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穿越)上——颓
  发于:2015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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侏儒族是一个好奇又固执的种族。老约翰常常在想,如果他们不那么好奇,是不是就不会走向灭亡;如果他们不那么固执,是不是就不会那么让人心疼。

修放下了手中的纸张,无论看多少遍,无论做多少次试验,他都只能得到同样一个结论:他对时间之轮毫无办法。

从侏儒研究报告来看,时间之轮是一个神器,通过它可以接触到时间法则。

修仰望着巨大的时间之轮,目光中透露着强烈的不甘。

既然是被激活的神器,那它一定拥有主人。那么,谁是它的主人?

侏儒的记录中写着:这是_送给侏儒族的时空之轮。

修翻遍了侏儒所有的资料,始终没有找到那片空白究竟是谁。从所有资料来看,侏儒族就是因为妄图操控时间法则,从而被时间抹去,然而那刻意被抹去的名字却隐隐暗示着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修面无表情地盯着那片空白,他想要知道这个人是谁,然而比起得知对方为什么将时间之轮送给侏儒族,他更在意的是如何将时间之轮的控制权从对方手中抢过来。

既然从神器主人方面不好下手,那么就直接从神器本身下手吧。

然而即使他已经获得了六星的资格证明,他依然无法撼动时间之轮分毫。巨大的光轮一如既往地安静发亮,仿佛在嘲笑凡人的无力和自不量力。

凡人不行,那么……神呢?

修拿出了丹留下的纸条,毫不迟疑地撕开。

三天后,绿衣的商人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侏儒遗迹中。

“哎呀呀,真是让我好找。”丹右手拿着书,非常感兴趣地打量钢铁城市。“幸好‘通道’打开了,否则我可要产生信誉危机了。”他看着对面亚麻色头发的侏儒。“那想必是阁下的杰作吧。那么,这次阁下想要和我做什么交易?”

“将我的同伴从里面弄出来。”修指着时间之轮。“我可以付任何报酬。”

“这么说来是没有见到那位人族先生,他被吸进去了?”丹瞥了一眼时间之轮,然后再次向修确认:“什么报酬都可以吗?”

得到修的肯定后,丹走到时间之轮前面,用手按在了时间之轮的轮面上。“真是令人心动的条件。”

时间之轮的光似乎越发耀眼了,而此时丹却猛地后退了好几步,他沉默了一阵,然后愁眉苦脸地看向了修:“真是遗憾,这次的交易我恐怕无能为力了。”

“你是神……也没办法?”

丹的眼睛一瞬间眯起了,那种人畜无害的气息被一种恐怖的气势取代。老约翰瞬间就挡在修的面前,摆出了攻击的姿势。

“你知道了?”丹的声音很轻也很危险:“你是怎么发现的?”

“你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在那仿佛一座山压下的迫力中,修依然直直地站着,与绿衣的男子对视。“我就告诉你。”

丹冷漠地凝视着修,那眼神真的宛如看一只渺小的蚂蚁。汗水从侏儒的脸颊滑下,整个空间像是凝固了一般。下一刻,丹用书拍在自己的额头上,又回复了之前无害的感觉。

“阁下真让我为难啊,我不想失去这么一个符合心意的顾客。”丹微微抬高了书本,露出一张苦瓜脸。“这是个有主的神器,可以毁掉它,却不能控制它——只有它的主人能控制它。”

这些修都知道,他没想到的是连神都无法直接夺取控制权。“它的主人是?”

“不知道。”丹摇了摇头:“只能说感觉是不可以惹的对象……别这样看我,神不是万能的,更何况我现在不能使用神力。也许哪一天你的同伴自己会出来吧。”绿衣男子摊摊手。“好了,该说的我已经说了,你可以告诉我了吧?”

“……他告诉我的。”

“他?”丹马上就反应过来了,他也顺着修的目光看向时空之轮。“他是怎么发现的?一个普通人族为什么能——”

修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了一下,他急切地打断了丹的话语,声音带着自己也没有察觉的颤抖。

“等等——你说他、是普通人族?”

“不然呢?”丹很诧异地看着修。“你以为他是什么?”

“……神?”

在修的目光下,绿衣男子非常笃定地摇了摇头。

“不,他不是神。”

……

死灵之海深处,一个由白骨搭建的房屋中,黑色的棺材滑开了盖子。一只满是皱纹的手搭在了棺材边沿上,缓缓支起了同样干巴巴的身体。

干尸拍了拍手,一只蝙蝠提着一瓶装满红色液体的酒瓶飞了过来。干尸取下酒瓶,打开盖子,浓郁的血腥味弥漫了满屋。

“咕咚、咕咚……”

一阵吞咽的声音过后,空掉的酒瓶被放下,酒瓶上清晰地倒影着一只雪白丰腴的手,那只手的指甲尖上涂满了娇艳的红色。

此时白骨房屋中,干尸不见了,只有一个黑直头发的妖艳女人。她披着死灵法师常穿的黑袍,慵懒地伸展的身体。

“睡了太久,骨头都生锈了呢。”女人鲜红的指尖抵着自己同样鲜红的唇,咯咯地笑起来:“让我可爱的徒弟来陪我舒展舒展身体吧。”

妖艳女人起身,动用契约准备召唤心爱的学生,然而从契约中反馈的信息让她呆住了。

“死……了?”

妖艳女人的身体开始颤抖,长长的獠牙从她的嘴中伸出,刺破了那娇艳欲滴的红唇,流下了鲜血。

“是谁!是谁竟然敢杀死我阿纳特的学生!”狂暴的气息卷席了整个骨屋,女人的声音因愤怒而变了形。“我要他生不如死!!!”

……

修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

一个恶魔被神封印了多年。头一百年时恶魔心想,如果有人将它放出,那么它一定要给那人数不尽的金银财宝。然而一百年过去了,恶魔无人问津;再一百年时,恶魔又想,如果这时候有人将它放出,那么它一定要给那人世上最好的东西。可惜二百年过去,恶魔依旧待在封印中;又过了一百年,恶魔心中又想,如果此时还能有人将它放出,那么它一定要满足那人所有的愿望。第三个一百年过去,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变化。恶魔绝望了,它非常愤怒,对自己说:今后如果有人将它放出,那么它一定要杀死那个人!

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时,修万分不理解,他无论如何都不懂恶魔到最后为什么会选择杀死它的恩人。那时候的他被“因为它是恶魔”这个理由说服,现在想起,却不能更懂恶魔那在希望与绝望中反复的情感。

只有经历过,才知道那看不到尽头的等待是如此绝望。

小凤凰一天一天地长大。

老约翰身上的零件越来越精细。

但是杜泽却始终没有出现。

最初听到那个消息而兴奋的情绪逐渐冷却,就算知道那个人不是神又怎么样?他也许再也等不到那个人了。

那个人是他唯一的奢望。他什么都能失去,唯独杜泽,他绝不放手。

等了一年,过了一年,转眼又是一年。

侏儒小小的身影靠着时间之轮,他将脸贴在轮面上,垂下了眼。

你快出来,我想见你。

你快出来,我有话想对你说。

你快出来,我已经……快忍不住了。

恶魔说,如果有人将它放出来,那么它一定要杀死那个人。

轮面倒影着修的眼睛,色泽鲜艳得像是沁渗了血。

35、作者:选一个好宿敌吧,这是一辈子的事。

四年这个词一直在杜泽的脑海中回荡,他怎么也想不到,明明他只是进去了一小会,外边就整整过了……四年?

信息量好大!

在杜泽呆愣茫然的视线中,修直起了身体,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嘴上的殷红。修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舔了舔嘴角,然后露出一种非常甜美的笑容,就像是小孩吃到了最喜欢的糖果,透露出一种甜腻的暗黑气息。

正在支起上半身的杜泽心脏剧烈地跳动了一下,他看着修伸出手,一点一丝地抚上了他的脖子,细致地摩挲着。之前杜泽也被修这样摸过后颈,但是没有哪一次比得上这次给他来带一种强烈的不详感。他能感受到修的指尖在他的皮肤上划过,带着一丝蠢蠢欲动的味道。

有点不太对劲……杜泽有些艰难地吞了吞口水,喉结在修的指腹下滑动了一番。主角现在给他的感觉就像是一个即将爆发的火山,而他好死不死正好卡在火山口——好吧,任哪一本yy小说主角憋屈地等他的小弟等了4年,他的怒气槽一定爆表。但是要淡定,作者不是说了吗,四年一晃而过——所以主角你要爆发就去找你家那个一直“呵呵”从未被超越的烂作者而不是将怒火发泄在无辜躺枪的读者身上啊!

杜泽感到修的手环到他的后颈,按着他贴向了自己。近在咫尺的少年用额头抵着他的,声音柔软甜糯:“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小生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嗷——

“你没有的话,那就听听我的。”修柔软的声音中尽是隐忍。“我有很多事要告诉你。”

“碰——!!!”

一阵巨大的爆炸声从正西方传来,侏儒遗迹“智慧”广场方向冒起了长长的黑烟。老约翰皱着眉,温和的声音里带着微微的不快:“有人闯进来了,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暴力吗……他们过来了。”

街道响起不同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杜泽下意识地坐起将修挡在身后——现在的主角可是侏儒形态,不方便露相。

对方的行动速度很快,几乎是顷刻就出现在杜泽的视线中。那是一个佣兵小队,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盗贼,一头利落的浅色短发。那名盗贼看到杜泽和老约翰时紧急刹车,后方的一个同伴险些撞上了他。

“嘿!伊诺克你挡什么路!”

发出牢骚的是一个肌肉发达的壮汉,他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剑。在壮汉的肩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她拍了拍手,咯咯地笑着:“伊诺克是笨蛋~是笨蛋!”

被称为伊诺克的盗贼不满地回头,他指着“理解”广场上的老约翰和杜泽嚷嚷:“你们没有看到对面有人吗!”

杜泽直勾勾地盯着那群人,不用特意去回忆,他们的名字已经自发地浮现在脑海中:盗贼伊诺克,战士巴特,火系魔法师蜜儿,还有……杜泽的心跳开始加快,他紧紧地盯着那个慢慢走出来的身影。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他穿着银白色的盔甲,拥有一张英气逼人的脸,眼睛亮如星辰。杜泽看着他,脑中似乎有个小人唱起了《混血》的剧情。

主角参加了一个佣兵小队。

里面有个一惊一乍的盗贼叫伊诺克,他总是喜欢跑第一。

里面有个喜欢哼歌的小女孩叫蜜儿,小小年纪火系魔导士。

里面有个大剑战士叫巴特,大家都知道他是蜜儿的好保镖。

他们指着圣骑士对主角说,这是我们的小队长。

他的名字叫艾利克。

圣骑士艾利克。

——宿敌小哥,你好!

在yy文中,宿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与炮灰同样担任起给主角送经验、送装备、送妹子、送小弟等等重任。然而宿敌和炮灰之间的最大的区别就是,耐用品和一次性用品——炮灰出场一次就可以去领便当了,而宿敌则要敬业地用他整个人生去与主角从头掐到尾,出场时间甚至超过主角的每一任后宫。所以种马文作者之间常常流行着一句话:为你的主角选一个好宿敌吧,这是一辈子的事。

一页知邱也为他家的主角选了个门当户对(?)的好宿敌。首先,宿敌拥有与主角(人族)不分上下的天赋,他光系元素感知SS级,光元素亲和力SS级,在武力上有了和主角对掐的实力;其次,宿敌拥有辉煌霸气的背景身份,他是光明神殿的圣子大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与圣女薇薇安关系暧昧不清——于是无论从哪个方面,主角都有了掐死他的理由和借口。主角第一次遇见宿敌的时候,圣子大人正隐瞒身份在混沌大陆游历,所有读者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一次命中注定的相识。那时候读者们都天真地以为主角加入了一个非常普通的佣兵小队,纷纷表示坐等看主角如何霸气侧漏地带领划水团挺进侏儒遗迹副本,另,这佣兵小队的队长看起来很不错,主角考虑考虑收了吧~

后来,读者们得知伊诺克是盗王杰克的直系传人。

后来,读者们得知蜜儿是法神安东尼奥的小孙女。

后来,读者们得知艾利克是光明神殿的圣子大人。

后来,没有后来了。

在艾利克念念不忘他的精灵朋友时,得知艾利克身份后的修直接把艾利克拉黑,开始了他们互掐的一辈子。

对于宿敌艾利克,杜泽的感觉一直很复杂。一页知邱是这样描写艾利克的:金发、阳光、帅气、前途无限、集所有美德于一体——是不是很有即视感!这特么的完全就是未黑化之前的主角啊!宿敌要有多美好,就显得主角就有多黑化,作者你是故意的对吧!你是不是真的很想读者哭,小生真的哭给看啊!QAQ

每次看到《混血》中的宿敌,杜泽每次都一脸血地想:如果他没有去评论区找过存在感,主角是不是就是宿敌那般模样?而且作者那货简直是没有人性:在《混血》这部yy小说中,主角一直试图毁灭世界,宿敌一直试图阻止主角。

读者们风中凌乱了。

妈蛋到底哪个是主角哪个是反派啊卧槽!

对于这异于常文的主角与宿敌,最兴奋的就要数那群淑女妹子了。杜泽的视线开始平移,虽说同人志上的人和真人根本不像,但一想到同人志里面的宿敌在娇喘地喊着“一库~”,某个蠢萌顿时觉得他不能直视宿敌君了。

最后走出来的是一个拿着弓箭的精灵,杜泽看着那名如传言中好看的生灵,突然觉得剧情大神真是异常敬业:因为主角缺演所以它又找了个精灵填上了漏缺,重现了《混血》五名成员的佣兵小队。

蜜儿坐在巴特的肩上,望见了杜泽身后修的亚麻色头发。

“那里有个小孩~”小女孩兴奋地挥着手:“快看快看!”

艾利克扫视了一遍场中,当看到杜泽时,他的眼睛一亮,然后露出一个非常阳光的笑容。

“我们是黄金佣兵小队,我是队长艾利克。”艾利克将手中的剑插回剑鞘,示意自己没恶意:“请问你们是?”

老约翰没有说话,他在等着修的指令;修没有说话,他沉默地趴在杜泽的背上;杜泽没有说话,某个蠢萌正犯着社交障碍。

面对沉默军团,艾利克虽然有点意外,但他却没有气馁,而是向杜泽走了一步,坚持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这次范围直接缩小到“你”了,杜泽看着艾利克,想到被他挡住的修,心中顿时产生了深深的敬佩:这种发觉到真正主角在哪的眼力,真不愧是与主角纠缠了一辈子的好宿敌。

某个蠢萌读者顿时觉得自己像个阻挡牛郎织女会见的王母娘,这明明是主角与宿敌历史性的见面,他横插在这里太不妥了。就在此时,杜泽觉得背上一轻,一双手从后面环过他的脖子,将他用力搂在怀里。

修抱着杜泽,直直地看向对面金发碧眼的英俊青年。“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的声音透露着一种强烈的不满,然而配上他那白嫩的外表,却更像是一个小孩在发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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