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云覆雨之龙太子(FZ)中+番外——我即江湖
我即江湖  发于:2014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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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阿岚不疼的……爸爸不走……”

杜月笙这时不过三十出头,又刚刚成为黄金荣的亲信,手下负责经营者法租界最大的赌场之一公兴俱乐部,在鸦片提运中又收服了大部分的势力,可谓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他在上海青帮中凭着胆识和狠劲获得一席之地,但年少时连书都念不起的贫苦经历让他一直居安思危,野心向往着更高更远的天地——这样的男人,家庭永远不会是他的第一要务,儿女就更加不是。

尤其是在他的妻子还不能生育的情况下。沈月英虽然领养了他的长子杜维潘,且他也很看重那个孩子,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心里未免有些遗憾。而杜从岚则及时的填补了这个遗憾。

虽说让杜从岚回到法租界杜宅,认祖归宗未尝不可,但杜月笙有更多的考量。月英毕竟是他的发妻,多年治家劳苦功高,又把维潘教育的很好,从齐家治国的方面来说很是给他助力,况且现在维潘长大了能帮他的忙,才刚刚在杜家站稳脚跟……这个时候他不能把阿岚带回去打发妻的脸,这样做也会让大儿子感到不安甚至于猜忌。

更何况,如今上海各个势力复杂交错,他即便穿得长衫西装出入高档场所,和文人谈诗论史,也不能改变他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事实。维潘是长子,必须要能够承受杜月笙作为父亲给他带去的危险,但阿岚不同,即便阿岚也许不会是他的幺子,杜月笙也绝不会让他——自己的亲生儿子暴露在危险的势力争夺中,成为黄金荣和张啸林控制对付他的把柄。

他低敛着浓黑的眉,看着儿子可怜的小眼神很是无奈。

“这样,经贸会一直到晚上,”他妥协道:“你乖一点,下午不要闹先生,那么爸爸就早点回来带你去玩——晚上可以晚一个小时睡觉,答应么?”今日在张园举办的画展很重要,为了给鲁豫皖来的灾民筹款,这是树立他良好形象的一个绝好机会,他决不能错过。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的大事,他也不会在儿子面前失约。现在只能尽量弥补。

杜从岚转了转黑眼珠子,也不哭了,伸出肥嘟嘟的爪子奶声奶气说道:“好吧,成交。”

杜月笙哭笑不得。他可以算得上是严父,因为幼时无法读书的遗憾,他对于子女的学业非常重视,记得维潘小时候逃课,第一次被他甩了两个巴掌,长女美如也曾经因为学业被他甩过鞭子……不过到了阿岚这里,同样的事情就得换个法子。

不知道为何,美如同样也是他的亲生子,但他就是对阿岚下不去手。他的儿子今后无论多少,名字里都要有一个维字,只有从岚不同,也许当初他刚抱到那个小小的襁褓,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就已经下意识的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对待这个孩子。

维潘是给他带来幸运的儿子,而从岚却是他愿意把运道给予的儿子。

“那爸爸要走了,阿岚要信守承诺,能做到吗?”他在儿子幼嫩的眼皮上亲了一口,低声问。

从岚吧唧在父亲脸上留一个口水印子,得意的嘎嘎直笑。

“阿岚乖乖的,爸爸也要守嗯守承诺!”

杜月笙疼爱的和他抵了抵额头,才把他放回床上。他冷脸看着保姆道:“看好小少爷,下次再发生这样的事,你就不必在这里待着了。”

保姆又怕又急,连连躬身保证。她自然不会认为杜月笙仅仅只是威胁她的工作,不在杜公馆待,很可能意味着她也无法在上海待下去。虽然杜月笙成天穿着长袍,一副读书人的斯文样,但他下手狠辣翻脸无情也是上海出了名的。

杜从岚无聊的在床上滚了一圈,便开口命令道:“抱我到阳台上去。”

保姆不敢小瞧这个才五岁的小土匪,听话的抱着他走到卧室附带的阳台上。从这里可以看见前院,杜从岚窝在保姆的怀里,目送着杜月笙走出院子,矮着身子钻进轿车里。车子传来启动的声音,留下一串不明显的黑烟远去,杜从岚因为不能和父亲如期出去玩,还得在家练一上午的大字,下午还不能欺负先生——他非常的郁闷。

这个小家伙被杜月笙养得很好,或者说,被杜月笙请的厨子和保姆养得很好,白白胖胖的。不过他胖得很好看,很可爱,一头黑色的头发带点微卷,又软又细的质地很好——雪白的小额头下是一双墨蓝色的大眼睛,睫毛弯弯翘翘,小鼻尖非常的秀气,再加上花瓣一样的小嘴巴和肥嘟嘟双下巴,这孩子简直是人见人爱。

杜从岚是一个二十世纪初的混血儿,很显然。他的母亲是一个法国的舞女,当然现在已经带着钱远走高飞了,这给他留下一双漂亮眸子的女人,显然没想到她的儿子会如此受到重视——不然她也许会留下来。

除此之外,杜从岚忠实的遗传了他父亲的基因,浓眉,耳朵,还有嘴唇的形状,以及现在还不明显,但已经所有流露的性格。杜从岚既任性又霸道,在他的父亲面前喜欢撒娇,但英租界杜宅的下人都知道,这位年仅五岁的小少爷最不喜欢别人违抗他的命令,重点是,他会让看门的狗去咬不听话的人。所以即便主人不在——这是正常的——他们也要听话,非常听话。

杜从岚除了父亲,不太喜欢别的人。他不喜欢的人有很多啦,像是大太太,虽然没见过——像是大哥,虽然没见过——还有大姐啦,也没见过……嗯嗯,总之会分走属于他的父亲的注意力,这样的人他都不喜欢。不喜欢的人该怎么办呢?父亲说过,要看看对方是什么人,再决定自己可以耍什么脾气……父亲也说,做事要做到刀切豆腐两面光……他不喜欢的人都是目前惹不起的,要是欺负起来也不能两面光……

所以他只能忍着啦。

但是其他的人,他就没必要忍着,不然就失了自己的气度。

“我饿了,先吃饭吧。”他移开目光,嘟着嘴巴对保姆说:“吃完饭我要出去。”

保姆迟疑的看着怀里的孩子嗫嚅道:“小少爷……老爷让你练大字……下午还有课……”

杜从岚挣扎着下地,蹬蹬蹬的向屋内走。他不耐烦的声音隔着门传过来,让保姆更加绝望。

“我说什么你作甚么,废话!”

杜从岚爬上卧室靠窗的小沙发,哼哧哼哧脱掉带着花边的洋睡衣,露出白嫩嫩肉嘟嘟的小身体,阳光一照,简直像是西方壁画上的露天使。他随手甩掉衣服,从一旁早就放好的一叠衣服里拿过小衬衫穿了起来。杜月笙除非必要,一般都穿着老派的长袍,连扣子都扣到颈子下边,但杜从岚从小就在英租界里长大,至少在生活方便还是走在前头的,衣柜里一排都是定做的小西装小马甲。

他和杜月笙一样,年纪小小的就不喜欢别人给穿衣服。杜月笙是小时候穷惯了出来的,而杜从岚就纯粹是天生的,除了他父亲,谁抱他也不太乐意,如果不是年纪实在太小,这个保姆早就给他踢走了。

吃完早饭,杜团子便昂首阔步出门去了。至于先前和父亲定下的约定——反正父亲也反悔在先么,这样做才公平。

毕竟是私生子,且又是为了保护他,杜月笙很少带着从岚出门溜达。英租界和法租界就如同两个小国,只要小心一些,沈月英不会察觉从岚的存在。至于杜维潘,他的羽毛还未长齐,实在不足为惧。杜月笙曾经考虑过,到底什么时候让他的宝贝阿岚正大光明的踏入杜宅,或者干脆就让他也认了沈月英为亲娘……但一个不能生育的女子,一个刚刚对养子抱有期望的女子,万一她接受不了心存歹念,那后果是杜月笙不能接受的。

他必须要为阿岚考虑周详。

杜月笙有一个计划,他如今还做不到。等到他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势力,并且不再惧怕黄金荣的时候,他要重新修建杜家祠堂——那时就是阿岚认祖归宗的时候了。阿岚若大一些,即使没有沈月英当母亲,也可以在杜家有一席之地,而且等到那时候,维潘早就站稳脚跟,不会误会阿岚会威胁他的地位而做出什么。

杜月笙作为一个父亲,已经为他最爱的儿子做出了尽可能的安排。然而杜从岚毕竟还太小,他再聪明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他只是希望多到外头玩玩,最好能牵着父亲的手,自豪的对别人说这是他的爸爸。他不交朋友,没有玩伴,因为他不想在别人面前连父亲是谁都不能说。

虽然他相信父亲,但还是不乐意面对这种窘迫的状况。杜月笙也明白,所以只能暗地愧疚叹息,也不试图去改变……在某种情况下,阿岚隐藏的越好,就越安全。

杜从岚带着保姆司机和保镖随意在南京路上晃着,两旁的建筑物密集交错,既有英式法式建筑物高大的尖顶矗立,也有平实的小楼外头高高低低挂着各式各样的招牌广告牌和霓虹灯,一侧的黄浦江岸沸反盈天,无数的码头整齐排列,大大小小的船只挨挨挤挤。

行人纷纷好奇的看着这个小肉团子姿态嚣张的插着小口袋方小说游西逛,后头还跟着一串人。不过平民们也只是好奇,在上海这地界随手戳一下兴许就是个大人物,这小孩的父亲肯定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惹不起便最好躲着走。大街上唯一到处乱窜的大概就是卖报童,背上还跨着一个大木盒子,一打开便是两排香烟,他们声嘶力竭的吆喝着号外,偶尔断一下也必是因为要给买报纸的人找零钱。

杜从岚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小脑袋一刻不停的到处乱转。这个地方和他住的租借高级住宅区很不一样,不仅仅是住宅区和商业区的不同,在这里和他一样黑头发黄皮肤的人更加多,更加热闹。他看着周围零次栉比的店铺,感到有些跃跃欲试,就在这时,一个小报童从他身边窜过去,狠狠的把他撞向一侧——

“小心!”

一个低醇的男声在头顶响起,同一时间他被一把抱了起来,惊魂未定的瞅着一张陌生男人的脸。

“呜。”他有点后怕的想要哭。

抱着他的陌生男人蹙起眉,有点不知所措的伸手捂住他的嘴巴。

“你……你别哭。”他开口道,想了想又说:“我带你去买糖吃,如何?”

杜从岚不高兴的伸爪爪拽下男人的手指,嘴巴撅得老高。不过男人这么一弄,他想哭的情绪又下去了,便有些好奇。因为这人哄他的语气简直和爸爸一模一样。

“吃什么糖捏?”他用一种施恩的语气问男人。当然,在男人听来,基本和小奶猫撒娇没有区别。

糅兴烦恼的抱着团子看了看四周。他只是随口说说,哪里又知道有什么糖?他甚至都不知道哪一家店铺里卖糖果……

在这之前,他才见过杜从岚三次。正确来说,他刚刚找到杜从岚——他儿子的又一次转世。

这个世界毫无疑问,对他来说又是陌生的。儿子这一次的相貌也是陌生的,而且上一世还是个女孩……糅兴找到这孩子花了不少功夫,头一次见到他时,他便已经是四五岁的样子,而且性子也和前世差得挺多,唯一相同的就是同样爱撒娇,爱狐假虎威。同样可爱。

杜从岚把小手搭在这个陌生人宽阔的肩膀上,用眼神示意保姆等人不用过来。他歪着小脑袋打量面前这人,不甘心的发现这人比他爸爸好看多了……

这人的打扮就像英租界里任何一位绅士一样,定制的手工西装妥帖笔挺,清爽的短发,还戴着一顶圆顶礼帽,皮鞋锃亮。他的面容白皙英俊,鼻子格外挺拔。杜从岚很喜欢这个人的眼睛,略微狭长,纯粹的黑色,就像是……父亲那个用黑石头做的袖扣一样,既幽深又耀眼。最奇怪的是这人明明是个男的,耳朵上却有一个黄色的耳环,当然啦,看起来还是很合适的。

男人身材高大相貌俊美,是除了父亲之外他看得最顺眼的一个人。

“你想要吃什么都可以,”糅兴看了半天决定:“我们可以一起逛逛,然后你想吃什么就告诉我。”

杜从岚考虑了一下,点点肥下巴。这个不错,省得他的零用钱呦。

他踢了踢小皮鞋,挣扎着要下去。

“快放我下去,我要自己走。”

糅兴把臂弯里的小胖胖紧了紧,觉得怀里一团又软又热还带着好闻的奶味,有点舍不得。

他转身继续朝前走,随口反驳:“不放。这里靠近码头,环境太复杂……万一你被拐子拐走怎么办?”

杜从岚刚才想哭,被这人阻止了——现在想要下地又被阻止。五岁的小少爷感到很不快活,但是心里又有点……怎么说,难言的别扭。因为这人对待他的方式简直和爸爸一个样儿,那种不放心的态度让他有点得意。

因为他是受重视的。

杜从岚想了想,勉强道:“好吧……就再给你抱下下好了。抱稳点喔,不然放狗咬你。”

糅兴又蹙了蹙眉,更加不喜欢杜月笙。

到底怎么教育他儿子的?怎么动不动就要放狗咬人……他这几次去看儿子,发现“放狗咬你”已经成为小家伙的口头禅,说这句话的胖墩儿完全没有负疚感或者心理负担,虽然他还尚未把这句话真正投入实践——因为杜月笙留下的保镖不会松开狗链——但很明显,整个房子除了保镖所有人都被这个小胖墩给吓怕了。

写大字?请老师?

哼,就他这几次观察的结果来看,小家伙根本就没认真学过。杜月笙现在正是事业上升的关键阶段,能保持一两天来看杜从岚已经是重视他的表现,至于检查作业什么的,最多就嘴上说说,十次里有个一两次算不错了。

糅兴看着怀里的小孩儿,胖嘟嘟的脸蛋上,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神采四溢,机灵的不得了。他头一次有了一点身为父亲设身处地的担忧,万一儿子长大变成了不学无术的小流氓怎么办?

虽然这只是儿子其中的一次转世,但他毕竟是要真正过完自己的一生……而且糅兴还不得不在一旁陪伴他渡过。儿子并非每一次转世都能以无疾而终为结尾,或者一生中没有波折和痛苦,可每当那种时候,他往往只能默默忍耐着站在一边,看着不属于他的孩子在命运里颠沛流离,辗转沉浮。

一世又一世。

在糅兴不着痕迹观察杜从岚的时候,杜小少爷也在光明正大的偷看他。

父亲很少会告诉他外头一些黑道白道的势力,顶多偶尔讲一两个商界或者学界的名流。他知道这是因为自己太小了,又暂时见不得光,所以知道了也没用,即便见到了本人怕也对不上号。不过他现在倒真想知道,抱着他的这人是个什么来头,或者说,有没有来头?

“你……你叫什么名儿?”他实在忍不住问道,小肥爪儿动了动。

糅兴从沉思中回神,闻言有点动容。

他只停顿了一秒,就开口说道:“我姓轩。”

杜从岚等了半天,都没等到下一句。他瞪着水汪汪的眼睛瞅对方,这是什么意思捏?

糅兴也看着他,表情变得有点不耐烦:“看你模样,你父亲应与我年岁相当——我难道当不起你一声叔叔?”意识就是反正你也喊我叔叔,知道全名作甚么……实际上,他也没想过给自己编个全名什么的。

杜小胖扁嘴巴,其实姓轩的看着要比他父亲稍微年轻一些,约莫也就二十七八的样子……要叫哥哥勉强了些,叫叔叔么……他又不太愿意……

“轩……轩……”他张小嘴嗫嚅半天,突然眼睛一亮,得瑟喊道:“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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