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格纳软绵绵地躺在地上,抬头望着月亮:“今天的月亮怎么这么亮啊,像太阳一样……”
黑色雪纳瑞直视着越来越亮的月亮,忽然看见银色的月光像太阳一样迸射开来,四周一片光明,刚开始还能听见阿彻和妞妞的声音,渐渐的这些悲伤的声音就像云朵一样飘远了。
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像光线一样照进来:
“瓦格纳,走了。”
17、狗肉卷
瓦格纳死后,阿彻和妞妞在一棵老树下挖了很大一个土坑,把瓦格纳埋了。
没有了瓦格纳的旅途变得格外的安静。他们按照瓦格纳之前说过的路线一路下了山,山下是长长的公路,走了大半个钟头,终于看见公路上方的指示牌,前方再五公里处就是庚林市了。
应该很高兴的,但是阿彻高兴不起来。
小金毛和茶杯猪沿着公路旁慢慢走着。妞妞忽然停下来,阿彻回头问:“怎么了?”
“我脚抽筋了。”茶杯猪低着头小声说。
阿彻心里很过意不去,虽然已经放慢了脚程,但是茶杯猪要赶上自己的步伐还是很辛苦,他掉头倒回来:“咱们歇一会儿吧。”
一狗一猪并肩趴在公路旁。阿彻望着眼前来来去去的车子,漫长的一个多月的旅程,终于快到达小修所在的城市了。这条通往小修的道路弥漫着灰尘,让他不由自主怀念起灵犬镇干净清新的空气,雨后草木的芳香。
妞妞其实还是很想劝金毛小哥不要去找了,一来庚林市那么大,找到的机会微乎其微,二来就算找到了,也未必能在一起。但是暗地里她又觉得,如果老是找不到,她就这么一直陪着阿彻找下去,好像也不错,但是万万一真的找到了,她反而就要和他分开了,那她就又是一个人了。
“妞妞,”一旁的金毛狗崽反而先开了口,“如果你不想陪我去庚林市,不要勉强。”
妞妞终于按捺不住地站起来:“小哥,其实咱们就这样也不错啊,自由自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为什么一定要找到小修呢?我们也可以过自己的生活啊!”
阿彻眯着眼望着头顶漂浮的云朵,只看着天空的话,有一瞬就像回到了和小修每天放学后一起玩耍的后山:“你说得对……”
妞妞还以为有了转机,却又见金毛小狗转头对她道:
“也许没有小修我也可以过自己的生活,过自己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和小修在一起,只要能在一起……”
——那样你就要离开灵犬镇,独自一人和一个人类在大城市里生活,可能这辈子你只能当他的宠物。你不会有朋友,不会有自己的人生,你只有他。
贺兰老师的告诫在耳边响起,但心中强烈的声音一瞬就盖过了老师的话。
只要能在一起……就算当一只宠物狗我也愿意。
妞妞知道对方心意已决,失望地低垂着头,刚开口想说什么,头顶忽然一道影子罩下来,紧接着就听到“嗷呜”一声!
“哈,抓到了!”
她闻声惊讶地抬头,只见金毛小狗被一个男人用一根长长的钳子夹住脖子,赫然提到了半空。
妞妞惊骇得脑子一片空白,男人的目标似乎只是阿彻,根本没注意到她,她只能呆呆地望着在钳子上挣扎的金毛小狗被很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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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前方停着一辆又高又大的货车,阿彻望着大货车被帆布盖得严严实实的货箱,他不知道那块厚重的帆布下面是什么,但那一团灰黑色在阳光下散发出死沉沉的坟墓般的气息,让他觉得不祥,更是狠命地挣扎起来。
男人走过去,他的同伴放下车厢后的挡板,哗啦一下掀开帆布。阿彻一下子停止了挣扎。
密密麻麻的小铁笼码在后车厢上,笼子里装的全是狗,大大小小足有上百只,有宠物狗也有土狗,有小型犬还有烈犬,笼子全是一个规格,有的塞了两只小狗,而一些体型较大的狗则必须佝偻在逼仄得连背都直不起来的笼子里。
他看着这些同类,他们也看着他,但是谁也没有叫一声,那些空洞绝望的眼神让阿彻如梦方醒。
“嗷呜!嗷呜!!”
放开我!放开我!!
“狗崽子力气还蛮大!”男人用两只手把住捕狗器,同伴跳上车厢找来一只空的笼子。笼子里有没洗干净的血腥味,阿彻被粗暴地一把塞了进去,他扭头想往外冲,鼻子一下就撞到冷酷地拍上的笼子门上。
装着他的笼子被码到高处绑好,阿彻在笼子里挣扎得哐啷作响,汪汪汪用尽力气叫喊着,他不知道自己除了喊叫还能做什么,但他不能什么都不做,左右两侧都是别的笼子,那些病怏怏脏兮兮的狗只是麻木地看着他。他不想变得像他们那样。
两个男人在货箱后抽烟闲聊,商量着这一车狗能卖个什么价钱。阿彻才知道他们都是要被运去餐馆里做食材卖掉的。抽完烟,其中一个男人去路边找地方方便,另一个回头看一眼还在不死心地狂吠的他,骂了声“叫个P”,饶过车厢上了车。
不一会儿方便完的男人回来,跳上车厢整理了一下铁笼,把空的笼子码在外面,又把厚重的帆布盖了下来。
呼啦一下,眼前一片漆黑,阿彻感到黑暗中车子耸动了一下,向前驶去。
阿彻在笼子里想尽办法,用牙咬用爪子掰,牙齿咬得出血,指甲也掰断掉,仍是无济于事。车子行进了一会儿,黑暗中筋疲力尽的小金毛忽然听见有声音在叫自己的名字。
他竖起耳朵,猛然认出那竟然是妞妞。
“妞妞!妞妞我在这儿!”小金毛一下激动地站起来。
车厢里传来小猪脚踢踢踏踏的声响,阿彻在笼子里急得乱蹿,待眼睛适应了黑暗,鼻子也从混乱的味道中分辨出了茶杯猪的位置,阿彻贴着笼子往下瞧,茶杯猪小小的身影正费力地顺着一竖行十几个笼子往上爬。那些笼子堆积起来的高度足有两米,以茶杯猪的个头,就如同一个人类徒手攀爬十层楼一般。
阿彻看得胆战心惊,见茶杯猪的影子晃了一下:“小心!”
一只圣伯纳犬伸出爪子搭了一把手,妞妞才没摔下去。
“谢谢你啊楼下的大哥!”阿彻忙道谢,又朝笼子里的其它狗道,“请大家帮帮她,搭一把手让她上来,她是我的朋友!”
在他一再的恳求下,不少狗伸出了援手,妞妞爬到他的笼子面前时一张小猪脸上又是汗水又是泪水,发出难过的哼哼声。
“对不起,对不起小哥!要不是我让你在路边歇脚,你就不会被抓上来了呜呜呜……”
“说什么呢,这不是你的错!”金毛狗崽隔着笼子安慰她,“你是怎么上车的?”
“我看到那个男人在山坡下方便,就钻到了他口袋里……”妞妞泣不成声地说,她很想说我是来救你的放心吧我一定救你出去,可是以她这个头说这样的话,比不说还让人绝望。
“别哭啦,”卷毛狗用轻松的口吻安慰茶杯猪,妞妞竟然冒着这么大危险来找他,他忽然有种死而无憾的感动,“你看你都能爬上来找我,我那么厉害,一找到机会准能跑出去!”
妞妞看着小金毛使劲摇动的尾巴,难过极了。
车子一路行驶了很长时间,虽然有时也会稍微停一下下,但也只是等红灯或者过收费站,那所谓的机会根本就看不到。阿彻越来越觉得希望渺茫。
“……妞妞。”
茶杯猪很疲倦,塞在笼子的夹缝间就这么睡了过去,阿彻怕她掉下去,一直拽着她。被阿彻叫了一声,茶杯猪赶紧睁开眼:“怎么了?”
“你现在就下去吧。”阿彻说,“等会儿车子要是停在红灯处,你就赶紧下车。”
“为什么?”茶杯猪急了,“我要陪着你,你刚刚不是说,说不定还有转机么?!”
“要是有机会,我肯定能跑掉。但是万一,我是说万一的话,”小卷毛狗低垂下眼,“我不想你看见我身首异处。”更别提变成一堆狗肉了……
他这番话很严肃,哪晓得这话一出,妞妞噗地就笑出声来。
小金毛被笑糊涂了。
“小哥,你这话跟谁学的啊?这是电视剧里的台词啊,那个男主角要被送上刑场时就在囚车里对女主角喊:‘我不要你看见我身——首——异——处——’”
茶杯猪扯着嗓子嚎,旁边两只狗也不由乐了一下,悲伤的氛围被冲淡了一米米。
妞妞决意要留下,阿彻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在灵犬镇的生活平静又安全,但是没有朋友,小修也离开了,外面的世界艰难又险恶,他却有了妞妞,有了瓦格纳。
车子上了高架桥,速度赫然加快了,那块厚重的帆布偶尔被风掀出一条缝,一线阳光漏进来,那么明亮,却那么遥远。
妞妞又睡了过去,阿彻趴在笼子里眯缝着眼望着那道细细的阳光。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小修了,再也不能报答老师的养育之恩了,他的生命如此短暂,虽有遗憾,但没有后悔。他全力去追寻自己的幸福了,他没有辜负对小修的承诺,还拥有了生死与共的好友,要是能稍微报答一下老师那就完美了,但老师说过,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
车子又不知道行进了多久,终于停下来,这一次停了很久,外面有嘈杂的说话声,车门打开,阿彻猜想应该是到目的地了。妞妞也已经醒了,紧紧抓着他的爪子,他能感到妞妞的小猪蹄都在颤抖。
哗啦。
厚重的帆布被一把掀开,夕阳的光兜头洒下。
阿彻抬起脖子,听见货车挡板被放下的声音,继而是笼子里一些狗的骚动声,一会儿的功夫眼前的笼子就被提走移开了。
车厢里爬上来三五个年轻人,正忙着向下转移笼子。
他以为这些人应该都和那个抓他的男人一样面目可憎,可是他看见其中一个年轻人打开逼仄的笼子,抱出那只圣伯纳,摸着对方因为害怕和长期被压迫而直不起来的背,温柔地说着:“没事了,你已经安全了。”
妞妞也意了外,这时笼子晃动了一下,有人提起了他们的笼子。
“哎呀,这只小金毛笼子外还挂着一只茶杯猪呢。”
阿彻听见提笼子的人逗趣的声音,他的笼子很快被转移到车下,一个年轻女子接过笼子,蓦地一愣。
“……妞妞?是妞妞吗?!”
阿彻瞧见妞妞也是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呜呜地喊着:“主人!主人!”
年轻女子将笼子放在脚边,激动地捧过茶杯猪,冲身后的同伴喊着:“天啦!我找到我的妞妞了!”
“真的是它吗?”同伴们纷纷围拢来。
“真的是!我认得她的花纹,她屁股上还有一道疤!”
阿彻在笼子里仰头看着这些搬运笼子的年轻人,他们胸口前都挂着一个画着红色爱心的牌子,上面写着“安氏基金动物保护协会”。听妞妞主人的话,阿彻才知道原来妞妞并不是被抛弃的,而是在一次旅行途中被女主人给不小心忘在了旅馆里,虽然女主人立刻就倒回去寻找了,但是旅馆的人也不晓得把不起眼的猪崽扔到了哪里,这才导致妞妞一直以为自己是被故意丢下的。看着和主人重逢,解开误会的妞妞,小金毛摇起尾巴,真心为她高兴。
“这是你朋友吗?”妞妞的主人蹲下来,打开笼子,小金毛一溜烟钻出来,终于重获自由。
“你还背着个包袱啊!毛是天然卷吗?”女主人笑着摸摸他的卷毛,“流浪很辛苦吧,我带你一起回淮港吧,替你找户好人家。”
妞妞也满脸希冀地望着他:“来吧,小哥!”
女主人把小猪放进口袋里,准备抱起小金毛,小狗崽却温柔地避开了。
卷毛小狗仰起头摇着尾巴:“汪汪!汪汪汪!”
再见,妞妞!祝你幸福!我也要去找我的幸福了!
妞妞从主人的口袋里钻出头,趴在口袋边红着眼圈目送金毛狗背着包袱离去的背影。
女主人低下头,温柔地抚摸着眼泪汪汪的小猪:“他是很聪明的狗狗,他肯定知道自己要干嘛。”
妞妞嗅了嗅主人的手心,那么熟悉那么久违的味道。
你是对的,小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在一起。
18、沈卷卷进大庚林
阿彻离开动物保护协会的救援车时,有人在他包袱里塞了一些吃的,一包苏打饼干,一瓶矿泉,那时好多人吹着口哨祝他好运,好运好像就真的找上了他似的,自此他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头顶的指示牌一路为他指引着方向,庚林市前方八公里!庚林市前方五公里!庚林市前方三公里!!
不知何时路边开始出现高大的楼房,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也越来越多,走着走着,喧嚣声一浪浪袭来,繁华的大都会在他的眼前一点点展开,庚林市简直繁华宽广得让他目瞪口呆。
夜色降临,风尘仆仆的小狗崽走在热闹的商业街,好奇地抬头打望,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花了眼,巴士还有双层的,上面涂着花花绿绿特别好看的字母和图案,大城市的房子都好高好高,像到了巨人的国度……
卷毛狗站在一栋摩天大楼下,脖子仰啊仰地数着楼层,眼睛很快就花了,一甩脑袋,啊嘞,数到哪里了?
彩色的灯,超大的电视,巨大的广告牌,有太多好看的东西,比电视上的还要好看,他一注意上面就忘了注意脚下,差点一脚踩进下水道的格栅里。
再往前走,卷毛狗蓦地站定,惊愕地张大狗嘴——
好大十字路口啊!!
还没来得及细看,绿灯就亮了,狗崽子连忙加快速度,在行人密密麻麻的脚间穿梭。不快点跑不行啊!嗷呜嗷呜一口气闷头冲到了五十米外的对岸!
“这狗真有意思,跑那么快干嘛,时间还多的是嘛。”
“哈哈,乡下来的狗吧。还背着个包袱呢。”
阿彻看着橱窗里自己的倒影,他看起来很像外地狗吗?
眼下最重要的是找一只城里的狗打听任海哥,找到任海哥有个落脚点才好开始慢慢找小修,可是他走了这一路,别说一条狗,连一只麻雀都没看见。
举目所见全是人,阿彻蹲在路边想了想,要不找个有热水的地方变成人再考虑吧。
可是这地方怎么看也没有澡堂可以溜进去啊,而且在找到热水以前,他还得先找一套能穿的衣服。他出门时带了两套衣服,其中一件上衣给瓦格纳包扎伤口时撕烂了,就还剩两条裤子和一件衣服。狗崽子在路边咬开包袱,翻出那件像在泥巴里裹过的衣服,有点头疼。他看城里人都穿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自己怎么说也不能穿得破破烂烂脏兮兮地在路上走啊。其实他倒是裸奔惯了,但是作为人,还是规规矩矩把衣服穿好才有礼貌。说起来,猫猫狗狗都是裸奔,人为什么要穿衣服呢?是因为没有毛吗?还是小叽叽长在前面不好意思?
城里倒是有很多服装店,但是一看价钱就不便宜,他临走时啥都有带,就是没带钱。狗崽子收拾好包袱又走了一段,他想到马路对面去,可是举目四望,这么宽这么长的路段,居然到处都没见斑马线,正有点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一愣。
咦,马路对面那个大叔刚刚不是走在这边的吗?怎么一忽儿就过去了?
狗崽子四下打望,才发现有好多人是从地下钻出来的,他这边也有一个地下入口,这才终于弄懂了,心里惊讶着“城里人真是古灵精怪”,跟随人群下进地下通道里。
地下通道里很暖和,不过纵横交错有点找不到方向,他走了一会儿,听见一阵别扭的琴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