪,一副字至少值千两银,还往往是有价无市。那个温亦韶不就是个京城四公子之一嘛,还不是第一,哪里及得上您。”

吉祥说的是实话,当初慕白特地向某位在雕刻方面颇有造诣的大家求来了一枚玉质印章,只用在他拿来赠人的书画上头,因此庆安居士能够流传到外头的画作可谓是少之又少。都说物以稀为贵,他的画技和书法确实很不错,但没有达官贵族或是声望很高的文人雅士有意无意的宣传,再加上私市的高价,他在这个文人圈子里头的好名声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传开。

对慕白而言,他在文坛的名声越大,就意味着越安全。一个沉迷于古玩鉴赏、书画文章的人或许能够在文坛上成就一番事业,在政治上却绝不会有大作为。就算慕言有心要对付他,却也没什么理由来指责他包藏祸心,至于启文帝和厉后,只要他有自知之明,安安分分的,他们自然不会对他开刀。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您这么年轻,写的字比那些老头子都厉害,更别提那几个京城四公子了。”小书童摇晃着脑袋,学着私塾里的老学究一本正经地讲话。

吉祥说的轻松,慕白也只是摇摇头一笑带过,上一世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了进去,除了和苏之冉传一传断袖的流言,和那些文人骚客们一起作作诗,他甚至都拒绝和他人谈论国家大事,天下苍生。在书画方面花费的心思和精力不可谓不多。

这辈子他表面上看起来和那一世没有多大差别,对待写字画画的态度却早就颠覆得彻底,这些书画就只是消遣和伪装,是可以拿来笼络文人的手段,却不能分去他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慕白看着吉祥骨碌碌转着的一双眼和那脸上掩不住的得意神情也忍不住打趣:“这也是在府中,要是在外头,你这副模样指不定要招顿打来。”

“有主子,在谁吃了那个雄心豹子胆敢打我?”小孩立刻反驳道,一句话就把慕白捧到了最高的地位,随即又笑嘻嘻地开口“我知道主子最疼我,不会让我被那群恶棍欺负的。”

慕白却只是笑:“好好的京城四公子,被你活生生扭曲成恶人。若是哪天你遇上了心爱的姑娘却只能看着她嫁给别人,你也会和他一般心思的。”

吉祥瘪瘪嘴,很不服气的开口:“我才不会像那个家伙一样没用呢,大丈夫应当先立业,哪里管得了那么多的儿女情长。等到我出息了,要娶什么漂亮媳妇娶不到?”

慕白也不说他,只是命人收了笔墨便要回房,那亭子里的字是他为这京都太守而写,新官上任三把火,他的安王府正属于对方的管辖范围,便是强龙也不压地头蛇,在没有分封封地之前,他这个明面上没多少权力握在手上的闲王还是和对方打好关系比较好。

他手里的势力还不能与太子、启文帝以及厉后抗衡之前,他永远都不可能狂妄自大起来。因为这样长期的压抑,哪怕是后来慕白登上了皇位,成了这天底下最尊贵权力最大的存在,也始终保持着谨慎而稳重的作风。

不过说到书法和文章,这一世慕白确实没有花太多的精力就让身体达到了上一世的水准,只要没有人时时刻刻盯着,他完全可以拿练习书法和画画的时间用来学习谋略和人心。

这些日子过得太安逸,吉祥不提,他几乎要忘记温亦韶这么个人物。上辈子他可没少吃过温亦韶给的苦头,对方是个聪明伶俐的,在书法方面尤其有天赋,写得一手好文章,对礼部的工作又是门清,上一世里对方就是继承了其父的官位,年纪轻轻就官拜尚书。

但温亦韶的字并不是令慕白印象最深的,这位养尊处优的贵公子最惹人非议的便是他的心上人。那位神秘人士既不是官家小姐也非风尘女子,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

有传言温亦韶喜欢那个男人,可惜人家娶了妻,温家公子便只能日夜喝闷酒度日。幸好温尚书不惑之年有了第二个儿子,不然断了香火,将来黄泉路上定是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温亦韶自己以为瞒得严实,可慕白却知道,对方恋慕的不是什么普通的男人,正是这北国的储君,自己的兄长慕言。他也知道,上一世的记忆里慕言始终都未接受温亦韶。

儿女情长,难成大器。

慕白‘啪’得一声把翻了几页的书合上,扔在一边,用一种近乎轻蔑的姿态给对方下了论断。

他微微眯起眼,仰头靠在椅背上,修长的手指揉着额头,手指轻敲着太师椅的把手,静静地思索对付温家的法子,外头却突然热闹起来,只听得吉祥喊了声,那个久违的嗓音便在屋子外头响了起来:“敛之敛之,你还不出来看我!”

第十三章

会用这种语气唤他只有一个,五年前跟着苏大将军去了边疆的苏之冉。慕白一下就站了起来,还不等他推开门,对方就破门而入,一个雪白一团的东西就从门口丢了进来,一下子挂在了他的肩头。

慕白扭过头,才看清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尖尖的耳朵,蓬松的尾巴,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湿漉漉的,看起来无辜又讨喜。

久别重逢的那种喜悦又酸涩的复杂情感一下子被这么个小玩意给冲淡了,慕白哭笑不得地把把在自己肩头吱吱乱叫的雪白狐狸提在了手上。

“你拿它去讨你心爱的姑娘欢喜比较好,我可不是她们,送这个你还不如送晋元先生的画给我。”

站在门口的男人爽朗大笑,“当初我离开的时候,敛之恋恋不舍的模样可不是像个姑娘家!你可别看它这么乖巧,这畜生难抓的很。它和你投缘,你平常出门带着还可以用它防身。”

来人有着一张年轻英俊的脸,星眉剑目,原本白皙的面庞在战场上晒成了小麦色,脸部轮廓也变得比五年前坚毅许多,卸了那身银色的铠甲,一身蓝色的劲装,正是意气风发少年郎。

阳光打在苏之冉的脸上,令那张英俊的面孔格外耀眼。想到那个搁在棺材里的木盒,还有那素白的灵堂,这样鲜活生动的苏之冉让慕白有些恍惚。眼眶也难得有些湿润,三步并作两步给了对方一个拥抱,随即就松开手邀对方去了府中的亭子谈天。

刚刚喊了声的吉祥从小门里探出个脑袋来,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原来王爷和这位客人认识,怪不得我说他提着剑进了门,门口的人也不拦一下呢,真是吓死我了。”

“要是他真是刺客,门口的人哪里拦得住,早就该躺在地上了。”两个人坐在亭子里,是苏嬷嬷上的茶,在走廊的时候听到小吉祥这么说,自然又是取笑一番。

说是谈天,全程几乎都是苏之冉一个人在说,慕白只是在一旁坐着,偶尔问两句边疆的事,也会附和几句。倒后头凑过来端茶送水的吉祥听得热血沸腾,恨不得拿起刀枪冲到边境去和那些豺狼虎豹厮杀,保卫家国,建功立业。

“这次回来准备留多久?听说这些天苏世母帮你搜集了不少妙人的画像,雅敬可有看上眼的?”等到苏之冉说得渴了,慕白突然问了这么一句,语气里带了几分揶揄。

雅敬是苏之冉的字,当年苏夫人生苏之冉的时候伤了身子,便希望他能够做个文人雅士,而不是像苏将军一样,常年在外,教她们这些妇道人家担心受怕。但苏之冉身上流的毕竟是苏家的血,天生就热爱战场和刀枪,。

苏家世代忠良,如今又只有苏之冉这么一根独苗苗,当初苏夫人没能阻止苏之冉上战场,这一次说什么也得让自己这个儿子娶妻生子,至少要要为苏家留后才能离开。

这些日子苏之冉待在苏府被苏夫人逼着见了不少官家小姐,只有自家儿子稍微表现出丁点有娶妻的意愿她就立刻去上门提亲,如果对方过于身份高贵她就进宫向圣上赐婚,总之一句话,越快把婚事定下来越好。

苏之冉满脸无奈:“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媒婆的巧嘴,那些画像里有几个长成那样的,真人多数是又胖又丑,要么就是瘦得橡根豆芽菜,与其听那些媒婆的,我还不如找你来得靠谱。”

“你这话又是怎么说,我身边都是些文人墨客,你也知道他们爱惜名声,哪可能带我去秦楼楚馆这种地方,要是你要的不是红颜知己,我就更无能为力了,你要知道,我可尚未娶妻。”

苏之冉怔了一下,这才想起慕言和在皇宫里住着的那两位,没有厉后的授意,自然不会有人像他的母亲一样费尽心思去打听那些门当户对的人家哪个有品行良好适龄、美貌且尚未婚嫁的姑娘,再把那些画像和详尽的家世资料送到他的面前来。

至于启文帝和厉后这对夫妻,大概生下来心就是偏的,他也不觉得他们会在这几年突然改变态度对慕白上心起来。

历朝历代上被无视彻底的皇子公主也不知道有多少,慕白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和备受宠爱的太子出自一母,而且皇帝又只有这么两个孩子,慕白的性子也不是能够威胁到慕言的存在,这偏心多少就有点不合情理了。

“这到也是,那为兄也不麻烦你,等过几天我把那些画像带来给你看看?要是真有合适的,皇后娘娘总不能让你不娶吧?”苏之冉还是像几年前那样拍了拍慕白肩膀以示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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