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那个帅得掉渣的军官赢,你看那张脸决定一切啊,美攻美受什么的雷打不动的CP嘛。”
“也不一定,都什么年代了,你那套理论过时啦,要说出其不意,还是笨熊看起来更靠谱。而且不觉得他很强吗?小受会很幸福哎。”某女对着巴赫一脸花痴。
“你们不觉得,其实是,硕和才是那个攻吗?俩小受都为他吵架呢。”红发安妮特别崇拜林硕和,当然希望自己偶像身处上位。
“切,你什么眼光……他怎么看都是万年总受啊,柔弱易推倒的受没有疑问的好吗!”讨论愈演愈烈,渐渐的压过俩男人的目光拼杀。
硕和一开始还能淡定地装没听到没看到,但是架不住五百只鸭子的N次方的分贝攻击,焦灼起来,脸上的笑容渐渐挂不住。
“硕和,跟我回家吧。”蒙特放弃了跟次要人物拼眼刀,开始向主要人物进攻。但是,尽管他声音很轻很软,近乎乞求,硕和也只是淡定地摇头。
“为什么?因为他?”蒙特两眼带着委屈的泪水问他。
他直视蒙特,似乎在打量这个人,要评估这人的毛发衣角周身尺寸,又好像,仅仅是看一个陌生人,因为陌生所以好奇,徘徊,轻轻说道:“蒙特,你回吧。我不是弗兰奇家的下人了。”
“谁说你是下人了!”蒙特大吼,为他自贬身份生气,恼怒。
硕和浅笑着,问:“我在你们家早就是被除名了的,蒙特,看清楚事实吧。我,与你无关,你,从此也与我无关。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不是的硕和,听我解释,”蒙特急忙开口试图解释,但是逻辑却被硕和的话大乱了,语无伦次的,“没人不要你,真的。是我对不起你,是我的错。硕和,回来吧!我向你忏悔,如果不是我愚蠢,你也不会流落在外受苦这么多年。我——”
“不要无理取闹了,蒙特。”硕和打断他,说到:“当初我离开是你情我愿的事,一切都两清了的。我在外面也没受苦,反而比在你们家快乐多了。所以,请你不要纠缠,不要惦记,不要停留在原地好吗?退一步我们都海阔天空,我只盼你将来能够幸福。所以你也祝福我吧。”
硕和示意巴赫跟他离开,再不走这里就成了伯兰星的新闻材料了。
“我爱你啊!”青年红着眼睛用尽一口气喊到,由于吸进灰尘而是咳嗽加剧了。但是他毫不犹豫冲上去从后面狠狠抱住硕和。他双臂用了很大的力气,好像钢筋铁臂勒着硕和的手臂和腰,缠得硕和呼吸困难,一呼一吸都提不上劲,脸也由于缺氧涨红了。
挣不开,还是挣扎不开,六年少年变成青年的体型,力气也成倍增长,小时候还能背起来的赖床王不见了,后面的人是陌生的,男子的雄性气味扑鼻而来,充满侵略的意图。
“放手。”硕和站住不动,轻轻呵斥。
“放手!”蒙特还是坚持不放,嘴里重复着我爱你跟我回家的话。
“巴赫。”硕和忍无可忍,叫起来。力气上蒙特不如巴赫,故而被扒下来。他两眼已是带着雾气了,漂浮在布满红色血丝的眼眶里。
硕和强压下心中的不忍,用平和的语气说:“桥归桥路归路,蒙特,我不爱你,从前现在及以后也不打算,听好,是从未爱过你。你不是我那盘菜,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了。”
番外之后会无期
我叫刘明,高中没毕业就在道上混出了点名堂。小痞子们曾经说我:咋一看,斯文。再看,少了俩字,禽兽。我就是一头在都市里面闯荡的孤狼,披着人皮也不是善类。我喜欢血肉横飞的快感,也愿意在枪林弹雨里默默潜行。
算命的老瞎子说我天煞孤星,爱情,什么玩意,我意思意思给他丢了枚硬币走了。
那一天他出现了。我在一个小饭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他从橱窗前经过,当场我就看傻了,忘记了手里那碗面,忘记了筷子上要送到嘴里的面条,如同被下了定身符,动弹不得,一口面在半空滑下,摔到桌子上瘫成一团。
谪仙一样的人啊,你从哪来?你清贵优雅的微笑,可是为我停驻?靠近你,靠近你,就是此刻唯一的想法。只有缩短距离,我才可以看到更真实的你。
不由自主地冲出店门,小心翼翼的跟在他身后,路人皆看到我鬼鬼祟祟、不怀好意,我竟然还咧着个大嘴笑得那叫一个欢快。走了好几条街,他似乎才感觉到我的存在。见他回头的那一刻,我心中竟然有点悲凉,总觉得自己的魅力好像变低了。小弟们说我浑身霸王之气他怎么就无动于衷呢。
“小痞子,你跟着我干吗?”他瞪着我,两只眼睛睁得很大,像兔子一样无辜,说话还是慢条斯理的,没一点脾气。
“你漂亮所以我才跟着你呀!”我嬉皮笑脸说完,没想到一个拳影飞过来,我险险避过,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流氓,放手。”
“不放,一辈子都不放。”我脱口而出,看到他俊脸上飞起可疑的红晕,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但话一出口,我想到的却是得到那一辈子。猝不及防,腿上挨了一脚,我狼狈放开他。
他脸上还带着一抹愠色,眼神闪烁,说:“谁跟你一辈子啊?”说完他自己也觉察不对,转身钻进人群里走了。还好我腿长,追了上去,不然这辈子上哪去找个像他一样爱我的呢?我庆幸我那一刻抬头看见他,抬腿追上他,死皮赖脸赖着他。
我以为追上了就是一辈子,我以为我会把他藏在怀里温暖一辈子,我以为一生一世一双人。
然而,我渐渐的忘记了守护的承诺。我分明是以性命在爱他,却忘记是我自己在不停伤害他。
结婚了,那个女人很美,很动人。我不爱她,但是她爱我,也能忍受我的爱情。她能带给我的不止是一段婚姻,还有强势的背景。我想我可以靠着这份助力,淬炼我的羽翼,让它们更丰满坚韧,可以让那人躺在我的羽翼之下安枕无忧。
他的笑容却越来越少,越来越稀薄冷漠。我拿着礼物讨好他,他却甩门而去。几乎抽了一夜的烟,也想不明白现在的生活他有什么不满意。我以为是他没那么爱我了,所以老是耍心眼闹脾气,于是偶尔也冷落着他。
儿子出生了,依依呀呀的笑闹着,我给儿子办满月酒。喝的酩酊大醉,第二天很晚才醒来,跑过去看他。他穿着正式的礼服,却肆无忌惮地躺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发呆,见我来了一声不吭。我们大吵一架,他说我忘了我的承诺,他说,一切能回到从前多好。
只是都回不去了……
是我无法忍受跑出来,路过垃圾桶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洁白的大蛋糕面目全非地躺在那,随意瞄了一眼,我哭了。
因为我还看到那几个字:和明在一起——我竟然忘记了那天是他生日,而他早就发过短信给我,我看都没看,因为太忙了。
我竟然越走越偏,把我的爱情弄丢了,我这个傻瓜。
下定决心要跟他远走高飞,抛下这一切。但是事到临头我总有理由说服自己放弃,我的事业,我的儿子,我的仇人。他的眼神日渐冷了,只剩下浓浓的冰霜,我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好重复着谎言:等我,硕和。
“先生,我们要收拾东西了。你还要找什么就快拿吧,等下就没了。”那个收垃圾的老头说,说完还唠叨着什么,只听不清。狠狠瞪着他,吓唬他离开。这里,是我们两个人的家,谁都不许入侵。硕和,我是来实现我的诺言的,你怎么不等我呢?空荡荡的房间没有回音。
没有了硕和的日子穷极无聊,我每天都泡在酒吧场子里喝酒,喝得烂醉,才熏陶陶地回到我们的小屋。喝醉了,感觉他还在里面,皱着眉头谴责我又喝得臭烘烘地。
下属们一开始打电话来,征询我的意见。后来,电话冷清了,即使没有我他们也知道怎么走下去。接到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我原来的副手,他干了很多年,劳苦功高我知道。但他打电话来也不过是淡淡地通知我一声:我要坐你的位置。
呵呵,拿吧拿吧,那东西有什么好抢的。人都没有了,我不在乎。
口口声声说爱我的那个女人,我知道她确实爱我,但是显然她的爱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顽强。刚开始她还过来劝我,带着儿子来安慰我。后来,她只是冷冷地看着我发臭的身体和破布一样挂着身上的衣服,骄傲地转身,踩着她的十寸高跟鞋,娇笑着偎依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我现在一无所有,只有一间空荡荡的房子,几个破啤酒瓶子空空如也散乱在地上陪着。
该来的总会来。我平静地看着我的仇人。但他的眼里没有了恨,只有看蝼蚁的轻蔑和一些微不可闻的怜悯。
“你竟然变成这么个狗样子,啧啧。”他说,带着他的人离开了。
我躺在小巷子里,看到十来岁的儿子向我跑来。
如今,我是个籍籍无名的老头,躲在大学图书馆里当一个守夜人。一条腿已经废了,有个风吹雨打的就犯疼。每次疼的时候我就更想念硕和,他曾经为了我犯上风湿,此刻,由我来承受他所受过的痛吧。
“爸爸,你那个情人早就淹死在海里了。”儿子说。
我看着他,愣住了。
“他早死了,所以爸爸不要再等他了好吗?”儿子以为我没办法接受事实,劝我。
原来早就死了……死了……
我拖着残废的腿,拎着一盒蛋糕艰难地爬上那座小楼。推开许久未来的房门,霉味扑面而来。打开灯,把蜡烛插上,一根一根地点着,看着烛火摇曳辉映在蛋糕上,默默许愿,一如蛋糕上的字:和明在一起,永远。
吹了蜡烛,我对硕和说到,瞧我着记性,还没拿刀过来呢,你等我啊,不,不骗你,马上就来了。从厨房里拿出水果刀,我闻着空气里面窒息刺鼻的气味,心想,很快我就可以见到硕和了。他一定会等在黄泉边,拒绝喝那孟婆汤。
他说了,他等我。
第三十三章:小丑
街角的小广场忽然热闹起来,七八个孩子簇拥着一个边走边跳的小丑由远及近。任谁看到他都会眼前一亮。
头顶是夸张的红蓝绿绒布三角帽,三角形顶端吊着同色的小球。脸上戴着白色的面具,犹如冰冻过的牛奶,细腻苍白却美得精致。眼角妩媚上翘,勾勒着精致的卷曲花纹眼影,从眼角垂下两颗菱形泪痣,似笑非笑。面具的唇色是冷艳的红,凝然不动却使整张脸风情万种。鬓角插着一朵岿然绽放的曼腰花,多情地摇曳着。
他很高,穿着一件连体衫,领子上的紫色褶皱犹如向日葵般伸展重叠,将下巴团团围住。上衣服分由粉红和淡黄色拼凑在一起,不同色的泡泡袖分外喜感,衣服下摆也是红蓝交错的碎片。下半身穿着肥肥大大的灯笼裤,却一点也遮盖不了他修长的双腿。身上每一处都好像是随意拼凑,唯独两只尖头鞋子都是橙色的。
孩子们都欢呼雀跃地绕着他奔跑,他也旋转着,手舞足蹈地向前,左手中一把黑色的长弯柄伞时而凌空,时而触地,随着心意跳跃。看不到表情,精致的面具却不让人觉得有距离,反而更添加一种魅力,连少女们都脸红地在远处驻足观看。
小丑在广场停下来,摇晃着食指让孩子们安静。孩子们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眼睛,紫金色的眼睛光华流转,笑意载载,灵动又欢快。他眨眨眼睛,把伞放在台阶上,魔术般掏出几颗彩色小球,随意抛起,小球和小球在空中旋转成一个彩圈,几乎看不到球影。孩子们眨巴着眼睛看得津津有味。附近的人也都好奇地围上来。
下了班散步回家的硕和,也看起热闹来。因为这实在很稀奇,他查过伯兰星的历史,也不乏像地球一样的街头艺人、马戏团,但是他们都没落很久了,民间艺术消亡得很快,几乎没有人选择在大街上抛头露面卖弄技艺。故他十几年来从未见过小丑表演。
小丑收起球,跳起舞,看似没有一点章法,但每一个弯腰、踢腿的动作都恰到好处,连跌倒都像是设计出来的,惹得孩子们和大人哄堂大笑。有时他又学起动物走路,摇摇晃晃像一只笨企鹅。硕和注意到他的眼睛,犹如写意画般生动,始终带着温暖的笑意。硕和不禁也跟着笑起来。
对方也发现他了。那紫金色的眼睛一转,似乎在向他传达什么。硕和狐疑,看到小丑又把目光移开,跟孩子们嬉闹,时而拿出糖果送给小孩,时而蹒跚学步,跟小女孩顶着鼻子。孩子们雀跃不已,硕和也看得入迷,小丑已经来到他跟前,转了个圈不由分说地牵起他绕进场中跳起舞来。硕和手忙脚乱,跳得乱七八糟的,不时出错,听到观众大笑,窘迫得羞红了脸,看也不敢看人群,于是把目光锁定在小丑脸上。
小丑带着他转了七八圈才停,最后的动作定格在他像个女人一样被半抱着后仰,翘起一只腿。观众们鼓起掌,硕和直想地上开条缝把自己埋进去。
他抱着硕和没放手,忽然从鬓角摘下那多曼腰花,插到硕和领口,媚眼横飞,“美人,请接受我的爱意,我想我是爱上你了。”硕和挣扎着跳出来,慌慌张张拿下曼腰花,递给他,语无伦次:“不要胡说……”他简直不敢抬头看小丑漂亮的紫金色眼睛。
“唔,美人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好伤心。”小丑没接,捧着心口可怜地说到。
一个小男孩跑出来,一把抓过那朵花,屁颠屁颠跑到小丑跟前,一本正经说到:“我要娶你,美人哥哥。跟我在一起吧,我养你!”
小丑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他眼睛一转还是笑眯眯地接过花朵,拍拍男孩的头,亲切的说到:“等你长到和我一样高才可以哦。”
硕和看得目瞪口呆,听到小男孩可爱的“豪言壮语”,只乐得弯下了腰。
橙色的余晖渐渐暗淡,没入地平线,家长们拖着恋恋不舍的孩子回家吃饭。小丑捡起自己的长柄伞,亦步亦趋跟着硕和。
“先生,你不回家吗?跟着我干嘛?”硕和比小丑矮了不少,只好抬头问他。
“我看你有缘。”
“……”为什么他听着有种跟算命老头谈话的错觉。
“交个朋友吧。”面具下的表情看不见,紫金色的眼睛里满是浓浓的诚意,硕和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意气相投,他前世今生朋友不多,靠着感觉挑人。小丑给他的感觉再好不过。小丑伸出他的手,硕和看到那是一双白皙的手,没有多少茧子,但是已然有些粗糙。看起来更像是不事生产的富家子弟的手。
现在这人,却在大街穿着奇装异服、肆无忌惮地出丑表演娱乐世人——硕和紧紧回握住那只手,感觉小丑的手分外柔软。
“我叫林硕和。你呢?”
“你可以叫我小丑,我的名字就叫小丑。”他显然没说真话,硕和也不追究。
小丑又兴高采烈地跑起来,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模样。一路跟着硕和回家。小丑说他是个没有家的人,所以每天在街上流浪,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跑过,看了各式各样的人,观察他们的酸甜苦辣。
他喜欢带给别人笑声,尤其是孩子,让孩子犹如鸟雀般活泼是他最大的心愿。
“你知道吗?”小丑看着硕和,眼神里藏着得意的光芒,“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我们是一类人。真的,物以类聚,我看人很少失误。你渴望安宁,渴望与世无争,渴望疯疯癫癫地流浪。你真是个狡猾的家伙,看你的外表,谁知道你那么叛逆呢?你压根就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充满各种好奇,不愿意停留在固定的圈子里。”
“但是你还放不开,你身上有了束缚的锁链,你不舍得挣开它。真遗憾,如果你能跟我走,我们就可以一起去看大千世界了。”小丑下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