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室友非人类 上——亡沙漏
亡沙漏  发于:201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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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就发现有什么东西掉在了我脚边。

噗得一声,闷闷的。

我定睛一看,一只手,断到手腕这里。

然后噗的一声,又一只手。

最后一颗头咕噜噜滚了下来,脸上完全没有表情,嘴角下垂,眼窝深黑,已经散发出死亡的气息。

就是刚才我看到的那张脸。

然后我头顶有个闷闷的声音说:“掉了。”

我尖叫一声,头都不敢抬,转身就跑过了匝道,跑进了雾蒙蒙的高速公路。

跑出好远,我都听到背后有个闷闷的声音说:“你把我的笛子拿走了……”

我一回头,就看到一辆车闪着车灯冲我轧来!

我尖叫一声,本能地闭上眼睛蒙住眼。然后我听见一记急刹车,车轮在最后关头抱死,车头蹭到了我的皮带。

“你怎么回事啊你!神经病啊!知不知道这里是快车道!找死你!”司机下了车就吼我,甚至还下了车要打我。

但是他是不会知道他骂我我有多开心的。我几乎是热泪盈眶地问他,“这里是哪儿?现在是几几年?”

他瞪圆了眼睛,收回了要揍我的拳头,大骂一声 “神经病呀”,一踩油门,走了。

我闪到护栏外,发现高速公路上灯火通明,天气晴朗,根本没有雾。看路牌,似乎我已经在一个很远的地方,将近出省了。按时间算,几个小时根本到不了。

这个时候我接到了任兴的定位:“你在R市?”

“高速公路这里。”

“等着,我来接你。”

“不用了吧,那么晚了……你过来天都亮了……”

“我从省城往你那儿去。刚才定位到你,我已经出发了。”

我算了下省城离这儿还比较近,于是在护栏外呆站了两个钟头。我还发现一个特别古怪的事情——现在才十一点,没过凌晨。

我从坐上“任兴”的车为止,度过的绝不仅仅只有五个小时。

我大概是去了某种时间不同步的空间吧。

任兴来了之后停下车,然后以一种惊异的眼光瞪着我,好像完全不认识我一样。我很紧张,我摊着手脚站在那里任他看:“怎么了?”

任兴目瞪口呆地说:“花开了。”

好吧,整那么文艺……我知道我已经是残花败柳之身,现在全身上下一股熟男气质,那你也不用这么说是吧,多不好意思……

“你没发现么?你转身看看,花都开了。”

原来不是说我呀,我讷讷地回身,然后马上也把嘴长成了一个O。

花开了。

漫山遍野的花。

高速公路边上本来是农田。现在已经进入了农历的秋季,晚季的麦子割了,农田里本来只该有一些枯黄的麦茬。但是现在看不到任何收割过后的金黄色。姹紫嫣红都是花,还有嫩绿的新草。

我坐上任兴的车时,他还在嘀咕,“真稀奇。”

我只能压抑着内心的狂澜怒涛,平静地跟他说:“还有更稀奇的事情。”

我把今天晚上的经历跟他说了。原原本本。从今天晚上“他”是怎么如同往常一样开着车来接我,如何带我去海边约会,如何度过了一个激情的夜晚——这部分当然是一笔带过——然后就是,他突如其来又恰到好处的电话,让我发现睡了我的那个“他”,是如何的不是人。

任兴听完之后头一个反应居然是,“我有不在场证明。我在省法医厅。”

“要不要赖得那么快。”

任兴莞尔地一点头:“也对,反正你也不会怀孕。”

“……人民警察,你有没有同情心。你知道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心跳都要停了么!你知道刚跟一个人滚完床单结果发现他根本不是人的那种感觉么!”

任兴依旧带着那种淡淡的神色,“那你知道喜欢的人跟别人睡了、他还以为是跟你滚的床单这种感觉么?你知道恨不得是、却真的冤枉的感觉么?“

“……别闹。”

他烦躁地扯了扯衬衫领口,“真的因为是我才跟他睡的?”

“……我们能换个话题么?”

任兴不再说话,脸绷得有点紧。下了高速,红灯的时候他把手机丢给我,“问你室友。”

我忐忑。

我该怎么问他?

嗨,柳无空,你在海里么?你今天晚上上我了没?啊?上了?哦,那我怀上了你快陪我去打胎……啊?没上?对不起找错人了,挂了……

啊呸。

最后还是找了。我室友在对面洗盘子,吵吵闹闹。

“你回寝室么?”我室友走到僻静的地方,说话间能听到他安静又柔软的呼吸,“有鸭血粉丝汤。”

“你一直在洗盘子么?”

“没有。”我室友淡淡道。

我心里燃起一线希望。

结果我室友说:“我在喂猫。”

对面果然有猫哇哇乱叫。我室友貌似很喜欢猫。我上次就看到他坐在门槛上,摸它们的头,给它们顺毛,还把炒饭倒在猫盆里。猫却都不亲近他,要躲开,还要咬他挠他。他挺可怜的。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室友坚持不懈地问,“喂完猫,喂你。”

我就哭着把电话挂掉了。

操,真的被不知道的东西上了。

后知后觉一种巨大的恐怖感。

那种感觉叫:

上我的,好像,不是,我,室友。

第24章

任兴这活一旦忙起来就是五加二,白加黑,他在省城下的高速。我觉得他好像不准备把我送回我们住的城市,提议要不在火车站放我下车,我自己回去。想不到任兴疲惫地拧了拧眉头, “你跟我一起去。”

“去哪儿?”

“省法医厅。”

“怎么了?”

“你们学校那个案子,麻烦了。”

“本来就够麻烦了好不好,又出什么事儿了?”

“老楚那具尸体,人皮和人肉,DNA对不起来。被扒皮的人不止一个。”

我抖了一下:“什……什么?“

“省法医厅从学校那里找到了老楚的DNA样本作对比。确定人皮是他的,里头那人肉不知道是谁的。等于说至少有两个人被扒了皮,还打乱了放在一起。其中一组就是你们寝室楼顶。我怀疑还有个现场等待被发现。”

我莫名其妙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这至多只算穷凶极恶,还是用人类的思维可以推测的,十几亿人中出几个变态分子,概率小却并非没有。但是我们以往面对的事,可不是穷凶极恶那么简单,而是,匪夷所思。

我预感这次也会是这样。

省法医厅在郊区,房子已有近十年了,看起来比较老旧,院子也不大,我们到那儿的时候,省刑警队长蹲在那里抽烟。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三点了。法医人手短缺,除了在全省放出去查案子的,留守法医厅的就两人,年纪大的也就三十岁左右,年纪轻的就和我一样,是个实习生。两个人在里面忙,我和任兴就在外面和队长说话。我是以证人的身份来这里的,队长问我春晓的事。现在老楚这里基本上查不出什么东西来,所以找到春晓对现在这个案子很有帮助,作为老楚生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她手里会有非常宝贵的证据。

任兴说他一直在找,但是没办法,这个人好像凭空蒸发了一样。在春晓打工、也就是我室友洗碗的那家餐厅,春晓和其他员工的关系都不是太亲近,从他们嘴里没套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他们比我们知道得还少。只有老板说,自从春晓来找我的那天开始,她就再也没有上过班,头一天还打电话来说身体不好,要请假,后来就音讯全无。

“身体不好?”队长这时候掐灭了烟头,紧跟着问了一句。

任兴扫了我一眼,我鼓起勇气实话实说,“那个女孩子跟了老楚之后,得了性病,到我这里来借钱。下面血流得一塌糊涂。”

队长问任兴:“查过没有,各个医院妇科的接诊病人中,有没有春晓的记录?”

“查过,查不到。”

队长沉吟片刻,“没有钱、没有医保的外地姑娘,得了病,一般会去小诊所吧?你要不查查你们那里电线杆上贴着的小广告,一个一个查,掘地三尺也得把这个人给找出来。”

从他紧锁的眉头中,我猜他大概是在愁,另外一个被扒了皮的人是春晓。

这个时候两个法医摘了手套走出来,“沈队,尸检报告出来了。也是活剥,而且死亡时间和老楚的那具尸体有出入。”

两人对视了一眼,终于鼓起勇气说,“据推算,里面的人肉,死亡时间是在9月25号……”

院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冷了。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日历,9月25号,是老楚死后的第五天。老楚死得时候就定为重案,第一时间运到省法医厅尸检……

“等于说,人肉是在省法医厅被掉包的?”沈队摸香烟的手都在抖。

法医冷汗津津,“所以一开始我们做人皮和人肉的DNA检测,是没有问题的,绝对匹配。但是昨天晚上我要写尸检报告,对比了一下前后的尸检照片,发现两具尸体的伤痕对不上。老楚他被扒皮后,戳在阳台的尖刺上,那一排血洞,位置也好,伤痕也好,没法吻合。我这才重新对了遍DNA,发现已经不对了。”法医一边说一边把照片递给沈队和任兴看。我没有凑这个热闹。

“原本的尸体我已经做过了解剖,现在这个难道也剖成了那样?”沈队问。

“是的。完全模仿了我的手法。是有人蓄意盗走了里面的尸块,用别的尸块来掉包。”

沈队骂了句他妈的,“什么时候能知道里面那尸块是谁的?”

法医又递过一份文件,“已经……知道了。第二具无皮尸体的胃容物,跟9月25号省法医厅员工餐厅提供的晚餐相匹配。死得是我们自己人。人肉是……人肉是省法医厅保安队长的。”

沈队二话不说,进门让人把摄像头调出来。我问任兴怎么了,任兴皱着眉头,“保安队长三天没来上班了。”

我们先看的是9月25号晚上的录像。那天晚上只有保安队长一个人值班,他以前是武警。监控录像拍到他晚上进库房进行例行检查,然后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才出来。

然后根据记录,第二天,也就是9月26日,他又反常地当了一天白班。从9月27号才开始闹失踪。

结果我们解剖台上那具被剥了皮的人肉是他。

“死亡时间对不上。”这是沈队的第一反应,“你说里面那具掉包的人肉,死亡时间是9月25日凌晨。但是9月26日安队长还在继续当班。”

法医坚持:“短时间内推测死亡时间是不会错的,何况还有胃容物的佐证。DNA检验也完全匹配,安队长肯定是9月25日凌晨的2点-4点死亡的,不会错。”

“那他妈的这个录像里的人是谁啊?!”沈队又要骂娘了。

一直盯着录像的任兴突然把视频倒了回去,然后又倒回来,如是三番,我们都发现,他是在对比安队长进库房与出库房这两个画面。很短,各自都只有十几秒,之后安队长就消失在了摄像头监视范围内。

“怎么?”沈队问任兴。

任兴指着画面里安队长锁门的动作:“进去的时候,右手拿钥匙开锁。出来的时候,左手拿钥匙解锁——安队长平时是个左撇子么?”

法医摇头:“不是。”

沈队凑近屏幕,盯着安队长回头一瞬间诡异上扬的嘴角,“所以,这个人到底是谁?”

我知道。

我知道他是谁。

他的笑,他的眼神,他锁门的左手。我统统都知道。我跟他一起住了两年。

那是老楚。

一个人可以改头换面,但是他给人的感觉不会有错。

这个人就是老楚,老楚是地道的左撇子。

鉴于我遇到过那么多不合常理、不符合现代科学的事,我已经能做出异想天开、却最合情合理的猜测——

披着人皮的妖怪。

于是大一下半学期老楚的突然转性,也有了解释。

那个时候,真正的老楚已经被那怪物杀了,怪物穿上了他的皮,生活、游走在我们的周围。然后那怪物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被扒掉了不属于他的皮,戳在了铁栏杆上。即使这样还是没能杀死它。而作为人类的我们,把这当做了一场凶杀案。警察把它和人皮拉到了省法医厅,它半夜起来杀死了巡夜的保安队长,伪造了一具尸体,然后穿走了保安队长的人皮。

现在它自由了。

它会去哪儿?

更重要的是,它当初,为什么会来到我身边……

我能够想象到的合理解释,就是这样。奥卡姆剃刀原理告诉我们,即使再不愿意面对,真相总是直截了当的。这个解释能比任何可以推测的人类行为更为简单明了,显然不止是我这么想,任兴也想到了。当坐回车上的时候,任兴言简意赅地问我:“是老楚?”

我点头。

他砸了方向盘。

“它们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知道现在任兴是什么感觉。我非常了解。以前,任兴他相信,一定有其他更为科学的解释,去给老楚之死之后发生的一系列诡情作为注脚。但是现在,安队长的死把一切都打破了。任兴明白了我们生活在一片智识的孤岛上,我们对这个世界了解极少,而在我们居住的这孤岛之外,无知的浩瀚中潜藏着无数秘密,这些秘密也许黑暗至极,邪恶至极,当有一天我们真正看清了它的轮廓,就会陷入巨大的恐惧。

我已经知道它们存在了。我甚至近距离接触到过它们。

他跟我一样。

我们已经无法当做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甚至没有足够的信心来否定,来非议。我们已经踏出了人类赖以生存的那一片小小的孤岛。而我们没有办法保护我自己,甚至没有办法说清楚我们面对的到底是什么。

在凌晨赶往h市的车上,我们被前所未有的恐惧攫取住了。我真想有什么办法倒回到一个月前,那样对我才是仁慈的。如果可能,我将永远不去触碰这诡情,宁可无知到底。

第25章

星期天回城之后,任兴累得倒头就睡。我强忍着不适洗了我那个之后的第一个澡。这时候才感觉到后面的钝痛,很遭罪,而且更可怕的是,我洗出来的好像不是JY,是一些颜色透明、味道更呛人的液体,非常粘稠与恶心。我感觉我里头还有,但是我掏不出来,埋得太深了。我在卫生间里哭了一场。后来想到我不会怀孕,这才松了口气。

后来洗衣服的时候,我意外地从我衬衫口袋里,洗出一块鳞片。

一开始我没有发现它是鳞片,它有点黏,说不出的脏,我以为扇贝的半片壳,就把它丢到了垃圾桶里。但是洗到一半,我臭得受不了,非常刺鼻,连关着门睡觉的任兴都被臭醒了。我只能想办法把它处理掉。首先我的想法是,去洗洗,洗干净了再扔。结果洗的时候冲下来几桶泥我都说不清,更糟糕的是,越洗越黏,好像那种煮熟了的山药,都可以往外拉丝的,我后来就没有耐心了。

但是洗过之后,让人更容易看清。它好像不是蚌壳,是鳞,不知道什么东西的鳞。我猜上面还有年轮,但是我辨认不出,因为它们很密集,完全挤成了不断过度的色块。我找来塑料保鲜膜,把它严严实实抱好,再放进一个塑料袋里,包实,打电话给卢道石,约他出来吃饭。等他的这段时间里,我把窗户全部打开,又借来好几个电扇狂吹,任兴这才倒回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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