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试呢,现在马上试。”伍斯凌望了一眼轧棉机那边,“你和奥古斯丁说让他盯一下机子,顺便做个指导。”
“噢~知道。你赶紧地把大陆语学会啊,我可不想做传声筒了。”
“是谁整天奴役我干活不教我学啊?”
“是我不对,是我不对,看来我要对你进行魔鬼式语言培训了。”
“赶紧地,我受够了做文盲的滋味。”
伍斯凌边说边拿起了纺锤,“我只是看过步骤而已,根本就没做过,我不敢保证百分之一白成功哦。”
“我很看好你!”蔡晓亦双手环胸,说。
“多谢族长夫人的信赖,小的一定努力,为您能早日穿上织的衣服。”伍斯凌打趣道
“赶紧把,别皮了。”
“是,夫人。”
伍斯凌收起了嘻哈的笑容,微微抬头,回想了一下大全里捻棉线的步骤,先用手指搓捻出一截线,把线的一端拴在纺锤的倒钩上,另一端拿在手上,纺锤自由地垂下,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夹住倒钩,然后把它捻转起来,纺线的原料跟着转动就拧成了线。在脑海里把步骤过了一遍之后,伍斯凌拿起纺锤和处理好的云花,一步一步地开始试着。
奥古斯丁看了一下,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离开了轧棉机,站到了伍斯凌身后,安静地看着伍斯凌的每一个动作。明明伍斯凌做的是很普通一些动作,而且又是重复的,应该看一两眼就会腻味了,但奥古斯丁觉得没有这种感觉。这时候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父亲总是喜欢站在母亲身后,看母亲捏陶坯可以一看就很久。
“成功了!”伍斯凌把纺锤举到蔡晓亦面前,“虽然一节粗一节细,看起来有点惨不忍睹,不过也勉强算是棉线了。”
“小伍,你真是太厉害了。”蔡晓亦一把拿过纺锤,“我有没有说我,我很佩服你啊?”
“好像没有吧。”伍斯凌笑眯眯地说。
“我对你的动手能力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啊,我很早就想对你说了,在那次学打毛衣之后。”
“别说那个了,我姐知道之后差点就笑死了,还去扒拉扒拉地跟她那帮姐妹说,说什么我煮饭做家务打毛衣十八般武艺精通,是典型的小受楷模,我擦。”大二那年,蔡晓亦这厮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居然想要去学打毛衣,但因为自己一个男生不好意思就拉着他去了,学了几天蔡晓亦没学会,倒是自己学会了,真是……“赶紧叫她们过来学。”
“姑娘们,都学会处理云花了么?”蔡晓亦大喊。
“学会了,塞姆。”
“那赶紧过来,学另一个东西。”
蔡晓亦话音未落,女孩子们就跑了过来。
女孩子一共来了九个,做的十个纺锤,刚好可以一人一个还剩下一个。伍斯凌让蔡晓亦和奥古斯丁把纺锤依次分发给姑娘们,然后对蔡晓亦说,“蔡,和刚才那样,我说一句你翻译一句。”
“行,没问题。”
“看来还是女生在这类手工方面比较强。”伍斯凌看了一圈之后走回来,“基本上都比我好了,特别是那个短头发的和扎辫子的,纺出来的线很均匀。”
“艾薇和塔娜么?”蔡晓亦看了一下,“艾薇因为身体比其他的孩子差一些,有点自卑,这下子好了,可以让她自信点了。塔娜这孩子学什么都快,身体健康,长得还挺不错的,唔,估计成年之后会很受欢迎哟。”
“塔娜,是那个绑辫子带蝴蝶结的?”
“对。”
“辫子和蝴蝶结,是你吧?”
“嘿嘿,被你看到了。”蔡晓亦说,“别小看这蝴蝶结,这家伙可是给我们部落创了许多收益呢。”
“蝴蝶结?”
“女人,不管是哪里的女人,都有一颗爱美的心。”
“你卖多少钱一个?”
“那次交易会,我带了十个去,一个卖一石币。”
“我擦,一石币?”
“物以稀为贵,这里的有钱人还是不少的。爱美的姑娘会买,想讨好姑娘的汉子也会买。我让人做了几十个,但我就带了十个去,其他的都发给部落里的姑娘们和想要去别的部落求亲的雄性了。”
“你强!”
“谢谢。”
“那两台机子,总不能放这吧。”
“扛去你旁边的帐篷吧,公共财物,先放公共帐篷。”
“那我先去收拾一下,一起拿过去放。”
“好啊,等下就去我那吃了,刚才在山上捡了好几个蛋,回去哥哥给你煎荷包蛋吃。”蔡晓亦笑眯眯地说,“奥古斯丁,你去帮小伍一起收拾,等下一起去我家吃饭。”
看到伍斯凌和奥古斯丁离开了,刚才抢着第一个用轧棉机的女孩子,也就是塔娜,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凑近蔡晓亦,问。“塞姆,那个就是奥古斯丁哥哥的亚雄性伴侣?”“是啊,怎么了塔娜(还有人记得这个被我提过一次的菇凉么)。”
“父亲说得不对呢,父亲说奥古斯丁哥哥被一个奸诈狡猾又没什么用的亚雄性骗了,才会要他做伴侣。但是他明明就是一个和塞姆您一样懂很多东西、很厉害的人呐,父亲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虽然知道部落里因为这件事对伍斯凌抱着鄙视态度的人不少,也知道有人会在背会议论,但他并经没有亲耳听到过,现在听到塔娜这么说,蔡晓仪心里很不好受。“塔娜,这些话千万不能让他知道,好么?”
“不对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说的。”塔娜说。
“塔娜真是个好雌性,以后一定能找到一个优秀的雄性的。”蔡晓亦摸摸塔娜的头,说,“好像再过一年塔娜就成年了啊,成年了就会有很多人向你示爱的,你做好准备了么?”
“哎呀,还有一年呢,”塔娜脸一红,“塞姆您又拿我说笑了。”
“好好练习这个技能,这可是很有用的。”蔡晓亦说。
“我会的塞姆。”塔娜点点头,“您让我们学的,肯定是很有用的。”
蔡晓亦朝姑娘们鼓鼓掌,“时间也不早了,你们用自己的筐一人装一些处理好的云花,和纺锤一起带回去。”
“我们可以把这个带走?”艾薇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可以,你们手上拿着的纺锤就是你们自己的了。”蔡晓亦对伍斯凌笑笑,“你们得到了纺锤,一定要好好练习哦,等你们纺出多一点的线,就可以学下一个技术了。”
“我们会努力的。”
“行了,收拾好东西就回家吧。”
“塞姆,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叫教我们的这位,呃,哥哥呢。”艾薇说。
“你们可以叫他凌哥……”
“塞姆!”蔡晓亦话还没说完,就被奥古斯丁打断了。“塞姆,我希望,凌只有我可以叫,就像您的另外一个名字,只被族长叫。”
“呃……”蔡晓亦看看奥古斯丁,又看看伍斯凌,最后走到伍斯凌身边,把奥古斯丁刚才说的话,一字不漏地翻译了过去。
伍斯凌想了一下,“让他们叫我维克吧,VIC是我一直在用的英文名。”
“好。”
第二十三章:再次表白
听到从蔡晓亦口中介绍出去的名字并不是凌,而是维克,奥古斯丁松开了因为紧张而握紧的双拳。
“走吧,先去吃晚饭。”送走了姑娘们,蔡晓亦拍拍奥古斯丁,然后走过去拉住伍斯凌的小臂,“吃完饭我们还得打一场硬战。”
不用蔡晓亦明说,伍斯凌也知道他说的这场硬战是什么。
“想清楚了?不迁徙?”
“一个需要搬来迁去的部落,是永远也发展不好的。”蔡晓亦说,“花十几二十天去一个新的地方,呆上一个冬季,然后又花十几二十天回来,从新开始建设部落?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好计划。冬季面临的问题就是御寒和食物这两个问题,其实食物的问题并不大,冷一点对动物们的影响并不大,食物成为问题也只因为人们没有御寒衣物,在外面呆不到半小时都冻得发抖了,还怎么去打猎?今年我让人种下了不少的红薯和芋头,如果要迁徙,还不知道这一大堆的东西怎么搬。我们面临的问题其实就只有御寒这一个,这个问题解决了,食物的问题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了。搬到南边去,也许还会因为和其他部落争夺食物的资源而产生矛盾,毕竟南边的部落不少。”
“你家那个是怎么想的?”
“他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他说他先要和大智者还有长老们讨论一下。”
“肯定要经过讨论的,毕竟这是关乎部落的大事。”
“是啊,唔,到了,先把机器放这吧,奥古斯丁。”蔡晓亦掀开了伍斯凌黑色帐篷边上的一顶棕色帐篷的帘子,想了想,回头对伍斯凌说,“小伍,你回去拿你一件棉T过来。”
“棉T?”自从换下了第一天来这穿的T恤之后,伍斯凌在外面就没穿过那些带过来的衣服,该穿兽皮制的衣服了。为了穿上比较像衣服的兽皮衣,伍斯凌来的第二天就跟着蔡晓奕拜访了部落里据说是缝制技术最好的艾梅尔大娘,送给了大娘大全里几种衣物的裁剪图和几枚自制的骨针,以此换来了几件比较像衣服的兽皮衣,像今天穿的一件,就是用一种名为独角羊的动物的皮缝制的一件工字背心,这种独角羊的皮和其他的动物的皮相比,薄很多,据蔡晓亦说,独角羊皮似乎是动物中皮最薄的一种。除了两件独角羊的工字背心,伍斯凌还得到了一件黑色皮毛马甲、一件虎纹短裤还有一件灰色的五分裤。除了虎纹短裤,其他的几件伍斯凌都有试穿过。至于为什么没有试穿虎纹短裤,咳咳,可能是大娘家虎纹的皮毛剩的不多了,短裤做得很短很短,拿到手的时候被蔡晓亦笑称为齐蛋虎纹小短裤。
不知道是这里的男人们奔放惯了还是觉得这种三个口的叫做裤子的东西运动起来不够方便,所以穿上短裤的男人并不多,倒是平常一直都穿皮裙的姑娘们纷纷穿上了与皮裙完全不同的裤子。
因为骨针的出现,先用尖锐的石头在皮毛上刺一个洞,然后用皮绳绑起来的缝制方法立刻被抛弃了,一时间,部落里的雌性们掀起了一阵学习制新式衣物的高潮,伍斯凌的小黑帐篷里堆满了蔡晓亦从各家各户带来的需要加工成骨针的骨头,
“只有一小捆棉线,说服力还是不够大,你把棉T带上当做样品,,说是用棉线纺出来的我觉得这样的说服力会比较大些。”
“这样也行?虽然我可以保证能够织出布来,但怎么也不可能织出那样的吧。”
“哎呀不管了,你快去拿,对了,你不是还有件小棉服和件毛衣么,都拿来。”
“都拿?行行,我去。”
当奥古斯丁把轧棉机、织布机还有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放好之后,伍斯凌也背着背包走了过来。
蔡晓亦带着这俩人,慢悠悠地朝帐篷走去。
一走进帐篷,一股烤肉的香味迎面扑来。
“今天我没有出去打猎,也不好拿太多东西,所以今晚就只能招呼你们吃红薯和芋头了。”道格拉斯一边转动着牛腿,一边说。
“你们先坐着,等我煎几个荷包蛋就可以开饭了。”蔡晓亦分别用大陆语和中文向奥古斯丁和伍斯凌说。
“小蔡,我这还有几包方便面。”伍斯凌从背包里拿出三包方便面,放在石桌上,“煮了吃吧,我怕我放着忘记吃过期浪费掉就不好了。”
“红烧牛肉面?”蔡晓亦拿起一包,感叹道,“我曾经的最爱啊!”
晚饭过后,四人一边给铁器加上柄,一边讨论着计划。
看过了伍斯凌纺出来的线还有他带来的衣物,又听了蔡晓亦补充的一些东西,道格拉斯也有些心动了。“虽然我对这个计划很感兴趣,不过最终还是要和大家一起商量才能决定。”
“大智者他们什么时候过来呢。”蔡晓亦问。
“应该快了。”道格拉斯放下刚装好木柄的砍刀,“我出去看看。”
“我也出去了。”道格拉斯前脚刚出去,奥古斯丁也站了起来。族长、智者还有长老们商量大事,自己还是先走比较好。
蔡晓亦点点头,“等下还要进行全族的讨论,你记得来啊。”
“知道了塞姆。”
“等下,小蔡帮我叫他等一下。”伍斯凌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凌,叫我?”
“拿去。”伍斯凌把一把刚组装好的砍刀递到奥古斯丁手上,“你拿一把去。”
“这样不好吧。”奥古斯丁拿着看到,看看伍斯凌又看看蔡晓亦,说。
“小伍叫你要你就要,”蔡晓亦说,“反正这也是他带来的东西,给你一把有什么要紧,拿着吧。”
“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生活的。”奥古斯丁拿着刀,认真地对伍斯凌说。
“要走就快走。”伍斯凌把脸扭到一边,说。
“那我先走了。”
“这孩子可真够执着的。”蔡晓亦凑到伍斯凌旁边,看到伍斯凌的脸居然有点,有点微红,“哟,脸红了?你这是害羞?”
“你才害羞,我这是被火烤的。”伍斯凌当然不可能承认自己是因为听了奥古斯丁的话所以脸红。
“好,好,是被火烤的。”说是感觉出错,我才不信咧,要是真的没啥意思,听到一个同性和自己说这样的话,早就翻脸了。小样,居然不和我坦白,纳就让你们继续磨下去吧,哼。
蔡晓亦拿起道格拉斯组装完毕的砍刀,递到伍斯凌面前,问。“小伍,你会不会觉得很奇怪啊,砍刀装根长柄。”
“呃,是有点奇怪,你姑且把他当大刀看吧。”
蔡晓亦:“……”
第二十四章:说服
“小伍,把这些搬去你那先。”蔡晓奕用兽皮绳捆起十来把铁器,说。
“搬去我那?”
“先收起来一些,万一计划没通过,这些就得全部发给猎人们当武器了,我留最多也只能留下一两把,哪里够我开地用?我还想着明年把放车子的那一块地给开了,多种点东西。以前没工具,没法挖,只能看着那些小点的果树流口水,现在有了铲子,嘿嘿……”
“我那地方不够放吧,干脆拿回车子那算了,我顺便拿些小东西过来。”
“那赶紧走。”
伍斯凌和蔡晓奕放好了铁器,从那箱装着杂七杂八小货物的纸箱里拿了小刀、钥匙圈、锥子、小剪刀还有钉子这些小东西。钉子是做木工要的,其他的小东西伍斯凌和蔡晓奕每样各拿了两个留着,除此之外,蔡晓奕还要了两个指甲刀。
把沉甸甸的小皮囊挂好在腰间,蔡晓奕一脸满足。
看到蔡晓奕的样子,伍斯凌打趣说,“这些东西以前摆在你眼前你都懒得去看,现在当宝一样。”
“在这里这些东西的确是宝贝啊。”蔡晓奕拍拍皮囊说。“不过,你把这些东西拿出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