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然再世(穿越后的幸福生活 女变男)下+番外——昨日未央
昨日未央  发于:2014年12月13日

关灯
护眼

莫非……莫非和这个身体的身份有关?

那就太有意思了。

那人又是微微一笑,扬声说道:“在下一见楚公子的容貌,便可断定楚公子乃是在下要找之人——家主的命令是:‘找出天下最美之人。’”

闻言,我当场呆住。

第三十六章:宛容如玉

“你,你,你……”我用食指指着那个乱说话的讨厌家伙,想骂他一顿,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对这小子的浑话,我无语了。

无语问苍天——你他妈的到底跟老子开了个什么鬼玩笑让老子长成这么一副鬼模样啊啊啊!!!

我这儿还郁闷着呢,就听染儿充满警戒和敌意的声音响起:“你们主子为何要找出天下最美之人?他有什么目的?”

“家主的想法,在下不敢妄加猜测,不过十之八九对楚公子是有利无害的。”那人顿了顿,又道:“家主是想找出‘最美之人’,请他帮一个忙,对他并不会有什么伤害,相反,事成之后,家主还会厚礼酬谢。至于帮忙的具体内容,在下实在不得而知。”

染儿闻言沉思片刻,看了看我,又低下头去。

不一会儿,他抱紧我的胳膊,低声道:“算了,我和姐姐……还是靠缘分吧。公子,你断了念头吧,我不会劝楚的。”

“染公子……”那人还想再说些什么。

“天不早了,你先回去,我们也要回客栈休息。过两天,等我考虑好了再给你答覆。”我打断那人的话,冲他摆了摆手。

那人点了点头,朝我一抱拳,眨眼便消失在夜色中。

倒是个识相的。

我搂住染儿,侧了侧头,眼角余光看到青芝随着我们的脚步走过来,心里踏实了。

给与秋枫递了个眼色,他甚为乖觉地向后走了两步,到青芝身边与青芝并行。

四个人加快步伐走向客栈。

至于樱绝色,我承认,我是故意忽略他的。

哼,他居然说那么乱七八糟的话,真是个讨厌鬼。

******

那晚之后过了两天,当那宛容氏的青年来客栈找我时,我已做出决定。

我要帮染儿找到他姐姐。

没有亲人的滋味,我很清楚,现代世界人情味儿那么淡,我犹觉得不舒服,何况染儿。染儿与我情况不同,他原本是大家族里锦衣玉食的小少爷,受尽了宠爱的,却遭了灭门之祸,后又受尽欺辱,心里一定有很多苦楚。我把他姐姐送到他身边,一来慰藉他失去众多亲人的痛苦,二来也请他姐姐多陪陪他,给他做个伴儿,让他有个能倾诉心事的人,倒倒苦水,兴许他心情能轻松些。

我不是多么细心体贴的人,也没有七巧玲珑心,能把什么都看得透透的。我只希望能为染儿做点事,只希望染儿能过得好一点,不仅在物质上,更在精神上。

这两天里我找与秋枫问了关于“宛容”的一些事,知道了“宛容”一个大家族的姓氏,也是一个大组织的名称。“宛容”十分强大,十分神秘,虽亦正亦邪,其信誉却受到普遍认同——只要是“宛容”承诺的事,它就一定会做到。

知道这一点,就够了,“宛容”的其他,我没兴趣了解,也没必要了解。

尽管我现在有了一身高高手的武功,还有老莫送的庞大财产,但我毕竟在这世界还算个初出茅庐的雏儿,羽翼未丰,又有这么一张脸,还是不要太过招摇的好。我的打算是,去见见宛容家主,在不算太麻烦的范围内帮他完成某件事,然后找到染儿的姐姐让他们姐弟得以重逢,再以后,我就好好学习经营之道,创立自己的事业,让自己真的变得强大起来。

积累实力和学武功一样,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切不可操之过急。这一点,我很明白。

见了那宛容氏青年,我和他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不管“宛容”在外的风评如何,我自己的感觉是,宛容氏的行事作风,颇为光明磊落,让我生出几分好感。

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

在宛容十七——那青年如此自称——的陪同下,我带着青芝染儿和与秋枫来到桐城,来不及多看两眼桐城遍地桐花满是诗意的美景,我在与秋枫的建议下,寻到城东一处僻静的院落,买了下来。院落不大,也不小,光厢房就有六七间,加上仆从能容三十多号人居住。房子的外观和内部格局我看着也还不错,找人简单装修了一番我们便搬了进去,又采买了好些家什和日常用品,算是在桐城有了落脚处。

把青芝和染儿安顿好了,我便决定启程。我走之前的这些日子里,染儿一直在劝我打消念头,可我看他眉眼间分明流露出几分对姐姐的思念和挂心,以及想见到亲人的渴望,所以任他如何劝我,我都坚持己见,不为所动。

临走之前,我本想和青芝长谈一番,可是又不知从何说起,又说些什么。三年前我初识青芝,虽然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却很喜欢他,与他很是投缘,相处起来也很自在很有默契。可经过这两年的分别,因为青芝遭受了不少苦难,我对待他的态度难免小心许多,再加上我多了一个小情人,时时在我身边,让我几乎没什么机会和青芝独处,也说不上什么体己话,时长日久,难免觉得和他有些生分——这生分不是在心里,而是平时的接触和交谈上。

这回也是,自从听樱绝色说了那些个浑话,我见到青芝总有些尴尬。有时也会想不知道染儿听见那些话没有,这念头每每闪过,我都不禁暗斥自己无聊。我自认心中坦荡,可还是隐隐觉得别扭,也就愈发想要早点出行,希望独自一人整理整理思绪。我不是会被一个问题困扰很久的人,所以等我回来,如今的烦恼应该也就不成烦恼了,到时一切都会迎刃而解的。

抱着这种念头,我磨来了青芝住在我买的院子里等我回来的承诺,又牢牢嘱咐了与秋枫,便和宛容十七一起,踏上了返回宛容本家的路。

这一回,我走得很踏实,很放心。

那天,我是这么跟与秋枫说的。

“与秋枫,你主子——我是指老莫——是个怎样性情的人,你比我清楚。当年我托他照顾好青芝染儿,他给我照顾成这样,我不是不怪他的。可我如今也多少了解了些他的性子,知道他对于自己不在乎的人,看得很轻贱。他说的‘照顾’,我现在推测,恐怕只是答应保证青芝染儿不死。”我哼笑一声,冷下调子:“冤有头债有主,这两年青芝染儿受的罪,我迟早会让欠了他们的人偿还。过去的‘照顾不周’,我既已把老莫当作朋友,便不再与他追究,若他也把我当朋友,这次我离开,希望他能真正把青芝染儿照顾好,避免他们受到任何伤害,保证他们能过安稳生活——这点小事,我想老莫一定能做到吧。与秋枫,你去联系他,让他给我一个保证,否则……”

我抿了抿唇,说不下去了。

我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能威胁老莫的,除了感情。可是,我绝做不到用感情来威胁看重我的人。

当时与秋枫听了我的话,静默了一会儿,便柔声应是,第二天一大早就给了我答覆,说老莫让他转告我:“一切放心”。

于是我就真的放心了。

******

宛容本家地处咏枫国北方——也就是说,我又要绕大半个咏枫国了。从桐城到宛容本家的路途十分遥远,我便和宛容十七商量,用轻功代步。骑马固然也是个好主意,可惜我以前只在赛马场跑过几回,马上本领并不高超,与其边骑边练便学,还不如使我的拿手轻功,也算作锻炼身体,两全其美。

宛容十七看我态度积极,本也颇为赞成,可惜只行了一天,他与我的差距就明显暴露出来了。仅仅六个时辰,我便因他停了三回,加起来等了他近一个时辰。我倒没觉得什么,宛容十七却对自己很恼火的样子。当然,对我的轻功之好,他也不由露出非常惊讶的表情。

如此两三天后,他不知从哪儿牵出一匹通体雪白,身强膘壮的高头大马,提出他骑马我跑步的建议,我欣然同意。

能不欣然么,对一个武人来说,轻功不济,沦落到自己骑着马追人家用脚的这般地步,想来他自己已感到尴尬难为情,我在面子上,可得让人家过得去。

自从离开桐城,我的心情竟一天天明快起来,脾气似乎也好了许多,不再像前一段时间,动不动就发火,暴躁得跟头牛似的。

现在想想自己最近的行为表现,真是,汗颜啊。

不过,唉,过去的就过去了,引以为鉴是必要的,至于去追究失常的原因……还是不要花那个功夫了,找到原因又如何?我未必会更开心得意些。

而我为什么会在离开桐城孤身上路后,心情如此轻松,我也不打算剖析一番其因为所以然,还是那句老话,顺其自然吧。

顺其自然,最好不过。

******

我们一路朝北行进,已有小半个月。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也愈来愈冷。

冰冷的空气,带给我一种久违的熟悉感。哦,北方的秋天,清清冷冷的秋天,我曾经并不喜欢的秋天,挡住冬天脚步的季节——

记得在现代时,我一直是生活在北方的。我的家乡是北方小城,我在日本也常住京都,每年冬天都要去扎晃滑雪,后来回国又定居到了一个北方都市。我讨厌炎热且不干脆的夏天,不喜欢半冷不热的的秋天,对短暂的春天毫无感觉;我最爱的,就是有大朵雪花飘浮的冬、寒冷而清美的冬。

北方的冬天,冬天的北方,是我这三年来最怀念的东西了吧,而今,终于让我觉得和它们的距离,拉近了。

来到这世界的第一个冬天,我是在路上过的,当时天气只是微凉而已,植物竟仍是黄绿色的,我还没有意识到,气温便回暖了;第二三个冬天,则是在四季如春的隆中谷过的,忙于修炼的我对季节变换一无所感。

第四个冬天啊……真想在雪的包围下度过呢。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呢。上辈子那具身体的生日在春冬交际的时候,这辈子的这个新的身体,不如让它拥有一个雪片纷飞的生日吧,以满足我长久以来对“出生日”的愿望。

我一边暗自筹画着,感受着愈来愈清冷的空气,一边用我的“飞毛腿”赶路。在离开桐城一个月后,当正午的太阳也不能给人们带来多少温暖时,羽华城,到了。

******

羽华城是一座中等规模的,古老的城市,城里到处洋溢着古朴的气息。

这里就是宛容本家的所在地。

说实话,比起繁华大气的江城,精致熙攘的桐城,我更喜欢羽华城。这里干净,热闹,却又朴实无华,虽有几分老旧,却积淀了厚重的历史与文化,那种再自然不过的斑驳,看起来很亲切,很舒服。

我喜欢这里的最根本的原因,或许还是这里的气候吧。羽华城的秋末,那清冷的寒气,与我上辈子曾居住了七年多的城市,是多么相似啊。

到了羽华城,宛容十七先把我安顿到城郊的一家小客栈里,让我享受了两天安静清闲的日子,才引我进城。

宛容十七来接我那天,是易了容的,开始他一进屋我还没反应过来,直觉就运功戒备。好在进门前他说了话,我戒备的同时想了想,观察了下眼前人的身形眼神,又问了几句话,才肯定了他的身份。宛容十七说,找“最美之人”和把这人带去见家主,都是得秘密进行的事儿,虽然不敢保证这事儿至今没传出去,但至少他不能大张旗鼓地。

我开始有点好奇那个家主到底要找什么“最美之人”干嘛了。这一个月我和宛容十七光顾着赶路,没怎么说过话,可从偶尔的交谈中,不难看出性格稳重的宛容十七对他家家主深深的敬佩仰慕之情,而且他家家主好像在宛容家特别受爱戴,比以往任何一任家主都优秀出色,也更令人景仰钦服。在所有宛容氏眼里,他们的家主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这么一位据说年纪尚轻的,这般了不得的家主,寻找“最美之人”,总不会是为了满足色欲纳为己有吧。尚未见到那家主,只凭直觉,我便知道事情不简单。

不过,现在我倒是真心想会会那位大名鼎鼎的大家族的一家之主了。

不知是怎样的风采呢。

我怀着期待,跟着宛容十七走过了十数条曲曲折折的小巷,走得我头都晕了,才最终拐进了一条幽暗的巷子,从一扇狭窄的小门里进入了传说中的宛容府。

彼时天色已晚,月光朦胧,星辰暗淡。那夜色,颇有几分“月黑风高”的意境。

我在白纱下勾唇一笑,意味不明。

在安静得有些诡异的宅子里走了半个小时左右,宛容十七领着我进了个院子。透过面纱我隐约看到一个圆拱门的轮廓,不由皱了皱眉。

记忆中,一进这种拱门,准没好事。

耐着性子,我随宛容十七走啊走。走了一天的腿都麻木了,我暗暗调息了一番,让体内的阴阳之气先后运转一周,觉得浑身上下一下子轻松起来。

站着运功的本事,也是从老莫那里学来了。经过我自己的摸索,现在我不仅能站着运走着运,还能在用轻功疾行的过程中运。那样做难度很大,但沾了我体内两股相异内气的光,我的内力运用分外自如,对“气”的掌控也很是随意自若。我常常想,等将来定居了,日子平静了,我用心钻研一下,没准能钻研出一套类似六脉神剑的武功来。

反正都是御气之道嘛。

神游半晌,待我回过神来,宛容十七已经站定了。

宛容十七身前,是一道玫瑰红的雕花双扇门,门的色泽鲜艳而古朴,花纹华丽而神秘。我从未见过这么有味道的门,便多看了两眼。

宛容十七侧过身子,对我低声道:“家主有令,请楚公子一人进去。”

我点了点头,越过他,推开那两扇仿佛隐藏着很多秘密的门,缓步跨进屋去。

好亮的烛光。

我微微仰首,眼睛扫过两边架子上摆的火红蜡烛。左右各三排架子上摆着上百根红柱,每根蜡烛都一样高矮,一样粗细,连焰火的大小都没什么差别,整齐得不可思议。

莫非这就是有钱人家有品位的生活?啊,神奇。

我飞快地收回投注在蜡烛上的目光,眨了眨眼,向正前方看去。

唔,前面……

前面是一片纱。

那片纱从屋顶上垂下,纱后有纱,层层叠叠,重重纱幕遮住了后面的一切。

饶是我眼力再好,也只能数到第十三层纱幕,再往后是什么,我实在看不清了。

唉,这屋子里的纱已经够多了,我帽上的这块就不要凑这个热闹了——我想了想,摘下了笠帽。

啊,这样看东西果然比较清楚。第十三层纱幕后面还有两层帷幕,再后面……再后面,有一个隐约的人影。

不错嘛,我的视力,果然够争气。

我弯眸微笑。

自从进了羽华城,我的心情就一直很好,难得现在也不错,耐心十足。

“楚公子好风度。”一个清冷的声音从层层纱幕后传来。那声音清冷得如冰似雪,虽极为悦耳,却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不过,冰雪一样的声音,我真的很喜欢呢。

“多谢称赞。”我满声笑意,回道。

我的声音也不错,好听得犹如仙音,清淡圣洁,飘渺辽远,比那清冷声音更加不似人世之声。

对方静默了一会儿。不久,只见十数层纱幕无风自舞,一层接一层地高高飘起,又缓缓落下。待离我最近的那层纱幕重新垂地,我的面前,便出现了一个一身白衣的纤长身影。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