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生无相+番外——梅影疏痕
梅影疏痕  发于: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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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好。”手足无措。却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周成又问道:“那你的琴呢?”

“先不管它。”

周成慌忙站了起来,向前猛踏了一大步,却不小心踩空了台阶,忍不住惊呼一声,眼看着就要摔倒,只好徒劳的伸出两只手臂,想要抓住些什么。

意料之外的抓住了一只微凉的手,然后抱住了一个纤细柔韧的腰。

慌乱中一把推开的任平生,然后悲剧的、华丽丽的倒在了雪地之中。周成连忙手脚并用的狼狈的爬了起来。头发上沾满了飘落的梅花,脸上却覆盖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雪。

任平生很没同情心的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轻轻的举起袖子为他擦去脸上的雪花,又伸手摘下头上的梅花,任平生这才注意到周成的脸上居然带着丝丝的寒意,这才发现,在这冰冷的季节,周成居然穿得这样单薄,不由暗自咒骂自己粗心,便不由分说的抓住周成的手掌替他呵起气来。

周成脸涨得通红,想要抽回来,却发觉任平生捏得很紧,竟然抽身不得。

“你别这样。”你这样的话,我又怕控制不住自己胡思乱想。

任平生却充耳不闻,等到周成的双手恢复些温度后便一把将周成拦腰抱了起来,脚不点地的朝‘端方阁’御风而去。

周成只来得及轻呼一声,耳畔飘来呼呼的风声,任平生心脏有力的跳动声隔着衣料清晰的传来。这一刻,美好得就像一场梦。

梅花纷纷扬扬,落满了天地。一生一世的一双人在月色中御风而行。呜咽的箫声、动听的琴声似乎还在耳边响起。天地间再也没有什么能抵得过这片刻的温存。

就当它是一场梦吧,我宁愿活在这虚伪的梦境里。

任平生将周成放在了柔软的床上,又将被子在他身上厚厚的裹了三层,快要把周成勒得喘不过气来了。随后任平生便大喇喇的用脚蹬掉了鞋子,倒头便睡到了床上。

这一觉,竟睡得十分香沉。前几日周成在门外不吃不喝不眠,他在庄内,其实也没能好好的睡上一觉,如今人就在自己的身旁,忽然觉得有说不出的放松,这几日的困倦竟然都在这瞬间袭了上来,也不再开口,就这样睡了过去。

周成叫了他两声,不见应答,便放好紫竹箫后,也摸索着睡了下去。

黑夜有着它的气息,总会让一些人安心,却会让另一部分人惊心。

周成又开始做着他一日更比一日清晰的梦。

******

周成顺着无边的孽火走了下去,果然又见到了那个男人。那个火一样的男人。

男人的笑容依旧那么狂傲,看见他时,突然笑了:“哈哈,魔生,本尊就要出来了,你高兴吧?”

“你是谁?”周成冷笑。他对男人毫无好感,就凭着他竟然想让自己去杀任平生这一点就足够他死上一万次了。

“我是谁?哈哈,魔生,你应该问问你自己是谁吧?”

周成见他扯开话题,便不想再和他周旋。斩钉截铁的说道:“我不会去杀任平生的,永远不会,你趁早断了这份痴心妄想!”

“怎么,魔生,你爱上他了,爱上了那个卑鄙低贱的神仙?!”

“不许你侮辱他!他比你高贵一百倍!”周成将拳头捏得死紧,随时准备着攻击眼前的男人。他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任平生,即使是在自己的梦里也不行。

“魔生,你果然爱上他了,你太让我失望了!”男人的语气里带着不可置信:“感情是最没有用的玩意,难道你还不懂吗?”

和黑蝙蝠噬魂的台词如出一辙,周成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大惊道:“难道……你,你是魔王孽天!”

“哈哈哈,正是本尊,魔生,你果然和本尊一样聪明,任平生他挖掉了你的眼睛,你竟然还如此护着他,太不分是非了!”

“魔王,你一定没有爱过一个人吧?”

“哼~!那是当然,本尊怎么可能去碰那低贱的玩意。”

“所以你不懂爱情。爱情不分高低贵贱,你若爱一个人,便满心满意的想要和他在一起,想要他什么都好,想看见他开开心心,想为他付出一切。不管他冷淡你,伤害你,欺骗你,你都不会怨他。这种感情会让人痛不欲生,但是这种极致的快乐,却也是任何事情都代替不了的!”

“而魔王!你不懂爱,你尝不到这种滋味,你的一生都是在争斗中活着,没有信仰,你——真可怜!”

“放屁,没有爱情那玩意,本尊一天不知道多快活。每个人都臣服在自己脚下的那种快感你永远不懂!”

“魔生,我要你杀了任平生!”

“永远……不可能!”周成嘴边浮起一个志在必得的浅笑:“而你也不会再有机会出来了。”

他要醒来,他要将这一切告诉任平生!

察觉到周成的意图,魔王冷笑道:“魔生,你太天真了,本尊既然能让你失忆三百次,自然有本事让你失忆三百零一次。”炽热的两道光芒从魔王的手指尖射入到周成的眼中,周成浑身控制不住的颤抖了一下,猛然的睁开了眼睛。

孽火……消失……

******

周成的剧烈颤抖连任平生也惊醒了,连忙坐了起来,将他揽在了自己的胸口,问道:“你没事吧?”

炽热的温度顺着任平生的胸膛传了过来,周成喃喃道:“我刚才做了一个梦,可是我不记得梦见什么了,只是觉得好悲伤,好难过。在梦里,我好像还要杀人一样。”

任平生连忙轻轻拍着他的背,浅笑道:“别怕,我在这里呢,你忘了,我可是神仙。”

“可是我还是觉得好伤心,平生,你不要死好不好。”

“呆子,我好好的怎么会死。你好好睡吧,”任平生两指并拢,使出了一个‘破梦诀’,又将两只玉一般的手指搁在周成的太阳穴上,轻轻的按摩着。

他暗自使了一点仙术,周成很快便敌不住深深的疲倦,又慢慢的睡了过去。

然而,任平生的脸色却慢慢沉重了起来。

他没想到,这么快,周成的魔性便入了体,如今,只怕会越来越棘手。而他,也开始越来越害怕周成受到伤害。

无论如何,他一定会保住周成。这份愧疚,他不想一直偿还不够。至于他对周成除了愧疚以外,还有没有其他感情,他也没有认真思考过。但一切又好像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他只知道不想再让周成受伤、再让周成伤心难过。

第十章:君心似我心

这几日任平生都在替周成压制着魔性,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每一日周成都在做着噩梦,而且一日比一日更加厉害。

任平生只好片刻不离的守着他。无端的恐惧擭紧了他的心脏。生怕自己一转身,周成便被魔性侵蚀,失去本性。

任平生虽然都将魔性渡到了自己身上,然而周成体内的魔性竟然像长江之水一样连绵不尽,永不枯竭。

也并非没有压制魔性的地方,就是天界。而天界虽然仙气缭绕,但毕竟是重地,周成一个凡人定然去不了。

天界‘灵珠’虽能救周成,却因为镇压着魔王,不敢取下来。

这灵珠是一万年以前东海的一只珍贵的‘霸王蚌’在千载难逢的机缘巧合之下,集天地灵气而幻化而成。一直就是天界至宝。

三界也只有这么一颗,它仙气充盈,是控制魔性的绝佳之宝。周成若能得它,只需要在身上佩上一日,必定痊愈。

只是这颗灵珠目前正陈放在‘万虚堂’用来压制魔王孽天,去除他的暴虐之气,是万万动不的。何况那魔界右使打伤周成,逼他为周成疗伤,打的肯定也是这个主意,只要失了灵珠,天界将再难制住魔王。到那时,一切都会不堪设想。

只是噬魂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一个‘情’字。他定料不到自己肯为周成牺牲吧?

想到周成对自己全心全意信赖的笑脸,任平生不禁心中一甜。一个若有似无的浅笑慢慢的浮上他的脸颊。

还有一样东西能和‘灵珠’相提并论,却极少有人会想到它,那便是每个神仙的仙元。

仙元有强有弱,却独一无二。任平生在凡间修炼了七千年,又拜在蓬莱尊者座下三千年。他的‘仙元’至净至纯,是抵御魔性的绝佳之物。只是仙元乃神仙的灵气之源,而失去仙元的神族甚至连一个最低等的魔兵也打不过。况且任平生一生为了诛魔也曾得罪过不少冥界、魔界和妖界的人。一旦他们知晓任平生没了灵力的话,定然会前来寻仇。

这是一步险棋,但是他却顾不了那么多了。哪怕失去灵力,也要保得周成一生平安。

他以前一直不懂,尚书的女儿为什么会甘心撞死在他的‘真身’梅花树下,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这就是喜欢,这就是情之所钟,身不由己。

是的,他喜欢周成。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在他轻薄自己的时候,只是叫他搬出去,而没有对他动手?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在他等在门外的时候忧心忡忡、心绪不宁,甚至连觉都睡不好?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在魔界右使伤害他的时候,觉得连呼吸也停止了?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在看见他的时候,心里面满满的都是甜蜜?

如果不喜欢,怎么会甘心失了自己的灵力,只是为了看他不被魔性折磨?

原来这就是喜欢啊,让人觉得不甘心,却又只能束手就擒。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一切,原来,陪在喜欢的人身边。就算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也会觉得幸福无比。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全世界都握在了自己的手中,不留一丝遗憾。

只要等到月圆之夜,在天地间灵气最为充沛的时候,将仙元渡到周成体内,便可以彻底清除周成体内的魔性。至于之后自己会被残余的魔毒折磨得生不如死,这都不重要,只要周成能够好好的,开开心心的便好。

做不做神仙,又有什么关系。

接下来的这几日,明白自己心意的任平生待周成更加好了。不但夜夜都睡在一张床上,连吃饭都是一起吃。虽然任平生并不需要食用人间的食物,但是能和喜欢的人一起同桌而食,这种满足感,比喝了西王母酿的蟠桃酒,还要让人心醉神迷。

只可惜周成并不能确定平生的感情,日日担惊受怕,小心翼翼。不敢越距半步,生怕一不小心,便惹得任平生一个不高兴,又将自己扔出庄外。那种深深的绝望,他不想再尝一次。只得装乖卖巧的讨好任平生。

任平生也不戳破,偷笑着享受他的殷勤。只觉得这样的周成越看越动人,越看越讨人喜欢。偶尔假装惩罚周成,却行那轻薄之实。任平生于情欲本来就十分淡然,所以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亲吻周成的酒窝。

也常常去捏周成的手掌,非要把他捏得通红,看他敢怒不敢言才会觉得高兴。

这个傻瓜,一定是害怕惹恼了自己,自己不理他吧?可惜啊,他不会知道,真正害怕被冷落的人其实是自己。

明知道周成是喜欢自己的,但是这种被在意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因为美好,所以最怕的便是它一朝破碎。那样比打入万丈深渊还要令人难受。

现在他终知道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了。

这一日,周成照例比任平生先醒,便伸手去摇他。周成天天与他同眠,却看得到,吃不到。叫人心里像被无数只猫儿爪子挠过一样。

以前任平生不知道他的心思也就罢了,可是他已经正正经经表过白了啊。他怎么还可以若无其事的和自己睡一张床上?到底是他粗神经,还是他压根没把自己的感情放在心上?!

若说任平生喜欢他的话,看着不像:若说讨厌他的话,又怎么会天天和自己一起睡,真真搞不懂。要知道任平生的洁癖可是出了名的。

有谁不对任平生不心生爱慕,又有谁敢表达出来。这几日,他才从下人的悄悄话中慢慢的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任平生极度讨厌有人对他动心思,尤其是男人!

所以仆人们很奇怪他怎么还能安然无恙的呆在庄里,并且还能和庄主继续睡在一张床上!

只是他们哪里知道,任平生之所以这么容忍自己,只是因为愧疚罢了!

所以,他只能克制着自己,不敢越雷池一步,生怕惹得任平生一丁点的不爽。

任平生正在香甜的梦中,却突然被周成摇醒了,十分不快。可是他却不想想现在都日上三竿了,自己还在这儿赖床。

这时门外传来了侍童的声音:“庄主,你要的眼镜奴才已经命人做好了。”

任平生听他这样说,脸上闪过一丝喜色。嗯,不错,这些下人手脚够麻利,这么快就赶制好了。也不枉费他昨天半夜还在那里赶制做眼镜的模具图纸。

既然是要送周成的东西,当然得由他来设计。一定不能有丝毫瑕疵。

便说道:“进来吧。”

侍童便托着一个玉制的托盘进来,盘里的五彩锦缎上果然放着一副做工精巧的眼镜。

任平生本来就打算送周成一件礼物,在看见周成坏掉的眼眶时,突然灵机一动,竟让他想出和发明了这样一个东西,不过倒正好和周成相配,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见周成戴上它的英俊潇洒的样子了!

任平生取过来满意的点点头。嗯,果然是巧手,和他设计的一模一样。

镜框是用灵山上千年的紫玉制成,光滑亮丽,隐隐有朱红色的花纹蛇行其间。细看来,竟是斑斑点点的梅花。镜片和镜圈却是用黑玉制成,不过这两片玉极轻、极薄、极韧。乌黑透亮,不含一丝杂质。镜圈(镜片边缘)用几十颗米粒大小的、玛瑙色的珍珠镶嵌而成,散发着莹润的光芒。奢华却不抢眼,低调却不简单。当真是:低调奢华有内涵,狂暴酷炫屌炸天。

任平生一把揽过周成,轻柔的替他取下眼上灰色的布条。将眼镜戴在了周成的脸上。刚好合适,也不枉费他昨夜里悄悄测量过周成的要戴的大小。

暗紫色的镜腿隐没在黑发之中,两片宽大的镜片轻易的便将周成的两个眼眶遮住。这样的周成,少了三分书卷气,却多了七分霸气。

任平生又将眼镜取过来自己试了一下,轻盈柔韧,戴起来没有半分的不适,这才喜笑颜开的重新戴回周成脸上,笑道:“送你的,喜欢不?”

周成伸手轻轻的在脸上摸索着,细细的描绘着眼镜的形状,问道:“这是什么?”

“我想想,它像镜子一样明亮,又是戴在眼睛上,我本来想叫它眼镜。可是没想到你却极适合这像墨一样的深黑色。所以我觉得应该叫它‘墨镜’。”

“墨镜?”周成喃喃的重复道:“为什么要送我墨镜?”

“因为今天是我的生辰呀,傻瓜,我只想和你一起过。”

“一起……和我?”周成显然还没有消化掉他话里的意思,一时之间竟转不过弯来。任平生这话说得暧昧含糊,让他忍不住的又开始胡思乱想。

醒醒吧,周成,你还在奢望什么。不是你说的,只要能陪在他身边就好吗?为什么你还不知足?一个人如果太贪心,连老天也会看不惯的,你难道想连你拥有的这一点点幸福,也弄掉吗?

“好,我陪你。”周成勉强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但任平生如何看不出他的牵强,一把抓住他的一只手,用力的一捏,满意的看着周成吃痛的表情问道:“怎么?不愿意。”

“我……当然愿意。”怎么会不愿意呢,就算是只能在你生命中做个无关紧要的配角,也好过我一个人在情海里苦苦的翻滚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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