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戈(五)——火棘子
火棘子  发于:201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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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出一个胜负。

后来燕行开始像云一样行走在乱世中。

他开始感受到孤独。

孤独真是最可怕的事,他可以一天一夜手不离剑,从晨曦到月色,从初一到三十,光剑法就创新了一百零八套——有生之年,一千套剑法是不在话下的。但他总要停下来,比如喝水、比如睡觉——天下第一也是俗世之人,人要做的事他全都得做,一个不落地做。

只要一停下来,心就会像漏风一样。

好在,他遇见了迟衡。

燕行第一次知道,时间可以被剑填满,而心可以被迟衡填满。

燕行是个随心的人,当知道即使原来不说话也很满足的滋味是这样时,他又多了另外一个单纯的喜好,跟着迟衡行走。迟衡就像火一样,只要沾上,他就反扑回来,那种炽热程度,简直令燕行措手不及。

迟衡教会了他很多东西。

燕行知道,他喜欢看迟衡练刀,他喜欢迟衡,喜欢在一起的日子。

但很快,燕行的心又开始漏风了,他看着迟衡忙忙碌碌,那都是自己不擅长更不爱好的东西。

他觉得烦躁。

以前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又在召唤他。

后来,他找到了最合适的方法:在想迟衡的时候就去找他。迟衡需要他,他也需要迟衡,两个人都可以在炽热如火的交融之中找到自己所需。

再进一步太亲密,再疏一步太寂寞。这样的日子,真是最美妙不过了。

唯一不太美妙的就是:他没法好好练剑。

他不能拉着迟衡一起练剑。

迟衡常拉着他做一些练不了剑的事,当然,这种事也很美妙。

燕行的腰力很好——练剑的人腰都好,中看更中用,可以做很多种姿势,尤其是白鹤舒翅,比如现在,燕行全身被揉得通红,发酥,光裸的手臂死死地拽着草地,左腿瘫在锦被上,右腿却被高高抬起。

迟衡没有继续下去,而是手撑着他的腿,促狭的说:“燕行,你说,你最喜欢什么。”

炽热的手,火辣的手。

硬撑着不让暖流喷涌而出,燕行咬了咬牙:“剑!”

他当然不能最喜欢迟衡,因为迟衡不是最喜欢他。喜欢不是称,但也得差不多才行。

迟衡笑了:“我就知道。”

伸手将玄赤剑拿过来。

燕行吓了一跳:“迟……混蛋,干什么?”

迟衡倒拿剑,将剑柄抵着紧张不安地剧烈收缩的入口,笑着说:“很舒服的……”

猛然一推。

巨大的愉悦像狂海潮样席卷而来,从远处迅速冲向头顶,又以巨大的冲力从头顶推向到腹部,而后顺着腹部飞流直下——

啊——

两腿之间的白流像玄赤剑的光芒一样,喷薄而出。而且不是一下子,而是一阵接着一阵,在夕阳下,白流映照成了红色,像当初冲出了血脉的血一样,以排山倒海之势疯狂地喷涌出来,怎么停也停不住。

痉挛般的愉悦,毁灭一般的愉悦,燕行高抬着腿,脑子一片空白,他的手死死的扣进了土地。

最后一幕,是夕阳如血。

而后黑暗涌上来。

又是三天之后,燕行终于醒了,迟衡已经面如土色,见他醒了才哭丧着脸说:“燕行,我再也不这样玩了。”

一瞬间,就像垮堤了一样,捂都捂不住——这是迟衡后来说的,满脸愧色。

燕行倒没觉得什么,比这玩得过火的多的是。

不知这次为何反映如此强烈。

更诡异的是,玄赤剑不见了。

怎么找都找不见。

当然没有了玄赤剑,燕行还是天下第一剑。绝世之剑,需要仰仗绝世之人才能成名;而绝世之人,他不管用什么,都已无关紧要了。

燕行一直都郁郁寡欢。

他不止丢掉了玄赤剑,也丢掉了半个魂。

自六岁起,他就与玄赤剑寸步不离,而今,玄赤剑没了。

饭得吃,日子还得过,确定无望之后,迟衡帮他铸了一把剑,这把剑也很好,铁匠夸说是他有生以来铸过的最好的剑——燕行剑。是的,他都懒得给剑起名了,是什么就是什么。

他在练剑上很执着。

一直很执着。

执着得像一一样简单。

燕行还是像以前那样,每天花大部分时间练剑,但看到第一缕晨曦时,他会忍不住想,玄赤剑怕是找不到像自己这么好的主人了,每天能喂他最早的晨曦、最晚的暮色……当然,他也早知道,养剑只是父亲的激励之说而已。

直到有一天。

很平常的日子,天空薄薄的云,薄薄的太阳光,吹着薄薄的风,人有薄薄的倦意,薄薄的懒散。

有人来比剑。

燕行很惊讶,已经很久没人跟他比剑了。

296、

比起这种旷日持久的隐痛。

石韦宁愿承受十倍百倍千倍的箭伤。

石韦知道迟衡对自己是有几分好感的,可到底是几分呢?迟衡身边的人不自觉地都会避讳那个名字,石韦担心,明明白白说出来后,会得到一个残冷的回答——迟衡在某些时候很狡猾乃至圆滑,但某些时候,异常分明,比如关于那个极少提起的名字。

石韦还是说出来了,问出来了,他不能忍受,旷日持久的查无答案。

而迟衡沉默了。

沉默比任何答案都难耐。

开弓没有回头箭,石韦再度问了一句:“迟衡,你现在清醒了吗?”

迟衡艰涩地说:“季弦,即使喝醉了我也绝对不会认错他和你,那时,我只是想骗一骗自己。现在,我很清楚,他死了,不可能再活过来,就算醉死,我也深深记得,他死了。我,不会在任何人身上找他的影子。”

石韦恍恍惚惚,这个答案,是该欣喜吧。

“季弦,以前的事已经发生,不可能更改,喜欢过的人,我也不会忘记也不愿意忘记,你会很介意这些吗?”

石韦侧过头,出乎意料地温和地亲了一下他:“你明明知道,我介意的不是这个。”

迟衡眷恋地抚摸石韦的嘴唇:“季弦,不要再去记那件事,忘记,就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好不好?你就说我对你怎么样?”

“……还行。”

“只是还行吗?这么勉强啊?”

“……很好。”

迟衡笑说:“既然都是很好了,为什么要去记那些不要紧的小事?难道要把心啊肝啊掏出来你才愿意相信吗?这么多人中,我不敢自诩对季弦如何,但是,纪副使可是对我最不满的。”

怎么忽然提及纪策了?

石韦讶然。

迟衡无奈地解释:“当初收编炻州颜王军,我立你为主将,无形中将纪副使压制,所以纪副使至今还怪我偏心呢。”

石韦愣了一下而后笑道:“他是经常说你偏心。”

“……”

“他在我面前也提过。但那是因为容越有时不服从调遣,而你又对容越太纵容了,纪策总担心容越的肆意妄为会破坏开州和信北州的战线,所以会这么说。”

竟然是这样,迟衡蓦然轻松,蹭了蹭他的脸颊道:“不管怎么样,我对你都不一样。”

“……真的吗?”

迟衡立刻侧头将石韦热情地亲了起来,一直把石韦亲得又被压在案子上时,压着略是沙哑的声音说:“季弦,我很喜欢你,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反正到后来,一两个月不见就很想,所以在池子的那一天,我很冲动,做下了这种事,导致现在一发不可收拾。”

石韦盯着他:“你后悔了?”

“后悔。”

石韦的心一凉。

迟衡满脸纠结地感慨:“我特别后悔!季弦就是面皮太薄,我怕会错意下错手了,季弦一怒之下跑了,我乾元军就群龙无首了。早知道你也不有心,就该第一时间对你下手,害得我憋了这么长时间!”

石韦闻言恼羞成怒,抬腿后踢,正中膝盖骨。

迟衡啊了一声。

捞过来亲了又亲,浅浅的,甜甜的。

像三月的春柳与柳絮一般痴缠了好一会儿,石韦才小声说:“淇州已经全部拿下,而砚州和信北州却远远跟不上,就乾元军的整个战略来说是失衡的,所以……所以你留在昭锦城,是好事,并不影响大局。”

“……怎么又说战事。”头疼头疼。

“我前两天确实看出端宁侯应该清醒了,但我没说,因为端宁侯痴得久一点,你可以在昭锦呆得久一点,而且端宁侯过得也很自在,大家都好……我就想,既然战事无碍,不点明也没什么关系。”石韦越说越低,掩不住那一点儿羞愧。

迟衡笑了:“季弦真是……越欺负越想欺负怎么办?”

说罢坚定地压了过去。

297、

十一月。

京城。雪后初霁。

登基仅三个月的帝王郑奕立于紫凰宫的殿前,独伫,极目远眺。

紫凰宫是京城第一宫殿,踞最高地势,东向而启,气势恢宏。殿前是百余个汉白玉铺就的台阶,自上而下望去,一片雪白,江山辽阔,尽入白中。雪之上,雾霭层层,郑奕望着自己最倚重的丞相的陶霄从雪中走来——陶霄一袭暗红色的官袍,拾阶而上,面色凝重。

而陶霄,仰望宫殿之上的新皇。

心中兴起波澜。

三天的大雪令整个京城变成了白色,今日,他得了皇帝的召见,匆匆赶到。紫凰宫坐北朝南,初日升起,云蒸霞蔚,瑰丽的光芒斜斜地倾斜在新皇的长袍上,明黄的长袍浮光跃金,背映着恢弘的暗红的宫殿,此情此景异常瑰丽。

君临天下,气势夺人。

陶霄脚步微停。

他看到郑奕眉头微皱凝思。

追随郑奕十余载,陶霄很清楚他的心思如何。从紫凰宫向南远眺,可以望见京城外的远山,那里,被乾元军所占据。自八月以来郑奕军五次攻破岑破荆的防线,五次被生生逼退回来,两军至今仍是僵持,天降大雪,战事停滞不前。

“微臣陶霄参见圣上!”

“平身。陶霄,你看这雪,一夜之间降服整个京城。朕今天特备了好久,一定要与你赏雪品梅才不算辜负这一场好雪。”郑奕双袖拂过,金色的绣线如行云流水般流畅。

“圣上好雅兴!”

郑奕携陶霄之手入了紫凰宫最高层楼。

站在高处,眺望远处,雪上倾斜绚烂的朝阳,泛出五彩光芒在雪上闪烁,陶霄赞了一句。

火炉暖暖的。

“陶霄,尝一尝,这是砚州的鸿蒙雪酒,别是滋味。”郑奕为陶霄盏了一杯酒,酒香一脉勾入魂脉。

陶霄品了一口,甘甜入喉。

今天的郑奕特别有雅兴,不知不觉说起了往事:“十五年前,朕初入京城,一见这京城的宫殿都呆了,同样是木头、瓦、石,却能盖得如此漂亮、如此气派,还有何处有?”

说罢,郑奕饮了一口。

“后因偶然机缘,朕得了一个机会,见到了前朝的末皇,他才二十岁,生得面皮苍白羸弱不堪,又受到前朝太后的钳制,说话都是有气无力的,就剩一口气一样。朕十分失望,原来所谓的真龙天子竟然是这样的。当时朕就想,这大好江山,怎么能让这么一个窝囊废白白占了呢。”郑奕微笑。

前朝皇帝与前朝太后并非亲生母子。

彼时,前朝太后也不过二十多岁,却有权臣在背后撑腰,权势熏天。其后,郑奕通过与前朝太后的结交,逐步成为了太师,并掌权京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最终取而代之——这些,陶霄了然于心。

只不知他为什么说起这些,陶霄只洗耳恭听。

“元奚王朝式微已久,朕走过许多个州池,各方势力为一己私利争夺不休,民不聊生。初入朝时,朕也激昂万分,心想就算是效忠于一名女子,如能将一生抱负施展,惠及天下百姓,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可惜,国而不国,臣而不臣,朕在左右碰壁之后,还是决定取而代之!”郑奕微笑道,“朕昨天在御书房,无意中翻出当日所呈的奏折,至今心中感慨。”

陶霄道:“圣上之举,百姓之福。”

郑奕忽然感慨:“朕若是再早生十年、不、早生五年就够了!早五年,朕就只需兴起一场政变,轻轻松松将颜家的人灭掉,顺顺利利接下元奚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竟然能让迟衡这小子威胁到这大好江山!”

“圣上无需多虑,好事总多磨。”

郑奕感慨着为陶霄满上一杯,二人在往事的叙述中,一杯接一杯,陶霄手心渐渐热了,额头冒细汗。

郑奕起身,亲自为他将官服脱下。

不知不觉,十杯下肚。

郑奕望着陶霄:“陶霄,你还为弘曜那事纠结吗?朕必须杀弘曜,究其同党,否则后患无穷。”

驻守信北州部青府的将领弘曜率兵投降乾元军了。郑奕大怒,追根揪源,因弘曜是原九王的手下爱将,与之前投降乾元军的卞承结交不错。所以郑奕一怒之下,将弘曜全家斩首不说,同时更责令彻查九王的所有将领,郑奕军为之一震。

不但九王的旧部下,以前投诚郑奕的都人人自危。

陶霄并不赞同这种过于严厉的处罚,曾在朝廷之上据理力争,当然他无法与郑奕相抗,最终屈服。

此事过去已半月有余,朝中无人敢再言。

现在郑奕又提起,陶霄凝想片刻谨然答道:“至清则无鱼,我们不能因为哪个将领曾是谁的亲信就弃而不用。我还是那一句话,因弘曜一人之过,而迁怒一大批无辜的将领,会令军心浮动,更让迟衡趁虚而入。尤其是当下两军对垒,将领们多热血易怒,只怕处置过严适得其反。”

“朕何尝不知道?朕要杀鸡儆猴,这是第几个投诚的了?为什么总是等投降之后,我们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是哪个被废王的亲信?”

的确,投降的将领已经不下四个了。

怎不令郑奕震怒。

陶霄并不隐晦:“因为我们军中收编的多是各个势力、旧朝臣子、以及皇族旧部,鱼龙混杂,加之,圣上登基一事,震慑了有异心的将臣,所以会出现这种事并不奇怪。应该防微杜渐,疏川导滞。我已责令各将军再三明令军纪,肃清军中杂芜。现在是最警惕的时机,不可再火上浇油。圣上,弘曜之事就此为止吧!”

陶霄言语恳切,郑奕叹道:“朕都知道,也只有你敢在朕面前仗义执言了。若没有陶霄,朕就是黑夜行路。”

“圣上言之过甚了。”

“陶霄,结识十二余年,你最了解朕。朕最大的遗憾,就是蔑视了颜家的颜鸾,以为不给兵士只给一个空衔,他兴不起风浪,谁知,他竟然真的将一个虚无的‘颜王军’变成了一个实军。”郑奕起身,面色凝重,“等朕痛下杀手,颜王军四分五裂,朕以为颜王军名存实亡时,想不到一年之后迟衡又冒出来了。”

这是郑奕的痛,是郑奕军的痛。

今天的郑奕有些感伤,令人不知从何安慰,陶霄含糊道:“好事多磨,迟衡不过是外强中干罢了,他的战事铺得这么快,必然根基不稳。”

如果迟衡八月再攻得猛一些就好了,最好攻入京城,陶霄都准备好了伏击的计划。谁知迟衡瞬间分兵,着实令人措手不及。

真是事与愿违。

郑奕举杯一饮而尽:“昨天,两个信使都回来了,甘纳一口回绝,索格王虚以委蛇。朕很后悔,为什么没有尽早下手!”

远交近攻,乃用兵良策。

西南疆域中,郑奕远交西南王,迟衡暗助甘纳。结果甘纳胜了,将西南王斩草除根之后迅速向外域扩张。此后郑奕再想笼络,为时已晚,甘纳丝毫不为所动。西疆也一样,郑奕甚至暗示将丰图州和西域各州许给他,索格王依然按兵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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