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遇上大金毛(兽人之雄性被掰弯 穿越 包子)下——南侠小展
南侠小展  发于:2015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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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常念抱臂靠在树干上,唇角微扬,“你去捉啊!”

莱恩脑中灵光一闪,福如心至,奇迹般从常念的表情上嗅出了调侃的味道。

“毛毛,你说的是我呀?那个啥……蛋?”

常念“噗嗤”一声笑了,“还不算太傻。”

莱恩彻底反应过来了,“是傻蛋呀!”

“哈哈哈!”常念笑得前仰后合,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没这么开心过。

莱恩却没有半点懊恼或者不好意思,能让常念这么开心一回也值了。

“毛毛,你该多笑笑,真好看。”

听到这么一句,常念的笑僵在脸上,“这话跟不少人说过吧?”

莱恩皱皱鼻子,“不会啊,就毛毛一个。”

常念挑眉,“没有那个‘漂亮又温柔的雌性’?”

莱恩有点懵了,“那是谁?”

“漂亮又温柔的雌性啊!”常念怪声怪气地说道。

“毛毛!”莱恩霸道地把常念抱住,脸变得严肃起来,“别开玩笑。”

常念挣了挣,没挣开,乜斜着眼睛看莱恩,“怎么?恼羞成怒了?”

莱恩有点急了,紧紧把人箍在怀里,眉头紧皱,“我恼什么怒?毛毛,你跟我说,你是不是看上哪个雌性了?”

关于“漂亮又温柔的雌性”常念不止提过一回,这段时间常念被雄性示好、被雌性倒追的事莱恩比谁都清楚。莱恩担心呀,本来毛毛就是雄性,如果他真的看上一个漂亮又温柔的雌性……

想到这种可能,莱恩立马黑脸——他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常念注意着莱恩的表情变化,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然先生气了,“你还生气了?你还敢生气!”常念说完还不过瘾,一巴掌拍在对方硬实的胸膛上。

莱恩没怎么着,常念的手却疼了。

“毛毛!”莱恩一心疼,黑脸什么的立马崩碎,赶紧抓住那只小嫩手放在嘴边舔了舔。

“呃……”热热的大舌头就这么舔在自己手上,说实话常念觉得有点……恶心。

“真恶心!”常念毫不留情地作出评价,甩着手在莱恩身上擦了擦。

如果是以前,听到如此伤人的话莱恩肯定就抱着碎成一地的小心脏跑到角落画圈圈了。不过,他现在长大了,有了新的对策。

面对常念的各种嫌弃,莱恩给自己糊上十层脸皮,脑袋一低,热乎乎的舌头舔在常念脸上,和刚刚舔手的动作如出一辙。

常念瞪大眼睛,骂道:“滚开!”

然而,下一刻……

“唔……”常念捂着被舔的嘴巴,拼命擦。

“你有病啊!”常念扭着腰,对莱恩连踢带打,是真生气了。

莱恩见好就收,赶紧顺毛哄:“毛毛,开玩笑呢,别生气。”

“滚球的!你们家开玩笑舔、舔人玩!”特么的不愧是姓金叫毛的!混蛋啊!卧槽!

“好了好了,毛毛实在气不过就舔我一下?”莱恩把脸凑过去,笑眯眯地说道,“两下或者三下也行。”

常念炸毛,这货绝对是故意的!深呼吸——深呼吸——不生气!不生气!

常念平复了一下心情,终于意识到今天不宜出门,“放开,我要回家了。”

莱恩没放手,有点舍不得。

“放开呀!”常念拍打着箍在腰间的坚实手臂,没好气地低声叫嚷。

“毛毛,都好几天不见面了。多待会儿不好吗?”莱恩的语气可怜兮兮。

常念“嘁”了一声——好几天不见面?昨天跑到我家放了一篮子水晶果的是哪个混蛋?你敢说你没在窗口偷看一下午?!

“我问你件事儿!”这事儿搁心里早晚是个结,不如早问早轻松。

“嗯,毛毛你问。”莱恩百分百配合,只要毛毛不吵着回家就好。

“你发情期的时候,有没有和那个叫什么银银还是金金的雌性上床?”常念问得理所应得,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莱恩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上床?”说实话他不知道“上床”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们怎么说来着?交配!”

莱恩“呵呵”地笑了,粗大的手指点点常念脑门,“毛毛别把我说得和动物一样。”

常念心里翻了个白眼,你以为你有多高等吗?

“你就说有没有吧?”

“没有啊!和银银?怎么会!”说出来莱恩自己都会吓一跳。

“那你怎么解决的?”

“我去魔兽森林啦,还去泡了那个泉水。毛毛不是知道么?”

“那天晚上呢?你们俩关在木屋里待了一夜。”

“咦?有这么久吗?”

常念炸毛:“真的一起待了?”

莱恩点点头,然后又赶紧解释:“我们确实是一起待了,但是就是一起待啊,一起待什么都没做。”莱恩说着,自己都把自己绕晕了。

莱恩说完,小心观察着常念的脸,发现似乎好看了些。于是脑袋一抽就加了句:“我发情的时候才不想和什么银银上床,我只想和毛毛呀!”

莱恩话音刚落,紧接着就是“嗷——”的一声,那个气息绵延那个凄惨异常啊,惊起一林飞鸟。

第61章

《离开丛林:意外的旅伴》

仲春时节,北方丛林真正地进入暖春。花草树木欣欣向荣,昆虫和动物忙忙碌碌。

清晨,丛林中一座漂亮的尖顶木屋前,正发生着这样一幕。

看着扛着两个大包裹全副武装的茶茶,常念头疼地揉揉额角。

“阿父,你这是做什么?”

“毛毛看不出来吗?阿父这是要出去‘旅行’。”茶茶故意把“旅行”两个字说得很重,话说这个新鲜的词汇还是他从常念那里学的。

常念无语——出门旅行需要带上全部家当?

茶茶的真正目的当然不是外出旅行,而是为了阻止常念独自离家。

“阿父,你不要这样,我已经成年了,可以保护自己,不必担心。”常念苦口婆心。

“我没担心啊!”茶茶扬起下巴,“你想旅行就旅行嘛,我和你兽父正好也要去。”

常念:“……”他该拿这样的茶茶怎么办?

常念原本决定给自己安排一场成年旅行。这个想法从他在山洞见到那个衣着华丽的兽人少年开始就在心里生根发芽。

姜鸿说,这个世界很大,有神奇的魔法,强大的斗气,还有许许多多他从未见识过、从未听说过的种族。

不得不说,抛开男男相恋世界大同这样毁三观的设定,姜鸿可以说是个天才,一个强大到可以架构世界的天才。常念承认,他被姜鸿描述的世界吸引了,他不再甘心就这样窝在丛林里直到终老。

但是,要想把这个念头付诸实践,最难的不是丛林外面的各种危险,而是茶茶和莱恩这关。

茶茶很有可能不会同意常念出去,即使勉强同意肯定也会塞上莱恩做保镖。然而,常念这次不希望莱恩跟着。

旅行的意义,就是一个人在路上,静下心来享受孤独,结交朋友。如果莱恩在身边,这计划肯定得泡汤。

更何况,姜鸿告诉他,这次出门会有机遇,但也会有危险。

常念心里很明白,自己死掉的几率几乎为零,否则也就gameover了。但是,这不代表他身边的人可以平安无虞。常念不能让任何人冒这个险。

常念想了想,还是向莱恩打了个招呼。即使是普通朋友也该知会一声,否则莱恩心里肯定不会好受,以他的性子,说不定会不由分说地追上去。

所以,常念决定先找莱恩谈谈。

那是一个宁静的午后,常念把莱恩叫道兽河边,他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他要出趟远门,不希望任何人跟着。

长期相处下来,莱恩已经摸透了常念的脾气。当他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时候,就表示再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莱恩十分淡定地同意了。即使心里再担心再不满也没在面上表现出来。

但是茶茶这边却是个难题。

常念坚持着自己的想法,茶茶也丝毫没有退步。

这不,就在这个即将出发的清晨,茶茶拎起半夜就打包好的家当,紧紧地跟在常念后面。

眼看着天色大亮,再晚就不适合出远门了,因为等不到他找到合适的落脚点,天就会黑下来。黑夜的丛林,意味着各种危险。

“阿父,天都亮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你也不希望我出门第一天就不顺吧?”“出师不利”这样的词茶茶肯定不懂,常念换了个直白的说法。

“对啊,对啊!”茶茶十分认同地连连点头,然后朝屋子里挥挥手,“泰格,快出来啊!没见毛毛说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吗?”

“我是说我就来不及了。你和兽父可以歇着,不用送。”常念强调。

茶茶翻了个白眼,“都要出门,你来不及了不也就是我们来不及了。干嘛计较那么多?”

“阿父……”即使平时再聪明,此时面对油盐不进的茶茶,常念还是十分无奈。

幸好还有一个人能在关键时刻制住茶茶。这时候,泰格迈着沉稳的步子从木屋走了出来。

“兽父……”常念求助似的看向泰格。

泰格对常念点点头,然后板着脸看向茶茶。

茶茶的气焰瞬间矮了一大截。然而却没有彻底妥协,犹自撑着最后一层脸皮负隅顽抗。

泰格面色沉静地看着茶茶,即使一言不发,也足以让茶茶心虚地不敢对上他的视线。

常念心里一喜,知道这事儿成了。

“兽父,阿父,那我先走了。你们多保重!”

常念打了个招呼,拎着简单的小皮兜就跑开了——这落荒而逃的样子,实在不符合他往日高贵优雅的大教授形象。

茶茶条件反射地拔腿就跟,却被泰格拦下了。

茶茶急了,“你拦着我做什么?毛毛是我的幼崽也是你的,你就不怕他有危险?”

“毛毛已经不是幼崽了。”泰格一如既往的言简意赅。

茶茶跳脚,“可是你看他那样子,小胳膊小腿白白嫩嫩的还不如雌性强壮,万一碰到厉害的野兽怎么应付?”

泰格沉默片刻,认真地说道:“毛毛不是一般的兽人,你知道的。”

茶茶沉默了,但他还是十分担心——就算身世再厉害又能怎么样?现在他只是个刚刚变形的年轻兽人呀!

泰格反而有着隐隐的期待——如果真能遇到关乎生死的危险,或许就是血脉觉醒的时候吧?

直到淌过兽河,进入中央部落昔日的领地,常念才彻底放下了心。

茶茶没有跟过来,看来是被泰格拦住了。身后也没有其他人尾随,初步计划圆满成功。

这种感觉本来应该很爽,但是常念心里却有点空空落落的。来魔幻大陆将近五年,这是他第一次离家。是的,在他自己都没发觉的时候,常念早就把丛林当成了自己的家。

常念摸摸兜里的小平板,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转一圈,见见世面就回去。

他为这次旅行做了不少准备,锋利的骨刀一连带了三把,一把泰格送的,一把亲眼看着莱恩磨得,还有一把是他无意间从兽骨上扯下来的现成的。

还有衣服,常念特意选择了巨大的尖角兽的皮子,这种野兽类似于地球上的犀牛,头部长着坚硬的角。

尖角兽珍贵的地方除了那个硕大的尖角之外,就是皮子。

尖角兽身上可以剥下两层皮,第一层厚重如盔甲,第二层柔软如棉布,防水防蚊虫的同时竟然还有很好的透气性。

当初常念第一眼见到就在想,这么一块两米见方的东西如果放在地球上该是天价吧?那些爱好户外运动的驴友们肯定得抢疯了。

常念长了个心眼,让莱恩多猎了几头,留了几块皮子做成长衫长裤。

说起来他实在没什么做衣服的天赋,第一件做出来简直惨不忍睹——裤腿神奇地扭着,并且一长一短,没有留出裆部,也根本没考虑腰围。弄到最后根本没办法穿进去。

最可笑的是上衣,光想着缝个直筒,竟然没留出领口,除了多出两个袖子之外,完全可以当麻袋使。

看着如此奇葩的东西,茶茶笑得前仰后合。丝毫没给常念留面子。

不过茶茶还算地道,笑够了之后就自发地拿过针线做了起来。三两下就做成了一套,完全就是常念想象中的长袖T恤和系带运动裤的样子。

完了茶茶还拎着那件上衣左看右看,最后指着领口的地方对常念说:“如果这里多用一块皮子,做成一个兜,毛毛冷的时候可以把脑袋捂上,会不会好点?”

常念目瞪口呆——这创意、这敏感度,放在现代绝对是时尚界的领军人物啊!

从此常念对茶茶刮目相看。同时自动放弃怎么也玩不转的针线,把做衣服的任务彻底拜托给了茶茶。

此时此刻,常念身上穿的就是一件带兜帽的运动款。上衣还缝了两个兜,好看又方便。

常念低头就能看到身上的衣服,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家里的泰格、茶茶还有……莱恩。心里默默想着,等自己归来的时候,他们会是什么样子。

一上午常念都在赶路,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穿过中央部落的领地。

这里已经成了野兽的乐园,毫无理智的野兽自相残杀,留下来的必然是最凶残、最强大的那批。

虽然出门之前做了充足的准备,驱兽草和止血药带得充足,但是常念一贯奉行小心为上。

到达中央地带的时候,常念不自觉停下脚步。

这里他很熟悉,虽然只来过一次。那个霜重雪寒的清晨,他就是在这里第一次化为人形,拖着昏迷的莱恩离开。

事情过去了,再次回想起来,一切疑点才会变得清晰。那一次,明明记得自己变成了人形,再醒来的时候却回到了部落,又变成了小狐狸。

早在那时莱恩就看到自己变成人形的样子了吧?没想到那小子竟然这么沉得住气。甚至买通小地行兽,和他串通一气瞒着自己。

常念突然想起来二号基地那个蓄水池,大金毛即使再强大,也不能一夜之间完成那么大工程。想必呦呦肯定掺了一脚,没准还是主力——所以说从那时候起大金毛就已经成功策反小地行兽了吗?

这样想着,常念觉得自己或许应该重新审视莱恩了。

常念隐隐觉得,莱恩平时的样子肯定不像在自己面前表现得那样傻乎乎。他知道莱恩在年轻兽人中很有威信,甚至有着一呼百应的王霸之气,这不光是力量强大就能做到的。

常念摇头苦笑,他还是对莱恩了解太少了。

终于安全无虞地走出中央部落故地,常念呼出一口气。

前面是一片浓密的林子,据说没有什么大型野兽,所以今晚可以找个舒适的地方安安稳稳地过一夜。

不过,在那之前还要把晚饭解决了。常念这样想着,抬脚朝着密林走去。

就在这时,一个略带熟悉的清亮嗓音响在耳边。

“啊!终于等到你了!”

常念猛地抬头看过去,发现前面多了一个人。出乎意料的,竟然是中央部落的雌性,银银。

常念虽然心里疑惑,但面上却没有多大波澜,就这样淡淡地看着对方,没有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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