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从嘿咻开始——我的小Q
我的小Q  发于:201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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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冯逸把工作交代完毕的时候,麦家恒见他疲惫地揉着眉心,竟然不由自主地走到他身边,轻声问道:“让我帮你按一按好不好?”

话一出口,两人都愣住了。

柔柔的声音,让冯逸无法抵抗,他只是愣了一下就回过神来,将身体靠在椅背上,然后闭上了眼:“按吧,正好我的头很疼。”

麦家恒为自己的冒失感到不好意思,还好冯逸没表现出反感或抵触的情绪,反倒顺其自然地接受了,这让他松了一大口气。他将双手放在冯逸的头两侧,指尖触到皮肤的那一刻,他的心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扑通扑通的,好像快要跳到嗓子眼了。

强压住那颗砰砰作响的心,他把两只拇指分别按在两边的太阳穴上轻轻地往下压,用略带颤抖的声音问道:“力度够吗?是轻了还是重了?”

“就这样,很好。”

冯逸的声音听起来很慵懒,脸上的表情完全放松下来,似乎很享受的样子。

麦家恒不再说话,专心致志地帮他按摩,直到听见他嘴里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便猜到他已经睡着了。空调呼呼地对外吐着冷气,麦家恒怕他被冻感冒了,把空调温度调高几度,让室内保持在恒温状态,这才轻手轻脚地走出了办公室。

一觉醒来,冯逸根本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他站起来望向窗外,天色完全黑了下来。

夜幕下的城市,流光溢彩、灯火辉煌,夜生活似乎已经开始了,到处闪烁着暧昧而粘稠的霓虹,看起来美丽,却也透着一股浮华的气息。

也许是为了缓解压力或者是寂寞太久,原来下了班后,他总喜欢跑去酒吧疯狂一夜。算算时间,自从认识麦家恒之后,他已经很久没去过夜生活了。下了班就直接回家,看看电视,上上网,一晚上就这么混过去了。日子虽然平淡了一点,但也不觉得太无趣,反而有种前所未有的舒适感。

收拾好东西,冯逸走出办公室,正准备乘电梯下楼的时候,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掏出来一看,是他的老朋友打来的。

他按下接听键,对着话筒“喂”了一声。

手机另一端的人马上咋呼起来:“你怎么消失了?好久没见你出来玩了。”

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张温和的面孔,他望向前方,眼中流动着无限温柔。

“我最近遇到了一个人,只要和他待在一起,心里就觉得特别踏实。”

听他这么一说,对方显然受到了惊吓,过了许久才不可置信地吼出一句话来。

“你你你、该不会在为他‘守身如玉’吧?”

他笑了笑,既没承认,也没否认。

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厌倦了原来的生活。

12.暗恋的滋味

次日清晨,冯逸还是早早的就出了家门。

他把车开到公司门口,停在路边,并没有急着走下车,而是点燃一根烟,静静地等候着。

很多时候,人们往往无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思想与行为,总是做一些令自己的都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即便是拥有如城墙般坚不可摧的自制力,也会因为某些事或某些人而土崩瓦解。

就像冯逸这样,从起床到现在,他所做的、所想的,完全在他的自我控制的范围之外。为什么不多睡会觉?为什么要这么早跑来公司?为什么来到公司后却不进去而是守在门口?其实他也解释不清楚,他此时只是迫切地想要见到麦家恒。

昨晚他做了一个梦,到现在梦里的情景还是记忆犹新。他在梦里见到麦家恒了,他们分别站在人行道的两端,隔着人海两两相望。突然,麦家恒笑了,笑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这温暖的笑容差点将他的心给融化掉了。他想走过去抱住对方,刚一迈脚,马路对面的人就不见了,跟着他便醒了。本来他想强迫自己再次入睡,把没做完的梦接着做完,可是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索性起了床,洗漱完毕后就开车来到公司,然后等待着对方的出现。他不需要太多的交流,只要能说上一两句话,或者看上一眼,便已足够。

抽完一支烟,冯逸灭掉烟头再次望向窗外的时候,正巧看见麦家恒提着便当盒从远处走来,清晨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在他的身上,染出淡淡的光晕,他的样子看起来还是那么温柔。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笑了一下,梦境与现实重合,连感受也相同,冯逸觉得自己的心真的快被融化了,不由自主地把头探出车窗外,却发现他的目光根本没落在自己的身上,而是笑着和迎面走来的同事打了声招呼。

冯逸有些好笑地收回视线,踩下油门,把车开去了地下停车场。

缘分不光奇妙还很狗血,乘电梯上楼的时候,冯逸没想到他还会遇到麦家恒。只不过对方踏进来之后便转过身面对电梯门,完全没发现站在角落里的他。

电梯缓慢地向上爬升着,每到一层都要停下来,狭窄的空间内挤满了人,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包子面条油饼的混合味道,大家迫切期待着电梯快点到达各自所在的楼层,赶紧逃离这个让人感到闷热难耐的地方。只有冯逸始终保持着一派从容的样子,仿佛周遭的一切与他无关。他的视线越过人群落在麦家恒身上,嘴角勾起一丝温和的弧度。他不觉得闷热,也没感到烦躁,只是默默地看着那个背影,心里就很平静。

当电梯叮地一声到达十六楼的时候,门一打开,站在最外面的麦家恒就赶紧走了出去,他听见身后有人用一种惊讶的语气叫着冯经理,心脏突然猛跳几下,几乎是下意识地转身,接着便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冯逸,原来你也在里面。”

话一出口麦家恒就笑了,他不知道自己在兴奋个什么劲儿。

冯逸“嗯”了一声,仍旧是一副淡定从容的模样,“好巧。”

麦家恒很想与他继续交谈下去,不得不找一些平淡无趣的话题。

“你吃过早餐了吗?”

“吃过了。”

“吃的什么?”

“三明治。”

“里面有蛋吗?”

冯逸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似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问这种奇怪的问题。接着在脑子里回想自己原来吃过的三明治中到底有没有鸡蛋,如果有,这鸡蛋是煎的还是炸的,是咸的还是淡的。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冯逸只好乱蒙一气。

“好像有,不过没吃出什么味来。”

“哦,早餐吃一个鸡蛋对身体有益处。”

“嗯,我以后会坚持吃的。”

……

伴随着这诡异的对话,他俩一起走进了营销部,眼看冯逸快要踏进办公室的时候,麦家恒忽然举起手中便当盒说:“中午一起吃饭吧,我自己做的,带了很多,怕一个人吃不完。”

“好。”冯逸答应得挺干脆,然后又说,“跟我进来。”

麦家恒以为他要给自己安排工作,马上跟着他走进办公室。

“你是不是有事儿要吩咐我做?”

“不是。”冯逸走到办公桌前,朝他招了招手,“你过来。”

麦家恒闻声走过去,接着看见冯逸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他好奇地多看了两眼,待看清楚之后,被盒子上印着的图案弄得一怔。

“这是……”

话还没问出口,他就听见冯逸说:“如你所见,一部手机。”

麦家恒惊讶地问:“给我的?!”

“嗯。”冯逸把盒子递给他,“拿着。”

麦家恒感到不知所措。

说真的,他不敢收下这么贵重的礼物。连忙摇头拒绝:“我不能要。”

冯逸直接把盒子塞进他手里,还是硬塞的那种。嘴上却云淡风轻地说:“你想太多了,这不是我送给你的,是公司配给你的。”

闻言麦家恒心中的一块大石才算是落了地,同时他为自己的自作多情感到不好意思。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话,只好干笑两声。

“昨天见你手机坏了,我就帮你去领了一部。做助理的,手机要二十四小时开机,你那部手机动不动就关机了,所以得趁早换一部,免得等我想找你的时候,却找不到人。”

“哦,我知道了。”

“出去工作吧。”

“好的。”

麦家恒一点也不怀疑冯逸的话,只是抱着盒子走出去的时候,在心里小小的感慨了一下,这间公司的待遇真是不错啊。

其实他的第一感觉是对的,这部手机真的是冯逸自己掏腰包买来送给他的。

昨天开完会出来,冯逸看见他手机坏了,当时就在心里做出了一个这样的决定,之后便吩咐唐小全出去买一部手机。为了不引起他的怀疑,冯逸还特地叮嘱唐小全买一部价格不太贵、简单又实用的手机。冯逸知道,无缘无故的,他肯定不会接受这份礼物,所以才找了个借口,让他心安理得地收下这部手机。

也许是因为喜欢,所以冯逸想要对他好。至于他知不知,这一点也不重要,只要看见他开心,冯逸便觉得开心,只要看见他笑,冯逸便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进了办公室,麦家恒首先把手机从盒子里拿了出来仔细端详了一番。

很普通的牌子——诺基亚。

直板耐摔型,没有半点修饰,看起来简约大方,他挺喜欢的。

接着他把冯逸的手机号码输入进去,想了想,没忍住,给对方发去一条短信。

手机很实用,谢谢你。

没过多久,短信就回了过来。

你喜欢就好,别谢我,要谢就谢公司。

麦家恒盯着这条短信直乐呵,他知道冯逸的老毛病又犯了,他似乎能想象出对方那副别别扭扭不愿接受别人道谢的样子。他恶作剧似的回了一个鬼脸过去,然后就去工作了。

而与他一墙之隔的冯逸,看到这个鬼脸之后心里突然有点发虚,不禁怀疑他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作为一个新人,麦家恒的工作量并不是很大,他把冯逸安排的事情做完后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可是为了充实自己,他总想着给自己找点事儿做。看报表、看营销策略,带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执着劲儿他一步步地去了解、去摸索这个从未接触过的行业。

人一旦忙碌起来,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转眼间就到了中午。他这才放下手中的事情,提着便当盒来到了茶水间。把饭菜用微波炉加热之后,他特意分成大小两份,大的那份给冯逸,他自己吃份小的就够了。

忙完这一切,当麦家恒拿着两盒饭菜推开冯逸的办公室门的时候,惊讶地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一个人。那个人提着包站在门口,嘴里还催促着冯逸快点走,看样子他们正要出门。

一股淡淡的失落感油然而生,麦家恒突然觉得自己来得真不是时候,也许冯逸这个大忙人早就忘了他们之前曾约好了要一起吃午饭的。

这时,屋内的两个人也注意到了麦家恒的到来,站在门口的男人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后,然后开口说话了:“我和你的冯经理准备出去吃饭,你要是有事找他,等下午上班的时候再来。”

“知道了。”麦家恒答应道,便转身出去,根本没看见对方眼里闪着促狭的光芒。

身后突然传来冯逸的声音:“等等。”

麦家恒扭过头问:“怎么了?”紧接着看见冯逸大步走过来,在他面前站定。

“把盒饭放回去,和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算了,我不去了,你们去吃吧。”

麦家恒轻声拒绝,能听到冯逸这么说,他已经感到很满足了。他知道自己在陌生人面前总是表现得很拘谨,为了不破坏他们的兴致,他还是决定自个儿独自一人在办公室里吃盒饭。

听他这么说,冯逸也不坚持,嗯了一声后就和那个男人走了。

直到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身影,麦家恒才抱着两盒饭朝办公室走去,正巧碰到了刚上完厕所回来的唐小全,他顺手递了一盒饭给对方,笑着说:“你还没吃饭吧?这个给你吃。”

唐小全喜出望外,很不客气地收下了。

这边,冯逸和那个男人在电梯里聊着天。

“刚才那个就是你在电话里提起的人?”

“嗯。”

“长得挺不错嘛,斯斯文文的。”

“嗯,性格也不错。”

“刚才你为什么不坚持要他和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他不太喜欢和陌生人接触,我不想勉强他。”

“啧啧,要不要这么体贴啊?最起码也要把他介绍给我这个老朋友认识一下嘛。”

“抱歉,我从来没想过把他介绍给你认识。”

男人顿时被这句话噎住,不过他反应极快,马上反击。

“其实我这人很识趣,本来还想叫你回去和他去过二人世界。既然你这么不厚道,那我也不用太客气,今天这顿饭你必须陪我吃,而且你买单,太便宜的我是不会吃的。”

“行了,我也没指望你会良心发现,一顿饭而已,还不至于把我吃穷了。”

……

提起这个老朋友,冯逸就感到无奈。他们是大学同学,还是同寝室的室友。最初他们之间来往得并不密切,因为冯逸为人冷漠,让人觉得不好相处,所以大一那年两人连话都没说上几句。到了大二,他们还是平淡的相处着,直到一天晚上,冯逸从图书馆回来,无意中看见对方躲在小树林里和一个人正抱着热吻,出于好奇,多看了两眼,竟然发现被抱着的人也是个男的。撞见这种事情,一般人都会感到惊讶,说不定还会到处宣传,可冯逸却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看过之后就把这件事儿忘在了脑后。对方见他不闻不问,实在忍不住了,跑来和他摊牌,不光承认了自己是同性恋,还摆出一副毫不畏惧的架势叫他想嘲笑就嘲笑、想到处乱说就乱说,不用藏着掖着。他像看神经病似的瞧了对方两眼说,自己也是个同,没觉得这种事儿值得大惊小怪的。说完这句话后,他似乎看到对方眼里闪着激动的泪花,就像遇到了知己一样。一股不祥的预感忽然涌上心头,果然在下一秒对方送给他一个熊抱,嘴里还哽咽地叫,好兄弟!那一刻他深深地感到后悔了,早知道会是这种情况,他应该拿着喇叭把这件事情大肆宣扬出去。

之后他们就成为了好朋友,当然冯逸是被迫的,从抵触到接受用了三年时间,他发现对方除了脾气有点暴躁,偶尔喜欢犯二,其实是个不错的人,并且有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自己那么冷漠地对待他,他居然还能厚着脸皮纠缠三年。所以,他是冯逸唯一能够放下戒心坦然相处的人。也许这才叫朋友,可以肆无忌惮地开玩笑,可以没心没肺地笑,在他面前冯逸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

昨晚接到那个电话之后,冯逸便猜到第二天他会来找自己,只是没猜到他居然来得这么巧,恰恰打破了他和麦家恒之间的约定。

在感情方面,冯逸一直是个被动者。还没有确定对方的想法之前,他绝不会做出什么明显的举动,最多只会在背地里偷偷地替对方着想。他自己也知道,他和麦家恒的初遇并不算是一个好的开始,他只想通过时间让对方慢慢忘记那件事情,然后再一点点打动对方的心。

是自己的,总归跑不掉。不是自己的,想留也留不住。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一切顺其自然吧。

吃完饭回来,冯逸路过好利来蛋糕店时,特地走进去买了几块蛋糕。

冯逸记得麦家恒曾说过他喜欢吃甜食。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印象中的苏州人喜欢吃甜食和糯食,而甜食吃多了,性格就温顺、平和。就像麦家恒这样,总是温温雅雅又客客气气的,连说话也不会太过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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