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狼郎(狼堡主家的小野猫)——票风公子
票风公子  发于:201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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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风见他进来,一把掀起被子便要起床。

“是你救了我。谢谢。”牧风淡淡地道。

眼前的男子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粗犷潇洒,一头黑发随意扎在身后,脸部线条刚硬,一双眼睛精光闪烁,剑眉英挺,穿着褐色布衣,却掩饰不了满身的气势。

不是普通人,牧风粗略扫了他一眼便别开眼睛,他不欲与眼前之人有过多交集,只希望能早日找到牧木。

“你就是这么对待救命恩人的?”唐一把药放到桌子上,自顾自坐下,双手抱胸好笑地看着他。

真是个倔强的人啊……

牧风站起来时身体不是很稳,头微晃便要晕倒。

唐一突然如幻影一般迅速掠到他身边,一伸手揽在他后腰,低声说,“你发烧了。”

“放手!”牧风的右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掐住了唐一的脖子。

唐一看着牧风的眼神颇为复杂,以自己的身手,又怎么可能被普通人轻易的掐住脖子?

唐一微微一笑,重复道,“你便是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牧风眼皮都没有抬,径直坐到了床头,“你救了我,我自会报答你。”

“哦?”唐一轻笑,“如何报答?你可是压碎了我宝贵的天山雪莲。”

“你要我如何报答?”牧风眉头轻皱,“压碎了你的天山雪莲?我重新采一朵给你。”

唐一笑道,“天山雪莲怎会好寻?我若是只要原来的那一朵呢?”

牧风要找一朵天山雪莲实在太容易了,他毫不在意地说,“只是一朵花而已,我可以帮你复活它。”

“雪莲没有采到,便是我自己的机缘未到。”唐一并不是真的在意一朵雪莲花,他突然提出要求,低声道,“我要你陪我一月。”

牧风眼神骤然变冷,猛然盯着他,灰色的眼瞳中有一种岩石般的坚固与寒冷。他的头发随意披散开,额前的银白碎发无风自动。

唐一莫名的感觉自己脊背上升起丝丝寒意,嘴角一抽,勉强笑道,“你不愿意?”

“可以。”过了半天,牧风冷冷答道,眼皮微微阖上,蓦然变成一个看似温和又有点孤僻的少年。他自己端起桌上的药一口喝尽。

唐一将这一切看在眼中,竟觉得眼前的少年尤其的陌生和深不可测,心中却有一簇火焰在燃烧!

征服他!征服他!

******

唐一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那个时候他正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十五六岁,却是江湖有名的大盗。

而长风,是出了名的清正廉官铁面无私。

官与匪,这样的两人注定相逢。

深陷囹圄的时候唐一坦然得如同进了自家后院,身后有江湖最著名的暗杀组织,身为首脑,他想出逃易如反掌。

在别人眼里他简直十恶不赦,铁证如山,一切局设得天衣无缝,他罪该处死。

长风却深夜入牢,亲手放了他。

长风说,如你这般英雄,不会做出那等龌龊之事。

唐一送了那个少年青天深深一吻,而后嚣张离去,长风恨得咬牙切齿却无能为力。

陷害与被陷害,侠盗与县令,总归要再会。对对方的赏识,一次次激烈的交锋,情愫默然产生。

唐一有唐一的坚持,暗杀皇帝——抢了他娘害得他家家破人亡的大仇人。

长风总说他被仇恨蒙蔽了眼睛,坚持了十多年的信仰,一直努力活着的理由,唐一不可能放弃。

正如长风不会放弃挽救那个颓唐的朝廷,唐一不会也放弃报仇。

而那个时候的长风,与皇帝最得力的小儿子凌王斗得轰轰烈烈。

唐一一直不知道,长风努力维持的朝堂安定是用躯体换来的,凌王每一次让步,都是长风挥之即来呼之即去的屈辱雌伏作为交换。

长风心里的平衡有一天被打破,凌王一改往日的粗暴,温柔地挑拨,长风终于崩溃,他觉得自己也是被欲望支配的动物,自己竟然也是无耻的,与强迫他的凌王又有什么区别?

长风对唐一愈加愧疚,渐渐远离唐一,反而努力的与凌王斡旋,不料陷得更深。

长风想挽大厦于将倾,凌王想搅乱朝堂重新洗牌,唐一想杀皇帝一了恩怨。

隔阂与立场,一直是长风与唐一之间的一道屏障,长风一直喜欢唐一,很喜欢很喜欢。但是与凌王之间的肉体上的索取,欲海沉浮,又岂是恩怨二字能说得清的。

唐一爱长风,凌王也爱。

凌王的爱像火一样暴烈,他曾经狠狠地伤害叶,后来又紧紧抓住不放手。唐一的爱像水一样温润,他从来不会强迫长风,心疼他爱护他尊重他。

不过也许爱得温和,总让人觉得好似不是真的被放在心上。

长风最终还是跟了凌王,虽然一直把唐一放在心里,但是日久天长,早晚会忘记。

比如现在的唐一,就忘了长风。

唐一大仇已报,唯一的牵挂已入他人怀抱,只身远走大漠,来到了这蓝泅城。

卖药,打猎,一个人生活。

异族异地风情,大漠草原落日,深山老林狼嚎,愿以为会这样孤独一生。

但是天降这么一个美少年,不怪唐一垂涎。实在是,一人太寂寞。心里的荒野,早长满了张狂的野草。

牧风虽然答应留下,但是身上却笼罩着一种拒人与千里之外的气息。

喝完药便做到了床上打坐修行。唐一也不在意,出门做饭去了。

塞北的生活比较单调,好在靠山吃山,换着季节的调整,山里的好菜多的是。

夏天时候采的蘑菇被他晒干后储存起来,虽然已经不再新鲜,却别有一番风味。

如今配合着林中刚刚猎到的野鸡,做了道小鸡炖蘑菇,加了些枸杞、当归,还没上桌便闻到了淡淡的香味。

牧风本来坐在椅子上闭目调养,一向专心致志的他,竟然被食物的香味勾引得心神不宁,在山中都是吃些干粮,虽然他修为高深,可以吃得很少,却还是挨不住十多天没有正常进食。

虽然心里掀起了微微的波澜,但是牧风脸上却没有丝毫动静,要是牧木在的话,闻到这么香的东西,早就蹦蹦跳跳闹着要先尝一口了。

想到弟弟,他不禁微微一笑。

端着砂锅进门的唐一,看到少年冰山一样的脸上竟然浮起一丝可以称为温柔的笑意,闪瞎了他的眼睛,不禁稍稍愣神!

“你要看多久?”牧风不悦的问,男人眼神中的痴迷、惊艳未免太过赤裸。“管好你的眼睛!”

“怪你太过美丽。”唐一不知怎么就说出来了。

年轻时候若是见到这么漂亮的人,他一定会轻佻地出口调戏。

那样的自己,却只存在于十年前。

牧风的话不多,此刻他眼中的怒火燃烧得太过明显。

唐一像是没看见一般,把菜放到桌上,如同招呼老朋友或者亲密的客人一般,用十分熟稔的语气唤道,“可以吃饭了。”

牧风也不客气,直接挪到桌边。

小鸡炖蘑菇的火候掌握的十分好,鸡汤冒着热气,上面浮着一层薄薄的黄油,油下面混着中药的鸡汤十分澄澈,有碎肉飘在汤中,看起来很可口。鸡肉很鲜嫩,肉块切得大小适宜,牧风颇为满意。

唐一舀了碗米饭递给他,牧风手一顿,接过来默默扒了一口。

一顿饭吃得过于安静,只听得见轻微的咀嚼声。

食不言寝不语,牧风觉得眼前这个猎人的生活习惯还不错。

“我叫牧风。”牧风自己报了姓名,毕竟要相处一个月。

唐一微微笑道,“唐一。”

牧风点了点头。

唐一继续道,“我每隔七天会进城卖药或者卖狩到的动物皮毛来换生活物资,早晨起来打猎采药,看天气而定。晚上看收获而归。”

牧风继续点头表示了解。

“这一个月内,上半个月我做饭洗碗,下半个月你做饭洗碗。”唐一一直观察着牧风的脸色,见他没有别的意见又道,“衣服自己洗自己的。最后一点,我到哪里,你到哪里。如厕除外。”

唐一说完心中不免悲叹一声,自己一世英名,最终竟然落得像个娘们一样唠唠叨叨了,果然,柴米油盐才是永恒的孤独。

牧风听到最后一条,忍不住抬头像唐一射了一道冷光,“我现在便可以把你扔到山崖下面!再把你救起来,然后两清!”

唐一笑道,“你是自由的。”

妖族无论秉性如何,都遵循一点,便是有恩必报。

牧风嘴上这么说,却不可能真的把唐一丢下山崖。

天狼山找不到牧木,他现在也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牧风对着窗站了很久之后,才说,“我要找人。”

唐一突然认真道,“我只是一个人住了太久,希望家里多点人气。不至于说话时连个伴都没有。并没有强迫或者羁绊你的意思,一个月后,你去留随意。”

他的声音很轻,似乎是即将随风而逝的心事不经意被提起。

牧风转过身,看到他脸上笼罩淡淡的悲伤,原本刚毅的面庞多了些柔和,微微怔愣,终于平静地说,“我不会走,你说的我会尽量做到。”

“希望相处愉快。”唐一突然笑着收起碗筷,复而又收敛神色淡淡地说了一声,“多谢。”

牧风的心突然被触动,生出一丝莫名的情绪,有点压抑有点苦涩。

这厢牧风刚刚住到唐一家里,沙城堡内的呆萌牧木正和无聊的二货赫堡主斗智斗勇。

伤寒过后,赫堡主心里一直不爽快,觉得在自己的宠物面前丢了面子,明明是他摆谱去洗冷水澡,结果还染了风寒,该死的小猫一定会笑话他。

牧木倒是毫无所觉,他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提升修为,打败这只大黑狼,回到哥哥身边。

牧木吃饭十分优雅,小口小口地,看得赫酒云心里憋得慌,觉得那一小口只够塞牙缝,那么个吃法根本就吃不饱!但是碍于面子,他又不能对牧木说,你吃饭别这么斯文,显得本堡主十分粗鲁似的。

牧木蒙头啃鸡翅,赫酒云看着他吃。

无聊得快发霉的堡主黑瞳中金光一闪,想到了找回面子的好办法!

11.感情升温

赫酒云伸着长腿,左手拄着下巴,右手食指不停地在桌上有节奏的敲打。

牧木吃得闹心,满嘴是油,仰起头呆呆地看着他,“你能不能别敲了?”

赫酒云微微笑了笑,牧木顿时感觉鸡皮疙瘩一下子全体起立了,忙着把嘴擦干净,正襟危坐小心翼翼地问,“你想干什么?”

赫酒云清咳一声,一脸正经地问,“你喜欢吃什么?”

牧木听到问题顿时松了一口气,“我是猫,当然喜欢吃鱼咯。”

“哦。”赫酒云摸摸下巴,又问,“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吗?”

牧木低下头,默默叹了几口气,堡主又无聊拿他消遣了。

腹诽了半天,牧木才抬起头,皮笑肉不笑地说,“你喜欢吃鸡。”因为自从他来了这里之后,每顿都是吃鸡!

口水鸡、叫化鸡、香菇鸡汤、香烤全鸡、红烧鸡翅、鸡米花、鸡肉串、鸡肉卷……

这只狼单一又固执的饮食习惯让人十分苦恼,虽然每天都变着花样吃,毕竟都是鸡,而堡主本尊丝毫不觉得有何不妥,还是吃得津津有味,作为寄人篱下的小书童,牧木敢怒不敢言。

他觉得只要说真话,恼羞成怒的大黑狼一定会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哎,怎一个苦字了得……

赫酒云满意地笑了笑,“不错。鸡确是本尊的最爱。但是你……”

牧木一听他说到自己,立刻站起来,挺直腰板,面色严肃地看着赫酒云。

赫酒云嘴角微微一抽,又继续说,“你作为本堡主的书童,修为太差,折损了我的面子。”

“我一定会加紧修炼的!”加紧打败你!

牧木郑重地说道,小脸紧张地皱在一起,像一朵小菊花。

赫酒云看他的表情勉力忍住笑,“这样吧,我给你指导指导,训练一下你的速度和敏捷度。”

“哦?”小菊花一下子绽放开来,牧木眉开眼笑地说,“好啊好啊,要怎么练?”

本来就很大的眼睛睁得圆溜,像是一汪碧泉。

赫酒云看得一愣,回过神来掩饰性地咳了一声,“我们打个赌,若是你表现好,我便答应你一个要求,要是你表现不好,我就要罚你。”罚你吃饭要和我一样快!

“没问题。”牧木丝毫没有察觉赫堡主的诡计,爽快地答道。

“我们准备20个鱼丸,20个鸡肉丸。扔到空中,然后用筷子夹,你爱吃鱼,所以只能夹鱼丸不能夹鸡肉丸,最后用你夹到鱼丸的个数减掉你夹到鸡肉丸的个数,来算你的成绩。”赫酒云摸摸鼻子又说,“不准用术法,我爱吃鸡,所以只能夹鸡肉丸而不能夹鱼丸。等我演示一遍后,你再跟着做。为了公平起见,每个人都分到10个鱼丸和10个鸡肉丸。”

“哦。”牧木听完有些疑惑,“这样能提高我的修为?”

“怎么不能?”赫酒云正色道,“能提高你的敏捷度和判断力!至少在打不过敌人的时候,你可以迅速逃跑!”

“这样啊。”牧木觉得有点奇怪,还是跃跃欲试,笑道,“那我们开始吧。”

赫酒云为了这么个“比赛”可是绞尽脑汁,又拐弯抹角说服牧木,终于可以在不损自己面子的情况下打击到这只小肥猫,心里十分得意,早就把丸子准备好了。

两人选择了堡中一块较大的空地,又唤了一名狼卫扔丸子。

赫酒云捏着筷子,握姿不怎么准确,又不是拿剑……

虽然对他是否能夹到丸子十分质疑,牧木还是认真地看着他。

赫酒云的头发很黑,头顶却有一撮酒红色的头发混在其中,像是燃起的火苗。他惯穿黑衣,额头处有一金箍,箍上面有狼族的图腾,似乎是王者的象征。为了方便施展他的雄风,赫酒云脱了自己白貂皮鹤氅,里面是紧身的黑衣,显现出他健硕的身材,肩膀十分宽厚,腰却很细,臀部很窄。

牧木觉得自己好像关注点不太对,视线转向他握箸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若是变成狼,爪子一定很锋利!

在心里暗自羡慕了一番,牧木低头看了看自己肥肥软软的小手,两只加起来还没有人家一只宽大。不禁微微沮丧。

“可以开始了。”

赫酒云身体微微前屈,眼睛盯住狼卫手中的丸子,鼻子轻轻抽动,准确地辨别出鱼丸和鸡肉丸的气味。

狼卫得到命令,随手从20个丸子中抓出两个,扔向赫酒云。

擦,都是鸡肉丸,注定只能夹一个。赫酒云的眼睛盯着其中一只丸子,在它即将落地的时候,并起筷子接住了。

是接住了,不是夹住的……

赫酒云把丸子小心地放到一旁的碟子中。

“再来。”

狼卫又陆陆续续把丸子扔到空中。

两个鱼丸,赫酒云反射性地伸出筷子,这次正巧不能夹,英勇的堡主一挥手,两个丸子被筷子穿成了一串。

……

最后成绩是5个鸡肉丸,4个鱼丸,而且要么是接住的,要么是戳到的……

由于赫酒云的“狼爪”十分有力度,所以被戳到的丸子惨不忍睹。

牧木太阳穴突突跳了两下,嘴角抽了又抽,然后假装很崇拜地走到赫酒云身边,“太厉害了!现在轮到我了。”

牧木从赫酒云手中接过筷子,又重新取了一双。

双手执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个手指自然弯曲扶住筷子,十分正确的握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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