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的乡巴佬穿越(包子)上——未来钦翼
未来钦翼  发于:2015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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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剑会做噩梦,说明他很在乎蓝狐,蒙瑞斯知道他一直很自责那时候没有照顾好蓝狐才会让它不见的。

惊醒过来后林剑发现自己在蒙瑞斯的怀里,心慢慢静下来,刚刚的噩梦令他非常害怕。

一晚上,林剑都没有睡好,那个梦让他心里一直忐忑不安。

第二天,蒙瑞斯和林剑早早的就出去寻找蓝狐,斯未雷不知道去哪里了一晚上都没有回来。

外面太多猛兽,林剑和蒙瑞斯只能一起寻找,蓝狐身上的气味实在太淡了,留在空气中的气味几乎没多久就会消散,找了一天,一无所获,而且林剑在沼泽处差点被沼泽里的巨鳄给拉下去,幸好蒙瑞斯反应及时,将林剑带离了危险区域。

到了晚上,蒙瑞斯猎了一头獐子回到斯未雷的家,看到斯未雷一脸忧郁地坐在凳子上,丝毫没有以往的活力,见到他们也不打招呼,抬起头看了他们一眼后就继续忧郁地坐在那不说话。

“怎么了?”虽然林剑因为没有找到蓝狐心里也很难过,但是斯未雷看上去很反常,毕竟他对蒙瑞斯和自己都挺好的,关心一下也是应该的。

“唉~”斯未雷叹了口气,有些欲言又止,这种事不知道要不要对他们说,张了几下口,摇了摇头,还是决定不说出来了,因为实在太让人难以启齿了,这种事还是不要告诉别人的好。

“……”林剑见他不想说,也难过地坐在另一边的凳子上。

蒙瑞斯回来时说过蓝狐除非它自己出现,不然几乎不可能找到,明天他们就要回部落了,蓝狐的事,虽然难过,却毫无办法。

找不到蓝狐,林剑觉得这是他心里的一根刺,在以后的日子里那根刺绝对会时不时扎一下他,让他想到蓝狐。

林剑很懊恼,当时为什么就想不到蓝狐那么小,还要自己的照顾,看蒙瑞斯的表情也知道他心里也很不好受。

毕竟是他刚认的儿子,却自己被弄丢了,林剑心里闷闷的,连回到部落后能和蒙瑞斯结为伴侣这件事都没有令他开心起来。

蒙瑞斯将獐子肉烤好后三人吃完又到部落找了一遍,依旧没有蓝狐的踪影。

终于,林剑他们只能放弃,放弃就代表蓝狐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夜里,林剑和蒙瑞斯都没有睡着,心里想着蓝狐的事,那只只有才一两周岁的蓝狐,第一次见到林剑时非常激动,一张小脸十分生动,亮晶晶的眼睛兴奋地盯着他,后面的大尾巴即使被笼子挡住却还是开心地甩来甩去。

在听说林剑要吃它的时候,被吓的全身发抖,甚至吓晕过去,那么纯真可爱,毫无掩饰的反应。

在山洞里盯着肉香味的那双渴望的眼神和不断咽口水的声音,得到烤肉后小心翼翼地躲在角落才吃,即使吃不下了还一直硬撑着往下塞的场景。

睡觉时永远都是缩成一团,即使周围很安全,有时候还是会因为做噩梦而睡着浑身发抖,夜晚的荒漠里蓝狐身上那唯一亮起的蓝光是那么好看,柔和不刺眼,看上去神秘又迷人。

天亮了,蒙瑞斯林剑和斯未雷告别后就往自己的部落飞去,蓝狐注定要成为他们的遗憾。

飞了四天,他们终于回到了部落,这时,部落里几乎一半以上的草房都建好了,还有小半部分的草房依旧没有动工。

来到族长那里报平安却得到大巫和尼尔还没有回去的消息,很多勇士都出去找过了,却依旧没有找到他们的踪迹。

蒙瑞斯和林剑决定明天出去帮忙找,先不说一个巫医对部落有多重要,单单就林剑和大巫的交情来说,出去寻找是肯定要的,而且蓝狐的丢失已经让林剑心里难过了,要是大巫他们再出点什么事,他一定会更难过。

如果找到了大巫,至少心里还能高兴点,大巫算是林剑来这里的第一个朋友,有他在,和蒙瑞斯举行伴侣仪式的时候还有朋友一起见证,不会让人觉得孤零零的。

回到山洞,看到那辆货车,林剑差点没抓狂,自己只不过离开了十几天而已,那车不但最后一个后视镜没有了,就连车头上的铁皮都不见了,那被拆的乱七八糟的车头令人不忍直视。

蒙瑞斯上前闻了闻味道说道:“是老虎的气味,应该是凯库留下的”

“凯库?”林剑没听过这个兽人的名字

“是我们部落一个还未成年的雄性兽人,他喜欢收集各种奇怪的东西,这个应该就是他做的,要去找他要回来吗”即使蒙瑞斯和部落里的兽人相处不多,却记得每一个兽人的气味,了解他们的性格。

“算了,反正也不打算回去了,这些东西在这里也没用了,轮子都破了,也不能开了,他既然喜欢,就让他拿走好了”无法理解那个叫凯库的兽人怎么对这些硬邦邦的铁块有什么兴趣,不过既然对自己没有用处,其他兽人想要就给他好了。

“恩,你还没吃饭,我去别的兽人那拿点水果给你吃”说完,蒙瑞斯想走出洞外却被林剑拉住了。

“我们的伴侣仪式等找到大巫后在举行好吗”林剑有些愧疚地问道,本来是自己说等蒙瑞斯伤好后就和他结为伴侣的,但是现在,部落的草房没有建好,大巫又不知所踪,真的不适合现在举行。

“我也是这样想的,建好房子后部落会举行一场大型的火舞会,我们可以在那天结为伴侣”蒙瑞斯很赞同林剑的提议。

“恩,你不反对就好”林剑很开心蒙瑞斯同意他的意见,等他出去拿水果时,将车头里的零食还有各种调料和小物件拿出来,这些都是妹妹让他买的,现在不回去了,这些就变成他的了,虽然会竟然思念妹妹,不过他一点都不后悔,妹妹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而且这些年自己的奖金和妹妹的奖金,足够她缴学费和生活了。

高一时就突然失去双亲的林剑活得一直很累,比他小两岁岁的妹妹林云那时才读初二,兄妹俩相依为命,做哥哥的总是想方设法让妹妹能过得好一点,家里积蓄也不多,父母死亡得到的赔偿也不多,还好兄妹俩都很争气。

尤其是林剑,从小就是个实心眼,因为经常和父母去田里干活,所以对种田很有兴趣,生在南方的他,每年夏天暴雨台风来临,都会让水田的稻谷倒下,收割的时候很辛苦,他那时就希望能种出一种不需要在水田里也能活下去的水稻。

随着接触的越多,林剑对这些农作物越有兴趣,后来知道袁隆平叔叔的杂交水稻那么厉害后,他也立志要成为能种出比杂交水稻更好的农民科学家。

凭着勤奋务实的想法,林剑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研究这些农作物,了解的越多,在农业方面越来越突出,最后终于在导师的指导下成名于农业领域。

这其实也多亏了妹妹当时替她赶走了那些女生,妹妹因为是个腐女,为了帮自己接受男生,义不容辞地在外宣称以后要当自己的老婆,结果大家都望而却步,妹妹也变得没什么男生追。

妹妹大学时选的是医学专业,林剑知道学医是很辛苦的,因为它不但是一个学科,更是一种责任,既然选了医学,代表有可能当医生,要治疗病人,只能认真对待,谁也不想当一个庸医,妹妹更是如此。

父母车祸治疗不及时去世给妹妹留下阴影,也许她那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当医生了,所以才会毫不犹豫地选了医科大学。

拿出十字绣,林剑突然笑了笑,即使妹妹有时候会任性,却依旧是个心肠很好的人,尤其爱打抱不平。

想起那时候两兄妹去城里买东西的时候,遇到不良店主卖劣质产品,还不准别人退货,那时妹妹就像泼妇一样和店主理论,吓坏了围观的一群人,他们惊讶一个那么漂亮的女孩竟然比母老虎还凶,要不是林剑及时将妹妹拉走,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

“林,在笑什么呢”蒙瑞斯一进山洞就看到林剑拿着奇怪的东西笑得温柔,心里有点嫉妒,因为印象中林剑似乎没有对他这样笑过。

“啊,蒙瑞斯你回来啦”林剑放下手中的十字绣说道:“没事,就是想起妹妹了”

“妹妹?是什么,是一个名字吗”蒙瑞斯有点忐忑地问道,他没听到这个东西,看林剑笑得那么温柔,他猜测‘妹妹’可能是谁的名字,应该是他家乡的人,难道林剑在家乡有喜欢的人吗。

“噗,它不是谁的名字,而是一个总称”看出蒙瑞斯的担心,林剑笑着说道:“就算你们这里的维多恶一样,是一个集体的名字,就像弟弟哥哥一样,而我所说的妹妹就像你们这里的弟弟一样”说完,林剑觉得心里有点别扭,毕竟把妹妹比喻成弟弟是有点奇怪的

“林,你还有弟弟吗,来吃水果吧,吃完早点睡,明天要去找大巫”蒙瑞斯听到‘妹妹’并不是林剑喜欢的人,心里也放心了。

第34章:惹火上身

天刚亮,部落里就已经聚集了一群兽人,都是准备出去寻找大巫的,林剑和蒙瑞斯也在其中。

因为前几天大部分都是往塔里平原方向寻找的,没有尼尔和大巫的踪迹,这次只有往死亡之森方向去寻找。

得知要去死亡之森后,蒙瑞斯有点担心,想劝林剑不要去,族长也不同意他去,但林剑态度很坚决,他们也不可奈何。

外面的猛兽已经该回来的都回来了,维多恶攻击部落也有一段时间了,现在外面更加危险,到处都是猛兽。

林剑从蒙瑞斯那里知道,这里的猛兽有特殊感应能力,可以感觉到其它大型群体猛兽的来袭,这也是为什么维多恶攻击部落时它们会避开的原因,但是如果只是几只,那它们是无法感觉到的。

出发时,蒙瑞斯都是等其它兽人走了之后才动身的,而且在部落里没有变成兽型,林剑知道他不变成兽型的原因是因为怕被别人会害怕。

苍麒明明是那么好看又强大的野兽,不就是和他们结为伴侣后,雌性都不能活太久吗,凭什么就因为这个原因而要受大家的嫌弃,厌恶,甚至恶意攻击。

跟在蒙瑞斯身后,等到了没人的地方,他才变成兽型,让林剑坐上去。

“蒙瑞斯,我很喜欢你的兽型,以后经常变成兽型给我看好不好”坐在兽背上,林剑安慰似的说道。

见蒙瑞斯点了点头,林剑心里也放心很多,他能感觉蒙瑞斯每次在部落都很沉默,应该说,只要在有其他兽人在的地方,蒙瑞斯都很少说话,只有两个人时,也几乎都是林剑先开口,他才会回答。

为了不错过任何蛛丝马迹,他们飞的很低,几乎是穿梭在树林里的,有些地方野兽的气味很杂乱,应该是发生过碰撞,而有些地方根本没有任何气味,但不代表没有猛兽。

飞行了快一上午,蒙瑞斯想找地方降落休息,却意外地发现树下有一些血迹,闻起来不像尼尔的气味,不知道是不是大巫血迹。

“怎么了嘛?”林剑因为坐在兽背上呗挡住,看不到哪里的血迹,见蒙瑞斯在那里嗅来嗅去,有些疑惑地问道。

曲下身子,示意林剑下来看,自己变成人型,蒙瑞斯将心里的怀疑说了出来:“这应该是某个雌性的血迹,但不确定是不是大巫的”

“流了这么多血!希望不是大巫的”看到树下的血迹,林剑吓了一跳,看这些血已经干涸变成暗红色了,应该过了不短的时间,想到蒙瑞斯的话,他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会是雌性的血,而不是雄性流的?”

“雄性兽人的血味道比雌性浓很多,虽然过了很久,还是会留下浓重的气味,而雌性本身味道比兽人淡,况且这个血流了有一段时间了,所谓气味比较淡很多”

“那能能通过气味找到这个流血的雌性吗?”不管是不是大巫,看到这么多血,林剑始终不可能无视它,如果能救这个雌性一命也是好的。

蒙瑞斯本身就不是见死不救的兽人,听出林剑想要救这个雌性的意图,他说道:“气味太淡了,要找到他可能要费点时间”,如果不是时间太长,气味都消散了,是很容易找到这滩血的主人。

“那我们快找吧,能救他一命心里也会好过一点”林剑知道有机会能找到这个雌性后,催促道。

在他心里,对弄丢蓝狐的事还是很介怀,虽然知道蓝狐可能已经不在了,不过林剑不敢去往这方面想,只能安慰自己说蓝狐是跑回自己的部落去了,现在有机会可以救人,至少心里会有点安慰。

,蒙瑞斯看了一眼林剑,什么也没说,直接变成了兽型,让他爬上去,林剑会那么在意这个雌性的生死,还是因为对蓝狐的愧疚,他想做点什么让自己心里好过点吧,蒙瑞斯心里想到。

对林剑的一切,蒙瑞斯可以说是时刻注意着的,自从蓝狐失踪后就没见到他有精神过,眼睛下面黑色的印记也就是林剑告诉他叫做黑眼圈的东西越来越明显,整个人也憔悴了不少。

沿着血迹寻找了一大圈,还是没有见到任何雌性的踪迹,很有可能已经被其它野兽吃掉或者找了什么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了。

不忍心告诉林剑这个猜测,蒙瑞斯告诉林剑可能雌性已经被别的兽人救走了。

见他安心下来,看了看天色,也快天黑了,中途找雌性踪迹时摘了点果子果腹,现在也饿了,在附近打了一头野山羊,蒙瑞斯带着林剑来到河边,看到水,林剑就很想洗澡。

他斯未雷家也就洗过一次澡,昨天回去已经很晚了,没有去洗澡,现在看到那么清澈的河水,都快要忍不住脱衣服奔下去了。

“蒙瑞斯”林剑对着正在用兽爪处理猎物的蒙瑞斯喊道,见他抬头,继续问道:“这个河里应该没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吧”

“你看到什么东西了吗”看了看这条小溪,蒙瑞斯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那个,没有啦,就是感觉好久没有洗澡了,很想洗下澡”林剑说完,竟然脸红起来了,他想到在恋人面前光溜溜的,虽然都是男人,还是会感到不好意思。

“洗澡?是洗身的意思吗?”看到林剑莫名其妙地脸红,又联系他问水里有没有什么危险,就想到他可能是要洗身。

“恩恩,没错,感觉身上很黏,都好几天没有洗身了,可以在这条河里洗吗”林剑发现自从来到兽人世界,就越来越不注意卫生了,有五六天没洗过澡了,竟然还能忍受。

蒙瑞斯有点不赞同,虽然他没有感觉到这条河里有什么危险,不过在外面毕竟比较危险,看到林剑期盼的眼神,还是不忍心拒绝,只能妥协地说道:“你洗身时离我近点,这样有危险出现时我才能及时反应”

“好的好的”林剑想到能好好洗个澡,一时忘记了男男有别,飞快地脱了衣服,奔向河里。

蒙瑞斯看着他脱光,眼睛都要瞪出来了,他虽然知道林剑一直对身体方面不避讳,但这也太那什么了,赶紧四处看了看,没发现其他兽人,这才比较安心了一点,毕竟谁愿意看到自己伴侣的身子被别人看光。

“哇,好舒服”在河里玩的不亦乐乎的林剑欢快地边游水边喊道,他离蒙瑞斯两米远,不算近,也不远,有蒙瑞斯在旁边,林剑一点都不担心会有什么危险。

他是开心了,蒙瑞斯就惨了,听着耳朵里传来的戏水声和林剑的叫声,想到他此时正光着身子,他是如果也淡定不起来,身体里的血液流动速度慢慢加快,身体也变得难受起来。

“蒙瑞斯,帮我拿一下我的上衣,就我身上穿的那个,我要好好擦擦身上的污垢”林剑此时还沉浸在欢乐里,一点都没发现蒙瑞斯脸上的不自然,不知死活地让他拿衣服。

认命地拿起林剑的衣服,衣服上还残留着林剑身上的味道,意外地觉得好闻,将衣服递给他是看到他白皙的身子,觉得身体变得更难受了,尤其是下身那个地方,好像有微微抬头的趋势。

赶紧来到猎物处蹲下继续清理猎物,不让林剑看到他的异常,这还是蒙瑞斯第一次有情动的感觉,林剑真是太能引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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