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缙推开笔记本,靠在椅子上,看着玻璃外的世界。
现在的商业大楼大都是玻璃装饰,阳光可以很好地从外面照进来,如今才刚刚入夏,但即便开着空调,路云缙也觉得那阳光似乎太热了,薄薄的眼皮通红一片。
睁开眼,天空蔚蓝得很,白云纤薄,风似乎很大,将高处的云迅速带走,可惜在这高空之中太过安静,有时候竟然连云彩都看不见,只有空落落的蓝色。
路云缙皱眉,他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休息过了。
刚刚想到这个问题,他的身体就显得疲惫起来,这种迅疾的疲惫感让他有些吃惊,但是很快他就无法思考了。
他不小心睡着了,衣服还十分整齐,头发也没有丝毫散乱,表情却显得有些倦怠。
有时候,路云缙其实觉得他和林子行未必会是仇人。
这是他上一辈子,真正开始注意林子行之后生出的感慨。
林子行可能会是引起他注意力或者厌恶感的人,却绝不会是他的敌人。
这或许是林子行的经历和言行给他带来的荒谬感和可笑感,他那个时候就有一种感觉,林子行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十分突兀的感觉。
林子行的成功是以他的失败开始的,慢慢地走上上流社会,路云缙并不会讨厌让他失败的人,但是林子行给他带来厌恶的就是对方过分的偏袒和是非不分。
林子行是那种,即便是作恶也会被渲染成为善的人,林子行或许并不喜欢那种善良人士的做法,路云缙也不是十分喜欢,但是他讨厌那种,虽然嘴上说不是,但是内心却隐隐以为是这样的人,林子行算是一个,对方的女人经常会带来一些十分棘手的麻烦,而林子行的做法是那种最随心所欲却总是要说是最好的或者说是拯救之类的令人恶心的话。
这种厌恶感加上对方一直和路云缙作对,路云缙对于林子行的厌恶感像是林子行难以理解的刷众人好感度的速度一样蹭蹭蹭地上升。
路云缙此时并不在乎这些,无论起因是什么,他和林子行是绝不可能和好的。
或者应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好过。
路云缙恍恍惚惚地走在校园里,夏日的光芒从上面射下来,午后的树叶簌簌作响,风从很远的地方吹来,单薄的白色衬衫在风中鼓动。
他知道自己在做梦,他甚至知道,自己才刚刚睡下没有多久。
他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手上拿着一叠的书,压得手酸痛,风吹起书的边角,他不得不用下巴抵住,幸好周围没有什么人。
那时候,是他还很年轻,年轻到几乎天真的时代。
不是重生时候的学生时代,而是最初的时候,那个干净到令人心醉的学生时代。
有很多时候,让记忆美好的是那时候的心态。
路云缙好像回到那个时候的心态,姿态自由而轻松,额头的碎发随意吹起,好像有蒲公英的种子从眼前飞过,远处的蓝天上有白色的鸟在飞翔,那姿态轻松地就像毫无声息的云,从眼中飞走,飞到这个未知的世界之中。
有一个人跌跌撞撞地从他身边走过,低着头,姿态也扭曲得很,像是不小心跌了一跤,浑身发疼的样子,那人的身子细长得可怕,像是空洞洞的竹竿,只有一层薄薄的骨头,里外好像都是空的一样,头发有些长,落在脸颊上,看不清对方的神情。
对方不小心撞了路云缙,十分夸张地跌了出去,浑身发颤,哆哆嗦嗦。
路云缙不记得他说了什么,这对于他来说都没有什么值得记住的,反正对方又不是故意的,他拉起了对方,就离开了。
路云缙有些分不清他在梦中是几岁,只是觉得那是天空蓝得厉害,吸得他的目光都无法移开一寸,风从走廊上刮过,从他的身边擦过,到他的身后去。
“阿缙?”
路云缙醒来的时候,阳光还很灿烂,眼睛还没睁开,眼前一片通红。
叫他的是方段之,最近对方经常和他一起行动,路云缙并不介意,但是有时候有一种想要将对方抛下的冲动。
他哼了一声,却没有动,虽然睡在桌子上有些难受,但是这种难得的恬淡的梦境给他带来更多美好的感受。
“怎么了?”
路云缙刚刚睡醒,神态轻松温柔到几乎令方段之吃惊的程度,他的声音还有些低哑,轻的好像一出口就消散开去,方段之捕捉不到对方说的话,但感到自己好像被蛊惑了一般,不断靠近对方。
“阿缙……”
“恩?”
路云缙舒展了一下身子,推开方段之过分靠近的身子,“怎么了?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恩,那个外国集团的代表今天参加一场音乐会,很多人都去了,你了?”
“什么音乐会?”
路云缙发现,方段之的脸色变得很奇怪,奇怪到像是看见什么难受而不可能的事情。
“其实……就是国内一个不出名的小明星的音乐会。”
……?
路云缙皱眉。
这个外国集团来到中国,很少会有人不会打他们的主意,毕竟对方虽然是政府政策偏斜的对象,但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这是古来人们就知道的消息,对方所做的一举一动必然会有人闻风去讨好他们,路云缙也可以试探一二,只不过,对方的爱好诡异到令人吃惊。
倒不是说这种爱好有什么不好,但是,根据方段之告诉他的,那个代表一直生活在国外,也没有到过中国,一个不出名的小明星是如何让对方感兴趣的,这其中让人玩味的东西有不少。
不过既然是如此,路云缙也不好前去试探,一个人,偶遇说几句或许可以,巴巴地赶去自己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献媚的姿态未免太过明显,这叫路云缙做不出来。
林子行立在门口,有很多歌迷兴冲冲地跑进场。
他今天特别穿了牛仔裤和T恤出门,他容貌年轻帅气得很,如今混在一群年纪不大的青年之中,也不显得老。
他有些无聊地玩着手机,不远,有一个青年摇着手向他打招呼。
今天,有很多身份比较高的人在四周埋伏,却没有找到他们想找的人。
林子行关上手机,微笑着朝着那个人走去。
叔叔,相信我,不用多久,我就可以得到你。
第十四章
林子行和对方进场之后,就随意找个地方坐。
凯尔是他意外认识的朋友,除了比较亲密的几个人,几乎没有人知道。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的运气太好,但是,有时候,又觉得自己的运气太差,不然怎么会一直让叔叔讨厌他?
他有时候甚至想用如今得到的一切换来叔叔的青睐,但是他很清楚,对方不屑于这种奉献,更轻视弱者,林子行没有想过和路云缙作对,但是如果没有自保的能力,很明显,他会一无所获甚至于死亡。
他从来都是一个贪心的人,贪心想要别人的关注,贪心想要成为顶端的人,贪心想要得到路云缙的爱,贪心想要掌控路云缙。
很多时候,这种贪心因为得不到而更加贪婪,几乎到了要吞噬他自身的地步。
他的人生,很多时候,只剩下叔叔的身影,只有叔叔的一切,才是他的意义。
音乐会其实很简单,这个歌手已经准备退出歌坛,不过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个歌手从未进入大众的目光。
音乐会在一个体育场举行,很多门票是就近卖给附近的人员,大部分都是免费赠送的票,在进场的时候很多人都很疑惑这个歌手是谁,场内人员稀稀落落。
因为是白天,这种稀稀落落的场景更为凄凉,工作人员也不是很在意,音响的音质很差,轰轰地乱响,很多好奇来的人不耐烦地离开,在场的剩下得更少了。
因为音质杂乱得很,林子行和凯尔坐到后面,那里视野很好,同样阳光也很热烈,从高处射下来,烫的皮肤火辣辣的,林子行眯起眼睛盯着前方。
音乐会很乱,但是歌手意外的深情,握着麦的手攥得死紧。
歌手的音质很漂亮,是那种非常深情的声音,或许因为麦的原因,哑哑得让人觉得有些口渴,歌手的眼线勾得很明显,闭上眼睛深情高唱,有一种格外迷人的味道。
这个歌手是凯尔喜欢的人。
林子行有一次偶然听到对方唱的歌,很喜欢,顺便介绍给凯尔听,那个时候凯尔还不会中文,却迅速被对方的音乐征服,甚至开始闷头学习中文,想尽办法找到对方的联系方式,成为网络上的好友。
这次可以说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凯尔拖着他前来。
只是可惜,这样好的音质竟然不能成为众人的焦点。
林子行看到凯尔热切盯着歌手,心里叹了一声,或许他们是朋友,所以才都在情路上遇到挫折,凯尔为了得到对方,私底下压制了对方的前途,对方如此黯然退出歌坛,很大程度上是凯尔的推波助澜。
原因不过是,凯尔不希望对方重视音乐超过他的存在。
林子行不是没有劝说过凯尔,只是像他这样的人,只要爱上了,就渴望得到对方的一切,或许是不懂得爱,但是却无法放弃。
路云缙自然是回到路家。方段之有事离开了。
这很少见,自从方段之回来之后,基本上就一直跟着路云缙,路云缙并不反感方段之对他的关心,某种程度上,现在的时间越接近他曾经死亡的时候,他就越发容忍方段之。
不过,今天晚上,其实路云缙也本想支开方段之的。
“路爷,客人在花园里等你。”
路云缙点点头,直接向花园走去。
这个外国集团是A国的一家和政治人物牵涉甚多的一个集团,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个集团的主要掌控人对于集团的掌控力度不低。
在外国,没有中国这种父子相传的观念,甚至有时候,创始人还在,就被驱逐出领导核心,这某一方面是和外国激烈的商业竞争有关,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很少商人会有绝对的掌控力,甚至这种掌控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当然这是大部分新兴企业,像一些历史比较老的企业,他们的掌控人很少出现在大众面前,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确实掌握着自己的商业王国。
而这个集团,恰好就是一个创始人掌控力很强,同时是新兴企业,这确实是商业上的一个辉煌历史,但是,某种程度上,这种成功使得对方骄傲自大,甚至于亲自促成儿子之间的暗战。
而路云缙相邀的,就是这个集团的另一个热门候选人。
对方坐在花园中,这个时候天刚刚黑下来,夜灯的光芒朦胧而梦幻,打在花上面,显得几分神秘。
对方是一个非常正统的外国人,并没有亚裔这边的血统,金发碧眼,或许是光线的问题,碧色的眼睛转为深蓝色。对方坐在花园的小亭子中间,周围环绕着鲜花,花朵硕大,香气四溢,桌子上摆着茶点和奶茶。
对方举止十分得体,相对于另外一个公开的代表人显得更有几分气质,虽然据路云缙所搜集的资料来说,对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一个明明身份地位完全可以确定成为那个集团继承人的人竟然放荡不羁,屡次反抗当家人,但是在对方放弃他之后,又开始暗地角逐,竟然接连暗杀了几个有力的竞争者。
对于商人来说,这样一个不受控制的人不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但是对于路云缙来说,他所要做的并不是和对方经行商业合作,而是把h市牢牢掌控在自己手里。
“希尔,你这次准备做什么了?”
晚风从远处吹来,花叶摇曳,簌簌声响在这静夜之中奏起,夜色朦胧,路云缙静静地看着眼前伪装得温文尔雅的男子,轻声询问到。
从今夜开始,他从以前开始就为林子行写好的结局也该开始上演了。
方段之离开路家之后,回到了他的公寓之中。
他很久就和方家隐晦地摊牌,现在回到家里多是明里暗里的嘲讽,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太烦。
他当初去国外,未免没有想要和路云缙在国外发展的念头。
方家不同路家,方家是以黑道起家,对于看不惯的人,向来擅长于直接抹杀掉,路云缙并非没有抗衡之力,只是对于根本没有想过和他一起共渡余生的路云缙来说,太烦了,或者会干脆断绝方段之的念头,这对方段之来说太过致命。
他已经跟了路云缙很久,现在必须离开,再好的朋友也不能随时在一起,他确定了路云缙真的是一点心思都没有给林子行留下的时候,就准备先离开一下。
不过,当他得知,他走之前又一个神秘人物进入路家的时候,心里一惊。
他的消息来源很隐秘,但是也不清楚究竟是谁,这种神神秘秘的做法让他想起路云缙小时候每次如果认真对付他讨厌的东西的时候,那种残酷到极点的行为。
他隐隐约约可以察觉到,这绝对是路云缙认真开始的前奏,同时他可以确定,这对象一定就是林子行,这对于他来说,感到快乐的同时也预见自己的结局,路云缙不接受男性恋人,即使他的身体不排斥,不然按照他对于林子行这么多年来的理解,林子行或许是少有的可以和他一起争夺路云缙爱的人。
只是,资格有了,对方却绝不会爱你。
这真是凄惨。
方段之遮住自己的眼睛,怆然一笑。
第十五章
林子行有着路云缙难以企及的运气。
路云缙很难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的势力蛰伏在暗中。多亏上辈子的记忆,他还是可以从许多和林子行关系不一般的人顺藤摸瓜找到许多蛛丝马迹。
摧毁一个林子行很简单,甚至于很久以前,路云缙就有这种力量。
但是,他要确保,一定能够一次杀死对方,不然,一想到对方非同常人的运气,他就有些毛骨悚然。
再则,他其实不相信林子行对他表现出来的感情。
说白了,一个人的感情若是没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培养,怎么会无端生出来?即便有这种人,也绝不是林子行,林子行是一个合格的猎人,再怎么傻也不会直直地朝着猎物的嘴巴离去。
没有人,会拿死来证明自己的感情,这是弱者的行为。路云缙虽然并没有教过林子行什么,但是他很确信,在某些方面,他和林子行的态度应该是一致的,不然就太可惜了,他所在意的敌人竟然完全没有这种觉悟,不是让人索然无味吗?
路云缙和希尔商谈之后就让人送对方离开。
希尔在他面前表现得远不像是传闻中的那般疯狂和不可理喻,总体来说,对方有一种迁就路云缙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路云缙很反感,到对方离开时快速在他面庞上落下一吻时,路云缙很确定,对方把他当做一个危险的猎物追逐。
不过幸好,他和希尔算是各取所需,又或者是希尔单方面的玩乐,反正最后林子行超乎常人的运气和攻克的难度一定会让对方非常感兴趣,在对方不触及到他的底线时,他并不想多做什么事情。
夜色正浓,躲在云层之后的明月露了出来,洁白的月光洒满一地,就像是片片飞花,铺了一地。
路云缙双手撑着脑袋,觉得头有点痛。
昨天他开花园待了很久,夜风有点重,看起来好像有点感冒了。但是也顶多就是头有点痛,嗓子有点哑,其他也没有什么,不太相信只不过吹了一点夜风就会感冒的路云缙照常去上班。
路云缙有时候很固执,这种有点难受的日子完全可以待在家里处理事情,但是路云缙就是不肯,就像是明明这一世林子行似乎根本没有和他作对的念头,但是他就是无法消减对于林子行的恨意。
不过当他发觉到自己发烧时,已经太迟了。
路云缙上一次发烧的时候是他刚刚重生回来的时候,那个时候发烧已经进入末端,并没有太难受的症状,只是脸上还是显出几分病态。
这个时候,他刚刚发烧,叫几乎忘记病痛的他重新体会生病带来的脆弱感。
路云缙不是逞强之人,感到难受得厉害就回去了,这让时时关注他的几个人纷纷吃了一惊。
他的车子还开在半路上,林子行就在一个人烟稀少的路口拦截,路云缙平常脾气就不好,此时更是厉害,冷冷瞪了一眼下车拦截的林子行,叫司机直接开走,林子行狼狈地往旁边一滚,路云缙根本没有心思理会对方,闭眼倚在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