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孙的小清新生活(穿越)上——满地梨花雪
满地梨花雪  发于:201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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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行和安东尼是在M国认识的,同一所大学的学生却并不同系,当年在同一个俱乐部消遣时间,算是不打不相识,安东尼先是被几个同学

怂恿来挑战叶知行,结果一轮比赛下来被叶知行赢光了身上所有的东西,从此以后拜倒在他脚下,每次还对着他电脑上的照片舔跪,是个个

性鲜明的家伙,有头脑有个性讲义气有身份,就是性格中二了点,时不时做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后来越和叶知行相处,安东尼越觉得对

方是自己要找的灵魂伴侣,沦陷的一塌糊涂,可惜他的追求太失败了,还因为那么个糟心家庭让叶知行受了委屈,最后只能放手,退回到朋

友这条线内。

“还记得我们当年的激荡俱乐部吗?听说现在改名了。”安东尼开着车,载着叶知行去酒店。

“过去那个名字就够丢人的了,不过给人印象深刻,现在改成了什么。”说道大学时代的经历,叶知行眉梢轻挑,露出愉快微笑。

安东尼咧着嘴,“现在叫门塔俱乐部。”

“哈?为什么。”

“因为听起来和门萨比较像哈哈哈,你说这群学弟是不是比我们当初还二。”

叶知行也没忍住笑,“不管叫什么,只要主旨不变就行了。起个像门萨的名字,也亏他们想的出来。我们当年组团挑战门萨三场输了两场,

但愿他们能取得比我们更好的成绩。”

“切,就他们……我看别输的裤子都没了才是。”安东尼嗤笑了半天,把车子直接开进酒店的内部停车场,笑眯眯下车,绅士十足地为叶知

行打开车门。

边走,叶知行边对他打听一些消息。

“你是说想要到京城来定居了?”安东尼觉得这是两人见面以来他听到的最好消息。

“嗯,有这个打算,但估计要一年以后才能过来。”叶知行心里有了这个主意还没想好要怎么告诉周昀仁,但就在昨晚,他突然就有了这个

想法,荣城虽然是他童年成长的地方,也是第一故乡,但和京城比起来不适合小孩未来的发展。他回到荣城原本是打算沉淀一段时间,不要

让自己身上的浮躁气息愈发旺盛,但自从捡到周昀仁之后他发现自己变得比过去更加沉稳了,也可能是受到小孩本身气质的影响,他觉得留

在荣城的必要现在变得越来越小。

“我知道三环线上有一个楼盘不错,明年初就要开盘,如果你真的打算带昀仁过来这边,我先带你去那里看看怎样?”

叶知行这次来京城主要就是为了看着周昀仁,他白天在京城四中比赛和学习,这段时间就空闲下来,去看看房子似乎是个好选择。

“行,你安排吧。”

安东尼二话不说,掏出手机给人打电话,顺便问清楚他的要求,“你想要什么样的户型,两室两厅怎么样,小三房我觉得也挺好。”

“就两室两厅吧,不需要太大,朝向好最好。我喜欢清静,昀仁也是,楼层不要太高,如果有空中小花园我会很满意。”

安东尼点头对那头说了一遍,对方似乎有些为难,但很快答复过来说没问题。

“先上去换套衣服洗个澡,我们就去看看。”

“好,那你先去喝杯咖啡?”

安东尼对于叶知行没有邀请自己去房间有点失望,不过并没有沮丧,点头应允,说自己就在七楼咖啡厅等他。

叶知行被周昀仁受伤的事吓了一路,又熬了一晚上夜,这会儿精神有些萎靡,但洗了个澡很快清醒起来,换了套舒服的休闲服,冰蓝色上衣

,卡其色长裤,头发柔顺黑亮,眸子清澈无垢,举手抬足悠然洒脱,若是拿一把合拢的纸扇,像极了从画中走出来的民国时期的世家公子,

行走在走廊上,惹来百分之两百的回头率。

安东尼被他震得眼角乱跳,捂着心脏犯花痴,“哦,我的男神!哦,我的阿波罗!”

“我这样的阿波罗会把宙斯气死的,走了!”他抬脚,踢了踢椅子腿。奇怪的是原本粗鲁的动作在叶知行做起来却意外的潇洒大气,浑身一

股子仙味,令周遭客人都忍不住侧目。

安东尼把人带到楼盘售楼部,立刻有人迎上来开门。

“胡经理,这位是我最好的朋友,叶先生。”

“叶先生您好,我听说了您的要求,请这边走……样板间就在二楼,您看看户型是否合乎您的喜好,如果有细节上的要求,我们可以适当帮

你做些修改。”

叶知行点点头,没有废话,直入主题,也不胡乱献殷勤,实在是会做人,这种销售人才可见不是一天两天训练出来的。

看了一圈样板间,叶知行大体满意,只看着凸出去一块空中小花园托起了下巴,“你们的设计师很下功夫,这样的露台小花园十分节省空间

,只是……”他蹲下来指了指地漏,“这里做的孔太小了,如果真有人在这里盖上土中上花草,很容易积水。还有这里的防水层做的浅了,

胡经理你觉得呢?”

胡经理过来看了几眼想了想,“确实有这样的缺陷,不过一般人都不会想这么多,叶先生果然是个会生活的人。”

叶知行笑着站起身,“其实我就是挑剔,胡经理千万别见怪。”

“哪里的话,这点问题不难解决,您放心。”

说完带着叶知行去选楼层和朝向,安东尼全程陪同,看了半天也动了心思要在这里买套房子,但被叶知行斜着眼睛瞟了一阵,还是悻悻然打

消了这个主意。

最终,叶知行选定了七层楼的一套,坐北朝南,一打开阳台的窗户就能看到小区内的喷泉。京城的绿化率较低,不过这个小区的绿化还算可

以,喷泉四周住着香樟树,还有不少梨花树和桃花树。

不知不觉过了中午,安东尼看看时间刚好是周昀仁比赛结束的点,“要不我们去接昀仁出来吃饭,你在M国的时候就一直念叨雪玉阁的红烧

肉,我上个星期刚好排上位置,去呗。”

叶知行不好说不去,就道:“中途找家药店,我给昀仁买点绷带和药备着。”

周昀仁一出校门就看见那辆拉轰的跑车再次出现,本能地蹙眉,但很快看到副驾驶上对他微笑着招手的叶知行,脸色迅速缓和,走过来对安

东尼问过好,才打开车门坐进后座。

“带你去吃难得一吃的红烧肉,医生没说你不能吃吧?”叶知行转过身和他说话。

“要禁辛辣,其他的都是无妨。”

“那好,你安东尼叔叔的排位号,不用白不用。”

“呵呵,多谢安东尼叔叔了。”

安东尼对这一大一小驱使的心甘情愿,忙摆手,“哎哎,见外了不是?”

雪玉阁的红烧肉一天就卖五十份,每份就只一块肉,排队来吃肉的人仍然每天络绎不绝。全华国就这么一家如此嚣张,大家还偏偏就吃这套

,上赶着来品位这块红烧肉到底是怎样精贵,吃过之后都想再吃,无奈要再吃就只能重新排队。

周昀仁看着那一块颇大的肉块下了筷子,体贴地先给叶知行夹了一点,才轮到自己,小口抿入嘴里,果真是入口即化,赞叹了一个字:“好

!”

叶知行鼻尖微动,也道:“极品。”

安东尼咂咂嘴只觉得肚子里的馋虫都骚动起来,叹道:“这也太少了!”

“吃的就是这种滋味,以肉香为饵,吊起你们这些吃货的胃口,肉香绕梁三日,你们还没忘掉这种冲击味蕾的香味,就忍不住下次还来,还

没满足,这胃口又继续被吊着,便总觉这肉好吃的不行。可要是天天吃,怕是早就腻了。”叶知行端着茶杯,觉得这家私家菜馆的主人如此

经营着实高杆。

周昀仁吃过别的菜倒觉得没什么特别,“其他的菜都味道一般。”

用过晚饭,安东尼充当司机,把一大一小分别送回酒店,两家酒店都是他旗下的,他表示可以免单,一大一小齐齐抬眼鄙视他。

“喂喂,你们中国人不是很喜欢这种……呃,免费,免单之类的……好处吗?”

叶知行准备下车走几步路消食,“这点钱无所谓,让你免单等到我们住总统套房的时候吧。”摆摆手示意安东尼可以跪安了。

安东尼忽然握住他的腕子,神色正经道:“……我知道这句话不该再问,不过还是不死心地想再问你一次,我们……还有没有机会?”

叶知行似乎是早就预料到一般,轻轻拍了下他的手背,“你永远是我最好的基友。”

“唉……我真希望自己没有生在布莱德家,那样就不会把你吓跑了。”安东尼又恢复了刚才那副中二模样,笑着摸摸自己的脖子,“不过我

总觉得你把我爷爷气的要死的样子简直帅呆了!他拿着枪对着你的脑袋,你却掐住了他的脖子哈哈哈!”

叶知行使劲打了他的脑门一巴掌,“赶紧的把菊花送人吧!快滚!”

安东尼听话地开着跑车嘤嘤嘤地滚了。

回到酒店冲了澡,披着浴袍坐在床沿,叶知行犹豫地看着手机,拨弄了半天还是拿不准主意,到底要不要给奶奶打电话呢。

头发还在滴水,手机却是先响了起来。

“知行,你什么时候到的京城?明天一早我派车去接你过来。”

第二十八章:比赛

叶知行选了一套款式平常的休闲西服,挑了条暗灰色的领带,在镜子里照了照觉得没什么问题了,给周昀仁打了个电话。

“已经结束了吗?”

“嗯,你来接我吗?”

“对,在门口等十分钟。”

在接到奶奶亲自打过来的电话后,叶知行就知道这次是敷衍不过去了,再则他既然决定要从荣城搬过来,叶家的关系不可能不利用。虽然从

小就没有在京城老宅里长大,成年后也只回来过屈指可数的几次,但血缘关系抹不掉的,过去再怎么疏远,到了京城之后都要把小辈的礼数

做好,不为别的,就为他爸爸好不容易重回叶家,他也不能给父母脸上抹黑。另外,他虽说有些清高孤傲,但为人并非迂腐,自家背景如何

对自己如今的发展没有太大影响,但对于周昀仁来说却是有助益的。他既然有缘成为他的监护人,就不能像过去那么随心所欲地生活了,人

生就是一门妥协的艺术,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够把握的住本心,只要本心不变,有时候妥协一二又有何妨。

周昀仁今日的比赛却不是十分顺利。

这是第二场,同样是两关。第一关是抽签答题,每个学生都不知道自己将会抽到什么出其不意的题目,而答题的过程却会呈现在所有师生面

前,所面对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大,有几个学生本来是会的,可就是因为太紧张回答时出了错,扣分扣的颇为可惜。

周昀仁自然不至于紧张,但心里的忐忑也不比其他人少,朱雀国的皇太孙只他一人,从来没有兄弟,陪读的几个小子学问还没有他好,一直

以来都缺少比较和竞争,如此比赛他也是第一次参与,心情当然也是略微不安的。

“周昀仁,你抽到的这一题是有关《红楼梦》的,做好准备听题了吗?”看到前面好几个学生都发挥失常,老师们商量了一下,打算改变一

下提问时的方式,尽量让他们放松些,不然比赛就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

周昀仁暗自皱眉,他对红学了解本就不多,可无奈没有更多时间研读《红楼梦》了,叶知行告诉他不要太在意自己的弱点,是人就都有弱点

,学问上的盲点每个人都有,端看自己的运气好坏了。只是没料想,他的运气这么快就到头了。

“好的老师,我准备好了。”不管怎样,只能尽力而为。

“好,请你仔细听题。《红楼梦》里诗词众多,请你自选一首诗、一首词当众背诵出来,再说说你对这首诗或词的理解。”

周昀仁眨了眨眼睛,巴掌脸上展露出一丝怀疑……这么简单?

事实上,这道题确实难度不大,《红楼梦》里耳熟能详的诗词好些人都会背,这道题考点不高,不少同学在地下感叹周昀仁的好运气。

周昀仁稍一思索,张嘴就来:“林黛玉曾做咏梅诗一首: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

已昏。

这首诗我个人灵气有余,却不够洒脱,当然女子所做难免小女儿情态,黛玉尤为如此,因此我想一句话来评价:玲珑七窍心,沉绵潇湘意。

薛宝钗曾做《临江仙》一首曰: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

宝钗这个人若是生活在现代也是个妙人,看他的词就能看出她此人心境通达,虽说是个女子偏偏却让人听出了一股子豪气,是个八面玲珑的

人物。”

评委老师逐一点头,默默在纸上给分,对于周昀仁的评价大多赞同,其中一位老师笑着问他:“那么你是喜欢林黛玉一些,还是宝钗一些呢

?”

周昀仁回想起叶知行对于这两个人物一针见血的评价,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欢薛宝钗。”

“哦,为什么?”

“林黛玉是病美人,才情出众的很,但并不适合做一个妻子,更不适合做一个执掌大家族的主母。但薛宝钗恰好与她相反,她为人豁达通透

,性格爽朗,手段高明,才华也不差,宜家宜室,这样的女子做主母对整个家族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但你要是站在宝玉的立场又如何呢?”

周昀仁听到这里笑了,“我又不是他怎么能知道,更何况在我眼里宝玉实在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他出生在那样的大家族肩上要背负

的责任很多,却只顾着照顾自己的心情,谈情说爱之外我没见到他做了其他更多的事情。老实说,我不喜欢作者这般的塑造,事实上如果这

样的家庭只有这样一位继承者,它会败落根本丝毫不足为奇。”

台下一众同学都惊讶地张大嘴巴,被周昀仁犀利的言辞震住了。这个观点不是没有人有,只是大家都害怕被人认为太现实,太没有同情心,

更不懂真情所以不敢说罢了,谁知道周昀仁竟然这么生猛!

评委老师也都诧异地面面相觑,可这个问题并不是抽签题,也就是说不能算在分数里,于是周昀仁的分数还是很高的,只不过大家看他的表

情不如之前那么欣赏了。尤其这样的评价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总觉相当违和,小小年纪就如此现实,将来如何得了。

周昀仁也觉察出了众人异样的眼光,他不太理解他们为何如此,叶知行的评价在他看来是最最客观不过的,在朱雀国他也见过不少这些大家

族的世家子弟,全没宝玉那般的多情,都个顶个的厉害能干,唯恐自己的地位和家族的荣耀被岁月淹没,日日奋发努力,根本没有心情去计

较结发妻子是否合乎心意。哪怕当真厌恶,为了大局也会勉强接受,大不了再依照自己的喜好纳几房妻妾。薛宝钗这个人,俨然就是依照大

家主母的甄选标准塑造出来的,她会嫁给宝玉在他看来才是最正常的结局。

“喂,周昀仁你可真是个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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