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个家——寻香踪
寻香踪  发于:201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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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一起用好了,你要去哪里来着?”贺方旭摸着下巴说。

“我要去食堂吃饭。”

贺方旭抬手看看腕表:“都快六点了,食堂还有饭吃吗?”

林家乐也在犯愁呢,刚刚一个客户一直在拉着自己做账,不然怎么连饭都赶不上:“那我的伞先借给你吧,贺总。我晚点等雨停了,再出去买点吃的。”

贺方旭接过伞,然后用手圈住林家乐的脖子:“既然没饭吃,那就跟我走吧,你借伞给我,今晚上我请你吃饭了。”

就这样,林家乐被贺方旭拉上了他停在楼下的奔驰车,车子发动起来,雨刷打开,然后慢慢驶出厂门,开上了车道。

“贺总,去哪儿啊?不要太远了,随便吃点什么就好了。”太贵的我吃得不好意思,林家乐心说。

贺方旭探头看看街道周围:“我也没准备吃大餐,得找个好停车的地方,再吃点什么好了。”

但是因为下大雨,人们都不愿意冒雨走,好多车位都是满的,贺方旭转了两个街区,终于才找到一家有空车位的餐厅,而且还是西餐厅。

林家乐看着那家窗明几亮的餐厅,万般不情愿下了车。这样的餐厅,平时在电视里见得多,自己就算是打这边经过,都会自动忽视的,因为那跟自己的生活相差得实在是太遥远了。

这时雨已经小了很多,贺方旭还是撑着雨伞转过来帮他挡雨。

林家乐小声地说:“贺总,咱们还是换个地方吧,这儿太贵了。”

贺方旭笑了一下:“我也不想啊,刚刚你也看到了,哪儿都没有停车位啊,我们随便吃点吧。”

林家乐说:“要不,咱们去前面点的广场,去吃个肯德基什么的吧。”

贺方旭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从英国回来之后,就发誓,这辈子都不要吃汉堡和炸鸡了。”

林家乐:“……”这人怎么这么金贵啊,好多人想吃都不舍得吃呢。不过他不知道,如果一个中国人,将汉堡、炸鸡腿当主餐吃上数年,恐怕再也没有吃它们的冲动了。

第十四章

这天晚上,林家乐吃到了自己生平第一回西餐,这之前,他连肯德基都没舍得去吃过。林家乐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对那些反射着灯光的亮晶晶的刀、叉、汤匙保持着绝对的好奇与学习精神,满足了贺方旭莫名的优越心理。

林家乐看着那些菜谱后面的阿拉伯数字,越翻越心惊,最后只点了一个鳗鱼炒饭,因为就这个看起来还比较接近自己平时吃的那些东西,而且在价格上还算是“比较”过得去,没超过五十块。

贺方旭咧着嘴笑:“你可真会替我省钱!吃我一顿是不会吃穷的。”

林家乐心说,吃你一顿是不会穷的,但是我可不想欠你那么多人情。他心里一直有话想问贺方旭的,自己为什么会被挑中去采购部呢,他可是一点背景都没有,为什么会有人平白无故将这块肥肉送到自己嘴里?如果自己是个女的,可能是有人想贪图一点美色。自己可是什么都没有啊,也许真是看中了自己的能力?这个问题林家乐反复想过很多次,最终还是没问出口,若是问了,贺方旭铁定会说是看中了自己的能力,所以才提拔自己的吧。正因为此,他就更加不敢收那些回扣了,还是找个机会还给厂里,自己于心无愧的好。

吃完饭,贺方旭并不急着走,他对林家乐说:“阿乐,过几天我要去S市出差,那边有一个大型建材展销会,厂里会派几个人跟我去参展,你也准备一下吧。”

林家乐张圆了嘴,出差对他来说一直都是一个神奇的词语,以前有个邻居伯伯在镇上的水泥厂上班,时不时就听他儿子说爸爸又去出差了,给他带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令林家乐很是艳羡。所以在他的印象中,出差是一件相当神圣的任务,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可以去出差。他兴奋地问:“真的啊?我也可以去出差?”

贺方旭对他的反应有些意外,出个差而已,这孩子就高兴成这样:“我钦点你去的,当然可以去,你去那边了解一下市场,到时候可别顾着玩,要多干活。”

林家乐猛地一点头,行了个军礼:“Yes,sir!”

第二天上班,林家乐还沉浸在可以出差的喜悦之中。同事艾米神秘兮兮地对他勾了勾手指:“阿乐,听说你昨晚跟大BOSS出去了?”

林家乐愣了一下:“哦,我下楼的时候碰上贺总,他没带伞,我借伞给他,食堂又没饭了,便一起出去吃了个饭。”

“居然还是去吃的西餐,够浪漫的啊!”艾米笑得十分暧昧,围着林家乐上上下下看了一圈,“阿乐,你其实是女扮男装吧。”

“啊?”林家乐一头雾水,自己怎么是女扮男装了。

“要不然咱们BOSS怎么会请你去吃西餐,你若是个女的,那就有理由了,说明咱BOSS看上你了啊。或者,其实你是老板的什么亲戚?”

艾米的性格很外向,平时说话也很大大咧咧,要换了别人说,林家乐肯定会往心里去,但是他觉得艾米是在开玩笑。就老老实实地解释:“那昨天,不是下大雨么,贺总的车一直找不到停车位,就那一家餐厅还有空车位,所以就去那吃了。说实话,西餐真不好吃,还不如蛋炒饭。”

艾米差点就喷了,她伸出涂了指甲油的手指头掐了一下林家乐的脸:“小阿乐,得了便宜还卖乖啊。”

林家乐连连告饶:“不敢不敢,我说的是实话,你知道我是土包子,吃西餐就是牛嚼牡丹,是真有点浪费了。”

艾米松了手:“我觉得也是牛嚼牡丹。”说完一转身,踩着高跟鞋回自己座位上去了。

林家乐一直都活得小心谨慎,很注意自己的言行,艾米的话给了他不小的冲击:老板请自己吃饭的事艾米知道了,其他人肯定也是知道了,他们会不会觉得自己在巴结老板呢?说不定会排斥自己吧。以后要尽量避开与老板单独见面了,他只是个小人物,不想因此与同事有隔阂。

过了两天,林家乐收拾好东西去贺方旭指定的地点集合,结果来的人除了贺方旭,就还有销售部的经理。林家乐觉得贺方旭说的话太不可信了,他分明说的是几个人,结果连贺方旭本人一起才仨人。老板是不必说了,销售经理也不必说,自己算什么呀,不过采购部的一个小喽啰而已,何德何能被委以出差的重任,他真有种当场就要退出的冲动。

贺方旭一眼就看出了林家乐的犹豫,拍着他的后脑勺说:“负责展览的同事早两天就出发去布置展位了,我们是直接去参加开幕式的。”

林家乐点点头,原来如此。销售经理叫朱愿,是个三十多岁的干练女人,她看着林家乐,笑眯眯地说:“采购部真是人才辈出,这么年轻就能独挡一面啦!”

林家乐不好意思地笑笑:“朱经理见笑了,这还得多谢贺总的栽培啊。”

去S市不近,所以林家乐又有幸平生第一次坐了飞机,林家乐坐在宽敞的座位上,看着美丽的空姐来来回回轻言细语地为大家服务。贺方旭在林家乐耳边低声地说:“空姐漂亮吧?看中哪个了?”

林家乐脸红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贺总你就别开玩笑了。我只是常听人说空姐十分漂亮,想着百闻不如一见,便多看了几眼。”

销售经理朱愿在一旁笑嘻嘻地说:“这次托了贺总的福,坐了一回商务舱。”

林家乐这才知道原来飞机的座位还是有区别的,他听得贺方旭说:“鸿瑞厂又不是我的,我也是替人打工,反正是出公差,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呢。”

贺方旭是老板的亲戚,他是知道的,但这还是他第一次听他自己说起这事来。朱愿依旧是笑嘻嘻的:“那也是托了您的福,我们平时出差,只能坐经济舱呢。”

飞机起飞的时候,林家乐出现了耳鸣的现象,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等恢复正常的时候,飞机已经脱离地面,爬向云层了。林家乐从窄小的窗口看着浓白的云团从窗外飘过,心里感觉到十分神奇,这就算是在腾云驾雾了吧,日行数千上万里,跟孙悟空的筋斗云比起来,不知道谁更快些。

贺方旭看他一眨不眨地盯着窗口看,便跟他换了个座位,让他去靠窗的位置去看风景,自己则戴上眼罩睡觉去了。林家乐像个得到新奇玩具的孩子,看着窗外的白云像一床巨大无比的棉被在眼前铺展开来,无边无垠,阳光从湛蓝无比的空中洒下来,将白云镀上一层淡金色,景色十分单调,但是却很纯粹,令人的思绪漫无边际地发散开来。飞机又平又稳地往太阳升起的方向飞去,他的心,也随着这飞机,一直朝着那明亮的太阳飞去。

到了S市,林家乐便怀疑自己来这一趟是不是错了,很显然,他是临时加进来的,因为提前预定的房间并没有他的,酒店又没了空房。贺方旭“勉为其难”地说:“阿乐,没空余的房间了,你同我挤一挤吧,等有了空房再换。”

贺方旭的房间自然不是双标房,而是商务间,还是只有一张双人床的商务间,于是便有了林家乐和贺方旭同床共枕的一幕。林家乐有很多年没有跟别人同睡一张床了,自他上小学,他就一直都是一个人睡,到上高中住校,也还是单独一张床,没有跟别人同床共枕过,所以他习惯了四仰八叉地摊平了睡。这天晚上因为是和BOSS一起睡一张床,林家乐很自觉地收起了自己的手脚,规规矩矩地睡在大床的三分之一处,尽量多地给贺方旭腾空间。第一晚,贺方旭什么话也没说,两人相安无事了一夜。

第二天,展会正式开始,贺方旭亲自坐镇自家的展位,鸿瑞厂的业务员们卯足了劲给客户推荐自家的产品。其实这样的展览根本无需贺方旭亲自坐镇的,他来的目的其实去拜访几家大客户,所以从第二天开始,展会就交给了朱愿负责,贺方旭带着林家乐去拜访S市的大客户。

临去之前,贺方旭还拉着林家乐去买了一身西装衬衫,说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一定得穿得体面些,林家乐没法拒绝。付款的时候,林家乐坚持要自己付款,贺方旭说:“这是为公务才要买的衣服,自然是公款。”

林家乐知道,没有哪个业务员为公司跑业务的时候还让公司掏钱给自己添新衣的,所以他坚持自己付了款,买下了平生第一套西装,一千六百八十块,给他肉疼了好久。但是比起让贺方旭掏钱给他买衣服,虽然肉疼,但是心安。

见了两天客户,贺方旭对林家乐说:“此次任务圆满完成,今晚上我请客,我们去庆祝一下,顺便去见识一下国际大都市的夜生活吧。”

林家乐对夜生活半点兴趣也无,跑了几天,他对出差的幻想也幻灭了。原来所谓出差,就是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的赶场,还得强打起精神和客户周旋,说不得不说的场面话,喝不得不喝的酒,累得跟条狗似的。早知道是这样,还不如就坐在办公室里和他的客户打交道的好,那样可轻松多了。

贺方旭拉着他:“走吧,这两天辛苦了,阿乐,我请你喝酒去。”

林家乐举手投降:“贺总,你饶了我吧,能不能请点别的,不喝酒?”

贺方旭想起昨天晚上和客户喝的那顿酒,看着林家乐,不由得笑了:“不喝酒,咱们去感受一下S市的夜生活,这总可以吧?”

林家乐有气无力地点了下头,其实他更想回去睡觉,但是贺方旭毕竟是老板,还是得尊重一下老板的意见。

第十五章

贺方旭打了一辆车,让司机拉到了最繁华的酒吧街,林家乐看着那杂乱纷繁的五彩霓虹灯,以及各家酒吧心裁别出的名字,心里就忍不住地说,难道城市夜生活就只有酒吧吗?这话他若是说出来了,贺方旭会笑眯眯地告诉他,不会啊,除了酒吧,还有夜总会、KTV等等。

贺方旭领着他进了一间门脸极小的酒吧,林家乐连酒吧名字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一进去,便被里面嘈杂的声音和昏暗的灯光彻底震住了,怎么这么嘈杂的地方,还会有这么多的人!这些人,全都是来找虐的吗?对很多活得压抑疲惫的都市人来说,酒吧确实是发泄和找虐的地方。林家乐不是都市人,他是个乡下人,一直都呼吸着最清新的空气、听着鸟语虫鸣长大,接触的全都是最本色的大自然,大自然是包容的,纯粹的,它能够滤去这个世界所有的浮躁和虚妄,所以乡下人淳朴,当然也拙直。他们活得坦率而简单,无需用这种方式来缓解压力。因而林家乐不喜欢酒吧这样的环境。

贺方旭显然是个典型的都市人,他进了酒吧,便如鱼儿入了海,鸟儿进了林,非常熟练地往吧台前的高脚椅上一坐,跟酒保自来熟地聊开了。林家乐被他按压在他旁边的另一个座位上,有些局促不安地打量着酒保哗啦啦地上下前后地挥舞着调酒杯。

过了一会儿,酒保保罗调出来两杯颜色十分绚丽的液体,上层是透明的,中间是黄色的,下层是红色的,然后将它们推到两人面前:“二位请慢用。”

贺方旭端起来喝了一口,努嘴示意林家乐也喝。

林家乐看着那杯色彩分明的液体,不敢喝:“这是什么?”

“鸡尾酒。”贺方旭说,“尝尝什么味道。”

林家乐摇摇头,他对喝酒是半点兴趣也无:“贺总你还没吃晚饭呢,这样空腹喝酒对身体不好吧。”

贺方旭打了个响指,点点头:“对啊,我们都没吃晚饭呢。”然后对保罗说,“给我们来两客三明治。”

不多时保罗端上来两块蛋糕:“没有三明治,只有蛋糕。”

林家乐对那杯酒弃之不理,专心地啃蛋糕,蛋糕的味道很好,香甜的滋味在舌尖上蔓延开来,他满足地微笑起来。贺方旭一直关注着他的表情,看他这样,不由得笑了。“靓仔,再给我们来两块。”然后将新送上来的蛋糕全都推到林家乐面前,“爱吃就多吃点,都归你了。”

林家乐看着面前的两块蛋糕:“贺总你自己也吃啊,我吃不了这么多。”

贺方旭笑着摇摇头:“我吃这一块就够了,一会儿我还要喝酒呢。你还在长身体,多吃点。”

林家乐红了脸,说了声谢谢,然后低头慢慢吃蛋糕。这时候音乐响了起来,换了个节奏较快的舞曲,贺方旭将西装外套一解,拉着林家乐的手:“阿乐,跳舞去!”

林家乐连忙将手收回来,连连摇头:“我不会。”长这么大他还没跳过舞呢。

贺方旭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扔给他:“帮我拿着,看我跳。”然后迈着轻快的步子往中间的舞池跑去。

林家乐一边吃蛋糕,一边侧过身去打量周围的人群,他发现,整个酒吧里竟没有一个女的,居然全是男人。林家乐忍受着重金属撞击的声音,看见贺方旭捋着袖子,解开胸前的两颗扣子,舞动得十分投入,整个人完全换了一种气质。贺方旭很快便融进了人群之中,林家乐看着那群像柳条一样上下摆动的人们,脑中突然涌出一个词汇来:群魔乱舞。

不多久,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过来,在贺方旭的位子上坐了下来:“小帅哥是一个人?”

林家乐正低头吃蛋糕,突然听见有人在耳朵边说话,抬起头来一看,一个不认识的人,他没搭理,继续低头吃蛋糕。

男人又说:“小帅哥,我请你喝杯酒。”说着便将一杯红艳艳的液体推了过来。

林家乐吃惊地抬头看他:“先生你跟我说话呢?”

那个男人咳了一下,显然被他这句问话呛住了。旁边的保罗低下头偷笑。男人整理了一下表情:“是的,我请你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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