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中——天瓶座
天瓶座  发于:2015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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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面无表情盯着他:“狗爪。”

狗青年得瑟地摇着大尾巴:“狗爪上写的什么?”

秦修把床头柜上的黑框眼镜带上,凑过去歪着脑袋看了半天:“写的什么啊?你给我念念?”

秦校花啊秦校花,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阿彻抖着耳朵收回手来正要大声念,一看,手心干干净净啥都没有,傻眼了:“号码呢?”立刻想到,张大嘴瞪着秦修,“我靠你居然擦掉了?!”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秦修抱着手臂无动于衷。

小麦卷掰着手心,使劲瞅着一星半点的痕迹:“你这人也太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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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墨陇半夜听见客厅里有声音,下楼一看,秦修一个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只开着一盏台灯,就这么坐着也不知道在想啥。

凯墨陇走下来,在沙发对面和衣而坐,点了一根烟:“鬼门关走了一遭,百感交集吧。”

秦修沉吟了一会儿:“沈彻说你是很厉害的前辈,我想知道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完全变成人。”

凯墨陇挑眉:“你很在意他是人还是狗?”

“有一段时间,他的变身状况很混乱,”秦修视线低垂,长而密的眼睫在眸子上盖出幽深的阴翳,“那个时候我也很混乱,我还带他去宠物店找过对象。他一直对我强调不可以把他当成宠物,但是那个时候,我突然不知道要怎么看待他,不止一次设想,如果有一天他再也恢复不了人形,那我怎么办?我就被他一句‘不可以把他当宠物’套死了吗?”

凯墨陇静静地听着,秦修之所以会在那个时候经历过很混乱的思考挣扎,甚至做出很荒谬离谱的事,是因为他已经开始拿沈彻当特别的存在来看,在这个节骨眼上沈彻的体质突然不稳定,对秦修而言,更像是一种警告和启示。他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方式。

“我觉得把他当成宠物,对我对他都好,我也告诉自己,即使是宠物,他也是特别的,是我的金毛伙伴,但是唯独不能把他当做人类,因为那样就太危险了。趁……”秦修沉了一口气,“还没发展到最危险的时候,必须立刻刹车。”

“会这么想很正常。”凯墨陇耸耸肩。

“你刚刚问我是不是很在意他是人还是狗,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办法不在意。”秦修说,声音冰凉,显得很冷静,“因为我现在已经没有一点办法再把他当成宠物了。”

去冲绳岛时,才发现我认为的最危险的其实早就来了。找不到摆脱的办法,只能甘之如饴。

拆弹的时候我也想了很多,但是割断电线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闪过——如果我们还能活下来,干脆就一直在一起吧。

凯墨陇看着陷入沉思中的秦修,放下二郎腿:“沈彻的半吊子人化术我也给不了你包票,不过至少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是好的。所谓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其实在我看来都是非常不好的习惯。我曾经跟踪过一个特殊的病例,病人做过脑切除术,手术以后他表现得和正常人无异,只是再也无法理解明天、未来这样的概念。新的一天到来,他就一分一秒充实地将它过完。你能想象吗,他的人生只有现在。这是多少人的梦。”凯墨陇说罢起身,“至少沈彻现在还在你身边。”

秦修望着烟缸里一星微光慢慢熄灭,窗外天蒙蒙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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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差点到阎王那儿走了一通,但也不是没有好消息,因为美男摄影师在电视上露了一个脸,工作室的名声也跟着不胫而走,这段日子来工作室谈合同的客户络绎不绝,虽然有些客户不是很靠谱,但是也有慕名而来非常正经的商家。

阿彻的脚骨折了,但好在不是开放性的,再加上灵犬族的自愈能力比人类强,他虽然是个半吊子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才一个多礼拜就恢复得七七八八了。秦修说过会以自己的方式参加比赛,阿彻就信他不会食言,不过无论如何自己还欠安嘉冕一个交代,可是连续好几天去网球场都没碰到安嘉冕,打手机也总是在通话中。发生这么大的事,安嘉冕这段时间快忙坏了吧,阿彻想了想,发了条短信过去,如果安嘉冕还想见史丢比,他还是随时准备去见他,如果他忙着忙着就忘记了,那样也挺好的。

安嘉冕看了短信便删除了,让司机摇下车窗,风吹进来,翻动膝头的文件夹。

JASON看了一眼文件页角一块老大的狗爪印:“你打算投资这个摄影工作室?”

安先生合上文件放到一旁:“写得太烂,看不出投资的价值。”

他刚刚从警局回来,那个誓要杀他泄恨的男人已经完全不像当初的创业者,变得偏激偏执,可恨可悲。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压在了事业上,为了贯通,牺牲了家庭,妻子和自己离婚,儿子不亲近自己,父母兄弟也和自己疏远,他的生命里只有贯通,可是也被人无情地抢走了。

“是我让你变成这样的吗?”安嘉冕坐在探监室里,静静地看着玻璃那头眼白通红的男人。

“安嘉冕,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有多冷血无情?”面容憔悴眼眶凹陷的男人靠在椅背上,怀着遥远的恨意眯缝着眼打量着眼前俊美的年轻人,“我知道你现在可怜我,但我也可怜你,你认为你的结局会比我好吗?”男人倾身靠近玻璃,“你的生命里有什么呢?你和我一样,身边亲情淡薄,没有一个朋友,可我至少还有贯通,虽然失去了,但是我曾经为它奋斗,为它耗尽心血,为它骄傲过。你呢?你为什么奋斗过吗?为什么耗尽过心血吗?”男人冷笑着撇撇嘴,“对你来说什么都来得太容易了。骄傲这种体会你永远感受不到,你连失去的痛苦也未必能体会到。”

安嘉冕耐心听他说完,还是一脸牢不可破的平静:“我是感觉不到,爱,恨,期待,痛苦,但这又有什么好遗憾的呢?”他站起来,双臂按在探监的台子上,俯身凑近玻璃后的男人,“我都不知道什么是遗憾。”

JASON在门外清楚地目睹了安鲤鱼怎样给了那人最后的致命一击:“这种情绪,你还是留给自己,在监狱里用你的余生慢慢品尝吧。”

车子经过体育场,隐隐的狗吠声打断律师先生的思绪,又到了四年一度的世界全能犬大赛,JASON看向身边人,安嘉勉静静面朝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78、

阿彻在大门上挂上了“暂休业”的牌子,白色福特征服者停在路边,秦修在副驾驶座上翻看着英文版的《伟大遗产》杂志,身边车门拉开,大卷毛坐上来,瞄见杂志上或秀美或壮丽的景色,高大上的杂志专题,有些没把握:“市内真能找到合适的外景地?还是你打算尝试拍人文类?”

秦修把杂志合上,打开语音导航:“上城区。”GPS导航开始自动寻路,秦修抱臂低头在一旁闭目养神起来,“到了上城区叫我。”

发动车子时一只小麻雀从车顶飞走,扑棱的翅膀在挡风玻璃上刷下一闪而过的影子,阿彻侧头看了一眼秦修在阳光下跟着扑闪了一下的侧脸,只觉得无限美好。不凶神恶煞也不颐指气使,虽然刚闭上眼睛时还整了个挺冰山的睡相,但是睡着睡着冰山形象绷不住,眨眼就变萌系喵星人了。

“13XX5201314,啧啧,真亏你想得出来。”狗青年手搁在方向盘上,耳朵乐得一耸一耸的。每次一想到秦修在他手心刻字,还生怕写得不清楚似的使劲戳,就觉得好笑得要命。

叭叭——后面的车子不耐烦地摁喇叭,沈彻回过神才发现红灯转绿了,赶紧发动车子。

以为是到上城区的郊区,却没想到秦修让他把车子开进了商业区,车子停在某商务大楼的地下车库,两个人背着大大小小的器械徒步走在高楼林立的大都会里,走过水渠上的石桥,从呼啸而过的轻轨下方穿过,沿着长长的红砖围墙漫步……

“到了。”秦修拨开丛生的杂草灌木,停下脚步。

阿彻抬头放眼望去,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好大一片荒地!

不该说是荒地,四周鸟声啁啾,泥土芬芳,隐隐还能听见水面拍打的声响,脚下有一块歪倒的铁牌子,已经被绿叶热情地覆盖。

在闹市区的正中央竟然会有这样一大片生机盎然的荒地,光是目之所及就足有一个足球场这么大,茂盛的树丛背后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广可以想见,叫人难以置信。

“这里好多年前是高尔夫球场,后来废弃了,就一直这么荒着。”秦修上好镜头,回头一笑,“走吧,让你看看我的伟大遗产。”

意气风发的笑印进阿彻的眼里,他看着前方迈开脚步等不及开始探索的背影,也跟着会心一笑,对了,这才是你,你可是小时候站在不到三百米高的学校后山,就剑指世界最高峰的家伙啊。

听秦修说这片荒地空闲了快十年,虽然原因不明,但是十年里大自然迅速地收复了失地,如果不去想远方的广厦林立车水马龙,他们此刻就如同走在一个生机勃勃的丛林中。

阿彻边走边打望,冷不丁发现脚边有星星点点的绿色在移动,还以为是绿色的虫子,蹲下来一看,那居然是一队蚂蚁,每只蚂蚁都扛着一丁碎叶,有的叶子太大就两三只一起扛,蚂蚁是很勤劳的生物,每时每刻都不会闲着。阿彻想起以前在灵犬镇,没人陪他玩的时候,他也是自个儿趴在屋子后面看蚂蚁搬家,有时候一只小蚂蚁遇见一个水坑绕不过去,他就把爪子搭在水里,让小蚂蚁从他爪子上爬过去,那时候他个头才比贺兰老师的鞋子大不了多少,却觉得自己能帮助弱小,特别强大。

阿彻望着蚂蚁有些出神,忽然发现一只蚂蚁背着碎叶走得特别费力,再定睛一看,我靠居然有只蚂蚁挂在那片碎叶上搭顺风车!阿彻跪下来小心把那只搭顺风车的蚂蚁提溜下来,找了一片叶子让它扛上:“你也太懒了。”

背后传来快门声,阿彻闻声回头,秦修收了相机,只说:“你瞧着什么好看就告诉我。”

“我是外行。”阿彻拍拍裤子站起来。

秦修在前面边走边道:“这叫狗眼看世界,与众不同……”说到一半感到背后有恶犬虎视眈眈,清了清嗓子转过头刚要叫几声“黏人鬼”哄哄对方,忽然就见沈彻抱着脑袋一阵跳脚:

“哇靠,什么东西跳到我头上了?!”

“别动!”

阿彻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秦修这么一喊,他以为是蛇就连忙停下来,睁大眼不敢动弹,却见秦修朝他的方向举起相机一阵连拍。

身后是噗噗噗噗又稀里哗啦和吃多了拉肚子一样恶心的声音,他脑袋上跟有青蛙在蹦似的,随着那拉肚子的声音偃旗息鼓,他才狐疑地一挤眉毛:“你到底在拍什么?”

秦修蹲下来捡起地上一颗湿乎乎的褐色小豆豆:“这叫喷瓜,成熟的时候它会把种子喷出来。”

阿彻见秦修拍下的照片上飞射的喷瓜种子正一鼓作气砸在他的卷毛脑门上,感觉略不爽:“你要把这种照片送去参赛?”

“怎么会,我只是觉得有意思。”秦修说完转身离去。

被喷的不是你你当然觉得有意思!

“噗!!”

“啊!还有!!”秦修如神枪手一般闪电地旋身,阿彻也跟着回头一看。

两分钟后,阿彻看着照片里被喷瓜的汁液射了一脸的自己,脸色有点恶犬。你不是摄影师吗,怎么老把我拍这么猥琐?!

荒地特别大,深入腹地后有种在荒岛上跋涉的错觉。阿彻发现一间废弃的小屋,“吱呀”推开门,金色的阳光从小屋的天窗洒下来,照着屋子里满地盛开的鲜花,像一座野生的花房,一只白蜗牛趴在窗玻璃上边晒太阳边喝水,玻璃上拇指大的一颗露珠就够它喝上好久,阿彻想叫秦修来看看,一转身却发现秦修不见了,他找了半天才在一大株合抱的榕树里找着正仰头拍摄的秦修。

“这树里面怎么是空的啊?”卷毛青年惊讶地跟着钻进来。周围都是环绕的榕树树干,没想到中央有这么一大块空地,空间还挺高。

“这里以前应该有一棵大树,被寄生了,”秦修拍了拍环绕的榕树树干,仰头道,“这些榕树寄生在宿主的树干上,后来宿主死了,树心腐烂后就空了,留下了中央的空地,看起来死之前那棵树一定也长得很高了。”

阿彻站在树心抬头望去,阳光穿透树叶的缝隙,看上去就像那种教堂顶上洒下的圣光。

“说起教堂,这个不算什么,”秦修丢了包饼干给他,中午两个人就这样简单地解决了,“什么时候我带你去红杉国家公园,那里最老的红杉有上千岁了,人站在那些巨树下,感觉就像巨人靴子上的蚂蚁,最高的那些巨杉,树冠都在云雾的上方。”秦修说着,眼神里有种迷离的向往,“哥特式教堂之所以有高尖顶的设计,就是为了让教徒们感到敬畏,但是看过这些巨杉,你就会觉得什么科隆大教堂,沙特尔大教堂都不算什么。”

阿彻被秦修一席话勾起了兴致:“你有照片吗?”

秦修咬着饼干,顿了一下:“……我还没去过呢。”

阿彻看着两手拿着饼干袋像只害羞的松鼠一样的秦修,心里有点好笑,说得有板有眼的,搞了半天都是纸上谈兵啊。不过有你那句“我带你去”就够了,因为我知道你不是说说而已。

两个人吃完收拾好垃圾跨出树心,秦修忽然竖起食指比了个噤声的动作,仔细听了两秒立马脱兔般蹿出去:“快!好像是浣熊!”

他们没找着浣熊一家,却惊喜地发现一只狐狸,金黄色的狐狸尾巴在草丛中一荡而过,秦修手拿相机跟在狐狸后面,阿彻见他小心得都快趴在地上学猫了,可惜还是跟丢了。

秦修直起身正有点沮丧,肩膀被一拍,卷毛青年竖着狗耳朵,小声说:“这边。”

蹑手蹑脚拨开草丛往深处走去,啪嗒啪嗒的汲水声越来越近,顺着沈彻领路的方向,秦修果然看见那只金色的小狐狸,正在水塘边喝水,不禁惊喜不已,悄悄蹲下来,只从草丛中露出脑袋和相机,开始等待最好的时机。

阿彻也蹲在一旁打量着偌大的水塘,合着对岸茂密的树林和水塘边丰茂的水草,这里看上去就像《动物世界》里的大沼泽。他听见嘎嘎的叫声,没一会儿一对鸭子从水塘那头优哉游哉恩恩爱爱地游过来,阿彻差点没笑尿,闹哪样啊你们在这儿扮鸳鸯?看样子是一对不晓得怎么逃到这里来的鸭子夫妇。小狐狸似乎肚子饿了,站在水塘边巴巴地望着两只鸭子。

秦修拍了几张小狐狸,感到沈彻戳他的背,卷毛青年指了指对岸,秦修举起相机定睛一看,浣熊一家子终于也现身了!

荒地就是这些在大都市里迷失的动物们的天堂,水塘是天堂中的天堂,阿彻心想。一家浣熊,一只小狐狸,一对鸭子夫妇,对不能去巨杉国家公园,不能去非洲大草原,不能去喜马拉雅山的他和秦修来说,真是意外的完美。

秦修完全沉浸在水塘的小小世界里,浣熊兄弟们在水边嬉戏,小狐狸嘴馋地望着吃不到口的鸭子夫妇……他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下一个美好的镜头,下一个,再下一个。好久没这么酣畅淋漓了,果然还是应该听沈彻的,这么一想才恍然想起来,他在这草丛中也不晓得匍匐了有多久,从刚刚起就没听见沈彻的动静,连忙一转头——

隔着几缕草,卷毛青年安静地趴他身边,水塘边的蚊子很多,秦修看着那一头卷毛里狗耳朵不时抖动两下,驱赶着蚊子,除外沈彻整个人几乎一动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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