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龙门记(穿越 二)——阿堵
阿堵  发于:2015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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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微于是勉强维持在“稍微勤快”这个程度。

黎均给的东西他没多要,只挑了几样精巧便携的珠宝,回家就让宋曼姬收起来了。真正珍贵值钱的,反倒是那不起眼的赤露鱼鳔跟双层袖珍匕首。这两样东西就揣在他衣兜里,完全起不到改善物质生活的作用。穆七爷那边的好处,还停留在口头上,毕竟要等到皇帝的赏赐下来,才好商量怎么瓜分。

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日常生活不管娘亲要钱。这一点他很好地做到了。除了麦老板的劳务费,送货的饭店酒肆,颇有几家是老板娘做主,心情好的时候会给小费。有时候他顺口一说,帮着推销出去新品种,会从麦老板处拿到提成。偶尔去禽鸟铺子前斗鸡围子那儿下几注,输赢皆有,但总的说来,赢的时候多。至于平时街头巷尾蹭顿饭顺碗酒什么的,更是手到擒来,不在话下。

总之,在外头晃悠了一年的宋小郎,从表面看,跟从前基本没两样,依旧聪明漂亮好吃懒做,没什么长进,但绝不讨人嫌。

刚回来头几天,宋曼姬把他看得很紧。又哭又笑咒了一通,跟审犯人似的问了许久,恨不得时刻把儿子当尾巴拴在身上。大半个月后,宋微提出找点活儿干,当娘的跟麦老板合计一番,定了毛驴送货的主意。之前他发掘的货郎职业早有人接替干了。宋微不想这个时候违逆母亲,反正是嗯昂驮,不费什么劲,便答应下来。

侯小夏等一干狐朋狗友当然少不得闹腾几天。宋微把带回来的礼物分送众人,借着久别归来的由头吃了好几顿酒,渐渐消停下来。他不在的这一年里,王大郎添了个女儿,裴七郎新近成了亲,年岁跟他最相近的侯小夏,正在托媒人物色合适的女孩。成家的同时,各人也都加紧了立业的脚步。王大郎在西市商铺做伙计,刚换了一个工钱给得更大方的东家。裴七郎成亲后正式继承家业,和父母一起打理家中的首饰铺子。就连侯小夏,也在蕃坊药行里做了一年半学徒。

每个人都沿着自己的人生轨迹往前走。因此玩闹几天后,纷纷回归各自的生活主干,并且开始劝宋微早点儿定下自己的主干。宋微蓦地发觉,如果从一个正常的角度来看,身边所有人都在前进,唯独自己原地停滞。身影不知不觉变得孤单起来。

他摸着嗯昂的脑袋,小声自言自语:“嗯昂,不如咱俩过一辈子吧?我觉得你就不错,比个脸都没见过的女人强太多了。哎呀,我都不知道你能活多少岁,当初买的时候也忘了问你几岁了。嗯昂,你几岁了?”

嗯昂嚼着草料,不理他。

宋微便揪它耳朵,就像娘亲揪他自己一样。

嗯昂被揪疼了,叫两声。

宋微咯咯咯笑:“两岁是吧?我就当你两岁了啊!”

宋曼姬拿到他上贡的珠宝,确定不是假货后,立刻认为有了给儿子娶亲的资本,差点第二天就去请媒人。宋微赶紧拦住,理由是自己之前名声一直不太光彩,出去这么久才回来,还没找到正经营生,仓促之间,说不上好姑娘,不如先缓一缓。宋曼姬信了他的胡说八道,暂且将这心思压下,全力督促儿子奋发图强,努力上进。

个多月后,生活彻底回到过去的模式。中间那一年时光,仿佛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宋微手里偶尔有点闲钱,还去李旷的马行租马骑着玩儿。李旷本身人就能干,又有岳家做后盾,一年工夫,马行生意扩大了不少。高佩娘时常挺着大肚子出现,宋微看见她就绕道,生怕挨骂。万一孕妇出点状况,那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李旷跟他倒是毫无芥蒂,两人在马经上很有共同话题。但李旷擅长的是挑马养马,骑术相当一般。每逢到了新马好马,李老板总拉上宋小郎看看说说,也经常免费让他试试,谈谈感想。

这天宋微又来到马行,李旷恰好刚送走几位客人,看见他,却没像往常直接去廊厩看马,而是拉进了接待客户的小厅。

开口便道:“妙之贤弟。”

没错,李旷叫他妙之贤弟。刚开始宋微眉头直跳,听得两个月,已经免疫了。

关于这个字的传播,罪魁祸首是穆七爷。穆七爷认为这是玄青上人,即尊贵的明华公主,还有尊贵的交趾国王赐给宋微的字,文采斐然兼无上荣幸,且足以证明相互关系匪浅,断然没有被否定的道理。有机会碰面,就悄悄给麦阿萨和宋曼姬说了。长辈们都赞好,压根没有宋微发言的余地。

也幸亏蕃坊规矩乱,宋微又一贯没个正形,除了李旷这呆子,没别人特意这么叫。

李旷道:“妙之贤弟,不知你对击鞠有无兴趣?适才几位客人,是长宁坊翁中司翁老大人家的小公子和他的几位友人。除了买马,还想寻几个擅长骑术之人。下月翁府与薛长史府上有一场击鞠赛,翁公子势在必得,正不惜千金寻访高手呢。”

第〇四〇章:年少多金当恣意,此夜寻欢不问情

西都旧京东郊,有一片属于翁中司翁老大人家的私家林地。

中司是官职,在朝中不高不低,正四品上。翁老大人退位后,回西都养老,翁家儿孙大多有出息,科考入仕,为官一方,职位高的任三品郡守,最低也是个七品县丞,实打实的书香门第、官宦世家。只余一个十八岁的幺孙翁寰,自幼贪玩不爱读书,至今还在府学里混日子。家里有心把他送去京都太学,翁老大人却深知,以自家宝贝孙儿习性,到了京都那深海里,只怕怎么淹死的都不知道。不如留在身边,任他如何翻腾,掀起的风浪也有限。

翁寰公子酷爱击鞠,叫人在东郊这片林子当中辟出一大块空地,专用做击鞠训练场。

李旷亲自陪同宋微,往东郊见翁公子。李老板骑了匹温驯的良驹,宋小郎骑着他的毛驴嗯昂。李旷的意思,临时借他一匹马代步。

宋微笑:“就你那速度,我这驴儿还追不上?骑马也是浪费。”

李旷一想翁府必定早已备足马匹,便不再坚持。

到得翁家林地,通报见礼过,李旷对翁寰道:“翁公子,这就是我前日提及的宋微宋妙之兄弟。”

翁寰看见宋微骑的毛驴,先就忍不住嗤笑一声。再把他上下扫一眼,斜乜着李旷:“就这白斩鸡模样,骑马击鞠?他骑马还是马骑他,啊?哈哈哈……”他身边一众随从也陪着哈哈大笑起来。

宋微等他们笑够了,才对李旷道:“明达兄,翁公子没看上我,抱歉白耽误你工夫。”说完,骑着驴掉头就走。

一干人都愣住了。翁寰嚷道:“哎!你这人,宋那个什么来着,怎的这般没礼数?”

宋微回头:“礼尚往来。适才翁公子眼里没我,我不知要如何讲礼数。”话是这么说,人却在驴背上欠身鞠了一躬,“这会儿公子看见我了,宋微向公子告辞,抱歉资质愚钝,没能入得了公子慧眼。”

翁寰呆了一下,笑道:“你这人挺有意思。你这么跑过来,都不试一下就要走?”

宋微脸上现出喜色:“公子愿意让我一试?”

翁寰反应过来,乐了,笑骂道:“娘的!你兜了这大一个圈子,不就是想我松口让你试一试?”

宋微跳下驴背,拱手行礼:“多谢翁公子。”

翁寰指指另一边的马厩:“自己去挑匹马,辔头鞍镫也都自己找,弄好了过来。”

宋微在马厩里待了足有大半个时辰,最后牵了一匹灰不溜丢的马儿出来。

外边也没人特地等他,都继续各自的练习。翁寰身形矮胖,运动神经也不发达,没法自己上场,但理论知识却极其丰富,只要没别的事,便泡在训练场亲自当场外指导。

众人看清宋微牵出来的马,皆是一脸诡异。翁公子失笑:“哈!你竟然选了这家伙!这家伙就是个大懒蛋。相马的都说它资质好,我才买下来。谁知但凡上场,没有不出幺蛾子的,拉屎撒尿,犯拧发疯,挨了鞭子就狂跑,一到喂食的时候,它又回来了!扔在厩里不管,别提多安分老实,想让它出力,那叫一个难……”

宋微笑道:“它其实就是心情不太好,哄哄就好了。翁公子不介意的话,我需要一点时间与它熟悉熟悉,午后再试,不知可否?”

翁寰这时已经彻底被他吊起了胃口,当即表示同意。

宋微拿刷子仔仔细细给那灰马刷了一遍毛,一边刷,一边抚拍低语。嗯昂原本自己在一旁吃草,发现主人另有新宠,迈着碎步就跑过来,挨住宋微不停地蹭。宋微只得一只手摸马,一只手摸驴,颇有些应付不来。

翁寰等人看见这副情景,又是一场哄笑。

宋微到廊下找了负责马匹饲料的仆人,指挥他如何配食。那仆人被他使唤得团团转,终于配出了他要的饲料。宋微把马牵到槽边,亲自动手喂。嗯昂过来抢吃的,被那灰马撞得弹开三尺。不敢再靠近,“嗯昂嗯昂”委屈叫唤。

宋微看马儿自己吃得高兴,转头安慰毛驴,贴着耳朵道:“好了好了,你是哥哥,它是弟弟,再说一会儿还指望它出力,你先让着点儿。晚上回去保证给你加餐,没它的份儿。”

旁人瞧见这一幕,又是一场大笑。翁寰是个最喜玩闹的,对李旷道:“李老板,你这兄弟可真好玩,哪怕他骑术不行我也留下了。叫什么来着?”

李旷赶忙恭敬道:“姓宋名微字妙之,蕃坊人氏,家中只有一个寡母。先头他在西市蕃舶街波斯酒肆做活,我看他骑术精妙,埋没了实在可惜,这才斗胆向翁公子推荐。”

午后,击鞠队头领主持对宋微的考核。宋微过去没有击鞠的经验,这并不重要,只要马术够好,反应够快,短期内就可以上手。击鞠和赛马最大的不同,就是对马儿灵活敏捷性的要求更甚于速度和耐力,相当考验骑手的的操控能力。当然,同样也相当考验骑手本人的应变速度和敏捷性。因此,考核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障碍跑,一部分是躲避跑。所谓障碍跑,类似于后世马术障碍赛,要求骑手操控马儿纵横跳跃、左右回绕,以不破坏障碍物为前提,在规定时间内,从起点到达终点。而所谓躲避跑,则是骑手骑着马手执球杖在平地中央,四周有人向其投掷沙包,骑手要尽量避免沙包打在自己或马匹身上。沙包上沾了墨粉,打中一下一个黑团。

一个时辰后,宋微以提前半刻钟的成绩满分通过第一部分,以一百二十记中十三的成绩完成第二部分。这也是翁府击鞠队新人考核以来的最好成绩。

宋微喘着气检视马匹身上的墨团,道:“如果跟它再熟些,我肯定都可以躲过。”

因为他躲得太快太灵巧,扔的人也越扔越刁钻。他虽然是第一次参加,也能断定到后来那几个大汉全跟自己较上了劲儿。这是好事。果然,考核结束,再没有人用先前的鄙夷嬉笑神色看他。

翁寰喜上眉梢:“太好了!又添一员大将!宋妙之是吧?果真妙极!”说着伸手去拍那灰马,“这畜生多少人都驱使不动,到你这居然如此听话。”他手还没伸过去,那马已经一扭屁股抬起蹄子,跑到另一边了。

翁寰愣了愣,继而哈哈大笑:“从今日起,这畜生就归你了!”

宋微道:“敢问翁公子所言‘归我了’,是什么意思?”

“归你了就是归你了,你随时可以把它牵走,不过平日练习、上场击鞠必须得用它。”

宋微露出为难神色:“我恐怕养不起……”

“无妨无妨,平素尽可以寄放在这里。你放心,等我们赢了下月那场赛事,你就养得起了。”

宋微立刻笑着道谢。这翁家小公子果如李旷形容的那般,直来直去,若是对了脾气,什么都好说。据说此人还有一个对于追随者而言十分有利的毛病,那就是护短。因为翁老大人时常管教,翁寰手里拿来玩乐的钱远不如薛长史家兄妹,故而发给击鞠队员的月俸奖金,照薛家差了不少,但仍被他网罗到许多好手,由此可见其笼络人心的本事。

宋微问翁寰:“这马儿有名字没有?”

“都没人乐意骑它,哪来的名字?要不是你来得巧,等我得空就该转手卖了。既然归了你,你便给它起个名字。”

“那就叫‘得哒’吧,跟我的毛驴‘嗯昂’正好搭配。”

翁寰张着嘴看他,继而捧腹大笑:“宋、宋妙之,妙哉妙哉,你果真是个妙人,哈哈……”

接下来,宋微左倚嗯昂,右靠得哒,在场边看翁府的击鞠队员们打了一场练习赛,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这项奔放的运动。

与翁寰谈好条件,定好时间,宋微和李旷一路笑谈着返回。

晚上跟宋曼姬讲起,不料竟遭到母亲强烈反对。他知道宋曼姬必然会反对,早备好几套说辞,万没想到口水都讲干,母亲完全不听,只斩钉截铁两个字:不行,连原因都没有。女人蛮不讲理起来,是非常叫人头痛的。然而宋微一向觉得,自己母亲泼辣归泼辣,从来都不是蛮不讲理的女人,陡然变成这样,尤其叫人头痛。

思前想后,最有可能的理由,无非是觉得危险。打马球确实是一项相当危险的运动,哪怕多年老手,发生意外时折胳膊断腿,甚至被马踢残踩死,都不是没有可能。不过这种概率性危险在宋微看来根本不算什么,人倒霉时喝凉水都能呛死,怕什么才会来什么,不如光棍一点。

软磨硬泡半天,宋微也烦了,对宋曼姬道:“娘,如果不是知道你不乐意,我早就跟穆七爷约定,明年还随商队跑货去。”

宋曼姬尖叫:“你敢!”

宋微苦笑:“我不敢。不敢不也去过一趟了?不也全须全尾回来了?”

宋曼姬抄起桌上的铜镜,作势要打他。最终又拍回桌面上,气得直哆嗦,眼泪都下来了:“你个不省心的讨债鬼!玩儿击鞠的哪个不是高门大户王孙公子,你是什么人?他们是什么人?能一起玩么?玩出事来,你是想要娘的命?上回惹上什么独孤府,那教训还不够你吃的?还有胆子去惹这些人,你个、你个……”

宋微抱住母亲:“好,好,娘说不去就不去。我听娘的话还不成么?”

宋曼姬渐渐平息下来,过了一会儿,恨恨道:“我还不知道你个混小子,定要背着我玩花样!你大了,翅膀硬了,还学会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骗你娘……”

宋微讪讪低头,装乖不作声。

宋曼姬无奈得很,哪个做娘的能把二十岁的儿子绑在身边?何况,除了贪玩一点淘气一点懒惰一点,宋微实在是个好儿子。

拭干眼泪,问:“你刚刚说,是哪一家?”

宋微一听有戏,立刻乖乖答道:“是翁中司翁老大人家,很正派的人家。翁小公子我也见过了,人非常豪爽。娘,这个事情,其实跟我替麦叔酒肆送货是一样的,他给我发工钱,我替他干活,没有你想的那些个复杂关系。”窥视一下宋曼姬的脸色,接着道,“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替麦叔酒肆送货,我觉得没多大意思,只好苦中作乐。击鞠这事儿,我觉得很有意思,是真的快活。”

次日起,宋微正式辞了波斯酒肆的工作,加入翁寰的击鞠队,每天去东郊林子训练。凡属玩乐之道,他总能表现出超人的悟性。他本身骑术一流,和得哒混熟后,简直到了人马合一,水乳交融的地步,这一点在赛场上极占优势。

得哒这家伙不愧是大懒蛋,即便有宋微悉心呵护,每日无论如何也只肯动半天。两个时辰一过,怎么哄都不抬腿。宋微便借机歇息,看别人练。翁寰每次看见他横躺在草地上,左边一头驴,右边一匹马,咬着草根给人鼓掌加油,就觉得是他命令那匹马故意罢工,却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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