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十年前的惨遭背叛,在时光的沉淀下渐渐归于平静。 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享有最平静的幸福,秦远之安稳的生活在再次遇到凌楚之后慢慢消散。 左手爱情,右手亲情。 天平的一边是过去的刻骨铭心,另一边是现在的安谧闲适。 站在黎明的地平线上,远之该迈向清晨,还是继续追随黑夜? 看过背叛,也看过执着,凌楚对温柔爱人的心意觉醒得太迟太迟。 缺席了的十年,真的能够填满吗? 我们每个人都只能在生活的漩涡里,错过,再错过…… 内容标签:阴差阳错 豪门世家 黑帮情仇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远之 凌楚 ┃ 配角:诗瑛 容眉 沈翎天 凌诀 ┃ 其它:浪子回头 真爱不再 生活抉择 第1章:再遇 其实,我并不恨凌楚,或许曾经有过吧,只是他在我的生命里已经缺席了十年。十年的时光并不很长,也不是很短,人生有几个十年呢?在漫长的岁月面前,我们之间那短短的一年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有妻子,有一个宝贝女儿,有着一份最平淡的幸福,我已经有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凌楚给我的那份疼痛的记忆,为我的爱情打上了不可磨灭的伤痕。我永远忘不了他,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回对他独一无二的感觉了。我不知道,凌楚为何如此执着,在十年之后,强硬地介入我平静的生活。他不明白永远无可挽回的不是我,不是我们经不起考验的爱情,而是缺席的时光。我可以原谅他的厌倦、他的出轨、他的懦弱、他的抛弃,原谅他让我一个人在雨夜里,站在跨江大桥上只想一头扎进去。柴米油盐的生活打磨掉了我所有的怨恨和悲伤,朝九暮五的生活让那些爱恨情仇都随风而化。抛开一切,我们本来可以重新开始做朋友。 看到凌楚的那一刻,我刚恋恋不舍地从成堆的文件中抬起头来,公司被收购,对我们这种小职员来说,只是换了一个老板而已,该做的事一切照旧。新任CEO的巡视,我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尽管在我的旁边,丽丽她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年轻的海归老板是多么帅气多金。凌楚还是和记忆中一样英俊帅气,脱了年轻的张扬和锐利,西装制服下的他显得内敛和成熟得多。黑色的头发也打理得一丝不苟,不再是一头狂傲不羁的栗色头发。第一眼,我并没有将凌楚认出来,低眉顺眼躬立在座位边的我和其他胆怯而好奇地打量着新老板的人不一样,直到听到一个有点耳熟的磁性声音响起时,我才将目光投了过去。 “远之。”他的声音里带着微微的颤抖。 我盯着那张陌生而又略显熟悉的脸,思索了好一会儿。记忆里飞快地闪过一张脸,一张被我埋在记忆深处的脸。“你是……凌楚。”我微笑着唤了他一声。 从来没想过,我们两个人还有再见的一天。也没想到,我们的再见会在这样的场景下。更没想到,遇见他的这一刻我的内心波澜不惊,翻滚的记忆恍如隔世,仿佛是昨晚在家里看的电视剧一般,全是他人的故事。 凌楚的眸光里飞快地闪过一道光,片刻之后,他好听的男性嗓音又一次响起:“你……你过得好吗?” “很好。”我轻笑了一下,想起家里贤慧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你呢?”我礼节性地问候了一声。 “也……也很好。”凌楚犹豫了一下,回答道。 “嗯。”我点了点头。 “原来,远之和总裁您是旧识啊。”我们部门的经理急忙接话道,脸上的笑容更甚了。 我看向经理,“只是朋友,不过多年不见了。” “是啊,十年了。”凌楚平静的声音里带着复杂的意味。 “是么?”我愣了愣,“已经十年了呀。”仔细琢磨了一下,确实是已经过去十年了。凌楚和我分手时,我刚好本科毕业,想去参加保研的面试。面试那天,我在浴室里拿着小刀想往腕上割,没有去成,保研泡汤了。然后离开那座城,在这个不大的城市里漂泊,用了两年的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安定下来,继而遇见诗瑛,结婚生子。而今,安儿都已经六岁了。 凌楚离开后,丽丽抓住我放鞭炮般地提问:“远之大哥,你和老板是朋友么?关系怎么样啊?没有联系吗?” 我笑笑打断了她连续的发问:“我们上同一所大学,大三暑假时因为一次出游就认识了。只是普通的朋友,所以后来他出国留学,就断了联系。” 丽丽见我说得简略,难免有点失望,这个娇俏的小姑娘突然嗤嗤地笑了:“那现在你和老板岂不是可以再续前缘了?”丽丽语出惊人,我却是吓了一跳,镇定地拍了拍她的头:“什么嘛,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 “切。”丽丽撇了撇嘴,然后眼珠转了转,又说:“那时的老板是怎样的啊?哇,这么帅,肯定也是迷死人了。” “嗯。”我颔首,“那时大家都叫他prince。”十年前的他一样是众人追逐的焦点,长相英俊,出生豪门,会跳街舞,会弹钢琴和吉他,还会架子鼓,运动细胞很好,是校篮球队的主力,舞台和篮球场就是他的天下。他染了一头栗子色的头发,活脱脱就是漫画上走下来的王子。据说我这种到大三还不认识他的人,可以誉为奇葩。 “哇,你们学校的女生太有福啦。”丽丽夸张地大叫道。 我有点哭笑不得,那时候的凌楚什么都好,就是太过花心,被他玩弄过的人太多了,那家伙甚至男女不拒。笑着笑着,我的脸僵硬了,怎么说呢?我也是其中之一。不过,我笑了笑,也没什么,年少轻狂罢了,那只是一场碎了一地的梦。凌楚强硬地介入我的生活,弄得全校的人都知道他追求我追求得轰轰烈烈,送花、喊楼、写情书……把他和女孩子交往学来的十八般武艺都用上了。而据说我也刷新了他的记录,是他追求了半年才弄到手的人,前所未有。所以,和他交往不到半年,我不管不顾地出柜了,心脏动过手术的爸爸再次病倒了,甚至要和我断绝关系。我伤心欲绝地回来找凌楚,发生的事情和电视剧里的情节一般,我看到了在床上翻滚的两具躯体,凌楚和一个长相妖娆的男子。 “远之,我腻了。你太无趣,和你在一起太平淡了,什么激情都没有。”凌楚两句话就否定了被他强迫性地扭曲了性向的我,否定了为了他背弃了家庭的我。 再后来呢?我敲了敲脑袋,记忆太过久远,已经模糊了。哦,后来,他跟男人交往的事情,不知怎的被他远在美国的爸爸知道了,所以逼着他到美国留学。凌楚为了推卸责任,就向他爸爸说是自己勾引他,是因为自己他才走上了歪路的。虽然没有参加保研面试,但研究生考试对我来说亦是手到擒来,只是被指指点点的日子让我一刻都不想再在学校待下去了。收拾了包裹,连夜赶回家乡那座小城,在家门口跪了一夜之后,我得到了父母的原谅,也顺从了他们的安排,到了现在这个城市投靠亲戚。 忆起这些,我不禁笑了出来,年轻真是荒谬啊,我不由暗想。丽丽以为我是记起大学的趣事,两眼都放光了:“快快,和我说说老板的事。” 我白了她一眼:“这么感兴趣,就不怕小张生气。”小张是另外一个部门的业务员,也是丽丽新交的男朋友。小青年配小女生,怎么看怎么和谐。 丽丽不屑地抿了抿嘴,阴阳怪气地说:“人家可是大忙人啊,我在他心里都被扫到垃圾堆了。” 我好笑地看着孩子气的丽丽,安慰道:“我听说,他们部门最近忙着一个项目,忙也是难免的嘛。小张那样实在的人,可是挑着灯笼也无处找的啊。以前是谁,倒水送饭,嘘寒问暖的?” 丽丽听见我的话,小脸一红,嘟嘟囔囔地说:“他敢对我不好试试。” 我了然地拍了拍桌子上的文件:“丽丽,经理昨天交代的文件你整理好了吗?我今天就要把汇总的材料送过去啊。” “啊,什么?”丽丽尖叫了一声,“还差一点,远之大哥,你是大好人,等我一下哈,就一下,马上好了。” 看着她手忙脚乱跑回座位的样子,我哑然失笑,低头继续处理材料,凌楚的脸一闪而过之后,我又把他埋进了记忆深处。本来还有点担心他会在工作上为难我,要是丢了这份待遇还行的工作,还真是不好受,何况诗瑛昨晚才和我商量说要让安儿学钢琴。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歹我当年也没有死缠烂打地纠缠他,虽然结果不好看,但好歹差不多可以算是和平分手吧。即便现在做不成朋友,至少也不是仇人吧,毕竟已经是十年前的旧事了。而且,他现在这么忙,大概也没空理这种小事。想开之后,我又继续投入到工作中,今天要早点把事做完,按时下班,诗瑛傍晚要去家访,我需要去幼稚园接安儿回家。 第2章:午餐 中午只有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丽丽他们一班年轻人一窝蜂地抢饭去了,我手头上的工作差一点就到了一个阶段,所以我就叫他们先去吃,我弄好了再过去。整个楼层里就剩下我一个了,只有手指敲打键盘的“嗒嗒”声不断回响。合上笔记本电脑那一刻,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却看见不远处静静站着一个人。 我皱了皱眉头,轻轻站了起来:“总裁好。”见鬼的,这么大一个人进来,我居然完全没有发觉。 凌楚走了过来,停在了我的面前:“远之,叫我凌楚。” 我顿了顿,摇了摇头:“这样不好,老板就是老板。” 凌楚的眼里满是痛苦,是的,我没有看错,是痛苦的神色,我惊呆了,不知道他出了什么事。 “远之,我错了,我是专门来找你的。”凌楚大步上前,一下子就抱住了我,他的力气很大,掬得紧紧的,把我整个人困在他的怀里。我挣扎着,身体被抵到办公桌的桌沿。“到了美国,我才发现,我离不开你。我爱你,我喜欢你的温柔。是我不懂珍惜,我错了,我是真的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凌楚的声音很是急切,带着些微的哀求意味。 “别这样,凌楚。”我害怕被先回来的同事发现,手在胸前大力地推着凌楚。现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体靠得很近,十年前他就比我高了将近一个头,似乎这几年还继续长个了,比我足足高出了一个半头。他身体修长,身材魁梧,一米九多的个头给我强烈的压迫感,淡淡的古龙香水味更是笼罩了我的周身。“凌楚。”我急了,提高声音叫了出来,“放开我!” “不放,我就不放。”凌楚居然耍赖般的喊道,力气越来越大,我错觉整个人都要被他嵌进身体里了。 “凌楚,放开我,会有人进来的。”我低声告诫他。 凌楚迟疑了一下说:“我有话对你说,你也还没吃饭吧,和我一起出去吃个饭,我就放开你。” 听见凌楚和我谈条件,我有点无奈:“休息时间都快到了。” “我放你下午的假。”凌楚倒是放开我了,却很自然地抓起我的手就往外走。 我急忙甩开他的手,头痛地说:“好,我和你出去,我自己走。” 跟在凌楚后面,来到了地下车库,看来他真的是成熟了,连他最爱的那种骚包的豪华跑车都换成了稳重的奔驰商务车。 一路上凌楚很沉默,我本来话就少,更不可能开口,我还被刚才凌楚的举动吓得心里咚咚地跳着,我搞不清楚,凌楚在十年之后的今天,还说出这样的话,到底是有什么打算。 凌楚带我来的是一间别致的粤菜馆,一张张桌子被绿色的藤曼隔开,中间还挂着翠绿色的纱帐,热闹又不失情调。凌楚却带头走向了二楼的包厢,我硬着头皮跟在后面,不断地催眠自己只是和老朋友见个面,叙叙旧,我不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大的魅力让凌大少爷做出什么不适的举动。呃,刚才办公室里的拥抱姑且就忽略掉吧,那个是失误。 一走完楼梯,踏上二楼,就有一个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笑吟吟地迎了上来,带领我们到了最里面一个的包厢。推开门,包厢并不很大,中间摆着一张精致的不大楠木方桌。包厢的一边还放着一张厚重的米色沙发,看来是一个茶座,供客人用完餐后暂做休息用。包厢的四角都放着盆栽,显得绿意盎然,整体的格调不庸俗,还有点微微的清幽。凌楚脱下了西装的外套,露出里面的银色衬衫,扯了扯领带,就坐了下来。我也只有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凌楚把菜单递了过来:“点菜吧。” 我怎么好意思先点菜,所以推了推菜单说:“总裁,您先点吧。” 凌楚看了我一眼,就低头看起了菜单,片刻之后,他点了几个菜,又把菜单推给我,我只能对站在一边的服务员说了几道菜名。服务员记好菜名之后,为我们各自倒了茶,说了声“稍等”就关上门退下了。 一时又是沉默。 “我刚才才发现,我居然完全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菜。”凌楚首先打破了平静。 我没有料想他开口说的是这样的话,我扯了扯嘴角,想回答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嗯”。我只能闷闷应了一声。和凌楚的交谈比我想象中要难以进行得多,记得以前凌楚很喜欢吃辣,川菜和湘菜是他的最爱,即使我的口味偏淡,吃辣很容易上火,我还是忍耐着和他一起吃那些对我颇为挑战的菜。等等,难道今天来吃粤菜,是迁就我?我轻轻地摇了摇头,大概是口味变了吧。 “我以前真的很混,和你在一起那么久,却一点都没有留意你喜欢吃什么菜。你明明吃不了辣的,看你被辣得流眼泪我还觉得很好玩。”凌楚看着我,说道。 “哈。”我不自然地打了个哈哈,想把话题引开,我不知道凌楚为什么会提起这些,是的,凌楚很喜欢看我流眼泪。我们交往不到一个月,他就半哄半骗地把我带上了床,他体能惊人,每一次都喜欢把我逼到流泪啜泣,他觉得这样有情趣,也很能满足他的征服欲。我急忙打断了自己的思维,今天一天的变故太大了,那些已经尘封的往事也仿佛逮到了机会般,疯狂地往外涌。 有点头痛地揉了揉眉心,凌楚却开始说起了他这十年的生活,他在美国一口气读了五年的书,之后进入家族企业工作了整整三年,两年前回来发展中国的业务。 “我找了你两年。”凌楚又说,“可是没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我沉默了,当年的我下定决心和学校的人断掉联系,只身南下,连父母的家也搬了两次,老同学没有一个知道我的去向。只是凌楚说他找我,还找了两年,这一点就不可置信了。我没有开口,本能地知道这个问题背后很危险,我自觉地以不变应万变。 “然后花了大气力才查出你在这个城市生活,还……还结了婚。”凌楚的声音奇怪起来了。 “哦哦,是啊是啊,我的女儿都六岁了。”我把话题往凌楚身上扯,下意识地害怕他再在我的身上找话题。“你呢?孩子多大了?” “我……”凌楚表情怪异地说,“我还是单身。” 我定住了,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停了停才又继续说:“哦哦,也挺好的,钻石单身啊。” 我笑了笑,对面的凌楚却面无表情,一双深邃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让我尴尬起来了。 幸好,门被轻轻敲了几下,服务员上菜了。两个人点了这么多菜,真是有点多,要是被诗瑛看到,一定会批我说浪费的。我低头吃菜,不敢抬头,因为每一次都会看到凌楚的视线长久地停留在我的身上。凌楚吃得很慢,我也不敢放开手脚吃菜,毕竟他现在算是我的老板了,待会真的要迟到了,我闷闷地想着。感觉到他灼热的目光,我终于忍不住放下了筷子:“凌楚。”我微微吸了一口气说:“我并不恨你,也没有所谓的原谅不原谅。我们那时候都太年轻了,我不怪你,也不怨自己。只是已经十年了,我希望做不成情人,至少可以做朋友,所以……你不用对我心怀愧疚……我……我现在过得很好。”我抓了抓头发,想不出该说出什么更漂亮的话。 第3章:意外 凌楚薄薄的嘴唇张了张,却没有开口。等了好久,都等不到回应,我有点不想面对这种诡异的静谧,站了起来:“对不起,总裁。我吃饱了,先回公司了,还有一些工作急着做。” 凌楚还是没有回答,我只能说了声“那我先走了”,就转身走向门口。边走还边郁闷地想,肚子根本没有吃饱,看来要先绕道去买个三明治什么的了。 手臂被从后面拽住,整个人被带着往后拖。力气很大,我拼命挣扎也于事无补。一阵天昏地旋后,我居然被整个人甩在沙发上,我大力地挣扎着,凌楚粗暴地压制着我的行动,肢体交缠之中,茶几上的陶瓷茶具被推倒,摔到了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摔得支离破碎。 “你干什么?”我愤怒地呵斥道。 眼前一黑,凌楚已经贴了上来。嘴唇一热,凌楚两片凉凉的薄唇已经贴了上来。他的吻强硬而又略带粗暴,和以前一样,只不过我明显还处于呆愣的状态,他看我没有反应,就转而含住了我的唇瓣,细细地吮吸了起来,还伸出舌头一遍遍地描摹着唇瓣的形状。我张开嘴想制止他,却被他敏感地抓起了时机。他的舌头撬来了微张的牙齿间隙,伸了进去,急切地不断地搅动着,灵活的舌头扫遍了我口腔里的每一寸地方,甚至还勾住了我的舌头,迫切地想带领着它共舞。他的吻技从以前就很好,这当然是身经百战的结果。他的手也没有闲着,不住地在我身上摸索着,一手抓住了衣领,解开了衬衫第一个扣子,另一只手摸到了下身,想解开裤带。我一个机灵,死机的大脑再次恢复了清醒,狠狠地一合牙门,凌楚闷哼了一声。我的手臂一抬,猛地将凌楚推开了。凌楚没有想到我的突然发难,后退了四五步,踉跄着最后才勉强站稳,没有摔倒在地。他抿了抿嘴唇,嘴角有一丝血迹,我刚才的那一咬并没有客气。他的舌头伸了出来,舔了舔,气氛变得暧昧而又诡异。 我愤愤地对凌楚怒吼道:“你到底打算干嘛?你是想羞辱我吗?凌楚!” “不是的,不是的,远之。”凌楚一副受伤的表情,急忙解释道:“我爱你啊,远之。这十年来我根本忘不了你,离开了你,不管和什么人在一起我都没感觉了。我是混蛋,但你爱我,你是爱我的,你是我的,对吗?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凌楚还想迈步上前,手又伸了过来。 “别过来!”我大叫了一声。 凌楚愣住了,生生止住了自己的脚步。 深吸一口气,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凌楚,我承认我爱过你。但是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已经有自己的家庭了,我爱我的女儿,我爱我的妻子。这样平静幸福的生活对我来说很重要!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已经错过了。十年的缺席永远无法挽回!”我尽量平静地用柔和的声音劝解道,凌楚在我心里一直是个长不大的任性孩子,也是因为这个因素,我没有真正地恨过他。我将十年前的闹剧归咎于自己的年少无知,所以才会傻傻地相信凌楚张口即来的情话,以为自己是特别的,还愚蠢地和家人摊牌,以为可以给凌楚一个惊喜。结果,却是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和家人争吵之后,只想靠在他肩膀上的我看到的却是他的出轨。或许,也算不上是背叛,可能在他看来,我只是他众多床伴的一个,三言两语就被他哄着成了他泄欲的工具,所以他才会无动于衷地说他腻了。说出来很难以置信,哪怕是到了我走投无路,无家可归,只想了解自己生命的时候,我对凌楚也是不恨的。况且,凌楚现在的样子,在我看来,只不过是不甘心,或者是想再次玩弄我而已。即便是不恨,我也不再信任他了。 我深深地看了凌楚一眼,“你继续吃吧”,转身走了出去,打开了门,跨步走出,又将门带上了。门刚关上,里面就传来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可惜那一桌子的菜,我想。走出菜馆时,我忽然又不知所措起来了,命运总是喜欢和我开玩笑。安安静静地将大学生涯过了四分之三,却在最后的时光里认识了凌楚,然后乱七八糟的经历让我断了继续求学的路。我以为自己已经被变成同性恋了,结果还是能和普通人一样结婚生子。好不容易找到的这份安稳而待遇又不错的工作,眼见的又要泡汤了。 一点回公司的兴致都没有了,我盲目地在街上到处乱逛。掏出纸巾,拼命地擦自己的嘴唇,希望不要肿起来。可恶,刚才凌楚吻得那么用力干嘛?要是被发现了,我该怎么和诗瑛解释啊?我真是太倒霉了,我不平地咒骂道,都怪出门没看黄历,结果就犯太岁了。是该先主动辞职呢还是等待被炒鱿鱼,我头痛地想。想了很久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我是一点头绪都没有。定了定心神,我借口家里有急事和经理打电话请了下午的假,现在的我根本没办法面对凌楚。经理对我的态度很殷勤,许是以为我和凌楚关系不错的缘故,让我很是厌烦。 一个人在街上游荡,突然就心烦意乱起来了,我很珍惜现在平淡的生活,但凌楚的出现,让我本能地感到了威胁,也许这种美好的生活很快就会再掀波澜。作为一个已过而立之年的男人,我已经再也经受不起过多的考验了。父亲当年好不容易原谅了我,却因此落下了病根,七年前我刚结完婚没多久他就逝世了。想来当初急着结婚也是想为父亲冲喜来着,没想到反而是在最后的日子里了结父亲的一桩心事。母亲安慰我说父亲的过早离世与我无关,但我又何尝不知,教了一辈子书的父母传统而又保守,一向乖巧的独子突然说自己现在在和一个男人交往,他们怎么会受得了,何况是心脏不好的父亲。父亲的去世是我心里永远的痛和无法弥补的愧疚,所以我不想让白发苍苍的母亲担心。诗瑛是高中老师,也是父亲的学生,所以当初才会和自己走到一起。诗瑛是个好女人,温柔端庄,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是个难得的好妻子。刚结婚那会,父亲的过世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打击,诗瑛不仅对半途而废的蜜月没有怨言,还忙上忙下地帮忙葬礼的事情,不断地安慰我和母亲,坚定地陪在我身边。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背叛和辜负诗瑛。 第4章:幸福 刚到幼稚园门口时,一团粉红色就扑了过来。我习惯性地弯腰接住了女儿,安儿每一次都是这样直接就扑了过来,接她都被练成了条件反射。安儿长得粉嘟嘟的,很是可爱,诗瑛喜欢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所以现在的她一身粉红色的小洋裙,头上还扎着一个大大的粉红色蝴蝶结。她樱花瓣般的小唇瓣凑了过来,对着我的脸颊就吻了下来,“爸爸。”甜甜的声音让我的心情好了大半,刚才还在纠结的烦心事一下子就被丢到了九霄云外。“安儿,今天有没有听老师的话啊?”按照惯例,我也亲了亲她的额头和脸颊。安儿乐得呵呵直笑,抱住了我的脖子:“当然有,老师说安儿最乖啦。”我抱着她,起身,抬头对着老师抱歉地一笑,安儿这个样子是不会再下来了。安儿的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很是和善,她笑着冲我打了个招呼:“秦先生,今天是您来接孩子啊。” 我也回了礼貌的一笑:“安儿的母亲今天有家访,刚好我有空就过来接她了。” “安儿真是个好孩子啊,今天的英语小测验又得了满分,真是聪明啊,我们的小安安。”老师刮了刮安儿的鼻子,安儿得到了表扬,高兴得直拍手。 我也很开心,安儿的小脑瓜子很好使,学东西特别快。 看了看时间不早了,我就用鼻尖碰了碰安儿白嫩嫩的小脖子:“我们要回家喽,妈妈不知道回来了没哦。安儿,和老师说再见吧。” 安儿很是乖巧地抬起莲藕般肥嫩嫩的小手,挥了挥,奶声奶气地说:“老师再见。” 和安儿的老师道完别,我边逗弄着安儿边往地铁站走去,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刚才眼角的余光撇到了幼稚园门口不远处有一辆奔驰商务车停在那里,我们打算离开时,那辆车才猛地一加油门,发出车轮和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开走了。我暗暗皱了皱眉头,应该不会是凌楚吧,而且他肯定是个大忙人。看来,他的出现实在是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压迫感,所以才会这样疑神疑鬼。这样不好,我制住了自己的胡思乱想。安儿一路上还在给我不断地拍手唱歌听,让我哭笑不得。 打开家里的防盗门时,才想起诗瑛今天居然还没回来。诗瑛是市里一所重点高中的英语老师,还是班主任,她教学水平很不错,关键是责任心很强,所以也算是有为的年青教师,这回应该是到她近段时间一直在念叨着成绩后退了一百多名的那个学生那里家访吧。 放下了安儿,拿出拼图让她自己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玩。我脱下外套,进了厨房,随手就拿起了围裙,套好后,打开冰箱。里面的东西很齐全,肉、菜、鱼、蛋,诗瑛很讲究营养均衡。我想了想,挑了几样出来,我会做的东西其实也不是很多,关键是这几年诗瑛宠得我很少下厨,手艺都生疏了。 我正在厨房里和几棵大白菜较劲,诗瑛就风尘仆仆地回来了。诗瑛的长相不算特别出众,但是她身上有一种大家闺秀的书香气质,端庄秀雅,我的同事见过她的人都夸我好福气。诗瑛先是问了安儿今天有没有听老师的话诸如此类的问题,接着就善解人意地走进了厨房,对我说:“还是我来吧,你先休息一下。” 我在水龙头下仔细地洗着白菜叶子:“没事,今晚我来做饭吧,你也累了,去陪一下安儿吧。” 诗瑛走上前来,帮我正了正围裙,说:“好吧,那我先出去了。” “嗯嗯,厨房里油烟太大,快去歇会吧。” 我在厨房里做饭时,还不时地听到客厅里安儿和诗瑛的欢笑声,这样的日子,很好,我想,我可以理解父母当年的苦心了。要是没有凌楚的出现,会更好吧。我有点苦涩地想着。 我刚放下饭碗,诗瑛还在喂安儿吃饭,安儿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胃口不怎么好,总是吃得不多。也多亏了遇上诗瑛这么耐心的妈,总是宠溺地亲自喂饭,不然安儿早瘦成只小猴儿了,哪会有现在一身的小肥肉啊。诗瑛舀起一小勺子饭凑到了安儿的嘴边,安儿很听话地张大了粉红的小嘴唇。 “你今天太累了,饭桌留着我收拾就行。” 我点了点头,道:“好,反正我手头还有一点工作,不然今晚要赶工。” 诗瑛走进房间的时候,我正靠在床头,怀里抱着笔记本电脑,细细地检查着刚才写的报告。 “安儿睡了?”我问。 “嗯嗯,今天估计在幼稚园又玩疯了,我给她讲故事还讲不到一半,她就睡着了。”诗瑛走到床边,也在床上坐了下来。 这小家伙,一向很早睡。我好笑地想道,这小家伙怎么不属猪啊?吃完就睡。 “最近公司的事情那么忙吗?”诗瑛随口问道。我却敏感地一颤,我本能地不想让诗瑛和凌楚接触,要是让诗瑛知道自己的老公以前和男人交往过,天知道她会怎么想。 “还好。”我勉强笑了笑,“就是最近要跟两个项目,这段时间忙完就好了。你呢?傍晚去家访还好吧?” “哎。”诗瑛叹了一口气,“本来挺好挺听话的一个孩子,不知道怎的,和一个小混混搅和上了,整天逃课和他出去玩。成绩降了那么多不说,还被父母发现了,他爸爸气得把他的腿骨打折了,这会还被锁在家里呢。我今天过去看见整个家乌烟瘴气的,心里真的不好受。” 我喉咙里一下子就像被堵住了,想说什么一点都发不出声音。 “其实,我也不是歧视同性恋,只是我觉得和大多数人一样有什么不好呢?”诗瑛像是陷入了自己的思考,也像是在和我说话,“两个大男人在一起,呃,很不容易吧,感情又没有保障。不然,男同给人的印象怎么会这么差,滥交什么的。” “是……是啊。”我想笑着回应,嘴角却沉重地无法扯动,我想说,男同也有好的,可是脑海里却闪过凌楚和别人在床上翻滚的样子,“我也觉得有个正常家庭很不错。”我低低地开口,就像是在说服自己一样。“每个人都每个人的活法,我们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诗瑛赞同地点了点头,又起身走到衣柜边,准备拿出睡衣洗澡。 “诗瑛,谢谢你。”嘴巴一张,我就把自己心里想的说了出来。 “呃,谢什么?”诗瑛疑惑地回过头问我。 “谢谢你为我生了安儿,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我认真地回答道。总感觉,是诗瑛拯救了我。我不敢去追究我对诗瑛的爱到底有几分,但是我知道,她对于我,已经非常非常重要了,交织着爱、亲情和深深的感激。 诗瑛“呵呵”地笑了出声:“我说,远之,你是怎么了,突然说这种话?我是你的妻子,而且你对我很好,我们一家三口很幸福,我就知足了。”诗瑛不是一个虚荣的女人,她嫁给我之后,并没有享过福。我给不了她富足的物质条件,又是一个无趣的人,十年前凌楚就说过,浪漫什么的我根本不懂。 诗瑛进去洗澡的时候,我说不清自己心里的滋味,可能是今天突然见到了凌楚,十年前那些尘封的记忆一下子像被拉开了的帷幕,暴露在阳光下总让我多少有丝丝的不自在。我心里甚至涌上一个念头,要是十年前没有遇见凌楚多好啊,要是那些过去真是一场荒唐的梦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这样的提心吊胆了。 关上灯,我掀开被子躺到了床上,伸手抱住了诗瑛:“诗瑛,要是我辞职了……呃,要是我辞职了……”这件事真还不知道怎么对诗瑛开口。 “怎么突然想辞职?你之前不是说这份工作挺好的吗?怎么说,你也做了三年了。”诗瑛问道。 “我们公司不是被收购了吗?”我硬着头皮回答道,又随便捏造了个借口,“我觉得自己和新老板挺难相处的。”这样说,其实也不算说谎,事实也差不了多少。 “虽然有点可惜,不过没关心。钱够用就行,辞了工作还可以另找。“诗瑛一向是善解人意的,她不但没有多问,还反过来安慰我,“不要委屈了自己就成。” 我将诗瑛往自己的怀里又带了带,抱得更紧了,她柔柔的头发还散发着洗发露清新的香气,我想,明天我该去辞职了。 第5章:辞职 第二天起来,我整个人神清气爽的,想通之后,烦恼也就丢开了,虽说这样一份不错的工作说没就没了,有点可惜,但好在我即使只是本科毕业,也算是名校毕业生,工作经验又充足,再找一份工作大概不成问题。 吃过早餐,诗瑛先出门送安儿上学去了,我把碗筷洗好之后,对着镜子理了理领带,整理了下仪容,也拿着自己的公文包出门了。清晨的地铁还是一如既往的拥挤,公司的待遇不错,本来存了钱打算年底也买部小轿车当代步工具,看来现在只能暂时推后一点了。 当我把处理好的文件,还有辞职申请放在经理的桌子上时,经理嘴巴张得老大,脸上全是掩盖不住的错愕。 “远之,你这是?” “经理,谢谢您这几年的照顾,我有一些个人原因,不得不辞职,实在是不好意思。”我把在心里斟酌了好几遍的言辞拿了出来。 “这……我们公司的待遇应该还算不错吧。而且,你也做了好几年了吧,工作做得不错啊。” “哦哦,经理,在公司工作我很开心。只是出于一些个人原因,我不得不这么做。” 大概是看出我不想具体说明辞职原因,经理叹了一口气:“老实说,你这样踏实肯干,又有能力的人才,我还真舍不得。” “谢谢经理的抬爱。”我感激地看了经理一眼,经理对我还是不错的。 “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经理不死心,又问了我一声。 摇了摇头,我坚定地说:“我已经想好了。”经理没有开口,我又急忙补充道:“我手头的那两个项目的材料我都整理好了,小亮和何方他们随便哪个都可以接手。” 经理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复抬起头说:“总裁刚上任,我还是先请示一下他吧。远之,能问你个问题吗?你和总裁不是好朋友吗,怎么会?” “经理,只是碰巧而已,况且我和总裁只是认识的程度而已,关系并不密切。”我急急地答应道,“而且我这个职位应该可以不请示总裁吧。” 经理无奈,只能妥协:“好吧,远之啊,要不,你先休息几天,好好想想吧。” “对不起,经理。”我诚挚地鞠了一躬。 出来的时候,我却径直就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开始收拾起东西来了,我还是尽早离开的好,凌楚这个人……我再也惹不起了。 丽丽听说我辞职了,震惊之下居然狠狠地抓住了我的手:“远之大哥,怎么这么突然要离开啊?这里不好吗?” “是啊是啊,这是出什么事了吗?”一时之间,整层楼的人都放下了自己的工作,跑来关心地询问我。 我在公司的人缘不算差,和大多数的同事关系处得不错。看着大家这么关心我,我也很是感动。 “呃,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其实,我也舍不得大家,大家都是这么好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不舍。 “那就不要走啊!”丽丽一急之下,连眼眶都红了。 我一下子慌了,连忙开口:“丽丽,别伤心,我还是会时不时地回来看望你们的啊。而且,我们都还在一个城市啊。” 丽丽大概也觉得不好意思了,转过身拿手背抹了抹眼睛。 看着大家都挺难受的样子,我的心里涌起一阵苦涩,甚至怀疑地问自己,就为了躲避凌楚,我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呢?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小刘就走了进来,对我说:“远之,总裁有事叫你上去。”小刘是新调过去的凌楚的秘书,和我的关系也不错,原来的一个秘书跟着原老板走了,小刘就补了他的空缺。 众人都惊讶地看着我,估计是经理知道我和凌楚是旧识,严谨的他还是立马把我辞职的事儿汇报给凌楚了。众目睽睽之下,我还能怎么办,只能一步一挪地跟着小刘去见凌楚。和凌楚做个了结,也挺不错的。只是可惜了,要不是他昨天那一出,或许我们能像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 出了电梯大门,我发现整个楼层都换了装潢。这一层是总裁专用,外面只有一间总裁助理室,还有两个秘书间,剩下的就是凌楚的办公间了。整个楼层的色调只有白和黑两种,金属装饰纹样更是将硬朗的风格放大到了极致。我很少有机会走上这一层楼,总裁就是不一样,几乎是独占这么大空间的一层。 小刘敲了敲门:“总裁,人带来了。” “进来吧。”门后传来了好听的男子磁性声音。 小刘轻轻推开了门,做了个请进的动作,我浅浅地吸了一口气,走了进去。 凌楚办公室里的风格和外面的感觉差不了多少,巨大的落地玻璃前,摆着一张黑色的大办公桌。墙壁一边是大书柜,另一边的玻璃柜里摆着公司的各种文件资料。空间很大,除了放一张同样厚重庞大的皮沙发之外,居然还有一个隔间,门虚掩着。办公室的角落摆着几盆植物,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装饰。朴素大方而又厚重内敛,没想到那个纨绔公子有一天也会变成这个品味。凌楚正坐在办公桌后面看着一沓厚厚的文件,桌子上待处理的材料也堆积如山,看来他的工作实在不轻松。黑色革履,头发依旧梳得一丝不苟,因为低着头,所以我只能看见他好看的侧脸,记忆中他的侧脸弧线很是精致,现在可能是因为他专注工作的缘故,侧脸却显得很坚毅,带着一种刚强的男性硬朗之美。凌楚的长相,确实没得说。这个人,就是上帝的宠儿,几乎集齐了世人所艳羡的一切东西。 “坐。”他头都没有抬一下,就开口道。 我只能在他办公桌前面的椅子上顺势坐了下来。 凌楚拿起桌子上的笔,信手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复搁下笔,放下手上的东西,抬起头注视我。 “咖啡还是茶?”他站起身问道。 我有点受宠若惊地连忙回答:“不忙,我不渴。” 凌楚却不管我,径直走到了茶几边:“那就喝温开水好了,我记得你胃不好。” 我很想说,胃经过了这几年诗瑛的照顾,已经好了大半,但是不知怎么回事,却开不了口。 凌楚倒了一杯温开水放到了面前,也没有再回到座位上,就那样站在我的旁边:“听说你要辞职?” “是。” “为什么?” “没什么,是我个人的原因。”我回答道。 “我看了你的辞职申请,原因写得那么含糊,不行。”凌楚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 “对不起,总裁,请容许我的辞职,我确实无法继续做这份工作了。”我想起身,却被凌楚眼疾手快地按住了肩膀。他的手劲很大,我的肩膀往下沉了沉。 “是因为我吗?”凌楚的声音又响起了。 “不,呃……不。”我下意识地否认。 下巴突然被大力地钳住了,我被迫抬起了头来,对上了凌楚英俊的脸庞和深邃的眼。 “你是想躲开我吗?”凌楚的眼神里燃着不知名的火焰。 很危险,很危险,我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呐喊着。下巴被他捏得生疼,我很不喜欢这种被笼罩在他阴影下的感觉,他对我有一种强大的压迫感,特别是处于这种居高临下的情境下。 我奋力地想站起来,凌楚看出了我的企图,没想到他却因势把我整个人压到了身后的办公桌上。凌楚的体能太过惊人,我几乎就成了被按在猛虎爪子下的猎物,动弹不得。 他一只手就抓住了我的双手,高举过头顶,另一只手随手就扯下了自己的领带,把我两只手都用领带绑了起来。我想死的心都有了,脚弯曲,不断地往上顶,想撞开凌楚。但是凌楚却用半个身子紧紧压住了我,一条大腿甚至还强硬地分开了我的两条腿,挤了进来。 他低下头,狠狠地吻上了我的嘴唇,粗暴地,无情地,他狠狠地蹂躏着我的唇瓣,丝毫不理会我呜咽的声音和不死心的抵抗。他的吻没有一丝温柔,带着强势,带着占有,他在我的口腔里肆虐,从来不知道接吻,哦,不,是被强吻,能够如此残暴,仿佛不把我往死里吻就不放心。我眼前一黑,感觉自己就要活活窒息而死。凌楚却放开了我,我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解开了我的西装扣子,他大手一扯,我脆弱的衬衫扣子就一颗颗地跳飞了。 “凌楚,住手!你在做什么!”我尖叫出声。 凌楚理都没理我,一只手将我被高举到头顶的双手按得更紧了,下身也贴得更近了,压得严严实实的。凌楚整个头都伏在我的胸前,我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到他油黑发亮的头发一起一伏,脖子、锁骨、胸脯……凌楚的吻细细碎碎地落到了上面,有点急切,却又细心地不放过每一处地方。我心里满是恐慌,凌楚太强势了:“住手啊,住手啊!”我高声大喊着,希望能够制止他。 凌楚不断地舔舐着我的胸脯,还用牙齿轻轻地啮啃着,记忆一下子就回到了十年前,无数次,我也是这样的,被他按在身下,像是刀俎下的鱼肉,身体任由他肆意侵犯。“不……”我撕心裂肺地尖叫道。“来人啊,不要!”凌楚抬起头来,邪邪一笑,带着嗜血的冷意:“这里的隔音很好,你可以尽情地叫。不过……”他顿了顿,又说:“把别人叫来,看到这幅样子会怎么想?” 第6章:威胁 我的头脑一片空白,是啊,被别人看到这个场景,我还怎么见人啊。凌楚放纵地在我的胸前不断吻着,另一只手不断地在我的腰侧游移。他的手不断向下,向下,抓住了我的裤子,解开了裤带,解开了扣子,拉下了拉链,就伸了进去。“不!”我抬起脚想撞开他,被他狠狠地再次按住,面目狰狞的脸上,阴鸷的眼神里有着强大的戾气。他手上的动作没有停,整个人像陷进了疯狂的状态,他的吻落在我的脸上,唇上,胸前,腰际…… “求你,凌楚,求你,不要了,不要这样子对我。”我啜泣着,脸上一片湿凉,我的头高高地仰起,泪眼朦胧中,我盯着有着黑色条纹的吊顶,心里全是绝望和痛苦。难道就要这样,在这里被凌楚侵犯了吗?时隔十年,在办公室里,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被强迫地按在桌子上。恍惚中,我想起了第一次和凌楚发生关系。那天晚上在宿舍里,其他人都去通宵了,我不喜欢通宵,吃完夜宵就说要回宿舍,凌楚跟着我回来了。结果我进去洗澡洗了不到一半,门就响了,凌楚敲的门,我没有多想,就开了锁,从门缝里问他有什么事。谁知道他居然强硬地撞开门,闯了进来,一下子就抱住了全身赤裸的我。我惊慌失措地推开他,他却不管不顾地吻我,把我按在浴室的墙上,他早就脱光了衣服,强健的躯体压制着我。他的嘴唇在我的身上逡巡,我嗓子都哭哑了,他却理都没理。他一边尽情地满足自己的欲望,一边不停地哄我“乖,远之,我好难受,你帮帮我,可以吗?”“情侣之间就是要做这种事情,来,我教你。”“乖,放松,宝贝。”“我爱你,我爱你,远之……”他挑弄着我的耳垂,还把舌头伸进了我的耳朵里。我一个未经人事的人吓得直接哭了出来,我没有谈过恋爱,根本不懂如何对付他。他后来居然还强硬地就着相连的姿势推着我出了浴室,又把我按在了床上。学校的铁床发出吱吱呀呀的剧烈抖动声,我的眼里一片模糊,耳边萦绕着他猛兽般的嘶吼,感受着撕裂般的感觉,整个人不断地颤抖着,飘摇着,仿佛要被活活地撕成两半。求救,哀求都无果,整整一夜,宿舍里没有人,只有他粗重的喘息和身体不断的碰撞声,还有我哭哑了的啜泣和破碎的呻吟。被他半强迫之后,他跪在我的床头忏悔,对我又是表白又是发誓,他温柔地为我上药,他真诚地道歉,他说他会对我负责,他会一辈子对我好,我被他打动,原谅了他。天知道,不久前答应和他交往试试看的时候,我以为亲吻就是情侣之间亲密的极限,至于这种事情,则是要夫妻之间才行,虽然我和他永远不可能有正常的婚姻。我的第一次,不是愉快的记忆。哦,我想起来了,凌楚一向是强势的,和他在一起,只要他想要,他从来就没有问过我的感受,他甚至能在我第二天要早起实习的时候,缠着我整整一夜。十年之后,已经成为别人的父亲,别人的丈夫的现在,我还是被按在他的身下哭泣。我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泪水却不停地涌了出来,不用想象,我都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么凄惨和狼狈。 凌楚尽情地啃咬着我大腿的内侧,看我没有反抗,他的手甚至松开了我的双手,我整个人像飘到了半空,我听不见,听不见凌楚满是情欲的喘息,我看不见,看不见他在我身上肆意地撕咬着,我感受不到,感受不到残破的身体被尽情玩弄着。他的手指已经伸到了后面,一根手指急切地进出着。很痛很痛,十年没有开发过的地方,早已经紧致得如处子,他手指插进里面时就像锋利的刀子猛地插进去一样。凌楚大概是感觉到我突然而来的安静,很是惊讶,他抬起头,碰上了我泪眼婆娑的双眸。我定定地看着他,又好像没有看他,事实上我的目光已经找不到焦点了。 许是我过于绝望和空洞的眼神吓到他了,他急忙伸手抹我的眼睛,拼命地堵住无声往外喷涌的泪水。“我不强迫你了,远之。你不要吓我,远之,我再也不会了。”他抱起了我,帮我合拢起衣服,还想伸手拉起我被褪到膝盖的内裤和裤子。 我猛地一惊醒,窜了起来,推开了他。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把桌子上他之前倒给我的水杯都碰倒了。水流了出来,被子还顺着桌沿滚了下去,“嘭”的一声掉到了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我哆嗦着拉起了裤子,身上到处都是青紫色的吻痕,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 凌楚伸手想要帮忙,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远之,我错了。我只是,只是太爱你,太想你了。”凌楚的声音里满是痛苦。“你原谅我,好不好?” 我没有搭理他,衣服被撕成这样,我要怎么出去呢? “我爱你,远之,不要离开我,我们重新开始,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还是一样的伎俩,我在十年前就听够了。我不理解,明明我是不恨他的,为什么他一定要让我恨他? “不可能。”我佩服自己还能用这样平静的声音说话,“我们之间,十年前就不可能了。凌总裁,我有妻子,有孩子。现在我连你的员工都不是了。” “不,不。”凌楚叫了出来,“我不同意。” “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你说话。”我通知他,虽然没有办法,但是我还是尽量理了理头发,将外面稍微完好的西装外套拢得紧紧的,衬衫领子也拉得老高老高,掩盖到我脖子上的斑斑驳驳。动手我不可能赢得了他,我只能当自己被狗咬了。 我走到了门边,刚想打来门,凌楚冷冷的声音在后面响起:“你还记得十年前的照片吗?” 我的脚步定住了。 “照片上的我们可是亲密得很啊。你说,我要是把那些照片拿给你亲爱的妻子看,她会怎么想?” 照片,照片,照片!是的,凌楚有个怪癖,他很喜欢照床照,也很喜欢拍我的裸照。这种令我反感和尴尬的癖好直接为十年后的今天留下了隐患,照片上,我们两个人赤身裸体,肢体交缠,多么限量级的场面都有。我拒绝不了,也反抗不了,凌楚就把相机摆在床头,他强势地扭曲着我的身体,折叠着我的腰肢,甚至进入我的身体。他一直不停地哄我,说这只是情趣,情侣之间很正常的事情,说这些照片是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美好记忆。镜头前,我们做出了各种我认为不堪入目的动作。十年前的照片成了今天对付我的有力武器,要是被诗瑛看见了,我无法想象,一个妻子看见了他的丈夫这样的照片,会不会直接疯掉……我恨极了自己十年前的淫荡,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你想怎么样?”我飞快地转过身,尖刻地质问道。 “我他妈地只想把你留在身边!”凌楚也怒吼道。 我们都沉默了。 “不可能的,凌楚。”我平静下来,耐心地对他解释,“我有家庭了,现在我们都生活得很好,不是吗?你看,以你的条件,你要什么样的人没有,男的女的,要什么有什么,你只是不甘心而已。十年了,整整十年了,缺席了的十年不可能再回头了,我们没有可能,一点都没有。” “我也告诉你,叫我放弃你,不可能!十年前,我已经错过了一次,十年后说什么我都不会再放手了。要是连自己爱的人都留不住,我他妈的还算男人吗?”凌楚的性格太过偏执,十年前我就没有说服成功过他,十年后的现在他变成熟了,内敛了,可性格里的疯狂和强硬却是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我很痛苦,心脏像被狠狠揪住了一样,很疼,很疼。 “明天起,你就是我的特别助理,24小时随叫随到。我会在这里加一张桌子,以后你就在这里办公。我可以不强迫你,但是你要留在我身边。要是你还妄想逃开,你就等着你亲爱的老婆收到那些艳丽无比的照片吧。”凌楚的话击碎了我所有的希望,我如遭雷击,这是不是意味着,凌楚把十年前的照片当成了一把枷锁,桎梏住了我的双脚? 过了很久一段时间,我开口:“你要怎样,才能把那些照片毁掉,放过我?” “看我的心情,你的表现。”凌楚冷酷地回答道,“你很清楚我的为人,我管不住自己的理智。” “隔间有浴室,还有我的备用衣服,你洗个澡。今天先让你休息一天,明早记得准时来上班。”凌楚突然温柔地说道,样子要多深情就有多深情。 隔间不小,东西却很简单,只有一张很大的床,和一个不大的衣柜。我别无选择,这个样子根本不能出去见人。挑了最朴实的一套衣服,我进了浴室。将水开到最大,我拼命地搓洗着身上凌楚留下来的痕迹。眼泪不听话地留了下来,我慢慢地滑倒,蹲在角落里大声地哭泣。我接下来要怎么办?生活已经一点点地偏离了轨道,我还能找回之前平静幸福的生活吗? 第7章:工作 躺在沙发上,我听到门锁打开的声音,继而是安儿叽叽喳喳的怪叫,诗瑛的声音传了过来:“宝贝,我们回到家咯……呃,远之回来了,乖,安儿,找下爸爸在哪里,爸爸回来了。”走过玄关前的小走廊,安儿眼尖看到了窝在沙发上的我,马上飞扑了过来:“爸爸,你怎么这么早下班啊?” 我很少会先下班,安儿觉得奇怪,诗瑛也用疑问的眼神看着我。 忽然,诗瑛皱了皱眉头,空气中的烟味很重,她走向前,一眼看见茶几上散落的烟盒和烟灰缸里成堆的烟头。我的烟瘾并不重,平时会抽烟也只是应酬,今天一天居然就玩命般抽掉了半条烟,诗瑛不高兴也是难免的。安儿可能是被我身上浓重的烟味呛到了,“咳咳”地咳了起来。诗瑛连忙把她从我身上抱了下来,又轻轻拍了拍她的脊梁。“安儿,乖,这里烟味太重,你先回房间玩玩哈。” 安儿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诗瑛,乖巧地答应了:“好的,妈妈。爸爸,安儿先去玩咯。” “嗯,乖。”我努力地想绽开一个笑容,但是我知道肯定比哭还难看。 诗瑛沉默地走到了一边,打开了窗子通风,然后才又走了过来,低着声音问:“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的喉咙全是苦涩,我该说什么,说你的丈夫刚才差点被一个男人强暴,甚至还被他用十年前的艳照威胁吗?“没什么,在公司受气了而已。”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我就是跑到浴室里,用沐浴露死命地搓洗自己的身子,换上自己的衣服,把从凌楚那里穿的衣服扔到了楼下的垃圾箱里,那种沾染了他气息的东西让我觉得恶心。希望诗瑛不会敏感地发现我一套西服无缘无故没了。 “那么严重?”诗瑛眉头皱得更甚了,眉眼间全是担忧。 知道自己表现地太过了,我连忙起身掩饰道:“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估计是最近太累了,有点上火,就和领导争了争。” 诗瑛了然地点了点头,大概是看出我心情确实不好,也就没有再追问下去。说实在的,我早上从公司回来,一整天都没有吃饭,现在胃已经又开始绞痛起来了。我连忙找了个借口:“诗瑛,我肚子饿了,你先煮一碗挂面让我对付一下吧。”支开她,是因为我怕她会继续问,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了,即使我现在一点胃口都没有。 诗瑛轻轻揉了揉我的胃:“你的胃不能饿着,我这就去。” 她转身往厨房走去,快到厨房门口时,却又回过头来说:“远之,要是真的受委屈了,咱就辞职算了,你是老实人,犯不着遭罪。” 我无力地点了点头,我是想辞职来着,就是想辞职才会遇到这样难堪的事情。现在就算是想辞职,也走不了了。 我失眠了整整一夜,怕被诗瑛发现,我骗她说自己带着工作回家,今晚会做到很晚,而且今天下午休息够了,晚上没有睡意,所以我逃到了书房,把自己锁在里面。我没有开灯,一片黑暗之中,眼泪无声留着。我想,我是个软弱的人,十年前就被凌楚玩弄了一回,十年后我还是反抗不了他。我以为,会流眼泪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没想到一遇见他,什么男儿流血不流泪都成了莫大的讽刺,我的眼泪不值钱成这样。也许,我该带着诗瑛和安儿逃走,可是怎么逃,该怎么和诗瑛解释,要是激怒了凌楚,他绝对会毁了我的,虽然他现在已经开始毁掉我,毁掉我安逸的生活了。况且,我要强的母亲,只剩下她一个老人独居的母亲,再也经不起任何的考验了。十年前的荒唐,成就了十年后躲不过的噩梦。 在黑暗中待了一夜,我下定决心,我一定要竭尽全力维护我这段难得的幸福生活。我猜想,凌楚只是不甘心,或者是想再次地玩弄我一回,我只能尽量地和他周旋和抗争,大概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又觉得我很无趣,就会放过我,我祈祷。 尽管很不希望夜晚过去,但是黎明还是如期而至了。我尽量表现得和往常一样,出门搭地铁的时候只愿地铁能够一直走下去,不要到站。到了公司,我这才发现大家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我心里咚咚直跳,害怕昨天在总裁办公室发生的事情被他人知道。结果,丽丽冲上来掐我脖子的时候,我才知道大家是在奇怪我一下子就升职,当了总裁特别助理。同事看我的眼神,有羡慕,有嫉妒,也有不屑,我的心里却唯有苦涩。丽丽倒是很开心地祝贺,还叫嚷着要我请客。这件事确实也够冲击的,明明前一刻还说我要辞职,下一刻一下子就宣布我成了总裁特别助理。很不愿意和大家说是因为凌楚的缘故,但是面对追问,我也只能抬出他,“或许是因为……因为我们是旧识……他比较熟,所以……” 大家都了然地笑了笑,我也勉强跟着苦笑了一回,暗暗地嘲讽自己,确实是有够熟的,恐怕在这个世界上最熟悉我身体的人就是他了,昨天也是只差最后一步了,其余能做的全做遍了。要是他还想强上我,我该怎么办呢?那个家伙本来就是个不遵守诺言的人,把誓言和承诺当饭吃一样简单的人,怎么可以轻信呢? 没错,十年之后,凌楚成功地让我开始恨他了,在本来不恨的情况下。 错误总是慢慢地铸成的,我害怕犯错,但是十年之后,还是和十年之前一样,我毫无还手之力,我总是弱势的一方。 走进总裁办公室的时候,我感觉就像是赴刑场一般。环顾了一下四周,果然加了一张办公桌。而看到凌楚那张巨大的办公桌,我的心滴血般疼了起来,我的耻辱感腾腾地往上窜。凌楚还是一副精英打扮,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是事业有成人士,当然了,海归派,还有家族庞大资力的赞助…… “总裁。”我不带感情地开口了,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平静、冷漠和刚强。 “做我的助理,工作可不轻松,而且我这个人没有别的,就是不能容忍工作上的出错。我话先说在前头了,要是做不好别怪我无情。”凌楚冰冷地“训诫”道。 我讥讽地笑了出来,我从来就不觉得凌楚是个多情的人,他风流,也足够无情。这份工作是他强硬地要求我留下来的,不过,我绝对不会拿公司的事情做报复的行为,整个公司要养活那么多人,我不能那么自私。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都在一堆的待处理文件中忙得晕头转向,连不远处的凌楚也懒得理会了,何况我本来就不愿和他多接触,哪怕是同处一个屋檐下。午餐时分,一直不怎么开口的凌楚强硬地拉我去外面的餐厅吃饭。吃就吃呗,不吃白不吃。刚开始我还在庆幸他忘了我的存在,没想到他还是要我来陪他吃饭。对于密闭的包厢我有了恐惧感,不过菜倒是很对我的胃口,所以我逃避性地闷头吃饭,忽略掉对面那道火热的视线,我边吃边纳闷,凌楚的口味什么时候变了,变得清淡起来了? 第8章:胃病 日子居然就在我的瞠目结舌中静静地流淌了大半个月,凌楚没有再做令我困扰的动作,更没有再逼迫我,没有拿照片说事。相反的,他温柔得让我心惊胆颤,明明我才是他的助理,可他总是会时不时体贴地送上温牛奶,因为他已经知道我的胃不好了,办公室里再没出现过咖啡,连他也喝起了茶。我记得他以前最喜欢喝的就是咖啡了,现在却为了我而改掉,多少让我感到诚惶诚恐。而凌楚知道我胃不好其实也很凑巧,我的胃其实已经好多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六一儿童节那天晚上,安儿硬吵着要去吃肯德基,无奈之下我和诗瑛只能陪她去了。肯德基这类的垃圾食品我一向很是抵制,所以吃得很少,回到家里又因为两个人都很累,所以我拒绝了诗瑛为我熬粥的好意,饿着肚子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诗瑛有事很早就带安儿出门了,我一不小心就睡过头了,时间太赶,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上班来了。整个早上,我不停地揉着自己的胃。结果,凌楚殷勤过头了,递给我一杯咖啡,我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喝掉了。午休时,凌楚叫我去吃饭,我站了起来,立马就痛得捂住肚子蹲了下去。额头上冷汗直流,胃里绞痛难忍。凌楚被我吓坏了,一下子就冲过来抱住了我。我本来就难受,再被他那样紧紧搂着,差点没背过气去。 “我胃……胃疼。”我的牙齿都痛得直打颤了。 凌楚慌乱地有点失态,好一会儿才大叫着“120,打120!” 我几乎是用尽最后一口气揪住了他的衣服下摆:“包里……包……里有……药。”四个字而已,我却说得断断续续,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凌楚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扒拉出我的胃药,我已经痛到几乎没力气了,凌楚拿着水杯在我嘴边灌的时候,我眼前已经是一片发黑了。我的胃痛起来特别的厉害,这一点连过去的医生都百思不得其解,所以我的胃药用的是高价的进口药,用一个小小的医用透明袋装着,里面还有两片特效止痛药。 胃痛得这么失态大概就只有我了吧。 凌楚抱着我到了沙发上,轻轻拢着我,虽然知道这个样子不妥,但是我完全没有力气推开他。他温柔地揉着我的胃,一圈圈的,他手心的温热甚至透过衣服传到我的皮肤上,很是舒服。他的力度适中,很像是在给我按摩。深邃好看的眼睛里也满是担忧和宠溺,这副深情的模样看得我的心里只剩下苦涩了。他好像……变了不少。 好一会儿之后,药效上来了,我的胃痛缓了缓,我马上推开了他。他苦笑了一下,又温和地问我:“你胃不好吗?” “嗯。”我只能这样回答,总不能说那会被你抛弃之后,想不开,就整天酗酒,把胃弄坏了。后来一个人到这个城市打拼,怎么可能照顾好自己的胃呢? 凌楚懊恼地说:“都怪我,我还让你喝咖啡。”我没有开口,我想说,十年前,我就不喝咖啡,可是你从来不知道。 后来凌楚专门带我到了一家粥店,喝那种专门熬了几个小时的粥,说是容易消化,不然我的胃受不了。我不停地和他解释,我胃痛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什么大不了,我中午注意不吃荤肉就行了。但是凌楚坚持之下,我也只能丢盔弃甲了。再后来,我惊奇地发现,凌楚为我送上的水变成了护胃的牛奶了,连他自己都没有再喝过咖啡,那台价值不菲的煮咖啡的机器也不知到哪里去了。我摇了摇头,有点自嘲地想,要是十年前他这样对我,说不定……想到这里,我恨不得甩自己一个耳光,我怎么可以想歪了呢?我们怎么也不可能了。 经过了这一段时间的接触,我发现凌楚真的是变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他在工作中十分的成熟稳重,手段也凌厉霸道,与生意伙伴交易时既显得强势又不失圆滑,是个很有手腕的人。我们公司本来的规模就不算小,但在他接手之后发展迅猛,市场份额扩大的速度几乎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大多数时间里,他都表现得儒雅和彬彬有礼,像极了中世纪的贵族绅士,有着完美的教养和礼仪习惯,反正我是知道公司里的丽丽她们一群女孩子对这个boss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俨然就是追逐校草的女学生模样。丽丽和我关系不错,所以经常被推出来找我打探凌楚的各种“秘密”,我啼笑皆非,总是打趣丽丽太过花心,居然想“移情别恋”,伶牙俐齿的小姑娘用一句“soul lover”就把我堵得死死的,她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已非单身,却也不妨碍我欣赏帅哥”,更何况是凌楚那种几近完美的钻石王老五。哎,现在的女孩子啊,实在是有够开放。有一次,丽丽竟语出惊人,说要不是我早已经结婚,她会以为我们有可以来“那么一段惊天地泣鬼神超越性别冲破世俗的纯爱的耽美之恋”,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嘿嘿”地假笑了两声,丽丽这个连办公桌的抽屉里都藏着耽美漫画的骨灰级“腐女”,还真是有可怕的直觉,抑或是凌楚对我的态度太过暧昧,才让大家看出了苗头。可是还好啊,我和凌楚一直表现得以礼相待,我自认已经和他保持好安全距离了啊。也许,是我的这次所谓的“升职”的后遗症吧。我下定决心,一定更要和凌楚保持合适的距离,特别是在公共场合,虽然说,凌楚对我的好,全公司有目共睹,有时候甚至让我觉得恍在梦中,一下子回到了十年前他追我的那一段时间。我小心翼翼地和凌楚保持着这种微妙的平衡关系,也害怕露出马脚被诗瑛发现,日子就在我的忐忑、胡思乱想和被丽丽她们的胡搅蛮缠所困扰中渐渐流逝。 有一天的清晨,诗瑛边从厨房里端出早餐边对我随口说道:“远之,明天是你的生日,早点回来咱们庆祝庆祝。” 我手里还拿着早报,顿时全身猛地一颤,低头一想,才恍然大悟,我的三十三岁生日到了,忽然发现,我也成了个老男人,岁月的痕迹已经磨掉了我所有的稚嫩和天真,是不是人到中年,就会有这种悲哀的无力感和沧桑感呢? 第9章:生日(一) 有一天的清晨,诗瑛边从厨房里端出早餐边对我随口说道:“远之,明天是你的生日,早点回来咱们庆祝庆祝。” 我手里还拿着早报,手里猛地一颤,低头一想,才恍然大悟,我的三十三岁生日到了,忽然发现,我也成了个老男人,岁月的痕迹已经磨掉了我所有的稚嫩和天真,是不是人到中年,就会有这种悲哀的无力感和沧桑感呢? 生日那天如期而至,丽丽那个家伙出差去了,缺了这个大嘴巴,公司里自然没有人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所以今天还是和往常一样,一切都遵循着再正常不过的渠道。上班,下班。下班时间一到,我就拎着公文包和凌楚打了个招呼就走了。想来我这个助理确实有够大牌,上司还没从座位上站起来,我就急匆匆地想往家赶。 门一打开,安儿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她穿着浅黄色的小布裙,头上还扎着一个大大的同色蝴蝶结,看来诗瑛是专门为她打扮了一番。安儿照旧扑了过来,大声地叫道:“爸爸,生日快乐。”还送上了她自己画的生日贺卡,贺卡很是简陋,因为是DIY的缘故。最上面写着一行字“爸爸生日快乐”,下面画着一个穿着小碎花裙的小人,一只手拉着一个穿西服的男子,一边拉着一个穿着连衣裙的女人,下面歪歪扭扭地标注着“安儿幸福的一家”。“幸福”这个词是诗瑛上个星期教她的,我听到安儿问诗瑛:“妈妈,什么叫幸福啊?”诗瑛的声音传了过来:“幸福就是感到快乐和满足的意思。”结果小家伙就把这个新学来的词用到了这个地方,让我惊喜不已。我一把抱起了她,猛亲她粉嘟嘟的小脸蛋,我的女儿太可爱,太聪明了,这就是我的女儿啊,我独一无二的孩子…… 安儿被逗得哈哈大笑,诗瑛却抱怨我们爷俩太闹了。她做了一桌精心准备的菜,我们过生日没有买蛋糕的习惯,因为安儿对蛋糕过敏,而且我们一致认为生日的话,一家人好好地围成一桌,吃个便饭是最经济和划算的做法。诗瑛也特意穿了一件酒红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的身材婀娜多姿,她脸上满是笑容,还专门开了一瓶珍藏的红酒。当然安儿就只能看着我们喝酒,她却只能乖乖地喝果汁,小嘴不高兴地撅了一小会,又被香喷喷的大闸蟹转移了视线,垂涎三尺地急着叫诗瑛掏蟹黄给她吃。 我三十三岁的生日就是在一个平常而又温馨的晚餐中安然度过,哄着安儿睡觉,给她讲故事的时候,小家伙迷迷糊糊中搂着我说:“爸爸,我爱你们”,然后头一歪就睡着了。小家伙玩得很开心,所以很快就睡着了,我却在床头盯着她可爱的睡颜,盯了很久,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吻了吻她的额头,在心里默念道:“我的angel,おやすみ。” 回到房间里,我和诗瑛的情绪还有点高,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也可能是气氛太好了。我抱住了她的腰,我们之间身高的差距是10cm,所以我低头吻住了她刚刚好,记得交往的那会,就老是有人夸我们的组合郎才女貌,走在一起很是登对。诗瑛的嘴里有着淡淡的红酒香味,我忍不住加深了这个吻。情况有点一触即发,在这一方面,我并不算是很合格的丈夫,再怎么不恨凌楚,他还是在我的生理上留下了阴影,所以我和诗瑛亲热的机会并不多。诗瑛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妻子,也难为她能够忍受这样毫无浪漫可言的夫妻生活。 我开始拉扯诗瑛的衣服,诗瑛也很热情地回应了我。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摆在床头的手机居然铃声大作,我很是扫兴地放开了诗瑛,对她致以抱歉的一笑,只能走过去拿起手机。还好,是丽丽的电话,丽丽的祝福电话让我既是感动又是无奈,好一番聒噪之后我才头痛地打发掉了她。我扭头,对着诗瑛微微一笑。就在我们再次酝酿情绪的时候,谁知我的手机又是铃声大作。这回,没让我逃过去,屏幕上显示了让我心惊肉跳的两个字——“凌楚”,我的心沉到了谷底,下意识地瞄了诗瑛一眼。诗瑛有点不好意思地在拨弄着被弄乱的衣服,并没有过多地注意我,这让我在心里悄悄松了一口气。脚一抬,本来是想要去外面接电话,却又怕做得太刻意,引起诗瑛的怀疑。百般无奈之下,我强装镇定,按了通话键:“喂,总裁。” 凌楚富有磁性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远之,你下午处理的文件里有一处错误,马上给我赶过来。” “这……”我张口就想拒绝。 “赶快过来。”凌楚又命令道,声音低沉而威严。 我工作一向很是认真和细致,很少会出现纰漏,但我不敢保证确实没有问题,更何况是在下午归心似箭的情况下。 “是什么问题呢?”我问道。 “电话里三言两语的说不清楚,别废话,你赶快给我过来吧。” “……好吧。”我只能服从,天大地大,衣食父母最大。 “对了,你打的吧,快一点,记得拿发票,公司给报账。”凌楚又补充了一句。 我有点无语地挂上了电话,回头对诗瑛艰难地开口道:“公司出了一点事情,我要马上过去看看情况。” 诗瑛显然有点意外,但是温顺的性格让她还是很体贴地笑了一笑:“没事,你快去吧,要是出了大问题就不好了。”她大度的样子让我更是愧疚,看着她还帮我提来公文包,拿来西装外套,我只能抱歉地搂了搂她:“你先睡吧,我处理完马上回来。” “嗯。”她点了点头,没有抱怨。在这种情况下走掉,我实在是对不起她。 出了小区门口,我随手就拦到了一辆的士,现在其实也不算很晚,十点还不到。向司机报了地址,我坐在车上,心里很是忐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况到底怎么样。出现了工作失误,我的内心除了疑惑、不安,还有深深的愧疚。我们公司做的是投资生意,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个小数点点错,都能造成一大笔钱的失误。 电梯打开的那一刻,我甚至是迈着急切的步子走向了总裁办公室。打开了门走进去,却惊诧地发现办公室里一片黑暗。正在我疑惑的时候,身体被人从背后拦腰抱住,熟悉的古龙香水味道马上充盈了我的鼻尖。 “放开我。”我低声道。 凌楚温热的身体更加靠近我了,他凑到我的耳边,用着呢喃一般的语调在我的耳边轻声说:“生日快乐……远之。”他的头发在我的脖颈边摩擦着,发梢不经意地拂过我的耳廓。他低低的磁性声音很是性感,让我周身一震。 第10章:生日(二) 我挣扎着推开了他,摸到了门边的按钮,打开了电灯。办公室里的茶几上摆着一个大大的蛋糕,上面没有插蜡烛,旁边却摆着一大束的红玫瑰。其实,我是非常喜欢吃甜食的,尤其喜欢吃蛋糕,但是由于安儿对蛋糕过敏的缘故,连诗瑛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小时候家里条件并不好,蛋糕不是日常就消费得起的奢侈品,所以我总是盼星星盼月亮地掰着手指头数日子,期盼着生日的到来。后来凌楚追求我的时候,我二十三岁的生日他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我们本来有一个年级大会,结果昏昏欲睡中,凌楚从礼堂的后门摸了进来,把昏昏欲睡的我悄悄地带离会场。被他带到了后山静无一人的草地,我才发现凌楚为我准备了一个非常大的大蛋糕,没有插蜡烛,怕被保安发现。我很感动,因为我喜欢吃蛋糕被认为太过女孩子气,经常被宿舍那群可恶的家伙耻笑。结果,那个美好的晚上,我们两个在淡淡的月光之下,两个人愉快地分享了那个蛋糕,最后实在吃不下了,凌楚还把我按到了地上,涂了我一脸的奶油。我的情绪很高,就追打着凌楚还击,凌楚哈哈笑着,躲避的时候被脚下的草丛绊倒了,他倒下的时候也顺势扯住了我的手臂,所以我就那样脸对着脸趴在了他的身上。我还来不及尴尬,嘴唇就被堵上了,凌楚温柔地吻着我,轻轻地在我的唇瓣上描摹,过了很久,才又轻轻地撬来了我的牙齿。那是凌楚第一次吻我,更是我的初吻,在呆愣之中,凌楚已经温柔地扫遍了我的牙床,乃至整个口腔,还慢慢地用舌头触碰着我的舌头,一下,一下,先是试探着触碰,接着再卷起我舌头的末端,细细地舔了起来。有点陌生和奇怪,感觉酥酥麻麻的。凌楚带动着我的舌头一起共舞的时候,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青涩地微微回应着他,凌楚大喜,更加卖力地翻腾和纠缠着我们的舌头。放开的时候,我已经喘不过气来了,脸上一片火辣辣的感觉。幸亏是在夜里,所以凌楚没有看见我红到可以滴血的脸,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悄悄捂了捂“热气蒸腾”的脸庞。凌楚那个可恶的家伙居然笑话我接吻时不会换气,我气恼地瞪了他一眼,我当然不会告诉他,这是我的初吻,直到现在才送给一个同性的初吻,这种没面子的事情被我掩在心里,藏得紧紧的。凌楚从背后搂着我,他微凉的嘴唇在我的侧脸上落下了细细的吻。月色太过美好,所以我没有拒绝凌楚的拥抱,他抱着我,时不时温柔地亲吻我的额头,还不停地凑在我的耳边低声说着情话。我们两个人在草地上静静坐了一夜,呃,虽然第二天发现两个人的手臂都肿了,蚊子咬的。他的声音低低的,富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回响,他不断地强调他有多么地爱我。可是,我却觉得即便是两个人都不开口的时候,也有一种令人心安的舒适和惬意。也是从那一天开始,我的心开始对凌楚悄悄打开了一条缝,慢慢地开始接纳他的爱意,慢慢地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那个帅气温柔的大男孩。那一夜之后,我们真正地逐步走到了一起。 而现在,凌楚穿着一套白色的燕尾服,里面是白色的衬衫,打着一个白色的领结,活脱脱就是一个白马王子的装扮。不同于他日常将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庄重,他的头发用一个男士发箍轻轻地向后挽着,额间撒着几缕不羁的碎发,突出了他宽阔的光洁额头,更显露出他深刻的脸部轮廓。这个人真是天生的衣架子,姣好的相貌配上超过一米九的身高,帅气英俊得几乎没有天理,虽然对他的风流和游戏人间不敢苟同,不过他还真是有这个资本。我要是到现在还不明白他骗了我,那我就不该算是个三十三岁的人了。我没生好气地对他说:“总裁,要是没有什么事,我就走了。” 凌楚急忙解释道:“今天是你的生日,我想给你庆祝。” 我默默叹了一口气,又继续对上他的眼睛:“对不起,我的妻子和女儿已经给我庆祝过了,谢谢总裁的好意,不过现在有点晚了,我还要回家陪妻子。” 我的声音明明很平静,但是凌楚却一下子就怒了,他的眼睛里瞬间染上了冰霜,整个脸都绷紧了,眼神更加深邃。他迈步跨上前来,挡在了我的面前,一把抓住了我的右手:“你是在不停地提醒我你已经结婚了吗?” 我没有回答,因为事实就是这样。我没有挣开他的手,而是强装镇静而又坚定地直视他的眼睛。我的眼神很倔强,内心却心跳如雷。凌楚的气势太过强悍,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也是这样。 我和凌楚无声地交战了很久,片刻的沉寂之后,凌楚放开了我,轻笑道:“看来你还是忘了照片这一回事。” 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是啊,还有照片,我还有把柄捏在他的手里。 我愤恨地瞪了他一眼,恨不得眼神化为匕首,将这个人……呃,我不是暴力的人,所以我想不出要怎么伤害这个现在在侮辱我的人。 凌楚又嗤嗤地笑了:“好啊,看来有进步啊。对,就是这种眼神,我宁愿你恨我,也不要你再用那种陌生疏远,无所无谓的目光看着我,甚至是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实在是受不了他这个样子,他现在这种疯狂的模样会让我有一种错觉,错觉他爱我已经爱得深入骨髓,甚至是毁天灭地。 我沉默地看着他转身拿起茶几上的蛋糕,用放在一边的包装盒装了起来,又拿起了旁边那束大大的玫瑰。 “走吧。”他又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话,“你要是不跟上来,后果自负。”话音刚落,他就已经走出了办公室。 我很没有骨气地跟在了他的后面,挪着不情愿的步子走向了地下车库。 凌楚今晚开的车是一辆火红的法拉利限量版跑车,我哑然失笑,看来,他还是改不了张扬放荡的个性啊,亏他每天老老实实地开奔驰商务车,都让我忘了那个晚上带我去山道上漂移,每一次都吓得我没吐出来的大男孩了。 凌楚一开车门就坐了进去,我没办法也只好拉开副驾驶座的门钻了进去,凌楚把车顶收了起来,他十年前就对敞蓬有着难以理解的偏执。凌楚冰着一张脸,我自然没有开口,我和他实在是无话可说,想了想,我拿起手机,拨了家里的号码。本来貌似专心开车的凌楚转过头来,深深地瞪了我一眼。我没有理他,一偏头,把视线投向了窗外。 “喂,诗瑛。” “嗯嗯,没有吵到你和安儿吧。” “我这边有一点事情,估计没有那么早回去,你别管我,先睡吧。” “不用,不用了,你今天一定很累吧。” “记得锁好门,晚安。” 挂上了电话,我就听到凌楚低低地哼了一声。我不理她,我和我的妻子通电话,他凭什么管我? 车越开人越少,本来我还有点破罐子破摔地欣赏着车窗外,城市的美丽夜景,可是不对劲,车好像在往郊外开。我管不住自己的胡思乱想,难不成我把凌楚激怒了,他要把我带到人烟罕至的地方对我做不轨的事情,比如先奸后杀,别以为我太自恋,只是在我心里,我觉得凌楚是因为不甘心,所以对我的身体有欲望。当然也有可能是我想太多了,我其实对自己也有点无语。 凌楚把车开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就熄火停了下来,径自地打开车门走了下去。我在车里坐了很久,看见凌楚一动不动地站在不远处,好像一直在眺望远方。最后,我还是怏怏地走了下去,这种僻静的地方,对于我们两个好好地谈一谈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第11章:生日(三) 当我走了下去,我才发现这里其实是个不错的地方,这是一个小土坡,杂草丛生,但站在这个比周围高的地方,可以看到下面有一片宽阔的原野。由于比周围地方高的缘故,所以显得人和星空的距离更为接近,而广阔的原野与地平线相接。头顶上是一片繁星璀璨,耳边有微风轻轻拂过。 听到我关车门的声音,凌楚转过头来,我这才发现他的指尖夹着一根香烟,凌楚习惯用左手来夹烟,在十年前就是这样,他的右手背托着左手的手肘。凌楚刚才下车前就把外套脱了下来,把领结摘掉,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衫。现在衬衫的扣子完全解开了,下摆被扎了一个结,松松地系在腰间,大片的胸脯一览无遗,在迷离的月色下透着银色的光芒。六块腹肌强壮而性感,再配上他现在优雅地抽着烟的样子,有一种颓废而魅惑的美感。 我的心“咚”地震了一下,定了定神问:“你带我到这里干什么?” 凌楚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指了指远处:“你觉得这里怎么样?” “挺美的。”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第一次发现这个地方,我就很想带你来这里。”凌楚又继续说,“我记得当年你生日的时候就是我们两个在后山的草地里呆了一夜,那天晚上……” “对不起,我不记得了。”我打断了他的话,“十年前的事情我早忘了,我也希望你赶快忘掉。” “你一定要这样拒我于千里之外吗?我记得你当年明明是那么地爱我。” “你说得对。”我说,“我确实爱过你,很爱,很爱的那种,因为你毕竟是我的初恋。或许,穷尽一生,我都忘不了你。可是这不代表我还爱着你,我已经有妻子,有女儿,有家庭了。” “你别他妈地再和我提你的家庭!”凌楚震怒,把手指间的香烟甩到了地上,恶狠狠地说。 “事实就是这样。”我固执地反击道,“我知道你是不甘心,凌楚,但是我真的不能陪你继续玩下去了。 你看,今天已经三十三岁了,你还比我多一岁,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要是你想玩游戏的话,请不要拉一个有妻有儿的人,我玩不起。” “你以为我是在玩游戏,我是不甘心?” “事实就是这样。” 凌楚没有继续回答,只是仰起头,右手挡在了额头上,哧哧地笑着。他的笑声太过诡异,透着一种悲哀的凄凉。“难道这就是对我的惩罚?” 我不说话,美丽的星空在我的眼里有点迷离,我的心里蔓延开了丝丝的疼痛,十年前的我是多么地爱他,可是我的第一个爱上的人只不过把我当成戏耍的对象。我从来不敢想,我爱诗瑛多一点还是当年对凌楚的爱多一点,我怕答案让我心悸。我告诉自己我不恨凌楚,也有可能是恨到了极点,所以连恨他的心思都没有了。而且不把他从我的生活,我的记忆中慢慢抹去,我怎么会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呢?而现在,时隔十年的现在,我怎么可以再一次地爱上他,怎么能容忍自己爱上他?我们不大的小房子里,有我温柔贤淑的妻子,有我乖巧可爱的女儿,有我安定幸福的家。可能,潜意识里我就对自己说,不该对凌楚有期待,更不能对凌楚有所期待。 “既然来了,就陪陪我吧。”凌楚说道。 我能拒绝吗? 凌楚从车的后座拿出从办公室带过来的蛋糕,放在了车头上,他低头拆开了包装箱,对我指了指蛋糕:“我吃不完,你也一起吃吧。” 我很想漠视他,可是蛋糕对我的吸引力太大了,因为安儿不能吃,我都多少年没有吃过蛋糕了。我有点自暴自弃地走了过去,凌楚递给我一只叉子,我诧异地看着他,不用盘子装么? “和十年前一样,我们分着吃就行,不要麻烦。”他边说着边叉起一大块吃进了嘴里。 我很没志气地低头,马上就大吃特吃了起来。恍惚间,我仿佛回到了十年前,回到了那个从小城市里出来,很是腼腆,喜欢吃蛋糕,总是被人耻笑,却还是执着地喜欢,觉得有蛋糕吃就满足得像拥有了整个世界一样的大孩子。 我们并肩坐在车盖上,安静地吃完了一整个蛋糕,真是不可思议啊,晚餐吃了那么多,我的肚子里居然还填得下这么多蛋糕。 草丛里不知名的昆虫一直在不停地鸣叫着,凌楚强势地拉着我的一只手,他宽大的手掌心很是温暖,明明是很温柔的动作,力气却大得惊人,我怎么挣脱都挣脱不开来,后来在他的一记警告意味浓重的眼神下只能作罢,在这种荒郊野岭,我放聪明地不要太忤逆这只野兽。 天空星河璀璨,记不起我已经多久没有这般静静地仰望星空了,结婚后忙着还房贷,忙着为安儿积攒教育经费,上班族蚂蚁式的忙碌生活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浪漫行为的存在? 两个人静静地在那里待了很久很久,后来,一阵风吹来,我一个喷嚏打破了所有的平静。凌楚站了起来:“走吧,回去了。” 车后座上,静静地躺着他从办公室里带出来的大束玫瑰…… 凌楚坚持要把我送回家,我再三拒绝之后勉强答应了,这个时候没有公交没有地铁,在这种偏僻的地方,更是不可能有的士可以打。 凌楚把我一直送到了小区的门口,我推开车门,想下去的时候,凌楚突然一个用力把我揪了回来,我摔倒在他的怀里。他捧起我的脸,在我的额头印下了深情的一吻,在我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他的吻已经顺着我脸部的弧线密密麻麻地落了下来。我慌张地想推开他,又被他堵住了嘴唇,他凉凉的薄唇辗转着,舌头不断地舔着,勾勒着我的唇形。他的眼睛微微闭合着,我可以看见那道细细的夹缝中,幽深而又夺目的光芒。他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呢喃着:“生日快乐,远之,我爱你。” 在我大动作之前,凌楚识趣地放开了我,我脑里热血上涌,举起手“啪”地给了他一巴掌,就逃也似的下了车,奔进了楼里。 我靠在楼梯转角处的墙壁上,不停地吐气,恐慌让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和迷茫。过了很久,我才后知后觉地庆幸现在是深夜,没有人看到刚才那一幕。更重要的是,我猛地发现,我扇了凌楚一大巴掌,我居然打了他!我头痛地扶了扶额头,我真的害怕会激怒那个狂虐的野兽,天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报复我。 打开门回到家里,一片黑暗让我知道诗瑛已经先睡下了,这也难怪,时间已经这么晚了。我蹑手蹑脚地进了浴室,在洗脸盆的水龙头下,就着凉水拍打着自己的脸颊。抬起头来,对面镜子里出现了一双紧蹙的眉头和一张颓废至极的脸。我愤愤地舀起一捧水,对着镜子就泼了过去,蜿蜿蜒蜒的水流在光洁的镜面上缓缓流淌,整个镜子已经一片朦胧。 拿起手机,我第一次拨了那个号码,电话响了很久还是无人接听,我叹了一口气刚想挂掉,就听到接通的声音。对面沉默了很久,凌楚富有磁性的男声在我的耳边响起:“远之。” “那个……”我强迫自己开口,并让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别扭,“打了你是我不对,对不起,我道歉。” “这么晚你打电话给我,重逢后第一次主动找我就是为了道歉。”凌楚的声音瞬时就满是不满。 什么嘛,明明是我该生气,却还是委曲求全嘛。 “我说,是你突然……突然……我才这样的嘛。”那两个字我实在是窘迫得开不了口。“算了,算了,晚安。”我气恼地刚想挂掉电话,就听到那一头传来了一个低沉而温柔的声音:“亲爱的,晚安。” 我一惊,反应过来时凌楚已经挂掉了电话。好吧,他又胜一局。我有点气鼓鼓地爬上床睡觉时,却很快就睡着了,虽然凌楚的话还是让我很火大,不过根据他最后一句话的语气来判断,他应该不会和我撕破脸吧。我带着小小的安心进入梦乡,时间真的是有够晚的,迷迷糊糊之中,一个念头闪过了我的脑海,好像一遇见那个家伙,我的智商就会为零,明明已经是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却好像时光一下子就倒流到了十年前,我又成了那个孩子气的少年。 第12章:除夕 我的推断很准确,第二天,第二天的第二天,之后的日子里,凌楚都没有因为这件事情找我的茬,反而是我在第二天看到他略微红肿的侧脸,在心里哀嚎了很久,看到公司的人都在窃窃私语,心里更是内疚,不管怎么说,打人都是不对的。我扭扭捏捏地用热毛巾帮他敷了敷脸,他居然还嫌太烫,差点没把我气得当场暴走。然后我又再一次地在心底长久地忏悔,我还是不够成熟啊。 两个月的时间又很快过去了,总体来说,在我心惊胆颤地过日子中,生活还是没有亏待我。安儿很明显地长高了一截,这个时候的小孩子就是长得快,小家伙很是聪明,两个星期前钢琴就过了六级。诗瑛的班级在期末全市统考中得了第一,她也被评为新一批的“省优秀青年教师”。凌楚没有再给我带来过多的烦恼,他对我始终保持着彬彬有礼的样子,甚至连亲吻和触摸都变得很少了。我慢慢适应了总裁特别助理的职位,凌楚的工作量很大,也够呛,我看在眼里,总是下意识地努力做好自己手头的工作,减轻一点他的负担。而刚开始公司里一些针对我升职的流言蜚语也随着我工作能力的展现慢慢消退,不少人开始欣赏和更加接近我。 新年很快就到了,这么大型的公司放了十天的休假,整个公司都是高呼万岁的声音。今年我和诗瑛没打算去旅游,一来安儿的感冒刚好,二来我想把母亲接过来一起过年后,让她多留几天,好好陪陪老人家。 母亲已经有三个多月没有见过安儿了,所以一见面,她就给安儿包了个大大的红包,还搂着她不撒手,亲了又亲的。前段时间我和诗瑛都很忙,母亲腿脚不好,也不能独自过来,两个城市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是不短的。母亲坚持独居,我知道她既是舍不得和父亲两个人共同生活的地方,也是怕给我和诗瑛带来麻烦,我们两个还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用钱方面总是要多加规划。 年前我买了一辆十多万的小轿车,也给诗瑛买了一部十来万的甲壳虫,都说不上是好车,但至少有了一个遮风挡雨的代步工具。这些钱都是我们攒了有一段时间的,所以虽是节前,我们手头还算宽裕,诗瑛在安儿的要求下,报了一个芭蕾舞的培训班。不知是不是遗传了诗瑛的艺术细胞,安儿很有艺术天赋,她聪明又乖巧认真,总是很得老师的欢心。据说诗瑛大学时期还是一个自建乐队的主唱,我也见过他们乐队的其他成员,个个多才多艺,气质绝佳,还有两个真正走上了音乐道路。反正我是不可能给她这么优秀的基因,五音不全的我即使被朋友拉去KTV也绝对不敢开口,所以后来每一次“情歌王子”凌楚在唱歌的时候,我总是十分羡慕和佩服他的。 吃完气氛很温馨的年夜饭,我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原来是平时和我关系很好的小王,小王家境不是很好,所以虽然公司放假了,他还是多加了好几天的班,一直到大年三十的早上才坐班车回到他的老家——隔壁的城市。只不过没想到他匆忙之中,他居然忘记将文件备份。凌楚有个奇怪的规定,公司里所有电脑里的资料都要自己备份,因为公司有着自己的安全系统,每天晚上都会自动进行电脑的清盘,怕是被人潜入窃取公司的材料。小王能求助的当然是家在本市,而且还和他关系不错的我了。 诗瑛还在厨房里收拾着碗筷,母亲和女儿坐在沙发上愉快地看着春晚,和她们说了声,我就到车库里开了车驶往公司。 和楼下的保安说明了情况,我坐着电梯上来了,找到了小王办公的电脑,果然找到了他最近在赶工的资料。很顺利地copy到了,按下了永久删除键。我关了电脑,本来是想直接回家的,但是转念就想到了总裁办公室里的那几盆植物,想来这么多天都没有人浇水,不要上班之后发现枯萎就糟了,我信步走进了电梯,随手按下了顶层的按键。“叮——”到了,我走出电梯,顺着墙,摸到了电灯的开关,整层楼都亮了,我迈步走向总裁办公室,掏出了钥匙刚想打开,却发现门只是虚掩着。里面明明一片黑暗,我却听到了若隐若现的细微响声,该不会是小偷吧,我不禁想。我马上推开了门,即便是在黑暗中,但是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没有拉起窗帘,皎洁的月光透了进来,因着这细微的光亮,我惊诧地发现办公室里并没有人。舒了一口气,我还在懊恼自己的过于敏感,低低的声音就又传了过来,隔间的门开着一条缝,有一道黄橙橙的光亮透了出来。 我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现在这个时候居然有人进了隔间。可是,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我看到的是这样一副场景。明亮的灯光下,隔间大大的床上纠缠着两个白花花的身子,一个长相柔美的男子全身赤裸,上面满是情欲的痕迹,他的双脚大张,被折到了胸前,腰肢不断地扭动着,往前迎合着,嘴里不停发出细碎而享受的呻吟。趴在他身上的男人大力的抽送着,在他的身体里来回地进出着,发出嘶哑的低吼声,死命地往前顶着,顶着,让身下的男子如同一叶扁舟,在惊涛骇浪中风雨飘摇。我刚才只是轻松试探性地推开门,没想到却见到了这样一副场景,我握在手里的钥匙“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发出刺耳的响声。上面的男子听到声音转过头来,是凌楚,那张沾染了欲望,带着野兽般狰狞的表情,却还是有着王者傲慢气势的脸,除了凌楚,全世界找不到第二个人。凌楚的分身还留在身下人的后庭里,在下面的男子显然在欲海中被惊醒,他探头冲我看了一眼,我看见他被射了满满一脸的污秽的男性痕迹。 我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们,脑海里不断地闪过早已深埋的记忆片断,一样的,一样的,十年前也是这副样子,我打开了家门,看到的却是凌楚和另外一个男人沉浸在欲望海洋里的样子。 我顾不上捡起掉在地上的钥匙,事实上,我早已经无法思考了,十年前看到这副景象的我心如刀绞,痛到仿佛心脏马上就要停止了。原本以为这些不堪的记忆可以被岁月冲淡,可以渐渐地被遗忘。可是今天看到的却再一次提醒了我十年前的悲痛欲绝,没有疼痛,没有悲伤,只有心慌,逃,我只想逃,我的脑袋里早已是一片混乱,没办法思考,没办法做出正常的反应,我只能遵从自己内心的呐喊,拔腿就跑。我冲进了电梯里,狂乱地按下了地下层的按键。到了车库,顾不上和保安说一声,我奔跑着就开了车门,车子飞一般地冲了出去。 第13章:车祸 衣袋里的手机不停地震动着,我的头脑明明接受到了这一讯息,却毫无办法控制自己掏出手机去接电话。逃,逃,逃得远远的,逃开这一场噩梦。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逃到什么地方,手完全不是我能控制的了,它操纵着方向盘,只知道一味地向前,急速地向前。 用着惊人的车速我一路狂飙,前面是一个十字路口,我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明明看到红灯亮起,我的车还是飞了出去,此时此刻的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车。前面猛地出现了一辆大的集装箱汽车,我心里一沉,反应快于思维,猛地将方向盘往旁边一转。意识消失之前,我只听到了一声巨大的碰撞声和公路旁那一排排的围栏,眼前一片血色。 我仿佛一直身处在一片混沌之中,耳边不时地听到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好像还有人在不停地哭泣。我看到了幼小的我抱着皮球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地奔跑,我看到了瘦瘦的我在深夜挑灯读书,我看到了妈妈为考上理想大学的我忙碌着整理行装,我还看到了早已过世的父亲冲着我怒吼:“滚出去,滚出去,我们秦家再没有你这种让我们丢尽脸面的儿子”我看到了我和诗瑛结婚,她穿着洁白的婚纱,手里捧着一束美丽的鲜花,我看到了神情欣喜若狂又带着不安和忐忑的我小心翼翼地接过护士抱着的小婴儿,我看着她还显得皱巴巴的小脸,将脸颊凑了过去,珍宝般地轻触着:“我的宝贝,我的天使。”那一刻,我为延续我的血脉的孩子想好了名字,不管是大名还是小名,都叫安儿,因为希望她能够平平安安,安安稳稳地过好一辈子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场景一转,我看见一个我在风雨中趴在了跨江大桥的栏杆上,出神地看着桥下浑浊的滚滚江水,江水不停地翻腾着,翻腾着,形成了一个大大的漩涡,要将我席卷下去。我扶住了栏杆,向下探了探头,脚要动起来时,衣服却被身后的一个力量拉住了,我回过头来,看到一个陌生的老太太撑着一把有点破旧的大黑伞,眼里满是担忧。我刚想开口,就又看见了一个我靠在浴室冰冷的墙壁上,花洒飘飘扬扬地喷出了冷水。我拿着一把小刀,凄惨地笑了一笑,又抬起左手,刀锋对着手腕划了下去。“不要啊。”我尖叫一声,冲了过去,却忽然天晕地转起来了,眼前出现了两个男人纠缠的身体,被按在身下的那个人一会是我,一会不是我,而在上面的那个强如猛兽的男人阴鹫地转过头来,是凌楚的脸。 我无力地伸手往前一抓,却触到了一双温热的柔柔的手。我费力地睁开了眼睛,白色的天花板空洞洞的让我的头脑也陷入一片空白。 “远之,远之。”诗瑛带着哭腔的大叫声在耳边响起,“医生,医生在哪里?远之醒了,醒了。” 随后医生进来给我做全身检查的过程中,我才猛然发现我的病床不远处僵硬地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我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凌楚整个人的样子很是吓人,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也很是凌乱,下巴上早就胡子拉碴了。眼睛里满是红得吓人的血丝,他悲戚地看着我,想上前却又在我的目光下生生止住了脚步,嘴唇更紧紧地抿了起来。 我不想看见他。 我看着一脸憔悴,面色很难看的诗瑛,张口试了很久才发出嘶哑的声音:“我怎么了?睡了多久了?”我的声音很难听。 诗瑛抓住我的手,一只手摸上了我的脸,她顾不得旁人也在场,泪眼婆娑地吻着我的脸:“远之,你吓死我了,你出车祸了,足足昏迷了整整一个星期。远之,远之,幸好,幸好你没有死,你没有死。” 诗瑛忍不住大声地哭了起来,我想抬手为她擦泪,却发现不止脑袋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一只脚被吊了起来,一只手被包扎着折到了胸前,另一只手插着胶管,正在挂水。最难堪的是,我居然还用上了呼吸机。看来这一次真的是差点就丢了小命。 后面的日子我恢复得很快,呼吸机当然早撤了下去,而且我已经可以吃母亲熬的粥和煲的营养汤,不用再靠挂水维持体能。安儿过来看我的时候,一见我这副架势,吓得直接哭了出来,我抱又抱不了她,只能急切地叫她的名字,不停地哄她。安儿趴在我病床的床沿上,耷拉着小脑袋,下巴靠在床沿上。“爸爸,爸爸,你什么时候能好啊?” “很快了。”我笑笑说,“这段时间妈妈很累很忙,你一定要听奶奶的话,知道吗?” “知道了,那爸爸也要快点好起来。”安儿乖巧地说。 我在被抢救,以及昏迷的时候,诗瑛都瞒着安儿,骗她说我是出差去了,后来我醒了过来,她才将安儿带过来。母亲听到我出车祸的时候,当场就昏倒了,她虽然坚强却还是受不了她唯一儿子出车祸的噩耗。所以当在我生死徘徊的时候,诗瑛也一个人承受着这么多。母亲在我清醒后的第三天就出了院,还精神抖擞地打点一家的伙食,为我熬粥煲汤。岳父岳母也是在我清醒之后才知道我出了车祸,本来每年大年初二我们一家都要去给岳父岳母拜年,今年我出事了,明明生死未卜,诗瑛为怕二老担心,却还打了个电话回去骗他们说我公司有急事,今年去不了了。不得不说,诗瑛真的是一个异常坚强的女性。 诗瑛一直在医院陪我,几乎不离开半步,她说起了凌楚,说多亏了凌楚,他那天晚上打电话到家里说我的电话打不通了。后来在我被推进手术室时,他也一直陪在手术室外面,寸步不离,水米未进。在诗瑛要崩溃的时候,凌楚自告奋勇地一直守着我,我昏迷的时候他就那样守在床头,饭也不怎么吃,还在诗瑛为我擦身子的时候帮了大忙。 “哦,因为他是我的老板嘛。”我怕诗瑛怀疑,赶快安抚她说。 “现在这样的老板还真是难得一见,亏你之前还说要辞职来着。”诗瑛本来还有点疑问,可能是我的目光太过坦荡,所以她反而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不想和凌楚多说话,但是还是时不时地发现他在病房外徘徊的身影,让我都不禁怀疑公司是不是快倒闭了,他才能这么清闲。 公司的同事也隔三岔五地跑来探望我,丽丽甚至哭得都快喘不过气来,靠在小张身上直啜泣。小王更是夸张,差点没给我跪下,我哭笑不得,这孩子居然把责任都安在了自己的身上,反而是我向他道歉,因为要拿回U盘里的材料,他可是往警察局跑了不少趟。凌楚每一次都会叫人捎来一束鲜花,我和诗瑛说花香呛得我鼻子难受,叫她拿出去扔掉。诗瑛没舍得,送到了医院的值班室,可把那群小护士们乐得。 凌楚其实也来看过我几次,但每一次要不是假装睡着了,要不就是嚷嚷着累了,一点都不想应付他。倒是诗瑛对凌楚的印象不错,每一次都很是热情地招呼他,这也难怪,凌楚长得帅,又有成就,还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我昏迷的那段日子他的陪伴也让诗瑛很是感激,要不是了解诗瑛,我该也会怀疑诗瑛是不是对凌楚有着不一般的好感。我不想见到他,凌楚显然也是知道的,但是他每每还是时不时地就来看我,看见我床头的花瓶上空空如也,他也很是聪明地变成送水果篮和营养品。凌楚碰巧见过安儿好几回,安儿似乎对他也很是有好感。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凌楚的魅力确实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抵挡,或许连男人也不能吧。安儿已经很亲昵地叫他楚叔叔了,大概也是被那些可爱的公仔娃娃收买了的缘故。我依然没有理会他,我现在只想把他当成一个透明人。 第14章:养伤 我的身体已经好了不少,所以诗瑛也能时不时地回趟家,洗洗澡,帮母亲做做饭,顺便帮我带饭过来,不用再成天只守在我的床前了。 诗瑛回去没有一会儿,凌楚就又提着营养品来了,我连眼皮都不抬一抬,默默地扭头看向窗外。 “远之,我来看你了,今天还好吧。”我不答。 单人间的病房就是有这个好处,对着凌楚没有什么礼貌不礼貌的。 “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的……”凌楚急急忙忙地解释了起来,这是我醒来后,我们两个人第一次独处。 我打断了他:“你不需要向我解释,你要和谁上床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 “不是的,我知道我很混蛋,但是你出车祸了,我虽然心里痛得快要死掉了,但是我居然还有一点点开心,你是在乎我的,远之,你还是爱我的。” “请你不要误会。”我冷冷地说,“我承认,看到那一幕,我确实被触动了。只不过触动的是十年前的噩梦,我想换成谁都不可能表现正常吧。因为毕竟十年前我差点因为这件事就跳下跨江大桥,还有割脉自杀。可笑当时的我还一头热地跑回家和父母吵着要出柜,给你一个惊喜。呃,你放心,我只是一时受不了,而车祸,我只能说是个意味,也很碰巧。要是让你造成误会,我道歉。哦,还有打断了你的好事,我也同样道歉。” 凌楚跨步走到了床前,抓起我只是擦伤的那只手,放在嘴边细细地吻着:“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十年前你会这样。你知道吗?当你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当你昏迷不醒生命垂危的时候,我都恨不得杀死我自己。我不敢想象,要是你死了,我还怎么活下去。” 这回我没有挣开手,任凭他紧紧握着,好吧,就算反抗亦是徒劳,这我很清楚。“好笑,那你这十年是怎么活下来的?”我讽刺道,“再说,这都是十年前的事情,要不是拜你所赐,我大概都忘了。” “不是的,远之,你听我解释。我这十年来都忘不了你,真的,我已经很少很少找别人。可是男人总是会有欲望的,那一天想着你会和家人团聚在一起过年我就受不了,太过思念你我就去了公司,去你待的地方,结果却发现我的心里更加痛苦,也更加想念你,没有办法我才叫人过去的。” “我说过了,你不用向我解释,与我无关。” “不是的,我发誓,远之,我发誓再也不碰其他人了,男人也好,女人也好,我爱的人只有你一个,你要相信我。”凌楚甚至举起了右手发誓,在我眼里却滑稽得可笑。 “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凌大少爷是把誓言当饭吃的人吧。”真可笑,十年前那个发誓会对我负责,会一辈子对我好的人,居然在十年后又一次地对我提起誓言这一词来。 “我……”凌楚脸色一变,显然也想到了。 “我累了,总裁,你知道的,病人需要休息。”我闭上了眼睛,不再看他,“哦,对了,经过这一次,我希望总裁能够批准我辞职,照我这个样子,大概要躺上好几个月。” “你先休息吧,我有空再来看你。”凌楚勉强开口道,却没有答应我的辞职要求,罢,反正我也没指望他会妥协,只是我在家里躺上个一年半载的,他就没办法了吧。只是,家里的经济怎么办?我头痛了起来,早知道就不买车了,真是亏大了,花了那么多钱不说,一上来就出了车祸,虽说有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我整天这样子住院即便有医疗保险,也还是很大的负担。 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我终于勉强可以出院了。拄着拐杖在诗瑛的搀扶下走下了医院门前的台阶。看到台阶下停着的那辆奔驰,我的脸都绿了。诗瑛向我解释说,凌楚之前就一直说要来接我出院,而诗瑛最近对开车也有了一点阴影,就把凌楚叫了过来。我不好意思当场发作,诗瑛要是追问起来,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冲凌楚点了点头,我走向了后门。一路上我都很是沉默,害得后来回家后诗瑛还埋怨我对上司太不礼貌。 凌楚那家伙倒是识趣,把我送到家后就说公司还有事,要先走,拒绝了诗瑛邀请他到家里喝口水的好意。当然他要是没有和诗瑛说让他扶我上楼会更好,当天很不凑巧,我们所在的楼座电梯坏了,虽说住得不高,只在第十五层,但是要诗瑛一个弱女子扶我这个“腿脚不便”的人上楼还是不怎么可能的。凌楚说自己赶时间,把车钥匙扔给了诗瑛,叫她帮自己看着车。我们所在的小区停车场的位置不怎么合理,有点远,几乎是要绕个大圈才能找到。而凌楚说他把我送上楼就马上回去,叫诗瑛看着车,不然小区的保安不会同意让车堵着楼座的大门。 凌楚刚开始两层还只是扶着我,呃,虽然他搂着我腰的手收得不是一般的紧。我们的速度不怎么快,我有点气恼地对他说:“赶时间干嘛还眼巴巴地毛遂自荐?” 凌楚撇了撇嘴,眼里闪过一道光芒,我顿时觉得脚下空了。好吧,一米九几的个子,再加上长期运动和健身的缘故,他抱起我这个一米七出头的瘦子还真是一点不费力,更何况出了车祸后,我的体重猛降,完全只剩下皮包骨头了。我上次在医院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都怀疑是不是看到了鬼,因为我的脸颊几乎没有肉了,罐骨高高凸起,脸色惨白惨白的,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可见我本来就不多的体重又下降成什么样子了。 凌楚用着公主抱的姿势抱着我走楼梯,这让我感觉十分羞耻,特别是我要下来时,他还恶狠狠地威胁我说:“再吵我就把你丢下去。” 我被他抱着,两脚凌空,一只手还拿着拐杖,另一只手可耻地抱住了凌楚的脖子。我抬起头来,看不清他的脸,却只看到他好看而坚毅的下巴和挺拔的鼻峰。 凌楚抱着我走得不快,即便他体能再好,好歹我也是个成年男性,抱着我爬十五层的楼梯一般人还真做不到。不过就算是这样,他还是比刚才我们两在那里磨蹭的速度快。 他的怀抱很是温暖,也很是宽广,他这种体格最容易给人安全感。我听见耳边传来他胸膛里咚咚的心跳声,坚定而缓慢。他身上幽幽的古龙香水味萦绕在我的鼻尖,很是好闻。 我沉默着,任由他抱着到了门口,他放下我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凌楚不肯进我的家门,摸了摸我的头,笑了笑就转身走了,我没注意,就被他像揉小狗一样揉了揉发心,在他面前我一米七多的个子实在是不够看,我头痛。只是,凌楚刚才的那个笑容,有点淡淡的悲伤,也有一点点的疲惫。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要说我对他还有爱是不可能的,因为明明见到他和另外男人上床的样子,我会失态,会心慌,但是就是没有心痛,好像心在十年前已经痛到死掉了,再也折腾不起来了。而要说我原谅他了,也不怎么可能,之前我本来是不恨他的,可是他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招惹我,把我的生活搅得一团糟,让我时不时地忆起那些难堪的往事。 凌楚临走的时候,明明已经迈开步子了,可是却又生生地转过了身,将一把钥匙轻轻地放到了我的衣袋里。 “这是……你上次……落在办公室的钥匙。” 他微侧着脸,我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想来这就是除夕我慌里慌张掉落在地上的那把钥匙了。 忆起那一夜的事情,这一回,我一点都不想开口了。 沉默之中,凌楚的身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家门也“哐当”一声打开了。 第15章:酒吧 养病的日子其实过得很慢,在床上纠结了三个多月,我终于走出家门了,顿时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冲动。这段时间凌楚自然不会放过电话攻势,刚开始他一打来电话就老是被我掐断,后来他学乖了,就打家里的电话问我的情况。诗瑛奇怪地问我怎么没接凌楚电话时,我老是胡诌手机没电啊,碰巧没信号之类的。一来二去,我也不好再找这种借口了,一次两次还说得过去,每一次都这么巧就太奇怪了。我只能默默地忍受凌楚的电话骚扰,有一次我忍不住大骂:“凌楚,你到底有完没完?” 凌楚很欠扁地回了一句:“反正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你没在我身边,我没干劲。你快点痊愈来上班吧,再迟我就扣薪水了。” 是,是,是,公司里除了产假什么的特殊情况外,还真没有带薪休假这回事。什么意思啊,说得我很想占公司便宜一样。说要辞职吧,凌楚又拿他手里的把柄威胁我。 我是看开了,我发现自己每一次到鬼门关上一转悠就总能明白一些事情,十年前我明白了应该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而十年后我也想清楚了,我和凌楚之间根本不可能,不过我也不该避凌楚如毒蛇猛兽,想必只要我一直坚守阵地,久而久之凌楚就会不攻自破的,他那种人我再清楚不过了,我这种无趣的人他最是没有耐心。生活就是那档子破事,每天躺在床上无所事事,总算让我悟出了那么一点哲学意味,十年的时间都能那么哗啦啦地就过去了,我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至于工作,反正凌楚还算是个不错的老板,最关键的是公司的待遇不错,什么事情都好,就是不要和钱过不去。 我再次去上班的时候,就有了那么一点恍如隔世的感觉。丽丽他们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我刚踏进原来那层楼时,就被撒了一头的礼炮。我嘴角抽搐地看着这么一大班人叽叽喳喳地说要开一个欢迎我回来,庆祝我康复的party,我很想弱弱地问一句,我能说不吗? 继续到了总裁办公室,感觉又多了那么一点不自在,本来就不喜欢隔间,我现在甚至有点抵触的心理了,每个人只要见到那种事情都会留下阴影吧。凌楚看到我厌恶的样子,就走过去将隔间锁了起来,我心里才稍稍地舒服了些。 凌楚一点都没有客气,一点都没有体谅我这个大病初愈的人,走路还有点不那么自然的人,哎,我还真担心自己以后会变瘸,凌楚在我的桌子上丢下了一大堆的材料,就又面无表情地自个忙自个去了。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认命地埋下了头,像老牛拖破车一般慢吞吞地处理起山一般的文件,也因此错过了身旁凌楚深深看了我一眼,近乎贪婪的样子。 当天晚上我打电话给诗瑛说要去参加同事聚会时,诗瑛千叮咛万嘱咐要我不大病初愈不要喝太多酒,我答应是答应了,心里却直呻吟着,关键的问题不在我吧。看着那一群摩拳擦掌的野兽,我的心里早就直发毛了。 凌楚真是消息灵通啊,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听说的,坚持要和我们一起去,我死命地阻止他,开玩笑,要是老板在场,大家high得起来才怪,我可不想好好的一个聚会弄得像是在开公司的部员大会。 我的态度很是坚决,凌楚最后只能作罢。下班的时间一到,我的手机就准时响起,然后丽丽那个大嗓门就传了过来:“远之大哥,快下来啊,大家都在等你了。” 好吧,我无语了,他们是不是一直都在盯着表掐时间啊。 我们一大帮人浩浩荡荡地进了本市最大的酒吧,这么一群穿着端庄正经的西服制服的人一起走进门,我就感受到了旁人看大猩猩一样异样的目光。叫来服务生的时候,我明显看到他的嘴角抽了抽。没办法,我本来和大家说要回去换衣服的,但是不少人都说是浪费时间,几个“妻管严”还说回到家老婆一定不会再同意自己跑出来喝酒的。公司里的有车一族还真是不算少,我们这么一大班人挤了挤还是一起到达,一起吵吵闹闹地进了酒吧的大门。要我说,白领的脸都被我们丢光了。丽丽和几个女孩子情绪很高涨,还敲着桌子上的杯子瞎嚷嚷着怎么酒还不上来,我说人家服务生不是刚下去么,现在就端上那么多酒,那这家酒吧的工作效率是要有多高啊。不过,这家酒吧被封为全市最大的酒吧,还真不是盖的,且不说整个酒吧喧闹得乌烟瘴气……呃,对我来说就是这个感觉……人山人海的,壮观得很,舞台上驻唱乐队的摇滚high到爆,迷离虚幻的彩灯下男男女女尽情地扭动摇摆着,疯狂而恣肆……就是上酒的速度就让我很满意了,服务生的态度也不错,估计刚开始的嘴角抽搐实在是因为我们诡异行为超过了他的职业经验。总之,今晚的聚会我还是很满意的,有个不错的开头。我们坐的地方其实还算安静,在角落里拼了整整两大桌。虽然叫了不少点心,但是酒果然是主菜啊,一来二去已经有不少人喝得东倒西歪。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那一群青年男女拼酒拼得那么厉害,进了舞池左摆右摆的,居然还不会一头栽倒在地,让我不禁联想起不倒翁,这个当然不能让他们知道,我默默地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哀悼了一下我不算青春的青春。由于家教的缘故,我一直就是乖小孩。和凌楚交往恐怕是我做过的最惊世骇俗的事情了,那时候凌楚喜欢泡吧,喜欢飙车赛车,还喜欢打群架,更喜欢带着我去他的那群纨绔子弟面前显摆,反正他男女通玩在圈子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相反的,我成绩不错,长相乖巧,性格温顺,一看就不是和他一国的,他认为,能够让我对他惟命是从是自己好本事的证明,所以每一次都喜欢把我带过场。我当然不喜欢那么嘈杂的环境,事实上现在我还是这样。好几次被他载在跑车上,一下车我都吐得七荤八素,恨不得把胆汁都吐出来。我的反应太过激烈,凌楚嫌丢脸,这是其一。其二是那时候我长得就一副乖乖宝宝的样子,他那群狐朋狗友没一个是正经的,都喜欢对我动手动脚的,凌楚独占欲这么强的人怎么可能高兴,一回二回还好,有一次有一个人趁凌楚不注意的时候,很情色地摸了我的臀部。凌楚当然就怒了,一拳就招呼过去了,两个人当场就火拼起来了。事情最初在众人的劝架下倒是没有闹大,不过听说后来凌楚带了一班打手,直接就卸掉了他一只手,还剁了他一根手指作为教训。这么血腥的事情当我听到时,脸都被吓绿了,可是凌楚在我问起时却无所无谓地说:“谁叫他碰我的东西,他那是找死,我都饶他一命了还能怎样?”我那个时候还和他闹了两天的别扭,虽然我很开心他对我的在乎,但是这么漠视法律和漠视生命就是不对。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丝毫没有发现这只是凌楚的性格使然,他把我当成他的所有物,而霸道自私的个性也让他有着超过常人很多的独占欲。总之,慢慢地,凌楚就不怎么带我出去玩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也才会让凌楚渐渐觉得我很无趣,跟我在一起不好玩。而和他分手之后,我更不可能主动来这种和我八字不合的地方。总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来这种娱乐场所玩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过来。也难怪诗瑛的朋友会说我是新世纪绝种了的稀罕好丈夫,我不怎么抽烟,不怎么喝酒,一年到头没多少应酬,更不会和朋友同事出来喝酒,下班休假就只顾着陪老婆孩子,我自己想想也觉得挺稀少的,也许是我这个人比较奇怪吧。 第16章:昏倒 脑海里想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无意识地不停喝着酒,我的酒量并不大,刚才还有一阵子被热情的同事各种干杯地灌酒,我的头脑其实已经开始晕晕乎乎的了。我还沉浸在自己的发散性思维之中,不由想,要是我也拥有那么有活力,那么疯狂的青春就好了……也许……我眼眸低垂,我的初恋就不会那么悲哀地收场了……要是说凌楚十年前对我的抛弃没有打击到我,说出来我自己都不相信。从小我就对缺了那么一根筋,对感情要说多迟钝就有多迟钝。和我告白的人其实不少,可是由于我小时候不怎么长个,长相又有那么一点幼稚,用中学的死党的话说,就是皮肤白嫩嫩的,比女生还要细腻,小小的个子,双眼皮的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鼻子又不大,嘴唇的话,看着就像是诱惑别人上去咬一口的樱桃,人还特别害羞腼腆,和人说话话还没说出口就先脸红了。那时候还没有萝莉这一说,要是现在,那家伙准保就把这两个字踢出来形容我。我那时就翻了翻白眼:“砖块,你就不能直说我长得很娘么?”砖块是我的同桌,人长得高高大大的,只是长得四四方方的,我第一次看见他就想起两个字“砖块”,就说了出来,结果这个绰号就阴差阳错地叫开了。刚开始他还和我闹,我又是请他吃零嘴,又是把妈妈给我煲的汤和他一起分享,反正什么赔礼的事情都做遍了,他才说看在我的诚意上,他勉为其难,大人有大量原谅我了。只不过,这件事的后遗症就是那些找我表白的女孩子总让我觉得她们是把我当弟弟,而向我表白的男孩子也不是没有,那时候同性恋这一说还很少,也不知道是有先见之明还是咋滴,还真有三个男生先后追求我。只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们把我当女孩子,这也不能怪我,他们都说我很可爱,可爱这词是能拿来形容男生的吗?我立马就把鼻子气歪了。这样的事情多了之后,拒绝别人仿佛就成了我的习惯,导致的悲剧就是到了大三的高龄,我还是华丽丽的处男一枚,还是那种从来没有交过往,谈过恋爱的处男。所以,凌楚追求我的时候,我并没有和一般人一样觉得不可思议,毕竟我也算是过来人不是,舍友跌破眼睛的时候,我还差点就拍着他们的肩膀说,同性恋多得是,少见多怪,咱不能歧视人家。我不喜欢凌楚的攻势,但也没有避如蛇蝎的抵制,这才让凌楚觉得我或许对他有着那么一丁点意识。天知道,和他“巧遇”了好几次之后,我才猛然忆起这是之前见过的凌同学,据说风头很劲的凌同学。 上了大学之后,我其实已经长高了很多,砖头的那番话我即便装得再怎么鄙视,内心还是很自卑的,为了长高一点,长man一点,就开始了篮球之类的运动。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艰苦特训换来了一米七几的个子,就算是面对凌楚这一类的高海拔我还是很崩溃,不过怎么说,只要不是三级残废我就谢天谢地了,人要懂得知足不是。样子看起来也有那么一丁点的英俊帅气,虽然说是清秀多一点,不过听说我们学院还有好几个一直暗恋我的,这让我多少找到了一点安慰。 丽丽和小张跳舞跳得很奔放,现在的年轻人就是开放啊。两张大大的桌子只有我和老肖还在坚守阵地,老肖那家伙是一口气喝猛了,现在趴在沙发上直喘气,所以现在这里活的生物有两只,管事的就只有我一个。我低头喝着闷酒,丽丽刚才一直在朝我招手,叫我过去,我摆了摆手,我真怕自己会把老腰闪了,丽丽看样子还有一点点不高兴。真是郁闷啊,老男人就是招人厌。 一个穿得流里流气的男人端着酒杯,带着轻浮的笑容走了过来,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一屁股坐了下来,脸凑了过来:“怎么,一个人?” 好吧,又来一搭讪的,我就知道,每一次这种场合,我必定会遇到一些变态。据说我这个长相更招男人喜欢,这话是丽丽说的,作为一个资深腐女,她在刚和我认识不久,就一语中的,她说我长得一副绝世小受的倒霉样,又有男子汉的气概,长得够帅气,当然清秀中还有那么一点点中性气质。我气绝,那叫温柔好不好!我当时声音就哑了,亏我还一直在纳闷自己这么那么常被看起来阴阳怪气的男人搭讪,原因居然是这样让人跌破下巴。 我不理他,直接选择忽视,这是我长期遭受骚扰后积累下来的经验。在这里的大多数人虽然喜欢玩,但是因为彼此都是不知根不知底,保不定后台会怎么硬,所以很少有人会不识趣地骚扰态度冷漠的人。 只是不知道我看起来就是一副软柿子的模样,还是那个男人确实喝高了,他看到我的冷据之后,竟然更加高兴,还怪笑了出声。 “呦,还是个冷美人。一个人就不寂寞,哥哥陪你喝喝酒。”他说话就说话,手居然直接就穿过我的后脑,搂住了我的肩膀。 这个人确实是喝多了,他一凑过来,我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味,让我的胃有点开始翻腾了。 那个男人的手直接伸了过来,轻挑地抬起我的下巴,这种调戏女人的做法让我气得直接就一拳头挥了过去,可是拳头却被轻轻接住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凌楚接住了我的拳头,转头对我说:“打这种人脏了你的手。”话还没说完,他的拳头就冲着对面的男人狠狠地挥了过去。“嘭”的一声,男子直接就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 男子抬起头来,眼神里有着震惊,更有着愤怒和凶狠。 凌楚也好不到那里去,整个人就像因被侵占了领地而狂怒的雄狮。他全身散发着可怕凌人的气势,他的样子太过吓人,即使这里灯光迷离,但是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双眸里涌现的阴森煞气。对方刚想开口,凌楚已经再次扑了过去,一脚就冲着他的肚子狠狠踹去,手下更是没有留情,在男子还来不及反应过来的时候,凌楚已经把他撞倒在地上,疯狂的拳头雨点般落在了他的脸上、身上。我完全被吓呆了,脑里只有一个声音:“要出人命了,要出人命了。”我跨步向前,拼命地抓住凌楚:“不要再打了,要出人命了,凌楚。” 这边的混乱很快就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人跑了过来,想来应该是酒吧的保安,这样的地方每天发生的事情应该不少。他到来的时候,凌楚已经站在一边,顺手抽出桌子上的纸巾,优雅地擦着自己的手。地上的那名男子脸上一片青青紫紫,已经面目全非了,嘴角还溢出了一丝鲜血,他在地上微微挪动着,喘着粗气,嘴里传出微弱的呻吟,知道凌楚以前经常打群架,但是我还不知道他出手就是这样凶残,刚才那个样子和想直接撕碎猎物的野兽没有什么两样。我突然意识到,或许十年前,我并没有像想象中一样了解凌楚。 “把容眉叫出来。”凌楚细细地擦完手,将纸巾直接丢到了地上,又整了整自己的领口。 来人见凌楚气质非凡,一身打扮又富贵逼人,一看就是不一般的人物。所以只是稍微迟疑和惊讶了一下,那个人就小跑着跑向了后台。 一个穿着很是轻佻的男子马上就到来了,只见他染着紫色的头发,身上罩着一件花底的紧身衬衫,配着一条坠着不少银环的黑色皮裤。衬衫的扣子开着三个,露出的大片胸脯。脖颈上却不知怎的,简单地挂着一条细细的红绳。在昏暗的灯光下,我只觉得这个人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邪魅的气息,细长的眉毛,高挑的眼角,嘴上噙着一丝妖冶的笑容。 “呦,凌大少爷来了呀,不是说您老最近公务繁忙,无法照顾小店的生意吗?” “少废话,我就不能来这里谈谈生意吗?”凌楚也口气很是不客气地回击道。 容眉不置可否,只是意味深长地一笑,低低地嘀咕道:“一个人喝闷酒谈生意啊。”声音不大,却足够我们三个人听清。 我诧异,转头看凌楚。凌楚脸色一变,表情很是冰冷。 他指着地下的男子:“给我剁了他的手,我不想再看见他了。”凌楚语出惊人,继而还加了一句,“别忘了是双手。” “遵命。”容眉轻佻一笑,头微微一偏,身后一大帮人就拥了上去,要将地上的男子拖出去。 “住手。”我捂住胃,叫了出来,“怎么可以这样做?为什么,为什么要剁他的手?” “他的脏手碰了你。”凌楚面无表情地回答。 “怎么?怎么可以这样?他只是碰了我一下而已,又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你这样是违法的。”我急急地喊道。 “碰了你,我不杀他就算他走运了。” 凌楚完全没有顾及这种场合,直接就说了出来,虽说声音很是低沉,其他人应该听不见,但是我还是觉得背后一片阴凉,这个样子的凌楚太可怕了。 容眉转过头来,这才意识到站在凌楚身后的我:“哦,就是这位啊。相貌平平啊,也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姿色啊。”他的语气阴阳怪气的,我却连瞪他一眼的力气都没有。 我的冷汗渗了出来,却还是固执地抓住凌楚的衣角:“不要,不要这样……” 我的胃又开始痛到了极点,见鬼的,怎么在这会发作了?我的眼前已经开始发黑了。 凌楚终于意识到我奇怪的样子,他一把抱住了我,急急开口道:“你怎么了,远之?” “不要,不要剁……剁……”我艰难地开口。 “好好,都听你的,都听你的,我不剁他的手了。你怎么了?是不是胃又痛了?”凌楚慌乱地在我身上摸索着,我一点推来他的力气都没有,用尽力气微弱地点了一下头。 凌楚把我凌空抱起,本来就议论纷纷的周围一片惊呼。我眼角的余光看到丽丽他们一帮人冲我们赶了过来,脸上满是焦急和担忧的神色,我看见容眉示意了一下,他的手下就围了上去,困住了他们。我张嘴想呼唤他们,可是一股剧痛涌了上来,我眼前一黑,完全没有了知觉。 失去意识之前,我只能在心里暗暗咒骂自己,怎么自从遇见凌楚,我的身体就老是出状况了?该死的胃病……我怎么总是在他面前掩盖不住自己的脆弱? 第17章:明白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金黄色的吊顶,眼珠转了转,发现自己睡在一张大大的白色套床上。这是一个不大的房间,装饰却很是奢华,呃,不如说是骚包。到处金灿灿的,眩得我眼花。房间的主人一定很有钱,但是,品味,呃,我在心里暗想,估计高不到哪里去。 听到脚步声,我习惯性地微微偏头,就看到了我真心不怎么想看到的那张脸。凌楚正好推门进来,手上还拿着一个热水袋。看见我醒来,他快步走了过来,脸上一脸焦急,急急忙忙就抓起我的手:“你怎么样了?好点了没?我再用热水袋给你揉揉吧!” 要是我有力气的话,我一定会嘴角大力地抽搐,可惜刚才的胃痛不知怎的,让我全身还是有点发麻,所以我也不知道嘴角抽不抽得起来。我努力地张了张嘴,想说我不是女人,你干嘛用热水袋给我捂着?可是凌楚以为我是要什么东西,赶快趴在我身上,耳朵就凑了过来。 我恨不得翻一个大大的白眼。 凌楚没听到我发出声音,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就自言自语道:“看来是要喝水吧。” 他转身就到另一边的桌子上拿了个玻璃杯倒水,看着他不会照顾人的样子,我不由地想起了十年前的他,一样的不懂照顾人,一样的以自我意识为第一位,一样的有着不容抵抗的霸道,却一样的温柔。我不知道为什么凌楚稍稍放低一下姿态,我就总会觉得他很温柔,明明是在我发烧到说不出话来的时候还硬灌我药,却不知道问我对里面的药会不会过敏,结果害得我当场温度更是上升,半夜被送到医院。明明不会做饭,却硬要表现他对情人的照顾,熬的粥咸得我张不开嘴。明明说是要整夜照顾我,结果却在床边睡着了,还是我半夜强撑着下床把他拖到床上盖好被子。十年的时光飞逝,有些事情很陌生,却又仿佛就发生在昨天。现在,那个十年前笨拙得可爱的大男孩,已经长成这样肩膀宽阔的男人了。想到这些,我的心里总是莫名地有些复杂。 刚才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的眼睛,在听到凌楚低沉而又温柔的呼唤时,自动就张开了。我差点被吓了一跳,凌楚张口就喝了一口温水,冲着我的脸凑了过来。十年前的经验告诉我,这是嘴对嘴喂水的姿势。十年前的我或许会羞涩,会难为情,会尴尬,最后还是会乖乖地打开牙缝任由他用这种调情式的方式喂水。但是现在,我下意识地就偏过头去,不管他带着惊讶带着尴尬和略带忧伤的眼神。 他把水杯放在了床头柜上,背对着我坐在了床沿上。好一会儿,我们都没有开口说话。我逃避性地闭上了眼睛,我有点头痛地想,刚才昏迷那会,估计他已经从我的包里翻出胃药,只不过我是怎么吃下去的,这个问题就…… “我们真的回不去了吗?”许久,凌楚带着男性式性感的磁性声音低低响起,像在问我,又像是在问自己。 我的眼睛闭得更紧了,嘴唇轻启,我这才发现自己的嗓音有点莫名的沙哑:“我想问你,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凌楚轻叹了一口气,沉默了一会才开口说:“在美国的时候,我的舍友在他的同性恋人墓前自杀了。美国的同性恋不少,但是不代表就真的会受到祝福,那时候他的恋人饱受家里的压力,又误解Mike出轨了,结果就跳楼自杀了。他下葬那天夜里,我的舍友就在他的墓前割腕了,据说割了三道大大的口子,墓碑前几乎可以说是鲜血横流。接到电话的时候,我不知怎的突然就想起你了,虽然刚刚从一个性感的金发女郎的……的床上爬起来。”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继续沉默。 凌楚顿了顿,又继续开口:“那时候,我就想,要是我死了,大概会有很多人哭,因为再也没办法从我这里炸到钱,得到利益了,却绝没有一个人会为我而死。自称爱我的人很多,但是他们爱的是凌楚的钱,凌楚家的权势,凌楚的长相……没有一个人像你一样……爱的只是凌楚这个人。再后来,不断地玩男人女人,不断地换床伴,1.ye.qing。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总是会把身边的人和记忆中的你进行对比。慢慢地,才悲哀地发现,一直停止不了对你的思念,是我错过了最不该错过的人。你温柔体贴,从没想过在我这里占到一点便宜,得到一点收益,反而是不停地劝诫我要改掉不良的纨绔习气。当时的我怎么就不珍惜呢?居然还渐渐地烦你,觉得你唠叨,觉得你无趣,觉得和你在一起没有激情,没有感觉了。” 我从来没有听过凌楚用这种略带感伤的语调一口气叙说这么多,心里微讶,但是我还是打断了他的话:“你并不爱我,只是觉得我……不贪你的钱而已。” “不是的,不是的。”凌楚转过头,有点急切地辩解道:“我发现,我真的已经离不开你了,习惯了衣服上的茉莉香皂味,习惯了早晨醒来喝一杯温水,习惯了晨练,习惯了居住环境要保持整洁,习惯了吃中餐……” “你只是需要一个保姆。”我心里忽然觉得有点好笑,十年前我确实是像老妈子一样打理着凌楚的一切。 “不是的,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的……我的床伴说我每一次睡梦叫唤的人都是你,我越来越想念你,那种思念的感觉一度让我快要发疯。可是,我不能,我知道我错了,我伤害你了,所以我拼命地学习,努力工作。终于能够自信地回国时,却查到你结婚了,有一个六岁大的女儿……我想过你可能会爱上别人,但我能把你从别的男人手里夺过来,因为我是你的初恋,是你深深爱过的人。可是谁知道,我的对手却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妻子和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儿。对比一个完整的家庭,我……其实,没多少胜算。” “凌楚,要是时间回到……回到十年前,或者我听到你说爱,会……很开心。只不过,你缺席的十年,我的生命里早有了更重要的人,我们真的不可能了。”一心想和凌楚说清楚,我也顾不上还微微犯疼的胃了。 现在变成凌楚沉默了。 “爱情……其实没那么重要,当你有了家庭,有了平淡的幸福的时候,你就会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谁离了谁就不能活。”我苦口婆心地劝解道,“况且你的条件这么好,一定会有人真心爱你的,你要学会真心地对待别人。”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样子很好笑?”凌楚突然问。 我惊愕:“怎么能这么说呢?” “我明明是喜欢你的,你却叫我结婚,叫我去爱别人。这不是嘲笑我吗?”凌楚冷笑,头还是丝毫没有回头。 “不是的,不是的。”我急切地解释道,“我是说你可以试试,你看,我现在有妻子有女儿,不就过得很好么?” 凌楚突然回过头,脸上没有丝毫表情,眼神却深邃得让我感到恐慌:“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并不爱你的妻子?” 我的脸顿时就僵住了,努力动了动脸部肌肉:“凌楚,说什么呢?我绝对是爱着诗瑛的。”我轻轻闭上眼睛,又睁开了,“可能当初和她结婚的时候,我承认,并没有当年……呃,爱你的深。只不过我想,我们的感情以亲情这种更稳固的形式存在了。况且,她还为我生下了我这辈子最珍视的女儿。已经不是纯粹的爱情了,我觉得比爱情的分量要……要重得多。”我实话实说。 凌楚听完,猛地伏身,抱住了我的头,把自己的头埋在我的脖颈间。 这么亲密的姿势我也没有反抗,事实上也反抗不了。凌楚浅浅的呼吸拂在我的皮肤上,他微凉的嘴唇轻轻触在我的脖子上,略硬的头发有几缕落在我的侧面上。静默中,我不禁感受到一种浅浅的,却深入骨髓的悲哀,为我们的注定无果。 凌楚,其实……很可怜。 他只不过是不懂爱情而已。 “对了,那个人!你没剁他的手吧。”我猛地想起刚刚那个男子,紧张地叫了起来。 凌楚抬起头来,深深看了我一眼,我被他看得毛骨悚然,嘟嘟囔囔地解释道:“他可能是喝多了,也没对我怎样。” “你……一直都是这么善良。”凌楚眼神深邃,却轻轻地开口道,“放心吧,我放了他。” 我舒了一口气。 谁料,凌楚居然又趴了下来。 幸亏天气不是很热,我想。 后来,凌楚一直没有说话,轻伏在我胸前,抱住我的头。我在微微的疼痛中,再一次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也不知道是药的作用,还是怎么回事。 总之,当我醒来,我已经躺在家里的床上了。诗瑛坐在床边一张椅子上,又是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噼里啪啦地倒了一筒子豆子:“都和你说不能喝太多酒了,你就是不听,你看又犯病了吧。你怎么老是让我担心啊?这么大的人了,都不会照顾自己,比安儿还让人操心,三天两头就让人担惊受怕的。怎么样,好点没?胃还疼吗?我给你煲粥喝好不好?”她的话带着颤音,我知道她这两次真是被吓到了。 我握了握她的手,轻声道:“没事,好多了。可能是吃太多药了,一下子喝那么多久,胃一下子受不了。不用麻烦,你就给我煮一点白粥就好了。” 诗瑛点了点头,站了起来,又不放心地为我按了按被角,才走出了卧室。 看着她离开了,我才轻轻地呼了一口气。 希望……凌楚能明白。 第18章:容眉 慢慢地走在天色渐暗的街道上,马路上仍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过于绚灿的灯火染成一片迷离,两旁商铺的玻璃窗上映出这一片纸醉金迷。独自信步走在这傍晚的城市,我的思维慢慢地变成一片澄静。从以前起,我就很喜欢一个人散步,因为我觉得,只有这样,我才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去沉淀自己的情绪。老实说,这半个月来我过得很好,很平静。这当然是因为凌楚好像顿悟了一般,他对我的态度不再强硬,也不再温柔得令我心悸。我们保持着良好的上下属关系,我这才知道凌楚的名下原来不止我们这一家公司,虽然他将精力主要放在这里,但是身为最大的股东,他还有两家其他领域的公司需要时刻留心。凌楚……其实,也很不轻松。 此时此刻,我本来是不愿多想凌楚的,只是再遇之后,我的心里一直交织着矛盾、惶恐、愠怒和微微的悲哀情绪,很少冷静下去思索这个人和这个人对我人生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凌楚是我的人生导师,他带我体验了怦然心动的初恋,也让我第一次有反抗世俗的勇气。只是这段失败的经历,可以说也毁掉了我,毁掉了我几乎全部的勇气和活力。我一直就不是个精神奕奕的人,性格里原本就是安静和孤僻偏多,遭受到了那么大的变故,我的性格就更加沉闷了,所以才会……无趣吧,我有点自嘲地想。而我又是幸运的,不得不说诗瑛和安儿这些年来填满了我的内心,让我的心没有一点的空余去自怨自艾,顾影自怜。有点自卑自闭的我,被生活逼着撑起一个家,为了守住我最后的一点幸福,我拼命地工作,尽我的全力当好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哪怕还是比不上其他人。凌楚的再次出现,就像是上天给我开的一个玩笑。他再一次打破了我平静的生活,试图将我平静无澜的生活轨道再次拉离轨道。即使曾经极度生气,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还是不恨他的,因为,有一个非常大的秘密,在我心底。我对凌楚,除了有过的爱,更多的还是同情和怜惜,和十年前一样。 因为我曾经无意看到喝得烂醉的他躲在房间里无声哭泣,与朋友狂欢之后的他,不复豪放和浮夸,生日的这一天他没有收到家人任何一声祝福,连简讯都没有一条。我静静地走了过去,抱住了靠在墙角的他,他的头枕在我并不宽阔的肩膀上,我能感觉到冰冰凉凉的眼泪悄悄地滴落了下来,打湿了一大片。我想,那时我是能够明白他的,明白为什么他会独自一个人在国内生活,明白为什么他的别墅除了那个将他养大的老管家,连仆人都没有,明白为什么他是这样的霸道张扬却又孤独冷漠。我以为我是特别的,我以为我能守在他身边,让他不再假装强势,让他能够有一个人一直陪在身边,可是…… 我淡淡地笑了,这个世界上,有谁真的是为谁而活的呢?即便愿意,像我,凌楚也曾不屑一顾,将我最初最纯粹的爱恋揉碎后,弃置在地上。 现在的关系才真正适合我们吧,我们原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哪怕再孤独,也是高高再上的。我细致温顺,是因为我的内心潜藏着深深的自卑。努力地学习,是因为我害怕自己真的一无是处,我从来就不是有活力,阳光精神的。就算是十年后他再次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他错了,现在他多么爱我,我依然觉得他是在施舍他的关注,他是站在顶楼上对我伸出双手,我无法回应,根本不可能牵到他的手,我更不敢自以为是地伸出欣喜若狂的手。注定没有未来的距离,在十年的时光之后,在我已经投身碌碌无为却安逸平静的生活之后,不可能有丝毫的改变。 我还是会悄悄地希翼,希翼有一个人,有一个配得上凌楚的相貌、才能和财富的人,能够像曾经的我一般,深深地爱着他,用自己全身的气力去爱他,包容他和陪伴他。 我以为那会是我,事实证明,他值得更好的。 拐过一个街角,我错愕地看着眼前的情景。 一头染成紫色的头发,高挑的眼角,性感的装扮。不是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容眉还能是谁?容眉穿着酒红色的紧身T恤和低腰黑色皮裤,妩媚而蛊惑。可是一对漂亮的桃花眼现在却盛满了熊熊的怒火,他扬起手,对着对面的黑衣男子“啪”的就是一巴掌。黑衣男子的头偏到了一边,细碎的刘海掩住了他所有的表情。 我的下巴快掉到了地上,因为那个黑衣男子的身后还并排停着五辆保时捷,车旁伫立着七八个一身西装革履的保镖。看到主人被打,那些保镖很明显想跨步上前,但是不知怎的,却又硬生生收住了脚步。 “沈翎天,我警告过你,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容眉的话语尖刻异常,和他漂亮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 那个被叫沈翎天的男子外罩一件薄薄的全黑风衣,晚风吹过,衣角微扬。虽然看不清他的脸,我还是本能地觉得这是个危险的男人,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种威严而阴森的气势。 沈翎天慢慢地回转过来,对上了容眉的眼睛,忽然一把就抓住了他的手腕。 我一看情形不对,想也没想,就大叫了一声:“住手!” 结果可想而知,他们所有人都下意识地转头看向我。 我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尖,尴尬得很。我有点慌乱地快步走了过去,走到了容眉身边:“哈,容眉啊,好久不见了啊,今天怎么这么有空啊?要不要去喝一杯啊。” 我这才完全看见了黑衣男子的脸,深刻的轮廓,深邃的眼眸,再加上健硕的身型,是一个相貌出色,俊朗霸气的型男。可是他的眼神太过深沉,显得阴鹫凌然。 容眉看见我,自然是愣了愣,不过他很快就反映了过来,趁着沈翎天还在奇怪地打量我的时候,他就甩开了他的手,走到了我身边,很自然地就挽起了我的手:“远之,好巧啊,今天一定要不醉不归哈。”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见后面的保镖快步地围了过来,沈翎天也一脸阴沉地看着容眉挽住我的手。 “哼,你敢动他吗?他就是凌楚一直在找的那个人。”容眉的下巴高高扬起。 我暗暗地叫苦不迭啊,看来又是凌楚的熟人了,容眉居然还拿这个来压对方。 沈翎天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看得我差点没直接打了个寒颤。 “我改天再来看你。” 说完之后,就潇洒地转身,保时捷很快就消失在了我的视野。 我将容眉环在我手臂上的手扯了下来:“你不用这么就把我当挡箭牌吧。他的样子……好像,呃黑社会。”我瞬间头痛了。 容眉撇了撇嘴:“确实是。” “什么?”我还是直接崩溃算了。 没有搭理我的目瞪口呆,容眉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下:“那天没细看,这么一瞧,你还算是人模人样的嘛,长得额,蛮清秀的,也不算寒碜。想来凌楚是吃惯了大鱼大肉,山野小菜偶尔用来开开胃也挺不错的。” 我能讨厌这个家伙吗? 第19章:悲哀 坐在咖啡厅里,我轻轻抿了一口眼前的咖啡,听到对面坐着的容眉一本正经地对我道谢:“还是和你说声谢谢啊,要不是你出现,估计我会死得很惨。” “情杀?”我不以为然地随口接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的?”变成他目瞪口呆了。 我差点没一口就喷了出来,一是我无意的一句话居然就猜对了,二是我又遇到同性恋了。好吧,我承认,我现在对同性恋有点过敏。 “你这是什么眼神?我魅力无边,思慕我的人多了去。”容眉蹙眉看着我。 “呃,当然,你长得这么好,这也是难免的。”我这会已经反应和平静下来了,拿着勺子轻轻地搅动了几下咖啡。 容眉却眉开眼笑了起来:“我发现,你这人挺真诚的嘛。我第一次听到别人夸我的长相,夸得让我听起来这么舒服。不错,我好像开始喜欢你了。” 我下意识地想捂住嘴,不过幸好这一次我的嘴里没咖啡。 “难道就只能凌楚追你追得欲生欲死,我难道比不上他吗?”容眉不屑道。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我一个大男人,已经结婚了,女儿都多大了,经不起这种玩笑啊。” “切,别人求我,我都不屑说喜欢他呢。”容眉下意识地接了一句,话刚说出口,眼神一顿,脸色变得有一点难看。 我急忙岔开话题:“酒吧,最近生意怎么样啊?” “额,就那样咯,还好,还好,混日子而已。”容眉很快就恢复了轻佻的样子,“我说,你怎么很少过去玩啊,那边的好货可是不少啊。” 我嘴角抽了抽,全市最大的酒吧被他说成是混子日夜就算了,他居然这么当众为他的酒吧拉嫖客,而且还是一个已经有妻有女,怎么看也不可能一掷千金的老男人。 “怎么样?我给你打八折。” 好吧,我总算认清眼前这个人实在是有够奇怪的。“我一个上班族……” “切,老实巴交的。”容眉居然还不屑地堵了我一句。 我果然被堵得死死的。 “我喜欢酒吧。”容眉天马行空地来了一句:“你可以看到,酒吧里的人都是真实的,遵从自己的欲望,不再套着虚假的伪善的面具。” 我略一思索,这个我倒是赞成,所以我点了点头。 容眉又接着说:“有空可以去找我哩,别看酒吧里那么热闹,我那儿可是也有安静的地方喔。哦,对了,你上次昏倒就是在我的一间套房里休息的哦。” 我的嘴角再次抽了抽,好吧,上次那件装饰得……呃,很那个的房间,我倒是有印象。我还是很真诚地说道:“上一次的事情,谢谢你啊!” “没事,我就是给个房间而已。凌楚那时候完全慌乱得不像样,只会大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还有什么‘远之,远之,不要吓我,快醒醒啊,不要吓我’之类的。”容眉模范着凌楚的语调,又是阴阳怪气的,我实在是很想上去捂住他的嘴。 “不过,怎么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个家伙那么在乎一个人哩。” 我听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我将眼睛投向另一边,大厅的正中间,身穿白色礼服的演员坐在纯白的钢琴边,修长的指尖在黑白键上跳跃着,飞舞着,动听的旋律潺潺地流淌着,像林间轻扬的落花,飘飘洒洒地,飞落进我的心底。 有点悲伤的旋律,钢琴边的男子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这里演奏的呢? 容眉见我不说话,沉默了一下,慢慢地开口道:“或许,可以的话,你能不能试着放下,和凌楚重新开始呢?这样的要求,可能有点冒昧。只是,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看见凌楚这么地……呃,执着,为了一个人。” “对不起。”我很平静地回答道,“不可能,怎么可能呢?我的老婆和孩子要如何自处呢?” “哼,我早就知道了。只是,还是忍不住啊,忍不住想帮帮他。”容眉有点嘲讽地接话。 我默不作声,在凌楚的朋友面前,我聪明地选择了缄默。 “你们在一起的那一年,我在美国,所以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是我知道,凌楚后来很痛苦,你不知道他……”容眉突然闭口了,他表情复杂,眼神扑朔。 “那你呢?”我忍不住开口道,“刚才那个叫……呃,沈什么来着?” “关我什么事?”容眉狠狠地白了我一眼,“好好地怎么把话题转向我了?” “我没猜错的话,你们应该是……” “沈翎天,他是我哥哥。”容眉接话。 我感觉自己的眼珠都要吐出来了,“什么,哥哥?” “别叫那么大声,你没看见周围的人都在看你吗?”容眉不屑的口吻太明显了。“不过,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他是养子。” “那你们,你们还?”我惊讶地嘴巴都合不起来了。 “没有血缘关系,而且……呵呵,他也只是在利用我而已。”容眉的笑声很大,再一次引来众人的侧目,“不过,真要说还真是个大大的丑闻哩。”我却从里面听出了一点点不足为外人道的悲哀。 也许,凌楚那个世界的人,都有不同于光鲜外表的悲哀吧。 之后,容眉没有再揪着我谈凌楚,就像我理智地没有追问他与沈翎天的纠缠。不得不说,容眉这个人嘴毒,除了长相,还真没什么讨喜的地方,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居然能和我这个老男人一起胡天胡地地乱侃一通,从城市交通到南方天气,我惊讶地发现,他也会和个小市民一般抱怨交通的拥堵。他和我说酒吧经营的不容易,我和他说中年男人,特别是我这种工薪阶层,上有老下有小,养家如何不易。一杯咖啡,彼此都很清醒,我们却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般吐槽调侃。 容眉,很大可能,比我想象的有趣得多。 分开的时候,容眉用两根手指夹着一张金黄色的卡,丢到了我的上衣口袋里。 “这是什么?”我茫然。 “当然是我酒吧的专制贵宾卡啊,放心,不止是给你打八折,我会给你更低的折扣的,包你消费得起。算你走运,一般人我可不给啊。” 好吧,我开始怀疑那张金灿灿的卡,是不是镶金的了。 我还没说话,容眉根本就不理会我可能的拒绝,fa.lang地拂了拂额头的碎发,摆了摆手,潇洒地说了声“不用太感激,回见”,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独留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好吧,我果然还是讨厌这个人的。 沿着喧嘈的夜街,我有点茫然地看着这个不止疲倦的不眠之城。想起家里还在等待着我归家的诗瑛和安儿,我心里突然有点奇怪的感觉,幸福和浅浅的疲惫感同时袭来。要撑起一个家庭,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本来就不是容易的事情,更别说我这种不怎么有担当的人。责任,对于不再年轻的我来说,就像是鞭打陀螺的鞭子,驱逐着我不停地向前,向前,朝九暮五。 而容眉,直觉告诉我,他张扬的外表下,有着一副更为疲倦的灵魂,所以他才喜欢放纵欲望的酒吧吧,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可悲之处。我是,容眉是,凌楚……也是。 内心单纯,感情却很敏感,这是我的优点,更是我的缺点。刚才看着容眉离去的背影,那个嚣张的背影,哪怕再惹人注目,却让我有一种驼背腰弯的错觉,最后消失在一片灯火迷离中,苍凉在一瞬间深入骨髓。 举目四望,行人如织,或脚步匆匆,或神情悠哉。偌大的城市,我也只是蝼蚁一般地存活,在一座又一座摩登大楼间搬运着自己渴求的生存物资。与很多人相比,我实在不敢说我给了诗瑛我全部的爱。凌楚的出现,让我的心再一次出现了裂缝,我开始不由地开始想,我到底爱不爱诗瑛呢?爱的话又有多深呢?直觉这些问题很是危险,但是长久的时光,也让我在心底不知何时形成了一个模糊的认知,爱情并不是生活,诗瑛和安儿早已经成为我所肩负的责任,成为我血液里的一部分。再大胆点说,或许,凌楚在我和诗瑛结婚前就回头,或许我还是会飞蛾扑火般地扑向他,只是现在,已经是十年后了,凌楚缺席了整整一大段时光的十年,再怎么……悔恨,也换不回来曾经了。 猛地好奇,好奇自己的脚步是不是有时也会稍显蹒跚,明明这辈子还很长,却为何感觉这十年的时光已经用尽了我所有的勇气和激情? 第20章:日本 不得不说,凌楚还真是有两大刷子的,不说别的,就是我们公司里几乎每一个人的工资都普遍涨了一遍,你就能知道我们的业务发展得有多快了。 树大难免招风,平静下潜藏着暗流。当我们与井田公司合作的企划案被泄露时,整个公司陷入了一片深深的低迷之中。虽然我们集团的业务面很广,但是最主要的却是电子产品这一市场,这一次和日本井田公司的交易有可能是公司这一年最大手笔的交易,而且两家公司的强强联手对我们公司开辟海外市场更是有着不可限量的效用。可是我们最大的对手友晨却拿出了几乎一模一样的企划案,这无疑是晴天霹雳。参与整个策划案的人不少,但是知道完整企划案的人却不多,事情重大,保密工作自然很是谨慎,所以最后会出现这种状况,只能证明我们公司高层存在内鬼。刚刚接手总裁助理工作的我,自然也是被怀疑对象之一。我百口莫辩,我拒绝了凌楚那么多次,而且十年前的事情,怎么看都能够让凌楚有充足的理由认定这是我的报复。 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隔壁的会议间里凌楚正将知情的经理一个一个单独叫进去问话。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看起来就像是一条通体透亮的金龙,弯曲着向前延展。我的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不是为自己遭到了怀疑,而是因为凌楚刚才坚决的表态:“不可能是远之做的,他绝不会背叛我!”掷地有声的话语震撼了在座的所有人,更让我心悸。凌楚的话让我很感动,同时,也让我的心暗暗颤抖不已。 “你在心烦。”凌楚低低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我回头,看见他站在我的不远处看着我,一身正装的他威严而又俊朗,一双深邃的眸子紧紧地盯着我的脸。 “我没有。”我顺口就“狡辩”了。 “你难道不知道你每一次心烦都会双眉紧蹙吗?而且你的眼睛会说话,它告诉我,你心里很有压力。” 我心惊,难道真的是这样吗? “我知道绝对不是你做的,你还不放心吗?”凌楚又问道。 “为什么?”我的声音有一点沙哑,“为什么相信我?” “你绝对不会背叛我的,对吗?”凌楚沉默了一下,反问道。 我无法回答,因为确实是这样。 “而且你这种善良到一层不染的人,怎么可能会做出背叛的事情?”凌楚继续说,声音里却带着微微的嘲讽自嘲 “不,我……我……”我实在是恨死了自己拙劣的口才。 “远之,我需要你。”凌楚坚定的口气里带着不容拒绝的哀求意味。 我轻叹了一口气,窗外皎洁的月光被层层叠叠的高楼所阻挡。 所以,第二天一早,我们登上了飞往日本的飞机。 紧绷着的神经,让我和凌楚根本无暇于欣赏美丽的日式庭院,享受舒适的温泉,品尝正宗的料理。从入住宾馆的那一刻起,我连把行李提回自己的房间的心思都没有了。因为我和凌楚围坐在沙发上,茶几上摊开着我们在飞机上讨论出来的新企划案。凌楚抓着笔,时不时地圈圈画画,我却专心致志地对着电脑编写着程序。即便没有读研,我十年前的特长在时隔这十年之后第一次有了真正的用武之地。这样的情况下,再开一间房就是浪费。 时针指向了晚上三点,我合上电脑,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一抬头就看见凌楚也抱着一个笔记本,沙发上放着一叠叠的文件,他的双眼直直盯着屏幕,手指不停地敲打着键盘。屏幕的蓝光照在了他的脸上,更衬出他英俊深刻的脸部轮廓。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看来也是本来就帅气的男人,认真工作起来更帅,我不禁感慨。 听见动静,凌楚抬起头来,他其实也不好受,眼睛里微微透着血丝,可能现在我的脸也憔悴得像个鬼。 最后是怎么睡着的,我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凌楚轻轻地坐了过来,揉了揉我的头发,低声说:“谢谢你,你累了,睡吧。”我就晕晕乎乎了。 梦里,仿佛一直有一只温暖的手轻轻地拂过我的发梢,抚摸了我的侧脸,静静而又牢固地握着我的手。 一夜好眠,睁开眼睛时,我看见自己睡在了一张纯白色的厚绒被上,身上盖着两件衣服,上身盖着一件黑色西装,下身盖着一件黑色风衣。而它们的主人——凌楚,正倚靠在床头上,正细细地翻着手里的文件。他只穿着一件银色的衬衫,脸色有点苍白,有着掩不住的疲惫,眼神却仍是炯炯有神。 我惊坐而起,身上的衣服滑落了下来,我急急地摸索着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是齐整的,我的心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昨晚你睡着了,到了床上更是赖着不起身,我没办法,只能就这样拿衣服给你盖着了。”凌楚开口道。 “那你呢?”我急切又略微尴尬地问道。 “我……我有休息。”凌楚稍稍地放低了文件,抬头看着我。 “凌楚,我……”我下意识地想说话,却怎么也想不出该说什么,“额,没什么,要不你再好好休息一下,我们的会是下午吧。” “不要。”凌楚坚决地回了一句。 哈? “我的意思是你也睡得很少,要睡的话一起睡。”凌楚解释道。 这句话吓得我急忙后撤了好几步,看着我防备的样子,凌楚哈哈大笑了起来:“我是怕你太紧张,开个玩笑让你调节下情绪,你还是这么逗,好像要被抢肉了的小狗。” 我气绝,好吧好吧,我就是用来调节气氛的。我的眼睛不小,据说每一次睁得大大的很有搞笑效果。 我气闷地掀开了凌楚的衣服,不理他,一扭头先扎进洗漱间洗漱了。 没想到那个厚脸皮的凌楚居然也挤了进来,我拼命地把他往外推,他居然理直气壮地说:“凭什么你能进,我就不能?还是说你体型太大,占了太多的空间?” 果然是人至贱则无敌!秦远之,面对这种没脸没皮的人,你永远只能注定是完败!我在心里咒骂自己。 很没形象地刷着牙,满嘴的泡沫,嘴唇上、下巴上也粘着不少白花花的泡沫,我现在的样子实在是够丢人的,可惜身为事件漩涡中心的我一点自觉都没有,眼睛不时地翻了翻白眼,一眼看过去,颇有点龇牙咧嘴的感觉。 凌楚却不知道怎么了,一直笑脸盈盈的,明明是一张帅脸,但是通过镜子,我只感觉那张和我并排出现在镜子里的脸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猥琐。 两个人挤在洗漱间里,同时出现在洁净的镜子前,曾是我偷偷幻想的美好,那时候的我只愿每一天都能这样开始生活。只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总是清醒的。 “凌楚。”先洗好了脸,我没有看凌楚,却对着镜子叫出了他的名字。 “呃?” “我们能成为好朋友的,是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说。 沉默,沉默,还是沉默。 镜子里,凌楚的动作僵住了。 片刻之后,他拿起湿毛巾遮住了自己的脸,我听见他低低的声音从毛巾后面,更低地传了出来:“好,是的。” “谢谢你。”我知道凌楚没有看见,但是我还是真诚地对着镜子里的他说,“我们要做好朋友,很好很好的那种,我们都要幸福,很幸福很幸福。” “好。”凌楚放下了毛巾,认真地看着我。 我看不出他的情绪,但是我从心底由衷地感到轻松和愉悦。 可能,我真的很自私,非常自私,也很懦弱…… 第21章:谈判 井田公司总部,明亮洁净的会议桌前,凌楚看着手机屏幕上跳动着的拨号标志,冷冷地笑了。我坐在他的左侧,身后还有两个公司的人,但是凌楚的右侧却还是空空如也。 皱了皱眉头,我想起凌楚早上和我说的话,真的没有来吗? 井田公司的人坐在我们的对面,井田公司的总裁井田英松是个中年人,一头干练的短发,一身笔挺的西装,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的。 凌楚沉稳地坐在他的正对面,即便年轻了那么多,气势和风采却一点也不逊色。 两人早已寒暄过了,井田英松和自己的助理正低声交谈着什么。凌楚挑眉看我,我默契地点了点头。 时间一点点地流逝,销售经理宋易峰果然没有准时出现。 不过,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凌楚的意料之中。 “远之,我怕我们的方案会有很大的问题,而且技术核心恐怕再已泄露。”飞往日本的前天晚上凌楚对我说。 冲着凌楚点了点头,我自信满满地走上了演讲台。 一身精英装扮,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我踢着凌楚专门置办的高级皮鞋,迈着稳健而潇洒的步子走了上去,公司的另外两个人之前还在为易峰的迟到而焦急不已,看见我走上台展示时更是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也是,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的特长是程序开发。 凌楚的手下掌握着一群对他绝对忠心耿耿的技术班子,最后到达日本后我加班加点地编程。我在台上站定,对着台下扬起了自信而傲然的一笑,恍惚之中,有种回到十年前的感觉,也是这样的高台,也是这样的焦点,我一身正装展示着自己所在团队的作品,为了满堂的肯定。 凌楚对我委以重任,我娴熟地利用电子展示屏,展示着我们最新升级开发出来的产品。整个过程,凌楚都静静地看着我,但是他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我的身上,我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心,似乎全身都充满了满满的能量。 我镇定地接受着对方的种种刁难和提问,刚刚展示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对方很多人眼里都划过惊艳的光芒。我有够佩服自己的,在这样的关头居然还能够走神。 “我提一个问题。”井田英松直接就发问了。 我自学过日语,安排的翻译并没有派上用场。 “你们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他抬眼对着我说,“你们给我的只是一个概念,可是之前承诺的是实物,但是我很遗憾地听到你说了很多,却都只是虚幻的幻想。” 井田英松提出了一个最致命的问题,但是这个这么简单的问题凌楚怎么可能没想过呢? “我刚才的presentation难道还让总裁您对我们有技术方面的顾虑吗?”对着凌楚微微一笑,我转脸对着井田英松认真地说。 井田英松眼神一闪,沉默了两三秒,刚想开口,就听见对面的凌楚说话了:“中国有句老话叫不是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我们既然出手了,井田何须担心这些无谓的担心,我凌楚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 凌楚邪魅一笑,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种邪恶魅惑,而又霸气十足的笑容了。这才是真正的凌楚!我不由得在心里呐喊道,凌楚该是不可一世的,该是桀骜猖狂而又让人觉得只有他才配有王者气势,而不是……在我面前兢兢业业,一副小心翼翼,不敢跨越界限的样子。 “我们的新提案不知道井田看了没?现在可不再是五五分了,我要求的是四六哦。”凌楚微微一扬头,额头的头发也桀骜地一飘,整个人俊美得让人不敢直视,“我想友晨估计是拿不出这么强大的技术支持,还有营销手段吧。我很期待和井田的合作,不过也不会勉强。” 凌楚的话很强势,我还没见过在谈判桌上明明是出于弱势一方的还能出此狂言。我的心里微微一动,凌楚……这是要将火力往自己身上揽,我心里有点微妙的不是滋味,凌楚大概是想保护我不受刁难吧。 只是现在的他,根本看不出连夜飞往日本,还熬夜亲自赶制新的方案。 凌楚一只手拿起企划案,另一只手弹了弹封面,神情从容镇定。 “可是你们……”对方一个业务主管忍不住说。 井田英松对他打了个手势,制作了他,然后文质彬彬地开口道:“我们当然是相信贵公司的实力,实话说,我们本来就是将贵公司列为第一意向的合作人。当然,这和凌总裁还有借力有关。” “没有借力。”凌楚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我名下的东西全部只是属于我的东西,不过我相信,总裁是个聪明人,看得出真正的潜力股吧。” “只不过现在的实力才是我们最该关心的。”井田英松和凌楚针尖对麦芒。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现在谈论的另一个比较对象该是友晨。”凌楚不慌不忙地回答道。 他们两个如猜哑谜般的你来我往,让在座很多人都觉得似是而非,我自然也是云里雾里的。 “哈哈,果然够气魄。”井田英松抚掌,“我很期待和你的合作,不过关于利润的分配是不是该进一步磋商。” 凌楚直接站了起来,走到了我的身边,和我并肩而立,他指着屏幕上的设计样图,对着台下扫视了一遍说:“产品的空间我想在座诸位会比我更清楚吧,我们提出的要价在国际上不算高吧?” 用的是疑问的语气,但是话语里全是不容置喙。这就是凌楚风格,我有点无语地想着。 谈判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井田公司居然很爽快就签订了合约,井田英松居然还拍了拍凌楚的肩膀,用地地道道的中国腔说了句“后生可谓”。 谈判大获成功,按惯例是该庆祝一番,或者按井田英松的邀请,他在会后即对凌楚发邀请说去喝一杯。 但是凌楚很是坚决地婉拒了,“而且,我的助理胃不好,不能喝酒。” 我气绝,这可以算是拿上台面的拒绝理由吗?可是谁知,井田英松却真的认认真真地转头又上下打量了我一次,说了一句意味不明的话:“果然……难怪……” 我疑惑不已。 “有空还是回家看看吧。”离开之即,井田英松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终于还是对凌楚说了这样的话。 凌楚没有回答,只是礼节性地说了一句:“期待合作,回见。”就示意我们走了。 回宾馆的路上,凌楚没有说话,我也不好意思问,直觉井田英松最后一句话大有故事。 凌楚突然打破了平静:“小刘,我和秦助理还有点事情,要不你先回去吧,和后面的车一起回宾馆,车我来开就好。” 我惊诧地看着凌楚,“我”字还没吐出来,就被凌楚的目光逼退了。 小刘打个电话和后面的车招呼了一声,就恭敬地将车停到了路边,走了下去。 凌楚示意我坐到副驾驶座,自己打开车门,就坐到了驾驶座。 我只好恹恹地到了前面。 “凌楚,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我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吃饭。”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简洁利落的两个字,却是我怎么也想不出的回答。 第22章:插曲 凌楚开着车的样子实在是很有魅力,他专注地看着前方,因车窗半开的缘故,他额前的几缕碎发在风中轻扬,轮廓极深的侧脸,深目高鼻,薄唇紧抿。下巴上因为连日的劳累,仔细观察,可以看出上面浅浅的青色胡渣,更为他平添了一份阳刚的男子气概。大概是我关注的目光太过强烈了,凌楚猛地就偏过了头问我:“怎么了?” 他的目光里有着比夕阳还柔和的光芒,我一时心跳如雷,手脚都有点不知道该往哪放了,有点失礼地观察别人时,被抓了个正着,除了尴尬我想不出我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情了。 “难道你是在观察我?”凌楚挑眉一笑,全身散发出致命的邪媚。 我的脸有点发烫了,“没。”下意识地狡辩。 “随便看,不用钱的。”凌楚那家伙居然哈哈大笑起来。 我瞪他。 “那个,刚才谢谢你啊。”我还是忍不住开口说。 “额。”凌楚疑惑地看着我。 指了指前方,我没生好气地说:“开车看路。”我还坐在车上呢?虽说已经买了保险,但是我好歹也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承载着一家老小的幸福。 凌楚失笑,听话地目视前方,然后开口问道:“谢我什么?” 我有点后悔刚才多嘴了,天知道,凌楚是真傻还是装傻。 “那个,嗯,谢谢你相信我,刚才你是在帮我挡箭吧。”我略微有点不好意思地开口道。 “当然。”凌楚居然很自然地接口道,“光说有什么用,要有行动啊。” 什么?看着凌楚又转了过来的脸,我真想狠狠地拍上去。 凌楚的眼光怎么看怎么不对劲,我不由紧张了起来,我多么希望是我想太多了。 事实证明,确实是我想太多了。 “有诚意的话,待会就主动去买单。” 好吧,我无语了,彻彻底底地无语了。凌楚这样的身家,居然还要压榨我这种可怜的工薪阶层。我的心里从这一刻开始就那个忐忑啊,真的很害怕那个操控方向盘的人会往“销金窟”拐。 事实再次证明,我又一次想太多了。 凌楚的车稳稳当当地停在了一家店面不大的寿司店前,这家店装饰很是低调。我们撩开门帘进去的时候,我看见里面的人并不很多,入门就有一个长得很是可爱的日本女孩对我们说:“欢迎光临。”她穿着很是简便的日本和服,正拿着抹布摸桌子。 “若伊,好久不见啊。” 原来是熟悉的店,我心想。 柜台里有一个扎着头巾的年轻人,正在低头捏着寿司。很传统,直觉是很有意思的一家店。 “秀一,好久不见。”凌楚唤了一声。 那个正在低头做寿司的年轻人抬起头来,一见凌楚眼里闪过很明显的惊喜之色。“Aaron,你来日本啦?” 凌楚微笑地点了点头,然后就转身对我介绍道:“这是南野秀一。”又对男子说:“这是秦远之。”这个南野秀一可能会一点中文,凌楚介绍我名字的时候用的是中文。 他指了指自己的手,示意自己的手现在沾有饭粒,和我握不了手,然后笑笑用中文对我说:“幸会,久仰大名。” “谢谢。”我用日语回答,“我会一点日语,我们可以说日语。”南野秀一听到我的名字时,眼睛一亮,一脸兴味地打量了我一下,我不是没有看见。 凌楚带着我很随意地就坐到了柜台边,对南野秀一说:“来你拿手的就行,你先忙你的吧。” 南野秀一点了点头,又对着我笑眯眯地一笑,撩了下柜台后的布帘,走到后面去了。 看着我不时地打量着店子,凌楚向我介绍:“秀一是麻省理工的高材生,不过他喜欢做日本料理,毕业之后就和恋人回国开了这家小店。” 我惊愕。 “我们是在美国认识的。”凌楚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在gay吧,那时候他的恋人赌气就找上我了,我们还打了一架。” 等等,等一下,不会吧,这不就意味着刚才那个南野秀一是……是…… “那刚才那个女孩子呢?那个叫若伊的不是他的?”我疑惑地问。 “若伊还在上大学,是在这里兼职而已。”凌楚正在向我解释,就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哇,Aaron,你怎么来啦?” 从柜台后面,窜出来一个美少年。说是美少年,是因为他有着一张可爱的正太脸,皮肤很是细腻,眼睛水汪汪的,清澈有神,长得很是秀美。一头金灿灿的头发,和碧绿色的瞳孔说明了他不是真正的日本人。他直接就扑了过来,后面却有人拦腰抱住了他,“不准和别人拥抱。” 刚才进去的南野秀一也出来了,我这才认真地打量了南野秀一一下,原来这南野秀一也长得很是不错,即便穿着很朴素无华的衣服,也掩盖不出他身上硬朗的气质和英俊的容貌。两个人在一起,有一种不容忽视的赏心悦目的美感。 “Tommy,这么久不见你还是没长高啊?”凌楚打趣道,又转头对我说,“别看他这样,他可是比你大一岁哦。” 我太过诧异,以至于很失礼地“啊,什么?”叫了一声。 Tommy嘟了嘟嘴巴,挣开南野秀一的手,一脸好奇地走了过来:“你就是……额,凌楚啊。”他说我的名字时腔调很是奇怪,可能不怎么懂中文。然后,他下一句话立马满头黑线了,“哇,看起来真的好卡哇依啊,难怪啊,难怪啊。” 被长着这样可爱的一个人,说长得可爱。你可以想象到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吗? 我当场就傻了。 “Tommy,你又来了。”凌楚带着无奈的腔调说道,他很知道看气氛地挑开了话题,“我说,你准备拿什么来款待我啊?” “哈哈,秀一的手艺你还不知道吗?”Tommy回头看了南野秀一一眼,南野秀一迈步上前,一只手抱住了他的腰,另一只手从后面环过来,牵住了他的手。十指相扣,两个人的手指上都还显眼地戴着同款戒指。 看得出,他们两个很是恩爱。 凌楚见我直直地盯着他们的手,很及时地附到我的耳边低声解释道:“他们去年就到荷兰登记结婚了。” 好吧,我再次震惊了,这也再次证明,凌楚那家伙周围的人都是同性恋。我更是再次怀疑,世界怎么这么小? 南野秀一和Tommy开的这家店是一间很传统的回转寿司店,可是食物的味道却是一点都嫌弃不得的,也就难怪凌楚这种嘴刁的大少爷会带我来这里就餐了。 我有点应接不暇地看着小小的碟子里卖相极佳的寿司,真的很难想象南野秀一那么硬朗的模样,居然会有如此灵巧的一双手。 我吃饭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很专心的,这是从小家教颇严的训练所培养出来的。所以我没有注意到凌楚盯着我的认真专注的样子,更没有注意到凌楚被南野秀一的一个眼神招到了厨房。 正在细心蘸着芥末时,我的肩膀被拍了拍。Tommy坐到了我身边:“好吃吗?”他一口白花花的牙齿晃眼得很。 “很好吃。”我笑笑礼貌地回答道。 “可惜这么好吃的东西,愿意吃的人却很少。”他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我疑惑了。 “因为我们是同性恋啊,虽说日本相对还是比较开放的,但是怎么说,毕竟我们和大多数人还是不怎么一样的,也许有的人会觉得我们是变态吧。” “怎么?”我突然觉得有点悲伤。 “不过呢,哈哈,我不怕,你看我们的店还是有不少客人的啦。只要我和秀一能够幸福就可以了,我们要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Tommy笑盈盈的模样自此之后,就让我难以忘怀。他用坚定的语气,像是宣誓般地告诉我,幸福是自己的,不是别人口里的。 在这样的气氛下,我张口:“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够永远幸福的。” Tommy定住了,看了我好一会,突然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哇,你怎么能这么可爱啊?” 我还能够再无语一点吗? 这一段小小的插曲,在吃完告辞,坐上凌楚的车时,就只剩下圆鼓鼓的肚子和充实的饱足感了。Tommy和南野秀一坚持不要钱,这让本来该请老板吃饭的我很是不好意思,谁知道Tommy那家伙居然说:“要是凌楚的话,我肯定痛宰一番,但是换成这么可爱的远之,我们怎么忍得下心收钱呢?” 我华丽丽地被摆了一道。 第23章:假期 “Tommy是富家公子,秀一虽然很优秀,但是家境却很一般,而且他最大的梦想是回日本开一家料理店,所以Tommy就毅然跟着他来了。” 在车上,凌楚突然开口道。 “呃……” “Tommy被赶出了他们的家族。”凌楚又继续说道。 “怎么?” “可能很难理解,但是在大家族里,确实要承受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凌楚带着不知名的情绪解释,“Tommy是长孙,你知道的,家族企业最佳的继承人就是这种,长相好,能力出众,最重要的是血统高贵。可是这样的人居然是同性恋,怎么可能被接受,所以Tommy现在连自己的姓都不能用了。” 简单的几句话就带过了Tommy所遭受的一切。 我不由地想起了Tommy刚刚的话,同性恋,确实不管是在哪个国度,都会很艰难,很艰难。不过,Tommy和南野秀一看起来像是很幸福的样子,这应该是不幸中的万幸了。Tommy看起来长得很可爱,也很稚气,却不想是这般有勇气的人。 我正沉浸在深思之中,没有看见凌楚竟然没有往宾馆的方向,而是拐弯上了高速公路。 当我看到唯美的日式庭院时,大脑当场就死机了。 碎石铺就的曲折小路,两旁细沙夹道。青苔堆积在下,细致的修剪使盘虬卧龙的树木古朴中处处透露出精致。最中间是一个不小的湖泊,岸边栽种着各式各样的植物。沿着木板桥面走到湖中间的亭子,可以看见很是宽敞的亭子里有一个精巧玲珑的竹槽,旁边假山上的溪流潺潺而下,注入其中,在重力的作用下,竹槽一斜,泉水就泄到了一个不小的竹筒里。竹筒的设计很是巧妙,当水灌满了竹筒时,就会有一块活动嵌木自下弹起,水筒里的细流喷涌而出,流到了一个旋转着的大木盘里,随着木盘里一条条槽道缓缓流淌,最后注入另一截被削开的竹管里,流入湖中。站在亭里远眺,可以看见在湖的对面,一处清幽的日式传统木屋在竹林深处若隐若现。在细碎的夕阳余晖中,所有的一切都显得迷蒙而又灿漫,美得不似真实。 看着这占地面积巨大,装饰浑然天成的庭院,我除了目瞪口呆已经做不了其他动作和表情了。“这,这是?” “我一处休假的地方。”凌楚很欠扁地这样回答。 知道凌楚很有钱,但是我真没想过他居然这么有钱,好吧,听说日式别墅很贵,日式庭院更不用说,更何况还是占地面积如此庞大的一处庭院。 “这是外祖母留给我的一处遗产,我很喜欢这里,所以没有仆人。”凌楚解释道,“我们这几天就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这几天?”我傻眼了。 “当然,那么大的一个case,接下来我要好好休息。” 拜托,你是总裁好不好?我实在很想一巴掌拍走对面的人。“我们还有很多后续的工作嘛,现在怎么是放松的时间呢?”更何况,你休假就休假,干嘛拉上我,虽然说风景挺好的,嗯嗯。 “带来的那几个人要是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我干脆直接把公司关了算了。”凌楚撇了撇嘴,那个动作虽然细微,但还是那么碍眼。 “那我呢?” “这是给你的奖励,特别奖励。”凌楚再一次地很欠扁地回答道。 不管怎么说,我难得的休假竟然是在这种半强迫的情况下开始的。 在我的强烈抗议下,凌楚也就没有再强迫我穿和服了。本来嘛,他起码多少有一点大和民族的血统,我是坚决不会穿的,遥想当年,我当过兵的爷爷硬拉着我讲他们大战小日本鬼子的“英雄事迹”时,可是伴随着我成长的记忆的。 所以,这样多少有一点阴影的吧? 好吧,其实我是觉得和服太那个……暴露了。 大敞的下摆,总让人觉得不怎么好意思的兜裆布…… 我绝对不会承认我是害羞了才不敢穿。 不过不得不说,凌楚穿起来还真是玉树临风,在颓废中透露出致命的性感,在随意中带着那么一点颠倒众生的诱惑。当然只是一点,我在心里掐着大拇指的末端,呃,其实还要再小一点的。 席地坐在榻榻米上,木制结构的房屋给人一种古朴而又精致的感觉。画着山水纹饰的木门,装着剪裁过的树枝的花瓶,悬挂在墙壁上的入木道,正中间矮矮的四方木桌…… 凌楚倚靠在门栏上,我看到了他的侧脸,沉默的,冷然的。微风轻轻拂过他的发梢,带动他的衣袍。他的目光不知投向了远方的何处,悠远而深邃。 月上枝头,银色的月光洒满了庭院,也细细地洒在他月白色的和服上,洒在他英俊非凡的侧脸上。 我走了过去,很自然地就坐到了台阶上,静谧一片,皎洁的月色洒在美丽的庭院里。不是樱花盛开的季节,可是青翠的树叶此时此刻仿佛在风中被镶上了一层银边,梦幻唯美。茂盛的枝叶延展到了围墙之外,微风过处,恍惚中似乎还可以闻到樱花的芬芳。 凌楚轻轻地坐到了我身旁,“喜欢这里吗?” “喜欢。”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我很开心。我就知道,你一直都是一个爱安静的人。”凌楚忽地笑了起来,在氤氲的月色之中,有一种让人心惊肉跳到窒息的美感。我想,就算是日本古代潇洒非凡的武士未必也有这种风采吧。 我们两个人肩并肩一直坐着。 凌楚好听的磁性声音低低地在我的耳边回响:“要是可以一直在这里生活下去该多好啊,我的外祖母是个温婉的日本女子,很传统,也很美。她最喜欢的就是在门边看庭院里的风景,据说我很小的时候就是一直被她抱在手里,坐在台阶上。那样美丽的女子却一直没有笑容,因为她那个显赫的家族把足不出户的她远远地嫁到了北欧。她在北欧种植她的花园,布置她的庭院,可是北欧的天气太冷了。北欧的寒冷摧残了她的花树,也收走了她的笑容。我十岁之前被她抚养大的,除了对着我,她从来都是没有笑容。她很忧伤,很忧伤,忧伤得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她的目光会渗出水来。” “怎么会这样呢?”很哀伤的感觉。 “因为我的外祖母自始自终就没有爱过我的外祖父,她喜欢的是家里一个青梅竹马的仆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为了家族的利益,联姻是最好最便捷的办法,你可能会觉得俗不可耐,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所以我的外祖父花名在外,情人不断,我的外祖母也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自己的丈夫。” “那她?” “她?早就去世了。我在她身边的时候,她还好歹有一点生命的寄托,我被带回本家,两年之后她就抑郁而终了。” 我不由地伸出手想触触凌楚的脸庞,因为他的脸上笼罩着一层让人心疼不已的忧伤。 “我其实记不得很多的事情和细节了,但是我能感觉得到,我的外祖母是两个家族中,唯一真正珍惜我,爱怜我的人,而不是把我当工具。她所有的遗产都只留给我一个人了,可是她弥留之际,我还因为我父母的吵架而滞留在美国,错过了班机,也错过了见她最后一面。” 凌楚的语调一直没有变,可是却让我有种心疼到要死掉了的感觉。 我想,不管如何,凌楚都是可以得到原谅的,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也是。 “再然后,因为父母之间的战斗,我被丢到了中国。十二岁的我第一次踏上中国的土地时,身边只有一个管家。只有一个老管家,带着我长大。” “等等,那你为什么长得那么……” “你是想问为什么我长得这么亚洲人,是吗?” “是的,呃,除了你的身高。”我很不好意思的说。 “我说了,我的外祖母是日本人,然后我的外祖父是北欧人,所以我的母亲是日欧混血,我的父亲是美国华裔,所以除了五官轮廓和身高之外,我竟然遗传了一堆的黄种人特征。” 好吧,原来凌楚的血统是这么地复杂,这么地有来头。 “我一直有一个愿望,我想和我爱的人在外祖母最爱的宅子里幸福地生活。” 不妙。 “可是现在的你,一定不会答应。” 很不妙。 “所以,远之,你愿意帮帮我吗?在这个假期里,继续当我的恋人,三天,只要三天就可以了。” 果然是不妙。 “不可能的。”我不知道凌楚是怎么会有这种奇思妙想的。 “只是恋人的关系,我不会强迫你上床的。” 说出来了,说出来了! 我不由地往后挪了挪,凌楚这家伙带我过来果然是有阴谋的,大大的阴谋。 “只要三天,你就当圆我一个愿望,这也是为了我的外祖母啊。” “你可以去找别人,肯定有很多人愿意的。”别说是三天,就是一辈子,三辈子,也肯定有很多人抢着爬着过来。 “可是我只要你。”凌楚强势地打断了我的话,“我爱的是你,只是你!” 第24章:纪念 “好吧,我勉强答应你。但是我要郑重声明,不能有任何肢体上的亲密举动,你要是违约,约定自动终止!”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我竟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凌楚这个荒唐的开始,也就铸就了我接下来噩梦的开始。 于是…… 早上,凌楚的手指轻扣着桌面,眼角的余光瞥了瞥我的小米粥,很不客气地说:“你就是用这样的东西招呼你亲密的恋人?” 中午,凌楚猛批了一通我对着菜谱学做的简单日式料理,然后突然语出惊人说:“我现在很想吃饺子。” 下午,凌楚老人家刚从午休的美梦中醒来,看到拿着抹布正在奋战着擦洗地面时,边打呵欠边吩咐道:“洗干净点。” 晚上,凌楚指了指我的衣服说:“这里没有洗衣机,衣服你全包了。” 于是…… 我狠狠地瞪了凌楚一眼,“小米粥怎么了?营养健康,爱吃不吃。” 我试了试自己做的料理,还行,自信心猛地就满满了,“你吃不吃,不吃我自己包光了,饺子要准备好长时间,现在没空。” 我无视凌楚,好吧,怎么说也是一个赚大钱的总裁,还是我的衣食父母,我抬头看凌楚:“脚挪一挪,你占地方了。” 我顺从地点了点头,又指向厨房:“我洗衣,你洗碗,这样分工你还赚到了。” 当然了,开玩笑,我又不是来当仆人的,我现在十分怀疑凌楚提出让我当他三天恋人的动机。可是,话说他的身家应该不会说就少了雇佣人的这点小钱啊? 除了他是专门和我过不去的可能性之外,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这家伙特贱特抠门,不是说,有钱人都有一两点奇怪的癖好吗? 总之,一天下来,我差不多就知道了,凌楚看起来高高大大的,但是内心实在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嗜睡、起床气超重、任性、在家里基本懒得动,甚至还喜欢打网游。好吧,其实十年前我就知道了,但是我没想到的是,十年后的今天他还是这样的令人头疼,一点都没有变缓不说,甚至愈演愈烈。 遥想当年,我就是一直像老妈子一样地伺候着凌楚,没想到十年之后我还是逃脱不了这样的命运啊,一想到这里,就让人高兴不起来啊。 晚上熄灯睡觉的时候,我听到了凌楚低低的声音:“远之,你忘了吗?” “啊,忘了什么?”我莫名其妙。 “你果然忘了呀。”凌楚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已经过了十二点,今天是我们的纪念日。” “哈?” “十年前的现在你答应和我交往。” 躺在榻榻米上的我,惊诧地看见朦胧的月光下,凌楚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他坐到了我的身边,我急忙爬了起来。 我们的两膝靠得很近,气氛有点奇怪。 我连忙开口道:“那个,那个……啥……凌楚啊,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是的,早已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记忆被一下子从深处拉了上来。 也是这样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我只记得,明明已经十一点多了,我还是在自习室里埋头奋战,实验材料最近遇到了一个小问题。搁在那里我又很不舒服,所以就想在通宵自习室里把它解决掉。寂静的自习室里只有三四个人影,正好是我要的绝对安静的环境。我正沉浸其中,突然就感觉到旁边有人在碰我。我随意地转头,凌楚那家伙的帅脸赫然出现在我面前。我被吓了一跳,他却将食指放到了嘴唇上,“嘘”。 “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他凑近了我的耳朵,在我的耳边低声说。 “可我……” 我还没答应,他就很自然地帮我收拾起桌面上的东西。 我还在晕晕乎乎中,就被他带上了跑车。 被带走来到了国际广场,我这才发现原来今天是七夕情人节。周围都是手拉着手的情侣,广场上还组织了情人节游戏,到处张灯结彩,很是热闹。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难怪今天校园里的气氛有点微妙。 凌楚一只手拉着我,一只手拨开人群,带着我在人潮中穿行。我有点微楞地看着凌楚在晚风中飘逸的长发、修长的身影和翻飞的风衣。他的手很是宽大,衬得我的手完全是被他的手包围住了,凌楚的手心很是温暖,暖意顺着我的手掌,手指,手臂,慢慢地蔓延开来…… 凌楚带我来到了广场的正中间,站定,他低头看了一下表,转头对我邪魅地一笑,说:“给你看个东西。” 广场附近的钟楼上的大钟发出“叮”的巨响,时针正好指向了十二点。 音乐声骤起,广场正中央巨大的音乐喷泉旋转着,高高扬起。 凌楚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腰,低头凑到我的耳边:“情人节快乐。” 音乐喷泉在绚灿的灯光下,飞舞,旋转,跳跃…… 组成了心型的图案,硕大的水幕屏幕上出现了让我永世难忘的场景。水幕屏幕上除了心型和玫瑰样式,还投影出了这样的字形: “远之,我爱你,和我交往吧!我发誓会让你永远幸福的!” 我的眼前一片眩晕,凌楚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挑战我的心脏了,在这么公众的场合弄出了这样轰轰烈烈的一出。 广场一片哗然,鼓掌声、口哨声、惊呼声…… 大家都在找屏幕上的主角。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动作了,既是害羞,又是满满的感动。我不自主地就将头埋在了凌楚的胸前,他宽大的风衣正好挡住我的脸。凌楚在我耳边粲然一笑,又随手将我外套后面的帽子拉了起来,盖住了我的头和侧脸。 “答不答应我?你不答应我,我就在这里喊出来了。” “什么?” 凌楚隔着帽子摸了摸我的头,嘴一张就要喊出来。 我急忙捂住他的嘴,开玩笑,他要是在这里喊出来那我们岂不是会遭到很厉害的围观。 “我……我……答应就是了。”我有点结巴地低声说道。 凌楚的眼睛一亮,他的欢喜太过强烈,让我有点高兴,也有点羞愧。急忙低下头,不敢看他亮如星辰的双眸。 谁知道,我的下巴被一把擒住了,凌楚将风衣完全展开,罩住了我整个人,他高高的个子在这时完全发挥出了优势,将我整个人几乎都抱在了他的怀里,还有宽大的风衣挡住了其他人看到我脸的可能。 “唔。”我的嘴唇被猛地堵住了。 凌楚的吻来得太过突然,我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这不是凌楚第一次吻我,事实上,他早就吻过我很多次了,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吻来得这么强烈。我只记得他的舌头迅速地打开了我的齿缝,有点急切地在我的嘴里攻城掠地。我的舌头被他强迫性地带动着,翻滚着,搅动着。不知道是不是幻觉,我甚至可以听到我们嘴唇相连处“啧啧”的水声。害怕被发现,害怕被窥见,我的心里很是矛盾,但是凌楚的吻技实在是太好了,我感觉自己的眼角几乎都泛起水雾来了。 凌楚完全不放过我口腔里的任何一处,几乎每一个地方都被他细细“品尝”过。凌楚不断地刺激着我口腔里的敏感点,我的眼睛闭上来了,却看见了大片、大片迷蒙的雾气。我本能地在风衣后面,用双手环住了凌楚的腰。凌楚则一手抱住了我的头,另一只手将我的腰不断地往自己的身体上按去。我手脚瘫软地趴在他的胸前,他的胸膛宽厚而又温暖,除了一种令人安心的安全感外,还有淡淡的古龙香水味。 完全不知道吻了多久,记忆中,我被吻到快要窒息。凌楚在午夜情人节的烟火璀璨中,带我回到了跑车上,却还是将车的顶盖关起来了,摇起了车窗。他将车座放了下去,一把就压住了我。被他吻了多少次,已经记不清了,我整个过程都是气喘吁吁的,因为凌楚几乎是让我喘几口气就继续上阵。 他的肺活量实在是惊人地好,我的嘴唇都已经完全发麻了,他还是没有放过我。我敏感地感觉到凌楚的眼神发生了变化,他的呼吸沉重起来了,他的身体热得厉害。 “远之,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 我知道啦,凌楚这家伙,让我一直面红耳赤的。 “快,说你也喜欢我,爱我。”凌楚诱哄道。 这,这怎么说得出口啊?我的脸几乎就要烧起来了。 “你不说的话,我可是不会放过你的呦。”凌楚压在我的身上,用鼻尖碰了碰我的鼻尖,邪邪一笑,让我的心跳又是一阵疯狂地跳动。 “我……我……” “快,说呀,宝贝。”凌楚居然不停地引导着。 我眼睛一闭,心一横:“我,我爱你。” 片刻都没有动静,我心悸。 第25章:眼泪 正在懊恼自己怎么会说出这么羞人的话时,我听到了凌楚扑哧一笑:“你说,我是要多辛苦才能听到你说这句话啊。” 我睁开眼睛,瞪他。 凌楚温柔地拥抱着我,他身上的温热透过紧身衣,传到了我的皮肤上,传到了我的心就爱你。 “你说你这么可爱,我该怎么奖励你呢?”凌楚问我。 呃……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凌楚拂了拂我额头上的碎发,在我的额头轻轻一吻。他的吻像是羽毛般轻轻落了下来,珍惜地,温柔地。他本来就长得帅气逼人,现在一副温柔王子的样子更是让我心跳不已。我不禁鄙视自己,明明是个大男人,为什么还像个小女生一样小鹿乱撞,甜蜜到有点眩晕的感觉? 凌楚抱住了我,我被他长久地掬在怀里,时间一久,不免挣扎了一下。 “别动”,凌楚马上制止了我,“你难道不知道你现在很危险吗?” 我疑惑。 凌楚好笑地点了一下我的鼻尖,猛地抓起我的手,就放在了……放在了他的下身。 滚烫的温度吓得我条件反射般地将手挣脱了出来,赶紧缩回来。 同样是男人,我却是现在才知道,凌楚的欲望有多么强烈。 “傻瓜,我暂时不会对你做什么的,这里不好,我们的第一次一定要在好一点的地方。” “啊!”天,凌楚这家伙在说什么,我的脸皮实在没有他那么厚,能够若无其事地说出这些话。 “不能做,但是你要乖乖的,让我好好抱一抱。”凌楚强势地说道。 我只能点了点头。 凌楚的吻细细碎碎地落了下来,我的额头、鼻尖、眼睑、脸颊、耳廓、下巴、脖颈……当然也没有放过他最喜欢的嘴唇,到底被他吻了多少次我已经完全数不过来了。晕眩中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就这么占据了我的身心,那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啊,就是这个人啊,我一直在等的就是这个人,只有这个人…… 狭窄的车厢,可是却是盛满了满满的甜蜜。 现在回首起来,我的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往事还历历在目,时光却一下子翻过了十年。 “远之,我可以吻你吗?”凌楚很轻、很轻地问道。 我抬头,错愕地看着他。 “你知道吗?为了向你告白,我那时候想了不下十种方案。最后选在那一天,就是觉得特别有纪念意义,为了在水幕屏幕上播那么一句话,我奔走了半个多月。很多事情,其实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可是我很开心,很开心你最后答应我了。” “其实你选的时间是对的”,我打断了凌楚的话,“七夕,本来就是牛郎织女的故事。明明是不同世界的人,却执着地在一起,最后注定没有结局,只能遥遥相望,根本不可能永远厮守。” “远之,你?” “凌楚,我想我当时是真的爱你,很爱很爱,爱到了我的生命里了,那种爱深入骨髓,我想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了。因为连现在,明明是十年间完全没有回忆过,可是我还是悲哀地发现,所有的细节,哪怕是你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一点模糊的地方都没有。” “我……” “我记得我说过,我并不恨你,是真的,不是为了可怜的自尊。说不遗憾是假的,那毕竟是我最珍贵最纯粹的初恋,还是那么艰难地鼓起勇气反抗世俗,最后却落得那样一个凄凉到无可复加的下场。” “远之……” “听我说完,但是我知道,你本来就不是那种长情的人,我也根本没有资本将你留在我身边,你值得更好的。你说得对,我很无趣,你可能会一时迷恋我的与众不同,但是最终你还是会厌倦我的。现在的状况,我觉得很好。不是吗?我有了家庭,你的事业那么成功,未来的前途更是不可限量。当年若是我们一直走下去,说不定矛盾一直积累着,当它爆发的一天,我们可能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更别说是现在还同处一个屋檐下。” 我很平静地说道,十年前的那个日子就注定了悲剧的开始。 “可是你却不知道,不知道,我后来悔恨得快要死掉,悔恨得恨不得杀了自己。只有失去了才会珍惜,是吗?人总是这样,没有比较时,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幸运。我已经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凌楚突然歇斯底里地吼道。 “凌楚……” “不要叫我!你不懂,从来就没有人爱我,从来没有。我的父母没有感情,一点都没有。我母亲从来没有抱过我,我的父亲更是怀疑我不是他的亲生孩子。我在美国的时候,他发现我的母亲在他们结婚时就有情人时,居然把我抓去,强迫我做亲子鉴定。他甚至打算要是查出来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就直接舍弃我,然后让他在外的私生子顺理成章地回来继承集团。我有什么错?你说,我有什么错?” “怎么?”我听到这样的事情也很难过。 “你不懂,你完全不懂,我被关在紧闭屋里,等待结果时,没有一个人给我送一口水、一口饭,我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生命好像在一点点地流逝。可是就在那个时候,我想到的人只有一个,我想起你的微笑,想起你每天任劳任怨地照顾着我,我不禁想,要是现在,现在我的身边还有你的话,我一定就不会这么寒冷了。” 凌楚完全已经失掉了理智,他又喊又叫,情绪很激动,他像一只受伤了的狂怒的狮子。我从来没见过这个样子的凌楚,因为他的样子很奇怪,很奇怪,声音尖刻,脸上全是狂躁的神色。 我连忙挪了过去,抱住了他的头。 “我知道,我知道你很苦,不会的,有人爱你的,一定有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抚他的情绪,这样的凌楚是陌生的,甚至让我感到一种可怖,一种莫名的心慌意乱。 凌楚任由我抱着他的头,他的头缩在我的臂弯里。 “放心,有我呢,有我呢,你不是一个人。”我口不择言地安慰着他。 “你要在我身边!”凌楚说。 “好,我在的,我一定在的。” “一辈子!” 我迟疑了。 却感觉到了自己的胸前湿润了一大片,我错愕。低头,我看到了我生生世世都无法忘怀的样子,凌楚泪眼婆娑,却又满怀期待,又带着小心翼翼地看着我。这样的他,弱势得很,孱弱得像只小动物。他的眼睛很美,一直霸道和深邃的双眸此时无声地流着眼泪,眼泪顺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接连不断,比一道翻开的伤口潺潺地流着鲜血还要触目惊心。 我抱住了他的头,将他搂在了自己的胸前。 “一辈子,永远陪你。”我早就失掉了自己的意识。 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凌楚流泪了。我想象不出,凌楚究竟遭遇了什么,也不敢想象。我只知道,凌楚就是一个缺爱的孩子。我只知道,现在的凌楚脆弱得轻轻一推就能把他推倒。我只知道,我的心好痛好痛,好像比痛得要死掉了还要严重。有谁,又有谁知道,在外面戴着七彩光环的凌楚,在寂静无人的深夜会狂躁得像野兽,又羸弱得像受伤的小兽? 抬头,仰望着夜空上皎洁的月亮,我突然有种泪流满面的冲动。为了凌楚,为了我自己,为了我们可以称为错过的爱情,为了我们注定苦痛的未来。 我放不下他,完全放不下他,他的一滴眼泪,就能把我征服,让我不管不顾之前拼命拉开的距离。 眼角早已湿润,有凉凉的东西滚落下来。 七夕,真是个悲伤的日子啊! 后来,凌楚在无声的流泪中,居然睡着了。我小心翼翼地不敢动,生怕一点动作就会吵醒他,唯能拼命地抱紧他,怕他着凉。 夜色如水。 为什么这个世上有这么多,这么多的无奈呢?我们的人生为什么总是这样地让人惋叹呢?我们都是可怜人,都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 第26章:混乱 我坐在酒吧的吧台上,周围嘈杂的音乐让我有点吃不消。酒吧再一次对我说:“先生,不来点什么酒吗?” “不了,快点把你们老板叫出来吧。” 话音未落,刚才进到后台的服务员就走了出来,礼貌地对我鞠了一躬说:“先生,不好意思,我们老板现在有事,不方便见您。” 这么不巧?好吧,我无奈地从钱包里掏出那张疑似镶金的贵宾卡:“我叫秦远之,可以进了吧?” 服务生一看我拿出那张金灿灿的卡,脸色一变,急忙毕恭毕敬地说:“可以,可以!秦先生请跟我来。” 穿过五光十色的狭窄长廊,小心地避过或酒醉或调情的男男女女,我终于在令人窒息的香气中走到了二楼。令人惊讶的是,二楼一间间的包厢都是大门紧闭,每一间的前面都是神情严肃、西装革履的保镖。跟着服务员径直来到了最后一间vip钻石房,我对服务员点了点头,就推门进去了。 打开门后,我更加吃惊地看到房里只开一盏昏黄的吊灯,刚进去的时候我的眼睛还短暂地陷入一片迷蒙。但是最令我吃惊的是那个躺倒在沙发上,手里拎着一个酒瓶的人。 我皱眉。 “容眉?”试探性地叫了叫。 “呃”,容眉转头看了我一眼,好看的眉毛皱了皱,突然一乐,“呀,秦……啊,远之!” 我走了过去,抢过他手里的酒瓶,一回头,见地上还滚着一个空酒瓶,桌子上还摆着喝了一半的一瓶。“好好的,干嘛酗酒?” “呃,喝……喝酒怎么了?我一向……一向这样啊?”容眉吃力地爬起来,我急忙给他搭了一把手,帮他坐了起来。 容眉的眉眼处全是朦胧的神色,连头发都是乱糟糟的,很是颓废。但是他本来就是属于妖媚的类型,所以醉醺醺的样子也比常人多了一点性感和妩媚。 我叹了口气,本来是想找容眉,了解凌楚这十年来究竟是遇到什么事情,没想到,到头来见到的还是这样一个烂醉如泥的醉鬼。 难道,容眉就是一直这样无节制地酗酒? “容眉,喝酒伤身,你不能这样?”我好脾气地劝说他。 “伤身?呵,有谁在乎呢?”容眉嘟嘟囔囔地回答。 “呃,肯定有啊。”我下意识地接话,“那个沈翎天啊,他不是爱你吗?”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对同性恋越来越能够接受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容眉却嗤嗤地笑了起来,他猛地一伸手,将我捡起来摆在桌子上的酒瓶全部扫落在了地上,“啪”的一声,酒瓶支离破碎…… “爱我,爱我?他哪里爱我了?我骄奢、我任性、我纨绔,只有他一直温柔地包容我、保护我、爱惜我,让我傻傻地爱上他,傻傻地信任他,告诉他一切机密,不顾伦常,为了他和自己的父亲翻脸。结果他在干嘛?在我面对所有兄弟的质疑时,他在干嘛?他趁着我父亲病危,夺取了一切。我爸爸是被他,不,是被我活活气死的。我没想过夺回权力,一切都是我自找的。可是他呢?他除了要本该属于我的位子,还要囚禁我一辈子,要我继续面对他、承受他。我受够了,每一次看见他,我就想起爸爸死不瞑目的样子。”容眉一字一句地说着,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听得让人肝肠寸断。 容眉揪住我的衣袖:“远之,远之,你叫他走,走,滚得远远的,好不好?我好怕,我好怕,他说他爱我,他是爱我的,可是爱我的话为什么要害死我的家人,为什么要夺走我的一切?他说我们是仇人的。为什么?” 我的嘴角抽了抽,人家是黑社会的大佬,我这种一无权二无势三无钱的“三无公民”有什么能力叫他“滚”啊? 我还在胡思乱想中,就听到容眉呜咽地说:“可是最气人的,为什么我还是爱他呀?看到他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灵魂好像都要跑出来了。” 好吧,我都搞不懂容眉到底是醉了还是没醉。或许,此时此刻,我最好的选择是闭嘴,就把自己当一个树洞让他倾述就是了。 前提是,他酒醉醒了之后,莫要杀人灭口才是啊。 我在心里哀嚎,秦远之啊秦远之,你怎么这么不走运啊?你难道不知道,知道得越多,就会死得越快吗?我一想起那个沈翎天,后脊梁就有点冷嗖嗖的。果然,混黑的人真不是盖的。 不过,要我凭心而论,容眉的气质还真不像黑道的少主啊?长得那样一副骚包样子,还是当只花孔雀,当个纨绔公子比较合适。看人家沈翎天那副气势啊,啧啧……不过,容眉人前一副嚣张的样子,背后却比烂泥还烂泥了,实在是不够看,估计不管是感情上,还是床上,永远是委屈的那个了,我在心里默默地为他哀悼了一声。 我承认,我很不厚道,但是你说,叫你面对一个醉鬼,还是一个满嘴胡话的醉鬼你还能怎么样? 接下来,容眉一直是半醉未醉的样子,口里却一直嚷嚷着什么“做人真他妈没劲”,“见鬼的沈翎天,亏我一直对你掏心掏肺”,一会又说“活该啊你,容眉,活该,现在哭死都没用了”……诸如此类的,不胜枚举。 我一会按住了他的手脚,一会拼命制止他去拿酒的企图,手忙脚乱地忙得够呛。总之,当我按下服务灯的时候,完全是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 和酒吧里的人安置完容眉,又拿湿毛巾为他擦了一遍脸,我有点头痛地想起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 “你们老板……呃,总是这样吗?”我试探性地问了问上来的一个人。 看他的样子,应该是酒吧里的管理人员,况且能够直接到这里,应该算是容眉的心腹了。这个中年人有点微胖,但是头发和行装打扮得一丝不苟,一双平凡的眼睛却透着睿智的精光。 听我问他时,他还稍微迟疑了一下才礼貌地回答道:“少爷他不听劝,希望秦先生能够多多劝他,注意身体。” 我点了点头,这种劣习要劝,一定要劝,往死里劝。 回到家,关上门的那一刻,我缓缓地吁了一口气,家还真是让人放松心绪的地方了。看到诗瑛迎了上来,我有点愧疚,跑出去出差,回来没有立刻回家陪老婆孩子,我却是跑去酒吧问凌楚的事情,还被醉得东倒西歪的容眉拖到现在。 “安儿呢?”我低声问道。 “刚睡着了,一直吵着说要等你,玩着,玩着却睡着了。”诗瑛接过我脱下的外套,答道。 我蹑手蹑脚地打开安儿的房门,走进了她的小房间。借着门缝的微光,我看见粉红色的公主床上,我的小天使正睡得一脸安详。我无声地笑了,凑到她的额头,轻轻地,仿佛羽毛拂过般地落下一个吻。安儿的胖乎乎的小手抓着一个我送她的小公仔,小嘴还微微向上嘟着,要可爱就有多可爱。 看完安儿,我复轻轻地退了出来。诗瑛正好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粥,从厨房走了出来。“远之,这是我煮的皮蛋瘦肉粥,你随便吃点吧,这几天去出差肯定很累吧。” 我连忙走过去,接过滚烫的碗。 我坐到沙发上,将碗放到了茶几上,一只手拿着勺子,不停地搅拌着,让热度稍稍消退。“还好,其实。这一次交易成功,我们全公司上下都大大地舒了一口气啊。” “你辛苦了呀。”诗瑛柔柔地说着,将头枕到了我的肩膀上,许是刚沐浴过的关系,她秀发间的清香扑鼻而来,合着皮蛋瘦肉粥的香气,有一种令人安心的舒适感。 “你呢?最近学校的情况怎么样?”我问道。 “你还记得我上次和你说的我们班那个同性恋学生吗?”诗瑛揉了揉眉心,“果然出事了。”诗瑛的语气很是沉重,我的心一下子就沉到了谷底。 “怎么了?”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不是被锁在家里吗?结果两个孩子还真是来真的了。另外一个叫沈都得居然还真找上了门,说自己是真心的,要苏晨的家长成全。人家父母哪能答应啊?那个孩子本来就是小混混,脾气一上来,拉着苏晨就想跑。苏晨父亲一急,脾气就上来了。沈都被苏晨的父亲一推,就从楼梯上栽了下去。现在人还在医院抢救呢,医生说很不好,都发病危通知书了。” 我的心狠狠地抖了一下。 “这,这?” 诗瑛的声音都哽咽了:“我去看苏晨,他就一直待在病床边,一动也不动,除了他的眼睛会眨,我都看不出那孩子是活着的了。”诗瑛的眼泪流出来了:“我觉得很可怕,苏晨的精神很不对劲。我怕要是那个沈都有个三长两短的,怕苏晨也,也……我,我挺喜欢苏晨那孩子的,现在他怎么就……” 我急忙放下勺子,拥住了诗瑛。班上出了这么大的事,诗瑛这几天想必也很难过吧,可是,我居然从去日本就一通电话也没有打回来。 “那沈都的家长呢?”我也很难受,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伤人了。 “那孩子也是可怜,据说是个孤儿,后来被收养了,但是收养他们的那户人家好像犯事了,他就又回到孤儿院了,所以才会变成小混混吧。”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诗瑛,只能机械地说:“一定会没事的,一定会,别担心,会好的。” 容眉和沈翎天,诗瑛口里的苏晨和沈都,遇到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啊,我的心头也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还有凌楚,唉…… 第27章:故事 自从和凌楚再次相遇之后,我觉得我的生活就狗血得能够当八点档剧的剧本原型了。好吧,本来这些破事就够让人目瞪口呆的了。我深刻地感受到,豪门世家和普通民众生活的差别了。 比如说现在,我对着手机里的一条短信发呆。上面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内容却是: “今晚到我酒吧!——容眉” 简洁无比的简讯,也多亏了他那么神通广大,一下子就弄到了我的号码。难道是问凌楚,不可能啊,这样的话,凌楚不可能今天一早上都没有提啊。哎,又是一个大人物了,我为自己更加黯淡的光彩默哀了半分钟。 好吧,昨晚见到了我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容眉大少爷不为人知的一面,我就知道,我估计会被封口。当然了,要是用钱封我的口,其实我是不介意的,但是人家好歹也有黑道背景的,我就不禁想入非非了。我是绝对,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有被害妄想症的。 靠在背椅上,我不由叹了一口气,最近听到的事情实在是有够惊心动魄的,尽是生生死死,要死要活的。不是说我觉得他们不可思议,而是人到中年,就会觉得那些执念,那些勇气仿佛都是少年人才拥有的东西。许是老了,脑袋不够用,柴米油盐,最多就是公司的数据长数据短的,我已经开始衰退的大脑还能应付应付。像这些风花雪月,爱恨情仇的事情,我真心是不擅长呀。 总感觉,自己最近老是长吁短叹的,本来就老了,不知道再这么纠结下去,我会不会更显老呢?虽说男人不该过多地关注自己的外表,但是好歹,好歹安儿老是抱着我的脖子叫喊着什么“最帅的爸爸”,我的压力该是有多大啊。 “大清早的,你遇到什么烦心事了?”凌楚奇怪地问道。 “没”,我有气无力地回答,复而抖擞起精神问,“宋易峰的位子该谁来顶呢?” “我已经有人选了,过两天就会有人从美国过来,这几天先叫副总顶着。”凌楚继续翻看着手里的材料,头也没有抬。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鼓起勇气问道:“那易峰……” “我饶了他一命就是很仁慈了,只不过叫他在业界再也混不下去了而已。”凌楚面无表情地回答。 “他,他也只不过是一时糊涂,而且他这么多年对公司……”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凌楚截断了,“他之前怎么对公司我不管,现在是我的,就要忠诚于我,对于背叛我的人,我一向不会心慈手软,你不用再为他求情了。” 我叹了一口气,其实易峰本也是个不错的人,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算是有为有潜力的年轻人了。额,虽然说他其实比我大了不止七八岁。这一次查出来,是他父亲在外赌博欠下了一屁股债。他一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本来媳妇家就对他诸多不满,再加上自己的父亲还捅出了这样的事情,两人很快就闹翻了。事情很简单,根本就是对手故意设的局。但是易峰因为自尊心作祟,再加上家庭矛盾,鬼使神差地就做出了背叛公司的事情,将机密卖给了对手公司。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但是这叫我如何为他说话啊? 凌楚的作风,我在这么长的接触时间下来,也明白了个透。十年前他是不把人命当命,现在的他更是有一种杀伐无情的凌厉和霸气。很自觉地不再多言,我在心里默默地感叹,人的一念之差毁掉的却是长久以来的努力,这是多么可悲可叹的事情啊。认命地继续认真审阅文件,和井田公司的合作,签下合约只是个起点,真正麻烦的事情还在后头,我非常有觉悟地想。 忙了整整一天,我只觉得自己的背都要驼了,可是凌楚还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我忐忑地和他说自己有事要先走时,他才抬起头,意味不明地看了我一眼。果然是上位者,凌楚的气势越来越强烈了,我有时也微微有点发怵。也难怪丽丽悄悄告诉我,公司很多人都很怕总裁,觉得总裁的眼神很可怕。 可不可怕什么的,我倒是没感觉,就是觉得,凌楚的目光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了,好吧,这是不是说我们两个人的差距也越来越大了。有点认命,也有点破罐子破摔,我自暴自弃地想道。 在凌楚的“批准”之下,我急忙挤出一点带着谄媚意味的笑容讨好地说道:“那你也早点回家休息哈,不要太累了,身体最重要。” 凌楚又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跨出公司的大门,我抬头看了看夜色稍降的天空。自从上一次凌楚流泪之后,我和他就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虽说后来的休假里,我们以前所未有的默契享受着难得的休假,可是我知道,他也知道,有些话题是不能够再提的。比如他对我之前所说的恋人要求,比如他不经意流露出来的脆弱。 而回来之后的凌楚,则是回复到了一副精英阶层的样子。做事更加地雷厉风行,对待下属也更是严格,各方各面都堪称完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有一种莫名的担心,一种风雨欲来的不好预感。 但愿,我是错的…… 再一次到了容眉那个令我不该做何评价的酒吧,我突然想,我现在也算是熟客了吧,轻车熟路地进去,轻车熟路地和服务生打招呼。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有这么坦然地,就在酒吧里穿街过巷的一天。 在引导下,我到了第二层的一个不小的平台上,容眉倚在栏杆上,手里举着一杯红酒,正扭头冲着我媚笑。 他还是穿着一件性感无比的纯黑色背心,腿上套着一件低腰牛仔,简单却又魅惑到无可复加。没办法,他长得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化作人形的妖精,在朴素的衣服也能让他穿出妩媚诱惑的感觉,更别说这么一套极显身材的衣服,将他衬得愈加的细腰丰臀。现在他回头妩媚一笑,连我的脸都不禁有点发烫,可见这个妖孽的功力之深厚。 安抚性地揉了揉抽搐的嘴角,我走了过去,这才发现原来二楼有这么一个平台,居然可以俯瞰一楼大厅的一切。平台很高,隐在绚灿的灯光之后,隐秘性很强,却是居高临下,对于一楼的情况,一览无遗。 “呦,改喝红酒了,不喝烈酒了?”我忍不住调侃道。 容眉笑容一僵,瞪了我一眼:“看了我笑话,还想调侃我啊。” 我恹恹地走了过去,仔细一想,我确实很不够意思。 “你没事了吧?”我问道。 “没事,我从小就是在酒里泡大的,一觉过后,喝醉就跟喝了水一样。” 容眉这比喻,我不敢恭维啊。 我凑到容眉身边,低声对他说:“你既然爱他,就原谅他了吧,你看你自己,也不好受。” 容眉挑眉:“我不是说我看上你了吗?” 我差点被呛住了:“拜托,我是认真的,严肃的,好不好?你看我的眼神。” 容眉哈哈大笑。 我瞪他。 笑着笑着,他就收敛住了,就着手里的酒杯轻轻抿了一口:“想听故事吗?”他问。“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啊。知道这些秘密,说不定你会惹上麻烦哦,沈翎天虽说忌惮凌楚,但是他的骨子里就是一个疯子,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来考虑他的行为。” 你说,明明是容眉叫我过来的,现在又发这样恐怖的话。我说不想,岂不是不给他面子了?我满头黑线,好巧不巧,他们这潭黑水,我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搅合进去了。 “我说,是男人就痛快点。”我不耐烦地说。 “哈哈,你果然有意思,有意思。”容眉又大笑了起来。 我这回,连瞪都懒得瞪他了。 其实,很微妙,真的很微妙,我和容眉明明是性格南辕北辙的两个人,而且接触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可是我们之间的相处,就是总是有未知的舒服和无所戒备,仿佛是多年的挚交好友。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说心里话,并不是我八卦,我只是觉得,容眉的心里一定郁积了不少的东西,而他的内心好似快要到了承受的极限。我的出现,只是时机正好,或许他迫切地需要宣泄,需要倾诉,需要一个人来分担,或者说,只是分享他光鲜之下的苦痛和挣扎。而我,愿意做他的树洞,即便直觉以后会遇到更加乱七八糟的事情。 男人的友谊,总是来得这么莫名其妙。 第28章:往事 还是上一次那个让我很是无语的房间,很丢人地胃疼,很丢人地昏迷,很丢人地躺倒在这间房间。 “要喝酒不?”容眉走到酒柜边,开口问我。 我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胃。 “哦,是哦,我倒是没有想到。”容眉将伸进酒柜里的手缩了回来。 我们并肩坐在沙发上,容眉注视着高脚杯里的红酒,不断地摇晃着,摇晃着,一直沉默。他的沉默让整个房间有种令人难以喘息的压抑,我甚至以为他会就此一直沉默下去。 可是谁知他突然开口:“我是个私生子。” 知道容眉的故事令人心碎,我从来没想过会是这样地令人哀叹。 我抬头看他。 “七岁之前,我一直是在孤儿院长大的。我的母亲是平民女子,被我的父亲那样的人玩弄过后也只能自认倒霉,她报复性地生下我,又抛弃了我。” 我再一次陷入失语的状态,容眉,那么耀眼的容眉,他的出生居然是那样地,那样地…… 容眉笑了笑:“我的父亲,呃,混黑的,算是黑bang老大吧,他没有别的,就是心狠手辣,对自己也不留情,更不用说是家人了。所以,他的正妻和孩子在被仇家抓住并以他们为要挟时,他毫不犹豫地舍弃了他们。可是,他的基业也就没人继承了。所以,我很自然地就被他找了回来。一直在同一个城市,要不是出了那样的事情,就算是我饿死在他面前,他估计也不会看我一眼。” 容眉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是在述说他人的事情,这样的平静更让我心悸,我完全开不了口,说不了话。 “总之,我讨厌我的家,就算是成了少爷,我还是会时不时偷偷跑回孤儿院。所以,我就遇见了他。” 容眉的停顿很长,很长,长到我想叫他又不敢叫他。 “就是沈翎天,他总是很孤独,和小时候的我一样。我接近他,他却总是不理我。那时候我才八岁,沈翎天明明已经十三岁了,可是我老觉得他像五六岁的我。所以,你看,我从一开始,就注定会输。”容眉自嘲地笑了笑,笑容却很是苦涩。“后来帮里的人找上门来了,估计沈翎天也是那个时候知道了我的身份,所以开始反过来接近我,可笑的是我还傻傻地以为他是被我感动了。” 容眉放下高脚杯,手在杯壁上轻敲了几下:“接下来事情自然就按照他的计划了,他温柔得让我痴迷,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爱我的,我离不开他,三天两头往孤儿院跑。用帮里老人的话,这成何体统啊?我父亲偶然发现他颇有资质,在我的苦苦哀求和绝食之下,衡量再三,就收他做义子了。我们一起长大,我毫无条件地信任他,在他温柔的呵护下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他说他爱我,他永远不会背叛我。” 我看见容眉已经完全沉浸在往事的回忆之中了,他的神情很是复杂,有一点怀念,有一点忧伤,有一点愤恨,也有一点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 “他一直在我身边,我怎么可能不爱上他那样的人呢?我全心全意地爱着这个人,这个我认为的唯一真心爱我的人……然后很简单,就是我和他上床的时候被我父亲当场撞见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他釜底抽薪的一计,根本就是他一手安排了这个闹剧。接班人是个,这让父亲的脸面全无,他当场就气得旧病复发了。他被关了禁闭,我不顾在住院的父亲,私自放出了沈翎天。明明约好要一起私奔的,可是我一个人却在野外等到了天亮。原来那一夜他利用早就安排好的势力发动了叛变,父亲被活活气死,整个班派都落到了他的手里。我这才知道,原来他的父亲本来只是个小职员,却不小心知道了我父亲和上司勾结的证据,所以被任意抹杀灭口了。所有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他在利用我,利用我去报复我的父亲,利用我去抢夺权力和地位。” “他真的,真的……”我的心里蔓延着无尽的苦痛。报仇,是黑bang永恒的主题,利用与被利用本来就是常态,可是真正降临到头上时,才会发现世界上最脆弱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再怎么弥补,都修补不了那道曾经存在的裂缝。 “最可笑的是什么,你知道吗?”容眉哈哈大笑起来,“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有脸说他真的爱我。我都说把帮派给他了,父亲的仇我也不报了,他还要怎样?他以为什么都该是他的吗?我不愿意,我和他说分手,我说我要走,你知道他做了什么吗?他囚禁我,强暴我,给我下药。这就是他说的爱我,这就是他说的要爱我一辈子,他宁愿我变成神经病也要囚禁我,把我锁在他的身边。” 我忍不住伸出一只手,抓住了容眉的手,他的手狠冰,很冰,冷得仿佛没有一点温度。 “我才知道,原来,我的青梅竹马,根本就是个疯子,十足的疯子,百分百的疯子。”容眉的声音颤抖了起来。 我急忙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安抚性地说:“没事了,没事了,现在都好了。” “不,不好。”容眉回答道,“是凌楚救的我,可是现在,阿楚那个样子。而沈翎天也已经站稳了脚,他叫他不逼我,叫我别逼他。到底是谁在逼谁啊?我永远逃脱不了他的阴影,永远逃不了。” 说到这里容眉已经泣不成声了。 我疑心,是不是人的眼泪就这么不值钱?怎么可以为了这么多事而流?凌楚和容眉,哪怕再风光,也掩盖不住流泪哭泣时的狼狈。 “我已经是一个人了,一个人了。阿楚现在这个样子,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容眉又在啜泣着,仿佛要将一辈子的眼泪流个干净,流个彻底。 我错愕,凌楚怎么了?他不是好好的? 我张嘴刚想问,就听到容眉继续说:“除了沈翎天,除了阿楚,我没有一个能够信任的人。所有的人一方面在背后说我坏话,说我是私生子,表面却一直讨好我,恭维我。我以为天,他是真的对我好,他永远不会背叛我,他会一直爱我,一直,一直在我身边保护我。” 我能说什么呢?为了安慰容眉,为我完全陌生的沈翎天辩解?还是虚无空泛地告诉他,生活总会好起来的? 一种深深的疲惫感和无力感侵袭上了我的心头,我只能一只手更加紧地握着容眉微微颤抖的手,一只手机械地拍着他的后背。 豪门世家的故事,总是交织着权力争斗,掺杂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恨情仇。平常人的爱恋,总是少不了磕磕碰碰,少不了小打小闹。而像容眉这些天之骄子,他们所面对的感情障碍不是蜗居的窘迫,不是菜价油价上涨的压力,更多的是不可逾越的家世,更多的是血淋淋横亘在中间的生命。 我感觉到容眉的眼泪一点、一点地滴在我的手背上,却看不见他低着头哭泣的脸。我知道,这是容眉的骄傲,哪怕是流泪,他也不会让人看见自己狼狈的脸。 容眉的样子,就像是很快就会垮掉一样。我相信,此时此刻,要是沈翎天出现在他面前,他一定无法承受。 回忆,总是太伤,太伤…… 我忽地想起了十年前的自己,或许我是幸运的,哪怕被凌楚抛弃,被凌楚背叛,被凌楚污蔑,哪怕是痛到觉得活不下去,我还是接受过太多、太多的温情,所以我舍不得,舍不得含辛茹苦养育我的父母去面对自己独子冰冷的尸体,舍不得这个曾经给我无尽温暖和欢乐的世界。 可是容眉呢?冷情冷血的父亲,污浊不堪的成长环境,连最后唯一的温情也成了泡影。早已不止是被骗钱,骗劝,骗色,他的一颗心,尽剩下的心都被高高捧起,之后狠狠地摔在地上。 如果说是周围人的流言蜚语,或许依照容眉的个性,尽管难受也不会是痛不欲生的,但是这段的爱恋,这段他拼尽一切去信任的爱恋,却是伤他最深。这样的伤口,要怎样去缝合呢?最糟糕的是,事实如此,容眉的心还是飞蛾扑火般地爱恋着那个人,那个伤他最深的人,恐怕这才是他最无法承受的一点吧。 容眉说了那么多,我其实一直是恍恍惚惚的,我只记得有眼泪从眼角轻轻、轻轻地蔓延出来了。我轻轻、轻轻地拥住容眉:“别怕,别怕,从今以后,有什么都可以和我说,我保护不了你,但是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支持你,一直,一直。” 第29章:绑架 好吧,好吧,我就知道知道得太多,准没有好事,但是我没有想到“报应不爽”,我的乌鸦嘴不仅灵,而且响应快。 一整天的辛勤工作,累死累活地回到家,诗瑛在灯下孜孜不倦地批改作业,安儿自己一个人对着一大堆布娃娃玩得不亦乐乎。这是生活啊!我在心底呐喊道,连续地看见凌楚和容眉的眼泪,说实话,我还真有点吃不消。心痛之余,总是诚惶诚恐地觉得自己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果然,朝九暮五,在办公室唯唯诺诺地伺候老板,在家有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才是我这种普通小市民该有的平静生活。 当然啦,要是现在玩累了的安儿不吵着要吃夜宵,还是出了小区,再拐过一条街才能买到的虾饺汤面就更美好了。 天大地大,女儿最大,更何况还是撅起小嘴的女儿。 安儿什么都好,就是性格倔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真不知道是遗传谁的,大概是诗瑛吧,诗瑛……呃,不能说亲亲老婆的坏话。 诗瑛先是好言好语地吼她:“安儿乖,爸爸工作一天都累了,妈妈给你下状元馄饨好不好?”谁知这个小公主居然一抱胳膊:“我就想吃虾饺面,不要馄饨。”诗瑛各种“威逼利诱”都无果,她的脾气也上来了,秀眉一横,双眼一瞪。 安儿一半是被吓到,一半是委屈,眼眶一红,嘴巴一扁,就要哭出来了。 我一看,连忙跑过去抱住安儿,很没骨气地说:“安儿乖哈,别哭别哭,哭了就不漂亮了,爸爸马上下去买哈。” 诗瑛很不赞同地说:“远之,你又太宠溺安儿了,小孩子不能让她太任性了。” 我心虚,人家都说“慈母多败儿”,我却老被诗瑛指责“慈父多败女”。 “安儿还小嘛,不懂事,再说也没多远,这才多小的事啊,你也别气了。”我打圆场。 我一直觉得安儿说不定将来可以去好莱坞混,我这可不是吹牛。你看,刚刚还一副泪眼朦胧的模样,现在一听我答应她的要求,立马转过身,胖乎乎的小手一把搂住了我的脖子,还在我的脸上小鸡啄米般的猛亲,嘴里还含含糊糊地说:“我就知道,爸爸对我最好了,爸爸是全天下最好的爸爸。”哪里还有一副憋屈受罪的小媳妇模样啊。 我失笑,诗瑛看了看,也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又扑哧笑了出来。 在安儿几乎是冒着小星星的期盼眼神中,我又披上了外套,安慰性地对诗瑛一笑,就打开了门走了出来。 门合上的那一刻,诗瑛还是忍不住吩咐道:“远之,注意安全啊。” 我笑,诗瑛啊,就是爱瞎担心,我都多大的人了,更何况又不远。不过,被人关心,被人依赖的感觉,真的很温暖,很温暖。 走出小区,拐过街角,我还沉浸在刚才温馨的家庭一刻中,嘴角微笑的弧度怎么也降不下来。利索地买了三份虾饺汤面,当然了,总不能让安儿在那里吃,我和诗瑛在旁边看着吧。卖汤面的是个中年妇女,外地人,带着农村人特有的憨厚和纯朴,给的东西量多料足,价格又不贵,服务还特热情,所以我接过她麻利地递过来的三份打包好的汤面,感觉整个人都是暖洋洋的。人与人之间,那么多的虚假和利用,在这样的真诚和和善面前,恐怕是无地自处吧? 我又在继续我的发散性思维,拐过街角,是一条黑暗的小巷,但是因为很短,我也就没有在意。 可是,天灾人祸总是发生在一瞬。当我察觉到后面的脚步声时,猛地一转头,迎面却看到了一块毛巾。口鼻被捂住了,我的眼睛来不及惊讶得睁大,就朦朦胧胧地闭上了。昏迷之前,我看到了三个黑衣男子,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糟了,我的虾饺汤面…… 是谁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像我这样,一无钱,二无权,每天夹着尾巴做人,连遇到邻居都要带着十二分热情的人,居然有一天会遭遇传说中的绑架!自觉自己一个无产阶级,实在是没什么可以被勒索的,但是事实还是一次次地提醒我,我真的被绑架了! 我有点头痛地想到,回去之后,诗瑛绝对会念叨死我了,她的功力比唐僧还深啊。安儿要是一直等不到她的虾饺汤面,都不知道要闹出怎么样了?真是可惜了,那么美味的虾饺汤面,肯定是直接就撒大街上了,不知道明天的环卫工人会不会拼命咒骂我,救命啊,我不要被喷嚏呛死啊,我在心底哀嚎。不对,不对,不对啊,该骂的是那些绑架我的无良的人! 我这才后知后觉地打量起周围的环境来了。巨大的仓库,昏黄的吊灯,周围散落着一些钢筋建筑材料,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呛鼻的封闭味道。不错,不错,气氛不错,很有电影的感觉,果然是杀人灭口、杀人越货、毁尸灭迹的绝佳场所。汗,我的猪脑袋现在都在想些什么东西啊,要是现在有手的话,我一定会狠狠地敲自己一脑瓜子。可是事实是,我现在双手都被粗麻绳绑着,捆在后面,我要庆幸自己没有被绑成麻花,或者被吊起来。好歹,现在我只是手被绑着,嘴被胶带封着,随意地被丢在一个角落里。好歹,现在我还能大睁着眼睛打量着坐在我对面的两个人。 坐在我正对面的是一个长得五大三粗的黑汉子,魁梧的身材,胖胖的身材,浓眉大眼,一看就知道是属于力量型的,他坐在一张矮凳子上,正在低着头抽烟。坐在他旁边的是个瘦子,矮矮的个子,皮肤白得有点苍白,一双大大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着,还时不时地打量了我一下。 看见我正和他大眼瞪小眼,他一拍那个胖子的头:“黑子,小五不是说他通知老大去了吗?怎么还没动静?” 没办法,他霸占了那张高一点的椅子,居高临下嘛。 那个胖子扭头,很是恭顺地回答道:“寿子,你不知道,俺咋会知道哩。” 瘦子又狠狠地敲了他脑瓢一瓜子:“所以说你笨死了。” 胖子很委屈,捂住了头,低下了头,还怯怯地偷偷看了瘦子一眼。 我乐了,没想到绑架我的是这么活宝的一对。 可能是我太没有被绑架的自觉,笑的弧度……呃,可能有点太过了。瘦子貌似凶残地瞪了我一眼,嘴里骂骂咧咧地:“要死了,动了我们老大的人还不知道自己死期快近了,我看你待会怎么死。你这个丑八怪,真不知道夫人是怎么看上你的?”停顿了一下,又喃喃地嘀咕道:“真怀疑你出生时是不是被扔上去过3次而只被接住过2次?怎么能长得那样歪瓜裂枣呢?” 额,夫人……难道我猜错了?我以为是沈翎天,难道不是? 呃,呃,呃,不对,丑八怪,什么丑八怪?我顿时觉得眼前一片昏暗,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被这样骂过,一口气生生差点就上不来了。 谁能理解我此时悲痛的心情啊? 被莫名其妙地绑架,还被莫名其妙地骂成丑八怪,我很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要长得像凌楚啊,容眉啊,他们那样子的妖孽,我大概下下辈子都没机会了。但是我好歹也不至于影响市容啊,还是身处在长得那么奇葩的两位的对面。 我抓狂,要不是被绑着,我真怀疑自己会不会暴走了。我生平最讨厌的就别人评价我的相貌,就像上了三十岁的女人一谈到年龄就会敏感得神经质一样。以前是讨厌别人说我长得很可爱,很秀气,没想到,我也有这么一天,被人用特真诚特真实的语气说我是丑八怪! 第30章:脾气 正在我拼命地催眠自己,刚才是幻听时,仓库外面接连传来了汽车刹车、熄火的声音。仓库的铁门被“哗啦”一声打开了,我只觉得自己的嘴巴怎么也合不起来了。 出现在我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第一预感——沈某人,沈老大,沈翎天。 一身凌厉的全黑皮革风衣,头发被整整齐齐地梳向后方,硬朗的轮廓将他的霸气和英挺宣示得淋漓尽致。他的头没有移动,只是用目光睥睨着我,眼神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我在心底叹息,长得这样刚强的一个人,究竟是怎样将容眉骗过,让他以为是温柔王子的。是容眉太傻,被骗了大半辈子,还是沈翎天太擅长伪装,能够隐忍大半辈子? 许是我上下打量的目光太过放肆,沈翎天身后的一个同是一身黑衣的男子怒喝道:“放肆!老大是你能这样看的吗?” 我晕,我连看一眼都不配吗?难怪人家都说黑bang很多时候等级很是森严,得,那语气好像我在觐见古代的帝王一眼,我在心里狠狠地翻了个白眼。 那个瘦子对胖子使了个眼色,胖子会意,很狗腿地拉过来一张最好的椅子,也就是原来瘦子坐的那张,瘦子刚才一听到声音,就很是机警地站了起来,脸上的期盼之意毫不掩饰。 “老大,您坐。”瘦子谄媚地拿袖子擦了擦椅子,对沈翎天说。 沈翎天没有说话,看了看椅子,这才坐了下去。 我又在心底翻了一个白眼,沈翎天给我的印象分,不用说,很直接就跌到了及格线以下。 “你就是秦远之?” 我这回是直接就翻了个白眼,“难道你抓错了人?” 情节很老套,他狗腿的手下有人直接就上来扇了我一巴掌。 清脆的响声中,我面无表情,沈翎天当然也没有。我这人最大的脾气就是性子倔到不行,大半夜的把我绑到这里不说,在家里“嗷嗷待哺”的安儿却真切地让我头痛,一想到这里,我就怒视着沈翎天,更别说打翻在巷口的那三份美味的虾饺汤面。很好,很好,现在我的脸上一定很精彩,连火辣辣的疼,我都能感觉到是一道一道的。妈的,绝对肿了。 “你应该知道你为什么会到这吧?”沈翎天冷冷地说。 “不知道!”我不耐烦地回答。不就是知道了你那点破事吗?要不是因为容眉,我还不乐意听那点狗血的破档子事。可能对他们来说是再稀疏平常的事情,可是这些黑bang仇怨真的是离我这种小市民太过遥远了。好吧,就是不知道沈翎天要怎么封我的口,或者说,要怎么惩戒我? 沉默。 长久的沉默。 “容眉是我的。”沈翎天张口。 哈? 我看着沈翎天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火气蹭蹭地就往上冒了:“没有谁天生就是谁的,你生了容眉,还是养了容眉啊?你他妈的根本就不是人,你骗了他,你背叛了他,你夺走了他的家人、地位、权势、感情、信任,所有一切可以支撑他活着的东西……” “全部给我出去!”沈翎天眼睛一瞪,双眼透出说不完的冷意与冰霜。 他的手下迟疑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 厚重的大铁门被开启,又被合上,发出刺耳的“吱嘎”响声。 我冷笑,是怕被手下知道他的丑事吗? “秦远之,你不用在这里假惺惺。我知道你这种人,你比我虚伪多了。你一方面招惹得凌楚变成那个鬼样子,现在又来招惹容眉了。我警告你,容眉是我沈翎天的,就算死他也是我的,他要是敢成为别人的,我一定亲手掐死他。” 沈翎天的样子就像一个被抢了玩具的小孩一样别扭,可是他狠毒的话语却让人不寒而栗。他的脸上毫无表情,但是这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他是说真的,他是严肃的,不是开玩笑,也不是虚张声势的警告,更不是冲昏了头脑的冲动,而是在他的内心,就是这样打算的。 要是他好好说话,或许我还能考虑考虑,告诉他容眉还是爱着他的,他好好忏悔,总有一天能够赎罪,能够得到原谅。 可是他现在这个样子,说这么混蛋的话,我的火气更是如火山喷发般涌了出来。人渣,人渣,眼前这个人模狗样的人绝对是人渣中的人渣。 “混蛋,你说什么呢?容眉是他自己的,你他妈的还好意思说他是你的,你看看你自己,都把他害成什么样了?” “我害他,是,不就是利用了他,气死他父亲,抢了他的帮派,上了他,关了他。可是他呢?这一切都是他们容家欠我的。” 我的拳头攥紧了,“胡说,这是他那个狗屁父亲欠你的,关他什么事?他父亲害你沈家的时候,他是什么,他丫的还不知道在哪里鬼混呢?”我的脾气很大,轻易不爆发出来,可是沈翎天很牛,非常牛,特别牛,轻轻松松就踩了我的火线。 我的愤怒喷薄而出,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我冷笑:“你是爱他的吧,我想下,爱得快死去活来了吧。没想到啊,真没想到啊,原来是要利用人家的,可是呢,却不知不觉地爱上了,真的就这么深深地爱上了。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我说得对吧,假戏做着做着,就赔了自己的心。可是呢?因为要报仇,因为自私,因为占有欲,所以不惜背叛那个人,囚禁那个人,把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一起逼上了死胡同。啧啧,我该说些什么呢?恭喜啊,沈少爷,沈老大,您牛,您真牛啊,行啊,骗财骗色之后,还想把人家囚禁一辈子。天下的好事都被您一个人占尽了哟,容眉把你从孤儿院里带了出来,给你所有的一切,全心全意地信任,全心全意地付出,最后却落得这样的下场。你说,他是不是蠢到了极点啊?实在是够蠢够贱。” 别看我平时说话慢条斯理,温文尔雅的,可是我每一次一生气就会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说话就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不让我说个够绝对不会痛快。 所以我就在被绑着扔在地上的情况下,牛叉闪闪地对着人家黑社会老大一顿狂轰滥炸。“你尽管逼吧,直接杀死他更好,反正他现在这样一副鬼样子还不如死了干净。他上辈子一定是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缺德事,这辈子才会这么倒霉地遇见你。我也不说你是渣滓了,反正你这种人有的是人能够收拾。等到有一天永失所爱了,我看你到哪里哭去。哦,我忘了,沈老大是什么人啊,连心爱的人都下得了手,还真没什么是您好怕的。来啊,你是给我一刀,还是给我一枪啊,我告诉你,我就是变成厉鬼我都不会放过你的,我要拉你给我和容眉陪葬,到了阴间咱们再好好玩。” 沈翎天的表情很是精彩,先是满脸惊诧,接着是目瞪口呆,再接着是满脸阴霾、怒气冲天,然后又是似笑没笑的表情,好几种表情在他脸上迅速飞闪而过,最后是一种高深莫测很是复杂的表情。 “靠,看什么看?”我不爽,“没见过教训人的啊,说的就是你。不爽啊,瞪,瞪什么瞪,有意见就说啊,就你眼睛长得漂亮,眼神犀利啊?变态,死混蛋,黑道头子,有你这种人真的是对社会下限的巨大挑战。该死得,太久没骂人了,该说什么来着?反正你就是混蛋就是了。靠,渴死了,浪费了我这么多口水。”我懊恼,一口气说这么多喉咙就像要着火似的。我习惯性地一扭头:“丽丽,有水没有?”汗,我这才发现我是置身于一个破旧的大仓库、烂仓库,还在明显被绑票的情形下,做出了老妈子一样的训斥。算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沈翎天瞪我,我就直接睁圆眼睛,回瞪回去,反正骂都骂了。我在心里盘算着,逃出去?不可能,别说是那么多的黑帮手下了,就是眼前这个身材魁梧的黑道头子我也自知挨不了他一下。到了最恶劣的情景下,我反而生出了无穷的勇气,反正按照沈翎天的样子,就算我装孙子,他也不可能放过我。 第31章:讲述 “我好像有点可以理解为什么凌楚对你念念不忘那么多年,甚至还打破他好马不吃回头草的习惯。”沈翎天莫名其妙地来了这么神来一句。 我气,你才是草呢,你全家都是草。 沈翎天的嘴角似乎向上弯了弯。 我气绝。 “看来你不是打容眉主意了。”沈翎天每次开口都没有好话,这是我在短短的几分钟内,总结出来的真理,比真金白银还要真的真理。 “我打他主意?”我相信我现在的眼睛绝对是史无前例地大。“拜托啊,老兄啊,老大啊,不要以为每个人都是同性恋好不好?你丫的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啊,这是病,得治得治啊,拜托,你擦亮眼睛好不好?早上起床后没洗脸,还是老眼昏花了?我都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孩子都那么大了。” “那就是容眉打你主意?”沈翎天的眉毛更加皱紧了。 我吐血。 “你看我的眼睛,你再看我的鼻子,你看看我这张脸。”要不是手被绑着,我绝对会对他竖中指,“容眉是什么样的人,长成那样一副妖孽的样子。他会看上我?笑话!是你审美有问题,还是我不够自信?我们是朋友,朋友懂不懂?知道怎么写吧。” 沈翎天不置与否:“不管怎么说,你离他远点,这次就先放过你,只是个小小的警告,下次,哼。” 老实说,沈翎天确实很有做流氓头子的气质,身上冷厉的气质就和低气压一样,压得人难受。但是难受不代表就不能反抗,很显然,他遇到的是比驴还倔的我。 “你他妈的说屁话呢?”我头脑一昏,几乎是字字成脏,“你是他的老爸,还是他老妈啊,还管他交友。我和他交朋友,我乐意,他愿意,关你屁事啊。不对,是你凭什么管啊?”我简直就成了一只炸毛的猫了,即使被绑着一副狼狈相,却还是不妨碍我张牙舞爪的嚣张架势。汗,我这是给我自己打的什么破比喻啊? “凭我爱他。” “爱,爱能换几毛钱,能换成明早早市的大白菜,还是路边一块钱一杯的豆浆?”好吧,我绝对不会承认其实我中学阶段的修辞学得很差。“更何况是你这种破爱情,告诉你,像你这样自私自利、冷心冷血,没思想,没道德,没同情心,没良心的人不配说爱。你那叫爱?笑话,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我今儿就告诉你吧,以后哪里凉快,你爱上哪就上哪去啊。人成长得很渣滓估计也不能算你的错了,先天很重要嘛,但是你这样出来恶心人就是你的不对了。咱要有点社会公德心,公德心,羞耻心,懂不?” “你说什么?”沈翎天听到我刻薄的话,怒了,他的双眼似乎点起了火苗。 我的神经有点脱节,更加有点后知后觉。 难道说,我说得过头了? 在心底狠汗了一把,我就知道我的死脾气早晚会出事,头脑里,一个小小的我叉着手,仰天哈哈大笑,对着另外一个小人我幸灾乐祸地说:“看,我说中了吧,叫你不听老人言,哈哈。” 黑线…… 不过话说回来,我能弱弱地问一句……有水吗?真的没有水吗?虽然是绑票,但也要起码给点人权啊。 照我和沈翎天这一场过招,高下立见嘛,沈翎天这人嘴挺笨的啊,话更是不多,怎么容眉那么一个精明的人当初就被骗得一愣一愣的,我不解。 沈翎天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盒香烟,用两只手指抽出了一根香烟,又将烟盒放回口袋,掏出一个黑金色的打火机,点上。凑近嘴边吸了一口,又缓缓地吐出来。我稍微反应过来,容眉喜欢沈翎天的原因了。沈翎天的样子,长得实在没话说。现在这副神态,英俊中带着莫名的浅浅忧伤,确实很犯罪。难怪连容眉,长成那副“德行”的容眉都一副神魂颠倒的样子,果然是色令志昏啊。 我正在心底捶胸顿足,就听到沈翎天开口道:“我是真爱他的。” “呃……” “我那年,因为性格太冷太倔,在孤儿院也是受尽了排挤和打压。那一天,我正在被孤儿院的妈妈罚跪,跪在崎岖不平的石路上,膝盖被磨得早已没了知觉。就在我恍恍惚惚中,以为我就要去天堂见我的爸爸妈妈时……” 沈翎天不知怎的,就说起了他和容眉初次见面的情景。 遥遥欲坠的少年,在意识开始朦胧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好听的声音:“你是谁?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啊?” 太好听的声音,就像是晚风般轻轻拂过耳边,柔柔的,缓缓的。 少年睁开眼睛,就看到一个长得漂亮得不像话的小小少年半蹲着身子,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好奇地凑近了自己。他的眼睫毛很长很长,眼角微翘,嘴唇比少年见过的一切女孩子还要殷红。他小小的瞳孔里,倒映着自己的身影,仿佛全世界只有自己。这种微妙的感觉,是从未有过的满足、欣喜与骄傲。 漂亮的小小少年见少年一副迷茫,眼神失焦的样子,很是疑惑:“你生病了吗?”他不由自主地伸出一只手,探向了少年的额头。 漂亮少年的手软软的,暖暖的,带着一股幽幽的香气触上了自己的皮肤,他的皮肤很是细腻光滑,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惊心动魄的美妙触觉。漂亮少年靠得很近,近得自己都能看到阳光照在他白皙的皮肤上,晶莹剔透得闪闪发亮。他的呼吸绵长而舒缓,似乎能将气直接吹到自己的脸上。这样近的距离,让少年的心一下子就像要跳了出来一样,他慌里慌张地推开漂亮少年的手,逃窜一般地逃走了,顾不上自己麻痹的脚。 虽然后来挨了孤儿院妈妈一顿狠狠的教训,还吃不上晚饭,但是少年一点都没有后悔自己刚才逃跑的行为,因为他觉得再靠近那个漂亮少年的话,自己的心跳会快得让自己直接死掉。 可是漂亮少年就这样出现在了少年的视线之中,他总是能吃到他送来的食物,看到他送来的书,听到他和孤儿院孩子们一起玩耍时爽朗动听的笑声。他像疯了一样,总是偷偷地偷窥漂亮少年,但是漂亮少年一走近他,他就会没命般地逃跑。漂亮少年太久没来孤儿院,他就会难受,很难受,比被罚三天不许吃饭还难受。他控制不住自己去想他,想他的脸,他的笑容,他微微偏头打量自己时飞扬的头发、好看的侧脸和清澈的双眸,连梦里还是那个少年漂亮的丹凤眼。他以为自己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很有可能活不长了。 “那你怎么后来又故意接近他?”我问。 少年很偶然地听见两个孤儿院少年的对话。 “什么嘛,我最讨厌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听说以前也是从孤儿院出来的,现在成了兴帮的大少爷,就一副神气的样子,谁不知道他是私生子啊。” “那你还总是哄他开心?” “那当然,那种傻子,我装出很高兴的样子,说声谢谢,我要什么他就会给什么,还说什么要做永远的好朋友。不好好利用一下,我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说完,两个人还哈哈大笑起来。 少年没有控制住自己,跳了出来,一拳头就过去了。 和两个年长的孩子打架,少年当然没有占到便宜,但是少年狠,不要命,所以那两个孩子也没落到好处,结果可以说是两败俱伤。看着骑在自己身上,用拳头不停地往自己肚子上招呼的人也鼻青脸肿的,少年就觉得值了。 “你们在干什么?”一个好听的声音叫了出来。 少年偏头一看,那个漂亮得像不像凡人的少年一脸的惊恐,他微微一笑,就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白色的装饰告诉他,那里正是他经常进去的孤儿院的医务室。但是不同的是,以往醒来自己只能面对苍白的墙壁,这一次醒来却有一个漂亮的少年睁着一双美丽清澈的大眼睛,凑到了自己的面前,惊喜地说:“你终于醒了,没事吧,快看,这是几?”他伸出了两个手指头,一脸的欣喜、安心、紧张、不安还有很多复杂的神色。 “所以你后知后觉地想起他是仇人之子,就决定利用他了?”我板着脸。 “是的。容眉太缺爱了,他没有安全感,只要你待在他身边,让他时时刻刻都可以找到你的身影,他就会觉得安心,就会全心全意地依赖你,信任你。” “你爱他,我承认你很爱他,有可能从第一面就爱上了,容眉其实不亏。”我抬起头,“但是你利用这种爱做了最无耻的事情,你利用自己对容眉的爱,还利用得毫无愧疚。” 沈翎天刚想说些什么,我们就听到了外面好几声枪响。沈翎天脸色一变,阴森森的眼神打量了我一眼,我全身的鸡毛疙瘩不知不觉地就起来了。 第32章:失控 “老大,外面来了一大帮人,说是要我们交出秦远之。”瘦子闯了进来,虽然看出有点紧张的样子,却丝毫没有慌乱的神色。看不出来,原来他还真是个人物,不过这也难怪,混黑道的,别的没有,绝对不缺胆,因为干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事情。 沈翎天冷笑道:“行啊,这么快就找到了,凌楚终究是凌楚啊。” 我愣住了,凌楚,是凌楚过来救我? 门被大力地踹开了,那个如旋风一般飞奔进来的人,正是凌楚。凌楚外面套着一件长及膝盖的黑色皮革风衣,穿着一条紧身皮裤,脚下还蹬着长筒皮靴,完全不同于他在公司里穿正装的严谨和威严,现在反而是一种威风凛凛的气质和绝顶狂傲的气魄。 “沈翎天,放开他。” 这样的凌楚是我完全陌生的,他手里举着一把枪,神情就像一只被侵犯了领地的狮子。急躁之色自不必说,阴鹫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仿佛随时就会扑过来撕碎猎物的野兽。 “远之,你没事吧?”凌楚一眼就看见了被绑着扔在角落的我。 好吧,他那么华丽地登场,我却像一块破布般地被扔到了角落,所以,这就是所谓的英雄与凡人,唉。 我还来不及张口回答,就听到凌楚大喝一声:“你的脸,混蛋,是谁打的你?” 呃,好像刚刚我被人扇了一掌,好吧,他不说倒好,他这一提醒,我又觉得脸火辣辣地疼。不过,其实应该不是很严重,但是我的皮肤很脆弱,总是一点小伤就会红肿得厉害。估计我现在的脸很精彩,要不然凌楚怎么仿佛连双眼都变成了血红色。 “沈翎天,你居然敢动他?”凌楚狂躁的样子很是可怕,他的身上仿佛有一种毁天灭地的疯狂。 “凌楚,你冷静点。”熟悉的声音,我往后面一看,长得那样漂亮妩媚的男人,全世界还能有谁啊,容眉也来了。 我很意外,也很感动,虽然自己被绑票和他们有关系,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找到我,大概也花了不少功夫吧。 沈翎天一看到容眉,绝对是眼前一亮,失声就叫了出来:“容眉。” 容眉一手抓住凌楚的衣角,一看到沈翎天,立刻怒目圆睁:“沈翎天,你居然抓了远之,有什么你直接冲我来。” 那个,其实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刚想开口,就听到沈翎天一声冷笑,然后用阴沉的语调说:“你就这么关心他,呃?”他走了过来,粗鲁地一把揪起我的衣领,将我提了起来。他的手劲实在是够大,虽然说我很瘦,但是好歹也是一米七几的个子,却被他像抓小鸡一样轻而易举地就抓了起来。 老大,不是吧,刚才我记得明明氛围还挺好的啊?怎么容眉一来了,沈翎天又变成一副暴躁阴狠的模样了? 我头痛。 “嘭”。一声巨响惊诧了在场的所有人。凌楚的枪在往外冒着白烟,而仓库一边一个巨大的铁桶被子弹射穿,瓶身都变形了。“我说过,不准动他。”凌楚的模样仿若杀神,眼神里没有愤怒,却有一种死寂般的嗜杀。 “沈翎天,你快放了远之。”容眉看了看凌楚,又转头看了看我,最后对着沈翎天急切地说道。 “你是在求我?” 沈翎天意味不明。 “沈翎天,快,你快放了他。”容眉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了,他的紧张不言而喻。 “你是在求我?” 沈翎天继续问。 “是,我求你,可以了吧?”容眉哀求道。 我错愕,容眉,容眉怎么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好,要我放了他可以。你要答应我,回到我身边,一辈子都不能离开,就算是死也只能死在我的手里。” 沈翎天明显得寸进尺,居然拿我要挟容眉。我的作用能有这么大吗? 容眉很是惊讶,太过惊讶让他唯有沉默。 沈翎天得不到回答,发狠地将我继续揪住,一个硬邦邦的东西堵上了我的太阳穴。 “沈翎天,你不要太卑鄙!”容眉尖叫。 “卑鄙,你到现在才知道我卑鄙。为了得到你,再卑鄙又何妨。” 沈翎天冷笑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如同一阵阴风刮过,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涌上心头,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堵在我太阳穴上的不是别的,就是传说中的手枪,应该还是上了膛的手枪。 “你!”容眉愤怒地叫了出来。 “从你逃走的那一刻起,我就告诉我自己,我接下来的生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抓住你,不是绑走你,是要你自己走回我的牢笼里,现在可真是个绝佳的机会啊。我在你身边那么久,却比不上一个才见过几次的人。” 沈翎天拿着枪敲了敲我的侧脸,“你说,我该不该生气?” “砰”。一声巨响在我们的脚下炸响。凌楚一脸的扭曲,刚才对着沈翎天的脚下开了一枪,现在正举着一把冒烟的枪对准沈翎天。 “凌楚,凌楚,你冷静下,冷静,冷静,远之没事的,我一定会救他的。你快冷静,要是枪走火伤到远之怎么办?”容眉一把抱住了凌楚的腰,脸上全是惊恐不已的表情,他转过头对沈翎天大喝道:“你放了他,你快放了他,求你了。” 这样混乱的场面,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过的。凌楚的样子让我从心底升上了一股不知名的寒意。 “你先答应我。” 沈翎天继续坚持。 “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你快放了远之。”容眉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 “容眉,你!”我失声叫了出来。 我不管不顾地挣扎了起来,要是容眉因为我而被沈翎天带走,囚禁一辈子,我想我一定会愧疚到死的,这样的话我宁愿一死。 “你!”沈翎天更加用力地抓住了我,刚才退到他后面的一个手下也上前抓住了我的手臂,他的手劲太大了,我的眉毛很快就皱了起来,钻心的疼痛袭来。 “砰。”我感觉手臂上的手劲突然没了,微微一偏头就看见那个抓住我手臂的人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胸前一个硕大的血洞。 凌楚一脸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枪下的人,胸前的鲜血潺潺地流了下来,轰然倒地,不停地抽搐着,最后渐渐停止了挣扎。 要是我没看错,没想错的话,凌楚的那一枪应该是正中心脏。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杀人,不是在电影里,也不是在小说里,而是凌楚真正地在我面前结束掉一条生命,一条刚才还鲜活的生命,一条刚才还能将我的手臂抓得生疼的生命。 “阿耀!”几个声音同时叫了出来,沈翎天所有手下都将枪口对准了凌楚。 “不要啊!”我大叫。 不要什么?一个声音在心里回响着。 我不要凌楚在我面前杀人,我更不要凌楚一个人对着这么多的枪口。 “凌楚,求你了。你冷静下,冷静下,好不好?”容眉的声音颤抖着,他怒气冲冲地对沈翎天说:“沈翎天,你马上放开远之,快点。远之,远之,你快和凌楚说你没事,快点!” 我无法理解容眉的惊慌,今天的事情对我的冲击太大了,我一时反应不过来,我的眼前只有一片血淋淋的鲜血…… 第33章:医院 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周围的一切声音我都听不到了,整个人好像悬浮在半空之中,脚底软绵绵的。灵魂好似脱离了肉体,没有依靠,没有存在感。 意识像是脱了缰绳的野马,我突然大力地撞开了沈翎天,看着大门,我快步地奔去,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逃走,从这里逃走,根本没想到身前和身后都有无数把枪。 右臂传来钻心的疼痛,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捂了上去,双腿无力地跪了下去,温热的液体从指缝流了下来。 “啊!”耳边传来凌楚嘶哑的低吼声。 剧烈的疼痛唤回了我的清醒,我抬起头,对上的是凌楚比野兽还要煞气的双眼。“沈翎天,我要你死!”凌楚看了我的伤口一眼,又缓缓地偏过头,一字一顿地对沈翎天说。 “不!”容眉撕心裂肺的喊声传来。 凌楚开枪了,对着沈翎天开枪了。但最让人震惊的是,鲜红的鲜血从容眉的后背倾泻而下。他今晚反常地穿了一件纯白的衬衫,所以现在,本该是洁白的衬衫,背后却是一片血红。容眉,在凌楚开枪的时候,在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直接就扑了过去,挡在沈翎天的前面。 我回过头,却只看见容眉像失去了重心一般,直直地栽了下去。沈翎天的表情已经不能用语言形容出来了,他一把将枪高高抛起,远远丢掉了。抱住了容眉的那一刻,他的全身都在颤抖着,不用刻意打量都可以看出他害怕得全身如痉挛般颤抖着。 “远之,药,凌楚的药……在……在他的上衣……上衣口袋里。”被沈翎天抱在怀里的容眉,嘴里不停地涌着血沫,却还是对着我急切地说。 凌楚的样子,要是我还没反应过来,那就是我有病了,凌楚的样子根本就是完全不对劲。看着容眉倒在自己的枪下,凌楚还是一幅面无表情的样子,眼里眉间只有狂躁的煞气。看着他还自顾自地在飞快地装子弹,我直接就扑了过去,顾不上右臂的伤口。我一手抓住了他拿枪的手,一手抱住了凌楚的腰,仰起头:“凌楚,凌楚,我是远之啊,我没事的,真的没事,凌楚,停下来,冷静下来。” 凌楚有点困惑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在沉思,但是片刻之后又恢复了狂躁的神色,另一只手还大力地抓住了我的手,想把我的手掰下来。 我不顾一切地凑了过去,吻住了凌楚。凌楚的唇一片温凉,有着淡淡的尼古丁味道。我的眼角有泪自作主张地滑落,我伸出舌头,慢慢地,细细地舔着,描摹着他的唇型,小心翼翼地让人心酸。凌楚整个人定住了,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 我趁着他呆愣的时候,将手伸进了他的上衣口袋,果然摸到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瓶。不知道该吃多少,我只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放开了凌楚的唇,倒出了一片白色小药片。凌楚马上又将我拦腰抱住,双眼里熊熊燃烧的,变成了显而易见的欲望。我在他抱住我的两颊之前,急中生智将药片含到了自己的嘴里。 果不其然,凌楚的唇这回带着厚重的热度凑了上来,他的舌头滑溜溜地就撬来了我的齿缝,闯进了那片禁地。凌楚热烈地搅动着我的舌头,在昏头转向之前,我将舌头一伸,进入了他温热的口腔,微苦的药品终于送到了他的嘴里。我抱住了他的腰,踮起脚,胸膛贴上了他暖暖的胸口,拼命地在他的嘴里翻江倒海。太过强烈的热吻,在我腿软之前,我终于听到凌楚喉间的吞咽之声。还来不及高兴,凌楚的舌头早已经将我的牙齿横扫了一遍,甚至伸近了我的喉咙。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来不及为自己和凌楚在众人面前上演这场战况激烈的深吻而羞涩,就看见沈翎天一动不动地紧紧抱着容眉,眼神呆滞,如遭雷击。 “快送医院啊!”我急了,大喝道。 在场的所有人都如梦初醒,不管是凌楚和容眉带来的人,还是沈翎天的手下,都乱成一团。 “沈翎天,快,快放松一点,快送容眉去医院啊。”我的额头都冒出了冷汗,沈翎天置若罔闻地抱着容眉,容眉后背上流下来的血滴到了他的手臂上,蜿蜒而下,很是骇人。容眉早已昏迷过去,不醒人事。但是沈翎天一副呆呆的样子,表情不似震惊,也没有恐惧,而是一种痴迷和满足的神色。 这样的场景,只让我忘记了疼痛,只有浓得抹不掉的惆怅与悲哀。 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沈翎天不让别人碰容眉,有人想过去把容眉送上车,沈翎天就像疯了一样,双手更紧地抱住容眉,不让任何人靠近一步。 我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提起手掌,对着沈翎天就是狠狠的一个耳光。 时间僵住了,所有的人都忘记了呼吸。 “你他妈的还不快把容眉送医院,你真要害死他,啊?” 我最后高昂的尾音落下,我清晰地看到沈翎天的眼里像是什么东西碎了,眼神迅速黯淡下去。我可顾不上管他的情绪,一咬牙,大喝道:“还不快送上车!” 沈翎天如梦初醒,一甩头,将容眉一把抱起,顾不上略显踉跄的脚步,风一般地直奔大门。我走到凌楚身边,一声不吭,抓住他的手,就也往外走去。 他妈的,我的右臂完全无知觉了,好在我完好的另一只手掌里,一只更大的手掌被我乖乖地攥着。 怎么到的医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疼痛的感觉从右臂麻痹到了心脏,我只知道手心里凌楚的手宽大而温暖,我只知道沈翎天什么话也没说,就是一直温柔地低声唤着容眉的名字,其他的什么都没开口。 到了兴帮门下的医院,我也只知道在急救室门关上之前,沈翎天最后扫视了全部人一眼,似有话说,最后甩了甩头,什么也没说,就安静地坐在了急救室的门前。我只知道,凌楚一直安静地被我抓住手,哪怕是我在处理伤口时,因疼痛指甲在他的手上抓出伤痕。 凌楚到底怎么了,我一点都不想问,更何况是现在他最好的朋友生死不明的时候。我很幸运,不如说,沈翎天没打算伤我,我的伤口没嵌入子弹,只是小小的擦伤,伤口很是可怕,实际是只是皮肉之伤。我的心里很乱,很乱,心乱如麻,我只能默默地在心里为容眉祈祷,那么耀眼的容眉,那么……苦的容眉。 我已经不想再想他为什么会为沈翎天挡枪了,他早说过,不管沈翎天如何伤透了他的心,他仍是爱他,不由自主地爱他。这样的爱,悲伤到了极点,也苍凉到了极点,那么悲哀无望的爱恋和执着。 我的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很不好的预感,反常陌生的凌楚,惊慌失措的容眉……背后的到底隐藏着什么我不知道的秘密呢?我想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有预感,我的生活一定会天翻地覆,所以我本能地不想问,能逃避一分钟就是一分钟。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啊?想抹抹眼角,却没有手有空。 凌楚另外一只手凑了过来,轻轻地,柔柔地,凑到了我的眼角,抹去了那一滴并不显眼的泪珠。他的眼神温柔地可以掺出水来,温柔到令我心悸,令我不敢直视。 第34章:红绳 容眉从鬼门关转了一圈之后,还是被拉回来了。凌楚的那一枪是在极端不冷静的情况下出手的,而幸运的是容眉扑过去的角度也很微妙地将伤害降到最低,不得不说,冥冥之中,容眉的运气好到惊人。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沈翎天不休不眠地守在他的床前,所以我不用过于担心容眉的伤势。医生说过了,他是失血过多,需要休息,所以才会昏睡那么久。 反而是凌楚让我深深担忧,凌楚现在完全是一幅镇定自若的样子,恢复到他在公司里的“泰山崩于前而不乱”,和之前的狂躁嗜血完全两样。 我早在包扎好伤口时,就打了个电话回去给诗瑛,诗瑛一听到我的声音就哭了出来。安慰了良久,她才抽抽搭搭地止住了哭泣。我和诗瑛交代自己几天可能都回不了家了,一是容眉还没醒,二是我手臂上还包着纱布,诗瑛看到了不知道又要哭成什么样子,三是……我的心里实在放不下凌楚,他奇怪的样子,况且打伤了自己的挚友,他现在平静的样子反而更加可怕,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容眉昏睡了一天一夜之后,终于醒了,我没有在他醒来的第一时间见到他。因为在推开门的那一刻,我听到了沈翎天低沉而颤抖的声音:“幸好你没事,幸好你还活着。” 透过门缝,我看到沈翎天,那么高高在上的沈翎天,跪在病床旁边,抓住了容眉的手,放在嘴边,细细地,急切地吻着。我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走廊上会那么空,看来是原来守在外面的保镖都被打发走了。 并不是我故意偷窥,而是容眉和沈翎天之间的纠缠太过复杂,容不得我不担心情况会失控。这么一迟疑,我就听到了容眉完全没有温度的声音:“放开,我不想再见到你。”最简短的话语,最是无情。 “不,容眉,我错了。” 沈翎天现在哪有一幅黑帮老大的模样,他固执地站起来,凑到容眉的脸上,顺着他的侧脸就一路湿吻而下。他一边吻着一边断断续续地说:“我爱你,我真的爱你,看着你倒下,我的心都要死掉了。要是你救不回来,我绝不会独活。” “要是我做了什么让你误会的举动,我抱歉。”容眉没有推开沈翎天,额,也可能是现在伤患的身份让他完全没能力推开沈翎天,嘴里吐出的话却让我也皱起了眉头,“我为你挡枪,只不过是怕凌楚失手杀了兴帮的老大。”任谁都可以看出,当时容眉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就扑了过去,可是一醒来,他找的借口却伤透了听众的心。 这两个人之间有着太多不可逾越的阻碍,所以容眉可以为沈翎天而死,却给不了他一个好脸色。 “你爱我,你还爱我!”不是疑问句,而是十分强烈的肯定句。沈翎天抱着容眉的脖子,强迫他对上自己的双眸。这样强势的语气,才是从沈翎天嘴里该有的话。 容眉轻笑一声,没有说话。 容眉说话时还虚弱得很,我迟疑,我是不是该不识相地进去打断这估计不会很愉快的谈话。 在我低头考虑的时候,就听到了沈翎天低低地笑了一声,这样的笑声很是可怕,嘲讽的,悲哀的,带着阴狠和虐杀:“那你说你干嘛在脖子上还挂着那条红绳?” 我吃了一惊,仔细一啄磨,容眉的脖子上确实挂着一条细细的红绳,这和他从头到脚一身奢华风骚的打扮最是格格不入。而且那条红绳看起来也年代久远的样子,朴实无华不说,甚至可以看出已经微微褪色。 容眉不开口。 “要我帮你说吗?因为那条红绳是我们热恋的时候,心血来潮偷偷去姻缘庙向月老求来的。你说套在脖子上比戒指套在手指上有用,所以……”边说着,沈翎天边打开了自己的上衣。因为沈翎天是背着我,所以我看不出他展示出的是什么东西,只是听到沈翎天的声音:“看到了吗?红绳套在你的脖子上,也套在了我的脖子上,你一辈子都逃不了的。” 容眉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居然抬手捂上了自己的脖颈,突然发力,揪着红绳就想把它揪下来。 “容眉!”沈翎天怒吼道,他抓过了容眉的手,将他的手按在了一边,整个人伏在容眉的上方恶狠狠地说道:“你是我的,一辈子都是我的,生生世世都只能是我的,我要你活着,你就不能死。所以……”他凑到了容眉的鼻尖上,伏身亲了他一下:“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原谅我吧,回到我身边的,没有你,我真的会死的。” 他语气的变化太大了,别说容眉,连我这个偷听的人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沈翎天顺着容眉的脖颈,极尽温柔地亲吻着:“我爱你,我怎么能这么爱你呢?”他在烙下一个个浅浅的吻的同时,还不忘说着温柔的情话。 “回不去。”沉默的容眉再一次开口了,“我们回不去了。” “不,可以的,容眉,我爱你,你爱我,这就够了。” 沈翎天伸出舌头,舔着容眉的耳垂和耳廓。 “我是不是没有告诉你,你的父亲并没有死。” 沈翎天趁着容眉颤抖的时候,直起身子,突然说。 “你说什么?”容眉大惊。 “我说你的父亲没有死。” 沈翎天重复道。 “怎么回事?”容眉尖叫了出来。 “让我吻你,我就告诉你。” 沈翎天语出惊人。 “你……”容眉接下来的话就都咽在了咽喉里,因为沈翎天早已经俯下身吻住了他。 看着那两个交叠的身影,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 在走廊的转角处,我看到了一个倚在墙壁上的人。 凌楚…… 我的脸不好意思地涨红了,我刚才的偷窥和偷听恶劣行为,不会被凌楚看见了吧。 “咳咳。”我不好意思地开口,“凌楚,怎么在这里?” 最后不知怎么回事,就变成了我和凌楚两个人肩并肩地走在了医院的小花园里。老实说,医院的环境真不错,涟漪波动的人工湖泊,夹岸的垂柳,碎石铺成的小道,不知怎的,忽地让我忆起和凌楚在日本度假时,我和他有好多次在那个不小的湖泊边散步。那时,微风轻轻吹过,他宽松的和服轻轻飞扬…… 甩甩头,我将自己这种莫名的追忆赶出脑海。 到了一个花坛的后面,凌楚站定,我也只好停了下来。 “远之,你不问我。”凌楚开口,他的声音本来就低,现在更是低沉如若耳语。 “你愿意告诉我吗?”我抬头,反问道。 “我有病。”凌楚走到了一张石椅前,坐了下来:“精神疾病。” 我震惊。 凌楚看了我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拿出一根,点了火,就抽了起来。动作之娴熟,让我再次皱紧了眉头。 “我以为我好了,看来……”凌楚凄惨一笑。 我的心头,又涌起了熟悉而陌生的疼痛。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容眉,也不知道……呃,该怎么面对你。所以我明天会去美国,可能回来,也可能不再回来了。”凌楚的声调很平,平得没有一丝情绪,“上一次我和你说过技术总监我有人选,这一次我走,就让他暂代我的职位吧,他叫凌诀,大概后天就会到,你帮着照看一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很严重吗?”我有太多太多的问题了,多到震惊,多到心里混乱不堪,多到心里蔓延开无边无际的恐惧和疼痛。 “还有容眉,我照顾不了他了,沈翎天这一次应该被吓到了,他不敢再伤害他的,但是还是请你照顾一下他。他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但是我却差点杀了他。” “不怪你的,那是意外。”我叫了出来。 凌楚吸了一口烟,又缓缓吐出:“呵,意外啊。总之,我要走了,一切就拜托你了。以前的事情我很抱歉,可能再也不能再见了,我的补偿你也不会要。所以我只能永远地亏欠你,下辈子……不,下辈子你一定也不想见到我。” “不是的。” “一切拜托了。”凌楚站起身,修长的身姿不知怎的突然让我觉得有点乘风欲去的恐慌。他将烟头的火苗掐断,转身走了一步,将烟丢到了垃圾桶里。 最后,凌楚只留给我无尽的疑问和一个远去的背影。我只记得,那一天的风很大,很大,大到吹散了我额前的碎发,迷离了我的眼…… 第35章:噩梦 走进病房,容眉正坐着,背倚靠着床头,胸膛自背后缠着厚厚的纱布,他的头偏向一边,视线注视着窗外,长久地一动不动。 我自然是等到沈翎天走了之后才进来的,所以此时病房里寂静得很。 “容眉,好点了没?”我走到病床边,顺着椅子坐了下来。 容眉在听到我的脚步声时就转过头来看我,他的脸上平静无澜,真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忧。 “远之,我好多了,挨枪子反正是家常便饭,这世小伤。反而是你,伤严重吗?” “没关系,一点擦伤而已。”我摇了摇头。 “对不起,连累了你。”容眉诚恳地对我说。 我继续摇摇头:“真没事的。” “那就好。”容眉轻笑。 他现在的样子很正经,也很平静,不同于我之前见到或轻佻或忧伤的样子。 “凌楚呢?”容眉问。 我迟疑,不知道该怎么和容眉转告凌楚离开的消息。 “他要走了。”我说,“明天,他要去美国。” 容眉闭上眼睛,头靠在床头,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 良久,“也该离开了。”容眉说。 我刚想说话,容眉却开口道:“给我削个苹果吧。” 我欣然点头,挑出床头水果篮里最红艳的苹果,拿起水果刀,就低头仔细削起皮来。 “你刚才在外面吧?”容眉打破了平静。 我手里的刀子一震,动作一顿,本来连续的苹果皮断了,我用刀子挑起来,扔到了桌子下的一个垃圾桶里。“是。”我答道,偷窥是我不对,但是我不会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 “我对着门,所以看得见你的衣角,但是沈翎天背着门,”容眉出乎意料地对我说,“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那时候我其实是希望你进来的。” 我没有接话,他们两个之间太过复杂了,复杂到连我这个旁观者都头痛。 我继续削皮,容眉没有再看着我,对着窗外似在沉思,却还是絮絮地对我低语。此时的容眉,或许只是孤独,或许只是无助,或许只是迷茫,总之,他需要一个被倾述者。 “我爸爸没死,他在最后关头救了他,把他关了起来。可能……可能是为了我。”容眉轻轻的声音在风里传来,像是讲故事般,“也可能是为了让他亲眼看到自己失去一切。总之,他说我们并没有不可挽回,他说我们还可以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这……” “可是,我知道不可能,横亘在我们之间的,比爱更加深刻的,还有曾经的伤害。”容眉没有哭,但是他的声音却给我哭泣的错觉。 这世界上,最悲哀不是我们不够相爱,而是我们足够深爱,却注定无法牵手。 “我最爱的人是他,伤我最深的人也是他,我多希望自己那一天就能死掉,为他而死也算是最完美的结局了。可是我还是活着,活着,继续活着……”硕大的病房里,只有容眉的声音在回响,活着有的时候也是一种负担。“我想我无法原谅沈翎天,也许是因为背叛,也许是因为被伤害,但是更是因为我累了,看到他我还是会心动,我的视线还是离不开他,但是我再也找不到那种轻松愉快的感觉了,我就觉得好累,好累,累到无可复加。” 我将削好的苹果递给他,他伸手拿过,凑到嘴边轻咬了一口,小小的一口。 “凌楚。”容眉开口。 我的心一顿,容眉说:“我曾经想帮凌楚挽回你,因为我知道无法挽回的痛苦,可是,呵呵……”容眉略带悲哀的笑声传来,“你们也不可能了呀。” “他的病。”我张口,“是怎么回事?” 容眉摇摇头,“你知道了也毫无意义,算了。” 我的嘴里满是苦涩,两片嘴唇张开,想要说话,却好似被粘住了一般。 后来,我们说了很多,容眉甚至和我说,之前只属于他和沈翎天的小别墅前有一棵大大的榕树,容眉甚至还任性地要求沈翎天为他亲手做一个大大的藤蔓秋千。绿茵茵的草地上,叫丽丽和天天的大狗会带着他们的三只小狗,走来走去地散步。我的心里一颤,眼前仿佛见到了那景象,长相艳丽的男子哈哈大笑,秋千架高高荡起,站在不远处的俊朗坚毅的男子只能又是宠溺又是无奈地笑了。 我疑惑,苹果是什么时候被吃完的呢? 回到家,我自是花费了很大一番力气才安抚好诗瑛,诗瑛什么都好,就是泪腺太发达。不过,也怪我,这些日子三天两头地出事,真真是考验诗瑛这个妻子的承受能力。我对诗瑛说就是很平常的小混混,抢劫不成就心生报复。 “我说,钱被抢了就抢了,才多少钱啊,为什么要硬碰硬呢?你不知道你的命,比什么都重要吗?”诗瑛边啜泣,边训斥我。 “是是是。”夫人面前,我只能装孙子。 “那天晚上,我见你很久没回来,也觉得奇怪。打你电话,才发现你没有带手机。我就拿了你的手机,下楼找你。谁知到了巷口没有看见你,就看到了撒了一地的虾饺汤面,我急了,跑去问那个老板娘,她说你早走了,我一下子就急了。”诗瑛告诉我事情的经过,“我刚想报警的时候,你的手机碰巧响了,是凌大哥打给你的。我告诉他你失踪了,他就说他去找,叫我别急,在家等消息。” 诗瑛对凌楚的印象不错,甚至在凌楚的提议下,就直接叫他凌大哥。 诗瑛不停地说着凌楚的好,我的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百感交集。 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以至于我临睡之前,脑海里还不停地不由自主地闪过凌楚、容眉和沈翎天的脸。 在黑暗中,身边躺着诗瑛,我悄悄叹了一口气。 一片迷蒙的雾气,我看到凌楚,十年前的凌楚,穿着帅气的篮球服,站在比分悬殊的记分牌前,将篮球往上一抛,在万人欢呼的球场大声地说:“我的胜利献给你,我最重要的你……们。”全场尖叫,“prince!prince!prince!”所有人的疯狂之中,透过人山人海,我看到一双邪魅戏谑的眼睛注视着我,眉心轻挑,我的脸不争气地红了,眼前只有那双魅惑人心的眼睛。 我看见凌楚帅气的脸低了下来,他抱着我,我们偷偷在图书馆楼下的大树后面接吻。我很害怕被人看见,凌楚却将我拦腰抱住,“怕什么,我这么帅,你赚到了。”然后唇上就一片温热,又是一番头昏目眩…… 我又看着凌楚光着上身,眼里燃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欲,我想逃,却被抓住了脚踝。凌楚一用力,我就被掀了过来,摊在白色大床上。“我要你!”凌楚的直接让我一阵羞赧,不知所措地用手遮住眼睛。手被抓住,抬到了头顶,凌楚舔了舔嘴角,样子性感而可怕:“我喜欢看你哭泣求饶的样子。” 接着就看到了一个穿着红色上衣的少年,有着上挑的眉角,妩媚得似妖物,他坐在秋千上,晃着两只白皙的脚,冲着不远处一个穿着洁净白色衬衫的少年大喊:“天,你过来推我啊。”白衣少年摇了摇头,嘴角弯弯,走了过去。容眉和沈翎天……我刚想走过去,场景一转,我惊恐地看见容眉被一条长长的冰冷锁链锁住脖子,他跪在沈翎天前面,漂亮的脸上眼泪横流。 我跑了过去,雾却越来越浓,我的脚下突然一片腥红,血,是血,血淋淋的一大片…… 一声枪响,我望过去,容眉倒了下去,“不!”我大喊,不顾一切地奔过去。 我抱住了地上的身躯,翻过来一看,那样的眉眼,却是凌楚的模样。 “不!”我撕心裂肺地叫了起来,“不要死,不要,不要离开我!” 我颤抖着抱住凌楚,我只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心脏都停止跳动了。 “远之,远之,醒醒,醒醒!” 我睁开眼睛,看到诗瑛正一脸紧张地看着我。 “你做噩梦了?”她问我。 我无力地点了点头。“天亮了?”我问。昨晚我失眠了,很久才昏睡过去,现在睁眼,却看见厚重的窗帘竟透出微弱的亮光。 “是,今天我没叫你早起,你公司里打电话过来说给你休三天假压惊,我看你昨晚翻来覆去,很晚才睡着,就想让你多睡一会。” 她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都是冷汗,看来还是被吓到了。我去给你倒杯水,镇镇惊。” 诗瑛起身,去外面给我倒水。 我摸摸额头,果然全是冷汗。我按住心口,那种窒息的感觉还让我心有余悸。我伸出手,摸到了床头柜上的手机。 “喂,容眉,我是远之。” “嗯,是,是关于他的。” 第36章:真相 坐上的士,我不停地催促着的士司机:“麻烦能不能快一点,我有急事,很急很急。” 第一次发现,建在市郊的机场竟然是如此的遥远。 我的双眼紧紧盯着手腕上的手表,窗外的景物飞快地掠过,这些被远远抛在后面的风景,象征着这个城市日新月异的发展,也表征着它的奢靡纷乱。从来不知道清晨的城市是这样的,从一日的最初就是忙碌的,这么拥挤,这么繁乱。 脑海里回想起和容眉的电话,容眉略带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不断回响。“凌楚不让我告诉你,我答应他绝不主动告诉你,但是这一次是你问我,所以我应该算不上是违背承诺。而且,出于朋友道义,我觉得你理应知道真相。” 真相这一个词太过沉重,所以当时我的呼吸一滞。 “凌楚在美国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他亲眼看到自己的母亲,已经那么大年纪的母亲和情人去酒店开房,又被父亲抓去做亲子鉴定,差点丧命。” 这……我听凌楚提过,在日本的时候。那时候的他孱弱无助,和小兽面对危险一样,好像一掐就能将它原本奕奕的生命掐断。 “可能是紧闭的空间,还有当时关押他的人施加的虐待,总之,后来的凌楚逃了出来,精神却也出现了问题。” “怎么?”我的声音都变调了。 “凌楚杀了三个关押他的人逃了出来,几乎是九死一生。鉴定结果出来后,因为他意外地是亲生儿子,所以他的父亲并没有抹杀他,凌楚逃过了一切,却被我悄悄地送到了精神病院。”电话那端,容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医生诊断他是躁郁症,也就是说他的情绪会失控,会走向极端。” “是我不好。”容眉说,“医生偶然得知,凌楚在黑屋里是凭借和你的回忆才活了过来,所以他建议在药物治疗外,可以用你给他做心理治疗。当时的他在平静下来后,显示出了抑郁症状,甚至有自杀倾向,我就铤而走险地同意医生的心理暗示建议。” 这些事情,远远超乎我的想象。那么强势,那么张扬的凌楚,居然自杀…… “现在他对你的执念,已经深到触及灵魂了,所以治疗好了之后,他第一件事就是回国。医生在我的默许下,一遍遍地启发他回忆你们的点滴,暗示他可以挽回你,可以和你永远幸福安全地在一起。凌楚在病房里,一遍遍地翻开你们的合照,播放你们一起录制的情歌,看你送给他的原文版《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治疗的效果出乎意料地好,所以我们也放心地让他回国,以为以他的条件一定可以唤回你。” 容眉像是笑了一下,苦笑自嘲般的沉郁:“谁知,你结婚了,还有了那么大的孩子。说真的,每一次看到凌楚在我的酒吧喝闷酒,我都很害怕,害怕他的病又犯了,向美国的医生求助,医生也很无奈,这种心理治疗有奇招的效果,却也留下无穷的祸患。凌楚其实一直游走在崩溃的边缘,这一次你被绑架直接导致他病发了。那天他的样子很可怕,是不是?但是他的病远不止这样,发作的时候他要不就是狂躁得失去理性,伤害一切靠近他的人和物,甚至伤害自己。要不就是抑郁到精神失常,自残自虐。他的病复发率高,而且越是复发越是严重。” “怎么会这样?”我的声音已经陌生了,连我自己都感到陌生。 “也许是报应吧,是他一直玩弄别人的报应。”容眉的声音满是痛苦,“但主要的,这一切都是我害的,我害的,所以这一次凌楚回美国,我不会拦他,而且我会去找他。他在美国,其实没什么依靠。” “他的家人和朋友呢?”我急切地问道。 “家,你说我们这种人有家吗?至于朋友,有了那种病,凌楚除了和知情人我,其他的都断得干干净净的。” 我心惊。凌楚,处境真的不妙。 容眉的自责,不用多说,我都可以从他的语气中感觉得到。而这种内疚到窒息,更是加剧了我心中对凌楚病情的恐慌程度。 “我该怎么办?”我问容眉。 电话那端沉默了很久,在我以为容眉已经丢来电话的那一刻,容眉开口道:“假装不知道,因为现在你显然给不了凌楚想要的,所以只能让他去熬这个难关,熬得过就生,熬不过就死。”作为一个好友,这样的话未免薄凉,但正是这样理智到悲哀的话,让我的心痛到了深处,痛得好像瞬间死掉了一般。 问了容眉凌楚离开的时间,容眉说凌楚没和自己联系,“这一次误伤了我,恐怕凌楚也不愿见我了。还是我问了他的秘书,才知道他是今天早上七点的飞机。” 急匆匆地挂上电话,我连下床都顾不上,就用手机搜索了一下躁郁症,里面的字眼触目惊心。我打开房门,风一般地奔了出去,诗瑛正端着水想进来,看见我,惊讶地问:“怎么了?” “我有急事,要出去。”来不及仔细回答,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就跨到了鞋架边,拿起鞋子往脚上一套就开门出去,也顾不上身后诗瑛的叫唤声。 我隐约知道,我去追凌楚,我会后悔的,但是没有去追他,我会更后悔。 说到底,虽不是我本意,但是十年后,我伤害了凌楚,那个十年前伤害了我的人,在我生命里缺席了十年,却在现在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心痛和心疼的人。记忆中的凌楚,十年前是狂傲张扬,有着令我痴迷的桀骜不驯,十年后的他是严谨强势的,有着令我暗叹的成熟稳重。但是早该发现的,十年后的他,偶尔软弱的哀求就像是终结前的求救信号。我不禁想,要是我早点发现,早一点察觉,或者是更加委婉地拒绝他的话,是不是一切都会有所不同?是不是凌楚就不会这样地让我挂念到心痛得滴血的程度。 坐在车上,我很不合时宜地想到了十年前,有一次凌楚被我强拉到图书馆陪读,他凑了过来,看见我看的书名,就压低声音问我:“自杀心理学,你对这个有兴趣?” “还好。”我也悄声回答,“最近看了一部小说,有这个情节,刚好看到这里有这本书,我就随便看一下咯。” “切,自杀有什么好研究的。”凌楚很不屑地扬了扬眉毛。“要我说,自杀无非就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不想活了,一种是生活不让人活。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我都觉得自杀的人纯属精神有问题,老子最讨厌这种人了,自杀的人最没种。” 他的话即便是再有道理,被他用这种硬邦邦,不屑到鄙视的口气说,也变成了刻薄和嘲讽。 我没生好气地反驳道:“你要有同情心,知不知道?” “同情心能顶个毛,中午能当饭吃?”凌楚的歪道理又来了,“同情这种东西根本就是骗人的玩意,这年头,有谁会真心心疼谁啊。再说,要是我是那个被同情的人,那我宁愿死,太他妈的憋屈和没脸了。” 凌楚的声音到后面已经不小了,在安静的图书馆里自然就变得很引人侧目。在接收到了好几束目光的激光扫射之后,我狠狠瞪了一眼俨然还一副兴致勃勃,想要高谈阔论的凌楚。后者看了看我,朝我挤眉弄眼了一阵,无视我凶残的目光,还悄悄地在桌子下面玩起我的手指,却也还是自觉地消停了。 那样的凌楚,在清醒之后,知道了自己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的一员,不知是作何感想?很难接受吧,我苦涩地想道。 “师傅,真的不能再快点吗?”我的声音已经带上了颤音,浓浓的哀求意味。 “小伙子,你应该不是急着赶飞机吧。”的哥是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大哥,许是看到我没有行李,他很是自然地就问我。 “不是,我要去见一个人,他的飞机马上就要飞走了,我要去见他。”我并不明白,自己的冲动和急躁是为何,此时此刻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要见他,我想见他,我一定要见到他! “什么人,女朋友?”这个的哥估计有点八卦,“你们现在这些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就是这样,我都接了好几趟这样的活了。我说,两个人在一起也不容易,小吵小闹也是难免的。待会赶上了,好好哄两句哈,保管乖乖地跟你回家。” 这个的哥居然把我当作了那种和女友闹别扭,女友闹气出走的小青年了。虽然我长了一张不怎么老成的脸,但是把我看成十几二十岁也太过夸张了吧。我不想回答,而且……如果只是情侣闹别扭就好了,我无可奈何,不接话太过没礼貌。“不是,是……”我迟疑,恋人?十年前就结束了。朋友?我也希望是,可惜不是。上司?也不合适,我们的关系并不单纯,我承认。这样别扭和尴尬的关系,我该怎么向一个外人介绍呢。“一个很重要的人。”我最后闭上眼睛回答。 “哦。”的哥的回应带着上扬的尾音,俨然不信。 生意人,即便八卦,他也很知趣地没有再追问。 我无力地靠在椅背上,重要的人,我苦笑。不管他十年前如何对我,我都放不下他。要是他健康幸福,或许我能和以前一样潇洒地说回不去,他进我退。但是真相的背后,他是这样一副令人堪忧的状态,让我如何割舍。容眉叫我和他彻底划清界线的意思和好意,我不是不懂。凌楚,我在心里默念道,对不起,我不是同情你,真的不是,我其实是……对你,对不同于十年前的你,无法割舍,就像我的记忆完全抹不掉十年前的你一样。 第37章:错过 生活不是电影,不会出现在最后一刻赶上的情节。当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看着到徐徐上升的飞机,它漂亮的弧线迎着朝阳反射出金灿灿的光芒。第一次感觉,黎明的朝阳竟是如此刺眼。 的哥擦着超速的线,将我飞快地送到了机场,早早过去候机的凌楚却没有等我。我在车上打他的手机,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凌楚一直关机。而当我在候大厅里一排一排地找寻那个熟悉的身影时,凌楚早就独自拖着行李箱走过了通道。 机场的工作人员说什么都不让我进去,那一刻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绝望。我呆呆地看着窗外飞机的离去,听着广播里好听甜蜜的声音,播着飞往纽约的飞机起飞的消息。 我迷迷糊糊地走出机场大厅,站在高高的台阶上,我突然意识到下了台阶,我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很想去凌楚住的地方,没有一个时刻比现在的我更思念他的味道。努力搜索了一下大脑,空白的记忆象征着十年后我对他的忽视。 凌楚,我十年来没有思念过你,同样的,十年的岁月丝毫没有磨掉你在我心中的一点一滴。该如何告诉你呢?即便结婚生子,我也一直固执地认为,我们之间只是错过,并不是我真的想离开你。曾经牵手走到了一起,但是一直保持着的动作也会导致肌肉僵硬。现实太过清醒,我们真的注定没有结局。抱住胳膊,我背对着朝阳慢腾腾地往前走,不知道凌楚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时段的班机,整个机场难得的冷清,和朝阳一样清冷。凌楚,那么骄傲的凌楚,定是不愿见到别人前呼后拥地被送上飞机,所以独自一人在黎明到来时离开。 想到容眉说他有很大可能不再回来,我就一阵心酸。 为什么我一直自私地想留他在我身边,当我的朋友呢?我的思绪不受控制地往前走,和现在漫无目的到处乱逛的我一样。凌楚,我能说我真的很在乎你了,哪怕已经不愿意再言爱,我的内心还是对你有着深深的眷恋,在你的面前,我总是不够勇敢。可怜的是,现在知道了又有什么用呢? 拿出手机,播了家里的电话。 “诗瑛,我就不回家了,顺便上班。” “嗯,是。” “我晚上可能会晚一点。”我说,“不,是这段时间可能都不能早回家了。” “谢谢。”我很顺口就说了一句。 坐上的士,我的头脑里一片混乱,不仅有错过的凌楚,还有诗瑛的抱怨。刚刚在结束的时候,我随口说了一句谢谢,谁知道诗瑛居然沉默了片刻,然后用听起来不怎么高兴的口气说:“远之,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你还是这么客气。” 我下意识地想辩解自己只是习惯于礼貌用语,诗瑛就又接着说:“夫妻之间不该这样的。”我知道诗瑛不是个会斤斤计较的女人,想来最大的可能就是早上我匆匆忙忙地跑出来,还是让她不怎么高兴了。或许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她可能早就有这点不满了,只不过正好碰上我早出晚归,所以爆发了。 还是说,我心惊地想,昨晚的我是否不小心说出了不该说出的梦话。 我果然头痛了,这乱糟糟的一切。 “我希望我们之间不要太过见外,都是老夫老妻,我也不多说了。”诗瑛的口气还是有点强硬,用语却依旧温柔。她大家闺秀的风范,即使在微愠时,还是不自主地保持着。 恍恍惚惚中挂了电话,我想,我确实该早点去上班了,凌楚不在,至少我要为他守着他的公司。他说会有一个凌诀的来暂代他的职务,不知是何许人物。 总裁离职并没有在公司引起恐慌,因为凌楚对外宣称自己是度假去了,在没有副总裁的情况下,空降而来的凌诀自然成了话题的焦点。总裁的这个休假,到底要休多长,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当然这个没有人包括被不断追问的我——所谓的总裁助理。 “远之大哥,你就透露一下嘛。总裁怎么突然就度假去了?难道是婚假。”秘密结婚这种事情,不少豪门也不是没有,所以丽丽一脸贼笑地问我。 苦笑地摇了摇头,我倒宁愿凌楚是结婚去了。 “真不是啊。”因为我肩负着凌楚的老友和助理的双重身份,所以我的话被认为很有权威性,当然,最重要的理由是,丽丽对我的盲目崇拜。 “说老实话,总裁那样的钻石王老五,我心里还真矛盾。既想看看哪样的妖孽能收了这样的人物,也很不想总裁被独占,套上项圈。”丽丽状似纠结地说。 我能说我就是她口里的那个妖孽吗?虽然是在阴差阳错的情况下,但是对于现在的凌楚,或许真的该怨我。 “不过话说回来,不知道代总裁是什么样的人耶。会不会也是大帅哥一枚啊?”丽丽没等我答话,就又沉浸在美丽的幻想之中。“远之大哥,你一定知道吧。”丽丽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不知道。”我老实回答。 “呀,居然连你都不知道,这个代总裁太神秘了。”丽丽感叹道。 丽丽前阵子被公司派出去参加一个培训,还没怎么休息,就赶来上班,让我不得不佩服年轻人旺盛的精力和敬业的精神。 好不容易打发了被派来刺探消息的丽丽,我迈着略显沉重的步伐来到了办公室。打开办公室大门的那一刻,我才忆起,之前几乎每一天我推开门都能看到办公桌上那个伏案的身影。凌楚即便身为总裁,却总是比我一个小小的助理还来得早。我进了办公室就能看到办公室里的植物已经被浇好水,连我的桌子上的保温杯都装好了新沸腾的白开水。凌楚知道我又用保温杯喝温开水的习惯,所以总是细心地每一天帮我装好。 “早。”对着虚无的空气,我不自主地开口了。 可是再也没有那个男人,微微抬起头,在晨曦的璀璨中,显露出他完美的侧脸和好看的下巴,对着我轻轻一颔首:“早啊。” 我承认,此时此刻,我是多么希望眼前的空荡荡只是一场梦,一场转眼即醒的梦魇。我早已经习惯,习惯身侧端坐着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不同于十年前张扬的少年,认真工作的他让人有一种移不开眼的魅力。成熟而可靠,强势而凌然。 鬼使神差地跑去翻开储物柜,在储物柜的最深处费力地找到了被凌楚丢弃在角落的咖啡。煮水自己动手冲了一杯,飘飘袅袅的香气蜿蜒而上,我以为这样就不会显得太过冷清。自从凌楚知道我的胃病之后,办公室里的饮品就被他固执地换成了牛奶,不是不知道他一向爱喝的就是咖啡。咖啡的味道,很苦,比我喝过的任何一款咖啡都要苦,明明这不是著名的苦咖,我的嘴巴却苦涩得像张不开一样。 这样难受的感觉,像极了醉酒,比我在凌楚的带领下,第一次去泡吧时,不胜酒力吐得一塌糊涂还要严重。站在落地玻璃窗前,看着高悬楼宇之上的红日,我明白了凌楚喜欢靠窗远眺的情怀了。忽地忆起了那人生中的第一次醉酒,我醒来后的一件事,不是按按还突突地疼的太阳穴,而是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跃了起来,紧张地摸索自己的周身,陌生的睡衣让我瞬间僵硬。耳边传来凌楚嚣张的大笑:“凭我凌楚,需要做趁人之危的事情吗?” 凌楚不会明目张胆地强迫,他只会以自己的方式,以他独一无二的气场强势地进入别人的领域,让我渐渐习惯了他有力的臂弯和宽厚的胸膛,也让十年前的我渐渐地不能习惯于没有那个安静却不容忽视的男人,不再是男孩的男人。 第38章:公寓 这天直到下班了,我还是没有回家的欲望,一直静默地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看着夕阳的余晖一点点地洒满这寂静的空间,又一点点地消退,一切重归于黑暗。叹了口气,慢腾腾地起身,关上办公室的门,也关上了不知所谓地放空一的时间。回到家,我也说不上是因为什么心态,破天荒地没有逗弄安儿,也没有心思去好好哄哄诗瑛,草草地洗了一个澡,骗诗瑛我在外面吃过了,就爬上床睡觉了。诗瑛的不高兴我不是不知道,女人是最敏感的生物,或许诗瑛本能地预感到了不好的事情,但是我该怎么和她解释呢?说你的老公现在的脑里一团糟,他放不下,无论如何都放不下他的初恋情人,现在是他的上司的初恋情人,哪怕他在十年前抛弃和背叛了他们的爱情,哪怕你老公现在已经结婚生子了? 诗瑛在书房里备课备到很晚,我同样在黑暗中大睁着眼睛。 凌楚……现在怎么样了? 浑浑噩噩地上班去,推开办公室的大门,我意外地看到凌楚的座位上,他宽大的皮沙发转了过去。 有人…… “凌楚!”我惊喜地大叫了出来。 椅子转了过来,同样的西装革履,却不是我看了千千万万遍的凌楚的模样。 “我是凌诀。”男子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西装,里面穿着纯白衬衫,搭着一条黑色领带,乌黑亮泽的头发层次分明,鼻子上架着一副镶金边框眼镜,斯文儒雅。鼻梁高挺,嘴唇轻抿,眉眼间竟与凌楚有一两分相似,只是比凌楚少了一份霸道张扬的邪魅,更像一位教养极好的贵公子。“我是凌楚的堂兄,很高兴认识你,远之。” 他竟然第一眼就叫出了我的名字,我有点失礼地张大嘴巴望着他。片刻才反应过来:“您好,凌……凌总裁。”既然凌楚指定他来代理自己的职务,我犹豫了一下,选择了这个称呼。 “不用这么见外,况且我可不是什么总裁,只不过是暂时帮凌楚照看一下而已。”他友好地笑了一笑,他的笑容很干净,让人不由心生好感。“对于我叫出你的名字,你好像很惊奇?” “有一点。”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哈哈。”他看了我一眼,竟然大笑起来。 我疑惑地看着他。 “和凌楚关系好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你。”凌诀收敛住了笑意,向我解释道。 “为什么?” 他眨了眨眼睛,“你以后就知道了。” 也许是年长了几岁,凌诀身上有一种平和稳重的宁静,让从昨天起就烦躁不安的我稍稍心安。凌诀认真专注地检阅着文件,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公司的一切业务,实在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我默默地长舒了一口气,拿出自己的活,埋头苦干起来了。凌楚……我在心里静静地呼唤了一声。 整整一天,办公室里都洋溢着静谧而忙碌的气氛。 “一起吃个简便的晚餐?”临下班之前,凌诀诚恳地邀请。 稍稍迟疑了一下,“好”我还是答应了。和诗瑛发了个简讯,我跟着凌诀走向了地下车库。凌诀的步伐不快,但是很稳健。他的车是一辆纯白的宝马,在车库的灯光下闪着低调而不容忽视的白光,彰示着它不菲的价格。 “从凌楚的车库里随便开出来的一辆,不要介意。”凌诀在我坐上副驾驶座时开口道。 “额,哪里?”我急忙回答,“而且这辆车挺适合你的。” 这当然不是恭维,斯文优雅和翩翩有礼正是凌诀给人的第一印象,这辆车和他的气质再契合不过了。 “凌楚说你是个纯洁无瑕的人,果然是这样啊。”凌诀发动了汽车,带着略低的笑声说道。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纯洁无瑕,形容一个男人很奇怪,好不好? “去哪里吃?”开出不远,凌诀问我。 “都可以,凌总裁。” “你这样叫我,我很有压力的。”凌诀转过头看我,轻笑道,“你直接叫我凌诀就可以了。” “怎么可以?”我惶恐。 凌诀看着我笑了笑,又转口说:“你实在不愿意的话,承蒙不弃,你可以叫我凌大哥,好歹我也算个四十好几的老男人了。” 凌诀竟轻轻笑了出声。 我诧异,看得出凌诀年长几岁,但没想到他这样年轻的样子竟已过四十。 “凌大哥。”我唤了一声。 凌诀满意地点了点头,继而又说:“要不,我们自己做饭吧?” 他这个提议太过出乎我的意料,他解释道:“因为其实我不喜欢在外面吃。”凌诀都这样说了,即便觉得不怎么好意思,第一次见面就到别人的家里,但凌诀的气质实在是无害,所以我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当凌诀掏出钥匙打开公寓的大门时,我还是无法消化掉凌诀刚刚和我说的话:“这是凌楚住的房子,怎么样,地理位置还不错吧?”凌诀告诉我,自己之前很少来中国,所以在这里没有房产,这一次这样匆忙地过来,所以很自然地,他住进了凌楚的房子。 这是我无论如何没有想象过的情景,我要去凌楚住的地方,还是在他不在的时候,由另外一个人带去的。 有点呆呆地站立在大门的门口,我似乎还能感觉到空气中飘荡着凌楚的味道,那种带着古龙香水,还有点淡淡的尼古丁的味道。这是他曾经在的空间…… 凌楚的房子不很大,但是也绝对不小,一百多平方米的空间,复式结构,围成一圈的楼上有四间房间。高高的水晶吊顶下,是一个下凹的客厅设计,当然还有一个不小的餐厅。整个房屋的装潢主色调是黑与白,还有不少的不锈钢墙绘装饰。透过装饰,就可以看到,十年前那个追求金碧辉煌的奢华的少年,俨然成了一个一本正经的商务男。 在凌诀的带领下,我坐到了宽大的黑色皮沙发上。举目四望,公寓里被收拾得整整齐齐的,不知道是凌楚出国前收拾的,还是他的生活作风变得严谨起来了。不过,我想到了被收拾得一丝不苟的办公室,还有凌楚秩序井然的办公桌,顿时有了答案。 凌诀很随意地就脱掉了西装外套,随意地挂到了摆在一角的衣架上。“你可以随处逛逛,我去做饭。” “怎么好意思,还是我来做吧。”凌诀既然是凌楚的堂哥,那自然是大少爷一个咯,远庖厨是我对他们这类人的定型化印象。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凌楚这里会有原料吗?”凌楚那个家伙,我还记得,十年前那会,他最讨厌的就是厨房了。 “呃,他这几年都自己做饭的啊。”凌诀不介意地向我解释道,“他身边一个仆人都没有,他最擅长的就是做牛排,所以我猜冰箱里一定有原料,我们今晚吃煎牛排可以吗?” “可以可以。”我急忙说。 凌诀果然在凌楚的冰箱里翻到了他要的食材,兴高采烈地到厨房大展拳脚。在进去之前,还不放心地回头吩咐我:“你随处看看哈,别拘束,就当是自己的家。” 虽然他这样说很奇怪,但是我还是很老实地点了点。皱眉看了看冰箱,凌楚,这些年,究竟是怎么过的呢?十年前的他,可是一闻到油烟味就掩饰不住自己的厌恶,十年后怎么会变成这样? 突然有点无力地想到,我总是说凌楚在我生命中缺席了十年,错过了良多,可是我自己,何尝又不是在他的生命中缺席了十年?说到底,我们就是彼此错过了,缺席了彼此珍贵的十年时光。所以,现在的凌楚对我,熟悉而陌生,尽是给我留些扑朔迷离的谜题。 头痛,偏头透过厨房的门,看到凌诀围了一个围裙,正在拿着一个煎锅。我对西餐不可能有过多的研究,所以这会我很自觉地不去干扰凌诀。凌楚的公寓,给我一种莫名的压力,也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好奇。想知道,想知道,十年后的凌楚,到底过的是怎样的生活,想要知道凌楚不为我所知的全新的一面。 我将目光投向了公寓的各个角落,不愿错过任何一个沾染了他的气息的角落。 第39章:画像 说不上出于什么心态,我踏上了楼梯,缓缓地走了上去。楼上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只有四个房间,连一个小客厅都没有。这么多的房间,哪一间是他夜夜睡眠的房间?哪一间是他辛勤工作的书房呢?我迈着细小的步伐,慢慢地顺着长廊走着。脚下是柔软的厚厚的地毯,只有这一样东西是我熟悉的。十年前的凌楚对地毯就有一种偏执的喜爱,我这才明白了刚才在楼下的最大违和感,楼下没有地毯,在凌楚住的地方没有这种东西,让我本能地觉得奇怪。原来是在楼上啊,我心里此刻涌上了一种难以理解的纾缓,凌楚的地方终于有一种我不陌生的东西。 走到最后一个房间,我惊诧地看到这个房间的房门不同其他,前三间房的房门都是厚重的黑色,只有这个门是很简朴的米色木板,最特别的是门没有锁,仅仅虚掩着。在门口站了一小会,我最后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好奇和悸动,轻轻地推开一条缝。没想到这么一推,门竟然“吱呀”一声开了。 我想,我永远忘不了眼前的场景,哪怕是穷极一生。 眼前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小空间,空荡而拥挤。说空荡,是因为里面除了一幅幅的画和散落一地的画笔再没其他。说拥挤,是因为墙壁上悬挂着一幅幅装裱精良的肖像画,地上还散落着不少的画笔和颜料盒。 仰起头,我无法克制地泪流满面。因为,这个小小的空间里的几十张画无论是油画还是素描,改变的只会是形式,不变的是上面的人物,或笑或怒,安静沉思的,好奇惊诧的,满墙的画纸上都是我。不用猜,都知道这是出自凌楚的手笔。 凌楚在十年前被称为王子,不仅是因为他耀眼的外表,更是因为他的多才多艺。出身高贵的贵公子,从小就被教授了多种的艺术,除了音乐,美术也是凌楚非常擅长的领域。可是,十年前除了参赛时的风景画,我再没看见他画过其他。不是没有希翼过他为我画一张专属的画像,但是凌楚告诉我,每一幅画自己都要熬尽心血去完成,太过辛苦了,这是他那位享誉国际的美术导师所灌输的,所以完成一幅画对凌楚来说,付出的代价太大。凌楚用唱歌作为交换,委婉地拒绝了我热烈的渴望。但是,天知道,现在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什么,一墙的画,整整一墙的话,更准确地说,是整整一个房间的画。 房间里除了一个挂着浅米色窗帘的飘窗和正中间的画架,所有的都是我的画像。说是我的画像,不如说是十年前的我的画像。因为里面的我,无一例外不是穿着洁白的衬衫就是穿着条纹简单的休闲衫,这是十年前的我最爱的装饰。从来没有忆起,十年前的自己竟是那样一副清秀,不经污染的模样。明亮的眼睛或微眯或大睁,不变的是里面清澈见底的神采。为什么呢?为什么呢?我在心底问自己,十年前的凌楚有时间去泡吧,有时间打网游,有时间去飙车,就是不愿意为我画一副期盼很久的画。现在的他,每天的工作量那么多,他却拿起手里的画笔,独自一人在这窄窄的空间里,一笔一划地描摹着十年前的我,现在已经结婚生子的我。这是为什么呢? 眼眶里温热的泪水无声地流淌了出来,无法遏制,无法感知,我手脚冰凉,任凭满屋的画像变成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将我拽入,卷起,让我深陷,沉沦。 为什么,为什么,这一切,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是在十年之后,是在凌楚离开之后让我看到?若是注定错过,为何当初还要捉弄我们,让轨迹有了交集,让命运从此交缠?更可悲的是,为何时至今日,还要让我看到这生活残忍的真相? 泪眼滂沱,我一幅一幅地看着,这是凌楚画的,不管怎样猜测这些是因为什么而画,为谁而画,都无法欺骗自己,这上面的人不是我。你可以想象吗?当你站在一个窄窄的空间里,狭窄到你以为自己都会窒息的空间,触目所及都是你自己的模样,是一个人窝在这里默默地细描你的容颜,回忆你们的曾经。如何去想象,想象那个十年前的张扬王子,十年后内敛的王者,是怀着怎样一种心绪在这里一次一次地熬尽他的心血?如果不是今天的巧合,如果不是我莫名的好奇,这一切,这催人泪下的一切,是不是永远会被静静地关在这扇虚掩着,却始终不被打开的大门之后? 我伸手,手指在那一幅巨大的水彩画上逡巡,画面上是一棵魁梧的梧桐树,树冠高耸如同巨伞,翠绿的枝叶延绵开来,似乎延绵到了画纸的末端,一直延展到了画纸之外。金灿灿的阳光遍洒在这一片生机盎然的绿意之上,却无法照到树下安眠的少年。是的,少年,画上的少年穿着最普通最寻常的白衬衫和天蓝色牛仔裤,干净清爽。躺在树下的草地上,梧桐树为他提供了最完美的荫蔽,他双眼紧闭,一只手枕在后脑,另一只手按在放在胸前的书上。睡容安详宁静,他额前的碎发凌乱而错乱有致,合起来的睫毛弯弯,犹如暂合的蝴蝶双翼,好像随时要张开翅膀,又好似会继续沉睡。 凌楚,你见过在梧桐树下浅眠的我吗? 在一幅一幅的画像前走过,眼泪何时流尽,何时干涸早已不是我能关心的问题了,所有的一切都已不在我的控制之中。走到飘窗前,我停下了脚步,靠垫的旁边静静地放着一张画,一张令我瞬间又泪流满面的画。这张素描画里面的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我,而是现在的我,白领所固有的西装革履的打扮,微微低着头,露出一边的侧脸,神情专注,手里抓着一只纯黑的钢笔,似乎在书写什么。我知道,我知道的,这是我在办公室里整理文件时的模样。因为我早已知道,无数次了,无数次凌楚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我的侧脸上,我抓着钢笔的手都有点微颤,但是因为逃避,因为尴尬,我只能选择无视,选择假装没有察觉。 将画拿起,我仿佛能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倒流,无法阻挡地倒流着,汹涌澎湃。画面上的我,不复一副清纯秀气的模样,即便是斯斯文文,但还是因为时光的流逝,平添了一种沉重的沧桑感和成熟男人的内敛。这么多的画,好像是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跨越了十年的时间,见到了彼时的我,也见到了现时的我。 一寸一寸仔细地看着这幅画,拿着画的手又在轻轻颤抖。看到右下角,我看到了一行字,简单的一行字,却让我如遭雷击,“十年后的再遇”这是画的名字,细小的文字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而“完成于”三个字的后面却跟着一个触目惊心的日期。眼睛无法自制地睁大,蓄满的泪水又泉涌了出来。凌楚在他离开的那个夜晚,一个人的夜晚,完成了这幅画,在完成之后,又在黎明登上了离开的飞机。抱着这幅画,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哭声。多久没有这样嗷嗷大哭了?我没有空闲问自己,凌楚,凌楚,你为何这般折磨你自己,也连带着一起折磨我呢? 猛然醒悟,我跑到了那副我在梧桐树下安眠的画像,果不其然地看到了下面有蝇脚一般的字,“初见”。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凌楚在我没见过他之前就已经见过我了,或者说我一直以来自以为的初遇其实是凌楚的手笔。而最让我心如刀割的还是下面的日期,不是今年,不是去年,而是前年。疯狂地去找每一幅画的标记和日期,这么多的画自然不可能是短时间内完成的。一个个的日期排列开来,我捂住了双眼,最早的画竟然是从九年前就有了。所以,凌楚除了最初分开的那一年,以后的每一年他都在画我。刚开始一年只是两幅,越往后越多,直到了最近的这三年画就变得很多了。想起容眉的话,我想可能是因为凌楚的病,所以他才会这样疯狂地画起画来。 凌楚,你是多么地自私。你在十年前无情地抛弃了我,让我一夜之间由天堂到了地狱的深渊,却又利用我为自己填补空虚,甚至将我当成治病的良药。到了最后,你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却还是留下了一地的画像,留给现在看到的我,让我的眼泪再一次地廉价到了极致。 眼泪,为何总是因你而流,哪怕是十年之后?你只负责在一个静默的空间,抓起画笔描摹,我却要在这里一点一点地抚摸,任由自己的心被一点一点地揉碎,哪怕只是因为几幅画像。原来我们的初见是在梧桐之下,你可知道,梧桐代表着孤独愁苦,也寓意着忠贞不渝的爱情。忠贞,对我们之间那短暂的爱情来说,是多么可笑的字眼。但是在你这长达九年的画作中,却荒唐得……荒唐得……让我只能心碎。 第40章:罪过 均匀的油脂随着黄油的香气融化在牛排里,也融化在这一百多平米的空间里。安静的空气里飘散着奶油的香味,奶油色拉的酱汁是现成的,只要热一热再配上切好的蔬菜,就成了一份简单而美味的蔬菜色拉。 “我忘记问你喜欢几分熟的牛排,五分熟可以吗?擅作主张,抱歉。”凌诀端着一盘香喷喷的牛排走了出来。 刚才我在楼上,就算是凌诀问我,我也不可能回答。“没关系的,我都可以”。 简单至极的晚餐,刀叉盘碟放在简约端庄的餐桌上,两个酒杯里盛着红彤彤的红酒。说色香味俱全一点也不为过,看得出来凌诀的厨艺很不一般。 “很美味,谢谢你。”尝了几口,味道确实不错,我不禁对凌诀说。 “谢谢。”凌诀就餐的仪态很优雅,他点了点头,微笑着对我解释道,“好歹我也在西欧呆了快三十年了。” 我微岔。 “凌楚没有告诉你,我是从西欧过来的吗?” “没有。”我老老实实回答。 “我成年就脱离了家族,所以一个人从美国漂到了西欧。”凌诀仍然保持着斯文得体的微笑。“这么一漂,就漂了快三十年。”凌诀像是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之中,眼睛里闪烁着莫测的光芒。 凌诀切牛排的时候动作很慢,拿起刀叉时嘴唇微启,贵气优雅得如贵族般的风度翩翩,看起来如诗如画。 “看起来。”我略微迟疑了一下,“额,我冒昧了,您不像是四十多岁的人。” 凌诀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还带着温柔的笑意:“都说了不用客气,我不过是虚长几岁罢了。” “凌大哥看起来很年轻,”我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应该说是一种气质,给人很可靠的感觉,但是又很年轻的样子。” 凌诀失笑:“你果然是一个很实在的人,很实诚的人,很久没讲国语了,但愿我没有用错形容词。” 我窘迫,该怎么回答凌诀的这句话呢。 鼓起勇气,我终于问出口,“凌大哥,我……我想问一下,凌楚的情况。”我很尴尬,“我的意思是总裁最近怎么样了。” 凌诀拿起餐巾,轻轻地抹了一下嘴角,才重新端坐着,直视我的双眼:“你该不会是以为我不知道你和凌楚的关系吧?” 微微上扬的尾音让我的脸莫名其妙地就是一番炽热:“不是,我只是,只是……”请原谅我对遣词造句的拙劣,说实话,我真没这种想法,因为不管是容眉还是只有过一面之缘的Tommy,都让我清醒地意识到,只要是归属凌楚朋友圈的人,一定听到我秦远之的“大名”,头痛。刚才叫凌楚总裁,只不过是,好吧,我坦白,是想在他的家人面前保持一点矜持,还有,下意识地和凌楚划清界线。因为虽然凌楚对我的感情宣言弄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人尽皆知,但是我不想被他的家人误以为我和他有着不正当的关系。我不会天真地以为,有钱人将钱甩在别人脸上,要其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电视剧里的情节,即便凌诀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稳重和优雅的。 我突然恨死了此刻该死的寂静,仿佛连空气都在嘲笑我的口拙。 正一筹莫展的时候,对面的凌诀却猛地轻笑出声:“我只能说,凌诀的眼光,我第一次认为,还是不错的。”还没等我开始费解,他又补充道:“我改变主意了,或许他对你的执着,并不是件坏事,除了你已经有妻有儿之外。” 最后一句话激起了我潜意识里的逆反情绪,我不明白,作为一个普通人,以我现在的年纪,结婚生子有何奇怪?为何凌楚身边每一个人都用一种很微妙的口气提到这件事情。况且当初是凌楚先背叛我,或者说是抛弃我的,我没有被击垮,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难道没有傻傻地等待有一天被他大发慈悲地捡回去,还是我的错? 所以,当话出口时,我已经后悔了,我说的是:“结婚难道有罪吗?” 凌诀错愕,优雅和有点挪逾的笑容瞬间僵硬在了他的脸上。 我恨不得敲敲自己榆木疙瘩一样的脑袋,我居然冲着新老板甩出这么硬邦邦的话。 “不,没错,我没说是错,是凌楚自己咎由自取的。结婚是很神圣的事情,我也是走进过婚姻殿堂的人。” 凌诀没有和我计较,反而说出这样的话,让我更是愧疚。不过,凌诀说他结过婚,倒是让我一时半会微楞起来了。转念一想,也是啊,凌诀不是说他已经四十多了吗?没结婚才奇怪吧,可能是因为他的外貌和气质都稍显年轻,我根本没有将他和围墙里的男人搭上边。 “哇,那您的孩子多大了啊?”我顿时来了兴趣,想起我可爱的小宝贝,我就有点痴了。 凌诀正在继续动手切牛排,闻言,手上的动作一顿:“我的妻子在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发生车祸了,一尸两命。” “啊,怎么会这样?”我惊叫出声。 凌诀低头,没有动作,也没有说话。 “我,我是说,不,那个。”我语无伦次起来了,我说什么不好啊,怎么扯到老婆孩子上面来了啊,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对了,我的意思是请节哀,天灾人祸这种事情,我们有时候真的是无能为力的,相信她们现在一定会在天堂保佑你的。” “天灾人祸,呵呵,人祸啊……”凌诀的语气里带着我无法捉摸的冷森,我的脑海里闪过一道光,可是我还来不及捕捉,就又听到凌诀继续说,“至于天堂,我从来不信有这种地方,我们所有人都该下地狱,活着就是一种犯罪,人都是自私的。” 我是不反对人性的自私论,但凌诀这番话的因果推导逻辑,却是我无论如何都无法苟同的。仔细地斟酌了一下措辞,我还是开口了:“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美好的,只要活着就有希望。生命或许有很多黑暗的,不光彩的地方,但是每一个人都欢笑,哭泣,生气,悲哀……都在竭尽全力地活着,这就是生命存在的印迹,只要追求的幸福感不会损害别人的正当利益,都不能算是罪。就像是商人,剥削了顾客的金钱的同时,也满足了顾客的购买欲望,满足了顾客的诉求,份额即使不等,也该算是一种交换,一种互利的交换。”看了凌诀不知什么时候抬起的头,我悄悄咽了一下口水,为自己加强了一点在他面前侃侃而谈的信心,“人总是要向前看,不然你说为什么人总是拼死拼活地活着,为了过上理想的生活而不择手段呢?” 我的逻辑其实有点混乱,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东西了。 “凌楚不好。”凌诀转换话题之快,让我差点跌破了下巴。但是他的这四个字,又像一把重重的铁锤无情地敲打了一下我的心脏。 “不过也没关系,凌楚这么大了,美国方面的医生又是最好的,你不用介意,也不用担心,更不用有负担。” 凌诀这些宽慰的话,简短,效果却立竿见影。说句心里话,看到凌楚房间里的画,我很感动,也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深深的负罪感。凌诀这简单的一句话,无形之中,给了我一根救命稻草,让我有了解脱自己的借口。 “再说,这也是凌楚自找的。作为一个成年人,就要有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决心和毅力,要是凌楚自己熬不过,那也只能说是他的问题,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严格来说,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 好吧,这几句话就有点过了,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置可否,所以就掩饰性地拿起了刀叉,埋头“苦干”。好吧,我也知道这样很失礼。 这顿晚餐,其实味道是很不错的,不过由于东想西想,后面变得有点食不知味了。罪过罪过,有够浪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