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年轻的程师长一厢情愿的爱上了漂亮的鹿副官,爱得鹿副官走投无路,愤而自杀。程师长嚎啕之余,善念一动,收养了鹿副官留下的儿子小鹿。小鹿与程家大少爷共同长大,本是一对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孰料大少爷越长越有其父之风,小鹿却又坚决不肯重蹈父亲的覆辙。与此同时,程师长发现小鹿越长越像当年的鹿副官,不由得也动了心思。 小鹿与大少爷战斗几年,最后终于酿成大祸。后来双方分隔许久再见,已是物是人非。小鹿处于情欲与恩义的十字路口,不知应该何去何从。 本文为HE,请大家轻松阅读O(∩_∩)O~ 内容标签:耽美,民国,豪门,领养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鹿 ┃ 配角:何若龙,程世腾,程廷礼 第一卷:郎骑竹马来 第一章 在程廷礼过三十一岁生日那天,鹿副官在他的书房里饮弹自尽了。 那一阵子,程廷礼师长刚被袁大总统封了个一等男爵,正是风光得意的时候,照理说不该和鹿副官起冲突。可鹿副官的媳妇偏偏在那几天病了,据说病得还挺重,鹿副官家里就是一妻一儿,再没闲人照管,所以情急之下,他便不识时务的想要去向程廷礼告几天假——他家不在北京城里,在外县,但是也不远,一两天就足够他跑一个来回了。 程廷礼听了他的要求之后,忘记自己今天还在过生日,一句人话也没讲,直接就开始骂。 没人知道程廷礼是从哪儿弄来的鹿副官。鹿副官比程廷礼小六岁,长得特别漂亮,尤其是一双眼睛出奇,不但大,而且黑白分明,还镶着一圈黑乎乎的长睫毛,那睫毛长得也算一绝,鹿副官小小的一眨眼睛,两排睫毛就要大大的一忽闪。凭着鹿副官这个相貌,若是小时候进了戏班子,现在哪怕唱成驴叫也能红了。 程廷礼是出了名的好男风,把这个鹿副官当成姨太太看管。鹿副官到程廷礼身边时是十七八岁,几年来又长高了一截子,变成了个俊美高挑的青年。和程廷礼同起同卧的富贵生活显然是没把他过高兴,他像个男林黛玉似的,成天的不声不响也不笑,人倒是个好人,接人待物全很和气,恃宠而骄的事情是一件都没干过。 鹿副官这么懂事,程廷礼的性情却是阴晴不定,当着外人,他潇洒倜傥谈笑风生,看着正是一位气派俨然的风流武将;及至回了家关了门,他把脸一变,开始由着性子对鹿副官耍,还不是好耍,而是绵里藏针钝刀子割肉式的耍。大早上的他不起床,把鹿副官摁在被窝里逼问“爱不爱我”;鹿副官憋着一泡尿,无可奈何的告诉他“爱”,他才肯放对方下地。鹿副官一泡尿刚撒完,他黏黏糊糊的又凑上来了,逼着鹿副官对自己谈情说爱表忠心,鹿副官一句话没说对,他那边立刻就闹脾气,而且一闹能闹好几个小时,鹿副官不去做小伏低的哄他,他就敢对鹿副官连打带骂。 鹿副官在二十二岁那年,要回老家娶媳妇。程廷礼听闻此言,当时差点没活吃了他。鹿副官从来不和程廷礼一般见识,但是这回真恼了,程廷礼不让他成亲,他就抽出墙上的武士刀要抹脖子,吓得程廷礼立刻服了软。 鹿副官拼着性命,终于成功的娶了妻生了子,妻是从小定的娃娃亲,虽然是小县城里的闺女,但是生得明眸皓齿,和他走在一起,正是一对璧人。从那开始,鹿副官每隔半年必定要和程廷礼大干一仗,干完之后能闹来半个月的假期。提着大包小裹上火车回家乡之前,是鹿副官最快乐的时期,他也不向人倾诉,也不用人帮忙,只是自得其乐的忙忙碌碌,程廷礼看在眼里,嫉妒得快要口中吐火,然而又奈何他不得。于是等到鹿副官一回来,他必定要大大的发疯一场,不把鹿副官折磨个半死不罢休。 鹿副官一直忍着,一直忍着,忍到这年夏天的午后,不知道是因为天气太热人心烦躁,还是中午他和同僚一起喝了点酒,总之在程廷礼那滔滔的污言秽语之中,他忽然弯腰怒吼了一声,随即拔出手枪顶进嘴里,不由分说的就扣了扳机。 一声枪响过后,鹿副官的天灵盖平地起飞,脑浆鲜血喷了一墙。程廷礼立刻哑巴了,彻底哑巴了。 程廷礼哇哇大哭,生日也不过了,跪在鹿副官尸体旁单只是嚎,白天嚎得像老虎,夜晚嚎得像孤狼,甚至惊动了程太太。 程太太比程廷礼小了几岁,家里出身极有根底,也极穷。她在家是庶出的女儿,被父亲当成个人情嫁给了程廷礼。程太太无力违抗父命,但是打心眼儿里看不上丈夫,和程廷礼永远无话可讲。自从给程家生下了个大少爷之后,他们夫妇两个就成了相敬如冰的模样,把偌大的程宅划分成了两国。一国是程廷礼带着鹿副官过日子,另一国是程太太喝酒读书听唱片撒酒疯;两国之间还有一片共管地带,是大少爷和奶妈子所居住的院落。大少爷今年已经满了七岁,乳名叫小瑞,学名叫做程世腾,长得和程廷礼特别像,黑发白脸,眉清目朗,淘气得出奇,除了爹娘之外,几乎是谁也不怕。 程廷礼哭得像个寡妇似的,吵得程太太和大少爷全都不得安宁。及至把鹿副官收拾利索装进棺材里了,程廷礼把军务一扔,押着棺材回了鹿副官的老家。 鹿副官家里的确是没人,除了媳妇和儿子之外,就只有一个跑腿的小子和媳妇的娘家妈。媳妇生得细皮嫩肉,是个无可挑剔的美人,只是面色苍白,据说是自从生了孩子之后就一直身体不好。忽见程廷礼押着丈夫的棺材回来了,媳妇哭得死去活来,问丈夫是怎么死的,程廷礼支支吾吾,只说鹿副官是在战场上中了枪。 鹿家两口子是年轻夫妻,一年中又见不了两次面,以至于孩子都养出来了,二人还是如同一对牛郎织女一般,小情人似的很相爱。媳妇哭了一天一夜,哭到最后她被人搀扶进了房,她娘逼着她喝口汤水,她摇摇头,气息奄奄的说心口疼,要睡一会儿。 一觉睡过去,她再也没醒,留了个同样病歪歪的小儿子。 程廷礼本来就已经后悔得要去跳护城河,如今见鹿家彻底落到了家破人亡的光景,他难得的良心发作,竟然感觉自己罪孽深重。鹿副官父母早亡,于是程廷礼给了鹿太太那个娘家妈一笔养老钱,又把鹿副官的小儿子领上了火车。 那小儿子不知道是有什么病,生得大脑袋小细脖,几乎就是面无人色,相貌则是堪称怪异,上半张脸只能看见一双奇大无比的眼睛,这两只眼睛,内眼角快要在鼻梁相连,外眼角快要划到太阳穴,任谁见了都要吓一跳。程廷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用小细嗓子嘤嘤嘤的反复回答了好几遍,程廷礼还是听不清楚。原来这孩子没有正经学名,他娘疼他疼得不知怎样才好,对他是宝宝贝贝小猫小狗的乱叫。所以程廷礼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自己也说不准。 程廷礼又问他几岁了,他犹犹豫豫的伸出三根手指头,手指头细得像豆芽菜一样。 程廷礼没想到花朵一般的鹿副官会养出这么个半死不活的大眼贼,想起鹿副官的音容笑貌,程廷礼鼻子一酸,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大眼贼平平安安的养到大,等将来自己死了,到阴间也有脸去见鹿副官。 第二章 程廷礼悲苦难言、如丧考妣;大眼贼无端的没了爹娘,虽然还不懂得丧亲之痛,但是坐在陌生人的大腿上,也很不安。上火车下火车的回了北京城,他惶惶然的环顾四周,开始喃喃的要娘。 程廷礼无心哄孩子,直接带着他回了家。随手把他往书房里一放,程廷礼被军务勾着,匆匆的又出了门。 与此同时,大少爷听闻父亲抱回来一个小男孩,登时在他那屋里就坐不住了。 他立刻就要去看望这个新来的小伙伴,可他的奶娘给他梳头更衣,逼着他先去太太屋里请安。大少爷不敢对他娘不恭,乖乖的跟着奶娘出门去了太太院里。程太太独自一人住着一所大院落,大少爷进门之时,她正在厢房里屋的凉炕上躺着看书,看古旧的老书,也看洋文的杂志。见儿子进来了,她一动没动,只从鼻子里哼出一声。 这样一位母亲,显然不会让儿子感受到母爱。大少爷怯生生的走到炕边,唤了一声娘,又自动的爬上炕去,要象征性的在他娘身边玩一会儿。 程太太放下手中的杂志,半闭着眼睛问道:“今天读英文了吗?” 大少爷拿起了个绣花绷子翻看,同时规规矩矩的答道:“读了,一早就读了,读的是老师昨天教过的单词。” 程太太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又问:“密斯玛丽教得怎么样?”然后不等大少爷回答,她忽然睁眼,一把扯过了绣花绷子:“别用手摸,手脏!” 大少爷吓了一跳,但还保持着镇定:“密斯玛丽……挺好的。” 程太太的眼皮又渐渐阖下去了,声音也变得冷淡温柔:“密斯玛丽那一年给毓龄格格补习英文,我去跟着听,都说她的学问好……” 说着说着,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似睡非睡的不言语了。 大少爷想走,但是又感觉自己还坐得不够久,真要是这么走了,保不齐要被奶娘唠叨教训。寻寻觅觅的在炕上爬了一会儿,他没找到什么有趣的玩意;最后百无聊赖的一伸腿,他只听“哗啦”一声大响,却是把炕边的线笸箩给蹬到地上去了! 这回可是了不得了,程太太睡觉很轻,如今骤然受了惊动,登时坐起。大少爷见了他娘那个怒目金刚的样子,吓得溜下炕就要逃。程太太没轻没重,抓起一本硬壳厚书扔向了他,同时口中怒喝:“张妈,快把这个混账种子带走,吵死人了!” 硬壳书是本词典,分量不次于砖,结结实实的砸到了大少爷头上。守在门外的奶娘听里面动静不对,慌忙进去把大少爷拉扯了出来。大少爷捂着脑袋哭丧着脸,小皮鞋都没来得及穿。亏得奶娘身体健壮,一手拎着他,一手拎着鞋,宛如黄花鱼一样,顺着墙根就溜了。 大少爷被奶娘营救回家,站在自己那个小院里哭了三分钟之久,头顶心上也鼓起了个大青包。奶娘爱他和爱自己儿子是一样的,很心疼的想要给他弄点好吃的,甜甜他的嘴。可他在洗掉满脸涕泪之后,野马驹子一般又跑出去了。 大少爷忍着头痛,要看父亲到底给自己弄回来了个怎样的小伴儿。可是逆着风跑到父亲那国的屋里一瞧,他只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大眼贼。 大少爷想要朋友,不想要大眼贼,尤其还是这么幼小的大眼贼。盯着大眼贼的脸看了良久,他忽然又想哭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丑的东西? 大眼贼的鼻子和嘴全都轻描淡写,也没个轮廓和形状,满脸就只有一双眼睛! 眼睛这么大,眼窝还凹陷,额头则是鼓凸得像个寿星老,脑袋上统共也没多少头发,头发还是灰黄色的。 长得这么丑,站在地上还哭唧唧,还扭来扭去,还不理自己。大少爷活了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气人的长相。方才在母亲那里受的委屈忽然加了倍,让他忍不住扬起手,对着大眼贼的脑袋就扇了一巴掌。 扇完之后,他又气冲冲的喊道:“丑八怪,别在我家呆着!” 大眼贼被他打得跌倒在地,当场开始咧嘴哭泣,声音还不如只猫崽子响亮。哭过几声之后,他开始咩咩的叫妈。大少爷看他还满地打起滚了,立刻弯腰又要捶他:“丑八怪,你少跟我耍无赖!” 话音落下,丑八怪忽然伸出叶子一般的薄薄小手,在他脸上狠挠了一把。 一把过后,房中十分热闹,因为两个孩子这回一起开叫了。 大眼贼虽是个小门小户里的孩子,但是作为体弱多病的独子,也是一直被他娘捧在手里供在头上的,起码在他那个小家里,他是独一份的至尊。如今也不知是怎么搞的,家也没了,娘也没了,又来了个大孩子打他。他自认为不能受这个气,故而一爪子就挠花了大少爷的脸。 大少爷是受了伤,他那软薄脆弱的指甲也被挠劈了,于是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开始对着哭。有个小勤务兵隔着窗户看见了,手足无措的开始大呼小叫,但是也不肯进去劝架,因为大少爷年纪虽小,却不是个好惹好哄的。 几嗓子喊出去,小勤务兵把程廷礼喊回来了。 程廷礼本来是打算出城去趟军营,然而人在车中坐,一点精气神也没有,所以走到半路又折了回来。进门之后见到这两个鬼哭狼嚎的崽子,他也没心思管,只横眉怒目的吼道:“哭什么?”又踢了大少爷一脚:“往后他就算你弟弟,你——你这脸是怎么了?” 大少爷一天之内连受两次创伤,真是委屈死了:“这丑八怪挠的!” 丑八怪踉踉跄跄的爬起来了,用他那比毛还细的小嗓子叫道:“他先打的我!” 程廷礼第一次听大眼贼清清楚楚的说话,听完之后,他也没打算给两个孩子断案,而是狗吠一般又吼了一嗓子,把两个小崽子全撵出去了。 大少爷不敢和父亲抗衡,乖乖的低了头想要往外走,走出几步之后他一回头,见大眼贼还哭丧着脸站在原地,便转身回去一拉他的小手,一言不发的硬把他拽了出去。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院子,又走长廊穿过了一道月亮门。月亮门后是个绿萝满墙的小花圃,花圃里除了一丛一丛烂漫花朵,还有两只半人来高的大鱼缸,缸里养着碧莲红鱼,鱼是肥鱼,停在莲叶下面半晌不动,只偶尔一摆尾巴,摆出水面淡淡的一点涟漪。 大少爷跑到水缸前踮起脚,想要在水面上照照自己脸上的伤。大眼贼独自在月亮门口站了一会儿,随即讪讪的跟了上来,仰着大脑袋问他:“你看什么呢?” 大少爷扭头瞪了他一眼:“你少跟我说话!” 大眼贼听闻此言,当即用小笼包大的拳头打了他一下,打完之后扭头就跑,跑出没有十米远便停了,很警惕的回头看他。 大少爷对他这小贼行径嗤之以鼻,故意的转向水缸继续看影看鱼。如此过了片刻,他没听到身后有动静,侧脸斜眼向后一瞟,他发现大眼贼蹲在一丛花草旁,正在用一根小树枝掘蚂蚁洞。 大眼贼一安静,大少爷反倒没法子保持冷淡了。状似无意的转身溜达到了大眼贼身边,他用皮鞋尖轻轻一踢对方的小屁股:“你叫什么名字呀?” 大眼贼没有正经名字,所以不抬头也不说话。 大少爷没有等到答案,于是换了个问法:“你姓什么呀?” 大眼贼垂着头,盯着地上的蚂蚁答道:“鹿,梅花鹿的鹿。” 大少爷在万牲园见过梅花鹿,所以此刻福至心灵,当即做了决定:“那我就叫你小鹿吧!” 自作主张的在人家身边挤着也蹲下来,他开口又问:“小鹿,你往后是不是就留在我家,再也不走了?” 大眼贼听到“小鹿”二字,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应了过来。茫茫然的抬眼望着大少爷,他微微张开了小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在他家。 大少爷一想到小鹿往后“再也不走了”,不知怎的,心里忽然生出一阵快活,小鹿的怪模样似乎也能看入眼了,好比是自家的猫猫狗狗,再不好看,看着也亲。握着肩膀把小鹿扳向了自己,大少爷跟他的英文女教师学出了一身西洋派。撅起嘴巴探出头,他很慎重的亲吻了小鹿的眼睛。 小鹿下意识的一闭眼,而大少爷亲完左眼亲右眼,一边亲一边还在腹诽,心想这俩眼睛可真是太大了,脸再窄一点的话,中间就得长连了。 第三章 大少爷领着小鹿回了自己所住的小院儿,张妈本来正为他脑袋上那个青包心疼,如今瞧他脸上也挂了花,登时急得问道:“祖宗,你这又是怎么弄的?” 大少爷没说实话,因为张妈一旦急了眼,那嘴也够厉害的,他怕张妈会骂小鹿。而张妈一转眼和小鹿打了照面,当即惊得后退一步:“哟,这大眼睛!” 小鹿仿佛是有点怕张妈,不住的往大少爷身边偎。他越是软绵绵的往大少爷这边靠,大少爷心里越高兴,因为感觉自己顶天立地,是能护住这个小伴儿的。 张妈想往他那脸上涂点药粉,可是定睛一瞧,发现那脸不过是被挠破了几道油皮,还没有上药的必要。大少爷不管她,兴冲冲的领着小鹿进了书房。他这书房只在早上是名符其实的,因为真要在密斯玛丽的教导下坐稳了学英文;等密斯玛丽一走,书房立刻化为了他的游乐场。此刻那写字台上正摆着一大盘葡萄,葡萄粒粒紫红饱满,凝着晶莹剔透的水珠子。大少爷站在写字台前,揪下一粒尝了尝,感觉味道很好,就又揪一粒去喂小鹿。小鹿张开小嘴噙住葡萄,大少爷一挤葡萄皮,葡萄肉便被小鹿轻易的吸进了嘴。 大少爷觉得这很有趣,笑眯眯的问他:“好不好吃?” 小鹿一手向上扒着写字台沿,一手抓着大少爷的上衣,很乖的连连点头,又对着他张开了嘴,那意思是还要吃。 大少爷被他这个举动逗笑了,开始接二连三的喂他,后来小鹿都闭嘴摇头了,他还强行的把葡萄肉往对方嘴里挤。小鹿太小了,不知道饥饱,硬是被他喂出了个大肚皮。及至见盘子里只剩了葡萄皮葡萄梗了,大少爷拍拍手,很得意的要拉着他往外走:“我让你看个好玩儿的——” 话未说完,小鹿一弯腰,“哇”的吐了他一身,吐的全是葡萄肉,大部分都没被嚼碎,还是囫囵整个的。 短暂的和平时期到此结束,讲卫生的大少爷当场尖叫蹦跳,一把将小鹿搡了个跟头。小鹿躺在地上,还在一口一口的呕吐。张妈闻声赶来,见状也是一跳脚,虽然嘴里没说什么,可是短促的叹了一声,把满心的嫌恶叹了个十足十。 小鹿吃得勉强,吐得痛苦,还没人安慰疼爱。满身狼藉的坐起来,他环顾四周,一边哽咽着抹眼泪,一边想妈怎么还不来呢?这地方可不能再呆了,他得回家找妈找姥姥去。 小鹿想妈,想姥姥,想得感觉自己都要死了,可是仿佛骤然落进了一个新世界里似的,他的家凭空消失了,他的妈和姥姥也没了,想找都没地方找、也找不着了。 他肚子疼,头也疼,还被张妈扒了个光屁股,拿大毛巾劈头盖脸的擦了一通。盖着一床薄被躺在床上,他连晚饭都没吃。孤零零的熬到入夜之后,另一个光屁股爬了上来,正是大少爷。 床是大少爷的床,枕头也是大少爷的枕头。两人挤在一个被窝里,大少爷是个狗脾气,闹完就算,只要怒气一散,他便能立刻有说有笑。小鹿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上来了,下意识的就往对方胸前摸。两只小手在大少爷怀里找了半天,他什么也没找到,这才意识到身边这人不是妈。 大少爷莫名其妙,在暗中问道:“你摸什么哪?” 小鹿收回手,带着哭腔小声答道:“我想妈。” 然后仿佛出于惯性一般,他把手又伸向了大少爷。手先过去了,随即脑袋也过去了;大少爷低了头,屋里没开电灯,他看不清小鹿的动作详情,只感觉胸脯一热一湿,是小鹿一口吮住了他的乳头。他那乳头当然还没一粒米大,不值一吸,但对于小鹿来讲,终究还是聊胜于无,起码能让他做个吮吸的势子,过过心里的瘾。 几秒钟后,大少爷明白了:“你想吃奶啊?我是男的,没奶!” 没奶就没奶,小鹿不挑剔。两条细胳膊搂住了他,小鹿在他胸前拱得哼哧哼哧,是小孩子要在母亲乳间撒欢的模样。大少爷被他吸得又痒又痛,先还忍着,忍着忍着忍无可忍了,他开始往外推小鹿。 推了几下,没推开,于是他又加了脚踹。踹着踹着踹狠了,气得小鹿咬了他一口,正咬在他那红肿了的乳头上。他疼得叫了一声,又一次翻了脸。 张妈睡在外间的一张凉床上,睡到半夜就听里屋鸡飞狗跳,慌忙披了衣裳过去一瞧,她发现两个孩子正光溜溜的滚在床上扭打,被子和枕头已经被他们扔了一地。 张妈拿出气势,厉声镇压了床上这两头光屁股活驴,然后领着大少爷到外间床上睡。大少爷贴着张妈躺着,一只手就往张妈衣服里钻。张妈呵斥了一声:“都多大了?” 大少爷抽出手,把胳膊搭在了张妈的热肚皮上:“小鹿要吃奶,他还以为我有奶呢!” 张妈听了这句话,忍不住在黑暗中笑了。 大少爷又说:“张妈张妈,你怎么没奶了呢?你要是还有奶就好了,我不吃,让小鹿吃。” 张妈听了这话,先想大少爷是个仁义孩子,又想孩子的话有意思,什么时候想什么时候都是个笑话。 张妈睡到凌晨,忽然一睁眼,发现大少爷又没了。 大少爷在后半夜溜回了里屋大床,孤零零的小鹿也没记仇,迷迷糊糊的又贴到他的身边去了。 大少爷天天看小鹿,看了一个多月之后,就感觉小鹿其实也没那么丑怪,甚至有时候还挺顺眼。而小鹿起初天天要妈要姥姥,大少爷告诉他“你妈死了”,他不明白,还是一到夜里就哭唧唧的闹。 闹了一个多月之后,他不知道是明白“死”的意思了,还是被大少爷占住心神忘了妈和姥姥,总而言之,渐渐不提家里的事情了,只是两只手不老实,一到夜里上了床,就要往大少爷胸前掏,大少爷因为这个揍过他好几次,他长了记性,转而把主意打到了张妈身上。张妈生得胖壮,胸前鼓鼓囊囊的,把衣裳绷了多紧,小鹿哼哼呀呀的黏在她身旁,垂涎三尺的踮着脚往她怀里摸。 张妈打心眼里的疼大少爷,可对个外来的兔崽子,却是没耐心。程廷礼大概认为张妈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所以干脆利落的把小鹿扔到了大少爷的院里。张妈倒是因此得了双份的月钱,逢年过节也能得到双份的赏赐,不过钱多归钱多,在张妈眼中,小兔崽子还是够烦人的了。 程廷礼的所作所为,小孩子不懂,家里的大人可都是心知肚明。鹿副官和程廷礼的关系,家里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鹿副官是怎么死的,众人也都七七八八的听闻了几分;鹿副官平时为人再怎么端庄厚道,也是个兔子的身份;而小鹿作为兔子之子,据张妈来看,恐怕也不是什么好坯子——幸亏长得够丑,想必将来不会有迷惑大少爷的资本。 这么个豆芽菜似的兔崽子,还敢张牙舞爪的对着大少爷耍拳脚。张妈看不过去,总想趁着拉架的机会将兔崽子揍一顿;然而她对小鹿的屁股刚一抬巴掌,大少爷就必定不干。他打小鹿像玩似的,说动手就动手;可是别人如果也想打,即便对方是张妈,他也不让。 张妈看了大少爷这个拿兔崽子当宝的劲头,真是隐隐的有些担心,想和太太嘀咕嘀咕,可太太天天躺在房里,不是读书睡觉,就是一个人听话匣子,新近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烟瘾,终日恍恍惚惚的,仿佛半个灵魂已经出了窍。张妈知道她是寂寞,又被程太太这个身份束缚着,一点乐子也没法找。若是换了平常的女人,带着儿子也能过得挺好;可程太太似乎是读书太多,有点半疯,时常是听风叹气见雨伤心,唯独不管人间的事。 张妈希望大少爷长成个有出息的好小子,单有出息都不够,还得有好人品、好名声,千万别像老爷似的,跟着个小副官做两口子。小副官一死,他那脸沉了一年,总也不放晴,还不如个好寡妇看着喜人。 第四章 张妈看管伺候着两个孩子,勤勤谨谨的逼着大少爷读书。这一份心糙了整整四年,直到大少爷成了十一二岁的大孩子,张妈才被家里丈夫催促着,辞工回老家过日子去了。 大少爷就爱张妈,在他心里,张妈才是他的亲妈,至于西边院里的程太太,他是一百年不见也不会想念;对待程廷礼,他倒是更亲近一点,因为程廷礼熬过了丧偶之痛,这两年重新又活泼起来,傍晚无事了,还会跑过来和两个孩子闹一顿。闹得累了,他也会偶尔想起正事,问问大少爷的功课;或者是把小鹿抱到腿上,不动声色的垂了眼帘偷看这孩子。 七岁的小鹿,正在变模样。 他那双凹陷的、奇大的眼睛正在自行的调整着形状和尺寸,睫毛也生出来了,是很乌浓厚密的一圈,长得将要互相簇拥;和睫毛一起变浓密的,是眉毛和头发。除此之外,他那鼻梁开始显出了笔直的线条,本来苍白模糊的嘴唇也渐渐有了红润的颜色和清楚的轮廓。 程廷礼看完他的脸,又拉了他的小手看指甲,指甲是长圆形的,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样。 小鹿一直是喊程廷礼为干爹,有时候他被干爹看得不耐烦了,就回过头仰起脸,嗓门不小的吵着要去玩。程廷礼一般不肯拘束他,他要玩,就让他玩去,唯有一次例外,是程廷礼那天喝了酒,抱着小鹿不肯松手,小鹿回头跟他说话,结果被他满脸胡亲了一通。以小鹿看来,那是个很恶心的亲法,因为程廷礼口水津津,不但舔遍了他全脸,最后还把舌头拱进了他的嘴里。 当时周围没有旁人,程廷礼亲完之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于是重新换了一副和蔼面孔,先是让人送毛巾过来,亲自给小鹿擦了脸,又笑眯眯的叮嘱他“不许对人讲”。 小鹿先点了头,随即撒腿就跑。及至跑到没人的地方了,他停下来自己想了又想,忽然感觉干爹有点可怕。 于是他独自蹲在一架绿萝下,孤单单的挖蚂蚁洞玩。大少爷上学去了,总得下午三点钟才能回来。大少爷不回来,他就不敢回屋,怕干爹再亲他。 因为密斯玛丽回了美国,新来的中国先生根本镇不住淘气的大少爷,于是在连着气跑三位家庭教师之后,程太太把大少爷叫过去扇了两个耳刮子,程廷礼则是在管家的建议下,把大少爷送去了玛丽安初等小学校。 这学校是一家洋人开办的教会学校,里面西洋孩子不多,中国少爷却是不少,十个少爷里面,至多有一两个是真来求知的。大少爷在家里本来只是淘气,如今走出家门进入学校,迅速结识了一票朋友,增长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又得了一位同龄的挚友,此挚友姓何名宝廷,生得面如冠玉、长眉入鬓,个子比同班的学生略高一点,乍一看正是位斯文的好公子,其实憋了一肚子花花心思。 他与大少爷坐同桌,上圣经课时,牧师在上面讲,他们两个在下面讲,讲得还都不是好话。何少爷家里姨娘多是非多,导致他本人十分早熟,伸着一张孩子脸,他能煞有介事的说出许多风流掌故,听得大少爷满脸通红。而牧师对此二人忍无可忍,也时常要大发雷霆,把他们双双逐出课堂。 大少爷挨了牧师的骂,不以为耻,反而沾沾自喜,并且和那何少爷互捧臭脚,我称你一声密斯特何,你叫我一声密斯特程。两位密斯特毛还没有长齐,但是已经蠢蠢欲动的想要结伴出去猎艳了。 密斯特何是真对异性有兴趣,密斯特程嘴上附和得响亮,其实身心还都没有发育到份,密斯特何为了去女校看女学生,可以放学后不回家不吃饭;密斯特程却没有他这份好兴致——好容易才熬完了这一天的课程,他还惦念着回家看小鹿呢! 自从张妈回家乡之后,大少爷总感觉自己的亲人就剩了一个小鹿。早上他跟着洋车夫往外走,小鹿必定眼巴巴的跟着他,一直把他送到大门外;而他坐上洋车之后就不敢回头了,怕自己一旦回头,会舍不得走。 到了下午,小鹿也会早早的守在大门口,等他放学回来。小鹿七岁多了,看身量还是有点大脑袋小细脖的意思。大少爷跳下洋车,能轻而易举的抱起他连转好几圈,放下他后又要揉他的脸,喊他“小丑八怪”。 好的时候是这样的好,坏起来也是说打就打。大少爷从他娘那里学会了扇人嘴巴;小鹿细胳膊细腿儿的不是对手,只好上牙;可惜最近他到了换牙的时候,导致战斗力急剧下降,前天被大少爷狠狠的揍了一顿。他这两年已经不大哭了,可是那次揍得太狠,他咧开缺牙的嘴,从院子里一路嚎啕进了屋,在屋里转了一圈之后,他漫无目的的又出了门,寻死一般回到大少爷身边,用肉包子大的拳头捶了对方一下,一边捶,一边还在嚎。 大少爷本来正在生气,结果见识了小鹿这样可怜的反击之后,他忍不住又笑了,一笑,就不生气了。 小鹿在绿萝架下偷偷的撒了一泡尿,水淹了蚂蚁洞,然后掐着时间跑向了大门口。程宅是所老宅子,但因几年来一直处在翻修之中,所以面积不但在缓缓的扩大,看着也是处处都有生机,并没有老房子的阴冷衰败之相。 小鹿花了不少的时间和力气,一路狂奔着穿过了整座宅子,然后在大门口和大少爷撞了个满怀。大少爷的书包由洋车夫拎着,能够腾出两只手去揉小鹿的脑袋:“丑东西,你往后别这么疯跑行不行?刚才差点儿顶了我一跤!” 小鹿站稳当了,抬头告诉他:“不是故意的,我怕来晚了。” 紧接着他一拉大少爷的手:“咱回屋去,我都要渴死了!” 大少爷莫名其妙的跟着他迈了步:“渴你就喝呗,喝水还用等我回来?” 小鹿不言语,一鼓作气的把大少爷拽回了院子里。进了房门之后,他跪到椅子上,自己拎茶壶倒了一杯茶:“下午干爹过来了,他不走,我就不想回来。” 大少爷脱了西装上衣,还是不明所以:“他来就来嘛,怎么着?你不听话,他骂你了?” 小鹿痛饮了一杯冷茶,然后转头告诉大少爷:“干爹总亲我,我不想让他亲。他今天还喝酒了,臭哄哄的。” 大少爷嗤之以鼻:“嘁!看你那丑样儿吧,还挺娇贵!爸是亲你,又不是咬你,你怕什么!”然后他嬉皮笑脸的走上前去,一边抬手摘领结,一边伸了脑袋笑道:“爸是不是——”他伸了舌头一晃脑袋,嘴里同时发出咝溜一声:“学狗舔你脸了?” 程廷礼有一次出洋相逗孩子,故意效仿狼狗舔人;老子学过之后,儿子也开始学,并且学得比老子更逼真。 小鹿点了点头,随即扶着椅背跪起了身,又向大少爷一探头,一舌头挤进了对方的口中。 两人的舌尖一触即分,小鹿缩回脑袋,自己抬袖子擦了擦嘴:“他还往我嘴里伸舌头,还不让我跟别人说。” 大少爷看着小鹿,看了半天没说话,把小鹿看得直发毛。而在小鹿真发毛之前,大少爷面红耳赤的开了口:“往后你别让他那么亲你,怪恶心人的,再说——” 后面的话他没说,就这么意犹未尽的断在了半路。小鹿没听明白,察言观色的对大少爷“嗯?”了一声。 大少爷的心里有些乱,有好些事情,非得岁数到了才能懂,而且是一点就透、一懂全懂。跟着他那位何挚友做了一个多月的同桌,他现在就是“全懂”了。 “反正……”他有话不知道怎么说,只能是支吾着找借口:“密斯玛丽说人的口水里有细菌,会传染病,很脏的。所以……” 小鹿立刻提起了精神:“那我嘴里也有细菌吗?” 大少爷立刻摇了头:“咱们是小孩儿,嘴里干净。大人吃了那么多年的饭,和咱们不一样。” 大少爷心事重重的,想起了小鹿的亲生父亲。 现在他已经很清楚小鹿的来历了,对于自己那位父亲的本质,也早已有了知觉。拿何宝廷的话讲,小鹿他爸就是个兔子。明明是个男的,却要像个女人似的陪男人睡觉,说起来可真够贱的,当爹的这么贱,儿子不知道以后会长成什么样子。 思及至此,他抬头去看小鹿。小鹿背对着他,正站在写字台前翻他的书包看新鲜。他想小鹿以后也会像他爸一样去给人当兔子吗?不能,小鹿这么丑,谁肯要他?再说自己是程家唯一的少爷,程家以后全是自己的,自己有钱养着他,不会让他去为了钱陪男人睡觉。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的心思,自顾自的从书包里找出了图画本,翻开来一页一页的看。津津有味的从头看到了尾,他忽然听大少爷问自己:“哎,你想不想跟我一起上学去?” 小鹿很意外的转过了身:“我也能去吗?” 不等大少爷回答,他已经上下乱点了他的大脑袋:“我想我想!我要是也能上学,咱俩就能总在一起了!” 第五章 大少爷跑去见了父亲,说小鹿到了上学的年纪,该和自己一起入学读书了。 他说这话时,他那父亲不早不晚的躺在床上,头脸收拾得溜光水滑,身上却是是睡衣打扮,也不知道睡的是哪一刻的觉。一名低眉顺眼的青年站在床边,手里端着一杯热咖啡,看那模样也不像是干活的人,并且还是西装革履的衣着,乍一瞧几乎像个漂亮的公子哥。 大少爷嘴里说着正事,心里则是暗暗的鄙夷,自己跟自己说:“他们肯定刚干那事儿了!” 话一说完,他又斜了那青年一眼,心里继续作出评价:“卖屁股的。” 大少爷要不提上学这话,程廷礼也没想到小鹿已经在自家过了四年;大少爷一提,他恍然大悟,这才意识到儿子在长,小鹿也在长。鹿副官是他要记一辈子的人,所以鹿副官留下的孩子,他不能不管,不但要管,而且还得好好的管。 “行,行。”他拥着棉被坐起来,满口答应:“让老张去办——当初是不是老张送你去的学校?是老张还是你娘?” 大少爷知道父亲心里没有自己的事,也不在乎,坦坦然然的告诉他:“是娘先去了一趟,给我报了名,还带我去见了校长;订校服和交学费才是老张办的。” 程廷礼直着眼睛想了想,末了一挥手:“这回全让老张去办,别惊动你娘了。你娘最近还好啊?” 大少爷也连着好些天没去看过程太太了,所以只能敷衍着含糊回答。自从张妈一走,再没了逼他尽孝的人,他就在请安问礼这件事上偷了懒,再说他娘那个人也实在是不招人爱,不但没有母亲应有的温柔慈祥,还动辄翻脸扇人嘴巴子。大少爷有时候几乎有些恨她,又想她哪天要是死了,自己肯定哭不出来。 对着父亲浅浅的鞠了一躬,大少爷得了答复,乖乖的要往外走,临走前又瞥了那青年一眼,心里生出了弯弯绕绕的思想;何同学与他在圣经课上进行的秘密谈话,也随之一句一句全涌了上来。何同学他父亲,据说,有无数个姨太太,所以何同学博闻强识,只欠发育了。 大少爷一路走得浮想联翩,几乎顺脚走到了程太太那国里去。听说归听说,不亲眼见识一次的话,就总像是隔着一层。 在账房里,大少爷向老张传了父亲的话。老张是程宅的管家,今年也有个四五十岁了,保养得很好,红光满面的,放在哪里都是个体面人物。起码在教务主任“传唤”家长之时,大少爷愿意让老张出面。老张看着富态,说话做事也得体,比黄瘦憔悴的程太太要像样得多;而且在教务主任那里受了训之后,回来也不会打大少爷,至多是苦口婆心的规劝几句,让少爷在学校里不要太淘气。 老张得了令,立刻就去办这件事。不出一个礼拜的工夫,老张这天清早过来了,说要带小鹿去学校报名。 小鹿报名,大少爷却是得以逃了半天的课。老张和小鹿坐在教务室里,他喜气洋洋的也跟了进来。坐在办公桌旁的修女是个混血儿,说着一口好中国话。笑眯眯的打开名簿,她将钢笔蘸饱了墨水,问老张:“他的名字是什么?” 此言一出,老张登时哑巴了——小鹿没名字。 小鹿平时从来不出程宅大门,如今到了陌生地方,见了陌生面孔,也很惶恐,但是比老张更有勇气,敢于小声答道:“小鹿,梅花鹿的鹿。” 大少爷一拍他的脑袋:“那是咱们在家随便叫的,不算学名。这么着,我给你起一个吧,就叫鹿丑丑,怎么样?” 小鹿立刻回头,对他怒目而视。 老张在一旁迅速开动脑筋,灵机一动,有了主意:“叫鹿子苹吧!诗经上说得好,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让他这头小鹿一辈子都有草吃,是不是也挺吉利的?” 从此,小鹿就有大名了。 可惜他这名字一般用不上,因为在家里他是小鹿,到了学校,不知怎的,小学生们自然而然的,竟然也都喊他小鹿。 小鹿算是插班生,在上学前一天晚上,他很兴奋的把书包理了一遍又一遍,又把新制的西式校服摊在床上看了又看。直到大少爷急赤白脸的闹着要睡觉了,他才珍而重之的收起了衣服。 大少爷有点不高兴:“要不是我,你哪能去上学?你可好,不但不感激我,还耽误我睡觉!” 小鹿掀被上床,露出了脑袋对着他笑:“我给你暖被窝。” 大少爷坐在床边脱袜子,外国来的洋袜子刚洗了一次,就被他的脚趾头顶出了大洞。把破袜子东一只西一只的甩飞了,他也往被窝里一钻:“用不着!等再过两年我长大了,我让大姑娘给我暖被窝!” 小鹿向后退了退,给他让出地方:“那我呢?我睡哪儿啊?” 大少爷忽然笑了:“那你就得靠边儿睡了。” 小鹿自己拍了拍枕头,然后很安心的侧身躺下了:“靠边儿也行,我怎么睡都能睡着。” 紧接着他又说:“明早儿我得早点儿起来,洗洗头发。” 大少爷打了个哈欠:“大冷天的洗什么头发?你头发又不脏。”说完这话他探过头,在小鹿的脑袋上用力嗅了嗅:“真不臭。” 小鹿小声答道:“我后脑勺上的头发总是乱翘,洗完之后能平一点儿。” 大少爷有些惊讶:“嘿,你怎么变得这么臭美啊?” 小鹿靠到了他的身边,又拉扯了他的手臂要当枕头:“明天我要上学去了,要见好多人呢!我长得丑,再不打扮打扮,到了学校会讨人厌的。” 这时屋里的电灯已经关了,但是窗帘没拉,玻璃窗外悬着个明明净净的大月亮。大少爷格外留意的审视了小鹿的脸,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小鹿现在好像没那么丑了。 心里是这么想,他嘴上却是那么说:“算了吧!你怎么打扮都是那个怪样儿!丑人多作怪听说过吗?你要是敢臭美,就是丑人多作怪,更烦人。” 小鹿自从到了程家之后,就一直被人说丑。如今听了大少爷的话,他越发感觉自己不可救药,简直生出了怯意。一只手下意识的摸向了大少爷的胸膛,他甚至觉出了愁苦。 手掌刚在大少爷的胸膛上停留了一秒种,大少爷便抬腿把他踹到了床里,亏得这床靠着墙,否则他能直接飞起来滚下去。 “小兔崽子,你少摸我!”大少爷摸着黑骂人:“再摸剁你爪子!” 小鹿很皮实,刚在墙上撞了一下狠的,然而毫不在意:“你小兔崽子!” “放你妈的屁,你是祖传的兔崽子!你爸原来就是给我爸当兔子的,你长大了肯定也是个贱兔子!” 小鹿完全没听明白这话,但也能伶牙俐齿的做出还击:“你才放屁!兔子是长耳朵的,我爸又没有长耳朵!” “你爸是没有长耳朵,你爸有白屁股!” “你爸黑屁股!” “好,你吃我家的喝我家的,还敢骂我爸。你等着,明天我就告诉他去,让他把你撵出去要饭!” 小鹿听闻此言,有点害怕,就喃喃的没敢再回应。 怕着怕着,他不知不觉的入了睡。倒是大少爷还清醒着,在棉被下伸出手,他把小鹿拽回了自己身边,因为自己这边暖和。 小鹿在温暖的被窝中翻了个身,迷迷糊糊的把头拱到了大少爷怀里。这个时候,一个正要发育,另一个还是个黄嘴丫子的雏儿,两人的个头就差了不少。大少爷在学校里和何同学一起玩的时候,会觉得小鹿没意思,什么都不懂;可是一旦回了家,就又把何同学抛到脑后去了。 第六章 翌日清晨,谋划着要早起的小鹿没有醒,大少爷却是先醒了。 憋着一泡尿,大少爷舍不得离开他的暖被窝。见小鹿背对着自己正在大睡,他伸手摸了摸对方的小屁股,心想等小鹿长大了,自己可不能让他给人当兔子去。男人当了兔子,就像女人做了婊子一样,一辈子的名声都完了。 小鹿起晚了,没能洗成头发,急得哭丧了脸,还是给他俩送早饭的女仆帮了忙,用梳子蘸桂花油,给小鹿梳了个香喷喷的偏分头。小鹿穿了笔挺的西装校服,本来早上能吃一个小烧饼和一碗粥的,现在心慌意乱,又怕脏了衣服,也吃不下了。一个做精细活的大丫头,名叫春兰的,为他们把书包拎到了大门外。两人挤着上了洋车,洋车是家里的包车,车和车夫全都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从早到晚没多少活干,唯一的大业就是接送少爷上下学。少爷已经是没什么分量,小不点的小鹿更是不值一提,车夫扶着车把上了路,一路跑得像匹好骡子似的,恨不能四蹄生风。 小鹿抱住瘪瘪的书包,身体瑟缩了,显得脑袋更大。大少爷见多识广的搂了他的肩膀,一路上有无数的话要嘱咐他:“到了教室,你得坐住了,有尿也得憋着,等到下课才能去撒。下课之后你在教室里等着我,我带你去找厕所。还有,到了学校不许喊我小瑞,照理说我比你大好几岁,你应该喊我大哥才对。你个没规矩的小兔崽子!” 小鹿仰起脸看他:“那我往后,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喊你大哥,好不好?” “哼!算你是孺子可教。” 说完这话,大少爷总感觉自己还有话没说,但到底是什么话,却是死活想不起来了。 玛丽安初等小学校占据了一座王府的一角,大门开在胡同里,门里门外都有花草,虽然此刻已是深秋,但是晚败的菊花还在一丛丛的怒放着,颜色热烈,看着很是美丽。学校分了六个年级,前四个年级属于初级小学,后两个年级是新开的,属于高级小学。大少爷是有英文底子的,入学之后直接就读了三年级;小鹿则是按照规矩,从一年级开始念。学期已经开始了两个月,小学生们都混熟了,唯有他一个是新来的,所以大少爷带着小鹿去了教务室,一边把他交给了教授英文的玛莎修女,一边恭而敬之的用英文说道:“玛莎嬷嬷,我弟弟又丑又笨,什么都不懂,您一定要保护他,别让那帮坏男孩欺负他。” 玛莎修女望着眼前这个全校数一数二的坏小子,苦笑着点头。 玛莎修女带着小鹿去了教室,一二年级的教室位于一排存留着雕梁画柱的老房子里,老房子的窗外还有长长的游廊。游廊外面是一片充当小操场的空地,空地对面又有一排房屋,是三四年级的教室。 大少爷回了教室,依然觉得自己还有件事没办。他很希望能够清清静静的想一想,可刚在座位上落座,何同学就走过来也坐下了。 何同学最近越长越高,举手投足之间,已经隐隐有了一点大人的气派。将墨水瓶和钢笔都在课桌上摆好了,自然科学的课本也摊开来了,何同学把胳膊肘往桌沿上一搭,侧了身开始和密斯特程扯闲话。而密斯特程一有了密斯特何,就把家里那头鹿忘掉了。 何同学说话是妙趣横生的,唯一不足就是反应太慢;他自己侃侃而谈是没问题,一旦想和他有问有答,那就得需要耐性。大少爷和他聊了个昏天黑地,最后又是双双被教师撵到了门外罚站。 站了两节课后,教师走了,教室里也热闹了,少爷学生们纷纷拿出饭盒,开始吃上午这一顿点心。大少爷也从书包里掏出了点心盒子,每天的点心都是春兰预备的,今天一瞧,是枣泥馅的小酥饼,气味香甜,分量还不少。大少爷吃了又吃,还让相好的同学们过来一起吃,因为今天带的点心多,他一个人吃不完。 及至吃到最后一块,他忽然起了立,心想小鹿现在吃什么呢?怪不得今天点心多——双份的,可不是多? 大少爷慌忙把手中点心放回了盒子里,见何同学还留着一块鸡蛋糕没吃,也抢了过来。班级里有一位阔气的马同学,身上总揣着一块瑞士怀表,大少爷扯着嗓子问他:“几点了?” 马同学掏出表看了看,然后告诉他:“还有三分钟就要上课了。” 大少爷听闻此言,端起饭盒就往外跑。一阵风似的穿过小操场,他在一年级教室门口刹了闸,伸着脑袋向内看。 一看之下,他又是一惊。原来家里那个小丑八怪此刻坐在前排的课桌上,正在洋洋得意的鼓着腮帮子大嚼;而一帮小学生七嘴八舌的围着他,简直有了点众星捧月的意思。 大少爷没想到一个没爹没娘的小兔崽子,居然在这里混成了香饽饽。眼看小鹿和个小白胖子连说带笑,亲热得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几年,他登时生出一股恶气,一嗓子就吼了出来:“小鹿!” 大学生一出声,小学生立刻就老实了。小鹿吓了一跳,当即跳下课桌跑到了他面前:“小——大哥,你怎么来啦?” 大少爷沉着脸看他:“你吃什么呢?” 小鹿回头一指课桌旁的小白胖子:“余翰文给了我奶油蛋糕吃。” 大少爷单手托着点心盒子,恨铁不成钢的瞪他:“给你就吃啊?你怎么这么馋?谁让你吃别人东西的?你饿了不会找我吗?” 小鹿很茫然的睁大了眼睛:“我……我不知道你在哪儿。” 大少爷推搡了他一把:“放屁!不知道还不会找?你撒尿了吗?” 小鹿小声答道:“余翰文带我去厕所了……” 大少爷把点心盒子往他手里一塞,扭头就走了,一边走一边后悔,悔不该让小鹿来上学。自己刚刚两节课没留意,小鹿就和小白胖子好上了——没良心的兔崽子,在我家长了这么大,刚一出门就吃外人的东西! 到了中午,大少爷也不管小鹿,自和几个朋友结伴出了校门,乘坐何同学的汽车出去下馆子。吃饱喝足之后回了学校,他先跑到一年级的教室门口去找小鹿,见小鹿不在,他又转身跑去了膳堂。这回他看见小鹿了,小鹿和一帮小学生坐了一圈,正在吃学校提供的午餐。 “好家伙!”大少爷憋气窝火的想:“都学会自己找食儿了!” 第七章 到了下午,程宅的洋车夫等在学校门口,把一大一小两个孩子拉回了家。大少爷有心找茬收拾小鹿一顿,以便抒发心中恶气;可小鹿欣欣然的很乖,始终是不给他机会翻脸。 及至回了他们的院子里,小鹿端起书房桌上的一面镜子照了又照,然后笑嘻嘻的跑到大少爷面前唤道:“大哥!” 大少爷白了他一眼:“哼!” 小鹿摇晃了他的手,仿佛是有点害羞:“大哥,他们说我长得不丑。” 大少爷一瞪眼睛:“他们?谁啊?” “就是余翰文他们。” “呸!你喜欢听他们夸你,那你就到他们家过日子去吧!” 小鹿本是怀着一团高兴,听闻此言,立刻提了小心:“你生气啦?” 大少爷用手指了他的鼻尖,一边说话一边恶狠狠的点点戳戳:“你知不知道你是个男的?一个男的,天天琢磨自己好不好看,怎么?你是小戏子啊?” 小鹿虽然常年和大少爷打架,可是总打总打,也打得很疲乏。垂下头慢慢的走到写字台前,他偃旗息鼓的打开书包向外掏书,然后跪在椅子上,开始温习这一天所学的功课。 大少爷没有得到回应,心里反倒是空落落的。讪讪的望着小鹿的背影,他想这个小丑八怪总惹自己生气,等再过几年,自己一定要被他气死了。 小鹿知道自己是寄人篱下,也知道大少爷就是嘴坏脾气暴,心里其实对自己好,所以入夜之后,他早早上了床,要给大少爷暖被窝。现在这个节气,还没到烧炉子的时候,大少爷抱着汤婆子睡觉又会上火,所以钻冷被窝就成了每天晚上的一道关。 大少爷站在床前,依然沉着脸:“你少给我溜须拍马!你记着,你是我家养大的,要不然你早饿死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永远都得听我的话,否则就是没良心!” 小鹿本来也没有要造反独立的打算,但今天大少爷的话是特别简明易懂,他一听就理会了。向后退了退,他给大少爷让出了温暖的被窝,等大少爷关灯上床了,他怯生生的问了话:“你说,我为什么就没爸没妈呢?” 大少爷沉默了一瞬,随即答道:“你爸……是我爸的副官,打仗……打死了。你妈……你妈好像是病死的。” 然后他翻身面对了小鹿,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脸蛋:“你别问了,你爸你妈不管你,你也甭管他们。反正我爸是你干爹,我是你大哥,往后这家都是我的,我保护你,有钱也全给你花。” 小鹿听了这话,虽然知道这都是好话,可是不知怎的,会有些忧郁。父亲的样子,他早已是彻底不记得了;母亲的面貌,也只剩了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他也知道程家有钱,干爹是大官,可大少爷骂他的那些话,时常让他感觉自己债台高筑,一辈子做牛做马都还不清。原来他理直气壮,总和大少爷对打;随着他渐渐的懂事,他现在已经不再愿意和大少爷动手,因为知道自己是个孤儿,吃着人家的饭,还敢打人家? 第二天,小鹿起了个绝早,一个人去找了春兰,让春兰今天给自己单预备个小饭盒。春兰长得漂亮,洋车夫搭讪着和她说话,她总是耷拉着眼皮爱答不理。小鹿感觉春兰也不是个好惹的,所以说完话后,还双手抱拳向她拜了拜。 春兰耷拉着清清楚楚的双眼皮,想笑,但是忍住了没笑。等到了出门的时候,小鹿的书包里果然多了个小饭盒,饭盒里装着点心。 这一天,大少爷没找小鹿的麻烦,因为他中午和何同学一起逃了学,吃饱喝足之后逛游艺场去了。何同学的父亲是位大军阀,比程廷礼有钱有权,养出来的儿子,那手笔也不一般。大少爷看了何同学的一掷千金,不禁暗暗的羞愧,感觉自己既没有何同学阔,也没有何同学高。 天气这么凉了,并且有点阴,可游艺场中依然人声鼎沸。两个粉面桃腮的小姑娘不远不近的在这两人前方晃,四只眼睛全盯着何同学,大少爷见了很羡慕,用胳膊肘杵何同学的手臂:“你看,她们瞧你呢!” 何同学傲然答道:“别搭理,那都是暗门子!” 大少爷皱起眉头:“暗门子?暗门子是什么东西?” 何同学反问道:“你没读过报纸吗?那就是报纸上写的暗娼。” 大少爷大吃一惊,因为生平第一次见到了活的暗娼,没想到还挺好看,穿着蓝衫子黑裙子,乍一看活脱就是个女学生。 从这一天起,大少爷染上了逃学冶游的毛病,同伴也从何同学一个人扩大到了好几个人。而在他四处游玩浪荡之时,小鹿坐在教室里,却是在一门心思的发奋用功。 大少爷在学校外面开眼界,小鹿也在学校里面开眼界。他想自己不能总让程家养着,自己得好好念书,初小毕业上高小,高小毕业进中学,中学毕业进高中,等到高中毕业了,那自然就要更进一步,去进大学。书中自有黄金屋,念了大书的人,想必就能赚来大钱了。 小鹿爱学习,成绩也好。及至到了期末考试,他一下子就考了个全班第一,大大的出了一番风头,学校还奖励了他一块亮闪闪的徽章。 程廷礼听闻了此事,把小鹿抱起来又亲了一通,然后低头问站在地上的亲儿子:“你呢?” 亲儿子嗫嚅着说不出话,于是程廷礼踢了他一脚:“混账东西,少跟我装聋作哑!” 亲儿子的屁股受了一击,只好避重就轻的喃喃答道:“何宝廷比我还差呢。” 这话说过了两个月,寒假结束开了学,大少爷到学校一瞧,发现给自己垫底的何宝廷竟然没来,等了几天之后,还是不见对方的人影。他急了,往何家打去电话一问,原来那何宝廷还挺要脸,上学期他考了个倒数第一,心眼小想不开,在家病了一场,病好之后大耍活驴,死活都不肯再回学校见人。他爸爸虽是个称王称霸的大军阀,然而耍不过他,他要在家隐居,就只好由着他隐居。 少了挚友的掩护,大少爷在恶劣的这一方面,立刻就出类拔萃了。学校毕竟是学校,学生们还是羡慕那成绩好的,鄙视那成绩坏的,哪怕对方的老子是王侯将相,也没有用。大少爷在教室里魂不守舍,想要勾搭着小鹿出去玩,可小鹿在教室里正襟危坐,和他正处在相反的一端。 第八章 死去活来的,大少爷在学校里又熬了两个学期。勉勉强强的从初小毕了业,他虽然也被录取进了高小,但是在事实上,学校里基本已经没了他这个人。每天早出晚归的,他看着挺忙,只是不知道从早到晚都在忙些什么。小鹿也忙,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他背着书包出出入入,忙的是另一路。 在暑假的时候,大少爷依旧不见影子。小鹿乐得清静,自己坐在书房里读书写字。学校里要举行英文演讲会了,他的成绩这样好,既然参赛,就立志必要拔个头筹回来。在写字台上摊开一张稿纸,他沉吟着写写画画拟草稿,拟完了不满意,又换了一张稿纸重新写。 院子里有花有树,窗户大开着,正能听见热热闹闹的知了鸣叫。小鹿强迫自己不抬头,一定要专心致志的写出好稿子来。可是几番涂抹之后,他烦躁的灰了心。把面前的稿纸往旁边一推,他又将钢笔也投到了墨水瓶里。顺势抬头向窗前一望,他忽然一惊,紧接着站起了身:“干爹?” 程廷礼不知是什么时候进的院子,站在树下望着他,也不知是望了多久。小鹿不怕程廷礼发脾气打孩子,只怕程廷礼这么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看——时常还是不声不响的偷看。 小鹿心底里总认为自己长得丑,一旦被人看了,就要心虚不安。而程廷礼笑眯眯的迈步走进了书房,很和蔼的问他:“写什么呢?” 小鹿规规矩矩的答道:“写的是演讲稿,开了学要参加比赛的。” 程廷礼走到写字台前站住了,先是拿起那几张稿纸看了看,口中笑道:“嗬!都能写出连篇的洋字儿了?了不起,比你那大哥强多了。” 然后他放下稿纸,开始上下打量小鹿:“是不是这几天又长高了?” 小鹿也不知道自己长没长,低头看了看裤脚,裤脚没有明显的见短,可见就算是长,也没长多少。 这个时候,程廷礼一歪身,坐到了椅子上。椅子比一般的椅子要小一号,程廷礼又是个宽肩长腿的高挑个子,所以坐得有些局促。搭在小鹿肩膀上的右手慢慢往下滑,他转而握住了小鹿的手:“还没到长的时候呢,你看小瑞,这两年长得多快。” 小鹿想起大少爷的模样,忽然一笑,自己抬手在唇上一抹:“大哥都要长胡子了。” 程廷礼凝视着小鹿的笑脸,小鹿还在出落着,越出落越像鹿副官,笑得时候露出一口很好看的小白牙,也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样。 “再等一等……”程廷礼在心里想:“用不了几年……” 把小鹿的小手拉到唇边吻了一下,程廷礼随即把他抱到了自己大腿上。很亲热的搂着小鹿低下头,他笑着低声问道:“你是个好孩子,干爹要奖励你。说,你想要什么?要什么给什么。” 他那滚热的气息扑在小鹿脸上,让小鹿无端的有些不安。很认真的想了想,小鹿开口答道:“我想要个口琴。大哥那个口琴让他给弄坏了,有好几个音都吹不出来。” 程廷礼用拇指摩过他棱角分明的红嘴唇:“你个小东西,还会吹口琴?” 小鹿试探着挣扎了一下:“我……我参加了口琴班。” 这一下似有似无的微弱挣扎让程廷礼骤然恢复了理智。搂着小鹿的双臂立刻放松了,程廷礼下意识的抬眼往窗外望,仿佛看到鹿副官正在凛凛然的注视着自己。 然后他放小鹿落了地,也真切看清了小鹿还是个小孩子。他对小孩子没兴趣,只是这小孩子长得太像鹿副官,他看小鹿看久了,恍惚中竟会产生错觉。人一进入错觉之中,就身不由己了,说的做的也都不像话了。 大少爷歪在一张烟榻上,身后挤着个香喷喷的小姑娘。大少爷今年是十四岁,小姑娘也是十四岁,两人正好是很合适的一对。 躺在他面前的青年,是他近来认识的新朋友。新朋友已经十八九了,对他是异常的热情恭维;大少爷很冷静的享受着他的热情恭维,心里知道对方无非是想从自己手里多哄几个钱;哄不来钱,跟着吃两顿喝两顿也是好的。 大少爷长得快、个子大,上嘴唇已经生出了一层青毛。要说混,这几年他也不算白混,起码是学会交际了,一个人是好是坏,他略一接触,也能品察出个几分了。 十八九岁的青年扶着烟枪,给他烧烟的姑娘已有二十几岁,虽然不是很美,但举手投足都能带出香风。呼噜呼噜的吸了一阵,青年欠身喝了一口茶,随即长嘘一口气,心满意足的躺了回来:“云峰老弟——”他慢条斯理的叫着大少爷的表字:“今天老王他们请客,你真得去,哪怕你过去坐个片刻就走呢,也算是给老王面子了。” 大少爷背过手,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我见不得老王那个穷酸样儿。” 青年笑了:“老王请客,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个呀!老王穷酸,你挑富态的看嘛!” 大少爷骂了一句,意思是说老王身边就没有富态的。可骂完之后,他还是被青年一阵风似的哄走了。 老王者,其实不过二十多岁,绝不算老。在一所很大的饭庄子里,老王要了一间很宽敞的雅间,然而正如大少爷所骂的那样,酒菜全都是穷酸一流,一样好的都没有。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吃好吃坏全不在乎。这里面顶数大少爷年纪最小,但是神情俨然的在席上一坐,他那派头可是不小。 席上的纨绔少爷们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乱玩笑,及至酒过三巡了,有人姗姗来迟,身边还领了个男孩子。席上众人见状,立刻哄笑起来;而大少爷见来者是熟面孔,不值得一哄;他身边领着的男孩子似乎不过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也不稀奇,就莫名其妙,不知道这帮人闹的是哪一出。 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众人也开始野调无腔的调笑上了,大少爷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男孩子是个小唱戏的,报章上所说的“童伶”,便指的是这一类孩子了。而席上这童伶穿着一身蓝布大褂,虽然脑袋梳得油光水滑,但据大少爷看,也未见得有什么姿色,只是伶俐得很,并且很会害羞,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样仿佛是特别招人爱,因为他那边一脸红,旁边的人就起哄。 这男孩子是从班子里偷溜出来的,没坐多久便独自告辞离去了。将他领来的人这回吃了几口菜,然后笑问众人:“怎么样?要不要加入我这个团体?我告诉你们,捧童伶的好处,那真是太多了。小孩儿他花不了你几个钱,可是比什么人都听话,包你有的玩儿!” 大少爷一听这话,合着这帮人捧童伶是为了省钱,心中登时就是一阵鄙夷,简直后悔和他们打交道,感觉真是掉了自己的身价;紧接着他又想那男孩子也是个贱货,才多大一点儿,就学会笼络男人卖屁股了。 然后,他忽然想起了小鹿。 连着多少天没见到小鹿了?大少爷心算片刻,末了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回家了。一个礼拜前倒是回过一次家,但当时是夜里喝醉了,进门之后没往后头院里走,只在前头的空房里对付了一宿。 不过对着小鹿也真是没话说,小鹿越是上进,越衬托出了他的不上进。小鹿跟他讲学校里的事情,他当然是懒得听;可他对小鹿又能说什么呢?说说怎么赌怎么嫖?怎么拿钱耍人? 大少爷心里越想越乱,最后就决定今天一定要去看看小鹿。没话说就不说,他要给小鹿买点好吃好喝。他不在家,一定没人张罗着给小鹿买零嘴儿,小鹿自己又摸不到钱,一天三顿肯定是只能吃饭吃菜,想一想都可怜见的。 第九章 席散之后,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大少爷懒得回家,打算直接去学校接小鹿。又因他新近购入了一辆崭新的凯迪拉克汽车,所以几个朋友问清了他的去向之后,便要搭乘他的汽车,顺路也往那边去。 大少爷乐得炫耀新车,一口答应。那汽车一路开得又快又稳,出发不过片刻,便到达了学校正门所在的胡同口。此时正是放学时间,胡同口停满了洋车马车,全是富贵人家的包车,来接少爷回家的。大少爷下了车,很得意的靠着车门站,因为自己的新车也算一绝,就连何宝廷他爸爸,也没有这样好的汽车。 几个朋友坐顺风车坐到了地方,接下来的路,既然大少爷不肯再送,他们就只好凭着两只脚自己去走。临走之前,他们也停下来向胡同里望了望,因为听说这学校里的学生非富即贵,最次也得是个次长的儿子。 望了几眼之后,忽有一人向前伸了手,小声提醒道:“哎,快看,看见那孩子没?这小模样,真长绝了!” 大少爷下意识的抬了头,一眼看过去,心中也是一惊——前方胡同里走出了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学生,穿着学校里的灰色西装制服,上身衬衫洁白,打着乌黑的领结;下身穿着西式短裤和长筒袜,脚上的小皮鞋也是锃亮。微微低头看着脚下的路,他生得眉睫浓秀,一张面孔粉白粉红,让人联想起荷花瓣儿。走出胡同之后一抬头,小学生对着大少爷愣了一下,随即笑逐颜开,拎着书包就跑了过来:“大哥?!” 大少爷怔怔的点头答应了一声,心想小鹿变得这么漂亮了?怎么自己在家就没发现? 这时小鹿已经跑到了他的身前,仰起脸打了他一拳,小鹿又问:“你不回家啦?” 大少爷低着头,看着小鹿的直鼻梁和尖下巴,薄嘴唇有棱有角的,正是两片通红的菱唇。 小鹿见他不说话,便把书包往他怀里一塞,转而又去看汽车:“大哥,这就是你的新汽车吗?今天你用汽车带我回家吧,干爹说你这汽车可好了。” 大少爷捧着书包一转身,发现自己那几位狐朋狗友全都直了眼睛,垂涎三尺的盯着小鹿瞧。忽然想起了他们素日的所作所为,大少爷心中一别扭,当即告诉他们:“我带我弟弟回家了,你们走你们的去!” 众人都知道程家只有一位少爷,程世腾不该再有什么弟弟;可这洋学校里跑出来的孩子也必定有些娇贵之处,狐朋狗友们迟迟疑疑的微笑着,认定了大少爷是在撒谎,但是对于小鹿的身份,却也是猜不透。 大少爷不理会他们,径自带着小鹿上了汽车,然后也没回家,而是命令汽车夫开向了东安市场。 在东安市场附近,大少爷找了一家番菜馆子,要请小鹿吃一顿西餐。 小鹿握着刀叉,心中十分快乐,坐在座位上东张西望。大少爷眼睛看着他,嘴里批评他:“你怎么越来越丑了?还不长个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你高了至少半个头。看你那样儿,吃了不长,等于白吃。小赔钱货!” 小鹿满不在乎,昂首挺胸垂了眼帘,自得其乐的切牛排,切着切着发出惊呼:“呀!没熟,还有血呢!” 大少爷立刻嗤之以鼻:“没见识,西餐都这样,那叫七分熟。” 小鹿第一次吃西餐,实在是切不开牛排,所以索性放了刀子,转而用叉子扎了洋葱圈吃。大少爷把他的盘子拖到面前,亲自给他把牛排切成了小块,又问:“爸在家吗?” 小鹿答道:“干爹和你一样,也有好些日子没回家了。” 大少爷压低声音说道:“听说他在天津又安了一份儿家。在租界里,是小洋楼。” 小鹿对于程廷礼的小公馆毫无兴趣,单是津津有味的大嚼。而大少爷把切好的牛排往他面前一推,又问:“我这么长时间没回家,你想没想我?” 小鹿不假思索的点了头:“想。” 大少爷又问:“真想假想?” 小鹿用叉子往嘴里扎了一块牛肉:“真想。” 然后他鼓着腮帮子抬起了头,含含糊糊的又道:“晚上你回家吗?回家的话我吹口琴给你听。” 大少爷对于口琴也是毫无兴趣,只是诧异家里没了自己,小鹿居然也活得挺好,还学会了吹口琴。现在他们已经没了共同的语言,等再大一大,是不是就要分道扬镳、各走各路了? 这天晚上,大少爷果然回了家,小鹿也果然给他吹了口琴。 盛夏夜里,即便窗扇大开,屋子里也还是闷。在几盘蚊子香的掩护下,大少爷穿着短衫短裤,坐在正房门口的石头台阶上。小鹿更怕热,光着膀子只套了一条小裤衩。在大少爷脚边蹲成小小一团。夜是晴朗的夜,漆黑天幕上满是银星星,一弯新月斜斜的挂在天边,是清冷的白色。几只小蝙蝠掠过屋檐,无声无息的飞成无影无踪,院子角落的花盆里有蛐蛐叫,叫得中气十足,甚至盖过了小鹿的口琴声音。 小鹿气息不足,把口琴吹得颤巍巍,然而调子很准。沉重的睫毛随着曲调变化一颤一颤,他吹得很认真,光滑的小肩膀和细胳膊收紧了,细腻皮肤反射了银色的光。 一曲吹完,小鹿抬起头看大少爷:“好不好?还行吧?” 大少爷凝视着他:“一般。” 小鹿用手擦了擦口琴,倒是败不馁:“我再练练,这个曲子我还不熟呢。” 大少爷收回目光,看一只蚊子在蚊香烟雾里摇摇晃晃。这一刻,他忽然感觉自己特别喜欢小鹿,喜欢的不得了,可小鹿还是个小孩,哪有喜欢小孩的呢? 忽然间,他问小鹿:“你说,我以后不会像爸一样吧?” 小鹿又吹了一声口琴,然后问道:“什么像干爹一样?当大官?做将军?” 大少爷一摇头:“不是,我是说我以后会不会像爹一样,不喜欢女的,专门养小子玩儿?” 这话让小鹿听,小鹿就听不大懂了。而大少爷抬头看着他的眼睛,继续说道:“要是我长大之后真随了爸,那你就跟我好吧,咱俩当两口子,在一起总也不分开,过一辈子,行不行?” 小鹿想了想,因为这些年自己一直只有大少爷一个亲人,所以感觉对方这提议很不成问题。 “行呀!”他有些摸不清头脑:“咱俩不是一直在一起吗?再说是你不回家,又不是我不回家,不在一起也不怪我。” 大少爷听闻此言,忽然有些泄气:“你什么都不懂,别说话了,也别吹了。就因为听你吹口琴,我让蚊子咬了一脚背的大包!” 他说完这话就起了身,小鹿见他要回房,便颠颠的跟上了他:“那我给你挠挠!” 小鹿给大少爷挠脚丫子,挠着挠着就蜷在床尾睡着了。 大少爷枕着双臂往窗外望,他正在长大,而且不知道自己将会长成什么样子。小鹿像学校唱诗班的歌声,听不到也不想听,一旦听到了,却又迈不动步,因为那歌声洁净曼妙,像是连着天堂,人生在世,谁不想要个好呢? 可是一旦离了小鹿,他就又变了个新人。想到自己这两年的所作所为,他忽然感觉自己十分污秽,非跳到大江大湖里才能涤荡干净了。 坐起身把小鹿抱到自己身边,大少爷扯过一床毛巾被,盖住了两个人。重新端端正正的躺下来,他在这个夜里,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明天还要起个早,去看看娘。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小鹿照例是上学去了,大少爷睡了个懒觉。睡醒之后故态重萌,他也没有去向程太太问安,去账房硬要了一笔款子带在身上,他又跑出去了。 第十章 十四岁这一年,小鹿以着很漂亮的成绩从高小毕了业,升到比利时中学去了。 比利时中学本来也是一所教会学校,但是宗教色彩并不算浓。进入学校的第一天,他便引了许多大学生来看新鲜。小鹿有点糊涂,不知道他们围观自己,是因为自己长得美还是长得丑,要说美,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大少爷一直说他是越来越丑;要说丑,却也不该丑到要轰动全校的程度。幸而他在小学校里因为成绩优异,也是出惯风头的了,所以神情举止很是平静,是个冷淡骄傲的样子。 在新学校里,他也有几个老相识,为首一人便是余翰文。余翰文幼年时期是个小胖子,长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条条的少年,白脸配着一副金丝眼镜,看着十分斯文。新学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开来摆放的,所以余翰文和小鹿中间隔了一条过道,没办法像在小学校里那样再当同桌。 在上课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钢笔,又把教科书摆在面前,要在书皮上写下名字。可未等他拧开墨水瓶盖,余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哎!” 小鹿扭头看他:“干嘛?” 余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递出了一杆金灿灿的自来水笔:“给你的。吸饱一次墨水之后能用好几天,以后就不必再带着墨水瓶了。” 小鹿是个天天写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笔,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过之后,他却又摇了摇头:“谢谢你,你自己留着用吧。”他对着余翰文一晃手里的蘸水钢笔:“我……我用这个习惯了,换了笔反而写不好。” 余翰文欠身拿过小鹿的墨水瓶,然后拧开自来水笔,自行将它灌饱了墨水。用一张草纸把笔尖擦干净,他连笔带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我有好几支呢,一个人也用不过来,你收下吧!” 紧接着他换了话题:“今天是半天课,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课好不好?我舅舅从欧洲给我邮了好多地理画报,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欢的,我就借给你。” 小鹿迟疑着用手指一摸自来水笔的笔杆,要说要,是真想要,也知道余翰文对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给了,就必定是发自内心的真想给。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来,不能让大少爷瞧见。 大少爷的人是长成大小伙子了,可心眼却是与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对别人是不是也这样,反正对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紧。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誉代表一样,偶尔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骂自己嘴馋不要脸;自己跟同学出去看一场电影,他知道了,也要讥讽自己占人便宜,因为电影票子是同学买的。小鹿也想请客,可手里是真没钱——家里上下,从来没人想过要给他钱。他也没法去要,因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读的学校更别说,是北京城里数一数二的有名学校。他虽然自己没碰过钞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钱,他自己算着,真是不少了。 拿起自来水笔,小鹿拧开笔帽握住了,在课本上一笔一划的写下了“鹿子苹”三个字,又在下面标了自己的英文名。这笔的确是好,笔尖又细又韧,显得墨水颜色都好看了许多。侧过脸对着余翰文一笑,小鹿有点不好意思:“谢谢你。” 余翰文很大方的一摆手,表示别客气。 中午放学,小鹿打发走了家里的洋车夫,跟着上了余家的汽车。余宅是他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余翰文自己有个大书房,里面全是书,随便看;书房里还有个大留声机,配着十几张有声电影的唱片,也是随便听;更好的是余翰文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全都洋派活泼,会伴着留声机的音乐跳外国舞。而他们读书唱歌跳舞,家长和仆人们也都不干涉。 很快乐的在余家度过了半个下午,小鹿挑了两本厚画报,要带回家里去看,又眼巴巴的问余翰文:“大姐今天不回来吗?” 所谓“大姐”者,其实今年也刚满十六岁,生得明眸皓齿,穿着洋装披着卷发,说笑时的动作很大,是位标准的摩登小女郎。小鹿不知怎的,特别喜欢和大姐呆在一起,大姐无论说点什么话,他都很爱听。 余翰文答道:“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楼逛展览会去了,看完了还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饭店去看跳舞,非得天黑之后才能回来。” 小鹿听了这话,十分失望:“噢……” “噢”完之后,他忽然发现余翰文盯着自己一眼不眨,便问:“你看什么?” 余翰文笑道:“我看你长得像个大洋娃娃,眼睛那么大,眼睫毛那么长。” 小鹿不以为然,低头要把画报往书包里塞:“我丑死了。” 余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我让家里汽车送咱们去北京饭店找大姐,还能顺便看跳舞。看完跳舞吃宵夜,吃饱了你就到我屋里睡,明早儿咱们一起上学,怎么样?” 此言一出,小鹿立刻就活了心。一言不发的盘算了片刻,他借用了余宅的电话,联络上了家里的春兰。春兰已经嫁了人,但还管着大少爷院里的大小杂事。电话接通之后,小鹿第一句便问:“大哥回来了吗?” 春兰还像当姑娘时那么厉害,说话谁也不惯着:“大少爷?大少爷三天前刚走,没半个月他能回来吗?” 小鹿一想也是,当即松了一口气——只要大少爷不在家,那家里也就没人管他了。 这个下午和晚上,小鹿过得快乐极了。 他和余翰文成了一对淘气的野小子,手拉着手东跑西颠,北京饭店也真去了,不但找到了余家的大小姐和三小姐,还饱看了摩登男女们的翩翩舞蹈。余翰文要了一杯啤酒,和小鹿分而饮之,喝完之后都说不好喝,余大小姐在他们的脑袋上分别弹了一手指头:“小孩子不许喝酒。” 小鹿挨了一指,心里不但不恼,还美滋滋的。 及至午夜时分回了余宅,小鹿在浴室里洗了个澡。洗到一半的时候,余翰文闯了进来,给他送了一套丝绸睡衣。 小鹿满身都是香皂泡沫,光溜溜的坐在水里,告诉余翰文道:“我还没有穿过睡衣呢!” 余翰文很惊讶:“那你光着睡啊?” 小鹿见了余翰文的反应,忽然感觉自己是丢了人:“我……我穿裤衩的。” 余翰文把睡衣放到了浴缸旁的毛巾架子上,然后低头去看小鹿:“你可真白啊!” 小鹿撩水冲洗身上的泡沫,水热,蒸得皮肤白里透红。他的身架子还是单薄,细骨头上附着薄薄的肌肉和嫩嫩的皮肤,但下身也稀稀疏疏的生出了几根软毛,那几根毛遮不住什么,性器垂在腿间,发育是发育了,然而颜色依然洁净,是个尚且幼稚的模样。 小鹿第一次穿睡衣睡觉,然而始终是睡不着。最后他起身脱得只剩了裤衩,这回光着胳膊腿儿躺回被窝,他才舒服了。 余翰文一声不吭的面对面抱住了他,火热的巴掌全贴在了他的光脊梁上。小鹿和他好,不怕他抱。把一条腿砸到余翰文的身上,他很踏实的睡了一大觉。 一觉醒来,是个很晴朗的清晨。大小姐还在睡懒觉,三小姐也是读书的女学生,所以加入了小鹿与余翰文的行列,三个人围了一张小圆桌,吃余家西式的早餐。余老爷是个外交官,常年不在家里;余太太也是西洋化的知识女性,走到孩子的餐厅里谈笑了几句,她很是喜欢小鹿,想要细问小鹿的家世,余翰文知道小鹿的底细,立刻撒娇似的作出警告,拖着长声喊道:“妈——咪——” 余太太立刻就不问了,只让小鹿经常来玩。而等余太太走后,余翰文又有了新主意:等到下午放学了,他邀请小鹿和他一起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这个月的零花钱刚到手,他可以大请客。 小鹿咬着烤面包片,笑得眼睛都眯成了黑月牙。在余宅过了一夜之后,他感觉自己和余翰文是更亲密了,余翰文肯请他,他就肯去吃。 第十一章 两男一女三个大孩子一起出门上了汽车,汽车夫先把三小姐送去女校,然后调转车头,又直奔了比利时中学。车门一开,小鹿抱着书包先跳了下来;余翰文比他笨,螃蟹似的横着往外挪。小鹿正要回头伸手拽他,然而右肩膀忽然一沉,是一只大手从天而降,拍上了他。 他吓了一跳,立刻原地做了个向后转,结果正和大少爷打了照面。 十八岁的大少爷,看上去已经一点孩子模样都没有了。 他长成了个大个子,比他父亲还高了半个头,生得剑眉星目,眉宇间几乎萦绕了一点潇洒的侠气,然而是个痞侠,侠义之中混着狡黠。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小鹿,他的手依然搭在对方肩膀上:“你昨晚儿上哪儿去了?” 小鹿咽了口唾沫,心里有点儿害怕:“我、我在余翰文家睡的。你……昨晚儿回家啦?” 大少爷脸上没有喜怒颜色,单是一句接一句的问话:“算准了我晚上不回家,所以你就睡到别人家里去了?” 小鹿后退一步,脸上都褪了血色:“我没有,我本来是去做功课的,可是后来……” 未等他把话说完,当着学校门口来来往往的学生们,大少爷骤然变脸,对他甩手就是一个嘴巴:“你他妈的还敢跟我嘴硬?我平时怎么教你的?谁许你私自浪到外面睡觉的?” 在这比利时中学里,学生和先生自不必说,连看大门的门房都是文明有礼的,小鹿见了大少爷这个谈吐,简直像被人兜头泼了粪似的,面颊也火辣辣的作痛。余翰文见状,登时就冲上来了:“你怎么打人?以大欺小吗?” 他话音一落,小鹿也做出了反击:“我乐意在谁家睡,我就在谁家睡,这是我的自由!” 大少爷听闻此言,反手又给他一个嘴巴:“你自由个屁,你爸活着的时候不过是我家的奴才,我家看你可怜才收养了你,你还真当自己也是个少爷了?你要不是有那么个奴才兔子爹,你现在给我家当勤务兵都不够格!小兔崽子,跟我回家!” 这个时候,余家的汽车夫认出了大少爷的身份,知道这是个军阀的儿子,自家惹不起,便慌忙跳下来护住了余翰文,拉拉扯扯的要把他往校门里推。而小鹿被大少爷这么连打带骂的羞辱了一顿,登时就红了眼圈。小孩子的脸皮往往比大人更薄,半大孩子的自尊心更是脆弱得很,尤其小鹿是个要强的,处处都要做第一,哪知刚到新学校第二天,当着全校学生的面,他那点短处就被大少爷劈头盖脸的扒了个精光。 大少爷这一年不知道是怎么了,一骂他就连他爸爸一起骂,骂的全是让人学不出口的肮脏话。小鹿听得多了,渐渐也察觉出自家父亲生前不是个体面正经的人,可大少爷小时候从来不说这些话,如今怎么旧事重提,又全翻起来了? 在家翻还不够,还要跑到学校门口当众翻。小鹿抱着书包,真感觉这世上没有自己的活路了。低下头不敢再看旁人,他转身撒腿要跑。可是没等跑出两三步,大少爷就追上去一把攥住他的细胳膊,强拖硬拽的把他抱起来塞进了汽车里。 汽车开动,风驰电掣,不出片刻的工夫,就停到了程宅门口。小鹿在汽车里怔了一路,如今到家下了汽车,他那滚烫的脸一见风,脑子里才随之回过了神。 下意识的跟着大少爷进了大门,他向内走了几步之后,忽然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俯身一头撞向了大少爷。大少爷记得他可有好一阵子没和自己打过架了,没想到现在狗胆包天,竟然又动了手。 凭着他的个子与力气,满可以一脚把小鹿踹出老远,然而小鹿抱住了他的腰,让他的长腿不得施展。小鹿像头牛似的,要把大少爷顶个跟头,哪知大少爷背过手,一使劲就扯开了他的两条手臂。 小鹿被大少爷攥了手腕,无论如何挣脱不开。一身的力气使不出,这让他越发怒不可遏,面红耳赤的对着大少爷喊:“你十天半个月不回家都行,我才一天没回来!” 他呼哧呼哧的喘:“我到同学家睡觉怎么啦?我又没像你那样逛窑子!你堕落!你混账!再说我也不是你养的,是干爹养的,干爹都没嫌我,你凭什么骂完了我还骂我爸?你让我再也没脸上学了,程世腾,你是王八蛋!Youbastard!” 声嘶力竭的骂完最后一句,他喘得越发激烈了,一双眼睛也瞪到了极致,皮肤像要渗血一般,从脖子一直红到了额头。干巴巴的咳嗽了一串,他弯下腰,仿佛溺水之人初浮水面,他鬼哭似的长吸了一口气。再一次抬起头,他的鼻涕眼泪全出来了,像个小孩子一样咧嘴大哭:“我没脸上学了……我跟你拼了……你老管我……你凭什么管我……” 话说到此,往后全是含糊不清的呜呜噜噜,任谁也听不清他控诉的是什么。大少爷依然攥着他的腕子,丝毫不肯放松:“管你?我管得着!知道什么叫家生子儿吗?你就是我家的家生子儿!你命都是我的!不许哭了,还哭?再哭我抽死你!” 小鹿怎么想,怎么感觉自己没有颜面再去学校。其实挨了两个嘴巴是能忍受的,一顿臭骂更是可以左耳进右耳出,唯独他的求学事业是大事。他入学的成绩是第一名,几乎全年级的学生都认识他,结果开学第二天,他就在校门口被人打了骂了,他的出身也被揭穿了。连余翰文都不知道他爸是个奴才——余翰文一直以为他爸是个英勇的军官,死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 十四岁的小鹿,发了疯一般的乱踢乱打乱嚎啕,感觉天都塌了。 大少爷和小鹿打了这么多年的仗,第一次见他如此激动,几乎有些害怕,怕他会哭着哭着晕厥过去。俯身拦腰抱起了小鹿,他服了软,决定先把对方抱回屋里再说。 可是未等他迈步,大门外忽然响起了牛叫一般的汽车喇叭声。他回头向外一瞧,只见一队汽车络绎开到门外,前后的车门踏板上全站着荷枪实弹的卫士。及至领头的汽车停了,卫士跳下来一开车门,却是程廷礼从车中钻了出来。 程廷礼常驻天津,时常是连着许久不回北京一趟,今天偶然回来了,却又回来的不是时候。大少爷停在原地,臂弯中还躺着小鹿;而小鹿闭着眼睛攥着拳头,已经哭得抽搐不止。 程廷礼看着小鹿,第一感觉是“又长大了”,随即才意识到眼前情形不对。背了双手一瞪眼,他开口问道:“怎么着?大清早就打上了?” 第十二章 小鹿一见干爹回来了,当即就挣扎着下了地。抬起袖子一抹眼泪,他颤微微的抬手向后一指大少爷,同时抽得厉害,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费了偌大的劲,却只是发出了几声呜咽,乍一听简直有点像狗叫。 大少爷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厉声喝道:“你汪汪什么?我骂错你了?” 小鹿拼命一甩手,然后捡起书包跑到了程廷礼身边——程太太虽有如无,小鹿对她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大少爷又不讲理,能给他做主的人就只剩了干爹。程廷礼踢过亲儿子,但是没踢过他,小鹿觉得他虽然有时候怪里怪气的,但总体来讲,已经算是个好长辈。 程廷礼是军装打扮,说起来也是四十出头的人了,然而保养得好,看着风华正茂,不像他儿子的爹,倒像他儿子的大哥。小鹿抓住了他腰间的武装带,非常的想要哭诉一番,可一张嘴,舌头不听使唤,又叫出了一串汪汪汪。 现在他长大了,程廷礼没法再由着性子抱着他哄。捂住了他抓着自己武装带的手,程廷礼苦笑了一下,然后上前一步,对着大少爷就是一脚:“混账东西,老大不小的了,正事儿一点儿不干,欺负你弟弟倒是有一套!” 大少爷任着他踢,嘴可是很硬:“他是谁弟弟啊?他姓程吗?爸您不知道,这兔崽子天生就不是好坯子,现在不管严了,将来有他给咱们丢人现眼的时候!” 此言一出,程廷礼是有历史有心病的人,登时感觉十分刺耳,脸色也变了,恶狠狠的给儿子来了一记窝心脚:“小王八蛋,要说丢人现眼,也轮不到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外头干的那些事儿,老子这些年拼了性命打江山,你可好,老子攒一个你花俩,老何那儿子都比你强!” 所谓“老何的儿子”,便是大少爷曾经的挚友何宝廷。这位何同学考过一次倒数第一之后,有所收敛,居然安安稳稳的读完了中学,并且进入了高中;可惜高中没念完,他那个军阀父亲便生急病死了,何同学仿佛是子承父业,但如今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程廷礼一变脸,大少爷避其锋芒,不肯再吭声。程廷礼领着小鹿回了自己那国,小鹿起初是理直气壮的跟着走,感觉自己是有了靠山;然而走着走着,他心里开始发虚;及至进了程廷礼日常起居的院子里,他望着满院穿梭的副官勤务兵,越发的有些后悔,几乎想逃。 程廷礼让勤务兵打水过来,就真有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勤务兵端进来了一盆水。小勤务兵刚走,一名很俊俏的年轻副官迈过门槛,又递给了小鹿一条白毛巾。小鹿抽抽搭搭的浸湿毛巾想要擦脸,同时眼角余光向旁一瞟,只见程廷礼大模大样的坐在窗前的沙发椅上,又伸出两条腿,让那副官给他脱了马靴。将两只穿着洋袜子的脚抬起来架到窗台上,他懒洋洋的向后一仰,而副官走到他面前弯下腰,开始给他一粒一粒的解开军装纽扣。 小鹿磨磨蹭蹭的洗净了脸,然后转身走到了程廷礼面前。副官站在沙发椅旁,划了一根长杆火柴点雪茄,雪茄不在程廷礼手中,而是被副官叼在了嘴里。 程廷礼敞着怀,露出里面雪白的衬衫。对着小鹿笑了一下,他抬手一摸自己乌黑的短发:“说吧,小瑞又怎么的了?” 小鹿垂下头,开始哑着嗓子讲述来龙去脉。讲到一半,那副官将点燃了的雪茄从口中取出,弯腰往程廷礼嘴里一送。程廷礼用整齐的白牙齿咬住雪茄,同时背过一只手,拍了拍副官的屁股。副官登时一扭细腰,小声笑道:“军座,您可真是的,这儿还有小孩儿呢!” 程廷礼收回手,取下雪茄呼出了一口烟雾:“小孩儿?十四了,也不小了。”然后他笑着问小鹿:“是不是不小了?” 小鹿眨巴着眼睛停了话,感觉干爹这个笑容意味深长,有种说不出的邪性。 短暂的停顿过后,他垂下眼皮,自顾自的继续讲:“然后大哥就在学校门口打了我,我什么都没说,他上来就打……” 他的声音渐渐平稳了,一颗心却是越来越不安。程廷礼叼着雪茄,一直在盯着他瞧,笑眯眯的,痴痴的,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花来。 等他委委屈屈的说完了最后一句话,程廷礼忽然唤了一声:“小鹿。” 这一声来的暧昧而又低哑,像是夜里才有的、压抑着的呼唤。小鹿疑惑的抬起头:“啊?” 程廷礼迷恋的望着他的脸,又叫了一次:“小鹿啊!” 这一声就不只是暧昧低哑了,简直带了缠绵的意味。小鹿一扇长睫毛,显出了一副天真傻相:“嗯?” 他不知道,当年程廷礼对鹿副官,也是直呼“小鹿”。那个小鹿死了,这个小鹿被他养了十多年,终于又长成了个新的小鹿。这长眉毛,这大眼睛,这小脸蛋,非得是那样一个小鹿的种子,才能结出这样一个新小鹿。 程廷礼把雪茄交给副官,又放下双脚穿了拖鞋。单手插兜起了身,他在屋子中央来回走了几圈,末了对着小鹿笑道:“甭跟小瑞怄气了,干爹这回在家多住几天,你就留在干爹这屋里。要是愿意跟干爹在一起呢,干爹过几天再带你回天津。天津那地方好玩儿,比北京热闹多了。” 小鹿听了这话,压着心慌摇了头:“我……我还得上学呢!” 程廷礼笑了一声:“上学?唉,咱们家的孩子,还用凭着学问出人头地吗?” 小鹿不说话了,同时下定决心,绝不留在干爹这里。干爹什么都好,就是不正经这一点不好,与其被干爹这么笑眯眯的看,他宁可回去再被大少爷扇几个嘴巴子。 程廷礼似乎是很忙,他这院子里的厢房被布置成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安装了好几条电话线,一条线响了铃,其余几部电话机也跟着凑了热闹。军务忽然一起涌了进来,让程廷礼只好暂时离开小鹿,进了厢房处理正事。 小鹿坐在堂屋的沙发上,从书包里掏出画报一页一页的翻看。中午时分,有勤务兵给他送来了饭菜,他食不甘味的吃了几口,也不饿。 到了下午,他捧着画报,听到程廷礼在厢房里骂人,如狼似虎咆哮不止,语言特别粗野,是日娘捣老子的骂法。挨骂的人尽管不是小鹿,可小鹿惶惶然的,也坐不住了。他想走,回自己那个院子里去,可又不知道大少爷在不在——要是在的话,保不齐又要有一场恶战。 然而到了傍晚时分,程廷礼刚刚抽出了空,大少爷却是自己来了。 大少爷晃着大个子,顶天立地的堵了门,也没个儿子规矩,直接闷声闷气的喊了声“爸”,然后说道:“我领小鹿回去。” 小鹿立刻起了立,又转身弯腰,要把画报全塞回书包。 程廷礼也不知是怎的,仿佛是特别爱睡觉,天还没黑,他已经提前换了睡衣。颇为意外的打量着儿子,他开口答道:“回什么回!你们两个东西,见了面就是狗咬狗一嘴毛!今晚小鹿不走了,省得你们凑在一起又要胡闹!” 大少爷倚门站着,盯着自己的皮鞋沉默无语。片刻过后,他忽然说道:“小鹿必须跟我走。” 然后他抬头望向程廷礼:“爸,我知道您的心思。可他爸是他爸,他是他。” 这话声音不高,但传进小鹿耳中,却是狠狠的震了他一下。有不少事,原来只是影影绰绰有察觉的,此刻骤然全清楚了。他越要脸,越没有脸;怪不得大少爷骂他爸骂得那么响亮爽快,原来他爸当年是当兔子的,活该就是要遭人笑骂的。 小鹿脸上神情不变,一双手却是颤得厉害,画报忽然变大了,书包则是变小了,怎么塞也塞不进去。程廷礼哑在当地,一张白脸隐隐泛了红,没说话,可已经有了恼羞成怒的征兆。 大少爷几步走进屋里,拉起小鹿就要往外走。小鹿向外一抽手,然后拎起书包夹了画报,慌里慌张的自行向外走出去了。 第十三章 小鹿先是走,越走越快,最后终于变成了小跑。从程廷礼起居的院落到他和大少爷的家,中间要分花拂柳的走很久。他左手拎着书包,右胳膊夹着画报,走到半路只听“啪嗒”一声,是一本画报滑落在地。那画报厚而沉重,美术纸制成的封皮冰凉光滑。小鹿眼看它是落到了甬路旁的草地上,生怕它沾了泥,慌忙伸手要去捡,结果一动之下,另一本画报也落了地。 早上扇过他嘴巴子的大手伸了过来,轻轻巧巧的拾起了那两本书。一本书的书脊的确是蹭上了土,大少爷低头用手给它拂了拂,然后抬头瞪小鹿:“看什么看?走!” 小鹿没说话,同时发现自己无法再去直视大少爷的眼睛。拎着书包做了个向后转,他微微驼着背,牛似的低头向前顶着疾走,仿佛空气是凝固的,不顶不开。 一鼓作气走回了他那院里,他垂着脑袋直接进了书房。大少爷不是读书种子,所以这书房就算是他独占的屋子。把书包往椅子上一放,他背对房门站住了,就听身边“啪”的一声大响,是大少爷人在门口,把那两本画报遥遥的扔到了写字台上。 “怎么着?”大少爷踩着门槛子质问他:“还要跟我来劲,是不是?” 小鹿垂着双手,双手松松的攥成了寒冷的空心拳头,一半的手背都被衣袖盖着。新制的西装校服,照例是要比他的身量略大一点。他知道大少爷正看着自己,那目光气势汹汹,让他如芒在背,简直被刺得转不过身、抬不起头。 “你要是嫌这屋里放不下你,你就回爸那院儿去!”大少爷又开了腔,恶狠狠的,是骂死他都不解恨的架势:“你也看出来了,那头现在都开始留你了!你他妈把脸一摩挲把衣服一脱,还念什么书啊!撅撅屁股就把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挣过来了!你找我老子给你撑腰,我往后也怕你了,一指头都不敢动你了,多好!去啊!赶紧滚!” 小鹿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颤声答道:“你刚才也说了,我爸是我爸,我是我。那……” 话说到这里,他哽咽似的顿了一下,然而眼睛里没有泪,一张脸则是红得火烧一般:“那我没干什么丢人事儿,你为什么还要拿这些话骂我?” 说完这话,他转身面对了写字台,将两本画报整整齐齐的摞在了一起:“你是不是原来不知道,所以还拿我当弟弟;现在知道了,就看不起我了?” 大少爷听了这话,登时大步上前走到了写字台边:“我看不起你?你说这话都丧良心!我告诉你,我早就知道你是什么种子!”说着他抬手用力一搡小鹿的脑袋:“就因为知道你不是好种子,我才看着你管着你,怕你学你那个兔子爹!你呢?好歹不知,还把他当成靠山了!要不是我刚才过去硬把你领回来,你就——” 话到这里,大少爷停住了,后头的内容不必说,说了比没说还厉害,因为余音袅袅,专要留给小鹿去细思量。 这话放到先前,小鹿想破头也想不出什么来,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小鹿的心思略微一转,就把其中的弯弯绕绕全转开了。干爹有着那样的心思,大哥又有着这样的脾气,小鹿只觉得自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慢慢的抬眼望向大少爷,一眼过后他向下一扇睫毛,没哭,但是扇下了一滴很大的眼泪,泪珠子没在脸上滚,直接就落了下去,一闪而过,快得让人看不清。 方才涨红了的脸慢慢褪去血色,小鹿只剩了嘴唇还鲜红,嘴唇是薄嘴唇,在他屏息忍泪之时,下嘴唇被他用细白的牙齿咬了一下,咬得红上加红。 大少爷盯着他的嘴唇,盯得一眼不眨。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哭鼻子,真是不值一看;尤其小鹿纯粹就只是哭,哭得没用意也没风情,和大少爷在外面常见的泪眼又不相同。 强行管住了自己的手和嘴,大少爷不允许自己去哄小鹿——他是很会哄人的,只要他愿意。可他不肯将自己那些手段往小鹿身上用,依着他的理智,他更愿意给小鹿做一辈子大哥。往后家里的钱全是他的,他会养着小鹿,让小鹿就在家呆着,谁也甭想惦记小鹿。 可理智归理智,理智再有理,管不住感情。 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留意小鹿的,这个留意不是用眼睛留意,是用心留意。他时常是连着十天半月不回家,可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有个小鹿在晃。他也学会了捧戏子,跟那帮十六七的小戏子混在一起的时候,他偶尔会冷不丁的想起小鹿,想小鹿现在也不算小了,这帮小戏子能干的事,小鹿应该也都能干了。 然后他又想如果让小鹿伺候伺候自己的话,其实也不算为过。从身份论,自己是大少爷,小鹿是小奴才,大少爷使用使用小奴才,还犯毛病吗? 就因为是这样的理所当然,所以大少爷近来简直不大敢回家。回家一见到小鹿,他就从身到心一起难受。而小鹿没心没肺的,又是一见他就欢天喜地的喊大哥。他揣着一肚子花花肠子,面对小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狠不下心撕破自己这张脸皮,故而只能是急赤白脸的、骂骂咧咧的、捏着鼻子继续做大哥。 大少爷一直看不惯父亲那身做派,尤其是忘不了他给鹿副官嚎丧的那副模样。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决的不想学父亲。可小鹿勾搭着他,让他一步一步的往父亲那条路上走。小鹿和小戏子不一样,对待小戏子,他是逢场作戏,见面就好,回头即忘。可是一旦跟小鹿好了,他自己想着,那就得像夫妻似的,总得好,一好一辈子。 可是话说回来,那不就还是走了父亲的老路? 再说,还不知道小鹿愿不愿意。 大少爷不知道自己该拿小鹿怎么办,于是索性不回家,图个眼不见心不烦。但他可以不见,小鹿不可以野跑。在他没把这件事想通透之前,小鹿须得干干净净的给他当个好孩子。对待外头的野食,他不讲究,但小鹿是从小跟他长大的,如果他真要对小鹿下手了,小鹿这第一口,非得留给他吃不可。 此刻两人在写字台前对着站了良久,窗外的暮色渐渐重了,初秋的夜里,也凉得很。大少爷搓了搓手,忽然感觉自己很可笑,竟然对个毛头小子动起了感情。 干巴巴的清了清喉咙,大少爷问道:“吃饭了吗?” 小鹿喃喃答道:“没有,干爹一直忙,没人张罗开饭。” 大少爷叹了口气:“那咱们吃。” 第十四章 晚饭吃得潦草,饭后小鹿回了书房,坐在写字台前摊开了书本。余翰文送给他的自来水笔,他没敢往外拿,因为大少爷单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也走了进来。 小鹿没敢吭声,怕引得大少爷又用肮脏话骂人。一手握笔一手摁尺,他想要躲进数学题里避一避,然而一共也没有几道题可做,于是他垂下头,又打开了英文课本。 大少爷独自在书房里来回溜达了几趟,末了百无聊赖的停在写字台前,俯身把胳膊肘架在了台面上。伸着脑袋看了看小鹿的书本,他出声问道:“功课还没做完?” 小鹿微微的瞟了他一眼:“做完了。” 大少爷冷不丁的笑了一下:“那跟我睡觉去!” 小鹿没言语,两只手开始收拾纸笔。他做事情是认真的,越是长大,越是认真,因为心里知道眼前这一切都是得来不易。墨水瓶盖严密的拧紧,用过的草纸也是一页一页摆放整齐。课本放回书包里,边边角角都要压平,最后是那两本大画报,画报是借来的,格外要珍重对待。最后把书包收拾成方方正正一大块砖了,小鹿才算是收了工。 跟着大少爷回了卧室,他洗漱过后先上了床。 没等他焐暖了被窝,大少爷一掀被子也上了来。他当即往后一退,哑着嗓子说道:“还凉着呢。” 大少爷在微温的被窝中侧身躺下了,下意识的伸手去搂小鹿。然而一搂之下,他又是一惊,因为小鹿光溜溜的,身上就只有一条小裤衩。其实小鹿在床上一直是这么个打扮,但大少爷不知怎的,今天却像是第一次碰到了小鹿的皮肉。 今晚没月亮,电灯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个透。大少爷开始和小鹿嘁嘁喳喳的说话,小鹿枕着大少爷的胳膊,说话时气流全扑在大少爷的颈窝里。 “我长大了,想学工科。”小鹿没头没尾的,忽然说了这么一句:“学工科,去德国留学正好。” 大少爷有些诧异:“嗯?” 小鹿一本正经的回答:“余翰文说的,德国工业最好,马克也便宜,现在去德国留学是最合适。” 大少爷没想到小鹿人小心大,居然想得这样长远:“你还想留洋去?” 小鹿微微低头,把额头抵上了大少爷的锁骨:“我将来想当工程师。” 大少爷本是用胳膊环住了身前的小鹿,此刻手臂稍稍向后缩,他的指尖触碰了小鹿的脊梁骨:“费那个劲干嘛?等你毕业了,全北京城的衙门你随便挑,不必爸爸出面,我说话就顶事儿。” 小鹿仰起了头:“我想以后有出息。” 屋子里是这样的黑暗,但是大少爷垂下眼帘,不知怎的,会感觉小鹿的大眼睛里有星光。在温暖的气息中,他听小鹿说话:“我要自己长点儿本领,以后好报答干爹和你。我爸爸不成器,我不能和他一样。” 大少爷一边听着小鹿的话,指尖一边沿着小鹿的脊梁骨往下走,走到一半,他忽然向上一抬手,捂住了小鹿的后脑勺。 “小鹿……”他的声音有些哆嗦:“你真是好孩子。我、我……” 他一狠心:“我亲亲你。” 不等小鹿回答,他低下头,和小鹿碰了碰嘴唇。 小鹿没言语,又因为双方的嘴唇是一触即分,所以小鹿也没有躲。但小鹿不喜欢这个吻——自从那年被程廷礼塞了一嘴舌头之后,他就很反感亲吻这种事情了。 翻身背对了大少爷,小鹿蜷缩成了一团:“困了,睡吧!” 他是想睡,可大少爷却被方才那个蜻蜓点水般的吻勾起了兴致。对着小鹿的后脑勺舔了舔嘴唇,他的理智忽然烟消云散,同时万分理解了父亲——小鹿长大了,有骨头有肉又热度,一口亲下去,应该也很有滋味了。 大少爷只是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他刚十八岁,心肠再花,也花不过他的老子。 小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被大少爷紧紧的搂在了怀里。大少爷是懒散惯了的,当然不会和他一同起早,所以他悄悄的从那怀抱中钻了出来。清晨的屋子堪称寒冷,他迈着两条雪白的长腿,从床上一步跨到了地面。 一个接一个的打着寒战,他穿好了学校制服。悄悄的走出去要水洗漱了,他照例是不大照镜子,单凭双手摸索着梳头,熟能生巧,他飞快的给自己梳了个利利落落的小分头。 放下梳子之后,他终于对着镜子扫了一眼,没有仔细观察自己的意思,纯粹是为了检查自己是否足够卫生。大少爷成天说他丑,这话从小听到大,他终于看不出了自己的美丑。既然看不出,那就算是丑,因为外人的话似乎不该太相信,而大少爷肯定是不会恭维自己的。 坐在充当餐厅的东厢房里,他喝热气腾腾的大米粥,吃夹了牛肉的马蹄烧饼。这院子里没有活计,春兰站在外面,偶尔发一句话,也自有仆役听命劳动。小鹿还是有点怕春兰——他经常会怕个什么人,但是表面不露怯色,被怕的人也看不出他的心虚。 吃饱喝足之后,小鹿抱着书包,像要上刑场似的,出门上学去了。 小鹿昨天无故旷课一天,清晨在学校刚一露面,就被先生叫过去训了话。及至挨完训回了教室,他先和余翰文打了照面。余翰文伏在课桌上正在写字,忽见他来了,就连连的向他招手,脸上也有笑容。 小鹿硬着头皮走到了自己的座位前,听余翰文小声问自己:“你昨天回家之后,有没有再挨打?” 小鹿坐下来,打开书包往外拿画报,同时也想微笑,以示自然:“没有,昨天干爹在家,干爹不许他打我。” 说完这话,他发现自己微笑未遂,一张脸僵硬着没表情。很拘谨的把画报递向了余翰文,他扭开了脸,不想和对方对视。然而目光向旁一扫,他忽然发现有好些双眼睛都在看着自己。 余翰文接过了画报:“那你以后还能到我家玩儿吗?” 小鹿迟疑着没回答,余翰文又问:“昨天说好了下午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没去成,今天去行不行?” 此言一出,旁边有两名男学生起哄似的笑了一声,起哄过后,其中一人指着小鹿笑道:“辛德瑞拉!” 辛德瑞拉是灰姑娘的名字,这童话也是这些学生们早就读过的。听了这个比喻,众人一想,发现竟很确切,就哄堂大笑起来。余翰文心慌意乱的环顾四周,只是窘迫而已,小鹿却是心里有病,一听这话,真如同被人又揭了一次老底一般。他又怕又羞,为了掩饰自己的怕和羞,他霍然而起,反而是格外的凶恶。指着为首的一名男学生,他咬牙切齿的怒道:“你再说一遍?!” 那男学生比小鹿高了半个头,此刻迎着小鹿的手指,他做夸张的口型,发清晰的声音,用英文慢慢的说道:“辛德瑞拉,你今天吃了余翰文的冰激凌,明天余翰文就会到你主人家里提亲了!” 小鹿一拳挥出去,当场和那男学生打作了一团。 这学校里的学生虽然也有淘气顽劣的,但是大多还算斯文一脉,男学生空有体格与力量,笨手笨脚的却是打不赢小鹿。小鹿在学校里文明了好些年,一直都是模范学生,可今天骑在那名男学生身上,他开始拼了命的胡打乱捶,心里明知道自己这么干不对,这么干是要绝了自己的路,但这些拳脚若是不发出去,他自己也非要憋疯不可! 余翰文站在一旁,张着嘴瞪了眼,是看傻了的模样。其他学生围成一圈,也呆住了。 第十五章 十分钟后,教务长闻讯而来,把在教室中央闹决斗的两个人全拎了出去。 比利时中学校规严格,绝不容许这二位在学校里大撒其野。教务长将他们训斥一番之后,又把他们全部逐了出去,让他们的父母过来谈话。 挨了胖揍的男学生,是哭天抹泪的走了。小鹿拎着书包走在大街上,心中则是一片茫然。教务长生了气,不是能够善罢甘休的,可自己又能找谁出面呢?找老张?老张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连着好些天都不见人,据说是躺在家里正养着病;找干爹?也不好,小鹿始终不知道程廷礼到底是多大的官——似乎是非常的大,让这么位高权重的干爹去学校受教务长的训,怎么想都是荒谬;再说他现在也不大敢去见干爹。 老张和干爹既然都不行,小鹿就又想起了大少爷和春兰。大少爷神龙见首不见尾,小鹿认为自己未必能找得到他,况且纵算是找到了,他也未必肯为了自己去见教务长;至于春兰——小鹿觉得春兰又实在是太像个丫头了,让她去见教务长,恐怕分量不够。 小鹿独自在大街上走,愁得也不知道渴,也不知道饿,又想自己今天丑态百出,全被余翰文看在了眼里。自己出身既差,相貌又是人模鬼样,仅有的文明礼貌,现在也全丢失了,人家余翰文凭什么还和自己做朋友呢? 思及至此,小鹿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觉得自己要是立时死了就好了。死了之后一了百了,上帝总不会嫌弃自己的卑贱与丑陋。如果人有来世,那自己下辈子要投生到个正经人家里去,穷一点也没关系。 小鹿一走走到了中午,也不知道是怎么走的,竟然一路走到了北海公园。这个时候秋高气爽,早晚虽然凉,正午的大太阳却是依然喜人。北海公园里面游人如织,小鹿信马由缰的,也拐了进去。 抱着他那只方方正正的皮书包,他一路走到了北海水边。水面上还高高低低举着许多荷叶,他低头望着水与荷,心里恍恍惚惚的也没想什么——活了十四年,天塌地陷的大事全发生在了他懂事之前,懂事之后他一直活得四平八稳,略有一点风吹草动,他就不知道该怎办才好了。 他发了许久的呆,直到阳光把他的头脸晒成了滚热。抱着书包又迈开了步,他正是漫无目的的乱走之时,五龙亭里忽然有人招呼了他,声音甜蜜蜜的带着笑意。他闻声望去,却是见到了余家大小姐。 余家大小姐虽然只比小鹿年长了两岁,可是头上烫发脸上涂粉,洋装丝袜和高跟皮鞋也全披挂着,言谈举止潇洒活泼,比小鹿不知老练了多少。采取了和余翰文相同的召唤姿势,她坐在一处临水的茶座上,对着小鹿连连招手,衣袖是喇叭式的短袖子,她一举手,便露出半条雪白的小臂,以及腕子上一串鲜红的珊瑚珠子。 小鹿登时也笑了,并且有点不好意思。快步挤过一群游人,他急急的跑到了余家大小姐面前:“密斯余——” 然后他闭了嘴,因为发现余家大小姐身边还坐着两位摩登女郎。 余家大小姐坐着没动,单是上下打量了他,又笑着问道:“小鹿,我问你,你今天怎么没上课,自己出来逛公园?” 小鹿低了头:“我……我和同学打架了。” 余家大小姐笑出了声音:“打架就打架,怎么还不上学了?” 小鹿小声答道:“是教务长不让我们上。” 余家大小姐伸出了涂脂抹粉的白手,一把抓住了小鹿的手腕:“你坐下,有话我们慢慢说。要咖啡还是可可?” 小鹿惶恐的抬头看了她一眼,因为自己口袋空空,别说咖啡可可,连碗粗茶都喝不起。可是未等他作出回应,余家大小姐已经叫来了茶房,给他要了一杯可可。 余家大小姐的两名女朋友含笑望着小鹿,又有人用胳膊肘去碰余家大小姐,口中笑问:“这又是你哪一位漂亮小朋友?” 余家大小姐立刻用涂了蔻丹的鲜红指尖点向了对方,嬉笑着用英文进行还击。小鹿把书包放在大腿上,双手捧着滚热的可可瓷杯。余家人就是这一点好,他想,总像是没心事没烦恼,什么时候见了,什么时候都是欢声笑语。看着余家大小姐的笑脸,他又感觉还是活着好,要是能再和余家大小姐去看一次跳舞,就更好了。 望着余家大小姐的粉面朱唇,小鹿几乎有些发痴。余家大小姐本来是要问他为何打架的,可是忙着和女朋友打嘴仗,所以一时竟是匀不出时间理他。小鹿也不想要她理,只愿意这么静静的看着她说说笑笑。 看着看着,他低头啜饮了一口可可,然后顺势扭头,望向了波光粼粼的水面。 下一秒,他怔住了,因为在荷叶丛中的小游船上,他看到了大少爷的脸! 大少爷是西装革履的打扮,微微弯腰坐在小船上,两只胳膊肘搭上膝盖,双手十指松松的交叉。抬眼望着亭子上的小鹿,他没有像昨日清晨那样大发雷霆,而是若有所思的不言语,只是看。 船上不只他一个人,他对面是一名华服青年在划船,还有两名艳妆女子凑在船尾俯身看水。青年与女子各忙各的,而大少爷在碧绿的荷叶丛中盯着小鹿,忽然笑了一下,笑的时候,他的眼睛是绿的,脸也是绿的。 小鹿猛的站了起来,吓了余家大小姐一跳:“你怎么了?” 小鹿转向余家大小姐,嘴唇都褪了血色。他也不知道自己支支吾吾的对余家大小姐回答了什么话,反正趁着大少爷尚未登岸,他抱着书包扭头就跑,一直跑进了熙熙攘攘的游人之中。 跑到哪里都无所谓,重要的是要离余家大小姐远一点。昨天已经在余翰文面前被揭了一次老底,如果大少爷当着余家大小姐的面,再翻尸倒骨的把自己臭骂一顿,那自己就只有一头扎进水里去才行了! 小鹿跑了,大少爷稳稳当当的坐在船上,却是并没有追的意思。 前天是偷着跑出去到别人家过夜,今天是逃了学和摩登小姐逛公园,大少爷发现小鹿到底是没白念书,比他那个吃了子弹的爹强。他那个爹无非是仗着脸好,委委屈屈的卖个屁股,不像小鹿。小鹿才十四岁,可是已经玩的这么高级。瞧亭子上的那三个小娘们儿,个顶个的都是富贵小姐。西洋派的小姐们,野起来比男人还厉害,又有主见又有钱,真要是看上谁了,自己就能做主把自己嫁了。 小鹿论长相,已经是一等一的好,再读点书,再留个洋,往后不必真去做工程师,直接娶个有钱的小姐,后半辈子就妥了。 怪不得爱念书,怪不得要面子,怪不得昨天因为在学校门口挨了自己的骂,他气得敢和自己拼命。大少爷越想越是悚然,发现小鹿真是有心计有志气的,再过两年,小鹿就要跑了! 到底是爸爸的眼力准,自己还当他是个小孩子,可他真小吗?十四了,不小了! 第十六章 小鹿张皇失措的跑回了家。他觉得自己不该回家,回了家也找不到靠山,但是不回家又没别的地方可投奔。结果他前脚刚进家门,后脚大少爷就也回来了。 小鹿站在院子里,一双眼睛睁得奇大无比,直瞪瞪的看着大少爷发傻,同时预备着挨一顿臭骂和胖揍。可是很奇异的,大少爷今天居然心平气和,只问:“你怎么没上学?” 小鹿咽了口唾沫,一颗心怦怦跳,感觉大少爷平静得不妙:“我、我和同学打了一架,教务长生气了,让我俩回家。” 大少爷点了点头:“然后呢?” 小鹿到了这时,索性实话实说,及至把实话说到了末尾,他硬着头皮问道:“大哥,明天你为我去一趟行不行?家里不去人的话,教务长那里肯定是通不过。课耽误多了,是要被开除的。” 大少爷叹了一口气,随即笑了一下:“不用等明天,我下午就去。” 小鹿万没想到他这么好说话,登时就也跟着笑了:“真的?” 大少爷走到他面前,抬手一揉他的小分头:“真的。” 小鹿仰起脑袋,长长的又吁了一口气:“大哥,这回你算救了我一命。往后我再不和人打架了。”然后他抓住大少爷的衣袖又摇了摇:“你往后也别当着外人的面骂我了,行不行?刚才我就怕你当着密斯余的面骂人,我都这么大了,还要挨骂,太没面子了。” 大少爷一捏他的小下巴:“行。” 小鹿迟疑了一下,对着大少爷竖起一根手指:“还有一个要求。” 大少爷一点头:“说!” 小鹿的声音略低了一点:“你能不能——能不能别再提上一辈人的事儿了?我都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儿了,他不好是他,我又没学坏。” 大少爷微微俯身看着小鹿的眼睛,也把声音压低了:“我是怕你随了他!” 小鹿拧起两道清清楚楚的眉毛,眉毛长得好,长眉入鬓,像是描画过:“你少把我往歪里想,我不能!我肯定肯定不能!倒是你,你成天一点儿正事儿都不干,就知道玩,还好意思说我?” 大少爷还是笑眯眯的,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左右一转,他见院子里没别人,就小声说道:“小鹿,我不能白去学校给你跑腿儿,你让我亲一下。” 小鹿以为大少爷是和自己亲密,丝毫没有多想,只是急道:“你别闹了,我有什么可亲的?你还走不走了?不走的话咱们早点儿开午饭,吃饱了你就去学校,好不好?” 大少爷从怀里摸出一块怀表,掀开金壳子看了看时间。看过之后他把怀表往怀里一掖,直起身说道:“还等什么下午啊?我现在就去,你等我回来一起吃午饭吧!” 小鹿坐在书房里,面前虽然也摊开了一本书,但是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书房角落里立着一座大钟,秒针有筷子那么长,走起来是一步一响。小鹿在小学校里最听先生的话,养成了正襟危坐的好习惯,尽管此刻没人看管他,可他也坐得腰背笔直,两只手规规矩矩的搭在大腿上。一双眼睛望着窗外,他静等着大少爷回来。 没等到中午,大少爷就真回来了。他是单枪匹马的进的院子,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拎着个小小的搪瓷水杯,一路走得摇头摆尾,仿佛是很得意。小鹿连忙起身推开房门,眼睛盯着他手里的水杯——杯子外表印着一圈洋文,是学校里统一发放的用品,平时就放在课桌里,不必随身携带。 在厢房门前转了身,大少爷迈步走向了小鹿。从小鹿身边挤进书房,他把水杯往写字台上一放,然后轻轻巧巧的说道:“你们那个假洋鬼子教务长,真他妈的是个混账,敢对本少爷出言不逊。” 随即昂首挺胸的向后一转,他居高临下的面对了小鹿:“我可不吃他那一套,当着校长的面,我把他骂了一顿,然后给你办了退学手续。他敢刁难咱们,咱们自然犯不上非把学费往他手里送,对不对?” 小鹿张了嘴,半晌之后才出了声音:“退、退学了?” 随即他带了哭腔,把嘴一咧:“那我以后就没地方念书了?” 大少爷满不在乎的做了个鬼脸:“丑八怪,一哭更丑,别哭!” 缓步绕到小鹿身旁,大少爷很伶俐的抬腿踢了他一脚:“难道全北京城就那么一所学校?除了它就没别处了?那儿不要你,有要你的地方。” 一歪身坐到了写字台旁的椅子上,他伸手把小鹿拽到了自己面前:“你说实话,你是舍不得那个学校,还是舍不得你那个姓余的同学?” 小鹿方才听了大少爷带回的消息,如被五雷轰了顶一般。此刻他六神无主,委委屈屈的一撅嘴:“都舍不得。” 紧接着,他又低低的咕哝道:“早知道会这样,就不让你去了。” 大少爷把小鹿拉扯到了自己腿间,硬把他搂到了自己的大腿上。小鹿魂不守舍的坐下了,同时听大少爷说道:“别给我学那兔崽子样儿,一个同学,有什么舍不得的?” 话音落下,他低下头,单手扶住了小鹿的腰。小鹿正处在苗苗条条的少年时期,瘦一点是无可厚非的,但即便如此,小鹿那腰也太细了。 另一只手也伸了过来,他试着用两只手去掐小鹿的腰。两只手掐不过来,可也只是差了一点而已。小鹿平时穿着笔挺利落的校服,看着不过是个直条条的身段,大少爷真没想到校服下面会偷偷藏着这么一捻细腰。两人倒是常在被窝里裸袒相会的,但是大少爷手上没长眼睛,也没留意到小鹿的身体。 “越说你丑,你越会往怪里长。”大少爷咬着牙说话,嘴里口水津津:“看你瘦的,还没条野狗有肉。” 小鹿无缘无故的又被他损了一句,茫茫然的扭头看了他一眼,小鹿没说话,只把目光转向了自己那只搪瓷杯子。那么好的学校,费了天大的力气才考进去的,这么一眨眼的工夫,说不上就不上了? 大少爷的手从他的腰侧往上走,走到腋下再横着挪,一直挪到了胸膛。隔着一层衬衫,大少爷的手掌不再动了——搂着小鹿睡了这么多年,一直也没把小鹿当回事,今天隔着衣服摸了几把,竟然摸出了新的意思。 小鹿其实没有那么瘦,小鹿就只是腰细,细,而且软,被一条牛皮腰带服服帖帖的束着。大少爷凑到他的耳根嗅了嗅,发现小鹿没有什么清楚的气味。小孩子是这样的,十二三岁、十三四岁,看着有模有样了,心眼也都长齐全了,可是一身的清水气息。大少爷在外面玩过几个孩子,那孩子都是从戏班子里摸爬滚打活出来的,一个个都如同小人精一般,大少爷那边眼神刚一动,这边就察言观色的知道进退了。那帮孩子成天被脂粉沤着,总是那么喷香,但是洗干净了再一闻,就和现在的小鹿一样,没味。 大少爷其实是不好这一口,不过是拿他们当个试验品,尤其是在琢磨起小鹿的时候,越发要找个和小鹿差不多的半大孩子来试一试,因为怀疑自己之所以总惦记小鹿,不过是受了父亲的影响。遗传的力量,他抗拒不了,可要是能够顺顺利利的成人,和和美美的娶妻生子,岂不是更好? 大少爷这一年是试了又试,照理来讲,他还能犹犹豫豫的再试个几年,可自从发现小鹿人大心大之后,他稳不住了,没心思在外头再试了。 第十七章 大少爷一手握着小鹿的腰,一手合在小鹿的胸前,亲亲热热的问:“小鹿,你有没有看上过什么人?” 大少爷的气息扑在小鹿的耳根上,痒得小鹿一歪脑袋,同时糊里糊涂的没听明白:“看上什么人?谁呀?” 大少爷知道小鹿的痒痒肉在哪儿,所以故意的往他耳朵里吹气:“装傻!我看你今天和那几个小娘们儿在一起,乐得都没人样儿了!” 小鹿一点也没想笑,可被大少爷那口气一吹,硬是痒得笑了:“我乐?我那时候刚让教务长撵出学校,我哪乐得起来?” 大少爷压着性子,软软的说话哄他:“别往心里去,过两天我再给你找家学校,想念书还怕找不着地方?这几天我做主,给你放个假。”然后他一颠大腿:“感觉有点儿对不住你,这几年我光顾着自己玩儿,总不搭理你,你是不是都要跟我生分了?” 小鹿被他颠得一晃,连忙伸手扶上了写字台沿。侧过脸望着大少爷,他有些诧异:“我哪能跟你生分?咱俩打架归打架,从小我是跟着你长大的,这我一辈子都不能忘。别说你了,就是干爹——甭管干爹怎么样吧,反正等我长大了,我是一定要孝敬他的。” 大少爷笑了:“这么乖啊?”紧接着他向前一探头:“过来,让我亲一下!” 小鹿不喜欢和人亲嘴,所以立刻挣扎着要跑。大少爷紧紧的抱住了他,同时边笑边说:“别跑别跑,你让我亲一下,晚上我带你出门看电影去!” 小鹿一听这话,当即回了头:“我不想看电影,你要是真愿意领我出门,那咱俩去北京饭店看跳舞行不行?”紧接着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嫌我丑,我就找个犄角旮旯呆着,不跟着你。等你要走了,你招呼我一声,我自己先出去,到汽车里等着你。” 话音落下,他嘴唇上一热,是被大少爷狠狠的吮了一口,吮出了“啵”的一声响。这一口来得太突然也太有劲了,简直把小鹿吓了一跳。 小鹿下意识的抬手一抹嘴,脸上神色不变,但是心里别扭了一下。这一口亲得让人不自在了,简直让他想起了他那位往他嘴里伸舌头的干爹。 他是个孤儿,一个干爹,一个大哥,都是对他有恩的人,并且是恩情大过天,大得让他无以为报。他念了这么多年书,不能白念,得明事理。为着这一份养恩,他肯为程家奉献一切,但若真是奉献了一切的话,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半夜十二点多,大少爷带着小鹿回了家。他们并没有去北京饭店,因为那地方人多眼杂,大少爷不乐意带着小鹿往人多的地方挤。他们去了德国饭店,德国饭店也有个小小的跳舞厅,乐曲奏起来,虽也是一副歌舞升平的热闹场景,但总像是比北京饭店更肃静一点。而且那跳舞厅里还有专门的舞蹈家做表演,其中有一群白俄青年,穿着璀璨鲜艳的制服,排成队伍大跳哥萨克舞。小鹿喜欢音乐,更喜欢舞蹈,尤其是热闹的舞蹈。本来大少爷给他要了一杯果子露,让他乖乖的坐下看热闹,可是舞池中央的哥萨克舞一跳起来,他立刻就看得直了眼睛。身不由己的慢慢站起来,他个子不够高,而跳舞厅中的摩登男女又全围在了舞池四周看热闹,导致他伸着脖子踮着脚,扶着椅背直往起跳。 正是焦急之时,有一双结实的胳膊从后面搂住了他的腰。大少爷抱着他向上一挺身:“这回能不能看见了?” 小鹿张着嘴,这回看见了。 哥萨克舞连跳了两场,第一场,小鹿是被大少爷举起来看的;到了跳第二场时,小鹿的胆子稍微大了一点,便也挤到了人群中,真真切切的看了个够。 小鹿看得很高兴,回到家后还兴奋着。洗漱过后上了床,他照例是先躺在了大少爷的位置暖被窝,及至大少爷披着睡袍走过来了,他向后一缩让出了地方。 大少爷站在床边,脱了睡袍又脱裤衩,然后光着屁股上了床。电灯开关就安在了床头墙壁上,小鹿眼看大少爷要抬手关灯了,忽然按捺不住,光溜溜的跳下了床:“大哥,你等一会儿。” 说完这话,他站在床前,低头将一双赤脚踩进了皮鞋里,又顺手提了提身上的小裤衩。后退一步站在了地中央,他对着大少爷笑出了一口小白牙:“你先别急着睡觉,我跳个舞给你看!现在不跳,明天该忘了。” 大少爷用胳膊肘撑起了身体,饶有兴味的打量着他:“行,跳吧!” 小鹿蹲下来系紧了鞋带,皮鞋乌黑锃亮,衬得他两条腿笔直雪白,脚踝和膝盖的关关节节都是精致玲珑,流畅的线条顺着大腿往上走,走到腰间缓缓的收了,收成一捻细腰,从腰再往上走,是单薄的胸膛和纤细的手臂,单薄归单薄,纤细归纤细,可也隐隐有了一点肌肉的轮廓,可见小鹿这个孩子,很快就要长得不再是孩子了。 系好鞋带跺了跺脚,小鹿挺起胸膛一仰头,两条长腿随之绷紧。抬起双手一拍巴掌,他显出腋下一抹淡淡的毛。 巴掌拍完之后,他开始哼出了激烈的调子,同时手舞足蹈的跳起了哥萨克舞。虽然统共只看人家跳过两遍,但是他记性奇好,竟然一个动作都不落,能够一丝不差的从头跳到尾。这舞蹈的动作大起大落,小鹿跳到最后,几乎是要在地上摸爬滚打。忽然脚下立足不稳,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摔出了“哎哟”一声。 与此同时,大少爷像忍无可忍似的,一掀棉被跳下了床。俯身拦腰抱起了小鹿,他转身就又要往床上跳。小鹿慌忙踢动了双腿:“鞋!还没脱鞋呢!” 大少爷顺势坐在了床上,一只手依然搂抱着小鹿,另一只手伸长了,去解小鹿的鞋带。鞋带一松,小鹿灵活的一蹭双脚,皮鞋就东一只西一只的落了下去。而大少爷俯身向床里一滚,带着小鹿滚进了热被窝里去。 屋子里凉,可小鹿身上汗津津暖烘烘。大少爷把他压到了身下,笑着说道:“小丑八怪,你真是个宝贝!” 小鹿喘着粗气,心里有些得意,也有些不好意思:“我学得像不像?” 大少爷和他鼻尖相蹭:“像,比那帮洋毛子跳得还好。” 小鹿挣扎着摇了头:“没人家好。他们有劲儿,我没劲儿,跳到后面就蹦不动了。” 大少爷赤身压着小鹿,只感觉小鹿的皮肤潮湿细嫩,若是换了别人这么汗流浃背的贴着他,他早躲了,可小鹿的汗他不嫌,他甚至还想折腾出小鹿更多的汗。 “小鹿……”他嗓子有点紧,声音也有点哑:“我又想亲你了。” 小鹿愣了一下,随即扭开了脸:“别亲了。” 他的脸是扭开了,可是耳朵脖子却是全露给了大少爷。大少爷思索了一瞬间,紧接着低下头,一口噙住了小鹿的耳垂。一条手臂从小鹿身下穿过去,他握住了小鹿的一侧肩膀;另一只手伸向下方,他又撕撕扯扯的扒下了小鹿的裤衩。他真真假假的低声发笑,而在断断续续的笑声之中,他开始用力吮吸着口中的耳垂。 耳垂脖子全是小鹿的痒痒肉,此时骤然受袭,痒得小鹿立刻就大笑出声。笑是不可抑制的,小鹿一边笑,一边心里发慌,因为裤衩已经被大少爷向下扒到了大腿。有滚烫梆硬的东西顶着他的大腿根,一蹭一蹭的不知是要怎么使劲;他下意识的并紧了双腿,同时拼了命的抬手去推对方:“别闹了!哈哈!再闹我就不在这儿睡了……大哥,真别闹了……” 小鹿本来就是细胳膊细腿,如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越发没了力气。大少爷呼出滚烫的气息,嘴唇顺着他的脖子往下走。走到锁骨停住了,大少爷用牙齿轻轻咬了他一下。咬过之后深吸一口气,那两片嘴唇继续往下蹭。蹭到一侧胸膛时,大少爷伸出舌头,用舌尖狠狠一碾小鹿的乳头。舌头是软中带硬,乳头却是硬中带软,小鹿惊叫了一声,张皇失措的抬了头往下看,可是未等他看清大少爷的脸,又有一只手拍上了他的屁股,指尖顺着他的股沟往下走,走得结结实实,简直刮得他肉疼。 也不知是哪来的力量,小鹿猛的来了个鲤鱼打挺,把大少爷硬从自己身上颠了下去。紧接着提了裤衩就地一滚,他一直滚到床尾蹲起了身。 第十八章 大少爷气喘吁吁的侧卧在床上,低下头望着小鹿笑,脸是笑着的,眼睛却是红的:“怕什么?小兔崽子,真不识逗!” 小鹿向后缩了缩:“用不着你逗。” 大少爷又一拍面前床褥:“过来睡觉!” 小鹿不置可否的垂下眼帘,正看到了大少爷伸到自己身边的赤脚。他是从小跟着大少爷一起长大的,对于大少爷的身体可谓是了如指掌,可是此刻,很惊讶的,他第一次发现大少爷的脚这么大——脚大,腿长,小腿生出一层稀疏的腿毛。顺着长腿再往上瞧,他看到了对方下身那一丛黑毛,以及毛里支出的那一根红棒槌。那棒槌勃发狰狞到了青筋毕露的程度,方才曾经贴着他的大腿和小肚子乱拱乱蹭了一气。 小鹿看到了这般地步,感觉自己已经看得够了。低头避开了了大少爷的目光,他横着挪,一直挪到床边伸下了腿。趿拉着拖鞋站起身,他小声说道:“我去外屋睡。” 大少爷霍然坐起:“你闹什么幺蛾子?赶紧给我回来!” 小鹿站在地上,从小都是这么光着睡觉的,可是今天,他忽然感觉自己像是少了层皮,非得套件睡衣才能安全。压住心中的嫌恶,他垂着头说道:“那你先把裤衩穿上。” 大少爷愣了一下,紧接着问道:“你是怎么回事儿?文明到床上来了?” 小鹿冻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你把裤衩穿上,把睡衣也穿上,你不穿,我就不上去。” 大少爷盯着小鹿,盯了半天,末了忽然冷笑了一声:“小兔崽子,长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肠子倒是挺花花。怎么着,以为我看上你了?你想得美!赶紧给我上来,要不然仔细我揍你!” 小鹿听闻此言,当即伸手向前一指:“你看你那个样儿!你成天挑我的毛病,其实就你最不像话!” 大少爷听到这里,索性光着脚丫子跳下床,打了个出其不意的突袭,一把就将小鹿拎回了床上。再一次把小鹿压到了身下,他一着急,索性说了实话:“小东西,我家养了你这么多年,把你养到这么大,今天我就是真把你当兔子用了,也是应当应分!” 小鹿在他身下一挣,咬牙切齿的回应道:“你家养我,我将来自然会报答你家。可是我不干那肮脏事儿!绝对不干,死也不干!” 大少爷一瞪眼睛:“反了你了!” 小鹿也瞪眼睛,而且眼睛比大少爷大,瞪起来更有威力。两人这么互相瞪了片刻,大少爷最后像是败下了阵。垂头把脸埋进了一旁的羽绒枕头里,他闷声闷气的说话:“小鹿,其实我是真喜欢你。你要是个姑娘,我一定娶你。” 小鹿抬起一只手,拍了拍大少爷的后背:“那你不成干爹了吗?” 然后,他的声音低了一点:“我知道你对我好,我往后也一定对你好。可你别当我是丫头,我早想好了,我这辈子要活得堂堂正正,不能像我爸那样,死了之后还要被人笑话。你别学干爹,我也不学我爸。咱俩做亲兄弟,好不好?” 大少爷摇了摇头,短头发磨蹭了小鹿的面颊,那头发很硬,扎得小鹿脸疼。 脸疼,心也疼,大少爷从来没向小鹿要过什么,而小鹿尽管没有什么,却是总想“给”他——给什么都行,只要他有,只要他给得出。 大少爷这回终于向他索要了。大少爷索要的,他正好也有,但是他不能给。今天若是给了,将来他就没脸再去见他的子孙后代。 小鹿十四岁,放眼前途,天大地大。他想自己将来会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他的家庭会是洁净体面,像余翰文家一样文明有礼。而他自己白璧无瑕、通体生辉,用双倍的圣洁,彻底洗刷掉他父亲给他带来的丑名。 小鹿滚到床里,靠着墙躺,一宿似睡非睡,总提防着大少爷会再和他动手动脚的胡闹。熬到后半夜,他朦朦胧胧的刚要睡踏实,如他所料,大少爷果然又热烘烘的拱过来了。 两人摸着黑在床上打把式,论体力,小鹿不是大少爷的对手,但他细胳膊细腿的十分灵活,并不很落下风。缩进被窝里乱钻一气,他最后从床尾溜下了地。光着两只脚站在地上,他呼哧呼哧的喘粗气,一边喘一边打开立柜往外抱毯子。黑暗之中,大少爷坐在床上怒道:“小丑八怪,给我回来!” 小鹿没理他,径自走到了外间堂屋。堂屋里摆着西式的长沙发和小茶几,小鹿裹着毯子往沙发上一倒,压出“咕咚”一声响:“我不跟你在一张床上睡了,我往后一个人睡沙发!” 大少爷趿拉着拖鞋赶了出来,弯腰伸了双臂要把他抱回卧室:“走!跟我回屋去!” 小鹿当即做了个鲤鱼打挺,再一次落了地。大少爷一直是个说翻脸就翻脸的狗脾气,他也习惯了,他不怕大少爷没事找事的来和自己吵吵打打,可是受不了大少爷这么没皮没脸的缠磨人。气冲冲的一头冲向了门外,他赤条条的跑到了院子里,扯着嗓子怒吼:“你再惹我,我就睡到外头!” 大少爷这回急了,抄起毯子撵上去,踩着门槛子大声喊道:“小兔崽子,妈的冻死你!” 深深的秋夜,风中寒意的确是侵肌刺骨,小鹿赤脚站在院子里,身上就只有一条小裤衩遮羞,一瞬间就冻冷了血;大少爷对着他耍了大半夜流氓,此刻光着屁股,还不如他。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住了,大少爷下意识的披上了毯子,同时吆喝道:“赶紧过来!” 小鹿梗着脖子,和他对着吆喝:“不!” 大少爷一听这话,登时耍起了性子。小鹿固然倔强,可他也自认不是怂货。把毯子往地上一甩,他光溜溜的迈步出门,双手叉腰在风中一站:“行,我陪你站!白对你好了这些年,养你不如养条狗!今晚我就陪你站着,看看哪个先往回撤!” 小鹿瞪着大少爷,身上的鸡皮疙瘩起了一层又一层。两片嘴唇哆嗦起来,他冻得上下两排牙齿相击出声:“你忘了你骂我的那些话了?” 喊完这一句,他急得带了哭腔:“我今天要是跟你干了这事儿,我不就和他一样了吗?因为这个,我从小挨了你多少骂?你原来总让我学好,别像他似的让人笑骂。你说的那些话,我这挨骂的都记住了,你这骂人的怎么全忘了?大哥,外头冷,你快回去吧!求你了,你别闹了,快回去吧!” 大少爷圆睁二目,就不回去。他对小鹿骂过的那些话,他当然都记得。这是他一直放在心上的大事,什么都忘了,这事也不能忘。当初他让小鹿学好,是怕小鹿被人拐跑;现在逼着小鹿干那“坏事”,则是怕小鹿生出外心。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行径,他做不出,也不肯做。活了十八年,只有他欺人,没有人欺他,哑巴亏,他一口都不吃! 所以他不回去,一辈子没挨过的冷,今夜一下子挨透了。他保持着双手叉腰的姿势,就感觉自己皮是硬的,肉是酸的,关节是僵的,连血液都结了冰碴子。饶是这么着,他也还是不回去。他没法再抓过小鹿痛打一顿,所以要狠狠的折磨自己。自己受了苦,小鹿看在眼里,心中一定也不好受。为了小鹿,他宁愿舍身作孽。 最后,还是小鹿败下了阵。 小鹿没说什么,单是踉跄着先走向了他,因为腿脚冻得麻木,全没了知觉。走到大少爷面前时,他伸出双手推搡了对方——他刚轻轻一推,大少爷就转身迈步跨过了门槛。 他跟着大少爷走,一路走一路推,一直把大少爷推上了卧室内的大床。自己找来毛巾擦了擦脚底的泥土,小鹿也爬上了床。 第十九章 翌日清晨,小鹿安然无恙,大少爷却是发起了烧。 大少爷这一国的院子里,平时就是春兰过来管管大事,又因为大少爷总不回家,所以连守在院内听候差遣的仆人都没有;非得得知大少爷是真回来了,仆人们才会在春兰的命令下赶过来当差。程廷礼那一国倒是很热闹的,不过早已举国迁去了天津小公馆,所以那边如今也是一片寂静。 在荒凉空旷的程宅之中,大少爷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睡一阵子,醒一阵子。起初即便是在醒的时候,他也糊里糊涂的不大晓事,及至到了午夜时分,他退了烧,脑子才终于清醒了。 睁开眼睛扭过了头,在暗淡的电灯光中,他看到了小鹿。 小鹿一身文明习惯,在家也穿得整整齐齐。坐在床边的椅子上,他俯身趴到大少爷胸前,正在打瞌睡。这个瞌睡的姿势一定是不舒服,因为他那轻轻的呼吸时断时续。一只手搭在大少爷的枕边,大少爷从被窝里伸出手,拉起小鹿的手看了看。 他总记得小鹿很小,一双手也是又软又薄,所以看着眼前这只手,就有些失神。这是一只很秀气的好手,手指不显骨节,长而且直,然而真不算小了,是个大孩子的手。 小鹿受了惊动,睡眼朦胧的直起了身。对着大少爷揉了揉眼睛,他小声问道:“你醒啦?” 大少爷低声说道:“要睡就上床好好睡。” 小鹿摇了摇头:“睡沉了,你就叫不醒我了。” 然后他伸手去摸大少爷的额头,摸完之后,眯着眼睛一笑:“是不是不烧了?” 大少爷哑着嗓子问道:“你一直在伺候我?” 小鹿慢慢收了笑容:“我……是。” 大少爷盯着他的脸,又问:“不恨我了?” 小鹿垂下了两排很密很黑的长睫毛:“不恨,你杀了我,我都不恨。” 大少爷沉默片刻,又开了口:“我这回要是病重了,病死了,你怎么办?” 小鹿眨了一下眼睛,眨得睫毛一忽闪:“你让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你让我死,我就死。” 大少爷苦笑了:“不怕死,怕我碰?” 小鹿抬眼望向大少爷,随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叹了出来:“大哥,我不怕死,我只怕活得不像个人。我是程家养大的,我的命也是你们的。我活着,不一定全听你们的话,可是你们如果让我死,我就去死。” 然后他再一次垂下了眼帘:“大哥,以后我在书房睡。” 大少爷一听这话,立时又想骂人,可是中气不足,略一动便是头晕目眩。对着小鹿怒视了片刻,他翻身向里背对了小鹿,而小鹿瞄着他的背影,一颗心沉沉的直往下坠。 小鹿恨不得让自己一步长成大人。长成大人,自己就可以给自己做个靠山。否则现在单枪匹马的,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势单力孤,本来以为大哥很可依靠,然而大哥变化起来,竟是格外的邪性,忽然间对自己谈起了情说起了爱,还不是好谈好说,一味的只是纠缠,让人面红耳赤气急败坏,恨不能生对翅膀,远远的飞了。 小鹿低着头,茫茫然的做思索状,其实脑子里也没有清楚的想出些什么内容。忽然留意到大少爷从被头上露出了一半肩膀和一小片后脊梁,小鹿欠身给他拉扯棉被盖严实了,怕他再受了凉风。 大少爷一动不动,心里想不通。他认为小鹿天生就该是自己的。自己对待别人是三心二意,可对待小鹿,必定会有始有终。虽然两人的关系总是好一阵歹一阵,不过无论好歹,他见了小鹿,心里总是觉得亲——小鹿小的时候,是亲;小鹿现在长大了,有身量有模样了,亲上面又加了爱。 尤其是这两年,他们道不同不相为谋,略略的生分了一点。那点爱加上这点生分,让他越发感觉小鹿诱人。他经常是连着十天半个月不见小鹿一面,偶然见了,他心里会一惊,因为发现小鹿竟然长得这样美丽。 每次见了面,每次都吃惊,大少爷的一见钟情,是可以反复发生的。 然而小鹿对此一无所知。小鹿常年穿着学校里的西装制服,从冬到夏几乎总是一个装束,像个文明的小宗教徒一样,他抱着书包出出入入,走路的时候目不斜视,只对着书本使劲,娱乐是看西洋画报和吹口琴,吹的全是圣歌的调子。 大少爷在外面是个八面玲珑的活泼人物,因为老子是个真有兵的军阀,所以欺男霸女的事情,他也敢干。然而回了家,他拿小鹿没办法。对着小鹿,他做不出那霸王硬上弓的举动。 小鹿思前想后,末了感觉自己拿大少爷也是无法。凌晨时分,他见大少爷浅浅的睡了,便起身回了外间堂屋,和衣倒在了沙发上。 从这一天起,小鹿当真是搬到书房去住了。 春兰见了此情此景,嘴里不说话,心里则是很赞成,因为依着春兰的眼光来看,小鹿很快就会从半大孩子长成大小伙子,届时两个青年男子同床共枕,说起来终究不是什么好听话,尤其程家家风与众不同,老爷已经是那个样子了,谁知道少爷到底会随了谁? 为了表示支持,春兰像个管家大奶奶似的,支使人给小鹿安了一张小铁床。小铁床靠着墙角,床头掩人耳目的躲在书架与墙壁之间。 大少爷起初不理他,和他打起了冷战。如此过了足有一个礼拜,这天入夜时分,大少爷终于忍不住了,走进书房告诉小鹿:“被窝里冷,我没法儿上床了。” 小鹿已经脱得只剩了裤衩衬衫,拥着棉被坐在小床上,他仰着脸看大少爷:“让人给你灌个热水袋?” 大少爷气哼哼的答道:“我用那玩意儿上火!” 小鹿叹了口气,掀开棉被穿裤子穿鞋,披上外衣率先出了书房。及至进了卧室,他快手快脚的脱了个半光,然后一言不发的钻进被窝,躺到了大少爷的位置上。 大少爷在床边坐下了,居高临下的看他:“凉吧?” 被窝里的确是凉,小鹿冻得直打哆嗦,瑟瑟发抖的说道:“大哥,咱家怎么不装暖气呢?暖气比炉子好多了,又暖和又干净。” 大少爷把手伸进了被窝里:“你在哪儿看到暖气了?” 小鹿答道:“余翰文他家里就装了暖气管子。他家原来是南边人,把暖气管子叫做热水汀。” 大少爷的手停在了棉被下,距离小鹿只有咫尺距离:“他家还有什么好玩意儿?” 小鹿想了想,随即笑了一下:“他家的洗澡屋子,墙壁全贴了白瓷片,看着特别亮堂。” 大少爷微微低着头,看棉被下小鹿的身体起伏:“怎么还跑到人家的洗澡屋子里去了?” 小鹿这回迟疑了一下:“我……我那天在他家洗了个澡。” 大少爷脱鞋脱衣服,然后掀开棉被上了床。一把搂住了作势要起身的小鹿,他低声说道:“别走,陪我睡一宿,我想你了。” 小鹿抬眼看他:“那你好好睡,别跟我闹。” 大少爷点头答应:“嗯。” 大少爷说话不算话,半夜还是小打小闹了。 他躺得安静,但是手不老实,顺着小鹿微凹的脊梁骨往下走,走到腰间,停下来摸一摸掐一掐,再往下滑到屁股蛋了,停下来再抓一抓揉一揉。小鹿的腰细而软,显得屁股格外浑圆,五指抓下去,能抓到满把柔细的嫩肉。手指托着那肉逗一逗,能逗得屁股蛋一颤一颤。 小鹿醒着,但是呼吸悠长,像是睡得很沉。他想大哥这纯粹就是欺负人,大哥在外面一贯的眠花宿柳,身边永远不会缺人。而自己长得这么丑,他还要来纠缠自己,可见不过是拿自己开心罢了。 小鹿不言不语,心里有数。到了第二天上午,他见大少爷没有要出门的意思,便开口问道:“大哥,你什么时候给我找学校啊?” 大少爷揽镜自照,越照越感觉自己生得风流倜傥,很讨人爱:“这你着什么急!你都连着上那么多年学了,难得这回有了机会,让你也好好玩上一阵子。晚上带你去西餐馆子吃饭,吃饱喝足了,再带你去德国饭店看跳舞,怎么样?看跳舞还是看戏?你自己选。” 小鹿听闻此言,心中纳罕:“你今天不出去玩儿了?” 大少爷大喇喇的答道:“不玩儿了,也不出门了,往后我就留在家里,跟你过了。” 第二十章 德国饭店的跳舞厅里,来了一位印度舞蹈家,是个又黑又瘦的小女人,穿得可是花枝招展,在那弯弯绕绕的热带音乐声中,她大蝴蝶似的满场乱转,总像是下一秒就要振翅飞起来。跳完一场印度舞之后,音乐调子一变,舞蹈家伸展双臂换了舞步,晃着胸脯扭着屁股,跳起了夏威夷胡拉舞。 小鹿喜欢音乐和舞蹈,尤其是舞蹈家的舞蹈,技艺精妙,尤其让他开了眼界。摩登男女们围着舞池站成一圈,他平素从来不肯出头的,如今却也大着胆子挤到了前面,就为了能够看得清楚一点。及至舞蹈家舞毕一曲,他随着周围的绅士淑女们抬起双手,很热烈的欢笑鼓掌。大少爷站在稍远的地方,冷眼旁观,见小鹿这些年没有白在学校里混,真是越来越有体面样子。凭他这个彬彬有礼的做派,和他那一口半生不熟的外国话,满可以让他到外交衙门里当个小差了。 大少爷没有因此觉出自己的不成器,只是暗暗的惶恐,怕小鹿将来大鹏展翅,会飞个无影无踪。 后半夜,他们回了家。小鹿很兴奋,并且又提起了上学的话。大少爷笑眯眯的看他:“你给我跳个舞,我明天就去给你找学校。” 小鹿背着手,仰起脸对着他笑嘻嘻:“跳什么舞?你想看哪个?” 大少爷笑道:“你就给我跳那个舞蹈家的舞。” 小鹿得意洋洋的对着他一晃脑袋:“跳就跳!” 说完这话,他抬手一粒一粒解开西装纽扣,把上衣脱下来挂上了衣帽架。然后用双手把大少爷推到了角落里,他在屋子中央的空地上昂首挺胸的亮了个相。 哼哼呀呀的唱出曲调,小鹿举起双臂,两条胳膊纤细修长,以着繁复的姿势纠缠扭绞,虽然舞姿比不了舞蹈家,但是也有一点异域的风情。小鹿感觉自己的心是在随着身体行动,身体动得越活泼,心也跳得越喜悦。他忽然忘记了大少爷的存在,自得其乐的在一小片空场上载歌载舞、边唱边跳。 跳着跳着,他分心看了大少爷一眼,发现大少爷乖乖的站在角落里,正在对着他笑,笑得眼睛都要没了,一口整齐的白牙齿则是全亮了出来,反射着上方的电灯光。很久没见大少爷这么没风度的笑过了,望着大少爷的笑脸,小鹿生出如释重负之感,忍不住也笑了。 停下舞步站住了,小鹿抬手一抹额角的热汗,然后走到大少爷面前说道:“你要是愿意看我跳舞,我以后就总跳给你看。咱俩也别再打架了,干爹总不回来,我就你这么一个亲人,咱俩好好过日子吧!” 大少爷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脑袋。小鹿有一头乌黑厚密的好头发,而且很听话,随便抹一点生发油,就能梳得条理分明、有型有款。此刻小鹿出了汗,那头发也热烘烘的带了潮气。 “好。”大少爷听见了自己作了回答,答得口不对心:“咱俩好好过日子。” 小鹿抬手开始去解衬衫领扣:“趁着我现在身上热,我赶紧给你暖被窝。暖完了被窝,我也要回去睡觉了。” 大少爷一怔:“你还去书房睡?” 小鹿转身跑向了卧室:“我长大了,不能总和你挤一张床!” 大少爷不许小鹿走,然而小鹿如同脱兔一般,说跑就跑,竟也成功的逃回了书房。关闭电灯跳上了他的小床,他往自己的冷被窝里一钻,随即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感觉自己是既照顾到了大哥,又从大哥手里逃过了一劫。 紧接着,他突发奇想,决定明天撺掇着大少爷给自己找一家寄宿学校。读寄宿学校也多花不了几个钱,但是能让他的吃住全有着落。他想大哥若是总不见自己,大概那份欺负人的邪心思也就能渐渐淡了。 小鹿打得一手好算盘,然而大少爷不中他的计。当初说好了要给他找新学校,现在一天拖一天,始终是不肯行动。小鹿隐隐感觉自己是落进了大少爷的圈套,如果继续再受大少爷的摆布,自己的学业很可能会就此告终,便气得大喊大叫,叫了几声之后,他又感觉这没有用,于是暂时收了声,不叫了。 小落水狗似的屋里屋外来回转了好几圈,末了他冲回大少爷面前,红头涨脑的喊:“骗子,我找干爹去!” 大少爷露出惫懒模样:“找呗!让厨房给你预备几个馒头,你带着干粮往天津走吧!” 小鹿气得脑子里嗡嗡响,攥着拳头伸着脖子,他挣了命似的扯着嗓子吼:“我要上学!” 这一嗓子吼得狠了,吼过之后他喉咙做痒,忍不住连着咳嗽了好几声。大少爷从门后抄起了一只网球拍,对着小鹿的屁股抽了一下:“再敢咆哮,我可揍你了!” 小鹿看了大少爷那个嬉皮笑脸的模样,知道自己对他是说什么都白搭了,就气得当场做了个向后转,疯子一般的跑出了院子。 小鹿一鼓作气冲出了程宅大门。 他年纪小,身体好,两条长腿尤其是有力气,而且这力气被怒火催着,一鼓一鼓的不知往哪里发泄。出门之后他愣了愣,知道自己是无处可去,然而站不住,一阵风似的便沿着胡同往远狂奔去了。 没有目的地,跑到哪里都无所谓,他单只是想跑,想把自己这一身力气耗一耗。穿过胡同上了大街,他依然是一路疯跑,正是跑得来劲,迎面却是有个人顶头迎了过来,狠狠的和他撞了个满怀。小鹿踉跄着向旁一歪,随即被那人一把揪住了衣袖:“小鹿!” 小鹿气喘吁吁的抬头一瞧,登时站直了:“余翰文?” 余翰文是西装打扮,偏分头梳得锃亮,一张脸也是收拾得雪白。一只手紧紧抓着小鹿的袖口,他大声问道:“你疯跑什么呢?我正想找你哪!你是怎么回事儿?真退学了?” 小鹿张了张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道:“你怎么也在大街上逛?” 余翰文不耐烦的“唉”了一声:“今天是礼拜天呀!” 然后他拉着小鹿扭头就走,一直走到了前方路口的汽车旁。不由分说的把小鹿推进汽车,他随即自己也坐了进去:“你到我家去,有话咱们慢慢说。” 小鹿和余翰文是有友情的,也一贯很喜欢余宅的文明空气。不置可否的坐稳当了,他就听余翰文问自己:“你刚才到底忙着去干什么?急三火四的要在大街上跑?” 这个问题让小鹿有些窘迫,很为难的看了余翰文一眼,他小声答道:“我没怎么。我是和我大哥吵架了,一生气,我就跑出来了。” 余翰文握住了他的手,很关切的侧过脸去看他的眼睛:“你大哥又打你了?” 小鹿立刻摇了头:“没有没有,我俩就是拌了几句嘴。” 余翰文用力一攥他的手:“别骗我了。你说实话,他们家是不是对你不好?要不然好端端的,怎么就不让你念书了呢?” 小鹿一听这话,却是感觉余翰文误解了程家,几乎生出了几分回护之心。可若说起自家大哥那些心思,也都是龌龊得让人没法开口。这时候,余翰文又说道:“那天你那位大哥到了学校,教务长还没说什么,他先闹起了大爷脾气,教务长没有批评他,他反倒把教务长骂了一顿,这不是存心要让学校开除你吗?” 小鹿听到这里,脑筋一转,一颗心立时冷了一下。大少爷性子急脾气大,他是不在乎的;可大少爷若是心肠也变得曲折险恶了,那他可是不愿相信。“存心”二字被余翰文说得清清楚楚,他听在耳中,简直难过得不能抬头。好容易把心境重新平复了,汽车一停,他往外一望,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余宅的侧门。 第二十一章 余翰文本是要冒险去程宅寻找小鹿的,结果半路下车喝瓶汽水的工夫,便和小鹿走了个顶头碰。依旧拉着小鹿的手,他兴致勃勃的往自己所居的房屋里走,心中怀着几分喜意,感觉自己和小鹿还是有缘分的。 余翰文是个孩子,自然没有正经的会客室,像往常一样,他把小鹿带进了书房。书房新换了红底白花的羊毛地毯,余翰文席地而坐,又让个大丫头端进了两杯热巧克力。小鹿捧着滚烫的瓷杯子,慢吞吞的开始说话,也没有长篇大论的追溯往事,只说大哥懒惰,不肯给自己找学校,自己一时气急,才跑了出来。 余翰文听了这话,很认真的想了又想,末了他一咬嘴唇,郑重其事的问道:“小鹿,你告诉我,你是愿意就这么在他家生活下去呢,还是想奋发图强,自己继续学些知识本领?” 小鹿不假思索的作了回答:“我当然不能一辈子都靠他家养活。” 余翰文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那……” 他沉吟了一下,随即说道:“我养你。” 话音落下,他起身跑到写字台前,取出纸笔飞快的列了几个数学式子,末了回头对小鹿说道:“比利时中学,你也许是回不去了,不过可以进普通中学。普通的中学,一学期有个二十来块钱学费就够了,生活费更是有限,根本花不了几个钱。我一个月有二十块钱的月钱,平时没地方用,也无非是把它拿去吃了喝了,或者买些无用的小玩意儿。现在我用这笔钱送你去上学,不是比吃喝玩乐更有意义吗?再说就算真不够的话,我也还可以去和大姐要点儿。爸偏疼大姐,这一次出国前,偷偷给大姐留了几百块钱,妈都不知道的。” 小鹿听了他的话,先是目瞪口呆,及至听到最后,他捧着瓷杯子站起身,惶惶然的一味只是摇头:“不,不,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好,可我不能到哪儿都做寄生虫。再说大哥要是知道了,一定饶不了我。” 余翰文听了他这话,感觉他像是怕极了他大哥,心中就有义愤:“没事儿,你就留在我家里,他还能把你硬抓回去不成?” 话音落下,房门一开,余家大小姐步伐轻快的走了进来。小鹿转身一瞧,只见她穿着一身玫瑰色薄呢子洋装,上面翻着大领子,随便系了一条小围巾,下面露出两条滚圆笔直的小腿,脚上穿着高跟小皮靴,正是个美国女郎的打扮。而余翰文见她来了,勉强开了个玩笑:“大姐,你和文豪约会完毕了?” 余家大小姐蓬着一头卷发,脸上脂粉鲜艳。对着小鹿笑着一点头,她跳跃着进了来,倚着写字台站着笑道:“去你的!你可别糟蹋了文豪这两个字!” 余翰文恨不能立时把他大姐推出去,以便自己和小鹿谈正事,然而余家大小姐自己不肯走,他也不敢真动手:“你不说他会做新诗,是有名的诗人吗?” 余家大小姐模仿话剧演员的姿势,抬起双手叹了口气:“听他瞎说!他不过是个在报馆做事的穷小子,连篇文章都翻译不利落,至于他做的那些新诗,也只有他在的那家报馆肯发表。总而言之,你可别把这种穷酸书生和我放在一起打比方,要和我做朋友,至少也得是个西洋留学生。” 说到这里,余家大小姐又懒洋洋的翻了个白眼,然后自得其乐的离了书房。余翰文见状,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关闭房门,回到小鹿面前继续苦劝:“你现在若是不痛下决心的话,这一生都要被你大哥耽误了。” 小鹿方才出了神,如今听了这话,他如梦初醒一般,忽然说道:“余翰文,你看凭我的资格,能不能找一份工作?” 余翰文眨巴眨巴眼睛,又扶了扶眼镜:“你?” 小鹿热切的望向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想帮助我,可我下了决心,不能再白花别人的钱。你看,我也念了六年的书,高深的学问虽然没有,不过字总是认了不少,读书写作都来得,英文也能讲几句。凭着我这一点小本事,可不可以找份职业赚点儿钱呢?等我攒够了钱,我再去找学校念书,这样大哥就不能再辖制我,干爹知道了,也不能怪我。” 余翰文惊愕的望着小鹿,感觉小鹿像是被一条绳子五花大绑着的,略动一动,就要牵扯到程家的人。 余翰文把余家大小姐追了回来,让这位大姐帮忙,给小鹿找一份职业。余家大小姐听了他这要求,感觉很是好笑,于是就当着小鹿的面,当真笑了一场。 小鹿红着脸坐在写字台前,双手还捧着那杯凉了的巧克力。被余家大小姐笑话的感觉是难以言喻的,窘是很窘,但是窘里面也有一点愉快,因为余家大小姐笑得很高兴。 给大少爷跳外国舞的时候,他看见大少爷笑得见牙不见眼,心中也是一样的愉快。理智上,他知道大少爷很难缠,而且将来可能会变得越来越难缠;但是在感情上,他还是希望大少爷好。 不止是大少爷,对待干爹,他也是一样的心思。 余家大小姐虽然是位妙龄的少女,然而心大,笑时是真笑,笑完也就罢了。一个电话打给她的文豪朋友,三言两语的,她就把小鹿介绍给了文豪所在的报馆。那报馆是一家小报,专登一些奇闻艳遇之类的惊人消息,十分的勾人,所以处于蒸蒸日上的状态。副刊有个叫做“海外奇谈”的栏目,上面登载着不甚新鲜的西洋新闻,这新闻的内容倒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全部摘抄于真正的外国报纸,并非杜撰。 这家报馆的经理兼总编辑,吝惜金钱,一直雇佣着一个中学学生给他翻译这外国的旧闻,也不要文笔老练,只要看起来是通顺的中国话就成。如今那中学生升级进了大学,不肯再做他这生意,于是经理随手抓人充数,听文豪说有一位教会学校毕业的少年,中西文皆通,便一口应承,要把这差事交给小鹿,但是丑话说在头里,一个月就只给小鹿三十元钱。要说理由,也是振振有词,因为小鹿还是个孩子,水平必定不高,而且这个差事十分轻省,若是哪个编辑略勤快一点,简直可以兼了这个差,报馆连这三十元都不必花。 经理兼总编辑预备了理由,预备用来和小鹿讨价还价,然而小鹿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经理兼总编辑满腔的心花未能开放,对着小鹿张了张嘴,他简直有点失落。 小鹿的日子,又有盼头了。 他每周从报馆领回一捆外国报纸,回家之后挑选有趣的逸事,翻译出七篇来,就足够一周刊登了。大少爷没有总呆在家里的道理,偶尔白天回来瞧一瞧,他见小鹿在书房里翻着词典读读写写,仿佛正预备着要自学成才,安静得简直可疑。但是走近了细看,他发现小鹿的确是在写文章学英文,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大少爷挑不出毛病,于是就嘀嘀咕咕的又出门了。 小鹿不理他,每天下午必定外出一次,乘坐洋车往报馆去交稿子。报馆位于一所小四合院中,里面的编辑们也全是洋派的青年人。这些人工作不甚勤谨,写字桌上永远堆着稿子和瓜子皮香烟蒂。茶水杯里凝着茶渍,常年难得一刷。小鹿一来交稿子,便有人笑呵呵的招呼他,又抓了零食给他吃。小鹿起初还摸不清头脑,后来渐渐发现这些人似乎是真对自己有好感,便是十分诧异,因为一直感觉自己纵算不是奇丑无比,也是怪头怪脑,照理来讲,似乎不被人嫌弃就是好的了。 小鹿渐渐的大了胆子,也敢在报馆里坐上一坐,听这些人谈一谈文坛逸事和梨园掌故,然而偶尔也会坐不住,因为青年们口无遮拦,时常是谈着谈着就入了下流,又爱拿着小鹿打趣。小鹿听不得他们满嘴流油的大讲如何逛胡同如何挑妓女,因为若是想听这个,家里那位大哥满可以口述一本这方面的百科全书。 第二十二章 报馆就是这么个雅俗兼具的所在,小鹿探险一般的忙碌了一个月,最后果然从会计那里得到了三十块钱。兴冲冲的跑到了余宅,他见了余翰文的面,红着脸递出了一只彩色扁纸盒。 余翰文接过盒子,莫名其妙:“这是什么东西?” 小鹿不好意思的笑了:“是德国来的彩色铅笔,我今天得了薪水,买来送给你当礼物。” 余翰文托着盒子抬头看小鹿,看了半天不说话,末了他把盒子往身边桌上一放,不由分说的上前一步,拥抱了小鹿。 小鹿也拍了拍他的后背,心中一时间百感交集:“谢谢你。” 余翰文稍稍向后撤了撤身,和小鹿额头相抵,同时从金丝眼镜的上缘射出目光注视小鹿。小鹿迎着他的目光睁大了眼睛,眼睛被一圈黑睫毛簇拥着,黑眼珠也大成了一颗围棋子,棋子上面荡漾着水光。 眼睛大,眉毛长,鼻梁上的皮肤紧绷透光,脸蛋有着细白的底子,独在面颊透出了浅淡的血色。余翰文的目光顺着小鹿的直鼻梁往下走,最后停在了对方的嘴唇上。小鹿的嘴唇棱角分明,微微张着,隐隐露出了雪白整齐的牙齿。余翰文总感觉小鹿的唇舌会是甜的,没有证据,大概只是因为对方生得美。 “知道你退学那天,我回家哭了一场。”余翰文低声说道:“就因为我不能天天见到你了。” 小鹿笑了一下:“你怎么像小孩儿似的?” 余翰文没回答,单是对着小鹿端详。小鹿终于是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挣开他的怀抱横挪了一步:“你帮我留意着学校,要是有合适的,就替我记下来。” 余翰文没言语,同时下意识的往窗外望了一眼,窗外没人,房门也是关着的。余翰文缓缓的收回目光,心里像有一股劲催着他似的,他也横挪了一步,又站到了小鹿面前。 然后他一言不发的向前探头,对着小鹿的嘴唇就亲了一口,是撅着嘴亲的,吮出了轻轻的一声响。小鹿吓了一跳,但是后退一步之后定了定神,他却也没觉得余翰文这举动有多讨厌。抬起手背一抹嘴唇,他望着余翰文不做声。 余翰文低下了头,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嗓子也细了,说起话来嘤嘤嗡嗡:“小鹿,我……我真喜欢你。” 小鹿缓缓的一摇头,声音也很小:“这样……不好。” 余翰文乖乖的“嗯”了一声,随即又期期艾艾的说道:“反正……你知道我的心意……就行。” 小鹿检讨内心,认为自己是绝没有兴趣去亲余翰文的,但是被余翰文亲了,也不至于嫌恶欲呕,因为知道余翰文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少年。 没想到家里的大哥说喜欢自己,外面的余翰文也说喜欢自己,小鹿暗暗的纳罕,同时又是摸不清头脑,不知道这两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竟然会如此的没眼光。不过也许是大家认识得久了,自然的相处出了感情。 余翰文拉着小鹿席地而坐,两人靠着墙,全都不说话。余翰文微微侧身倚了小鹿的肩膀,小鹿也歪头靠了余翰文的脑袋。没有东西吃,也没有画报读,但小鹿感觉这样居然也很好,安安静静的,身心都随之净化了。 可惜,他没能由着性子净化多久,因为大少爷行踪不定,而他须得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去。 小鹿到家之后第一件事,是藏钱。 他把钞票夹在了一本书里,又把书放到了书架最高层,刚把书放好,大少爷就回来了。 大少爷今天孝心发动,居然主动的去看了看他那亲娘。没看的时候,他也有一点惦记着她,及至见了面,衰老干枯的程太太板着一张脸,对儿子是一句温柔的好话也没有。大少爷在她身边坐了一会儿,难受得如同坐牢一般,很快就把孝心抛去了九霄云外,逃难一般的逃回了他的小院。 进门见到小鹿,他开始发牢骚:“哼,本来想带你出趟远门见见世面的,结果今天我这么一打听,才知道现在南边那仗都打乱套了,现在想去上海,门儿都没有!” 小鹿跟着他进了上房堂屋:“你好好在城里呆着吧,北京城还不够你玩的?” 大少爷回头看了他一眼,随即笑了:“小东西,你还管起我了。” 小鹿很怕大少爷发脾气,所以要哄着他说话:“我还不是为了你好?你不听话乱跑,一旦跑出了事儿,干爹非踢你不可。” 大少爷转过了身,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怎么着?现在知道心疼我了?” 小鹿听他话锋不对,立时闭了嘴,走进卧室自己给自己倒茶喝。然而一杯茶没喝完,他听见身后起了脚步声,正是大少爷走了过来。 大少爷这回没碰他更没撩他,只说:“晚上回来睡。” 小鹿清了清喉咙,低头放下了茶杯:“不。” 大少爷沉默片刻,末了又说了一句:“咱俩都分开一个多月了,你不想我,我还想你呢。” 小鹿硬着头皮,想要开个玩笑蒙混过去:“那你快点儿结婚吧,结了婚就有人跟你睡了。” 大少爷冷哼了一声,也或许是冷笑了一声:“半个多月前,爸爸在天津,还真给我张罗了一门亲事。赵秘书到北京找的我,让我去天津去和女方见个面——说是段大帅家的一位小姐,比我小一岁,照片都给我带过来了,你别说,长得还真挺好看。” 小鹿愣了一下,随即说道:“那不是挺好的?” 大少爷答道:“是挺好的,可我不是等着娶你吗?” 小鹿听了这话,心里一阵难受,只感觉自己既像是受了侮辱,又像是辜负了大少爷的爱意,反正怎么着都是不对,不是自甘下流,就是狼心狗肺。把手里的杯子往桌上一顿,他忽然很想发一阵疯——手舞足蹈的,跳舞似的,一头冲到墙上撞个稀烂,肝脑涂地,一切债务全都一笔勾销! 但是他屏住呼吸忍了又忍,硬是忍下了这一股邪火。等到这股火真是被他压进胸膛里了,他才咬着牙低声说道:“我是男的。” 大少爷理直气壮的说话:“我知道你是男的。一起在这个家里长起来的,谁也别装傻。男的怎么了?你看咱家老爷子,不是男的他还不要呢!” 小鹿听到这里,骤然有些伤心:“我不愿意,你还要逼我吗?” 短暂的沉默过后,大少爷答道:“你不该不愿意。原来你爸伺候我爸,现在你伺候我,天经地义,理所应当,凭什么你说不愿意就不愿意?你不愿意,我还愿意,难道我的话就不是话了吗?我告诉你,咱俩就是天作之合。是,你现在是不大,但是我可以再等你几年,只要你跟了我,我一定收心回家,不再出去玩儿。你放心,我要管就是管你一辈子。” 小鹿听到这里,转身绕过了大少爷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答道:“我不干,我不当兔子。” 第二十三章 大少爷改变了战术,要用软刀子割人的肉。小鹿既然不肯顺着他说话,他就赌气不吃晚饭。十八九岁的青年,又长得高大醒目,气哼哼的往堂屋里一坐,小鹿看着他,就感觉整个院子里的空气都不对了,大少爷头顶上简直是有乌云盖着的。 人在堂屋里,他靠着墙站了一会儿。见大少爷始终是不言不动,就试探着走到了沙发后,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我让厨房给你送壶热咖啡呀?” 大少爷不吭声,只给小鹿一个肩宽背阔的后影。 小鹿收回手,收到半路,顺势又抓了抓大少爷的后脑勺:“那你想怎么样?我又惹着你了?你搅得我连书都念不成,我还没有和你算账呢,你反倒挑起我的毛病了。” 大少爷坐得十分稳当,依然是不肯搭理人。 小鹿攥了拳头,不轻不重的向他后背击了一拳:“我……我吹口琴给你听,好不好?” 大少爷这回终于有了反应,他微微侧了脸,眼睛盯着地面说道:“你给我跳支舞吧!就跳那个俄国舞,累死你个小兔崽子!” 大少爷满拟着小鹿不会跳,哪知道小鹿蹦蹦跳跳的从沙发后面转到他眼前,竟然当真是哼着曲子载歌载舞起来。大少爷看着活蹦乱跳的小鹿,本来心里是有怨气的,然而看着看着,不知怎的,忍不住就笑了。小鹿看见他笑,如释重负,也跟着笑了——真要论打架,他是不怕大少爷的,可他越是长大,越不想打。他宁可处处让一步,只求大少爷别耍脾气,能够和自己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小鹿跳了个汗流浃背,然后和大少爷坐下来,一起吃了晚饭。 吃饱喝足之后,大少爷和他又拉拉扯扯的闹了起来。起初两人嘻嘻哈哈,是很友爱的,然而闹着闹着就不对劲了。大少爷总对着他的裤裆使劲,非要扒了他的裤子“看看”。并且保证“只是看看”。小鹿感觉这不是个好兆头,连踢带打的想要逃回书房,可惜他比大少爷矮了至少一个脑袋,大少爷一旦急了眼,他就真不是对手。 所以后来他仰卧在床上,裤子还是被大少爷扒了。他不但露了屁股,下身也被大少爷揉了两把。揉过之后,大少爷气喘吁吁的笑道:“小兔崽子,上边吵着不愿意,下边硬得这么快!” 小鹿真是烦死他了,偏又打不过他。大少爷喘,他也跟着喘,硬的确是硬了,可一点快活的感觉也没有,他单只是想逃。扯着将要变声的嗓子,他简直喊成了吱哇乱叫:“你快点儿松手!别弄我!” 大少爷合身压住了小鹿,一只手被他夹在了两人下身之间。手指攥住那根家伙,大少爷感觉自己像是攥住了一根饱满新鲜的芽子,非常的嫩,略搓一搓,就要搓出汁液来。 于是他就真的调动手指开始了动作,而他身下这个拳打脚踢的小鹿也随之老实了,一条抡起来要打人的胳膊半路落下来,落到了他的后脖颈上,落成了搂抱环绕的姿势。 忽然很紧张的向前一挺身,小鹿勒紧了大少爷的脖子,同时很低的惊喘了一声。 大少爷任着他勒,只等他把胳膊松开了,才单手撑床站起了身。另一只手上淋淋漓漓的不干净,掌心手指上全是浓稠的白浊液体。 一声不吭的出门去洗净了手,大少爷再回来时,发现小鹿坐在床边,已经系好了裤子。 一转身坐到了小鹿身边,大少爷小声问道:“这可不算欺负你吧?” 小鹿是面红耳赤而又垂头丧气的,斜着瞟了大少爷一眼,他无精打采的说话:“以后你别这么跟我闹。” 大少爷和和气气的小声说道:“今晚儿肯定不闹了,你留下来跟我一起睡。” 大少爷半逼半劝,把小鹿撵进了自己的被窝里,又把自己的一条胳膊伸给了小鹿当枕头。小鹿枕着他的胳膊,仰面朝天的闭了眼睛。他们从小就是这么睡的,大少爷伸手轻轻一搂他,他就自然而然的滚到了对方怀里。 电灯关闭了,今天夜里没月亮,屋子里黑的不见五指。大少爷睁着眼睛,想小鹿小时候长得可真丑,怎么能那么丑呢?相貌丑,身体弱,脾气还大,还打不过自己。小鹿要是总那个样子,其实也不坏。那样的小鹿,一定是没人要的,把那样的小鹿放在家里,自己也一定是安心的。 大少爷没在军队里混过,可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像个狡黠暴躁的的老油子,唯独今天夜里,他最像一名真正的十八岁青年,躺在黑暗中,静静的想心事。 想到最后,他决定再不逼迫小鹿了,等到小鹿再大一大,让小鹿自己做选择。免得爱人做不成,反倒先闹成了仇人。 大少爷那边一平和,小鹿这边立刻就有了知觉。 他试探着又向大少爷提了一次上学的事情,大少爷含含糊糊的打马虎眼,不肯正面的回答,摆明了是想把他养在家里做闲人。小鹿既然看明白了,就也不再废话,继续每天遮遮掩掩的跑一趟报馆。有时候他被大少爷困住了,实在不得脱身,就经常提前往报馆多送几篇文章,若是连着一两天去不成,也不至于耽误报馆的业务。 时光易逝,转眼间到了冬天,小鹿做得机密,竟是一点风声也没露。这天下午,他从报馆正门中走了出来,迎面却是看见了余翰文。 余翰文穿着及膝的粗呢大衣,头上戴着一顶华而不实的小礼帽,乍一看已经有了青年绅士的模样。小鹿迈开大步跑到他面前,从衣兜里掏出一只信封向他晃了晃:“又发薪水了,你猜我现在已经攒了多少钱?” 余翰文夺过信封,打开来瞧了瞧:“你得攒了五十多块了吧?” 小鹿笑着竖起一根手指:“加上今天这些,正好一百块整!” 余翰文也是富人家的子弟,本来是不把一百块钱放在眼里的,但因这一百块钱全是小鹿凭着本领挣回来的,他就觉得这一百块意义非凡,下意识的做出了诧异表情,他又惊又喜的说道:“那你明年开春,不是就可以去找学校了吗?” 小鹿抿着嘴笑,一边笑一边连连的点头。 余翰文把信封塞回他的口袋里:“你把钱收好了。找学校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我去给你打听,一定给你找个好学校。等到中学毕业了,咱俩还到一家高中念书。” 小鹿想象了一下那样的生活,感觉简直美好得无法言喻。用脚上皮鞋踢了踢地上的冻土和雪块,他双腿做痒,高兴得简直想蹦想跳。 余翰文又问:“咱俩一会儿看电影去吧,我有两张票子,是大姐给的。” 小鹿抬头看了看天光,随即摇了头:“不成,今天干爹回家,大哥肯定也得早回来。他回来了看不见我,又是一场事儿。你现在不是放寒假了吗?你在家等着,我这几天一有工夫,就给你打电话。” 余翰文听闻此言,无可奈何,只好是和小鹿就此分了手。 小鹿拦了一辆洋车坐上去,匆匆的往程宅赶。离着胡同口还有老远,他就谨慎的下了车,凭着两条腿继续往回跑。刚一拐进胡同,他就看出程宅门口的阵势不同往日,不但门口两侧全排了整整齐齐的汽车队伍,而且墙外每隔几步便站了全副武装的士兵,看那意思,竟像是要把程宅团团围住一般。 平时程宅是个华丽冷清的所在,小鹿出出入入,只觉荒凉寂寞。今天程廷礼一回来,那种冷清之气登时一扫而空。戎装打扮的军官们吆三喝四出来进去,忙得走马灯一般。而小鹿进宅之后没走几步,前方就有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向他招了手,说话直通通的不客气,正是春兰:“你跑哪儿去了?怎么才回来?直接往老爷院儿里去吧,大少爷已经过去了!” 小鹿舔嘴唇,没说什么,掉头就奔着程廷礼那一国去了。 第二十四章 程廷礼究竟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小鹿不知道;反正小鹿进了他那屋子里时,只见这位干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睡觉,此刻不早不晚的,他已经换上了睡衣。丝绸睡衣是西式的,质地闪亮沉重,袖口领口全用暗红的丝线绣了花样子。小鹿素来看不惯男人穿绣花衣服,然而程廷礼尽管已经年过四十,但是毫无发福老态,依然长身玉立,穿成这个样子,看着居然也挺调和。趿拉着拖鞋背着手,他站在屋子中央,对着小鹿抬眼一笑:“小混蛋,知道干爹今天回来,你还出去野跑。” 大少爷站在一旁,此刻也开了腔:“你上哪儿去了?” 小鹿对着程廷礼笑了,又看了大少爷一眼,然后小声答道:“我没上哪儿,就是出去溜达溜达。要是知道干爹今天回来得早,我就不出去了。” 程廷礼登时笑出了声音,又对着小鹿一招手。及至小鹿走到他面前时,他一弯腰,在一把大沙发椅上坐了下来。上下又将小鹿打量了一番,他低声笑道:“看你这一头汗,从外面一路跑回来的?” 小鹿实话实说:“本来是慢慢走的,后来看见胡同口里有兵了,这才开始跑的。” 程廷礼点了点头:“好,好,去把衣服脱了,拿毛巾擦擦汗。” 小鹿穿着一件花格子呢短上衣,这时就依言解了纽扣,脱了它要往衣帽架上放。一名小勤务兵赶了上来,双手接了衣服要为他代劳。小鹿没提防,冷不丁的见身边伸过来了一双手,竟是吓了一跳,上衣登时就脱手落了下去。小勤务兵倒是眼疾手快的,一把将那上衣托了住,同时只听“啪嗒”一声,一只信封从上衣口袋中落到了地上。 程廷礼见了,本是没往心里去;大少爷却是看得清楚,登时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弯腰伸手要去捡;小鹿慌得一颗心在腔子里一颤,下意识的先人一步俯下身,将信封一把抄了起来。 大少爷捡了个空,于是直起腰对着他一伸手:“什么东西?给我!” 小鹿死死的攥住了信封:“是信,同学给我的信。” 大少爷瞪了眼睛:“同学?你连学都不上了,哪儿来的同学?” 小鹿看了大少爷这个狰狞面孔,不由得回头看了程廷礼一眼,想让干爹拦一拦大少爷,然而程廷礼微笑不语,是个旁观的架势。 “是原来的同学。”小鹿嗫嚅着说话:“新同学没有,旧同学也不许有了?” 大少爷依然保持着伸手的姿势:“就算是有信,那信也应该是寄到咱家里来,你把它随身带着,是什么意思?还是你刚和你那旧同学见了面?既然见了面,还写信干什么?” 说完这话,他骤然出手,硬从小鹿手中拽出了信封。那信封也没有封口,扒开来向内一看,便可见其中内容。大少爷此刻若是看到了信件,也就罢了;可是望着信封里的那几张钞票,他吃了惊。抽出钞票一数,不过是几十块钱,但对于小鹿这么个孩子来讲,已经堪称是巨款,尤其小鹿又是个从来不碰钱的人。 当着程廷礼的面,大少爷没有咆哮,而是心平气和的开了口:“说吧,哪儿来的钱?” 小鹿看了看大少爷,又看了看程廷礼,大少爷是平静的,程廷礼是微笑的,这两人的反应都让他心惊肉跳。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他走投无路,知道自己只能是实话实说了。 从嗓子眼里挤出声音,他垂头答道:“我自己赚的。” 大少爷笑了一声,笑得很冷,仿佛鼻子里呼出来的都是凉气:“怎么赚的?” 小鹿不敢再看人,将自己这份职业的来历全盘说出,一五一十,讲了个清清楚楚。大少爷一直没插言,及至小鹿说完最后一句,程廷礼笑了:“小瑞,咱家的孩子,竟然为了三十块钱给人家卖力气,你这大哥啊,我看做得是很不够格。” 大少爷横了小鹿一眼,依然是没有大发雷霆,只说:“丢人现眼。” 小鹿没觉着自己哪里丢人现眼了,要说丢人,大概也只是因为赚得少。三十块钱,都不够大哥在北京饭店的跳舞厅里消遣一次。 程廷礼这时向外喊了一名副官进来,含混的吩咐了一句。及至副官领命走了,程廷礼把小鹿拉到了身前,和颜悦色的问道:“小鹿,你是不是想要什么,小瑞不给你买?” 小鹿摇了摇头,同时就感觉干爹的手指在捻自己的手掌,那手指温热柔软,真不像是个军人的手。 “我是想去念书。”程廷礼的手让小鹿委屈了,小鹿很需要这样一只温柔的手来拍拍自己的脑袋:“跟大哥说,大哥也不当回事儿。” 程廷礼深深的点头,做了个恍然大悟的姿态,随即把小鹿的手牵起来,送到嘴边亲了亲:“不怕不怕,小瑞不给你钱,干爹给你。” 这话说完,那名副官带着寒气从外面回了来,双手奉上了一张支票。程廷礼把支票往小鹿手中一捺:“给你,记住,拿着它去东交民巷那边的花旗银行,银行里的人见了,自然就会给你钱。” 小鹿当即对着程廷礼一鞠躬,程廷礼的毛病忽然全不算毛病了,和硬邦邦的大少爷相比,干爹简直暖成了一股春风。 程廷礼又亲了亲他的手背,然后仰起脸问他:“干爹好不好?” 小鹿不假思索的答道:“好。” 程廷礼眯着眼睛看他:“喜不喜欢干爹?” 小鹿很痛快的一点头:“喜欢。” 程廷礼很陶醉似的做了个深呼吸,随即柔声又问:“爱我吗?” 小鹿这回愣了一下,感觉程廷礼这话不大对了。而大少爷双手插兜站在原地,若有所思的盯着地面一点,仿佛对于周遭一切都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程廷礼没有等到小鹿的回答,但也满不在乎。自得其乐的又笑了几声,他自自然然的转移话题,对着大少爷开了火,话说得不客气,因为他这么优秀的老子,居然养出了这么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儿子,真是老天无眼。而如果儿子再这么不成器下去,他这位能打江山的老子,必定也要像打江山一样,打一打家里的混账儿子。 大少爷挨了顿不轻不重的骂,因为不算冤枉,所以也就老着脸皮听着,神情是严肃与惫懒的混合。小鹿偷眼瞟着他,看他这副嘴脸虽然不甚好看,但也不像个要大发银威的模样,兴许自己这回不必大动干戈,也能逃过一劫。 及至程廷礼骂够了,方才前来送支票的副官弯下腰,不声不响的给他摩挲了胸口,是个让他息怒的意思。小鹿不由自主的扫了那副官一眼,发现这又是一张新面孔,当然是好看的新面孔,年轻英俊,放在哪里都算得上是一表人材。 副官一边摩挲着程廷礼,一边抬眼对着大少爷笑了一下。大少爷接收到了这个眼神,当即对着父亲躬了躬身,特地的做了个乖样子,小声说到:“爸爸,您要是没有别的教训,儿子就下去了。” 程廷礼没言语,单是很不耐烦的向外一挥手。 大少爷对着父亲又鞠一躬,然后让勤务兵把小鹿的上衣送了过来。看着小鹿把外套重新穿好了,他像个过分高大的小孩子一样,领着小鹿向外走去了。 小鹿曾经无数次的和大少爷手拉着手走路,尤其是见过干爹之后,更是必定要由大少爷拉扯着他往外走。可是今天两人走着走着,小鹿悄悄的把手抽了出来,因为忽然感觉自己也是个大人了,比大少爷也矮不了许多,这样的两个人手拉着手走路,大概看起来是不大像话的。 大少爷没挑他的理,自顾自的继续前行。待到回了自己的小院,小鹿追上他问道:“干爹这次回来,是不是就得等到过完年才能走了?” 大少爷西洋化的一耸肩膀:“谁知道呢!反正现在南边打仗打得正厉害,革命军不来,老爷子就轻省;革命军要是来了,老爷子兴许还得上战场呢!” 小鹿看他和气得异常,反而有些心虚了:“大哥,你……你别生我的气了,干爹给了我一千块钱的支票,我全给你,好不好?” 大少爷不屑一顾的一摇头:“谁看得上你这几个糟钱,我还用得着花你的体己?你别缠着我说话了,我今天得给老爷子当差,代表他给人送礼去。” 第二十五章 大少爷说走就走,小鹿心里七上八下的,只能是留在家里等他回来,然而大少爷彻夜未归,等到了第二天,大少爷依旧是不见影子。而在第三天的中午,程廷礼急三火四的启了程,也不在家过年,居然是又走了。 程廷礼刚一走,大少爷就回来了。 大少爷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出现在院子里的,进了院子就喊小鹿。小鹿应声跑出来,见他对自己不住的招手,就莫名其妙的走了过去:“干什么?” 大少爷上下审视了他,看他在这几个月里,又长高了一截子——真是要长大了,人大了,心也大了。 “你跟我来。”大少爷不带感情的说话:“找你有事儿。” 小鹿没穿厚衣服,直接跟着大少爷往院外走:“什么事儿?要是出门的话,那我可得去换大衣。” 大少爷不理会,带着他快步疾行。程宅是人少屋子多,虽然在春节前也四处的洒扫除尘张灯结彩,但是人气不旺,看着是个富贵的清冷相。把小鹿带到了一处空屋子前,大少爷停住脚步说到:“你进去给我搬点儿东西出来。” 小鹿环顾了四周,然后一边往里走,一边问道:“这不是放箱子的地方吗?你让我给你搬箱子呀?” 进门之后是里外两间,小鹿意外的发现这屋子是被人收拾过的,没有灰尘,几乎称得上是洁净。外间空空荡荡,只摆了一套桌椅。掀帘子进了里间一瞧,他见里间既无箱子也无柜子,反倒是靠着墙壁摆了一张小床,床上被褥崭新,瞧着还是张挺舒服的好床。 “大哥!”小鹿人在屋内,背对着窗户高声喊:“你不是要让我搬床吧?”他站在床边,弯腰拍了拍柔软的床褥:“这床我可搬不动,太大了!” 话音落下,外间忽然响起了“咯噔”一声,小鹿立时直起腰向外瞧,发现房门方才竟是被人从外面关闭了。他跑过去向外推了推,只觉房门纹丝不动,一扭头跑回里间窗前,他手扶着窗台去问窗外的大少爷:“你怎么把门给锁了?!” 大少爷站在窗外空地上,身边不知何时,多了几名手拿家什的年轻仆人。这帮仆人显然是早得了命令,此刻一拥而上,拿钉子的拿钉子,拿锤子的拿锤子,把大小统一的细长木板钉上窗框,如同制作栅栏一般,从外面封锁住了两扇玻璃窗。 小鹿这回可真是害怕了,慌忙转身又要往外间跑,可外间窗外也是叮叮当当。屋子里立刻就变的昏暗了,小鹿伸手去拨弄窗扇的插销,插销全都锈住了,根本不听他的话,而左右两扇窗子本来是要向外开的,如今受了那木板的阻挡,纵是插销灵活,也决计不能大敞四开了。 正当此时,大少爷出现在了窗前。望着疯狂拍窗的小鹿,他只抬手向里间床上指了一指,然后便面无表情的带着仆人们离去了。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这是什么意思,眼看大少爷头也不回的真走了,他气喘吁吁的愣了愣,随即扭头跑回到了里间床前。先前他光顾着对这张床使力气,并不曾细细的打量过它,如今惶惶然的细瞧了,他才发现这床上不但枕褥俱全,而且那个绣花枕头下面还伸出了一角信笺。抽出信笺定睛一看,他就见那信笺上稀稀疏疏的写了几句大白话,正是大少爷的笔迹。 这般简明扼要而又赤裸裸的信,大概天下也是少见。在信笺上,大少爷让小鹿自己做选择,要么跟他相好,要么就留在这空屋子里坐牢,一直坐到同意和他相好。 小鹿对着这张玫瑰紫色的厚实信笺,将那内容反复读了两边,先前是看,看到最后,几乎转成了瞪——他看他这大哥真是要魔怔了! 至于那相好的意思,自然也不必多说,小鹿略想一想,都厌恶的将要作呕。弯腰把那信笺往床底下一丢,他用力的搓了搓双手,仿佛那信笺上带了大少爷的细菌,要把恶疾传染给他。 大少爷在外面玩弄感情肉体,那是大少爷的事情,他管不得,但是想让他跟着大少爷一起堕落,那是门都没有的事。一转身在床边坐下了,小鹿上下颠了颠,因为感觉大少爷这种行为纯属发疯,届时干爹知道了,必定不会由着他胡闹,故而在过了那一阵惊恐劲头之后,也就镇定了下来。 外间屋子安装了洋炉子,铁皮管子顺着天花板的四角走了一圈,所以里外两间小屋都是又干净又暖和,只是空空荡荡,让人没个消遣。小鹿百无聊赖的坐了一会儿,自己盘算着心事——稿子是一次给出去了四天的份量,所以这几天作了牢也没关系,不至于耽误了人家报馆的正业。 思及至此,小鹿起身,在这里外两间屋子里又转了转,顺便发现了通往卫生间的小门。卫生间里阴冷潮湿,不过安装了水龙头和抽水马桶。小鹿对着马桶撒了一泡热尿,心中还是很平静。 约摸过了三个多小时,有人开门送了晚饭进来,小鹿想逃,可来者是条五大三粗的莽汉,收拾他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而且莽汉堵在门口,也根本没有他逃跑的路。小鹿犹犹豫豫的站在门前,末了发现自己今天的晚饭竟是刚刚出炉的栗子蛋糕。这东西是小鹿所喜爱的,所以捧着蛋糕走回桌旁,小鹿自得其乐的坐下了,开始用手揪了蛋糕往嘴里送。 冬季天短,小鹿吃饱喝足之后,窗外天光也就暗了。小鹿自去卫生间里洗漱了一番,然后脱衣上床。躺在柔软的新被窝里,小鹿发现这床睡着还挺舒服,比自己安在书房里的那张小铁床强多了。 第二天的伙食依然很不错,到了晚饭时分,送饭的大汉对小鹿说了话:“大少爷问你想好了没有,想好了就说话。” 小鹿站在桌边,揭开食盒的盖子,看里面是热气腾腾的小肉包子:“你告诉他,我不干!” 大汉听闻此言,没说什么,锁好房门离去了。 三天过去之后,小鹿终于稳不住神了。 好吃好喝与好床铺一起失去了吸引力,因为他还惦记着自己在报馆所担的那一份差事。辞职是可以的,不告而别就不对了,尤其是编辑们那么信任自己,自己一声不吭的说没就没,无论如何都是无理更无礼。 小鹿开始拍窗打门,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要和大少爷面谈。可是他这边一急,大少爷那边反倒没了动静。如此又过了一天,正在小鹿心急如焚之时,有人从窗外木栅栏的缝隙中伸进手指,轻轻的叩了叩窗玻璃。 小鹿正在床上坐着发呆,此时闻声向前一望,立时一步跳了下来:“大哥!” 第二十六章 窗外的大少爷被木栅栏分割成了支离模样。对着小鹿笑了一下,他随即转身,走向了房门。 拿着钥匙的仆人打开了门上的大锁头,大少爷带着一身寒气,顶天立地的站在了门口。小鹿也冲到了他面前,对着他劈头就嚷道:“大哥!你疯了吗?你再这么闹下去,我真生气了!” 大少爷穿着一身粗呢子长大衣,围着个毛茸茸的狐皮领子。领子托着他的脸,脸很干净,是个英俊的青年模样。对着小鹿一扬眉毛,他的神情得意,声音却低沉:“小鹿……” 他慢吞吞的说道:“你发财的那家报馆,叫什么报来着?现在已经关门了。往后你就安安心心的住在这里,不必再惦记它了。” 小鹿一愣:“关门?怎么就关了门?” 大少爷懒洋洋的答道:“我叫了一队兵过去,房子我砸了,人我也都抓了。没房子没人,它可不是得关门?” 然后他把双手插进了大衣口袋,意味深长的观察着小鹿:“还有你那位好同学,叫余翰文是吧?我和他也见了一面,在他家里见的,不止见了他,也见了他那一对爹娘。他爸爸是个外交官,对不对?话说回来,这当过外交官的人,到底是有知识懂道理,用不着跟他动硬的,只要把话说到了,他就全明白。” 小鹿本来是在关心报馆编辑们的安危,如今听到这里,他立刻转了念头:“你说了什么?” 大少爷侧身往门框上一靠:“除了你,我还能说什么?” 小鹿听到这里,一颗心瞬间沉到了黑暗深处,底气都没了,声音也变得轻不可闻:“你……你是不是又讲我的坏话了?” 大少爷一摇头:“非也,我全是实话实说。” 小鹿望着大少爷,刹那间如被惊雷劈开了天灵盖,只感觉自己这一世英名付诸流水,这么多年,白努力了,白自律了。 嘴角颤抖着开始往两边咧,他气息紊乱,没遮没掩的露出了哭相。他最要脸,可天生的就没了脸。拼了命的要隐瞒,拼了命的要洗刷,可他再怎么拼命,也抵不过大少爷轻飘飘的几句话。 抬起袖子一抹眼睛,他哭出了一脸龇牙咧嘴的孩子相,“大哥”二字也抛弃了,他扯着喉咙对大少爷怒吼:“程世腾,你太坏了!你害我,你总害我!你杀了我吧,我跟你拼了!” 吼完这句话,他一头撞向了大少爷。然而未等他的头顶心触碰到大少爷,门口的仆人一拥而上,早为大少爷铸成了人墙,并且提前伸手抵挡了小鹿,不许他真往人身上撞。小鹿被他们推了个踉跄,站稳之后含着眼泪向前看,前面这些面孔,就算不认识,也是眼熟的——全是程家的人! 小鹿一直认为程家就是自己的家,虽然自己姓鹿,大少爷姓程,可是情浓于血,纵然不同姓,也是亲人。可是如今这么一瞧,他如梦初醒一般,骤然发现自己孤立无援,当真是个孤儿。 大少爷站在人后,看小鹿眼睛里亮晶晶的,分明是要掉眼泪,心里不由得疼了一下。惹得小鹿连哭带嚎自然不好,但是让小鹿由着性子往外跑,对于大少爷来讲,更不好。大少爷感觉自己一辈子也绕不过这个弯来——小鹿怎么可能不是自己的呢?怎么可能不和自己相好呢?难道不跟自己,他还想跟个陌生的外人吗? “你嚎吧!”大少爷冷着脸说话:“反正爸爸现在到保定去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回来。这里就是你跟我,我不搭理你,你自己爱怎么闹就怎么闹。什么时候知道听话了,我什么时候再放你。我还不信了,我管不了你个小兔崽子?这回我要不把你收拾老实了,我他妈就不姓程!” 大少爷说完这一席话,便带着仆人们走了。小鹿独自站在屋子里,嘴还咧着。眼泪顺着面颊往下滚落,他想自己这回和余家算是断了,往后也没脸再去见余翰文了。大少爷一直管他管得严,不许他和同学一起出门游玩,所以他的朋友极少,等到离了学校,越发只剩了余翰文一个。余翰文对他的种种友爱,他现在回想起来,简直感激得无法言喻;他对余翰文其人,也是满怀着情谊。然而感情再好又能怎样?大少爷已经一直找到余家长辈那里去了,纵算是余翰文不嫌弃自己,余家其余人等,想必也不会再给自己好脸色看了。 小鹿想哭,但他不是爱哭的孩子,所以流了几串眼泪之后,也就没滋没味的作罢了。 困兽一般的在屋子里转了几圈,他忽然大踏步的走到窗前,开始去用力抽拔窗户的插销。房间忽然闷热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程度,小鹿想呼吸几口带着白雪味道的冷空气。可插销实在是报废了的货色,他咬牙切齿的费了无数力气,末了只蹭来了两手铁锈。 从这天起,小鹿当真坐起了牢,不出声,也不妥协。若是放在平时,他不介意放低身段去哄大少爷高兴,吹口琴也罢,跳外国舞也罢,他全不在乎。但是这一次,他决定抗争到底。大少爷想不通,他也想不通——他想大少爷原来和自己感情那么好,他怎么就忍心这样禁锢自己? 在这两间小屋子里,小鹿一住就是一个多月。 北伐的战火烧得正烈,南边的革命军以雷霆之势往北边打,程廷礼虽然只是个兵马有限的小军阀,但在这时也成了南京政府的靶子之一。他焦头烂额的耽搁在了外面,把家里的老婆孩子彻底抛去了脑后。于是小鹿眼巴巴的一直等到了大年三十,也没有等到干爹回来救他。 他能用冷水洗脸刷牙,但是没法洗澡,里里外外的衣服,自然也是一直没换。他一直认为自己挺聪明,脑筋柔软灵活,然而此时呆呆的抱着膝盖坐在床上,他发现自己的头脑正在僵化。 脑浆凝固了,神经麻木了,怒火发散着一点悠悠的热量,昼夜不停的自下向上烘烤着他的心。他什么都没想,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去想。屋子很热,空气干燥,他不知不觉的染上了舔嘴唇的习惯。舔完的那一瞬间,嘴唇很清凉很舒服,可是很快便重新又干燥起来。于是仿佛要吃了谁似的,他直着眼睛,伸出舌头一遍一遍的舔嘴唇,嘴唇鲜红,舌头粉红。 有时候,他会起疑心,怀疑其实干爹已经回来了,只是不知道自己受了禁锢。慌里慌张的下床跑到窗前,他抬手用力拍打着窗玻璃,开始嘶吼着喊干爹。喊得不好,因为正在变声,嗓子一阵一阵的不够用,而且说哑就能哑得一声都发不出来。 可是小鹿不能不喊,有血有火在体内鼓动着他,让他憋着闷着,随时都要发生大爆炸,炸得血肉横飞,炸得一了百了。嘶哑的声音是这样的低,这样的弱,急得他拍过了窗户又去拍门。嗓子都彻底没声音了,他弯着腰张着嘴,还在喊。 喊到最后,他蹲在地上,咔咔的咳嗽,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嘴里甚至有了血腥气味。然后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里,他都成了哑巴,而且喉咙疼得连喝水都困难。 第二十七章 这天夜里,他双目炯炯的躺在床上,大睁着眼睛往窗外望。玻璃窗全被成排的窄木板遮挡住了,但是木板之间留出缝隙,也足够他看清天上那一轮弯月。自己悄悄计算着日期,他估摸着今天应该是大年初五——大年下的,尽管外头从南到北都在打仗,但是炮火总归轰不进北京城,所以城里的人,无论穷富,也还是要照常的过年。 程宅的日子似乎是胡乱拼凑出来的,平日里主子仆人都像是临时搭伙,全都活得心不在焉,非得程廷礼回来了,宅子里的活物们才能抖擞精神,意识到自己若是倒退到前清时节,正经是在爵爷府里当差的人,而自己的顶头主子,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小鹿喜欢学校里文明肃穆的空气,一直希望自家的人也能紧张利落一点,不要活得这样暮气沉沉。所以在年节时候,他几乎是盼望程廷礼回家的。然而程廷礼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今年他被军务缠住了身,更是干脆就没在家里露过面。 小鹿等干爹回来主持公道,救自己出去,等了又等,始终是没能把程廷礼等回来,他白等了。 然而他也还是不服软。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恨大少爷。他不想恨,可大少爷把他当个奴隶和玩物看待,无缘无故的就把他圈了两个来月;恨,又像是他狼心狗肺,小时候大少爷处处维护疼爱他,哪怕吃到了一块好点心,哪怕点心已经进了嘴,咬过一口之后也要留下一半给他吃。他不吃,大少爷会骂骂咧咧的硬往他嘴里塞。 思及至此,小鹿偶尔会恍恍惚惚的想:“我要是立时死了,就好了。” 他不知道他父亲在活着的时候,也曾经无数次的这样想过。有的时候,怎么活都是不对,不是对不起人,就是对不起自己,左右为难,不如死了。 小鹿是要倔强到底了,大少爷咬了牙,也要和小鹿死拚一场。横竖程廷礼不回家,他是无法无天。 到了西历三月份的时候,连春兰都看不下去了。春兰自从嫁了人之后,越来越胖,本来就气势不凡,如今一胖,看着更有威了。像个管家奶奶似的,她爱答不理的劝大少爷:“差不多就得了,还真要没完?那又不是个小孩儿了,你这么揉搓他,他将来非和你成了仇不可。” 这话她不说,大少爷心里也明白,但是她如今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了,大少爷听在耳中,便感觉分外刺心,狗吠似的喝了一声:“用不着你管!” 春兰掌管着大少爷和小鹿的衣食住行,十分有权。老张如今已然老得病病歪歪,所以春兰成了半个管家,底气很足。大少爷急赤白脸的吼了她,她冷笑一声,扭着胖身子走了,从此再不多话。 四月天,地面树梢已经透出了绿意。小鹿和大少爷的冷战还在继续。 大少爷在和小鹿较劲的这几个月里,大概是因为心事沉重、玩不起来的缘故,时常在家里坐着发闷,闷得久了,倒是养出了几分沉稳劲儿。同时对于天下大势,他也略略的有了一些知觉——父亲现在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军阀,而革命军挟风雷之势而来,杀的就是这一流封建军阀。有父亲,他程世腾可以做飞扬跋扈的大少爷;没了父亲,他心里清楚,自己屁都不是。小鹿还有点小学问傍身,一个月还能从报馆挣回来三十块钱,他却是个彻底的纨绔,连这三十块钱都挣不回来。 程廷礼让人传话回家,要他这些天老老实实,千万不许出去惹事生非,尤其是不可以私自出城。他对他老子的话,素来是阳奉阴违,然而如今也乖了,当真是缩在家里,不肯出去抛头露面。 在一天中阳光明媚的时刻里,他徘徊在“牢房”附近,也不往窗前凑,单是围着房屋院落一圈一圈的走。不往窗前凑,是因为他将小鹿关得越久,心里越虚,简直虚到了不敢面对小鹿的程度。 小鹿不知道房外奔走着个鬼鬼祟祟的大少爷。他只是脑袋疼、喉咙疼,整个人像是被棉被兜头蒙住了,憋闷得喘不过气,将要窒息。光着膀子站在卫生间里,他拧开水龙头,在水流中使劲搓洗自己的衬衫领子。衬衫水淋淋的,他也是水淋淋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在这屋子里幽居了好几个月,他还没有忘记他的卫生。 一贯柔顺黑亮的小分头,现在已经长得盖住了耳朵。方才他把脑袋伸到水龙头下,在冷水中恶狠狠的洗了头脸。擦着头发直起腰的那一瞬间,他觉出了一点点清凉与轻松;可是很快的,他环顾四周,见卫生间是这样的小,这样的暗,全靠着天花板下一只小电灯泡照明,就紧闭双眼做了个深呼吸,感觉自己又要被活活的憋死了。 这屋子里没有镜子,于是小鹿胡乱将半长的湿头发尽数捋向了脑后,露出了雪白的额头和耳朵。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薄嘴唇,他把水淋淋的衬衫拿出去,摊开来晾在桌面上。 然后,他转身走到窗前,歪着脑袋把眼睛凑上窗玻璃,透过木板缝隙往外看。他想出去,想得都要疯了,可是他出不去。窗户的插销锈成了一块肮脏的铁疙瘩,而房门外的大锁头更是不知有几斤重,凭着他的力气,他即便拼了命去撞那门,撞碎了的也只会是他。 小鹿本来是想看看外面的春日风光,可是很意外的,他看到了大少爷。 大少爷已然连着好些天没有出门,所以做简单的便装打扮。天气和暖,阳光明亮,他穿着一身整洁的竹青色长袍,是从未有过的素净模样,越发衬托得皮肤白头发黑,是个剑眉星目的好相貌。大少爷本没想和小鹿见面,然而两只脚不知不觉的走了过来,隔着玻璃窗与木栅栏,他几乎就是和小鹿来了个顶头碰。 小鹿看清了他,他也看清了小鹿——其实是看清了小鹿的一只眼睛,可那只眼睛美得如此浓墨重彩,让大少爷感觉有这样一只眼睛就足够了,有了这样一只眼睛在面前,他也就看不见其它了。 仿佛是在一瞬间里,他忽然理解了父亲为什么会在鹿副官死后,哭得死去活来惊天动地。如果小鹿现在死了—— 大少爷收了念头,不许自己再往下胡思乱想。盯着缝隙中那只大眼睛,他心里又糊涂起来,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小鹿这个人,还是喜欢小鹿这张脸。小鹿要是总像小时候那样丑就好了,他想,小鹿丑一点,自己爱他也能爱得更理直气壮一点。 第二十八章 小鹿将一只手拍在了玻璃窗上,直勾勾的望着大少爷。 他心里翻涌着许多的情绪,可因为与世隔绝的独自活了好几个月,他头脑麻木,竟像是成了傻子一般,话也说不出来,单只是又悲又愤,单只是五内俱焚。 他没想到这一回,大少爷的心会是如此刚硬;大少爷也没想到这一回,平时会给自己唱歌跳舞的小鹿,会倔强到了这般地步。 下意识的上前一步,他这回越发的看清了小鹿的全貌——很惊讶的,他发现小鹿在这几个月里,又长大了一些。 十五岁的小鹿,个子在变高,肩膀在变宽,已经隐隐显出了青年式的身体轮廓。大少爷记不清鹿副官的相貌了,只依稀记得那人挺高,小鹿若是随了他,将来想必也会长成一个大个子。 大少爷先前时常是连着十天半个月不见小鹿,不见的时候也不大想念,可一旦见了,他在心里就要想:“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现在他望着一层栅栏一层玻璃后的小鹿,心里还是同样的念头:“这是我的,谁也不给。” 在小鹿的眼中,今天这个大少爷,看起来特别的像个“好人”。知书达理的、清洁朴素的,是他心目中理想的青年模样。 然而,窗外的好青年忽然开了口:“还要跟我犟下去吗?” 紧接着,那好青年对他笑了一下,笑得居心叵测:“现在这天气是一天比一天暖和,只要你点点头,我就放你出来。你不是喜欢热闹吗?我白天带你逛公园,晚上带你看电影,看完电影了,我们吃顿夜宵,再去北京饭店看跳舞。” 小鹿听了这话,本来木然的脑筋,渐渐重新转了起来。 “然后呢?”他听见自己发出粗砺的声音,仿佛喉咙声带全成了砂纸:“看完跳舞,回家,然后呢?” 大少爷听了小鹿这个嗓音,几乎吓了一跳,这是个病人的嗓音,喉咙也许已经肿痛到了很严重的程度。 “回家……”大少爷迟疑着回答:“回家之后,就……” 忽然明白了小鹿的意思,大少爷简直有些不好意思,不由得对着小鹿又是一笑:“小混蛋,我还没想到那个呢,你先提出来了。” 小鹿看着大少爷,窗外的好青年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花言巧语的、越来越坏的大哥。 于是他向后退了一步,嘶哑着声音说道:“你还是关着我吧,把我关到死吧!” 大少爷听闻此言,脸色登时一变。嘴唇动了动,他神情凶恶、语气虚弱的骂了一句:“反了你了!” 大少爷一甩袖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小鹿后退着坐到了床边,俯下身用双手捧了头。闭着眼睛沉默片刻,他把双手挪到眼前,很仔细的看了看。 他的手在变大,胳膊也在变长。他的饭量不是很大,但是伙食一直不错,油水和营养都很足。缓缓的将双手攥成了拳头,手指细长,显得拳头骨瘦嶙峋。 在这个时候,学问和文明忽然变得一钱不值了,他需要的只是一对大拳头,能够一拳凿穿墙壁才好。可是凿穿了墙壁又能怎么样呢?离开程家?和干爹断绝关系? 小鹿夜里睡觉,睡得不踏实,朦朦胧胧的听见窗外有虫鸣。现在虽说是暖和了,但还没到虫子出没的时节,于是小鹿起了床,走到窗前弯下腰,把耳朵贴到玻璃上去细听。 这么一细听,虫子反倒安静了。小鹿静等了片刻,一无所获,于是顺势斜了眼睛,望了望天上的月亮。今天是一轮满月,月光明亮极了,当真是撒下了一地清辉。藉着月光又抬起了手,他低下头,再一次攥了拳头。 他想出去,出去喘几口气,好好的看看月亮,好好的听一听虫声。把拳头向前抵上了窗玻璃,他在这一刻什么都没想,单是凭着本能,撤回拳头又狠狠的向前一击! 一声脆响伴随着一声闷响,脆响是玻璃的破碎声音,闷响是小鹿的拳头在木栅栏上碰了壁。午夜时分,万籁俱寂,这两声简直是响得惊人,然而宅子里的人们全都熟睡着,听得到的人,只有小鹿自己。 慢慢的把手收了回来,小鹿垂下眼帘,看自己一拳打碎了一窗格子的玻璃,玻璃从中央开始往外碎,碎得漂亮,那一道道裂纹,像图画书里抽象的太阳光芒。玻璃碴散落在窗台和地面上,残留在窗格子上的碎玻璃边缘微红,因为沾染了他的血。 小鹿没觉出疼痛,也没有呼叫。探过头凑近这一处危险的孔洞,他闭上眼睛,很陶醉的做了个深呼吸。 他想如果自己的拳头够硬的话,那么还是有希望逃出去的。可即便是逃出去了,又能往哪里投奔?从小到大,这里就是他的家,那把他关起来的人,就是他最亲近的大哥。 况且真走了,也对不起干爹。说来说去,还是死在这里最干净,然而只要还能对付着活,谁又能狠心真去死呢? 小鹿一口接一口的吸气,右手垂下去,手背的皮肤被碎玻璃豁开了几道子,鲜血淋淋沥沥的滴了一地。等把这几口气喘够了,他转身走进卫生间,在水龙头下冲了冲血手。 翌日清晨,前来送饭的仆人发现了窗户上的洞,进门向内一瞧,又看到了地上的血。放下手中的饭菜,仆人大呼小叫,很快就惊动了大少爷。 往日,小鹿不得出来,大少爷也不肯进去。今天大少爷破了例,慌里慌张的一头撞进了屋子。冷不丁的看到了床上的小鹿,他当即大大的愣了一下。 小鹿靠着个旧枕头,拥着棉被半躺半坐。仰脸望着大少爷,他半张面孔被长头发遮了住,甚至有发丝横在了他干燥鲜红的唇间。两只手搭在棉被外,其中右手手背皮开肉绽,已经结了一层暗红血痂。 大少爷命令旁人退下,然后自己走到床边蹲了下来。小心翼翼的伸手攥住了小鹿的右腕,他低声说道:“小鹿,求你了。” 小鹿开了口,声音依然是嘶哑低沉的:“大哥,我想我要是假意和你好,你肯定也看不穿,一定会放我回咱们那个院子里去。到时候我再想办法跑,你也防不住。” 说到这里,他咳嗽了一声,呼吸之间,喉咙里嘶嘶的响:“可是,我不能这么干。你关我逼我,是你不对;我若是不声不响的逃了,是我不对。” 他微微侧身,用左手摸了摸大少爷的短头发:“大哥,你杀了我,我没怨言;可你既然还许我活着,我就得活得有个人样儿。我爸爸不成器,连累得我像贼一样,在家挨你的骂,在外面还得东瞒西瞒的撒谎,生怕别人知道了我的底细。这滋味不好受,好好的一个人,干嘛要活成贼呢?” 说到这里,他收回了手,眼睛直盯盯的看着大少爷,他一字一句的把话说完:“所以,我不能答应。” 大少爷紧紧的闭了嘴,又像是要笑,又像是要哭:“小鹿,你对我就——就一点儿也没感情吗?” 小鹿望着大少爷的眼睛:“你让我死,我就去死。你说我对你有没有感情?” 大少爷听到这里,脸上彻底的笑了,心里则是彻底的要哭了:“你这小王八蛋——你太小了,你不懂——是你太小,还是我太着急了?你不懂,过几年你就懂了,我给你时间,我等你懂——” 说到这里,大少爷依然微笑着,声音却是几乎有些哽咽:“小丑八怪,给你脸你不要脸。多少人想巴结我都巴结不上呢,你可好——你不跟我你跟谁去?将来等你长大了,我给你娶一房媳妇儿,也不耽误你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爸爸对他手下那帮小子,都是这么安排的,你看他亏待谁了?他对那帮小子都不亏待,我心里就一个你,我能委屈了你吗?” 小鹿微微垂了眼皮,上下两排睫毛浓密到了沉重的地步,忽闪着要打架:“大哥,我不干。否则将来你的儿子,又要骂我的儿子。” 大少爷使劲一攥他的腕子:“我骂你几句,你还记我的仇吗?” 小鹿摇了摇头:“我不恨你骂我,我只是不喜欢挨骂。” 大少爷听到这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没有再说话。 第二十九章 大少爷忽然发现,自己拿小鹿没办法了。 这么关还关不服他,放了他,他自然只有更不听话。现在他还坦荡着,不肯偷偷摸摸的逃跑,可是再过几年呢?不必再过几年,兴许再过几个月,这小丑八怪心思一变,就不坦荡了,就真跑了。横竖小丑八怪是个美人,美人美到了他这般程度,跑到哪里都饿不死了。 好比他爸爸鹿副官,据说当年鹿副官和程廷礼闹翻天的时候,敢指着程廷礼的鼻子日娘骂祖宗。程廷礼岂是容人骂的?然而鹿副官骂就骂了,骂完之后鹿副官想走,程廷礼还得拦着他哄着他,还不能让他走。 大少爷坐在床边,给小鹿包扎了右手,又给他剪了手指甲。因为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小鹿,所以他最后起身离去,还是没有放了小鹿。 走后不久,他又回了来,这回给小鹿带了几本杂志。把杂志放到床边,他扶着床头俯下身,轻声说道:“让我亲一下。” 然后他撩起小鹿前额的长发,歪过脑袋撅起嘴唇,吻了吻小鹿的眼睛。小鹿阖目作势躲了一下,没躲开。睫毛刷过大少爷的嘴唇,刷得大少爷的心在腔子里都翻了个跟头。 大少爷发现自己对小鹿的欲望越来越具体了。双手捧住小鹿的脸,他在对方的嘴唇上又狠狠亲了一口。紧接着直起身,他扭头就走,走得头也不回。 小鹿躺在床上,没有吃饭,而是先拿起了一本杂志。杂志不很新了,但是聊胜于无。他一页一页的翻看,心里恢复了空荡,这回不知怎的,心灰意冷,连救星都不盼望了。 在盛夏未至的时节里,北伐战争打得中国天翻地覆了。 程廷礼在这几个月内审时度势,意图保存实力,维持自己这一份荣华富贵的好日子,可惜他审度得不甚准确,在时代浪潮面前,总是棋差一招。这差了的一招让他如履薄冰,甚至吓得他连天津都不敢回。长久的住在军营里,他要保持最大的灵活性,以便做一棵不败的墙头草。 到底是父子连心,程廷礼在保定焦头烂额,大少爷在北京城里,也很自觉的严肃了起来,甚至听从了春兰的建议,命令厨房大师傅出去采办了几马车的粮食回来,仿佛战火马上就会烧进城里。 然而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城里很太平,城外的程廷礼也始终是有惊无险。 小鹿在两间屋子里躺躺坐坐,把一辈子的心事都想完了。抱着膝盖蹲在屋子正中央,他的伙伴是屋角蚂蚁洞中的一队蚂蚁。盯着那一队忙忙碌碌出出入入的蚂蚁,他经常能够一看一上午。 后来他感觉自己总是对着蚂蚁使劲,恐怕对于身心不会有利,故而把那几本翻烂了的杂志摊开来,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嗓子里总是不痛快,也许是那一阵子每天狂呼乱叫,把嗓子硬生生的喊坏了。大少爷当年变声的时候,春兰是严禁他大呼小叫的。 念过几页书之后,他站在窗前,又开始回忆自己学过的英文诗歌,想要背诵几段。然而经过了长久的思索之后,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一段都想不起来了。学了六年多的东西,居然会在几个月内忘成七零八落。 秋天,程太太死了。 程太太要是不死,程宅里几乎不会有人意识到她的活。非得她死了,众人,包括她唯一的儿子,才想起来这宅子里先前还活着个正房太太。她是为什么死的,也不好说,仿佛是因为生吞了鸦片,这样论起来,就属于自杀。不过程廷礼不希望家里有自杀的人,所以程太太身边的人就改了口风,一致认定她是吸鸦片烟吸得伤了脑子,是被鸦片烟毒死的。 死了的人,总得发送出去。程廷礼在百忙之中抽身回来了一趟,表明死的这人的确是自己太太。丧事办得盛大而又潦草,因为没人对程太太抱有真情实意,纯粹只是为了热闹而热闹。程廷礼在家住了两天,忙得晕头转向,没有看到小鹿,也没想起来问一问。程太太刚一入土,他慌里慌张的就又回了保定。 于是小鹿继续活在牢狱里,直到这一年的冬天,程廷礼又回了家。 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大少爷让人开了小鹿那间牢房的房门。 小鹿当时还在床上睡觉,滚得满枕满脸都是头发。那头发又厚又细又密,黑鸦鸦的披成了一片云,小鹿只从被窝里露出了一张脸,乍一看几乎像个姑娘。 大少爷记得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对待小姑娘也挺有兴趣的,可这几年不知是怎么了,越来越爱对着带把儿的漂亮小子使劲。这变化的原因,他自己讲不清楚,所以全归结到了他父亲的身上——有其父必有其子,好的不学,坏的学。 站在床边低头看着小鹿,大少爷想小鹿无论是男是女,自己都会是一样的喜欢。在他的眼中,小鹿似乎已经脱离了男女的界限,不能归类,就单是这么一个独一无二的小鹿。 这个时候,小鹿睁了眼睛。神情呆滞的望着大少爷,他轻轻的一张嘴,但是没有真正发出声音。 大少爷俯下身,用冰冷的手背蹭他脸蛋:“小鹿,我投降来了。” 小鹿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显然是没听明白。 大少爷对着他张开双臂,要把他连人带被一起抱起来:“我不和你讲条件了,咱们回家等着过年吧!” 小鹿糊里糊涂的坐起了身,棉被落下去,露出了他裸的上半身。抬起头盯着大少爷,他低声问道:“你要放我出去了?” 大少爷对着他苦笑:“对,我犟不过你,你赢了。” 一年之前,小鹿不明所以的成了囚徒,一年之后,他又毫无准备的得了自由。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的命运是被攥在了大少爷的手中。伸腿下床趿拉了一双拖鞋,他愣怔怔的站起了身。拖鞋被他踩了半年多,胶皮底子已经有了四分五裂的趋势。 一年多不见天日,小鹿的皮肤白得如雪。抬手拨开遮眼的长发,他露出了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眉毛是乌浓的,和睫毛配了套。外间开了房门,他抽了抽鼻子,峻整的鼻翼翕动了,他嗅到了风与雪的气味。 下意识的伸出舌尖一圈嘴唇,他睡得身体麻木,踉跄着迈步要往外走。大少爷一眼没看住,他已经赤条条的扑到了外间门前。扶着门框探出头,他瞪着眼睛张着嘴,愣眉愣眼的往外看。 没等他看清楚眼前风景,大少爷已经扯起棉被追了上来——小鹿浑身上下,就只穿了一条遮羞的小裤衩。 小鹿长大了,裤衩却还保留着先前的尺寸,薄薄的细白棉布紧绷在他圆滚滚的屁股蛋上,他那腰身依然细得只有一捻,于是这裤衩穿了还不如不穿,穿了,反倒像是欲盖弥彰,更要让人联想。 从后方展开棉被一把裹住了小鹿,大少爷急得骂道:“疯跑什么,不怕冻死吗?” 然后他弯腰伸了胳膊一使劲,强行把小鹿拦腰抱了起来:“拖鞋脱了,脚往被窝里缩。” 小鹿充耳不闻,依旧只是大睁着眼睛四处乱看,看了片刻之后,他开始狂喜的喘息。雪片也是可喜的,寒风也是可喜的,他终于又出来了! 第三十章 大少爷一路狂奔,把小鹿送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院子里照例还是没什么人,春兰也没露面。大少爷抱着小鹿一路跑进了上房,一直把小鹿放到了卧室大床上。放下之后直起腰,他告诉小鹿:“屋里装上暖气了,暖不暖和?” 小鹿挣扎着坐了起来,想要环顾这所暌别了一年的房屋。可是在抬起头的一刹那间,他从前方桌上的镜子里,忽然看到了自己的脸。 起初他不相信那个披头散发的影子是自己,所以直勾勾的盯着镜子看了半天。这么看还不够劲,他光着脚下了床,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桌子前,双手把那一面银框大镜子捧了起来。 大少爷抬手一摸他的后脑勺:“一会儿就打电话,找个剃头的过来,给你收拾收拾脑袋。” 小鹿没听见大少爷的话,只在心里想:“我怎么变成这样儿了?” 他望着镜中人,想不通似的反复想:“我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子?我没做坏事,我没犯错误,为什么要让我变成这样子?” 慢慢放下了大镜子,他扭头去看大少爷:“以后,我怎么办?” 大少爷听他声音嘶哑低沉,就抬手抚上了他的面颊:“张嘴,是不是嗓子发炎了?” 小鹿摇了摇头:“大哥,我的嗓子坏了。” 大少爷登时拧起了眉毛:“坏了?怎么会坏了?” 小鹿低下头,神情痛苦的清了清喉咙,然后仰起脸,用粗砺的声音答道:“刚进那屋子里的时候,我总是喊,喊坏了。” 说完这话,他自己笑了一下,想起自己原来喜欢边唱边跳,多高的调子都哼得上去。那个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来会有一片锦绣前程:读中学,进高中,念大学,再留洋,然后回来当工程师,开大机器,发展实业,振兴中华。 当时想得真是太好了,全然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人家养的一个玩意儿。而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末了不听人家的话,被人关进屋子里锁了一年,也是正常。 反正他总是理亏,总是无话可说。 大少爷提前给小鹿置办了里里外外的新衣服,这时他把那新衣服找出了一套,又让小鹿进浴室洗了个澡。浴室也变模样了,从墙壁到天花板,全贴了雪白的瓷片。浴缸也是从欧洲运来的正宗舶来品,可以让小鹿在里面打滚撒欢的洗热水澡。 及至小鹿洗漱穿戴停当了,理发匠也带着家什登了门。小鹿坐在椅子上,一头长发被那理发匠梳得黑瀑一般,向后垂了老长。大少爷站在一旁看着,忽然说道:“剪的时候利索点儿,把他那头发给我留下。” 理发匠愣了一下,随即领会了意思。齐着后脖颈下了剪子,他果然整整齐齐的剪下了厚厚一把长头发。而大少爷找来一根缎带,把那头发绑成一束,用条手帕包裹了起来。 “难得能蓄了这么长。”大少爷仿佛是有点不好意思,微微的要笑不笑:“把它当个纪念放好了,将来一看到它,就——” 话没说完,大少爷自己住了口,因为感觉这话说得不对,如果继续说下去的话,怎么样都圆不回来,只能是越说越不吉利。 小鹿望着面前的大穿衣镜,穿衣镜也是新的,完完全全的照出了他的模样。理发匠手艺好,三下五除二就把他剪回了少年模样。最后稍稍的往他那头发上抹了点生发油,理发匠伶伶俐俐的给他梳了个整整齐齐的小分头。 大少爷双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走到穿衣镜前低头去看小鹿,看着看着,他笑了,笑得皱了鼻梁眯了眼睛,鬼头鬼脑宛如顽童:“小丑八怪,丑死了!” 理发匠听闻此言,大吃一惊:“程少爷,这还丑?哪儿丑您指出来,我给他再修修。” 大少爷不耐烦的一挥手:“没你的事儿!” 随即他伸手一指小鹿的鼻尖,欢天喜地的又道:“丑死了!” 小鹿把双手分别撂在了椅子扶手上,不害羞也不反驳。微微的歪着脑袋又去照了镜子,一年多没见着自己了,纵然是丑,他也想多看几眼。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会怎样发落自己,只知道干爹快回来了,而大少爷几次三番的嘱咐他,不许他向程廷礼告状。 小鹿乖乖答应了,除夕之前见了程廷礼的面,他果然是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倒是程廷礼格外的打量了小鹿,然后发出疑问:“这孩子怎么变得呆头呆脑?原来不是挺活泼的?” 大少爷抢着笑道:“他跟我赌气呢,前几天我俩又……又闹别扭了。” 程廷礼听闻此言,哭笑不得:“孩子啊,你俩过完年一个十六,一个二十,这么大了,还闹别扭?再闹的话,你俩给我分开,一个留北京,一个跟我去保定!” 大少爷听了这话,立刻抓住了小鹿的手:“别,我俩再也不闹了。”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自己不肯说话。及至他们离了程廷礼的屋子,小鹿一言不发的,硬把手抽了出来。 大少爷转而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还记恨我?” 小鹿望着满地的残雪,开口问道:“以后,咱俩怎么办?” 大少爷笑出了一团白色雾气——以后他俩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小鹿死活不肯同他相好,而他对待小鹿,又不肯霸王硬上弓。 他心里清楚,对待小鹿,他打了骂了都没事,唯独有一道界线,不能破。他可以欺负小鹿,但是不能蹂躏小鹿。欺负和蹂躏,不是一回事。 他和小鹿之间,他自己想着,是只可以有洞房花烛、不可以有月黑风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没关系。十六岁不懂,十七岁总要懂了;十七岁还不懂,十八岁一定能懂了。 大少爷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爷目标明确,在等着小鹿长大;小鹿则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事情没完,大戏一定还在后头,只不知那戏是悲是喜。 两个人一起等,一等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虽然没有锁链束缚着小鹿,但小鹿无需看管,很少出门。偶尔出去逛了几次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行踪全被大少爷掌握着,就干脆哪儿也不去了。 至于余翰文,他也没有去联系,当然是因为无颜相见。况且若是见了面,余翰文问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毕竟还是他的家,尽管那一年的禁锢几乎逼疯了他,但他还是感觉家丑不能外扬。 余翰文不要了,学业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后来回首往昔,也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点正事也没有做,就单是活着。 同时,也要提防着大少爷。大少爷没对他用过强,但是动手动脚的,也不老实。两人本是一张床从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爷的手臂当成枕头,两个人亲得宛如一个人,可是现在,小鹿忽然感觉大少爷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爷时常会隔着衣服抚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为自认是个男子,不该受另一个男子的狎弄。 他想黄花大姑娘也不会比自己活得更紧张胆怯。而且黄花大姑娘本来就该是矜持的、怕人说怕人瞧的;可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怎么也活成了个大姑娘?天气热的时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在南京政府发动的北伐战争之中,程廷礼为了保存实力,练出了一手做墙头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团乱麻,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施展绝技,今日投张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东家,结果最后他浑水摸鱼,竟是趁机抢了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来做,比先前还要得意威风。 他的队伍早就驻扎进了察哈尔的省会张家口,他也亲自在那里料理了许久事务,最后感觉“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启程回了北平。北平城里除了他那个充作全权代表的独生儿子之外,再没有谁能勾他的魂魄。至于小鹿——他愿意对这孩子疼一疼逗一逗,心里也存了一点邪念,但还没邪到要对着孩子下手的地步。 程廷礼总不回家,如今终于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小鹿,竟是吓了一跳:“哟!” “哟”完之后,他围着小鹿转了一圈:“臭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大了?” 小鹿做西装打扮,上身是白色衬衫外面套了青缎子马甲,天气热,他没打领结,衬衫领口的第一个扣子也没有系。对着程廷礼笑了一下,他声音很低的答道:“干爹,您都一年多没见着我了。” 程廷礼停在小鹿身边,和他比了比身量,结果发现小鹿在这一年里长了半头,再窜一窜,就要和自己齐平了。自己再暗暗算了算岁数,他不由得点头慨叹道:“可不是,十八岁了,大小伙子了。” 然后他移开目光,没敢再看小鹿。小鹿长得和鹿副官太像了,鹿副官死了十五年,他还没忘鹿副官的模样。先前小鹿小,是个孩子,倒也罢了;可是小鹿现在已经满了十八岁,十八岁的小鹿,活脱又是一个鹿副官。 程廷礼本来还想和小鹿多聊几句,但现在不能聊了,因为没法正视小鹿的眼睛。他忽然忙了起来,忽然有了无数的老朋友大人物要去拜访,忙得坐不稳站不住,非得立刻从小鹿身边走开不可。 他忙,大少爷自然也跟着上了发条。老子升了官,儿子当然是高兴的。父子两个上午出门,直到了午夜才回来。 大少爷白天走的时候欢天喜地,回的时候却是打狗骂鸡,因为在今天的晚宴上喝多了酒,肠胃里热烘烘的一直饱胀难受,头也疼痛,偏又呕吐不出,不能缓解。院子里的仆人们等到前半夜,以为大少爷必定是彻夜不归了,便各自偷懒,溜了个无影无踪。于是当大少爷弯腰站在院子里干呕之时,迎出来的就只有一个小鹿。 大少爷没吐出什么来,但是声势浩大,嗷嗷的作呕,仿佛要把肠胃从嗓子眼里翻出来。小鹿一手扶了他的胳膊,一手拍打他的后背。大少爷不领情,反倒含糊不清的摇晃着骂了起来:“滚一边儿去,你拍我干什么?我要喝水,给我拿水!” 小鹿没说什么,转身回屋给大少爷端出了一大杯凉开水。大少爷接过杯子一饮而尽,肚中瞬时增加了存货,沉甸甸的更难受了。 随手把瓷杯子往青砖地面上一扔,他把瓷杯子摔了个粉碎。紧接着蹲下来垂了头,他一口一口的干咽唾沫,又痛苦的哼哼唧唧。小鹿看他难受成了这样,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索性把一只手插在了他的腋下,拼了命的要把他拽起来。 大少爷是沉重的,如今醉透了,东倒西歪,更像是要散架子一般,重得不可收拾。小鹿好容易把他向上拽起了一半,不料他忽然一伸脖子一张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吐,他一边打着激灵晃脑袋,小鹿躲闪不及,被他喷了半条裤腿的秽物。 对待这样烂醉如泥而又脾气不小的大少爷,小鹿真是无计可施,只能捏着鼻子由着他吐。及至他吐干净了,小鹿又使出拼命的力气,硬把他拖进了卧室里去。撕撕扯扯的给他扒了衣裤,小鹿也把自己的脏裤子脏皮鞋脱了。横竖现在天气不冷,他穿着裤衩来回跑,也不至于冻出病来。 扶着大少爷喝水漱了口,小鹿又拧来一把热毛巾,弯腰要给大少爷擦一擦脸。方才那一场呕吐并没能醒了大少爷的酒,大少爷半闭着眼睛,先是含含糊糊的说话,说着说着,他半睁了眼睛往上看,看了片刻,他硬着舌头唤道:“小鹿……” 小鹿放下毛巾,一手托着他的后脑勺,一手给他正了正枕头,同时说道:“睡吧。” 他的相貌很美,声音却是粗哑,几乎带了沧桑意味。展开棉被给大少爷盖上了,他低头掖了掖大少爷肩膀上的棉被角,又说了一遍:“睡吧!” 大少爷眨巴眨巴眼睛,刚刚狠吐过一场,他脸是红的,眼睛更红:“小鹿,你上哪儿去?” 小鹿直起腰,抄起毛巾答道:“我也要回屋睡觉了,再不睡,天都要亮了。” 大少爷恍恍惚惚的见他要走,连忙起身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小鹿,你等等,我想你了,你坐下来,咱俩说说话儿!” 小鹿见他面红耳赤酒气冲天,实在不是个体面模样,就挣扎着要往外抽手:“有话明天说,现在我困了。” 大少爷一跃而起——动作太快了,他的思想跟不上他的身体,行动之际简直感觉自己是在腾云驾雾。饿虎扑食一般,他不由分说的把小鹿拉扯回了床边,这回离得近了,他发现小鹿没穿长裤,两条笔直的白腿齐根划出,上身也只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下意识的伸手在那光腿上摸了一把,一把之后,那手就像疯了一般,收不回来了。 第三十二章 小鹿万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发疯,登时心里燃了怒火。推着大少爷的肩膀向下一压,他单膝跪在床上,把大少爷硬摁了住,同时压低声音吼道:“你醉了就睡!别借酒装疯的跟我来这一套!” 大少爷气喘吁吁的向上看着他,耳朵里嗡嗡的轰鸣,只见他的嘴唇在动,他说了什么,却是全然听不清楚,也无意去听清楚。从棉被里缓缓伸出了两条腿,他骤然抬腿夹住了小鹿的腰,随即一个翻身,强行把小鹿卷到了床上。伸手一拍床头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大少爷搂着小鹿亲了一口,亲过一口之后就发现这感觉真是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他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好,妙不可言。 小鹿长大了,衬衫领口里扑出了肌肤气味,没用香水也没用香皂,就纯粹只是肉体的味道。这点味道让大少爷昏昏然的要癫狂。两年了,他一直是克制着,等待着,本来还可以继续再等一等,可是此时此刻,他的手脚已经不听了指挥,他的理智也要被酒精融化殆尽。堵住小鹿的嘴唇狠狠吮吸了一口,他随即销魂的呻吟了一声,然后像尝到了甜头一般,又把舌头伸进了对方的口中。 小鹿方才是猝不及防,糊里糊涂的受了偷袭。此刻他反应过来了,当即怒发冲冠的做了回击。噙住口中的舌头,他一口咬了下去。 他没使出全力,怕真咬坏了大少爷,但也足以让大少爷疼出一声哀鸣。慌忙抬头躲开了小鹿的嘴唇,大少爷摸黑啐出了一口血水。小鹿趁机狠推了他一把,企图顺势逃下床去。大少爷察觉到了,当即像捞活鱼一般满床的抓他按他。 热气呼出来,口水咽下去,大床上闹开了锅,大少爷和小鹿不知不觉的打成了一团。两人都不大吭声,然而下手很狠,也许是因为心里全都压着一股子火气,嘴上不说,其实一直怀着恨。如今终于有了个摸黑开打的机会,他们心照不宣的,开始一起行凶——不是闹着玩,是真打。一言不发,往死里打。 小鹿骑到了大少爷身上,一手卡着大少爷的咽喉,一手攥了拳头,接二连三的击向大少爷的胸膛肋骨。大少爷被他打了个半死,情急之下来了个鲤鱼打挺,硬把小鹿从自己身上拱了下去。这回翻身起来,他占了上风,摁住了小鹿劈头盖脸的捶。捶了没有几拳,他闷哼一声向后一倒,是小鹿一脚蹬上了他的肚子。 他掐小鹿的脖子,小鹿扯他的耳朵,武器则是拳头和脚,横竖屋里漆黑一片,打出什么丑态都看不见。论体力,小鹿到底是逊他一筹,不久之后便落了下风。落了下风还不服输,于是大少爷理直气壮的开始痛打落水狗——实在是干不成,打一顿也是能出火的。 他的拳头像雨点一样往下落,渐渐从脊背落向了小鹿的屁股。小鹿有个紧绷溜圆的好屁股,皮肉一打一弹,摸着则是细嫩柔软。大少爷忽然发现了出火的新法子,拳头展开了,他开始使劲掐拧小鹿的屁股蛋。 小鹿这回真疼了,疼得在他身下乱扭。他越疼,大少爷越痛快。手掐都不够劲了,他恨不能低头在那肉上狠咬一口。 可是未等他真低下头,黑暗里挥来一只手,一巴掌抽到了他的脸上! 这一巴掌来的太突然了,打出的脆响也让大少爷愣了一下——大少爷活了这么大,还没挨过这么狠的嘴巴! 与此同时,小鹿收回了震得发麻的手掌,走兽一般四脚着地向前一窜,“咕咚”一声从床上滚了下来。大少爷听声音不对,猜出小鹿是逃下去了,便单手捂脸起了身,伸腿下床要拦住他。 床下摆了乱糟糟的拖鞋皮鞋,大少爷双脚落地,一脚踩进了皮鞋,一脚踩进了拖鞋。他顾不得统一双脚的鞋子,只记得自己刚挨了个狠辣的大嘴巴。气冲冲的觅声走到小鹿面前,他凭着直觉抬起了那只穿着皮鞋的脚,用尽全力踢了出去! 他的确是想一脚踢个狠的,可是万没料到自己会踢出小鹿一声凄厉的惨叫。 那一声惨叫嘶哑而又高亢,简直像是拼了命带了血。小鹿从来没这么叫过,小鹿根本就没有这么大的嗓门!大少爷被这一嗓子震得愣在了当地——愣了三四秒钟,他如梦初醒的回了神,慌忙转身摸索着去开了电灯。 灯光一亮,大少爷立刻看清了地上情形。小鹿捂着下身蜷在屋子中央,眼睛睁得极大,如同见了鬼怪,同时微微张着嘴,也不呼,也不吸。 大少爷知道自己踢错了,摸黑乱踢,踢到小鹿的要害了。 连忙走到小鹿身边蹲下来,他想要扶起小鹿赔礼道歉。可在他的双手触碰到小鹿的一瞬间,小鹿忽然开始剧烈的颤抖,一边颤抖,一边从鼻子里哼出了颤抖的呻吟。灯光之下,他的额头晶莹闪亮,是在刹那间渗出了浓稠的冷汗。 大少爷看到这般情景,一颗心向上一提,怀疑自己是闯了大祸。试探着伸手摸向小鹿的下身,他起初是想挪开小鹿的手,扒开裤衩看看伤势。然而小鹿骤然一哆嗦,而他的手指一热一湿,低头看时,竟是小鹿尿失禁了。 大少爷傻了眼,一颗心随之向上提到了喉咙口。很快的,他也哆嗦起来,因为那尿水渗透白布裤衩,居然会留下越来越浓的红色印迹。 那尿里面有血,小鹿尿了血! 大少爷拦腰抱起小鹿,踉跄着转身往外跑,一面跑,一面狂呼乱叫的喊人,声音响彻夜空,走腔变调的带了哭意。而小鹿面无表情的仰着头,从嘴角向外溢出了白沫。 第三十三章 凌晨时分,大少爷站在协和医院的走廊里,哆嗦着向程廷礼说话,几次三番的咬了舌头,并且因为声音忽高忽低扰了旁人休息,还被看护妇责备了好几次。程廷礼满拟着今天睡个懒觉,哪知不但没能懒成,反倒比平时还勤快,天还没亮,他就披星戴月的跑来了医院。 在到达医院之前,他还糊涂着,以为大少爷只不过是打得小鹿挂了彩——两个崽子从小就打,小的时候没力气,还打不出大事故来,如今两个人全长大了,这回再动拳脚,自然威力不同寻常。但是再怎么说,儿子也不该为了小鹿惊动他老子的休息。又没打出人命,何至于让儿子在医院里往家打电话,像个走丢了的孩子似的,连哭带嚎的找爸爸。 程廷礼牢牢骚骚的到了医院,在走廊里见了儿子。大少爷衣衫不整,身上披一片挂一片的,下面裤腿向上卷着,一边露出小腿,一边露出脚踝,也没穿袜子,一脚皮鞋一脚拖鞋,另有半张通红的脸,脸上显出了个五指形状的浮雕,显见是挨过了一个大嘴巴。 张开双臂拦住父亲,大少爷不提前因后果,直接就奔了正题。 他带着哭腔告诉程廷礼:“爸爸,完了,我把小鹿打坏了。” 程廷礼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打坏了?骨头折啦?” 大少爷战栗着摇头:“不是的,不是的,我把小鹿打坏了。” 三言两语就能讲清楚的事情,被大少爷颠三倒四的说了足有十分钟。后来程廷礼听明白了,也立时变了脸色:“医生怎么说?” 大少爷抬起手,向走廊尽头的手术室一指:“在做手术……医生说里面都是血,要切开放血,否则恐怕会保不住……” 程廷礼看着大少爷,犹犹豫豫的发问:“保不住又怎么样?难不成医生还会割了他的蛋?” 大少爷深吸了一口气,随即虚弱的一点头。 程廷礼想了想,仿佛难以置信似的,低声又问:“蛋要是没了,那不成太监了?” 大少爷摇晃着靠墙站住了,听到这里,忽然流了满脸的眼泪,哽咽着说道:“爸爸,我错了,我这回可闯大祸了……我对不起小鹿,小鹿到医院的时候,一点儿知觉都没有了……全是血,他往外尿血……” 程廷礼听到这里,一时间也没了话。上下又将儿子打量了一番,他沉着脸说道:“你看你这个丢人现眼的样子,还不回家去收拾收拾。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你可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些鬼心思,我养这个孩子,是看在他爸爸的面子上,不是养着给你玩儿的!” 说到这里,他不耐烦的一晃脑袋:“还等什么?赶紧滚!” 大少爷要从手术室里等个结果出来,不肯滚,于是程廷礼发了话,让两名卫士硬把大少爷架出了医院。 大少爷被卫士塞进汽车送回了家,刚到家不久,程廷礼也回来了。大少爷冲到父亲面前,心惊胆战的想问又不敢问,而程廷礼唉声叹气的沉默了一会儿,末了说道:“手术结束了,他没有几个小时醒不过来。现在看着,情况是不大好——” 话没说完,余音袅袅。心事沉沉的在大少爷面前来回踱了两圈,程廷礼低低的又重复了一遍:“不大好啊……” 大少爷小声问道:“小鹿……有生命危险吗?” 程廷礼一摇头:“那倒不至于。” 大少爷试试探探的又开了口:“那……小鹿会落残疾吗?” 程廷礼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这回没言语,因为医生没有明确的告诉过他,他自己心里也没数。 大少爷拔腿要走:“我回医院去!” 程廷礼听闻此言,大喝了一声:“混账!你还有脸露面?给我安生在家呆着吧,老子好容易回来一趟,还得给你们两个兔崽子断官司!” 因为大少爷被父亲下了禁足令,一时间不得出门,所以医院里的小鹿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面孔,乃是程廷礼。 小鹿从棉被下伸出了一只苍白的手,颤巍巍的伸向了对方,同时气若游丝的开了口:“干爹。” 程廷礼一把握住了他的手,又俯身柔声问他:“现在感觉怎么样?” 小鹿喘了一口气,然而轻不可闻的答道:“疼……” 程廷礼用力攥了攥他的手:“全怪小瑞下手没轻没重,我已经把那个畜生狠狠教训过了!” 小鹿转动眼珠望着程廷礼,身心一起在疼。 从来没有这样疼过,尤其是在当时的一瞬间,大少爷仿佛是一脚踢碎了他整个人。他简直分不清了到底是疼在哪里,总之那疼痛像火焰像爆炸,轰然而起,一下子就贯通了他。火刑一定没有这样疼,凌迟也一定没有这样疼,那一刻里,他疼得什么都不知道了,就只是纯粹的疼。 目光从程廷礼脸上慢慢的移开,小鹿环视了周遭环境,因为依然糊涂着,所以还能勉强的微笑:“这是哪儿啊?” 程廷礼伸手摸了摸他柔软的黑头发:“这是医院。” 小鹿有点好奇,因为一辈子没进过医院。 握着程廷礼的手,他觉出了一点点安心和坦然:“干爹,我这腿怎么都不能动了?” 程廷礼很温柔的对着他浅笑:“是麻药,麻药没过劲儿呢,过了劲儿就好了。” 小鹿疑惑了:“麻药?我用麻药了?” 程廷礼一下一下抚摸着他的头:“你要是一头撞到了墙上,挨撞的地方是不是要红肿淤血?人嘛,全身上下都是一理,你下边受了伤,也是一样。医生为了能让你好得快,就在那你上面割了个小口子,把里面的淤血给挤了出来。等到口子长合了,你也就好了。” 小鹿听到这里,不再追问。而程廷礼又问:“小瑞想来看你,你见不见他?你要是肯原谅他,我就许他过来;你要是看了他会生气,干爹做主,替你把他撵出去!” 小鹿在枕头上摇了摇头:“我不见他。” 第三十四章 小鹿说不见大少爷,程廷礼管住了大少爷的两条腿,一管就是一个礼拜。 在这一个礼拜里,小鹿渐渐恢复神智,开始研究起了自己。越是研究,他越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对劲。下边那套传宗接代的家伙,他虽然没真用过,但它一贯酷爱作怪,夜里和早上总是不老实的。虽说这回是受了伤,活泼不起来了,但小鹿感觉它也不该像现在这样——温度低了,知觉钝了,不再是一套精密敏感的人体器官,而是像起了一团无足轻重的肉。 撒尿倒是不耽误,尿得还挺顺畅,只是仿佛除了撒尿之外,它再没了其它功能。在没人的时候,小鹿会把手伸进裤子里,轻轻的摆弄那根玩意儿。那东西是怕逗的,平时略一招惹就直挺挺的支起多高,然而现在不管小鹿怎么抚弄,它都保持着蔫头耷脑的模样,软绵绵的摆成什么样,是什么样。 又过了一个礼拜,小鹿拖着两条腿,自作主张的下了床。床边墙上贴着一面小圆镜,他望着镜中人,审视了良久。 两个礼拜没刮过脸了,嘴唇上却是依然干净。他自己摸了摸脸,皮肤很软,嘴唇上方的皮肤里本该埋伏着一层胡子茬,然而现在他凑近了细瞧,发现星星点点的须根已经消失了。 小鹿看清了自己的变化之后,扶着墙一步一步往外挪,一直出了病房走过走廊,进了医生的办公室。 医生是个老美国人,很体谅小鹿那一口生疏了的英文,一句一句慢慢说话,生怕小鹿听不清楚,同时老脸上带着悲天悯人的苦笑。小鹿在办公室里坐了四十多分钟,末了扶着墙,他又一步一步的挪了出来。 小鹿在走廊里慢慢的走,晚春时节的北平,春光正盛,初夏风来,景色是一天比一天美丽;透过一间开了门的办公室,可以看到窗外阳光透过一树碧绿枝叶,斑斑驳驳的洒了满地的光点。 小鹿在门口略略停顿了一瞬,然后继续往前走,脑海里回荡着那美国人的声音。这美国人好,他痴痴的想,怕自己听不懂,把话掰成一个词一个词来说。若不是对方把话说得这样细致,他也许不会相信眼前的现实。可不相信,也是现实。 他的确是成了废人,没全废,也废了大半。 结婚生子都成了泡影,他能做的,只有祈祷身体状况不要再恶化,起码在外表上,不要让人看他像个阉人。 走过一段路途之后,小鹿停了一会儿,因为躺了太久,如今略一行动,就抻得胯下筋疼,额头上也渗出了一层薄汗。单手扶墙站稳了,他一边擦汗,一边扭头去看来往的人。耳朵里轰轰的响,视野也有些模糊,仿佛他和这世界之间隔了一层膜。他不是这世界里的人了,这世界里的人也对他视而不见。 正当此时,有声音在他身后轻轻响了起来:“请问,您是……鹿子苹吗?” 小鹿慢慢的回过了头,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白脸。 那脸上带着一层游移不定的笑容,金丝眼镜架在直鼻梁上,镜片反射了阳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睛。 似乎不大能够信任自己的判断一般,来者迟疑着笑道:“小鹿?” 小鹿,很突兀的,也笑了:“余翰文。” 余翰文听了这一声答复,脸上的笑容立刻加深扩大了,声音也随之洪亮了许多:“我看背影就很像你,可是这么多年没见了,又不敢确定。亏得我来问了一句,要不然不就和你错过了?” 小鹿没接他的话头,另起题目问道:“你怎么到了这里?” 余翰文答道:“唉,还不是为了我那外甥。我大姐带着小宝宝夜里出去兜风,结果小宝宝冻得病了,到了要住院治疗的地步,她自己不管,反倒支使我一天一趟的过来。” 小鹿小声问道:“大姐结婚了?” 余翰文很痛快的点了头:“去年年初举行的婚礼。” 小鹿回想起了余家大小姐的粉面桃腮,忍不住微笑了一下。余家大小姐仿佛是没有什么美德,嘴还厉害,然而小鹿一直觉得她很美丽、很可爱。 余翰文对着小鹿抬了手,抬到一半又落了下去:“你……你长高了这么多。” 小鹿答道:“你也一样。” 余翰文犹豫了一下,又望着小鹿的眼睛说道:“我下个月出发去美国,预备到了那里再设法申请大学。” 小鹿点了点头:“好,恭喜你。” 余翰文感觉眼前这个小鹿很怪,笑得很虚很冷,显然那心思不在自己身上。讪讪的低头又清了清喉咙,他问道:“你怎么了?生病了?” 小鹿垂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双腿:“我没事儿。” 然后他对着余翰文又一点头,余翰文像是他少年时代的化身,当初曾经那么近,现在看起来,却是远到了飘渺荒谬的程度。 对着自己整个的黄金时代,小鹿用粗哑的声音做了告别:“我走了,再见。” 然后他转过身,头也不回的真走了。 第三十五章 程廷礼忙得要命,在百忙之中,他到医院看望小鹿,和声细语的对小鹿打商量:“小瑞想来见你,你见不见他?” 小鹿摇了摇头,神情看起来很平静,不悲不喜的,像对待一件太平常的事情,丝毫不动感情。 程廷礼坐在病床边的沙发椅上,四五十岁的人了,然而依旧是长身玉立,不发福也不见老。微微躬身将两边胳膊肘搭上椅子扶手,他偏着头,斜了眼睛去看小鹿:“小鹿,干爹知道你心里难过,不过你放心,干爹心里有数。你和小瑞一样,都是我的儿子,我必定不能让你白吃了亏。” 说到这里,他垂了眼帘,避开了小鹿的侧影:“有干爹在,一切都不成问题。” 小鹿听着程廷礼的话,能听懂,但是不往心里去。程廷礼心里有数,他心里也有数。 这一回,程世腾实在是把他祸害得太狠了。 他被程世腾无缘无故的囚禁了一年多,荒废了学业喊坏了嗓子,他都认命,他都不恨;可是他没想到程世腾会有一天,硬把他打成了个废人。 这不是断了手断了脚的废。断手断脚,至少还说得出口,还能博得旁人的一声同情。可他现在被程世腾一脚踢成了断子绝孙,对外,他还什么都不能说。 他又想自己才十八岁,可是一辈子好像已经完了。纵是苟延残喘的继续活下去,也无非活成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样子,还不如他那个早死的、给人当兔子的亲爹。 可他那亲爹至少是真做了丑事,惹人笑骂也不冤枉。他呢?他扪心自问,认为自己的的确确是个好人。一个好人,凭什么也要落到这一步?难道命运也是遗传的?也是天定的? 小鹿绝望到了极致,反而是异常的镇定,只是恨程世腾。能够这样害他的人,不能再算是他的大哥了。 小鹿心里恨,恨得血气翻涌,但是脸上一点不露。默然无语的住在医院里,他长久的不说话,打他自己的算盘。他一直是个好孩子,可是现在他活够了,也好够了。 余翰文来看过小鹿一次,小鹿很冷淡,几乎就是不理他。他讪讪的走了,小鹿有些不耐烦,因为好像是看见死人还了魂,而且是无人惦记的死鬼,还了魂也还是不招人待见。 而在一个暴雨滂沱的夏日午后,程廷礼又来了一趟,接小鹿出院回家了。 程廷礼看小鹿安稳得异样,心中不安,所以一直不许大少爷前往医院,怕小鹿见了他,反倒要受刺激。大少爷在家里急得坐立不安,全权代表也做不成了,一天三遍的往医院里打电话询问情况。如今听闻小鹿要回家,他早早的就站在了大门前等候。 雨太大了,雨点子砸在地面上,飞溅得如同冒了烟起了雾。大少爷站在大门外,尽管头顶罩着两层雨伞,可从膝盖往下还是湿了个透。三辆汽车顶着大雨拐进了胡同,大少爷下意识的向前迈了一步,头顶的雨伞没跟上,立刻就有雨点子敲上他的头顶,一敲碎八瓣。 打头的汽车缓缓停到了程宅门前,马上有听差举着雨伞迎出了大门。车门开处,是小鹿先弯着腰跳了下来。拖泥带水的向前走了两步,他迎头遇上了大少爷。 大少爷转身从身边听差手中夺过雨伞,高举到了小鹿头顶:“我给你打伞,咱俩一起走。” 小鹿抬头看着大少爷,大少爷那张脸,从小看到大,实在是太熟悉了。小鹿看着他的脸,意味深长,如同看书看画,要从“无”中看出“有”来。 看过之后,小鹿也不等程廷礼,径自低了头往门里走。大少爷连忙跟了上,没话找话的又问:“冷不冷?” 这话让他问得声音太高了,几乎是有点喜气洋洋的意思了。对待此刻的小鹿,他拿不稳情绪,喜也不对悲也不对,想要格外的轻松活泼一点,可是又像是没心没肺或者幸灾乐祸。 小鹿一摇头,低声答道:“不冷。” 大少爷没想到小鹿会理睬自己,心中登时有了亮光。回头对着后方的父亲笑了一下,他紧跟慢赶的追着小鹿走。程廷礼是经过见过的人,看着此情此景,就很不赞成的暗叹了一声,但是当着众人,他也没多说,只远远的嘱咐了一句:“回去给他弄点儿吃的!” 大少爷这时连回头都顾不上了,只是扯着嗓子答应了一声。抬手揽住小鹿的肩膀,明明小鹿不冷,他也不冷,可是因为雨水太大,所以他不由自主的要替小鹿害冷,一边走一边嘶嘶溜溜的吸气,是个要冻死的样子。 等到他们进了屋子,大少爷对着小鹿笑道:“热水预备好了,先去洗个澡,祛祛这一身的寒气。等你洗完了,饭菜也摆上了。咱们就在这屋里吃,好不好?” 小鹿不置可否,自去洗漱更衣。及至他出了来,见大少爷已经换了一条干净裤子,堂屋桌上也的确是摆好了清粥小菜。低三下四的,大少爷陪着笑让他在桌边坐下了,又亲自把碗筷送到了他手里:“吃,你吃。我让厨房预备了几样清淡的,你看是不是太素了?要是太素的话,我让他们再送几样荤的过来,反正都是现成的,不用等。” 小鹿端着碗抬起头,忽然说了一句话:“对我这么好?” 大少爷低头凝视着小鹿的眼睛,脸上的笑容越来越不稳,最后如同水光荡漾一般,那笑容终于彻底涣散开来,两边翘起的嘴角微微颤了,他的气息也随之乱了套。 毫无预兆的,他单膝跪在了小鹿面前。 抬起一只手扶了小鹿的大腿,他嘴唇哆嗦着开了口:“小鹿,我知道我对你造了孽……我向你保证——”他慌乱的举起左手竖起三根手指:“不,我向你发誓,我这辈子就要你一个,再不找别人。往后这家就是你的,我也是你的,我——” 话没说完,小鹿轻声打断了他:“我没答应过跟你。” 然后他笑了一下,望着大少爷又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子已经不算男人,除了给你当玩意儿之外,再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 大少爷愣了一下,感觉这不像是小鹿能说出来的话。举着的左手缓缓落下了,他扶着小鹿的大腿迟疑了一下,他俯身低头,把脸凑到了小鹿分开的腿间。 嘴唇贴了裤裆,隔着薄薄一层裤子,他轻轻的吻了一下,又吻一下。然后抬头面对了小鹿,他的神情几乎有些痛苦:“小鹿,我知道我对不起你。给我个机会吧,你怎么样我都喜欢,我喜欢死你了。” 小鹿端了碗,开始用筷子把米粥往嘴里拨。大少爷眼巴巴的看着他,想要等他搭理自己,可他一言不发,单只是吃。 第三十六章 下午过得很快,转眼间晚饭又上了桌。天黑之前,小鹿要去书房睡觉,大少爷可怜兮兮的拦住了他:“回来睡吧,这回我要是再胡闹,我就不是人!” 小鹿一直是不说话,大少爷让他到卧室睡,他就当真打着赤膊上了床。房门关了,窗帘合了,大少爷搭讪着坐到小鹿身边,先是给小鹿拍了拍枕头,然后期期艾艾的开了口:“你那儿……让我看看,行不行?” 小鹿躲在了暗处,让大少爷看不清他的脸:“那个地方,没什么好看的。” 大少爷慢慢的伸出了手:“你让我瞧瞧,我瞧完了就算,真不闹你。” 说完这话,他跪坐起来,试探着拉扯下了小鹿的裤衩。小鹿没有逃,分开双腿由着他看。命根子还在,卵蛋也齐全,然而该硬的冰凉柔软了,两枚卵蛋也没了弹性和活气。 大少爷当初那一脚真是太狠了,踢得也太准了,几乎把小鹿的下身踢成了稀烂。 先前小鹿是坚决不许大少爷这样摆弄自己的,现在却是不在乎了。大少爷赔罪似的俯下身,一遍又一遍的从他肚脐往下亲。两个人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狎昵的举动,如今做出来了,却又都是心灰意冷,不能情动。大雨下了一整天,屋外风凉,屋内悲凉,全没有暖空气。 枕着大少爷的胳膊,小鹿睡了一夜。 一夜过后,大少爷早早起床。前些天他魂不守舍,正经大事一件也没有办,现在既然小鹿回了家,他就得把自己这个全权代表的身份重捡起来。否则二十多岁的人了,一味的只是坐在家里吃喝玩乐,说起来也实在太不成器。 大少爷起得很早,动作也很轻,生怕惊动了身边的小鹿。及至穿戴好了,他不吃不喝,直接就出了门。这几天事多,程廷礼也暂时放弃了每天的懒觉,他自己算着时间,现在去也不至于搅扰了父亲的睡眠。 昨天那一场漫长的大雨,彻底涤荡了天地。空气变得无比透明,天边隐隐的泛起了鱼肚白,光明还不很足,但是足以让大少爷看清身边的绿叶红花。步伐轻快的出了院子,他绕过几堵潮湿的白粉墙,又穿过了两道陈旧的月亮门。两道月亮门之间有个小花园,园子里爬山虎攀了满墙,花草一丛一丛的开放着,花草之间,还放置着两口大荷花缸。十几年前,这缸里是有荷花有鲤鱼的,后来家里没人照顾它了,花也就和鱼一起归了西。而在花和鱼归西之前,大少爷曾经常带着小鹿在这里玩,那时候小鹿还小得很也丑得很,两只眼睛那样的大,脸上除了眼睛就没东西了。 想起幼时往事,大少爷笑了一下,同时加快了脚步。正是走得兴致勃勃之时,他忽听身后有人唤道:“大哥。” 那是小鹿的声音,粗哑低沉。大少爷很诧异的回了头,不知道他怎么会无声无息的跟了过来:“你——” 大少爷存了长长的一句话要问,可是小鹿只许他说出了一个字。挥起手中坚硬的玉石镇纸,他恶狠狠的敲向了大少爷! 只听“咚”的一声闷响,沉重的镇纸击中了大少爷的额角。大少爷当即晃了一下,脸上依旧诧异着,同时对着小鹿做了个无声的口型:“小——” 小鹿上前一步推倒了他,然后扬起镇纸,对着他的太阳穴又凿了下去。玉石与脑壳相击,敲出了令人疼痛的闷声。大少爷痉挛着闭上眼睛,瞬间流出了满脸的血。 小鹿喘着粗气,丢开了染血的镇纸。前方有人发出惊呼,他也不抬头。 垂眼望着瘫在地上人事不省的大少爷,小鹿站起身,在心里说:“我先杀了你,给我报仇;再杀了我自己,给你偿命。咱俩从此两不相欠,以后生生世世,也别再相见。” 第三十七章 小鹿刚出了医院,大少爷就又进了医院。 程廷礼在家的时候,程宅里会有昼夜巡逻的卫队。卫队救了大少爷的命——当时士兵们一拥而上摁住了小鹿,而瘫在地上的大少爷一动不动,脑袋已经成了个血葫芦。 于是,昨天夜里还预备着今天回张家口的程廷礼,就又走不成了。 大少爷在医院里醒了一次——说是醒,其实也不甚准确,因为没有意识,也未睁眼,单是身体抽搐着呕吐了一阵。吐过之后他安稳了,躺在床上无知无觉,口鼻之间缭绕着若有若无的一丝热气。程廷礼就这么一个儿子,好容易养大了,眼看能够传宗接代、也能给他充当左膀右臂了,却是被小鹿砸成了生死未卜。几位西洋名医一起围着大少爷转,专门治疗这一个人,可大少爷静静的躺着,始终是没动静。 程廷礼知道自己很难再鼓捣出个大儿子来,所以吓得魂都飞了。亲儿子终究是亲儿子,程廷礼几乎是长在了医院,生怕这孩子会这么睡过去,再也不醒来。 大少爷一睡就是三天。 三天之后,大少爷毫无预兆的睁了眼睛。睁眼之后,他慢慢的转了脑袋,看到了父亲。 像看不懂了似的,他盯着程廷礼看了良久,程廷礼屏住呼吸也望着他,等着他说第一句话。 末了,大少爷终于开了口,用干巴巴的哑嗓子问道:“爸爸,小鹿呢?” 程廷礼一听他既认识自己是他爸爸,又记得家里还有个小鹿,就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那个心黑手狠的东西,已经被我关起来了!” 大少爷眨巴眨巴眼睛,还想问话,然而程廷礼已经起了身,大呼小叫的唤来了医生。 大少爷被小鹿砸出了很严重的脑震荡,但是脑震荡这种伤也没有灵丹妙药可以医治,只能是让大少爷留在医院慢慢休养。大少爷一阵阵的头痛眩晕,坐久了都会熬不住。而程廷礼见这儿子是死不了了,登时把心放回肚子里,也不耐烦天天的坐在这里陪他了,得空就要往外跑。这天大少爷好容易逮住了他,气息奄奄的问他:“爸爸,小鹿现在怎么样了?” 程廷礼想起小鹿,虽然没得脑震荡,但也感觉头痛欲裂:“他?他跪下给我磕了三个头,然后让我毙了他,给你偿命。” 大少爷连忙问道:“他不知道我没死吗?” 程廷礼一皱眉头:“那个崽子,和他爸爸是一模一样,他妈的特别爱寻死。我不肯毙他,他就敢舍了脑袋往墙上撞。” 大少爷紧盯着父亲的面孔问道:“真撞了?撞坏了没有?” 程廷礼似乎是不愿意多提小鹿,潦草的答道:“没事儿,撞出了个青包。” 说完这话,他起身便走,仿佛是忙得要死,其实是方才在答话之时突发奇想,想出了个解决家务问题的好方法——不能再由着儿子和小鹿纠缠不清了,小鹿固然是应该怜爱的,但再怎么说,也不姓程,和自己也是隔着一层。为了保证儿子的安全,程廷礼狠下心肠,决定把这个问题彻底的解决掉。 程廷礼说到做到,同时不向儿子透露半点口风。及至大少爷那个脑袋长结实了,他才像没事人似的,很坦然的把儿子接回了家。 大少爷回家之后,里里外外的找小鹿,没找着,于是跑到了父亲面前发问。程廷礼坐在书房内的写字台后,因为是背着光的,所以显得脸很黑,黑得几乎是面目模糊:“小鹿?我把小鹿送走了。” 大少爷大吃一惊:“送哪儿去了?” 程廷礼答道:“送到东京去了。先让他学一阵子日本话,等到学得差不多了,我会安排他进陆士。” 大少爷听到这里,自己抬手掏了掏耳朵:“爸爸,陆士是什么地方?” 程廷礼漫不经心的答道:“陆军士官学校。” 大少爷还是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所以底气不足,轻飘飘的反问:“那……那不是军校吗?” 程廷礼一点头:“没错,那学校很不得了,葛参谋长不就是陆士毕业的?” 大少爷退了一步,低头琢磨了半天,然后抬头又问:“爸爸,您是说,您把小鹿送到日本当兵去了?” 程廷礼沉默半晌,这回再开口,语气就有些不耐烦了:“不去日本去哪里?起码日本和这儿中间隔着海,他就是想回来杀你,也没有回来的本事!若不是你这个混账东西招惹他,他何至于身体受损?我又何必要让他漂洋过海的跑去外国?小瑞,你那点儿心思,老子清楚得很!可兔子还不吃窝边草,我让你拿他当弟弟看待,你做到了吗?” 大少爷如今在外交际应酬,已经是相当的有派头有风采,然而站在父亲的写字台前,他忽然成了个六神无主的坏脾气小男孩,走腔变调的喊:“不行!小鹿怎么能去当兵?你把他给我弄回来!” 程廷礼气得一拍桌子:“你还有理了?给我滚出去!” 大少爷不走,不但不走,还企图晃着大个子耍赖:“不弄回来就不行!他连个日本白字儿都不认识,到了那儿怎么活?万一让人欺负了怎么办?” 程廷礼听了“欺负”二字,冷笑一声,心想旁人再怎么欺负那孩子,也不会比你欺负得更狠。抬手一摁桌角电铃,他叫进来了几名卫士,让他们把大少爷强行架了出去。 程廷礼也感觉把小鹿送到军校里,似乎是不大对劲,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小鹿应该是个书生的坯子,但在情急之下,他暂时别无选择。队伍里刚选拔了一批好青年要送到日本去学习,加上小鹿一个正方便;若是把小鹿往别的地方送,这个地方一时间还真不好找。或许拿点钱,让小鹿去欧美读书也行,但是程廷礼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又不想让小鹿跑得太远,怕他跑野了心,会一去不复返。 大少爷被卫士们强行遣送回了他那个院子里,气喘吁吁的在屋子里站定了,他环顾四周,只见处处都留着小鹿的影子,心中就是一阵绞痛。心痛没消,他的脑子里又开了锅,乱哄哄的疼得要炸,于是他一边哭哭唧唧骂骂咧咧的要小鹿,一边喝水吃止痛药。春兰像个胖壮的女宪兵队长一般赶了来,专为了弹压院内地面。在春兰的指挥下,卫士们站到门口去了,仆人也各自当上了差,大少爷清清静静的坐在屋内,春兰由着他闹。 第三十八章 脑震荡给大少爷留下了一样后遗症,大少爷现在一旦激动,就很容易头痛。大少爷忍着病痛,跳着脚的逼他老子把小鹿接回来。程廷礼稳住立场,坚决不允,因为知道小鹿像他爸爸,总憋着要死。他怕小鹿在寻死之前,会拉了儿子做垫背。 程廷礼回了张家口主持军务,大少爷病病歪歪的也跟了去,不是为了给老子帮忙,而是想把小鹿硬给闹回来。程廷礼不搭理他,于是他闹了一个多月之后,也就渐渐的闹不动了。 他换了策略,想要偷着去日本,结果在临行之前被程廷礼发现了,程廷礼二话没说,直接把他那张脸抽成了花瓜。先抽,抽完了再讲道理,讲做老子的是如何不容易,做儿子的是如何不懂事,大少爷挨了顿揍又挨了顿骂,一生气,头疼病又犯了,躺在张家口起不来床。 正当此时,程廷礼收到了日本来信。那信是他的一位日本朋友邮寄来的,先前他拜托朋友关照监视着小鹿,这朋友说到做到,如同执行任务一般,果然定期发出了汇报信件。 在信中,日本朋友说小鹿已经进了一家预科学校学习语言,成绩是相当的不怎么样,同时在一个月内,和班级里的所有青年全打过了架。学习的成绩不好,打架的成绩却是很妙,居然保持了全胜的战绩。照着这个势头发展下去,小鹿在成长为战神之前,怕是就要被学校开除出去了。 程廷礼和儿子一起读了这封信,两人都很诧异,因为感觉小鹿的脾气似乎不该有这么暴躁。 一个半月之后,第二封信又来了。据信上的内容看,小鹿已经从校内打到了校外。日本朋友用中文写信,写的有点词不达意,说小鹿“打了一条街”。程廷礼对着这一行字思来想去,不知道小鹿到底是和一个人从街头打到了街尾,还是一个人对战了整条街上的居民。 及至到了第三封信,日本朋友对小鹿做了一点客观的分析,说小鹿总怀疑自己是“受迫害的”,似乎是有必要去医院的精神科看一看医生了。 大少爷看前两封信时,还只是感觉不可思议,如今读到第三封信,他忽然就难过了,因为那日本人显然认为小鹿是疯了,可他知道小鹿不是疯,小鹿大概只是心里憋屈,小鹿那天晚上那么乖,给自己铺床,伺候自己睡觉,结果自己可好,竟是一脚把他踢成了断子绝孙。 大少爷开始等待第四封信、第五封信。 从信上,他得知小鹿从预科毕业了,日本话没学会几句,打架的功夫倒是见长,然后他进了日本近卫步兵的一支联队,又实习了几个月。在预科里,是他打别人;如今进了军营,换成别人打他。但是勉勉强强的,他活着出了联队,还是进入了陆士。 小鹿就这样度过了他在日本的第一年。 第二年,他的情绪似乎是平和了一些,但是看那信件字里行间透出的意思,显然还是有点“与众不同”——往好了说,他是与众不同;往坏了说,那形容词可就多了。 第二年过了一大半,在初秋时节,日本军队在沈阳开了枪,九一八事变爆发了。 日本军队很快占领了东三省,并且虎视眈眈的盯上了热河。全中国都怒不可遏的沸腾了,程廷礼把派去日本的青年们也全撤了回来,唯独不带小鹿。小鹿给他连来了三封信要求回国,他也还是不许。 东北打仗,战火还没有烧到察哈尔。程廷礼稳坐江山,并未乱了方寸。不能让小鹿回来,他想,不把这两个孩子分开个三年五载,他不放心。横竖小鹿在那边有人照顾,虽说两国开了战,但是只要小鹿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保证,国家大事和他个小毛孩子也没有多大关系。 程廷礼盘算好了,为了儿子,他那一颗心硬如磐石一般,风吹不动、浪打不碎。 如此,转眼间又过了一年。 如果可以的话,程廷礼愿意让小鹿长长久久的在日本住下去,不为了让他求学,只图他饶自己儿子一条活命。然而在第三年的春天,日本方面传来消息,说小鹿不守纪律,而且是冥顽不灵、屡教不改,故而陆士决定将他开除。 第三十九章 在这一年的五月时节,小鹿毫无预兆的回国了。 大少爷知道他会在这一阵子回来,可具体会是哪天,却是一直没有准信。程廷礼贪恋繁华,常驻了天津,于是大少爷留在北平,继续充当父亲的驻平总代表,同时还兼任了察哈尔省的禁烟局局长。禁烟局说是禁烟,其实是打着禁的旗号,垄断了烟土行业专买专卖。这是个暴利的买卖,程廷礼靠着它给自己贴补军饷。大笔的银钱在别人手中流动,他不放心,非得自己的亲儿子上阵才行。 大少爷依然保持着爱说爱笑的性子,会玩会闹,同时心里十分的有数。少年时代他玩够了,“玩”这件事被他看穿品透,已经不能再动摇迷惑他的心智。所以像他老子伸出去的一支交际花一样,他一手攥着银元,一手攥着人脉,虽然还只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但在程廷礼的军队里面,已经能够说得上话了。 程廷礼一直张罗着给他娶一房正经太太,不为别的,为了让他传宗接代。程廷礼不显山不露水的经营了这许多年,已经积攒下了金山银山。这么大的家业,大少爷躺着花、花一辈子、都花不完,没有继承人怎么行? 然而大少爷支支吾吾的始终不肯,不肯的原因,当然是为了小鹿。 他知道小鹿总有一天还会回到自己面前,那个时候自己若是妻妾成群儿女满堂了,小鹿得是什么心情?小鹿的心里,怕是要苦死的啊! 于是他就拖,拖了今天拖明天,反正他再怎么大也只有二十几岁,无论如何都还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喜欢玩不结婚,放在当今这个时代,绝对不算毛病。 小鹿所乘坐的客轮,是在上海的十六铺码头靠岸,他须得下了船转乘火车,北上再到天津。大少爷听闻此言,也早早的就搬来了父亲这边居住。可是左等右等,小鹿始终没有要到的消息,于是他渐渐等得疲惫了,在他父亲的天津公馆里也坐不住了。 在他百无聊赖之际,小鹿终于到了。 小鹿到的那天,大少爷偏巧不在家。那是一个阴雨靡靡的午后,大少爷坐在朋友家中的牌桌前,正在有一搭没一搭的打梭哈。大白天的,不是赌博的好时刻,但是这帮人无所事事,又全懒洋洋的不肯出门,只能是在扑克牌上消磨时间。 大少爷手气很好,正是赢得兴高采烈,忽有一名随从轻轻的推门走进来,停在他的身后弯腰低声说道:“大少爷,家里刚来了电话,说是鹿少爷回来了。您不在,老爷偏巧也不在,家里没人。” 大少爷听闻此言,握着扑克牌的手登时一哆嗦:“回来了?” 随即他把扑克牌往桌上一拍,筹码也不要了,慌慌的起身就要走。在座众人没见他这么失态过,吓得一时竟是不敢阻拦。 程廷礼在天津有好几处公馆,每处公馆都藏着娇,唯有此刻住的这一处宅子最素净,因为大少爷来了,硬生生的挤走了此地的阿娇。程廷礼在这一方面,素来是洒脱的,不瞒外人,也不瞒儿子,但是把儿子和阿娇放在一起,儿子是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阿娇也是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怎么看都像是不大对劲,于是他难得的意识到了自己的父亲身份,竟然一狠心,把他的宝贝给遣送走了。 公馆是座西班牙式的三层洋楼。大少爷乘坐汽车回了家,进门张嘴就问小鹿。一名副官迎了上来,低声笑道:“大少爷,鹿少爷在那边儿小客厅里坐着呢!” 大少爷脱了西装上衣,像怕吓着谁似的,拐进一楼走廊,轻轻的往小客厅里走。小客厅是程廷礼会见亲密客人的地方,位于走廊尽头。大少爷抬着头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就见那小客厅的房门开着,而客厅里,此时此刻,应该是正坐着小鹿。 一身的力气往下走,一直运到了脚趾头上。大少爷走成了野猫猎豹,毛发抖擞无声无息。今日整天都是阴天,屋子里昏暗,走廊里更是黑洞洞。他盯着尽头地面那一小片青灰光明,屏住呼吸慢慢的走。 及至终于走到了门口,他收住脚步,隔着一层水晶珠帘,他大睁了眼睛向内看。 小客厅面积不大,面对着窗户摆了半圈皮沙发。有个西装青年背对着门口坐在沙发上,肩膀端正,腰背挺直,整个人如同被冻住了一般,孤零零的纹丝不动。 大少爷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然后像要做出什么大动作似的,一咬牙一狠心,猛然抬手撩起帘子,在迈步的同时发出声音:“小鹿?” 沙发上的青年缓缓站起了身,又缓缓的转向了大少爷。背着满窗黯淡的天光,青年微微的一躬身,用冷淡而又粗砺的声音做了回应:“大少爷。” 大少爷听了他这个称呼,登时愣了一下,同时彻底看清了小鹿的面貌。 小鹿的面貌,让他暗暗的也很惊讶。 小鹿穿着一身过于合体的西装,太合体了,箍着他的胳膊腿,几乎显得有一点局促;然而他整个人的姿态神情又是如此的肃穆僵硬,和他这一身紧绷绷的衣服相配了,竟然也很调和。 露在外面的手和脸,则是粗糙黝黑的,头发剃得只剩短短一层茬子,可以看见同样晒黑了的头皮。和三年前相比,小鹿并没有再长高,直通通的正视着大少爷,他虽然依然有着乌浓的长眉和厚密的睫毛,但是天真的眼神消失了,乌黑的瞳孔中射出野蛮寒冷的光,他像极了一名杀气腾腾的兵。 在小鹿的注视下,大少爷忽然手足无措了,勉强的翘了嘴角,他不笑强笑:“才三年不见,你就不认我做大哥了?” 小鹿听了这句玩笑,心中毫无触动。对于大少爷,他现在除了恨,没别的。恨得久了,也很单调,于是他简直恨得快要不恨。 才三年不见,说起来时间不是很长,可他看大少爷,只感觉自己是看到了上辈子的仇人,非常的遥远,哪怕对方都站在眼前了,他还也是感觉这人面目模糊,和自己之间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笔挺的站直了,他不置可否的对着大少爷一点头,对待这人,他现在已经无话可说。 正当此时,门外由远及近响起了脚步声音,是程廷礼回来了。 程廷礼这两年略略有一点发福,将要半百的人了,再挣扎也保持不了年轻人的身型,但是胖得很有分寸,起码穿起戎装系了武装带后,看起来无非是比前些年腰粗了一圈,加之他是天生的面孔清瘦,所以身材纵是稍微走形,他乍一瞧也还是风度翩翩。 听闻小鹿回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到家之后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他站在门外一抬头,正和门内的小鹿打了个照面。 一只手向上半抬着掀了帘子,程廷礼骤然圆睁二目,像被吓着了似的,望着小鹿半晌没言语。而小鹿垂下双手,对着他深深的一鞠躬:“干爹,我回来了。” 第四十章 程廷礼依旧保持着目瞪口呆的表情,因为他沉默得太久,所以连大少爷都感觉出了异样。扭头转向父亲,大少爷轻声提醒道:“爸爸,您怎么了?不认识小鹿了?” 程廷礼如梦初醒的一眨眼睛,同时一闪身从珠帘之间走了进来:“怎么不提前给我发封电报?” 小鹿低声答道:“火车票很紧张,买到之后直接上了车,忘记告诉您了。” 程廷礼停到小鹿面前,歪着脑袋又细看了小鹿几眼。然后不甚自然的笑了一声,他伸手拍打了对方的肩膀:“小东西,走的时候还是细皮嫩肉的,怎么回来就变成黑小子了?” 大少爷察言观色的帮了腔:“小鹿还没这么黑过呢!” 小鹿厌恶一切关于自己的品评,所以听了这父子的话,他不做任何回应。然而大少爷对他的兴趣太大了,接二连三的提新建议:“得给小鹿预备新衣服了,小鹿身上这套,不但旧了,而且好像尺寸也不大对。” 此言一出,不知怎的,没有应者。大少爷有些尴尬,于是效仿父亲,没滋没味的也笑了几声。 程廷礼不是故意不捧儿子的场,他着实是被小鹿惊着了。 这个黝黑而又坚硬的小鹿让他心中大动,仿佛看到了另一种样式的鹿副官。先前,他有时候会闹着玩似的想象小鹿长大后的模样,想的时候,心思不大正经,但说到底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那时候的小鹿是个孩子,他再怎么想,眼前看到的,也还是小鹿的孩子相。 况且,他身边一直不缺人,也犯不上眼巴巴的等个孩子长大。 然而不知不觉的,这孩子真长大了,没长成他理想的样子,但是由于出乎意料,反而格外富有刺激性。 尤其他还知道这孩子的底细——据他的日本朋友在信里讲述,小鹿这几年没少往医院跑,程廷礼汇给他的生活费,他不吃不喝,不穿不玩,全贡献给了医院。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跑医院,那原因自然无需多言。 程廷礼盯着小鹿,见他脸上皮肤虽然粗黑,但是粗黑在了表面一层,像是刚刚受了严酷的风吹日晒,底子还是年轻的细皮嫩肉。嘴唇上下很干净,没胡子,可喉结清楚得很,方才听他说话,声音也是男子汉的声音,并没有女性化的征兆。 对于他的身体状况,当初的美国医生表现得很悲观,但是现在看来,似乎也还没有糟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也或许是那些趟医院没白跑。程廷礼从小鹿身上收回目光,又不动声色的吸了一口气,想要压一压自己的心乱。 小鹿始终是不理睬大少爷。这冷淡实在是太明显了,导致大少爷有些糊涂,几乎怀疑小鹿还是在对自己赌气。 于是他开始追着小鹿开玩笑,像先前一样,笑话小鹿黑,笑话小鹿没有自己高,笑话小鹿说话像乌鸦叫。 他毕生都没有开过这么痛苦尴尬的玩笑,只有他一个人说,只有他一个人笑。他死乞白赖的活泼着,一边活泼一边对着小鹿察言观色。小鹿让外间的仆人拎来了自己的皮箱,程廷礼饶有兴味的坐在沙发上,看小鹿把皮箱放在茶几上开锁头——小鹿这一趟回来,给他带了一幅画做礼物。 程廷礼等着看礼物,小鹿用钥匙去捅皮箱暗锁,大少爷在外围兜圈子,垂死挣扎的还在谈笑风生。程廷礼现在本来没兴致搭理儿子,可是儿子的笑语会自动的往他耳朵里钻。末了他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既觉得儿子聒噪、又觉得儿子可怜:“你给我安安静静的坐下来!” 大少爷仿佛一直在等着这一句,程廷礼一发话,他立刻哑火了。 这个时候,小鹿打开了箱盖。中等型号的皮箱里,装着小鹿的全部行李。仅有的一套西装穿在身上,其余的柔软衣物叠的叠卷的卷,井井有条的依次摆放。衣物下面摆着一副镶了框子的油画,用油纸很细致的包好了,油画旁边掖着个很旧的长条布口袋,是用一条手帕缝制成的,大少爷看得清楚,认出那是小鹿的口琴套子。 油画是一幅风景画,配着洁白的框子。小鹿低声说道:“这是一家美术学校的学生画来卖的,不值什么钱,但是我看它很好看,就买下它带回来了。” 程廷礼笑了,发现小鹿身上有一种爱美的天性:“的确是画得漂亮,像真的一样。”随即他环顾四周,抬手一指墙壁:“挂在那里怎么样?一进门就能看见。” 小鹿直挺挺的站起了身,原地慢慢的转了个圈,末了弯腰拿起那幅油画,大踏步的走到了门旁的白墙上,高举油画往墙上一拍,然后回头对程廷礼说道:“这里。” 程廷礼没想到他会如此认真,几乎感到了滑稽:“好好,那里也好。” 小鹿弯腰,慎重的把油画靠墙放好了,紧接着转身走回了沙发前,俯身重新锁好了皮箱。大少爷冷眼旁观,见小鹿做这些动作之时,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单是一丝不苟郑重其事,简直庄严得古怪。 第四十一章 小鹿在程宅吃到了很精致的一顿晚饭。程家父子都是讲究享受的,所以只有山珍海味还不够,虽然做不到吃一看二眼观三,可也得别具风味、别有风格。哪怕是一碗炒青菜,厨房大师傅也得特别下功夫,调理得青菜快要不像了青菜。 小鹿这些年难得能有这样的口福,所以吃得头都不抬。程廷礼在经济上面并没有亏待他,但是追不上他的花销。自从到了日本的第二年起,他因为摸清了周遭的环境,也认识道路了,便开始一趟一趟的往医院跑。药,他是吃了无数,后来吃得自己都有些害怕,但是舍不得戒了它,因为总希冀着会遇到灵丹,可以让自己重振雄风。 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没有靠着吃药解馋的,军营和军校里也没有好吃好喝伺候着他,于是他从先前的斯文少年变成了个狼吞虎咽的大兵,不但能吃、而且能抢,抢着一口算一口,不抢的话,就被别人抢去了。 大少爷看着小鹿的吃相,看得心里又诧异又难过,但是因为知道小鹿不肯搭理自己,故而扭头对父亲使了个眼色。然而程廷礼也在审视小鹿,没能接收到儿子的眼风。 及至晚餐结束,小鹿进了程廷礼为他预备出来的卧室。关上房门又反锁了,小鹿站在门前地上,轻轻的吁出了一口气。 多久没有独占一间屋子睡觉了?仿佛已经是很久很久。自从到了日本,他便满眼是人,吃饭在膳堂里,读书在教室里,睡觉在宿舍里,所在之处,处处有人,连到厕所蹲个坑,那坑也是狭窄局促,人在里面顾头不顾腚,首尾总要露出一样。 偏偏小鹿又是特别的怕人看,又是特别的招人看。 日本人似乎对于美少年抱有特殊的情愫,而小鹿初到日本之时,正是个标准的美少年模样。他当然是从未觉出过自己美,但是这种事情,他自己说了也不算。 总有人招惹他,招惹的人自认为是在示好,可小鹿只感觉自己是受了冒犯——他已经被伤害的够了,既然程廷礼不肯杀他,他也没能一头撞死在程宅,那么既然活,就要活个新样子出来。 于是他开始反击。情绪有多狂暴,他的拳脚就有多狠毒。在预科学校里,他的外号是“疯子”。 好容易在预科学校里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了,他按照规矩进了军营。学校里的人员虽然是鱼龙混杂,但是和军营内的士官们一比,统一的全成了文明人。那几个月的实习期,是小鹿不肯回首的,因为实在是不曾占过上风,又总是鬼鬼祟祟,怕被人看出自己的异样。 他拼命的抢吃抢喝,一丝不苟的训练和干活,然而并没能练出强健威武的体魄来。做贼似的,他买了几本医书,一边查字典一边偷着看,看到最后,他扔掉医书,直奔了医院。 宛如神农尝百草一般,他试了很多种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还是注射雄激素。可总是补充这东西,对身体也有伤害。 小鹿已经不奢望着娶妻生子了,身体的冷感,让他的心也随之降了温度。在能够动情的时候,他懵懵懂懂,当它是件丑事,拼命的压抑自己;现在好了,他没有爱情也没有欲望,绝望而又悲愤的彻底圣洁了。 小鹿巡视了整间卧室,然后又去浴室放了一缸热水。这三年来,因为不愿意袒露身体,所以每次洗澡都是一场折磨。今天好了,小鹿侧身坐在缸沿,弯腰搅动蒸汽袅袅的热水,心中几乎有些快乐。 正当此时,房门被人敲响了。小鹿走过去一问,来者乃是程廷礼。 程廷礼裹着一袭睡袍,双手插兜走了进来:“在放水?” 小鹿连忙转身去关水龙头,与此同时,程廷礼也跟着溜达进了浴室。洗脸池上方的墙壁上贴了一面大圆镜子,镜面蒙了薄薄一层水雾。程廷礼用毛巾擦亮了镜子,然后把小鹿拽到了身前。 两个人一起照着镜子,程廷礼忽然笑了一下:“干爹是不是这几年见老了?” 小鹿的文明礼貌像是全喂了狗,听了这话,他略一犹豫,最后竟然点了头。 程廷礼抬起一只手,抚摸了小鹿的腰:“越是老,越羡慕你们这帮年轻的。” 然后他又问:“小鹿,你接下来想干什么?闲有闲的活法儿,忙有忙的活法儿,反正干爹总是依着你。” 小鹿笔直的站着,望着镜中的程廷礼答道:“我既然学了几年军事,如今回来了,就还是想从军。” 程廷礼微微偏脸,嗅了嗅小鹿的头皮:“没问题,干爹手下几十万的兵,只要你有本事,干爹就提拔你。” 小鹿知道自己这位干爹是个什么货色,不过干爹和程世腾又不一样。干爹没害过他,而他除了干爹之外,也真的是再无亲人了。 “我没别的念想了。”他对着镜子开了口:“只要干爹信得过我,我就一定好好干。” 程廷礼侧脸对着他一笑:“什么叫‘没别的念想’?” 小鹿扭头正视了他的眼睛:“我光棍一个,没牵挂。” 程廷礼盯着小鹿的大眼睛,世上竟真能有人长出这么美的一双眼睛,让程廷礼几乎感觉不可思议。总而言之,这是老天厚待他,让他的鹿副官重生又还了魂。 他三十多岁的时候,分外混蛋,活活逼死了鹿副官;现在他已经年过半百,脾气秉性柔和了许多,自信不会再把小鹿也逼上绝路。 “城外有个新兵营。”他和声说道:“我先给你放个连长,若是你能把那百八十人管好了,我再升你的官。” 小鹿听闻此言,登时喜悦得想笑,然而太久没有笑过了,他脸发僵,一时竟是没笑出来。 一夜过后,小鹿启程出城了。 大少爷大大的埋怨了父亲,认为父亲不该把小鹿放到那种野蛮地方去。程廷礼不动声色,看儿子也是自己的竞争对手,若不是当初儿子一脚踢废了小鹿,自己还真是占不到上风来。 程廷礼好色,为了“色”,他可以暂时忘记自己的年龄和身份。 ——第一卷·郎骑竹马来·完—— 第二卷:所遇何人 第四十二章 程廷礼所说的“天津城外”,是个界限模糊的范围,因为在他看来,只要出了天津不离河北,那么除了北平之外,其余全算是天津城外。 于是小鹿抱着出城的心启了程,一路北上又北上,差点进了察哈尔。 在察哈尔与河北交界处的一座小县城里,小鹿以着连长的身份,给自己安了一份家。 他这家是一座不甚地道的四合院,正房三间,东西各有一间厢房,正房后方就是后院,坐落着厨房和柴房。房子是如假包换的青砖大瓦房,放在这县城里,就算很不赖了,只比营长那一套借来的两进大院子略逊一筹,不过连长逊于营长,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虽然这连长乃是省主席的干儿子。 在这一座清清静静的新居里,小鹿过得很快乐,是暗暗的快乐,表面还是很严肃,仿佛怕自己笑大了会引人注目一般。三间正房,中央一间做客厅,只摆了一套桌椅;东西两间,一间充当书房,另一间则是卧室。书房永远是窗明几净的,靠窗的木案子上,一边摆着整整齐齐的一摞书籍稿纸,另一侧放置了个圆滚滚的土陶罐子,罐子里面蓄着清水插着野花。两只小书架靠墙立着,不多的几本书,全是他从日本带回来的,按照书脊的颜色分类摆放。书架上房的墙壁上,挂着一把武士刀,此刀长度有限,钢口也不好,堪称是华而不实,不过因为刀鞘实在是“华”得可爱,所以也被小鹿当成了装饰品使用。 书房是这样素净了,卧室也是同样的风格,只有床和两口衣箱,以及一副衣帽架。衣箱盖子上摆着一面镜子,此镜面积甚大,带着活动的镜脚,照理来讲是可以立着照看的,然而因为头重脚轻,立足不稳,所以大部分时间里,小鹿都让它保持着平躺的姿态。 三间屋子,都是他的,外无敌人,内无友人。小鹿终于清净了,清净得简直恨不能关起房门狂笑一番。夜里他让人给自己预备一浴桶的热水,自己坐在水里想怎么洗就怎么洗,有时候洗得太得意了,他情不自禁,会扯着嗓子唱日本演歌。他是哑嗓子,调门很低,并且是想提高也提不起来。哼着演歌那哭唧唧的调子,他一边摇头晃脑的给自己打拍子,一边往自己身上撩那已经不大热的洗澡水。 这个时候,鹿连长的左膀右臂,就要从东西厢房中钻出来,抱着膀子做侧耳倾听状。听着听着,左膀右臂之一低声说道:“这是学驴叫呢?” 左膀右臂的余下之一听了这话,黑脸沉得赛似铁板:“不要乱说。” 此言一出,先前那位就嗤之以鼻的笑了一声,那意思是骂黑脸子在拍马屁。 黑脸子不为所动,依旧保持着端庄的神情。他和身边这位膀大腰圆的壮汉,都是小鹿从新兵之中挑出的佼佼者。鹿连长初来乍到的时候,看着也黑,是个黑里俏,然而黑了没过几天,他渐渐的白了起来,原来黑是假象,白才是本质。 鹿连长一白,就不是一个“俏”字可以简单形容的了。 这么漂亮的鹿连长,给自己挑的哼哈二将却是全都一点也不漂亮。黑脸子大名叫做张春生,在家乡读过好几年私塾,因此属于新兵营中的秀才;秀才旁边的彪形大汉,名叫武魁,出身于屠户世家,祖祖辈辈都是杀猪的。本来他也打算一生杀猪,然而那天他从山里收了活猪,赶着往家里走,哪知半路出了野兽,吓得猪四散奔逃,他也跟着逃,刚刚逃离险境,就被抓壮丁的队伍给围住了。 武魁家里没老婆,只有一个爹以及一个后娘,父子两个如同仇人一般,常年的不说话。武魁进了新兵营,起初痛苦不堪,总是想逃,然而呆了几天之后,他发现丘八这一碗饭吃得很是容易,起码比杀猪轻巧得多,且可以不必面对他的亲爹和后娘,故而他心思变化,自动的不肯跑了。 张春生二十出头,相貌平平,唯一的特点就是黑和瘦;武魁生得虎背熊腰,脸上略有几条横肉,剃个和尚头,脸和脑袋总是油光锃亮。若是从五官论,武魁算是屠夫中的美男子,出了屠夫这个界限,就不好说了。张春生算是副官,武魁算是卫士,两人分别盘踞在东西厢房之中,目前全没有正经差事,唯一的工作是给连长干杂活。 武魁不能欣赏连长的驴叫,站在院子里又招蚊子,所以拍拍打打的很快回了屋子。张春生站着没动,因为感觉连长其实唱得也挺好,和驴叫还不完全是一回事。 小鹿不知道自己给自己养了两名听众,自顾自的只是唱。唱完之后出了水,他摸黑将自己擦拭了一番,擦完之后趿拉着一双充当拖鞋的布鞋进入卧室,他端起衣箱上的那面大镜子,借着窗外月光审视了自己——平端着镜子,他先看了看自己的头脸。 头是圆的,因为头发短得如同喇嘛一般,完全显露了脑袋形状。镜子缓缓的下移,他又看了看自己的胸膛和臂膀。胸膛很结实,胳膊也呈现着薄薄的肌肉线条。放好镜子弯下腰,他越过下身,直接看了看自己的双腿。他嘴唇上没有胡须,身体的汗毛也很轻。自己伸手拍了拍小腿肚子,触感是充满弹性的,是两条健康笔直的好腿。 小鹿满意的直起腰,穿好睡衣上了床。只要别想他那一处不得见光的暗伤,他一个人也能活得挺高兴。 小鹿一觉睡过去,清晨和公鸡同时起床。 卧室门外有房门开开关关的轻声,是张春生在出入忙碌,给他预备洗脸水。小鹿嘴上不说,其实心里觉得张春生这人很投自己的脾气,手脚利落心思细致,天生的有眼色讲卫生。 洗脸水倒好了,牙刷也蘸了牙粉横架在在搪瓷牙缸上了,张春生进了卧室,先是站在门口打了个立正,然后一手攥着一份报纸,一手抬起来行了个军礼:“连长早上好!” 小鹿拥着薄被,靠着床头半躺半坐,半睁着眼睛往地上看——刚醒,他心里还迷糊着。 张春生迈开步子,无声无息的走到床前站好了,展开报纸开始念起今日的新闻。报纸也是本县的出品,距离外界的变化总是略慢一步,导致新闻时常是不够新,但聊胜于无,比不读强。 小鹿默然的听着,一双眼睛渐渐的睁开,整个人也有了活气。张春生见他像是醒透了,便很自觉的合拢报纸退了出去。 小鹿穿戴洗漱,坐在书桌前吃张春生给他端进来的馒头稀粥和小菜。窗户是玻璃窗,他一抬眼就能看清院内全貌。院内的情景让他有些刺心——武魁光着膀子,正在厢房门口举石锁练力气。 武魁太壮了,一身的腱子肉鼓鼓凸凸,因为天气热,所以只穿了一条单布裤子,裤裆里也是鼓鼓凸凸。小鹿的目光顺着武魁的胸膛往下走,走到腰间停了停,走到裤裆又停了停。他想武魁的家伙一定是温暖沉重的,也或许是青筋虬结,筋脉之中血液汩汩流动,让那东西灵敏得简直如同活物。 想到这里,他对武魁简直是羡慕得有些恨了。 他越是眼红,武魁练得越是来劲,裤裆里直不隆冬,颤巍巍的竟然支起了棒槌。小鹿本是坐在桌前吃馒头,见此情景,他像受了冒犯一般,下意识的双脚蹭地向后一闪,连人带椅子一起退了一尺多远。 然后肠胃也满了,馒头也放了,小鹿忍无可忍一般起身出门,没找到马鞭子,弯腰在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抽向了武魁:“混账东西,你给我穿上!” 武魁挨了一抽,没疼,只是吓了一跳:“连长,我、我没光屁股啊!” 小鹿仿佛痛心疾首一般,粗着喉咙继续吼:“上衣!赤身露体、成何体统!给我穿好上衣!” 武魁张了张嘴,一时间无话可说,放下石锁扭头逃回了厢房。而小鹿不由自主的伸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眼前还晃着一片肉色。这肉色让他觉得又温暖又污秽,他知道自己和那颜色是绝缘的了,所以格外的看不得它,一旦见了,就眼睛痛,心也痛。 除去了院子里这位肉色大汉,小鹿感觉身心略略的清净了一点,仿佛自己以及自己周遭的一切,又重新恢复了圣洁。 然而这圣洁没有一个好来历,他偶尔会感觉自己像是修道院里的苦修之人,为了圣洁阉割自己,血淋淋的、天愁地惨的,不是个好圣洁。 第四十三章 小鹿每天早上吃饱喝足之后,就前往军营去练兵。兵都是新兵,比张春生和武魁还新,而且没有张春生和武魁的聪明勤谨,并且有一部分是被队伍抓壮丁强抓过来的,心心念念的总要跑。小鹿心狠手辣,在营地操场边上立了个木头桩子,这桩子就是刑架,每天都有新兵被吊在架子上,做大鹏展翅状挨马鞭。 小鹿自己不动手,因为有武魁,他当初把武魁挑到身边,就有这个目的。武魁杀久了猪,渐渐对于一切活物都硬了心肠,小鹿让他打人,他就真敢把人往死里打。打完之后擦擦汗,他该吃吃该喝喝,一边吃喝一边和张春生扯淡——在这个连里,他俩算是高级人物了。 小鹿自己严肃,在军营里,也不希望看到其他人嬉皮笑脸。要笑可以私下里去笑,小鹿想,正经的时候就是要正经,否则的话,就是不尊重长官。 小鹿在县城里住了两个月,训练出了一个整齐利落的新兵连,连里的新兵蛋子们经了他的手,不知怎的,居然变得相貌相似,仿佛是一百多个亲兄弟一般,也或许是因为他们全被剃了光头,集合时全穿着军装,神情也是统一的肃穆。 小鹿忙小鹿的,旁人忙旁人的,他的顶头上司,一位营长,从来不管他。省主席的养子,跑来训练新兵大概只是装装样子,营长是个精明人,犯不上对着皇亲国戚使官威。 然而在两个月后,精明的营长忽然死了。 营长那天是喝了整整一坛子本地酿的烧酒,喝完之后晃晃荡荡的从窑子大门往外走,两只脚不听使唤,在跨门槛时绊了一下,一跤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 营长就这么死了,营长的上司不在本县,留下了无主的三个连。三位连长约束部下,等待上峰下达命令,然而上峰的命令未至,程廷礼却是来了。 在这县城众人的眼中,程廷礼的身份,也就和皇帝差不多了。没根没基的两位连长十分惶恐,简直不知道应该如何接待这位从天而降的大人物。这个时候,小鹿自然是要打头阵的,这一点,两位连长不出声,小鹿自己也清楚。 程廷礼来得威风,有一个警卫团随行,专为了保护他一个人。队伍浩浩荡荡的开进城里,县长诚惶诚恐的让出了自家宅子接驾。然而程廷礼没有在县长家中下榻,而是要到小鹿那边对付一宿。一宿过后,他还得继续上路,往张家口去。 小鹿平时觉得自己那三间上房是很宽敞的,可程廷礼一来,这三间屋子忽然小成了蝈蝈笼,仿佛程廷礼是个巨人。程廷礼在他这屋子内外巡视了,末了停在书桌前,指着桌角陶罐里的野花笑道:“小东西,你倒是好兴致。” 小鹿听了“小东西”三个字,有些刺耳,但是规规矩矩的站直了,他低声答道:“美丽的环境,有助于陶冶情操。” 程廷礼笑了起来,听这话本应该是书卷气十足的,但是经了小鹿一说,就变成了生硬冰冷的科学结论。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他见小鹿把军装穿得一丝不苟,只是没系武装带——小鹿穿衣服是讲究的,然而从来不系武装带。 “不热吗?”程廷礼笑道:“脱了吧,在干爹面前也拘束?” 小鹿抬手一粒一粒的解纽扣,脱了上衣搭上了椅背。程廷礼又看了他一眼,发现他有一把细细的腰。腰太细了,就显得屁股很圆很有肉,不过也可能是真有肉,程廷礼收回目光,心里盘算着小鹿那一处旧伤给身体带来的影响——一定是会有影响的,本质上都不算个真正男人了,外表还能威武雄壮? 程廷礼看过书房又看卧室。站在小鹿身后,他抄起了衣箱上的大镜子照了照。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脸,程廷礼看了又看,末了叹道:“这半年来,脑袋上有白头发了。” 然后他微微低了头,把嘴唇凑到了小鹿耳边:“年纪越是大,越爱想起故人。在梦里,我常能见到你爸爸。” 小鹿听到这里,身体震了一下。 第四十四章 程廷礼放下镜子,伸手揽住了小鹿的腰:“我和他做了七八年的夫妻,可惜他后来娶了你娘,心里没了我。他心里没有我,我心里可是有他,他都死了,我心里还想着他。” 小鹿第一次听程廷礼这样对自己说话,满口“你”啊“我”的,干爹不成了干爹,干儿子不成了干儿子。惊讶之余,他也有几分好奇:“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程廷礼轻而慢的告诉他:“饮弹自尽。” 小鹿听了这话,并没有大惊失色,因为对父亲实在是没感情:“为什么要自杀?” 程廷礼沉默片刻,然后答道:“爱之深、恨之切。我对他是爱恨交织,他对我也是一样。”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从心底里翻上一股子鄙夷:“情死?” 不等程廷礼回答,他冷冰冰的又补了一句:“我看不起他。” 程廷礼怔了怔,随即说道:“你不懂……” 不等他把话说完,小鹿自顾自的又开了口:“他不但自己无能,做出卖身体的下流事情,还使他的后代为他蒙羞。这样的人,自杀也是毫不可惜的。” 程廷礼听了这话,真感觉小鹿是把自己和鹿副官一起骂了;手臂环着小鹿的腰,那腰虽然细如蛇类,然而硬邦邦的,也毫无柔软动人的意味。 “我和他之间,并非交易的关系。”程廷礼按捺了性子解释:“如果只是玩玩而已,我又何必要把你当成儿子抚养成人?” 小鹿这回没言语,因为在这一件事上,他的确是欠了程廷礼的恩情。 程廷礼很满意于小鹿的沉默,勒着他的手臂紧了紧,程廷礼压低声音,呼出的热气扑在了小鹿耳边:“宝贝儿,我还没有很老,还能再爱一次。你小的时候,我当你是个孩子,我什么都不向你要;现在你长大了,自己能做主了,我想要你,你给不给?” 小鹿打了个冷战,不是怕,是嫌恶欲呕,肠子肚子一起向上一翻,翻得他不由自主的打激灵。 “您是我的干爹。”小鹿背对着程廷礼说话:“我对您只有尊敬和感激。” 程廷礼歪着脑袋,去看小鹿的侧影。两个月不见,小鹿白了,皮肤紧绷绷的反射着柔细的光,颧骨和下颌的线条是统一的很清秀。他想小鹿在十八岁那年变化最剧烈,脱了孩子皮,换了大人样,可是未等他蜕变完成,自家儿子就一脚把他踢成了半个太监。 于是,他的变化到那为止,正在往高里窜的个子,也不窜了。 “我不需要你的尊敬和感激。”程廷礼浮想联翩的开了口,脸上同时失控似的露出了一点笑意:“只要你肯依了我,我宁愿受你的作践。” 说到这里,他当真是起了兴致,抬起一只手开始去摸小鹿的胸膛,同时从鼻子里哼出了缠绵的声音:“我是堂堂的省主席,手里有一省的地盘,几十万的兵,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我这样的人,现在送上门来让你作践,你没兴趣试一试吗?” 小鹿摇了头:“我没有欲望,也没有兴趣。干爹,您换个人吧!” 程廷礼忽然笑出了声音:“小东西,你没欲望,我给你欲望。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快活……” 一边说,他一边把手探向了小鹿的下身。可是未等手指触摸到军裤,他忽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及至反应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踉跄着被小鹿推到了床上。仰面朝天的被小鹿摁住了,他不明就里的睁大了眼睛——这小混蛋这么不合作,让他几乎有些恼羞成怒;但是这一推一摁的力道又让他有些心动,他喜欢这种富有侵略性的漂亮小子。 他想挣扎,也有余力挣扎,因为他体力精力都充沛,他的身体也比小鹿高壮。小鹿也察觉到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了,当即抬腿上床,从天而降一般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肚子上。 双手摁住了他,双腿夹住了他,小鹿俯下身,用凶恶急切的声音说话:“你别逼我!” 程廷礼直勾勾的睁大眼睛盯着他,保养良好的白脸上泛了红。难耐似的勉强向上挺了挺身,他真起兴了,命根子梆硬的往上挺,贴着小鹿的屁股支起了帐篷。 小鹿察觉出了身下的异样,这点异样让他感到了一阵烦恶。恶狠狠的盯着程廷礼的眼睛,他喘着粗气继续说话:“营长死了,让我去当新营长。我要带兵,我要打仗,我会干得很好,让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身体坏了,可我脑子没坏,精神更没坏!” 程廷礼张开嘴喘了一口气,眼睛和脸一起红了:“小鹿,好样儿的,看来小瑞当初那一下子,真是没把你骟干净!” 此言一出,小鹿登时瞪了眼睛,手比心思转得更快,他一把就卡住了程廷礼的脖子:“干爹,你可别让我恨你!” 程廷礼摸索着抬起手,用拼命的力气扯开了小鹿的爪子。急促的喘了几声,他忽然笑了:“好,好!钱,权,我都可以给你,可你记住,你这个人是我的,我不要,别人也别想要。你有本事,就打一辈子光棍给我看。否则的话——” 他伸手搭上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说怎么办?” 小鹿居高临下的垂了睫毛看他:“没有否则。” 程廷礼隔着一层军裤,抚摸了小鹿的大腿:“否则的话,你就要听我处置。怎么样?” 小鹿一点头:“成交!” 然后他后退着下了床。而程廷礼双脚拖在地上,依旧保持着仰面朝天的姿态:“小鹿,营长是你的了。” 小鹿双手下垂贴了军裤侧缝,对着程廷礼行了个九十度的鞠躬礼:“谢干爹栽培。” 然后他直起腰,眼珠子下意识的扫视了对方的裤裆。那裤裆里鼓鼓囊囊的,显然里面的东西还在作怪。一瞥之后收回目光,小鹿忽然厌恶了自己,因为自己的眼睛总是往男子的胯下瞟,瞟过之后,就羡慕嫉妒,就恨。 第四十五章 程廷礼和他儿子一样,总是不好意思对小鹿霸王硬上弓,儿子的思想,老子不是很清楚;老子纯粹只是怕小鹿会寻死,因为小鹿的爸爸当年说死就死,真是把程廷礼给吓着了。 在小鹿这里睡了一夜过后,程廷礼带着他的警卫团启了程,小鹿也如愿以偿的升了营长。他做营长,同僚是不嫉恨的,因为他几乎就是程廷礼的养子,干儿子做营长,好比亲儿子掌管禁烟局一样,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谁见了也挑不出理来。 小鹿很得意,因为手里攥了三个连的人马,再加上其余机构的人员,足有四五百人。除此之外,程廷礼给了他权力,还许他自行再招兵,招来的兵训练好了,也全归他管。 小鹿没什么娱乐,尤其是在这远离平津的县城里,他连场电影都瞧不成。封闭的土地,也有针对人类本能的消遣,比如吃喝嫖赌。吃喝是不犯禁的,小鹿也爱吃好的喝好的。赌,只要别闹出大乱子来,也可以允许;另有嫖这一道,是最受小兵们欢迎的。因为这县城位于两省交界之处,道路四通八达,往来商队很多,人来得多,卖人的自然也就多。 武魁知道营长是个干干净净的正经人,但是不知道他正经到了什么地步。他偶然想向小鹿溜个须拍个马,自作主张的往小鹿这宅子里领了个黄花大姑娘。 小鹿一度对大姑娘也是很有兴趣的,但他现在心如止水,眼睛里已经快要看不出男女老少。武魁这一趟马屁算是拍上了马蹄子,因为鹿营长在得知了这大姑娘的用处之后,当即攥着拳头站在院子正中央,不但快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鼻翼也是翕动不已,一张小白脸变成了面红耳赤。武魁心惊胆战的看看小鹿再看看大姑娘,心想我弄来的这个也不丑啊,这么周正的黄花大姑娘,还玷污了他不成? 武魁等着小鹿咆哮,然而小鹿最终咽了一口气,并没有咆哮,只恨恨的一挥手:“龌龊!下流!马上带走!” 说完这话,他一舔嘴唇,又飞快的做了个垂涎三尺的动作。武魁没看明白,也不知道他到底是真不要还是装不要,故而犹犹豫豫的又劝道:“这丫头没爹娘,留下来给您干点儿杂活不是正合适吗?您留了她,也算是救她一条小命儿了!” 小鹿最怕旁人和他讨论这个话题,然而武魁偏要纠缠不休。两只脚像钉在了地面一般,他耸着肩膀向前俯身,暴着青筋吼了一声:“带走!” 武魁立刻行了个军礼,扯着大姑娘扭头就跑了。而小鹿瞪着眼睛又站了一会儿,末了感觉自己这样子太没风度,便放下肩膀恢复原形,又尴尬的清了清喉咙。 武魁想不通,打发了大姑娘之后,他回了鹿宅,见小鹿已经出门去了,只有张春生正坐在院子里洗衣服,便蹲到一旁低声问道:“咱们营座,是不是一直没找过人?” 张春生像一尊营养不良的黑面神一眼,很有戒备的转向了武魁:“人?女人?没有。” 武魁想了想,随即又问:“男的呢?” 张春生一摇头:“你别嚼舌头败坏营座的名声。” 武魁思索着笑了:“那可真是奇了怪了,他不憋得慌?” 张春生沉着脸,低下头继续揉搓小鹿的军装领子:“你别拿咱们营座和别人打比方。咱们营座是文明人,和你们不一样。” 武魁发现张春生是特别的维护鹿营长,和自己谈不到一个碗里去,于是站起身,不再多说了。 张春生洗衣服,晾衣服,晾到一半,小鹿回来了。张春生暂时停了工,问小鹿:“营座吃不吃西瓜?” 小鹿有些惊讶:“现在还有西瓜?” 张春生言简意赅的答道:“有。”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转身跑去了厨房,给小鹿端回来了一盘子切好的西瓜。 现在已经入秋了,西瓜是吃一口少一口了。小鹿站在院子里吃西瓜,张春生继续认认真真的晾衣服。一盘子西瓜没吃完,县长忽然慌里慌张的跑来了。 县长对于丘八军爷,素来是敬而远之,如今登了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城外八十里远的狗尾巴山下,又闹起土匪了。 县城外山多,素来是有闹土匪的传统,先前驻扎在此地的一位营长,就是因为剿匪有功,高升成了团长。及至这个团奉命开拔往北去了,才有了取而代之的新兵营。而先前的土匪虽然是灭了,新起来的一股子力量竟是比先前更强大。高升了的团长曾经几次进山剿匪,都不成功,若是再不开拔,这团长的一世英名,真有付诸流水的危险。 一团的兵马走了,换来了一营的新兵蛋子;县里自己还有个保安团,那团丁个个脆弱,唯一的本领是在土匪攻城之时关闭城门。至于那新兴的土匪有多厉害,小鹿不知道,营里不是本乡本土的新兵也不知道,因为夏天山里挺太平,土匪不闹,也就没有人提起土匪来。 县长征税养活着这一营兵,这一营兵,理所当然的,也就应该保证整座县城的安全。土匪猖狂起来,敢冲进县城里杀人放火;而小鹿一方面认为土匪的确该杀,另一方面又留意了县长方才所说的话——剿匪有功,是能升官的! 小鹿现在什么多余的念想都没有了,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做些事业出来,不再让人低看了自己。而在日本苦熬了三年,他虽然没能从陆士取得一张毕业证,但是扪心自问,肚子里还是学了些存货的,并非绣花枕头。 在心里飞快的打了一遍算盘,小鹿最后决定出城剿匪,一是拿那帮土匪练练手,二是练好了,这一次战斗也可以成为自己的筹码。 他是斗志昂扬了,县长却是唯唯诺诺的,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后来见鹿营长要对自己送客了,他才嗫嚅着说道:“山里那一伙蟊贼的首领,名叫何若龙,凶恶得狠。春天范团长一个团的人马,都没能奈何了他。鹿营长您只有一个营的力量,怕是……薄弱了一点儿。” 小鹿一愣:“何若龙啸聚了多少人?难道会比一个营还多?” 县长连连摇头:“那倒没有,不过是两三百人罢了。” 小鹿莫名其妙:“那本营长怎么会不是他的对手?” 县长为难的搓手:“因为……敌人……很是凶恶……” 小鹿冷笑一声:“县长不必担心,我鹿某人,也可以很凶恶!” 把县长送走之后,小鹿让张春生出门跑腿,叫了营内几名本地军官过来,让他们详细讲一讲狗尾巴山的风土人情,以及何若龙其人其事。 军官领命,当即侃侃而谈。小鹿越听越是有趣味,原来这何若龙还是个传奇人物,家中本是山下村庄中的大户,因为和人起了田地纠纷,打官司时被对方在暗中捣了鬼,不但应得的没得着,自家的财产还赔出去许多,那何老者想不开,便生生的气死了。 老头子一死,老婆子当即啼哭着病倒了,勉强熬了几日,也是一命归西,只留了个尚未娶亲的独生儿子何若龙。这何若龙当时已经离家远行,在保定城里进了中学,听闻家里遭了变故,赶回来一看,竟已是家破人亡。 平日村人都说何家儿子是个有礼的人,不料这有礼的人急了眼,手段更毒辣。何若龙到底是如何单枪匹马手刃仇人、并且一把火将仇人的家宅烧成白地的,众说纷纭,又经了演绎,全都不甚可信;总而言之,这何若龙报仇之后便上了山,和山中的土匪厮混在了一起。大当家被先前那位团长打死之后,他因为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很能服众,便接了大当家的班,带着那帮土匪继续盘踞在了山中。 何若龙的历史,也就是这些内容。整个夏天他都很安静,导致城里的驻军和百姓一起淡忘了他。直到秋收时节,这帮人又穷凶极恶的冲下山抢吃抢喝了,百姓们才重新又恐慌起来。 小鹿没上过战场,一直只是纸上谈兵,所以听闻何若龙是个劲敌,反倒暗暗的欣喜,认为自己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征集粮草整顿了兵马,小鹿把县城扔给保安团,自己带着部下那几百新兵,浩浩荡荡的出城剿匪去了。 第四十六章 在秋高气爽的好时节里,小鹿骑着一匹黑马,带兵出发了。 黑马是匹很威武的高头大马,通体上下黑成了一匹闪光的好缎子,一根杂毛都没有。扇呼着湿润的鼻孔,颠动着碗大的马蹄,它被一身崭新鞍辔打扮了,驮着小鹿玩似的在土路上小跑,踏出一地缭绕的轻尘。 小鹿在这军营里练习了两个多月的骑术,如今对于黑马,已经是相当的能控制。若是由着他的性子,他满可以策马扬鞭,以最高速度疾驰向前;可是马有四条腿,小兵却是只有两条,非得一步一步的走才行。而他单枪匹马,即便跑到了狗尾巴山下了,也是毫无用处。 小鹿耐下性子,一边前进,一边欣赏路边的秋日风光。土路平直,是城内城外的百姓们几百年来用脚走成的。路边盛开着一丛一丛不怕冷的野花,花的品种不多、样子也不美,但是开得很旺。 小鹿让武魁下去摘了几朵白花回来,从中挑选了一支最完整的,掖在了黑马耳朵上。张春生本是在马旁步行,这时见了,就无声的发笑——营座除了他自己之外,见了什么好东西都要装饰一下。 队伍走得并不快,半天才走了四十里路。中午埋锅造饭,连吃带歇又是一个钟头。小鹿估算着,下午再走一下午的话,傍晚时分正好能到山脚。山脚不止一处村庄,找个休息的场所是不为难的,那么明天出发往山上攻,也很合宜。 思及至此,小鹿也就不急。待到下午又上了路,他和一位冷连长并肩同行,边走边聊。冷连长不是本地人,但是在此地住久了,也和本地人差不多。环顾着周遭的风景,他开口说道:“营座,咱们下午走得可是挺快,再过一阵子就能看见狗尾巴山了!” 小鹿心旷神怡的挽着缰绳点头:“狗尾巴山……” 他在心里把话说完:“何等粗鄙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念头闪过不久,冷连长忽然手指前方大呼小叫了:“营座,瞧,真看见了!” 小鹿昂首挺胸举目远眺,只见平原远方隆起一道山脊梁,看那形状,真有一点像狗尾巴。那山不高,长长的拖在地平线上,山中也不知是长满了什么树,值此秋季,那树叶红一层黄一层绿一层黑一层,一层一层的从山脚向上染到山顶,配着碧蓝的天和几抹白云,白云被金色阳光穿透了,云也含了光。 小鹿看呆了,心想世上竟有这样美的地方,一只鸟啸叫着掠过他的头顶,他睁大眼睛看那山,看得睫毛一颤一颤。 他会画不甚地道的水彩画,如果这一趟不是带着刀兵之气征战而来,他想自己一定要找块大石头坐定,支起画板调好颜料,把这山画一画。 这么美丽的山里,竟然会寄生着那么丑陋的土匪,小鹿那剿匪的心忽然变得极其迫切了。本来他是来杀人的,心底最深处,还隐隐的存了一丝犹豫;可现在那丝犹豫荡然无存。 他是医生,前来剪除山中的毒瘤,是替天行道。 傍晚时分,一营的人马抵达了狗尾巴山下,在一处名叫狼牙寨的村落里安了身。狼牙寨这名字听着不善,其实是一座平平常常的小村庄,村里的贫苦人们靠山吃山,既种地,也采山货。大概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意思,山中土匪对于狼牙寨,倒不是很骚扰,也可能因为狼牙寨总是穷得山穷水尽,土匪想要在这地方占便宜,就只能是吃人了。 对于剿匪一事,狼牙寨中德高望重的老者们,显然是有点不知如何表态,总而言之,只要别把战火烧到村庄里就成。 小鹿约束着部下,不许士兵强闯民居追逐妇女;村民们审时度势,也很有眼色的送来了许多老南瓜新土豆。军粮从来就没有充足的时候,炊事班对着南瓜土豆起了灵感,把这两样东西和糙米混在一起,架起柴禾狠炖一场,熬出了一锅锅稠粥,再用油盐酱醋调了滋味,吃着竟也很能入口。 小鹿吃得好一些,是大米饭和炒土豆丝。饭菜全被张春生折到了一只大海碗里,以便他边吃边研究狗尾巴山的地形图。 起初他是斗志昂扬,要一举攻下狗尾巴山;然而如今对着地形图这么一细看,他又发现狗尾巴山如此之大,自己这几百人进了山,别说剿匪,兴许连匪的面都找不着,甚至会糊里糊涂的被匪剿了。 没有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赶了八十里路前来送死的道理。小鹿这几个月活得身心舒畅,尤其是不肯死。闭着嘴咯吱咯吱咀嚼着土豆丝,他开始转起了脑筋。 脑筋转了约有一个多小时,小鹿把麾下的三位连长叫了过来,开了个秘密的会议。及至会议结束,全营人马安营扎寨,也不提打仗的事情,吃饱了就睡。 到了翌日下午,几辆大马车从县城方向赶了过来,马车上摞了很高的木头箱子,箱子全是长方形的,上面又严紧的苫了油布。全副武装的士兵押着马车,显见这马车装载的乃是值钱货。 木头箱子卸在临时营地里,表面除了油布之外,又加了一层稻草。四周团团的围了士兵,昼夜无休的轮班守卫。 这一天,山上山下都太平,一夜过后,大马车接二连三的又来了。 小鹿放出了风声,说是营长认为狗尾巴山太大,贸然上山会有危险,所以已经给上峰长官发去了电报,请求支援。过不了几天,援兵就要从察哈尔开过来了。而在援兵到来之前,营长先把枪支弹药从城里运到手边,免得到时受了弹药的辖制。 这个说法合情合理,任谁也提不出异议。士兵们也不扰民,只是每天都要征收大量南瓜和土豆,不过对于村民来讲,只要南瓜和土豆的丘八大爷,真纯良得如同天使一般了。 小鹿在营中堆起了小山一般的武器箱子,同时按兵不动。白天站在太阳下看花看草看山,夜里他在营部和衣睡觉,营部是一间新草房,房外有武魁带着人给他站岗。 前几夜,小鹿睡得都挺好,唯独这一夜他闹了失眠。静静的躺在草房内的凉炕上,他听门外先是无声,后来武魁大概是以为他睡熟了,便开始嘁嘁喳喳的和人说话,说的全不是好话,没有一句是能离开女人的,而且坏得细致,有些词,一般人连写一写都要羞赧的,武魁大喇喇的脱口而出,仿佛快要顺着嘴丫子流油。 “那家伙真他妈跟活驴一样!”他野调无腔的不知在点评哪一位同僚:“后来小凤见了他就躲,给钱都不露面,死活就是不让他上身!” 此言一出,当即起了低低的笑声,其中一人耳语一般的嘀咕道:“妈的小凤都快让他给日豁了!” 又有一人说道:“明告诉你是‘小缝’了。” 武魁笑了一声,开始咳嗽,似乎是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 及至他咳嗽完毕,旁人也笑够了,这些人转移话题,合着在找不到妓女泻火之时,他们也肯勾搭勾搭细皮嫩肉的娃娃兵。说到这里,话变得更粗了,小鹿听五句能明白一句,余下四句存在心里,慢慢的再一句一句反应过来。 小肚子里开始有一团火缓缓的烧,烧得温吞吞,让人心里做痒而又使不上劲。小鹿平时除了沐浴如厕之外,从来不碰自己的下身。但是今天他下意识的伸出手去,隔着一层军裤和一层内裤,他将自己连鸟带蛋的一起抓了住。 他这东西是不娇贵的,差一点就彻底成了摆设。没彻底,可也差不多,近乎于彻底。对待一团凉肉是不必客气的,他仰面朝天的分开了腿,抓着那东西用力的揉搓,揉着揉着忽然打了个激灵,家伙没硬起来,但是小肚子里面像有根筋在痉挛似的,隐隐的开始作痛了。 小鹿很沮丧,松了手转而去揉下腹部。裤裆里仿佛是有一点点湿,因为自己这杆破枪还不算是完全的没知觉,偶尔高兴了,能往外流点透明水,流得也不多,一滴两滴而已。 小鹿难得亢奋,一年或许也不会有一次两次。亢奋过后,他时常又难过得要死。亢奋来得没缘由,难过也来得没缘由。 他靠着土墙坐起来,秋夜很凉,亏得他身体还算好,衣服也穿得利落。抱着膝盖低下头,他闭了眼睛,暗暗的做深呼吸,直到情绪全退去,直到他又恢复冷静。 可是正当他在情绪的有与无之间摇摆呼吸之时,门外忽然起了动静。而这动静的最初,是一声枪响。 乡村的午夜是如此寂静,这一声枪响简直抵得上一声霹雳!小鹿不假思索的跳下了炕,摁着腰间手枪打开了房门:“怎么回事?!” 武魁一手提着手枪,一手抬起来虚虚的拦着小鹿,作势要保护他。小鹿见他一无所知,当即又要往外跑,正当此时,一名连长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声音几乎是狂喜的:“营座,来了!他们来了!” 第四十七章 小鹿知道自己带着一营的士兵进山剿匪,宛如大海捞针一般,简直没有胜利的可能,故而临时换了计策,设了陷阱想要守株待兔。诱饵是那些堆积如山的军火箱子,以及山下粮仓里的粮食。对于土匪来讲,枪就是胆,有了枪他们才能大杀四方,没有武器,他们只能缩在山里当野兔子。 山下有粮,有枪,有人数不多的、拼了命就可以击溃的一个营。小鹿知道土匪在山下一定有眼线,也一定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道理——依着他散布出的风声,过不了几天,一个团的援军可就要来了! 于是他这几天一直在等,他找不着土匪,但是可以让土匪自动上门来找他。 午夜时分,夜黑风高,正是打偷袭的好时机。营里的士兵暗中受了命令和嘱咐,也是轮着班的有睡有醒。如今见营地一角起了枪声和火光了,士兵们立刻抄起步枪上了阵。营地的面积有限,几百兵加上几百匪,立刻混战成了一团。土匪们显然也没料到士兵们能在夜里说醒就醒,醒了之后抄起家伙就能上战场,很快便被杀了个措手不及。而小鹿第一次见识了枪林弹雨,傻大胆似的也不知道怕。藏在半堵破土墙后,他拿着望远镜往那战况激烈的地方细瞧,只见土匪中有那么一“团”人,步调一致的左奔右突。说他们是一团,因为这一伙人总不分散,中央站着个高个子,举着一把手枪做指挥。看那高个子的身形,正是个年轻人的样子,很符合何若龙的年纪。 小鹿心里有了数。回头向武魁使了个眼色,他猫着腰起了身,开始朝那高个子的方向小跑。武魁带着一支小队,见状立刻跟了上。擒贼先擒王,他明白营座的意思。 土匪说是有个二三百人,其实看眼下这个情势,至多也不会超过二百人。四五百的兵围攻这一二百的土匪,又是有备而围,自然有了痛打落水狗的效果。土匪们被逼到了军火箱子附近,有士兵对着军火箱子开了火,里面的火药炸弹立刻崩飞了木箱——炸弹不是兵工厂出品,是营中自制的,若说威力,仅比烟花强一些,但是火光冲天,十分唬人。 土匪立刻就乱了套,开始舍了性命往外冲,想要杀出一条活路。小鹿站在外围,一双眼睛紧盯着火焰之中的高个子。忽见那高个子带着几个人要突围了,小鹿对着武魁一挥手,然后也不等武魁的回应,拔腿便追向了前方。 夜太黑,离了火光跑出不远,小鹿就发现这土匪是没法追了,因为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完全是凭着知觉往前跑,前方的人要是回手给自己一枪,自己没遮没挡的,只能是乖乖受死。不过话说回来,前方的人能回手一枪,后方的人自然也能抬手一枪,而眼前黑咕隆咚,脚下起伏不平,逃的人和追的人全是拼了命,暂时都顾不得这一枪了。 危险归危险,但是小鹿不肯作罢,因为机不可失,而他也实在是没有搜山围剿的实力,非得今夜趁热打铁、收了这帮妖孽才行。眼睛睁圆了,耳朵也竖起来了,他一路跑得头也不回。武魁人高马大,居然落了后。武魁觉得这不应该,因为自己腿长步大,从个子论,分明是比营座大了一个型号,没理由撵不上他。然而小鹿急了眼,在山路上跑得上蹿下跳,比所有人都灵活。 武魁急死了,怕他中了土匪的冷枪,想要呼喊,又不敢出声。正是焦虑之时,前方忽然起了零零碎碎的枪响,竟是双方又交了战。 武魁慌忙进行还击,一边扣动扳机,一边压低声音喊营座。喊着喊着,他听见了营座的哑嗓子:“快快快快快!他们的人跑散了!” 小鹿追的时候没多想,追起来之后更是无暇多想,于是糊里糊涂身不由己的,他整整追了半夜。 前方那何若龙一帮人,在黑暗中四散奔逃,的确是成了七零八落之势;小鹿这边稍微镇定一点,掉队的人倒是不多,然而全累得如同大骡子大马一般,扇着鼻孔张着嘴喘,秋日的凌晨寒冷如冬,可是他们的热汗顺着脖子往下淌,脑袋全像水洗一般,腾腾的冒着热气。 小鹿太想一举成功了,居然急出了一股子邪劲。一个箭步跃过一道荒草葱茏的壕沟,在稀薄的晨光之中,他看见前方林子里有黑影一闪,看那黑影的个头,必定就是何若龙本人无疑。何若龙作为一条地头蛇,在林中闪过一瞬之后,便又消失无踪。小鹿一直感觉自己这一路没追错人,如今亲眼看得清楚了,他精神一振,也无暇瞄准,抬手对着前方树丛就扣动了扳机! 一鼓作气的,他连着打光了一匣子弹。一边开枪,一边脚步不停,作死一般的往前直冲。实战的经验他没有,但毕竟是在军校中学习过的,他练出了一手好基本功。一刹那间给自己重新填充了手枪子弹,他只攻不守,对着前方又连开了五枪! 五枪过后,那黑影又出现了,摇晃着还要向前跑。于是小鹿提起一口气狂奔几大步,随即站在高处纵身一跃,一下子就将对方扑倒在了荒草丛里。 那人猝不及防的受了袭击,当即向前仆在了草中。随即一个鲤鱼打挺翻了身,他用手枪抵住了小鹿的眉心。食指勾在扳机上,他明明是摆出了同归于尽的架势,可是在和小鹿清清楚楚的打了个照面之后,他很明显的愣了一下。 这一下,至多也就是一秒钟的工夫。可就在这一秒钟之内,小鹿攥着他的手腕狠狠向下一磕。手背撞上地面的石头,手枪立刻随之脱了手。小鹿顺势起身骑到了他的身上,同时又攥住了他另一只手腕——另一只手腕不必狠攥,因为上臂受了枪伤,鲜血已经淋淋漓漓的打湿了半条衣袖。 垂下头瞪着身下这个人,小鹿的汗珠子砸到了他的鼻尖上。气喘吁吁的开了口,他用低哑的声音发问:“何若龙?” 那人长出了一口气,反倒是镇定了:“我是何若龙。” 小鹿圆睁二目望着他,万没想到何若龙是这样一个形象——这人不过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白净脸儿,浓眉毛,五官是粗线条的,也说不出是哪里出色,总之有种一望而见的英俊,看着明明白白的,眼睛连着心,一点额外的东西也没有。 不像程世腾,平静的时候是一个样子,活泼的时候又是另一个样子,神情的变化简直掩盖了他的五官眉目,让人觉得他几乎是会随时变脸的。 正当此时,武魁等人死去活来的跟上来了。七手八脚的摁住了何若龙,武魁尽管已经累得快死,但还是尽职尽责的先问小鹿:“营座,您没事儿吧?” 小鹿一挺身站了起来,退后两步让到了一旁:“我没事。” 紧接着他弯下腰,捡起了何若龙的手枪。那是一把左轮手枪,他甩出转轮看了看,发现里面只剩了一颗子弹。 然后他又望向了地上的何若龙。何若龙还在微微喘息着,眼睛望着天,没有变模样,还和方才一样。 将左轮手枪掖到腰间,小鹿对着武魁一挥手,低声下了命令:“带走!” 武魁生拉硬拽的拖起了何若龙,又让一名小兵解了腰带,将何若龙的双手反绑了一道。 小鹿望着这些人撕扯着何若龙往回走,自己却是站在原地,没有立刻迈步,也不是累得走不动,只是心里恍惚了一下,仿佛没反应过来似的,暗暗的想:“我亲手活捉了何若龙!前头那位团长几次进山都没抓成的悍匪,今天让我给生擒了!” 然后他又想:“原来这就是何若龙?真是何若龙?” 小鹿觉得何若龙看着一点也不像土匪,可偏偏又真是个土匪。这太奇妙了,太不可思议了。 第四十八章 武魁跑得腿都软了,一路踩着云似的把何若龙押回了山下营地。其余的人脚下也轻飘飘的,和他一起腾云驾雾,唯有小鹿一步一个脚印,身上还残留着夜里那股子邪劲。 因为他兴奋,这一场生擒足以证明他的确是有本领的,文武双全,智勇也双全。 随即他又想自己是如此的有内秀,本应该成长为一名有才华有出息的人物,却被程世腾那个魔鬼伤害成了断子绝孙。难道那一对姓程的父子看不出他是能做大事的吗? 思及至此,小鹿呼哧呼哧的喘着,忽然又悲愤了。方才得意的时候他没笑,现在悲愤了,他也不哭。武魁走到半路,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一直板着脸,脸是光滑细腻的小脸,上面蹭着一道道黑的绿的,是泥土与树叶的汁液,鼻梁皮肤紧绷透亮,渗出了一层很细密的汗珠。 看完一眼之后,武魁转向前方,心情闲适,类似看了一场好戏,暗想:“大美人儿。” 然后他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何若龙身上。何若龙被他们推搡簇拥着走,一边走,左胳膊上一边往下滴答鲜血。低着头不说话,何若龙走得也有一点摇晃。 追的时候,匪与兵在山里兜了圈子,所以跑了个没完没了。现在武魁等人辨认方向走了直线,不出一个时辰,便回到了山脚营地。 营地里横七竖八,全是尸首,大部分是匪,小部分是兵。这一场关门打狗之计使得太绝了,门也真是关得太严了。一名连长已经清点了尸首数目,这时跑过来向小鹿作了报告,说是咱们折了十二个,土匪那边是八十七个。 小鹿一听,有点发怔:“逃了很多?” 连长思忖着答道:“不应该,兴许是他们没有全出来。” 小鹿本是想要高奏凯歌打道回府的,听了这话,他一改主意,决定在山下再逗留几天,同时四处宣扬了何若龙落网的消息。 待他把命令都下全了,张春生忽然不声不响的走过来,递给了他一把热毛巾,又问:“营座要不要换身衣服?” 小鹿满头满脸的擦了一通,同时从自己的领口中嗅到了扑出的潮热汗气。于是他一点头:“换。” 张春生又道:“吃完饭再换吧?”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一手接过毛巾,一手招来了一名端着大海碗的小炊事兵。饭是调过了滋味的南瓜饭,小鹿坐在半截树桩上,捧了大碗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感觉自己心里存着一件事情,可到底是什么事情,却是死活想不起来。 及至把最后一口南瓜扒进口里,他忽然想起来了:“何若龙!” 小鹿刷牙,洗澡,更衣。他穿衣服讲究,无论料子好赖,总要平整洁净才行;袜子也换了,虽然是旧袜子,然而袜底也洗得雪白;马靴是现擦的,张春生给它上了一点油,把它收拾的乌黑锃亮。 小鹿脱衣服穿衣服,照例是避着人。于是张春生给他守着门,看他土猴一样的进去,片刻之后,又衣冠楚楚的出了来,颧骨处红了浅浅的一道子,兴许是被枝梢刮的,方才他脸脏,倒是没看出来。 小鹿认为自己是个胜利者,应该有个胜利者的体面样子。手里攥着一把充当佩刀的短剑,他昂首挺胸的往临时牢房里走——他不矮,但是总感觉自己不够高,所以永远身姿笔直,从侧面看,后背没线条,平得如同刀劈下来的。 临时牢房是一座土坯房,木格子窗上没了窗纸,铁链子一端锁在窗格子上,另一端则是铐住了何若龙的手脚。房屋四周围了八名卫兵,这八名卫兵是吃饱喝足了的,精神健旺,把土坯房守得铁桶一般。见小鹿来了,迎着小鹿的四名士兵当场一立正一行礼。小鹿抬手做了个下压的动作,示意他们不必出声,然后自己走到门前,抬手轻轻推开了那一扇破木门。 房内房外是一样的明亮,小鹿高抬腿轻落步,很慎重似的跨过了门槛。双手背在身后横握了短剑,他原地做了个向右转,面对了何若龙。 何若龙的手脚全被铁链铐住了,铁链足有几十斤,还是清末民初时期的存货,专门铸来对付江洋大盗。靠着墙壁坐住了,他那一脑袋短头发乌黑潮湿,细细碎碎的贴在了额角。听到脚步声响,他抬眼和小鹿对视了。小鹿看他生得浓眉大眼高鼻梁,宽肩长腿大个子,整个人像是用粗头铅笔恶狠狠勾画出来的,力透纸背,一目了然。 一步一步走向何若龙,最后在距离何若龙一米远处,小鹿慢慢下蹲,腰背挺直的单膝跪了下来。握着短剑的右手向下搭在了跪地的右腿上,他将左手手肘支上了左腿膝盖。 对待自己生平第一件战利品,他的态度始终是庄重的:“何若龙,你现在是想死,还是想活?” 何若龙像是听到了笑话一般,当即笑了一下:“想死想活?当然是想活,能活着,谁想死呢?” 小鹿没有笑,依旧是严肃的盯着何若龙:“告诉我,余下的人藏在哪里?我知道你们没有全部下山。” 何若龙渐渐收了笑容,不过语气还是平静的:“哦,你这个买卖我听明白了。用我手下弟兄的命,换我自己的命,是不是?” 小鹿一点头:“是。” 何若龙对着他一摇头:“那好,我不换。” 小鹿一字一句的慢慢说道:“以你的罪行,你将会被凌迟处死。” 何若龙扭头望了望窗外的蓝天,然后转向小鹿答道:“我身上没少背人命债务,剐了我也不冤枉。” 小鹿听到这里,忽然抽出了手中的短剑。 背过手将剑鞘放到了身后地上,他双手握剑高高举起,将锋刃缓缓压向了何若龙的头顶。何若龙的脸色变了一下,随即闭了眼睛,不再言语。 剑锋一点一点的逼近了何若龙,最后终于触碰到了他的头皮。小鹿控制着力气,不切不割,单是一点一点的下压。短剑不是十分的锋利,但毕竟是件兵刃。双手加着劲,眼睛瞪着何若龙,小鹿看他也是个邪性人物,头皮顶着剑锋,他一动不动,脖子始终是硬的。 力气加到了一定的程度,小鹿忽然向上一抬短剑。 何若龙睁开眼睛,脸色有些苍白,显得眼珠子特别黑。额头发际的正中央,暗红的鲜血缓缓流淌而出,先是给他淌出了个小小的美人尖,随后血珠子滚到眉心,又给他添了眉间一点朱砂痣。 这是个顶着刀不低头的家伙。血珠子流过鼻梁,顺着他淡淡的法令纹趟到了嘴角。他斜斜的用舌尖卷去了那一点血,同时望着小鹿,仿佛是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怕。 镇定到了这般地步,简直就是挑衅了。然而小鹿犹豫着,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为此发怒。何若龙的性命在他手中,他现在说攥死他就能攥死他。 忽然的,小鹿又起了疑心,怀疑何若龙是明知自己不会真的杀他,所以才故意做出这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来。 这个念头让小鹿骤然有些恼火。瞬间双手高举了短剑,他对着何若龙大喝一声当头劈下。他的手又狠又稳,劈出虚空一股风声。何若龙立时一拧眉毛一闭眼睛,显然也是一惊,但惊过之后睁开了眼睛,他对着停在上方的短剑一瞟,瞟过之后,平平淡淡的,他又看了小鹿一眼。 他还是没怕。 小鹿像是被他的无畏冒犯了。竖起长眉狠狠的一抿嘴,小鹿背过手抄起剑鞘,“嚓”的一声将短剑归了鞘。 随即直挺挺的向上一起立,他转身就走。 第四十九章 小鹿的恐吓,在何若龙面前宣告失败。于是他气冲冲的从土坯房走到了太阳下,桩子似的立在那里一动不动,很孤独的晒了许久太阳。 他不言语,旁人身份太低,也不好擅自的过去和他搭讪,故而他这一次站了个痛快,站到最后,因为实在是没人搭理,所以他自己也有些讪讪的,幸而张春生这时小跑了过来:“营座,您鏖战一夜,现在也该休息了。” 小鹿听张春生能够说出“鏖战”二字,文绉绉的很有一点书卷气,心中便是暗暗的满意。跟着张春生走了几步,他忽然说道:“不要跟着我,去把军医叫到营部里去!” 张春生立刻上下打量了他:“营座身上哪里不好?” 小鹿一摇头,又一挥手。张春生见状,也就不再多问,拔脚开始快跑。 营里一共有两个军医,两个军医全不是正经医生,其中一位老一些的,生平第一擅长之事乃是劁猪,劁猪之余,也会处理一些简单的皮肉伤。另一位年少一些,倒是真医生,会配草药治小病。他那药能否治病,乃是悬案,但有一样好处,就是吃不死人。 老少二军医联袂进入营部面见小鹿,不出片刻的工夫,又一起出了来。张春生一直站在屋里听着,及至军医一走,他忍不住开口问道:“营座还要留他一条性命吗?” 小鹿站在门口,手里还攥着那把短剑。背着手望着天,他先是垂涎三尺的伸出舌头一舔嘴唇,又一抿嘴唇做了个坚毅表情,最后才低声答道:“这个人,不能让他轻易的死掉。” 张春生见了他那两个互不搭界的表情,知道全是嘴唇闹的鬼。营座的嘴唇总是干燥爆皮,怪不得他总要下意识的伸了舌头去舔,越舔,嘴唇又会越发的干燥。 张春生给小鹿摆好了枕头,想让他睡一觉补补眠。及至小鹿和衣躺下了,他从外面忽然又回了来,左手里端着一只小碟子,右手拿着一只小毛笔。碟子里亮晶晶的,盛着一碟子底的香油。 走到炕边弯下腰,他将毛笔往碟子里蘸了蘸,同时说道:“营座别动。” 然后不等小鹿有所反应,他已经用毛笔上下勾画了小鹿的嘴唇。勾画过后收回毛笔,他又面无表情的嘱咐道:“营座睡吧,睡一觉起来,嘴唇就好了。” 小鹿看着张春生的黑脸,心里几乎有一点感动。起初他挑选张春生到身边来,不过是看他认识字讲卫生,没想到这黑小子比谁都有心。 小鹿满嘴都是油,不便说话,所以感动了片刻之后,情绪淡化,也就不感动了。 小鹿一觉睡了小半天,下午时分醒过来,他发呆,用湿毛巾擦头擦脸,吃刚出锅的南瓜饭。吃饱喝足之后,他忽然想起一件事,立刻出门问张春生:“给何若龙送饭了吗?” 张春生盯着他的嘴唇看:“送了,他没吃。” 小鹿一听这话,来了兴致:“没吃,他要闹绝食吗?” 张春生发现他的嘴唇仿佛是细腻了一点:“不,是军医给他做了取子弹的手术,他疼得昏迷过去了,不能吃。” 小鹿听了这话,很淡然的一点头,不再多问。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东奔西走,检视小兵,计算弹药,又派了一名连长出面去征粮,村庄不出粮,出南瓜土豆也行。小鹿自认是正规军人,不肯祸害地方。 小鹿浑身上下一起忙,没有片刻闲工夫,然而心中还有余地去想何若龙。一个不怕死的人,活活的疼晕了,该有多疼? 这人狗胆包天,几乎有些可恨,没有必要怜悯他。不过从另一方面看,一个中学没毕业的乡村少爷,敢手刃仇人一家,敢上山投匪对抗军队,并且能以几百人的匪帮对抗一个团的围攻,也真堪称是个军事方面的人才。 想到这位杀人放火的人才疼晕了并且没吃饭,小鹿就有些坐立不安。但是一天几次的前去探望一名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俘虏,似乎也不大像话,有失身份。 小鹿白天睡足了,到了夜里,也还精神焕发,完全的躺不住。像被何若龙勾了魂似的,他最后一狠心,还是往那土坯房走去了。 第五十章 小鹿进入土坯房时,天已经黑透了。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漫天洒满了银色的碎星星。小鹿提着一盏马灯,军靴底子踏在干燥的土地面上,一步一响。后方跟着张春生,张春生捧着一只大托盘,托盘里摆着小鹿给何若龙预备的饮食。 在星月光芒之下,小鹿走到了何若龙面前。何若龙委顿在夜色之中,是朦朦胧胧的一大团,忽然对着小鹿动了一下,他动出了一串铿锵的铁锁链声。 小鹿将马灯提到他的头顶,居高临下的审视了他。何若龙的气色不好,嘴唇都是苍白的。迎着灯光仰起脸,灯光跳跃,渲染夸张了他的深眼窝和高鼻梁。定定的注视着小鹿,他不言语,单是做出了一个等待的姿态。 小鹿背过空着的一只手,同时微微的俯身移动马灯,去照他负了枪伤的左臂。左臂被军医用粗布条子层层缠裹住了,看不清伤口详情,只见绷带表面凝结着大片紫黑的血迹。 小鹿看够了,直起腰侧过脸,对着身后的张春生一抬下巴。张春生会意上前,将手中的大托盘放在了何若龙面前,然后垂下双手,一言不发的退出了门。 小鹿像白天一样,笔直的单膝跪下了,将马灯放到了身边,又伸双手摆正了地面上的托盘:“吃一点儿吧!” 何若龙垂下眼帘去看托盘,只见里面摆着一碗糙米饭,一碗飘着菜叶的清汤,一碗炒土豆片。两根筷子规规矩矩的摆在托盘边,首尾齐平。 忽然笑了一下,何若龙用虚弱的声音轻轻问道:“这么讲究,是断头饭?” 小鹿盯着托盘:“不,只是你的晚饭。” 何若龙点了点头:“连点儿荤腥都没有,我想也不能是断头饭。” 然后他抄起了筷子,挑起一疙瘩米饭往嘴里送。他的左胳膊经了军医的整治,已经是完全的动不得,右手腕子也箍着镣铐,铁链左三层右三层的捆绑着他,让他几乎坐在原地不能动,想要吃到饭,非得深深的弯腰低头不可。然而俯身之际,牵动伤处,疼得他一吸气,登时僵了动作,半晌不敢再咀嚼。 小鹿见状,下意识的伸手端起饭碗,一直送到了他的面前。 何若龙显然是愣了一下,握着筷子抬眼看他。小鹿受了他这么一眼,忽然心里很虚,怀疑自己这举动是失了态。可是碗已经端起来了,没有无缘无故再放下的道理。睫毛在面颊上投下抖颤的阴影,小鹿感觉自己在瞬间就发了烧,脖子耳朵全烧成了通红。 这个时候,何若龙就着他的手,低头往嘴里扒了一口饭。含着那口饭边嚼便咽,他随即用手一推身前的菜碗,低声说道:“劳驾。” 小鹿放下饭碗,端起菜碗。等他一口饭一口菜的吃空了两只大碗,小鹿又把那碗汤送到了他唇边。 这回筷子用不上了,何若龙把嘴唇凑到碗边,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汤。随即抬起头,他望着小鹿说道:“谢谢,我饱了。” 小鹿放下了碗,侧脸看了看身边的马灯。灯光稳定,火苗悠长,可以静静的亮一整夜。 眼珠慢慢的转向了何若龙,他开了口:“你说,你的部下会不会来营救你?” 何若龙摇了摇头:“不好说。” 小鹿又问:“如果他们抛弃了你,你还有必要为了保护他们而送命吗?” 何若龙答道:“他们抛弃我,是他们的事;我救他们,是我的事。他们是他们,我是我。” 小鹿听闻此言,缓缓的站起身,在何若龙面前来回踱了一圈。 末了停住脚步转向何若龙,他忽然说道:“你这句话,说明你认为你和他们是不同的。” 何若龙抬起头,若有所思的追着小鹿看。 小鹿把双手插进军裤裤兜,微微的锁了眉头:“何若龙,你看起来不像一个土匪。如果我今天凌晨看到的是你的正脸,我也许会怀疑自己是追错了人。” 何若龙笑了一下:“土匪又不是什么体面身份,看起来不像土匪,不是很好吗?” 小鹿盯着他:“知道土匪不体面,还要做土匪?” 说完这话,小鹿自顾自的又在房内踱了一圈。踱到最后,他停在何若龙面前又开了口:“我检查过你的手枪,你只剩了一颗子弹。如果当时我没有夺你的枪,你那颗子弹,会留给谁?” 何若龙仿佛是起了一点兴趣:“如果你是我,你留给谁?” 小鹿不假思索的答道:“我自己。” 何若龙很不赞同的摇了头:“我会留给你。” 小鹿提醒他道:“你曾经有过这种机会。” 何若龙垂下眼皮,仿佛是想要苦笑:“是,当时我的动作要是再快一秒钟,你那脑袋就被我开瓢了。” 小鹿问道:“你当时为什么没有直接对我开枪?” 何若龙叹了一口气,叹是无可奈何的笑叹:“因为……” 他迟疑了一下,末了抬头望着小鹿,他声音低而清楚的说了下去:“因为,我没想到自己回过头,会看到那么漂亮的一双大眼睛。” 自我解嘲似的,他垂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手:“我被你吓着了。” 小鹿盯着他,盯了良久,末了说道:“何若龙,不要拿我开玩笑。” 何若龙又叹了一口气:“没错,听着是很像笑话。我真后悔,我连人都敢杀,却被一双大眼睛吓着了。” 小鹿听到这里,就感觉这屋自己是站不住了。他最恨、也最怕别人对他品头论足,何若龙对他的眼睛尺寸感慨不休,这让他窘得简直快要恼羞成怒。 在成怒之前,他原地做了个向后转,仓皇的又逃了。 第五十一章 小鹿逃离了土坯房,回到营部之后,还是面红耳赤、浑身难受,一颗心在腔子里东奔西突,跳得太激烈了,带得他整个人都要乱晃。 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感觉自己是既受了恭维,又受了冒犯。他自视不是甚高,就是甚低,有时候觉得自己文武双全,是个人才,有时候觉得自己丑陋残疾,几乎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所以对于恭维和冒犯之间的一线区别,他向来是拿不准。 拿不准的结果,是他决定再不去见何若龙这个人。他是来剿匪的,不是来和土匪打哑谜的。 小鹿想得很好,长条条的往床上一躺,他闭目倾听门外的动静。守在门外的还是武魁等人,武魁白天吃了睡睡了吃,然而因为昨夜实在是累得狠了,此刻依旧是恹恹的没精神,例行的谈话也没能进行。 小鹿不敢睡,提防着残匪会下山营救何若龙。没有睡眠的夜,长得漫漫,偏偏武魁又成了哑巴。武魁那一嘴下流话,当着他的面是绝不敢说的,如果说了,他也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可如今两厢隔了一道房门,武魁敢说,他就敢听。 他如今是个无欲无求的人,自从受了伤之后,简直不知情动为何物。可武魁的下流话带有一种刺激性,有些字眼,特别的脏也别的粗,出了武魁的嘴入了他的耳,简直能逼得他用双腿夹住自己的手,手不老实,恶狠狠的掏摸抓揉,非挤出他一点透明水儿不可。 武魁安静了一夜,其间偷着打了好几个盹儿。及至到了天明,他醒了,似睡非睡的小鹿也精神了。 土匪没有来,日子照常过。张春生一趟一趟的往屋子里走,送水送衣服。小鹿爱干净,在县城里是一天换一套衣服,一天洗一次澡。现在上了战场,没那个条件了,洗不成也要擦一擦。 张春生给他在外守着门,没守多久,小鹿焕然一新的走了出来。张春生看了他一眼,就见他今天洗得狠,脑袋脸蛋耳朵全擦得泛了红。军装的铜扣子,从下往上一直系到了领口。领口平整服贴,露出里面一圈雪白的衬衫领子。 军装直通通的,照例是没系武装带,往下是军裤马靴,靴筒箍出两条笔直的小腿。小鹿先是抬手捂嘴打了个哈欠,然后双手叉腰望了望天。张春生看着他,见叉腰这个动作让他露了馅。怪不得不扎武装带,原来他有这样细的一把腰。这样的小腰勒出形状,是要招人看的。 小鹿看天看地,打哈欠,本来还想抻个懒腰,但是当着部下的面,没好意思抻。当然也可以回房关了门去抻,只是太麻烦,没必要。 并没有人下山劫狱,小鹿想,看来那帮土匪并非仁义之徒,何若龙为这帮人死了,真是犯不上。 到了中午,小鹿看到军医往远处的土坯房里去,知道他们定然是去给何若龙换药。这两个人,都是屠夫一般的人物,并且没有武魁的心灵手巧,小鹿猜想何若龙兴许要因此死上一场。有心过去瞧瞧,可何若龙的态度又太不像个俘虏,小鹿和他在一起,时常感觉双方分不出了胜负高低。 小鹿管着自己,不许自己再去瞧何若龙。 如此又过了一天一夜,山上还是毫无动静。到了第三天夜里,小鹿终于忍不住了。 他带着张春生出了门,两人是并着肩的走,张春生给他提着一盏马灯照路。及至到了那重兵环绕的土坯房前,小鹿从张春生手中接过马灯,然后独自迈步走到了窗前。将马灯轻轻的举到窗格子旁,他无声无息的探头向内看。房内黑暗,何若龙委顿在角落之中,身体照例是被一大堆铁锁链捆绑束缚着。 小鹿很想看看何若龙的脸,可这个看法显然是看不到。轻轻的转身让人推开了房门,他高抬腿轻落步,悄悄的走了进去。 这回一直走到了何若龙面前,他弯下腰,将马灯凑到了何若龙的脸旁。何若龙歪着脑袋闭着眼睛,的确是在睡觉,面孔是一种肮脏的苍白,嘴唇也干裂了,嘴角有干瘪结痂的血泡。 顺着脖子肩膀往下照,小鹿又看到他的左衣袖被齐根剪掉了,露出了很结实的一条长胳膊。上臂有着很清楚的肌肉线条,先前的绷带被除去了,上臂外侧赫然划着一道鲜红刀伤——本是枪伤,经了两个军医的炮制,变成了巴掌长的一道刀伤。 伤口晾在凉空气中,更有利于它的愈合,只是药粉混合了黑血,水泥一般糊在伤上,看着令人心惊。顺着胳膊再往下瞧,是青筋暴露的小臂和手背,手是大手,有着修长的手指头,指甲缝里很脏,和他的脸一样脏。 小鹿看到这里,一手提稳了马灯,另一只手缓缓的伸出去,轻轻拨开了何若龙的短头发。头皮上也结着笔直一道血痂,是他用短剑留下来的记号。 他的动作很小心,因为不愿意触到何若龙的头皮。不是因为何若龙脏,他没缘由的,就是不想碰他。 正当此时,何若龙忽然睁开了眼睛。 神情呆滞的望着小鹿,他声音嘶哑而轻的吐出一个字:“水。” 小鹿手里的马灯一哆嗦,随即转向窗外,他用冷淡的声音下了命令:“送一碗水进来!” 何若龙像是渴急了,一口气喝光了一大海碗的冷水。喝过之后长出了一口气,他见士兵端着空碗退出去了,这才把目光转向了小鹿。 “你像个鬼似的。”他轻声说道:“总是半夜来。” 小鹿没接他的话头:“没有人来营救你,你被你的同伙抛弃了。” 何若龙向后一靠,这回没言语。 小鹿又道:“我不会总耗在这里,明天就拔营回城。” 何若龙听了这话,忽然笑了一下:“你打算在哪里剐我?这儿,还是县城?” 小鹿正色答道:“何若龙,我并不想杀你。” 何若龙忽然伸手拎起马灯,借着光明看了看小鹿:“你肯放了我?” 小鹿单膝跪在灯光之中,面孔呈现了细腻的金色,很大很黑的瞳孔中也跳跃了金色的焰。 “不。”小鹿板着脸答道:“你也不该再做土匪。” 何若龙显然是听不明白了,似笑非笑的微微的皱起了眉头:“你到底打算怎么处置我?” 小鹿忽然被他问得心慌意乱了,伸手要去夺过马灯:“等你伤好了再说!” 何若龙现在没什么力气,所以小鹿很轻易的抢回了马灯。在握住马灯提手的一刹那间,他的手指结结实实的蹭到了何若龙的手指。 他愣了一下,何若龙显然也愣了一下,仿佛这一蹭是绝不该有、也绝想不到一样。小鹿随即站起了身,同时听见何若龙出了声音:“你——” 一声之后,再无下文,因为何若龙其实是无话可说,但觉得让小鹿就这么走了,也不甘心。 为着他这一声,小鹿在暗中停了一秒钟。停过之后迈了步,他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房门。 何若龙忍痛坐直了身体,透过腐朽的窗格子往外望,看小鹿把马灯交给了一名副官模样的随从手里,那副官提着灯,伴着他走远了。 小鹿一边走,一边暗暗的攥了拳头,越攥越紧,紧得两条胳膊快要抽筋。和何若龙相触过的手指像被火苗舔过了,有鲜明的烧灼感觉,让他一时也不能忽略。 他决心拯救何若龙。 第五十二章 小鹿班师回朝,因为他生擒何若龙一事已被宣扬得天下皆知,故而未等队伍靠近县城,县长士绅等县内名流们便欢欢喜喜的迎接了出来。县长本想当年团长那样一条猛汉都没能把何若龙那个贼窝连锅端,鹿营长这样一个连胡须都没长出来的青年,去这一趟不送命就是好的。哪知鹿营长虽然没胡须,但是有本领,居然真把那匪头押回来了。 小鹿受了天大的恭维,沾沾自喜之余,又向县长诉苦,说是自己这一趟出征,消耗了许多给养,至少在军粮上面,是入不敷出。县长一听就明白了,又因此时正值秋收时节,不是缺粮的时候,故而大包大揽,给小鹿征来了很可观的一批钱粮。 粮食,给军队了;钱,小鹿自己留下了。这也是理所当然,因为放在先前,营长满可以把粮食也折换成钱揣进自己怀里。 时值深秋,天气是日渐寒冷,但小鹿打了胜仗,别有一番秋风得意。得意之余,也有难题,自然就是那个何若龙。 小鹿这一场胜仗,已经向上报给了团长。那团长虽然叫名是他的上司,但是一没见过他,二也不敢管他——省主席的养子,岂是他能管得的? 依着团长的想法,他甚至认为这场胜仗都是旁人为小鹿谋划的,专为了给这个崽子脸上贴金罢了。但是想过之后,团长从理智出发,立刻把这喜讯又上报给了师长。师长正在张家口陪着程廷礼打小牌,在牌桌上接到了这封报喜的电报。 师长是个粗人,直接把电报扔给了另一角的教育厅厅长:“给念念,看字儿脑袋疼。” 厅长拿起译好的电文,一眼扫过去,立刻就明白了。清清楚楚的把电报朗读一遍,他对着程廷礼笑道:“程主席,不得了,将门虎子啊!您培养出来的孩子,个顶个的有出息。若是有空了,您应该就教育学作一篇文章,印成册子分发下来,让我们这教育机关里的人,也学习学习。” 程廷礼扔出一枚麻将牌,顺手接过电文也看了看,脸上要笑不笑——其实小鹿是不必有出息的,他养这孩子,又不是为了让他有出息。出息大发了,不好控制,将来还不跑了? 程廷礼好色、爱玩,越是玩不到,越是很想玩。 小鹿是出了名立了功,而那匪首也不能就这么无声无息的处理了。依照惯例,就该在城里找块空地把何若龙绑起来,当中把他活剐了。上一次剐人是在十年前,剐的也是个土匪头子,剐的时候,下面人山人海,那刽子手也真厉害,断断续续剐了三天,第三天剐得人要成骨头架子了,才一刀扎进心窝,剜出了那土匪的一腔黑血。 现在何若龙被小鹿押回来了,无需宣判,直接就可以剐。远在外县的团长也很友爱的提出建议,希望他剐,不剐不能立威,剐了才能显出他是真有本事真胜利。 小鹿压下团长的电报不理。何若龙被他关进了西厢房里,房前屋后全站了卫兵。武魁和张春生挤进了一间屋子,对付过一宿之后就搬到了窑子里。张春生冷眼旁观,见小鹿也不理睬厢房里的何若龙,单是一个人坐在书房里涂涂写写,看那意思是在写信,但是以他这个写法,十封信都该写出来了,却不见他命令自己往外发一封。 小鹿在房内连写了两天,没写出什么成绩。到了实在是坐不住的时候,他咬着钢笔尾巴往窗外瞧,能瞧到西厢房的门窗。那门窗后面住着何若龙。窗玻璃反射阳光,小鹿看不清房内情形——他看不见何若龙,料想何若龙也看不见他,所以反而格外安心,可以大着胆子看个够。看一分,想九分,合起来也就够了。 到了第三天傍晚,他撕了几篇字纸,拉开抽屉取出了一筒子香烟。拧开盖子从中取出一支叼在嘴上,他划燃火柴给自己点了火。手指夹住香烟,他姿态生涩的轻轻吸了一口,然后鼻子眼往外出气,出了个七窍生烟。 他没有烟瘾,只不过因为写得困难,所以做了个这么个文豪的架势——听说文豪常有嘴不离烟手不离笔的。所以他也希望藉由香烟,得到一点灵感。 像怕烫了嘴似的,他一边小口吸烟,一边起身溜达了出去。院子就这么大,前方就只有左右两间厢房,小鹿犹豫了一下,然后带着那根烟转向了西厢房。 守门的士兵向他敬了个军礼,他没理会,径自走过去拉开了房门。西厢房就是一间四四方方的屋子,进门之后一眼能看到头。小鹿一手夹着烟,一手扶着门,低头迈步进了屋,然后抬起头说道:“何——” 话没说完,因为他很惊愕的看到了何若龙的裸体! 何若龙身前放着一只水汽蒸腾的大浴桶,桶沿搭了毛巾。何若龙本人本是正背对着他脱裤子,如今裤子脱完了,他也闻声回了头。一见来者是小鹿,他显然也愣了一下,同时下意识的转过了身。这一下子转得还挺猛,胯下那件东西像根粗皮条似的,随着他的动作一甩:“鹿营长?” 小鹿如梦初醒一般,登时向后转身一步迈出了房门,迈的时候脚不利索,还在门槛子上绊了个踉跄。守门的士兵一把拽住了他,而他慌里慌张的吼了一嗓子:“关门!” 士兵顺手把门关上了,又听营长骂道:“两个混账,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在洗澡?!” 看着他那个急赤白脸的样子,士兵统一的有些发傻,因为第一他没问,第二土匪洗澡不怕看,营长也不是大姑娘,何必惊得像见了鬼似的? 第五十三章 小鹿夹着那根烟,几乎是哆嗦着回了书房。 刚才那一眼,其实是看得很清楚。何若龙脸白净,身上也白净,有一身顺顺溜溜的腱子肉,腿间的东西色呈嫩红,饶是软缩着的,尺寸依然可观。 靠着门板慢慢溜下去,小鹿最后蹲在地上,自己把空闲的左手伸到了腿间——没法比,真是没法比,和人家一比,自己这东西简直不算了东西。 况且人家那东西能用,自己这东西是个摆设,不能用。自己这东西是半死了的一团肉,而何若龙的东西,想必是活蹦乱跳滚热的。 小鹿忽然间自惭形秽到了极点。自己抬手摸了摸腰带和领扣,腰带扎紧了,领扣也系得严密。他穿衣服永远是森严壁垒,非如此不能有安全感。 在天要黑不黑的时候,小鹿坐在电灯下,福至心灵一般,竟然把那封信写出来了。 信是要直接邮寄给程廷礼的,这个地方不比平津,打不了长途电话,发电报的话,又未必能把事情说清楚,所以只能是写信。在信里,他把何若龙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若不是当初被一场冤案害得家破人亡,决计不会上山去做土匪。当了土匪,他也是以杀富济贫为主,颇有侠义之心。除了人品好之外,此人在军事方面的本领更是过人,至于怎么个过人法,可以去问某某团长。这样一位大好的青年俊才,拉出去剐了着实是有些可惜,所以是不是不剐更好? 小鹿许久不写信了,尤其那收信的人是程廷礼,更是让他拿不准语气。今晚终于写出了一封成品,他心头一阵轻松,偏偏正当此时,有卫兵敲门进来,说何若龙请求见营长一面。 小鹿听何若龙主动要见自己,心中无端的很快乐,傍晚那一场尴尬,似乎也可以抛去脑后不提了。步伐轻松的穿过院子进了厢房,他在电灯下看到了焕然一新的何若龙。 那一场热水澡把何若龙洗得新鲜洁净,短头发黑油油的,身上的肮脏旧衣也换成了一套洁净布衣。带着伤的左臂经了这些天的休养,已经可以自如的活动。对着小鹿一笑,他单手拖了一把椅子送过去:“鹿营长,你坐。” 然后不等小鹿坐,他自己先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了。 小鹿和他坐成了面对面:“你找我有事?” 何若龙抬手向上一指:“电灯泡昨天坏了,今天你的兵给我换了个新的,特别亮。” 小鹿扫了电灯泡一眼,新电灯泡的确是亮:“所以?” 何若龙笑了:“所以,我让你来看看我,这样看得清楚。” 小鹿一怔:“什么意思?” 何若龙慢慢的收了笑容:“白天我不开灯,你看不到我。” 小鹿微微张开了嘴:“你……” 何若龙笑道:“我总坐在窗台边看你,你看不到我,我能看到你。你从早到晚的写,写什么呢?” 这几天,小鹿每逢到了写不下去的时候,就必会直勾勾的望着西厢房发呆。他以为自己看不见何若龙,何若龙也就必然看不见自己。没想到这不是个“他以为”的事情,从西厢房往上房看,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我说过,你不该是个土匪。”小鹿勉强严肃了身心答道:“外界都在等着看你被凌迟处死,但是我要设法救你。” 何若龙饶有兴味的问道:“你打算怎么救我?” 小鹿低声答道:“你不必管。” 何若龙沉吟了片刻,然后说道:“听说你是程主席的干儿子。” 小鹿一点头:“是。” 何若龙笑了一下:“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个,我当初才没把你往眼里放,以为你是带兵过来闹着玩儿的,没想到你早设了套,等我们钻。” 小鹿看了他一眼,目光游移,转向了玻璃窗,不说话。 何若龙没有等到他的回应,于是自顾自的又问:“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 小鹿望着玻璃窗,玻璃窗上映出他的影子:“鹿子苹。” 小鹿看着窗上的小鹿,何若龙望着面前的小鹿:“太平的平?” 小鹿一摇头:“不,是呦呦鹿鸣、食野之苹。” 何若龙感觉他这回答的姿态又严肃又可爱,忍不住还想笑:“那么贵台甫是……” 小鹿又一摇头,还是不看他:“你叫我小鹿就好。” 何若龙立刻笑道:“这是不是太不恭敬了?” 小鹿终于转向了他:“随便你。” 然后小鹿站起来,单手插进裤兜来回走了几步:“听说你读过中学?” 何若龙也起了身,在靠墙的木桌子上半站半坐:“直隶省立六中,没毕业。” 小鹿走到了正对着木桌子的床边,低头看了看床上被褥:“都学了些什么课程?” 何若龙轻飘飘的叹了一声:“学了什么?多少年前的事情,学也白学,早忘光了。” 小鹿想起自己当年的学问与志向,不由得心有戚戚焉。 这时,何若龙又说了话:“鹿营长,能不能把门口那两位门神给我撤了?我现在无处可逃,你让我走,我也不走。如果你不愿意撤,每天让我出去放一次风也成。” 小鹿失神似的想了一会儿,最后反问道:“要不要现在出去走走?” 第五十四章 张春生站在黑暗的东厢房内,见对面西厢房灯光明亮,何若龙站着,小鹿踱着,两个人一递一句,一直在说。 说到后来,两人忽然对视笑了笑。然后何若龙走到门旁,从墙壁钉子上摘下了一件上衣。那上衣是武魁留下的一件旧夹袄,不干不净的,但是尺寸正合何若龙的身量。 随即房门开了,泼出一地金黄灯光。何若龙在前头走,小鹿跟在后头。 何若龙是个自由惯了的人,偶尔做了几天伤痛交加的俘虏,便有错觉,简直怀疑自己已经要把牢底坐穿。如今站在方方正正的小院子里,他仰头看了看满天星星。夜是黑夜,星是繁星。 房内的灯光影影绰绰的照亮了院子,他扭过头又打量了小鹿的侧影。小鹿美得没遮没掩,头发短得显出脑壳形状,做不成任何修饰。脖子微微的向上昂着,他是一如既往的昂首挺胸。目视前方缓步向前,他那睫毛上一圈下一圈,两只眼睛像是被勾画过了一般。 何若龙生平第一次看到这么漂亮的人,几乎感觉奇异,因为认为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这里,更不该担这样的差事——那几乎就是一张绝世名伶的脸。 正当此时,小鹿转过头正视了他,眼神直通通的,语气生硬,声音低哑,和他的容貌起了大冲突:“你看什么?” 何若龙在夜风之中深吸了一口气:“我看……我看你这眼睛真够大的。” 小鹿转向了前方,低声问道:“你是不是感觉我相貌怪异?” 何若龙的确是感觉他很异常,但是用“怪异”二字形容,显然是很不准确。而在他沉吟措辞之时,小鹿又道:“你如果不能接受我的脸,可以不必看我,我不会认为你是失礼。” 何若龙听到这里,隐隐的明白了:“你是说你长得丑?” 小鹿对着前方一咬牙,丑也是他的痛处之一,好在痛得久了,已经麻木。然而未等他松开牙关,何若龙那边起了哈哈的的笑声,一边笑,何若龙又抬手一拍小鹿的肩膀:“鹿营长,不要这样开玩笑好不好?你这样子要是还算丑,那街上的人是不是都该蒙面出门了?你这是夸你自己,还是损我呢?” 小鹿被他拍得莫名其妙,但是不肯深究这个问题,怕惹火烧身,引得对方留意自己。 三分钟后,两个人自自然然的换了话题。何若龙讲他当初跑到仇家杀人放火的情景,讲过之后自己苦笑了:“开始像疯了似的,只是恨,恨得不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后来看见大火腾起来了,才忽然明白了,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算是完了。” 不大好意思的笑了一下,他解释道:“本来想进大学学习铁路工程的,那时候我们都崇拜詹天佑。我爹也很愿意,他以为中学毕业算秀才,进大学是举人,反正念书越多,越光宗耀祖。” 小鹿心有所感,忍不住插话道:“我是想学机械,开工厂。” 何若龙忽然问道:“你又不缺钱,又肯读书,怎么现在当了兵?” 小鹿听了这话,像被冷空气哽住了似的,半晌说不出话。而何若龙想了想,做恍然大悟状:“我知道了,办实业比不得当官来钱快,正好你干爹又是程廷——程主席。” 然后他笑道:“利欲熏心的小长官。” 小鹿摇头辩解道:“我不是——我是想切切实实的做一些事情。” 何若龙问道:“你想做什么事情?” 小鹿一时茫然,无话可答,于是反问道:“你呢?” 何若龙思索良久,末了答道:“原来在山里的时候,我打算把我们那一伙人的力量扩充起来,到时候想法子混个番号,也能有个堂堂正正的名头。但不是所有的人都听我的话,所以我也只是自己想想。现在我落到你手里了,不知道你会给我安排个什么结果。鹿营长,我感觉咱俩算是有缘,你是个诚恳的人,对我也够意思,所以我把命交给你了,你怎么安排,我怎么听。” 小鹿不置可否,继续迈步。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不知围着院子兜了多少圈。后来东厢房房门一开,张春生向外探身说道:“营座,半夜了,回屋休息吧!” 小鹿一听这话,又从怀里摸出怀表,就着灯光看了看时间:“咱们走了几个小时?” 何若龙打了个冷战:“你这么一说,我才觉出冷来。你冷不冷?” 小鹿随口答道:“我有点儿饿。” 张春生听见了,立刻要往屋外走:“厨子早走了,我给营座煮点儿粥垫垫肚子?” 何若龙见状,当即拦道:“张副官,大半夜了,你歇你的,这活儿我也能干。” 张春生被他堵了一句,眼睁睁的望着小鹿和何若龙往后院去了。 厨房里只有油灯照明。何若龙从柴房里抱回柴禾,点了一炉温吞吞的小火,火上架着一锅咕咕嘟嘟的白米粥。 小鹿坐在灶旁的小板凳上,身边是温暖的火光与水汽,面前是何若龙。很久很久没有和朋友这样安静的坐在一起闲聊了,细细的算一算时间,几乎有五年。热空气暖红了他的脸,他如同酒醉一般微微的昏沉了,也不想动,也不想说,只想这样沉默的多坐一会儿。 身体懒洋洋的,头脑却是活跃的,冷不丁的,他想起了程世腾。 他从来不允许自己想这个人,禁止了三年,终于让对方的面目渐渐模糊。那是个让小鹿想和他同归于尽的人,不能想,想了伤神又伤心。 把心思硬从程世腾身上拽回来,他抬眼去看何若龙。何若龙起了身,从锅里给他盛了一小碗很稀的白米粥。他记得对方左臂还带着伤,于是起身主动伸手接了碗。隔着腾腾的蒸汽,何若龙回头对他说了一句:“小心点儿,特别烫。” 这句话说得低而温柔,带着自自然然的亲近劲儿。小鹿脸上没反应,心里很欢喜。坐下去低了头,他捧着碗,一边吹气一边慢慢的喝。 何若龙也捧着一碗热粥坐下了,灶前地方逼仄,他的膝盖顶了小鹿的膝盖。两个人没话说,单是呼呼噜噜的喝粥,喝完一碗再来一碗,烫出满头的热汗。 小鹿喝过两碗,忽然问道:“你头上的伤,怎么样了?” 何若龙深深的一低头:“你自己看。” 小鹿拨开他汗湿的短头发:“你当时为什么不屈服?” 何若龙任他用指尖触碰自己结了痂的伤:“当时以为自己是死定了,横竖一死,犯不上临死之前还当一回软蛋。再说,那时候看你是个小兄弟,也不服你。” 小鹿收回了手:“现在服了吗?” 何若龙抬起头:“不是服不服的事儿,现在我当你是朋友。” 小鹿笑了:“我没有朋友。” 何若龙想了一下,也笑了:“我那些弟兄里面,有处得特别好的,也算是朋友吧,可惜那一夜被你的兵全打死了。” 小鹿听了他这个轻描淡写的语气,就知道这人从根子上,和土匪就不是一路人。他那些弟兄死了,他竟然一点也不惋惜哀悼。这个人的心,硬起来也许会相当的硬。 但小鹿还是觉得他好,好得都说不出他哪里好。 两人吃饱之后,各自回房休息。翌日上午,小鹿让张春生把信邮寄了出去。结果不出两天的工夫,回应的电报便到了。 电报是从张家口发过来的,但看内容,却是让小鹿带着何若龙往天津去。因为程廷礼不是常驻张家口,一旦闲了,还是得回天津那个花花世界。 小鹿认为自己没有白白的绞尽脑汁写信,果然成功的勾起了程廷礼对何若龙的兴趣。程廷礼的兴趣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小鹿认为何若龙俊而不俏,是个典型的男子汉长相,应该不会引动干爹的色心,去一趟也不会有麻烦。而凭着何若龙的谈吐仪表,若是当真入了程廷礼的眼,那么凭着他的才干,得个差事也是很容易的事情。无论得个什么差事,都能混口饭吃,都比当土匪强,更比凌迟示众强。 小鹿本来在这小县城里住得挺好,万分的不愿意再回北平天津,可是为了何若龙,他决定走这一趟。把营里的军务交待安排清楚了,他带上他那一对不甚体面的左膀右臂,领着何若龙启了程。 第五十五章(上) 小鹿抵达天津之后,第一件事是投奔去了察哈尔省政府驻津办事处。凡是察哈尔那边的人到了天津,若是无处落脚,都可以到这办事处里安身。 办事处是一所大院落,里面房屋不少,格局类似公寓,房钱低得可以忽略不计,并且有厨房,置办得出热菜热饭。管事人见来了一位营长,便很惊讶,因为营长不该在钱上犯难,又是这样年轻,应该住饭店找热闹才是正经。 小鹿不肯多说,掏钱定了四间屋子——本来是想定三间的,但是张春生大着胆子提出抗议,表示自己不肯与武魁同室而眠,因为他睡觉轻,而武魁打起呼噜简直如同打雷一般。 张春生从来不提要求,偶尔提了一次,小鹿必要满足他。进了屋子放了行李,小鹿又让伙计从厨房送来了四份炒饭。武魁坐在张春生的屋子里吃,边吃边小声发牢骚:“咱营座也够小气的,来天津卫一趟,第一顿就给咱吃炒饭。” 张春生对小鹿的回护,已经到了不分青红皂白的地步:“这饭炒得不是挺好的吗?” 武魁见神见鬼的压低了声音:“炒饭再好它也是炒饭呀!哎,你知道吗?咱营座这回来可没少带钱,他那箱子里,全是现大洋!” 张春生有点不耐烦了:“他要带就带呗,又不是偷的抢的,他带点儿钱怎么了?” 武魁连连摆手:“行行行,我不跟你说了,他是你祖宗。” 小鹿吃过炒饭,喝了一杯热茶,然后又洗漱了一番。何若龙另换了一身新衣服,虽然也是平常的布衣,但是洁净舒展。换完之后走到小鹿面前,他一张双臂,笑着问道:“我这模样,还能上得了台面吧?” 小鹿手捧着一条热毛巾,上下审视了他。他高,但是高得有型有款,是衣服架子的身材,头发梳整齐了,不长不短的,也很配他那张脸。 “好。”小鹿点了头:“很好。” 何若龙笑道:“你在程主席面前把我夸得像花儿似的,结果本人一露面,是个土包子。” 小鹿忽然一抬手,抬到一半又落了下去:“你把衣领再整理一下。” 何若龙看他方才那个势子,分明是要为自己代劳,但是不知怎的,半途又打了退堂鼓。自己仔细的理了理领口,他心里无端的有些失落,要是小鹿根本不抬手,他兴许还不至于失落如斯。 小鹿继续打量着何若龙,越看越觉得他好看,平时不好盯着他瞧,今天得了机会,正好可以看个痛快。围着何若龙转了几个圈,他最后停在了何若龙的身后。当着何若龙的面,他很不愿意碰触对方,可如今对着何若龙的后脑勺,他探险似的鼓起勇气,忽然抬手在对方的后脑勺上摸了一下。 何若龙自己也摸:“是不是头发乱了?” 他这动作太快了,一摸之下,正把小鹿的手捂到了自己头上。两个人都是一愣,随即何若龙下意识的合拢五指,把那只手紧紧的握了住。 然后转过身面对了小鹿,他不松手,同时无端的有些激动:“谢谢你。” 小鹿强行把手抽了出来,被何若龙握过的手,从指尖向上一直酥麻到了小臂。状似无意的转身踱到窗前,他望着窗外,用冷淡的声音说道:“干爹只要情绪好,就会很和气。我一会儿就去打电话,先打听打听风声,如果一切正常,我们就按照计划,马上出发。” 把毛巾往窗台上一放,他说到做到,立刻出门去管事的那里借电话。院中房屋错落,道路曲折。小鹿走出自己所居的那一片地界之后,忽然用力甩了甩手,拔腿开始向前跑。 他心里很快乐,因为何若龙显然是对他有好感的。他太寂寞了,需要一个朋友。而这个朋友又是如此合他的心意。 第五十五章(下) 小鹿蹦蹦跳跳的打了电话,然后整理身心,以着一本正经的面貌回了来。把那一对话不投机的哼哈二将留在了办事处,他带着何若龙出了门,乘坐洋车直奔了意租界。 程廷礼在天津公馆无数,那公馆里的人是常换常新,也亏得他龙精虎猛,能把这些公馆里面的新人逐个点缀,绝不肯放松了其中任何一位。如今他在意租界内的这桩宅子,是他最得意的住所。公馆主体是一座四层大楼,楼前有草地喷泉,楼后有花园泳池,堪称摩登豪华。 小鹿和何若龙在公馆大门外下了洋车。何若龙仰头欣赏了公馆正面的风光,不由得叹了一声:“鹿营长,你先别急着往里进,让我多瞧几眼。” 小鹿扭头看他:“这有什么可瞧的?” 何若龙脸红了,有些窘迫:“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洋楼。” 小鹿哑然失笑,正当此时,院内的门房迎出来了,见了小鹿,当即笑道:“鹿少爷回来了?老爷也是刚回来不一会儿,说您马上就到,还让我开门等着您呢!” 说完这话,又跑出来一名精壮男仆,用力推开了大门一旁的小铁栅栏门。小鹿对着何若龙一招手,率先通过小门走进了院子。 何若龙连忙跟上了他。布鞋底子踏过彩色瓷砖铺成的甬路,他看见甬路两边的草坪虽然已经枯黄,但还保持着整齐的形状。一只膘肥体壮的大狼狗站在远处,不叫不咬,单是吐着舌头追着他们看。 何若龙在保定念了好几年书,假期时候也曾经跟着同学游过当时的北京城。他自认是见过一点世面的,连说话都能说一口清清楚楚的好官话,让人听不出他的出身来历。然而此刻一步一步走向前方的大楼楼门,他这才知道自己什么都没见过,自己是井里观天的那只蛙。 跟着小鹿进入大楼,外面微微的有些阴天,所以楼内提前开了电灯。电灯是倒垂的大吊灯,灯光璀璨,刺人眼目。有军官打扮的年轻人跑了过来,语笑晏晏的向小鹿打招呼。何若龙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一寸厚的羊毛地毯上,万没想到小鹿会是从这种环境里走出来的。 他傻眼了,军官和小鹿说了什么,他也没听清楚,糊里糊涂的跟着小鹿往楼上走,楼梯上也铺着厚地毯,扶手锃亮,栏杆全镂着花。 上到二楼之后,何若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同时闭了闭眼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这个地方,是平常人巴结一辈子也来不到的,自己走了大运,竟是轻而易举的就进了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是起是落,全看自己这一下子了! 军官带了路,引着小鹿在二楼的楼梯口转了弯,拐进一条幽深的长走廊里。一路走到走廊尽头,军官在一扇半闭着的房门前转了身,抬手轻轻一叩门板,军官随即推门向内探身,也不像个军官的做派,柔声笑道:“军座,鹿少爷带着人到了。” 里面做了什么回答,门外听不清楚,总之那军官随即退出来,侧身对着门内一伸手,笑眯眯说了一个字:“请。” 何若龙又狠狠的一咬牙,心本是一跳一跳的要拱出喉咙口了,被他一口唾沫硬咽了回去。把腰板又挺了挺,他做出落落大方的态度,跟着小鹿迈步进了门。 进门之后,他对着眼前景象,又是一怔。 这间屋子房门不大,门后却是别有洞天,是个空空荡荡的大房间。曳地的金丝绒窗帘全合拢了,房内四周一片黑暗,只在正中央的天花板处吊下一盏水红罩子的大电灯。灯下摆了一张台球桌,桌上滚着几只台球。程廷礼做衬衫马甲的西装打扮,靠着桌边半站半坐,台球桌周围还有几名青年,也是只穿了单薄的衬衫,有几个人的领口大开,衣袖也翻卷着,堪称是衣衫不整。 周遭都黑暗,只有中央一处灯光,倾泻而下照亮了这几个人。何若龙看着他们,感觉他们几乎是如鬼似魅的。 这个时候,程廷礼拄着台球杆子转向门口,开口笑了:“小东西,若不是有求于我,你也不会主动回来!” 何若龙听他这话口风不对,当即暗暗的瞟向小鹿。小鹿脸上不红不白,用硬而哑的声音问道:“干爹近来身体可好。” 程廷礼听了这话,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对着小鹿招了招手:“过来。” 小鹿一言不发,迈步走到了程廷礼面前。 程廷礼把台球杆子往身边青年怀里一搡,然后抓起小鹿一只手,很慎重的送到嘴边,低头吻了一下。 随即将小鹿的手拍上自己的胸膛,他摁着这只手往下慢慢的滑:“你看我这身体……”他的声音软洋洋的带了笑意:“好不好?” 小鹿勃然变色,当即想要动作。可是未等他真动,程廷礼忽然哈哈大笑着松了手,一边笑一边连连拍打了小鹿的肩膀:“不闹了不闹了,再闹我这孩子就要恼了。干爹中午喝了点儿酒,现在还没过劲儿,好孩子,别生气——那什么,那个就是何若龙?” 小鹿也瞬间恢复了常态,平平静静的答道:“是,他就是何若龙。” 程廷礼笑道:“何若龙这小子好像还挺有名,我在张家口跟小王打牌,小王都知道他!” 小鹿不知道“小王”是谁,但是不管怎么样,对于何若龙来讲,“有名”总是一件好事情。 程廷礼站起了身,和小鹿站成了肩并肩。他本来就比小鹿高一点,这两年又微微的有点发福,相比之下,小鹿就苗条成了少年模样。在看何若龙之前,程廷礼又扫了小鹿一眼。小鹿那个喇嘛脑袋,在他眼中也很有趣。非得是最不爱美的青年,才能把脑袋剃成这样。 “换个地方。”他语气轻松的说道:“找间亮堂屋子,我好好瞧一瞧你送过来的这位青年才俊。” 第五十六章(上) 程廷礼一出这间黑屋子,神情立刻有了变化,虽然依旧是慈眉善目的,但是不笑了,纵是笑也笑得正经,是个大人物的庄严样子。 在二楼内一间小客厅里,程廷礼单独会见了何若龙。房门一关,小鹿站在走廊里,心里只盼何若龙不要手忙脚乱的露怯。楼内总有人往来穿梭,他也不好贴到门板上公然偷听。双手插进裤兜里,他背靠墙壁仰起头,耳朵竖着,捕捉客厅内传出来的任何声音。 然而,客厅里没声音,楼梯口那里却是响起了一声惊呼:“小鹿?” 小鹿闻声扭过头,面无表情的和程世腾对视了。 程世腾的形象有些狼狈,本是长裤衬衫的打扮,外面却又套了一件薄棉睡衣,头发乱着,一边太阳穴上还贴了块非常大的膏药。膏药是专治头疼病的,他的头脑自从受过一次重创之后,变得有些脆弱,经受不住太大的刺激。昨天他带着会计对禁烟局里的账,结果查出了几百万的纰漏。他一着急,脑袋里立刻开了锅。后来重对一遍,众人发现账没错,是自己算错了数目。可是疼痛既然来了,便在他的脑子里扎了根,一时半会儿的不肯立刻就走。 程世腾不知道小鹿今天会回来,程廷礼也没告诉他。若不是他在卧室里躺烦了,自己要出来溜达溜达,那么小鹿即便走了,他也还是不知道。单手扶着墙,他东倒西歪的走向小鹿,及至到了小鹿面前,他收住脚步,上下将对方审视了一遍。 小鹿穿着一身军装——他有好几套军装,然而因为天天换天天洗,张春生洗得又狠,所以无论哪一身军装都是偏于旧。程世腾看着他的旧军装和喇嘛脑袋,下意识的开口问道:“没衣服穿了?” 不等小鹿回答,他又说道:“怎么弄成了这个寒碜样儿?” 小鹿站直身体,垂下双手,转向他一点头:“大少爷。” 程世腾一听这话,心里登时一凉,声音也低了:“你这又是跟我扯什么蛋——我不是你大哥了?” 小鹿轻轻的一摇头:“不是了。” 程世腾咽了口唾沫,知道他是恨透了自己,此刻再说好话也是无用。只是他替小鹿做主惯了,见了小鹿这个苦行僧的模样,他心里就难受。 他在心中遣词造句,想要用言语软化小鹿,然而未等他思索出个结果,旁边房门一开,何若龙倒退着出了来。轻轻关闭房门,何若龙随即做了个向后转,脸上本是笑着的,但是冷不防的见了程世腾,便是不由得又一愣。 愣过之后,他转向小鹿,眼中带着一点光,额头上带着一点汗:“程主席让你留下来吃晚饭,我就回办事处了。晚上我等你,有话对你说。” 小鹿点了点头,随即又把手伸进裤兜里,掏出了一卷钞票。从中抽出一张塞回裤兜,他把余下的全给了何若龙:“你自己坐车回去,晚饭在外面找家馆子吃吧。” 何若龙借过钱,也不道谢,转身就要走。不料正在此刻,程世腾忽然开了口:“小鹿,这是谁啊?” 这一句话问得很温柔,不但柔,而且亲,何若龙听在耳中,不知怎的,竟会生出一阵嫌恶,这回再看程世腾,他才骤然发现这小子长得那么像程主席。 小鹿对着何若龙一挥手,做了个“走”的手势,然后才答道:“朋友。” 何若龙到了这个地方,一切全听小鹿的指挥。小鹿让他走,他抬腿就走。程世腾回头盯着何若龙的背影,心想小鹿三年前在自己手里,是没朋友的;三年后从日本回来,只听他在日本打架来着,没听他在日本交际,自然也不会有朋友;那这小子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没等程世腾想出个眉目,小鹿已经推门进了小客厅。他恨程世腾,但是不能恨程廷礼。程廷礼养他到这么大,虽说是现在也变得别有用心了,不过此人天性就是这样,那邪念也不是专对他一个生发出来的,小鹿不能因为他好色,就把他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一笔勾销。如果可以父慈子孝,还是父慈子孝得好。 好容易回来一趟,他想在程廷礼身边坐一坐。客厅里摆着一圈沙发,程廷礼见他进来了,果然一抬手:“来。” 小鹿走到他对面坐下了,两人中间隔了一张小茶几。程廷礼抄起茶壶,亲自给小鹿倒了一杯热茶。小鹿见状,连忙起立躬身,去接程廷礼手中的茶壶:“我自己来。” 程廷礼笑着看他:“孩子大了,知道客气了。” 小鹿没能夺下他手中的茶壶,于是双手扶膝又坐了下去,也没说话。 程廷礼把茶杯往他面前一推,然后问道:“小鹿,你对何若龙这小子是很关照啊?” 小鹿严肃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五官僵硬成了雕刻和图画:“不,我只是爱惜他的才华。” 程廷礼嗤之以鼻:“一个中学毕业生出身的土匪,有个屁的才华!” 小鹿听了这话,心中很是不平。紧紧的抿了一下嘴唇,他负气一般,用冷淡的声音指出:“不,是肄业生。” 程廷礼笑出了声音,笑着笑着,他忽然向前欠身,隔着茶几单手搂了小鹿。把嘴唇凑到小鹿的耳边,他用气流送出声音:“爱惜可以,但是记住我们当初的约定,别爱过了界。” 小鹿怔了怔:“约定?” 随即他想起来了那一场约定,那实在是一场不体面的谈判,内容和形式都是猥亵的,他当时甚至和程廷礼动了手。 “我记得。”他轻声说道。 程廷礼拍了拍他的后背:“好,我就喜欢你这样干干净净的好孩子。” 然后他侧过脸,在小鹿的耳根亲了一口。小鹿猝不及防的一哆嗦一歪脑袋,险些痒得出声。而程廷礼向后坐回原位一抬头,却是从门缝中看到了儿子。 儿子披着睡衣贴着膏药,和他对视一眼之后,气冲冲的扭头就走。 第五十六章(下) 程世腾本就头疼,方才通过门缝见了父亲的举动,越发气得发昏——说是气,也不甚准确,不如说是愁。因为他管不了他老子,真要说抢,也抢不过他老子。这是个无解的问题,让他不能不愁。 对于小鹿,他没死心。从小就把小鹿当成他私有的了,现在让他认清现实,他认不清,也不肯认。 晚饭开在餐厅里,厨房特地加了几样精致菜品。程廷礼坐在上首,左右两边是程世腾和小鹿。小鹿专心致志的只是吃,程世腾没有食欲,所以边吃边谈:“爸爸,小鹿那边的日子是不是太清苦了?” 程廷礼往嘴里送了一筷子菜,边嚼边答:“一营的饷钱都从他手里过,他清苦也是自找的!” 程世腾不理小鹿,只和父亲谈话:“正好,裁缝明天过来,让他给小鹿量量尺寸,添几套冬衣。” 小鹿这时抬了头:“不必,我有衣服穿。” 程廷礼看好戏似的发笑:“傻子,做了也是记他的帐,不要白不要。” 小鹿也不理程世腾,只看着程廷礼的眼睛说话:“我不要。” 程廷礼用整齐的白牙齿咬着筷子尖,自得其乐的笑——不要也好,小鹿只有一个,而这件事情,又是不好和人分享的,尤其那人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对于儿子,他很珍视,因为就这么一个,一旦没了,就彻底没了。可他时常不知道自己爱这孩子,纯粹只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这孩子独一无二,用处无边,自己没了他不行。 吃过晚饭之后,小鹿又陪程廷礼坐了一会儿,然后便要告辞回办事处。程世腾坐在旁边,因为知道自己不受待见,所以一直没言语,直到看见小鹿要走,他才忽然觉出了不对味:“怎么,你不在家里住?” 程廷礼是似笑非笑的不置可否,于是小鹿起身向他鞠了一躬,转身便要往外走。程世腾见状,忍不住横跨一步拦住了他:“家都回了,还要出去住?你还是不是这个家的人了?” 小鹿听了他这个质问的语气,还和当年找碴时是一模一样。强压愤怒的咬了咬牙,他低声说道:“让开!” 程世腾握住了他的肩膀,简直要急死了:“难道我就全是坏,没有一点儿好?咱们小时候——” 话没说完,小鹿一拳挥出去,正中了他的胸膛。这一拳的力气极大,杵得他向后一仰,“咕咚”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趁着他尚未爬起来,小鹿绕过他,匆匆的走了。 程世腾在地上躺了一会儿,因为屋里没别人,程廷礼也不肯动,所以他只好讪讪的自己爬了起来。 “白养了!”他对着父亲发牢骚:“您也是的,当初就不该送他去日本!” 程廷礼答道:“不送?万一他一时想不开,再去砸你那狗头怎么办?我看你也就算了吧,找什么样儿的找不着,怎么就非盯上他了?难道咱爷儿俩一个毛病,全都命中犯鹿?” 程世腾听到这里,感觉这实在不像是老子该对儿子讲的话,倒仿佛他俩是一对嫖友,在交流嫖经。不过他这父亲本来就是与众不同,没法挑剔。 “办事处是吧?”他垂死挣扎的说道:“行,我明天找他去!要散也得是我说散,别人谁说了也不算!不是我说,他就是坯子不好,不听话。都他妈成太监了,还折腾什么啊!您也别让他带兵了,让他回家!我听人说,骡子驴马骟完了就老实,怎么人和牲口这么不一样呢?” 程廷礼听到这里,也感觉儿子说的不是人话,故而言简意赅的呵斥了一声:“滚出去!” 程氏父子不欢而散,小鹿回了办事处,却是兴致勃勃的直接找到何若龙,开口第一句话便问:“干爹和你谈了什么?” 何若龙把小鹿拉过来向下一摁,让他坐在了床上,又给他端了一杯热水。然后端端正正的站到小鹿面前,他微笑着抬手一抱拳:“鹿营长,谢了,你是我的贵人。” 第五十七章(上) 何若龙拉过一把椅子坐到小鹿面前,将他和程廷礼的谈话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他脑子是聪明的,对于人生大事,格外又要机灵许多分。今天在进入程公馆时,他虽然是先被公馆内的华丽风光震得失了神,但是自从单枪匹马进入了小客厅之后,他收拢心神,立刻恢复了往昔的精明。 当着程廷礼的面,他是问一答十、问十答百,声音是朗朗的,言辞是侃侃的。末了程廷礼果然许了他一个脱胎换骨的机会——程廷礼派他回狗尾巴山,把方圆百里的土匪全部收编,能收编多少算多少,收编出了一个营的人数,就委他个营长;若是收编出了一个团或者一个师,便委他为团长或者师长,总而言之,让他自己掂量着干,有多大的本事,当多大的官。至于军饷,程廷礼出一半,余下一半让他就地自筹。如此一来,匪患既能得到整治,程廷礼又扩充了力量,何若龙也有了高升的机会。 当然,干不好的话,程廷礼不受损失,至于何若龙,他也无需再管了。 何若龙不想“不好”,万事全往好的一方面考虑。当年他当土匪,总像是逼上梁山,心里存着万般的不得志和不得已,却又无人可诉。如今一朝脱了这一身土匪皮,他坐在电灯下,整张面孔都放了光彩,一双黑眼睛也是熠熠生辉。 “又活回人样儿了!”他对着小鹿慨叹:“我还以为我要当一辈子贼。” 小鹿看他这样高兴,也很想笑,但是平时笑得太少,偶尔笑一次也是淡笑或冷笑。他心里快活,脸上表现不出来。 何若龙向前伸手握住小鹿的两条臂膀,前后用力的摇晃了几下,晃得小鹿脑袋乱颤。随即他笑着咬了牙,因为方才使劲使大发了,牵动了左臂的伤口。 熬过这一阵疼痛之后,何若龙忽然问小鹿:“你是我的恩人了,我该怎么报答你才好?” 小鹿笑了一下:“不必。” 何若龙不说话了,单是看着小鹿微笑。小鹿迎着他的目光,干巴巴的问道:“看什么?” 何若龙摇摇头,含着笑容答道:“没事儿。” 说这话时,他的脸有些红。小鹿方才看他乐得像个大孩子一样,抓着自己乱晃,已经是很可爱;如今无端的羞涩了,也有一点动人。这个人真是好,小鹿想,不是说他人品好本领好,是他这个“人”好,长得好,笑得好,撒欢很好,脸红也很好。 小鹿一想到何若龙种种的好,就垂下睫毛不肯再看他了。仿佛得了好吃的好玩的,不急着吃和玩,而是要把它藏起来,留着以后慢慢享用。 小鹿没法把何若龙也给藏起来,他对人和感情也从来不抱天长地久的打算,何若龙这样的好,他也尽情领略了对方的好,这也就够了。 小鹿回房休息,一夜过后,他照例是早早醒来拥着棉被发呆。张春生给他预备了洗漱用的热水,又拿了一张晨报过来,站在床前给他读新闻。一条新闻没读完,房门一开,何若龙一手拎着一捆油条,一手端着一大碗豆浆,径直的走了进来。 张春生没想到他这么自来熟,随即发现被窝里的营座显然也是一惊。何若龙乐呵呵的对着张春生一点头,然后走到床边弯了腰,抓起被角向上一掀:“鹿营长,起来啦!” 他手很快,让旁人简直无从阻拦。小鹿身上一凉,而何若龙向下一瞧,当即笑道:“睡觉还穿这么多?” 小鹿的确是穿得多,睡衣睡裤俱全,衣裤料子是洗软了的白棉布,睡衣下摆平平整整的掖在裤腰里,裤腰还穿着抽拉绳,两边绳头系成了个很匀称的蝴蝶结。除此之外,他甚至还穿着袜子。盘着腿坐起来,他看看何若龙,又看看张春生,有一点尴尬,但是还能够保持平静:“谢谢你的早餐。” 张春生不知道小鹿的隐疾,但是熟知小鹿的怪癖,于是此刻他转向何若龙,彬彬有礼的说道:“何先生,请您暂时回避片刻,我们营座现在要洗漱了。” 何若龙答应一声,转身出了门,出门之后才反应过来——他洗个脸刷个牙,怎么还得让我回避?就算他是个女的,就算他是个黄花大姑娘,洗脸刷牙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啊! 屋子里响起了哗哗的倒水声音。何若龙回头一瞧,结果看见张春生也出了来。把房门关严了,张春生在门口一站,是天下门神中最不起眼的一座。 何若龙第一次意识到小鹿是个怪人,正当此时,有客来到,乃是程世腾。 办事处的管事人把程世腾一路引到了小鹿这边。何若龙认识程世腾这张脸,也隐约能够猜出他的身份,但是未经介绍,不好贸然的和他打招呼。程世腾在经过他时,倒也特地的看了他一眼,这一眼来得居高临下,是大少爷见了穷小子,并且是陌生的穷小子,纵是看了,也没看在眼里。 何若龙被他这一眼看得心中一寒,同时见他走到了房门前,管事人先是对着张春生笑了一下:“程大爷来找鹿营长,麻烦你给通报一声?” 张春生面无表情,侧脸隔着门板喊了一声:“营座,有人找您。” 管事人立刻跟着补了一嗓子:“是程大爷,咱们程主席的公子——” 程世腾听管事人说话啰嗦,当即不耐烦的抬手将他向旁一推。与此同时,屋中传出小鹿的回答:“等一下。” 程世腾站到了门前,伸手想要推门:“小鹿,刚起床吗?正好,跟我回家吃早饭。” 何若龙听了“家”和“早饭”两个词,心中又是一冷。那个“家”里给小鹿预备的早饭,一定不会是油条豆浆。 张春生堵在门前,忽然轻声说了一句:“您请稍等。” 程世腾万没想到这么个黑头黑脸的小副官敢挡自己的路,登时就要瞪眼睛。然而正在此时,房门一开,戎装笔挺的小鹿走了出来。 面色不善的看着程世腾,他开口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张春生自动的退到了一旁,而程世腾换了一副面孔,瞬间变成了慈眉善目:“小鹿,爸让我来找你的,他有话和你说。再说你好不容易才回天津一趟,家里又不是没你的屋子,你总在这儿住着算什么呢?不看我的面子,看爸的面子,你也不该这么绝情是不是?” 小鹿听到这里,心头忽然拱起了一股怒火:“我绝情?” 他向前逼近了一步,仰着脸直看到了程世腾的眼睛里去:“我绝情?” 程世腾还未回答,他已经气到了要发疯的程度——念得好好的书,说退学就退学了;无缘无故的,就能被骗进空屋子里囚禁一整年;不让他出门,不许他有朋友,关着他养着他,最后原来只是为了床上那点脏事!既然如此,不如早露面目,何必当初疼他爱他,后来又逼他害他? 小鹿越想越恨,然而全没法说,连对外诉苦都不能够。直勾勾的瞪着程世腾,他感觉自己快要憋得爆炸,非把对方活活打死才能解恨。 程世腾也觉察出了他的杀意。但是试试探探的,他不但没有退缩,反而摸索着拉起了小鹿的手,严丝合缝的握紧了。 随即向后一转身,他拽着小鹿就要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耳语一般的自言自语:“回家回家回家……” 小鹿落后一步,强行抽出手之后,冲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一脚把他蹬了个大马趴。程世腾一翻身爬起来,也变了脸:“好你个小丑八怪,敬酒不吃吃罚酒,越哄你你越来劲。昨天给我拳头,我不计较,你今天可好,开始上脚了!” 话音落下,小鹿上前一步,一拳击中了他的右眼。 第五十七章(下) 小鹿和程世腾在办事处里小规模的干了一仗,旁观着的人,起初谁也不敢去拉架,后来何若龙见程世腾缓过劲来,揪着小鹿要往身下压了,这才出了手。 顶着两方面的拳脚,他硬挤进了二人之间,把这一对冤家分了开来。大少爷添了个黑眼圈,小鹿的嘴角也见了血,好在地面干燥洁净,两人并没有滚出一身泥。越过何若龙的肩膀,两人呼哧呼哧的对着喘,都是动了大气的模样。 小鹿生气,大少爷是个从来不受委屈的人,更生气。忽然绕过何若龙抓住小鹿,他对着小鹿的脑袋狠抽了一巴掌。小鹿没头发,基本就是个秃脑袋,被程世腾抽出了一声脆响,乍一听简直像是打了嘴巴子。打完之后松了手,程世腾扭头就走,因为个高腿长,所以走得十分之快,一瞬间就没了影子。 小鹿抬手捂着脑袋,气得头晕目眩,不由自主的向后一晃。张春生连忙上前搀扶了他,心中恨武魁到了天津就乱窜,用得着他的时候,他连个影子都不见。 小鹿回了房间,半天没露面,何若龙敲窗户叫他,他也不搭理。及至到了下午,他感觉自己内心略微平静些了,才又出了门,脑袋上顶着个红巴掌印。 何若龙先以为小鹿作为程家的养子,幸运之至,必定是享受了许多荣华富贵,然而见识过了上午那一场恶斗之后,他才隐隐感觉程家显赫是程家的事情,显赫不到一个养子的身上。一个孤儿,没爹没娘,和富贵人家的骄纵少爷放在一起养,从小到大,兴许是受过了许多的委屈和欺负。 何若龙把小鹿叫到自己房内,抬手轻轻揉他的脑袋,同时低声说道:“那人总这么对你吗?” 小鹿深吸了一口气,没说话。 何若龙接着说道:“这回回去了,我非得干个样子出来不可。到时候我成旅长师长了,我保护你。” 小鹿梗着脖子,还是一言不发。何若龙这一番话,让他想起了他少年时代的好友余翰文。余翰文曾经想用自己每月的零花钱养他,让他有书念、不受气。那是何等幼稚而又赤诚的侠肝义胆,没想到今天会又遇到。 但他是不需要被保护的,挨了一巴掌也没什么。在军营里实习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自己是特别的扛揍。那帮兵们起初是对着他撩闲,撩着撩着,因为他是过分的不配合,所以双方开始打架。近身肉搏也像是一种性的发泄,他没欲望,可也需要发泄。 何若龙的手掌贴着他的头皮,粗糙温暖。他轻轻拉下了那只手,然后用冷淡的语气说道:“我现在去见干爹,让他尽快下令,给你下委任状和拨军饷。你的事情一旦定了,我们立刻回去!” 然后他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只信封,放到了身边的桌子上:“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自己出去玩玩,钱是给你的,你随便花。” 话音落下,他转身出了门,直奔意租界。 很顺利的,小鹿见到了程廷礼。 程廷礼看了看他头上的巴掌印,看过之后就是很不赞成的一皱眉,也不知道是不赞成谁:“你们两个——早知道会有今天,我当初无论如何不会把你们两个放在一起。小瑞回来的时候,气得像个疯子,人话也不会说一句,被我骂了一顿,赶到楼上去了。他被你砸出了后遗症,一受刺激就头疼,我还不好对他管得太狠。” 小鹿不知道自己给程世腾砸出了病根,听闻此言,有些惊讶。 程廷礼这时放轻了声音,又问:“你那身体……现在怎么样?” 小鹿硬着头皮答道:“没有变化。” 程廷礼长叹一声:“这个造孽的畜生!” 小鹿是有目的而来,所以此刻直奔了主题。程廷礼静静的听他说话,就感觉这小子对于何若龙似乎是有些过于热心,不过要说有什么越界的行迹,却又看不出来。 等到小鹿说完了,程廷礼笑道:“行,既然你开了口,那我就给他拨半个团的饷,再发给他个团长的委任状。名和利我给他了,余下的,就看他自己的本领和造化了。” 紧接着,他带着小鹿在沙发上坐下了,仿佛开玩笑一样,他笑眯眯的小声说道:“但是,不能白给。你想在你那朋友面前大包大揽充好汉,也得贿赂贿赂我才行。” 小鹿莫名其妙:“干爹,您想要什么?” 程廷礼侧身向他又挪了挪,双方近得大腿相贴。抬手捏住小鹿的下颌,程廷礼探过头去,忽然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 这一口亲得很结实,舌头有力的碾过了他的嘴唇。随即抬起头放下手,程廷礼很温柔的低声笑道:“你是金子打的小宝贝儿,让我亲一口,就算是贿赂了。” 程廷礼是个注重修饰和卫生的人,气息也是洁净的。这样一个吻,纵是讨厌,也讨厌得有限。小鹿犹豫了一下,末了为了委任状和军饷,他没翻脸。手扶膝盖起了身,他转向程廷礼说道:“那么,我回办事处等消息了。” 程廷礼也起了身:“不去楼上看看小瑞?” 小鹿不假思索的摇了头:“干爹,如果这个家里没有您,我会永远都不回来。” 程廷礼知道小鹿对自己有感情,并且存着报恩的心。这让他又喜悦又为难。小鹿的问题是做人太正经了,正经得刀枪不入,让人没法厚着脸皮去纠缠他。 小鹿对着程廷礼深鞠了一躬,鞠躬的时候他瞟了对方一眼,程廷礼也在见老,尽管看着依旧是仪表堂堂,但脸上的皮肉松弛了,偶尔会显出一点老态。小鹿很想再为他做点什么,像个真正的儿子一样,孝敬孝敬他。但是想了想,他想自己真是没什么可拿得出手的好东西,除非陪干爹睡一觉。但是与其这样孝敬,不如不孝敬。 离了程公馆之后,小鹿回了一趟办事处,也不惊动旁人,只悄悄的拎起了行李箱子又出了门。箱子是皮箱,里面除了成卷子的现大洋之外,几乎没别的东西。张春生在屋里看他带着巨款走了,不知道他要偷着买什么去。武魁回来了,也跟着张春生一起看:“是不是给人送礼去了?打点上下关节,好升个官儿什么的。” 张春生听武魁说话很不着调:“营座连程主席的儿子都敢打,还用得着巴结别人吗?” 武魁笑了:“这就怪了,照理说,以咱们营座的出身,不该是个营座啊!” 张春生心不在焉的答道:“往后看吧。” 天擦黑的时候,小鹿像个贼似的,不声不响的回来了,手里依旧拎着那只大皮箱。走的时候,那皮箱沉甸甸的;如今再看小鹿的姿势步态,皮箱显然也还是不轻。 第五十八章(上) 小鹿把皮箱子运回了自己房内,还给它额外加了一把小锁头。皮箱如今是个半轻不重的状态,但是鼓鼓囊囊的很有货,是他在日租界医院里给自己买的药。药品中有口服的药片胶囊,也有注射的针剂,为了这个,他还特地购置了注射器和消毒水等物。 这些药物全部是舶来货,身价不菲,在日本就耗尽了他所有的生活费,如今又掏空了他皮箱中的现大洋。不过不买不用的话,又像是坐以待毙,让小鹿很不甘心。其实这些药,大部分吃了都没有反应,但是偶尔也有吃对了的时候,那时候小鹿能感觉自己仿佛是强壮了些,脱光了照照镜子,肌肉的线条也似乎的确是更清楚了。 小鹿和同龄的年轻人一起摸爬滚打狼吞虎咽,同龄人都锻炼出一身结结实实的腱子肉了,他却总脱不了细胳膊细腿的身坯。 何若龙给小鹿送来了晚饭,是米粥馅饼和小菜。小鹿坐在窗边桌前,低着头连吃带喝。何若龙站在他身旁,低着头看他的脑袋。看了半天,末了伸手摸了摸他头皮上的那个巴掌印。 小鹿原本是不喜欢和何若龙肌肤相触的,然而何若龙这一摸让他一闭眼睛,头皮像是过了电,有种甜蜜的酥麻。 “事情明天就能结束。”他对着面前的半张馅饼开了口:“然后我们就走。” 何若龙“嗯”了一声,又拉了一把椅子过来,坐到了小鹿对面,察言观色的问道:“你……没事儿吧?” 小鹿不说话,只摇了摇头。他话少,奔波了小半天之后,因为疲惫,所以格外的懒怠出声,只想找个温暖的小地方,和何若龙静静的共处片刻。 何若龙也看出了他的懒洋洋,所以不再多问。 一夜过后,委任状与支票果然一起到来。小鹿一分钟也不肯耽搁,等何若龙将支票兑换完毕之后,他便带着身边这几个人直奔了火车站。他们在北上的列车中坐了大半天,下车之后换成西行的大马车,又走了小半天,最后抵达县城之时,已是午夜时分。 小鹿一进自己这座方方正正的小院子,立刻有了精神。张春生进了厨房,用大锅烧热水给他洗澡,又把洁净衣裤也翻出来给他摆到床上。小鹿把门锁好了,窗帘也拉严了,开始在浴桶里撒着欢的大搓大洗。去了一趟天津,本来应该是一趟有趣的旅游,然而对他来讲,却是只有痛苦。痛苦的来源不是程廷礼,而是程世腾。 他逼着自己忘记那个人,然而不见的时候可以忘,见了,看在眼睛里了,又怎么做到视而不见?若是纯粹的见面就打,倒也好了,偏偏程世腾又时时拿出当年大哥的模样,非要拉着他“回家”。 当年他心里就只有这么一个大哥,干爹总不回家,大哥是他唯一的亲人,没想到两个人越长越大,会长出今天这样一个局面。对待程世腾,似乎只有两条路,一是远远的离了他,再也别想他别见他;二是杀了他再自杀,一笔勾销,抹个干净。 小鹿不想死,于是只能选择第一条路。将一只赤脚蹬上桶沿,他往自己的小腿上打香皂。他从脖子往下是不见天日的,所以腿极其白,水淋淋的晾在灯光下,几乎白得刺眼。 洗过之后,小鹿换了一身睡衣睡裤,很舒服的滚进了被窝。一觉醒来,天光大亮,张春生夹着报纸站在他面前,正是一个乾坤朗朗的好世界。外面有人在说话,是何若龙和武魁的声音。 小鹿拥着棉被打着哈欠,忽然就快乐起来了。 小鹿给何若龙拨了五十人,这五十人身兼卫士跟班仆人等职,保护何若龙和何若龙手里的军饷。何若龙带着这五十人出了发,临走时是意气风发的,像是这一去就要打江山做皇帝一般。 他走的时候,小鹿没送他,也没觉出留恋。等他走过两天了,小鹿后知后觉的,才感到这院子里发空。武魁搬回来了,时节已经进入秋末冬初,但还是拦不住他天天早上在西厢房门口举石锁,练得满头出汗,也不感冒。小鹿时常是一边吃早饭,一边透过玻璃窗,不带感情的审视武魁。饭吃到八分饱就不吃了,他放下碗筷,掩人耳目的往嘴里扔进一粒药片。喝口温水咽下药片,他顺势摸摸嘴唇下巴,触感很光滑,没有胡子。 冬天是难熬的,第一关就是棉衣棉鞋棉被。上头拨下来的物资,永远差着不少,非得让下边人东勒西索的自力更生不可。小鹿第一次经办这种事情,万没想到上头的后勤部门办事如此敷衍,纪律规章更是屁一样的东西。 他不明就里,所以先急了,以为是团部的后勤长官专门欺负自己这个营。很冲动的骑上马带了兵,他走出一百多里,要找团长讨个说法、以及棉花。团长被他堵在了家里,倒是很和气,还特地把物资单子拿出来给他看,告诉他上头真就只给了这么点东西,平均分配下去,小鹿得的已经不算少。 小鹿看了单子,又心算了一番,末了很尴尬,承认自己是来得冒昧了。 团长始终摸不清省主席是要如何栽培这个养子,也不知道小鹿这个营长会当到哪天,所以不敢、也不肯和他一般见识。在他临走之时,还给了他两筒好茶叶。 第五十八章(下) 小鹿顶着寒风跑了一百里,没能得到棉布和棉花,只得到了两筒茶叶。悻悻的又跑了一百里路回了来,他刚到自家院门前,就看见大门外拴了一匹陌生的高头大马。张春生闻声迎了出来,见小鹿穿着一身薄呢子军大衣,头上戴着一顶薄薄的军帽,口鼻呼哧呼哧的往外喘着粗气,长睫毛上结了很厚的冰霜,简直快要糊了眼睛。 连忙上前扶着小鹿下了马,张春生开口问道:“营座冻坏了吧?” 小鹿腿都硬了,攥着缰绳的双手也保持着握拳的姿势不能伸展。对着那马一抬手,他开口问道:“哪儿来的?” 张春生这才答道:“何团长派来个人,说要当面见您。我让他在我屋里等着呢。” 小鹿一愣:“何团长?” 随即他反应过来:“噢,他倒是比我官大了。” 张春生把他送进上房堂屋之中,又给他脱了外面大衣。小鹿捧着一杯热水,让张春生把何若龙派来的那人叫过来。 来者是个小兵打扮的半大孩子,不是小鹿当初派出去的那五十人之一。对着小鹿敬了个军礼又鞠了个躬,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双手送到了小鹿面前的桌上:“报告鹿营长,我们团座派我给您送封信。” 小鹿看了看那封信,没有伸手去拿,而是问道:“你们团长最近好吗?” 小兵很慎重的想了想,末了答道:“挺好的,就是总不得闲。” 随即小兵又想起了新的一句话:“我们团长还说了,说您不用急着写回信给他,他过两天还派我过来给您送信。” 小鹿笑了一下,给了小兵五块钱,又把那好茶叶拿了一筒子,让他给何若龙带过去。 张春生领着小兵出去找地方过夜,明早再启程往回走。堂屋里关了门,剩了小鹿一个人。小鹿放下茶杯拿起信封,心想他为什么要给我写信?有事情? 及至撕开封口抽出信笺,他展开来读了一遍,发现何若龙什么事情都没有,这信上写的全是闲话。何若龙目前所在的地方,和小鹿之间隔了一座狗尾巴山,直线距离本不算远,但因为要绕山,那道路就崎岖了。如今他住在一座名叫跑马营的大镇里,跑马营镇有一家铺子卖糖酥饼,那饼非常酥,本来想让小兵给小鹿带去一些,可是后来发现这饼不禁放,出锅之后不吃,过不多久就不酥了。他还在镇上的皮货铺子里预定了两顶獭皮帽子,他一顶,小鹿一顶,等小兵下次去送信,让他把帽子一起带上。 小鹿读完信后,把信笺按照原样折好塞回信封,然后弯下腰用胳膊肘支撑了膝盖,低头捧着脸沉默了片刻。 有点想何若龙了。 小鹿想自己之所以思念何若龙,大概是因为太寂寞。照理说,像他这个年纪的青年,已经很应该娶妻生子了。如果有了家庭,他从外面回来时,有人迎着他嘘寒问暖,有人围着他说说笑笑,那感觉一定温暖美好。对于妻子的款式,他说不清楚,因为生平唯一怀着好感与悸动接触过的女性,只有余家大小姐。 现在他也不喜欢女人了,在陆士的时候,有学生私下收藏女人的裸体画片,他偷着看过几次,结果悲伤的发现自己心如止水。对男人倒是很感兴趣,总是盯着他们的肌肉和生殖器官,对于比较雄壮的货色,他会格外眼红。 小鹿进入卧室,把衣箱上的大镜子拿下来放到一旁床上,又把上一层的衣箱搬下来放到地上。打开下一层衣箱的箱盖,箱子里放着他的宝贝。这宝贝不是金银,而是包着套子的口琴、几封旧信,以及一打崭新的唱片。旧信是他在陆士时,和一名日本女作家往来的信件。那女作家显然是文采风流的,小鹿见过她登在报纸上的大照片,对她很是仰慕,但因为他在预科忙于斗殴,实在是没有好好的学习日本话,所以女作家很快就不再理会他那些颠三倒四的书信了。 把何若龙的信封也整整齐齐的放进了箱子里,他锁好箱盖,又把旁边的衣箱重新摞了上去。最后他双手捧起大镜子照了照,发现自己的脸蛋居然红扑扑的很有血色。 “这是感情的力量。”他想:“我是人,不是机器,不能免俗。” 小鹿想给何若龙写封回信,但是不知道写什么才好。思来想去的到了天明,那小兵早早的走了,他这回信也就化作了泡影。 然后他忙着筹办几百士兵的冬衣冬粮,逼着县长帮忙,县长不肯,于是他硬着头皮和心肠,在县长面前大耍无赖,逼着县长立刻去找钱,否则的话,就要明抢了。 县长对待境内的丘八,素来是没办法的,况且这丘八解决了狗尾巴山上的土匪,是有功的丘八,让他更加无可奈何。后退一步服了软,他将县内的大小商户集中起来榨了一遍油,得来的油水,他自己分一小点,给鹿营长分一大块,余下部分,归入军饷。 从问题的发生到解决,统共用了不到一个月。小鹿很得意,没想到自己是个这么有办法的人。得意之余,他起了闲心,这天下午,他问张春生:“从这儿到跑马营,路好走吗?” 张春生思索了片刻,末了答道:“不好走,虽说现在还没下雪,但是那路也够险的,全是羊肠小道,一寸平地都没有。” 这个答案不是小鹿想听的,于是他不置可否,当没听见。 过了两个多小时,他把武魁单独叫进上房,问道:“从这儿到跑马营,路好走吗?” 武魁不知道是刚从哪里跑回来的,被冷风吹出了一张大红脸:“跑马营?狗尾巴山那边儿的?好走!又没下雪,路也不滑,绕着山慢慢走呗!” 小鹿嗅着武魁身上寒冷新鲜的气味,没头没脑的笑了一下。 翌日清晨,小鹿收拾出了一个小包袱交给武魁,然后把家扔给张春生,自己也不作交代,带着一队兵就出门去了。 何若龙的信是接二连三的来,但他始终没能写出半封回信。现在闲了,他要亲眼去看看对方,看看对方的事业,看看对方的人。 第五十九章(上) 在狗尾巴山这一带,想走长途的山路,只能骑马,连马车都不大好走,至于汽车,则是非在县城才能偶尔见到几辆过路。小鹿心想只要自己胯下有马,地上有路,就不怕走不到跑马营去,故而带上武魁等人,又挑选了十几匹最好的军马,他不假思索的就上了路。 武魁紧跟着他,也是兴致勃勃,因为他和张春生的性情不一样,张春生万事求稳,而他野惯了,能往远跑,就不肯留在家里。然而这回跟着小鹿出县城进了山,他刚走出了不到十里地,就感觉情况不大对劲——天阴了。 催马赶上了前方的小鹿,他开口问道:“营座,您去跑马营,有急事儿吗?” 小鹿望着前方不看人:“没急事儿。” 武魁抬手指了指天:“营座,您看,好像是要下雪啊!” 小鹿向上一翻眼睛,然后点了点头:“是像。” 武魁见他一根筋,只好大着胆子开了口:“那个……要是真下了雪,路上可不好走。” 小鹿这回扭头看了武魁一眼,忽然感觉武魁和张春生一样,专门要跟自己唱反调。早知如此,不如自己一个人走,不带这帮拖后腿的懦夫。 武魁被他看了一眼,看得有些心惊,知道自己是说错了话。勒住战马略退了一小步,他不敢劝了。 小鹿走出二十里地时,山里开始刮风了。 这风不是铺天盖地卷过来的,而是见缝插针,一拐弯走到风口了,狂风能把他们连人带马吹成真正的人仰马翻。然而再一拐弯变了方向,风又弱了,让人觉得这路也不是不能走,还有希望。 武魁以及他那些充当卫士的小弟兄们,这一路是越走越后悔,风景没看着,反倒有了活活冻死的危险,然而已经上了营长的贼船,半路想逃也逃不成。小鹿一马当先的走在前方,脸冻得一点知觉也没有了,自己摸索着用手掐了掐,怎么掐也不知道疼。双手带着皮手套,皮手套冻硬了,手指头也一样是硬的。忽然一阵狂风从两座山间鼓了过来,把他头上那顶军帽吹上了半空。武魁见了,“哎哎”的大叫。想要下马去找,可是哪里还有帽子的影踪? 于是武魁转而在风中又喊:“营座,把我这帽子给您吧!” 小鹿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表示不必。 走到三十里地时,天空中飘起了雪片子。 小鹿俯在黝黑的马背上,马强壮,他苗条,所以黑马还能坚持着小跑。天气这么糟,而且接下去只能是越来越糟,但是小鹿一点打道回府的念头都没有。何若龙给他写了那么多封信,他一封都没回过,今天像是要做个总回复一般,他心急火燎的想要去见见何若龙。见了何若龙干什么?也不干什么,就只是见见。 走到五十里时,众人在一座石头山后下了马。一是避避风雪,二是人吃饭,也让马补补草料。秋天的狗尾巴山那么美丽,到了这个时候,万物凋零,进山之后只能看到东一座土包西一座石岭——这还是山脚,如果再往高了去,道路只有更险更乱。小鹿举目四望,心想这就是何若龙混了好几年的地方,在这地方消磨青春,他心里一定是苦的。 武魁拢了一堆火,把冻成石头蛋子的硬馒头烤成柔软焦黄,递给小鹿充作午餐。小鹿先前没感觉饿,可是接过这热馒头之后,也没看也没尝,直接就往嘴里一塞。等他反应过来时,馒头已经不知不觉的进了肚。 武魁从火上拿起铁壳水壶,让他喝几口水,又问:“营座还要不要了?馒头还有呢!” 小鹿摇了摇头,因为依旧是没有食欲。贴着一块山石站直了,他仰起头望天,看雪花纷扬而落。他张开嘴,想尝尝雪的味道。但是嘴唇和舌头全都冻得麻木了,和雪是一个温度。雪花落到他的舌尖上了,他也没知觉。 武魁嚼着馒头看了看他,以着欣赏的态度暗想:“小嘴儿。” 歇了不过一个小时,小鹿把众人吆喝起来,骑上马又上路了。 走到六十里远时,马已经要支持不住。到了八十里远时,小鹿率先下了马。雪下得太快了,居然在半天之内积起厚厚一层,一脚踩下去,竟能没到小腿。小鹿不管旁人死活,单是闭着眼睛低着头,挣命似的往前顶风走。他是领头的,自己看不见自己,旁人也看不到他的正面,只见他后脑勺是白的,不知道他的眉毛眼睛乃至整张面孔,都被冰雪糊住了,也是白的。 整支队伍都悔得要哭,真怕自己会活活冻死在这山里,唯有小鹿是一根筋,既不后悔,也不痛苦,只是一味的往前走。很迫切的想要早点到跑马营,因为到了跑马营,就可以看到何若龙,也不必再顶风冒雪的受冻了。 雪越来越厚了,从军靴靴筒倒灌进去,让他的袜底都结了冰。双手拽紧了缰绳,他是靠着黑马拖着他走。对于苦楚,他的感受不深,像是和这冷与累都隔了一层似的,灵魂对身体不亲,身体快要熬不住了,灵魂还很坚决的逼着他往前走。 对自己都这么狠,对待身后的部下,他更是不往心里放,走了这么远,一直不回头。他记得自己过去看过一本讲地狱的旧书,说地狱里有一处红莲地狱,奇寒无比,人在里面冻得皮开肉绽,血肉如同红莲盛开一般。当时他读着只是感觉怪吓人,如今一步一步的往前挪,他忽然想起这件掌故,就暗暗的想:“我这是进了红莲地狱了。” 然后他像冻傻了似的,又木然的想:“我怎么就下地狱了呢?”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随即宛如受到了某种感召一般,他抬手一抹睫毛上的沉重冰霜,抬起头望向了前方。 前方山路蜿蜒向下,下到尽头是一片辽阔谷地。谷地之中房屋鳞次栉比,如无差错的话,正是跑马营镇! 小鹿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咕咚”一下跪在了大雪地上,同时发现天色竟然是这么的昏暗,自己已然跋涉了整整一天。 黑马低了头,用嘴叼他冻硬了的后衣领,以为他是力不能支了,想要拖着他走。他抬起手臂,姿态僵硬的环住了马脖子,先是左腿运力,后是右腿运力,两条腿一前一后的重新站起来,他继续走。自己也隐隐的感觉不可思议,因为他和何若龙其实谈不上有交情,认识了也没有多长时间。一个多月没见了,如果不是有衣箱里的那些信作证,他几乎要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姓何的人。 武魁踢开大雪,快跑几步撵上来,想要搀着小鹿走。他是个驴性子人,连他爹那个老屠夫都不服,照例来讲,对于一个半路遇见的小长官,自然也要三心二意。但是在小鹿面前,他有牢骚、没反心。 不为别的,就为小鹿孤独漂亮,是个美丽的怪人。有时候他犯了错,眼看小鹿气势汹汹的瞪着眼睛直奔自己而来,明知道自己接下来就要挨马鞭子了,但仿佛是不肯和小鹿一般见识似的,他时常会忍不住想笑。小鹿怒目圆睁,瞪得上下两圈黑睫毛分了家,小薄嘴唇一开一合,用老鸹嗓子对他日娘捣老子,他看在眼里听在耳中,也感觉很滑稽。 第五十九章(下) 武魁扶着小鹿走了没有几步,两人脚下一起一陷,却是地上有坑,被雪盖了,被他们踩了个正着。两人一声没吭,直接顺着山路斜坡向下滚出老远。雪厚,摔不出人命,但是滚了满脑袋满脖子的雪,那雪顺着领口往里钻,再被热汗融化。很快的,雪水暖了,汗水凉了。 武魁一跃而起,一边晃着脑袋上的雪,一边把小鹿硬拽了起来,同时口中叹道:“这罪遭的!营座没事儿吧?” 小鹿也爬了起来,整个人全被雪糊成了白色。挺直身体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呼出去,他仰起头,望了望天边的霞光。 霞光黯淡,是灰也是黄,太阳真的要落山了,远方的山岳平原没了细节,只剩了起起伏伏的大轮廓,像一幅枯淡的水墨画。 小鹿把这幅画印到了眼中和心里,作为自己这一行的纪念。 然后他无言的对着武魁一挥手,示意继续走。 天要黑,天要黑,可天始终还是没有彻底的黑。小鹿一行人宛如白色的野人或者鬼魂,在傍晚时分,进入了跑马营镇。 跑马营镇虽然顶着镇的名头,其实规模很大,繁华程度不次于县城。不过不管怎么讲,这个时候炊烟袅袅万家灯火,仅有的几条土街上也不见行人了。幸而何若龙是个有名人物,武魁略一打听,便得知了他的下落。 在镇子一角的一排青砖大瓦房前,小鹿见到了何若龙。 天气这么冷,然而中央的正房开着房门,酒肉热气伴着明亮灯光一起逸出,屋内热闹得很,男的笑女的叫。院子里笼着一堆火,本来有几个小兵正围着火烤土豆,这小兵都是小鹿派给何若龙的,所以见了老长官,他们立刻起身打了立正。 在小兵们整齐的敬礼问候声中,半开的房门中冲出了何若龙。他显然是很热,新剪的短发被汗水打湿了,丝丝缕缕的贴在额角,身上是军裤衬衫的打扮,衬衫的领扣也没系。猛的在小鹿面前刹住了,他一手还夹着香烟。一伸脖子不知咽下了嘴里的什么东西,他鼓着的腮帮子平复了,只是脸皮上依然存留着一个红嘴唇印。 怔怔的望着小鹿,何若龙直过了半晌才问出声:“你来了?” 小鹿这一路只顾着走,走得理直气壮、心无杂念。可是此刻望着眼前这个满身烟酒气味的、脸上还添了颜色的何若龙,他恍惚了一下,忽然不知道自己是为何而来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他盯着何若龙看了又看,越看越感觉对方不应该是自己的同道。 好容易得了一个朋友,一个每隔两三天就必定给他送一封信的朋友,结果他翻山越岭的来了,却是看到了朋友的另一张面目。小鹿紧紧的咬了牙闭了嘴,不为别的,就为何若龙花天酒地。 能在男人脸上留口红印子的女人,能是什么货色?亏他还当何若龙是个干净的好人! 小鹿下意识的想走,可是没等他转身,何若龙如梦初醒一般骤然出手,抓了他就就往正房隔壁拽。一边拽,一边吆五喝六的命令小兵招待武魁等人。小鹿冻得胳膊腿都硬了,东倒西歪的被他拖进了屋里。屋子里摆着桌椅砌着火炕,炕上扔了几件衣服,不整齐,但也不肮脏。小鹿几乎是被何若龙捺到了椅子上,随即就见何若龙一推门转进了正房,声音很大的吼道:“别他妈喝了,赶紧给我各回各家,我这边儿来了贵客,没空儿搭理你们了。” 声音落下,隔壁起了乱七八糟的说笑行动声音,显然是屋子里的人和何若龙很亲近,可以随便的来吃喝,被撵走了也不恼恨。说笑了一阵过后,何若龙忽然又起了高调,这一声来得急赤白脸,是个动了气的语调:“张王八我操你妈,你要是管不住你那个×养的婊子,就他妈的别再过来!” 此言一出,骂出了哄堂的笑声,有醉汉嘻嘻笑道:“咱这个大团长可真不识逗,小红亲了他一口,老张还没怎么着呢,他先急了。” 话音结束,起了桌椅相撞的声音,仿佛是有人动了手。另有声音油腔滑调的笑道:“咱团长嘴刁,不是细粮他不吃。” 何若龙又出了声,这回声音低了一点,宛如泄了气:“滚滚滚,别他妈在我这儿胡说八道了。” 小鹿仰头望着天花板,静静倾听隔壁的动静,心里迷迷糊糊的。这回真是冻狠也累狠了,他垂了双手伸了双腿,只感觉百里独自行,行至尽头无有知音相待,只存千般的落寞、万般的寂寥。 第六十章(上) 小鹿初进院子之时,只看见迎面一排大瓦房,可是此刻坐在房内听了片刻,他发现这院落似乎不小,不止前方这么一排房子而已。 院子里很乱,里头的往外走,外头的往里进。何若龙呼喊指挥,让人过来牵马喂料,让武魁等人进暖屋子喝茶,让厨房整治出几桌新酒席。长长久久的乱了一气之后,小鹿面前的房门一开,是何若龙回来了。 何若龙端着一只瓷碗,碗里是滚烫的姜汤。背过手关严了房门,他走到小鹿面前,像是手足无措要发昏一般,很突兀的笑了一下。 笑完之后放下瓷碗,他脸上的笑意未褪,口中却是发出惊呼:“你那大衣——” 话未说完,他伸手去摸小鹿的前胸和衣袖,摸了满手潮气。他又想去掏小鹿的衣领,这回小鹿慌忙一躲,同时哑着嗓子呵斥了一声。 小鹿躲慢了,何若龙的手指已经触到了他湿漉漉的脖子和领子。雪从领口灌进去,他是从里往外的湿。向下再去捏他的腿,裤子也是湿的。 “鹿营长啊!”何若龙像是急了:“你告诉我,这个天气你跑过来,找我有什么大事儿?” 小鹿摇摇头:“没事儿。” “没事儿你还顶风冒雪的来?” 小鹿忽然有些窘:“今天闲了,想来看看你,出发的时候还没有下雪。” 何若龙不问了,匆匆的往外走:“你把衣服脱了,我让人送热水过来给你洗个澡。再不暖和暖和就要冻出病了,把那姜汤也喝了!” 何若龙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出去了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他就让人送进了一只大浴桶和两挑子热水。热水倒进桶里,腾起一团温暖的雾气。小鹿又让武魁把自己那个小包袱送了过来——他早就预计着自己大概得在跑马营过一夜,所以提前带好了一套贴身的睡衣裤。 衣裤是他自己收拾的,打开包袱皮,里面叠得整整齐齐。何若龙又送进来一套棉衣棉裤,棉衣棉裤是崭新的,新布新棉花。因见桌上的姜汤还没有动,他便端起碗催促道:“快脱,等你坐进水里了,我喂你喝。” 小鹿立刻作了回答:“不,我自己洗,你出去。” 何若龙笑了:“你还怕人看啊?” 小鹿答道:“我不习惯。” 何若龙放下瓷碗,笑叹一声:“洗完了喊一嗓子,我在隔壁等着。” 何若龙坐在隔壁堂屋之中,指挥勤务兵撤了酒席打扫房间。冷天也顾不得冷了,前后开了门窗通风,要散去满屋烟酒油肉的气味。 一墙之隔,小鹿撕撕扯扯的脱了里外几层衣服,慌里慌张的迈进了浴桶之中。这不是他自己家里,光着屁股总像是很不安全,所以他洗得潦草,不出十分钟的工夫,水还没凉,他已经连棉衣棉裤都穿整齐了。他的身体还冷着,端起桌上那碗加了糖的姜汤,他仰起头一饮而尽,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冷战。 屋子里没拉电线,只靠一只大烛台照明。烛台上燃着几根红蜡烛,所以屋子里也不算暗。窗户不是玻璃窗,窗户纸倒是洁白簇新的。小鹿环顾四周,看新鲜似的看清楚了,然后才喊了一声:“何若龙!” 何若龙闻声赶来,推门一看,发现小鹿是赤脚踩在青砖地上,就一拍脑袋:“忘记给你拿双鞋了!” 随即他上前几步,一弯腰横抱起了小鹿。侧身挪到了浴桶旁,他开口说道:“在水里把脚涮涮,涮干净了,我直接把你抱到炕上去。” 小鹿当真把双脚伸到热水里晃了晃,然后被何若龙抱到了热炕上。盘腿扶着膝盖坐稳当了,他的脸上始终是没表情,然而有陌生的情绪从心底往上渗透,越是渗,心跳得越厉害。那情绪是喜是惊,他也说不清楚。 何若龙拿了毛巾给他擦脚,一边擦一边低着头看:“怎么还是这么凉?” 然后不等小鹿回答,他放下毛巾,把小鹿的双脚搂进了怀里。小鹿向后一收腿,可何若龙的双臂用了力气,不肯放他。 大顽童闹着玩似的,他笑着抬眼去看小鹿。小鹿多少年没这么和人厮闹过了,尤其对方还是何若龙,是个让他认为“与众不同”的人。隔着薄薄一层衬衫,他的脚掌脚趾紧贴了何若龙的胸膛,那是很平坦很宽厚的一面胸膛,温暖而又富有弹性。电流顺着小鹿的赤脚往上走,让他整个人都要微微的哆嗦。 然而这时再让他躲闪,他却也不肯了。 何若龙用一条手臂把他的双脚勒到胸前,另一只手腾出来,轻轻的摸了摸小鹿的脚背。和小鹿一样,他心里也有一点慌——万没想到有一天,他会这么暖宝贝似的用胸膛给人暖脚,尤其那脚还是个男人的脚。 没头没脑的,他忽然问了一句:“鹿营长,你真是男的吧?” 小鹿听闻此言,心中登时一冷:“你看我像女人?” 何若龙立刻摇了头:“不是不是,你总是怕人瞧,我就——”他勉强笑了一下:“以为你是花木兰呢!” 小鹿已经暗暗的连着吃了一个多月的荷尔蒙药片,效果有多少,他自己不是很清楚,但这东西的确是在心理上给了他很大安慰,让他认为自己内在不足的成分,可以用外在的药品来补。抬手一粒一粒的解开棉衣纽扣,又慢慢的解开了衬衣纽扣,他一言不发的对着何若龙敞开前襟。 何若龙怔了怔,随即笑道:“你是真够白的!” 小鹿的确是白,而且是白璧无瑕,连斑斑点点都少有。细腻皮肤反射了烛光,粉红色的乳头紧缩坚硬。何若龙一眼不眨的看着他,不知怎的,非常想把他那胸口摸上一把。可是不能真去摸,真摸的话就不好了,就容易冒犯人了。 何若龙今年二十六岁,虽然当了好些年土匪,但一直是眼高于顶,这也看不上那也看不上,瞧哪个姑娘和自己都不般配,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宁可靠着手和想象来泻火。今天晚上,小鹿忽然把他的想象给具体化了,他想这样的皮肤就很好,这样的颜色就很好。这样的一个人,和自己就能相配了。 可这个人偏偏又是个男的。 既然是男的,何若龙想,那就当个好兄弟来相处,也不必往天长地久了想,好一天算一天,横竖单只是对他好,哪怕没有回报,自己都是喜悦的。 第六十章(下) 何若龙问小鹿想吃点什么,小鹿想了想,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食欲,于是说想吃粥。 何若龙果然给他端来了清粥小菜,他捧着碗喝,也不吃菜,连咀嚼都省略掉。极致他吃饱了,也洗漱过了,何若龙也不叫人进来伺候,直接自己跳上炕去,开始铺展被褥。小鹿坐在一旁看着,心想:“睡一铺炕?” 这个念头让他有些许的不安,但是又不能提出质疑,因为炕这东西不比床,一家人睡一铺炕的都有,他要是连炕都想独占,未免就过于霸道了。 何若龙蹲在炕上,动作利落的铺开两条褥子。他个子大,但是大得匀称,蹲在那里是鹤势螂形。两条褥子之间隔了能有一尺的距离,露出炕上的草席。然后把两条棉被也分别展开了,他跪在褥子上,俯身用双手撑起了上半身。抬头对着小鹿笑了笑,他略有一点心慌意乱:“咱们先躺下吧,被窝里暖和。” 小鹿一直不大说话,到了此刻,更是把嘴闭了个死紧。脱了棉衣脱棉裤,他穿着白棉布缝制的睡衣睡裤钻进了被窝。何若龙下炕吹灭了蜡烛,摸着黑坐到自己那一片领地上,窸窸窣窣的也脱了衣服。小鹿扭头望着他的背影,见他先是脱了个光膀子,又很麻利的脱了个光屁股——裤子都退到膝盖了,他略一犹豫,又把裤衩向上提了回去。 小鹿屏住呼吸,发现何若龙的身体很诱人。大、热、光滑、结实,气味与体温混合了,弥漫在黑暗微凉的空气中。 他累极了,可是他舍不得睡。这一夜的时光实在是太可珍惜了,他轻轻的呼吸,同时半闭着眼睛倾听何若龙的呼吸。他的身体还冷着,然而灵魂像是浸入了闪烁着氤氲微光的温泉中,惬意兴奋到了微醺的程度。 这个时候,何若龙忽然开了口:“你冷不冷?” 小鹿微微的清醒了一点:“我?我……不冷。” 一只大手伸进了他的被窝,摸索着抓住了他的手攥了攥。何若龙深吸了一口气,又道:“你到我被窝里来,我热。” 小鹿听了这话,几乎是吓了一跳:“不用,我不冷。” 何若龙掀开被子起了身,背对着小鹿蹲稳当了,开始拽自己的被褥。两人中间那一尺的距离被他取消了,两条褥子接了壌。这回何若龙重新钻回被窝,对小鹿说道:“你把手和脚伸过来。你手冷得像冰一样。” 小鹿感觉这样的动作是无伤大雅的,于是试探着真的把手脚伸进了何若龙的被窝。手先伸过去,直接触碰到了对方的胸腹;随即脚也跟过去了,正好蹬上了何若龙的小腿。这一碰一蹬可了不得了,小鹿周身的鲜血轰然上涌,烧得他满脸通红。咬紧牙关咽了口水,他发现自己其实是很想进那个被窝的。 于是小鹿慌了,因为他对旁人的身体素来只有回避。目光闪烁的望着前方,他现在和何若龙是个面对面的姿态。何若龙的呼吸扑在他的鼻端,也让他一阵一阵的发昏。 “你来的时候。”何若龙低声说话:“我屋里的那些人,都是原来在山里的兄弟。我这儿没女人,女人是他们带来的,那帮娘们儿一个个疯疯癫癫的,在酒席上搂着我的脑袋就亲了一口,我没躲开。” 小鹿“嗯”了一声。 何若龙继续说道:“我怕你误会,以为我拿了钱就过来吃喝嫖赌了——我没有。” 小鹿在夜色中微微的笑了,笑的时候自己都没察觉:“我知道。” 何若龙依稀看见了他的笑容,如释重负的也跟着笑了:“没想到你能亲自来看我,真没想到。偏偏今天下了雪,让你受大罪了。” 小鹿现在想想,感觉那罪受的很是值得,所以诚心诚意的答道:“没有。” 何若龙摸了摸他的手,还是觉得凉,于是大着胆子把他的手握住了送到唇边,张嘴对它呵了呵热气。依着何若龙的心思,他是想亲一亲那双手,因为小鹿顶着风雪走一整天的山路来看望自己,小鹿太好了,好得让他无以为报,只剩了个以身相许,然而老天偏又不成全,不把他们生做一男一女。 第六十一章(上) 小鹿不想睡,不舍得睡,可是熬到午夜时分,他还是忍不住睡了过去。 睡了不过两三个小时,他自动的醒了过来。在枕头上仰起脑袋,他翻着大眼睛向上看,发现窗外天色还是黑的。狂风搅着雪,吹得窗纸呼呼直响,可见天气一定是酷寒的,然而他身体却很热,几乎热得快要出汗。手脚一起动了动,他随即大吃一惊,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滚进了何若龙的被窝里。 何若龙面对着他侧躺了,睡得正沉。他的手臂环抱了对方赤裸的腰,何若龙的胳膊也搭在了他的身上。至于下方的四条腿,更是纠缠了个不可开交。手指暗暗的抬起来张开,再轻轻的转了方向重新落下,小鹿隔着薄薄的一层裤衩,摸了摸何若龙的屁股。何若龙个子大,相应的,屁股也比他的大,肉也比他的坚实,不软不颤,让他想起古希腊的男子雕像,美而雄壮,是可以被人赏鉴的。 小鹿做贼心虚,动了一下就不敢再动了,生怕惊动了何若龙。耸动鼻尖吸了吸气,他双目炯炯的盯着何若龙的睡相,感觉此时此刻实在美妙无比,每一秒都不应该虚度。何若龙微微张了嘴,半张脸陷进了枕头里,五官轮廓太鲜明了,屋中这样黑暗,小鹿还能看清他的眉目,越是看,越觉得他长得好。看到最后,小鹿开始想要亲一亲他那微张的、红润的嘴唇。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小鹿所受的教育是东西混合式的,小时候他一度把亲吻视为礼节之一,是再平常不过的举动;后来到了日本,又受了东洋文化的影响,这影响因为来得比较近,所以给他的印象也格外深。亲吻不再是礼节了,而是见不得人的、非得两个人在暗中才能进行的勾当。隐秘和狎昵的程度,几乎类似交苟了。 下意识的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小鹿眼巴巴的看着何若龙,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有机会和对方亲一次嘴。这种事情,非得情投意合才行,一方不肯,另一方纵是如了愿,也像QJ。 在心中暗暗的叹了一口气,小鹿无声的对自己说:“我好像是爱上他了。” 这个念头甫一生出,先把小鹿自己吓了一跳。可他想了又想,没找出能够反驳自己的理由,于是喜忧参半,忍不住又叹了一声。 小鹿发现自己爱上了何若龙,但是不言不语,单是侧卧在对方胸前,睁着眼睛出神。 天要亮没亮的时候,他恍恍惚惚的打了个瞌睡。何若龙忽然仰面朝天的一翻身,他立刻又醒了。这回屋子里已经可以影影绰绰的看清家具。他往下扫了一眼,就见棉被中央隐隐的支起了一点。他盯着那一点思索了片刻,末了明白了,这回没有嫉妒和恨,只是羡慕。 这时,何若龙低低的哼了一声,随即整个人打了个激灵,以暴怒的语气含糊咕哝:“你妈的……” 没骂完,他猛的睁了眼睛。扭头向旁一看,他和小鹿打了照面。 小鹿看他骤然挣出了一脑袋冷汗,不由得出声问道:“做噩梦了?” 何若龙定定的望着小鹿,直望了片刻,才如梦初醒似的笑了一下:“是梦。” 然后他又问:“我撒尿去,你尿不尿?要是尿的话,我把马桶给你拎进来。” 小鹿摇摇头:“我没尿,你去吧!” 何若龙爬出被窝下了炕,潦草的套了衣裤往外走。不出几分钟,他带着一身寒气跑了回来。一瞬间脱了衣裤,他端起桌上的茶杯咕咚咕咚喝了几口冷茶,然后纵身一跃跳上炕,一骨碌滚回了被窝。 重新侧身面对了小鹿,他微笑说道:“我昨夜等你睡着,还是把你拽到我这边儿来了。” 抬手握住了小鹿的一条手臂,他又说道:“外边雪特别大,现在还下着呢!今天你肯定是回不去了,正好多住几天行不行?” 小鹿犹豫了一下:“我……” 何若龙不等他说完,抢着答道:“就这么定了。不瞒你说,我这一个月干得不错,现在有钱有粮有人,你来了,正好也让我招待招待你。” 小鹿来了一点兴趣:“你在山里的那帮弟兄,愿意下山跟你干?” 何若龙先是一点头,随即又笑着一皱眉毛:“只要军饷供足了,我在年前就能招满一个团,而且我这个团,不用训练,直接就能往战场上拉。” 小鹿问道:“狗尾巴山上有那么多人吗?” 何若龙当即摇了头:“我不能总在狗尾巴山上转悠哇,我得往远了走。在山上半死不活的混了这些年,我也认识了不少朋友。那帮人有的能用,有的不能用。不能用的我暂且不管,先把那能用的拉拢过来。” 小鹿疑惑的问:“军饷够?” 何若龙沉吟着答道:“够是不大够,只能是靠山吃山。吃不饱、也饿不着。” 随即,他忽然换了话题,压低声音笑道:“鹿营长,问你句话,你是不是想媳妇儿了?” 小鹿狐疑的看着他:“这话是从何说起?” 何若龙笑道:“我昨夜刚把你搂到我这儿来,你就伸手往我胸前抓。推都推不开。可惜了,我是什么都没有,让你白抓了一场。” 小鹿一瞪眼睛,立刻红了脸。而何若龙顺势戳了他一指头,本意是往他胸前戳,然而戳偏了,正捅进了他的腋窝,捅出了他突兀的一声笑。 小鹿很少说话,更是很少笑。偶然间大笑了,就让何若龙兴奋得要发人来疯。对着小鹿伸出手,他开始追着小鹿呵痒。小鹿见势不妙,反而一个鲤鱼打挺迎击上去,当场把何若龙压到了自己身下。分别握住何若龙的手腕,他分开双腿夹住了对方的腰,气喘吁吁的低头问道:“还闹?” 何若龙一头顶向他的胸口,一下子把小鹿顶翻在了炕上。可是未等他压住小鹿,小鹿就地一滚滚到炕边,随即起身向他一扑,又把他扑了个倒仰。后脑勺“咣”的一声撞上了炕席,疼得何若龙立时哼出了声。 小鹿见状,连忙坐起了身:“疼了?” 何若龙捂着脑袋,摇摇晃晃的也坐了起来:“我看你就是和我这脑袋有仇。” 小鹿又问:“疼不疼?” 何若龙放下了手,扭头看他:“疼。” 小鹿跪起了身,伸手去揉他那痛处。手指拨开乌黑细密的短头发,他看到了对方头顶心的浅淡刀疤。正是感慨叹息之时,他冷不防被何若龙抱住了腰。紧接着身不由己的向后一仰,他受了偷袭,终于是被何若龙结结实实的压住了。 两人一上一下四目相对,先是一起笑着喘粗气,喘着喘着,两人仿佛心意相通了一般,渐渐的一起不笑了。 “你要是个姑娘。”何若龙轻声说道:“在我被窝里睡了一夜,往后就算是我的人了。” 小鹿听他把自己比成姑娘,很奇妙的,没有生气:“如果你是姑娘,等到雪停了之后,也一样要和我回去了。” 何若龙笑了:“可能的话,我真想和你回去。这一个月总给你写信,就是因为想你,又没法儿见面。” 小鹿暗暗的喜悦了:“想我?” 何若龙郑重其事的点了头:“是想你。咱俩可能是特别有缘分,虽说认识的时间不算长,可是才分开一个月,我就想你了,你也想我了。” 说到这里,他微微的有点脸红:“我说这话不是冒犯你,你别以为我是专门撩闲的那种——那种人。我不是,我对你是有一说一。昨天你来的时候,我看你冻成了那样儿,当时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我觉得我对不起你,要看也是我去看你,不该让你来看我。” 小鹿垂下眼帘,心满意足的。何若龙肯领他的情,他没白来。 他自认是没有资格再和人谈恋爱的,即便恋爱,也只能是精神恋爱。所以一个有情,另一个领情,就足够了,就很好了。 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第六十一章(下) 小鹿许多年不曾心满意足过了,所以今天就特别的高兴,高兴得简直快要露出本性——他差一点就要给何若龙唱演歌了,还险些告诉何若龙自己会跳哥萨克舞。 天光大亮之时,他穿起了何若龙给他预备的棉袄棉裤,洗漱过后跪在床上叠被。仿佛对待一项大工程一般,他很严肃的把被褥全部叠好,一丝不差的摞成了个正方体。把被褥推到角落处,他又下地从窗台上拿下一把小笤帚,回到炕上满炕扫了一遍。 何若龙出门招呼厨房开饭,感觉统共也没耽搁几分钟,可是回头进屋一看,发现房中情景竟然大变了模样。堆了一炕的被褥是没了,丢在炕边的外衣外裤也叠放整齐了,甚至连炕下东一只西一只的鞋子也成双成对的贴边立了正。光溜溜的火炕边上,盘腿坐着个小鹿。双手搭在膝盖上,小鹿是习惯性的昂首挺胸,刚洗过的脸白里透红。何若龙对着他痴了一下,因为看他的脸堪称美艳——他是任何的修饰都没有,所以美艳得十分纯粹,纯粹到了让人一望惊心的程度。 何若龙忽然有点不大敢正视小鹿了,同时也不许勤务兵进屋,宁可自己一趟一趟的运送饭菜。饭菜摆着一张小炕桌上,两人相对而坐,何若龙不住的给小鹿夹菜——偏偏手还笨了,夹一路掉一路,淋得满桌子都是油汤。 小鹿是给多少吃多少,平时是两碗饭的饭量,今天吃了三碗,而且还是大碗。吃完之后,何若龙站在炕边对着他笑:“鹿营长,跟我出去溜溜?” 炕上的小鹿站起来,比何若龙高了一大截子。居高临下的一点头,他开口答道:“何团长,走吧!” 何若龙当即做了个向后转,背对小鹿一弯腰:“来!” 小鹿笑了:“什么意思?” 何若龙答道:“何团长是头驴,想驮你出门跑一圈!” 小鹿弯腰按了按他的宽肩膀,末了却是说道:“何若龙,不闹了。把我的衣服拿过来,我换好了去你营里看一看。” 昨天被大雪打湿了的里外军装,早被小兵拿去细细的烘干了。小鹿穿戴整齐,正要往外走,何若龙却是打开立柜,捧宝似的捧出了一顶皮帽子:“等会儿等会儿,我还给你留着好东西呢!” 然后像教皇给国王加冕一般,他恭而敬之的用双手把帽子戴到了小鹿头上:“海龙的帽子,前几天刚到手,专为你这个秃脑袋预备的。有了它,天上下雹子都不怕了。” 小鹿抬手摸了摸帽子的皮毛:“你缺钱,还置办这个?” 何若龙扳着他的肩膀,让他向门转:“你甭管我,戴你的就是了。” 小鹿受了抢白,但是不生气。这回出了门,头皮果然始终是暖烘烘的。 他想去何若龙的军营里瞧瞧,和何若龙相比,他另有一些学院派的知识和经验,如果可以的话,他很希望帮助帮助对方。 第六十二章 何若龙的军营,是搭在镇边的一片破房子。这房子连正经的草房都算不上,更类似于苫了几层草席的棚子,但是人在其中拢起一堆火,火烤胸前暖,倒也冻不死。何若龙告诉小鹿:“时间太仓促了,没地方安排这些人,只能是先这么对付着。好在他们在山上也是住这个,过冬全是一天天的熬。” 小鹿一步步的从破房子前走过,看房子内外都有人,房子破,人也破,有穿军装有穿便装的,一个个蓬头垢面,见了长官也不懂得立正敬礼,单像看热闹似的直着眼睛傻看。 “对这些人也没有进行过军事训练?”他问何若龙。 何若龙低声答道:“他们野惯了,一训还不训跑了?” 小鹿严肃答道:“想做逃兵的人,一有机会就会逃,和训不训练没有关系。反而是通过训练,可以让他们树立军人的意识,懂几分规矩。” 何若龙听了这话,差一点就要嗤之以鼻了:“鹿营长,你说的那些太高深了,和这些人都搭不上关系。他们,和我,图的就是当兵吃粮四个字儿。” 小鹿眼望前方不看人,脚步也不停:“你也只是为了吃粮?” 何若龙怔了怔,随即笑了:“不只,我还想要个好前程。” 小鹿抬手指了指远远近近的蓬头垢面们:“那你就要训他们,不要怕他们。” 何若龙看小鹿的年纪没有自己大,讲阅历,也没有自己丰富坎坷,故而犹犹豫豫的微笑着,不知道他这话能有几分道理。正当此时,小鹿停住脚步,看到了一堆裂缝拔榫的木头箱子。木头箱子露天放着,箱盖都开了,积了满箱子的白雪。小鹿走过去拨开积雪,结果发现雪下竟然是拆卸开了的伯格曼机关枪。 他很惊讶:“你们连这个都有?怎么扔在这里?” 何若龙抬手抓了抓脑袋:“这是什么玩意儿?我都忘了它是从哪儿来的了,也没人会组装,带着没有用,还死沉,扔了又可惜。” 小鹿笑了一下:“胆子不小,连机关枪都敢抢。” 小鹿让人把箱子抬下一口,又把箱中冰雪清除了,机关枪的部件也取出来擦拭了一遍。当着何若龙的面,他动作娴熟的组装出了一支机关枪。把这支空枪扔给了何若龙,他低声说道:“没子弹。等有了子弹,你就知道这东西的威力了。” 小鹿单手扔枪,何若龙也随随便便的接了,一接之下,他险些脱手扔了枪——这枪看着细长,竟然会有十多斤的分量。 “这枪厉害?”他好奇的问小鹿。 小鹿向前伸手,横挥出了一个扇面:“每分钟四百到四百五十发子弹,一扫一大片。” 然后他放下手,平平淡淡的有道:“我会帮你留意,弄一些子弹回来。你也可以想办法,这种子弹很容易仿造,应该可以买得到。” 何若龙连连的点头,是个虚心受教的模样。 下午时分,两人回了住处。吃过了一顿迟来的午饭,小鹿盘腿坐在热炕头上,后背难得的靠了墙。 何若龙长长的躺在他身边,枕头就摆在他的腿旁。抬手拍了拍小鹿的大腿,何若龙招呼道:“鹿营长,躺会儿!” 鹿营长不肯躺,因为此刻是光天化日,他不好意思和何若龙分享一只枕头。 他不躺,何若龙摇头摆尾的一拱,抬头枕上了他的大腿:“吃饱了就犯困,你不躺我躺。” 小鹿真不好意思了,板着脸一颠大腿:“下去!” 何若龙不但不下去,还懒洋洋的翻成了仰面朝天的姿态,向上去看小鹿的脸,小鹿垂下眼帘,也看他。两人对峙似的开始对视,先还像是忍着笑在闹,笑着笑着,两个人一起不笑了,中了魔似的,单只是看。 看到最后,何若龙浅浅的叹了一口气:“你太好看了,看一辈子都看不够。” 小鹿抬手摸上了自己的脸,对这话不大相信,但是看何若龙的眼神,显然也不是在讥讽自己。手落下去,轻轻覆上了对方的眼睛。然后他俯下身,在自己的手背上无声一吻。 他吻了何若龙的眼睛,可何若龙看不见也感不到。 这天夜里,何若龙照例铺了两个被窝,然而其中一个彻底成了摆设,棉被垛摆在褥子上,夜里是什么样,天亮还是什么样,根本没有铺展开过。 小鹿安安稳稳的好睡了一夜。他背对着何若龙蜷起身,何若龙从后方抱住了他,鼻尖贴在他的后脖颈上。 凌晨时分,小鹿无端的醒了一次,发现何若龙的手不知何时伸进了自己的上衣里。他没有动,搂着那只手闭了眼睛继续睡。不知道是被窝里热还是他自己热,他感觉自己的下腹部烧起了小小一团火。 这一团似有似无的火从凌晨开始烧,断断续续的烧了一整天。这一天小鹿没有出门,只在炕上躺躺坐坐。何若龙陪在他身边,有一句没一句的和他闲扯,说他是“老鸹嗓子”,他听了笑笑,也不生气。何若龙让他唱首日本歌听听,他犹豫了一下,真唱了。 唱到了一半,何若龙一跃而起捂他的嘴,说是一辈子没听过这么难听的歌。小鹿扳下他的手,坚持要把歌唱完。两人很快就在炕上摸爬滚打起来,闹得嘻嘻哈哈。外头武魁进了院子,想要问问小鹿什么时候出发回家,结果刚进大门就听见了小鹿的笑声——那声音很好辨认,粗而低哑,不看人只听声的话,会以为小鹿是个饱经风霜的糙爷们儿。 这样的声音大笑之时,也与众不同,让武魁联想到一个正在变声的半大孩子。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怎么调动嗓子都是不对劲,声音和情绪简直分了家。 武魁听了一会儿,发现不是营座笑就是何若龙笑,简直没完没了,就转身又走了,心想这可是件新鲜事,回去得跟张春生说道说道。 尽管大雪已经停了,但是小鹿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不但不想走,甚至是连门也不想出。 何若龙比他更甚一些,简直连炕都不愿意下了。派勤务兵买来了一大包本镇名产糖酥饼,两人吃出了满身的饼渣子。 何若龙问小鹿:“好吃吧?” 小鹿“嗯”了一声,看那意思,似乎是没觉出太好吃来。 何若龙壮志凌云的许大愿:“我好好干,将来有出息了,你吃人我都给你预备。” 小鹿抬眼看他:“你想有多大的出息?” 何若龙糊着满嘴的饼渣子,忽然有点羞涩了:“说了你别笑话我啊——我这辈子要是能当上一次省主席,那就足够了,够我乐到死了。” 小鹿笑了:“我还以为你要当大总统。” 何若龙用比较干净的手背碰了碰小鹿的膝盖:“你给我讲讲,程主席平时过的都是什么日子?” 小鹿思索了一下,然后迟疑着答道:“他除了处理政务之外,也就是玩玩。” 何若龙兴致勃勃的追问:“玩什么?” 小鹿盯着何若龙答道:“吃、喝、赌。” 何若龙听出了问题:“怎么少了个嫖?” 小鹿低下了头:“他的人全养在小公馆里,不必嫖。” 何若龙很好奇:“全养着?那他怎么就一个儿子?” 小鹿不想再多说了,潦草的答道:“因为他养的全是……全是小子。” 何若龙恍然大悟:“原来他好这一口。怪不得那天见面的时候,我就感觉他不对劲儿。” 话音落下,他的念头跳跃到了小鹿身上。养子,干儿子,又不是亲的,真来了兴致,抓过来当成兔子用了,也不算破了伦理。小鹿放着北平天津的好日子不过,非要来到这穷乡僻壤里带兵,是不是也有些隐情在里面? 如果当真是这样的情况,何若龙对小鹿就几乎是敬爱了。对着那样强烈的名利诱惑,他想自己不会有小鹿这样的清白与倔强。 一天过去,小鹿还是不提要走的话。 这一夜,何若龙干脆只铺了一床被褥。蜡烛吹灭了,他和小鹿并肩躺下来。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两人在被窝里手拉了手。 何若龙攥着小鹿的手,只感觉天地茫茫,唯有自己和小鹿被一团光包裹了住。从来没有这么舒适安然过,仿佛从这一刻起终身有靠,人生大事,做成了一件。 就这样手拉着手,肩并着肩,躺在夜里,躺一万年。心无杂念,一万年也像是一瞬间。 可是,人间并没有这样的一万年供他们高卧。在何若龙想要翻身拥抱小鹿的一刹那里,木格子窗忽然被人从外慌乱的敲响了。 窗响、门也响。武魁的大嗓门扯了起来,心急火燎的高喊:“营座,快醒醒吧,县里刚来了人送急信,说是咱们家里开仗了!” 第六十三章(上) 小鹿连夜启程回县城,一场香香甜甜的好睡化为泡影,他遗憾恼怒之余,又有些纳罕,因为县城周边,据他所知,并没有敌军驻扎。从这一带往北进入察哈尔,全是程廷礼的地盘,而他那个营一直老老实实的缩在县城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不该招惹得同袍来打。那么这一帮杀上门来的敌人,到底是谁? 何若龙也不知道县城里究竟出了多大的事情,所以决定跟着小鹿一起回去。他在跑马营镇忙活了一个多月,从远远近近的山头上也拉拢下了大小七八个匪帮,人数加起来,足有六百多人。他从中挑出三百年轻力壮的带了上,因为战马不够,所以又从镇上强行征用了好些驴子和骡子。点起火把上了路,他们这回因为是有备而行,又是人多势众,而且何若龙是个十分认路的,所以虽然是走夜路,却也未见得多么艰险。 天明时分,小鹿领着头抵达了县城。县城围着老城墙,出入还要通过城门。小鹿远望城门,发现门口肃肃静静的,不像是个有战火的样子,派一名传令兵骑快马先往城里去了,他随即也打起精神,带着队伍往城门口走。 这队人马刚到城门口,城门大开,一名连长小跑着迎了出来。小鹿见状,当即飞身下马。拽着马缰绳站稳当了,他跺了跺冻僵了的双脚,同时大声问道:“谁打过来了?” 连长急三火四的答道:“营座,那帮人咱不认识!” 小鹿回头对何若龙做了个手势,让他赶紧带人往城里进,随即反问连长:“不认识?那他们是打哪儿来的?” 连长苦着脸说道:“热河!他们是在热河让日本人打出来的,现在一个个穷得像叫花子一样,一路走一路抢。昨天他们想要攻城门,让咱们的小兵在城头用机枪扫了一顿,现在全退到西边去了,看那意思,是要架大炮轰城墙呢!” 小鹿听闻此言,忽然想起自己在日本军营里实习时挨的那些臭揍,便有一股恶气涌上心头,开口骂道:“他妈的,打不过日本人,就打咱们来了?” 趁着天光尚未大亮,敌人也未发动新一轮的进攻,小鹿带着两百精兵出了城。热河兵的确是聚集在了县城西方的小山坳里,据连长估算,至少有一个团的人马。吃饱喝足占据了一个县城的一个营,未必一定打不过人饥马乏的一个团。 城外地势不平,小鹿占据了有利高地,指挥士兵架起轻重机枪和两门小炮。与此同时,热河兵那边有了动静,穿着破烂军装的士兵散开了,竟是乌压压的很大一片。这一片人犹犹豫豫的向前挪,眼看就要挪进射击距离了,却又不动了。 小鹿举着望远镜看了半天,看那边的人一个个灰头土脸活鬼一般,有军官模样的人弯着腰跑来跑去,还有人背着电台,全都忙得心神不宁。 忙一阵子,这帮人向前挪一挪,挪一会儿前方的人先不动了,随即后方的人也不动了,军官们则是继续开始来回的跑。 小鹿没看懂这是个什么阵仗,甚至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真想打。何若龙见来者人多,倒是有些心慌,催促小鹿道:“开炮吧!打不着也吓他们一下,要不然你这仗不好打。” 小鹿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我这仗怎么会不好打?” 何若龙解释道:“这帮人没油水——没油水,小兵不爱给你拼命。” 小鹿一听,又是土匪理论,就不理会。与此同时,在背风处,炊事班点起了火,开始埋锅造饭。饭是糙米饭,菜是熬白菜,正经的肉是没有,不过炊事兵往白菜汤里加了许多的猪油与辣椒,熬出来的汤油汪汪的,香气顺着寒风飘出老远。 大冷天的,这气味实在是太诱人,连何若龙这肚子里油水足的人,闻了也有些受不了。小鹿趴在一片荒草上,扶了望远镜还在往敌军阵地上看,看着看着,他口水津津的一抬头,口中疑惑道:“怎么回事儿?” 何若龙不用望远镜也看清楚了——前方空地上,有个小灰虫子似的小兵匍匐而来,一只手还举着一面烟熏火燎的小白旗。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于是小鹿蹲在地上,饶有兴味的等小灰虫子爬到近前。 小灰虫子像是要活不起了似的,肚皮贴地往前爬,费了很大的工夫才爬到了小鹿前方十米开外之处。气喘吁吁的停下了,他提起单薄干瘪的小嗓子,半死不活的问道:“长官,早上好,我们师座派我过来,想向您问句话。” 小鹿望着这位凄惨的来使,几乎生出了一点怜悯心:“说吧!” 小灰虫子提起一口气,委委屈屈的说道:“我们师座问,你们吃啥呢?” 小鹿望着小灰虫子,因为太过惊讶,所以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我们吃熬白菜和大米饭。” 小灰虫子仰起脸,半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病病歪歪的摇了摇头:“味儿不对啊,是不是也放肉了?” 小鹿拿此虫实在是没办法,于是干脆让勤务兵去给他连菜带饭盛了一海碗,供他果腹和鉴别。而小灰虫子见了饭菜,激动得什么都顾不上了,也不怕烫,挥着筷子就往嘴里划拉。 小鹿没挨过这种饿,所以见了只觉滑稽。何若龙陪着他蹲在一旁,看在眼里,心里却是难受了一下。他没有小鹿那种轻描淡写的怜悯心,但是他又比小鹿深知苦难的滋味。 小兵一口气吃完一大碗饭,脸立刻就有了血色,眼睛也亮了,甚至整张脸都饱满有了光泽。伸了舌头把粗瓷大碗舔了个锃亮,他这回再抬头,说话的速度明显变快了:“长官,还未请教您的贵姓。” 何若龙开了口:“这是鹿营长,管着后头整座县城。你们是哪儿来的,怎么说打就打?我告诉你们,我们城里还有三个营,城外镇上还有一个团,凭着你们打我们,你们是作死!” 小兵连连点头:“是是是,长官您说的是,我们也是实在太缺粮了,您看这天寒地冻的,肚里没食儿哪能行呢?前头我们有莽撞冒犯之处,还请两位长官见谅。现在我们师座,派我过来跟您打个商量,您要是有余粮的话,卖给我们一些行不行?” 何若龙一听,知道对方看出厉害了,不敢来硬的,于是服了软。对待这帮吃软怕硬的溃兵,当然不必客气,他看了小鹿一样,想要替对方狮子大开口,敲他一笔财喜。然而正当此时,小鹿开了口:“要粮食,可以;但是,不卖。” 小兵一伸脖子一张嘴:“白、白给啊?” 小鹿瞪了眼睛:“做你的梦!回去告诉你们师长,让他拿军火弹药来换!” 小兵当即答应一声,这回原地起立,举着白旗猫着腰跑回自己那一处阵地去了。 第六十三章(下) 一触即发的一场战争,就在小兵一趟一趟的来回奔波之中化于无形了。 三言两语的谈成了交易条件,一方开始从城里往外运粮食,另一方也开始往小鹿的阵地中运军火。粮食是去年的陈粮,军火却都是崭新货色。末了那小兵又来了,问小鹿道:“我们师座想进城休整一天,您看行不行?” 小鹿听了,当即生出了警惕心:“你们师长自己可以进城,但是军队不许进。” 小兵深以为然的点了头,不再多说。而小鹿见他虽然形容凄惨,但是说起话来有条有理,绝不是个小兵的水平,便忍不住又问:“你是干什么的?” 小兵向他敬了个军礼:“报告鹿营长,敝姓丛,单名一个山字,是个普通的参谋。” 小鹿和身边的何若龙对视一眼,心想参谋都饿成这样了?饿也罢了,怎么还有了衣不蔽体的意思? 丛山参谋继续来回的跑,到了最后,热河兵是在城外架起大锅开始生火做饭了,热河兵的师长却是带着几名肥肉尚存的亲信,进了县城想要好好的吃顿馆子。 此师长姓罗,名叫罗美绅,是个一脸烟容的细长条子。他在热河也是条地头蛇,但是一直和热河汤主席不对付,很受排挤,日本人三天两头的跑来热河动武,他受了损失,也没人支援,于是为了保存实力,他索性扔了越来越小的地盘,领着队伍先人一步的逃了。这一路他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反正总有那不如他的,被他打翻在地吃干抹净。 和何若龙一样,他也存着打天下的心思,只不过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他那里粮食和军衣又都是严重匮乏,所以他暂时缩小了视野和志向,只想占个县城安身过冬。小鹿所在的这处县城,是个城墙高耸的大县,昨天他试着打了打,发现难度太大,于是退而求其次,摇身一变,成为爱好和平的人士,进入了以物易物的阶段。 小鹿起初是完全的不想搭理他,不过何若龙提出异议,认为结识个罗美绅也不费什么,顶多是供给他几顿酒饭而已。但是这层关系建立起来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用处呢?毕竟这罗美绅虽然现在十分落魄,但从根本上看,这大烟鬼并非平凡之辈——若是平凡的话,他也混不成一个师长。 小鹿和何若龙一起迎接了罗美绅,罗美绅见了这二人之后,先是热情洋溢的和何若龙握了握手,语重心长的说道:“鹿营长,你这买卖算是救了我的命。” 何若龙忍着笑一扭头:“这位才是鹿营长。” 罗美绅脸上不红不白的,当即转向小鹿握手,以长辈的口吻说话:“鹿营长,少年英俊啊,帽子不错!” 何若龙听了这话,登时对罗美绅其人有了好感,因为那帽子是他亲自定制了给小鹿的,当然是好得很,算他姓罗的识货。 小鹿不善应酬,只好是对着罗美绅笑了一下。 罗美绅很自觉,知道对方对自己有戒心,故而肥吃海喝了两顿之后,当晚就出城,不知道又跑去了哪里。 小鹿这一整天都和何若龙在一起,到了晚上,也很自然的一起回了屋。他这屋里摆的是床,并且不是大床。眼看窗外的天都黑透了,何若龙也不说走也不说留,只把外面大衣脱了挂在衣帽架上,又站在屋子中央抬起头看电灯,说:“还是洋玩意儿好,点一排蜡烛,也抵不上这么一个小灯泡。” 话音落下,房门忽然开了,是张春生走了进来。格外留意的看了何若龙一眼,张春生随即问小鹿:“营座,热水预备好了,现在您洗澡吗?” 小鹿略一犹豫,随即答道:“洗,把水送到书房里去吧!” 张春生又问:“那我把武魁那屋也给何团长收拾出来?” 这回不等小鹿回答,何若龙抢着开了口:“不用不用,等他洗完了,我俩还有话说,不一定得说到什么时候,就在一张床上挤挤算了。” 张春生很惊讶的看了小鹿一眼,见小鹿没有反对的意思,只好无言的转身走了出去。 第六十四章(上) 张春生指挥勤务兵,把浴桶毛巾热水一起搬运进了书房。等小鹿进房把门关严了,张春生在堂屋之中向卧室内扫了一眼,卧室没关门,可见何若龙坐在窗前桌旁,正在自自然然的喝茶。 张春生无言的出了门,去西厢房找到了武魁,问道:“咱们营座,怎么忽然和姓何的好起来了?” 武魁坐在床边,扒了臭袜子露出大脚丫子,试试探探的开始烫脚:“他俩不是一直都挺好吗?” 张春生感觉武魁这屋里太乱太臭,宁可站着说话:“好到一张床上去了?” 武魁冷笑一声:“自打到了跑马营,他俩就进一间屋里不露面了。那天我站在院儿里,就听他俩在屋里笑,那笑的,哎哟我天,你肯定是没听过。” 张春生狐疑的看他:“笑……怎么了?” 武魁终于成功的把双脚踩进了热水里,烫得他嘶嘶吸气:“咱营座那嗓子你也知道,说话像老鸹唱歌像驴,笑起来更了不得了,嘎嘎的。” 张春生听了这话,完全不肯相信:“你想说就好好说,不想说就闭嘴,别这么诋毁营座!” 武魁不理会张春生的斥责,自顾自的转移了话题。抬起冒着汗的大脑袋,他正了正脸色,压低声音问道:“小张,你说咱们营座,是不是有点儿问题?” 张春生警惕的瞪着他:“什么问题?” 武魁向他欠了欠身,声音更低了:“你看,他会不会是只对男的来劲?” 张春生涨红了一张黑脸,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不可能!” 话音落下,他扭头就走,胳膊甩出了一阵风。武魁愣了一下,随即满不在乎的咕哝着骂了一句:“他是你祖宗?” 张春生站在院子里心算时间——小鹿平时一个澡要泡多久,唱起歌了又要多泡多久,他全知道。今天小鹿没唱歌,应该再有二三十分钟就能出水了,他等着。等着干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然而他在院子里只站了五分多钟,卧室的玻璃窗前就出现了小鹿的人影。让他略觉安慰的是小鹿的装束——小鹿穿着一身白棉布睡衣,上衣下摆照例是服服帖帖的掖在裤子里,裤腰的抽拉绳也整整齐齐的打了蝴蝶结。袖子顺顺溜溜的向下盖住手腕,小鹿站得笔挺,一如既往。 可是,下一秒,小鹿仰头抬手,拉拢了卧室窗帘。窗帘一合,张春生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就着小鹿用过的洗澡水,何若龙也草草的洗了个澡。抱着膀子从书房穿过堂屋跑进卧室,他打着哆嗦笑问小鹿:“有没有裤衩,给我一条。我那身衣服都让汗给沤酸了,我不想穿。” 小鹿万没想到他就这么光着屁股跑了过来,登时羞了个面红耳赤。他现在看女性是异性,看男性,尤其是特别富有男子气息的男性,也像是异性。慌忙背对着何若龙站住了,他拿开镜子打开衣箱,也不说话,拿出一条裤衩就向后扔到了床上。 然后他的动作骤然变得极其慢,他慢吞吞的整理被自己方才掏乱了的衣箱,慢吞吞的整理了一遍又一遍,慢吞吞的合拢箱盖,最后又慢吞吞的把大镜子重新放回箱子上。这么慢,就是为了给何若龙穿裤衩的时间,电灯光是这样的明亮,何若龙纵是衣裤齐全,对他来讲也已经很富有刺激性了,何况对方现在是光着屁股的。方才他跑过来时,小鹿清楚的看到他胯下那一具东西跟着步伐甩,甩得上蹿下跳沉甸甸。 小鹿一边转身,一边听到了何若龙哧哧的笑声。叉开两条长腿站在地上,何若龙也有点脸红,是羞涩的大号顽童:“太小了。” 小鹿的裤衩,对于他来讲,的确是太小了。薄薄的棉布紧紧绷了他的屁股和胯骨,前方也鼓起了明显的一大包。 “我光着睡行不行?”何若龙几乎有些窘迫了,讪讪的笑:“我刚洗完,身上挺干净的。” 小鹿转动了滞涩的黑眼珠子,想要避开何若龙的注视:“可以。” 话音落下,他走过去关闭了电灯。 电灯关了,可院门上方吊着一盏小电灯,所以房内还能依稀的看清人影轮廓。何若龙站在床边弯着腰,撕撕扯扯的脱裤衩,小鹿爬上床去,这床的一侧靠了墙壁,小鹿钻进被窝,脊背贴墙给何若龙让出地方。 等到何若龙也一掀棉被躺下了,小鹿忽然低低的说了一句:“大屁股。” 何若龙当即翻身面对了他:“我屁股大?怎么不说是你长小了呢?”然后他往被窝里一缩,对着小鹿出了手:“打你小屁股!” 小鹿向后一躲,然而已经躲无可躲。张皇失措的攥住了何若龙的手腕,他使了十成的力气:“别闹,我不喜欢闹!” 他这一下子攥得狠,何若龙立刻就识相的又从被窝上方露出了脑袋:“嗯,不闹了。这床太小,闹大发了,咱俩都容易掉下去。” 然后他把小鹿往自己怀里搂了搂:“你也过来点儿,别靠着墙,墙凉。” 小鹿把手臂向下搭上何若龙的腰间,很自然的,手垂下去,掌侧有意无意的触碰了何若龙的屁股。他喜欢这个大屁股,结实紧绷的男性肌肉,对他来讲,有性的诱惑力,是既可以对其意银,又可以向其崇拜的。 他爱何若龙的肉体,可是羞于袒露自己的肉体。单方面的交换无法长期成立,所以他宁愿只是暗恋。 这个时候,何若龙在他腰间轻轻摸了一下。 何若龙想要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真切的摸摸他的皮肉。然而上衣下摆束在裤子里,而他又不好对着小鹿大动干戈。自我解嘲似的,他小声说:“天衣无缝。” 小鹿抬手,用指尖沿着他的脊梁骨缓缓划下去:“你也一样。” 何若龙紧紧一闭眼睛,前方立刻支起了棒槌。 这让他又一次窘迫了。微微的躬了腰,他不想让小鹿发现自己的异样。 “乡下小子,不懂规矩,从来都是光着屁股钻被窝。”他掩饰着,压抑着,轻声说话:“别笑话我啊。” 小鹿把手又垂到了他的屁股上方:“我小时候也是光着睡,光着睡到了十几岁。” 何若龙沉默了片刻,忽然唤道:“小鹿。” 小鹿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因为这是何若龙第一次这样称呼他。 何若龙念咒一般,又连着唤了三遍:“小鹿小鹿小鹿。” 然后他紧紧的搂住了对方,又仰起头,把下巴也抵上了对方的头顶。小鹿顺势也拥抱了他,抱出了满怀的火热。两个人都是一言不发,然而不知怎的,心里很平静,像是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床是这样的小,但也够他们栖身了。 第六十四章(下) 翌日清晨,张春生起得格外早了一点。 他照例是光明正大的进了上房堂屋,不急着撤走昨夜的浴桶,而是先哗哗的倒洗脸水,又把牙刷浸湿了,放在牙粉盒子里蘸了蘸,再把它横架在搪瓷牙缸上。 然后夹着一份报纸推门进了卧室,他迎面只见何若龙弯腰背对着自己侧躺了,露出大半个白脊梁,显然还在酣睡。而小鹿欠身睁了眼睛,将一根手指竖到唇边,很斩截的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然后对着张春生一挥手,小鹿低声下令:“出去!” 张春生退了一步,又退一步。往常这个时候,小鹿应该是拥着棉被半睡半醒的,非得他读过好几条新闻之后才能彻底睁开眼睛。然而此刻小鹿显然是早醒透了,醒得双目炯炯有神,睫毛尖上都颤着精光。 等张春生神情木然的退出卧室了,小鹿拉扯棉被,为何若龙盖住了后背。 棉被刚刚盖好,何若龙猛一哆嗦,忽然在梦里哭喊了一声——走腔变调的,真是哭喊! 小鹿连忙用力推搡了他,而他一推即醒。睁开眼睛向上望了小鹿,他的额头上见了汗。呼哧呼哧的喘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我做噩梦了。” 小鹿发现他似乎是常做噩梦,忍不住问道:“你梦见什么了?” 何若龙沉默了一会儿,重新低下了头:“梦见我杀人放火,给我爹我娘报仇。” 他露在外面的宽肩膀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那户人家里有小孩儿,我放火的时候,小孩儿在屋里哭,我在屋外哭。我恨透了他们家,我要把他们家斩草除根……我就放了火,我把他们全烧死了……” 小鹿摸了摸他汗湿的短头发:“心狠手辣。” 何若龙抬眼看了看他的脸,然后闭上眼睛搂住了他。 日上三竿的时候,小鹿和何若龙终于起了床。武魁得了差事,去成衣铺给何若龙找合体的贴身衬衣裤。 中午的时候,穿戴整齐的两个人相对而坐吃午饭。吃完这顿饭,何若龙就得回跑马营镇了。他现在正处在要紧的关头,年关将至,土匪的日子也不好过,他须得一手端着饭一手端着枪,软硬兼施的把那帮亡命徒收到自己麾下。 因为又有了要下雪的征兆,所以何若龙吃饱喝足之后,便急急的出了发。这一趟他是满载而归,小鹿把罗美绅用来换粮食的军火全给了他,因为他那边正处在发展的时候,一切都缺乏,多得一把片刀都是好的。 何若龙走得匆忙,在院外上了马之后,只回头看了小鹿一眼。他五官分明,喜和怒都是一目了然,看人一眼,也看得很深很重。 看完这一眼之后,他告诉小鹿:“你别过去,过几天我还来!” 小鹿穿着单薄的军装站在门前,没说话,只庄重的一点头。 等到何若龙带着随从策马走远了,小鹿转身回了院子——刚一进院门,雪花就飘下来了。 天阴,云重,天空是一副晦暗的水墨画。小鹿把双手插进裤兜里,站在院子中央仰起头,闭着眼睛做了个深呼吸。 随即他快步走进书房,独自一个人坐到书桌前,写写画画的度过了一整个下午。 傍晚时分,他在堂屋里吃晚饭,张春生进书房为他收拾书桌。书桌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小鹿利索,用过的稿纸都整整齐齐的摆成一摞,他翻过几张看了看,见上面乱抹乱画,也看不出画的是什么,唯有一双眼睛的确是很像眼睛,而且是何若龙的眼睛。 没等他把写过字的稿纸挑出来扔进字纸篓,堂屋里的小鹿忽然说话了。 小鹿喊道:“小张,会做针线活儿吗?” 张春生下意识的打了个立正:“会……会一点儿。” “抽屉里有一沓道林纸,你用粗线把它订成本子。” 张春生答应一声,低头拉开抽屉一瞧,果然看到了厚厚一叠雪白好纸。 张春生采取装订古书的方法,用粗针和粗线把一沓道林纸制成了线装书,上下还各加了一层新牛皮纸,充当书皮。 第二天上午,小鹿无所事事,打开张春生给他订好的白纸本子,他开始写诗。每首诗至长不过四五行,也不必押韵,是最自由化的新诗。他国文的程度比较平常,想要抒情的话,也就只能写这种诗了。 他写诗也像做贼一样,每一首都是语焉不详,任谁读了也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何若龙来了,他有欲望;何若龙不来,他眼不见心不乱,连欲望也没有,就只是有情。 第六十五章(上) 何若龙仅走了五天,就又回来了。 他半夜出发,中午即到。因为来得太突然,所以小鹿感觉他几乎像是从天而降。让厨房给他煮了一大碗热汤面吃了,小鹿站在一旁,疑惑的问道:“你来是有急事儿?” 何若龙哧溜哧溜的吃面条,边吃边摇头:“没急事儿,但是有点儿急病。” 小鹿立刻紧张了:“什么病?” 何若龙喝了一大口汤,然后抬起头对他笑道:“相思病。” 小鹿没有笑,只挑战似的盯着何若龙看,仿佛是要看出他是真心还是假意。何若龙不怕他看,继续狼吞虎咽的吃面条。及至把汤也喝干净了,他放下碗筷长吁了一口气:“今晚儿在你这儿住一宿,明天早早的我就走。镇里还有不少的事情,我打算在年前就把它全解决利索。”然后他仰起脸对着小鹿一挑眉毛:“哎,我好像真能招来一个团!那帮狼一看我有枪有钱有委任状,全活了心想下山——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我是骗他们呢,全不信我。” 小鹿慢慢的踱到了他的身后,抬手一拍他的肩膀:“你好好干,虽然我只是个营长,但是能帮上你的,我一定会帮。” 何若龙向后一靠,闭着眼睛用后脑勺磨蹭了小鹿的腹部。又撒娇一样,用鼻子哼出了一声很好听的“嗯”。 这天夜里,两人又是耳鬓厮磨的挤上了一张床。何若龙这一次回了跑马营镇,才发现自己已经睡不惯了那清清冷冷的大炕。胳膊腿儿伸出去,四周无边无际,怀里则是空空虚虚。这让他的噩梦来得更勤了,梦里他不只是杀人放火,还会在雾气茫茫的旷野中迷路,怎么走也见不到光。 他搂着小鹿躺一会儿,推开小鹿看看对方的脸,小鹿睁大了眼睛也看他。看着看着,两人一起感觉到了不可思议,好像不知道人海茫茫,他们两个为何这样巧,居然就相遇了。 但是也无话可说。何若龙只是觉得自己爱小鹿,是哪种爱,该怎么爱,他说不清楚,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小鹿倒是心中有数的,正因为有数,所以更不能说——他认为凭着自己的身体条件,大概只适合和人精神恋爱,能够和所爱的人同床共枕相拥入睡,已经是意外的福分了。 何若龙是要早起返回跑马营镇的,所以小鹿起的比他更早。下床之后也不惊动他,窸窸窣窣的穿戴好了出门,他连张春生都没叫,直奔了后院厨房,让守在那里的勤务兵烧热水。 等到热水倒进洗脸盆和牙缸里了,早饭也都摆到桌子上了,小鹿才去推搡了何若龙。何若龙,在理智上,也知道自己应该起床出发了,但是被窝里太温暖太舒服,他闭着眼睛哼哼,死活不肯真起。身上忽然一凉,是小鹿把他的棉被掀到了床尾。他在晨光之中露出长大白皙的裸体,背对小鹿蜷缩了继续睡,胯间的家伙色做嫩红,半软半硬的拖在大腿上。 小鹿的目光避开了他的下半身。从他的军裤上抽出皮带对折了,小鹿握着皮带,从他的后脖颈往下缓缓的划:“再不起来,我可抽你了!” 何若龙睡意浓重的哼了一声。 皮带一端向下划,一路慢慢的划到了尽头。小鹿压制住了自己的亢奋情绪,做出了他一直想做、而又一直没有机会的举动——他高高的举起皮带,同时咬牙切齿的低声说道:“抽你的大屁股!” 话音和皮带一起落下,抽出了“啪”的一声脆响。何若龙哀叫一声,一头滚进了床里。这回捂着屁股坐起来了,他苦着脸说道:“真打啊?” 小鹿把皮带往床上一扔,红着脸走出了卧室:“穿衣服,出来洗漱吃饭!” 何若龙忙忙的洗脸刷牙,又狼吞虎咽的站着吃饭。小鹿见状,便将一把椅子拖到了他的身后:“怎么不坐?” 何若龙弯腰对着他一撅屁股:“疼,给我揉揉。” 小鹿伸出手,在他那饱满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我——” 话没说完,院子里忽然起了动静。这么早,不是来人的时候,小鹿走到窗前向外一望,只见院门开了,一名连长先跑了进来,自己这边的西厢房也开了门,是武魁披着大衣露了面。 推开房门探出头,小鹿正要问个究竟,不料在他将要张嘴的一刹那间,又有一群人络绎的走入院内,为首一人,竟然是程世腾! 程家父子全都讲究穿戴,这样寒冷的天气,程世腾下穿长靴马裤,上身只套了一件猎装样式的皮夹克,脑袋上又扣了一片瓦式的学生帽,乍一看几乎有点俏皮。论形象,他的确是俊美的,但小鹿瞪着他,宛如见了恶鬼。 程世腾身后的人,有军装有便装,全拎着大皮箱。站在院内对着小鹿一笑,程世腾迈步走向了他:“从张家口回家,顺路过来瞧瞧你,又给你带了点儿东西。” 小鹿心思一转,想起这座县城里连火车站都没有,无论怎么走,都不可能“顺路”。 他不说话,程世腾也不以为意,直到他的身后忽然出现了何若龙的脑袋。这个脑袋让程世腾大大的愣了一下,而何若龙望着程世腾和程世腾带来的人与东西,也随之局促的手足无措了。 何若龙一直对程世腾有点怯,因为他是省主席的儿子,他有权有势,他摩登漂亮,他来看小鹿,能带着十几大皮箱的礼物。他不知道程世腾和小鹿之间有着什么样的过节,反正他感觉程世腾看小鹿的眼神不对——他和草莽之徒打了好些年交道,狡猾的凶残的、诚恳的忠义的、他全见识过。一个人再怎么善于伪装,眼神连着心,却是难变的。 这时,小鹿轻声说道:“何若龙,你走你的。” 何若龙答应一声,转身穿了大衣出了门。在经过程世腾时,他停住脚步,迟迟疑疑的唤了一声“大少爷”。程世腾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几乎是半睁半闭的,非常轻蔑。 何若龙心里一别扭,也顾不得再和小鹿道别,逃也似的快步走了。 第六十五章(下) 何若龙一走,小鹿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本来面目也露出来了。 单手插在裤兜里,他堵着房门说道:“大少爷,我没有邀请你。” 程世腾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他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道:“就算我是个过路的叫花子,这个天气敲开了你的门,也也应该给我一口热水喝。” 冬天的风又冷又硬,听了程世腾的话,小鹿无动于衷的舔了舔干燥嘴唇,然后答道:“如果你现在是个过路的叫花子,我会直接活劈了你。” 程世腾沉默了片刻,然后又说:“爸爸还让我给你带了话。” 小鹿不耐烦的冷笑一声,转身向房内走去:“你也不必总拿干爹来压我。” 在院中众人的注视之下,程世腾快步尾随小鹿进了屋。顺手关严了房门,他望着堂屋桌上的残羹冷炙问道:“吃过早饭了?” 小鹿不假思索的答道:“是何若龙吃的。” 程世腾起了兴趣:“他怎么跑到你这里来吃早饭?” 小鹿这才意识到自己失了言。而程世腾见堂屋左右各开了门,便推开其中一扇向内看了看,正看到了卧室床上凌乱的被褥。被褥凌乱,倒也罢了,问题是床头摆了两个枕头。 程世腾不动声色,转身又去推了另一扇门。书房内倒是整洁的,他走进去环顾四周,然后问道:“就这么三间屋子?” 小鹿看他像一家之主似的东张西看,心里不由得暗暗有了怒气:“是。” 程世腾摇头:“那怎么够住?”然后他在比较干净的书房里坐下了:“我要喝茶,热的。” 小鹿站在堂屋一动不动,背对着房门咆哮了一声:“小张!沏茶!” 这一嗓子吼出来,窗玻璃似乎都嗡嗡的有了共振。张春生在院子里听得清清楚楚,连忙跑向厨房去找开水。 开水是现成的,茶叶是常备的,不出三五分钟的工夫,张春生就用托盘运进了茶壶茶杯。轻手轻脚的倒了两杯热茶放在书桌上,他偷着瞄了程世腾一眼,随即像个黑影子似的,悄悄退了出去。 小鹿这回也进了书房,笔直的站住了,他问程世腾:“干爹对我有什么话说?” 程世腾抬头对着他笑了:“让你早点儿回家过年。” 小鹿一听这话,才想起的确是快过年了。 程世腾又道:“你过来坐下,我又不吃人,你离我那么远干嘛?我好容易来一趟,咱俩坐下说说话儿。” 小鹿望着程世腾,黑洞洞的瞳孔里,一点情绪也没有;本来是很粗糙的嗓子,这一刻因为声音很低很轻,居然也变得柔和了一点:“大少爷。” 他慢而清楚的说道:“我们没什么可说的了。” 大少爷垂下眼帘,看茶杯里茶叶没泡开,茶水是淡黄的,气味是微苦的:“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想着要管你一辈子。” 他端起茶杯,啜饮了一口,茶水太烫了,烫得钻心:“那时候想去日本找你,爸爸不让——”他抬头对着小鹿一笑,仿佛觉得自己是在讲滑稽话:“他怕你杀了我。我说,不能,小鹿不能杀我。爸爸说,不一定,那孩子恨你都恨得要发疯了。” 把茶杯轻轻放到了桌面上,程世腾问小鹿:“现在,你还是想杀我吗?” 小鹿长久的不言语,让程世腾以为他是要对自己不理不睬。可在耐心的等待之时,他忽然听见小鹿的气息一颤。抬眼正视了小鹿,他发现小鹿红了眼睛,眼眶里有泪水在打转。 迎着程世腾的目光,小鹿终于带着哭腔开了口:“你为什么要那样对我?十五岁,你关了我一年。一年,那么长,你关着我,当我是个囚徒,当我是只动物,就因为我不肯听你的话。后来……后来……” 小鹿整个人都开始哆嗦,抖颤到了说不出话的地步。挣扎着抬手推开房门,他喘息着说话:“你走……你给我滚……你我早就互不相干。看在干爹的面子上,我不杀你,你也别逼我……你走,马上走!” 程世腾起身向他迈了一步:“小鹿,咱们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那些年我亏欠你的,往后我全弥补回来不就行了?” 小鹿听了他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感觉脑子里有根弦,绷到极致,终于“铮”的一声,断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程世腾拎出去的,总之反应过来时,他站在院子里,已经用枪顶住了对方的头。 他听见自己问程世腾:“你选,一起死,还是一起活?想死,我开枪;想活,给我滚!” 第六十六章(上) 程世腾有点生气,因为当着这么多随从的面,小鹿实在是太让他下不来台。但是顶着小鹿的枪口,他审时度势,由于不想死,所以决定偃旗息鼓,老老实实的撤退。有帐不怕算,他始终认为小鹿是自家的人,自家的人哪怕打破头了,也还是亲的。 人走了,大皮箱可没走,被程世腾的随从们东一只西一只的放了一地。小鹿气冲冲的转身回了屋,武魁和张春生对视一眼,大着胆子指挥勤务兵把箱子一只一只拎进厢房里,逐个的打开来检视箱中内容。 箱子里的东西是太丰富了,吃穿两样全部包括,甚至还有一皮箱纸张洁白的新书。武魁一边看一边惊叹,忽然又笑了一声:“小张,你快来看,这是什么玩意儿?” 张春生凑过去瞧了,也不禁想笑:“这是驴的?真讲究,还用块儿红绸子包上了。” 武魁对着手里这根干巴巴的硬东西端详了半天,末了下了结论:“是鹿的,鹿鞭!”然后他伸手在箱子里翻:“看看,好几副呢!小张,反正咱们营座也不知道数目,你别声张,我偷着留一副啊!” 张春生还在诧异:“程少爷给咱们营座送这东西干什么?咱们营座才多大?” 武魁把鹿鞭用红绸子包好了,往怀里揣:“咱营座牛×嘛!送这么多礼都被撵出去了,要是不送的话,他八成是连门都进不来——哎哟我操,这细洋纸包的又是什么?” 张春生凑过去细瞧了:“纸上写着字儿呢——是燕窝。” 武魁瞪圆了眼睛:“哟,这就是燕窝啊?” 张春生和武魁蹲在地上乱转,把所有的皮箱全开了一遍。其中有两箱糖果饼干,分门别类的用铁皮筒子装着。武魁抠开一筒,将筒子里的小饼干成把的抓了往嘴里填。张春生拦不住他,于是趁着他还没大开吃戒,连忙跑去上房,请小鹿的示下:“营座,外头那些箱子里,装的全是好东西,您过去瞧瞧?” 小鹿像个老太爷似的,岔开双腿坐在堂屋里,听了张春生的话,他只无精打采的一摇头。 张春生犹豫了一下,大着胆子又道:“还有些滋补的东西,人参、鹿鞭、燕窝,都有。家里的厨子不会弄,我去合德楼找个大师傅过来,让他把那些东西做了给您吃?” 小鹿听见“鹿鞭”二字,感觉很是刺耳,心想为什么偏偏是鹿鞭呢?程世腾是在讥讽我吗? 但鹿鞭已经从鹿身上割下来了,不能改变;小鹿也犯不上为了吃根鹿鞭而改姓。思前想后的,小鹿决定忽略鹿,只吃鞭。 张春生去了一趟合德楼。合德楼是县里最高级的馆子,里面的大师傅自然也是手艺非凡。张春生没有把大师傅请回家里,只仔仔细细的向对方请教了一番。 中午他回了家,先把燕窝泡上了,然后就进了厨房,亲自开始处理鹿鞭。鹿鞭是件大热的东西,所以张春生掂掂量量的,只剁了小小一截丢进汤锅。武魁一趟一趟的进来看热闹,又埋怨张春生道:“你倒是多切点儿啊!我还想跟着喝两口呢!” 张春生被他烦的走投无路,简直快要急眼:“不行!多了上火!” 张春生此言非虚。这天下午,院子里的人,包括小勤务兵,全分到了一碗加了料的热鸡汤。 一大锅汤反复的添水反复的熬,足足熬了几个小时,汤里的鸡肉都被煮化了,众人第一口喝,都说这汤味道真好。 小鹿喝了两碗,喝完之后把门一关,心里慌慌的坐不住,从头到脚一起发烧。武魁喝了三碗,喝完之后跟疯了似的,支着帐篷出门上马,也没向小鹿请个假,直接就奔窑子去了。小兵们争先恐红的往厕所里钻,进去之后就不出来。张春生往东厢房里一缩,也不露头了。 到了傍晚时分,小鹿独自坐在椅子上,鼻孔里滴滴答答的往下流血,然而心里很愉快。 那两碗热汤真没白喝,居然让他“硬”了一小会儿。虽然还是半软半硬,但对他来讲,已经是十分的难得。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鼻血始终止不住。 他沉浸在这美好的余韵中不能自拔,甚至懒得叫人进来给自己止血。他在头脑中想象出了一个威风堂堂的自己,想着想着,他缓缓的向后仰去,视野开始变得模糊。 因为失血过多,小鹿差点在这天晚上晕厥过去。 张春生救了他一命。等他用冷毛巾堵着鼻子镇定下来了,张春生很后怕的说道:“全是下午那两碗汤闹的,那东西吃不好能吃出病来。” 小鹿现在疲惫了,也不硬了。一言不发的坐在床边,他贼心不死,还想再试一试。 第六十六章(下) 小鹿减小剂量,隔了一天之后,又喝了一碗鹿鞭汤。喝完之后没过一个小时,鼻血“哗”的就流出来了,淋淋沥沥的淌了他一前襟。合着人在这方面也不能一心二用,他上边忙着流血,下边就软头耷脑的彻底没了动静。当天晚上,他还无端的发了一宿的烧。 他不敢吃了,下意识的想把这东西留给何若龙。但是转念一想,这东西刺激性太大,留给何若龙那根光棍也不对。于是他再次转念,把这些东西分发给了下面几位连长。 燕窝和书籍他留下了,其余的东西扔在厢房里,由着武魁和张春生随便吃随便用。在一张纸上写下了燕窝的做法,他让小兵骑马出门,把燕窝和纸全捎给了何若龙。 小兵早上出发去送燕窝,到了后半夜,却是连燕窝带何若龙一起带了回来。何若龙带着一身寒气和喜气,进了卧室之后对小鹿笑:“来的不是时候,耽误你睡觉了。” 小鹿披着衣服下了床,抬手去捂何若龙的耳朵——耳朵红彤彤的,快要冻成两片山楂糕。何若龙高,为了让小鹿捂着方便,他微微的躬了点腰,同时抬了手开始解大衣纽扣。气息冷咻咻的,他轻声说道:“想你了。” 小鹿强行管束着自己,不许自己去亲吻他蒙了冰霜的睫毛。 路太远了,偏偏又处在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小鹿凝视着何若龙的面孔,小声问道:“我们怎样才能总在一起?” 何若龙笑了,笑出一口很整齐的白牙齿:“你不能一辈子住在县城里,我也不能一辈子总在跑马营。以后一定有咱俩在一起的时候。” 然后他一把搂住了小鹿,紧紧的搂,明知道自己身上冷,应该抓紧时间先脱衣服,可他控制不住。隔着一层白棉布单衣,他感受着小鹿的体温和气味——原来对小鹿似乎还没有这么着迷,自从同床共枕的睡了几觉之后,何若龙自己心里都打鼓,感觉自己快要对这青年疯魔了。两人再这么好下去,他真不知道将来会出什么事情。 小鹿抬手抚摸了他的后脑勺,无声的闭了眼睛张开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何若龙一来,小鹿就不肯出门了。 何若龙住了三天,因为新年将至,小鹿要回天津过年,所以两人是格外的不忍分开。何若龙当真在年前凑出了一个团的人马,尽管全是乌合之众,但是人数够了,并且还小打了几仗,剿了两伙不肯合作的倒霉匪帮。凭着这份成绩,他认为自己也算是有资格再去面见程廷礼了。 “你先走你的。”他告诉小鹿:“我等过了大年初一再走,到了天津之后,我还是去那个办事处落脚。到时候你留意着点儿,我找不着你,你来找我吧!” 小鹿想了又想,嘱咐了一句:“你备一样新奇有趣的礼物,贵不贵重倒在其次,主要是得与众不同。干爹那个人爱新鲜,你想办法把他哄高兴了,他会很大方。” 何若龙听闻此言,十分犯难。小鹿看在眼中,也不言语。等何若龙回到跑马营了,这天小鹿突发奇想,从罗美绅那里弄来了两只洋狗崽子。 罗美绅这人在十几天前终于找到了过年的地方,那地方是座小县城,距离小鹿这边不过二三十里远,属于河北境内。罗美绅的队伍常年贩烟土,前几个月因为生命不能得到保证,只好暂停了生意,如今见自己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了,罗美绅重打旗鼓另开张,把他那全副武装的商队又派出去了。 商队经过小鹿的地界,带队的人是丛山参谋。丛山参谋胖了一点儿,言谈举止还是那么得体和气。他和小鹿见了一面,小鹿素来是对谁都没兴趣,但和丛山倒还谈得来。丛山说几句闲话,他也能听进去。一来二去,双方竟也建立了一点非正式的联系。 小鹿通过丛山弄来的这两只狗崽子,追根溯源,本是在西伯利亚那一带拉雪橇的,长大之后直立起来,比人还高。小鹿没法让何若龙给程廷礼送人,只好送了这么两只新鲜狗。 像对待贵宾一样,这两只狗崽子乘坐暖轿,被士兵一路抬到了跑马营镇。何若龙也感觉小鹿这份礼物挺有意思,有心跟着士兵回县城再去瞧瞧对方。然而士兵告诉他,说鹿营长已经出发回天津了。 第六十七章(上) 小鹿换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西装,外面套了一件半新不旧的粗呢子大衣,又戴上了他在日本戴过两年多的一顶小礼帽,单枪匹马的拎皮箱乘火车回天津了。 既然说好是回家过年的,自然也就没有到别处落脚的道理。小鹿下了火车坐洋车,直奔了意租界。对他来讲,回家本不是一件快乐事情,新年也不是能令他兴奋的节日,但是今年和往年又不大一样,今年他心里添了个人,这个人让他一想起来就要微笑。怀揣着这么个人,他看天天蓝,看雪雪白,扑面的寒风都不寒了。 及至洋车夫把他拉到了地方,他下车付账,叫开了公馆一侧的小门往里走。沿着甬路走出没多远,前方楼门大开,是程世腾大步流星的走了出来。 程世腾似乎是正要出门,万没想到他会忽然的回了来,所以很明显的愣了愣。待到两人走近了,他停了脚步问道:“回来了?” 小鹿往旁边让了让:“回来了。” 程世腾上下扫了他一眼,看他把一身旧衣服穿得笔挺,若不是面料实在是被洗旧了,那么仅从形状来看,几乎可以冒充新货。程世腾记得他一直是爱惜东西的,现在看来,这个毛病还没有变。 在程世腾的眼中,这的确是个“毛病”。说他是小家子气也不甚确切,总之有点苦修的意思,像个流浪的僧侣,一只钵用一生,通身没有富贵颜色。 抬手向后方楼门一指,程世腾低声说道:“回来得正好,爸爸在家。” 小鹿一点头,绕过程世腾向楼内走去。程世腾从貂皮领子上回了头,看小鹿背影萧瑟,自从受了伤后就再没长高,卷了沿的礼帽下,露着剃成青色的头皮。这个人尽管年纪轻长得美,但是无论放在人间哪里,都要格格不入了。 小鹿刚一进门,就被一名副官拦住了路。那副官有张漂亮的生面孔,小鹿记得自己没见过他,但是他却自来熟,并且认识小鹿,开口就称“鹿少爷”。黏黏糊糊的站在小鹿近前,他用很低的声音连说带笑:“鹿少爷回来得正好,军座在书房里闹脾气呢,您算一副清凉丸,兴许能给他老人家降降火。” 小鹿听他说话不伦不类,但也不和他计较,直接问道:“干爹生气了?” 那副官殷殷切切的点头笑道:“为了军务上的事情,把下头的师长旅长们全叫过来了,站成一排一起骂,怪吓人的。您等着,我上楼给您看看情况去,能见不能见的,我得着信儿就马上下来告诉您。” 小鹿对这小娘们儿似的副官无话可说,只能是一点头。而那副官尽管话说得利落,做事却不周全,丢了小鹿就往楼上跑。小鹿拎着皮箱站在原地,见周围也没有仆人过来招呼,自己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得默默等待。 幸而等了不过三五分钟,那副官连蹦带跳的下了来,刚到楼梯拐角就向下探了身,将一只白手向他招得生欢。小鹿脸上严肃,其实心情挺好,见了这副官的一招无影手,越发的忍不住要笑。那副官看他对着自己发笑,也跟着笑了:“来呀!军座一听我提您的名字,脸上立刻就放晴了!” 话音落下,他一路小跑下了来,伸手接过了小鹿的箱子。接箱子的姿势也挺特殊,没弯腰,而是女子万福似的并着双腿一屈膝。小鹿对待这个眉清目秀的活宝起了兴趣,很例外的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活宝冲着他抿嘴一笑:“我姓李,李国明。” 小鹿迈步上楼,心想这个李国明太滑稽了,他若是个小猫小狗就好了,自己可以把他带回家去,让何若龙也来瞧瞧。 第六十七章(下) 李国明把小鹿送到了楼上的书房里。小鹿起初还不知道程廷礼把脾气发成了什么规模,进门一瞧,才有些发傻。原来这大书房里高高矮矮的站了许多戎装军官,看肩章,还都是高级的军官。这些军官呈扇形围在大写字台前,而程廷礼靠着写字台半站半坐,一张白脸上隐隐的还有怒意。见小鹿进来了,他一改往日的温和慈爱,直接吼道:“小鹿过来!” 小鹿靠边绕过军官队伍,兜着圈子走到了程廷礼身边。垂下双手一鞠躬,他规规矩矩的唤道:“干爹。” 程廷礼没理会,抓着小鹿的胳膊往自己身边拽了拽,然后对着前方军官怒道:“瞧瞧,我这个孩子,只凭着一个营的人马,就把姓罗的给我撵出了几十里!不但撵出了几十里,那姓罗的还再也没敢回去过!怎么,你们兵强马壮的几千几万人,反倒让姓罗的白杀白抢了?” 小鹿听到这里,脑筋迅速的转了圈子,立刻明白了——原来罗美绅是四处掠夺,当时并不是只打了自己这一家的主意。 程廷礼骂了一气,又转向小鹿问道:“说说,你是怎么收拾罗美绅的?” 小鹿没敢说当时罗美绅一部已经饿得没了人样,更不能说自己是和罗美绅做了生意,和平分手。暗暗的一咬牙,他决定撒谎。 他很少撒谎,偶尔撒一次,也像做大事一样很慎重。旁人看不出他的慎重,只看他神情庄严,干燥的薄嘴唇开合了,发出低而粗糙的声音:“我们是……勇敢的……战斗!” 程廷礼松手向下一拍大腿:“听听!那罗美绅如今不过是流寇一般的东西,你们还当他有当年的威风吗?一个孩子都不怕他,你们怕?!” 随即他起了身,开始指着鼻子骂人:“你看看你们,当初我看你们都是青年才俊,结果长到如今,全成了脑满肠肥的昏庸样子!一个个腰粗十围、腹大如鼓,哪里还像个军人?!” 说到这里,他迈步走到其中一人面前。这人看阶级是个旅长,将校呢的军装崭新平整,领口露出丝绸衬衫的领子,胸前垂下一小段白金表链,下方的及膝马靴乌黑锃亮,连靴底牙子都是一尘不染。程廷礼一手抓过了小鹿,一手在旅长脑袋上扇了一巴掌:“混账东西,我是挑旅长,又不是选秀女,你差事办得一塌糊涂,倒是把自己打扮了个溜光水滑!”紧接着他把小鹿往自己身边一带:“你看我这孩子穿的是什么,再看看你穿的是什么?” 旅长知道自己这个打扮是没有错的,军座有以貌取人的习惯,穿戴邋遢了也一样要挨骂,所以此刻干脆不辩解,只耷拉眉毛做了个悲哀表情,诚惶诚恐的答道:“军座教育有方,卑职不敢和鹿少爷相比。今天受了您的教导,往后卑职一定改过自新,再不留恋浮华,把心思全用到带兵治军一途上去!” 程廷礼抬手一拧旅长的鼻尖:“你小子就是会说!” 然后后退了一步,他对着前方又吼一声:“全给我滚出去!” 扇形队伍对着他一立正一敬礼,然后犹犹豫豫的、灰头土脸的慢慢退出了书房。等到书房内终于彻底清净了,程廷礼转身走回写字台前,靠着写字台恢复了半站半坐的姿势。 抬手把小鹿招呼到了自己面前,他变脸似的,忽然笑眯眯了。 握着小鹿的一只手,他柔声问道:“怎么不早点儿回来?干爹一直想着你呢。” 不等小鹿回答,他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脑袋,又道:“去把外面衣服脱了吧。” 小鹿抽出手,脱了大衣挂上了屋角的衣帽架。回头望向程廷礼,他发现干爹已经彻底的坐上了写字台,两条长腿垂下来晃晃荡荡。 把小鹿又叫了回来,程廷礼这回用双腿夹住了小鹿。一手搂住了小鹿的腰,他微笑着低声问道:“小混蛋,说,是不是一点儿也没想干爹?” 小鹿刚才已经撒了一次谎,不想再来一次。勉强自己忍受了程廷礼的大腿,他低声答道:“想了。” 程廷礼饶有兴味的问道:“想我什么?” 小鹿摇了摇头:“不知道。只是偶尔想一想,希望您健康。” 程廷礼用手指一刮他秀气的直鼻梁:“这倒是句真话。” 随即把手指收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程廷礼笑微微的又问:“小宝贝儿,你是不是个诚实的孩子?” 小鹿看着程廷礼的眼睛,不明白他这一问是从何而来:“是。” 程廷礼对着他一歪脑袋,做了个很年轻的调皮姿态:“诚实就好。尤其是在感情上,千万不要欺骗我。” 小鹿疑惑的望着他,完全的没听懂。而程廷礼脸上带着笑,眼中却是清凌凌的没有表情。像通了读心术一样,他继续问小鹿:“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小鹿想了几秒钟,想起来了。 当初对待这个约定,他答应得不假思索、斩钉截铁;此刻从头到尾的再一回想,他忽然发现这约定是如此的荒谬和蛮横。 同时也是有力的、不容置疑的,因为立约的那一方是程廷礼。 程廷礼弯下腰,把下巴搭上了小鹿的肩膀。微微的侧过了脸,他的呼吸扑上了小鹿的耳根:“我听人说,你和何若龙好上了,两个人同床共枕,蜜里调油——” 话未说完,小鹿咬牙切齿的开了口:“没有!” 程廷礼嘿嘿嘿的笑了一气,紧接着忽然噙住小鹿的耳垂用力一吮,同时用拇指狠狠碾压了小鹿胸膛上的一点。小鹿身上最敏感的两处骤然受袭,刺激得他竟是大叫一声拼命一挣,当场就恶狠狠的推开了程廷礼。 程廷礼向后一仰,可是两条腿依然夹着小鹿。手撑着写字台坐正了,他没事人似的不笑不恼。单手捏了小鹿的下巴,他继续仔仔细细的端详对方的脸。 程廷礼玩过的小子实在是太多了,一名青年是否已经“开窍”,他单凭眼睛就能看出个八九不离十。儿子前些日子回了家,气冲冲的向他大发了一顿牢骚,总而言之,是怨他把小鹿放远了,导致小鹿学了坏。 在程廷礼的心中,小鹿学坏倒是不怕的,只要他是坏在了自己手里。年纪大了,他对于美色已经不是特别的执着,佳人之流,能弄到手自然是好,弄不到手,也不会心心念念的太惦记,唯独小鹿是个例外。小鹿像是他留给自己的体己,隐秘的、纯洁的,他不吃,也不许旁人染指,儿子也不许。 把小鹿端详了个透,程廷礼最后若有所思的放下了手。 “好,好。”他柔声说道:“你去休息吧,干爹相信你。” 第六十八章(上) 仆人在二楼的走廊尽头收拾出了一间大屋子,权当小鹿这几日的卧室。这一间卧室的面积,大过了他在县城里的那三间房。大床铺了弹簧垫子,真丝床单印着锦绣图案。靠墙摆放的几样家具全是红木的,立柜门打开来,上面一格叠着几套崭新的丝绸睡衣,下面一格是小鹿的皮箱。 小鹿把大衣和礼帽挂到门后的衣帽架上,自己走到床边坐下来颠了颠。弹簧床是真没睡过,没想到会有这么软。这让他想起了何若龙,这么大这么好的床,应该和何若龙一起分享。 闭上眼睛仰起头,他翕动着鼻孔深吸了一口气,试图从空气中捕捉熟悉的微粒,拼凑出何若龙的味道。 然后睁开眼睛低下头,毫无预兆的,他的脸色一暗。 小鹿在想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去向程廷礼告了自己的密——其实不该叫做告密,他是成年人,他有选择和谁要好、和谁睡觉的权力。 不过他不能选择,因为他生是程家的人,死是程家的鬼。这不是他愿不愿意的事情,程廷礼简直像海神一样,哪怕他已经挣扎着出了水上了岸,哪怕他已经拼了命的跑出老远,只要程廷礼想,便可以随时拍出大浪,把他卷回海中。 他总是窒息的,总是没顶的,因为没力量。他没有,程廷礼有。 没有力量,所以也没有自由。程廷礼正在和他对峙,他一动,程廷礼立刻会随之动。这是一场柔软的、不动声色的霸占,然而他竟然今天才意识到。 胳膊肘支在膝盖上,小鹿弯腰用双手捧住了脸。长睫毛刷过他的手指,他吐了一口气,决心要想个办法出来,救人救己。 小鹿心事沉重,但是表面一如平常,脸上没有忧色。晚上程世腾回来了,一家父子三个共进晚餐。 程世腾似乎是办砸了什么差事,以至于程廷礼边吃边发牢骚。小鹿一声不吭的吃饭吃菜,怀疑告密的王八蛋就是程世腾——那天早上,他和何若龙走了个顶头碰,进屋之后,还拿话敲打了自己好几句。 程廷礼慢悠悠的说话,说个没完没了,后来程世腾就有点急了,不耐烦的开始反牢骚:“您这眼里也太不揉沙子了,那事儿是防能防得住的?罗美绅的军队虽然是让日本人给打哗啦了,但他的生命线没有断嘛!” 程廷礼问道:“什么生命线?” 程世腾答道:“就是他那些买卖。您不要看他落魄,只要买卖做得下去,他那个队伍散不了伙的——这么重要的生命线,而且已经通了十几年,岂是我们想截断就能截断的?再说他那些烟土全是从热河弄来的,现在边土行市看涨,您弄来的那些波斯红土,就是比不过人家嘛!” 程廷礼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许他的边土进省!” 程世腾一咂嘴:“得,您老人家真是说的轻省,好像原来咱们许他进似的。” 程廷礼放下筷子指了指他:“你个混账小子,就知道玩,正事儿从来不往心上放!” 程世腾笑了,对小鹿说道:“看见没有,又不讲理了。” 小鹿听他二人说话,爹不像爹儿子不像儿子,自己不好附和,尤其又懒得理睬程世腾,故而只从鼻子里低低的哼了一声。 吃过晚饭之后,小鹿回房休息了片刻,睡觉太早,出去逛逛则又有些太晚。仰面朝天的在大床上躺了一会儿,他心中一动,忽然想起卧室对面就是程廷礼玩台球的屋子。此刻那屋中安安静静,显然是没有人。别人不去,正好自己去! 小鹿穿了皮鞋系紧鞋带,又把西装上衣脱了挂好,只留衬衫马甲。开门进了走廊,他左右望望,见没有人,便抬手轻轻一推对面房门。 房门开处,洒出一片似有似无的黯淡灯光。他向内走了一步,见房中还是上次来时的模样——窗帘低垂,四周黑得如洞,唯独正中央吊下电灯,只照亮了下方一座台球桌。桌面有些乱,除了东一只西一只的台球,还有横七竖八的球杆。 小鹿在日本见旁人玩过台球,但是自己不曾碰过球杆。这时悄悄关了房门,他快步走到桌前,先抄起一根球杆掂了掂。 球杆也是有新有旧的,他挑选了一根最合意的,然后把其余几根杆子收拢了,整整齐齐的放到一旁地上。 台球的规则,他完全不懂,单是趴在案子上,试着用球杆去戳那五颜六色的圆球。如此玩了几分钟,他兴味索然的把手中球杆也放到了地上,自己则是坐上桌面,像对待大号的弹球一样,用手抓了台球向前滚着玩。 一只球撞上另一只球,撞出一声脆响;或者什么也没撞上,“咕噜”一声落入网袋里;灯光之下,它们一个个全是流光溢彩。小鹿玩高兴了,跳下来围着桌子跑,把掉进网袋中的台球一只一只的掏出来。然后重新一跃而起坐上桌面,他继续侧了身滚球玩。滚着滚着,他那胳膊不够长了,于是索性四脚着地的跪在了桌上。 忽然“吧嗒”一声,一只台球蹦跳着掉落在地。他一个翻身溜下去,弯腰追着台球跑。地板坚硬光滑,台球骨碌碌的滚向了远方。小鹿不假思索的往前追,及至冲到极黑极暗处了,仿佛出于本能一般,他猛的刹住了脚步。 前方有轻不可闻的呼吸声音,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向他,手中托着那只台球。 蓝色的台球,崭新晶亮,沉甸甸的冰凉,反射了黯淡的灯光。台球后方还有光点晃动,是程世腾的钻石袖扣与领带夹。 小鹿看不清他的脸,但是能够感觉到他坚硬的目光。和这个人是再也无话可说的,多说一个字都是乏味的纠缠。一把夺过那只台球,他站起身扭头就跑,脚步声音重得如同一串滚地雷,他头也不回的开门冲了出去。 程世腾靠着墙壁席地而坐,也不说话,也没有追。 第六十八章(下) 小鹿一大步跃过走廊,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关严房门又上了锁,他低头看了看右手,这才发现自己还攥着那只蓝色台球。 这个时候,是没法再把它送回去了。小鹿蹲在地上喘了几口气,然后把那台球放在地上,向前轻轻一推。台球太新太亮了,在地板上滚出清晰的声音。小鹿像被这东西魇住了似的,明明心里有心事,但是身不由己的跟着台球走,将它放在地上滚了又滚,仿佛这是天下第一有趣的游戏。 如此玩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发现门旁的五斗橱上多了一盘苹果,大概是方才有人送进来的。那苹果和台球一样,也有鲜艳崭新的模样。小鹿先去卫生间里洗了洗手,然后回来拿起苹果咬了一口。苹果又甜又脆的,让他又想起了何若龙,因为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把这些苹果留给何若龙吃。 明天就是除夕了,小鹿算了算时间,心想自己过不了几天,就又能和何若龙见面了。这次见面,若是周遭无人倒也罢了,一旦当了外人的面,自己一定要千万小心,无论如何不能露出马脚。否则的话,程廷礼耳目众多,不是好打发的。 小鹿摆弄着那只球,没想到自己和何若龙竟是混成了个偷情的局面,无可奈何之余,也很想笑。“偷情”二字虽然不好听,但偷来的情也是情,有情就比无情好。 小鹿在卧室中高睡一夜,翌日清晨起了床,他在卧室里刚一走动,就有仆人敲响房门,给他送来了一只扁扁的大纸盒。纸盒里面是从里到外的新衣服,没等他放下纸盒,又有一名仆人赶了过来,给他送来了一双同样崭新的皮鞋。那皮鞋装在一只锦缎盒子里,盒子冰凉的,显见是刚从外面拿了来。小鹿很诧异,正要发问,那仆人已经笑呵呵的做了解释:“鞋庄连夜给您做的,这不早上刚送过来?衣服也是。” 小鹿问道:“谁让他们做的?” 仆人笑道:“是老爷。” 小鹿一听是程廷礼给自己预备的,便没拒绝。洗漱过后穿了新衣服,他发现这衣服尺寸正合自己的身材,自己照照镜子,也觉得这模样比来时体面了不少。 神清气爽的推开了房门,他打算下楼去吃早餐,哪知刚一出门,就听见有人在走廊另一端的小客厅里呜呜咽咽连哭带说。两名副官站在楼梯口,其中一人背影熟悉,正是李国明。 除夕清晨,照理不该有人跑来如泣如诉,纵是真的要泣要诉,依着程廷礼的脾气,也未必会容忍。小鹿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住了,静静的听了片刻,末了倒是明白了几分——那啼哭的人显然年纪很轻,一嘴的孩子话,恨程廷礼“不要”他了,要来大闹一场。 程廷礼先是不言语,由着他哭。等他哭得声嘶力竭了,才低声说了几句话。小鹿对于干爹的感情官司不感兴趣,只是饥饿,想要去吃早饭。等了又等,楼梯口的副官始终不走,他终于忍无可忍,放轻脚步径自走了过去。 李国明听见脚步声,回头见是小鹿,就微笑着把手抬到肩膀高度飞快的挥了挥:“鹿少爷,您早哇!” 小鹿见他又对自己练了一招无影手,忍不住也笑了笑:“早。” 李国明又问:“您吃了吗?” 小鹿扶着楼梯扶手要往下走:“没有。” 李国明立刻殷勤的跟上了他:“我带您去餐厅。” 李国明把小鹿引进了楼下餐厅,餐桌上已经备好了三分杯盘,然而只来了小鹿一个人。李国明热情洋溢的亲自给小鹿盛了一碗米粥,那粥似乎是十分之热,他颠着小碎步跑到小鹿身边,把粥碗往小鹿面前一放,然后抬手捏住自己的耳垂,扭扭哒哒的原地蹦了几蹦:“哎哟,好烫呀!” 小鹿忍笑尝了一口米粥,心中暗想这人怎么这样? 李国明放下双手,手背向上十指交叉,像要练软功似的向下伸直双臂,同时对着小鹿一歪头,又问:“有刚烤的面包,您吃不吃?” 小鹿实在是受不了他这个不男不女的做派了,简直有点不敢看他:“不了。” 李国明还要说话,门口却有一名青年对着他招了招手。他连忙跑了出去,小鹿坐在桌边,一边吃一边听那二人鬼鬼祟祟的传闲话。来者对李国明轻声笑道:“小韩好了,不闹了。” 李国明问道:“怎么就不闹了?” 来者答道:“干他一炮就不闹了。” 李国明嘻嘻的笑:“干完了?” “正干着呢!” 小鹿听到这里,心有所感,暗想这样的家庭,不远离是不行的。 正当此时,程世腾懒洋洋的走进来了。上下扫了小鹿一眼,他冷淡的招呼了一声:“早。” 小鹿看了他一眼:“早。” 然后两个人不再搭话,各吃各的。小鹿先吃完了,起身上楼回房。楼梯上到一半,他遇到了程廷礼。 程廷礼一个人往下走,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小鹿停住脚步唤道:“干爹,早。” 程廷礼对着他一扬两道剑眉,俏皮又温和的笑了笑:“小东西,起得倒早。” 小鹿又说道:“谢谢干爹给我准备过年的衣服。” 程廷礼又一扬眉:“嗯?” 紧接着他把眉毛落回了原位:“哦,过年嘛,应该有个新气象。” 小鹿答应一声,侧身给程廷礼让了路。及至程廷礼下楼去了,他向上跑回卧室,把门一关,再不露面。 第六十九章(上) 除夕夜过得很是祥和太平,小鹿和程世腾之间隔着个程廷礼,有话全和程廷礼说。程廷礼也摆出了一副慈眉善目的正经样子,没骂亲儿子,也没逗干儿子,单是站在院子里,津津有味的看了许久烟花。他这里放烟花,不远处的意大利领事馆也放烟花,两家比着热闹。程家虽然人丁稀疏,但是门客仆从很多,地上有笑语声,天上有爆竹声,年味也就算是相当的足了。 除夕时辰一到,程世腾换了长袍马褂,照例走到程廷礼面前,恭恭敬敬的跪下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年的礼。这个礼,小鹿是连着三年没有行过了,给程廷礼磕头他是心甘情愿的,所以等程世腾起身退下之后,他照着当年的老例,走过去跪在蒲团上,也给程廷礼磕了个头。 他做事是认真的,磕个头也磕得郑重其事。程廷礼坐在一把太师椅上,坐没坐相,也是个返老返童的欢喜模样。手指夹着雪茄,他笑眯眯的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小鹿。儿子是一种保障,小鹿是一种念想,想过轻松愉快的生活,二者缺一不可。 一名青年捧着托盘侍立在一旁,托盘里摆着两只印着金字的红包。程廷礼对着前方二人招了招手,口中笑道:“来,来,压岁钱我是不发啦,给你们一人一张压岁支票吧!” 程世腾手里时常是成百万的过钱,但那钱不是他的,他再怎么从中抽头,手里也还是时常的闹饥荒,一旦被他父亲察觉了,还要挨骂。如今听闻有钱拿,他立刻欣欣然的走上前去接了一只红包。 小鹿不肯同他并肩,所以犹豫着落后了一步。程廷礼见状,便将手中雪茄递给身旁青年,拿起红包向前一递:“小鹿,有钱拿还不快着点儿?” 小鹿双手接了红包,又鞠一躬:“谢谢干爹。” 他是这样的严肃和规矩,让程廷礼的玩笑话总是没有机会出口。程世腾微微的斜瞟了他一眼,心想他和他爸爸倒还不同,他纵是学坏了,也不会是因为贪恋名利,不算“卖”。 他要是贪恋名利,那么面前就正坐着个眼巴巴的省主席。他裤腰带略松一松,程世腾想自己的老子会拿他当活宝对待——反正他老子就是得了姓鹿的病。 程世腾这些年在外面花天酒地无所不为,可是回头一看见小鹿,就像变了个人似的,非常的讲人格,非常的讲纯洁,小鹿略有一点逾矩,都要被他视为不端。及至离了小鹿,他故态重萌,又成了个恶少。 后半夜,程家众人各自回房睡觉。大年初一也是一片祥和,程廷礼没骂儿子,程世腾也没惹老子,一家人几乎就是父慈子孝。小鹿下午往办事处打了个电话,得知何若龙还没有到,便死心塌地的留在了家里。 到了晚饭后,程廷礼把他叫了过去。两人坐在小客厅里,程廷礼一边翻着一份小报,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说闲话。说着说着,他忽然命令道:“小鹿,给我点根烟。” 小鹿起了身,从香烟筒子里取出一根香烟,又拿起了茶几上的打火机。弯腰把香烟送到了程廷礼面前,他低声说道:“干爹,烟。” 程廷礼从小报上抬起头,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给我点。” 小鹿不明就里的举起手里的打火机:“火儿在这儿呢。” 程廷礼彻底的笑了:“傻孩子,把它点着了再给我,明白了没有?” 小鹿这才恍然大悟,心里随之一别扭。但是对待程廷礼,他总不肯轻易的翻脸,所以慢慢的直起身,他面无表情的把烟叼在嘴里,摁出火苗吸燃了它。 然后呼出了一口淡淡的烟,他弯腰放下打火机,将自己吸了一口的香烟再次送到程廷礼面前:“干爹,烟。” 程廷礼低下头,就着他的手咬住了香烟——孩子不懂,可以慢慢的教,只是别让他逃出自己的手掌心。烟嘴微微的有一点濡湿,是因为经了小鹿的嘴,他要的就是这个,非得这么着,这烟吸得才别有风味。 当然,这件事也急不得,今天晚上教他一样点烟,也就足够了。 大年初二的下午,小鹿又往办事处打去了电话。这回办事处的管事人让他稍等片刻,不久之后,听筒里就传来了何若龙的声音:“小鹿?” 小鹿捂着话筒,一颗心登时就是活泼的一跳。电话机是安装在走廊里的,他捂着话筒左右看了看,然后小声说道:“你等着我,我马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