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一戈——最小化
最小化  发于:201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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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秋黄瓜也成熟的时候,还是没有刘埠的消息,贝一戈没有给刘埠打电话,刘埠也没联系他,只在刘埠的博客上看到刘埠不知去哪里采风去了,空旷的枯黄的草地,碧蓝的天空,自然之美总是让人心生向往,所以贝一戈在接到刘埠的电话后,毫不犹豫的订了张机票飞往遥远的城市。

走出机场,一眼便看到人潮中的刘埠,黑色的立领束袖夹克,宽松有型的休闲裤,高帮的灰色骑士靴。半边嘴角翘起,眼角几条鱼尾纹,半边脸面瘫不动,成熟性感的一塌糊涂。

贝一戈觉得自己真是疯了,只因为刘埠一个电话,他穿越了大半个中国飞到这里,答应和他一起滑雪,这不像是自己会干的事儿。

说归说,当贝一戈站在滑雪场上的时候,还是庆幸自己来了,他都很多年没有玩过滑雪了,小的时候和父亲玩过几次,因为年纪小,做什么都被限制,长大后和贺磊一起忙工作,忙吵架,没有去玩过,还是自由之身好啊,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贝一戈从几丈高的地方俯冲下来,带起一片雪雾,那一刻如大鹏展翅,刘埠远远地看着,看着贝一戈在雪地上自由飞翔,那是他的战场,他恣意翱翔,刘埠感觉心头满满的溢出的全是感动,无法用言语形容,那感觉似乎马上要冲破胸腔,热烈的好似焚烧一切。这半生浮尘,只是为了等相爱的人,无论多么痛苦,也要继续下去,有时感觉活着没甚意思,吃饭、睡觉、工作,很平常又烦琐到极致。只是若有一个爱人,就会发现这烦琐到极致的事情也是如此让人愉悦,愉悦到只是想起他、看到他就会忍不住嘴角上扬,满心的欢喜。他追了上去,险险的跟在贝一戈身后,如跳一曲探戈,这世间,只剩你我两人共舞,渐渐的偏离雪道,两人混若未觉,你追我赶,默契的追逐。

雪崩来的时候,贝一戈隐隐听到隆隆声响,他回头看去,那声音如雷腾之势从耳边呼啸而过,瞬间湮灭刚才还追逐着自己的身影。

一切恢复平静,万籁俱静,贝一戈像被施了定身法,一动不动。大脑一片空白,明明是很空旷的地方,贝一戈却感觉很压抑,仿佛下一秒就会窒息而亡。

离开相伴十年的恋人,被父亲打入死亡,一个人无家可归,任何一种都是锥心之痛,在这个忧郁症遍布的世界,心理能力承受弱点或许就会崩溃,贝一戈也难受,但是从来没想过死亡,他是那么的热爱生命。却在这一刻他恐惧、他绝望,他甚至想若刘埠就这样死了,那他也会陪着他一起。不矫情、不做作、就那么自然而然的想到这么做。

贝一戈从来就不是逃避自己感情的人,轰轰烈烈的感情可以经得起大风大浪,却很难经得起平淡。平淡的感情可能不会让人有太多激情,却是真正的融入生命中的感动。就在这一刻,贝一戈忽然发现刘埠的爱早已融入每一天的柴米油盐中,在不经意的一盆凝神草中,在冒着腾腾白雾的热粥中,在随意的帮他整理衣领中,早已无处不在,随手可得的皆是刘埠的爱,他疯魔了般不管不顾,大喊大叫刘埠的名字。

“刘埠!!!”

“刘埠!!!”

声嘶力竭中带着绝望的颤抖,回荡在空旷的雪原上。

忽然一丝熟悉的声音夹杂着风声若有若无的传来,贝一戈停止呼喊,凝神细听。

“小兔崽子别喊了,再喊雪又崩了。”

在贝一戈二十七年的人生里,他听过很多好听的声音,但是没有一个能称为天籁之音,不过此刻这声音听在他耳朵里,比天籁之音要好听百倍。他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往刘埠声音传来的方向摔去,等他终于摔到刘埠面前,眼镜掉下来,刘埠赶紧伸手捂住他眼睛,慢慢放开,等他适应。

贝一戈慢慢睁眼,没有眼镜保护,满目的白色差点刺伤眼睛,等他冷静下来才看到刘埠大半个身子埋在雪里,还在冲着他笑,刚才没涌上来的泪水一下子掉了下来。

刘埠给他擦泪,“兔崽子哭什么?”

贝一戈不答话,用袖口抹下眼睛,“我先把你刨出来。”

贝一戈拍掉刘埠身上的雪,抓起他的手给他哈气,然后发现不对劲,刘埠面无血色,在雪里埋了这么久额头却有密密一层汗,“你怎么了?你起来呀!”

刘埠动了动身子苦笑,“雪崩的时候我被冲到石头上,腿好像撞断了,动不了了。”

贝一戈抬抬刘埠的腿,刘埠闷哼一声,他慌忙放下,在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拿出一根军用绳,刘埠的滑板早不知道埋哪里去了?贝一戈自己的滑板慌乱中也不知道丢哪了?雪地上辨不清方向,贝一戈不放心把刘埠一人扔这,只好把刘埠绑在身上。

“喂,大叔,你真的好重!回去减肥吧。”贝一戈背着刘埠艰难的走着,真正的一步一个脚印。

“行。”

“你刚才吓死我了。”

“哎呦,小崽子终于养熟了,知道担心我了,我还以为我出来这几个月没跟你联系,你一个电话也不打,是有多不待见我呢。”

“没有,我只是不太确定。”

“确定什么?”

“没什么。”

刘埠心安理得的趴在贝一戈背上,不停的敲敲打打,手机还是一点反应没有,颓然的把已经裂了屏的手机装进兜里。“害怕吗?”

“哈?”

“现在已经下午了,天很快会黑,如果没有人发现我们,我们可能走不出去。”

贝一戈脚步不停,完全没有被这番话影响。心说:刚刚已经死过一次了,只要跟你在一起,走不出去就走不出去呗。

雪山离天空很近,似乎心里什么想法都很容易被老天发现,贝一戈刚这样想着,一阵轰隆声迅疾而来,意料之外的雪崩再次发生,还真是圆了贝一戈在一起的想法。

第 15 章

两人绑在一起,行动不便,万幸没有被雪埋了,一起被雪冲到60度斜坡下,往下滑到十几丈,被斜伸而来的树枝勾住军用带,摇摇欲坠。

两人晕头转向的缓了半天,往下一看,斜坡下几十丈是被白雪覆盖的原始深林,按这个冲击力掉下去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再抬头看看离上方十几丈的斜坡在这个处境下显得高不可攀。

刘埠和贝一戈侧着身尽量的贴着雪面,不让自己滑下去,动都不敢动,只能等救援队尽快发现他们了。

刘埠的心跳隔着厚厚的棉衣一下下敲在贝一戈背上,贝一戈一点也不恐惧。

刘埠一开口说话,胸腔震荡,嗡嗡的震得贝一戈心颤。

“看来我们今天要殉情喽。”

贝一戈有心想用手肘捣他一下,又担心这一下会让两人掉下去,只好闭嘴不谈,一会儿又像想起什么。“哎,给我说说你的事儿呗。”

刘埠这个人一直让贝一戈感觉很神秘,总觉得他不是什么简单的人,尽管他有时很低调。

刘埠心中窃喜,终于对自己感兴趣了,嗯嗯,这是一大进步啊。

“什么事儿?”

“就是你怎么开了家武术馆,又办了家文学社?别告诉我你一时兴起。”

“这说明我文武双全呐。”

“说正经的。”

“咳咳。”刘埠象征性的清清嗓子,开始当起了说书先生。

“我是一名退役的特种兵,我……”

贝一戈打断他,“特种兵?东方神剑?雪狼突击队?”

刘埠轻拍他后脑勺,“闭嘴,还要不要听了?”

“要要要,您继续。”

“真正的特种兵是不会让别人知道他们的代号的,至于我现在虽然退役了,也不能说。我前任是个军医,当初我去当兵就是为了找他,谁知道最后成为了特种兵。你知道鉴于保密条令我是不能告诉任何人我的兵种的,包括自己的爱人。我们算是竹马竹马,一起长大,我父亲和他父亲都是军人,我原本是不想当兵的,为了他进入部队,后来没想到爱上了自己的职业。我有时出任务几个月都不能联系外界,渐渐的我和他的感情发生裂痕,他应该猜到我是做什么的了,他说我的工作危险,不能给他安全感,他让我换工作,我不想,我喜欢厮杀的感觉,我觉得我上辈子应该是个将军,杀人能让我感觉兴奋,嘿嘿……”

贝一戈翻翻白眼,没有打断刘埠的自恋。

“刚好那时他家里给他介绍对象,他就顺理成章的和我断了,然后我退役,然后我和家里出柜。”

“他和你分手后,你一个人出柜?”

“是啊!我一个人出柜。我父亲已经是离休干部,一怒之下回了老家,就是现在那个小城,不过他一直在生我的气,所以我轻易不回家,呵,不过就算现在想回家,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

“会的,我们不会死的。”贝一戈想起自己的父母,他发现以前的一切怨怼在死亡面前都是那么微不足道,他现在真的想回去再看一眼自己的父母,给了他生命,养育他的父母。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闷,贝一戈找话题想轻松起来。

“哎,你说了这么多还是没说你怎么会办文学社的?看你不像是喜欢文字的。”

“因为我前任想,我们在大学里的时候,他说以后要办一家文学社,后来我们分手,我自己办了一家,他一直知道。我对自己说,我只等他三年,三年内不来找我,我就去爱别人。”

“他没来!”

“是的,他一直没来,我发现我还是喜欢打打杀杀,所以就开了家武术馆,没事找你们练练手。”

“那他现在怎么样了?”

“听说有了一个女儿,唉!管他呢,反正是过去式了,人要向前看对吧。”

“是啊,人要向前看。”

“哎,对了,你头上那个疤怎么回事?”

“你不知道?”

“咳咳。”刘埠掩饰性的咳几下,贝一戈的事情他当然知道,在网上第一眼看到贝一戈的画就对画画的人有好感,后来知道贝一戈就是那个插画师,怎么可能不加紧了解?不过他不是变态,知道大概就行了,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爱好。贝一戈其实是知道的,懒得跟他计较。

至于头上的这道疤若不是刻意提起,贝一戈几乎忘了它的存在,那是他下定决心离开贺磊的催化剂,他彻底死心的那个晚上,贺磊颈间的吻痕犹新,却质问他身上的属于别的女人的香水味是哪来的?他冷笑,哪有什么女人?不过是同事聚会一起唱唱歌而已,他对女人不感兴趣,贺磊一直都知道,却还是那样问他,他觉得他要疯了,忍了那么久终于爆发,水果刀送出去戳在贺磊手臂上的时候,他脑袋都还不是清醒的,直到那个盛满液体的红酒瓶砸在他头上,他清醒了一瞬,然后被血渗入的双眼开始模糊……

感情走到最后,只剩下猜忌、矛盾、争吵、厌倦,那么也就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他微微的抽气,轻笑出声:“有什么好说的,你刚刚也说了,都是过去式了,没必要再提起。”

刘埠在贝一戈的身后,看不清贝一戈的表情,他轻轻的伸出右手圈住贝一戈。

原本手下安静的身体忽然颤抖起来,细微的,几乎不可察觉。贝一戈抓起腰间的那只手,或许是常年的特种兵生涯,刘埠的手掌很粗糙,即使平时再怎么保养还是硬硬的,给人一种坚如磐石的感觉,贝一戈手附在刘埠手上,手指插入指缝,刘埠无意识的紧了紧手指,贝一戈就感觉夹着痛,还是舍不得放开,低声骂:“老男人。”尽勾起他的伤心事。

什么才是幸福?幸福就是在生死一线的时候,手里还能紧紧抓住自己爱着的人的手。生死,都在一起。活着固然最好,死了有这么个人陪着也没什么遗憾。此刻,殉情不再只是传说。

一时间再无人说话,天很快就黑了,映着白雪,大地反而比天空更加明亮,两个人都冻得有点僵了,希望就像温度一样流失,在大自然面前,任何人都不再能呼风唤雨。

贝一戈声音小小的叫着刘埠,刘埠轻轻的回应。

“刘埠!”

“我在!”

“我们不会死吧!”

“不会!”

“刘埠!”

“我在!”

“我们不会死吧!”

“不会!”

“刘埠!”

“我在!”

“如果这次能没事,回去后就凑合在一起吧……”

……

一声声的“刘埠”,一声声的“我在”,冻僵的身体需要两个字来证明彼此的存在,希望的存在,至于最后的那句话在凛冽的风声中不知道有没有被对方听到?

就在两个人快没有意识的时候,一束光打在两人身上,那是上帝打开的生命之光,贝一戈失去意识之前这样想。

贝一戈醒来的时候,入眼是醒目的白,他恍惚了一会儿反应过来这是医院,一惊之下从床上弹起来,一把掀开病床前挡着的帘子,帘子后刘埠一条腿高高的吊在床尾,悠然自得的放下手里的书看着贝一戈笑,半边嘴角翘起,半边脸面瘫不动。贝一戈足足看了他有半分钟,深吸一口气扑了上去紧紧的抱住刘埠,刘埠但笑不语,只是温柔的回拥住他,然后贝一戈抬起头,没什么表情,只有眼睛红的厉害。刘埠捏捏他的脸,“大难不死!”

“必有后福!”

贝一戈接道,然后泪就控制不住的掉下来,担心、后怕、喜悦、所有的情绪全涌上来。

刘埠嘲笑他,“哎!不都好了吗?还哭什么?我的腿断了还没哭呢!”

刘埠一提醒贝一戈才想起他还受了伤,急忙站起来看他的伤腿。

“别担心,已经接上了,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以后的一百天里,我就只能卧床休息了,吃喝拉撒睡还要你来照应了。”

贝一戈看他没什么大碍,刚才一点忧伤的情绪全部消散,马上生龙活虎的反击,“谁理你,你不是很能耐吗?有本事自己来呀!”

刘埠嘿嘿笑,然后像想起什么似得?忽然问道:“哎,你在山上说的话还算不算数?”语气有一点点期待。

“什么话?”

刘埠眼神暗了下,没有答话。

贝一戈原本想开个玩笑,但是经历过性命攸关的事情之后,他忽然就不想再藏着掖着了,人生有太多的未知数,说不定哪天上一刻还在吃着瓜子看着电视,下一刻就被瓜子皮卡死了呢,所以有什么话早点说,有什么事早点做,多得到一天就算赚的。他收起玩笑的心态,霸气十足的说,“当然算数,就算你变成瘸腿的老男人,你还是我的,你还想赖账啊?”

刘埠因为他这句话由多云转大晴天,赶紧附和,“不赖帐不赖帐,这辈子就跟你这还账了,你想甩也甩不掉。”

气氛一时间变的微妙,贝一戈豪气冲天的说完那番话倒有点不好意思起来,杷了杷自己的头发,一抬头刚好从玻璃镜中看到自己的造型,他睡了一觉头发乱成了鸡窝,刚刚又哭又笑,现在的样子简直惨不忍睹,刚抬起的头又低了下去,刘埠好整以暇的说,“有什么不好意思啊!你什么样的我没见过,我还见过你屁股上的红色胎记呢!”

贝一戈被噎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惊诧的张开嘴。

刘埠勾勾手指,他乖乖的凑过去,刘埠小声说,“那天晚上在半月形……”

贝一戈保持震惊状态,然后狐疑的打量刘埠,很正直的问:“原来真的是你?你不是说你不习惯做0吗?难道是我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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