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出了学校,风嘉开车带他去养殖场,林书倚在座位上,“你说总兵儿子的日子会不会很难过?”
“如果他能早点学会尊重,善待别人,那么哪怕在他落难的时候,伸出的手总会比落下的石头多。”
“这个我知道,可他毕竟还是个10岁的孩子,前途就这么毁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他老子真的做个清正廉洁的好官,也不会毁了他们家。”
这个话题显然不受两个人欢迎,直到到达养殖场,两个人都没有再做交谈。
这里说是养殖场,也只是个小型圈养中心,只有10头牛,加上一圈羊,几头母猪。
周围环境不错,远离村庄,不用担心人太多,保密工作还是很好的,而且绿植覆盖率很高,可毕竟不是空间,还未进门,林书就闻到了那冲天的气味。
倒不是林书不喜欢这种地方,只是这个味道真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可看着他们为了自己的活计那么努力的工作,林书觉得,他们确实值得敬佩。
给他们开门的是当地的一个农户,以前就是搞养殖的,可是后来的一场瘟疫让家禽都死光了,他一辈子的家底儿全部赔了进去,现在受雇,帮着养牛羊。
他们来的时候还不到中午,午饭都还没吃,风嘉也不嫌他们脏,连衣服都没让换,一车拉着养殖场的三个人去村里唯一的小饭店吃饭,开始几个人还不好意思,他们的裤腿上还沾着粪便呢。
林书笑,“都别拘谨,我年纪小,不介意我叫您一声哥,我们弄这个养殖场也就是为了吃肉卫生安全,您干活这么累,我们得谢谢你,吃顿饭而已,您一定要去。”
被他说动了,几个人上了车,林书在车下挥手,我就不去了,一会儿有人往这里运牛羊,得有人在这儿盯着,这一通话让这儿三个朴实的农家人暖到心里去了。
老板亲自盯着却让他们去吃饭,现在这种好老板不多见了,这些牛羊,他们一定会养壮……
他们一走,林书就在大门上挂了锁,进空间赶了几头牛羊猪出来。
等风嘉他们吃饭回来,林书已经全部搞定了,这是他从空间过度的第一步,也是第一道防线,一定不能马虎了。
离开养殖场两个人又去了蔬菜基地,这里进展很快,蔬菜苗已经大批种植了,果树虽然没有整棵都移出来,也嫁接了很多枝条,现在也都缠着塑料布,冒着新芽呢。
正得意着,穆贵林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染着红头发的刘教授特别中意林书,可是这两天上课没有见到他,老头儿叫嚣着要不给他过,让他下学期重修。
这两天只有他两节课而已,其他课何荣他们都能帮忙喊道,可是到他这儿,老头儿认识他啊,想混都混不过去。
林书突然想起一个笑话,就像是剃了个光头一样,在这片黑压压的脑袋里就光头特显眼,上课学生那么多,没有老师会记住全部学生名字,光头就成了标志。
被点到的几率完全是百分百,真是特别心酸!
苦着脸,早知道今天有他的课,他就不来这儿了。
揪着风嘉的衣领,林书瞪他,“我要是重修,你就替我上课去!”
这种时候,风总仍旧占便宜不会手软,“亲我一下,我帮你解决。”
林书嫌弃的推开他,“省省吧,我才不相信你,我打电话给贾师傅,让他出面,红头刘……嘿嘿,贾师傅就是他的克星,哈哈!”
虽然不知道那几个老头子之间有什么矛盾,但是林书确定,贾师傅绝对是占理的那头,抱大腿什么的,真是毫无压力!
第四十六章
想归想,在贾师傅没有回来之前,他还是要乖乖的去上课,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刘教授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还未结课他竟然就带着小班同学一起去野外勘测。
像他这样不安规则出牌的教授竟然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毕竟在大学里除了上课能见到教授们的机会不多,有个带着一起疯的教授突然变得亲近了许多,以至于刘教授在同学们之间的人气像做了火箭蹭蹭的往上涨。
要知道刘教授特立独行染得红毛一直是众人讨论的话题,这件事之后,大家再说起刘教授,哦,那个红头发的教授啊,人很好,是个好老师。
林书逃课回来,教授授予他一件神圣的职业,背器材!
这一定是想通过他引起贾师傅的注意,很不幸,红头刘!你不纯的目的已经被我看穿了,再苦再累我也不会再贾师傅面前提起你一个字,死心吧!
林小福尔摩斯!虽然他可能没有SH高,但是这聪明劲儿一定很像!
地质专业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大到地震预测,各类矿场的寻找,勘探,灾害性的滑坡,古生物的演化。
林书在这些方面就是个半吊子,他只对里面的选修宝石鉴定感兴趣,看着一帮人一副“要去远足,我能吃苦”的模样,林书有点淡腾,他完全不想去!
一路上就听林书在车上一会儿一个肚子痛,头痛,晕车,想吐……
这次不光红头刘认识他,全班人都认识他了,以后每每有人提起他,不是说那个林家小老板如何如何,而是说那个一听实地勘测就全身零件欠修的啊……
人的最初印象真的可以持续很久,久到每年的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聚会大家都用这件事来嘲笑他。
这次临时决定的勘测地点不远,是他们师兄师姐们经常去的地方,刘教授只是让他们提前感受一下。
昨天刚下过雨,地面非常泥泞,运动鞋都容易陷进去拔,不出来,一开始还热情高涨的众人瞬间蔫了,这是受罪来了吧,绝对是!
林书更惨,他身上还背着负重呢,如果不是穆贵林跟何荣在一旁拉着他,他绝对跟种萝卜一样陷进去了。
所以这一天的受罪结束,林书进了空间在泉水里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这一身的泥泞感才减轻许多。
正穿着衣服,一只小鹦鹉突然从远处直线冲过来,全身上下彩色的羽毛特别显眼,明显就是小红小绿的翻版。
小东西还没有他的手掌大,但是羽毛已经丰满了,下落的时候有点没掌握好力度,一头冲进了林书的衬衫里,在衣服里挣扎,鼓动。
把小东西救出来,看着它无精打采的模样,用手指点了点它的脑袋,“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低着头小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能作为一只鸟儿却不太会飞这件事对它的打击太大了,突然觉得前途一片黑暗,真是太悲惨了!
林书笑眯眯的把它带出了空间,如果没猜错,这家伙应该是小红小绿的后代,难怪这么久没有见到它们,原来带孩子去了。
小风下课回来就被陈教练接手带到地下训练场了,每次林书都找借口逃掉,看着小家伙每天有模有样的“哼哼哈嘿”然后到晚上一沾枕头就着,林书淡腾的觉得这实在太受罪了。
但是训练还是从娃娃抓起,所以他这么大的就不用了,半路出家多不好,万一弄坏了老胳膊老腿儿的还得去修,多给人家添麻烦啊,他真是特别善解人意,妥妥的!
给它剥了几个瓜子仁,这才安慰了它受伤的小心灵,小东西自来熟的用小爪子拖着剩下的半包瓜子藏在小沙发底下,这才有了精神打量起这个陌生的地方。
一点儿也没表现出害怕,反而对于客厅的小沙发特别感兴趣,这也有可能跟它藏得瓜子有关系,连飞到蹦到沙发背儿溜达,小东西太小了,确实还不太会飞。
林书留心着空间里的动静,孩子都丢了那对父母愣是没发现,也没出来找,真牛!
晚饭没有准备,厨房很干净,已经七点多了,平时这个时候,李桂早就应该在准备食材做晚饭,吸吸鼻子,果然什么味道都没有。
把小东西送回空间,又摘了黄金梨啃,先垫垫肚子,然后又捡了好多鸡蛋,鸭蛋,不然先煮个蛋吃?
7点半,门外响起汽车的喇叭声,风嘉下班接他跟小风一起吃饭,林书愣了愣,这才想起来,原来今天是他父母的结婚周年纪念日!
上辈子,老两口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感情这么好,一直都是因为他,两个人不断地争吵,这也导致了父亲对家里人很失望,才在李桂去世之后,那么快就续了弦。
“小爸你在想什么?”
小风爬上他的腿,跟他面对面坐着,小化从小风口袋里冒出头来,怎么回事,它睡得好好的,怎么就开始晃了呢?
揉揉他的头发,林书笑,这么小都知道关心他,“这几天累不累?”
“不累,陈教练说我很有天分。”
林书从后视镜里看了眼风嘉,风嘉那番天才的言论让林书至今记得,“是啊,只要你坚持一定会做好。”
风嘉看了他们一眼,笑着插嘴,“那我坚持,你让我做到好?”
“……”林书磨牙。
小风四下张望,“爸爸,车里有老鼠!”
“没有,是你小爸饿了。”
小风心疼的捧着林书的脸,目光特别无辜,“小爸,爸爸没让你吃饱吗?”
“……”
林书决定一晚上都不搭理这对儿父子了,小化用大尾巴缠住林书的手腕。
叹气,不仅能看孩子,还能哄大人,果然像它这样的松鼠天下无双啊,可贴心!
一家四口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名为“古兰”,虽然是酒店,可自带餐厅的醉蟹很有名,而且很多人都是冲着餐厅来住的宿。
林书对这里很新奇,他不记得R市有这么家高级酒店,也是,上辈子他光去找酒吧夜场了。
进了大厅,装修的金碧辉煌差点闪瞎他的眼,这么恶俗的颜色,客户还这么多,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吗,一群暴发户!
这种酸葡萄心理来源于,林书发现很有可能这里的一根包金柱子都能抵好几件小玉,器,这才让他说话都酸溜溜的。
大厅经理一路引领着他们进了餐厅,服务生态度非常好,为几个人挑了个小包厢,小化才得以出来放风,这种地方是不准许带宠物的。
偏偏这间小包厢里的灯具非常特殊,是一个铜制的松鼠端着坚果,坚果里面是一盏小灯。
小化爬过去,大概是看出来这松鼠毛色没它的好,特别牛气的甩了下大尾巴,颇有点炫耀得意的滋味。
“呵呵,真傻,这不过是个假的,这里没有你的同伴……”说起同伴,林书好像记得小化是个雄性,然后特坏心的揪住小化的小爪子,提起来往它两腿间看了眼。
!!!!!!
大尾巴往两腿间一夹,太过分了!耍流氓啊!
“真的是雄性啊,也不知道到没到发情期,给你找个老婆吧?”
林书拖着下巴,脸上表情特别无辜。
小风嗖的一下抢回小化抱在怀里,“小爸爸你太坏了,老师说不能让别人看被衣服遮住的地方。”
“是么?可是……它没穿衣服……”
“(⊙v⊙)嗯?”
小风拨开小家伙的尾巴,掰开两条腿看过去,那毛从里一个小小的凸起,“是啊,没有衣服怎么办……”
“……”
一只会看孩子,又忠心的松鼠就这样被这父子俩玩坏了,它深深的觉得前途一片黑暗,鼠生真的是了无生趣。
之后的几天,小化再也没理他们,躲进空间没再出来。
风嘉对他们这种“虐待”动物的行为睁一眼闭一只眼,递菜单给他们,“除了醉蟹再看看有什么想吃的。”
“竹荪鹅……”
毛竹已经用来盖了竹屋,但是竹笋还有好多,果然竹子是非常讨喜的植物……
“什么?”
“没什么。”
林书耸耸肩,翻看菜单,小风凑头过去一起看,每道菜下都有编号,下面有中文跟英文,还有一种认不出的字体。
“爸爸,最下面是什么字?”
风嘉点了一些虽常见但林书跟小风都喜欢的菜,“那是阿拉伯语。”
这种细小的地方最能体现出一家酒店的规格,语言的标注并不是随意的,英文是常用语种,而阿拉伯语就不常见了,这个语种存在最可能的理由就是这家酒店的阿拉伯人非常多。
“嗯?阿拉伯?”
像世界有名的国家在国都这里并不少见,可是阿拉伯就实在有点儿稀奇了,因为那里靠近石油产地,很多小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飞速,国都的一个千万富翁在那里也只算个普通富裕,所以相对来说,R市这里并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他们。
“恩,先看吃什么,有话一会儿再说。”
林书随手把菜单递过去,“我想吃的你都点了。”
勾起嘴角,风嘉的笑有股迷人的魅力。
这个男人,熟悉他的口味,知道他的习惯,每天早晨起床,床头一定会有杯清水,只要比他起的早,当天要穿的衣服也会摆在床尾的脚踏上。
每次有空都会送自己上下学,在没有人的时候喜欢跟他做一些亲密的动作。
自己想做的事他会尽力去做,虽然有时候过程会有点曲折,但是他完全有能力解决。
当然这个男人缺点也一堆,特别自私,遇到事情,哪怕他会不高兴,这个男人会想办法瞒着他,大男人主义在决断的时候得以完美发挥。
还特别喜欢占便宜,做事会考虑到后果,利弊,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做起来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这点每天晚上,林书都会深刻体会到。
可是这个男人确实是全心全意的在爱着他,宠着他,努力给他接近完美的一切,让他舒服,不知愁滋味。
林书低下头,手指无意识的摩擦在一起,偶尔会打出一个响指。
再这样下去,他会被宠坏的,从善如登,从恶如登,他好不容易才决定学好,做个好人,孝顺的儿子,风嘉总是磨灭他的意志,真是太可恶了。
如果有一天他又变回了那个吃喝玩乐,人见人厌的大少爷,那一定就是风嘉的错,就是他的错,妥妥的!
看着他心不在焉,风嘉亲手给他倒了杯酒,“这边是中餐,旁边还有西餐厅,空间里那些牛大部分都送到这里来,牛排多汁鲜嫩,口感非常好,在这里很受欢迎。”
“那猪肉跟羊肉也是空间里的?”
“是不是你一会儿尝尝看,这个酒是特意为醉蟹搭配的,一起吃味道会更好。”
醉蟹确实很有名,使者直接抱上来一个磨砂的坛子,里面是被腌制浸泡的芳香无腥,肉质鲜美的螃蟹。
这个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当蘸酱,还可以在炒菜的时候当佐料。
只不过林书以前好像有个耳闻,这道菜在以后的社会的发展里很少有人吃了,因为白酒虽然杀菌,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蟹肉的甘美。
酒起到的杀菌作用有限,某些寄生虫仍旧杀不死,所以在日后各种爆料中,醉蟹被扁的很厉害。
社会发展,污染增多,人们关注的更多是养生,可是当时也有许多当地人声明,只要比例得当,经过特殊调配的酒完全可以起到杀死全部寄生虫的作用,还不会破坏蟹肉的鲜甜,更能提升醉蟹的酒香。
而这家酒店能将这道菜作为招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盖子打开的一瞬间酒香四溢,就连小风都忍不住凑上去,伸手蘸了一口舔吃。
酒足饭饱之后,林书给风峰擦嘴,风嘉将果汁杯里的樱桃挑出来放进风峰的杯子里。
“对这里印象怎么样”
风峰挺着小肚子昏昏欲睡,虽然醉蟹只让他尝了一点儿,可里面毕竟是白酒,明天什么时候能醒过来都不知道。
“还不错。”
一份蓝色文件夹被放在他面前,林书翻开,笑着问,“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