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春风——泪慕血兰
泪慕血兰  发于:2014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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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性分类:古代/灵异鬼怪/未定/正剧 关键字: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古风BL小故事合集。大概写成小聊斋? 第一回:相加菩提 (上) 曾易川是老来子,曾老爷小妾都娶了十几房,头发也愁白了,本以为曾家到了他这代只能断绝香火。没想到六十多岁时老天爷开眼,居然有了这么一位少爷,虽说其母出生微贱,可这儿子却成了曾老爷的心头肉。话说那曾易川生母乃是老爷最末位妾侍的陪嫁丫鬟,年方十七,原本可以借此机会飞上枝头,结果却在儿子满月之后不明不白地投井自尽,无人知晓其中缘由。 宅子死了一个无名无分的丫鬟,在曾府那样的人家里也不算什么大事,出点碎银子草草葬了便是。曾易川转而交由正房大夫人抚养,名字也取得吉利,与“一马平川”谐音,期盼他终生平顺,不求大富大贵,只愿无病无灾。 只可惜,曾老爷的心愿似乎并不怎么灵验。曾易川自打从娘胎里出来,身子就一直虚得很,请过许多大夫来府中诊治也不见好,大病小病连连续续地来。之后实在没法子,曾老爷只得听了夫人的,请了个算命先生来给小少爷瞧瞧。 先生说,曾易川命中带煞,活不过五岁,险些让怒气攻心的曾老爷喊小厮来用扫帚打出府门。 “先生莫要见怪。”曾夫人使了个眼色,贴身丫鬟心领神会,上前两步,递给算命先生一个钱袋子,“敢问先生,可有什么破解命数的方法?” 那算命先生掂了掂钱袋的分量,之后又偷偷打开来瞧,眼睛都直了。将钱袋收进袖笼,装模作样地捋捋两撇八字胡,道:“若要说破解,也并非不能。只怕是……于伦常不和,不知老爷夫人能否接受。” 曾夫人大喜过望:“先生但说无妨,只要能救小儿,哪怕是要天上的星星月亮,曾府也给先生弄来。” “夫人言重,用不着星星月亮。”算命先生一摆手,接着说,“只需寻一名生辰八字与少爷合得来,名中又带有阳刚之气的男子,与小少爷结为姻亲……” 曾老爷几乎要破口大骂:“你这疯子,胡言乱语些什么?” “老爷请勿动怒。”曾夫人急急忙忙劝说,“且听先生将话说完。” “咳。”算命先生清清嗓子,“此姻亲非彼姻亲,只是做给天上看的,亲事必须大操大办,越隆重越好。待到少爷及冠,这命煞才算是解了,少爷可与寻常男子一般,娶妻生子延续香火。” “这其中有什么名堂?”曾老爷皱眉问道。 “老爷有所不知。小少爷前生宅心仁厚,救活过路旁的一棵菩提树,却不知那树本是作恶多端的千年树妖,被太上老君收服后化作菩提,在人世间历遍劫难以洗清罪孽。小少爷便因此而得罪上苍,判他受苦十世,世世夭亡。然而府上阴气太重,少爷更是抵挡不得。才需一位命数至阳的男子护身。” “那大可找这样的男子来给易川做贴身小厮,为何偏偏……”曾夫人也感到奇怪。 算命先生却摇摇头:“若要将两人命数连结起来,最好便是结亲。” 曾夫人思索一番,忽然醍醐灌顶,凑到曾老爷旁边低声说了句耳语。曾老爷亦是满面惊诧,迟疑片刻后,终于点下头答应了什么。不一会儿,有丫鬟呈给算命先生一张字条,先生看过之后拍案道:“妙,极妙,这生辰八字若与曾小少爷相和,简直天衣无缝。名字也好啊……老爷夫人,这晏阿照,是什么人家的儿子?” 前些年,曾老爷远方表亲的孙儿阿照来曾府讨生活,只因家乡突发瘟疫,可怜他小小年纪便没了爹娘。一表三千里,曾老爷本不乐意趟这趟浑水,只无奈当时自己膝下无子,他就当行善积德,让阿照在府中住着,原来阿照怎么说也算个表少爷,但他生性木讷,曾府一家上至老爷下至厨子都当他是个吃白食的,看不起这孩子。阿照自觉亏欠了曾家人,平时也主动帮忙干些杂活,虽然性子愚笨,可身子骨好歹还算不错,在宅院里就和下等小厮无异。 方才曾夫人便是思及了此人,晏阿照名中带着两个日头,铁定是阳刚的,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即刻遣人去柴房问过他的生辰八字再带上来给算命先生看看,恰巧是个合适的人选。 这事儿,倘若换成是平常人家,哪怕家中再怎么贫困潦倒,谁又愿意丢那么大的人,把自家儿子送去给别人儿子结亲。如要传出去了,可是一桩不小的丑事,孩子从今往后还怎么娶媳妇? 所以,除了这晏阿照之外,实在挑不出其他更适合的人来。 ****** 被塞进花轿之时,晏阿照心里还是迷迷糊糊的。 上回表叔公表叔婆喊他去大堂,晏阿照还以为自个儿不当心做了什么错事又要挨罚,忐忑不安地去了。结果,他们说的话,他一句都听不懂。什么跟小表叔成亲,以前娘对他说过,他以后要找喜欢的姑娘家成亲,小表叔和他一样是男儿身,这亲,要怎么成呢? 不过上一次,晏阿照悄悄去奶娘那里看过小表叔一眼,那孩子瘦瘦弱弱,张嘴喝奶的时候也病恹恹的没什么力气,像只小奶猫一般,怪惹人怜的,晏阿照也挺喜欢他。况且表叔婆还说了,这是要他报恩,晏阿照是读过书的人,知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从爹娘死了之后,他独自一人无依无靠,好在曾府愿意收留他在此,无论要他做什么,他总是愿意的。 爆竹锣鼓声震得晏阿照耳朵发疼,他撩开轿帘看了看,好家伙,这么多人。都像在看西洋镜似的盯着他指指点点,晏阿照人老实、脸皮又薄,马上不好意思地放下帘子。 花轿在城里绕了一大圈儿,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曾家刚满月的小少爷娶了个男媳妇。 晏阿照只是心想,自己已经有多长时间没坐过轿子了?这路,还真长哪。 (中) “少爷,快下来!” 晏阿照左右环顾四周,两只臂膀张开,急得满头是汗:“再晚可就被人发现了!” “催什么催?”曾易川趴在围墙上,看了一眼下面,腿脚顿时发软,怎么都使不上力道来。 “有我接着呐,少爷放心跳吧。” 曾易川一咬牙,闭着眼睛松开了手,只感觉自己整个人快速向下坠去,正想着这回铁定摔个脑袋开花,但却被晏阿照稳稳当当地搂了个结实,由于冲撞力太大,还在地上滚了滚,幸而没摔伤。 其实在曾易川还小的时候,像这样偷偷溜出府是常有的事,为此,晏阿照还挨过不少顿打。曾老爷曾夫人很难得才准许他出门溜达,而且每次出去还必须坐在轿子里,太阳都晒不得,弄得他跟个大家闺秀一般,实在闷极了。 曾易川年幼时,晏阿照就是高高大大的模样,接住他自然不费力气。现在呢,虽说晏阿照高大依旧,曾易川比起一般男子来又较为虚弱,但他好歹是个正在长身体的少年,和小时候自然不能相比。这么一下子,曾易川都觉得头晕眼花,更何况是替他当人肉垫的晏阿照: “阿照,你不要紧吗?” 若是他回府歇着,自己也好单独出去玩闹。 晏阿照背上原本疼得厉害,也不晓得有没有磨破皮,但经由曾易川这么一问,好似什么疼痛都消失无踪了:“少爷,阿照没事。走吧,要不可赶不上灯会了。” 说到灯会,曾易川终于来了精神,起身站直,整了整自己的衣冠:“那还不快些?” “哎。”晏阿照一瘸一拐地跟上自家少爷。 少爷真是个大人了,他方才险些接不住。 按辈分来说,晏阿照还得叫曾易川为“小表叔”,可两人既然结过亲,再这么称呼就不像话了。于是便改称他少爷。这结亲的事,曾易川是十岁时候才知道的真相,当时在府里大闹了一通,将自己关在卧房里不吃不喝不出来,曾老爷动怒,责问是谁告诉的少爷,下人们面面相觑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其实,曾府那么大,人多口杂,曾易川不可能永远不知道,哪怕府上人不说,外头也总会有人说。 偏偏老爷夫人宠极了他,既然找不出源头,那罪责便落在了晏阿照身上。曾老爷罚他在少爷卧房门口跪着,少爷什么时候出来,他就什么时候不用跪。少爷一顿不吃,他就也得米粒不进、滴水不沾。 跪了不消两日,晏阿照便有些支持不住。幸好第二日晚下了场雷雨,曾易川畏打雷闪电,只得喊晏阿照进屋陪他睡下。原本,他做什么都由晏阿照陪着,突然离了他,倒有些习惯不来。只是晏阿照淋出了一场大病,由那晚开始,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曾易川反倒日渐结实康健。 曾家二老看在眼里明白在心里,当年算命先生说的果真不错。如今只盼曾易川顺利及冠,到时再打发走晏阿照,让曾易川正式娶妻,也算了了他们一桩心事。 ****** “那是哪家的公子,竟生得这样好看?” “是啊,你瞧瞧,水灵灵的像个仙人般,花灯照着那脸莹白如玉。将咱们姐妹都比了下去……” “得了吧,我看妹妹是春心动了。” “去你的!” …… 那些姑娘家的窃窃私语让曾易川听得高兴,转头去看晏阿照:“阿照,她们说得对么?” 晏阿照好似被什么东西噎住了喉咙,呆呆望着曾易川,“呃……呃……”地讲不出话来。 “晦气。”曾易川敲敲他的脑门,“你就不能机灵点儿?” 晏阿照只是摸着额头,憨憨地笑了。 ****** 芙蓉帐暖,春宵意浓。 红烛夜火跳动得哔哔剥剥,映出锦帐之内一双交缠人影,床脚下摆的是一座纯白莲花灯。蓦地,喘息呻吟声骤停,一男子裸身滚出床帐。 “你没长耳朵么?”帐子之间是曾易川的怒容,“我说你弄疼我了,莫非你听不见?” “少爷,我……”而那摔在地面的男子便是晏阿照,没等他说完,心口又挨了重重一脚。 “莲花灯……!”曾易川拾起被晏阿照压坏的灯,气急败坏道,“你,你非要气死本少爷不可?滚滚滚,出去,看见你这张脸就心烦。” 晏阿照艰难地爬起来,披上衣服,低头应了声“是”,之后便退出房门。 是他太莽撞,弄伤了少爷才得以如此。咎由自取罢了。 曾易川是晏阿照心头上的一块肉,那地方本就不是用以承受欢爱之处,晏阿照平日里伺候着都极为小心,偏偏今日,思及方才灯会时少爷与那小姐在湖边互传莲花灯,一时妒意,才不禁失了分寸。 晏阿照早早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可没想到它来得如此之快。 或许,在曾易川当初哭着对他说自己弄湿了裤子,结果他一时糊涂之下要了曾易川的时候,晏阿照就已经犯下不可饶恕的错。活该天打雷劈。 (下) 曾易川已经三天没瞧见晏阿照的影子了,那日在灯会,他结识了一位钱庄掌柜的女儿,两日不见便思念不已,想着什么时候让阿照带着自己溜出府去见那位小姐。结果却发现,阿照这些日子不晓得在做什么,人影都看不见一个。 难不成,这老实人也有生气的时候,曾易川那夜踹了他两脚,这就耍起性子来了? 那时候在床上,曾易川正被弄得动情,想到灯会上那姑娘甜美的容颜,心荡神驰不已,晏阿照却不知轻重一下子顶入,曾易川吃痛不得才一脚踢他下床,又见他压坏了莲花灯,更是愤恨。人在气头上,说话自然是刻薄的,往常晏阿照也不是没被他骂过,如今怎么连这点小事儿都受不起了? 不过,当晚脱了衣服,曾易川无意中发现晏阿照背后有伤口,想必,是他跳下围墙接住他之时在地上磨伤的。 本不打算去理睬那人,可曾易川想着想着便心软下来,找了些金疮药偷偷跑去柴房寻晏阿照。打开门,曾易川闻到一股子霉晦潮湿的气味儿,被它冲得喉咙难受胃部翻滚,这种地方,也不明白阿照怎么住得下?里面又昏暗,曾易川根本看不清楚。 “阿照?阿照?” “少爷……”晏阿照迷迷糊糊的,只听见曾易川在喊他,还当自己在发梦。 曾易川找到声音传出的方向走过去,顿时大惊失色。 晏阿照有气无力地躺在干草堆上,衣裳还是三日前那一套,也没穿整齐,只是胡乱披在身上,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保暖之物。从敞开的衣襟里,曾易川可以看见晏阿照胸口一大片青紫。 “怎会如此……”曾易川手指颤颤巍巍地抚了上去,“我,我分明没用多大力道……” “少爷?”感觉到心口的刺痛,晏阿照才知道没做梦,“你怎么到这地方来了?小小柴房,污秽得很,赶紧出去吧。” 曾易川打断他的话:“我问你话,你身上伤势怎会变得这般严重?” 晏阿照低头看了一眼,似乎也觉得不可思议:“我也不清楚……一觉醒来,就变成这样了。其实我这身子,本就不似从前那般硬朗……” “一觉醒来?”曾易川气得厉害,比晏阿照压坏他的莲花灯还气,“你可知道你睡了多久?三天!” “三天?”晏阿照也愣住了。 “快,将衣裳脱了,我替你擦药。” 晏阿照受宠若惊,却连衣服也脱得吃力,最后还是曾易川帮着他才脱下。把药抹在晏阿照身上,曾易川只奇怪,他什么时候那么瘦了? “少,少爷。” “做什么?” 晏阿照粗糙的手轻柔抹过他的面颊:“别哭,我不打紧的,过两日自己就能好。” “好个屁。”曾易川真恨不得这人死了才算好。 “少爷……” “又怎么了?” “阿照想亲亲少爷。” 曾易川低下头去。 晏阿照这人是一根筋,什么都糙得很,唯独这嘴唇,柔软得让人诧异。 ——“!当!” “什么人在那儿?”两人的嘴唇迅速分开,曾易川急忙跑出去,只看见一只碎得四分五裂的饭碗。 这日三更,晏阿照被人装进麻袋,丢入了后院的那口枯井。 ****** “少爷问阿照啊,昨晚就返乡去了。说是祭拜家人。” 曾易川嗤笑:“他跟了我十八年,从没见他返乡祭拜过,怎么昨晚就忽然返乡了呢?” “这个……”老管家摸摸额头上的冷汗,“小的也不清楚啊。” 曾易川几乎向府中所有人都打听过,得到的答案千篇一律,不是说晏阿照返乡,就是答曰“不清楚”。这人就像是从未在他曾易川的眼里出现过,连消失都是干干净净的。 他总有天会回来。曾易川如是想。 但曾易川等了两年,一直等到他娶了那钱庄掌柜的女儿,也没等到晏阿照真的回来。而在这段时间里,曾府却发生了一件奇事:后院枯了十几年的井里忽然长出一棵菩提树来,曾老爷曾经想派人去把这棵树给砍了,可不论是锯子还是斧子,都伤不了这树分毫。 曾老爷临死前,还念叨着,让曾易川一定要砍了这菩提树。 但曾易川并未照做,他觉得,这棵树看着像晏阿照。 曾家少奶奶一直怀不上孩子,府中下人开始传闲话,老爷生不出儿子,连带着少爷也生不出,说不定也要等到七老八十才能有后。 老爷去世,府中大大小小事务便交由曾易川全权处理,他这脾气,三天两头就得罪人,做生意,最后把家业都亏空了。树倒猢狲散,曾府人一天比一天少,曾少奶奶也负气回了娘家,偌大的宅院,最后只剩曾易川一人。 他不乐意再做生意了,成天就搬着个藤椅,懒洋洋地坐在后院那棵菩提树下,之后,曾家大宅无人问津,不再有人见过他。 有传言说,曾易川最终死于菩提树旁,年岁还不到三十,样貌却已经是耄耋老者。事实如何,不得考量。 第二回:雪郎 (上) 这年,初雪来得格外早而猛。 清溪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依山傍水的,天高皇帝远,乡民们倒也自得其乐。钟十三来到此地已有八年整,倒是头一回遇见这么大的雪。 钟十三出生于战乱年间,爹娘生的孩儿多,他排行最末,家里人懒得起名,便直接唤他十三。其余兄姊在流亡中被爹娘卖的卖,走丢的走丢,最后独独剩下钟十三这么一根独苗。钟老爹狠了狠心,一拍大腿,干脆决定将他送到庙里出家当了和尚,无论怎么说也得留下这个子嗣。 如今战事已停,钟十三长大成人,还俗出了寺庙,原本想要寻回爹娘,就算寻不着,哪怕找到几个亲戚也是好的。只可惜当年他岁数太小,什么都不记得,连家乡在何处都忘得一干二净,万般无奈之下云游到了清溪镇,觉着这地方清净淳朴,便留下来安家落户。 钟十三没别的本事,就是身子骨结实,力气大,刚来这镇上的时候还不晓得要干什么行当养活自己。后来遇见一位老樵夫,老樵夫无儿无女,见他一个外乡人,在这儿无依无靠怪可怜的,让他留在身边当了徒弟。他年纪大,身子骨不方便,上山砍柴也好有个照应。 老樵夫前年刚去世,把大半辈子攒下来的家当全都留给了钟十三,他生前,钟十三可真是把他当成亲爹一样照顾。老人家走了,他也难过了好些日子。若说老樵夫临终前有什么遗憾,大概就是没能亲眼见着钟十三成家娶媳妇,生个大胖小子出来给他玩儿。 其实,钟十三正当年轻,五官俊朗,身形高壮,早有不少姑娘倾心于他。只无奈他脑袋里根本没装这根筋儿,别的姑娘家对他献殷勤,他愣是什么都没觉出来,只是老老实实过着他的日子。 这不,今早出门前,隔壁家王老伯的独生女还来找他搭话:“十三哥!十三哥你等等。” “怎么了?”钟十三顿下脚步,回头问。 兴许是方才跑急了,小姑娘脸上红彤彤的:“差点儿没赶上……我爹爹让我出来告诉你一声,最近这十天别再上山了。” 钟十三挠挠头:“大冬天的,正是柴火好卖的时候。不上山砍柴,让我喝西北风去?” “哎呀。”小姑娘一跺脚,“让你别去就别去,总之是为了你好。怎的你居然不知晓,沈爷爷没对你提过?” 沈爷爷说的是老樵夫,这下钟十三更纳闷了:“提过什么?” “这事儿老一辈都知道,年轻的也从小就听他们说了。来,你过来。”小姑娘瞧瞧周围,紧了紧衣襟,拉着钟十三的胳膊把他扯到一边去,小声道,“清溪镇每十年必逢一场大雪,一下就是十日,这雪和平常的雪可不一样。传说是山上雪妖作祟,每十年便来镇上闹腾一回,吃人肉喝人血好不可怕,所以这十日乡民们皆是足不出户,闭紧门窗,要不然可得让那雪妖捉了去吞进肚里。今年恰好是第十年……” 小姑娘一边神神叨叨地说,身子还一边发抖。 钟十三不以为意,还笑了起来:“你都多大了,还信这个?那都是骗小孩子的把戏。” “都是真的!十三哥你不信我,大可去挨家挨户问问,哪个上了年纪的不晓得这事儿?”小姑娘不服气道,“每十年清溪镇都会死人,而且还都是像你这么大年岁的小伙子,你可得当心着点。” “行行行,知道了。”钟十三摆摆手,“不是说足不出户么?你怎么出来了,当心被雪妖捉走。快回吧。” 小姑娘大概也是怕极了,想着早些回屋去:“那我回了,你可千万别上山去!” “嗯嗯,不上,十天都不上,成么?” 待到小姑娘回去,钟十三摇摇头,拎着斧头自顾自走了。说来奇怪,一路上还真没见着人影,虽说清溪镇本来就人烟稀少,可这大街上,现下只剩钟十三一人,连店铺都关门了。 “兴许是雪太大了,大伙儿都懒得出门……今儿个回去,砍来的柴火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自言自语地说着,钟十三拍拍头发,冒着风雪出了镇子。 ****** 雪天路滑,钟十三上山路上也就格外小心,冷风吹得他面上一刺一刺地疼,好几次都险些一脚踩空滑下山去,他从没见过这样大的雪,也是高估了自个儿,看来这天气还真不能出门。不过既然都已经到了山上,再折回去可就不划算了,钟十三只打算今天多砍些柴,卖完了以后也够几天用的,不出去,也就不出去了吧。 将砍来的柴火紧紧捆成一束背在背上,钟十三想起了小姑娘对他说的,要是山上真有雪妖,早该出来了,这趟回去可得好好捉弄捉弄那丫头,钟十三连说辞都想好了,就说他真的遇见了雪妖,差点儿没死在那妖怪手上。一张血盆大口,头发银白,长长的拖在地上,准能把她吓哭。 “救命……救命……救救我……” 正当钟十三要下山的时候,却听见一阵阵微弱的呼救声,掩盖在寒风呼啸中,一时半会儿辨不真切。 (中) 过了片刻,似乎又听不见了,钟十三还以为自己听的是风声,继续朝山下走,但还没走两步,呼救声却又响了起来,而且越来越真切,仿佛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谁?是谁在喊救命?”钟十三放下柴火,也扯着嗓子喊起来。 “我在这儿!求这位好心人帮帮忙!” 钟十三顺着声音的方向找过去,看见一个略微陡峭的小坡,小心翼翼探出身子望下去,坡下还真坐着一个男人,穿着一身白衣裳,若不是那又黑又长的头发,可就真的湮没在雪中瞧不出来了。 “你等等,我这就下来救你!” 沿着坡慢慢滑下,钟十三问:“兄弟,你怎么摔这儿了?身上有伤处没?” 男子抬起头,钟十三却愣住了。 不要说男的,就是姑娘,钟十三也没见过像他这么好看的。 “多谢这位兄台……我乃清溪镇人士,是个樵夫,本想来山上砍些木柴,不求卖多少银两,只望能安然过冬。却不料一时不察滑了下来,还扭伤了脚。若不是兄台相助,只怕得死在这山里了。” 钟十三看了看,在他脚边还真有一把生了锈的斧头,一面将他扶起一面说道:“你也是清溪镇的?我以前却从未见过。我还当镇上只有我一人是砍柴的呢,没想到还有个同行。你还能走路么?” 男子试着动了动,蹙眉摇头:“怕是不成。” “没事儿,我块头大,你到我背上来,我背你上去再说。”钟十三微微弯下腰去,“对了,怎么称呼你?” “多谢。”男子趴到他背上去,胳膊环着他的脖子,“在下无父无母,无名无姓,吃百家饭长大,乡里人管我叫做雪郎。” “雪郎……嘿嘿,还挺像。”细皮嫩肉,就像雪团捏的,难怪要叫这名字。 好不容易上了坡,下山的路也不好走,雪郎安安静静伏在钟十三背上,也不说话,钟十三便找话来说:“唉,你这身板,做什么不好,偏偏来砍柴?以前我师父时常对我说什么相由心生,你皮相好,也铁定是聪明的,读读书认认字儿,说不定还能中个状元回来光宗耀祖。哪怕中不了状元,在私塾里当教书先生,怎么也比这要花力气干的活儿强多了。” “那你呢?你为何来做这行?”雪郎反问他,说话时呼出来的气息吹到钟十三脖子里,竟然是凉嗖嗖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雪花落进颈项在肌肤上化开,才会感觉那么冰冷。 “我啊,没念过什么书,只念过佛经。” “佛经?” “是啊,我其实是从外乡来的,前些年战乱,被爹娘送进寺庙做了和尚。不信你扒开我头发瞧瞧,头顶上还有戒疤呢。” “还真是……” 雪郎的手指轻轻触到钟十三头皮,有些麻痒,他没来由地打了个哆嗦。 两人聊着聊着就回到了镇口,雪郎道:“十三兄,你且放我下来吧,背了这么远的路,也该累了。剩下不远,我自行回去便好。” “哪儿的话,我看呀,我平时背的柴都比你沈。”钟十三玩笑着,小心把雪郎放了下去,“你家住哪里?要不我扶你回去?” “不必。”雪郎发丝上沾着雪,钟十三一时都分不清,究竟是雪更白些,还是他的面颊更白些,“十三兄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在此谢过了。” “你一路上谢了我八回,可用不着再谢了。”钟十三赧然,“咱俩现在也算朋友,我是乐意极了,往后再要上山砍柴,咱俩也好结伴而行,彼此都有个照应。” 雪郎道:“那便后会有期,就此别过。快些回去吧,这雪,越下越大了。” 钟十三方才光顾着同雪郎说话,此时一瞧,还真是,白花花的大雪几乎遮挡住了他的视线,连面前的路都模糊成一片。 “是该快点儿回去,你也早些……” 钟十三意欲道别,可一转眼,哪里还有雪郎的影子。 ****** 回到住处之后,钟十三连忙将门拴上,小屋的木头窗子也被风刮得砰砰作响,好似随时都会吹开一般。也不知晓雪郎他如何了,脚受了伤,一人走回去可别遇上危险才好,他那身子骨,一阵风都能吹跑了去……早知如此,方才就该坚持送他回去。现在也不必七上八下地担心。 钟十三心中念叨着雪郎,但现在若是再回头去找,怕也找不着人了。还是等改天向街坊邻里打听打听。 烧热炭炉,又温了壶酒暖身,钟十三不禁打开一丝窗户缝儿瞧了瞧外头,顿时大惊失色:入眼的皆是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了。瞬间还有不少雪花随着风呼呼吹进屋里来,寒冷刺骨。 (下) 口中念了遍“阿弥陀佛”,钟十三赶紧闭上窗,捧着酒壶喝起来。半壶酒下肚,身子是暖和不少,不过他大概喝得太快,连脑袋也开始晕晕乎乎了,眼皮子直打架,于是趴在桌上打起了盹儿。迷迷糊糊也不知究竟睡没睡着,钟十三只听得有什么人在耳旁轻声唤他:“哥,醒醒,哥?” 他是爹娘最后一个儿子,再往下并没有弟妹,可钟十三也不知晓为何,就觉着这人喊的是他没错。 睁开眼,钟十三抹了把脸,窗外的风雪声似乎已经停了,解开门闩看看外边,天色竟已至半夜。钟十三提了盏白灯笼走出去,脚踩在雪地上也是轻飘飘软绵绵,沙沙作响。 “哥,快过来。” 钟十三举起灯笼,前方有个少年在朝他招手:“快些,别给人看见了。” 像是真怕什么人发现一般,钟十三蹑手蹑脚走了过去,伸手轻拍那少年发顶上的雪:“瞧你急得,雪刚停就喊我出来。” 少年揉揉鼻尖,一张面庞被灯笼映得生动极了:“是你说的,雪一停就带我上山猎野兔,可别反悔了。” “我这不是来了么?走吧,哥待会儿给你露一手。”钟十三宠溺地笑笑。 “哎。”少年乐颠颠地跟在他后头。 “这野兔啊,昼伏夜出,等到了山上,咱们就看雪地里,铁定都是那些兔子的脚印儿。”钟十三说着,不由得心想,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呢,怎么就是想不起来。 “再过几日……王家小姐就要过门了。”说这话时,钟十三胸口忽然一阵酸楚,奇怪得很,“等她到了咱家,就是你嫂子,你可别像往常那样再跟她对着干了,知道没?那天晚上……哥也多喝了几杯,哥不怪你。虽然你不是爹娘亲生的,但你懂事儿了,应该也知道,他们可宠着你呢,我也把你当成亲生弟弟,现在你年纪小,爱四处去玩,怎样都没事。但再过两年,还是得娶房媳妇,别老往勾栏院小倌馆儿跑,那些地方太不干净。” “唉……你从小就被丢在镇口,是爹娘捡回了你一条命,虽说镇上家家户户几乎都养过你,不过在我看,还是咱们家对你最好,你说是不?” 钟十三往山上走,一直跟在后方的脚步声忽然消失了。他心头一惊,迅速转过头,连个影子都看不见。 “雪郎!雪郎!” 雪郎……原来他是雪郎。 钟十三直犯晕,可眼前看到的还是清晰的场面,自己的声音也铿锵有力:“雪郎!你在哪儿?” “哥,哥……救救我!” 钟十三立刻顺着声音找,灯笼照出一个小坡,钟十三冲着坡下喊:“雪郎!” “我在这儿!哥,我腿疼……” “你,你撑着,我这就回去喊人来救你!一定要撑着!”钟十三转身跑下山,脚底一打滑,在雪地上滚了几滚,幸好有棵树挡着,才没出什么人命。 这么一摔,像是把钟十三给摔傻了,呆呆地坐在地上。 为什么要在半夜带雪郎来山上猎野兔? 因为要将他丢了,丢得远远的。 ——“雪郎是个瘟神,哪家养过他,必定要出些岔子,也难为你爹娘可怜他,还收留他在家中。” ——“那小子,三天两头往如意馆跑,指不定染上什么病,你可小心着点儿。” 中秋节那晚,钟十三其实并未喝多,他什么都记得。少年生涩的吻,笨拙地进入,一边不停地问他“疼不疼?”,好像难受的是他自己一般,差点儿没哭出来。 “我问过如意馆的哥哥,他们说就是这么做的,哥,你疼不疼?咱们不弄了。” 钟十三身上不疼,但胸口疼得厉害。他们不该是这样,雪郎不懂事,他怎么也跟着糊涂起来,被他迷了心智。乡亲们说的没错,雪郎是个来历不明的瘟神,要害死人的。 他还要成亲,还要生个大胖小子。 爬起身来,钟十三擦了擦眼角,头也不回地下山。 “哥……我疼……” “哥,救救我……” 别喊了,别再喊了! 钟十三从小就时常来这山里玩耍,所以山上的路,他闭着眼睛都能走。可今晚不知为何,他走来走去,仿佛都在原地绕着圈子,雪郎的声音始终就在不远处徘徊。 “哥……” 钟十三惊呼一声,自己竟然又鬼使神差地回到了小坡边上,提着灯笼看下去,依然能瞅见雪郎又黑又长的头发。 “哥,为什么不救我呢?” 雪郎抬起头,白森森的骷髅映在钟十三眼底,凄厉骇人。 “啊!!!” 钟十三惊叫一声,脚下踩空,恍若跌入万丈深渊。最终,他听见自己脖子碎裂的声响,耳旁传来一声叹息,吐气凉凉的: “哥,我疼。” ****** 这年的初雪,只下了一日便停了。 王老伯的小女儿第一个发现钟十三不见了,哭着喊着要去山上找人,被她娘扇了一巴掌。九天以后,钟十三仍未回来,王老伯带着几位街坊邻居一道上山,才找到钟十三的尸首,摔断了脖子,当场毙命。 从那以后,传说中的雪妖再也未至清溪镇害过人。 第三回:烛泪 (上) 吴眠,自小父母双亡,由祖母一手带大。其人天生勤奋聪颖,年纪轻轻便高中进士,原本大有机会入朝为官,但吴眠心系家中祖母,于是回到乡里找了家私塾教书,饱受学生爱戴。本以为自此能和祖母过上安康日子,奈何天不从人愿,祖母年老身患顽疾,还没盼到抱上重孙子就撒手人寰。吴眠与祖母相依为命多年,可谓是情深意重、恪守孝道,老人家一去,自己竟也悲伤得大病一场。 病愈后,吴眠整个人都清减不少,也不愿继续留在这个伤心之地,干脆变卖了家产。想着要带上祖母的骨灰去五湖四海游历,祖母一辈子都没出去好好看过,现在人也没了,吴眠总觉得有许多事都未做过,好歹也得将它们一件一件补齐。 去过几个山清水秀之地,一路上结交了不少知己好友。吴眠心胸也开阔了许多,渐渐放下悲戚,北上到了繁华昌盛的京城,一时间看花了眼。 恰好回想起京城似乎有个姓魏的远房表叔,儿时吴家与他交情甚笃,只是不知晓过去那么多年未曾联络,这家亲戚是否还记得他。东打听西打听的,竟也被吴眠找着了表叔的住处,打算前去投奔。 常言道一表三千里,这魏姓表叔待吴眠倒是熟络,还特地摆了个接风宴为吴眠洗尘,听闻姨母过世,也不由得一阵唏嘘,还落了两滴眼泪。魏家富裕,又人丁兴旺,与吴眠同辈的还有三姊一兄、两弟两妹,一家人其乐融融好不热闹。在这样的大场面之下,吴眠反倒显得无所适从。 魏老爷在宴席上不停夸赞吴眠,甚至开口将自家小女许配给他,吴眠受宠若惊,只道自己配不上如花似玉的魏小姐,况且祖母刚刚过世不久,他必须守孝三年才是。魏老爷虽说可惜,可心中不免愈发欣赏起他来。接风宴过后,吴眠半醉地回到客房,回想起方才魏小姐含羞的娇俏容颜,何尝不心痒呢? “喂!喂!” 正在吴眠心猿意马之时,窗台下传来了人声:“谁在那里鬼鬼祟祟的?” “吴兄弟,是我啊。” 狐疑地打开窗户,吴眠看了好一会儿才在夜色下瞧清楚对方的脸,原来是魏家大少爷魏俊成。刚刚的接风宴上,从旁人的闲聊中吴眠也对魏府的情形有了大致了解,魏大少爷虽说是长子,却不受老爷喜爱,魏老爷的原配夫人生前脾气不好,夫妻二人本就没什么感情,生下大儿子之后便撒手人寰。那魏俊成琴棋书画样样不行,吃喝嫖赌倒是极其在行,其他兄弟姐妹甚至于丫鬟小厮都对其看不上眼,魏老爷更是放任他不管。 对于这位肥头大耳却腹中空空的公子哥,吴眠同样没什么好感,不过至少还得保有最起码的礼节:“大表兄?这么晚了,怎么不去歇着?” “嘿嘿。”魏俊成笑了笑,说,“这你可就不知道了,现在这时候并不算晚,正值玩乐的好时机呐。不知吴兄弟是否愿意跟大表哥出去开开眼?” 吴眠暗自叹息,心想这魏俊成自小没了母亲,父亲又不管不顾的,还得受家人白眼,实在可怜又可悲,自己不妨就陪他走这一遭:“那还请大表兄多多包涵,小弟生性无趣,可别扫了表兄的兴致。” 魏俊成一拍大腿:“哪儿会呢?这是你头一回来府上,今儿个我这做哥哥的可要带你去京城最妙之处转悠转悠,保准你流连忘返。” 如若吴眠一开头便知道魏俊成说的究竟是什么地方,他恐怕是不可能答应的。直至看清楚那块“极乐坊”的牌子,吴眠才恍然大悟自己是着了魏俊成的道,他自己想来喝花酒怕被父亲责骂,才想要临时拉个替罪羔羊,着实可恨。 “大表兄,小弟有些不适……” “哎哎哎,别啊,来都来了,进来一起乐呵乐呵。”魏俊成一把拽住吴眠的袍袖,将他拉进了门槛,让老鸨开了间上房,不一会儿,几个莺莺燕燕就涌入房内。 刺鼻的脂粉香激得吴眠直打喷嚏,捂住鼻子闭上眼睛,吴眠往凳子上一坐,打算不再理会魏俊成。 “哟,这不是魏大公子么?这么久不来,我都快忘记公子长什么样了。” 这道奸细的嗓音让吴眠感到有些奇怪,不禁又重新将双眼睁开,仔细一看,脸上不由得一阵红一阵青:眼前那坐在魏俊成怀中之人虽说打扮得花枝招展,可声音却是掐着嗓子的男音,胸部平坦,喉结突出,分明是个男人!再看看站在一旁伺候的其他人,一个个也都是清俊少年模样,却弄得不阴不阳,吴眠真不知该厌恶还是该同情。 好个魏俊成,本以为这“极乐坊”只是寻常妓馆,没想到他竟还有这断袖分桃之癖。 魏俊成一把将其搂住,手掌不安分地移动:“你这小骚蹄子,见识过其他男人,便不记得本少爷了?” “嗯……我说笑而已,哪敢真忘记公子呢?”那小倌呼吸急促,上挑的狐媚眼色朝着吴眠看来,“这位小爷看着面生,怎的光坐着不说话?” 魏俊成本就只是看吴眠讨父亲喜欢才拉他前来,万一自己来小倌馆寻欢作乐的事儿被父亲知道,还好有个人垫背。如今目的达成,他哪里管吴眠如何,只顾自个儿开心快活:“他呀,乡下来的笨木头。咱可别管他了,哥哥想你想得紧哪……” 吴眠看得一阵恶心,趁着魏俊成正陶醉急急忙忙冲出上房,四周房间内皆传出一片银声浪语。他此时只想迅速离开此地,脚步越来越快,眼看马上就要走到楼梯口,却不知从哪儿窜出来一个人影,吴眠来不及停下,与他撞了个满怀。 “哎哟!” (中) 对方力道不小,把吴眠撞得连连后退几步,衣襟之间还飘出一股似有若无的淡香,让他又稍许晃了晃神。 “走路不长眼睛么?” 吴眠听他语气不善,抬头刚要反唇相讥,但见那人生得一张极其俊俏的脸蛋,眉目五官皆是精致如画,身穿一袭红衣,更是衬得他肌肤莹润洁白。此时或许由于恼怒,面颊上沾染着些许晕红之色,令吴眠瞬时之间挪不开眼。 “噗……”那人见他满面呆愣的痴傻相,又忽然笑出了声,这么一笑,连带着整个走廊恍若都敞亮起来,“现在眼睛倒是长出来了,怎么直勾勾盯着人不放呢?” 吴眠听得出他在调侃,即刻尴尬不已,低下头红着一张脸道:“失礼了。” 说完,又忍不住抬眼偷偷看他,红衣男子也大大方方站着任由他瞄。若说方才在魏府的接风宴上见到那魏小姐只是寻常男子的爱美及欣赏之心,那么现在吴眠听见自己扑腾扑腾的慌乱心跳,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公子尊姓大名?”却是那人先开了口。 “姓吴,吴眠。” “无眠?”红衣男子歪了歪头,奇道,“这名字倒是有趣,你晚上不爱睡觉么?” 吴眠讪笑两声,摸了摸鼻子,鼻尖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眼前之人真不知是什么来头,身上莫名有股强烈的吸引力,哪怕他随便动一动,吴眠都要被他给吸过去,实在怪异。 “进来吧。”男子侧过身,打开自己边上的房门。 “咦?”吴眠刚刚都没注意这儿竟然还有间房,还未想好究竟是要答应还是推辞,只闻着一阵香风,自己便走进了房间里去。 男子反手阖上门,走到桌边倒了两杯酒:“头一次来这极乐坊么?” “呃?……嗯。”吴眠点点头,不知不觉中环视周围,只见房间里点了许多红烛,那颜色似乎格外鲜艳,就同男子身上的衣裳一样。 “看你这傻兮兮的样子就知道是了。来吧吴公子,咱们喝一杯。”他勾了勾手,吴眠缓慢走过去,看着他,吞咽了一口唾沫,随后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你慢些,这酒后劲大着呢。”阮红衣提醒他,细声细气的,却又不像刚才那些小倌刻意地掐着嗓子说话,这软糯的声音比他们好听多了。 吴眠问他:“你叫什么?” “红衣。”他的双唇轻轻张开,嗓音柔腻,“阮红衣。” 随后又给吴眠斟了一杯酒,他二话不说还是一口饮完,温热的酒液烧得腹中火辣。他有点想不通,像阮红衣这样的人,怎会沦落到勾栏院烟花地?每日卖笑,以色事人,他心里是怎样想的?不难受么? 这么思索着,自个儿倒先难受了起来。阮红衣仿佛在面前晃来晃去,吴眠伸手想要捉住他。 “我早提醒了吴公子,这酒可厉害。”阮红衣上前扶着吴眠,吴眠倒在他胸口,又闻到了那阵香气,脑袋晕晕乎乎,人就被牵到了床榻上。随后一只冰凉的手掌贴上了他的额头,温柔地轻抚着。 “吴公子,以前做过那事儿么?” 阮红衣的气息吐在耳边,语气暧昧勾人,吴眠只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猛地一缩脖子,胯下物事居然开始发硬:“没,没有。” “那……我来教教你。”那只原本放在吴眠额头上的手顺着他的脸颊、下巴一路向下抚弄,经过宽厚的胸膛、小腹,最终覆上腿间那根半硬的家伙。 吴眠一个激灵,鲤鱼打挺坐起身来,脑袋撞着了阮红衣的头,这么一撞,人也跟着清醒过来:“不,不不不不……” 听他连连说了好几个“不”字,阮红衣捂着自己被撞疼的前额,双目盈盈含泪:“吴公子你是嫌弃红衣么?红衣至今仍是清倌,见公子良善可靠,本想将干净的身子托付于公子,却没想到……” “不,我并非那个意思。”吴眠自认能说会道,此时却笨拙得几乎咬了舌头,只能握住阮红衣的手放在心口,吹吹他被撞红的额头,心疼道,“我是真心喜欢你,我,我也想要你……但正因为喜欢,所以才怜惜,我想等替你赎身之后再说,你可明白?” “赎身?”阮红衣面露诧异,而后不明所以地笑笑,方才还楚楚可怜的泪光很快就消散了,“你果真是个傻子……算了,你走吧。” 吴眠不知自己哪句话惹恼了他,只是无措地看着阮红衣:“你不信我?” 阮红衣收起酒杯,口吻暗藏淡淡的不屑:“等你攒够了银两再来吧,不过看你这穷酸相,也不像是能替我赎身的模样。我就不指望公子了,请回。” “你……”吴眠从床上起身,他感到愤怒,却也心酸,为了自己被看轻而愤怒,为了阮红衣的处境而心酸。分明是初次见面,可这人好似一下子在吴眠心底扎了根,怎么拔都拔不走,反而越刺越深。 “我明日再来。” 唉…… 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叹息。 (下) 虽说被羞辱了一番,但接连着好些天吴眠都没能忍住,依旧去极乐坊寻那阮红衣。他清楚那不是什么好地方,可阮红衣却是个极好的人。吴眠承认他原本只是迷恋阮红衣的皮囊,可时间长了,他也开始渐渐了解并欣赏起他的内在。阮红衣擅抚琴、吟诗,出身于书香门第,无奈家道中落被奸人算计,年仅十三岁时就被卖到了极乐坊。知道了他的身世,吴眠对其也就愈发心疼。 阮红衣本也是被父母捧在手心疼宠的独生子,再加上腹中有番学识,难免心高气傲说话刻薄,吴眠并不在意这些,反倒觉得他真性情。只是有个地方吴眠感到奇怪,每次他去找阮红衣,不论白天或是夜晚,他房里总要点上八根蜡烛,在最后一根红烛熄灭之前,阮红衣就会急急忙忙赶吴眠离开,哪怕之前聊得再投机也断然不能继续下去,这是阮红衣的规矩。 这天吴眠又要出门,走到半路却被魏家小姐挡住了去路,小姑娘含羞带臊地喊了他一声“表哥”,要他陪着一道去庙里进香。 吴眠推辞不得,只得跟着前往,坐在轿子上,魏小姐唧唧喳喳说个不停,吴眠只想快些结束好去见阮红衣,因此她说了什么也没细听。轿子走到一处偏僻小道,魏小姐忽然浑身抖了抖,朝着吴眠靠过去。 吴眠这下子可回过了神,不自在地躲避开来:“表妹,男女授受不亲……” 魏小姐面若桃花,羞怯道:“表哥,这地方好生怕人,若不是必经此地,小妹也不会劳烦表哥你一同前来。” “怎么说?” “还不是大哥闯出来的祸。”魏小姐犹豫片刻,似乎是有些为难,不知当讲不当讲,瞧了瞧吴眠的脸,还是决定开口,“表哥,这事我告诉你,你可要替我们魏家保密,别再将它告诉第三个人了。” “那是自然。”魏老爷待他宽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他心中有数。 魏小姐叹了口气,说:“不是我这做妹妹的说什么,大哥他生性顽劣懒散,成天在外面闯祸,不讨爹喜欢。八年前还闹出了人命来……” 吴眠错愕地问:“人命?” “嘘,轻些。”魏小姐像只受了惊的麻雀,左顾右盼着轻声道,“那时候我还小,许多事儿都忘了,只记得大哥爱去那叫什么‘极乐坊’的不干不净的地方,还喜欢上一个小倌儿。那小倌也实在可怜,当年才十三岁,出身于清白人家却被卖到妓馆去。大哥难缠,成天去找他说要赎身买回家来,小倌不肯依。” 吴眠像是想起了什么,一颗心砰砰乱跳:“之后呢?” “之后……”魏小姐抚着胸口,道,“大哥被他迷了心窍,硬是去要人,那小倌从极乐坊逃出来,大哥带着几个家丁去捉。就在方才经过的那条路上,用麻袋捆住了打……等大哥回过神儿,小倌已经断了气。” 说到后来,魏小姐娇小的身子瑟瑟颤个不停。 吴眠的手在膝盖上握成拳:“那小倌,叫什么名字?” “我只记得大哥那段时候成天嚷嚷着……红衣。” “杀人偿命。”吴眠咬牙切齿,“魏俊成他不怕遭报应么?天底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魏小姐见他如此,不由得紧张地向后退了退:“那也不是大哥亲自动的手,更何况死的只是个小倌罢了……爹虽说不喜欢大哥,出了这样的事,气归气,毕竟还是骨肉嫡亲,总要帮他解决着些。之后,每年的今日我都会去上香,只盼能减轻大哥的罪孽。” 减轻魏俊成的罪孽?减轻魏俊成的罪孽…… 那谁来超度你呢,红衣。 吴眠心中绞痛,几乎要落下泪来。 ****** 吴眠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赶去的极乐坊,他给老鸨丢了一锭银子,匆匆上楼撞开阮红衣的房门,吴眠前些天从未仔细注意过,在门框上贴着两道黄符。 阮红衣面对镜子坐着,听见声响后回过头来嗔怒道:“你今日怎么如此莽撞?吃醉酒了?” “红衣,我都知道了。”吴眠说。 阮红衣一怔:“知道什么?” “你,你……”吴眠每说一个字,心就要痛一回,“你在八年之前,就已经死了……” “不要说了!”阮红衣蓦地打断他,捂着耳朵凄厉地大喊,“你出去,再也别来见我!” 吴眠不管不顾地冲上前,一把将阮红衣搂住,他的身子很轻、很凉,抱在怀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可吴眠却感觉自己什么都有了。 “你不怕我?” “怕什么,我喜欢你。” 话音刚落,最后一根红烛上的火焰忽而熄灭,屋内瞬时一片清冷。 “别看……”阮红衣痛苦地伸手遮住脸。 吴眠握着他冰冷柔滑的手掌,将它们缓缓拿下来,只见他双目紧闭,眼角淌出血红色的泪水,从面颊一直落至下巴。“滴答”、“滴答”一颗一颗掉在吴眠手背,恍若艳红的花朵绽放。他又闻见了那股子香气,没错了,和蜡烛上的香味一模一样,吴眠感到周围的景象都开始渐渐模糊,他只看得见阮红衣的脸,看得见他眼角之下的两行血泪,吴眠听见自己说: “我去杀了他。杀了他。” 阮红衣捧着吴眠的脸靠近过去,慢慢地四唇相叠,他的嘴唇绵软、身上香氛愈浓。 他将剩下的半截红烛递给吴眠。 “你若真想替我报仇……将它拿到魏俊成卧房里,点上。” ****** 魏府长子魏俊成一夜暴毙。 他被下人发现时早已浑身僵硬,面容惊恐万状,以扭曲的姿势躺在床上,可衣着却完好无损,不像是遭到歹人袭击。无人知道他在那晚见到了什么。 然而就在同一晚上,与魏府小姐定下姻亲的吴眠吴公子也突然失踪,自此杳无音信,不知去向。 第四回:乔二公子 (上) 连着赶了好些天的路,温堂谚总算在一片树林中找到了一处破旧的院子歇脚,这院子看上去空置了许久。想必曾经是哪个大户人家用于避暑玩乐的场所,如今却荒废于此,萧条凄冷。 温堂谚随便找了处台阶坐下,天上竟然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一开始雨点只是如同绵绵细丝,但没过多久雨势就愈渐大了起来,也不知何时能停下。 他抹了一把脸颊上的雨水,仰头望着灰蒙蒙的天,不觉叹了口气。 金榜题名探花郎,本该是极为高兴的事,却道那温堂谚个性耿直,说错了话而不自知,背地里早就得罪了不少官员。皇上也不喜他,竟派他去一个小小县城当七品芝麻官,路途遥远却无人护送,唯有自行前往。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不久前,他又遇上了一伙奸恶盗贼要抢他包袱,温堂谚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敌得过那些五大三粗的壮汉,不仅是盘缠,甚至连官印和上任文书竟都被贼人抢了去。好在还留下一条性命,身边还有些碎银子可以勉强度日。写了书函送回京城禀明状况,也不知何时才能送到圣上手中,一来一回的,又要费上不少时日。 尽管如此,温堂谚也还是不愿改改自己的倔强脾气,阿谀奉承那一套,他可做不来。谁说小县令便不能一展鸿鹄之志?既然已经为官,便要记住清廉二字,但求问心无愧,为老百姓谋福才是。 进了里屋,卧房内床和桌椅都在,只是蒙上了厚厚的灰尘,温堂谚稍稍清理一番,见时辰不早,也打算躺下歇息。却隐约听得屋外传来绵延清脆的铃铛声响,“叮铃——叮铃——”一声比一声清楚。 “谁?” 莫不是哪家的猫狗走失到这林子里来,想找处地方躲雨? “叮铃——叮铃——”铃铛依然在响,混杂着雨点劈啪之声,倒有些动听。 温堂谚推开房门,举着伞来到后院中寻找铃声的来源,无奈雨实在太大,风又几乎要将他的身子吹倒。“叮铃——”又是一声脆响,就在温堂谚身后,他转过身子,只见到一双白皙的裸足,脚踝上套着一只金铃。那双脚在他面前晃啊晃…… “啊!鬼!”温堂谚吓得伞都丢了,脸色惨白一屁股坐在泥泞里,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正坐在树杈上,风刮得树枝连连摇晃,那人却丝毫不为所动,还坐得稳稳当当。 “你是谁?”他开了口,是个嗓音清冷的男子。 子不语怪力乱神,子不语怪力乱神…… 温堂谚尴尬地站起身,衣裳已经湿透脏污,也无所谓掉在一旁的雨伞:“小生姓温,名堂谚。路经此地想找地方歇脚,本以为这里无人居住。没想到惊扰了公子,还望公子见谅,若是介意的话……” “罗嗦。” 男子打断了他的客套话,轻盈地从树上跳下,笔直站在温堂谚面前:“跟我来。” 说完,在雨中熟门熟路地回了房。看样子着实是这院子的主人了。 回到屋里,那位公子窸窸窣窣找出一支火折子,点亮了油灯,四周一下子亮堂起来。温堂谚这才看清他的脸,或许是在雨里淋的时间长了,他面色很白,一双凤目狭长,眼角微微上挑,唇色也是淡淡的,下巴尖还滴着水珠。 “擦擦吧。然后换上。”那人递过来一块布巾和一套干净衣裤。 温堂谚这才发觉自己看他看得竟入神了,慌忙接过东西道谢,耳根却有些发热:“……多谢公子。” 他不再与温堂谚答话,径自脱去了衣裳擦拭身体。即使同样身为男子,温堂谚多少也感觉到了不自在,背过身去擦干身上的雨水换衣,只听得背后“叮铃——叮铃——”的声儿萦绕不绝,缠得人心痒。终是忍不住回头去偷偷望了一眼,那人正坐在床上细细地擦着脚,足趾白净,趾甲修剪得圆润光滑。 温堂谚的视线又向上移动,看到了他脚踝上的那只金铃,有了光,他便能很清晰地看见铃铛上刻着三个字:乔无双。 想必就是这位公子的大名。 然而这位乔无双乔公子见温堂谚正盯着他,便停下了动作,他身上穿的是刚刚换好的白衣,裤子却还未来得及穿上,一条腿抬起搁在床沿。腿间的东西藏在衣摆下若隐若现:“过来。” 温堂谚的目光险些就黏在他大腿的肌肤上挪不开了,被乔无双这么一唤,更是像着了魔一般朝着床边走去。他明明知晓自己正在做什么事,并且也对此感到错愕,可他无法控制和拒绝。 乔无双…… 当真是世间无双的妙人了。 (中) 尽管从门口到床榻只有短短一段距离,但是温堂谚却觉得格外漫长,一步一步好似总走不到底。待到终于看清着了乔无双的容颜,他几乎要腿软地跪倒在床边。温堂谚对此感到羞愧、尴尬,他从不知自己竟是这样贪图色相之辈。记得当初刚中探花时,多少人想着巴结他宴请他,甚至给他送了好些年轻貌美的丫鬟侍妾,皆被他果断地一一回绝。料不到今日遇到这么一个乔无双,温堂谚就像丢了魂魄似的。 “你究竟是谁?”温堂谚挑着他的下巴,感觉到他吐在自己面上的气息都是凉的。 “乔无双。”他这样说着,伸舌头舔了舔温堂谚的下唇。 温堂谚放下纱帐,趴在他身上,硬挺的下体不断磨蹭着他光裸滑嫩的腿根:“不对,你是山精?还是鬼怪?” “呵……”乔无双轻笑,含着温堂谚的耳垂,抱住他翻了个身,“子不语怪力乱神。” 看他并不健壮,力气却大得很,温堂谚只觉得自己要融化在他怀里,挣扎动弹不得。只能用一双手胡乱在他身上抚摸揉捏,乔无双的身体简直像寒玉一般,又凉又滑,一触上就舍不得松开半分。温堂谚的手掌探进他胸前,捏了一下小巧的乳首,乔无双也学着他的样子隔着衣服揉捻他胸口那两颗肉豆子。紧接着还低下头来舔吮,弄得他衣服濡湿一片。 “嗯……嗯……无双……”温堂谚拥着他的头,将前胸挺起来,更深地送入他口中。 乔无双脱去他的衣衫,又玩弄了一会儿乳尖和肚脐后,牵引着温堂谚的手掌放在自个儿的楠根上:“涨得厉害,替我摸摸它可好?” 温堂谚握着那根粗壮的东西,手心里全是汗,这一根就和乔无双的人一样,挺直又漂亮,颜色也特别干净,乔公子想必也是洁身自好的。上上下下撸动几回,大么指指腹摁着码眼打转,滑溜溜的晶莹液体很快就打湿了整个柱头,乔无双仰着脖子喘息的模样实在勾人得紧。温堂谚越看那欲根越喜爱,不由得俯身下去用嘴巴裹住了,不轻不重地吸着,再慢慢往喉咙深处吞。 “啊,啊……堂谚,使不得……啊……”乔无双被他激得叫起来,手指插进他发丝之间揉搓着头皮,哪怕是这么简单的接触,温堂谚也感觉舒适不已。 吞吐片刻后,乔无双的分身已经涨到了最大限度,晶亮湿润,撑得温堂谚嘴巴都开始发酸,他只恨不得把底下的两颗小球一并含进嘴里吮上一吮,小腹也是一阵一阵发热发紧。记得少不经事时曾读过一两本龙阳之书,对于男子与男子的交合,温堂谚也不是不知晓,他对着乔无双张开自己的两条腿,手指沾着唾沫滑入后庭,体内塞着异物的感觉并不好受,但如若那东西是乔无双身体的一部分,可就另当别论了。 艳红的菊蕾包裹着进进出出的手指,抽插时带动着媚肉发出银靡声响。乔无双盯着那地方出了神,温堂谚看到他的视线所在,羞惭得几乎无地自容,可前头的阳物却一翘一翘的更加精神饱满:“快弄我,无双,你来……” “别急,我这就来了。”乔无双一手扶着温堂谚曲起的膝盖,另一手握着自己阳物,在他臀间的洞口缓慢磨动,温堂谚的唾液还有他柱头上渗出的银液混合在一块儿,扯出一道道滑腻的银丝。 “不,别磨我了……”温堂谚被他戏弄得带上了哭腔,“糙进来吧,狠狠糙进来!啊啊啊!” 突然挤入的疼痛令温堂谚前方的那话儿瑟缩了些许,但他仍是双臂抱紧乔无双的背脊渴求道:“还要再深些……嗯……” 乔无双安抚似的在他鼻尖亲了亲,便开始捣弄抽动起来,不消片刻,温堂谚也得了其中趣味,后庭中似乎有一块肉格外放荡,每每插到那一点上,他的肉壁便绞紧一下,真是说不出的爽快,肉刃重新挺立起来,肉鼓鼓圆溜溜的顶端都被干出了银汁儿。 温堂谚扳过乔无双的脸,嘴唇贴上他的下巴、唇瓣一下下摩擦,在他耳边轻声浪语。乔无双在缠绵中并不多话,也不爱出声,只是偶尔会轻喘出来,短促而低沉,然而每次的喘气声都令温堂谚小腹酥麻。 “叮铃——叮铃——叮铃——” 那只套在乔无双足踝上的金铃铛,也随着他一次次的摇摆挺送而轻轻晃动…… (下) 连着过了好些天风流快活的日子,温堂谚犹如置身梦境,简直恨不得一辈子在这地方不出去,和乔无双相依相伴。在愈渐亲密的相处中,乔无双也告知了温堂谚他的身世。 他在家中排行老二,上头还有个姐姐。乔府原本是县里数一数二的富户,这小院子也是他们乔府建下的游乐之所。三年前,乔大小姐看中了府上的家丁,两人时常来这小院儿中幽会,郎情妾意耳鬓厮磨,时日长了,乔大小姐竟怀上了身孕,肚子一天比一天鼓胀起来,事情也就瞒不住了。 乔老爷得知真相后气得大病一场,可有什么法子呢?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女,现在又生米煮成熟饭失了清白,以后再要嫁人可就难了。无奈之下,只得还了家丁自由身,简单操办一番,让那家丁入赘到乔家。也算是了了一桩麻烦。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乔老爷怎么都料不到此举竟是引狼入室。成了姑爷之后,那男人四处作威作福,甚至还盯上了乔家的祖产。乔二公子虽说排行第二,但却是独子,男人不禁起了歹念,一不做二不休就在饭菜里下了砒霜想要毒死乔无双。谁知居然被乔大小姐误食,一尸两命。 闻讯而来的乔老爷乔夫人见到女儿的尸首悲痛至极,冲上去就要和男人拼命,姑爷进乔府后集结了不少爪牙,有一些还是他曾是家丁时就与他一同吃喝混日子的无赖小厮。几个凶恶之徒轻轻松松将两位老人家制服在地,姑爷心想反正已经死了老婆,干脆将他们一并毒死。 一家数口惨遭灭门,只剩这乔二公子逃了出来,独自躲在此处过活。 温堂谚听过之后,良久说不出话。世上竟有如此大奸大恶丧心病狂之人, “我做梦都想杀了那畜生,吃它的肉,啃他的骨。”乔无双目光空洞,“只恨我懦弱无能,在这里待了不知多少年。浑浑噩噩,好像疯了,又好像清醒着。有时想写血书伸冤,可不知为何一个字都不会写,连血都流不出来。” “好了,别再想了……无双,别想了……”温堂谚将他拥入怀中,起誓道,“待我上任后,必先了结此案,将那贼人绳之以法,以慰你家人在天之灵。” “你要走了?”乔无双忽然问。 温堂谚道:“嗯,京城的文书差不多该到了。我得去衙门上任,你可否跟随我一道前往?” 乔无双却摇了摇头,淡笑道:“不了,等你了了这案子之后来接我吧,我等着你。” 虽说不舍得,可如今还是替乔无双找着杀害他亲人的凶手最紧要,温堂谚又与他缠绵了几宿,两人才依依惜别。仿佛有诉不尽的情话。 五年前的乔家血案,当地人皆有所耳闻,犯事儿的是乔家姑爷,闹出人命后就不知所踪。上任县令是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头昏眼花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快忘了,要他查案岂不是笑话?好在新上任的温大人贤明,不出几日就破了这桩案子,将逃至十万八千里的案犯火速缉拿,连带着又了结了许多陈年冤案,乡邻们纷纷叫好。 案子总算完满解决,温大人之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吩咐捕快抬着轿子去郊外树林的乔华苑接人,那地方本就邪气得很,再加上前些年乔府出了那档子事,更是没人敢去,而且许多人都听说院子闹鬼,半夜时不时会传出凄凉的哭声,哪儿有谁愿意住在那种地方呢。可既然县太爷说了,捕快们也只得照办。 “无双!无双!” 那日到了院门口,温堂谚匆匆下马,激动得一个踉跄。也不顾自己狼狈就冲了进去,大声喊乔二公子的大名。可这乔华苑实在清冷,丝毫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模样。 “大人……有,有东西!”一个小捕快慌慌张张跑了过来。 之后发生的事,温堂谚用了一辈子也不愿相信它是真的。 捕快们在后院树下挖出了一具插着匕首的男子尸骨,后经仵作验证乃是自尽而亡,去世已有五年,白骨的脚踝上套着一直金铃铛。 正是失踪多年的乔二公子。 ****** 温堂谚,江南人士,鼎康三年金榜题名高中探花。 在秦阳县担任县令四十年之久,生性勤奋节俭、为官清廉,在任时屡破奇案,圣上多次召回京城升官却被婉拒,享年八十二岁,临终前命人将尸身葬在乔华苑,终生未娶,无子嗣。 第五回:甘露 (上) 又是一年江南梅雨季,雨水绵延下了好些时候也不见日头,在这般既潮湿又闷热的天气里,人们的心绪也不免烦躁起来,只盼尽快出梅,好晒晒家中的被褥、字画。 杜淼,字泽雨,刚出生时家中特地请来算命先生,先生说他五行缺水,因此起了个丰沛润泽的名字。却道杜淼将近而立之年也并未丰沛到哪儿去,平日以画伞、卖伞为生,曾经娶过两房妻子:可怜第一位难产而死,一大一小皆没保住;第二位天生体弱多病,嫁过去不到一月便香消玉殒。媒人一看杜淼的生辰八字直言他命里带煞,自此后再无姑娘愿意踏进杜家的门。杜淼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他也不指望自己此生还能有谁愿意与其相伴,颇有些心如死水的味道,只顾着画伞面,时间长了画工倒是日渐精进。 这日杜淼又出门去市集卖伞,生意尚可,不消半日就卖完了雨伞。正打算收摊儿随便找处馆子垫垫饥,却见一秀气少年来到摊前,衣裳湿透了黏在身上,衬得身段小巧玲珑,发梢还滴滴答答落着雨珠,面颊圆润干净,瞧着怪惹人怜的。 “这位大哥,还有伞么?”一开口,声音也是亲切文雅,让人说不出的舒心。 “兄弟你来得不巧,最后一把恰好卖出去了。”杜淼见他年轻,说话又和善,干脆拿出自己的伞来,“若不嫌弃,这把伞便赠与你吧,也不收你银钱了。” 少年面上一红:“那怎么担当得起?” “一把伞而已,有什么担当得起担当不起的?你就拿着吧,快些回家去换件衣裳,小心伤风。”杜淼为人向来爽快,将伞往少年怀中一塞,转头便冒着雨疾步走了。 话说回来,这伞还是杜淼顶顶得意之作,伞面上画的是几枝杨柳,虽说简单,可姿态却极为逼真动人,嫋嫋娜娜恍若能够迎风摆动。好几回都有行家意欲出重金买下这杨柳伞,杜淼始终没能舍得,如今给了那精致白净的孩子,倒还不算可惜。 回到家中,杜淼当真是淋成了一只落汤鸡,草草洗漱干净换好衣衫,又弄了些简单饭食,准备好几柄明日要拿出去卖的伞,之后便仰头呼呼大睡起来。半寐半醒之间,杜淼好似感觉到几滴清凉的水珠子掉在自己脸上。 “啪嗒”、“啪嗒”、“啪嗒”。 莫非是屋顶漏雨了不成? 烦乱地睁开眼,杜淼却吓得从床上一跃而起:“你……你是何人?怎么进来的?” 床头正站着一个头发滴着水的黑影,杜淼在惊恐之中定睛一看,才发现他有些面善。 “是你?” 正是白天时将他的杨柳伞拿走的少年。 “泽雨……”少年怯生生地靠近他,“我是柳润汀啊。” 他看上去并不像什么奸恶之辈,杜淼渐渐不再感到害怕,可仍旧狐疑得很:“我并不记得自己同你相熟……你怎知晓我叫什么?” 那柳润汀眉眼间流露出哀伤的神情,戚戚然竟像是要掉眼泪的模样:“我同你日夜相对,你怎能说与我不熟呢?” 杜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究竟要如何?” 柳润汀却脱去了自己的衣衫裤袜,赤条条地扑进了杜淼怀里:“泽雨,我淋湿了,凉……” 杜淼在霎时间血涌上脑门,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未曾与人行过云雨之事,如今搂着一个白嫩软滑的身子,不免激动得浑身颤抖,下身阳物抖抖索索地精神起来。此时杜淼已顾不得怀中之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只知道他现在浑身赤裸,又生着一张极其漂亮的小脸,正软绵绵倒在自己胸口。哪能叫人不去怜爱? “好弟弟,哥哥帮你暖和暖和。”说着,一张嘴就贴上了柳润汀的唇。 “唔……”柳润汀只挣了一下,就趴在杜淼怀中一动不动了。杜淼大喜过望,更是卯足了劲逗引他,含住了他湿滑舌尖不舍得松口,手掌在他温润的肌肤上不断游弋。杜淼将柳润汀压在身下,恨不得每一寸都给舔个遍摸个遍,再将人拆吃入腹。 柳润汀懒洋洋被他压着,时而咬唇,时而闷哼嘤咛,愈发勾得杜淼欲火焚身。分开白嫩圆润的臀瓣,那小小的口儿正对着他的巨物,只消一个挺身,杜淼便能抵达极乐之境。 但再想想,还是有些不舍得。 柳润汀是多么纤细美妙的人,要是经由他一折腾,还不得交代了半条命出去? 一咬牙,杜淼俯身含弄了柳润汀的玉茎,将它整个茎身舔湿,柳润汀惊得捂住嘴,想叫又不敢叫出声,喉咙里断断续续发出呜咽抽泣,好似被欺负得委屈了,却又像是愉悦过了头。杜淼对他愈发怜惜,张开两条腿就轻轻坐了下去。 “泽雨,泽雨,你慢些,勒得太紧了……” 杜淼弯下腰舔了舔柳润汀鼻尖上的汗,尝到的居然是可口的甜味,心中欢喜得不得了,却又怕自己压坏了他。只得放缓了动作温柔摇摆,只希望能让柳润汀舒服。 柳润汀的喘息总带着哭腔,插在杜淼后庭里的东西越胀越大,之后似乎顶着了什么奇异的地方,杜淼还觉着疼,可疼里还隐隐带着些舒服,于是痴痴缠缠吻着柳润汀微张的唇,将他的呜咽声全都吞进肚子里去。 (下) 话说那杜淼第二日清晨醒来,身旁已经不见了柳润汀的影子,若不是臀间传来异样的疼痛感,他几乎要以为昨夜只不过是春梦一场。一转头,却见那把杨柳伞正好端端倚靠于床头,也证实了柳润汀昨晚确实来过,并且与他缠绵了一宿。 杜淼喜滋滋地收起雨伞,出门摆摊去了。 自从这日之后,柳润汀每夜都会浑身湿透地出现在杜淼屋里,两人或是行鱼水之欢,或是相拥而眠,浓情蜜意得犹如寻常夫妻一般。在房事上杜淼始终处于雌伏一方,对此他也不甚介怀。他实在是喜爱柳润汀,心中也将柳润汀当成了伴侣来对待。 只不过杜淼始终有些疑问,因为柳润汀身上许多地方都不明不白,比如说他身世如何?家住何处?家中还有什么人?是否有过婚约?为何只在每日的夜里出现,大白天却从来没看到过他的人影?每到早晨,杜淼枕边总是空落落的,虽说时间长了也应该习惯,可他总希望柳润汀能多陪伴在他身旁,哪怕谈不上时时刻刻相对,至少一起吃顿饭、喝杯酒、多说说话,起床时能够摸着他吻着他也是好的。 杜淼将这些话告诉柳润汀,他却笑道:“你这傻子,咱俩还不是时时刻刻都在一块儿的么?我可是日夜都在看着你。” 这件事柳润汀以前也提过,说是他们早就相识,可杜淼却连一星半点儿印象也无,更不用说是日夜都看见他了。也不知道是杜淼自己记性出了毛病,还是柳润汀认错了人。 一想到后者,杜淼心口就一抽一抽的疼,若是柳润汀将他当成了别的谁,他可受不住。只要柳润汀不说,那么杜淼就会一直和他恩爱下去。 眼看着即将要出梅,柳润汀脸上的笑容却日渐少了,杜淼问他,他并不愿意讲些什么。只是道:“我有些日子看不见你了,你可别忘记我才好。” “你要去什么地方?”杜淼捉着他的手急急地问。 柳润汀摇头:“不去什么地方,我一直在这儿,只是出不来。只有雨天才能见你,泽雨你切记,我不在的时候,你千万别将杨柳伞卖于他人。” 杜淼当他是拈酸呷醋,高兴得紧,搂着他哄道:“那是自然,我已经把伞送给了你,又怎会再卖去给别人呢?我只想着你,你还不晓得我么?” 柳润汀“呸”了一声,原本锁紧的眉舒展开来,羞羞答答埋在杜淼怀中不肯抬头。两人又亲昵一番之后双双睡去,翌日杜淼起了床,柳润汀果然又不在,想到他说的一段时间见不着面,心中不免惦记想念。一打开窗,许久不见的阳光便洒进房里来,暖融融的好不舒服。 黄梅季终究是过去了,而杜淼的生意也大不如前,数日才卖出去一把伞,过了好些清简节约的日子。终于有一天,一位富商找着杜淼,说是要包下他所有的伞,出的价也是他想象不到的数目,杜淼大喜过望,二话不说就将伞都给了他。富商看见他身旁还摆着一把,便道:“这伞上的柳枝画得实在好看,你将它也卖给我,如何?” 杜淼犹豫着没答话。 见他神情不舍,富商又道:“价钱随你开。” 杜淼随口说了一个数,不料富商竟然一口答应下来,他做了那么久的生意都没见过这些银钱,曾经也有人看中这把杨柳伞,却从没出到这么高的价。杜淼自觉穷酸,心想着下回见到柳润汀可以给他置办些好物件,两人相好了那么多次,除了初遇时送过一柄伞,杜淼还没给过他什么。咬咬牙,便也忍痛割爱了,大不了再画一幅赝品。 但是真等赝品画出来,杜淼却总感觉不如从前那一把,画了好几次,也总是不满意。于是只得无奈搁笔,若是被柳润汀知道了责怪,大不了再用赚来的银两多买些新奇玩意儿哄哄他就是。 终于又到了雨天,杜淼喜悦极了,心想柳润汀必定出现,可他等啊等,在桌边一直坐到次日早晨,柳润汀也没再来过。明明约定好的却并未实现,杜淼心中好像被挖去了一块似的,失望而委屈,也没心思再做生意,靠着从前那些老本过日子,时间长了坐吃山空,柳润汀病得卧床不起,成天只知道听窗外有无落雨声,盼着哪天再下雨,柳润汀说不定就来了。 直至临终前,杜淼再也没见过一个名叫柳润汀的人。 第六回:如意君 (上) 太平村,乡邻皆和善亲切,地处偏远而无战乱祸事,村子由此得名为太平。不过到了这一年,却遇上了难得一见的旱灾,村子周围的河水断流,但乡民们倒是因此而在干涸的河床中挖掘到了不少宝物。有些是历朝历代的铜钱,还有些不知什么年月的古玩,可惜大部分都破损得不像样了。几个运气好的,还能寻到几样值钱物件拿出去变卖。 久而久之,大家伙连庄稼都懒得照料,心想着反正旱期未过,要种也种不出什么来,干脆任由田地荒废整日整夜地到河床边去寻宝。还有些人为了争抢同一件物事而大打出手头破血流的,实在令人唏嘘。 然而有一名男子却是例外,他名叫贾小满,每日一大清早便扛着扁担出门,扁担上还挂着两只大木桶。千辛万苦翻过山头到另一边去寻找水源,只为浇灌他为数不多的庄稼地。 贾小满是太平村中最穷苦的人家,前些年父母双双病逝,为了给二老医治、操办后事更是花光了家里原本就单薄的积蓄。村子里其他青壮年到了他这把年纪早已娶上媳妇,有几个孩儿都光着屁股叫着爹爹满地乱跑了,唯独这贾小满还是光棍一条,却整天笑呵呵好似没有半点心事,哪怕这回遇到旱灾亦是如此。 天还蒙蒙亮就唱着山歌去挑水,到傍晚才归来,虽说撑死不过只找来两桶水,可若是供给他家那些土地还是勉勉强强足够了。邻居们都笑话贾小满傻、死心眼,河床里有那么些个宝贝,他还种哪门子的地呢?贾小满听后却道,那些宝贝好是好,但没一样是他自己的,还是不拿为妙。 这日,贾小满按照惯例去寻找水源,走着走着,脚底板却忽然一疼,像是被什么玩意儿割破了。抬起脚瞅了瞅,地面上不知是谁丢了半块破碎的玉如意,兴许是从附近的河床内找着的,不过已经只剩一半,再加上成色也不大好看,便被随手丢弃在了此地。却没想到竟然如此尖锐,可惜了贾小满新编的草鞋,脚心还被划破一道小口子见了血。 将那半块玉如意拾起来看,也不知是贾小满眼花还是怎的,方才玉如意上还沾着他的血,可一眨眼的功夫过去,血渍居然平白无故不见了,恍若被如意给吸了进去,半点痕迹都瞧不出来。贾小满晃晃脑袋,觉着这东西就地扔了也有些舍不得,于是将它放进空木桶里,一块儿挑着走了。 结果还未走出几步路,贾小满却感到自己的肩膀越来越沈,低头仔细一看,简直又惊又喜:那原本空空如也的木桶中居然装满了清水! 贾小满急忙放下扁担,对着木桶左看看右看看,又蹲下身子掬起一把水尝了尝,滋味清甜可口比那山泉还好喝。心下奇道:果真不是日头太厉害晒昏了脑袋,时间还有这等怪事? 折回去给打蔫儿的庄稼浇了水锄了地,贾小满坐在田间擦汗休息,一仰头正值烈日当空,哪有一丝丝要落雨的影子?那些水究竟是从何而来?他想破脑瓜都想不出个所以然,站起身拍拍大腿打算回家去,将放在一边的碎玉如意又重新摆进桶里,眼前发生的变化却让贾小满刹那间惊奇得一屁股跌坐在地。 木桶底下正不断渗出透明的清水,像是什么人在桶里凿开了一道泉眼,水源源涌上,直至盈满一整只桶,恰如其分不会溢出。 是妖怪?还是神仙? 贾小满把手伸进桶内,想碰碰那块玉如意却又不怎么敢碰,最后还是轻轻用指尖摸了一下,触感既温润又光滑,仿佛还带着微暖的热度。 不论是妖怪亦或神仙,这东西倒格外有灵性,像是要来帮着他的。贾小满如是想道。 ****** 自从有了那块玉如意,贾小满就不必每天再早早起床去找水了,自己家里那块田地也日渐肥沃起来,庄稼长势甚至比没有遇到旱灾时还要更好。虽然是好事儿,可贾小满心中总是没个底,这东西毕竟是路边捡来的,不知原本的主人是谁,也不知它究竟能带来运气还是灾祸,或许眼前所遇到的事都是好的,可今后谁又知晓呢? 自己身边有了这么个神奇的宝物,哪怕再怎样藏着掖着,也总是有被知道的一天,到时候必定遭人觊觎,说不定还会惹出更大的事端,与其放在家里提心吊胆,倒不如舍弃它。即便心怀遗憾,也总比日后招来祸患要好。 于是这天半夜,贾小满将玉如意用自己的衣物包得严严实实揣在怀里,悄悄地就出门了,摸着黑走了没一会儿就觉着不对劲,低下头去瞧了瞧,怀里不知何时竟然只剩下那套衣裳,碎玉如意却是不见了。 贾小满大惊失色,刚想回头去寻,却听得耳边幽幽传来一声:“你别丢下我。” (中) 贾小满顿时腿软,额头上全是冷汗,浑身抖如筛糠,颤颤巍巍道:“谁?是谁在那里?” “是我啊……贾郎。”只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人影,身上穿着长长的袍子一直拖到地面,瞧不清五官。那声音悠长婉转如泣如诉,似是含着无穷无尽的绵绵情意,好听倒是好听,不过在此时这样的情境之下只让人感觉慎得慌。 贾小满可不管他喊的是假狼还是真狼,他只恨自己现在身边没带个防身的器具,不过……万一对方不是人,即便带了好像也没什么用处。 “你,你究竟是人是鬼?跟着我做什么?你可别害我,我人穷,又皮糙肉厚的,一点儿也不好吃。” 对方却向他这边靠近了过来,脚下轻轻盈盈像是在飘:“我害你作甚?爱你怜你都来不及。” “造孽,还是个勾人的艳鬼……莫非是要吸我的精气?”贾小满后退两步,“你别过来,我还没娶媳妇儿呢,你再动,我可喊人了啊!” “噗……”对方即刻喷笑,“贾郎啊贾郎,你真是可爱得紧,叫我怎么离得开你。” 没等贾小满回过神,那影子就已经飘到了他的面前,他借着月光也看清了那东西的模样:有鼻子有眼,五官小巧玲珑不似贾小满想象中的那般阴森可怖,反而很是清秀俊美,一双眼睛乌黑水润盯着贾小满瞧,他定下心来,倒不像方才那样害怕了。 “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为何要跟着我?” “你有些怕我我是知道的,咱们先回家去,听我慢慢对你说。只求你别再扔掉我了,成么?”那人说着竟上来拉住了贾小满的手,看他模样斯文,力气却是出奇的大,贾小满一个结实硬朗的庄稼汉都挣脱不开,只有硬着头皮被他牵住往回走。 回到家中,贾小满点亮油灯,那人比在月光之下时还要好看上几分。肌肤如玉白净通透,面颊红润,握着他的手掌也很温热,大概确实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他坐在桌边,却仍不肯放开贾小满,像是生怕被丢弃一般。 “我叫如意,本是仙界天宫赤曜真人的宝器。但数千年前仙妖两界大战,真人为半魔曲倪所害,我也流落至凡界。在河底沉寂了千年,只为等待真人的转世将我唤醒。”如意看着贾小满,眼底有泪光盈盈,“我等啊等,都忘记究竟等了多长时间,直至重新遇见你。你兴许早已忘了前尘往事,可我都记得,记得你将我揣在怀里的热气,记得你用碧莹池水替我清洗修炼……” “你说,我上辈子是神仙?”贾小满其实没听懂多少,只知道如意说他们前世就认得,而且还有很深的渊源。 “嗯。”如意点点头。 贾小满笑了:“虽然我笨,你也别骗我。这种事儿我怎么能信呢……” 如意有些发急:“我知道是你,只有赤曜真人的血才能令我重新醒来。” 贾小满无谓地摆了摆手:“即便我是你口中说的什么什么真人,那也是过去的事了,我如今不过是个普通的肉体凡胎,想好好过日子,吃得饱穿得暖比什么都强。你现在也醒了,就赶紧回天上去吧,好歹也是个宝贝,跟着我不是浪费仙气么……” 没等他说完,如意却是在他跟前“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如意心中只有贾郎,若是你不再需要我了,我宁愿粉身碎骨。” 说着,就咬牙作势要往一边的墙上狠狠撞去! “使不得!”贾小满这下慌了,整个人挡在墙壁之前,如意急忙收力,却还是结结实实撞倒在他怀里。 “贾郎!疼不疼?”听着贾小满倒抽凉气的声音,如意的眼泪扑簌扑簌直往下掉,“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总这样,难怪你不想要我。” “唉。”贾小满深深叹了口气,“罢了罢了,你若是想留下,那便留下来吧。我身边什么都没有,日子很苦,你若承受不起,还是早些回天宫得好,唔……” 唇上软腻的触感袭来,贾小满整个人怔愣在原地,如意吻着他厚实的嘴唇,心头欢喜至极,嘴角上翘,眼眶里的泪却是半滴都不见踪影。如意讨好地伸出舌尖舔了舔贾小满的下巴,一只手也探进了他原本就宽松的衣襟内:“快让我摸摸,撞坏了没有?” 贾小满大气不敢出,一张端正朴实的脸瞬时涨成猪肝色,他往常连姑娘家的手抖没碰过,男子与男子之间做这样亲昵的事更是想都没想过。现经由如意这番挑逗,愣是他再怎么憨厚,下身也不免起了反应,却好像觉得异常羞惭一般,转过头不敢与之对视。 “你以前就是如此,总是一副无欲无求的模样……可我偏偏就是喜欢。”如意轻轻含弄着贾小满圆软的耳垂,将热气吐至他的颈间,“和你最亲近的人永远都是我,只有我。哪怕过了几生几世,也是一样的。” 屁股一凉,贾小满慌忙拽住裤带:“不不不不,不成。” “贾郎……”如意仿佛受了莫大的委屈似的看向他,紧接着一把扯裂了那薄薄的裤子。低下头去,将贾小满腿间那根阳物吮得啧啧有声。 “啊!” 接下来就只有贾小满躺下的份了,肉茎被如意用一张湿热的小嘴侍奉得胀大不已,硬邦邦像是要炸开来,如意张开双腿坐下去,贾小满就放弃似的握住他的腰狠命朝上顶弄。 “啊……啊……贾郎,好厉害……还要,还要再深,如意受不住了……”如意趴伏在贾小满胸前,臀肉被顶撞得起起伏伏,说不出有多快活。 最后贾小满泄了精,昏昏沉沉睡了过去,如意扶着他躺在狭小的床榻上,也笑眯眯地跟着睡了。 (下) 自从有了如意,当真是诸事如意,贾小满再也用不着每天起个大清早辛辛苦苦出去找水。如意变出来的水好像特别清澈、特别甘甜,庄稼长势愈发的好,甚至比从前风调雨顺没遇上旱灾时还要好。贾小满对如意心存感激,又与他日夜相伴同床共枕,即使一开始时觉得此事邪乎的很,到后来也渐渐放宽心,愿意与如意坦诚相待了。 粮食长得一日比一日茁壮,甚至提早就有了丰厚的收成。贾小满笑逐颜开,想着总算能安稳吃上一顿白米饭,还给如意做了自己拿手的咸菜粥。有富余下来的米粮,贾小满也不乐意再拿出去卖,而是接济给了太平村内几户年纪大了、儿女又不在身边的老者。 贾小满的庄稼地居然有了收成,而且还不少,这事一传十、十传百,太平村的村民都感觉蹊跷。很快便有好事者纷纷猜想,贾小满是不是找到了新的水源,却自己一人独占不肯说出来。 贾小满哪里能将如意抖落出去,要是真的一说,他还不得被人当成妖怪捉起来烧死?于是只要逢人问起,贾小满就闭紧嘴巴只字不提,若实在被问烦了就说是他每日翻山越岭挑来的水灌溉田地,其余什么都没有。 这日,贾小满和如意正倚在床榻上你侬我侬,如意托腮望着他的脸,浓眉大眼、敦厚老实,说不上有多俊美好看,比起赤曜真人前世的皮囊更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他偏偏就是怎么看怎么喜欢,恨不得要将这张容颜刻印到心尖上才好。 “你老是盯着我做什么?怪难为情的。”贾小满避开如意灼热的视线,不好意思地挠了挠鼻尖。 “我就是爱盯着你看。”如意趴在他的身躯上,朝他耳孔吐着气,“你怎么不盯着我,我不好看么?” 贾小满痒得受不了,一巴掌重重拍到他屁股肉上:“老实点儿!” “嗯……”如意却反而扭得更为孟浪,双瞳含水,“贾郎,再来一下。” 贾小满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如意倒是不晓得这有什么可笑的,他已经很努力地在撩拨了,奈何贾小满不解风情,居然还笑话他。 不过,纵然不解风情,贾小满也是他如意最喜欢的。 正想说些肉麻的亲密话,如意却猛地察觉到了一股十分不详的气息。贾小满见他面色骤变,忙问:“怎么了?” “咱们快走。”如意来不及解释,扯着贾小满的胳膊从床上起身,可刺鼻的浓烟瞬时从窗外涌了进来,简陋的茅草屋很快燃起熊熊大火。屋子外头传来人声,那声音即便是化成灰贾小满都认得。 那人绰号叫刘老五,是太平村出了名的恶霸无赖,前些日子来向贾小满讨粮吃,结果被他举着扁担狼狈地赶出了家门。 可最紧要的是,刘老五他闯进来的时候无意中撞见了如意。 “哟,我说贾小满,你什么时候讨了这么个勾人的美娇娘?有点本事啊。”刘老五看着如意,眼睛都瞪直了,“难怪最近总是见不着人影,原来是抓紧在家里抱娘子呐。来来来,俏婆娘,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贾小满这穷光蛋有什么好,倒不如跟着哥哥我,吃香喝辣要什么有什么……哎哟!你这只母狗,还敢胡乱咬人?” 如意斜斜睨了他一眼,冷哼道:“你才是瞎了眼的狗东西!” “你……”刘老五卷起袖管正欲发作,贾小满即刻冲上前去用扁担揍他,一下比一下狠。 “滚出去。” “你们给我走着瞧!” 那日刘老五仓皇而逃,不料今夜居然带了人来烧贾小满的屋子,想要置他和如意于死地,着实恶毒无耻。贾小满握紧如意的手:“这火势太猛,快想个法子逃出去!” 如意脸都白了,摇摇头说:“贾郎,火焰是我的软档,我的法力在火里根本施展不开!” 贾小满一怔,随后将被褥浸在剩余不多的水缸里披到如意身上:“回天宫去,将我忘了吧。你本就是仙人,冲出去应当不会有什么大碍……” 如意一把扯下被子,嚎哭着抱紧贾小满的腰:“我说过,你若不在,我宁愿粉身碎骨,我不要再多等你一世,你这辈子就是我的!” “你怎么这么傻……”贾小满叹息着,已经被烟雾熏得有些神志不清。恍惚中,他仿佛看见一道光,光里面站着他自己,虽然面容截然不同,可贾小满知道这就是他。 他的衣袍破败不堪,上头沾满了斑驳血迹,显然是经历了一场恶战。忽然,有条巨大的黑龙正朝着他嘶吼着袭去,眼看就要避闪不及,却见一道人影结结实实挡在他身前。 “如意!”他大声喊着。 那人肤如凝脂却面无血色,唇角含笑地倒在他胸前,最后什么话都来不及说,幻化成了半柄破碎的玉如意。 “你怎么这么傻。” ****** 太平村起了一场大火,火烧了整整三日,之后天降甘霖才将火势扑灭。旱期也在这场雨后宣告终止。 在旱灾和大火过后,太平村已经不剩下多少人丁,有幸存下来的老人说,太平村是遭了天谴,河床里的宝贝来历不明不白,本不该挖,徒增祸患。然而奇怪的是,村民们翻遍整个废墟都没找到贾小满的尸首,可大多数人都觉得他死了,念他宅心仁厚,找了些他生前的衣物碎片当作衣冠冢立了。 事隔许多年,太平村又恢复到往日的平安宁静,还是有人说见过贾小满,就在不远的山里,砍柴时能听见他洪亮的歌声,还有个美得不似凡尘中人的仙子陪伴于身侧。 第七回:绕指柔 (上) “嗯……嗯……好人,你别磨了,快点儿糙吧……” 身形高大健壮的男子趴伏在书案上,上半身穿戴齐整,下体却被剥了个精光,露出浑圆紧实的臀肉来,大腿上斑斑驳驳布着一些或新或陈的伤疤。此时此刻,他的臀缝间正夹着一根淡红色的阳物,那阳物生得笔直干净,毛发也没有多少,硬邦邦地胀大着,不紧不慢地在男子大腿根和后庭入口处碾磨。 这人名叫霍英,是当朝极受皇帝青睐的大将军。 然而夹在霍英屁股中间那根东西的主人却是唇红齿白面容姣好,乍一看脸竟辨不出男女。但见他全身光裸,一袭青丝披散在如玉的肌肤之上,胸口两点嫩红肉粒半遮半掩在发间,让人瞧得心痒难耐,恨不得上前去吮住了玩弄吸咬才过瘾。值得一提的是他腰肢纤细柔软更胜女子,轻摇款摆,带动着腿间巨物在霍英臀沟里摩擦。那炽热坚硬的触感每每碰及霍英穴口嫩肉,都要激得他浑身抖上两抖。 “啊……求你……”霍英呻吟间早已带上哭腔,“润清,饶了我,使劲儿些,快……啊……” “别急,我怕弄伤了你。”身后的男子一开口,嗓音是酥媚入骨,却又不含半点别扭的女气,轻轻柔柔,听得人如沐春风。 霍英哪里还听得进去这些,他现在只盼身体能被大力填满,再狠命抽插,于是不断晃动着臀部道:“别管了,你只需插进来,让我吃个饱……” “好好好,我依你便是。” 身后的男子微微勾唇,扶着分身一挺,大概心中实在是怜惜被压在身下之人,进入得极为缓慢,许久才没入至根部。 “唔……”霍英咬着手背闷哼一声,背脊颤动得厉害,方才那极缓的插弄竟让他一下子泄了精。 “哼嗯……”突如其来的绞紧让男子迷醉地闭上了眼,怜爱地用手温柔抚上霍英的臀尖,掌心一下下摩挲,男子忽然笑道,“我真喜欢你这地方。” 霍英被他说得愈发情动,挺直了上身转过头去伸舌要他吻:“润清,你摸得我好舒服,再舔舔我。” “爷……”柳润清凑到他耳边吹了口气,这一声可谓是柔肠百转,含着诉不尽的绵绵情意。 “润清,润清,我的心肝、好人、亲相公……”霍英意乱情迷地向后拱着臀,嘴里什么银声浪语都喊出口了,丝毫不见平日里的威严古板。柳润清终是合了他的意,扳过霍英的下巴吻上去,两条湿漉漉的舌头交缠得啧啧有声,霍英下身再度耸立得老高,顶端晶亮湿润像是刚被什么人舔过,方才喷出的精水滴滴答答弄得书案上全是。 柳润清伸手握住他那根坚硬肉茎,似是懵懵懂懂地问:“爷,你怎的泄了这么多?” “三个月了,润清,我好惦记你。”这次带领新兵训练,霍英整整三个月都没有回将军府一次,无论身还是心,都想念极了柳润清。 尽管兵营之中并不缺男人的那话儿,可思来想去,依旧是柳润清身下这一根最合他的心意。 “呵。”柳润清舔了舔他的耳垂,原本柔和的动作倏尔加快,变得激狂猛烈起来。 “啊!!!”霍英被操弄得几乎要翻着白眼昏死过去,唯有仰高了脖子承受身后袭来的一波波极致快感…… ****** 当朝男风大盛,大街小巷中常常能瞧见勾肩搭背作亲昵模样的断袖龙阳。兵营中男子最多,自然更是四处可见,但那些军士在玩闹嬉戏够了之后依然会返乡成亲生子、开枝散叶,总不能为了寻欢而断了家中香火。 柳润清家中父母双亡,因此年少时便从了军,但由于年纪尚轻,身形又纤瘦,始终只是在伙房打打下手,做些粗活。坏就坏在他有张极为艳丽的脸蛋,即使身穿粗布麻衣也难以掩盖那样的风华,在军营中时常遭到其他兵士们的戏耍。终于有一回被几个忍耐不住的彪形壮汉拖到柴房内的柴堆上,裤子都扯烂了,却听得身后传来一声怒喝: “做什么?快住手!” 来人正是霍英。 柳润清泪眼朦胧地抬起头,霍英一刹那就止住了呼吸。 之后,柳润清被霍英想方设法调到了身边当副手,又过了些年,以体弱多病为由离开军营,却辗转搬入了将军府,成为霍英众多男宠中最受宠的一个。霍英在房事上更多处于雌伏一方,但却偏爱美艳纤细的少年,而且还与当今公主有过婚约,圣上心中知晓,却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霍英很清楚,自己到了时候必定要成为驸马爷,只是早晚的问题罢了。 那些如今一口一个心肝肉儿的男宠,自然是一个都留不得。 屈辱么? 霍英曾问过柳润清这个问题,他只是像寻常一样温和地淡笑着,而后摇摇头。 (中) 在霍英年幼时,府内曾栽植过一棵柳树,那柳树并非中原所产,是极其罕见的品种。先帝知晓霍英父亲喜爱花草鸟兽,又念其战功显赫,便将这棵稀世珍品赐给了将军府。 也不知是水土亦或其他原因,原本嫩绿青葱的柳树幼苗竟一天比一天孱弱起来,霍老将军心疼至极,好好的一株珍柳养不活不说,还有可能受到圣上责怪,这可如何是好?请了无数能工巧匠来看,结果也没有什么大起色,霍老将军急得头发都白了一半。 最终,还是被一位云游四海途径将军府讨水喝的老道一语道破天机:霍家世代尚武,双手沾染过多血腥,造孽太深。然而那株柳树幼苗则是南海观音座下金童一时顽皮所折下的柳叶所化,本就不是凡尘俗物,若真能茁壮成长倒也能为将军府平添不少灵气,只可惜它与府上所带的煞气天生相冲,除非有贵人化解煞气,否则实难救活。 霍老将军要到何处去找这样一位贵人呢? 正当他愁眉不展之时,霍英出世了。夫人分娩的当晚,将军府上空竟泛出阵阵紫光,令周遭百姓称奇不断,后院中的柳苗也在同时起死回生。 霍老将军欣喜若狂,认定霍英是天降奇才,倾尽毕生所学武艺、兵法都一股脑儿教给了这一位独子,还在柳树旁建了一座凉亭,霍英平时习武累了便可以坐在凉亭中喝茶休息,说不定还可以沾染一些仙灵之气。 一日傍晚,已长成翩翩少年郎的霍英练完一套枪法正有些疲乏,于是前往凉亭内歇息,一抬眼就见着了正迎风摇弋的柳枝。心想这株柳树瞧起来再普通不过,爹怎会这么多年来都当它是件稀罕宝贝?除了四季常青这一点比较与众不同之外,其余皆与寻常柳树无异,也不知它究竟有什么稀奇之处,至少从霍英出生十五年来就没见识到过。 夜风一吹,霍英竟有点儿困了,不知不觉就趴在亭子里的石桌上打起盹来。恍恍惚惚也不晓得是梦是醒,耳边传来轻缓的脚步,听声音不像习武之人,轻飘飘的仿若随时都要飞上天去。 “谁?”霍英天性警觉,打了个激灵后猛然起身,却是怔住了。 对面不知何时坐了个白净少年,正托着腮帮子含笑望着他,霍英没来由地脸上一热,继续问道:“你还没回答我,你是谁?新卖身进来的家丁?还是哪个仆人的儿子,居然这样胆大妄为?” 少年并不答话,仍旧柔柔地笑着,眉眼弯弯像两道月牙儿。 然后霍英便醒了过来,才意识到自己不过是做了场梦。 接下来的好些时日,霍英每次坐在凉亭中歇息,都会不由自主地睡着,随后就梦见这位温和的少年。他不知道自己曾经是否见过他,但却总感觉好似与之相识许久。少年始终不肯告知他自己的姓名,可他们在梦中谈天说地,投缘极了。时间长了,两人不免生出几许情愫来,霍英心想着反正是发梦,胆子也大了许多,时常和少年耳鬓厮磨情意绵绵,做出不少面红心跳的亲昵之举,也只觉得自然舒服。 有一回,霍英在梦中见着了他,他却和往日不同,原本弯弯的眉眼也不再含有笑意,仿佛带着无尽的愁苦。他忍不住伸手要去抚平:“你怎么了?” 对方却握住了他的手,在指尖亲了亲:“霍英,我得走了。” “走?”霍英心头一紧,“你要走去什么地方?” “很远,你不认识。他们叫我回去,我本是不想的,却也无可奈何。”少年叹息道。 霍英并不知道少年口中的“他们”指的是谁,他此时只关心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这人,于是急忙问他:“以后还回来么?” “肯定会回来,我舍不得你。只是此次一别,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相见。”他说着,眼中波光盈盈。 霍英听他这样说,心中也难受起来,嘴唇贴着他的脸颊和耳垂不断亲吻,想说些什么,喉咙却似乎哽住了一般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霍英,我很喜欢你。” “你别忘了我。” “等我归来。” 翌日清晨,将军府院子里的柳树竟一下子枯萎了,了无生气。 在那之后,霍英便再也没有梦见那位少年,一开始时还会每日每夜地想念,后来年岁大了,回想起这一场场令人迷醉却又虚幻的梦境,也不由得感到荒唐。不过是梦里的假人,如此心系魂牵作甚?那人的音容笑貌,在霍英脑海中一日日模糊起来。在他十九岁那年,霍老将军病逝,霍英接过了父亲所留下的兵符,开始征战沙场。 在兵营中,他第一次和同为男子的副将有了床第之欢。后庭被充满的刹那,霍英不明所以地想要落泪,却不是为了疼痛,究竟是为什么,他自己都不太清楚。 那副将的面貌如何霍英至今已经不记得了,只模糊感觉他有一双弯弯的眉眼,说话和气,轻声细语的。包括霍英的几个男宠都是如此,温柔纤细,尤其是柳润清,干净得一尘不染。所以也最得宠。 (下) 转眼间,霍英与公主婚期将至,将军府已开始张灯结彩地大肆操办,喜气洋溢。 “你要赶我走?”柳润清面色苍白,抓着包袱的双手不住颤抖。 霍英长叹一声,道:“润清,你是知晓我心意的。我此次并非是要赶你,而是实在迫不得已,其他人也就罢了,我给些银两,让他们回乡去还能娶妻生子。但是你,我终究割舍不下。” “那你为何……”柳润清说不下去了。 霍英扶着他的肩膀,发现他最近又清减了不少,这段时间都在忙于婚事,竟未察觉柳润清瘦得这么厉害:“我早告诉过你,我在郊外有座隐蔽的小庭院,你可暂时居住在那里,等过些时日我便来接你回府。” “过些时日?”柳润清忽然笑了,眉眼弯弯好似新月,“要我等到何时?不论过多久,公主殿下怕是都容不得我,你是要我死在她手上么?” “那我还能怎么办?”霍英懊恼地甩开手臂。 柳润清捉住他的手掌贴上自己的面颊:“霍英,我们逃吧,逃得远远的。” 霍英苦笑:“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我们能逃到哪儿去?” “只要你愿意,总有地方可去。”柳润清目光闪烁,“相信我,就我们两个人,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厮守到老永不分离……” “不,你想得太简单了。”霍英有些烦躁,他不明白为何向来善解人意的柳润清会变得如此不通人情世故,他本以为这事很容易解决,柳润清也定能体谅他的处境,却没想到他居然也会这般小家子气。 柳润清望着霍英刚毅的侧颜,握紧了包袱带子:“你今天是铁了心?” “是。”霍英硬着心肠不去看他,他对柳润清着实动了真情,但是权衡利弊,若要他真的舍弃一样,他唯有舍掉私情。霍家世代为将,怎能断送在他手中? 待到霍英回过神,却已经只能看见柳润清远去的背影,清瘦纤细,恍若风中垂挂的杨柳枝,瞬时觉得即便是在沙场上遭受万箭穿心之苦也抵不过此时此刻的一半疼痛。霍英张开嘴,很想叫住他,想冲上前去再度拥他入怀,可终究是什么都没能做成。 ****** 柳润清不见了。 他并没有住在霍英之前为他安排好的宅院里,而是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世间从未出现过柳润清这个人。一开始,霍英还侥幸地认为他可能只是偶尔耍耍性子气自己,可时间越长,霍英也就越感到惊慌:柳润清是真的不再需要他了。 等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和公主的大婚之日也恰好来临。 骑在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上,霍英只想要立刻跳下马背,脱除这身刺目的新郎倌衣裳,然后把柳润清找回来。 “驸马爷可真是一表人才。” “是啊,将门虎子,名不虚传呐。霍将军和公主也相配极了。” 街头看热闹的百姓们对这桩婚事无不称赞,霍英茫茫然看着人群,然而始终未发现那个期盼中的人影。 洞房花烛,霍英坐在桌前一语不发,透过帷幔可以看见一袭锦绣嫁衣的娇美新娘。许是方才在酒宴上多喝了两杯,恍然间他竟觉得那纤弱的影子与柳润清有些相似。 颤抖着挑开红盖,新娘扬起脖颈,霍英惊得倒退两步,随后又难以置信地上前,伸手去触碰眼前人的发丝:“润清……润清,真的是你?” 柳润清还是那个柳润清,面上却不再扬着温和的笑意,他双目空洞,好像在盯着霍英,又好像是随意看向别处:“我要走了,这次是来向你道别的。” “走?为什么又要走?”这是他们的第几次别离?霍英并不记得,只感到场景十分熟悉。 “去我该去的地方,我本以为能同你终生相伴,到头来还是我太愚笨。菩萨说的没错,凡人若是能信,便也不再是凡人了。” “润清!”霍英跪在床前牢牢搂住了他的腰肢,现在他只想留住柳润清,纵使付出再多代价也不让他离开。 “唉……” 头顶上方传来一声轻叹,霍英鼻梁酸胀得厉害,泪水滴滴答答落在柳润清的嫁衣上,氤氲出一团血似的深红。当初霍英随父亲南征北战,后心挨了一箭死里逃生都未曾掉过半滴泪,如今却为了一个柳润清而呜咽出声。 “时间不多,我该离去了。” “我跟你走!”霍英忽然抬起头说。 柳润清一愣,旋即莞尔一笑,依旧是月牙般的眉眼。当初便是他这笑容,叫霍英一腔铁胆也化作绕指柔。 “你呀……”似是无奈,又似是宠溺,柳润清双手抚上霍英棱角分明的脸庞,接着又轻柔向下,微凉的手掌覆在温热的颈侧肌肤上。霍英合上眼,感觉到柳润清柔软的吻落在自己嘴唇上,犹如春风拂面…… ****** “啊——”凄厉的尖叫声从将军府新房内传出,几名丫鬟扶着云鬓散乱梨花带雨的新嫁娘夺门而去。 霍英霍将军,在与公主的新婚之夜用腰带自缢而亡,无人知晓他究竟为何要这样做,据传言,霍将军离世时脸上还带有喜悦的笑意。 第八回:李合欢 (上) “抓着你了!” 蒙着眼睛的白胖小娃娃高兴地揪着手里的衣角不放,被他捉住衣袍的男子则是微微皱了皱眉,而后扯下他眼睛上的缎带:“又胡闹。” “钰叔叔……”小娃娃见男子有些不悦,非但不觉得害怕,反而笑嘻嘻地蹭了过去,“钰叔叔,你总算来了,我天天都在盼着你来哪。你又找父亲下棋?还是和爹爹打架?每次都不陪合欢一起玩。” 敖钰看着小娃娃头顶上的两只龙角,心想敖炎小时候是不是也如此天真。 在敖钰还是只鲤鱼精的时候,就已经料想过自己与敖炎齐肩时的场面。他要化龙,而且不是普普通通的鲤龙,要做就做龙王,执掌海印。他骨子里就是有这样的傲气。苍天最终是从了他的愿,让李钰化身成为龙族一员,天帝赐姓为敖,并且由海神分派掌管南海金印。 跃过龙门九死一生后的封神大典上,敖钰第一次遇见敖炎,传闻中的上古龙神后裔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盛气凌人。而是淡漠地站在不起眼的角落之中,仿佛发生的一切都与之无关。据说敖炎在外时极少以真面目示人,但那天不知为何,敖钰偏偏认定了那就是他原本的面貌。 似乎是察觉到了一双始终锁在自己身上的视线,敖炎侧过头去,看到的是一位俊朗出尘的男子。他对这人稍微有些印象,据说是今年刚越过龙门的新龙族,也是往后的南海龙王,出于礼节,敖炎点了点头算作招呼。 敖钰急忙别开眼去,胸口好像有一根细软却尖锐的针猛然刺了进去,有些麻、有些痒,还有些轻轻的疼痛。 他在仙界的名声其实并不怎么好,诸如恃才傲物、目中无人之类的大帽子往往会扣在他头上,可敖钰对这些向来嗤之以鼻。能和他说上几句话的仙官、神官从来都没有几个,与之相交最多的,反倒是一向深居简出不问世事的西海龙王敖炎。而两人却也只是点头之交,难得才有说话的机会。 直到某天,敖炎居然领着那个其貌不扬、头发乱糟糟的少年主动前来玉华宫找他,他才意识到自己对敖炎的心思大概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异样。 ****** “钰叔叔?钰叔叔?” 一只小胖手在眼前胡乱晃悠,敖钰总算是回过了神,低头,小娃娃还在用晶亮的眼神望着自己:“钰叔叔可以带合欢出去玩吗?父亲和爹爹总把我关在这里,但是两个姐姐都能出去,我怎么不行?” “你还小,龙角顶在头上会吓坏凡人,把你捉去烧了吃。”敖钰故意吓他,说着说着却愈发觉得李合欢的容貌与敖炎简直如出一辙,只是性子不像他。 李合欢,是敖炎和李余的小儿子。敖钰厌恶李余,自然连带着他们的一双女儿和一个儿子都一块儿讨厌起来。因此莲心莲蕊每次看见他都恭敬而害怕,唯独这李合欢没心没肺,不论敖钰做出如何凶狠的模样,也还是喜欢黏着他不放。甚至比对敖炎和李余还要更加亲近,都到了这个份上,即使敖钰再怎么觉得厌烦,李合欢也只不过是个稚嫩的孩子,对于这一份别样的依赖,敖钰只感到无可奈何。 “合欢倒是同你十分投缘。”有一次,敖炎看着趴在敖钰怀中睡得香甜的小儿子这样说道。 投缘? 只怕是孽缘一桩。 敖钰将自己的衣袍从李合欢小小的手掌中抽了出去:“好了,等你再大些,钰叔叔便带你出去看看。” “哇!”李合欢高兴地抱着敖钰的大腿欢呼起来。 “先放开吧,我找你父亲还有事要谈。”其实也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无非就是下下棋,顺便再瞧瞧他的身子有没有什么异样,给他渡一些龙息养身。尽管敖炎在数年前捡回了一条命,但毕竟是削过龙骨剔过龙筋的,万一出了差池,谁都担当不起。 李合欢眨眨眼,忽然问:“钰叔叔你喜欢父亲吗?” 敖钰心头突突直跳,原本百般藏着掖着的事儿,居然叫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说得如此透亮。敖钰愠怒地瞪了他一眼,呵斥道:“谁教你这般没大没小?” 李合欢委屈地扁了扁嘴巴,然后抹了把眼睛,又笑开了:“没关系,有我喜欢钰叔叔就成。” “你知道什么是喜欢?”敖钰不知该气还是该笑。 “就是像爹爹和父亲一样在一起。” 李合欢扑在他身上,两眼迎着阳光眯成一条缝。 (中) 不知从何时开始,敖钰不再去找敖炎一家子了,即使去,也只不过是看一眼敖炎有没有异样,知道没什么大碍就匆匆离开。兴许是慢慢放下了吧,纵使他心里还是觉着李余和敖炎并不相配,可他们一家五口人其乐融融的模样,却是旁人始终挤不进去的。 做了几百年的旁观者,敖钰终究是没能在那人心里占上一席之地,那又何必再刻意去捅破那层窗户纸?他还是那个阴狠毒辣目空一切的南海龙王,对于敖炎,他渐渐学会了不管、不听、不看,就好像他从未做过什么帮助他们的傻事。 “龙王。”一日,侍女上前来通报,“玉华宫门口有位龙族少年在闹事,说是要见你。赶过了也不肯走,虾兵蟹将上前去捉人,结果还动了手,倒是会一些厉害的法术。” “什么人胆敢这样嚣张?”敖钰皱了皱眉,“我不见,这种事别来烦我,你们自己想法子。” “可是龙王……” “钰叔叔!!” 侍女连忙捂上耳朵,这一声可谓是穿透了宫墙直达敖钰耳边,听见这称呼,他额角上的青筋不紧不慢地跳了跳。在这之后,敖钰还是出去看了看,若不是这一眼,今后或许还不会牵扯出那么多啼笑皆非的事。 合欢这孩子长大了,身穿一袭枣红色短衫,眉目五官和他父王愈发相似,头顶上的龙角大概是新换过的,瞧上去英姿勃发、神采奕奕。 “钰叔叔!”李合欢见着他,连眼睛都好像在发亮,像小时候那般扑了上去,不过现在他已经长得和敖钰一般高,这么用力一扑,险些将敖钰给撞倒。身旁的侍女卫兵们见状,露出一脸生吞鸡蛋的模样。 敖钰难堪极了,青着脸一把将他推开:“你来做什么?” 李合欢又不死心地伸手去抱他:“钰叔叔不来我那儿,我便过来找你了。” “松手,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子?”敖钰向后退了一步,“你来找我又有何事?” “我喜欢你,想要和你待在一起。” 李合欢的话太直白,敖钰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应对,只感到羞恼:“滚远些。” “不。” “随你。”敖钰气急,转过身去吩咐侍女,“贝琴,关门。” “是……”侍女虽然口头答应了,可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宫门外的这位俊朗少年,又敬畏地看了看敖钰,见他一眼瞪过来,打了个哆嗦之后赶忙关上宫门。 眼见玉华宫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在面前紧紧阖上,李合欢一屁股坐上门槛,爹爹说了,他年轻的时候就是这样死缠烂打才把父亲一点一点感化的,父亲那样冷淡的人都架不住这招。何况是钰叔叔那种刀子嘴豆腐心的呢?一天不成,就缠个一月,一月不成,那便一年,一年还不成,他还有十年、二十年、上百年的时间,他想要那个人,若是得不到就把这玉华宫拆了,再将敖钰捆了带回去。 且不论爹知道了以后是否会跳脚。 到了夜晚,南海的海水格外冰凉,李合欢抱着膝盖抖抖索索,眼皮子又在打架困得厉害。每当他感觉自己快要睡着了,就会使劲儿咬一下手背,心想说不定敖钰什么时候就心软了过来放他进去。结果直至天亮手背都快咬烂了,也没见着敖钰的影子。就这样一直熬到第二天傍晚,玉华宫的门总算是又打开了。 “你还没走?”是敖钰身边的侍女贝琴。 李合欢刚刚才惊喜了没多久,见出来的不是敖钰本人,结果又换立马成失落的神情:“看来钰叔叔是铁了心不想见我。” 贝琴见他神态实在可怜,咬咬牙道:“见了龙王,你可别说是我放你进去的。” 柳暗花明,李合欢连忙嘻嘻哈哈地道谢:“我明白,多谢姐姐!” ****** 看着出现在床上的少年,敖钰恨不得将他掀翻:“你怎么进来的?” “溜进来的……钰叔叔不放我进,我唯有自己想办法。”李合欢的嘴巴还是紧的,今后肯定还有许多地方要靠玉华宫的各位侍女帮忙,谨慎些总没错。 “出去。”敖钰提着他的衣领将他拖拽而起。 李合欢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喊道:“钰叔叔,你要了我吧!” “你说什么?”敖钰一口气险些没上来。 “钰叔叔……”李合欢水亮的眼睛望着他,“我知道你喜欢我父亲,我和他长得像,也在努力学他的样子,不论怎样都好,只求你别不要我。” 听他这么一番话,敖钰也不知是该骂他,还是该可怜他。 敖钰其实并不讨厌这孩子,尤其他还算得上是自己看着长大的。敖钰并不知道李合欢对自己的迷恋来自何处,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何会对敖炎有所执念。或许,“喜欢”这件事本身,就是没有什么来由可讲的。 “别闹了,睡吧。我去别的房。” 敖钰又将李合欢丢回床上,“明早送你回去。” (下) 当天半夜,李合欢就爬上了敖钰的床。敖钰夜里向来睡得很熟,以至于直到下身被裹在一处软嫩湿热的场所吸吮,才浑身“异样”地醒了过来。 “……李合欢,你做什么?” 这个此时在他胯下卖力吞吐的少年实在让他火气上涌……兴许,还有些别的火也在渐渐燃烧。 李合欢吐出口中胀大的硬物,还讨好地在顶端亲了亲,笑嘻嘻道:“做我想做的事。” “你别后悔。”敖钰几乎是咬牙切齿。 ……这是成了? 李合欢手里握着敖钰的阳具愣愣的,似乎还在考虑他这四个字的含义,然后就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不料竟是敖钰拽着他的手腕将他覆在了身下。整个人忽然被大力压制住,令他有些难以呼吸,但却快乐得即将昏厥。眼前是敖钰的面容,鼻间是敖钰的气息,和他身体紧紧贴合的,是他从小便崇拜喜爱着的钰叔叔。 他们从未像这样接近过。 敖钰的内衫松松垮垮,李合欢可以看见他胸膛和腹部的大片肌肤,而他下腹那根刚被自己伺候精神的阳物也正昂然挺立,顶在自己大腿上,时不时戳动顶弄两下,令他血脉贲张。 只不过还没等李合欢陶醉够,裤子就被扯了下来,紧接着则是撑着膝盖双腿大张,敖钰炙热的东西快速而艰难地挤入了他的身体。窄小干涩的后庭近乎被撕裂,李合欢当场疼出了眼泪,方才的意乱情迷通通都烟消云散了,他从没想到过做这码事居然如此难受,小时候曾偷偷看过父亲和爹行房,爹的反应却完全不是如此,似乎很享受的模样,莫非那都是爹爹装出来的么? 敖钰见状,冷笑着问:“你不是说喜欢我么?才这样这就疼了?” “不疼,我受得住……钰叔叔,你动吧……”李合欢咬牙忍住泪,他现在只想要这个人的彻底占有,至于其他,又有什么紧要。 其实敖钰也不好受,下体被勒得发疼,险些就软下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偏偏和一个半大孩子过不去,若换做往常,他早就失了耐心。更不会傻到去和昔日好友的儿子交欢。他喜欢,那便让他去喜欢,是死是活和自己又能有什么关系? “唉……” 忽然意识到自己之前不合常理的冲动,敖钰叹了口气,之后扶着分身从他后庭中退了出去。 李合欢连忙忍痛爬起来:“别走!” “等等,我取个东西来,要不然你非得几天下不了床。”说着,敖钰下了床,翻箱倒柜找出了一盒脂膏,“这个应当顶些用处,能让你好过些。”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李合欢红着一张脸,心头有些着恼,但又觉得自己似乎没资格问这些,不免难过起来。 敖钰不以为然地笑笑,重新回到床上:“你真当我几千年都是童子身么?” 李合欢抿唇:“钰叔叔,我只要你一个。” 傻孩子。 敖钰不答话,只是拧开了盒盖,瞬时从中飘出一股香柔甜美的气味,那香味仿佛有着催情的效用,李合欢刚刚还疼痛得缩起来的分身居然有要重新硬起来的趋势。 “自己弄。”敖钰将盒子送到他手里。 李合欢听话地用手指沾了些脂膏,张开腿小心翼翼地将指节塞进了自己的后薛,这姿势实在羞耻,但是敖钰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这个认知令他难以克制地兴奋。开始时手指的动作还很生涩缓慢,但没抽插几下就渐入佳境,速度愈发地快。不过,即使又加入了两根,李合欢也总觉得不尽兴,他张着嘴大口大口喘息,双目迷离地望着敖钰,手指不断抠弄,汗液从胸口一直滑落到小腹:“啊哈……钰叔叔……钰叔叔……” 如果冲破,大概就难以回头了。 敖钰向前一些,让自己置身于李合欢两腿之间,向前一挺腰臀,茎身就埋进了已经松软不少的内穴。 “啊——”李合欢伸手抱紧了敖钰,泪水又一次滚落下来。 敖钰伸出食指指尖将它拂去:“还是疼?” 李合欢急忙摇头:“不是……我,我很欢喜……啊……” 接下来的话被敖钰冲撞得支离破碎,李合欢捧着敖钰的脸深深吻他,吻他的眉眼、鼻尖,还有那双比想象中柔软许多的嘴唇,此时,他们紧密相连。 ****** 情事过后,李合欢觉得畅快到了极点,但又疲乏得要命,可是他身边躺着敖钰,光是这件事就能够让他满足。迷迷糊糊间,他似乎听见敖钰轻声说了一句: “我对你父亲……并不再喜欢了。” 李合欢刚刚还累得快要睡着,现在却立马惊喜地睁大了眼睛直勾勾盯着敖钰,于是嘴硬的龙王又急忙补充道:“可我也没说喜欢你。” “现在不喜欢没关系。”李合欢上前亲了一下他的面颊,“只要钰叔叔心里无人,我终有一天能住进去。” “难说。”敖钰转了个身,“快睡。” 李合欢笑笑,从身后搂住敖钰,这次没有再被推开。 第九回:三杯醉 (上) 常年在西域经商之人都知晓,边城有一家聚源客栈,客栈最出名的便是掌柜自酿的酒,酒名三杯醉。十两银子一杯,且每位客人只能饮三杯,倘若要再喝,即使出再多银钱也喝不着,唯有等下次。纵使如此,还是有无数酒客慕名而去,喝过之后便觉任何酒都淡而无味,入不了口了。 酒是奇酒,掌柜也是奇人,十年前来喝过酒的客人觉着他才不过二十出头,如今再度光顾,见他仍是二十出头的年轻模样,依旧风流俊逸。久而久之,便有传言说三杯醉能使人长生不老,客栈生意也就愈发红火,尽管地处偏远,但聚源客栈的门槛早已被踏破了好几回。 无人说得清客栈终究开了多长时间,却也始终未见掌柜娶妻生子,他并不常出现,难得才会露个脸。不过凡是与他交谈过的,无不为之才华气度而惊叹。酒逢知己千杯少,如今只有三杯,却也是值了。 ****** “真有这么神?”宽敞的马车内,一位年轻公子将信将疑地看着身旁的好友。 “那是自然,你还不信我?” “耳听为虚,眼见才为实。”公子甩了甩折扇,似乎并没有多在意。 这位少爷是江南第一绸缎庄老板的长子,姓顾,名云初。这是他头一回独自出远门去谈生意,好在进行顺利,一路返程也轻松许多。同行的友人提及了聚源客栈的三杯醉,顾云初对此早有耳闻,不过从没去过那地方,也不感兴趣。如今见好友将其说得神乎其神,倒是也想前往边城见识一番了。 马车队到了客栈,谁知房间竟不够住,伙计要他们另觅别处。可时辰已晚,再加上边城又偏僻,还能找哪儿去过一宿?无奈之下,伙计只得叫他们在客栈的后院中暂且露宿,等明早腾出空房了再入住。顾云初从小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样的冷遇,立马就拍了桌子要找掌柜的出来理论。没几句就和伙计吵了起来,片刻之后,只听得楼上传来一声冷喝: “小楼,来者皆是客,你休要无礼得罪了客人。” 伙计听过之后,低着头去别处干活了。顾云初还不依不饶想叫住他讨个说法,却见一男子从阶梯处走下,原本喧闹的大堂霎时安静。 那人明明还一句话都没说,却已经镇住了在场所有人,显然,这不只是靠着一张难得的好皮相就能办到的。 “顾公子是么?”这把嗓音低沉好听,顾云初还在发怔,他就已经走到了面前。 “你就是掌柜?”顾云初定了定神,忽然不太敢直视他漆黑深邃的眼眸,好像一眼就要被吸入其中似的。 “是。”对方又走近一步,身上带着隐隐约约的酒香,“在下陶醉。” 陶醉…… 顾云初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嗅了一下那阵酒香味,仿佛真要醉了。 “大家同样皆是旅途劳顿,不妨彼此都行个方便,若是房内还有空余的,不如暂且挤一挤拼个房,就当是多交个朋友也好。” 陶醉这么一说,当场还真有不少客人愿意响应,顾府一车队的人,居然也差不多都有了住所。到最后,还剩下挑剔的顾云初一个。 “顾公子还没有中意的房间么?如不嫌弃,便与在下同睡一晚,如何?”陶醉提议道。 “那就劳烦陶掌柜了。”顾云初一改方才的嚣张跋扈,收敛了少爷脾气跟着陶醉上楼。面对这样的人,纵然有再大怒气,怕是也会被浇熄发不出分毫吧。 ****** 陶醉的卧房与其他客房是分隔开的,独立在走廊拐角处,倒也清静。屋内摆设比顾云初想象中的简单,有些遗世独立的味道,房里除了桌椅和床、柜子之外就是酒坛了,难怪陶醉身上有酒香。 “很香是么?”陶醉开了一坛酒,香气更是浓郁。 “从没闻到过这么香的酒,三杯醉果真名不虚传,难怪吸引了那么多的回头客。”顾云初总算是服了。 “顾公子谬赞。”陶醉谦逊道,“其实说到底,还是人心的贪欲罢了。” “贪欲?” 陶醉点点头:“是啊,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若我并非只卖三杯,而是有钱便能来随便喝,那三杯醉也就不值这个价了。同样身为生意人,相信顾公子也能懂得其中道理。” 顾云初诧异地说:“陶掌柜竟会告诉我这些,不怕我说出去,坏了你聚源客栈和三杯醉的名声么?” “哈哈。”陶醉爽朗一笑,“我与公子有些缘分,也瞧得出你并非这样的人……至于三杯醉的名声究竟是否能说坏就坏,还请顾公子坐下来喝一杯再言吧。” “十两银子一杯?”顾云初笑问。 陶醉取出两只酒杯,看着他说:“这回不收你。” (中) 清澈的酒液一入杯,顾云初便被那阵馥郁醇厚的气息给迷住了。他本人其实并不善于品酒,但眼前这酒、这人,都深深地吸引了他。陶醉手指纤长白皙,握在白瓷酒壶之上竟然一时分辨不清哪个是瓷,哪个又是他的指尖。 “请。”陶醉举杯,示意顾云初不必拘泥。 “多谢。”顾云初心头扑通扑通直跳,执起酒杯,才发现自己的手竟在发颤,实在是没出息。于是闭着眼睛一饮而尽,入口满是辛辣苦涩,最后竟被呛出了泪水,眼前金星直冒。 “咳……咳咳……”顾云初用袖管擦了擦眼角,“陶掌柜,你这是诓我呢?” 陶醉摇摇头:“我并非要诓你,而是你自己过于心急。这酒性子烈,要不然怎能称之为三杯醉呢?” 咳了一阵之后,顾云初颇感无趣,刚想放下酒杯上床歇息,但舌根处却好像浮上了一丝回甘,方才的火辣让腹中顿时升起一股暖意,紧接着便是满口的酒香,舌尖酥麻。那感觉甚是奇妙,恍若喝的不是酒,而是在……吻着心爱之人的唇。 “尝到妙处了?”陶醉笑着问道,然后似乎又在自言自语,“第一杯本就是如此,辣、苦,倘若一开始就承受不得它,便不再需要接下来的两杯,但如果你品到了独特的回甘,则是很容易上瘾。曾有财大气粗的客人说是要包下这间客栈内所有的三杯醉,你猜,结果如何?” 顾云初盯着他翕动的唇瓣,脸和脖子都在发热:“我猜不出。” 陶醉眯起眼闻了闻杯沿:“他硬是夺去了一整坛子酒尽数喝光,结果当场暴毙。为了这事,客栈曾有一度未曾开张,官府来查案却也没查出什么,最后只得不了了之。好在此后生意没有太大影响,而且客人们也都变得很安分,不再有人闹事,但凡是来客栈喝酒的最多只喝三杯,不敢再多饮了。这酒不过三杯的规矩起初并不是我所定下,而是他们心中对神秘事物的畏惧,却又始终抵挡不住引诱,最后只得越陷越深。久而久之,我每回便也只卖三杯了。” “莫非是陶掌柜你在酒中下了毒,才能让客人们明知有危险,却还会上瘾?”顾云初玩笑道。 “你说呢……”陶醉忽然凑近过去,呼出的热气都带着微微的醉意。 顾云初那时候觉得,哪怕这人是真的在杯子里下了毒,他也甘之如饴。 接连三杯下肚,每一杯的口感仿佛都不一样,带着独特的滋味。若说第一杯像是辛烈的吻,那么第二杯则是柔情似水的拥抱,耳鬓厮磨情意绵绵。至于第三杯,则蕴含着令人面红耳赤的亲昵交缠之感,绵延悠长如胶似漆。 “好了,这三杯醉也饮完了,若是公子还想再品尝,可得等到下次。时辰不早。顾公子洗漱一番便睡下吧,明日我看看有无多余出来的空房让公子入住。” 陶醉那两片淡色的嘴唇就在顾云初面前,上面还莹莹润润带着光亮的酒渍,陶醉伸出舌尖随意舔了舔,顾云初想都没想就亲了过去。 陶醉先是一愣,但也并未推开他,只是任由他吻着,没有拒绝也没有回应,直到嘴唇被吸到发疼才轻微地在顾云初肩膀上推搡了一下:“顾公子,你醉了。” 顾云初恋恋不舍地又啄了一下陶醉的嘴唇:“不,这酒越喝越清醒,倒是奇怪。” “你能说出这话,不是醉了又是什么?”陶醉的笑声低沉好听,“快去歇着吧。” “陶醉……你跟我走吧,去中原,保你享有数不尽的荣华富贵,不必这般辛苦。”顾云初冲动地一把抱住他。 陶醉看了看他,叹着气说:“我请你喝酒已经是亏了本,没想到你还要对我动手动脚耍无赖,莫非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皆是如此么?” 顾云初听出了话外之音,急忙紧张地问:“怎么?莫非以前也有……” “都是过去的事了。”陶醉打断他,没有继续再说下去的意思,“不提也罢。” “我,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顾云初急于辩解,“我是真心待你,或许这么说你会觉得过于唐突难以相信,但是打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便认定了你。你如今可能不了解我,但我们可以慢慢来……陶醉你信我可好?” 陶醉并没有正面回应他,而是问:“还想再来一杯么?” 想起陶醉方才所说的事,顾云初有些迟疑:“不是说酒不过三杯么?若是贪心多喝了,会不会……” “你怕了?”陶醉挑了挑眉。 被他这么一激,顾云初也管不得其他,只想要证明自己对他的心思:“这有什么可怕,纵然是毒药又如何?来,给我满上。” “这可是顾公子的意思。”陶醉说着,把刚要收起来的酒杯再次摆到顾云初面前,又替他斟了一杯。眉眼间含着风流的笑意,说不出有多么醉人。 (下) 就在顾云初刚要执起酒杯之时,陶醉却把手挡在了杯口:“你想清楚了么?” “这是陶掌柜的店,既然你都不怕闹出人命,我又作何畏惧?”顾云初自然是不相信陶醉真会下毒,二人无冤无仇,即使他刚才的作为太放肆,陶醉也不至于杀了他泄愤,况且他并不觉得陶醉厌恶自己,要不然他早就该被赶出客栈了,哪儿能心平气和面对面坐着饮酒呢。 陶醉拿开手,从额前垂下一缕发丝也没有去拨弄,倒是替他平添了几分浪荡不羁:“那就随意吧。” 顾云初双唇抿住杯沿,心想着这地方是陶醉刚刚用手碰过的,然后又回忆起那个荒唐却美好的吻,心头不由得再次激动起来。酒一滑进口中,顾云初却愣住了,这东西清清淡淡,没有任何香气和味道,哪里像是酒呢?简直就是普通的水。难道是陶醉趁他不注意做了手脚?可是方才顾云初始终都没有离开过,即使要做手脚也肯定会被发现。 抬眼瞧了瞧陶醉,但见他表情没有任何异样,只是一直看着顾云初。忽然,他说:“这便是三杯醉的秘密,只能喝开头三杯,若是过了,则什么滋味都尝不出,比平常的水还要淡而无味。其实世上的诸多事物也是如此,初见时或许痴迷,然而终于得到了、握在手中了,反而会视若敝屣。你能明白么?顾公子。” 说这话时,陶醉眼中忽然浮现出难以言喻的悲伤和哀愁,顾云初望着他闪动的眼神,只感觉整颗心都揪了起来,大着胆子握住陶醉的手,另一只手掌指天起誓道:“陶醉,我顾云初今日便在此立誓,只要你愿意跟着我,有朝一日若负了你,我不得好死。” “以前你也这样说过。”陶醉轻声说了句。 顾云初没听清:“什么?” “没什么……”陶醉道,“姑且再信你一次吧。” 顾云初心花怒放,正欲上前搂住陶醉,却忽然感到一阵晕眩,天旋地转之后倒在了桌上。小腹顿时绞痛不已,浑身像是被剥皮抽筋一般,痛苦地抽搐起来,口鼻中也渐渐流出艳红色的血液。他发不了声音,一张嘴就喷出一口血来,直至视线渐渐模糊…… 奇怪的是,顾云初却并不觉得恐惧或恼恨,只是无缘由地悲伤异常,眼角流出的温热液体也不知是泪还是血。 “唉。”陶醉轻轻抚摸了一下他的发丝,带着几分哀叹地说,“只可惜你不能信我了啊,楚昀谷。” ****** 聚源客栈的陶掌柜交友甚广,自家酿的酒也是极受欢迎,即使客栈开在边城也依旧生意兴隆。每次有经商的队伍经过,总会在这儿停留几日,尝尝那出了名的三杯醉。 其中有一位楚昀谷楚公子,是个茶商,心高气傲,向来看不起喝酒的。恰逢一日谈完生意经过边城,想去聚源客栈会会那以酿酒闻名的陶醉,原本用意是为了找茬,结果两人却不打不相识,一见如故成为至交好友。久而久之,竟生出些许不一样的情愫来。 那晚楚昀谷醉得不清,忽然就吻住了陶醉,喃喃道:“陶兄,陶兄……我早就想这么做了……每次分别都要过许久才能相见,这回我又要走了,实在是舍不得你,你跟我回去可好?咱们,咱们就像寻常夫妻那样过活,若是我爹娘不同意,咱们便自立门户……求你答应我……” 陶醉被他吓得不轻,但仔细想了想,还是不由得点了头。纵然他结识了诸多好友,却向来没有对哪个人真正动过心,虽说楚昀谷同为男子,可陶醉却被他不顾一切的热忱所感染了,光是一个吻就让他近乎晕眩。面前这人,仿佛比曾经酿造过的所有酒都更香醇。之后二人便有了肌肤相亲,陶醉在上,楚昀谷在下。楚公子并不介意房事上的位置,陶醉因此更是感动,觉得他待自己情深意重,也同样把整颗心都掏了出去。 陶醉下决心要卖了聚源客栈,跟随他一道回中原去长相厮守,楚昀谷因为府中有事要急着回去,陶醉则多留几日办好转卖客栈的相关事宜。一切办妥之后,陶醉拎着包袱策马去中原找楚昀谷,谁知一路马不停蹄奔波到了楚府,看见的却是宅院门口的红双喜。 他把楚昀谷叫出来,要向他讨个说法。 “陶醉……是我对不住你,往日的种种就好比过眼云烟,咱们都忘了吧。” “忘了?”陶醉喉头腥咸,“你叫我怎能忘得了?” 楚昀谷转头不去看他:“我知道你真心待我,我对你又何尝是虚情假意?但以前是我想得太简单,你我同为男子,怎能做出那种惊世骇俗大逆不道之事?” 陶醉苦笑:“惊世骇俗?大逆不道?你当初指天发誓说你若负我不得好死之时,怎么就没想过这事有多大逆不道呢?” “陶醉,不如这样,你回边城去继续做你的掌柜,等到我完全执掌家业以后说不定还能有相见的日子。你说是不是?” “不了。”陶醉转过身,“以后不要再见也罢,愿你前程似锦,与夫人早生贵子琴瑟和谐。” 楚昀谷听他这一番话,总觉得心里一层凉过一层。 这就抛却他了么? “陶醉……我们,再喝一杯吧,我想念你酿的酒了。这次一定带了是不是?我闻见你身上的味道了,真香……”楚昀谷连忙上前去,两手扶住他的肩膀,深深地嗅了嗅他颈间的气息。 可能因为还是对其有一丝留恋,陶醉拿出了身边的最后一坛三杯醉。 只不过,楚昀谷最终在陶醉的酒里下了毒。 ****** 三杯醉。 首杯辛烈似吻,二杯回甘情意绵绵,三杯交缠舌尖唇齿留香。 那么第四杯呢? 第十回:笑春风 (上) 他是个逃兵。 倒在草丛中,方无欺视线模糊地望着苍天,腿上和胸前的伤口仍在汩汩地流淌着鲜血,怕是止不住了。被活捉回军营是个死,独自躺在这荒无人烟之处仍旧是个死,到头来终究没有什么区别。 回想起自己十二岁那年就被拉了壮丁,至今已有将近六七个年头不曾回过家乡探望父母,也不知二老如今身体可好,大姐是否嫁人生子?弟弟妹妹长得有多高了?纵然当时未满上战场杀敌的年纪,却也被强行拉到军营中凑够了人数。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方无欺已经不太记得,他只知道那时候那人向着自己穷凶极恶地扑过来,方无欺本能地举着手中的大刀反击,手起刀落,一个人头就骨碌碌滚至脚边,温热的血溅了他满脸。 在那个场景之下,方无欺只感到悲愤难过,不明白同样是人生父母养的,为何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可?但时间长了,手上沾染的人命多了,也就愈发变得麻木。 这回受了重伤,他不知为何就支撑着伤口崩裂的身子逃了出来。方无欺并不想死,他只想回到家去,然而家又在何处呢?儿时虽说穷苦,但和爹娘还有手足们一起的日子却是无忧无虑的,在兵营内吃穿不愁,反而觉得丢失了什么最重要的东西。 从小到大的事都在眼前闪了个遍,方无欺口中发苦,思绪越来越飘散。明明正值炎热酷暑,身体却冷得忍不住发抖,他这是要死了么? 迷迷糊糊之间,他又听见身旁草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方无欺唇角不由得浮上苦笑,莫非是野兽也闻出了死亡的气息,要来等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后将他的尸首啃食干净么? “兄台,兄台!你醒醒,把眼睛睁开!”耳边传来的却并非野兽嘶吼,而是一把清爽好听的男音。 方无欺勉强撑开眼皮,脸颊上被两只温暖的手掌轻轻拍打,这让他稍微清醒了几分。 “你等着,没事儿的,马上就好了。” 难道他果真命不该绝,这是上苍派来救他的仙人吗…… 即使方无欺神志不清,也知道自己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人,只觉得像他这般相貌肯定并非出于凡尘,倒像是天上的神仙。看着看着,方无欺一时间都忘了伤口的疼痛。那“神仙”替他迅速包扎了一番之后,就将他小心翼翼地驮在背上:“你可别睡着,同我说说话。” “你……是谁?” “我叫陶小楼,你称呼我小楼便好。” 那人背着方无欺疾步朝前走着,他并不知道自己要被带到什么地方去,可莫名地就感到安定。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陶小楼问他。 “方无欺……”他看见陶小楼后颈上渐渐渗出的薄汗。方无欺虽说称不上高大健壮,但也是个硬朗的男子,要背着他走一段路还是很吃力的事。眼前这陶小楼身板并不像是练家子的,但却步伐稳健,没有让他觉得丝毫颠簸不适。 “无欺?这名字可有意思。对了,等会儿就到我家了,家中有些止血的草药可以替你敷上,你且再忍忍。” “你是……大夫?” 陶小楼爽朗道:“略懂些皮毛,总之医不死人就是了。” 听着陶小楼说话,方无欺竟然也始终保持着清醒的状态没有昏厥,直到陶小楼给他上完了药,才克制不住疲乏沉沉睡过去。 ****** 再度醒来之时,方无欺闻到的是一阵米粥香气,腹中顿时感觉饥饿起来。大腿和胸前的伤口都已经被处理得很干净,敷过了药草,居然也不感到疼痛,只是暂时还无法下床走动。 “你醒了?”陶小楼撩开门帘走进来,手中端着粥碗,“饿了吧?现在只能吃些清淡的填饱肚子,过段时日再给你添些鱼肉。” “兄台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方无欺一开口,嗓音已经沙哑。 陶小楼忙道:“哎,别说话,好好歇着就成。若要报答,也等你康复了再说。” 自小到大,除了身生爹娘之外,还没有谁对方无欺这么好过,他一向不懂得与人相处之道,家中的弟弟妹妹也大多敬畏他这个严肃的兄长不敢亲近,在军营待了那么些年,却没能交上一两个知己,都是淡淡的点头之交。如今遇到陶小楼,初次见面就对自己有了救命之恩,而且还这般体贴照料,方无欺现在是恨不得来世能结草衔环相报了。 (中) 也不知道是由于陶小楼照料有加,还是方无欺身子骨本来就硬朗,没过几日,方无欺身上的伤居然好得差不多了,大腿处被利刃砍过的深深的口子也很快止血,并且已经开始结痂,而且还能够下床走动。原本方无欺还觉着自己这回凶多吉少,没想到竟这样命大。于是愈发将陶小楼当做贵人,几乎要给他做牛做马才好。 “我用不着你当牛做马。”陶小楼和和气气地笑着说,“反正我一个人住惯了,清净自在,平时也没什么事儿需要帮忙,只不过偶尔感觉孤单无聊,能结交你这么个朋友还算是意外之喜。话说回来,到这里这么些天,你还没告诉我,你是怎样受伤的?” 方无欺惭愧地笑了笑:“小楼你可还记得救我时我身着铠甲?其实我是在战场上受了伤,逃出来的……没有告诉你这些是怕你因此而认定我贪生怕死瞧不起我,若是如此,我趁早离开便罢。” “不不。”陶小楼摇头,“绝处求生乃是人之常情,何况你家中尚有牵挂,定是放不下的,不必过于自责,如若换成是我,说不定也要逃走。” 陶小楼这么简单一说,方无欺连日来的罪恶之感竟也消除不少,他做了错事理应受军法处置,但这人世间许多事并不能用规条来衡量。如他无牵无挂,即便是战死沙场也无所畏惧,只是他仍然惦记着多年未见的父母弟妹。 “无欺,你家中可有妻儿?”陶小楼问道。 方无欺听罢红了脸:“年少时便从了军,之后再没回过家乡,自然无妻可娶。” “原来如此……”陶小楼眯着眼睛看向远处,之后眼神忽然亮了起来,像是夜空中闪烁的繁星,“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方无欺好奇道:“谁?” 陶小楼拍着脑袋思索了半天:“我……记不得了。” 方无欺哑然失笑,觉着这陶小楼像个孩子般迷糊天真。 “你笑我作甚?”陶小楼羞臊起来,而后又露出无奈而茫然的神色,“我与他分别实在太久,我已经想不起来等了他多长时间,只知道自个儿一直都留在这里,盼着他有朝一日能回来瞧一眼,盼着盼着……他的脸,他的名字,他的音容笑貌,好像什么都糊在一块儿,理不清了。” 陶小楼口中的这个“他”,让方无欺心中忽然酸涩莫名,此人在陶小楼心中居然占据了如此重要的位置,两人究竟是至交好友?还是…… “他与我自小一道长大,情同手足。”陶小楼一边捣药,一边回忆起往事来,目光中带着令方无欺向往的温柔,“他说要去参军,回来之后便同我长相厮守,我等啊等……每天每夜都守在这儿,生怕他找不着我,至今也没看见他的影子,他许是将我忘了吧。说不定早已娶妻生子,享尽天伦。” 方无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听着陶小楼的话,他对那男子显然是动了真情。在军营中,方无欺并非没见过这断袖龙阳之事,可大多都是闹着玩玩,鲜少有认真的,况且军规严格,哪里有谁胆敢光明正大做这样的事儿,轻则赶出兵营,重则丢掉性命,实在不值当。 “是我多言了……” 陶小楼抹了一把眼角,眸子中闪动着的盈光让方无欺几乎要心碎。往常他遇到这样的事只觉避之唯恐不及,然而如今陶小楼站在他面前,竟让他心酸得要命,忍不住就想去怜惜。 “你别再等他了。”方无欺头脑一热就脱口而出,“从今往后,我来照顾你。” 陶小楼先是有些诧异,而后双颊浮上红云,犹如桃花般艳丽:“你莫要说笑……” “我并未说笑,再也认真不过,不信你摸摸我这颗心。”方无欺握着陶小楼的手放在自己胸前。 “你先松开,我信你还不成?”陶小楼愈发羞赧,挣扎着想要抽开手,方无欺如同被迷住了心窍,越看他爱慕越深,最后竟大着胆子凑上前去亲他面颊。陶小楼自然不肯,左躲右闪的,之后也不知有意无意,就被蹭着了嘴唇。 方无欺从未有过这样奇妙的感觉,心肝好像都酥软了下去,哼哼唧唧含着陶小楼软嫩的唇瓣吮吸,他往日里连个姑娘的手都没碰过,如今却无师自通一般舔弄着陶小楼微张的嘴唇,之后舌尖探入,缠着他欲拒还迎的舌头嬉戏玩闹。真是又滑又软,光是含在嘴里都觉得要融化一般。 不过只要想到之前也有人这样搂着他吻着他,方无欺就难过不已,于是松开已经气喘吁吁双目迷离的陶小楼,正色道:“小楼,我着实是真心实意待你,愿你也能早日忘了之前那人,不再等他,今后同我好好过日子,成么?” 陶小楼寻思片刻,终是垂下眼帘点了点头。 方无欺真觉得自己死都值了。 (下) 接着又过了几天逍遥快活的日子,方无欺才再度想到自己远在家乡的老父老母还有已经长大的弟弟妹妹们。如今的生活就像神仙过的,可方无欺总有桩心愿未了,此次虽说大难不死,然而只要他一天没看到亲人安然无恙,方无欺就一天难以踏实入眠。这件事就这么在他心里闷了许久,而且他也不敢对陶小楼说想回家看看亲人的话,一方面是真的舍不下陶小楼,另一方面则是担心他心思细腻又忍不住东想西想不相信自己,以为自己不再回来。 一日夜里,二人刚刚缠绵了一阵,方无欺打了些清水替自己清理干净,轻手轻脚地爬回床上。陶小楼嗜睡,每次行房之后就睡得特别熟,方无欺也不忍心吵醒他,替他将被子盖严实了,自己却辗转反侧入眠不得。满脑子都是爹娘的脸。 “若你想回去看看,那便去吧。”陶小楼忽然说了话,声音淡淡的。 “小楼……”方无欺本以为他已经睡着,却不料他还醒着,而且说中的还恰好是自己连日来心中的难处,一时间不由得哽咽起来,喉头好似塞着什么东西,热乎乎的发不出声响。 陶小楼接着说:“只要记得回来就成。” 方无欺热泪盈眶,抱着陶小楼说了好些贴心话。陶小楼只是半梦半醒地听着,方无欺知道他被伤过,依然有心结,也不晓得如何才能令他完全信任自己,唯有许下承诺:“小楼,我答应你,下个月月初之前肯定回来见你,从此不离不弃白头到老。” “知道了,我等着你。” 我等着你。 有了陶小楼这句话,方无欺即便是遭遇千难万险,也会想着要回来这地方,因为他此生的挚爱在这儿守着他、等着他。 ****** “等我到了家乡就给你写信报平安,再告诉你回来的日子,让你安心。”临行前,方无欺觉着反倒是自己更加依依不舍。 “我知道。”陶小楼将包袱递给他,“这地方偏僻,你穿过那座山就能看见镇子,记得从南面走,当心遇上军队中人,他们现在定是四处张榜搜寻你,记得凡事长个心眼,打扮得不起眼些。” 方无欺感觉若是再多听他说几句话,自己恐怕就舍不得走了。 又黏黏腻腻地耳鬓厮磨了一阵,方无欺终于背着包袱一步三回头地走远了。这时,从角落里忽然飘出阵阵醉人的酒香,陶小楼即使不转头也知道那是谁:“许久不见啊,陶掌柜。” 眉眼风流的男子轻飘飘来到陶小楼眼前:“他上辈子已经骗了你,这辈子你还要信他?” 陶小楼道:“我并不想信他,可既然他已经找到了我,那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是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真心诚意。若是他待我诚心,那我便能放开那一段往事,不再当怨魂,丢弃执念投胎去了,也算是对这段孽缘有所了结,至于今后的几生几世是否还能重聚……那便看咱们的造化,倘若缘尽,便不复相见,若是情意未了,再续前缘也并非难事。” 男子浅笑着:“但愿如此。我拭目以待,愿你早日投胎。” 陶小楼做了个揖:“陶掌柜慢走。” 男子很快消失,陶小楼目光眺望着适才方无欺离去的方向,自言自语道:“方无欺啊方无欺,愿你莫再欺我一回。” ****** 方无欺终于见着了心心念念的家人,心中很是高兴。父母虽说年迈,但都身体康健,弟弟妹妹也都长大成人。他们本都以为方无欺已经战死,却没想到他仍然好好活着,爹娘老泪纵横,本想让方无欺留在家中,可他却说在别乡已经有了妻子,二老高兴之余也不能再过多挽留他,只叮嘱他记得常常返乡探望。 尽管好不容易一家团聚了舍不得,可方无欺终究是要回到陶小楼身边,方母还给那位未曾谋面的“儿媳妇”缝了好几双绣花鞋,方无欺都一一收下了,心想反正那地方是个世外桃源,除了他和陶小楼之外再无旁人,只要陶小楼穿给自己看就成,肯定好看极了。 如期归去之后,方无欺却是没有预料到,屋子已经空了。欣喜地打开门之后,他的双腿一下子软了下去,两眼空洞地跌坐在地上,许久都起不来,他的五脏六腑在刹那间好像也被搬空了似的,什么都不剩了。 陶小楼终究是没有等他。 桌上只留下一张泛黄的纸,纸上用干净利落的字体写着一首诗: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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