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罗一笑万骨枯 下——梅凉
梅凉  发于:2015年04月02日

关灯
护眼

“你说的‘过得伤心’是什么意思?”

“城主,”小石头顿了顿又说,“少爷,我想您不是没看出来小少爷有多黏你,现在是他小不懂事,可是少爷您也跟着孩子气,如此下去,宝儿说不定会对您产生别的情愫,到时候该如何收场?”

秦云飞的身子僵了一下,别的情愫?如果只是小石头这般说,他只会觉得荒谬,可是之前洛怜的话让他有些在意。这五年,他的眼里就只有洛怜和宝儿,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朝夕相对,宝儿已经是他不能割舍的宝贝。

缓缓地坐下,对着小石头摆了摆手。“起来吧,你这一跪又生分了,你明明知道我没把你当过下人,以后别这样了。”

“是。”小石头起身,心里不是个滋味。以他对主子的了解,这种微妙的情结,其实城主早就发现了,只是潜意识不愿意承认而已。

“刚才你说的,我都知道,”秦云飞轻叹一声,单手撑着自己的额头,觉得有些疲惫,“我会考虑的——把宝儿的卧房改到隔云楼吧,他的侍从和嬷嬷还是以前的人。”

小石头听秦云飞这么说,心下也欢喜,只是看他的表情,却是很无奈,秦云飞浅浅地叹了一口气,对着小石头说:“下去吧,本座还有事务处理,对了——你,去看看士兵训练的状况如何,有情况随时汇报。”

“是。”

连云城从成立开始就有家兵,虽然从来没动用过,但从来没有懈怠训练。

……

“清朗叔叔,为什么猫咪好像没有精神呢?”

那只猫还待在连云城,一直陪着宝儿,以人的年龄来算,该有十岁了,在猫的世界里,该是个老爷爷了。因为衰老的缘故,现在的它没有以前的活泼,吃得也越来越少,不喜欢动,只是偶尔被小石头惹到还是会炸毛,但是每次宝儿抱着它它就很乖,不管小孩儿怎么揉捏它,它都随着他的意,从来不抱怨。

只是近来,这只猫已经三天没有进食,整天看起来病怏怏的没有精神,宝儿逗它它也不怎么回应,就安静地躺在他怀里睡觉,有时会偷偷地失踪,每次找到它的时候都在谖草崖那里。

今天它又呆在谖草崖,整整一天没有回来。谖草还开着灿烂的蓝花,白色的猫团子蹲在花丛里,很是耀眼,只是那胖胖的背影,看起来很没精神。

宝儿想过去抱起它,被小石头拦住。“让它这么呆着吧。畜生也是通人性的,它在这望月峰待了那么多年,一直在等你娘回来接他,但是每次都被忘下。也许它也是知道主人不会再回来了,也不想等了。”

小剧场:

宝儿:爹爹,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秦云飞:额,这个嘛,身材好的,漂亮的

宝儿:好,以后看到你身边有这种女人,我就杀了她们

某作者:(看着云飞愤恨的眼神,假装无辜道:别看俺,不是俺教的!)

第六十六章:万千宠爱集一身

那只猫与婴莲杀掉的那只是同胞,被简言从荒野捡回来给舍脂和婴莲一人一只,婴剑山庄没落,婴莲也没管得上那只猫,什么时候走丢的都不知道,结果是被秦云飞弄走了。

小东西认得主人,却一直被抛弃。

舍脂的心里,何曾有过其他任何的人或物呢?

没几天,那只猫死了,葬在谖草崖,它最后一次看到主人的地方。

接下来的日子,秦云飞和宝儿各怀心事,渐渐地疏远了。

宝儿依旧开开心心地玩耍,也不问爹娘在哪儿,好像无忧无虑、没心没肺,依旧和小石头打闹,依旧偷晴儿姑姑的好看的饰物,依旧会揪老夫子的胡子……

偶尔会碰见日理万机的秦云飞,也只是笑着请安便跑开了,再也不黏他。

秦云飞总是在夜深偷偷地上隔云楼看他,宝儿还是睡得很好,不知道怎么,心中有很强烈的缺失感。这个孩子从来都不虚弱,没有他也可以很好。

……

百鬼花谷也一切如旧,若真要说有什么异样,那就是谷主的侍妾莫名其妙地死去,但是区区侍妾也没有人会在意,荒郊野岭埋了就是,再说现在谷主有专宠的一人,其他的女人,死了也没什么。

嫣歌趁没人的时候把舍脂拉到一边,有些着急:“你说你怎么这般心急,死了一两个倒是没什么,你怎么也不等等,一口气把十个女人都杀了,谷主肯定会怀疑你的!”

舍脂看着嫣歌一脸紧张,却只是莞尔一笑,请她坐下,给她倒了一杯茶。完全没有一丝的忧虑:“姐姐不必担心,我这些小动作哪里藏得住手脚,你以为哥哥不知道?他不过是由着我胡闹罢了,他知道我容不下别的女人。”

嫣歌喝了口茶,不由得审视舍脂,这个人有着倾国之色,风情万种,却对与自己不相干的人视如草芥,杀了几个人对她来说只是拍拍身上的灰尘那般简单。

真像,跟洛风真像,不愧是亲兄弟。

亲兄弟?事实上不是的。洛风的身世,连舍脂自己都没有明白,只是强烈的直觉告诉他,洛风就是他一直追逐的那个人。

洛风身上的种种特征,都表明他是百鬼家族的人,至于究竟由何人所生,舍脂根本不关心。

如今洛风的的十个侍妾都死于非命,只剩舍脂万千宠爱于一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下人都对这位新夫人恭敬无比,毕竟他是第一个被留在班竹轩过夜的人。可是洛风却一直没有给他正式的名分,潇湘馆还是空着,夫人的位置也空着,舍脂的地位,在侍妾之上,却永远不及那位夫人。

……

花都的古街上,没有贝阙珠宫,没有碧瓦朱甍,只有白墙青瓦的民居小铺。

正是七夕,花都到处都是氤氲的浪漫情调,少男少女们互诉情怀,河岸相偎看飞鸟,青石板落满了红色的花瓣,冷暖色调相互映衬,红的更加耀眼,青的更加阴冷。樱花飘落在女儿家的窗前,对镜贴花黄,心里的思念在脸上轻描淡写,桃花般的脸庞却泛着羞红。少年郎寤寐思服,在树下等着窈窕淑女。

有心上人的年轻人,等在白墙青瓦的屋檐,等着姑娘撑伞走过身旁。

琵琶一曲花都正烟雨,马车款款雨中现,帘后佳人似从画中来,渺渺间已经是月起之时。虽然已经过了少男少女的年纪,洛风和舍脂在别人眼里也是一对新婚夫妇一般,耳鬓厮磨,色授魂与。

第一次和爱的人过七夕节,一切都很新鲜,小摊贩叫卖的声音听在耳里也成了音韵,有人卖姻缘泥人儿、情人锁、成对的面具。

华灯初照,邂逅的古街更是热闹,酒馆的生意都很好,七夕佳节,有人欢喜有人恼。开心的人会畅饮几杯,惆怅的人借酒消愁。

“小二,上酒!”

“客官,这……您已经喝了六坛了,都是本店上好的花雕。您确定还要上酒?”

“怎么,怕我给不起酒钱?”白衣男子从腰间抽出钱袋,一把砸在桌上。“给!拿去!只管拿好酒上!”

“是,是,客官,小的这就去。”店小二恭恭敬敬地退下去,出了雅间偷偷打开钱袋,发现没有散银,竟然是几块真金,眼睛都直了。

白衣男子昏昏沉沉倒在桌上,嘴上还一直含含糊糊地念着“酒,拿酒来……”。

花都的夜市上,琳琅满目的商品陈列在连绵的摊位上,尽是些新奇的小玩意儿。女儿家的东西偏多。

“舍脂,你倒是喜欢这些小玩意儿。谷里不是多得很吗?”

洛风看着舍脂像一个小孩子,看着什么都好奇,一副涉世未深的样子,哪里是平时那个极具城府的人。

舍脂看上了一盒胭脂,不算名贵,但也不便宜,朱红色的胭脂盒,印了一对戏水鸳鸯,舍脂把玩了一阵却又放下。如今的他,是男儿身,却又恢复了些许女儿心性。行为反反复复,让人琢磨不透。

“喜欢的话就买下吧?”洛风宠溺地说道,右手揽着舍脂的腰,像是怕他走丢了,这次出行,没有旁人跟着,就像是两个普通的年轻人一起过情人节。

洛风已经三十五岁,舍脂现在也已经二十五岁,但在别人眼里,他们和那些少男少女一样,只是眼神多了些成熟,少了几分幼稚。

舍脂却不高兴起来,虽然自己喜欢这些凡间的小玩意儿,胭脂本是女儿家用的东西,现在他一个男子,涂了胭脂算什么?其实舍脂浓妆淡抹都很好看的,以前在风雨楼变成青楼的时候,舍脂都是要抹胭脂,只是抹得很淡。平日的舍脂,还是喜欢清清爽爽的感觉,不施粉黛,更有几分怜人气质。

一想到洛风又把他当成了以色事主的小倌儿,舍脂就觉得气,撅了撅嘴,睁开洛风的怀抱,碧蓝双眼嗔怒地瞪着他:“买回去,你搽?”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开了。舍脂以为洛风会来追自己,却没有听到他的声音,走了十来步转过头,洛风才缓缓地从胭脂摊位走过来,不慌不忙,潇洒得一塌糊涂。

舍脂神色恍惚,想起初相见时,洛安是一身白衣,手里拿了一把折扇,站在屋檐下痴痴看着她。

那天她穿的是自己的红衣,抱了一把琵琶,戏耍似的让洛安身后的那棵樱花树花瓣全部掉落。

一时间,天空飘起了樱花雨,洛安眼前略过几朵樱花瓣,银丝上粘了几粒花,等反应过来,舍脂已经走到屋墙的尽头,青丝及至脚踝,右肩轻斜,露出琵琶的头花,柔荑捂口,朱唇轻启,轻笑几声,说了句“真是呆子。”便消失在转角处。

洛安的双脚像是被钉在了原地,等舍脂消失,才急急地追上去,转角过后,哪里还有佳人的影子。

小剧场:

舍脂:哥哥,你怎么老是记不起我老是记不起我?

洛风(挥挥折扇,用危险的眼神看着他):因为你身份太多啦!我搞不清楚你是舍脂还是洛璃妃还是洛怜。我也想不起我是洛安还是洛鸢还是洛风了。

某作者:╭(╯^╰)╮怎么这么复杂啊?

读者怒吼:还说呢!不是你害的吗?!

第六十七章:几许欢情与离恨

小时候,喜欢简言。大概就是因为简言那身白衣,潜意识让他觉得似曾相识吧。还有,简言的气质与洛安有些相像,温柔细致。

“脂儿,生气了?”洛风去拉他的手,小心翼翼捏在手里,好像怕捏坏了似的。

“舍脂哪里敢对谷主生气?”

洛风一听就知道他在使性子,微笑着再揽过他的腰,飞快地在他唇上啄了一口。虽然是夜晚,满街都是华灯,照得古街通亮,人来人往,与白天无异。

洛风竟然在大街上吻他,虽然只是轻轻一下,舍脂还是有些羞赧,脸微微地发烧。

看着舍脂的表情,洛风很满意,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只青玉簪,很素雅,纹理很细腻,一看就不是俗物。

“哥哥什么时候买的?”

“不告诉你。呵。”洛风边说边欲为他插上簪子,刚触上头发,手指轻顿了一下。

“哥哥,怎么了?”

“脂儿,你这支簪子要取下来吗?”

舍脂这才想起自己头上已经有了一支紫玉簪,那是洛鸢送的,这次回百鬼花谷后,就一直戴着。

“不用,一起别上吧。”

洛风摩挲了一下那支紫玉簪,便把手上那支簪也别进他的发,紫青色,和满头的银丝搭配地很好。

“脂儿,这支簪子应该是世间流传的仅剩两支的紫玉簪吧?”

此簪世间只有两支,一支不知所踪,另一支在连云城的收藏阁里。

“嗯,”舍脂笑笑,他现在真的觉得很开心,嫣然地看着洛风,“就算它只是一只很普通的木簪,我也会一只戴着它的。”舍脂深情地看着洛风,想起很多往事。

洛风的浅浅地回他一笑,并不多言。舍脂黯然,看来他还是想不起我,尽管他半个月来一直有意无意地提起一些往事,洛风却还是记不起他。现在的舍脂,对于洛风来说,只是一个红颜知己,洛风的喜好,比如沐浴的水温,喜欢的菜式,爱听的琴曲,舍脂都知道只是除了这些,便没有其他了。

不过洛风,在他身上花掉的温柔,跟当年他还是洛怜的时候相比,也多太多了。现在的洛风很奇怪,也许在他的意识里,他对婴莲也是这样温柔的。只是对那一个人而已。

正在两人各怀心事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一条清冷的小街,虽然也悬着灯笼,却没有那般喧嚣。

一个男子抱着酒坛跌跌撞撞地走过来,已经烂醉如泥。

那白衣男子也不像是个市井酒鬼,不知怎么会没有仆从相随。

两个人都定在了原地,气氛有些微妙,舍脂的眼里透露着担忧,简言怎么会喝得这么醉?身边都没有侍从吗?而且洛风显然也认出是他,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冲突。

舍脂的微妙的表情变化都被洛风看在眼里,知道眼前的人是简言,当然没有好脸色,但他洛风绝对不会趁人之危。

“脂儿,你认识他?”

“哦,不,我认识他。哥哥认识?”舍脂立马恢复了表情。

洛风也没有怀疑,眼睛仍然盯着简言,缓缓地说道:“他是本座的的对手,也是莲儿的丈夫,不过现在不是了。”

舍脂没有说话。

洛风又拉起舍脂的手:“走吧,他堂堂婴剑山庄的庄主,怎么可能没有人跟着,只是你看不到罢了。”

洛风搂着舍脂的腰,轻功一跃,便飞上了房顶,一路轻踩,似蜻蜓点水,从密集的屋顶回到了风雨楼。

弯月悬在头顶上,皎洁明亮。舍脂和洛风坐在屋顶,俯视着花都的大街小巷,风雨楼算比较高的建筑,花都城的景色,能入个小半。

洛风把舍脂被风吹乱的发丝别过耳后,吻了吻他的眉心,在樱花痣上轻轻地一点。

“脂儿,你爱我吗?”洛风冷不丁地抛出这个问题,让舍脂愣了一阵。

舍脂苦笑,爱,怎么可能不爱?思绪万千,对上洛风的眼睛:“我当然爱你。哥哥,你爱我吗?”

洛风心里有点疼,刚才舍脂并没有立即回答他,而是犹豫了很久。这种想法有些幼稚可笑,他突然觉得自己敏感得不像个男人。

但随即洛风很干脆地说:“本座喜欢你,但不可能爱你。我的爱只给一个人,她已经死了。”

舍脂有些鼻酸,眼眶有些湿润,但是强忍着不让他看出来,这样的回答早就该有心理准备的。

是不是爱一个人,只要守在他身边就好了呢?如果他永远都不可能爱你呢?

洛风开始自说自话起来,躺在屋顶,头枕着手臂,舍脂在他旁边侧身躺下。

“我的莲儿呢,长得和你很像,很像。但是她和你不一样,不管我怎么卑微地讨好她,她也是不肯多看我一眼的。我知道她心里一直装着简言,就算我把他抢了来,她也不曾忘记他。她恨我,恨我杀了她和简言的孩子。恨我伤了他的养父,恨我灭了婴剑山庄,我只是想把她绑在我身边。她应该恨我的,我想如果她恨得要杀了我或许更好,这样我对她也下得了手。可是她却不反抗,我很迷惑,我从来都看不清她,我抱她她也不会挣脱,不管做什么都由着我。”

“她也不骂我,只是不理我。我在他眼里就像空气一样,我不甘心,总是伤害她,希望她有天能看到我。结果她就这么淡淡地离去了,闭上眼睛不再看我。带着我们的孩子一直睡到天国。”

舍脂的瞳孔突然紧缩,激动地抓着洛风的袖子:“你说什么?你们的孩子?!”

婴莲睡着的时候已经怀了孩子!

“是,我们唯一的孩子。”

那婴莲之前被打掉的孩子不是洛风的?!而是简言的!从一开始婴莲就没有背叛过简言,真正的背叛是被舍脂逼的。从他把婴怜带回百鬼花谷的那一刻开始。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