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娃完全想多了,自从那次黎焕给他搓背差点搓掉了一层皮之后,重音就再也没有这个想法了。虽说那次是意外,黎焕走了神,但是谁能保证下一次他就不走神?走个神就给搓掉一层皮,这谁受得了啊,又不是M体质!
黎焕将烤好的馒头放在干净的帕子上,然后将从林子里打的五只麻雀直接扔进火堆里,又加了点柴。
重音从里面擦着头发出来,身上只着中衣:“你去吧,不要泡太久,对身体不好!”
“你赶紧把衣服穿上,这边冷。”黎焕皱眉念叨了两句,拿了外衣给他披上,自己跑进去。
重音挑眉一笑,然后将外衣穿上,运功将头发烘干才到外面,拿着一根木棒拨了拨火堆,火燃的更旺了。
里面传来黎焕的喊声:“看着点儿,别把麻雀烧糊了!”
“知道啦!”
过了一会儿,一股肉香慢慢散发出来,重音估摸差不多快熟了的时候将烧的黑不溜秋的麻雀都拨弄出来。
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吃过肉了,从上山以后就一直在啃干粮,山上野兔和野鸡倒是有,但是没有水,处理起来太麻烦,他们在山上也呆不长,也就不愿费事,大不了等下山多吃点补回来。
今天在林子里转悠的时候看到几只麻雀,黎焕才想起来打了几只。麻雀虽小,但也是肉啊,最主要的是处理起来很方便,往火里一扔,熟了的时候烧焦了的羽毛很容易清除。
黎焕从里面出来,将头发擦干,自发的将少的黑不溜秋的麻雀拿过来,掀开一层黑黑的外皮,露出里面油嫩的肉,黎焕深吸一口气:“真香。”
黎焕将择干净的麻雀肉给重音,自己再重新择一只,重音不客气的接了:“没想到这么小的东西也能吃。”
“那当然。”黎焕得意笑道,“以前家里穷,不能经常吃肉,我就和村子里的小子一起去林子里打鸟,一群傻小子,呼啦啦的赶着麻雀跑,富贵人家的少爷用弹弓打鸟玩,做弹弓的材料不好找,我们只能用石子扔,但是准头都不怎么好,有时候一下午也打不到一只。运气好了打到一只就直接在林子里起一堆活这样烧着吃,十几个小子分食一只小麻雀,都不够撒牙缝的,不给大伙儿还是高兴地跟过节似的。”
重音撕了一块胸脯肉递到黎焕嘴边,声音依旧平板,但是却透着一股子心疼:“张嘴。”
黎焕受宠若惊,啊呜一口连重音的指头含住,舔了两下才松口,重音难得的没把他扔出去,默默收回手,也不知是不是火光的原因,脸上看起来有点红。
黎焕笑眯眯的吞了肉,从自己那只上也撕了一块,送到重音嘴边,重音扭头,声音里带着丝窘迫:“吃你的吧!”
重音耍赖:“哎呀,礼尚往来嘛!吃吧吃吧!”
重音看了他一眼,这才就着他的手吃了一块胸脯肉,黎焕乐颠颠的将骨头架子放在嘴里嚼了嚼,吐到火堆里,又拿起一只,择好了给重音。
重音不接,摇头道:“我不要了,你吃吧。”
黎焕硬塞给他,笑道:“知道你对我好,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我现在不缺肉,还有好几只呢!”
重音只好接过,默默吃着,只觉得,这是从小到大吃的最有滋味的一顿饭了。
烧麻雀什么调料都没放,但是火烤出来的肉的味道却很淳,两个人吃得很仔细,骨头缝里的每一丝肉都不放过,就着烤的金黄的馒头吃起来格外香。
“我们的干粮快吃完了。”黎焕咽下一口馒头,说道,“好几天了,雪莲的影子还没见到呢!”
“明天下山。”重音不见沮丧,本来也是来碰运气的,“那种好东西可遇不可求。”
黎焕将火堆移到一边,露出被烘烤的干燥的地面,将包袱重的一块毛毯铺上,毛毯很小不够两个人躺,两人只好靠着墙坐着睡。
靠近洞口,凉气灌进来很冷,但是洞内水气太重,太潮湿,两人只好挤在一起取暖,好在火堆一只燃着,倒算不得太冷。
重音坐在外侧,下意识的将吹进来的冷气当掉,拉着黎焕坐下:“过来,你先睡,我守夜。”
黎焕靠着重音坐下,拉起另一条毛毯盖在两人身上,整个身子歪在重音身上,闭上眼之前说:“你一个人守一晚太累了,下半夜我来,记得叫我。”
“好。”
重音拨了拨火堆,让火烧的更旺一些。
深夜静谧,只剩下山洞外寒风呼啸的声音和火堆不时发出的噼啪声,重音把毛毯往黎焕那边拉了拉,听到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慢慢勾起了嘴角。
第三十九章
黎焕和重音下山买了马匹代步,向着南方出发,四个月后到达两界山。金秋时分,收获的季节,道路两旁的稻田里挂着沉甸甸的稻穗,许多农户挥舞着镰刀收割。
两人骑马慢慢走着,前方就是黄山村。看着掩映在碧树群山中的小村落,黎焕心中涩涩的,以前不觉得,到了家门前才体会游子离家的萧瑟,和归来时强烈的归属感。
时隔近两年,村子里的乡亲还是那样质朴,仍然叫他“黎小子”,让黎焕心中倍感亲切,小伙伴们有了很大的变化,小孩子长得快,连黎焕自己也跟柳树抽条一样长高了不少,刚认识的时候只能到重音的肩膀处,现在已经和重音差不多高了。
值得高兴的事,黄花山上的土匪已经被清剿了,一年前新上任的县令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实事,很受百姓拥戴。村民少了土匪的侵扰,生活的更顺畅了。
黎焕家里的老房子保持的很干净,花儿时不时的过来打扫,得空的时候也会过来往灶里添把火,防止潮湿生虫。
李焕和重音只在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便赶往父亲最大的城市——麦城。
离国和越过相隔两界山,十万大山横陈于两国之间,壁立千仞,猛兽凶悍,飞鸟难过,行人难觅,非常险要。
两国常年征战,但多是小打小闹,没有大的战事也是因为有这一天然的屏障。
横亘在两界山长达百里的大裂缝“一线天”是两国交流的唯一通道,一线天两端都有驻军把手,身份盘查很严格。
黎焕和重音要通过一线天前往越国,户籍证明是必不可少的东西,这个东西黎焕是有的,但是重音就麻烦了点。
重音自小在山里长大,既不是离国人,也算不上越国人,更不可能有户籍这种东西,说白了,重音在这里就是黑户。
这要在战乱年代也容易混过去,但是在当朝皇帝陛下的治理下,还算是四海升平的。
两人前往麦城就是想找玉书帮帮忙,看看能不能给重音弄个合法身份。
玉麟山庄生意遍天下,据说在越国也有玉书的产业,像麦城这样的大城应该也有玉麟山庄的店铺。
当初分别时,玉书给了两人信物,说是有什么需要可以找玉麟山庄就近的产业,只要不是谋逆叛国,一般的事情都能给解决。
麦城最大的古玩玉器铺子玲珑阁的掌柜宋故是个看起来很温和的男子,看起来以外的年轻,恐怕才二十出头。
黎焕拿出玉书给的信物,宋故看过之后很爽快的答应会给办好并给两人提供了住宿的地方。两人在麦城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用过早餐,宋故就将重音的文书送了来。
黎焕道了谢,直接收拾东西出了麦城,直奔一线天。
出了一线天,便是彭家庄子,彭家庄子有个大集市,聚集了南来北往的商人,从越国贩卖来的珍珠丝绸以及与离国风格迥异的瓷器,甚至还有南疆特有的一些刀具以及一些工艺品。
南疆人少与中原人接触,只有种族混杂的地区才会将部族中特色的物品拿出来交换一些金钱粮食。
要说越国运到离国的商品,至少要翻十番的话,那么,物以稀为贵,那些南疆人提供的东西在离国至少可以翻到百倍。同样,离国的药材和玉器在越过也同样难得。
当地驻军对彭县管理的很严格,整个彭县高筑城墙,与一线天相连,只有南北两个出口,士兵对来往的人查的很严格,甚至要搜身,检查商品,一点都不放松。
两人有了证明身份的文书,很顺利的通过,只是黎焕在看到士兵给重音搜身的时候十分不爽。
妈蛋,小爷都还没摸过呢!
好在那士兵长了一张还算正值的脸,要是他长得猥琐点,黎焕估计会忍不住出手剁了他,饶是这样,黎焕还是忍不住瞪了他好几眼。
彭家庄子只有方圆百丈,村子里的村民多靠出租摊位为生,能来这里的商人都不是小商户,给的租子都很大方,居民都很富裕。整个彭家庄子很繁荣,甚至比有些地方的县城都要繁华。
彭家庄子集市有固定的店铺,也有露天的摊位,来往的人不少,形形色色,各不相同,有穿着绫罗绸缎的富贵之人,也有短衣打扮的江湖人。
黎焕和重音在一个兵器摊子前驻足,黎焕指着一把细长的苗刀问道:“这个怎么卖?”
摊子上的生意很冷清,老板是个小老头,长得不高,此时正坐在摊子后面的椅子上打瞌睡。这时听到黎焕问话,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瞟了一眼黎焕指的苗刀:“五两银子。”
黎焕也没还价,直接付了钱,老板人不错,还附赠了刀鞘。
苗刀刀身细长,约三尺八,上有两道血槽,手柄略长,一尺二。集中了刀、枪两种兵器的特点,既能当枪使,又能当刀用,既可单手握把,又可双手执柄,杀伤力极大。
这苗刀就是普通铁器打造,算不上多贵重,黎焕单纯喜欢这刀的造型,不厚重,看着舒服,刀身长,砍起人来肯定很顺手!
一线天并不太平,两侧是百丈高的悬崖峭壁,道路时宽时窄很不规则,由于环境的原因没什么猛兽,但是缺少不了各种毒虫,这种见缝就钻的小东西更让人防不胜防。
来往的商队都会带着护卫队,有能力的商人会专门养一支这样的队伍,而大多数的商人多是在临行前专门招募护卫。
黎焕和重音这一次跟的队伍是玉麟山庄旗下的一支商队,两人拿着宋故的介绍信,直接找了这一趟的负责人。
两人在彭家庄子住了一夜,第二天跟着商队上路。商队的负责人姓陆,收人都叫他陆掌柜,陆掌柜带着三十几个伙计拉着十大车的货物。另外还有一百人的护卫队,护卫队是专门供养的,除了黎焕和重音其他人都是熟人。
前面十个护卫开路,每辆货车边上也都配两个护卫,剩下的人都在后面压阵。陆掌柜将黎焕和重音安排在车队后面。
能做上掌柜的人都是圆滑的人,知道两人与自家大老板关系非同寻常,把两人照顾得很周到,却又不谄媚令人厌恶。
这一队人都是这条道上的熟人了,来来回回走了好多次,大家都是相熟的,猛地多出两个陌生人,就算嘴上不说,心里也不免嘀咕。
护卫队的队长姓程,叫程鹏,三十来岁,长得五大三粗,一张脸那叫一个粗犷,但是这人有个特殊爱好,喜欢一切漂亮美好的人事物。
程鹏一看黎焕和重音张的那叫一个端正,那点排外的心理防线就绷不住了,一个劲的和两人说话。
黎焕也爱跟人聊个天,正好在队尾靠着这位程头儿近,两人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诸如“你打多大?”“我十八了!”“十八好啊,十八的小伙一枝花啊”之类的废话能拉扯上一个时辰。
再如“你老家哪的?成亲了吗?家里给议亲了吗?”“我还小,暂时没打算成亲!”“不小了,赶紧去上房媳妇,生个儿子吧啦吧啦……”这样的话题又能闲扯上一个时辰。
重音话不多,唯一的任务就是给黎焕递水,话说多了口干啊!
黎焕瞟了眼重音,心想我媳妇就在身边跟着呢,还议什么亲啊!这不是个好话题,赶紧歪楼:“程大哥去过越国,能给说道说道不?多知道一点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我去那儿多是押货,也没深入过,不过却是听那边的商人说起一些,听说越国出美人啊,不光女人,男人也长得小巧玲珑的,据说那边男风盛行,男人和男人成亲也是有的吧啦吧啦……”
黎焕心想,这不是个好地方啊,咱们家小重音这么招人,到了那儿不但要防着女人,还得防着男人!
第四十章
下午时天渐渐阴了上来,黑云压抑,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衣服渐渐被打湿,大家拿出随身带着的蓑衣披上。
一场秋雨一场寒,山林间尤其风大,吹着身上的湿衣,格外寒凉。
雨渐渐大了起来,带着丝丝寒气打在脸上格外的湿寒。
道路泥泞,车马压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印子,押车的伙计走在路上被泥水打湿了鞋子和裤脚。
蓑衣厚重,穿着十分不便,黎焕和重音都不怎么喜欢。黎焕集市上买了一把剑,重音便买了一把伞。
黎焕索性弃了自己的马与重音共乘一骑,黎焕在前,重音在后。
这让黎焕很不满,他想在后面的,他把重音当成媳妇,自然是要护着他的。
重音拒绝的理由让人绝倒:“你在前面可以给我刚刚雨水。”
黎焕伤心之余不得已妥协。
虽然重音那么说,还是将伞前倾,将黎焕盖了个严实。
众人看着两个大男人挤着骑一匹马,也没有违和感,只觉得他们兄弟感情好。
程鹏与两人交流较多,倒是察觉出了些什么,但是识相的没有挑明。经历的事多了,知道什么事能问,什么事只能烂在心里。
虽然黎焕和重音并不觉得这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傍晚,陆掌柜和程鹏商量找了个崖壁凹陷处扎营留宿,留下看车的伙计,其他人帮忙扎帐篷,撒防毒虫的药粉。
这两人都长走这条道的人,对这条路熟悉得很,找的地方很不错,连地面都是干的,不用担心没地方下脚。
因为下雨的原因,没有干树枝生活,大家只好就着凉水啃硬干粮,好歹大家都不是矫情的人,这种事情都是寻常。
陆掌柜临行前特意嘱咐,给黎焕和重音带了帐篷,所以并没有发生两人露宿的尴尬局面。
到了半夜,前方来了一个商队,他们是从越国返回离国,也是冲着这个地方避雨来的。
好在地方够大,并没有发生什么冲突。这些事情并不需要黎焕和重音出头,所以两人躲着偷闲。
因为事先准备了火把,所以帐篷外面一片明亮,大家睡觉之前也不会钻进黑漆漆的帐篷。
鹏程拿着自己那份干粮和水袋颠颠的来到黎焕和重音这边,他身边的小弟汗颜捂脸,老大看到漂亮的人就爱往上凑,这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好丢脸啊有木有!
鹏程晚上守夜,并没和黎焕黏糊多久,闲扯了几句就带着人四处巡视。
夜晚没什么娱乐活动,守夜也轮不到他们,黎焕和重音早早的就睡了。
半夜时分,黎焕和重音同时睁开眼,然后又闭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事关系不上他们,他们也就不爱管闲事。
第二天清早,天蒙蒙亮,不远处响起一声惊叫,听声音是个年纪不大的男孩,声音中带着惊慌和恐惧。
叫声很快就引来其他人,黎焕和重音习惯早起,洗漱完毕才跟着去看热闹。
路上遇到程鹏,程鹏说:“好似出了什么事,是刘掌柜那边的。”刘掌柜就是另外那队商队的负责人。
练武之人五感比普通人要强些,还没走近,就闻到一个浓重的血腥味。
程鹏一拍前边一人的肩膀问道:“怎么,出什么事了?”
那人是也是程鹏手下的一个护卫,此时程鹏问起,便小声说:“头儿,那边的刘掌柜似乎……”那人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还做了个鬼脸,“被人杀了!”
程鹏一巴掌拍他脑门上:“做什么怪样子,回去约束好手下的人,不要乱走,我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