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归(苏傲娇与孙逗比不得不说的故事)上——涅幽水
涅幽水  发于:201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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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本文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苏傲娇与孙逗比不得不说的故事》

其实这就是一篇关于一对一起长大,互相陪伴共同成长的故事。

他们在彼此的岁月中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

陪对方经历了所有美好的,痛苦的时光,

最终成为对方生命中永远无法磨灭的那个人。

本文1V1,HE,

另,没有意外的话,是年下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时 孙乐天┃配角:林白白 孙项┃其它:竹马 涅幽水

第1章:楔子重回故地

外面是电闪雷鸣,让苏时无限烦躁。他睡眠一向很浅,刚刚入眠就被轰隆隆的雷声吵醒,再也无法睡着。

苏时掀起被子坐了起来,因为睡姿不好头发乱糟糟的,他随手抓了抓,下了床,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拉开窗帘站在窗边,暴雨在狂风的卷积下打在玻璃上,偶尔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将外面照的宛如白昼。

苏时半倚在玻璃上,凝视着楼下的街道,因为暴雨车少的可怜,让这个一向繁华的海滨城市的夜晚突然多出了一丝安宁。他有多久没有这样什么都不做,安静地呆一会了。他一直以为,只要不闲下来,一切就都没有感觉。可是现在,午夜梦回之后,他一个人靠在窗边,却觉得胸口痛得更加厉害。

正出神间,不知道丢在哪里的手机响了两声,苏时回过意识,回身在床头的一堆杂物间找到了他的手机,发现是一条很久以前设置的生日提醒,苏时看了一眼时间,原来已经十二点了,已经是新的一天了,孙乐天的25岁生日。

他陪他过了那么多个生日,却不会再继续下去。

苏时闭了闭眼,不是自己做的选择么,明知道这样对两个人都好,又何必矫情,在这里一个人难过?明明他是先走的那个人,他有什么资格矫情?

“嘀嘀。”手机又响了一声,苏时低下头看见一条信息,即使他从电话簿里删了那个人,他却仍然能一眼认出这条信息来自谁,因为早已烂熟于心。

“我25岁了,不会再等了。苏时,你可以回来了,我要订婚了。”

苏时的手一抖,手机应声落地,屏幕上立刻就出现了裂纹,一道一道斑驳进苏时的心里。苏时怔怔地看着地上的手机,抱着膝盖慢慢地坐了下来,他终于,还是放弃他了。

闭上眼,从心底蔓延出一股寒意。苏时突然觉得,他以为璀璨的人生,以为美好的未来,再无意义。他此生最爱的那个人,终于放弃他了,他们不可能再相守,他们曾经许好的以后不会再实现,他们的未来再与彼此无关。

苏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地上坐了多久,仿佛看着天际一点点变白,他才晃神般慢慢坐了起来,打开电脑订了一张机票。

他终于要回去,那个,他们一起成长的地方。

苏时要回的地方,是在东北的一个不为人知的小镇,他在那里出生,在那里成长,然后一路在外求学,渐渐远离那里。

因为近几年T市新建了机场,而位置就在距离苏时老家的镇子十几里之外的地方。那里曾经是日本人建的军用机场,现在被改建,造福于民。

机场建成以来,苏时还是第一次回老家,他站在门口,有些茫然地打量着四周,然后就看到

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不远处,微笑着看他。

苏时怔在原地,安静地看着那个人,他们有一年的时间没有见过面,从苏时做了离开的决定开始,他逃也似地离开那个两个人说好一起奋斗的城市,甚至过年连老家都不回。却仍记得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们两个一个满面愤怒,一个面无表情,却不想此时,他竟然还能对他微笑。

苏时定了定神,朝着孙乐天走过去,孙乐天朝他扬起唇角,熟悉的酒窝绽在唇边,苏时忍不住想要伸手抚上他的脸。事实上,他已经抬起了手,然后,他听见孙乐天开口,“小叔叔,你能回来,我很开心。”

苏时瞪大了眼看着孙乐天,对方依旧笑着,面上的表情平和,苏时慢慢地将手搭在孙乐天的肩膀上拍了拍,努力咽下唇畔的苦笑,故作淡然,“你订婚我当然要回来。”

孙乐天点头,“我们回去吧。姑奶姑爷他们还在家里等着呢。”

“好。”苏时收了全部的情绪,点头,跟着孙乐天朝着停车的地方走去。

孙乐天大步走在前面,头也不回。灰黑色的风衣裹在身上,将他修长的身形很好的勾勒出来,整个人对比一年之间更加消瘦,却显得成熟内敛,这个十多年来一直活泼好动的男生终于成长为了一个男人。

苏时还来不及收了自己的胡思乱想,就看到孙乐天拉开副驾驶的门,从里面走下来一个女生,带着好奇的眼光看着自己,然后他听见孙乐天开口,“敏敏,这就是我小叔叔,苏时。”

“小叔叔,她就是我未婚妻,敏敏。”

苏时被未婚妻三个字打击的措手不及,他看见那个叫敏敏的女生亲切的挽着孙乐天的胳膊,朝着他温和的笑,然后回头看着孙乐天,笑意里就带着点俏皮,“乐天你的辈分也太小了吧!”

孙乐天的笑里似乎带着些宠溺,“可不是么,从小就是,明明我们差不多大,我爸爸非让我叫他小叔叔。小的时候不懂为什么,死活不叫。现在长大了明白了,有些事就是命中注定的,他就是我的小叔叔,我得认命。对吧,小叔叔。”

苏时不自觉地就对上孙乐天的眼,半天才想起来扭过头避开他的视线,努力笑了笑,裹紧了自己的外套,“家里有点冷呢,咱们赶快回去吧。”

孙乐天笑着拉开副驾驶的门,回头看了苏时一眼,然后看着敏敏坐上了车。苏时侧开眼,拉开车门,坐在了后面。

汽车一路朝着家里开去,熟悉的景色映入眼帘,苏时有些倦怠地靠在椅背上,微闭了眼。孙

乐天不动声色的从后视镜看他,几乎要出神。直到察觉到身旁敏敏的目光,他才收回了视线,朝敏敏笑了笑,将视线转回路面。

因为上次修路已经是他们小学时候的事了,原本平整的路面随着多年各种车辆的碾压,变得坑坑洼洼,饶是孙乐天开了多年的车,还是不免颠簸。当汽车从一个大水坑中开过的时候,苏时感觉自己几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然后额头就在车门上磕了一下,一声惨叫已经从口中溢出。

孙乐天仿佛惊到,登时一个刹车,扭头去看苏时,苏时一只手按着额头,有些尴尬的摆了摆手,“没事没事,我就是不小心磕了一下,是我小题大做了。”

孙乐天看着他,半天才摇了摇头,“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样。”然后转回头,去发动车子。

汽车重新开起来,苏时强收回的思绪却再也控制不住,孙乐天那句话几乎轻易地打破了他所有的防线。

是啊,这么多年了。

他们两个几乎从出生就联系在一起,二十多年来,就好像从来不曾分开过。他们了解彼此所有的喜好,所有的优点与毛病。

可是他们的身边却依旧要坐着别的人。

苏时怔怔地盯着孙乐天的后脑勺,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觉得面上有湿意,他伸手摸了一下,发现竟是眼泪。没想到他竟然还会流出泪来,他还以为,他所有的泪都在他决定放手的那一天流尽了。

其实他还是对他抱着期望的吧,只要他们都还是一个人,也许真的等到他们老了的时候,他们还可以在一起做一个伴。

可是现在,他终于要放弃他,他的未来,将由他身旁的那个人相伴,而自己,或许要孤独终老。

苏时抬手在脸上抹了抹,又重新闭上眼,可是这一次,困倦之中,过去的那些时光铺天盖地而来,那个正在开车的男人又重新变回那个少年,站在自己身边,欢乐而又明快。

第2章:新的生活

苏时蹲在新家的院子里,看着不远处正在地上玩沙子玩的不亦乐乎浑身脏兮兮的小男孩,有些茫然地回头看了看正在跟一个陌生的,看起来跟他爸爸一样年纪的,据说他应该叫大哥的男人说话的妈妈,忍不住开口,“妈妈,这个弟弟不跟我玩。”

苏妈妈跟大哥两个人相视而笑,走过来摸了摸苏时的头,“苏时,乐天不是你的弟弟,按辈分的话,他应该跟你叫小叔叔。”

苏时眨了眨眼,想了想叔叔不是应该年纪很大么,为什么自己突然变成叔叔了?

另一旁抠沙子玩的正开心的孙乐天被不情不愿地拉到了苏时面前,大哥亲切的摸了摸苏时的头,说,“乐天,苏时才搬来,对镇子里不熟,你没事要跟他多玩玩。”

孙乐天拍了拍手上的泥沙,终于抬眼打量眼前这个干净漂亮的小男孩,点了点头,友好地朝苏时伸出了手,学着电视里听来的话,“苏时,从今以后在镇上我罩着你,就是你大哥了。”话音未落,就被拍了头,苏时真正的大哥,孙乐天小朋友的爸爸孙项瞪着眼道,“臭小子,以后要跟苏时叫小叔叔。”

孙乐天撇了撇嘴,揉了揉被拍疼的头,点头道,“知道了。”

这一年,苏时七岁。自苏时出生以来就一直随父母在外漂泊,马上就要到上小学的年纪,父母商量之后,决定将苏时送回老家永宁镇的外公家里,苏时的爸爸遇到了机会,跟朋友南下做生意,而苏时的妈妈在县城里找到了一份工作,打算等苏时在永宁镇呆到小学毕业再接他去县城里读初中。

苏时跟老家的亲戚们不怎么熟悉。这次搬回来,他才对这个不算小的家族有了印象。

苏时的外公是民国生人,为人严谨认真。下有三子三女,长子已过了天命之年,有了孙子,而幺女的儿子才七岁。所以,只差一岁的苏时跟孙乐天直接差出了一个辈分。

后来苏时回想起来,搬回永宁镇对他来说,直接影响了他以后的人生。

苏时起初得知自己要离开父母,跟从未见过的外公一起生活时老大的不愿意,可是当他真的住进外公家的时候却觉得一切比自己预料的好的多。

外公已经七十多岁,身体却硬朗的很。年轻的时候从过军,打过鬼子,生活格外的有规律。看似严厉,却对自己最小的外孙苏时格外的疼爱。苏时从那时开始,整个人受外公的影响极大,在他成年之后,那些外公留给他的习惯和教育还依然保留。

外公家对苏时来说最具吸引力的是外公的那一整柜的书。那个时候苏时年纪小,他不曾了解,那些书在曾经动乱的年代里保留下来是多么不容易。外公他一生爱读书爱练字,却可惜几个儿女都没太继承他的爱好,却没想到,最小的外孙在这点上最像自己,对苏时更是欢喜。

苏时每天跟着外公早早地起床,上午的时候外公教他写毛笔字,下午的时候就窝在书柜前看书。苏时认得字不算多,就先挑最小最薄的书看起来,不认识的字,看不懂的地方就跑去找外公问,一老一小,一个爱教,一个爱学,到也其乐融融。

孙乐天小朋友的家就住在外公家隔壁,孙乐天谨遵父亲大人教诲常常跑来找苏时玩,每次都看见苏时不是在练字就是在看书,看着就无聊之极,想拉着苏时出去都会被拒绝,只好撇撇嘴,自己跑出去跟小伙伴们疯玩。

那年夏天,苏时跟孙乐天一起升小学,孙项专门跟学校里的熟人打了招呼,将两个孩子分进了同一个班。起初的几天,苏时跟孙乐天都一起去上学,过了不久,孙乐天就先不乐意了。

不乐意的原因很简单,苏时跟外公养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每天早睡早起。于是每天清晨,孙乐天都被穿戴整齐,背着小书包的苏时堵被窝。孙乐天活泼好动,白天能玩能闹,睡前又喜欢看电视,第二天能保证不迟到已是不易,更别提,跟苏时提前到学校。

于是,在某天苏时小朋友来找孙乐天去学校的时候,孙乐天发了飙。

孙乐天气急败坏的掀开被子,抓了一把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坐了起来,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苏时,你让我多睡半个小时会死吗!咱们八点上课,你每天去学校那么早有什么意思!”

苏时站在床边,淡淡地看着孙乐天,“哦,那你继续睡吧,我去学校了。”说完,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了。

苏时面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但是老大的不高兴。他搬到永宁镇不到半年,又整天闷在家里看书不爱出门,除了孙乐天,他也没什么要好的朋友。每天早上跟孙乐天一起背着书包去学校,尽管自己话很少,但是一路上听着孙乐天在旁边叽叽喳喳,他也很开心,却没想到孙乐天有这么大的牢骚。

苏时撅着嘴慢吞吞地走着,从家里到学校不过十多分钟的路程却让今天的他觉得格外的遥远。没走多远,心事重重的苏时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苏时皱着眉,看了眼前这个人半天,才回想起来,眼前这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是二年级的张宏,平时就喜欢在上下学的路上欺负比自己小的孩子,有时候还抢零花钱。不过因为平时苏时都是跟镇上有名的小霸王孙乐天一起走,这还是第一次遇上他。

苏时看了他一眼,向旁走了几步,想要绕过这个“程咬金”,对方却跟着他走了几步,然后伸手按住了苏时的肩膀,“小屁孩,把你的书包给我看看。”

苏时皱了皱眉,冷冷开口,“放手。”

“呦,小屁孩你还没挨过揍吧!快把书包拿来我看看。”说着,张宏伸出手,想要去摘苏时的书包。

苏时向后退了一步,想要避开他的手。心里快速地转着自己要怎么办。他没打过架,也不知道跟这个看起来比自己高地男生打架会不会占到便宜。正想着,突然从旁边冲出来一道身影,还没等苏时反应过来,就把正在抢自己书包的张宏扑倒在地。

苏时被撞的向后退了两步才看清这个突然冲出来的人是孙乐天,他骑在那个人身上,狠狠地用拳头砸对方的脸。那个二年级的男生看起来高,但是却不是成天调皮捣蛋的孙乐天的对手,连反抗都没有,就被孙乐天打得嗷嗷直叫。

苏时急忙过去拉孙乐天,费了好大的力气将他从张宏身上拉了起来,孙乐天拍了拍自己身上的泥土回头看了一眼苏时,转头又一脚踢在还在地上大哭的张宏腿上,愤愤地说道,“老子不过多睡了一会,你就敢欺负苏时!我还得跟苏时叫小叔叔呢,你还敢欺负他!下次再被我撞见,把你丢到河里去!”

说着孙乐天又想扑上去继续揍他,一旁有早起去田里的大人看见了远远地喊了一句,“谁家的小孩,大清早起来就打架?”

孙乐天回头吼了一句,“关你什么事!”

苏时哭笑不得地把孙乐天拉开,捡起被孙乐天丢在地上的书包,帮他背上,“我们上学去吧,不用管他。”

孙乐天拉着苏时的手还忿忿不平地朝学校走去。苏时的手被孙乐天带着汗和泥土的手紧紧地攥住,却觉得刚刚自己所有的不高兴全都消失不见了。

孙乐天走着走着,突然顿住脚步,回头看苏时,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你,还生气么?”

“啊?”苏时愣了愣,“生什么气?”

孙乐天咬了咬下唇,有些委屈,跟刚刚盛气凌人的小霸王完全不是一个人,“我刚刚不是故意跟你发脾气的,可是,可是我真的好困啊。”

苏时绽开了眼角,看着孙乐天笑了起来,半天,他弯了唇角对孙乐天说道,“那好,我看在你刚刚替我打了一架的份上,以后每天让你多睡一会。”

孙乐天眉眼弯弯,露出脸上的两个酒窝,“你真好。”两个人拉着手继续朝学校走去。

苏时侧头看孙乐天,心里暗暗想道,孙乐天真好,会那么凶地替自己打架。大概是从那天开始,对于苏时来说,孙乐天不仅仅再是一个玩伴,成了一个除了父母跟外公之外,他在意的,想要对他好的人。

这天到了学校,苏时破天荒地替孙乐天检查了一下作业,提前将他做错的地方都改了过来,孙乐天拿到了自己的第一个一百分,眉开眼笑地感谢苏时,苏时看了他一会,说道,“那以后放学你跟我一起写作业,写完我陪你出去玩或者看电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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