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横生 上——谦少
谦少  发于:2014年01月28日

关灯
护眼

就在他转身进厨房拿豆浆的时候,本来坐在椅子上的陆嘉明宝宝迅捷地一手抓了一只兔子馒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下椅子,像一颗出膛的炮弹一样朝陆之栩的卧室冲过去!

……

三分钟后,眼睛都睁不开的陆之栩一脸虚弱地坐在饭厅的椅子上,宝宝坐在他怀里,一手举着一只兔子,笑得花儿一样:“爸爸,哥哥的小兔子好好玩!”

夏宸在陆之栩哀怨的目光注视下,默默地把炖好的汤端了上来。

******

不管夏宸怎么劝说,宝宝都不肯把那几只兔子吃了,没办法,只能喂宝宝喝了些汤。

就算是夏宸炖好的冬瓜排骨汤,都不能平复陆之栩愤懑的情绪了。

夏宸的工作无懈可击,他自然不能找碴,所以,只能欺负一下自从夏宸住进来之后就异常欢实的陆嘉明宝宝。

趁着夏宸洗碗的功夫,他对宝宝的心肝宝贝——那几只兔子馒头,伸出了魔爪。

宝宝疑惑地看着拿着一只兔子的陆之栩,清澈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爸爸也喜欢兔子吗?”

陆之栩勾起唇角,露出一丝狞笑。

他捏着那只兔子的手,缓缓地、慢慢地收紧,然后,将那只嫩黄色的兔子,捏,扁,了!

陆嘉明宝宝拿着兔子的手一抖,嘴顿时瘪了下来,黑亮的眼睛里迅速地聚集起水汽……

夏宸洗完碗回来,发现陆之栩已经心情颇愉悦地坐在桌子旁边喝汤,宝宝正紧紧搂着那几只兔子,默默地流眼泪。

第22章

百联广场是C市最大的奢侈品卖场,在市中心,陆之栩开车,夏宸抱着已经蔫了的宝宝坐在副驾驶座上。宝宝眼眶里噙着泪,迷迷糊糊地靠在夏宸身上睡着了,手里还紧紧地攥着几只金黄的兔子。

陆之栩戴着墨镜,下颔尖削,皮肤苍白,丝毫不像个已经有了孩子的爸爸,说是个T台上的模特都有人信。

夏宸的外祖父对相面之术颇有研究,也教过夏宸,陆之栩这种面相是大凶,先克父母,后克弟兄,是浮萍孤寡之相。

可惜夏宸不信这个,用他外祖父的话说,“静之有君子风,敛而默,默而安。”他很少明确地反对什么,想法都藏在心里。

但是他也并非什么谦谦君子,他不信缘分,他只知道想要的东西就要主动去争取,像陆之栩这种高岭之花般的人,要得到,就要放下身段,还要一点点……阴谋诡计。

他不觉得阴谋是贬义词。

阴谋阳谋,心机手段,都是可取的,只要最后能得偿所愿,不当君子,又有什么关系?

******

百联大厦一楼是Dior、Chanel之类的地盘,大厦的玻璃幕墙上,Jack Brennan穿着Dior homme的黑色长风衣,露半张冷艳面孔,吸血鬼一般俯视行人。陆之栩戴着墨镜,穿一件同系列的黑色外套从下面走过,腰身细得像一掐就断,广场上路过的人纷纷驻足,几乎要以为他是从哪个秀场跑出来的模特。

夏宸则简单地穿着白色长T,外罩着灰色短T,下面是淡蓝色牛仔裤。他骨架修长,面孔英俊。如此年轻。怀里却抱着个天使面孔的小孩,小孩手里还抓着几只胖乎乎的嫩黄兔子。

奇怪的是,这两个大人一个小孩走在一起,竟然让人没有违和感,好像他们本来就应该是一家人一样。

陆之栩双手插口袋,在Dior逛了逛,得出“今年的 baby dior丑死了”的结论,然后就直奔三楼而去。

三楼左侧是Caramel Baby的旗舰店,里面有不少漂亮的针织衫,训练有素的女店员上来服务,看着夏宸年轻的脸,眼中有点疑惑。

陆之栩不悦地挑起眉毛,用墨镜戳了戳宝宝,嚣张地道:“这个是我儿子!”

宝宝对他捏扁一只兔子的行为记忆犹深,怯怯地往夏宸怀里缩了一下。

宝宝才四五岁,还要家长帮忙穿衣服,陆之栩拎着衣服准备进去帮他换,宝宝有点紧张地抓着那几只兔子,可怜兮兮地看着陆之栩。连旁边的女店员都被他看得罪恶感爆棚,要不是陆之栩看起来不像个人贩子,别人都要怀疑宝宝是被他捡来的了。

眼看着陆之栩眉毛一挑要发飙,夏宸连忙微笑着道:“老师,我带宝宝去试衣服吧。”

陆之栩斜着眼睛看了夏宸一眼,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把选好的衣服扔给了他。

夏宸一手抱着宝宝,一手搂着一堆衣服,进了试衣间。

他把肉团子一样的小人往台子上一放,先把宝宝身上带着mickey头像的背带裤和棉衬衫都脱了下来,因为怕今天换衣服的时候宝宝着凉,他早上给宝宝在里面加了个毛茸茸的小背心。夏宸把针织衫的扣子解开,一边给宝宝穿衣服一边问:“宝宝是不是故意惹爸爸生气的啊?”

宝宝专心致志地把几个兔子在台子上摆成一排,瘪了瘪嘴,没有说话。

夏宸叫了几声,看宝宝还是不说话,在宝宝肚子上戳了几下:“宝宝?”

宝宝怕痒,咯咯笑着,在台子上打着滚,四处躲闪。

他毕竟是小孩子,不会记仇,又怕痒,被夏宸戳了几下就实话实说了:“爸爸坏……爸爸弄坏了小兔子。”

“万一爸爸不是故意的呢?”夏宸开解宝宝。

“爸爸就是故意的!”陆嘉明宝宝正气凛然:“爸爸是坏人!”

夏宸扶额,想不到陆之栩几十岁的人了还做这么幼稚的事,更无语的是自己还得替他圆回来。

于是,他耐心地劝说宝宝:“宝宝,你数一数,哥哥今天给你做了几个兔子。”

宝宝掰手指:“一、二、三……四个!”

“可是宝宝有几个爸爸啊?”夏宸循循善诱。

宝宝聪明,一点就透,愧疚地垂下头来,小声地嘟囔道:“一个……”

******

于是,这天中午的餐桌上,陆妖孽喝着炖了几个小时的冬瓜排骨汤,傲娇地接受了陆嘉明宝宝的道歉。

第23章

卓洛同学最近很郁闷。

自己大哥这几天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天天逼着自己读书,这就算了,向来和他玩在一起的夏宸也不知道抽了什么疯,不住他自己家里,而是跑到什么“雇主”家里去了。打了几次电话都不通,卓洛满腔怨愤没处发泄,干脆把帐都算在夏宸头上。

卓洛这个人,说得好听点是有个性,说得不好听,其实就是被他父母宠坏了,聪明是聪明,却任性得很,几任女朋友都是被他气得哭着走的。

所以,当夏宸坐着公交回到自己在城东的房子,第一眼看到的,是拿着涂鸦的喷桶在他门上猛喷的卓洛。

夏宸倒不心疼房子,抱着手远远站着,悠闲道:“卓少爷,你这是干嘛呢?”

卓洛一点被抓包的自觉也没有,坏笑着,拿着喷桶就朝夏宸走过来,夏宸连连后退——就在半年前,卓洛就因为卓大少忙着公司的事而喷了他一身的油漆。

“你老人家最近倒是挺忙的啊?”卓洛一脚踏在自己的哈雷机车上,把喷桶往地上一扔,砸扁了石子路边栽种的含羞草。

夏宸的房子位置很偏僻,靠近城东的新开发区,他高中毕业那年,陆非夏出事,夏知非得照顾陆非夏,又得顾自己公司。他那时已经和夏家人闹翻,在B城的产业无人照料,焦头烂额之际,想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位堂侄——夏宸小时候很聪明,很得夏老爷子的欢心,俨然是被当做夏家的继承人培养的,但是他七岁那年父母飞机失事,夏老爷子又垂垂老矣,他也就很自然地“泯然众人矣”……

夏知非对自己这个堂侄印象很深,小孩子里聪明的不少见,聪明到知道明哲保身的就有点凤毛麟角了,所以在需要一个镇得住场面的人的时候,他找了夏宸。

夏宸也没有让他失望,夏家人的身份摆在那里,他自己对商业管理也很有天赋,竟然也撑住了场面。

所以后来夏宸没有学商而是选了医的时候,夏知非其实也是替他惋惜的。但是夏宸那一支和夏知非关系虽然亲近,他也给不了多少实质的帮助,夏宸还是要在那些叔伯兄弟的防范下如履薄冰地藏拙。

但是,该给的工资,他还是给了的。

夏宸用他给的钱在城郊买下一片地皮,半年后那片地皮大半被纳入政府的新开发区,一通麻烦的讨价还价下来,十八岁的大一新生夏宸同学在城东新区拥有了一栋楼。

卓家虽然宠儿子,但卓洛毕竟还在读书,不可能让他出去住,所以卓洛就把夏宸家当成了自己的大后方。

他和夏宸关系向来很好,当然,夏宸无论什么事都淡然处之的性格也是他们合得来的原因,卓洛的抽风是间歇性的,上一秒还可能拿着喷漆在涂你的房子,下一秒就已经称兄道弟。

比如现在,他就已经跟着夏宸进了门。

餐厅的桌上放着一个用来煲汤的紫砂煲,是开春的时候李祝融送给李老爷子的,老爷子不喜欢,就一直放着没用,是真正的宜兴紫砂,正好昨天老爷子的学生来C市,就让他顺便带了过来。他在李老爷子那里留了一套这房子的钥匙。

卓洛看着那个紫砂煲,表情像看见了外星人一样的:“这个锅是干嘛的?”

“煲汤。”夏宸动作利落地将紫砂煲用纸盒子装好。

“我知道是做饭用的!关键是你拿它要干嘛!”卓洛几乎要炸毛。

“煲汤给人喝。”夏宸抱着纸箱子往门外走,一边走一边道:“我留个钥匙给你,以后你想来了就自己开门,有时间的话替我浇一下顶楼的花。”

卓洛怔怔地站在原地,还沉浸在“宸少竟然会煲汤给人喝”的震惊里。夏宸在门口站定,转过身来,道:“别傻站着,我现在没车没房,你得做回雷锋,开车送我回我雇主家。”

于是,这天下午,顶着银发刺猬头的卓洛,来着他拉风的哈雷跑车,送陆家的保姆、抱着紫砂煲的夏宸同学,回了他的雇主家。

第24章

晚餐的时候,陆之栩对这只“锅”表示了适当兴趣,得知是用来煲汤的之后就没再说什么,他大概不知道市面上真正的紫砂煲价格多贵——他给夏宸留的钱远远超过一个三口之家的用度,他这人对钱没什么概念,他所谓的“零钱”都放在客厅的空花盆里。

星期一夏宸满课,陆之栩却只有下午有一节刑事诉讼法的课,所以,身兼保姆和厨师以及管家等数职的夏宸同学先是在凌晨一点给起来找东西吃的陆之栩做了紫米粥,继而在凌晨六点起来买了菜,给还睡着的一大一小做了早餐,然后坐着公交去了学校——虽然他有驾照,陆之栩也说过那台斯柯达可以给他开,但是夏宸向来不喜欢借用东西,而且玛莎庄园离C大并不远。

中午夏宸赶回来做饭,打开门,只看见宝宝正坐在地毯上玩着昨天的那四只兔子,宝宝年纪小,却很知道爱惜东西,也爱干净,知道拿陆之栩扔在废纸篓里的合同放在地摊上,把兔子放在合同上玩,一边玩一边自言自语。

夏宸轻悄悄地走到宝宝后面,听见宝宝正一个人分饰四角,给四只兔子配音,一会是兔子爸爸,一会是兔子爷爷,都是在架势十足地教训两只小兔子,让它们不要挑食,要多吃蔬菜。

夏宸听了一会,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宝宝构思的兔子一家人里面,是没有母兔子的!

******

陆之栩在饭点准时醒来了。

他趴在床上发了一会呆,艰难地爬了起来,穿着件白色睡袍,走到客厅,发现陆嘉明宝宝正趴在地上,一手拿着一只兔子表扬追逐战,跑在前面的兔子是儿子,后面的是爸爸,主要情节是兔子爸爸要打兔子儿子的屁股。

陆之栩踩着拖鞋,睡眼惺忪地走到了宝宝面前,宝宝一手抓着一只兔子,仰着头,茫然地看着他。

陆嘉明宝宝默默地在心底恋恋不舍了一下,但是想起夏宸讲的“爸爸只有一个”的道理,还是十分悲壮地把左手的兔子递到了陆之栩面前。

陆之栩嫌弃地看了一眼那隔夜的兔子,穿过餐厅,径直走到了厨房门口,对着正在做酱焖红肉的夏宸道:“等会把那几只馒头扔了,宝宝都拿在手上玩了一天了,脏死了。”

……

遗憾的是,陆之栩的离间计并未起到效果,夏宸和宝宝讲了道理之后,陆嘉明宝宝虽然恋恋不舍,还是听话地放弃了那几只宝贝兔子。

吃过中饭之后,陆之栩开着车带着宝宝和夏宸去了学校,他轻车熟路地把宝宝往许煦办公室一扔,就赶着上课去了。夏宸下午的课是两个法律讲座,不点名,所以在上课这件事上潇洒惯了的宸少就翘课去探望陆嘉明宝宝了。

许煦的办公室有个大鱼缸,里面养了几条颇漂亮的鱼,其实许煦这人对鱼是没有外貌歧视的,但是也架不住陆妖孽每次造访他的办公室就要对那些鱼评头品足,陆妖孽无聊的时候给那些鱼取了类似于“小肥膘”“老年痴呆”“叫花子”……这样明显带有“人”身攻击倾向的外号。大概鱼也有自尊心,每次被陆妖孽重点嫌弃的鱼都会开始食欲不振,许煦买再贵的鱼食都不管用,只好送给林佐栖带的那个立志当兽医的研究生去养。

于是,夏宸进许煦的办公室的时候,看见的就是陆宝宝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鱼缸前,大睁着一双猫眼,好奇地看着鱼缸里的游来游去的鱼。

第25章

作为一个合格的保姆兼管家,夏宸是绝对不会让陆嘉明宝宝感觉无聊的。

当然,他让宝宝感觉有趣的方法,不是教他玩新的游戏。他的目标是要培养阳光健康的小小少年,而不是沉迷游戏的宅男,于是,他决定,带宝宝去看花!

宝宝是个好孩子,虽然他爸爸陆妖孽从来不给他买多少玩具,也不给他买电视机——陆妖孽振振有词地对“许煦老流氓”说:我这哪是小气!我是在抵制现代社会垃圾文化对宝宝的侵蚀!虽然,宝宝过去的四五年里,都处于野生放养的状态,但是,他还是自觉地长成了一个阳光健康的好宝宝,对自然界的动植物充满热爱与探索精神——事实证明,他要钻到蔷薇花丛下捉“小虫虫”的时候那力气简直可以拖动一头牛。

夏宸小的时候,是在夏家老爷子的铁血教育和李家老爷子的“文人风骨”夹击下成长的,只是后来他父母出了事,他在夏家的处境逼得他心思深沉。也就忘了君子清如水那一套。

后来年纪再大了点,眼界也开了,夏宸才知道原来中国古代文化里的帝王学才是真正的博大精深。中国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只要真正读透了一点皮毛,也足以在这残酷的社会中立足了。

宝宝是个好孩子,自然值得最好的教育,夏宸在大学里还有三四年,这时间足够他培养出一个小君子了。

当然,培养要一步步来。现在城市里的孩子大多浮躁功利,在宝宝这个年纪,已经有不少孩子开始被家长在努力发掘“艺术天赋”了。然而,夏宸给宝宝上的第一课却很简单——自然。

感悟自然和敬畏自然,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品质之一,一个人,如果活了一辈子,都不明白自然的美好,不曾见过最美的日出和最深沉的日落,不曾亲手养活一株花,见证过一场花开。一个人,如果一辈子都被束缚在钢筋水泥的都市,呼吸着被污染的空气,感知不到四季的变化,在人和人的勾心斗角中消磨了时间。那么,他也不过是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零件而已。

夏宸小时候聪明得过分,险些被选进清华少年班,夏宸的妈妈没有答应——那时候她才二十多岁,是个有灵气的才女,她说她不要夏宸当华罗庚,数学固然美妙,但是她想教给夏宸的第一课,是“每个人都应该自己决定自己想要的生活!”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