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夜霜华+番外+100问——靡靡之音
靡靡之音  发于:2015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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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华,”我第一次用“沉音”的身份这样叫出这个名字,“如果完全不喜欢一个人又怎么会想要他留在身边,你其实又爱上了我,对不对?”

我连连的逼问终于让方瞬华回过了头,与我对视的瞬间,他的眼神明显悸动了一下,但很快就已经镇定下来。

他脸上带着幽幽淡淡的笑意,“还是被发现了,总是瞒不过你。没错,其实这次让你离开委羽山,其实是出于我的私心,总是想再见你一面,还想着你会扮成小榕,是不是也会因为是喜欢我。我似乎总是在做这样的事,明明决定放弃了,明明决定再也不要去想起,却还是一遍又一遍食言。”

“不过这一次,是真的到了最后了。”他不再掩藏自己的爱意,柔情似水的眼眸凝视着我,“现在枥莣花已经依附在我的身体中,无法分离,当到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的肉体就不再存在。那个时候,就是星主想再次救我也不可能了。不过我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我们攻陷漓都已经指日可待,也许一切都已经变得……”

“哪里变得圆满?”我有些恼怒的握紧他的手,近距离的触摸则使我感觉到他手腕上佩戴的东西。我轻轻掀开他左手的衣袖,才发觉那是一只熟悉的银镯。

“有我在,怎么会让你出事?”我坚定的看着他。

他轻轻的拥住我,微笑道,“能与星主交心至此,对我而言已经足够。但是……我们还是分开的好,再往后,我的样子会越来越奇怪,总有一天会连法术也遮掩不了。”

我此时已经下定决心,于是抬头向他一笑,故作不在乎道,“既然瞬华这么说……那也好。”

方瞬华一愣。

就在他微愣之际,我蓦然出手,施术定住他的身形。

他眼神惊愕,却不能开口说话,只能定定的看着我。

我接住他软倒的身体,一面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我说过会救你,便一定会救你。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强迫得到爱情,其它任何事我都会想到办法解决。不过要救你,你就不能再参与这场战争。否则时间再拖延下去,后果真的会不堪设想。”

方瞬华急切的看着我,眼神中透露出拒绝。

我慢慢抱紧他,“我知道你无法舍弃跟随你的人们,所以我答应你,只要你愿意离开,我会带领魔族站在支持人类的一边,这样你是否愿意呢?”

看他惊讶的神情,我忍不住轻声笑起来,“很吃惊?还是不肯相信吗?也许为了证明我的爱,我真的会不惜一切代价。”

我将无法动弹他抱上翳鸟,一面召唤式神将我的决定传达给委羽山中魔族。

浩瀚的夜空下,我与心爱的人在呼啸的风中飞翔。

远处高山上的城市渐渐露出峥嵘的一角,远远望去仿佛暗黑的云朵。我们渐渐飞近,漓都就在眼前,我驱使着翳鸟飞向神树若木。

在传说中,若木一夜一枯萎,一天一繁荣,带着无比的神奇和希望。

而对我来说,无论以前或者现在,唯一有意义的,只有若木中央缓缓从天际流落的天之瀑布。

若木枝叶参天,沉黑的树荫下透不进任何日光和月光。苏意澜的草庐中,那盏盈盈而亮的烛光也早已熄灭。从渊应该早已告诉了他怎样回到那座早已消失的城池,也许此刻,他和星临已经重新相见。

岁月的洪流几乎将一切改变了,而眼前依然静静飘落的瀑布又仿佛亘古依然。

我将方瞬华抱下翳鸟,将他轻轻放在天之瀑布下,看着那金色的水流点点滴滴细碎的撒在他的发上、眉间。

“只有星临的力量才能够救你。虽然不知道需要多久,但是神血的力量终究会将你的身体重铸。不要担心,不用害怕寂寞,我会一直在这里着你。”

我解开了方瞬华身上的禁制,他却依然没有说话。他静静的看着我,我也静静看着他。

我想他会答应我的提议,因为我们还有很多时间,仿佛一生一世那么永远。

——正文完——

番外1:很久很久以后

很久很久以后,在一切的战争都结束之后,方瞬华再次回到委羽山与我相伴。

但我一直没有将粉红的小鸟还给他,因为有些事总是觉得不再提及反而更好。

唯一让我觉得有些苦恼的是,方瞬华还是不喜欢它,还给它取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名字,什么“阿呆”,什么“胖胖”,唯一比较好听的是“小粉红”,那也是在我为他过生日的时候,他一时心情好才信口取的。

褪去了坚强冷峻外表的方瞬华很有些孩子气,所以十分不高兴我成天把小粉红带在身边。有一次甚至问我,“你到底是更喜欢我,还是更喜欢它?”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喜欢它,不就是喜欢你?

但这样的话却没办法出口,因为说出来的结果就必定是露馅。

实际上,我也很烦恼,因为小粉红真的越来越胖了。

仿佛是中了方瞬华给它取名“胖胖”的赌咒。

不过,说到底我是高兴的,因为我知道小粉红发胖的原因。

它不是真的鸟类,所以绝不会因为贪吃而肥胖,唯一的可能是……方瞬华心中同源的爱情越来越多,越来越充盈,就会直接导致小粉红越来越胖,越来越大……再这么下去……

有一天,我又抱着小粉红,坐在噬神殿外晒着四季不变的阳光。

小粉红趴在我身上,我终于觉得被这样的“沉重的爱”压得胸口有些透不过气来,我挪动了一下位置,想要调整一下姿势,身上却蓦地一轻,那胖胖的小粉红已经被人拎了起来。

现在连方瞬华也不能将它单手提起来,所以只能抱住它,把它抛在地上。

小粉红毕竟是鸟类的形状,反射性的扑了扑翅膀,还好没有摔个肚子朝天,不过它挣扎了没几下就跌下去,粉红的毛弄脏了些,看起来灰头灰脑的,好不可怜。

我正要又去抱它,却被方瞬华压住,他不高兴的看着我,铁青着脸色,修长的眉快皱到一处。

相处了这么久,我自然知道又是某人快要醋海生波了。

哎……毕竟是小孩子,还是有人越活越回去了?

这种话当然绝不能出口,于是我坐起身,捧住方瞬华的脸,在他脸颊上轻轻的亲上一口,果然看见他脸色稍霁。

“星主……”他现在只有在特别高兴或者特别不高兴的时候才叫我“沉音”。一边顺势压上来,一边轻轻抽开我的腰带,嘴唇在我耳边厮磨,“我们好久没有……”

“好久?那昨天晚上我们是在盖着被子聊天?”我毫不容情的道。

对他心软的结果就像我现在这样腰痛得厉害,我从来没有小看过他,但是随着小粉红的长胖,他也越来越厉害,现在真让我有些吃不消。

“是星主说总有一天要我相信你爱我的。”人类青年还是颇理直气壮。

我捉住他的手,拍了拍他的脸蛋,“我是说过这句话,可是不是让你每次都在这个时候用。”

方瞬华的眼神闪了闪,忽然望了一眼旁边还在扑腾的小粉红道:“那只胖胖……星主什么时候才打算告诉我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呢?粉红色?从来不吃东西的鸟?嗯?”

我心中一惊,手上自然就是一松,完全方便了青年趁机将我推倒。

……

等到我们能再次平静的说话,已经是几个时辰以后了。

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开口,“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方瞬华抚摸着我又不小心蹦出来的原羽,我想拍开他的手,他却又锲而不舍的摸过来,直到我收起原羽。他的表情略有些失望,又翻过身抱住我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不想我知道,我就不知道。不过……”

“什么?”这话仿佛还有下文,听他这么说我就觉得十分不安。

“它越长越大,会不会有一天……”方瞬华歪着头想了一会儿,“也许有一天我们能像骑着翳鸟一样,骑着它出去。”

“嗯?!”

我震惊的回过头,观察了好一会儿才确定这个人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认真的思考这件事情的可能性。

“嗯……也许有可能吧。”

我不忍心毁灭他的想象,模棱两可的道。

在与青年又开始亲吻的间隙中,我又看了看刚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飞上椅子,正在梳理自己羽毛的小粉红。

呃……要骑着这胖嘟嘟的东西出去……

那真的要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番外2:晨曦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生中最绝望的时候。

那时我已经来到永夜城四年,失去了心爱的人,她曾说过要与我一起逃离这个地方。

永夜城是一个足以消磨任何人的希望和生命的地方,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曾经信誓旦旦的决定,总有一天会离开,而如今看起来,要实现这样的愿望实在是太过渺茫。

与许多来到这里其他人类一样,我开始彷徨,开始动摇。

也许我一辈子也只能在这里度过了,永远再不能看见太阳。

我比其他人幸运的地方,是因为我的容貌。他们说不能轻易出售,一定要找个适当的机会卖一个最好的价钱。

这大概就是绝望的感觉,四周都是一片黑暗,而你可能永远不知道出口在何处。

许多人在这样的等待中逐渐崩溃,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我身边发生,而我也正在经历着,也许明天就是极限。于是我只能反复去想那个逝去的女孩的笑靥,想着我们说过的那些幼稚的甜蜜的话,还有彼此许下的心愿。

我曾经答应她,总有一天会带她去能看见阳光和月光的地方。

我不能就此放弃。

我一遍又一遍的想着她,但在时光的消磨中,忽然有一天,在自己的记忆中,她的容颜已经模糊。

她留给我的,就只剩下了爱情的甜蜜和离开永夜城的信念。

或者,这两者又是相等的。

都是让我还记得自己是一个人的凭证。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慢慢的,我学会的伪装,学会了虚以委蛇,我知道该怎样从他人的脸色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怎样的调情手法才能让对方获得最大的快感,怎样的逢迎语气才能让他人放下防备。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的虚情假意再没有人能看透。

他们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将我拍卖出去。

这时,我已经被称为永夜城中的第一美人了,尽管并没有多少人真的看过我的脸。

我站在高台上,听着他们大声宣布,谁能买下我的初夜,就能第一个见我到我的脸孔,下面人声鼎沸,叫价的声音一个接着一个,金额越来越高,是真正的天价。

人们因为兴奋或者沮丧全部涨红了面孔,只有我冷静异常。

我并不是女人,不会因为失身而觉得痛苦,只是今夜一旦过去,必然每晚都不得安宁,离开永夜城也会更加困难。

而且,就算肉体被践踏,尊严被人踩在脚底,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心是完整的,我就永远不会在乎。

那天晚上买下我的是天风城中著名的海商,已经接近五千岁的年纪,就算对仙族而言也已经是风烛残年。他被人搀扶着进入我的房间,我则早已被喂下了麻药,只能勉强端坐在床上。

众人退去,关上房门,我看着那个垂暮老人朝我一步步走来,其实心中十分好笑。

我虽然只有十七岁,却已经比这个仙族高上许多,男性的特征也十分明显,从来不会让人觉得如何柔媚可人,和那些十二三岁就开始接客的男女莫辨的娈童实在大大不同,不知道他摘下我脸上这个可以称之为“噱头”的面纱后,会不会觉得倒尽胃口。

正这样想着,那仙人已经颤巍巍的将我面上蒙着的轻纱取下。

他浑身一震,忽然直了眼睛似的望着我,脸上尽是不可置信的表情,一面喃喃,“竟然……竟然有人能长成这……”话还没有说说完,他忽然全身抽搐,一头栽倒在地上,眼看着挣动了几下就没有了呼吸。

原来容貌长得好,还有这样绝妙的用处。

我很想放声大笑,却连躺下睡觉的动作都不能做到,只能等到深夜,在全身肌肉僵硬,坐姿失去协调时,自行倒下,进入了睡梦中。

就在这天晚上的梦中,我第一次听到了那个声音。

神秘,强大,平静,威严,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

他问我愿不愿意离开永夜城,问我是不是不想再这样生存下去,只要我也能达成他的心愿。

我当然答应。

于是那个声音又说,他会留下我现在需要的东西,希望我能尽早成为他需要的人。

当第二天清晨,我身上的麻药消退时,绕开倒在地上的仙人,拿起桌上凭空多出来的小盒子。我犹豫了片刻,还是很快的将装饰精致的盒子打开。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盒子其实名叫“时之钥”,乃是一件上古的宝物,能留驻已经逝去的影像。

开启时之钥之后,我就看到了“他”。

“他”骑在一只巨大的鸟身上,手里握着的长剑滴下鲜血,表情狠绝,泪水却从眼眸中不断涌出,又异常的脆弱。

这个场景仿佛发生在高空中,那人的背后,清晨的太阳正在徐徐升起。

七年来,这是我第一次能够再见到阳光,尽管是虚幻留存的影像,却也弥足珍贵。

我无法忘记这样的光明,也一起记住了“他”。

那个有着黑色长发,红色眼睛的人。

神秘的声音告诉我,这个人就是我的目标,他被这个“他”那里取走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东西,所以需要我把这件东西从“他”手里拿回来。

时之钥中还存有几套剑法的演练图像和怎样使用术法的演示,我开始利用一切可以独处的时间学习,而在我梦中,那个声音也时常对我进行指点,我进步神速。

那晚那个仙人的死亡,并没有对我的声誉造成影响,反而引起了更多人们对我容貌的猜测,使我声名更盛。

于是他们不再急着将我出售,而是掉足人们的胃口,半年后才重新让我出现在众人面前。

仅仅是半年而已,这时候的我却已经同以前迥异。

即使剑法和修习的术法并不熟练,但已经拥有自保的能力,对付一般的仙人和蛟龙族也绰绰有余。

在知道了我的能力后,依靠我赚取金钱的人们不敢再对我横加逼迫,但也加强了防卫,想将我继续软禁。

我小心的与他们周旋着,终于在三年后筹备好所有的计划,逃离了囚禁了我十年的城池。临走时,我带走了女孩的尸骨,我把她葬在一个并不起眼的小山坡上,那里有清泉碧水,每天都能沐浴到日光和月光。

没有了她,离开了永夜城,我的生命忽然失去了任何目标。

等有一天完成那个声音要我达成的任务,也许我的一生就该结束了吧。

这时,沧溟之野上人类奴隶的处境越来越艰辛,许多地方都发生了起义,却因为没有完备的组织和领导一一败落。

相对于人类,仙人和蛟龙族都太强大了,想摆脱他们的残酷对待,几乎是不可能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一支人类义军中见到了儿时的朋友——喻澄夏。

他曾经替我去了永夜城,我对他充满了感激和愧疚。但没有想到在经过了十多年后,澄夏却还是原来那样开朗豁达的个性,在得知了我的经历后,一直骂我太傻,说我根本后来就不应该去永夜城。

他又邀我参加义军,我也正有此意,刚好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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