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天价经纪人 上——江南四时
江南四时  发于:2015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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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万?!”

晴天霹雳。

第十三章

解约的原因,名义上是因为所谓私拍广告,实际上简单得很。

骆飞拿刀威胁老板还罢,黎锦竟敢公然从李奕衡床上逃跑,才是老板最不能忍的。谁知道李先生脾气如何,要是为此事恼羞成怒想要发作,岂不是得不偿失?于是这俩惹祸精还是早早踢出去为好。

至于违约金……黎锦心知肚明,对方根本没打算要,自己更没钱给。

失去这份合约,黎锦并不心疼。他本就没打算做明星,如今恢复自由身,正好重新选家娱乐公司重新来过。骆飞就颓废许多,自那天回来,他一直郁郁寡欢,饭都不吃,一个劲作死。

黎锦劝过几次,人家充耳不闻,他也懒得再废口舌。

这夜黎锦难得早睡,一梦渐醒,朦胧中竟听到叮叮咚咚,吉他单调而干净的弹奏声。他迷迷糊糊睁开眼,阳台上,西斜的月光如银白锦缎般倾洒一地,夜风吹动窗帘,轻柔而美好的音符如同布料的褶皱,婉转而曲折。

“你在干什么?”黎锦撑起身子。

“吵到你了?”月光里,骆飞回过头,不好意思地一笑,“抱歉。”

两人积蓄所剩无几,交电费的钱都没有,过了好几天黑暗的日子。这夜月光倾城,恰恰好做极佳一盏白炽灯。黎锦睡意跑光,索性坐在床边,脚底踩着延伸到床头的一截月光,摇头道:“没,是我自己醒了。”

骆飞应了一声,手指擦过吉他琴弦,“铛”的一声。他回过头,看着黎锦:“知道为什么我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吗?”

黎锦摇头。

“因为这么多年来,除了我姐姐,你是第一个肯认真听我唱歌的人。”骆飞咧嘴一笑,这笑容却比哭泣好不了多少,“小锦,我再给你唱一首好不好?”

“好。”黎锦欣然,“就唱当时你唱给我听的那首。”

“她坐在窗台写字

她穿着白色裙子

她晃动脚的样子美得不真实

我爱上她的发丝

我迷恋她的皓齿

我每日每夜徘徊在她的阳台 为她吟诵 那些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哦我心爱的女孩 麻烦把头低下来 看看我手心中满满的爱

哦我心爱的女孩 请别意外

就像飞鱼依赖着大海 我会爱上你 这多么自然……”

短暂的吉他前奏后,骆飞轻轻晃动脑袋,随着简单却跳跃的旋律唱出这首自己写的歌曲。月光下,他的侧脸忽明忽暗,仿佛镀着一层银色的光。

黎锦身子前倾,静静坐在床上。他已经忘了上一次听到这样动人的旋律是多久之前的事,当舒慕仿佛套用公式般完成一个又一个高音之后,他的心就再也没被谁的歌声打动过。

而就在这间小小的、破旧的、因为停电而失去一切光亮的房间里,他又一次邂逅了这种心动。

这种心动就像初中放学时你经过那片落叶满地的树林,看到那个黑长直发的女孩时一般自然而美好。心脏在一瞬间被丘比特的金箭射中,这种感觉让你喉头发紧口中干燥,酸甜苦辣混杂在一起成一种奇特的味道。

你会小心翼翼,又充满期待地猜测,这是不是爱情的味道。

黎锦觉得,他在这首歌里,尝到了爱情的味道。

他意犹未尽地反复回味这种味道,直到骆飞停下手中的吉他许久,略带疑惑地看向他。

“怎么了?”骆飞笑,“听傻了?”

“没有。”黎锦回过神,为自己找面子,“你应该找个专业的作词。”

“上次你就是这么说的。”骆飞轻轻微笑着,手掌拍了一下吉他的琴弦,“所以我才特别想红啊。我想,只要我成名了,也许我就可以找更好一点的词人为我写词,向更多厉害的人学习如何作曲编曲,然后站在被无数灯光照射到的舞台上,为台下的人唱我写的歌。”

黎锦垂首微笑。

“我知道,我太幼稚了。”骆飞低下头,仿佛吉他是他最亲密的爱人,他用一种宠溺而温柔的目光凝望着它,“小锦,对不起啊,我坚持不下去了,我……要做逃兵了。”

黎锦猛地抬起了头。

“我今天下午出去,买好了回家的车票,明天上午九点半的火车。对不起,要留你一个人为梦想努力了。”骆飞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黎锦想,他应该很想哭,但却不愿让眼泪掉下来,“真可惜啊,我还从来没有站到舞台上,我还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被灯光聚焦,我还从来没有对着话筒,对着台下的听众,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然后告诉他们,好好听我唱这首歌……”

然后,他的不甘心的不舍得的眼泪,忽然沉重地落了下来。

他才十九岁,在他经历过的单纯的十九年人生里,歌唱是他的一切。他觉得,只要努力,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做不到,只要朝着梦想不断飞奔,总会到达那个梦想成真的终点。

所以——

“只要站到舞台上,被灯光照耀,被听众聆听就够了,是吗?”黎锦忽然站起身,问道。

“什么?”骆飞抬起头,眼泪还挂在脸上。

“只要这样就够了,是吧?”黎锦扯起一边嘴角,仿佛讽刺般轻笑。

这么简单的要求,怎么可能达不到?

就算现实要给你上最残酷的一课,那起码在最后一秒,让你面带微笑离去。

“跟我来。”黎锦紧紧抓住骆飞的手,不顾一切地向门外跑去。

月过中天,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空气仿佛都被抽空,对立的低矮楼房之间,只传来黎锦与骆飞奔跑时脚步的回响。那连绵不断的,极具力量的脚步声,像是某种独家的鼓点。黎锦紧紧牵着骆飞的手,在路灯闪烁的马路上跑过。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儿?”骆飞觉得黎锦疯了。

“帮你找个舞台。”黎锦说。

“你说什么?”骆飞张大嘴,灌了一肚子风,“你……”

“闭嘴!大半夜我不睡觉在大马路上飞奔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你该感谢我,而不是喋喋不休问些待会儿你就知道答案的问题。”黎锦伸出手,上下挥舞,“该死,这些出租车怎么都不停!”

说话间,又一辆载客的出租车从眼前呼啸而过。

骆飞足足愣了三分钟——其间又掠过出租车若干——然后大声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着转身跑了回去。

第十四章

五分钟后,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回到黎锦面前。

“骑得到吗?”他问。

“哪里来的?”黎锦看着自行车上锈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铁锈,嘴角抽搐。

“之前买来骑着去公司的,后来你嫌丢人,我就随便搁那里了。”骆飞使劲压了两下车座,“没想到还有气。”

黎锦伸腿跨坐上去:“你骑着,我坐着,走!”

还好警察没有半夜巡逻这里,还好这城市的监控镜头没有人定期检查,还好每个看到这一切的人都没有声张,否则也许第二天,很多人都会知道有两个大男人是怎样哼着不成调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树,从一头向另一头跋涉。

骑行半小时,骆飞气喘吁吁地将自行车停在一座废弃海边仓库旁。黎锦跳下后座,几步走到仓库门前,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一分钟后,推开仓库大门。接着,他径直走到门边,随着“咔嗒”,开关启动的声响,整间仓库都亮了起来。

这里竟然是一个小型的演出场地。

巨大的音箱,头顶的七彩顶灯,以及墙上五颜六色的嚣张涂鸦,每一样,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们宣告,I AM ROCK!

“来帮忙!”黎锦狠狠拍了一把骆飞的头。

骆飞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梦,他的面前,真的,是一个,舞台!

他抱紧吉他,几乎连滚带爬跟着黎锦奔赴后台。

场地长久不用,即便各项设备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层灰,更别提考虑到安全,所有设备的线路全部散开,需要重新组装。骆飞对这些一窍不通,笨手笨脚地在黎锦的指挥下将凌乱的线头归位组装插接,然后打开开关调试。

“你怎么会组装音箱?”骆飞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在黎锦背后发问,“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你怎么进来的?你不怕有人来抓咱们?这根线应该插哪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我怎么进来的?

黎锦的后背不可察觉地绷紧了。

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啊。

十年前,这里是本市红极一时的地下摇滚圣地,舒慕的第一场LIVE就在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疯狂喊着舒慕的名字,他们踩在凳子上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们甚至试图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拥抱和热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远爱上了舒慕。

后来摇滚没落,这里渐渐冷寂,难以维持,柯远就将它从原主人的手里买了下来,按照当初的样子装修一新,甚至找出当年舒慕用过的电吉他,珍而重之地作为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台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当然,大门钥匙也照老规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门左边那蓬无论春夏秋冬都不发芽的杂草丛里。

可他怎么跟骆飞解释?

所以他只能吊起眼睛,没好气:“问那么多干嘛?我要是说我偷来的,你就不唱了?闭嘴,干活!”他指着手边的插口,“这根线插这里!”

十分钟后,所有设备准备就绪,黎锦单手撑住舞台边缘的木板突起,一跃而下。

“开始吧,你的个人演唱会。”他伸出双臂,仿佛要拥抱空气中隐约漂浮的炙热气息,“舞台,灯光,还有我,你的听众。”

如果你的梦想仅仅如此的话,那就实现它,又有什么大不了。

骆飞抱着刚刚从架子上取下的电吉他——他并不知道这曾经属于舒慕——他拨动琴弦,电吉他低调地发出一个单音:“唱什么?”

“随你。”黎锦指向舞台,“This is your stage!”

“别说英文,我听不懂。”骆飞手指骤动,一连串炸裂的音符从他指尖流出。

“Say! Hey!

Hear the sound of the falling rain

Coming down like an Armageddon flame

the shame the ones who died without a name

Hear the dogs howling out of key

To a hymn called “Faith and Misery”

And bleed,the company lost the war today

I beg to dream and differ from the hollow lies

This is the dawning of the rest of our lives

On holiday!”

“混蛋,你不会英文唱哪门子的英文歌!”黎锦像个二十岁的少年一样——事实上他现在的确只有23岁——疯狂地挥舞着自己的手臂。电吉他那种摧毁般的音质永远是木吉他望尘莫及的,如果说在阳台上轻声弹唱的骆飞是个小心翼翼练习着吉他曲谱还要担心邻居会否投诉自己扰民的单纯少年的话,那现在的骆飞,他随心所欲操纵着吉他,随着节奏的变化在舞台上奔跑跳跃着歌唱的样子,就像个挥舞着披风,威风凛凛要征服你的王。

他一首接一首歌唱,摇滚名曲也好原创歌曲也好,他甚至把经典《卡农》重新编曲,随性填词随性哼唱,想不出歌词时干脆单腿踩着舞台边缘,来一段电吉他的SOLO。也许他的技术不是最好,也许他的高音不是最高,但黎锦在他的歌声里肆无忌惮挥舞手臂,放纵地将身体控制权交给充斥着整个空间的音乐。

巨大的音箱如实地将吉他的音质传出,每一个音符都仿佛从山顶滚下的巨大石块,无法阻挡,无力抵挡。黎锦大声地随着骆飞嘶吼、歌唱,就像十年前一样,在这里,在这个巨大的铁皮仓库里,关闭大门,闷热的气流无法释放,高温让震耳欲聋的音乐更加震撼。他站在所有人中间疯狂挥舞着手臂,大声叫着台上那个人的名字。

他是光,他是电,他是唯一的神话。

他是舞台之王!

他是谁?

他不是舒慕,现在的舒慕早已忘记什么叫歌唱,他每天只在录音室呆两个小时,他灌录的唱片就像数学课本上前人研究出的方程式,它们精准而死板,它们像在推导证明,多过探索,它们……

它们叫他妈的什么音乐!

真正的音乐应该是这样!

“骆飞!”黎锦大声地喊出骆飞的名字,就像十年前他喊出舒慕的名字一样。真正的音乐应该是这样,它让你忘记烦恼,它让你全心投入,它让你觉得有了它,饮水也当饱。

他是光,他是电,他是舞台之王,他是新一代神话。

他是骆飞!

他应该在万众瞩目的中心,而不是被一张车票送回家,从此把音乐埋葬!

“小锦。”电吉他的声音忽然断了下来,台上的骆飞满脸是汗,眼睛在灯光的印衬下闪闪发光,“我嗓子不行了,所以,这是最后一首。”

“兴高采烈的破蛹 华丽新生的冲动

寻找灿烂天地 美梦

主宰爱情的是谁 奋不顾身的扑火

短暂轮回只为 衬托

你笑 你哭 你的动作

都是我的圣经 珍惜的背颂

我喜 我悲 我的生活

为你放弃自由要为你左右

你是火你是风你是织网的恶魔

破碎的燕尾蝶还做最后的美梦

你是火你是风你是天使的诱惑

让我做燕尾蝶拥抱最后的美梦

让我短暂快乐很感动”

让我短暂快乐很感动吗……

黎锦轻轻地笑起来。

这样短暂的快乐就够了吗?

他看着台上的骆飞,那个人完美地收住了最后一个音节,电吉他微微震颤的声音被诚实的音箱传导在每一片空气,再小的颤抖都让人感动地要起鸡皮疙瘩。他静静地抬着头,舞台上的骆飞站在所有灯光中央,额头的汗珠流进他年轻的眉间,沾湿他的睫毛,最后流进他的眼中,跟泪水混作一堆。

“骆飞。”黎锦喊了一夜,此时,他的声音阴沉而喑哑,“你的梦想仅仅是这样而已吗?”

骆飞扯过T恤袖子,擦了擦眼泪:“不是的。”

“那是什么?”

“我想……唱歌。”骆飞说,“我想有鼓手,贝斯手,我想要一个完整的伴奏团队,我想站在更大的舞台上唱歌,我想有几千人几万人甚至几十万的听众,我想让所有人都记住我的名字,我想……我想让所有人提起骆飞,就会承认我的音乐!”

“所以我们再为梦想努力一次好不好?”黎锦大声问他,“把票退掉,就算再苦再难,坚持下去!解约?别为这样操蛋的理由就放弃梦想啊!反正还年轻,我们有无数次跌倒再爬起来的机会,一次失败算得了什么?有种就把我打到爬不起来为止啊!所以别这么容易就喊退出,把你的梦想交给我,像个爷们,我们好好奋斗到最后,好不好!”

“好!”骆飞跳下台,几步走到黎锦面前,紧紧抓住他的肩膀,“让我们一起,再来一次!”

拉开仓库大门的时候,外面正拂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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