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事情,谁会花费多余的时间去关心别人呢?都是那样的匆忙,如同以前的我一样。
我拉起了他的手,带着他四处去散心,明知道这样子做真正的效用并不会有多大,但是仍然这样做了。
因为从前我们,并不会有这样闲暇的时光,牵手走在街道上,掩饰身份是一样,觉得没必要这么肉麻是一样,都是利落的性格。
但现在老了,脸皮却也学会扯下来,觉得要做,就这么做了。
整整一天,我们手拉手,我没有敢告诉他,我感到了及其的幸福。
我心中对自己带了那么一点鄙视,可是仍然接受着这样的幸福。
我们相遇在少年,我爱他在蜕变的那一刻。
现在在我们中间横亘着一条那么宽阔的时间长河,和一道看不见的空间深渊,但我们彼此相爱。
尽管他忘了,但我没忘。
元轩走的时候很清醒,一切仿佛回到了我们再次重逢时候的样子,他眼睛中带着光芒,问我,“我做错了那么多事情,你恨不恨我?”
他二十四岁的时候没有问过这个问题,想来那时候万千滋味上心头,又是喜欢把什么事情都藏起来的性格,所以不会开口问,只是做一些事情。
他的所有好,都不会让人知道。
但现在夕阳落下,星辰初上,心澄澈如初,他问我恨不恨他。
“哪里能记得那么多事?”我握住了他的手,笑着对他说,“我只记得你的好。”
即是曾经有过嫌隙,有过怨恨,但这么多年了,我已经忘记了那些东西,只余下他的好,记在心上。
他终于笑了,眼神是满足,像是所有的事情都得了圆满,闭上眼睛。
他头发带着一些花白,我还是觉得他很好看,从很久以前看到的时候就是这么想,一晃眼半个多世纪都过去了,在我心里还是很好看。
只是再多的眷恋不舍,终究来到了告别,先走的是他,先失去温度的也是他
从此天地广博浩瀚,于我都无什么不同,没有什么吸引。
那时候时间很慢,一生很短,大概只够喜欢一个人。所以,喜欢上便是一生。吵吵闹闹也好,和和美美也好,大家都不会分开,因为骨血都在交融着,分开无异于壮士断腕,痛入骨髓。
如今骨髓已断。
皇天后土,再无眷恋。荣海西城,一扑黄土,长风万里。
元家宅院已经过了百年,百年之后,这里也许会被拆掉,也许会留下来,但那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曾经一点一滴的记录着所有的事情,也在耄耋之年翻阅这些曾经,因为只有我,还在念念不忘,这么留恋。
从三楼的窗户往外看去,一切都富有生机,因为春天来了。
花园里四处开放着玫瑰,那些免于灾害的树木,还是如往日一样的郁郁葱葱,蜜蜂飞舞,空气中似乎都闻得到花的香味。
也有荆棘,也有灌木,越来越多的植物扎根,一切看起来多姿多彩,然而透过时光去看,一切又都在走向消亡。
这是一个循环,必不可少的循环,前人,后人,前浪,后浪,元轩已经跳出了这个循环,过不了多久,我也将跳出去。
而我曾经看过这些东西最美的时刻,然而看着它们变化,枯萎,凋零;然而新的事物又似乎是无穷无尽的,会替代这些凋零,成为新的生机。
阮乐的孩子在院子里奔跑,他年龄还很小,垂髫小儿,脸上的笑容也很纯真,迈开小短腿,跑的很欢快,再过几年,就会跑的像风一样。
我看的到,也代元轩看到了这一幕。
元轩见证了他的出生,却无法看到他长大成人的那一天,阮乐要孩子要的晚,机器代孕早已经开始盛行,只是他和柯蒂斯觉得自己时间恰当了,才决定通过细胞培养得到了这个孩子。
而看到他,我仿佛看到了元轩的影子。
我们身上带着上一辈的影子,我们的下一辈也带着我们的影子;我们传承着某些东西活下去,但我们也决然和过去不同。
就如同,从前住在元宅的那些老人,终结了他们那个时代,而现在身为元宅最为年长的人,我也将终结一个时代。
而后来的人也将开启一个时代。
R&Y已经成为了传奇,我曾经拿着一把钥匙,开启了财富之门,而这扇门还留着,我的钥匙也给了下一个看门人。
荆棘穿过胸膛,鸟儿依然歌唱,不可改变的法则被每一代人遵循,直到生命耗尽——我明白,也将这样做。
因为鸟儿的名字就叫做荆棘鸟,其实这种鸟没有脚,只能不停地飞。
时针已经走向了下午三点,午后的太阳不是那么的毒辣,我放下了手上的书,眯着眼睛,又看了一眼窗外。
阮宝似乎是累了,他呆呆的坐在小板凳上,看着院子。
院子有些空空荡荡,大概他不习惯一个人玩耍,所以会坐下来发呆。
阮宝和阮乐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他似乎一点都没有继承他两位爸爸的能言善道,智力启蒙很晚。
然而那种呆呆的样子,却让我对他十分钟爱,阮宝对世界毫无防备,是至为纯善的人。
我慢慢从楼上走下去,走到门口。
他现在下台阶很慢,腿脚有些不利索,很早之前就在楼梯上铺满了软软的地毯,很是厚实,就是为了防止老人摔倒,摔出问题。
阮宝听到了转头看身后,看到是爷爷来了,不像那些聪明的小孩子,会开口笑,会撒娇,会扑到大人的怀里。
他只是抬着头,眉头稍稍皱起,然后站起来,往我这边走。
他走路也很慢,但很稳,水一样的眼睛看着人,因为腿短,所以走起来颤颤巍巍,但还是走到了祖父这边,拉起了祖父的手。
我把他抱到了自己的藤椅上,让他躺到了自己的身旁。
阮宝躺的很规矩,水灵的眼睛看着我。
他还没有开口说过话,阮乐和柯蒂斯都很担心,害怕他存在什么智力问题。
毕竟细胞培养和机器孕育,就算成功的几率那么大,也可能存在哪些弊病。一旦碰上了意外,就是百分之百的悲剧。
我让他们心定下来,阮宝只是大器晚成,不可能存在智力缺陷的。
我只是在忧心阮宝以后的人生,阮宝平日里的行为都证明,他对于这个世界太不设防了。
但我忧心也没有用,别人的人生,顶多施以援手,却无法踏过时间长河,过来看着他一辈子。
他合该有自己的人生,希望可以有一个人可以对他好,让他没有后顾之忧。
希望一切厄运苦难远离他,有人爱他,保他百岁无忧。
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很软,阮宝低头,他手中有着玩具九连环,他经常这样一个人玩。
他专心致志的对付着手中的玩具,不多时就解开了。
“真聪明。”我夸他。
他忽然笑了,那一刻,真是整个春天的桃花都开了的感觉。
他把玩具递给了我,似乎是在分享他的胜利。
我对他笑笑。
他似乎是明白了这个时间应该回去午睡了,看着我,也不说话。
我把他抱下去,他回到客厅,爬到沙发上,给自己盖好小毯子,躺的规规矩矩的,很快就睡着了。
我看他躺好,又坐回了自己的藤椅。
午后的阳光很温柔,斜射竹林,阴翳满地。
风吹过,一阵沙沙作响。
不知道怎么的,感觉心脏跳的频率有些异常。
很困,努力睁开眼睛,却看到一片空白的空间。
我仿佛看到了元轩,他年轻的样子,很冷淡,一点都没变。
我从前不会去看他的眼睛,只当他一直都是这么冷淡。
这一回我大胆的去看了。
原来他眼睛里是温柔,只是我从前不知道,也不去仔细看,一味的沉静在自己的情绪里而已。
他伸手,声音还算温柔,开口道:
“阮疏,过来。”
第61章:君子如方
阮乐参加元逸的婚礼的时候还没有和柯蒂斯在一起,他自小和元逸一起长大,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元逸的伴郎。
虽然两位老爸是同性伴侣,但元逸还是成了不折不扣的异性恋,这在他们家倒是显得很是异类。
不过以上都是玩笑话就是了,对于元逸,阮乐是把自己所有的祝福都送上了。
当时陪着阮乐回国的,就是柯蒂斯。
阮乐之前走的时尚圈,没有攀交情,靠着个人魅力进入了时尚界,并且被菲利普赏识——也是在认识蛮久之后才知晓父亲和这位时尚大帝认识,当年甚至有过绯闻,之后未成伴侣,反倒是成了好友。
阮乐知道了也不过笑笑,他的心中自有自己的想法,认识菲利普,也只算作锦上添花。
然而这一趟,却让他有了其他收获。
那时候在异国他乡,也遇上一出小事故,进了一趟医院。
阮乐那时候走的T台秀场,结果T台顶板上的吊灯摇摇欲坠,那时候也躲避不及,就把人给不小心砸了。
伤到的是腿,骨裂加剧。
这出意外让菲利普大动肝火,也十分愧疚,阮乐只是苦笑。
他本来可以躲避的,但因为心中不知道为什么出现了波澜,迟疑了一下,慢了一拍,就成了现在这糟糕的局面。
算不得全是别人的过错。
菲利普安排他进入了最好的医院,本来想要留下来照顾一两日,阮乐急忙推却了,情分太大,回头也还不起,长辈照看,他自己也会不自在。
然而这一回进医院,结识了柯蒂斯,这个陪伴了他后半生的人。
阮乐把自己受伤的消息及时封锁,连自己的两位父亲都没有告知,更不必说元逸,所以收到元逸的消息说自己要结婚了,他当时表情来不及收敛,被来检查的柯蒂斯给看到了。
柯蒂斯是很出名的骨科医生,甚至说得上是专家,这方面又专又精,还辅修了心理,是著名的心理医生,可称为一代妖孽。
柯蒂斯和菲利普倒是算得上有些交情,也做忘年交,
菲利普用自己的人脉请柯蒂斯出面,也是有缘故的。
阮乐的星途可谓顺风顺水,这一次的事故腿伤即便好了,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骨裂不是什么容易康复的病,正好有这么一个人,可以治病,可以医心,所幸就来了。
柯蒂斯并不是一个多么热心的人,最初来的目的,也不过是因为别人是病人,他是一个医生,但来到之后他也对阮乐,起了那么一丝兴趣。
阮乐
柯蒂斯说,我可以医治你身上的伤口,也可以观察你的心思。但是阮乐,我不想这么做。如果你始终对我选择了逃避的态度,我是治不好你的。再怎么高超的医术,都拯救不了一个病入膏肓,一心颓废的人。
医一人,医一世。
这就是柯蒂斯的态度,也是柯蒂斯所有的执念。
阮乐看似戏谑,看似大度,却难走出自己的心结。
康复的时候,一直陪着阮乐的,就是柯蒂斯。
这人似乎总是在不务正业,也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只想着做一个私人医生,不愿意受到拘束。他如此,阮乐也不闻不问。
快到了订婚仪式,阮乐也恢复的差不多,至少叫人看不出来他曾经受过伤,经历了什么痛。
有些东西自出生便注定了,得不到就是得不到,阮乐从前只是捉弄,后来心想,兄弟情谊,也是一辈子。
订婚仪式,元逸看到自家老哥回来,很是高兴,留下其他的宾客让未婚妻招待,上前和阮乐说话。
阮乐依旧喜欢打趣他,言语间竟然没有一丝破绽,让柯蒂斯看了也心生佩服,任何人大约都是看不出来他对元逸的心思,只觉得这兄弟二人感情果然是好。
元逸也看到柯蒂斯,眼睛中露出一丝兴趣,“小咩,这是谁?”
他这么直接把小名喊出来,阮乐愣了很久,才想起来这是他从前的名字,十几岁之后早就没有喊过了,这时候笑了,语气间也带了一丝轻快,“你猜?”
柯蒂斯上前搭了他的肩膀,对着元逸微笑,“我是阮乐的男朋友,你是他的弟弟元逸对吧?很高兴认识你。”
元逸这个兄控听到自己哥哥居然有男朋友了,一脸悲愤欲绝,控了好多年的老哥花落旁人家,结果还当了个受,叫他如何不伤心!
阮乐只是一瞬间的失神,之后笑着道,“阳阳,你未婚妻呢?”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
只是这代价阮乐可以付出,却不一定会被元逸接受,对于元逸来说,阮乐是兄长,就是一生的兄长。
所以元逸一生都不知道最好。
元逸听到这句之后扬眉,对着远处一个高挑的女人招手,“阿婷。”
那女人看起来很好。
很好的意思就是很适合元逸,却又不会遮住元逸的光辉,元逸是个好男人,对谁都好,也不会做什么算计,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练习光明正大武功的一代大侠,心胸宽博,人很厚道。
阮乐对于这个弟弟一向宽容,虽然小时候常常欺负他,但也只欺负这么一个人而已,外人谁想要欺负元逸,势必要先过他这一关。
元逸也心甘情愿的受他欺负,两人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只是,兄弟毕竟还是兄弟,不可能把感情变成其他。
阮乐走娱乐圈,也是因为喜欢演戏,戏里戏外不需要分清谁是谁,伪装迷恋也好,伪装无情也好,总比在真实生活中掩饰自己的感情来的更为容易。
只消心中想着,眼中看着,就能够把一个人的面孔轻易的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嘴上不说,就会谁都不知道。
戏里的时间比戏外还要多,人人都说他是拼命三郎,演什么像什么。
元逸结婚的晚上,阮乐觥筹交错,很是替这个弟弟做好了伴郎的本分,喝了很多很多酒,脸色不变,越喝越冷静的模样,话说的滴水不漏,事情做得头头是道。
元逸喝酒也很多,哪怕醉醺醺的,也很高兴,这是他的婚礼,他三十年从没有过这么高兴的时候。
他娶得妻子,是和他恋爱了七年的人,婚姻就像是马拉松,七年都过去了,之后也会一步一步的走稳。
因为他是这样的人,他的妻子也是这样的人。
阮乐看着开心的元逸,眼中也是星星点点的光辉,像极了星辰散播在人间的光辉,眸子亮极了。
可是其中的深情,有谁知道呢?
有些事情,从开始就知道是不对的,他也就没有去进一步,学着在适当的时间疏远,毕竟人一旦长大,就各有各的生活了,阮乐最是知道什么叫距离。
是夜曲终人散,客人们都醉醺醺的离开,露天的阳台,也只剩下阮乐一个人而已。
柯蒂斯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当然阮乐也并不关心柯蒂斯的存在,他是个聪明人,聪明人的意思就是你无需操心,别人自然会找到他们的去处。
阮乐从口袋里取出烟盒,修长的手指夹着香烟,眼睛迷蒙,背倚着墙壁,放空自己。
然后他流泪了。
他一边流泪一边抽烟,连哽咽都吞咽到腹中,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手颤颤巍巍的掐住滤嘴,最后也拿不住,直接将烟蒂掐灭在手心,疼的要命。
有人推门进来,阮乐根本没有去看,他让自己面对着星空。
来的人身上的味道熟悉又陌生,是柯蒂斯。
他手放在阮乐的肩膀上,把他的身体转过来,阮乐一直低着头,柯蒂斯俯身吻他的脸,把那些眼泪都吃进了肚子里。
“别哭。”他环住阮乐。
阮乐的头抵在他肩膀上,两人身材十分高大,阮乐一米八五的身高,竟然还比柯蒂斯低了两厘米。
他靠着,心想,我只要靠十分钟就好。
出去之后,依然是那个总爱戏谑,笑着对所有人说话的阮乐。
但也许现在可以剥离所有的掩饰,让自己呈现本真状态。
“谢,谢谢……”阮乐说话还带着哽咽,不紧哽咽还打嗝了。
柯蒂斯笑了,附在他耳朵边道,“不用道谢,我这么做是要收诊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