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母亲死后,沈长华归了故乡,回到了父亲身边。 千年古镇。 沈宅里盛开的红檀花,子夜传来的粤曲《楼台会》,沈家每年一次的血腥祭祀,沈家掩藏着的巨大的肮脏的秘密。 还有父亲。 永远不能离开镇子的父亲,眉心一点朱砂,成了儿子沈长华心里一抹无法擦去的心头血。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腹黑/正剧 关键字:沈世留 沈长华 独占 双性父子年下 第一章:父亲(一) 母亲死的那天夜里,天上下着瓢泼大雨。她躺在病榻上,吊着一口气,死活不肯闭眼。窗外冬雷阵阵,雪白的闪电劈进屋内,照亮她枯瘦狰狞的容颜,她利爪般的手死死攥住长华的衣袖,一字一句:“莫要忘了与我的承诺,否则生不如死,永坠阿鼻。” 长华沉默着,不应,也不拒。 母亲急促道:“应了我,应了我!” 长华仍是没应。 一旁的老仆人哭道:“少爷您便应了夫人吧。” 长华垂下眼睑。 闪电劈开斗室,眼看着母亲气若游丝就要闭眼,他这才低声道:“好,我应你。你便去吧。” 母亲双眸一弯,含笑离去。 下葬那日,天倒是放了晴,艳阳高照,碧空万里。母亲躺在黑色的棺材中,干瘪的尸体裹着一袭大红的喜袍,悲凉的喜庆。人人都道她死的安详,嘴角有笑,唯有长华才懂得,那笑有多恶毒。 磕了头,烧了香,立了碑,唢呐吹打,冥钱漫天,终是送了母亲入了黄泉。次日,老仆收拾好行李,将他送出门,道:“少爷您便去吧。” 长华问:“你不同我一起走?” 老仆道:“我要留下替夫人守这宅子。” 长华点头:“好。” 老仆说:“山高水远,少爷您一路珍重,我在夫人坟前等您好消息。” 一路山高水远,坐了火车又换汽车,穿过城市高楼林立,行过北方粗犷田园村落,山水迢迢,终是到了目的地,江南一角的鲤鱼镇。 江南自古以来都是富庶之地,千年之后,古楼变成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电子信息,股票金融,一切都是现代机器化的,唯有这鲤鱼镇,仍保持着千年前的旧貌。 长华自小跟母亲在大都市长大,接受的是现代化教育,唯有后两年母亲病重回故乡修养,他才跟了去照顾。本以为母亲的故乡已算落后,却没想到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这鲤鱼镇,古老到仿佛时光停留在千年前,永不流转。 到达镇子上时,天色已全黑。 天上没有明星。 秋夜雾气很浓。 镇上青石板路迂回曲折,街边列着一排古老的楼刹,家家户户门口都悬着大红纸灯笼。 整座镇子像死了一般,没有一丝动静。 长华不觉恐惧,往前走,走一步,耳边就传来空荡荡的回声,偶有几声猫叫,颇觉有趣。 雾浓露重,在浓雾的尽头,隐约透着一点凄厉的红光。 他朝着那红光走去,约莫十分钟,终于到了尽头。 尽头立着一栋巨大古老的宅子。 宅门上挂着两只鲜红的鲤鱼灯笼。 猩红的火光中,隐约照出铜门上的牌匾,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上书:沈宅。 长华确认了一下手中的地址,确定无误,上前叩响门上铜环。 很快,里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铜门吱呀打开,一盏碧色油灯飘出,灯后站着一名面容娟秀的少女。 少女见他,脸上先是露出疑惑之色,而后,绽开喜颜,道:“可是长华少爷?” 长华道:“是。” 少女笑道:“快进来,老爷等你许久了。” 铜门关上,长华跟着她走进宅子。 宅子很大,不知是否因为秋雾,湿气很重,园子里种着许多檀花,香气很重,熏的人头昏脑涨。 少女叫小翠,话很多性子十分活泼,她自小在这宅子里长大,是宅子主人的贴身侍女。 侍女这种词儿,在21世纪已很少听见,而在鲤鱼镇这种落后的地方听到,却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七转八绕,终于到了宅子的主厅。 主厅光线依旧很暗,只燃着四盏长明灯。 鲤鱼镇尚不通电,镇民仍以蜡烛取光。 长明灯下,是红色的大圆桌。 桌上摆满了丰盛菜肴。 长华将行李交给小翠,去洗了手,然后在桌边坐下。 小翠道:“老爷交代了,您刚到肯定又累又饿,先让您吃饱了,再去见他。” “他睡了?”长华问。 小翠说:“老爷身体素来不好,一向早睡。不过今儿为了等您,到现在都没睡着,只是厅内有些寒,便去卧室里等您了。您先吃饱了再去见他。” “也好。” 长华也的确饿了,没有再推辞,开始用餐。这一桌子的食物做的十分美味,他吃了很多,小翠在一旁一边给他添菜一边笑道:“少爷可是饿坏了吧。” “有些。” 坐了好几天的火车,车上食物实在难以下咽,下车时腹中早已空空,又走了那么远的路,尽管如此,他依然保持着优雅的进食动作。 小翠在旁注视着他,忽地掩唇轻笑道:“少爷长的跟老爷真是一个模子刻下来的,不愧是父子。” “嗯?” “您瞧见了就知道了。”小翠调皮的眨眨眼。 长华垂下眼睑,静静的微笑。 晚餐用完,小翠便带着他前去拜见父亲。 父亲是个陌生的词,在长华十八年岁月中,从未出现过,小时候他在学校里念书,每到放学时,同学总有父亲接送,唯独他,永远是一个人上学放学。母亲常年卧于病榻,并不关心他的成长,偶有同学问:“沈长华,你爸爸呢?” 那个时候,长华永远不知如何回答。 所以,此刻终于要见到这个只存在于遥远幻想中的人,长华的心情其实有些激动的,血液在身体里亢奋的窜动,骨肤血肉无不微微战栗。 小翠带他穿过重重长廊。 这宅子又老又大,所有的房间都保持着古色古香,东厢那第一间房,便是父亲的寝室。 房门前站着一个守夜的仆人。小翠轻声问:“老爷可睡着了?” “还没呢。”那仆人看看她身后的长华,与小翠交换了个眼神,遂恭敬行了个礼,“长华少爷好。” 对这不合时代的礼仪,长华也不觉不适,对他微微颔首。 小翠说:“那我带少爷进去。” 门一推开,里头就扑出一股浓郁的檀木香。沉沉浮浮,凛凛冽冽。 屋内吊着一盏油灯。 玄色纱帐动了动,里头传来一道人声。 那人声低沉内敛,却又带着一股难以言说的慵懒。 他道:“来了?” 小翠说:“来了。” 那人道:“过来罢。” 长华朝床前走了几步,借着油灯微弱的光线,隐约看见里面坐着一个人。 那人在里头说:“你叫长华?” 长华说:“是。沈长华。” 那人沉默片刻,问:“可是你母亲许你的姓?” “是。” “好。”那人说,“这名字是我当年替你取得,你可知其中之意?” 长华道:“长生百岁,风姿韶华。” 长华不吭声。 那人说:“你今年多大?” “十八。” “没想到竟已过了十八年。”那人在帐中发出幽幽一声叹息,道,“你过来,让我瞧瞧你。” 墙上灯火摇了摇,一只雪白削瘦的手自纱帐中探出,像玉石,在暗中发出温润白光。 纱帐掀开,那人的脸便露了出来。 第二章:父亲(二) 父亲坐在纱帐后,坐在摇曳烛火中。一袭月白丝袍将他裹住,宽大的水袖下,是削瘦白净的腕骨。他微微侧着脸,眉目清雅淡秀,本该属江南婉约的面容,却因那眉心一点艳红朱砂,生生添了十分妩媚。 艳至极则为煞。 那紧抿着的红唇殷如血,薄凉又多情。 周围都是一片通红通红的璀璨光影。 屋外的檀花香气浓烈,沉沉浮浮。 长华几乎挪不开眼光来。 他想,这便是父亲,父亲便是这个人。父亲的脸原来生的是这般。 父亲唤他走近细瞧,屋内灯火太暗,他轻声道:“长得的确有几分像我。” 小翠在旁笑着附和:“可不是嘛,尤其眼睛那块儿,简直一个模子。” 父亲笑笑,撩了撩衣袖,长华看着,总觉得他一举一动都有种不可言说的媚态。 也不知怎样的男人经过怎样的修炼才会有此气质? 父亲又说:“嘴巴这块儿不太像。像他母亲。” 长华唇形薄,抿起来时有些无情的滋味。而父亲的嘴角却是天生上扬着的,永远都像是在笑,但他眼睛却又没笑,如此便形成了一种似笑非笑的奇异风貌,明明多情,看起来却比长华更加无情。 长华沉默了片刻,忽然低声问道:“父亲还记得母亲?” 父亲道:“时间久了,记得也并不太清楚。” 长华说:“母亲前些日子去世了。” “嗯,我听下人说了。你不必太伤心,人自有一死。” 长华道:“我不伤心。” 父亲点点头:“你母亲去了,我身为父亲自然会照顾你。只是这镇子落后,比不得外头那些大都市,你习惯就住下去,不习惯跟我说,沈家还是能供得起你外出读书的。” 长华垂首:“习惯的很。” “习惯便好。没事的话,就早点下去歇着吧。明日一早随我去祠堂拜祭祖先。” “好。” 父亲从头到尾都没问起过他这些年过的如何,学业如何。只在他离去的时候,添了句“山中野镇,夜里寒凉,晚上不要随便出去走动,当心受了寒。镇上的医疗不是很好。” 说罢,纱帐垂了下来,灯火光影中,看见他的身影慢慢躺下。 小翠送他回了房。 他的房间远在宅子的西头,房内布置的古色古香,檀木雕花大床,碧纱窗,丝绸锦被。房中间摆着一张方桌,桌上燃着一盏灯。小翠给他铺床,好奇地问:“少爷,外头是什么样子啊?听说有很亮很亮的灯,跟白天一样。” 长华问:“这镇子从没通过电吗?” “电?那是啥?” 长华想了想,觉得跟她解释什么叫“电”大概也不解释不通,便说:“哪天有机会,我做个点灯给你看看。” “真的?”小翠惊喜不已,“少爷可要说话算话。” “嗯。” 小翠下去休息了,长华沐浴更衣完,躺在床上发着呆。 夜已深。 窗外的檀花香气越来越浓,熏得他头昏脑涨,但潜意识里就是不肯睡去。 眼前仍不停的闪过父亲的脸。 很奇怪的,他并不觉欣喜。在来之前,他曾幻想过自己见到父亲时会是如何激动,但真见到了,却又平静的很。 他甚至不记得父亲跟他说了什么。只记得父亲那张清秀动人的脸,有着不符年纪的妩媚,眉间那抹煞气的朱砂,像烙铁般,深深烙在了他的瞳孔里。 长华举起双手,将葱白色的十指映照在灯火下,严肃的嘴角忽然上扬,眼里涌上了一层奇异的色彩。 日子还长。 次日清早,长华洗漱完毕,去前厅用早餐。 父亲早就坐在桌边用餐了。 今日他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衫,对襟盘扣领口紧紧裹着脖颈,留出一小片雪白的肌肤引人遐想。长衫上绣着古朴的金色花纹,雍容高贵。 厅里的檀香静静燃烧。 门外,是一层浓雾,隐约可见宅中的大红檀花开的火红火红。 父亲眼也没抬,淡淡问:“起来了?” “嗯。” “饿了没?” “饿了。” “吃吧。” “好。” 父子二人对坐,慢慢用着早餐。早餐是新鲜的虾仁粥,配着精致的小菜,有一盘腌制的小菜,叫碧萝丝,口感清爽,咸中带甜,爽口的很,长华十分喜欢,便多夹了几筷子。却不晓得被父亲注意道,说:“那菜少吃点,多了腌心。” “好。谢谢爸。”长华便不再动筷子,只低头喝粥。 忽然,几根碧绿的小菜放在了他的碗里。 长华抬头。 父亲淡淡道:“偶尔吃几口也没甚大碍。” 早餐用完了,外头的浓雾也散的差不多了。 天光大亮。 旭日东升。 长华这才算看清这宅子是个什么模样。 宅子很大,典型的江南园林建筑风格,宅内有花有草,小桥流水与古朴凉亭,放在外头,就活生生一座苏州园林微型版。长华觉得略新鲜,拿起手机拍了几张,父亲瞧了几眼,没说话,带他去祠堂祭拜祖先。路上,突然问道:“你手中的,是什么东西?” 长华微微一愣。 父亲面无表情道:“我看你一直在摆弄那玩意儿。叫什么?” 长华笑了,把手机递过去说:“这个叫手机,外头用来通电话的。” “电话?” “嗯……”长华想着怎么跟他解释电话这种东西,“就是有根信号线,可以让千里之外的两个人听见彼此的声音。” “这样。”父亲接过手机摆弄了一番,最后还是没搞懂,叹了口气说,“我果然老了,外头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弄不会。” “父亲从没去过外头吗?”长华问。 父亲说:“没有。” “为什么不出去走走?” 父亲的脚步微微顿了顿,而后道:“到祠堂了。”竟就岔开话题,再没回答。 祠堂就是普通的祠堂,里头摆着大大小小的祖宗排位。长华在父亲的指示下,一个个的磕头跪拜,等跪到第二十八位时,忽然瞥见牌位上的名字。 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沈世。 长华一惊,抬头问:“父亲,为什么?” 父亲负手站在牌位前,眉心朱砂暗光一闪,淡淡道:“早晚的事而已,你现在拜我也没什么不妥。” 第三章:父亲(三) 父亲名沈世,现年三十七,为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千年前,沈家还没落魄,祖上十分繁荣,尽出贤臣将才,保家安国,福荫天下,深受帝王宠爱。到了第七代时,不知出何原因,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 到了第二十八代,沈家香火已近湮灭,父亲便是这代单传,沈家继承人。 大家族,尤其这种世代相传的大家族,总有自己的历史。 祠堂便是历史的一种代表,那排列整齐的牌位,无不书写着这个落魄的大家族曾经的繁荣昌盛。 但尚在人间的沈世,为何会出现在这牌位中? 长华不理解,他问父亲。父亲却没回答他,只淡淡道,早晚之事,你跪拜便可。 长华不肯拜,父亲也没勉强他。 从祠堂出来,浓雾彻底散去。世界变得澄明,江南古镇,少了工厂废弃污染,空气是新鲜甘甜的,天空一碧如洗,白云卷卷,父亲说他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了,叫管家带他去熟悉熟悉沈家的事务。 父亲道:“你既是沈家子嗣,又是我这一代单传,总归要熟悉沈家一切的。但是你若不想留在此处,也但说无妨,我会送你出去读书。” 长华说:“我现在还没有出去读书的想法。” “是吗?” “母亲临死前让我来找父亲,应该也是放不下您,想让我照顾您。” 父亲削瘦的身子背对着他,沉默了好半晌,才说一句:“到底我是负了你母亲。” 父亲回了房休息,小翠说老爷身体一贯不好,吹不得半点风。长华询问可是有什么宿疾,小翠眼神黯淡道:“老爷是从20岁才开始变成这样的。” “怎说?” “不知道呀,我从小就在沈家长大,我那时候还小,见到老爷时,他还是个活泼少年郎呢。但自从20岁那年大病一场后,就变成了这样,身子虚的很,稍有不妥就要病个十天半月,找了多少医生都没用。” “怎地不去外头看看?外头医疗技术很发达。没准儿能治好呢。” “劝了多少次,老爷也不肯去。说要一辈子死在这里。” 长华再问下去,小翠也都说不知道了。 跟着老管家熟悉了半天家族的账务以及生意,到了下午,宅子里突然闯来几个年轻人,三个少年,一个个都生的风姿俊朗,眉清目秀,眉眼间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管家道:“这些都是沈家的表亲。” 他们也看见了长华,兴冲冲过来打招呼,围着他转悠,问西问东,丝毫没有生分。 这几个少爷穿着也古朴的很,一列民国式长衫,儒雅斯文。偏偏言语间都活泼的很。在这人烟稀少的古镇中,难得进来一个外人,还是个见过世面的外人,各个都新鲜的很,十分兴奋,一直问他外头的样子,当然,也没忘记自我介绍。 那个头最高生的最英俊的,叫沈自明,今年二十三岁,是祖父大哥的家的子孙。其余两个都是祖父弟弟的孩子,生的白净斯文的,叫沈寄流,那面向最是秀美阴柔,话也最少的,叫沈中书,今年刚十六,一双眼睛含情脉脉,说不到两三句话便脸红。 他们问长华岁数。长华道:“十八。” 沈自明道:“十八个头就已经这么高了。真不赖呵。” 长华笑笑。 沈寄流好奇地问:“听闻你从外头来。可否对我们讲讲外头是怎样的?” 长华问:“你们也没出去过?” 三个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暗淡。 沈寄流苦笑道:“家里管的严,哪有那个福气出去。” 长华一顿。 沈自明也说:“大伯没跟你说过吗?” “说过什么?” “沈家子孙,世代不得出镇。” “这倒没有。”长华说,“他今日还问我,习不习惯这里,不习惯的话,就送我出去读书。”顿了顿,又道,“我的确是沈家血液没有错。” 三人闻言,互看一眼,表情都有些奇异,却什么都没说。 长华抿抿唇,低声问:“其实外头也不怎么样。吵的很,还是这里自在。” 那最小的沈中书闻言,忽地开口道:“那长华哥,你以后会留在这里吗?” 长华微微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东厢房,语声变得很轻很淡:“也许。” 年轻人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这三个表兄弟,除了自小在古镇里长大,生活习惯与外头不太一样外,性子却与当下年轻人没什么不同,喜欢热闹,爱好新鲜的事儿,长华给他们讲外头的变化,他们听的非常高兴,时不时有几个问题蹦出来,问题大多无知可笑,但长华也都耐心的一一解释。 三人中话最多的,还是沈自明。寄流斯文,看起来是最有学问的一个,问出的问题总是问到点子上。最小的中书,从头到尾只说过几句话,其余时间都在用眼睛偷偷打量长华。 不知不觉日头已西落,到了傍晚。 三人被各自家里的下人叫回去吃晚饭,长华客气的挽留他们在自家一起用餐,沈寄流却拒绝道:“你父亲不喜欢家里人多,我们还是回去,明天再找你玩。” 离开前,沈中书不停的回头,脸通红软糯糯地对长华说:“长华哥,我们明天还来。你还要跟我们讲外面的事。” 长华笑道:“好。” 他们都走了,家里的晚餐却没准备好,小翠从东厢房出来,急道:“少爷,可看见放在客厅里的墨锭没?” “没,怎么了?” “老爷在写字,墨突然没了。我手头的事又多,走不开,可怎么办?” 长华问:“书画铺子离家远吗?” “不远,走个几百米就到了。” “我去买吧。” 书画铺子在镇子的中间,步行十来分钟就到了。 黄昏时候的鲤鱼镇,笼着一层猩红的光辉。 镇上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家家户户门口悬挂着的红灯笼,泛着阴森的诡红。 长华慢慢走,十分享受着宁静时光。 不远处,已能看到书画铺的招牌,眼看着就到了,视线却骤然暗下。 一群黑压压的生物自偏巷里飞出,将他袭倒。 是夜枭。 几十只恶禽遮蔽天日,扑扇双翅直冲他脸部。 长华忙用手护住脸,另只手在空中挥着,试图把它们驱散。 老枭不肯离去,盘在他头顶,桀桀的叫。 这群老鸟很聪明,先挑他的双腿啄,再用爪子抓他的双手,待他四肢都受伤了,再去啄他的正身。 厉钩似的嘴,往肉体上轻轻一啄,便是一个血洞。 尘土卷起。 不到片刻,长华便成血人。 他挣扎着爬起来,浑身是血洞,脸也受了伤。老枭仍不肯离去,一双双招子恶狠狠地盯着他,寻找机会,伺机再次下手。 这边动静太大,渐渐引起镇民的注意。 有人认出他来,大喊:“快去救人!” 人群立刻炸开锅。 有人扛锄头,有人拿菜刀。 几秒后,老枭便一只不剩。 这时,人群里传来一道淡漠的声音:“你在做什么?” 轰! 人群自动散开,让出道路。 长华捂着脸,靠在墙上,身体微微颤抖。 他在血光中,瞥见了一抹艳红的朱砂痣。 父亲不知何时来到跟前,眼光淡淡的在他身上扫了一圈,说:“还好么?” 长华抿了抿唇,满齿的血腥,半天才道一句:“无碍。” 长华被人抬回了家。 全身上下四十多个血洞,黑乎乎,深可见骨。 这群老鸟在食他的肉。 “照理说,不该啊。老枭都活在鲤鱼河那头,怎么无缘无故跑到镇子里来攻击人?”小翠心疼的给他上药,一边咒骂着那群鸟畜,“要不是老爷说怕你认不得回家的路非要出去找找,少爷你可就吃大亏了。” 长华躺在床上,明明伤的很重,却还能笑出来,说:“我命大。” 小翠嗔瞪他一眼,“都伤成这样,少爷还笑。” 长华的双眸于是弯的更弯。 第四章 到了夜里,长华伤口感染发起了高烧,镇上医疗落后,折腾了大半夜也没能让他下去火。小翠急的直掉眼泪,沈宅上下几十口人来来回回奔波,终是惊动了沉睡中的沈世。问清楚事情后,披着衣服来到西厢房。 房内灯火通明,几个大夫刚走,就留下小翠在里头换水照顾,一屋子的中药味。他走进去,来到床边,望了儿子一眼。 长华脸色很差,眼下泛青,平静的陷在昏睡中。 小翠道:“刚喂了退烧汤,可还是没出汗。大夫也说奇怪,一般发烧不会这么凶的。可也查不出原因来。” 沈世在床边坐下,伸手探了探长华的额头,又翻了翻他的眼睑。 “怕是中了尸毒。”他沉吟道。 小翠大惊失色:“怎么会中尸毒?” “镇外头的那些鸟,一直生活在坟场,怕是吃了不少死人,染了尸气。” “那,这可怎么办是好?” 沈世许是没睡好,脸色有些疲倦,摁了摁眉心,低声道:“你下去歇着吧,这里我来就好。” “可是老爷您的身体……” “无碍。” 小翠还想说什么,又深知老爷说一不二的性格,只得退下,离去前给他又披了件袍子,以防他受寒。她离开后,沈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维持着这样的姿势过了许久,忽然叹了口气,掀开长华身上的被子,俯身下去,红唇微启,唇贴唇,吻了起来。 长华在一片火热混沌中,忽地感觉有道柔软的物体贴上了自己唇,清凉湿润,甜美无比。那柔软辗转在他唇上,轻轻吮吸着,舌尖探入他口中,撩开他的舌头,似要往咽喉深处探去。长华脑中混沌,只觉得无比舒服,便全身放松地随着那人的舌头嬉戏吮弄着,吻着吻着,便觉不够,想要得到更多,遂凭着身体本能,张开双臂,搂住怀中的人,便粗暴的吻了起来。双手急切地动作,想要撕扯那碍事的衣物,也不管怀里的人到底是谁。 沈世哪料到儿子会突然反应这样强烈,又急又怒,却又不忍心他中尸毒死去,一时间只得忍着身上游离的双手,继续吸取尸毒。 那手越来越不规矩,扯不开衣物,便从袍子底下钻了进去。半夜过来,沈世没有穿多少,外袍下面就是一件单薄的丝绸睡衣,一根带子系着,好弄的很,长华不费力气便将他衣服剥了,修长火热的手指蹂躏着丝滑肌肤,在无血色的白净肉体上,留下一道道青痕淤紫,香艳而透着一种受虐美。 长年抱病在家的沈世,生活一向清心寡欲,医生早就说过,他的身体得养着,不得动情欲,平日里他也不去想这些凡尘肉欲。但毕竟还是个男人,是男人便有情欲,也正因为常年的清心寡欲,沈世的身体就如那把撩不得的干柴,稍有星点火苗,便一窜冲天。 儿子的手段着实好的不像话,那游离在肌肤上的大手,乳尖上的手指,小腹,肚脐,咽喉,无一没有放过,无一不升起火焰。乳尖被弄的红肿,硬起来像两颗小红豆,让人想要品一品那红豆的滋味。挂在身上的袍子,不能蔽体,圆润白净的双肩露出,甚是风情撩人。有好几次,沈世都差点呻吟出口,浑身战栗着,双腿间有湿润的不明液体汩汩流出,湿透了裤子。 眼看着手就要往裤子里钻,沈世终于吸尽了最后一丝尸毒,眉心朱砂艳如血,煞至极,伸手一个手刀,便将儿子劈晕过去。 “孽畜!”最后他离去前,只怒气冲天留下这二字。 小翠第二天清早过来时,长华已经醒了,也不知道老爷用的什么法子,他的烧已经退了,面色渐渐泛起了红润。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望着朱纱帐发着呆。小翠走过去问:“少爷感觉可好了点?” 长华微微颔首,语气仍有些虚弱:“好多了。” 小翠高兴的说:“老爷还真有法子。” “嗯?”长华侧过脸,“父亲来过了?” “是呀!昨夜你病的凶的很,老爷就过来了。”小翠顿了顿,道,“少爷你可知道,你不是普通的发烧,而是中了尸毒。” “尸毒?” “嗯,老爷说,外头那些鸟常年吃死人,染了尸气,所以你昨晚才病的醒不来。以后出门儿可得小心了。” 长华微微一笑:“以后会注意。小翠。你可知道父亲是怎么治好我的?” 小翠摇摇头:“他昨晚来了就让我下去了,我也好奇老爷是怎么做到的。按道理说,老爷不会医理啊~奇怪了。” 小翠的声音越来越远,长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过了很久,他慢慢闭上了双眼。 这场病来势汹汹,病后也仍虚弱,需要调理。恰好父亲也下了禁门令,不许他这几天出门,长华便整日呆在家中,看看书下下棋,也不觉得闷。父亲从没出现过,表亲家的几个孩子倒是来过 几次,每次来都热热闹闹玩上一下午,其中以沈中书跑的最勤。 这孩子,言语不多,天生腼腆,说不上两句话便脸红,像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长华颇喜欢他,便时不时送些从外头带进来的小玩意儿给他,譬如船模,太阳能MP3。 中书最喜欢的,还是那只MP3。戴上耳机就能听见好听的音乐,实在太神奇。他第一次拿到手时,眼睛都兴奋的红了,在长华的指导下笨拙地戴上耳机,听着里头演奏的贝多芬的《命运》。 他问:“长华哥,人的命运是自己掌握的吗?” 长华说:“当然是。” “可是,这世上也存在着宿命这种东西。”他暗淡的垂下眼,睫毛扑闪扑闪的,“我不想一辈子都老死在这落后的镇子里。不想。” “既然那么想出去,怎么不行动?这里并非完全封闭,我既能进来,你便出的去。” “你不懂。”沈中书的眼里透露着一股绝望,“长华哥,你不懂。” 沈中书的父亲与寄流自明他们一样,早些年就死去了,沈家长一辈的,只有沈世还活着。因此沈家大小事务,都由他做主。但长华并不认为是父亲不允他们离开。 那到底是何原因,让他们离不开这镇子? 长华没有细想。晚间,父亲过来西厢看他。 这是他病愈后初次见父亲,中间已隔七天。 几日不见,父亲似乎更清瘦了,穿着素净的长衫,眉心的朱砂妖冶红艳。他问:“好点了吗?” 长华恭敬地回:“好多了。” 父亲道:“嗯,明日你便收拾行李,离开吧。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外头,到时候送你去美国读书。” 第五章 父亲轻轻的叹息:“这荒镇野乡,并不适合你生活。” 长华看着他的脸,只见他眉心的朱砂痣似又红艳了一些,仿佛由血凝固而成的血珠子,艳煞之极。 长华道:“我不走。” 父亲说:“外面更适合你。” 长华说:“外面没什么好,这里清静,不吵,我很喜欢。父亲,让我留在这里。” 父亲没再说话,交叠着双手坐在桌前沉思。烛火下那双修长的手,白的像温润玉石,隐隐泛光。他思索了片刻,抬眼见儿子一脸倔强的模样,便说:“那你就再呆一阵子吧。什么时候改主意了,再来告诉我。” 青年嗯了一声,起身送他离开。 父亲咳嗽了几声。 长华说:“父亲近日又瘦了些。听小翠说你最近胃口不好。” 父亲道:“家里的厨子告假回家了,换了个新厨子,做的菜不太合胃口。” 长华想了想,道:“您注意身体。” 父亲离去后,房间里还留着他的气味,淡淡的檀香与冷香,就像他的人,一种端庄禁欲又妩媚诱人。 次日,沈世醒来,来到主厅用餐,没见到儿子身影,只有小翠在擦舒几长台。餐桌上摆着几碟小菜,说不上名字,却都做的相当精致,尝一口,可口的很。沈世放下筷箸,问小翠:“王叔回来了?” 小翠笑嘻嘻道:“没有。” “这菜谁做的?” 小翠刚想回答,便有一人端着一碟生煎包从厨房出来了。 却是长华。 将碟子搁在桌上,他笑道:“刚做好的,父亲尝尝味道如何?” 沈世并不动筷子。 长华说:“母亲生前跟我去过一次上海,尤其喜欢那边的生煎,她生病后不能走路,在病床上十分思念生煎,我便找来菜谱学着做了些。没想到味道还可以。您也尝尝吧。” 沈世提起筷子,夹了只生煎送进嘴里,味道着实好,外面的面皮煎的香酥双口,里面的肉馅儿嫩滑不腻,十分鲜美,再配上桌上小菜与淡粥,令人食欲大增。 沈世淡淡称赞:“做的不错。” 长华便弯起双眸:“父亲喜欢便好。”自己也坐下来盛了一碗,慢慢吃。父子两人话都不多,吃饭的时候几乎没有交谈,只有偶尔长华给他夹菜时才会说上一两句。 忽地,沈世问:“身上还痛吗?” 长华道:“早不痛了。” 沈世点点头:“日后别再到处乱跑。镇子外面那些鸟凶的很,莫要再被咬到。” 长华道:“记住了,父亲。”他犹豫了一下,忽然道:“父亲。” “嗯?” “那个,你嘴边沾了颗饭粒。” 沈世伸手摸了摸,没有摸到。长华道:“不是那边,嗳,我来。”说着,便凑身过去,食指在他唇上轻轻一抹。 这动作在旁人眼里,无非是父慈子孝,并不会另作他想。可沈世却不知想到了什么,生生红了脸,直红到耳根脖颈。 他肤色本就白,常年无血色,这时红了脸,就像抹了绯色胭脂,人面桃花也不足形容那美。尤其那眉心的朱砂痣,艳的简直勾人魂魄。 长华的手便蹲在了半空中。 沈世放下筷子,有些不悦道:“你发什么呆?” 长华顿了顿,收回手说:“就是突然想到一些事情。” “说。” “父亲,那晚我病重的时候,是不是有姑娘来过我房间?” 沈世问:“何故有此疑问?” 长华露出些许迷茫,“说起来不怕父亲你笑话,那晚我似乎搂了个姑娘,好像还对人家做了些不规矩的事。我在想,也不知是哪家姑娘被我占了便宜。虽谈不上负责,可好歹也想说声抱歉。” 沈世的脸顿时一冷,也不知从哪里来的怒气,摔了筷子怒道:“小小年纪,这么不正经是谁教的!” 长华:“……” “滚回房间去闭门思过!今天一天都不许出来吃饭!” 虽说不许吃饭,但到了中午的时候,小翠还是偷偷端了吃的过来了。长华问她:“老爷吃了没?” “没呢。也不知道他生什么气,把自己关在房里,谁都不理。”小翠一脸的惆怅,“少爷啊,你今儿早到底是怎么惹到老爷了啊?” “没什么。”长华笑笑,“我去一下厨房,父亲身子弱,不能不吃。我给他做点吃的,你别说是我做的,他生我的气,肯定不吃。” “那老爷问起来我该怎么说?” “问起来你就说是你做的。” 去厨房做了一些饭菜,小翠端着送进东厢房。敲了好几次门,沈世才开门,冷着脸道:“不是说了别来吵我么!” 小翠瑟缩了一下。 她从小在沈宅长大,不是没见过老爷发怒的样子,可这几年,老爷的脾气是越来越好了,几乎没怎么对下人生过气。可一旦生气起来,那威慑力还是相当恐怖的。小翠小声道:“老爷,小翠给你做了点吃的,您身体不好,别气坏了身子,还是吃点吧。” 沈世知道他若不答应,这小丫头一会儿肯定还会再来烦自己,只好让她把饭菜端进屋里。饭菜味很香,掀开食盒,里头都是一些江南的菜,做得非常精致。尝了几口,味道十分可口,沈世心中便即刻明了,这手艺如此精湛,绝对不可能是小翠那丫头做出来的。 沈世对着食盒发了会儿呆,最终只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真的不怪儿子。那天是他自己甘愿为他吸尸毒的,而那吸毒的手段,他也不是不明了,本来,沈长华来自他的骨血,就算再亲昵的动作,也没什么不妥,更何况为了救命。可怒就怒在,他竟从这之中产生了不该有的遐想。 沈世想道,自己当真是许久未动怒了,今日竟因这小事大发雷霆,实在不可思议。 他吃下了儿子送来的赔礼饭,便算原谅。 之后,父子二人又和好如初。 好其实是谈不上的,但终归是父子,血浓于水,两人相处了些时间后,感情便慢慢产生,不再生疏。 转眼,长华来到这里已有半年。 这半年来,他的表现越来越得沈世喜爱。沈世身体不好,平日里闭门不出,也没什活动,每日在家只念念佛,看书作画,偶尔天气好,也会亲自来园子里照顾那些檀花。 檀花一年四季都会绽放,花的香味接近檀香,香气浓烈,盛开时整个宅子都被笼罩在大红色里,繁华昌盛,欣欣向荣。 沈世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些花,长华曾有此亲眼目睹他轻轻揉碎了花丛里开的最好的那朵。花汁鲜红,浸染着他雪白的手,好像满手血腥。 长华跟着管家学了些日子,很快摸清了家里的情况,他聪明,性格又好,不到半年便家里打理的妥妥帖帖。 沈家曾经是大家族,到了近年虽已没落,却仍旧家底殷实。家里经营着好几所绸缎庄以及古董行,这些东西在这封闭的小镇子里自然不会卖出去,沈家会有专门的人与外界沟通,合作,买卖。赚来的钱颇丰厚。到了长华手里,生意更是兴旺。 店铺里没事的时候,长华便跟着父亲练习毛笔字。 父亲写了一手好银钩,长华跟着临摹,却怎么也学不出精髓,到最后只得无奈笑道:“怕是我不适合练字。” 父亲却道:“你心不静,心不静,如何能写出想要的字?” 长华弯起了月牙双眸。 这半年来,他已与父亲非常熟悉,变得亲昵,更像父子,什么事都与父亲说。他说:“但是我会做饭啊。爸爸。” 他的称呼也从父亲变成了爸爸。 沈世无奈的摇摇头:“堂堂男子汉,总窝在厨房里像什么样子!你以后别去了,家里有厨子,交给他们不就好?” 长华道:“可是,我做的饭爸你比较喜欢啊。” 这倒是事实。这半年来,饭菜都是由长华做,沈世都被他养胖了一圈,脸色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沈世无话可说,总不能批判儿子的一片孝心。 长华刚要去厨房做晚饭,前门里便跑来一人,是大伯家的孩子沈自明。 沈自明这群年轻人,也早与长华混的烂熟。他跟沈世打了个招呼,便对长华说:“有空么?” “没有。怎么了?” “你又要给你爸做晚饭啊?”沈自明瞅瞅旁边低头练字的沈世,小声道,“我说你个大男人,天天蹲厨房像什么样子啊!” 长华笑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沈自明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今晚别做了,跟我们出去玩吧。今儿是鲤鱼节,外头可热闹着呢。你来这里也半年了,可一定得参加一回。” 鲤鱼节,鲤鱼镇上最热闹的节日。小翠前几日就在念叨,说这节日就跟除夕一样重要,节日那天极其热闹,一定得参加。 长华不是不想去看看,可比起看热闹,还是父亲的晚餐比较重要。 可一旁的沈世却突然开口道:“去吧。” “爸。” “早点回来就行,别闹太晚。”沈世对侄子道,“自明好好看着他,不要让他乱跑。” “知道了!大伯!” 两人离去后,沈世又练了会儿字。 夕阳已落山。世界通红一片。 宅子外头越来越热闹,鞭炮声铜锣声戏曲声交杂一片。 沈世慢慢卷起宣纸,揉成一团丢在地上,回到房里。 他坐在床边,静静的,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檀香静静的燃烧着。 桌边摆了一卷佛经。 他死死盯着那卷佛经,尔后,拿起来,对着蜡烛点着。 梵语经文,很快化为淡蓝火苗。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在火光中,抬起手,慢慢解开脖颈处的盘口,开始脱衣。 第六章 大约是从半年前开始,沈世开始有了情欲。 第一次情欲来袭,发生在长华病重的那晚。他为了救命,与亲生骨肉骨肤相贴,唇齿纠缠,长华没有异样,他却动了不该有的遐想。半年前为此发过一场火后,他便没有再多想。但过了些时日后,一到夜间他便觉烦躁不堪,身体某处蠢蠢欲动,燥热,空虚,骨子里有一种千虫百蚁啃噬的麻痒。 这种感觉是陌生的。 沈世活了三十七年,一向清心寡欲,诚心礼佛,不曾有过这样凶狠的欲念。 起先,他尚能强忍,情欲来时一遍遍诵经清心,实在熬不住时,便去洗冷水澡。但越往后,就越难熬,诵经冷水澡,没有一个能拯救他。欲火来的那样凶猛,如野狗啃食枯骨,如秃鹫抢食腐肉。迫在眉睫的交欢,令他在数月前,终于解开自己的衣衫,自我爱抚。 那些动作是放浪而不堪入目的,罗帐内夜夜翻滚滔滔红浪,他的呻吟堵在枕头间,泪水汗水混合交融,徘徊在极乐地狱入口。 而今夜,不曾与那些夜晚有何不同。 沈世素白的手指,一件一件解开衣衫,放下罗帐,从床头暗阁里取出一片红布,蒙在自己嘴上,在脑后系紧。而后平躺下,开始了自我献祭。 他的肉体是极漂亮的,雪白,修长,清瘦,像从画中走来的仙人,没有一丝瑕疵。肢体匀称,双腿笔直修长,洁白的裸体在黑暗的罗纱帐中泛着玉石一样温润的光。 数月的自渎,已经让他非常熟悉自己的身体,他懂得摸哪里会很舒服,弄哪里会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射出。 沈世轻喘,睫毛轻轻颤着。心中伸出一只充满饥渴而银欲的利爪,划开了胸膛血肉。 他要释放。 他要将经验射出来。 永远无法忘记那种快感,浸入骨髓的快乐,全身每个毛孔都张开,登入了极乐世界,忘却世间一切怨恨不幸。 沈世喘息着,双手开始在自己身上抚摸游离。先是脖颈的喉结,然后是蝴蝶骨,很快便来到他很敏感的胸口。胸口那两点红珠粉嫩可爱,娇小怜人,乳尖在手指的撩拨下,很快硬起,泛着晶莹水色。沈世不堪忍受这刺激,浑身轻颤着,指尖的动作却越来越粗暴,仿佛粗暴带来的疼痛能缓解一些心头的羞耻感。 再然后,便是平坦的小腹,圆巧的肚脐。 再往下,便是男性的象征。 那里尺寸不大不小,不似其他男子那般狰狞,生的十分干净秀气,不粗不细,秀立笔直的一根,直挺挺地立在两腿间,圆润的硅头部分吐露着晶莹爱液。沈世有些迫不及待,笨拙地将手伸过去,握住它,开始快速撸动。虽然他对自渎已经很熟悉,却并没有多少技法,只会一味的撸动,偶尔用指尖戳弄下码眼部分,那地方娇嫩敏感,快感剧烈,不出意外的话,十来分钟便能射。 但是今夜,那处却迟迟不射。套弄了二十多分钟,依然坚挺。沈世额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正值三伏天,空气湿热闷燥,屋外下人来回走动,檀花香气浓烈,冲的他大脑昏昏沉沉,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煎熬。 想要得到释放,却寻不到出口。 他的双腿绞缠在一起,像条白色的银蛇,扭动在锦被中。丝绸被面沾着大量透明的水渍,大量不明液体从腿间汩汩流出,双腿间那剧烈的、煎熬的麻痒,令他发出低低的嘶吼。 他死死攥住双手,将脸埋在枕间,双肩因隐忍而无助的颤抖着。 猛然间,窗外一道闪电劈过。 雷声大作。 暴雨袭来。 埋在枕中的沈世,许久没动。 突然,他抬起了头,像是作了什么决定,撕开蒙在嘴上的红布,眉间朱砂宝光流转。 尔后,他将手伸进了两腿间,那男性生殖器的下方。 在鲤鱼镇里,最重要的节日不是春节,而是鲤鱼节。到了这天,家家户户都会挂上鲤鱼灯,白天准备好丰盛的食物,晚上大家就穿上盛装,挑着鲤鱼花灯逛夜市,表演节目,热闹非凡。 这一年的鲤鱼节,也跟往年一样热闹。沈自明带着沈长华在街头与沈中书和沈寄流会合,他们俩都穿了盛装,华贵的长袍上金线绣着鱼纹,雍容华贵,手中都挑着一盏鲜艳的鲤鱼花灯。沈中书多带了一只,给长华,说:“长华哥今晚好好逛逛,这镇子里没别的好,但这鲤鱼节却是非常风雅的。” 长华笑道:“我倒觉得这身衣服不错。” 沈寄流问:“是衣服不错还是人不错啊?” 长华道:“中书生的秀气,人自然也是不错的。”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中书却是红了脸。沈自明说:“说起节日装,穿的最美的,其实还是大伯。” “我爸?” 沈寄流点点头:“的确如此。当年大伯那一袭大红色的节日礼服,至今镇上的人还念念不忘,称赞不已。所谓美人,应是如此。” “是么?”长华微笑,“可惜父亲近些年身体不好,想来我是无缘得见了。”又说,“不过,还是很想看一看的。” 沈自明嘿嘿一笑:“想看?” “嗯。” “过几天你来我家,我给你看照片。” “照片?” “是啊,那年鲤鱼节,有个外面来的进来了,自称是个什么摄影师,拿着个破盒子拍来拍去,拍出来的纸就有人像,他说叫照片,我觉得新鲜,就跟他要了一张,恰好就是大伯的。”沈自明一脸的艳羡,“外头真好啊,真想出去看看。” 长华却说:“那我明天抽空去你那。” “行。” 几个年轻人挑着花灯慢慢走在集市上。 集市非常热闹,被一片红光笼罩着,到处都是摇曳的鲤鱼灯笼,红彤彤,欢喜热闹,一片和睦。小摊上卖着许多精致的古玩意儿,花瓶,玉器,字画,墨笔,也有女子的胭脂水粉,更有小童喜欢的糖人。长华感慨道:“这里简直就是古代。” 有几个老人撞见他们,乐呵呵地跟他们打招呼。这半年来,长华已熟悉了这个镇子,人人都知道沈家来了个少爷,模样生的好,脾气也温和,讨人喜欢。他们也问:“沈老爷今晚没来?” 长华道:“家父身体不适,在家歇着。” “嗳,可得好好照顾着啊。” “嗯,这是肯定的。” 也有年轻漂亮的姑娘,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对着不远处的沈家四少爷小声议论,春心荡漾。 长华跟着他们逛了一会儿,买了几只花瓶,为父亲挑了一幅墨宝,还买了几块甜糯的桂花糕。 沈自明摇头叹息:“你这小子,真是二十四孝,出来逛个街都想着你爸。” 长华笑笑不吭声。 逛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天上突然有闪电劈过。 长华看看这天,心道怕是要下雨了。 果不其然,闪电过后就是巨雷,紧接着瓢盆大雨倾泻而下。 四人忙急匆匆分别回家,临走前,长华还不忘叮嘱沈自明,让他把照片找出来。 到了家,沈长华已浑身湿透。小翠还没回来,怕是还在外面跟她的那些闺蜜逛。家中寂静无声,只有几个仆人趴在桌上打盹儿。长华自己去房间拿了毛巾擦干头发,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看看时间,还不到晚上九点,也不知道父亲睡了没。 问了下人晚上父亲有没有吃饭,下人道:“老爷称不舒服,早回房睡着了。” 果然。 长华心中叹息一声,去厨房煮了点清淡小粥,送去东厢房。 天上雷电更烈,暴风雨打乱了一园子的红檀花。 长华来到门前。 里头仍然亮着灯,应该是没睡。 他伸手敲了敲门。 “父亲。” 里头没声音。 莫非睡着了? 长华又敲了敲:“父亲,您在吗?” 里头仍然没声音。 长华便说:“父亲,我自己进去了。” 话刚落音,里头便传来沈世的声音:“别进来……啊……唔……别、别进……进来……” 长华一顿:“爸,你怎么了?” “滚!!滚!!别进来!!唔啊……唔……”那声音明显在发颤,甚至带着哭腔。 长华心一沈,猛地将门踹开。 轰隆。 闪电劈过,将斗室照亮。 第七章 雷声大作,闪电划破苍穹,照亮斗室。门窗被暴风雨吹得!当作响,空气里浮着浓郁的水汽与檀香。长华步入,父亲的雕花大床上,罗帐飘然,扑簌的灯火隐隐照出里头一道身影,修长妩媚。 长华顿了顿,端着食盒离床榻几步远的地方,不再前进。 床内呻吟低沉而急促。 长华沉默地片刻,道:“父亲。” “滚出去!” 有什么东西从帐内飞出!当一声落地,打翻。 长华认出,那是父亲放置与床头的紫金香炉,里头点着的是宁神香。 长华舔舔唇。 父亲就在里面,在那飘飘渺渺的罗帐内,活色生香,红浪滚滚。 但是他也不离开,只站着不动,将父亲那一声一声的哀吟全部听在耳里,一声不漏。父亲摔碎了紫金香炉,又丢出了玉枕,尖叫着驱逐,到最后,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绝望。 帐内的人影翻滚扭曲着,像一条蜕皮的蛇妖。 忽而,头仰起,身影凝固。 有什么,似乎达到了高朝。 长华这才开口,声音依然平静:“父亲,你没事便好,我给你做了些吃的,你记得吃一些。我走了。”将食盒放下,转身离去。身后那纱帐动了动,一双雪白的手伸了出来,将纱帐朝两边拉开。 长华驻足,回首。 父亲全身赤裸地坐在黑暗中望着他,眉间朱砂,煞气冲天。 有那么一瞬,长华觉得他是动了杀念。 父子二人长久的凝视,双方皆不肯退缩。 沈世咬着鲜艳欲滴的红唇,冷声问:“今晚你看见了什么?” 沈长华道:“我看见漫天风雨,夏雷阵阵。” 沈世下了床,裹着床单,赤裸的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逼近儿子。长华嗅到来自他身上爱欲的气味,摄人心魄。沈世在他跟前停下,一字一句:“那你还记得吗?” 长华低头:“不记得了。” 沈世抬手,一个耳光甩了过去:“滚出去。” “是。” 从房内出来,长华站在长廊里,一动不动立了很久。回到大厅,小翠已经回来了,厅内还坐着应早已回家的沈中书。 小翠说她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中书少爷,少爷怕天色太晚,她一人回来不安全,便亲自送了回来。 小翠说这些的时候,脸是美丽而粉红的,荡漾着少女的春色。 长华说:“天这么晚了,外头雨也没停,中书回去怕不安全,今晚便留在这里过夜吧。” 中书红着脸,轻轻点头,跟着他去房间换衣服。 一路走来,长华都沉默无声。中书看着他修长的背影,有好几次想说点儿什么,但又都吞进了喉咙中。 今夜的沈长华,似乎与往日一样,又与往日不一样。 沈中书有些寥寥。 ****** 南方的雨水一向丰盛,下了许久依旧没有停歇。长廊里水汽弥漫,吊挂着的红灯笼隐约照出地上散落的红花。沈中书跟着表兄前往他的房间,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衣裳是长华的,他穿起来大了许多,好似宽大戏服,却又因他脸生的清秀,看起来也有几分可爱之意。 沈中书嗅着衣服上长华的气味,脸红红的,腼腆的低下头。 长华道:“其他屋子还没收拾出来,你今晚就跟我将就一下吧。” “嗯。”沈中书抬头看他,忽地瞥见他脸上的红印,有些惊讶,“长华哥,谁打你了?” 长华摸摸脸,笑道:“没什么。” “可……” 长华截住他的话头,“不早了,你快去睡吧。” 中书见他不愿再谈,也不好继续追问,只得乖乖躺到了床上去。他心情是激动的,长华来这里已经有大半年,除了平日里的聊天玩耍,这还是他第一次二人同塌共寝,不禁心跳如雷,紧张又期待。长华收拾完了外面的事,就回来睡了。两人并排躺在床上,也没什么可说的,房间死一般静谧,只听见纱窗外雨水淅淅沥沥。 中书想跟他说点儿什么,却又说不出,话头凝噎在心尖,无法吐露。他凝望着那人背对着自己的身影,慢慢闭上了眼。 一切……总归是不该的,没有结果的,不该有幻想。 沉睡前,他如此想到。 半夜,中书醒来,却见长华不在身边,他揉着惺忪的睡眼坐起来,叫了一声“长华哥?” 门!当一声被风吹开,门口影影绰绰似是站了一人。 中书一惊:“谁?” 那人道:“是我。” 一听到声音,沈中书立刻松了口气:“长华哥,你吓死我了。”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长华走进屋里,他身上还穿着睡衣,睡衣湿透。 中书问:“你去哪了? “去了下厕所。” “房间里不是有夜壶吗?” 长华不好意思的笑一笑:“不太习惯那东西。” 沈中书了然:“也是,你从大城市来的,肯定用不习惯。快把湿衣服换掉,别感冒了。真是的,出门也不知道打把伞。”他念念碎碎,忽然意识到自己这幅样子就像长华的妻子,不禁为这年头羞红了脸,钻进被窝里不再吭声。 长华再回到床上的时候,沈中书嗅到他身上有一股甜腻的气息。 他觉得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是什么味道。睡意袭来,很快令他再次陷入睡眠中。 次日,沈世发起了高烧。 据医生说,是受了风寒,服下退烧药多休息几日便能痊愈。长华衣带不解在旁伺候,沈世也不驱赶他,父子二人似是忘了那晚的荒唐事,仍跟从前一样自然。 很快,沈世痊愈了。 沈世痊愈的第二天,家中来了位女子。 这女子长华是认识的,乃镇子西头绸缎铺的女东家,容娘。 女人容貌甚美,身着一袭绿色的旗袍,勾勒出妙曼好身段,举止端庄有礼,除了年纪稍大一些,算是完美。 父亲将她牵到自己身边坐下,对跟前的长华道:“我打算跟她成亲。” 长华垂下眼睑。 父亲说:“这位叫容娘,日后便是你后母。你不必跟着叫母亲,但对她需像对我一样尊重。” 长华点头:“我记住了。” 那容娘忽地笑道:“都说沈家的大少爷斯文有礼,今日一见果真如此。我原以为今儿必会遭点儿刁难,原来竟是容娘我多心了。” 长华静静道:“哪里,父亲年纪也不小了,娶个妻子回家照顾着,总归是好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沈世颔首:“如此便好。我们打算十五天后就成亲。” 长华问:“这么快?” “容娘与我年纪都不小了,成亲无需那些繁文礼节,简单弄一下就好。” “嗯,我明白了。我这就下去操办。” 沈长华离开了,容娘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对沈世道:“老爷真是好福气,有这么个孝顺孩子。” 第八章 婚礼按着沈世的意思,一切从简,但终归是喜事一桩,张灯结彩宴请宾客总是少不了。 写请柬,买婚宴用品……各种大小繁琐事务,皆被长华将打理的井井有条。 临近婚期,宅子里挂满红彤彤的灯笼,门窗贴着红色喜字剪纸,久违的喜事,令沈宅上下充满喜气。 试穿喜袍的那一日,沈世身子不适,长华本打算劝他在家休息,他却执意要陪容娘一起。长华无奈,怕他途中又出了什么岔子,记起半年前也是如此,铺子里出了点状况,父亲身体不适,偏要亲自去办,回家途中便晕倒了,到头来,又是一番折腾。眼看着这就要成亲了,可不能出乱子。 长华于是决定陪着父亲一同前往。 喜服是容娘亲手绣制的,大红色的绸缎子,上面绣着大朵牡丹,雍容喜庆。凤仙领口,斜襟上静静滴缀着一颗颗绞花盘扣,衣襟下摆是滚边金线,女式的则缀着丛丛排穗,复古端庄而不失风情。 父亲拿着衣服进内屋换了,铺子里只剩下容娘与长华。 容娘饮着茶,一双玉手在氤氲茶汽中,泛着白光。 她道:“我听说你母亲刚过逝不久。” “是。” “你父亲与我成亲,我知你心头多少都会有些怨怒。但你放心,我既入了沈家的门,便会待你如亲子。” 长华笑笑:“只要父亲高兴便好。我是没有任何怨气的,容阿姨莫要多想,以后便是一家人。” 容娘也笑了:“如此,便好。” 二人静静饮茶,不再交流。过片刻,父亲换好衣服从里走了出来。长华只觉得他从里面走出的瞬间,眼里飞舞着一只火蝶,优雅,傲然。大红色的喜袍子,随着他的步调,翩然摆动。苍白的脸被红艳艳的布料衬的绯红,眉间朱砂殷红如血。 是梦中花,水中月。 是晨间的花骨朵,夜晚的盛开的檀花。 风流,妖冶,媚色惊心。 容娘也是看的呆滞,许久后,才笑道:“容娘有句话,虽知道老爷不爱听,却还是要说的。” 沈世道:“说。” 容娘道:“老爷的容貌,真正举世无双。” 沈世听了,果然眉头蹙起,却也没有说什么,却忽然望向自家儿子,问:“你看合不合身?” 长华颔首:“很合适。” 沈世道:“那就这样,不用再改了。” 婚礼定在当月的15号,那日天气不太好,闷热阴沉,热的人浑身是汗。园子里的蜻蜓到处飞舞,院墙外头,几只乌鸦呱呱乱啼。 婚宴事多,长华前一晚就没怎么睡,第二天一大早见天这么热,又担心父亲中暑,便早早将西瓜放进井里冰镇着,好让父亲吃了解暑。心中想着,怎样能让这个镇子通上电,弄个空调过来。 到了时辰,宾客们都来了,随礼道喜,仪式开始。 这鲤鱼镇结婚的礼仪也是很传统的,红盖头,大花轿,吹吹打打将容娘送进宅内,于那祠堂中,对着列祖列宗拜天地。容娘的脸被红盖头遮住,瞧不清什么表情,倒是父亲,脸上几乎没有欢喜之色,仍旧一副淡淡的样子。 新娘被送入洞房后,便是沈世一一对宾客敬酒。 酒一杯一杯下了肚,父亲的脸也越来越红,好像染了一层绯色胭脂,看的众人皆移不开目光。 长华担心他身体不好,饮酒过量会生病,却又不好开口,这大喜日子,说什么都是不合适。只好看着他一杯又一杯,直到脚步都不稳。 酒宴终于结束。 众人散去时,天上果然下起了瓢盆大雨。 长华给父亲端来醒酒汤,喂他喝下。 沈世应是醉了,但是他醉了也不闹,仍旧端庄冷清,默默饮下醒酒汤,对儿子说:“我回房了。” “可要我送您?” “不用。” 沈世自己摸索着路,歪歪扭扭走进东厢房。 天上雷电劈过,轰隆隆的一声声巨响,像是要撼动这山河。 沈世来到自己房间门口。 他顿了好久,才慢慢伸手,敲了敲门。 “容娘,我进去了。” 里头没有回应,许是容娘娇羞。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伸手便将门推开。 屋子里没点灯。 沈世有些奇怪,这大喜的日子,屋子里竟连喜烛都没有,下人实在忘性,明日一定得好好说说。 摸来火折子,将蜡烛点燃。 火苗簌一下窜高,幽绿的,照亮整间屋子。 床上并没有他娇艳的新娘。 沈世叫了一声:“容娘你去哪了?” 就在话落音时,眼角余光猛地瞥见地上一道黑影。 抬头一看,却是凤冠霞帔的容娘,活生生吊死在屋子横梁上,一头黑发散落在身后,两眼怒睁,分明是死不瞑目。 第九章 容娘死了,死在大婚之夜的新房里,尸体高高悬在屋梁上,凤冠霞帔滴滴答答流着黏绸的血,染红了这场婚礼。 沈世当晚大病。 镇上的人闻讯赶来,将沈家围堵的水泄不通。 镇长刘凯亲自带人来收尸。在这古老的镇子上,有着自己的法律规则,刘凯手下养了一批维护镇内秩序的手下,门司齐全,仵作捕快一一齐全。侦查完了案发现场后,来到沈世那边,欲要询问,被长华拦在门外。 “家父昏迷不醒,有什么可以问我。” 刘凯问:“晚上可有什么奇怪的人进过新房没?” 长华道:“只有几个侍女陪着容娘,出事的时候,她们都被打昏了。什么都不记得。” “你一直跟你父亲在一起?” “是。” “把宾客名单列给我。” “好。” 刘凯看完名单后,又将所有来参加喜宴的人叫来一一盘问,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折腾了一宿,仍旧没有答案。刘凯只好带着人先回了祠堂。到了中午,又过来了。 此时沈世已醒,身体无大碍,只是精神不太好。刘凯对他说:“你可知容娘是怎么死的?” 沈世虚弱道:“上吊自杀。”? “不是。”刘凯脸色一沈,“她是被人在后脑勺敲了个洞,吸尽脑髓而死。” 沈世大骇:“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 “那洞敲的很小,藏在头发里,不容易被发现。若不是仵作验尸仔细,谁知道是被人害死的?我们切开她的脑颅后,里头可什么都没了,被吸的干干净净。”刘凯眯起双眼,“沈老爷,您看这案子,还有必要查下去么?” 沈世沉默。 片刻,他下了床,去保险柜中取出一张地契,盖了手印,递给刘凯:“老规矩,对外你该知道怎么说。” 刘凯冷笑一声,将地契收起来,说:“你放心,我会对外人说她是一时被鬼迷了心窍,想不开自杀的。但我这话也不算完全的胡扯八道,老朋友你觉得呢?” 沈世面无表情:“拿了地契就快滚。” “日子还长的很,呵,沈家也不知造了什么孽。”刘凯离去前,留下这么一句话。 他一走,长华便端着药碗进来了,喂父亲吃完后,随口问道:“镇长那边有消息了?” “嗯。” “怎么死的?” 沈世拿着手帕擦去嘴角黑色的药汁,慢吞吞道:“自杀。” 案子第二天就结了,镇长对外宣称,容娘是被鬼迷了心窍,想不开自杀的。 新婚之夜上吊自杀,又死在了新房里,着实不太吉祥,镇民在茶余饭后谈论起,不禁有些同情沈世,想他今年才37,正值青壮年,年轻时却因身体一直未曾娶妻,好容易成亲了,却又死了。 有人道,这沈老爷,怕是个永世孤鸾的命。 沈世的病在长华的悉心照料下,很快康复。对于容娘的死,他没有表现出多伤心,却也没再笑过。容娘那边没有家人,只有个未成年的妹妹,沈世为了补偿她,亲自上门送去钱财物品。谁料到她这妹妹年纪虽小,倒是有风骨的很,对他说:“我姐姐这些年待你都一片真心,就算她去了,也是不悔。我今日若收了你这些钱财,不仅侮辱了她的感情,死后也没脸见她。” 沈世见她执意不肯收,略一思考,问:“你今年多大?” “十七。” “可有人家?” “未有。” “叫什么名字?” “容紫。” “我儿长华今年十八,待你成年后,若是你未嫁他未娶,你便进我沈家的门,你看如何?” 容紫望向他身后的长华,见这与自己年纪相仿的沈家大少爷,生的清风朗目,温润如玉,心头不禁略有欢喜。她自小跟着容娘长大,性子里多少继承了姐姐的坦率,便不做作,一口答应:“好。” 长华见自己的婚事就这样被定了下来,也没说什么。回家路上,沈世问他可有无意见,长华道没有。 “只要父亲开心。” 沈世看他一眼,没再说话。 又过了段日子,时节已近深秋。 容娘之死渐渐被众人忘在了脑后,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也不再是沈家。沈世偶尔会想,若是当日他不为一己之欲,不是这身子太过银荡,容娘便不会死。 沈世与容娘相识多年,年轻时便知她爱慕自己,也因为自己,她一直未嫁。本来两人这辈子都不会有多少交集,若不是前阵子身子被情欲逼的走投无路,他也不会动起容娘的念头,妄图成亲缓解。 沈世摩挲着那件容娘亲手缝制的喜袍,只觉心头一股沈郁之气难以纾解。 肩头忽地一暖,背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天气寒凉,父亲莫要再受了寒。” 回头一看,果是长华。 沈世招呼他坐过来。 他坐下,望着父亲手中的喜袍,道:“父亲可是在想容娘?” 沈世道:“我在想着,如何处理掉这衣服。是烧了好,还是丢了好。” 长华说:“好歹是她亲手缝制的,父亲便留下做个念想吧。” 沈世略略沉思,点头:“也好,就交给你替我保管吧。” “好。” 父子二人又谈了一些生意上的小事。最近铺子里生意非常好,利润翻了两倍不止,长华打算出去一趟,做些市场调查,并顺便买些东西回来。沈世一听他要出去,便蹙起了眉头:“要去多久?” “来回快的话,也要一个多月吧。” “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七号。” 沈世怔了怔:“都七号了?” “嗯,怎么?” “没事。这样,你在外头多待些日子吧,顺便去北京看看,拍点什么……皂片?” 长华纠正:“是照片。” “嗯,就是那东西,拍些回来让我看看。” “父亲喜欢北京?” “嗯,听说那边有故宫,很想看一看。” “那父亲为何不与我同去?反正家中也没什么事。” 沈世脸一沈,淡淡道:“过些日子家里有祭祀,我就不去了。你去就是。” 第十章 长华离开那天,沈世还没起床。他不想打扰父亲的睡眠,收拾好行李独自离开,走前在厨房做好了早餐,叮嘱小翠早上八点记得叫父亲起床吃。出了门,却见门口站着沈中书。 中书道:“我送送你。” 古镇正是晨曦未明,岚遮雾障,万物寂静之时。偶有松子坠地,或涧水择路,弄出响动,轻叩在梦中行路人的耳边,更叫人觉出静寂。 一路送到镇口,他们都没说一句话。长华见他心情沮丧的模样,便道:“以后有机会,带你出去走走。” 沈中书苦笑:“再说吧,你在路上小心,早些回来。” “嗯,你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没有。” “知晓。”长华想了想,还是说,“你没事便去家看看,替我照顾着下我父亲,他身子不好,性格又倔,怕是生病也不肯对人说。下人心又粗。” 沈中书应了:“你放心。” “好,那我走了。” “嗯。” 长华走出镇外,走了几步,回过头,沈中书还站在雾霭中遥遥望着他。浓雾弥漫,也瞧不清他什么表情。长华对他挥挥手,示意他回去,沈中书喊道:“记得回来!” 到了太阳升起时,沈世才醒来。 近来,他大病几场后,身子越发虚弱,时常觉得疲惫不堪。总是睡得很沈很久。 小翠来敲门,叫他起床用餐。 他问:“少爷已经走了吗?” “是的。” “好。从今儿起,便封门准备祭祀吧。” “是。” 小翠退下。沈世洗漱,铜盆里,映照着自己的脸,惨白一片,唯有眉间那朱砂痣,像心尖上的一滴血,越发红艳。 沈宅封门。 长华不在的日子里,沈世并不觉有何想念。只是一个人静处时,听到门外脚步声,总下意识以为是儿子。夜深人静时,也时不时想起儿子那张脸。 那张脸与自己有七分相似,气质却是极不同的。 沈世知道自己皮囊不错,阴气却太重。儿子却不同,他气质如兰,孤俊无朋,温润如玉的君子。 沈世记起十九年前,那时候他还年轻,未经过命运的残酷,对未来抱着期望,看什么都是鲜艳而夺目的。年轻气盛,与家中侍女日久生情,诞下今生唯一的子嗣。 唯一的,子嗣。 他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个孩子,会来投奔自己。 这到底是他命中唯一的福,还是更大的劫? 沈世放下笔墨,望着一纸潦草的字迹,心中烦躁更盛。 离祭祀还有五天。 家中一切都准备好了,三月三出生的白羊,纯黑的毒蛇,黑猫血,女人的长发,檀花,香炉,以及祖坟上挖出的土。 在准备香炉的时候,小翠发现家中仓库里的炉子掉了一片金漆,便去跟沈世说了,想要到镇上重新买一只回来。沈宅封了门后,是忌讳出去的,但这香炉的问题却也不能随便,只得交代她从后面的小门出去,速去速回。 小翠回来的时候,带回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镇长刘凯死了。 沈世惊愕:“如何死的?” 小翠一年惧色:“听人说尸体被发现在镇外的河里,身子被人切成了两片,里头的内脏都消失了。大家都说不是人干的。是……是恶鬼……” 沈世脸色雪白一片,颤着双唇压抑道:“封门,祭祀不结束,谁都不许出去!谁敢出去就打断谁的腿!” 从那天起,沈世就把自己关在房内,直到五天后的祭祀日,才出来。 沈家的祭祀日,已经维持了几百年。 每年10月23日,沈家的主人都要盛装举行祭祀。 祭祀的对象却不是沈家列祖列宗,而是一个叫银环的人。 银环。 凡是沈家的子孙,都知道这个名字,却没有一个知道这人是个什么来头,与沈家又有何渊源。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个人在沈家的地位,比沈家列祖列宗还高。也不得随意提起。 这一年的祭祀,如同往年。 沈世穿着一身类似于戏子的戏袍,浓妆艳抹前往祠堂,反对着沈家祖先的牌位跪下,磕了十八个响头后,将三月三出生的白羊杀死,放血,任由白羊的血流满祠堂而并不收拾。再用黑猫血淋上列祖列宗的牌位,尔后上香,香炉中撒上祖坟里挖出来的土,并将女人的长发点燃,烧毁。 这些仪式都做完后。沈家的下人便退下了,从外面将祠堂的门锁好。直到三天三夜后,才会打开门,接主人出来。 下人都走尽了。 祠堂的门哢嗒一声,锁上。 沈世站在黑暗的祠堂里,双脚浸泡在白羊湿润腥稠的血里,默默凝望着香炉里燃烧的香。 待到最后一炷香燃尽时,沈世便知自己的时辰又到了。 他在血泊中慢慢褪尽一身华服,慢慢走到祠堂后面的小门前。 小铜门由一把金钢锁锁住,只有沈家的主人才有钥匙打开。平日里,下人也不得随意接近。 沈世取出钥匙,打开金刚锁。 铜门慢慢推开,一股浓烈的腥臭从里面传来。 门后的世界,是黑暗而死寂的。 沈世犹豫了一下,不知为何,忽地想起了儿子长华。 不知此刻,他在哪里,在做什么。 不管在做什么,在哪里,他一定都是在阳光下。 沈世觉得心头升起一些莫名的情绪,像是思念,又像是忧伤,淡淡的笼罩在心头,挥之不去。 他在黑暗中自嘲的笑了笑,走进了门内。 铜门!当一声,关上了。 黑暗紧闭的空间里,听见他说:“我来了。” 祭祀到了第二天,小翠就进入了担忧暴走的模式。家丁阿采劝她说:“你急有什么用?这么些年了,哪年不都这样,老爷也没什么事。” 小翠摇摇头,低声道:“老爷身子如今已经比不得过去了,这些年的折腾,也不知哪天就去了。” “这些年都这样过去了,他不也没事?你就瞎担心。” “你懂什么!你不记得沈太爷是怎么去的吗!!” 阿采闻言,当即脸色顿变,忙捂住她的嘴将她拖进角落里,小声骂道:“你不想活了是吧!怎么敢说这种话!” “说又怎么样!大家都不说,别以为我不知道!沈太爷就是死在祭祀中!” “你——小祖宗!可求你别再说了,要不然大家都吃不了兜着走!” 小翠闭口不再说话,可眼泪却忍不住往下流。 她跟别人不同,她对沈家是有感情的。小翠还记得她第一次来沈家,老爷还没当上沈家主人,沈太爷也健在。那时候她还小,父亲只是沈家的一个长工,她娘死了,家中没人带她,父亲只好把她带过来,做工的时候,让她蹲在一旁玩。有一次正好被沈世撞见,父亲很害怕,因为沈家规定不得随便带外人进来。可沈世却没有怪他,还把小翠抱起来逗她玩,给她糖吃。并教她念诗写字。 后来沈太爷死了,死在了沈家一年一度的祭祀中。 小翠也记得这个老主人,40多岁的年纪,就跟现在的沈老爷一样,年轻的看不出实际年纪来,身体也不好,脸色永远都是苍白的。他死之前的那几年,身子越来越差,最后一年祭祀,他死在祠堂里,保持着跪拜的姿势。 沈世接出他尸体的时候,是哭着的。 小翠想,那时候,老爷还会因为亲人离去而哭,会伤心。不像现在,如一片死水。 到底是什么时候变的呢? 也许,就是在沈太爷死去的那晚。 太爷死了,沈世大病了一场,卧床不起,也不准其他下人照顾,只有几个太爷的兄弟轮流照顾着。 等到他能够下床了,沈世却已经不会再笑了。 那年的秋天,也跟今年一样,秋雨阴冷连绵,天空仿佛永远也不会再放晴。 小翠正哭着,忽然大门被拍的巨响。 小翠隔着门喊道:“家中祭祀,已封门,有什么事后天再来。” 门外沉默了片刻,有道熟悉的声音传来:“是我,小翠。” 小翠一怔,猛地反应过来,扑到门口迅速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果然是许久未见风尘仆仆的沈长华。 小翠惊讶道:“少爷,你怎么回来了?” 长华走进去道:“事情办完了就回来了。你刚说什么封门?” “家中祭祀,要封门三天。” “嗯。你眼睛红红的,哭过了?” 小翠低头不吭声。 长华望着她,静默了片刻,问:“父亲呢?” “老爷他……老爷他……”小翠忽地噗通一声跪下,“少爷,求您将老爷带出来吧!不然,小翠怕他跟沈太爷一样,会死在祠堂中!” 第十一章 长华闻言,脸色顿变:“你说父亲已经在祠堂里两天了?” “是……” “荒唐!他身子弱,祠堂潮湿,又不进水米,怎么熬得过!”长华气的厉声斥责,转身就朝祠堂奔去。小翠泣不成声,也要跟着去,阿采一把拉住她小声骂道:“你疯了么?老爷一再交代祭祀的事儿不能跟少爷说!你现在抖落出去,以后还怎么在沈家做工!” 小翠一把推开他:“我爹死后,幸是老爷收留了我,没有他我也不会活这么久,早饿死路边了。就算被赶出去又如何?我做人不能忘本!”说罢,跟着长华离开,气的阿采在原地直跺脚,大骂笨丫头! 长华赶到祠堂时,门口站着几名脸孔陌生的仆人,各个都生的高大威武,一脸粗横。小翠在旁解释:“这是上头留下来的老规矩,老爷进了祠堂后,得由他们守在外面。” “他们是谁?” “从镇子外头请来的,不知道是什么来头。” 长华上前,想开门。那几个大汉果然拦住他,说:“留步。” 长华道:“我是沈家少爷。让开。” 为首的大汉道:“就算是沈家老爷让开门,我们也不会听。这是规矩。” 长华语声平静,面色寡淡,重申一遍:“让开。” 大汉道:“不能让。” 长华忽地抬起脚,一脚将他揣倒,怒不可遏地吼道:“几个狗奴才,谁他妈给你们的胆子,让你们在我沈家撒野?滚开!再敢拦着老子,老子就劈了你们!” 这下不止这些大汉都呆了,连小翠以及闻声赶来的仆人都惊呆了。 沈长华来沈家一年多,一直保持着温文尔雅的好面孔,人人都道沈家大少爷脾性温和,从不动怒,却不晓得他也会这样生气,发起火来如此阴沉凶狠。 其他几个见状,本想扑过去继续阻拦,长华却低声问:“滚不滚?” 他眼神阴沉,眸底隐隐泛红。几个大汉面面相觑,最后只道:“我们也是奉命行事,少爷您现在闯了进去,日后惹来乱子,还望您别后悔。兄弟们,走!” 他们一走,祠堂的门就被踹开了,小翠在门外守着,长华独身一人走进祠堂。 祠堂漆黑一片,充满了血腥味。 长华从身上摸出一块打火机,点燃,借着火苗的光线,看见祠堂铺满一地血腥粘稠。残灭的香灰,未烧尽的女人黑发,血淋淋的祖宗牌位。 “爸。”他叫了一声。 没有回音。 长华绕过祖宗牌位,来到祠堂后面。黑暗中,有一闪红漆密闭的铜门,静静伫立在那里。 长华顿了顿,走过去,伸手拉了拉门环。 门纹丝不动,像是从里头被反锁上了。 长华对着门里叫了一声:“爸。” 只有自己的回音,空荡荡地响彻在耳边。 长华松开门环,出去叫小翠拿了几把斧头过来,回到铜门前,二话不说,死命朝门上砍。 砍坏了好几把斧头,门才终于松动。 他扑了进去。 那年秋天,在祠堂的密室里见到的场景,沈长华这一生都刻骨铭心,很多年后再记起,仍旧心如刀绞。 父亲沈世,赤裸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 长华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血,父亲赤裸的身体,每一寸肌肤,每一颗毛孔都在汩汩渗血,指甲缝,头发丝,眼睛,嘴巴,耳朵,无一不在渗血。密室黑暗潮湿,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般,却又没死,闻见响声眨了眨血红色的眼睫毛,见是儿子,两片原本是玫瑰红而现在一片雪白的唇瓣,轻轻动了动。 长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觉脑内嗡嗡作响。 待到回过神智来,他已经来到了父亲身边,将他搂在怀里。 那血渗的很慢,却很密,一颗颗小血珠子密密麻麻从父亲体内涌出,将他的身体浸的湿漉漉的。长华搂紧他,在他耳边一遍遍地叫着父亲,唯恐下一秒他就死去。与自己永别。 沈世依旧在说话,一遍遍地动着嘴唇。 长华终于看清他的唇形。 他在说:“快走。” 长华搂紧他,将他摁在自己怀中,抱起来,低声道:“不走,长华哪里都不去,就守在父亲身边。”说罢,将他带了出去。 离开密室时,身边刮来一道阴风。 长华只微微顿了顿脚步,便继续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身后的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充满讥讽地看着他们。 沈长华抱着父亲从祠堂走出来时,下人无不被惊到。就算他们看不见被少爷裹在衣服里的老爷,却能看见他们一身的鲜血。 沈长华望着一干下人,只淡淡道:“沈家祭祀,从此废除。今天我要看见这鬼屋子被火烧掉。” “烧掉?可是……”有人有异议,“老爷醒了怕是不同意。” “谁敢有异议?”长华静静巡视了一番,“说出来,我陈全你跟着祠堂一起死。” 众人低下头,没有人再敢说话。 当夜,沈家祠堂被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 沈长华抱着父亲进了西厢房,便没再出来过。也没叫医生来看。他将父亲放在自己床上,只允许小翠进出,端来热水与止血药,然后一遍遍擦拭他的身体,将止血药涂上。然而这些举动完全没用,血擦干了又很快渗出来,染了一床鲜红。小翠急了,要请大夫,长华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先出去,我自有办法。” “可是……” 长华厉声:“出去!” 小翠只好离开,守在门口不让任何人来打搅。 父亲还没昏迷,依旧保持着令人惊悚的清醒。长华坐在他身边,温柔地抚摸他的脸,温柔道:“累了就睡一会儿,睡醒了就没事了。” 父亲倔强地睁着眼,不肯闭上。 长华的神色更加温柔,柔成了一汪春天里的泉水:“睡吧,睡吧。” 那声音如同有魔力,沈世终于无法抵挡,慢慢合上了双眼。 再次醒来,他是活生生被欲火逼醒的,身体已经停止出血,脑袋却一片昏沈,浑身上下火烧一般,每一颗细胞毛孔都在尖叫着要做爱,要发泄。难以纾解的情欲逼的他在床上扭动翻滚,呻吟不止。长华刚从外面出来,手里端着一盆热水,看见他醒了,忙跑过去问:“醒了?好点了没?” 沈世将脸埋在被子里,身体战栗个不停。 长华察觉出不对劲,问他:“怎么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出来,让我看看。” 沈世咬着牙,颤声道:“出去。” “到底怎么了!”长华急了,也不管他的挣扎,强行将他翻过身来。 却见他面上泛着不正常的红晕,眸光含水,尽是春情荡漾。 分明是动了情欲的模样。 沈世那边,本来还可以忍受,他头脑一片昏沈,心里头却是一片清明,知道自己那毛病又犯了,奈何身体没有气力,躲不开儿子的碰触。而一被触碰到,心头那最后一抹清明也被掐断,彻彻底底忘了自己是谁,忘了眼前那人又是谁,只想交欢。 交欢,迫在眉睫的交欢。 他的嘴角慢慢勾起,带着一股苦楚的愉悦,沙哑道:“干我。” 第十二章 长华听到他这样说,瞳孔顿时微缩了下,身体也僵硬了,片刻后,恢复平静,道:“好好睡,你身子还没恢复。”说罢要走,衣袖便被沈世一把扯住,整个人便倒在了床上。也不知重伤过后的沈世哪来的力气,竟将他摁倒在床上,自己翻身上来,骑在他身上,发疯的撕扯着他的衣裳,道:“叫你操我你没听见吗?嗯?” 长华的表情仍旧是淡淡的,但这次却没反抗,只躺在那儿看着父亲动作。 或许当真是被情欲逼到了极地,沈世早已没了往日里的风度,动作充满了急躁,一边撕扯儿子的衣服,一边呻吟着,玉兰花一样的手指,光是触碰到身下男人的肌肤,就令他浑身战栗个不停,银声连连。 他骑在儿子身上,下身空虚的洞穴逼迫的他不住扭动着浑圆的臀,摩擦着长华衣服下的阳物。过不了片刻,那根肉柱子便被摩的半软半硬,抵着他下身柔软的秘处,滚烫滚烫。沈世舒服的眯起了眼,也顾不得下身涌出的银液弄湿了儿子的衣服,凑过身又去亲。 他技术青涩稚嫩,只凭借着本能在动作,舌尖顽皮的轻轻舔弄着长华的唇角,唇瓣,顶入齿间,舌尖勾住对方的舌尖,舔弄吸吮,十分的缠绵旖旎,耳鬓厮磨着,娇软又惑人。又在低吟着:“快些弄我~” 如此厮磨了好一会儿,沈长华终于有了动静,眼底流动着一片淡淡的血腥色。 但他神情仍旧是淡淡的,双手捧起父亲小巧的脸,哑声问道:“你可知道你在做什么?” 沈世嗤笑一声,眼眉间媚色流转,臀部轻佻地动了动,蜜洞隔着裤子夹住他那根阳物,道:“自然知道。” “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嗯……”下身隔着裤子在对方腿间轻轻磨蹭,饥渴挑逗着,“你是我儿,沈长华。” 长华顿了顿:“你既知道,还要与我交欢?” “为何不要?”沈世俯下身,眯起眼,捏起他的下巴,纵然被情欲逼到困境,此番这对白依然令他稍稍恢复神智,心头既痛又快,一种报复的快感,“这世间的人伦是什么?道德又是什么?道德人伦,不过是一场笑话。你对我的这些心思,真当做父亲的不知道?” “沈世。”长华放开他,脸容依旧平淡冷漠,只是气息稍乱,不似刚才那般平稳,道,“不管你醒后有什么理由,如今这下场,确是你自找的。你自己敌不过欲望,心生贪念,醒后若后悔,只有受着。” 沈世听了自嘲笑笑,扯扯衣襟:“这世上还有什么我没受过?今夜,我只要快活。” 说罢,整个人便被长华搂进怀中,衣衫被剥去,身体被抚摸。长华亲吻着他的头发,脸颊,耳垂,亲的沈世几乎受不住,腰肢酸软,呻吟连连。那极度的愉悦中,沈世原不知自己竟有这么多敏感处,儿子的舌像条湿漉漉的灵蛇,所经之处一片骚痒酥麻,那痒穿透血液皮肤,一直钻进骨子里,心尖尖上,令他四肢百骸如同被虫蚁啃噬。待到那舌头来到他胸前的两颗乳头上时,他禁不住那快感,高高仰起头,长叹一声: “快活……” “快活吗?”沈长华的嘴松开乳头,捉住他的手放到自己的下体上,“我也快活。” 那裤中阳具早已坚硬如铁,裤子上的布料湿漉漉的,也不知是他自己的液体还是沈世留下的爱液。 沈世舔了舔红唇,将那根阳具握紧,感受着那脉动的炙热,以及粗大。 “你年纪轻轻,这话儿倒是生的不小。”手上下套弄了几下,沈世喘息道。 沈长华弹了弹他腿间的那秀气的荫净,脸上瞧不出笑容,语声却是调侃的:“父亲年纪不小,这话儿却是不怎么大。” “你——”沈世怒瞪他一眼,刚想发飙,荫净便被紧握住上下套弄了。 长华的技术着实太好,那双修长的略带茧子的手,上上下下时缓时急的套弄,指尖偶尔戳一戳那硅头上的铃口,弄的沈世极快活,双臂攀上他的肩,如溺水之人抱着浮木沉沉浮浮,口中娇吟不止,不到片刻,便泄了出来。 那精浓的很,泄了长华一手。沈世伏在他肩上喘息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他将沾满精水的手送到嘴边,一一舔净。 青年清风朗月般的面容,做出这般银靡的事情,也不见猥琐,态度极其自然,倒是让看的人心跳加速,红了脸。 “你、你怎地都吃了?” 长华没答他,捧起他的脸,亲了亲,又亲了亲,眸底一片温柔。沈世被亲的恍恍惚惚,心想,若是就这样死去,也是好的。 两人抱在一起亲吻缱绻着,耳鬓厮磨。 忽地,沈长华亲了亲他的眉心,低声道:“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朱砂痣。” 沈世听了,一怔,不知缘何,剧烈之痛。 心头血,朱砂痣。 窗外轰隆隆,秋雷阵阵。 淅沥沥的夜雨,是斩不断的情思,道不尽的缠绵。 沈世早已被剥尽衣裳,只留裤子挂在脚踝处,跨坐在长华身上难耐磨蹭。长华倒是衣裳整齐,与他厮磨了片刻后,便翻身,将他压倒在身下,从裤子里取出自己的阳具,令他握着,而自己的手,则滑倒他的两股间,想要摸一摸那蜜处。 沈世闭上眼,颤抖着不敢张腿:“别……别……” 沈长华住了手,亲亲他的眉心痣,道:“我都知道了。” 沈世闻言,睁开眼:“你都知道了?” “知道了。”长华低声,“非常美,乖,把腿分开,让我摸一摸。” 这话中本无下流词汇,可沈世却硬生生听的浑身发热,两腿一软,便松了开来,任由儿子那双手探了进来。 沈世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外人眼中,他是沈家的大老爷,一个身体病弱终身未娶的男人。但是在他自己的眼里,他不过是个不伦不类的阴阳人。 所谓阴阳人,常人认识中,即为不男不女。 沈世的身体,便是如此,不男不女,雌雄莫辩。 他的身体,既有男性器官,也生有女性的生殖器。借着微弱的灯光,长华分开他的大腿,俯下身,盯着他那处,挪不开眼光。那地方只略比普通女人小一些,生的却是极为可爱,颜色新鲜粉嫩,没有耻毛,看起来就像幼女的器官。因为情动,被花瓣裹住的秘口处,正源源不断往外渗着蜜液。 长华伸手拨了拨花瓣,沈世的身体便激烈的颤了颤。 长华抬头问:“我碰你这处,你觉得爽快么?” 沈世咬着唇,因为情欲,眼中已泛起了水光:“你废话怎这么多?我若是不爽快,怎会流那么多水?你……你快进来。” 长华凑过去,又亲亲他的嘴角,安抚:“不可。” “为什么!”沈世语中已有了委屈,伸手摸到他腿间的阳物上,说,“你这肉帮都硬成这样了,就不想插进来快活快活?” “想。”沈长华被摸的也有些气息不稳,“只是你那地方太小,我怕硬闯进去伤了你。” 虽说已经有了爱液的滋润,但长华的那根阳物尺寸的确骇人,就这样闯进去,沈世就算不受伤,也不会舒坦到哪儿去。 长华微微安抚了下躁动不已的父亲,脱去自己的衣裳,露出一身漂亮的肌肉,精瘦的腰肢,以及腿间那根直直翘起来的骇人阳物。他取来一块枕头,垫在沈世腰下,俯下身子,将脸凑到沈世腿间,亲了亲那朵可爱的银花,便用手指分开两片嫩滑的花瓣,以一指抵住花瓣中的阴蒂部分,一指慢慢戳开下方的小洞,在穴口处徘徊了几下后,便慢慢地,探了进去。 第十三章 那地方从未被造访过,兼上阴蒂又被爱抚,爽的沈世几乎要哭了出来。内部的空虚被一根手指插满了,虽然插的很浅,却缓解了一下那痛苦的煎熬感。秘径被造访,先是微微的刺痛,而后慢慢适应,被手指来来回回的抽插,十分舒坦。等到小穴完全适应了一根手指后,长华便又插入了第二根手指,一边插,一边注意着沈世的反应,问:“这样弄可舒服?” “舒……舒服……用力些。”沈世躺在那儿,禁不住伸手抚弄起麻痒的乳头来。房内灯火晦暗,红色锦被上,他的身体洁白的像一朵白玉兰,黑发,雪肤,红唇,朱砂痣。这样的美景,如此的活色生香。 沈长华望着望着,忽地就觉得难以忍耐,两根手指的插入速度加快,抚摸阴蒂的动作也变成了用力揉摁,等到第三根手指也插进去时,沈世就受不住,一把抓紧他的手臂,泄了出来。 这一次除了前方出了阳精,下面这不可言说的秘出也出了些许阴精,不多,颜色呈透明状,喷在长华手中。 淅沥沥的秋雨声,和着沈世略微拔高的呻吟声。 双重快感令他身体略微抽搐,浑身细汗如雨,脸上不自主地浮现出一种惊人的媚态来。长华擦擦他额上的汗,亲亲他的唇角,在他耳边哑声问:“可快活?” “快活……快活的紧……”这一生清心寡欲古佛青灯,从未如此纵情的快活,沉溺于最下等的情欲中,享受那最顶级的快活,无牵无挂,快乐无忧,忘却尘世的肮脏与怨恨,抛下不甘,就这样败坏人伦,将自己推入背德的快感中,就此赴死。 何等的快活! 沈世被儿子柔和的亲吻弄的十分舒服,连续出了两次精,身子难免有些脱力,却仍有未餍足的感觉,躺在那儿眯起细长的凤眼,伸出白玉兰般的手,撩了撩对方胯下那根早就充血的骇人巨物,舔舔红唇道:“这地方,怎地又大了?” 长华问:“喜欢么?” “喜欢。” “亲亲它吗?它也喜欢你。” 沈世闻言,竟就真的爬起来,趴跪在了他两腿间,高高翘起臀部,双手捧起那根巨物。他没急着含进嘴里,只是捧着它发着呆。长华摸摸他的脸,道:“不喜欢的话,就算了。” “没。”沈世说,“只是觉得都是男人,你这……你这东西怎么生的如此丑陋?” 他自己那一根虽然也不小,却生的笔直秀气,颜色也好看,而长华这根,实在是粗大的骇人,光是硅头部分就有鸡蛋大小,更别提茎身上布满的血丝青筋了,一根根都充血地暴露着,被他一碰,硅头部分就流出了透明的液体。 长华失笑,却只是笑,也不说话,望着沈世慢慢将自己那根东西含进嘴里,缓缓吞吐。 阳具的味道略有些腥咸,体积又大,他只能勉强含进硅头部分,又试了几次往深处吞,却总是失败,最后便放弃了,只吮着硅头部分,以舌尖挑逗着硅头的敏感部位,或是吐出来,舔弄茎身,不消片刻,便将整根都弄的湿哒哒,尽是口水。他技术也不好,有好几次牙齿都磕到了肉身,带来痛楚,却又因为这青涩,而引发别样的快感。 红唇小口,配着粗大狂野的阳具,这场景着实有些刺激。 长华逐渐气息不稳,修长的双手攥紧,忍不住抓住沈世的头发,用力往下摁。沈世的咽喉被顶的有些痛,眼泪都要流出来,身子下意识的扭动反抗,长华却不容他动弹,一手摁着他的头往自己胯下按去,一手摸向他的臀部,指尖揉弄戳刺着雪臀缝间的后庭入口,腰往上挺,用力将自己往深处送。 如此过了一会儿,沈世就被弄的嘴角都是口水,脸也涨得通红,就快窒息过去。长华猛地将荫净抽出来,沈世倒在床上,用泛着水汽的凤眼迷茫地望着他。 原以为他会射的,但却没有。 长华再次压在他身上,抬高他的双腿分开放到肩上,身子挤进他两腿间,扶着自己那根巨物,对准那早就泥泞不堪的桃源洞口。 光是抵在那儿,那火热的触感便叫沈世忍不住长吟一声,整具身子都颤抖起来了。下身那地方实在饥渴的紧,已不由自主地咬住硅头顶端,试图往里吸。 长华的声音变得更加低哑:“我进去了。” 沈世张开双臂,搂住他的肩:“进来。” 进入的过程非常缓慢,一寸一寸,先是硕大的硅头在洞口浅浅戳刺了几下,而后顺着滑腻的爱液,慢慢插了进去,动作极慢极轻,似是担心伤到了身下的人。等到穴口部分吞入了整个硅头,两人皆已汗如雨下。 长华是憋的,沈世,则是痛的。 他那处本身就比常人小,纵然被开拓过,也仍受不住这巨物的冲击,只进了一个硅头,就让他几乎无法承受。长华亲亲他,说:“痛么?” 沈世白着脸:“还行。继续吧。” “嗯,痛就咬我。” “好。” 于是荫净又往里继续前进。小穴紧致潮湿火热,内部穴肉层层障障,九转十八弯,像极了古书里描写的名器宝穴。柔软的壁肉死死吸附着茎身,令它痛苦又舒服。长华每往里进一寸,沈世的脸就白一分。终于,到了深处,长华的那根被一层薄薄的东西挡住,再前进不了。 二人对视着,谁都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沈世说:“不做了。太痛。”说着,就想将他推开。长华却猛地抓住他,将他强行摁在身下,深深的望着他。 他亲亲沈世的嘴角,又亲亲他眉心的朱砂痣,重复了一次先前说过的话:“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沈世一怔。 就在这时,沈长华将腰部向前用力一挺。 荫净粗暴的撕开了那道障碍物。 几乎是同时,肩上一痛。 一道雷电劈过。 屋子里隐约浮现出淡淡的血腥味。 待到那最痛楚的一刻过去,沈长华这才有了动静,伸手摸了摸身下人的脸。 湿漉漉的,也不知是汗还是泪。 或许都有。 “痛吗?”他低声问,语声是一种恬静的温柔。 沈世点点头:“痛的很。”他没想过,人竟可以这么痛,这么痛,剧烈痛!但却没死,依旧活着。 长华说:“我也痛。”但是他又说:“原来回家的路,是这般滋味。” 恬静的,温柔的,充满苦楚的。 道路荆棘,旅途漫漫。 他却最终还是回到了家。 第十四章 等到沈世的痛感渐渐消失,身体内部的饥渴感再次叫嚣起来后,长华才继续动了起来,温柔的缓慢的,一寸一寸,每一下都那么用力,顶的那么深,抽动之间,水声四溢。娇嫩的内壁被粗糙的茎身摩擦着,爱液与处子之血缓缓流出,蜿蜒在沈世雪白的大腿上,绘成一幅欲的图腾。 先前破处的痛苦没有了,接下来的就只有快活。沈世被顶的心神俱醉,绵绵软叫。被顶得越深,他就越舒坦,蜜薛不由自主地吮吸的更紧。这时候,他在床上的惊人天赋便全部展现出来,妖冶的像扶桑花,他不懂什么床技,却会本能的吞吐吮吸,时紧时松,那蜜处也是难得的宝穴,内部柔软湿滑,九转十八弯,层层叠嶂,吸附绞弄着,伺候的肉帮很受用。 沈长华的动作看似温柔,实则野蛮。每次进入,非要顶到那最深处才肯罢休。如此顶了几百次,终于碰到了那妙不可言的芯子上。沈世一个激灵,弓起了身体,声音就像吊在钢丝尖上,颤着游离:“那……那里……” “哪里?这里?”长华晓得是寻对了地方,又朝那处顶了顶,问,“可舒服?” 沈世哪里还能说出话来,只呜咽的摇头,身体不堪刺激的想拒绝,却又不由自主迎合上去,两条光裸的长腿缠在长华腰间,将他往深处勾去。长华便握住他的腰对准那花心部分又狠狠的捣了几百下,越做越觉得那包着自己的花径蜜薛柔软湿润,爱液甚多,随着进出动作从缝隙间溢出来,弄湿了两人的交合处。 沈世已被弄的浑身无力,舒展开柔软的四肢,无力地承受着。白玉兰般的肉体,在黑暗中泛着莹莹白光,细密的汗水、间断的呻吟,他的目光与长华密密纠缠,眼神皎洁,像一道白月光。 “再用力些……”他喃喃,表情是一种愉悦的苦楚。 沈长华便更用力,又顶了几十下,每一次都顶到那柔软的芯子上,很快,沈世就扛不住,浑身抽搐着射了。有过先前那几次,这一次的精水稀薄了许多,零零星星喷溅在大红的锦被上,桃色暧昧。长华喘了口气,擦了擦他额上的细汗,低低问:“换个姿势?” 不待沈世答应,他便将性器抽出。 性器离了那柔软的洞穴,拔出时发出啵的一声,穴内的银水无处可去,纷纷朝外涌出。沈世抖着身子,忍耐着下身突如其至的空虚感,长华笑了笑,在他耳边道:“水真多。” 沈世没吭声,耳根却烧的通红。 长华坐下去,靠着床背,将他抱过来,分开双腿骑坐在自己身上。 沈世急不可耐想要吞进那肉帮,无奈全身无力,臀部焦急地在他胯间磨蹭了好一会儿,都不得其门,最后竟带了些许哭腔,委屈地望着儿子:“快进来。” 沈长华却不动,握着他的腰,令他臀部悬空,小穴下面就是自己直直挺立地欲根。 “自己弄。”他说。 沈世也不甘在床上被儿子这样欺压,心头无缘无故就升起一股怒火,恨恨地握住他的肉根,就粗鲁地往自己蜜处塞去。可能也是有了银水的滋润,又经过先前的开拓,那处湿滑的很,一下子就进了大半根。被充满的销魂滋味,令沈世忍不住仰起头,呻吟连连,一个用力,便狠狠坐下,噗嗤一声,尽根没入。 再次合二为一,二人都快活的难以自持,不待停顿一秒,就立刻抽动了起来。沈世身子没力气,长华便握住他的腰往上用力顶。因为这个姿势,进入的更深,每一次都顶到最深处,再抽至穴口,再狠狠进入。 长华全程都保持着平静,最动情的时刻,也不过是流了些汗,呼吸粗重了些。 但是沈世就是觉得,他在被掠夺。 在那温柔的动作与言语中,藏着一股不可见人的惊人的贪欲。沈长华将它掩饰的非常好,小心翼翼不露出一丝马脚,然而动作又是那样充满占有欲。这矛盾感令他在整场性爱中,像一头沉默的狮子。 骑乘的姿势不仅进的深,小穴上的阴蒂部分也随着动作不住地被摩擦。胸前乳头也未被放过,时不时被撩拨玩弄。 起起落落,身子就像被钉死在他的性器上,无处逃脱。 射了好几次的性器再次竖起,有好几次都有射的感觉,却又射不出来,急的沈世眼圈都红了,心里有一种预感,这次唯有长华射出来,他才能射。心里头有了这模糊的念头,身子就下意识地去动作,凑过去,捧起他的脸,将唇送了过去。 柔软冰凉的唇,贴着,温柔地辗转着。 就是这一刻,长华就像被什么刺激到一番,猛地将他推倒在身下,抬高他的双腿就疯狂的抽插起来。 速度太快,力气太大。 每一次进入都像世界末日。 沈世已然迷醉。就像进入了一个新奇的世界,他的身子是软的,世界的声音也都消失了,他的眼里只有长华,耳边是他的呼吸声,碰触的是他的肉体。全身的知觉都集中在交合那一处。 那根炙热的欲根,在自己身体深处进进出出。 他曾以自己的精血,与女子交融,令这身上的男人诞生于世。 十九年后,这个由自己精血而生的人,却又再次回到他的身体里。 不正就是长华说的那句:回了家。 高朝来的迅速而猛烈,滚烫的经验一股股射在蜜薛深处,烫的花径内壁一阵阵收缩,就像回应他的激情一般,更深处也喷出了一股股阴精。阴阳调和,水乳交融。 射精持续了很久。 因为太快活,沈世到最后,竟然失去了意识。 长华射完之后,将脸埋进他的颈窝,没有动静。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抬起头,眸底隐隐浮动着一层暗红色。他并没有将性器抽出,而是就着插入的姿势,将沈世抱在怀里,盖好被子,闭上了眼,沉沉睡去。 到了下半夜,也不知是谁先醒来,是谁先动作,又在红被之下翻起了红浪。 就着侧卧的姿势,两人慢慢的做着爱。 这一次就又温柔了许多,不急不缓。窗外秋雨犀利,沈长华盯着父亲白皙削瘦的后背,亲了一下,又亲了一下。 两人也没说话,就这么做着爱。射了一次又一次。到最后,沈世什么都射不出来了,长华这才饶过他,再次就着插入的姿势睡去。 第十五章 只睡了一两个钟头,长华便醒了过来。外头雨已经停了,天边泛着青红色的光。他轻手轻脚起了床,沐浴更衣,然后打了盆热水回房。 沈世还在睡。 似乎睡得不太安稳,眉头一直紧皱着,时不时发出微弱的痛苦呻吟。 长华将水放下,拧干热毛巾,替他轻轻擦拭身上的痕迹。 光影仍是晦暗的。 男人的身体清瘦而漂亮,禁欲,又充满邪恶的诱惑。长华仍记得前一夜二人的放纵,他们肉体交合在一起,合二为一,他是如何肆意品尝着父亲的身体。 长华舔了舔唇。 沈世睡的不太安稳,过一会儿就醒了,睁开眼,与长华四目对视。 长华放下毛巾,问:“吵醒你了?” 沈世疲惫地摇摇头:“几点了?” “才六点多,你再睡会儿。” “嗯。”沈世闭上了眼,忽又睁开,问:“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 长华道:“没有。” 沈世沉默。 长华说:“睡吧,我去给你准备早餐。” 直到沈世再次入睡,他才离开。 房间寂静空洞,帐中,沈世慢慢睁开眼,望着黑漆漆的屋顶,眼里终究是流露出了痛苦之色。 沈世很快就康复起来。醒来后,见到祠堂被烧,也没说什么,只淡淡交代了闭紧嘴巴,若泄露出一句,就逐出沈家。 祭祀的事仿佛就这样结束了。 谁都没再提起那日发生的一切,大家自动将那段记忆抹去。 日子,又恢复了正常。 有一天深夜,小翠正在床上睡觉,忽然觉得全身冰冷,如坠冰窖。挣扎着醒来,却看见自家少爷站在自己床头,一声不吭地凝望着她。 小翠大惊,抖索着身子从床上爬起,噗通一声对他跪下。 长华冷淡地说:“你别怕,我问你几个问题就走。” 小翠低着头,打着寒颤。从祠堂被烧的那天起,她就知道自己躲不过这一天。她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却没想过,这日子会来的这么快。 长华等着她开口。 小翠给他磕着头:“少爷饶了我,这事说了,小翠就得死。少爷您饶了我吧。” “你在害怕?”长华眯起眼,“你不敢说,你在害怕,是谁让你这么害怕?” “少爷,求您别问了。”小翠脸色惨白,眼泪覆了一面。她甚至都不敢望着长华,好像长华身后就站着一名厉鬼似地。 长华却不依不挠,咄咄逼人:“你知道这沈家住着个厉鬼对么?你也知道每年的祭祀,我父亲才是祭品,沈家这么多年,都在用我父亲的精血供养着那荤畜。是不是!” 小翠哭的不成样子,额头都磕出了血:“少爷……少爷您饶了我。您这样是在逼小翠死啊……少爷……” 沈长华站了起来,理了理身上的衣裳,面色恢复了平静,他对小翠说:“你们这些孽障,背地里干了些什么肮脏的勾当,迟早会被我查出来。在此之前,最好安安生生,离老爷远点儿。” 离去前,丢下一句:“也别想逃出沈家。” 小翠瘫软在地,两眼目光涣散,喃喃道:“逃?呵呵呵……逃……谁能逃开!” 天气晴好。 沈世的身子渐渐恢复起来,却仍旧虚弱,手足冰凉。无论长华喂他多少补品,他身上的肉却依然在掉,整个人就像被无形的厉鬼吸着精气,越发削瘦。眉心的朱砂痣却越发的红艳,煞气逼人。 他坐在窗边发着呆。长华走进来,将他抱坐到自己腿上。 两人自那一夜颠鸾倒凤后,便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亲密的相处方式。却没有再做爱。沈世没有指责他们乱了人伦,也没有终止两人的关系,只是他的话越来越少,心事越来越重。 长华问:“在想什么?” 沈世没说话。 长华从怀中取出一叠信封,信封中装了一堆照片,取出来一张张摆在桌上,给他看:“你上次不是说要看故宫么?我给你拍了很多照片回来,你看,你喜欢吗?” 沈世这才来了点儿精神,将照片一张张翻开。 “好看吗?” 沈世点头:“好看。” 长华亲亲他:“下次我带你去看。北京很热闹,胡同里有很多好吃的,豆汁儿,豌豆黄,哦,还有正宗的京剧,你肯定喜欢。除了北京,以后还带你去别的地方,你还没看过大海吧?海很蓝很美,看到它,你会觉得一切都是渺小的。” 沈世手怔在半空中,半晌,无力地放下,低声道:“我老了,长华。” “嗯,老了我就背着你去看,走哪儿都背着。” 沈世回头看着他,眼里浮出一片凄凉,到最后,却还是什么都没说。 祠堂被烧了后,家中一切太平。 入了冬。 沈世的身体越来越差,每天都裹着雪白貂皮大衣,坐在火炉边取暖。稍有不慎就会感冒咳嗽,整个人都瘦的像张纸片儿。长华嘴上不说,可心里却急出了火,每日想着法子给他调理,却都不见起色,看了医生,也都瞧不出病源来。 那天,是个阳光还算好的下午。 沈世把他叫到房间里来,取出一只保险箱递给他,说:“这是沈家所有的财产、地契。你都留好。” 长华接过。 沈世又递给他一本资料夹:“这是你的通知书,外头的人给你安排好了,到时候送你去美国读书。” 长华垂下眼睫,沉默了好片刻,问:“父亲是要赶我走么?” 沈世说:“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瞒你。你烧了祠堂,那东西绝不会放过我们,我的日子就快了。沈家的子孙也都会死。你是我的血脉,从小外头长大,跟这一切都没关系。现在走的话,还来得及。” “如果我不走呢?” “我不想让你死。”沈世望着火盆里的火,“你是我唯一的血脉,你不能死……” “那就不死。”长华将手中的通知书随手丢进火盆里,“也不走,就留在你身边。” 纸遇到火,很快就燃成了灰烬。 父子二人拥在一起,一时间心里头有千言万语,却又无法说出。 忽地,院中有下人发出一声凄厉尖叫。 “死——人——了!!” 报应,还是来了。 第十六章 死的人是家丁阿采,尸体被人发现在园子的湖中心,死状惨不忍睹,脸色铁青,两眼怒睁,额上嵌着一颗血洞。下人将他尸体打捞上来,跪在一旁低声哭泣。小翠见状,直接晕厥过去。沈世听到下人回报后,急急忙忙赶了过来,脚步踉跄。到了那边,还未来得及细看,双眼便被长华捂住了。 “别看,脏的很。” 沈世站在原地,身子发出轻微的颤抖。 镇长死了,无人再负责这镇子的法律秩序,长华冷静地命家丁将阿采的尸体收了起来,到夜间悄悄埋进了镇外的坟岗。对外则宣称阿采出了远门去采购。 次日入夜,小翠被人发现吊死在闺房中,就像容娘死的那夜,身上穿着红彤彤的袍子,被头发遮住的后脑勺上有一颗血洞,脑髓被吸的干干净净。 小翠死前的那晚,长华曾在祠堂门前碰过她。那晚由于阿采的死,沈世精神很不好,一直喃喃着祠堂有人。长华说祠堂已经被毁了,沈世却神经质地说:“没有,它还没走。它还在祠堂。它在等着我向们索命。”然后逼着长华去祠堂看一看。 深更露重,长华挑着一盏红鲤鱼灯笼,慢慢走向祠堂。园子里浓雾弥漫,木檀花的香气沉沉浮浮,他来到祠堂门口,这里早已化成一片灰烬,只有地上留下的残存的黑屑,证明着祠堂曾经存在过。长华盯着祠堂看了一会儿,忽地发觉不远处有道人影一闪而过,跟过去看,却是小翠。 小翠的神态很是反常,本来清秀的眉眼,在这夜不知怎地忽然变得妩媚起来,妖气逼人。她道:“却是长华少爷。” 长华不动声色地问:“你是谁?” 小翠掩唇一笑,眼里尽是无限的苦楚:“我是谁?我是谁……”她抖一抖水袖,忽地唱起,“皆复如今悔恨迟 不知否当日凤凰欣比翅 又记否蝶负恩情 便自知 又惜否旧爱已无 身宿处 念否有娘无父 一孤儿 猜君啊 你又窥探我久病成痨 不够会为你伤心处处……” 最后一个尾音,哽在喉间,如泣如诉,婉转千回。她张开双臂,望着雾中隐越,眼尾延下了一条长长的清泪。 小翠唱完后,便晃荡着宽大的水袖,慢慢回房了。长华没有跟过去,站在原地,望着化为灰烬的祠堂,久久不动,也不知在想什么。 当夜,小翠就掉死在悬梁上。 兰花指上涂着红色的指甲,脸上涂着胭脂水粉,看那装束,却像是戏子。 家丁收了尸,下了葬。 两天之内死了两人,沈家终于人心惶惶。但是却又都出于某种原因,不敢离开。 沈家现今有家仆20多人,最小的就是小翠与阿采,在沈家也呆了十几年,他俩死后,沈家的仆人都只剩下年老的,与沈世父亲同辈的。 沈长华知晓这其中有蹊跷,却什么都没问。 小翠下了葬后,沈世再次病倒,高烧三天三夜后,终于清醒。醒来后,将长华叫到榻前,说:“你想听听沈家的事么?” 长华给他冲着药汁,语气清淡:“父亲想说就说,不想说我就不听。” 沈世道:“沈家千年前是个大家族,官拜一品,世代繁荣。到了第七代时,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你可知原因是什么?” 长华问:“与祠堂有关?” 沈世疲倦地点点头:“第七代时,沈家的大少爷沈云飞与个叫银环的戏子好上了。那戏子是个男人。那年头男人与男人相好自然有伤风化,沈家祖先便想尽法子拆散两人。无奈两人感情太好,怎么都无法拆散。沈云飞甚至为了戏子,叛离沈家。可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沈云飞居然背叛了银环,将他骗到了沈宅,亲手将银环埋在了地下。银环死的不甘心,化成厉鬼要报复,沈家便寻了一名道人,在他死的地方建了祠堂,布下缚鬼阵。这阵法厉害毒辣,魂在阵中永受千刀万剐之苦,且永不超生。本来就这样下去,也不会出什么纰漏。可也许是仇恨太烈,银环的魂魄虽被缚在鬼阵中,却依然能害人。那年沈家一夜死了好几十人,剩下的人逃离到了这镇子。银环的魂魄也跟着过来了。沈家再次找了道人过来,道人只说,他的法力已经控不住银环,只能再次建立祠堂缚鬼。道人后来被银环杀了,他脱离了鬼阵,却不肯走,留在沈家,立下诅咒。当年沈家人辱他骂他,嫌他不男不女,他便诅咒沈家每一代子孙都不男不女。当年沈云飞害他,他便要沈家交出每一代的继承人,以精血供奉他。直到死。沈家人一辈子只能留在这镇中,永世不得逃离。” “而后,诅咒应了验,沈家每一代都会出个不男不女的阴阳人,沈家为了活命,也出于对阴阳人的嫌恶,就将他们供上了祭坛。每个想逃走的人,最后都惨死在厉鬼手下。到了我这一代。”沈世忽地顿了顿,脸色惨白道,“你看过我的身子……你知道……” 长华沉默。 “你知道我就是那阴阳人,但你可知道,我原本不是。” 沈长华猛地抬头。 沈世面上露出了嘲讽恨意:“到了我这一代,居然没出一个阴阳人。没有阴阳人你知道代表什么?代表没有祭品了。没有祭品我们就都得死。我父亲死后,我的几个兄弟便私底下谋划,找来邪术师,硬生生将我关了起来,用那歪门邪道之术,将我弄成了现在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献上了祭坛!” 天边一道雷声劈过。 这江南小镇,不知是否因为千年怨气,时常阴云密布,打雷下雨。就连冬天,也常有冬雷震震。 屋内灯火摇曳。 沈世说完了,垂下了头。 这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说了出来,令他一瞬间仿佛苍老了好几岁。 沈长华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 很久很久。 他才慢慢开口道:“有我在,没人再能害你。” 第十七章 仿佛像验证长华那句承诺一般,沈家就真的没再出过人命。也没再发生任何蹊跷,人心惶惶间,时间就这么过去,竟就到了新年。 除夕。 海棠水仙大红剪纸鞭炮,喜庆崭新的新衣服。 沈世身子好了点儿。 除夕上午,他坐在走廊里,看着长华指挥下人来来回回奔走,贴春联,煮年夜饭。堂屋里八仙桌上燃烧着檀香,香艳寂静嫋嫋,家宅中到处都是喜庆的红艳,令人想起半年前与容娘那庄喜事来。沈世道:“这些活儿交给下人去做吧,你随我出门一趟。” “去哪?” “去给容娘上个坟。” 镇子上的风俗,除了清明节扫墓,除夕的上午也需给逝去的亲人扫墓烧纸,好让他们在地底下也过个好年。容娘不是亲人,可到底也是他过了门的妻子。长华闻言,没动弹。沈世穿上雪白的裘衣,见他不动,问:“怎么?” “我母亲。”长华垂下眼睫,低声问,“父亲还记得她多少?” 沈世一怔,面色黯淡下去,手垂在桌上略有颤抖。长华见了,到底是不忍心,说:“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不。”沈世打断他,“你母亲我记得她。” 毕竟是他人生里第一个女人,也许爱谈不上多少,可终究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人。沈世从来没有忘记,只是不愿去回想。回忆总是与某些苦痛绑在一起,不能触碰,一旦触碰,痛不欲生。 郊外的坟岗,长华还是第一次来。来之前多带了几份纸钱,给小翠与阿采分别烧了一份。天色不是很好,昏昏沉沉,似要落雪的样子,坟岗荒凉寂静,老树,昏鸦。几只老枭盘旋在上空,桀桀的叫。自从上次被这些老鸟伤过之后,长华再看见它们,心头总有些许不适。而那些老鸟看见它,却没有如上次那般扑过去,只是远远地望着。 容娘的坟是沈家出钱修建,修的很气派,时常有下人过来清理打扫,坟前很整洁,没有杂草。 沈世摆上瓜果,点上香,烧了冥币。 他的表情始终淡淡的。 沈长华在旁边站着,等他烧完了,便立刻将大衣送过去,给他裹好。看着他眉心的红色朱砂痣,忽地凑过去,轻轻吻了一下。 沈世虽没说什么,可耳根却红了一大片。 沈长华道:“我要她看看,你现在是我的。” “不要在过世的人面前放肆。” “没有放肆。就是让她看着。你现在,是我的。”沈长华轻轻地抚着他的脸,黑漆漆的眸子深不见底,“她死了,我还活着。我比她拥有的更多。而她只能在黄土之下看着,恨着。” 沈世脸色微变,也不知怎地,儿子这番话,虽说明眼人一听就是嫉妒之言,可他听在耳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沈长华道:“父亲当时要娶她,我心里可是要痛死了。” “嗯?” 这还是父子二人自滚床单后第一次谈及感情的事。第一次做完后,家里就发生了许多事,沈世又接着大病,两人再没有过亲热的举动,父子二人也似约好了似地,都不谈及那天晚上发生的败坏人伦之事。现今提起来,沈世多少有些尴尬。 沈长华道:“我那时候就在想,如果我是她就好了。那红盖头之下的人,是我,就好了。” 沈世望着他,没来由地就脱口而出:“是不是还想过,她死了就好了?” 长华沉默片刻,轻轻点了头:“是。” “你不喜欢她?” “父亲喜欢么?” 沈世低头不语。 沈长华笑了笑,看他耳根红红的,煞是可爱,忍不住凑过去想再亲一下,忽闻不远处传来脚步声,只得作罢。 来人是许久未见的容娘的妹妹,容紫。 年轻的姑娘穿着素色的裙子,头发绾了个半月髻,以一根白玉簪别在脑后,脸容清秀,身姿盈盈似柳。 比之前见的那次,像是瘦了些许。 沈世皱皱眉头。 容紫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跪在姐姐坟前烧纸。沈世问她过的可好,她说很好,姐姐留下来的铺子她接手过来,生意一直不错,养活自己没什么问题。容紫低着头,用树枝挑起冥币,将火勾得大了点儿,低声道:“难为沈老爷还记得给家姐扫墓。” “她是我过门的妻子。” “嗯。我姐姐说,沈老爷说话一直说一不二。”容紫将火踩灭,站起身来,对沈世道了个万福,“本来打算年后找你们的,既然遇到了,我便说了罢。”她抬起头来,望着沈世的眼睛,一字一句,“不知老爷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您答应我的,让我嫁入沈家一说,还算不算数?” 沈世一怔,下意识地就侧过脸,看向儿子。 沈长华果然微微蹙起了眉头。 容紫道:“我到了该成婚的年纪了。镇子上的风俗您也知道,姑娘家18岁还嫁不出去的话,是要被笑话的。如您所言,这镇上的年轻人,没一个比得上长华大少爷。女人,生的好不如嫁的好,我想,我嫁入沈家,长华少爷应当能给我一个幸福安稳的归宿。老爷您觉得呢?” 容姑娘语声温和,却句句都在咄咄逼人。 沈世当然记得自己曾经的承诺。可今时已不同往日,在他与儿子做过那样的事后,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的给儿子定下终身大事。 沈世脸色不太好,心里也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对容紫说:“成亲大事,有许多事都要好好计划,急不得,容我回去与长华商议再定。” “也好。”容紫颔首。 沈世道:“天色不太好,你一个姑娘家在荒郊野外不安全,早些回去罢。” “好。” 沈世掉头欲离开。容紫突然叫住他:“沈老爷。” 沈世回身,容紫对他笑了笑,温和道:“老爷在我姐姐坟前,不要忘了许下的承诺才好。” “……” 沈世心里头一寒,什么都没说,回家了。 到了家,下人年夜饭还没准备好,沈世交代了几句便回了房间。沈长华跟了过去。他一进门,门就被沈世从里头锁上了。 沈世捏起他的下巴,将他逼至墙角,问:“你是不是想娶她?” 第十八章 沈长华问:“那父亲想不想我去娶呢?” 沈世不吭声。 沈长华微笑道:“父亲不想让我娶,我便不娶。” 沈世望着他:“那我要是让你娶呢?” 沈长华道:“那我便娶。” “你就没有自己的想法?” 长华温和地说:“有。但是我的想法如果是建立在违背父亲的意愿之上,那不如不要。”又道,“说起来,这桩婚事当初还是父亲您自己做主给我定下的,如今又生起气来,倒像是在吃醋。” 沈世一怔,刹那耳根红了一片,忙尴尬地将手缩回。他得了儿子的承诺,刚才那股莫名的怒意也散去,只是心里始终觉得不安。屋中的铜镜,倒映着自己的身影,面容虽比实际年轻,但眼睛浅浅的纹路仍然提醒着他的年纪。他的身份。 沈世心头没来由的一阵凄凉。 总有一天他会老去,而儿子依旧年轻。也总有一天他会死去,死在那东西手中,而儿子,却天宽地广,不受任何拘束。 脸突然被双温暖的手捧起来。 长华望着他,黑漆漆的双眸浮动着一层动人的水色:“父亲要记得,是你给了我生命,所以我的命就是你的,我也是因为你而活在这世间。”亲了亲他的眉心朱砂痣,牵起他的手,“我们去吃年夜饭。” 除夕夜,中华大地到处都是喜庆烟火。 鲤鱼镇也不例外。 门外的鞭炮声,绚烂的烟花,他们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身后是崭新的年画,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吉祥如意的善台童子,从寺庙里请来的佛香。 两个人的年夜饭,坐在大厅里稍嫌冷清。长华做主,将饭菜搬到了房间里,两人围着暖烘烘的火炉,煮着上好的汾酒,吃着鲜美的菜肴。一抬头就能看见窗外漫天的烟花,房内烛火摇曳,映照着沈世泛着红晕的脸,酒意微醺,常年冰冷的神色消失不见,嘴角挂着淡然的喜悦。 他的心情似乎已经转好,记忆中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过这样温暖的除夕夜,因此晚上多喝了几杯。喝多了,话也多了起来,絮絮叨叨说着年轻时候的事。说他十几岁的时候有多年少轻狂,说他与长华的母亲是如何的相识。说他那时是个纨!子弟,被父亲兄长宠爱着,不知何谓忧愁。一次午后在庭院中闲逛,无意间瞥见长华的母亲。那时她也年轻,还是个活泼明朗的少女。她在园子里踢毽子,毽子落在他脚下,她过来捡,他将毽子递给她,她抬起头,对他灿烂一笑,脆生生地说:“谢谢少爷”。 就是刹那,孽缘深种。 尔后就是地狱。 父亲的死,兄长的背叛,十年如一日漫长的折磨。每年一次的祭祀…… 沈世声音低了下来,靠在椅杯上,捏着酒杯的手指隐隐泛白:“这就是人。世间最肮脏的存在。” 他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兄长们的背叛。 大哥温文儒雅,二哥朝气蓬勃,三哥精明能干。他们一直如此宠爱着这个弟弟,却在父亲死的那一夜,用阴谋亲手将他送上祭坛。 时隔多年,他仍旧在午夜梦回之际,看见兄长们狰狞的嘴脸。那叫人撕心裂肺的背叛。 不管是什么,再留恋再爱,总有一天也会离开。背叛就是人的本性。 沈世一口气灌下了杯中酒,还要再倒。长华拿开他的酒杯:“别喝了,喝多了身体不好。” 沈世说:“今天是过年。” 长华说:“来年我再陪你喝。” “来年?” “嗯,以后每个年我都陪你过。我保证。”长华亲亲他的唇角,又重复了一遍,“我不会离开你,也不会背叛你。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沈世望着他,很久很久不说话。忽地,他低下头,低声说:“抱我上床,我困了。” 一切发生的那样自然。 时隔多日的欢爱,再次品尝,滋味依旧美妙。 沈世妖娆惑人的身体,长华年轻的肉体,交叠在一起的汗水。 沈世舒展开四肢,躺在崭新的被子上。 被子是大红色的,金线绣着鸳鸯戏水。沈世见了笑道:“这是人家新婚夫妻洞房用的,你个大男人盖这个做甚?” 长华压在他身上,亲吻着他的头发,双手与他的双手紧紧扣着,十指纠缠,喃喃耳语:“我们这不就是在洞房么?父亲。你就是我的新娘子。” 沈世被他说的脸通红,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一瞪风情无限。看的沈长华情难自禁,恨不得立刻将他吞之入腹。 但,沈世的身体不同常人,他不能急,不能伤了他,他是自己的心头血,掌中宝,伤了他一分一毫,沈长华都会心痛。 两人裸露的肉体紧紧贴在一起,难耐的磨蹭着。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很快就都有了反应,彼此的阳具硬邦邦地抵在一起,火热的摩擦着,硅头抵着硅头,带起酥麻的快感。 沈世在床下一向禁欲,但到了床上,却十足的浪荡。什么都做的来,也什么都敢说。虽然心里知道这种行为乃乱仑背德,但又想起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何必又去在乎这些?反正人生苦短,不如尽情享乐。 他紧紧抱着儿子的肩,大分双腿,缠在他腰上。 腿间的蜜处已经情动,流出潺潺蜜液。下身的欲根也被摩擦的蓄势待发,情欲之火一旦点燃,立刻燎原,烧的他神智昏昏沉沉,但求解脱。他在长华耳边呢喃:“别做前戏了……直接进来罢。” 长华喘着粗气,声音低哑:“不行,这么久没做,我怕一会儿忍不住伤了你。” “没事……我不怕疼。”他的双腿缠的更紧,蜜薛里流出来的银水全部蹭到了长华的身上,湿黏黏的,散发着爱欲的味道,“快点进来,我里面……痒得很。” 他再求,长华也不肯立刻进去。不过也没为难他太久,因他本身也十分激动,忍不了太长,在简单的做了下前戏后,手便直接探向了他最爱的销魂源。 那里爱液泛滥,湿润嫩滑,早就做好了被侵犯的准备。 长华摸了几把后,却没有继续下去,而是将手挪到了他的臀部。 沈世一怔,睁开了迷醉的双眼。 长华凝望着他,半晌,轻声问:“可以吗?” 沈世咬着唇:“为什么?” “我想得到父亲的所有。所有,所有,你的一切。” 第十九章 后庭不比前方,有违天地阴阳规律的交合,总会有相应的惩罚。因此长华在得到沈世的首肯后,忍着欲望将前戏做得格外充足。抹着桃花油膏的手指一根一根插入,慢慢开拓,抚弄着紧致火热的内壁,手指技巧性的揉摁着,摸索着父亲的极乐点。 沈世正被他弄的格外难受,那三根手指撑的他红庭极为饱涨,微痛中又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快感。中国自古就有好男风之向,他在书中也读过不少,但却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有会行这种事,且还是与自己亲生儿子。 败伦的羞耻感中,升起畸形的快感。前方爱液淙淙,后方空虚收缩,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交欢。 长华见他后薛开拓的差不多了,便撤回了手指,提枪上阵。 滚烫的硅头抵住柔软湿润的穴口,烫的沈世浑身轻颤,恐惧又期待。长华亲亲他,道:“我进去了。” 沈世闭上眼,脸颊绯红,发出情不可闻的声音:“嗯……” 粗大坚硬的欲根,慢慢撑开后薛,一寸一寸侵入。那处首次承欢,极度销魂紧致,绞得两人都不好受,长华拍拍他的臀部,低喘着让他放松。沈世咬着唇,双手死死扣在被子上,也不知是舒爽的还是痛苦的。 再难入的穴,只要有欲,也终究还是能入。 待到全根没入,两人皆已浑身湿透。 倒是没见红。 长华松了口气,没有立刻动弹,尽管父亲那销魂洞吸的自己几乎发疯,却强按着理智,生怕伤了他分毫。等到沈世适应了,后方升起莫名的痒意时,这才缓缓动了一动。 这一动,沈世几乎惊叫出来。 长华问他:“怎么了?还痛吗?” 沈世脸通红,先是不肯答,过了片刻,低声道:“没想到……弄这里竟也这般快活。” 长华愣了愣,低下头亲亲他,沈声笑道:“父亲真乃尤物。” 可不就是尤物。莫说他那倾城之姿,比旁人多出的那一个妙处,就连初次享受后挺欢,也比常人更快得趣儿。长华亲吻着他,腰部开始挺动,用荫净狠狠侵犯着他的父亲。 起先,动作还算斯文,但是抽插了一会儿后,随着小穴越来越湿滑,父亲的呻吟越来越销魂,他也控制不住了,气息不稳的开始疯狂抽动起来。每一次都尽根抽出,再尽根没入。荫净摩擦着细嫩的肉壁,手也没停下,饥渴地抚弄着父亲美妙的肉体。 沈世哪里能承受的住这样的激情,发出哽咽的抽泣,实在是太快活,后面快活,全身都快活,但是被晾在一边儿的蜜薛,却不快活。他无力地攀着儿子宽阔的肩,不顾姿态地张开大腿,向长华哀求:“也摸摸那儿……” 长华问:“摸哪儿?” “就是……就是那儿……” 长华故意刁难:“父亲不说清楚,儿子实在不知道该摸您哪儿。” 沈世知道他在故意刁难自己说那些银词浪语,心中难免尴尬,虽说抛开了禁忌与之交欢,但两人毕竟是父子,而他身为父亲,被儿子压在身下玩弄成这样也就罢了,现在还要他说那些不堪入耳的话,他实在不能。 因此强忍着,不再哀求。 长华看他紧抿着的嘴角露了点儿小倔强,笑了笑,也不再问,继续插弄着他的后庭。 果然,过了一会儿,沈世还是开口求饶了:“你便摸摸那里吧。” 长华挑眉:“说清楚。” 沈世抬手,一巴掌扇到他脸上,恶气冲冲道:“你这孽畜,这是要反上么!叫你弄就弄!” “可不就是在反上。”像是证明自己的话一般,长华挺腰,用力将荫净往更深处一顶。完全不在乎自己刚被父亲扇了一耳光的脸还是红的。 这一顶恰好顶到了沈世的极乐点上,那种快活如同电击,蹿升于四肢百骸,血液筋骨,令他当即就尖叫起来,茎身抖了抖,就要射出。 要紧关头,荫净却被长华用手紧紧掐出,扼住精关,就是不让他出,说:“不说清楚便不让你出精。” 沈世被憋得快要崩溃,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颜面,当即什么银词浪语都喊出来了,讨好的亲吻着儿子的脸,喃喃道:“你可饶了我吧,相公,要摸摸我的小穴,我那里痒得很骚的很,相公快救救我,给我止止痒……” 话刚落音,前方的小穴便被两根手指狠狠插入,与后庭的急速抽插相呼应,搅的两处皆银水泛滥。好一派活色生香。 找到极乐点后,长华便每一次顶入都朝着那凸点插去,九浅一深,连连捣干,直把沈世弄的浑身酥软,低声哭了出来。长华在他耳边诱惑着:“再叫一声相公来听听。” 沈世便哭着叫他:“相公……好相公……” 他叫一声,长华便更用力一分,继续问:“相公干的你快不快活?” “快活……” “哪一处更快活?前面的小穴儿还是后面这小洞?” “哪一处都快活……” 终于还是攀至极乐。 两人几乎是同时射了出来,长华滚烫的经验射进沈世的后庭,一股股冲刷着他的内壁。沈世也喷了出来,后庭急剧收缩,前方阴道也猛烈抽搐,喷出一股股透明的荫净,更别提那被松开的荫净,白浊溅了满床新被。 两人抱在一起缓了一会儿。沈世经历了一波三重高朝,身体就像刚从河里捞上来一般,全是汗水,脸上的表情十分迷醉,嘴角微翘,像只餍足的猫。长华却是没有吃饱,那根棍子插在父亲的后庭里,被父亲无意识的收缩后,很快就又硬了起来。他亲亲父亲的嘴角,将欲根抽出,下床用毛巾擦了擦,再上床,将沈世抱起来,趴跪在床上。 沈世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直到前面的蜜薛再次被贯穿,才呻吟出声,却很快就被情欲遮了下去。 床间翻滚的红浪。 窗外绽放的烟火。 海棠花静静盛开,色彩绚烂的年画,喜气洋洋的鲤鱼剪纸,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 我欲何求?执子之手。同赏明月,共读红楼。庭中遍植,依依杨柳。年年凝碧,岁岁弄柔。 我欲何求?偕子白头。相偎相伴,无怨无尤。青山隐隐,流水悠悠。死后归土,并葬荒丘。 黑暗中,长华的眼睛在熠熠闪光,星辰一样发亮。 沈世在他怀中呢喃:“明年……” “嗯,这一辈子的除夕,我都陪你过。” 沈世闭眼,安然睡去。 第二十章 年初二,沈自明他们过来拜年,带了一堆上好的梅花酒与笔墨纸砚。长华打开酒坛,一股清冽的酒香扑鼻而来,忙赞好酒。沈寄流微笑道:“自然是好酒,这可是用山上的雪水与三九的腊梅酿造,以火泥封口,埋在地底下十多年才挖出来的。外头买不到这样的酒中极品。” 沈世比较喜欢他们送来的笔墨纸砚,一边收着一边交代他们以后不要再送礼。他对这些侄子的态度还好,并没有将父辈的恩仇记到子孙身上。 几个人热热闹闹的吃着饭。 沈家自从出事之后,许久没这么热闹过了,连带着下人心情也松了口气,总觉得阴霾或许就要过去。 饭桌上,四个年轻人交谈甚欢,他们什么都谈,大多都是一些听来的趣事。沈世偶尔也说发表几句自己的观点,句句都一阵见血,见解十分精辟,惹来沈自明感慨:姜还是老的辣啊! 大家哄笑。 沈长华静静地将梅花酒加热,倒上一小杯,放到父亲跟前。 一旁的沈中书见了,眼底闪过一抹惊愕的表情,随即垂下头,不再言语。 “对了。”沈自明忽地问,“小翠呢?怎么好像没看见他?” 沈世拿着酒杯的手顿时一僵。 长华淡淡道:“她回老家结婚去了。” “啊?”沈自明惊讶,“小翠从小就在这镇上长大,哪来的老家?” “她祖上在淮阴,那边有她的舅舅们。前些日子写信过来,说给小翠找了户人家,还不错,小翠也到了成亲的年纪,就回了。” “哦。那阿采呢?怎么好像也没看见?” “阿采出远门采购了。铺子里最近生意不错,外头有好几个大客户订了我们的东西,就让他去了。” 沈自明眼里流出羡慕之色:“真好啊,阿采可以出去。” 沈长华微笑道:“总有机会的。” 沈自明苦笑。 饭后,几个人围在火炉边继续聊天。 冬末春初,桑叶还没抽出嫩芽,一切都是萧条索踪。天色阴冷,寒侵入骨,天空一直没有放晴,好像沈得要坠下来一般。沈寄流看着这天气,叹气说:“这天阴的,怕是还有大雪要下。” “反正过年也没事,下雪了就在家呆着吧。” “你不知道么?伯父没跟你讲?” “嗯?什么?” 沈世在一旁看书,听他们说起,便放下书解释道:“家里的规矩,到了年初七要去山上烧香礼佛沐浴净身的。” “山上?” “就是镇子后面的那座万佛山啦。”沈中书脸红红地望着沈长华,被他撞见视线,又很快把头低下,小声说,“山上有寺庙的,家里每年都要去烧香。那里还有个温泉,初七我们都要去的。” “哦,那不错啊。多泡泡温泉对身子好。”尤其是对沈世,近来两人纵欲的厉害,他总喊着腰酸背痛,泡一下温泉也有利于解乏。 其实归根究底,还要怪长华。 他憋得太久,一到床上就成了斯文禽兽,每夜不要个沈世好几次都不罢休。每一次都前前后后玩弄个遍,直弄到沈世哭泣地求饶才肯停下。沈世也没想过这个斯文俊秀的大儿子平时一派儒雅,到了床上竟这么禽兽。一个年过下来,身子都快被掏空了。 沈长华颇有深意地看了父亲一眼。 沈世见了,立刻就知道他心里所想,忙装作无事人一样低下头继续翻书。红红的耳根露在长华眼里,别样可爱。 大家都没注意到这父子二人之间的互动,唯有沈中书看见了。 手指攥紧,脸色泛白。 沈中书咬紧了唇。 初七那天,果然下起了大雪。银装素裹的小镇,像山水画中的世外桃源。一大早,沈长华就起了床,做个孝顺的儿子,将早饭做好,端着热水送进房间,给父亲洗漱。 又是一夜激情。 被子下面的沈世,一身都是情色淤痕。做多了,他也没了羞涩,懒洋洋地卷缩在儿子怀里,任由他将自己抱进热水桶,洗去身上的经验污浊。 “今天先将就着洗洗,一会儿到了山上再好好泡泡吧。”长华一边给他穿衣一边说。 沈世颔首,朝窗外看了看,道:“下雪了啊。” “嗯。” “一会儿山路不好走。” “没事儿,我背您。” 沈世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你还说?下次节制一点,我老了,经不起折腾。” “好。”沈长华亲亲他翘起的嘴角,“我下次节制一点。” 沈世在心里叹了口气,这话,他都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到了晚上,还是一样被按在床上这样那样。 裹了一身厚厚的狐皮大衣,带上换洗的衣裳与父亲需要服用的药,在镇口与沈家三兄弟以及他们的娘亲会合,一大帮人浩浩荡荡的上山了。 沈自明他们的父亲都已经死了,家里只有他们的母亲。 几个婶婶都很年轻,气质也好,说话轻声细语,江南式的温柔婉约。她们对沈世的态度非常尊敬,说话时都低着头,不敢看他。看来这男尊女卑的思想在这镇子里还没褪去。 许是因为初七上山烧香的人比较多,上山的路雪都被踩光了,并不难走。一两个小时后,一群人终于攀至山顶。 真是好景色。 山上烟波嫋嫋。 雪中立着一尊白来米高的巨大石佛。 大佛拈花,慈悲怜悯。 几个人对着佛像拜了拜。 唯有长华没有动弹,脸色也不太好,好像整个人都被这尊佛煞到一般。沈世奇怪地望着他:“怎么不拜?” “啊?” “你脸色不太好,是怎么了?” “没事。可能昨晚没睡好。” “……”沈世不想理他,掉头就走。长华忙追过去,跟他并排而行。 沈中书走在他俩身后,看他们父子有说有笑,眼里没来由地闪过一丝怨恨的情绪来。 过了石佛,就到了山中的古刹。 寺庙很大,已有千年历史,被鲤鱼镇供奉着,香火还算鼎盛。寺外缭绕着诵经声,佛鼓钟声,起起伏伏,绵长悠远。 第二十一章 几人轮流走进寺中,买了香烛,虔诚礼佛。 长华拜完后就起身走到了寺门口站着,脸色不太好。沈世他们还在跪拜,寺里缭绕的木鱼声诵经声,古金巨佛慈悲怜悯。 过了会儿,沈世也拜完了,去和尚那边布施了些善款。出来后见儿子脸色仍然不太好,刚想问,便被沈中书抢先开了头。 “长华哥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长华微笑:“没休息好,等会儿泡个温泉就好了。” “真的吗?”沈中书满眼担忧,“那你不舒服的话,记得一定要说啊。” “嗯,知道。” 沈世看看他俩,将关心的话咽在了喉间。 几人离开佛堂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 “施主请留步。” 几人回头。 却见那位胡须花白的老僧,合掌垂首低声道:“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几人面面相觑,不知这老僧的话是对谁说。 沈寄流和颜悦色地问:“大师,请问您这话是对谁说?” 老僧道:“有心人自是能听得懂。妙色王求法偈,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沈世脸色微变。 其他人依旧二张摸不着头脑,不知这和尚忽然蹦出来说一番话是谓何意。忽然,长华笑了,对老和尚说:“大师,您当真觉得这世上有佛么?” “放肆!”沈世猛地呵斥,“佛祖面前不可妄言。” 老僧道:“心中有佛,佛自在。” 长华问:“那请问大师,佛能不能渡我?若不能的话,佛存在又有何用?” 大师深深凝望着他,眼里充满了深深的怜悯。 “南无阿弥陀佛” 这小插曲并未影响大家的心情。礼完佛后,便直奔寺后的温泉地。沈家为了方便,在这处建了庄园子,园子弄的非常精致,江南的古色古香。园内共有十多个房间,六处温泉池。最大的那间,温泉池连着房间,无论装修摆设皆十分豪华,十分像外面的温泉度假酒店。 到了宅子,大家都各自找自己的房间。沈世自然与长华住一间。进了房间,仆人早就事先在屋内点好了火炉,室内温暖如春。 沈世脱掉了狐皮大衣,站在窗边,静静地望着外面的皑皑白雪与雪中寺庙,眉间笼罩起淡淡的忧虑。 长华给他泡了热茶,将行李收拾妥当后,来到他身后。 “想什么?”他将父亲环在怀中,脸贴着他的脸,低声问。 沈世低声道:“没什么。”转身抬头,看见儿子的脸色仍然煞白,不禁有些担心,“你当真没事?脸色这般难看?” 不仅脸色惨白,连额上都有些许汗水。 这寒冬腊月,就算房间的炉火再暖和,也不至于出汗。 长华倒是无所谓的笑了笑:“无碍。” “当真?” “安心。” “等会儿泡泡温泉驱寒吧。” “好。” 沈世默默饮下儿子为他泡的雀舌。 门被人敲了几下。 长华去开,门外站着的是一脸羞怯的沈中书。 “什么事吗?” 沈中书脸通红,低下头,小声地问:“长华哥,要一起去泡温泉么?自明表哥他们让我来叫你的。” “不去了。你们去泡吧。我跟父亲的房间里有温泉,等会儿就在这泡了。” “长华哥跟大伯一起泡么?” “嗯。” 沈中书看他的脸色有些奇怪,朝房内望了望,见沈世正坐在窗边喝茶,便说:“那……好吧。”又道,“你脸色怎么还是不好?”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长华哥的皮肤偶尔会现出青煞之色,但眨眼又不见。 应当是错觉。 他走了。 长华站在门口,望着他削瘦的背影,若有所思。 “怎么不跟他们一起去?”毕竟年轻人在一起毕竟热闹。 长华擦了擦额上的汗:“不去了,还是陪你吧。难得一起出来。” 沈世吹吹茶的热气:“中书对你很上心。” 长华问:“你吃醋了么?” 沈世淡定回:“你想多了。” 长华微笑,将他一把抱起来,朝温泉池走去。 水汽氤氲。 两条赤裸的身体绞缠在一起,随着动作,搅乱一池春水。 也不知是水的温度,还是血液的流动,两人心跳的很快,浑身灼热的难受,炙的痛楚。 手指在彼此身上游走。 欢爱似垂死挣扎。 绞缠着的身躯如同渐捆渐紧的绳索,仿佛一放开,彼此便成幻像,溶在水中不见。 他们什么都不去想。 不去想那大慈大悲的佛祖,不去想那普渡众生的佛法。 回头是岸,回头是岸。 他们宁愿溺死在这苦海。 长华抓住父亲父亲的头发,将他摁在池边狠狠的亲吻着。下身插在他的蜜薛中狠狠抽插,爱液溢出,与温泉水融合。沈世早已被弄的神魂俱醉,没有一丝反抗的气力,瘫软在他怀中,任由自己被一波又一波的侵犯。 佛说,欲是万苦之源。 但现在他们又有何苦? 这情欲之海,他们浮在海浪中翻滚,十分的快活,无尽的快活。纵然有万般苦楚,也是甘之如饴。 两人不停的换着姿势,或是沈世趴跪在岸边,臀部高抬,让儿子粗大的欲根从后面狠狠贯穿自己。又或是水中嬉戏,借着水的浮力,插入抽出都异常销魂润滑。再或是长华坐着,沈世骑乘上来,如同策马般,在他身上驰骋,用他那销魂桃花源,带领彼此尝尽人间极乐。 雪停了。 一轮明月当空。 长华一边抽插,一边在父亲耳边调笑:“这可不正是风花雪夜。” 那池子边有一尊欢喜佛,佛很高,面貌狰狞是男相,身材魁梧伟岸,怀中女佛娇弱风情。他们相拥交合,阴阳交融,阳明双修,真正大欢大喜。 沈世被长华抱在怀中狠狠地侵犯着,神智俱迷间,瞧见那佛,只觉得视线内的一切都是佛。佛不是空,佛是跃动的生命。 孽缘深种,不能自拔。 待到情事结束,耳边远远传来古寺的钟祥。声声梵音,响彻寂静大地。 佛,不能渡我! 半夜,沈世突然惊醒。 他睁大了眼睛,尔后身子开始颤抖。 他听见窗外有人在唱:皆复如今悔恨迟 不知否当日凤凰欣比翅,又记否蝶负恩情,便自知,又惜否旧爱已无,身宿处,念否有娘无父,一孤儿,猜君啊,你又窥探我久病成痨,不够会为你伤心处处…… 最后一句结束之际,沈世终是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长长尖啸。 他回来了! 第二十二章 那声尖啸,惊醒了寂静的万佛山。 沈长华最先醒过来,迅速点燃了烛火,昏冥光线里,他看见父亲蜷缩在角落,脸色惨白,满脸都是惊惧脆弱。 长华沉默了片刻,朝他伸出手:“父亲。” 沈世卷缩着,身体发颤,似要将自己从这个世界上抹杀。 长华一时间喉头发涩。 门外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敲门声。 是沈自明他们听见了尖叫,闻声赶来。沈自明的大嗓门儿在外头响着:“开门!长华!到底出什么事了!开门!” 长华不动,低声道:“走开。” 沈自明又叫:“再不开门我硬闯了。” “走开。” 砰砰砰! 门发出剧烈的撞击声。 沈自明一干人等在外面,眼见着木门被撞的松动就要打开,忽地听见里头沈长华一声怒喝:“滚开!!让你们滚听见没有!滚!” 一群人傻了眼。 他们竟不知道长华也发火。他是那样温文尔雅,斯文体贴,发起火来竟这般恐怖。 “长华……” “滚!!” 沈寄流沉默了片刻,对沈自明说:“走吧,他让我们走,我们就走。” “可是……”沈自明终究是不放心,刚才那声尖叫实在太过凄厉,而且听起来,不像是长华表弟的,倒像是……是大伯父。 伯父到底出了什么事…… 沈寄流低声说:“有些事不是我们能管的,既然他让我们走,就代表没事了。留在这里说不定只会添麻烦,走。” 沈自明语塞,只好跟着离开。 只是心头有千般疑虑,当着众人的面也不好询问,只得压在了心底。 等到门外的脚步声都散尽了,沈长华这才松了一口气。方才不让那些人进来,一来是不愿让人看见父亲脆弱的模样,另一方面,他们二人前半夜刚行过房事,沈世身上可谓寸缕不着,落得他人眼里……他倒是不在乎,早在第一天他与父亲交欢的那次,他就已经放弃了人伦道德。可是沈世的面皮薄,应当承受不住。 沈世依旧卷缩在床角,两眼混沌无神。长华叫了他一声“父亲”。 他没应,魂魄似被厉鬼勾走一般,只剩下空白的躯壳。 长华将手伸过去,放到他的肩上,小心翼翼,温柔地触碰着,生怕一不小心就惊吓到他。 肩很凉。 就像这冬夜里飘到身上的雪花。 沈世因他的碰触,身子猛然颤了颤。 长华在他耳边柔声叫:“父亲,父亲。” 沈世脸上开始出现惊惧痛苦之色,口中喃喃:“他来了,他来了。” “他不会来。”长华道,“他已经走了,看着我,念我的名字。” 沈世慢慢将目光投向他,凝望着,渐渐,空洞的眼里浮起了一层朦胧的光,瞳孔急剧收缩。 长华诱导:“告诉我,我是谁?” 沈世喃喃:“他……他回来……回来了……” 长华的手慢慢从他的肩游到他的眉心,食指轻轻摩挲着他眉心的朱砂痣,再问:“我是谁?” 沈世一怔,脱口而出:“长华。” “是,我是长华。”长华将他拥入怀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着他,“所以你不要害怕。我在你身边,不要恐惧。” 沈世在他怀中,眼神终于慢慢恢复了清明。 次日,沈自明再来敲门。 长华开了门。 沈自明见到房内情景,错愕了。 这……这究竟是个什么状况? 他的大伯父沈世,正坐在窗前看雪景,表情一派恬淡悠闲,除了脸色苍白了些,没觉得有哪里不对,见到他来,竟也微笑地跟他打了招呼。 昨晚的叫声……?幻觉? 沈长华给他泡了杯热茶,道:“昨晚对不起,发了火。别放在心上。” “哦哦,没事,我没放欣赏啊哈。”沈自明大咧咧的笑了几声,问,“那昨晚到底怎么回事?” 长华顿一顿,轻声说:“无事,父亲做了噩梦而已。” 原来如此。 “你们没事就好,没事我就放心了。” 沈自明从他们房间里出来,望着漫天的白雪,心里的疑惑并未有消散。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那父子二人……之间的气氛,怎生如此奇怪?就像掩了一个不能见人的秘密。 到底是什么不能见人的秘密呢? 他一边寻思,一边在山上散步。 雪中的万佛山,万赖无声,天地寂寥。雪中寺庙隐隐绰绰,梵音嫋嫋。不远处传来和尚念经的声音,木鱼声,佛钟撞击声。 山上大大小小雕刻着的佛像,总有万计,是以得名,万佛山。 菩萨们,佛祖们,矗立在雪中,慈悲地望着世人。 如蝼蚁般的凡人,挣扎在不尽的苦痛中。 沈自明翘起唇角,嘲讽的笑了笑。 那天,寺中主持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长华问:“何来佛?无佛又何来渡?” 是啊,何来佛? 若佛真的那样慈悲,又为何不来渡他? 沈自明站在山崖上,望着远方。 头顶上多了一把红绸伞。 鲜艳欲滴的绸伞,鬼魅的红色。伞下站着一名清秀的年轻人,看他时眼波如水,好似有千言万语。 沈自明愣了愣:“你怎么来了?” 沈寄流笑道:“见你出来了,就跟过来了。怎么也不打伞?着凉了要感冒的。” “没事,我身子硬朗的很,又不像大伯父,整日生病。” 两人挤在一把伞下,闲闲地说着话。 “大伯父跟长华……”沈自明寻着合适的词语来描述心头的想法,“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沈寄流道:“他们的事不是我们能管的,你别多想,尽快忘了,对你有好处。” “寄流,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不,我什么都不知道。” 两人沉默。 这时,沈自明头发上沾着的一滴雪融化了,滴答一声滑进他的衣领。 沈寄流的心也跟着滴答一声。 血液开始沸腾,有一把邪火开始燃烧。 他道:“自明……” “嗯……” “我想要你。” 于是红伞被风雪吹在了一边。 雪地上,万佛眼下,只有肆意地,酣畅淋漓的交欢。 情到深处,沈自明终究是将压在喉间的那句话说出了口。 “寄流,我要离开。” 第二十三章 雪越来越大,大雪直接封了山,原本在山上只住三天的计划,不得不推迟到七天后。 诸事平安。 白雪盈盈,古寺宁静。 雪中红梅傲然盛开,那氤氲温暖的温泉水,悠远绵长的梵音。 沈寄流感慨:“山中一日,人间千年。” 他们在山中读书,下棋,作画,快活的不似在人间。沈自明的母亲做得一手好菜,山中食材新鲜,做出来的斋饭可口鲜美,惹得长华大赞,要跟她们讨教厨艺。堂兄弟们听到了,便嘲笑他,“堂堂男子汉,整日摆弄油盐酱醋,有何出息?” 沈长华微笑,也不恼。讨教过后,晚上亲自下厨,端上来的饭菜让几人闭了嘴,再也说不出嘲笑的话来。 饭后,天色尚早。 沈自明与沈寄流回房去下棋了。沈中书本想跟着长华,却被母亲叫回去读书。 沈世回房休憩。 最近,他胃口不错,睡眠也还好,再没做过噩梦。长华问他那晚梦见了什么,他起先并不愿说,长华执意追问,他只好道出真相:“银环。” 银环。 这个住在沈家千年的厉鬼,祭祀被毁祠堂被烧之后,害死了小翠与阿采,然后便销声匿迹。就在大家都以为他不会再出现时,他却又出现了。午夜梦回里,那歌声如泣如诉,声声泣血。 长华沉默。 沈世低头,慢慢饮着茶。 虽然没有再做过梦,但他心中始终不安,总觉得近来会有祸事发生。思及此,他对儿子道:“你最近不要离我太远。” “怎么?” “我心里头不舒服。恐怕有事要发生。”沈世顿了顿,声音压低,“找我也就算了,不能让它来祸害你。” 长华眼里浮上一层奇异的色彩,他握住沈世的手,将他的手攥在自己温暖的掌心,俯身过去,轻轻吻了吻他眉心的朱砂痣:“有我在,你不要害怕。” 到了第五天,山上的路仍没清扫出来。 几人终于觉得无聊了,日日盼着早日下山。 沈自明看大家无聊,就兴致勃勃地建议道:“来山上这么久,我们还一起泡过澡吧?来来来,一起去泡个澡,让哥哥看看你们的身材。” 长华微笑:“好啊。” “嗳?一起么?”沈中书有些惊愕,忽地想到什么似地,脸通红地瞥了眼长华,见对方并没有看自己,有有些失落,低着头说,“我……我还是不去了。” “干嘛不去?害羞?”沈自明大咧咧地一把将他搂进怀里,“跟个姑娘家似地,都是自家兄弟,怕什么?走走走,让哥哥带你去洗个澡。”就强行拉着沈中书往温泉池走了。沈寄流无奈地摇了摇头,也跟了过去。 沈长华回头问父亲:“你去吗?” “不去了。”沈世道,“早些回来。” 沈长华扬起嘴角:“不吃味?” 沈世脸一红,大手一挥:“快去吧。” 沈长华笑着离去。 走到温泉池,三人衣服已经扒光了,只穿着小内裤泡在水中玩着。沈长华一来,他们就立刻招呼:“快,快脱了衣服让哥哥看看你的身材。” 沈长华倒也不拘谨,三两下就除去了衣衫,走进水中。 水汽朦胧。 三人的脸色都有些微妙。 沈自明自然是羡慕嫉妒恨,一脸“脸长的好性格好就连身材都这么好,老天不公平”的表情。沈寄流是似笑非笑,沈中书……则是飞快的看了一眼后,脸红的快要冒烟,慌忙低下头,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恰好,沈长华下水后,又是坐在他身边。 沈中书紧张的浑身僵硬,动都不敢动。 沈自明笑话他:“怎么?看见你长华哥哥的身材,自卑了?” 沈中书小声道:“没……没有……我没有……” 长华侧过脸看他。 这好像还是第一次认真打量这小孩,身材瘦小干瘪,几乎没几两肉,皮肤倒是很好,玉一样的白,配上那张清秀的小脸,倒有些我见犹怜的感觉。 察觉到长华在看自己,沈中书更是紧张了,身子快要僵硬成一块石头。 不舒服。 这种手脚被束缚的感觉,心跳快要跳出胸膛的感觉…… 如果再不说点儿什么,就会被发现的吧? 沈中书强摁住心头的悸动,抬起头,刚想说点儿什么,眼光忽地瞥见长华肩上的几道红色的抓痕。 脸,瞬间惨白,失了血色,低下头不再言声。 他的变化并没有逃过长华的眼睛。 长华望了他几秒,转过脸,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继续跟自明寄流有说有笑。 像所有年轻男孩子一样,他们讨论着彼此的身材,讨论着外面的世界……沈寄流给沈自明擦着背,说的不多,表情温柔。长华靠在池边,望着他们,嘴角始终有笑,也不知在想什么。 泡了一半,身后的门突然响了响。 几人回头一看,皆吃了一惊。 竟是沈世。 沈世面无表情地问:“怎么,不欢迎?” “没、当然没。”沈寄流先反应过来,笑道,“大伯怎么来啦?” “嗯,一个人泡有些无聊,就来了。”沈世说着,就褪去了衣服,赤条条的下了水,很自然的坐在了长华身边。 几人都不说话了。 气氛变得十分微妙。 沈自明自沈世下水后,眼神就没从他身上挪开过。 温泉池中水汽朦胧,白雾嫋嫋,这男人竟像妖怪志中的妖,艳到一种煞气的地步。尤其那眉心的朱砂痣,艳色逼人,煞气腾腾,令人心惊。 沈长华看到他的目光,顿了顿,道:“父亲好像还是第一次跟你们一起泡澡吧?看,自明都傻了。” 沈自明没有反应过来,依然呆呆地望着。 寄流一巴掌拍到他脑袋上,尴尬地解释:“是啊,估计是大伯保养的太好了吧,看起来完全不像快40的人呢。这个呆子才看傻了吧。” 他这一说,沈自明才反应过来,脸上也露出了尴尬,干笑道:“是啊是啊。大伯……咳,保养的真好。”说着,又朝沈世看了几眼。 有人的脸色不易察觉地暗了暗。 沈世闭上眼,不再说话。 泡完澡,回了房。 长华问他:“不是不过来了么?” “哦。”沈世面无表情地,“想过去就过去了。” 长华了然地笑了笑,上床,将他压在了身下。 酣畅淋漓的性爱,攀至顶峰时,长华在他耳边说:“以后,不要再给别人看你身体了。我会吃醋的。” 终于到了第七天。 山上的雪化的差不多了。 几人决定过完最后一夜,次日一早便下山。 子夜。 古刹寂静。 释心大师跪在佛祖面前,念着心经敲着木鱼,木鱼声一声比一声急促。 一道黑影将佛祖笼罩。 释心闭着眼:“荤畜,贫僧已等你许久。” 第二十四章 沈世入了梦境。 梦境中的天地混沌沉重,漆黑不见五指。大地空旷,他在黑暗中跋涉,不知从何而来,又要往何而去。忽地,耳边有人在诵经。他猛地转身,已身处与万佛寺中。 老和尚跪在佛祖前念着经。 “复次地藏,未来世中,若天若人,随业报应,落在恶趣。临堕趣中,或至门首,是诸众生,若能念得一佛名,一菩萨名,一句一偈大乘经典。是诸众生,汝以神力,方便救拔,于是人所,现无边身,为碎地狱,遣令生天,受胜妙乐……” 沈世合掌,虔诚地对着佛祖拜了一拜。他知晓这是梦境,因此并不与和尚说话。片刻后,和尚终止了诵经,缓缓道:“荤畜,老衲等你许久。” 有一道黑影徐徐笼罩过来。 寺中霎时阴气逼人。 那黑影立在和尚身后,周身弥散着煞气,令沈世瞧不清他的脸孔。 和尚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色欲二字生死之根,看来你并没有听进去。” 那黑影不吭声,缓缓举起双手。 和尚依然没转身,闭目缓缓道:“业报轮回,种孽花,结恶果。众生念念在虚妄之相上分别执着,故名曰妄念,言其逐于妄相而起念也;或难知是假,任复念念不停,使虚妄相于心纷扰,故名曰妄念,言其虚妄之相随念而起也。无妄想时,一心是一佛国;有妄想时,一心是一地狱。根身器界一切镜相,皆是镜花水月,迷着计较,徒增烦恼。” 老和尚长叹一声:“阿弥陀佛,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然后发生了什么? 沈世记不太清楚了。只觉得一股凄厉的阴风刀子似地刮过来,刹那,佛钟发出尖锐的嘶鸣声,梵音高泣。七窍剧痛难忍,看不清,听不见,感官失去一切功能。却又在模糊中,听见一道低沉沙哑的声音哺哺念叨:“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 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 阿弥陀佛。 我佛慈悲。 沈世是被长华摇醒的,醒来后七窍都在流血。长华一脸惊惶,要背他下山去就医,沈世却推开他的手,拒绝,平静道:“这是迟早的事,你不用担心。” 长华知他所指,不吭声,站在床边一语不发,黑发遮住双眼,无尽的阴霾。 沈世擦干了眼睛、耳洞,嘴里流出的血,将沾了血的帕子丢到一边。怔怔地望着儿子发呆,忽地,他说:“如果我死了,留下你可怎么办?” “父亲。” “你说过要保护我,但这鬼神之力,又岂是你一介凡人能够抵抗的?”沈世喃喃,“无非是早来晚来罢了。你瞧,这些年我不都这么过来了么?”这些年他都生活在恐惧中,无尽的痛苦中。可这样,竟也就过过来了。虽说没对未来抱有太大期望,可长华的承诺,始终还是给了他一些侥幸的念头,如果……如果…… 没有如果。 这是沈家造下的业,沈家就得偿还。无论过了多少世,那东西的恶灵都不会放过自己。 之前他没有顾念,所以没有求生念头。如今,如今却是不同了。他有了挂念。 他怎忍心离开儿子? 他若离开了,儿子又会怎样? 思及此,沈世就心如刀绞,面上却不愿表现出来,只喃喃道:“长华,你来抱着我,抱着我。” 长华走过去,在他身边躺下,将他搂进怀里。 怀中,沈世对他说:“无论发生什么,你都要答应父亲,活下去。” 天亮时,二人前往万佛寺。 临出门前,长华叫住他:“父亲。” “嗯?” “你会好起来的。”长华说完,便低头朝寺中走去。沈世站在原地恍惚了许久,忽地弯起嘴角。 清晨。山中寺庙不似往常一般宁静。 一早钟声就响个不停。 沈自明他们也过来了。沈世问他们出了什么事,沈自明看了他一眼,脸色有些尴尬道:“据、据说寺里的老主持昨晚去了。” 沈世一怔:“死了?” “嗯。好像是被人杀死的。” 猛地,昨晚的梦境一一浮现在眼前。 沈世二话不说,冲进了寺里。 寺庙门栏上的薄雪已被扫净。初春的寒冷叫人骨头发酸,几个小和尚跪在佛堂中低低哭泣,年长的和尚们跪坐在佛前诵经。老和尚的尸体已被装进了一口薄薄的棺材中,梦里出现过的那尊金色大佛,佛身上披满了墨一般的绸血。有个小和尚正跪在佛脚下一边哭一边用毛巾擦拭。 沈世想入内,却被人阻止,理由是:“主持已圆寂。望施主不要打扰。” 据说,主持在死前几天,就对他们说过,几日后他会有血光之灾,无可避免。当时他们只以为主持老人家在说笑,却没想到一语成谶。 沈家人没在寺庙里停留多久就回去了。寺中的人似乎并不想将事闹大,反正这山中,刘凯死后,就已经没了秩序法律。 几人回来后,神色都有些恍惚。尤其是沈自明,脸色煞白煞白的,沈寄流见他不太对劲,拖着他回房休息去了。沈世对其他几人说:“东西都收拾好了吧?中午吃完饭后就下山回家。”忽地转头对沈中书道,“你去跟你堂哥们说一声,不要乱跑。这深山老林,出了事可不是闹着玩的。” 沈中书低着头,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颔首,轻声应:“知道了,大伯。” 沈世觉得疲累,要回房间休息。长华也起身准备跟过去。 “长华哥。”沈中书叫住他,“能陪我出去走走么?我心里不舒服。” 沈长华看看父亲。 父亲没什么表情,算是默许。 两人在园子里慢慢散着步。 沈中书话本来就少,如今,话更少了,只一味地低头不吭声。长华问他是不是吓到了,他想了很久,抬起头来,看着他,一双细长的凤眼里含着春水,楚楚可怜。他道:“长华哥,如果有一天我也死了,你会不会记得我?” “小小年纪不要说这些不吉利的。”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出不去吗?不知道大伯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们沈家,是被诅咒过的,永生永世都要困死在这个地方,永远不能逃离。如果有人想逃走,最后只会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起先我是不信的,直到我七岁那年,自明的哥哥……” “自明有哥哥?” “曾经有的。不过已经死了。死的原因你应该知道了吧?被人发现在镇外三百里的地方,死的模样……”沈中书闭上了眼睛,瘦弱的身子瑟瑟发抖。记忆中的场景,过了这么多年,他仍然记得清清楚楚,每一个细节,哥哥尸体的样子,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像烙铁烙在脑海中一样。 沈中书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哭了。也许是哭了吧,但是他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哭。也许是这天气实在太萧瑟了,也许,是被刚才寺庙中的现场吓到了。 眼泪是软弱的。 他也是软弱的。 但是他心中又充满了无限的爱。 肩膀被人拍了拍,落下的手就像冬天拂在肩上的雪花,冰冷潮湿。 他抬头,对长华道:“所以我常想,如果有一天我也得死,那我希望死在最爱的人手上。” 第二十五章 离了万佛山,过了数月。主持之死渐渐被遗忘。 沈世自那日起,情绪就变得异常焦躁,动辄情绪失控,怒气难抑。也不知是否是旁人错觉,只觉得他眉心那颗朱砂痣愈发的红艳,煞气浓郁,一眼望过去,直叫人心惊胆寒。 他总觉得那银环的鬼魂一直在外头唱戏。唱的是那粤曲《楼台会》,每一夜都在他耳边回荡盘旋着,教他难以入眠。日子久了,神经越来越脆弱,稍有风吹草动便大惊失色。长华不止一次告诉他,外头没有鬼,只是他的错觉。可沈世却说:“有,你听,他正在那唱呢……” 夜深重重,他坐在床头,表情凝重严肃,仔细凝听着窗外的动静,脸上充满了脆弱的神经质。 可到了白天,他又变回那端庄沉静的沈家主人,旁人丝毫看不出他的变化。 沈长华开始忧虑。 一日,铺子里有些事,沈世前去处理。沈家有人来拜访。却是年前在容娘坟前遇到的容紫。她今日来,为的不是别的,正是与沈长华成亲一事。容紫道:“自年前一别后,我日日在家等候沈老爷的消息,等来等去,却什么都没等到。我只有冒昧亲自前来询问,敢问沈老爷的话还算不算数?” 沈长华沉默地望着她。 这年轻的姑娘,脸与容娘有七分相似,神态却完全不同。容娘是典型江南女子的温婉,容紫则冷静乖戾,言辞咄咄逼人,毫不退让。被沈长华这样打量,竟也不惧,回望过去。沈长华看了她许久,才道:“我不喜欢你,你可知道?” 容紫冷笑:“喜欢不喜欢,那不重要。我只要能够嫁进沈家。” “你倒是很心急。” “人生苦短。” “我不会娶你。你回去吧。尽早死了这条心。” 容紫没动,过了片刻,忽地嘴角上扬,那抹弧度,瞧在长华眼里,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依稀多少年前,在母亲死去的那一刻,也曾在她脸上看见过。那种恶毒的像下了降头一般的笑容。 容紫道:“沈少爷,有些事人在做天在看,不要以为没人知道。做了就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纸包不住火。”说罢,便转身离去。长华目送她离去的背影,静静地,长久的不动。过了许久许久,他才好似自言自语地喃喃,“你这招做的可不太精明。” 沈世回来后,他还坐在椅子上发呆。沈世问他:“容紫来过了?” “嗯。”长华也不隐瞒,“她来催问婚事,我回绝了。” 沈世一时间心里头也说不出什么感觉,心里既觉得对不住容娘,食言而肥实乃有违君子之风。可,真要把心头的人送进别人手里,他也做不出。 容紫没再来过。 几日后,被发现死在了容娘的坟前,尸身被戳了几十个血洞,死时双眼怒睁,不能瞑目。 也不知是否这些日子命案发生了太多,沈世已经麻木,平静地令人收好了尸,入殓下葬。 沈自明过来玩,扯些有的没的,最近他时常往这边跑,一呆就是一下午。他好像突然对沈世起了关心之意,每次来都要询问他的消息。 今天,他像往常一样,又问:“大伯的身子最近怎么样了?” 长华道:“挺好的。” “那怎么没见他?” “下午说是有些困乏,就回房休息了。” “哦,大伯身子一直不好,可得好好照料着。生病了就难受了,就像中书那小家伙,身子也虚的很,还不肯好好调理,这不,前几天又生病了,这会儿估计还躺在床上呢。” 沈长华闻言,似有些意想不到:“中书生病了?”难怪这些日子没见他。 “是啊。” “几时的事?” “也就前几天吧。” “严重么?什么病?” “也不是很严重,大夫说是受了点儿惊吓,这才发烧的。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他是见了什么,能把他吓成这样。”沈自明面露疑惑,“总该不是见鬼了吧?”又觉得自己这笑话实在冷,干笑了几声,不再言声。 长华想了想,说:“晚上我过去看看。” “也好。他好像挺喜欢你这个哥哥的,去看看也好。” 沈自明一直赖在沈宅,直到太阳下山才离开。走的时候,还往沈世房间那边瞅了几眼,依依不舍的,似有莫大遗憾。沈长华盯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沈自明回到家后,没有用晚餐,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发着呆。窗外的天黑了,屋子里没有点灯,他坐了很久,然后站起来,从床头的暗格里抽出一张照片来,走到窗前,借着月光,默默地凝望。 照片中的人,年轻,风姿绝代。黑发如墨肌肤如雪,眉心一点朱砂艳煞。一身怒红的袍子穿在身上,木屐鞋,手中挑着一盏鲤鱼灯。他站在那里,身后是往来的村民,他的眼神静静的,没有波澜,幽深不见底。皎洁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好像下一刻,他就能从画中走出来。 沈自明看了很久很久,眼里渐渐流露出疯狂之色。他捧起照片,双手虔诚地抚摸着照片中人的脸,身子,低头凑过去,亲吻着他的每一寸。呼吸愈发地急促,有什么东西就要从胸膛冲出来了。 如果,把他这身衣服脱掉的话…… 那衣服下面的身子,那白玉一般的肉体,也不知做起那事时,会有多快活。他那一贯冷漠禁欲的脸,如果浪起来,又会露出怎样的表情?那可爱的小嘴,如果在快活的时候,叫着自己的名字……他那两条修长笔直的腿,如果缠在自己的腰上,随着自己的抽插不停的颤抖……小穴紧紧的咬着自己的阳具收缩,攀至顶峰时的无助,被自己干到哭泣,求饶…… 如果,如果的话…… 忽地,身后传来一道冰冷的男声。 “你在做什么?” 沈自明整个人顿时一僵,猛地回过头来。 沈寄流脸色阴沉恐怖,一向温和的他,竟露出少有的怒气来,不待沈自明回答,一耳光就扇了过去:“贱人!!” 第二十六章 耳光气力极大,扇的沈自明一个趔趄,一头撞到了窗栏上,手中照片随之落地。他忙俯身想去捡,手却连同照片,一起被沈寄流狠狠踩在脚下。 沈寄流脸色铁青,眼里布满了怒气的血丝。他一脚将沈自明踹开,弯腰拾起了照片。 看清楚照片中的人后,他更怒不可遏,三两下就将照片撕成碎片,又拎起坐在地上的沈自明,继续打。 拳打脚踢,似是恨极了这人的背叛,恨不能把他打死,让他眼里永远没有别人。 殴打持续了很久。 整个过程,沈自明都没有还手,任他打。终于结束了,沈寄流喘着粗气,瞪着血红的眼睛,望着他:“为什么要背叛我!贱人!你怎么可以这么脏!” 沈自明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冷笑:“脏?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他凑到沈寄流耳边,声音极轻,“三弟,你别告诉我,当年那件事是谁出的主意,你已经忘了。” 沈寄流眼色一暗:“你不该背叛我。” “我跟你之间不过是一场龌龊的交易。何来背叛?” “不是!” “不是什么?你别告诉我你对我还真有爱。那可就笑话了。”沈自明斜睨他一眼,见他脸色愈加惨白可怕,透着近乎死人的灰白色,不禁笑的更诡异,“该不是被我说中了吧?” 沈寄流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黑暗的老宅屋子里,木窗外面照设进来的白月光,洒在地上的沈自明身上。 他舒展开四肢,躺在冰冷的月光里。 他想,也不知这罪孽,何时能够结束。 应该快了吧。 那人,回来了。 次日,沈长华去中书家探病。在他家门口,碰到了恰好也来探病的沈自明。见他挂着一脸伤,长华问:“你这伤怎么弄的?” “嗨,别提了。走路一不小心就摔成了这样,倒霉。”沈自明打了个哈哈,似乎不愿多谈。长华也就没再追问,只道,“记得涂点药。” “嗯。你来看中书?一起吧。” “嗯。” 沈中书的病已经好很多了,现已能下床走路,只是一场病痛折磨的本来就瘦弱的他更加形销骨立,像根小柳条儿,风一吹就能跑。他见到沈长华来,似乎很开心,弯着两枚新月眼,笑的很腼腆:“长华哥哥,你来啦。” 长华道:“你身体如何了?我听自明说你病了。对不起,这些天铺子里生意忙,也没来看望你。” 沈中书摆手:“没事没事,我知道你忙。没有怪你。”望向旁边的沈自明,关切地问,“自明哥脸是怎么回事,跟谁打架了吗?” 沈自明干笑一声,跟刚才的说辞一样:“摔得。” 沈中书疑惑:“摔成这样?不像啊。肯定是跟人打架了。” 这小家伙,一点都不给面子,沈自明握拳在嘴边又咳一声,岔开话题,“别说我了,说说你,你怎么回事,大夫说你是受到了惊吓。谁吓你了?” 沈中书摇摇头:“没有的事。就那天半夜睡不着,去园子里走了走,可能是夜里气温凉,我又没多穿,就受了点儿风寒。” “那便好。”沈长华拍拍他的肩,“好好照顾自己,也不小了,别让家人担心。” “嗯。”沈中书小小声的点头,感觉刚才那双手拍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灼烧的他肩膀一阵阵疼痛。 探完病,沈长华与沈自明一起回家。两人的家方向正好相反,一个在镇东头,一个在镇西头。长华说正好要去铺子里看看,便与自明同路,并肩慢慢走。沈自明今日话很少,显得心事重重。午后的薄光照在他身上,挂着伤病的脸,透露着将死之灰。沈长华望着他,许久,说:“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嗯?”沈自明回头,不太理解他的话。 “你瞧,容娘死了,是上吊自杀的。容紫被人刀杀,死的时候也必定痛苦万分。那万佛寺的主持死状也难看。人命如蝼蚁,不能与命争。所以我问问你,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沈自明低头走路,沉默了片刻,低声回道:“如果非要死的话,也希望能死在外面吧。生的时候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死了,灵魂去瞧瞧,也是好的。” 长华笑了笑。 回了家,沈世刚睡醒,沐浴完毕,穿着件白色的长袍子,坐在书桌前伏案写着什么。他最近精神很不好,时常一睡就一整天,精神体力明显大不如从前。长华问他到底是哪里不舒服,他只说是老了。 长华走到他身后,将他环在怀中,脸贴到他后背上,嗅着他身上刚沐浴完后带着的冷檀香气。沈世放下笔,柔声问:“怎么了?” “嗯……有点儿累了。” “铺子里很忙?” “嗯,有点儿。” “累了就休息几天。交给管家就行了。不用你事事都亲为。” “我想多赚点钱。” 沈世笑了:“赚那么多做什么?” 长华将他抱过来,坐在自己大腿上:“我想着,现在趁年轻多赚点钱,以后等我们出去了,我带你去世界各地游玩。外面什么都要花钱,物价高的很,现在能多赚点,免得你以后受苦。” “傻小子。”沈世听了心里酸酸的,摸摸他的头,说,“也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分出去呢。” 说罢,胸腔一热,气血翻腾,一个没忍住,便吐了一大口鲜血。 第二十七章 墨一般的绸血,溅到了沈长华白色的绸缎衣裳上,像一朵朵白雪黑梅,冰冷诡谲。沈世很平静,取来方巾拭净了血,对长华道:“去换件衣裳再过来。” 长华没动,低着头,死死的盯着自己衣襟上的血迹。 他这个人,不管是喜还是怒,都不在脸上表现。外人只道他是沈家温文尔雅的大少爷,有着不符年纪的成熟稳重与精明,却不知道,他也始终还是个19岁的男孩子,唯有在沈世面前,才会露出些许孩子气的天真来。 而现下,他脸上虽没表情,但沈世又如何不知他的想法? 沈世顿了顿,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时辰不多了。” 是了,时辰不多。 自祠堂被毁之后,他便觉得身子急剧败坏下去,像一根木头,加速腐朽。万佛山那夜他七窍流血,之后便时常呕血,呕出来的血都是浓稠的黑色。沈世清楚的记得,当他的父亲还是祭品的时候,最后一段岁月,也时常呕血。呕出的血就同他的一样,浓稠如墨。不到半年,父亲就去了。死的时候嘴角有笑,分明是解脱。 沈世被兄弟当成祭品供奉上祭坛后,自知无力摆脱这命运,因此早就看破生死,甚至提前在祠堂中立了自己的牌位,渴望早一日能够解脱。那时,死于他来说,是解脱。而今,长华来了,令他对这人世间有了眷恋。他不想死,他想多活一些日子,他不想提前一步踏上黄泉。举头三尺的神明,定将他们之间的败伦清清楚楚瞧在眼里。倘若他走了,这剩下的天谴,必定要留到长华身上。 沈世不舍。 他不忍让儿子独自一人留在这人世间受苦。他的童年,他没有陪他成长。如今来了身边,他却又要走了。 沈世寻不到出路,因此绝望。 长华听了他说,沉默了许久,才问:“多久了?” 沈世道:“年后开始呕的。” “所以你前阵子才一直发火。” “我怕我走了,留下你一人,可怎么办。”沈世望着他,“我想了很久,想不到出路,命就是命。所以,我若走了,你便同我一起去吧。好过留在人间,受那牲畜欺辱。” 长华道:“除了呕血,还有哪里不适吗?” 沈世顿了顿,摇摇头,终究不忍心再说更多,只道:“没有。” “嗯,没有,没有便好。”长华站了起来,朝门外走去,“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出去给你开点药。” “长华。”沈世叫住他。 长华驻足,没有回头。 沈世道:“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沈长华便打断他:“我没事,我好的很。我说了,有我一日,便不会让父亲你出事。你只要安心修养就好。” 这一出,就直到大半夜才回来。 沈世担心他想不开,也一直没睡着。见他回来了,才松了口气,问他去哪了。长华嗯了一声,没回,脱了衣服上了床,躺在他身边。沈世闻见他身上有一股隐约的甜腻香气。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却总觉得异常熟悉。 屋子里的油灯闪了闪,最终油尽灯枯。 两人都没睡意,睁着眼凝望着黑夜。 过了一会儿,长华默不作声地伸出胳膊,将他搂进怀里。大手在他后背上轻轻地拍着。 熟悉温暖的怀抱,沈世觉得安心。他往怀里又挤了挤,贴在他胸膛上,感受着他有节奏的心跳。 “睡吧。”长华的声音轻轻地飘在他耳边,“明天我带你出去走走。” “好。” 沈世闭上了眼。 窗外的乌云散开,一道皎洁的白月光照进屋内。 长华凝视着他皎洁的容颜,眉心的朱砂痣,凑过去,轻轻印上一吻:“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朱砂痣。” 镇子西头有一家戏园子。每月十五都有戏班子在这儿唱戏,镇中没有电视网络,娱乐项目稀少的很,因此这每月一次的戏园子就格外的热闹。 春日阳光正好。 柳丝长,桃花艳。 沈世穿了一身样式古朴的立领长衫,被长华带着前往戏园子。长华说“这儿我上个月来过一次,那旦角儿戏唱的不错,今儿正好有《西厢记》,便想着带你来听听。” 其实沈世并不喜欢听戏的,因为银环的缘故,他对戏曲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可长华说要带他来听,他也没说什么,跟着来了。 古老的戏园子很大,里面人头压压,卖糖人儿的小贩,吸着水烟袋的老人,打打闹闹的稚童。浓妆艳抹的戏班子人马,站在台上挥着水袖,正唱着《西厢记》。长华牵着沈世找了一排靠后的位置坐下。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照的人生出困倦之意。 台上的戏子,咿咿呀呀的唱,铜锣银嚓,铿铿锵锵。其实两人都没听懂在唱什么,但就这么坐着,依偎在一起,晒着太阳,坐在这喧嚣的人群里,尘世间,心里头就觉得踏实,觉得人生就这样过下去,也再完满不过。 沈世像一只上了年纪的慵懒的猫,听了一会儿就恹恹欲睡了,靠在长华肩头打着瞌睡。园子里有人在放鞭炮,桃花红艳艳的,迎春喜庆,人间俗世的气味绕在空中,长华默默的伸出手,与沈世十指纠缠。 他笑道:“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就睡觉了?” 约会? 沈世的脸唰一下变得通红,别过脸只露出红红的耳尖,小声道:“莫要胡说。什么约会不约会……的。” 长华笑容更甚:“外头人谈男女朋友,都要约会的。我们在一起什么都做了,可就还没出来约会过呢。嗯,这里地方小,也没什么可去的,等以后能出去了,我们每天都去约会。带你去电影院吃爆米花看电影,打游戏,开车去海边兜风。” 爆米花,电影院,兜风……这些新鲜的词儿,沈世可从来都没听过,但长华说了,那就是有趣儿的。 沈世看向戏台子,轻轻点了点头。 “好。” 等到一曲唱完了,太阳也要落山了。 傍晚的阳光那样温柔,温柔的好像能将生命抚顺。 他们慢慢的走,循着小路回家。路边经过湖泊,经过树林,走累了,就在路边的凉亭下休息一会儿。天上的繁星出来了,月亮高高挂在碧空。长华牵着他的手,顶着白月光,慢慢走回家,再相依而眠。 沈世躺在他怀里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的那根东西硬硬的抵着自己。想来,有许久没有做爱,长华年轻气盛,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怕也是忍久了。于是,便主动凑过去,亲亲他的唇,双手开始解他衣裳。不想双手却被捉住,长华轻轻摇摇头,道:“好好睡,我没事。忍一忍就过去了。” “可是……”沈世始终不舍得他。 “你现在身子不好,不能剧烈运动。等到你身子好了……”长华凑到他耳边,轻轻咬了一下他的耳垂,“我一定会干你一整天,把你那小穴儿弄坏,让你哭着求我为止。” 第二十八章 镇上来了一位异乡客人。年纪不轻,胡子拉渣,披着破旧的袈裟,像一位苦行僧。他进了镇子,找到了沈家,进门第一句话便是“许久不见,不知道沈先生这些年过的可还好。” 沈世记得他。十多年前的鲤鱼节,这个不小心闯入镇中的外乡人,自称是名摄影师,身上钱财丢尽无处可去,只得寄宿在沈家。节日那晚,他给自己拍了很多叫“照片”的东西,并说这将是他摄影生涯中,不会再超越的作品。他在镇中没停留几天就离开了,走的时候甚至连一句话都没留下。沈世本以为他们此生不会再碰面,没想到他竟成了和尚。 沈世点点头:“好久不见,没想到林先生出了家。” “有些事情堪不破,只好求助于佛祖,让佛助我看破”林宗绪微笑,佛性慈悲,“小僧法号释心” 沈世停顿了一下,问:“这世上当真有佛吗?” 释心道:“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尔心头。人人有座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佛祖自在我心中。” 沈世问:“这次您来镇上,是为了什么?” 释心道:“解铃还须系铃人。” 沈世问:“是指何意?” 释心合掌,慈悲一笑,并未回答,说:“沈先生面色不好,想必近些年过的也不甚如意。” 沈世道:“尚可。” 恰逢沈长华从铺子里回来,见到父亲与一名陌生和尚在交谈,便没上前打扰。正准备回书房整理账本时,沈世眼尖看见了他,将他叫了过来。沈长华客客气气,对和尚微微行了个俗家佛礼:“大师好。” 释心眯起了眼,眼光像刀子似地,在他脸上刮着,嘴上却问沈世:“这位是?” 沈世道:“这是我的儿子,沈长华。” 释心眼光有一闪而过的冷厉,很快又恢复了平和慈悲,说:“沈先生好福气,十年不见,竟有了这么大的儿子。” “旧事便不再重提。” “令郎君子端方,想必极孝顺。” “还可。” 释心侧过脸,对长华笑道:“我想在沈家叨扰一些日子,不知方便不方便?” 沈长华道:“大师请随意。” 和尚住在了西厢边的一间客房内。 晚上沈家,吃了素斋。无人的时候,沈世交代长华,近些日子不要去他房内住,以免被人发现。长华倒也没甚意见,乖乖回了自己卧室。入夜,人静,他从床上坐起来,听见隔壁房间里传来低低的诵经声。推门,来到和尚房前,轻轻敲了两下,没人开。刚要走,却瞥见那房间的窗户开着,只见和尚正倚窗诵经,月光射入,宛若白炼,颇有些明月入怀之感。万籁寂寥,清风夜起,长华轻声询问:“大师还没睡?” 和尚放下经书,靠在床边微笑:“沈小先生也没睡。” “嗯。睡不着,便起来散散步。” “小僧今日发现,你父亲的脸色不太好。再观了一下家中风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沈家近些日子不太平吧?” 沈长华点头:“的确。不知大师可有破解之法?” “没有。”释心望着他的脸,沈声道,“有些事情莫要太执着,放开手才有新天地。当知恨由爱生,爱生枷锁,枷锁生恨,轮回周转,无有尽头。早日放下,佛才可渡你。小僧一番话,不知沈小先生可都懂?” 沈长华没有应,转过身,抬头望向明月。 玉免悬空,光辉皎洁。 如水月华倾斜在他身,照耀他的眼眉,落在月光里的身影风姿洗练,刚劲落墨。他扬起嘴角,那温和惯了的眉眼,忽地带上一股难以言明的妖媚,眼角眉梢都染了毒。道:“懂或不懂,都不重要,万物更替,追求的不过是个结果。若没结果,那过程,要又有何用?” 和尚在沈家住下了。 沈长华待他十分客气,闲暇不去铺子里时,也会带他出去走走,逛逛古镇。偶尔谈到十多年前与沈世的相识,和尚笑道:“一切都是缘分。若不是认识了沈先生,想必我还在红尘中打滚,追寻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沈长华冷笑:“这话听起来,好像大师的出家是与我父亲有渊源? 和尚也笑,不正面回答:“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就此不谈罢。” 午餐时间,沈世突然说:“昨晚不知怎地,突然梦见自明了。” 沈长华停下筷箸,抬头问:“梦见什么了?” 沈世摇头,他记不清梦的内容,只记得梦的本身,隐隐有一种不祥之感,醒来时总觉得心神不宁,要出什么事,思来想后,还是决定饭后跟长华一起去看看。 沈自明家中无人。沈太太出去打麻将了,就几个下人在家中,说沈自明昨天晚上跟寄流少爷大吵了一架后,就生气把自己关在房里,到现在都没出来过。早饭也不肯出来吃。沈世问:“你们没叫他吗?” 下人面面相觑:“夫人说,少爷闹脾气的时候别管,饿他两顿就知道饿了,自己出来了。我们就没……不过寄流少爷早上倒是过来了,不过到现在也没……” “荒唐!”沈世一甩袖,就疾步朝沈自明房中走去。 沈长华与和尚紧跟其后。 沈自明家的宅子不大,不多会儿就到了他的寝卧门前。 立夏的园子里,已有了蝉的初鸣。 太阳明晃晃的笼罩着宅院,园子里几棵光秃秃的树,在地上投下一片枯老的光影。 沈世觉得,自己的手心已冒出了冷汗。他想举起手敲门,可是发现,自己竟连抬手的气力都没。 还是长华,从背后扶了他一把,而后,连门都没敲,直接就将门一把推开。 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扑鼻而来,瞬间,鲜红淹没了沈世的眼。 释心合掌,念了一声“南无阿弥陀佛。” 只见房内,一片血海。 血海中,跪坐着一人。 那是沈寄流。 沈寄流的怀中,躺着一个血人。 脸孔惨白成一张纸,已然认不出,那是平日里笑声爽朗大大咧咧的沈自明。 第二十九章 第一眼的时候,沈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以为只是近来身体不好,产生的幻觉。但飘荡在耳边的那声南无阿弥陀佛,鼻尖的血腥气味,满目的鲜艳红绸,令他不得不承认—— 侄子死了。 这个残酷的事实,几乎将他击倒,但他偏偏面上不肯表现出一分一毫。 那东西在看着,就是要他痛苦,就是要他恐惧。 他沈世偏不如它所愿。 沈自明死的很不好看,身子各大动脉处都被凿了血洞,可谓生生血尽而亡。屋子里到处都是粘稠的鲜血,无处下脚,血泊中唯有沈寄流跪在那儿,静静地拥着怀中近乎干瘪的人。 他听见了门口的动静,抬头望过来。 他的眼神非常平静,没有悲伤,没有愤怒。 他轻轻说:“自明去了。”那语气就像在说,“自明睡着了”一般。 几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和尚不忍心,默默闭上眼,诵起了超度经。 沈世刚想走进去,便被长华一把拉住。 长华说:“我去。” 沈长华踏进去,鲜血染红了他长袍的衣角,他来到沈寄流身边,将他扶起来,然后将沈自明的尸体抱上屋内唯一干净的床,放好,盖上被子。 “你现在是要回去休息还是在这里陪着料理后事?”他问。 沈寄流看了一眼床上的沈自明,淡淡地说:“他的后事我来料理罢。” 沈长华便道:“那好。我去通知婶婶。” 交代下人谁都不许靠近这边的房子,几人一起将房内的血迹清扫干净后,沈母赶回来了,脆弱的女人,得知儿子的死讯,提着一口气奔回来,见到的第一眼,便直接昏厥过去。 下人们不知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家中少爷突然去了,去的蹊跷,尽管家中主人下了禁令眼睛流言,却还是抵不住私下议论纷纷。 后事很繁琐,一直忙到半夜才结束。沈自明的尸体被放在棺木中,停靠在家中大堂,长明灯火,黑白幕布。镇中习俗,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为大不孝,不能丧事喜办挂红,只能简单处理。 沈中书也赶来了,跪在沈自明的棺材前,哭的不成样子。 沈世听的头疼不已,走出灵堂透口气。和尚见状,跟了过来,晦暗的烛火下,他见沈世的脸色格外苍白,有些关切地问:“沈先生没有事吧?脸色不太好。” “无碍。” 园中一片寂静,只有沈中书轻轻抽泣的声音。 沈母因为丧失爱子,精神恍惚,已不能出来主持丧事。一切都是长华亲手操持的,而沈寄流…… 沈世回头。 沈寄流正站在棺边,默默地凝望着沈自明。脸上表情平淡的很,也瞧不出喜怒哀乐。 和尚突然说:“贫僧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沈世道:“你说。” “为何沈少爷死的蹊跷,这家中,却没有一个人质问死因。” 沈世静默了片刻,道:“从前,这镇中还是有法律的东西存在的。但这所谓的法律,也是由人而定。去年,那人也死了,所以这镇子里,算是没有秩序的束缚了。就算质问,也得不到答案。” 和尚听他说完,沉思了片刻,过了会儿,又道:“之前你叫我来的时候,我还不完全信。如今却是信了。” 沈世面无表情,听后,嗤地一笑。 和尚拨弄着念珠道:“这世上的罪孽,一切根源都是缘由放不下啊。” 沈世看着他:“大师你有什么放不下的吗?” 和尚道:“自然有。” 沈世淡淡地说:“你不是出家人吗?出家人本该六根清净,你有什么放不下?” 和尚道:“人生来就带了欲望,欲乃万苦之根本。我若没有欲,就不会堪不破,正是因为堪不破,才会出家。” 沈长华拿了一件衣裳送了过来,披在沈世肩上,说:“别着凉了。” 沈世点头:“你进去罢,我在外面呆一会儿就回去。” “嗯。” 转身的时候目光正好与和尚撞上。 他对和尚斯文地点点头,黑漆漆的瞳孔像一汪深不见底的沈潭水。 和尚望着他的背影,忽地问:“沈先生,这事怕有难度。” 沈世抬头望了望没有月亮的天空,道:“只求你到时候能够救他。再等等就好,再等等,只要三天。” 下半夜落起了雨,雨势不大,淅沥沥的,寒气略重。长华担心父亲身子不好,催他回去休息。寄流说:“我来守灵堂罢,你们先回去休息。” 沈世道:“无碍。” 寄流垂下眼睫。过了片刻,他淡淡地说:“我没想过他会死。” 那天早上,沈寄流如同往常一样,去看沈自明。前些日子他们吵完架,近来才刚和好,昨晚离去前,沈自明还在念叨,想吃镇子西头的那家豆花儿,让明早寄流过来的时候带一点。 沈寄流一心想哄着他。虽然吵了架,虽然两人之间有着肮脏的秘密,但确确实实,这么多年,他的心里头只有沈自明。他买了豆腐花,去见心上人。到了他家,发现他的房间门没有关,门一推就进去了。 他走进去,发现自明还在睡。 他叫了一声:“阿明,阿明。” 沈自明没有醒。 他将早点放下,将豆浆倒入杯子里,再去叫他,他还是没起来。 沈寄流轻轻地拉了拉他的手。 从一推开房门他就知道了,这没什么可惊奇的,屋内那一大片血迹。 他在沈自明身边坐了很久,静静地看着他的脸,他的身体,他的手。 他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想干,就想这样坐着,陪着沈自明,陪着他,一直到世界毁灭。 沈寄流说:“如果知道他今天会死,前几天我就不跟他吵架了。” 沈中书听了,心里愈加不好受,低着头小声抽泣。 长华拍了拍他的肩:“都去休息吧。这里由我来跟寄流守着就行。” 沈中书不肯离去,执意要在这里陪着表哥。沈世也无睡意,其实,没有长华,他也不想回那个冰冷的家。 夜雨越来越大。 淅沥沥的,灵堂里的长明烛摇曳着,和尚敲着木鱼,为死者诵读超生经文。 三天后,天气仍未放晴。 沈自明出丧。 镇上的习俗仍是死者为大,不能火化。但沈寄流却执意给他火化,理由是,自明一生都想出去,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所以,不想在他死后,还要将他的灵魂与肉体束缚在这个囚牢里。 沈世同意。 出丧那天,全镇人都来围观了。大家私底下都在议论纷纷,沈家必定造了什么孽,一而再再而三的死人,人人脸上都露着惊恐之色。 沈自明的尸体被一把火点燃后。病重沈母忽地从恍惚中醒来,瘫倒在焚化炉前,哭得撕心裂肺。 沈世走过去,想扶她起来。 不料这女人,看见是他,猛地抬起手,用力给了他一个耳光: “沈世!你到底还要害我们多久才甘心!” 第三十章 女人那巴掌打的很重,直接就在沈世的脸上留下了五指红印。周围人都被她的举动吓到,僵在原地不敢出声,可心里头又充满了隐秘的好奇与幸灾乐祸,一种对沈家秘密的窥探。 沈长华眼睛微微眯起,望向那女人。 女人一脸的悲怒,望向沈世的眼神简直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她道:“当年你们兄弟的事,是他们对不起你。可如今已经过了多少年了,他们也死了,为什么你就不肯放过我儿子!” 焚化炉烈火熊熊燃烧,沈自明躺在烈焰中,面容平静,并无痛楚。女人哭的不能自遏。沈世知她是丧子悲痛,并不与她计较,只对沈中书交代,让他将她扶回去休息。 可是女人并不承情。她挣脱沈中书的搀扶,指着沈世的鼻尖怒骂,恨不得将沈家所有的丑事都揭露出来,曝光在这青天白日之下,“你这个不男不——” 沈世脸色顿时惨白一片。 众人竖起了耳朵,都在等那隐秘浮出水面。 可是女人突然停住,没再说下去,而是转了个身,面朝儿子的焚化炉,喃喃道:“都死了,夫君死了,儿子也死了,大家都活不了,都是命。都是命……” 沈世道:“大嫂。” 女人没回他,盯着焚化炉不语。忽地,她对身边的中书说:“在我儿子没化成灰烬之前,我要去看他一眼,你不要拦着我。” 中书只好松开手。 女人慢慢走过去,隔着烈火,静静地凝望着自明。渐渐,她嘴角浮起了笑容,眼神朦胧起来,焚化炉里发出劈里啪啦的燃烧声,她的唇微微动了几下,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 后面的和尚脸色顿变:“不好!快拦住她!” 然而已经来不及。 女人纵身一跃,跳入了焚化炉中,拥着儿子的尸体,一起化为灰烬。 天地间响彻她的笑声。 癫狂,怨毒。 “沈世,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和尚的念珠碎了一地。 周围人已经彻底惊呆掉,忘了呼吸动弹。 沈世更是如坠噩梦,脸色惨白,浑身战栗。 烈火熊熊燃烧,火舌邪恶的窜动着,变幻出千万恶鬼脸。 人间地狱,不过如此。 和尚悲悯地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猛地转过身,看向身后的某人。 只见长华嘴角噙笑,被火光笼罩着的脸,隐隐现出妖魔之姿。 沈家的悲剧,一夜传遍整个镇中,人人都道沈家祖上造了孽,得罪了冤鬼,如今厉鬼索命来了,现在死的是沈家表兄弟,很快就会轮到其他人头上。人言是软刀子,下人们受不了,将这事汇报给沈世,沈世只淡淡道:“随他们罢。” 沈自明的骨灰最终没有入土,被沈寄流装进骨灰坛带回了家。直到这时候,大家都看出了他们之间的蹊跷。下人瞧出来,既觉背德乱仑可耻,又觉他可怜。沈世却没有说什么,由得他来,夜间床榻间,对沈长华说的,不过是一句“可怜人。” 沈自明死去的第七天。 傍晚,沈世醒来。 最近,像是回光返照一般,他的精神好了些许,也长了几两肉。 长华今日不去铺子,陪他在家练字。 提笔的时候,一滴墨溅到了纸上,滴出一小滴漆黑的墨点。 长华道:“父亲有心事吗?” 沈世收起纸笔,走到园子里。 暮色渐渐浓重,像块尸布,将整座小镇包裹的密不透风。一轮猩红的圆月慢慢从幕布天空隐出,猩染了天空一角。 沈世道:“前几天,我不小心把砚台打碎了,跟老刘叔从新订了货,你去帮我取一下吧。” 沈长华问:“现在吗?” “嗯,快去快回。我等你回来吃晚饭。” 长华望着他的侧脸,静默了片刻,道:“好。” 他走了,直到背影都看不见,沈世才静静地开口:“出来罢。” 有人自花丛角落走出来。 纤细的身姿,秀美的脸容,那羞怯而腼腆的嘴角,此刻是阴沉的紧抿着。 沈世道:“你知道,你杀不掉我的。” 沈中书低下头:“没有你,就不会有这些事情。自明哥哥也不会死。” 沈世在石桌边坐下,细长的手指慢慢敲着圆桌,眼神平静地打量着沈中书:“你可知道,这一切都是报应?” “什么意思?” “有些事你还小,看不清楚,被人蒙蔽了眼睛。你恨我,我知道,你想杀死我,不过是为了我儿长华。可是,”他的话锋一转,艳煞至极的眉眼突然冷厉下来,“你做的再多,也只是妄想。” “你!”沈中书像是被戳中了极痛之处,全身抖的如筛子。沈世并不放过他,继续说下去,“就算你杀了容紫,他也不会瞧你一眼。你可懂?” “你!你!你闭嘴!你闭嘴!” “他的心在我这儿,他死了,我不会活下去。我死了,也会带他走,不会留他在这世上受苦。所以。”沈世扬起红唇,“你尽管放马过来。” 沈长华回来的时候,沈世仍然坐在园子里没走。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猩红的满月高高悬挂在空中,园子里的红檀花开的浓烈奔放,香气沉沉浮浮,圆石桌上盛摆着陈年花雕与果品,一柱檀香静静燃烧。 沈长华问:“有人来过了?” 沈世没有回答,却问:“你如何知道?” 沈长华顿了顿,说:“方才在回来路上,似乎看见了中书。” 沈世点头:“的确来过。” “为了什么?我见他脸色不太好,就没跟他打招呼。” “你觉得是为了什么?”沈世反问。 长华又是一顿。 沈世突然道:“儿子。” 他很少直接称呼长华为儿子,因为两人的关系,这样的称呼只会令彼此尴尬不适。长华乍听此称呼,有些讶然,但很快就恢复不动声色,长睫毛安静的低垂下来,覆下扇形阴影。他道:“父亲什么事?” 沈世道:“坐下,陪我喝几杯。” 长华坐下。 沈世给他斟了一杯酒,看着他喝下,默默地凝望着他,也不说话。 两人就这样静默着。 过了许久,沈长华终于开了口:“我想,父亲应该都知道了吧?” 第三十一章:解密(一) 沈世淡淡道:“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终究保不住火,只要做了,就总有被发现的一天。更何况你是我儿子。” 沈世本来就是个聪明人,过往的经历令他疑心颇重,纵然是最亲近的有血缘的儿子,哪怕伪装的再像,又如何能瞒得过他的眼。他不戳破,是原本心中存着侥幸,希望还有回旋余地。但时至今日,他才知晓,早就没了退路。而此番叫他过来,沈世心中也自由打算。 沈长华笑了:“父亲如何得知的?” 沈世低头晃着手中的酒杯,杯中酒清冽,倒映着猩红圆月,像盛了一杯血酒,半晌才道:“从容娘死的那天起,我就开始怀疑了。” 长华微抿了唇角,垂了眼帘道:“看来我还是做的不够疏密。”他音色清冷,娓娓说道,“我就应该喝尽她的血肉,不该让她留下一丝痕迹。” 沈世静了许久,忽地一手拍在了桌上:“剥皮不见血,不留痕迹,这对你而言有什么难处?怕只怕,你目的从来不在于此,却是从头到尾都要我不快活!” 长华抬起了头,对父亲微微一笑:“父亲这是在做什么?既是知道了真相,又何必动怒?她痴心妄想要嫁你,我要她死。你要娶她,我自然也要让你不快活。” 纵然在心里已想过千万遍,甚至已经完全确定,可真的亲耳听到他这样说,沈世仍旧觉得心如刀绞。不是信任被辜负,也不是被背叛,而是血淋淋的残酷。他的设想竟是正确的,他的儿子…… 沈世道:“容娘死后,刘凯曾找过我,告诉我容娘的后脑勺中有一颗血洞,不是上吊而亡,而是被人吸尽了脑髓。你只知道刘凯来找过我,却不知道,我后来背着你去了一趟刘凯那边,看了容娘最后一眼。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我从你身上闻到过。” 那种味道,非常的奇特,人闻过一次后,便会不能忘记。 沈家书房里,有一本千年前那道士记载下来的书文,上面有一则异谈,说的是一种极阴毒的炼鬼之术,要在极喜庆的日子里,杀死命格纯阴穿大红衣的女人,吸食脑髓,炼化阴魂,修炼前后,皆需点红萝佛香沐浴净身。红萝佛香需要红萝花调配尸油与佛手香,红萝花非常稀有,恰恰好,沈家园子里种的那些红檀,正是书中记载的阴煞红萝。同理,刘凯死前的一天来找过沈世,沈世当时在他身上嗅到了这熟悉的香味,却并没有想太多,以为只是巧合。却没想过,隔日刘凯便被人分尸于河中。 再之后,死的人越来越多。 小翠,阿采,万佛山的主持。凡是与沈世有过接触的,大多都会死。 而真正的银环,却早在小翠死的那天,被吞噬而尽了。 沈世低声说:“我那段时间,基本已能确定,这些事都是你做的了。我害怕的,不是银环,而是躺在身边的你,不知是人是鬼的你。亦或是银环的附身。” 说完这句话,他心头一阵刺痛,脸上现出几分灰败来,眼神平静却又凄楚地望着面前人,等待着他的回答。 长华是沉默的,依旧低垂着眼帘慢慢饮着酒,待到月行中天,杯中酒尽之时,他这才放下酒杯。 他对沈世笑了。 斯文和气的笑容,像是春天里最柔软的风,他说:“父亲可愿听儿子讲一个故事?” 这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二十多年前。 那时,沈世还年轻,是沈家最受宠爱的宝贝小少爷,俊美,轻狂,满心都要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沈父护子心切,也从没有对他们说过沈家诅咒之事。沈父本身就是沈家最后一代祭品——最后一个双性人。到了沈世这一代,沈家已经没了祭品供奉。 沈父并不会天真的认为银环已经放弃了报复。他每年仍然要去祠堂祭祀一次,祭祀的过程非常不堪,赤身裸体躺在黑暗的空间中,任由银环那厉鬼慢慢吸取精血。 终究是凡人,敌不过这样汲取精血。不到四十,沈父便同沈家前几代继承人一样,走到了末路。生命垂危之际,沈父将四个儿子唤到身边来,道出真相。 沈父离去后,沈家四兄弟,除了沈世没有惧意之外,其他人整日惶惶不安。 在阴谋还没有成型前,沈世与家中侍女阿萝喜结连理,虽没正式拜堂成亲,却也有了夫妻之实。很快,阿萝有了沈世的孩子,十月怀胎之际,沈父西去。紧接着,沈世被害。 一个月后,消失了的沈世忽然出现在阿萝面前。 阿萝几乎已认不出他的面目来。 若说原来的沈世是俊美漂亮,现在则是艳丽。眉心不知如何多了一颗朱砂痣,红颜欲滴,一袭月白色的丝缎袍子裹着削瘦风流的身子,阴柔艳丽极煞, 原本的轻狂阳光也被阴冷所替代。 阿萝并不知他消失的这一个月里发生了什么事,见到他,只呆呆抚着大腹,喃喃:“孩子……孩子就要出生了……你快当爹爹了。” 沈世伸出细长白净的手,摸了摸她的腹部,而后,表情淡淡地说:“走吧。离开这里。” 阿萝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少爷,你在说什么?” 沈世转身,瞧不见他的表情:“罪孽没必要继续下去,别问那么多,不想我们孩子以后受苦,就走的远远的。永远不要再回来。” “不!”阿萝虽然笨,却也不傻,看到沈世的样子也知道这其中必有蹊跷。她哭了起来,说:“我不走,少爷我不走。” “走!”沈世几乎是厉斥了,“为人父母心,你不想我们孩子日后受苦,就听我的,走的远远的!” “少爷!” “阿萝。”沈世垂下头,声音压的低低的,夹杂着细不可闻的颤音,“我已经不是你的少爷了。走吧,算我求你。” 阿萝连夜离开鲤鱼镇。 离去前,沈世给了她一大笔钱,并将孩子的名字写在了纸上,交代她永远不要回来。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阿萝并没有走远,而是在鲤鱼镇外三十里地的地方,偷偷住了下来。 孩子生下来了。 是个男孩子,非常健康。 阿萝将沈世写给他的字条打开,取名,沈长华。 这一切,沈世并不知晓。 沈世也不知道的是,在阿萝离去的那天晚上,阿萝本想亲口与他告别,却在他窗下,无意间听到了沈家四兄弟的谈话。 仇恨的种子便是那一刻种下。 长华到七岁的记忆,几乎全是母亲在他耳边念的一个名字“沈世”,以及母亲的殴打。 母亲过的并不好,脑袋也不太中用,时常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或者怨毒的诅咒。诅咒完了,便将长华拉到怀里,对他说:“你知道吗?你的父亲是世上最好的男人。他是完美的,这世上没有任何人能比的过他。” 念多了,小小的长华脑中便只有父亲。 爱情的萌芽或许也就是在此时隐隐成形。 他与母亲住在山中一间木屋里,爬到后面的山头上,便能瞧见远方的鲤鱼镇,镇子像一条鲤鱼形,死气沉沉的被群上围住,密不透风。长华问,父亲是不是在那里。 母亲说,是的,你父亲就在那边。 长华又问:父亲是什么样子的? 母亲说:你父亲,非常好,非常好,非常漂亮的男人,非常非常温柔。 长华心生向往。 一日趁母亲睡着了,偷偷溜进了镇中。按着本能,寻到了沈宅。 那一夜,月如清辉。 小小的长华偷偷溜进沈宅,在园子里,看见了他的父亲。 不要问为什么他能认出来,总之,当他第一眼看见那个人,就知道,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这样的人。 那人静静地坐在园子里,月亮下,银辉散落在他肩头,他就坐在那里,周身有淡淡月华照耀,欲言又止的眼角眉梢,细长拖延,眉心朱砂如血。 他似乎听见了声响,回头一看,却见一个陌生的小男孩子,呆呆的站在自己身后,望着自己。 他就笑了,说:“你是哪家的小孩子,晚上乱跑不怕被狼吃掉?快回家。” 就是那一瞬,孽根之种,在沈长华心中,破土而出了。 第三十二章:解密(二) 月光下,父亲暖暖的笑容,成了沈长华唯一的救赎。 他开始瞒着相依为命的母亲,偷偷来往于鲤鱼镇与山中。除了第一次被沈世发现外,剩下的他都藏的很好,躲在角落里,深深凝望着父亲。他知道父亲喜欢喝一点酒,但是喝不了太多,知他喜欢素净的衣裳,知他喜欢书法,每日下午必在书坊中练字。偶有明月的夜晚,会来园中散步。他更知,父亲每一年都要进祠堂好几天,出来后,削瘦病弱,像是受了极大苦楚。 但父亲偏偏又不肯表露出来,只是每年那几日,眼眉间会多出几分不易察觉的肃杀之意,视线随意一掠,都叫人心头寒凉。 沈长华愈发沉默。 到了七岁,母亲开始教他习字。 母亲说:“你父亲写得一手极好的银钩,你是他儿子,也需学得他的本领。” 长华学的很认真,写出来的第一幅字,婉若银钩,飘若惊鸾,却是心头念了许久的两个字:沈世。 母亲很满意,手摩挲着那幅字,喃喃道:“少爷,我们的儿子长大了。” 沈长华听在耳朵里,觉得有些不适,到底是哪里不适,却也想不明白,只觉得母亲突然变得有些碍眼。 数月后,母亲性情变得更加狂躁,时常焦虑的在家走来走去,或是癫笑,或是抽泣,偶尔一动不动地坐在角落里,死死地盯着沈长华看。 偶有一日,家中来了一名陌生男人。 他与母亲躲在房内,悄声攀谈着什么。长华凑到窗台下,听见了几个字:“他活不久了。” 他们没有提名字,但是长华就是知道,他们说的人是父亲。 父亲活不久了。 沈长华的心,突然就像着了一大片火,烧的他不知所措,等到反应过来,人已经跑到了鲤鱼镇。 从老地方钻进沈宅,果不其然,宅子一片惨淡,下人皆一脸愁容,悄声议论着的话尽数传到他耳中—— “老爷果然活不久了。” “到底是沾了什么脏东西,怎会说倒就倒。” 有那么两个下人,叫小翠与阿采。他们躲在祠堂后面,低声争吵着。小翠说:“老爷都可以活到四十岁,为什么少爷还这么年轻就活不了了!” 阿采道:“入了穴,进了祠堂,就都看命。明显少爷命不好,扛不住那东西的折腾。” 小翠哭了:“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阿采忙捂住她的嘴,生怕被人发现似地左右看了几遍,压低声音道:“叫这么大声不怕被人发现么?当年那件事,我俩可也是洗脱不了关系。若没有你我帮忙施术,少爷也不会被他们动了手脚。现在想活命,就老老实实的,管好自己的嘴巴。” 小翠脸色铁青。 长华躲在花丛中,手指慢慢地在空中描绘着,静静记下了两人的相貌。 他又钻到父亲的寝室门口。 门口没有下人,似乎是父亲怕吵,让他们下去了,只有偶尔几个侍女端药送水,很快又退下。沈长华偷偷溜进去,来到他床边。 屋里一片漆黑,只听见父亲微弱的呼吸声,借着屋外的月光,他看见父亲那张妖丽的脸透着一股不正常的嫣红,却是极不祥。 长华犹豫了片刻,将手伸了过去,摸到了他的脸。只觉得父亲脸上火一般灼热,烫的他连忙缩回手,心里愈发慌了,端来侍女留下来的水盆,拧干毛巾细细为他擦脸和手脚。 沈世似乎已病的恍惚,却感觉到有人在为自己擦身子,便喃喃问道:“是爹爹么?” 沈长华没做声。 沈世又道:“我忘了,爹爹已经死了。那是大哥?二哥?还是三哥?” 沈长华将毛巾重新浸入水中,拧干,重擦。沈世虚弱地摇着头,似乎有些抗拒:“你们为何要害我?哥哥们。为何要害我……”一颗透明、晶莹的泪珠,从他眼角悄然滑落。 沈长华停下动作,终于入了魔障。 从沈宅出来时,已经入夜。 天上下起了瓢盆大雨。 闪电雷鸣,将崎岖的山路劈成白昼。 他湿淋淋的跑回了家,走到家门口,发现母亲坐在门口的木槛上静静等着他。 母亲问:“他还好么?” 长华点点头。 母亲又道:“你也知道他快要死了吧?” 长华颔首。 母亲望着他,眼神有些古怪:“那你可知道,沈家的秘密,以及你父亲是被谁害的?” 长华摇头,又点头。 母亲便在大雨声中,将她所知的内情,娓娓道来。 雷声那么大,闪电一道道劈着,山中的荒木被劈中,轰然倒下。 脚下的泥土被雨水冲成了泥浆,缠裹着沈长华的脚。他在雨中听见母亲说:“想要救你父亲,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取他至亲的人心头一抹血。” 至亲的,有血缘关系的人,心脏上的血。 沈长华抬头看向母亲。 母亲淡淡道:“他身边没有至亲的人了,只有你,你是他的血亲,是他的儿子。” 长华下意识地朝后退了两步,母亲也没阻拦他,就这样定定地望着他。 沈长华退了两步后,停顿了几秒,又走了回来,站到了原地。 母亲道:“我儿长华,你可愿救他一命?” 长华沉默,沉默了许久。最后一道闪电从天空劈过时,他开口了,声音是不符年纪的嘶哑,他说:“我愿意。母亲,我愿意,请你杀了我吧。” 次日,沈世病愈,额间浮出朱砂痣来。 病愈后,他问下人:“昨晚可有人来过我房中?” 下人道:“没有。” 沈世看向地面上略微暗沈的水渍,有些疑惑,模糊的记忆中,昨晚似乎有人来过,然后自己便痊愈了。 或许,只是他病重的幻觉。 他不知道的是,那晚他饮下的,是他亲生儿子心头的一抹血。他的儿子沈长华,被母亲亲手用刀扎入了心脏,刀尖生生剜出了他心头的一抹血,和着药水,连夜被阿萝送去,救活了他一命。 长华卒于七岁。 他死了,但是又没死,纵然是幼童,心中却有了逆天的魔障,死后不得安生,下不了黄泉,生生吊在人间,不肯闭眼。母亲心中又惧又恨,拿着刀子在她心口又炸扎了无数刀,他却仍旧不肯闭眼。最后,她叫来了常来家中的陌生男人,丢下一句话“养着他”。 养鬼。 母亲带他离开了这里,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生生将他从小鬼养成了活死人,令他如正常人一般可以在烈日下走动,以煞气喂养着他,十年如一日给他灌输着“要复仇”的念头。 十八岁时,母亲终究因为阴损之事做多,被禁术反噬,躺在病床是奄奄一息。临死前,她拉着长华的手,说“去救他,带他出来。” 长华不应。 她利爪般的手死死攥住长华的衣袖,一字一句:“十八年,我以阳寿养着你,不过就是为了那个目的。你莫要忘了与我的承诺,否则生不如死,永坠阿鼻。” 长华沉默着,不应,也不拒。 母亲急促道:“应了我,应了我!” 长华仍是没应。 一旁的老仆人哭道:“少爷您便应了夫人吧。” 长华垂下眼睑。 闪电劈开斗室,眼看着母亲气若游丝就要闭眼,他这才低声道:“好,我应你。你便去吧。” 母亲双眸一弯,含笑离去。 尔后,便有了沈长华万里归乡那一幕。 沈世听完后,呆怔了半晌,忽然低头,掩住煞白的脸色。 他想过真相,想过一切,想过他杀人的动机,但是他却没想到,儿子已经死了,他的儿子,还在天真烂漫的年纪,就为自己忍受万仞之绞,为自己剜心喂血,死不如生,生不如死,变成厉鬼回来,只为了一句“我要救你” 脑海中浮现出床笫间那句情话:“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竟是如此!竟是如此! 沈世觉得心头剧痛,剧烈痛,血气下沈,血上涌,终究没有忍耐住,一口鲜血呕了出来,溅在雪白的衣襟上,像雪中绽开的红梅。长华拿来方巾替他仔细擦拭干净,声音极轻地说:“父亲可知,当年我也是这般,刀子扎在心口,痛的很,却又叫不出。”他顿了顿,又道,“但我心里却是甘愿。” 一切都是魔障,一切都是命。十八年的执念,终究演变成了畸形的爱情,他想要占有父亲,不再满足于救他活命,做为一只被养大的厉鬼,心中的黑暗面尽数迸发。他恨容娘的痴心妄想,所以将她吃掉。他恨刘凯,竟敢威胁自己的掌中宝,他便切开了他的五脏六腑,小翠与阿采曾经一起谋害过父亲,所以他将他们吃掉。沈自明,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他的人抱有任何妄想!不该造下那些孽! “当年谋害父亲的那几个,都被父亲你亲手杀掉了。可是父亲不知道的是,他们没有死,灵魂附居在他们的儿子身上。如今,各个都老成了精怪。” 沈世道:“我都知道。” 沈长华颔首:“我想,你也是该时候知道了。不然也不会来问我。” 沈世伸手,抚向他的脸。触感冰凉,像冬天里的冰雪,他声音已带哭腔:“你何苦。” 沈长华若有似无的笑了一下:“不苦。”心甘情愿的牺牲,不叫苦,一切都是甘之如饴。 只是,有个问题,终究还是要问。 “你现在……是什么?” 是人,是鬼,还是凌驾于人与鬼之上的…… 和尚的声音自背后传来:“他已经成为了煞。” 古书有记载,人死之后,魂灯不灭,心中若有不解执念,则会变成厉鬼。若是执念太深,则入魔障,尸身不毁,以生血活人阳寿饲养数十载,吞生人脑髓,食千年怨魂,则成煞。 不归地府,不属天界,永世不得轮回,生生世世,永生不朽。 祠堂那夜的大火,沈长华吞下了银环的魂魄,立地成煞。 和尚来到他二人面前,念了声佛号。沈长华不动声色,靠坐在红木椅上,噙着酒水淡淡问道:“大师想收我?” 和尚摇摇头:“我收不了你,也不用我收。若我猜的没错,你时日已不久远。” 沈长华笑了:“您方才也说过,煞不会死,生生世世,永生不朽。” 和尚问:“但若你将心头血再剜一次送你父亲呢!” 沈长华脸色顿变。 沈世像是没听清楚一般,抬头望向和尚:“你说什么?” “沈先生眉间的朱砂痣,近些日子又明艳了些。”和尚闭目,拨弄念珠,“可怜世间有情人罢了。沈先生你已康复,阳寿很长,会寿终正寝。而令郎,至多不过三年的命。他造下了孽,孽有根,根生孽,孽又生新像,又何尝不是好事?举头三尺有神明,佛祖在看着他,他造下的孽,必有偿还一日。我如此说,沈先生您可明白?” 沈世却问:“你说我儿活不过三年?” 和尚望着他眉心红艳的朱砂痣,许久,叹了口气,悲天悯人。 “沈先生可知道小僧当年缘何出家?” 和尚不等他们回答,转身离去:“是因为我心中有堪不透的魔。当年鲤鱼花灯下,小僧见你一面,便入了魔障,因为看不破,所以才出家。如今我心结已解,自该回到该去的地方。沈先生,花开花落,缘起缘灭,一切都是佛法。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觉悟世间无常。国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阴无我。生灭变异。虚伪无主。心是恶源。形为罪薮。如是观察。渐离生死。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爱别离,怨憎会,撒手西归,全无是类。不过是满眼空花,一片虚幻……” 沈世惊惶地站起来,一把抓住他的僧衣:“你答应过我的,要救他。我把我的命渡给他,你答应你能做到的,和尚,出家人不诳语,你答应的!”话已失去了素日的镇定。 和尚却只是摇头:“小僧,做不到了。” 沈长华已剜去了心头血,煞的死穴就是他生前的死穴。如今他仍然能站在这里,靠的不过是心里那股执念。撑死不过三年,他和尚修行浅薄,又怎能逆天行法扰乱阴阳? 长华忽然在背后问:“父亲,你喂我喝了什么!” “去煞散。”和尚替他回答了,“你父亲当日知道你所做的那些事之后,求我救你一命,他以为自己阳寿不多,愿意将自己的阳寿渡给你。本来这种法术扰乱天地阴阳我不该答应他,但小僧心中对他仍旧有魔障,因此应了他,喂了你喝下那去煞散,教你全身无力而已。” 长华瘫软在地,双眼阴沉沈地盯着和尚:“你闲事管的太——”话音未落,便听他嘶吼了一声,“滚开!!” 但已太迟。 沈世只觉得眼前忽然一花,一道猩红的光芒闪过,还未看清来人,一柄长剑已然穿胸而过。胸口间一阵巨痛,痛的却不是肉体,而是真真正正心痛难忍——当年长华也受过这般苦楚,这般滋味…… 一柄长剑,穿胸而过。 执剑人,正是沈寄流。 端方的君子,双眸殷红,面容隐现癫狂。他桀桀笑着,刀尖在沈世胸口转着圈,绞碎着他的心脏,狂笑道:“当年就不该留下你的命。你这个孽障!” 第三十三章:解密(三) 若要再追溯因果,一切缘由不过是一个“爱”字。 沈家四兄弟,原本关系和睦。却偏偏出了老二这个怪胎,老二是个男人,爱上了与自己同性别的大哥,但是大哥却从不正眼看他,只会宠着沈世。老二嫉妒,时间久了,妒便生了恨。 但他素来又心思沉重,纵然再不喜欢,也不在面上表露分毫,依旧做足了好二哥的形象。 父亲死前交代了沈家千年来的惊人秘密,他心中便有了计量,利用人性的弱点——大哥再喜欢,也终究怕死,三弟更不用说了,生来就懦弱胆小。那夜风雨如晦,他将兄弟两人召到屋内,说出了那阴狠毒辣的计谋。大哥起先不同意,骂他畜生。他冷冷地说:“我的确是牲畜,可若不这么做,我怕是连牲畜都当不得。” “那为什么你不去做祭品!偏偏选了四弟!” “大哥你说笑了,我既然想出了这计谋,就代表我怕死。我这么怕死,怎么可能去做祭品?我们兄弟四人,只有四弟长的与父亲最像,所以没人比他更适合。”沈寄流话锋一转,声音冷的像寒冬腊月的冰刀,“父亲死的有多可怕,你们也见过。难道你们也想那样死去?” 是啊,父亲被吸尽了精血,死的时候单薄瘦弱的像一张干瘪的白纸。更无法想象,做祭品的这些年,每一年祭祀都要承受着难以想象的痛苦。 大哥再宠沈世,爱也终究抵不过一个“死”。三弟更是如此,兄弟间的情感不过一条薄纱,稍稍一扯便断。 沈世就这样,被他们推上了祭坛。 做了这样天怒人怨的恶事,沈寄流早就准备好了报应。他也预料到,以沈世的性格迟早会报复,因此早早为三人准备好了后路,就在事成四年后,他们三人相继意外死亡。 表面上是死了,但其实没死,尸体停留的地方皆是事先观察好的极阴之地,再事先布好阵法,死后灵魂不入地狱,直接寄生于自己子女身上。 他们寄生在自己儿子幼小的身体内,用天真无辜的眼睛,继续打量着这世界。 也许是心中的罪恶感,大哥终究还是跟沈寄流好了。殊不知,最后,他仍然爱上了四弟。 沈自明被沈长华屠杀之后,沈寄流终于彻底发了狂。 剑从沈世胸口拔出来时,沈世已经不能说出话来。和尚来不及扶他,也被一道猩红的血刀斩过,受了重伤跌倒在地。 沈寄流身上的白衣被大量血污沾染,镜片后的双眼泛着红光。 和尚咳出一口鲜血,怒道:“你……你这孽畜,到底还是吃了你弟弟!” 沈寄流笑道:“留下他也没什么用了。这呆头呆脑的兄弟,爱上了自己的侄子,还为他破杀戒。可笑,如今既然留着没用,不如让我吃掉,补充一些力量。” 和尚再厉害,也还是个凡人,兼上修行尚浅,完全没办法对付这成了魔的厉鬼。 地上的血,静悄悄蜿蜒在花园中。 沈寄流一脚踩在沈世心口,狠狠的践踏着,神情狠厉:“你可知道,我想这么做已经想了很多年了?你有哪里好?他就偏偏看上你。这么多年了,我为他做了这么多,以为已经看到了希望,没想到最后还是被你勾了去,还被你那人不人鬼不鬼的儿子害了性命。”沈寄流忽又癫狂一笑,“沈世,你这身子既然这么好,不如我就当着你儿子的面,与你快活一次,如何?”说罢,便提起剑挑开沈世身上的衣服。 只见沈世不惧也不恼,平静地任他动作着,虚弱道:“你,不过是个可怜人。” 沈寄流闻言,眉间黑色又深了些,动作愈发暴躁,刀尖划破沈世的身体,鲜血染红了刀尖,他用脚分开沈世的两条腿,脚尖踩着他腿间那私处,冷笑道:“这当年被我所赐予的东西,这些年你用的可快活?被自己亲生儿子操干的滋味,是不是像女人一样?” 沈世却已不看他,微微侧过头,看向不远处的长华。 长华与他四目对视。 沈世的眼神似在说:“对不起,终究辜负了你一番心意。” 沈长华垂了垂眼睫:“父亲这么大人了,还是迷迷糊糊,不爱记事。” 沈世无奈的苦笑:“父亲这是老了。” 长华看着他:“这个不重要。父亲记不住,我便再说一次。说多少次也没关系,有我在,就没人能伤你。” 天边忽然一道惊雷劈过。 一道又一道,闪电,雷鸣,没有暴雨,只有这旱喇喇的干雷,无休止,轰隆隆,似要将这天地劈开。 只见原本伏在地上的沈长华,身体渐渐泛起了黑雾,头发迅速生长,三千黑丝如藤蔓,扬在空中,利刃般袭向了沈寄流。身上的衣袍尽数碎裂,肌肤迅速衰败毁灭,露出一身森森白骨。脸容更是消失不见,沥青色的鬼脸,狰狞,可怖。 他的身体放大了十倍,十指指甲长如刀,眸如血池。他朝天尖啸了一声,声音尖利刺耳。雷声更大,不断劈在他身上,白骨渗出鲜红的血液,他的头发袭向沈寄流,将他卷到跟前,长指甲刀子一般狠狠扎进他的心脏。沈世心都要碎了,虚弱地喃喃:“莫要再造杀孽!快住手!住手!” 但是入了煞的沈长华,已然听不清。 他沉浸在最原始的杀戮中,完全不是他对手的沈寄流,被他撕碎了心脏,敲开了脑壳,吸尽了脑浆。沈寄流的魂魄自肉体中脱出,想要逃脱,长华立刻抓住他,扼住他的咽喉,朝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便听和尚道:“他想吞怨魂,快阻止他!不然再没回头路!” 沈世已经垂死,又哪来的气力阻止。只能无力的躺在地上,无力地望着儿子,张开嘴,一点一点,咬碎了沈寄流的魂魄,一寸一寸吞噬殆尽。咬到咽喉部分时,他忽然停下动作,茫然的朝四处望去。 朦朦胧胧中,他似乎听见有滴答水声。 他望过去,看见一个熟悉的人躺在地上,濒临垂死。那人的眼角有大颗大颗泪珠滚落,并不发出声音,只静静的落泪,脸上的表情,是说不出的怜惜。 沈长华忽然觉得心头一痛,犹如多年前被剜心的痛苦。他用力甩开手中垂死的沈寄流,低头猛咳了一口血,来不及擦掉,便朝那人爬去。 他爬到沈世身边,呆呆望着,心里像被火烧了一般。入了煞之后,姿容尽改,厉青色的鬼面,明明十分恐怖,却有一种说不出的伤心。他伸出爪子,想要擦去沈世的眼泪,无奈指甲太锋利,刚伸过去,就划破了沈世的脸。 他忙无措地将手收回。 旁边的和尚受了重伤,但没有昏迷,拼命地吊着一口气,从怀中掏出一张写满经文的符咒,口中诵念了几句咒语之后,丢向了一边奄奄一息的沈寄流。 “孽畜,去你该去的地方!” 只见沈寄流的魂魄瞬间红光大放,发出凄厉的一声尖啸,而后慢慢的,魂魄缩小,最后化为一缕青烟,消失在地面。 他去了哪里? 和尚闭目,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尘归尘土归土,业报轮回,善有善报恶有恶终。” 园子里安静了。 满月高高挂在碧空,猩红褪去,又是金黄澄明。 沈长华跪在父亲身边,双手攥紧,身上的森森白骨,全是被雷劈中的黑焦痕迹。和尚筋疲力竭地走过来,摸了摸沈世的脉搏,然后脸色变得更加青灰,摇了摇头:“不行了。” 沈长华闻言,不动。 和尚道:“他快死了。” 沈长华伏下身子,亲亲吻去父亲脸上的泪痕,嘴里发出沙哑的呢喃:“父亲……” 沈世快死了,这死亡的过程如此缓慢,先是听觉失去了,尔后是嗅觉,触觉,视觉……生命在体内慢慢流逝的感觉,其实并不恐怖。只是不知缘何,眼泪一直无声落下。他想起自己风华正茂的时候,想起死去的阿萝,想起自己的父亲。还想起有一年夏天,子夜,月光如练,他在花园中,遇见一个小男孩子。那孩子小小的,瘦弱不堪,蹲在墙角边,呆呆的望着自己。他对他说:“你是哪家的小孩子?这么晚出来,会被狼吃掉的。” 一切,都是命。 人如蝼蚁,又怎能争得过天? 沈世慢慢……合上眼。 却不闻耳边长华对他说的话。长华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心中的魔,离你越近,离佛越远。”我的出生就是为了你,我来到这世间是为了你,我存在这世间的意义,也是为了你。我爱你。我的父亲。 沈世看不见,也听不到。但是一边的和尚却能看见。 和尚看见那只不归人间不属地府的阴煞,伸出利爪,对着自己一身白骨上唯一的一片人肉肌肤——胸口,狠狠刺下。血溅开来,熏红了双眼。鲜红的一整颗心脏被生生剜出,双手捧到沈世嘴边,喂他饮下那心头之血。 第三十四章:结局(上) 沈寄流的骨灰最终与沈自明融在了一起,被和尚带出镇子,寻了处风水好的地方埋了。沈中书被吞了怨魂,肉身却未坏死,昏迷三天后醒来,前尘往事尽忘,黄粱一梦,再世为人。 近来山中晴好,清风朗朗,正是出游好时节。 沈世辞退了宅中所有家丁,给每人分了一笔安家费,顺手将铺子转让了出去。长华则负责收拾行李行当,要去旅行了,难免有许多东西要带。父亲喜欢的笔墨纸砚,古董玉瓶,陈年花雕酒,烟色玉枕,各种古玩。收拾到最后,东西太多无法带出,只得去了趟镇外,叫了辆车过来托运了出去。沈世倒是觉得不用这么麻烦,说带不了就不带了,反正都是些身外物。 长华道:“父亲喜欢,便带着,也不麻烦,东西直接被送到我们外面的家,我们轻松的很。” 说起这外面的家,还是长华进镇之前在外面置办好的,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带父亲出去,如今终于做到,心里极欢喜,这几日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时不时还会哼一些小曲儿,让人终于从他身上瞧出一些年轻人的活泼来。沈世觉得他高兴了,自己也就高兴了,所以不再说什么,一切都听他安排。 和尚的伤痊愈的差不多了,也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他走的时候,终于打开了那个随身携带的包袱,包里是一件红色袈裟。他将袈裟披在身上,平静地说:“如今小僧终于可以放下,可以无牵无挂穿上这件袈裟了。” 长华问他:“既然看开了,为什么不打算还俗?” 和尚笑道:“施主不知道,每个人都有命中注定的归宿。施主觉得这红尘好,小僧却觉得这禅堂好。”他将沈自明与沈寄流的骨灰放进包里,念了声阿弥陀佛,对沈世说,“还望沈施主看开些,一切自有命数,切莫再有执念,只有放下,才能超脱。” 沈世颔首:“您放心。” 和尚说:“有朝一日需要小僧帮忙,便来洛阳珈蓝寺寻我。” 沈世道:“多谢。” 和尚对二人点点头,道一句珍重,离去。 家中仆人散尽,该收拾的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跟镇上的人道了别,准备启程。临去前,又去了一趟郊外的坟岗,替容娘上了香后,来到一座新坟前。 这坟前只立着简单的一块墓碑,无名无姓,石雕的碑铭上,刻着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银环之墓。 沈世给他烧了许多纸。就算坟中这人曾经给自己,给沈家带来无数罪孽,他想,毕竟还是沈家造的孽,应当有个完结。墓前长华对他道出真相,当日祭祀后,他入了祠堂的穴,寻到了被阵法缚住千年的银环。彼时银环已没有人形,形状凄厉狰狞,被缚在鬼阵中不得超生,鬼阵布有刀山火海油烹之刑,他便千年如一日,束在那阵法中,日夜备受煎熬。长华将他自鬼阵中吊出来,掐出他的咽喉。银环起先是反抗的,但是长华却对他说:“当年之事,并非沈云飞害你。” 银环厉笑:“不是他又是谁害我?他将我骗回沈家,让人活埋了我。因我是个戏子,我耽误了他大好的仕途,我败坏了他沈家的门风!” 沈长华说:“当年骗你回去的人并非沈云飞。而是沈家找来的易容师。沈云飞早在你被害死之前,就已经死了。” 当年沈云飞带着戏子银环私奔,被沈家人找到强绑了回去,连夜审罚,逼他认错。沈云飞性子倔,不肯回头,沈老太爷怒气攻心,亲手行杖刑,活生生将沈云飞打死在沈家祠堂中。事后怕事情败露,又觉得沈云飞的死归根究底都怪银环这个婊子。所以沈家人找来易容师骗了银环出来,将他活埋在沈家宅院。银环并不知真相,以为是沈云飞变了心,怪自己耽误他仕途将自己害死,因此生出怨魂,有了沈家千年不散的诅咒。 银环却不晓得真相竟是如此,他定在原地,失魂落魄喃喃:“你休得骗人,你……你又怎知当年不是他……” 长华道:“我若想知道,又有何难?你莫忘了我是什么东西。” 银环落泪:“你骗人,云郎,云郎……你说云郎是被打死的……” 沈长华道:“你虽可怜,但害了我父亲,我自不会让你好过。”他顿了顿,又道,“就当为我父亲积一些阴福,我现今吞你二缕怨魂,六丝恨魄,留你一缕生魂回地府。” 银环也没反抗,凄然一笑:“千年的怨恨,到头来却是一场水月空花。” 他的魂魄被长华吞掉,最后束鬼阵散去,黑暗的空间,徐徐升起一豆幽绿色的萤火。 长华长袖一挥:“黄泉路上脚步慢些。有人等了你千年。” 这便是所有的真相。 沈世听完后,非常平静,淡淡道:“都结束了,我们走吧。” “好。我们回家。” 终于到了离去的时刻。他们挑了一个好天气,一大早就静悄悄离开了,没有惊动镇上的任何人。出了镇子,来到渡河边,过了这条渡河,就是通往外面世界的路了。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沈世忽然有些紧张,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离开过镇子,现在要出去,要看一个从没有看过的崭新的世界,他心中难免会有些惧意。 长华察觉出来,揽住他的肩安慰道:“不要怕,有我在。” 沈世盯着水面,好半天才低声道:“不是怕,只是担心不适应。” “出去了有什么不明白的,我都会教你。” 初升的红日照耀湖面,一尾小船缓缓飘来。 十年修得同船渡。 沈长华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修的这与父亲同船的缘分。 过了渡河,又走十几里的山路。路过一座矮山,山中央有一座房子。房子年代久远,早已破旧不堪,孤零零地立在半山腰,凝望着不远处的鲤鱼镇。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长华并没有说什么,但是沈世却觉得,这里就是儿子年幼时住过的地方。 他停下脚步,站在房子跟前不动,默默地望着。过了会儿,他抬头问长华:“你当年在哪里去的?” 长华沉默了片刻,指着门口那棵枯萎的老梨树,说:“就在那儿。” 沈世走过去,慢慢蹲下来,用手抚摸着那片土地。 山林间静谧无声,偶有清风飒飒吹来。晨间的露水,黎明的红日,啼鸣的鸟儿,翠绿可人的树叶,绽开花骨朵的花。是这样一个新鲜的,充满生命力的世界。 沈世的心猛地像被根细线牵扯了下,忙收回手,说:“我们继续赶路。” 长华什么都没说,慢慢跟了过去。 旅途漫漫。 他们坐了水路乘船,又转乘火车,汽车。路上看到了许多从没有看过的风景,认识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沈世不知道,原来楼房可以建的那么高,原来晚上也可以那么亮,亮的像白天一样。路上那么多小铁盒子跑来跑去,长华告诉他,这就是轿车。 沈世第一次坐火车,完全不敢相信这长长的铁盒子竟能自己动,他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小心翼翼踏上了火车,坐在椅坐上拘谨的不敢动。火车上人很多,开动之后,忙着打牌的,睡觉的,玩手机的,孩子的吵闹声,亲人离别的哭泣声。总之,很嘈杂。但一向喜欢清静的他,竟不觉得吵闹。这么多鲜活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觉得这才是生命。 有很多人将目光都转向了他们父子。 这两个年轻的漂亮的男人,穿着不符时代的长衫,年纪稍大一些的,漂亮的简直像从画中走出来,尤其眉间那颗朱砂痣,艳到妩媚。而身边那个年纪稍轻却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生的斯文儒雅,言谈举止温和有礼,活像是古时代的大家公子。 有人听见,他叫另外一个人为父亲。 这样一对漂亮的父子,总是吸引人注视的。沈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便小声问长华“他们何故如此看我?” 长华笑笑:“等下车了,我们还是去换件衣裳吧。” 有年轻的姑娘红了脸,要过来搭讪。沈世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容易被长华婉拒了,拉着他来到火车上的厕所小声抱怨:“这些女孩子是怎么回事?如此露骨的向男人……搭、搭话……成何体统!” 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嗯,下次出门就该把你脸蒙起来。” 沈世:“……” 长华看他脸红红的样子,又忍不住,拉他过来亲了一下。 下了火车,二人便直奔商场,买了这个时代的衣裳。两人皮囊都极佳,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初到商场时还被人围观,以为是拍戏的明星。长华给两人挑了一款同色系的适合赶路的休闲装,又带他去超市买了许多吃的,沈世说他喜欢吃超市里买的那种软Q软Q的果冻。 本来这回家的路途可以当做一场小旅行,可两人回家心切,没多做留恋,隔日,再转了一班飞机,终于到了A市。 在这繁华的都市一角,有他们的家。 家在第二十楼,不大,两室一厅,装修成暖色调的,很温馨。有一扇大落地窗,窗边摆着一盆绿油油的君子兰。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家中现代化用品一应俱全。沈世完全不会用这些电器,第一次打开电视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幸好长华跟他解释清楚,不然那台刚买不久的新电视机就被他砸坏了。沈世看了几次电视后,对长华说,还是书好,有底蕴,他这种老古董接受不了电视这种东西。 不过对于家里其他电器他倒是上手的很快,没多久,他就能运用现代化厨房给儿子做饭了。虽然他做的很少,大多数的饭菜都是长华在做。 日出日落。 两个人平静又简单的生活着。 日子好像就不再前进了,就这么停留在这里。 长华最近给他装修了个书房,把运来的古董器物都摆进去了,知道父亲喜欢看书,又去家不远处的图书馆给他办了张借书证,两人经常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等到一钩新月照黄昏时,两人再手牵手心满意足的回家,路过菜市场,会买一些新鲜的菜,回来长华做晚餐,沈世会坐在电视前看一些新闻,如果心情好,也会去厨房帮忙打打下手。吃完了,收拾好家里,两人会去楼下的公园散散步,路过没人的转弯处,长华会牵沈世的手。 有一次,两人路过一间古色古香的茶馆时,长华说:“我们以后也开这样一间茶馆吧,父亲泡的一手好茶,到时候我们生意绝对不差。” 沈世笑道:“那得事先寻好地面,位置不好,到时候也会赔本。” “有句话不是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吗?”长华说,“到时候在茶馆里放一些书,做成阅读式的茶馆,父亲写得一手好字,也可收些学生来。” 沈世微笑:“那好啊,什么时候开,咱们再计划计划。” 长华道:“从计划到完工,起码也得要六七个月吧,唔……”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变得不太好,没再继续说下去。 沈世垂下了眼帘,静静地握紧了长华的手。 晚上回来,沈世沐浴完毕,裹着浴袍从浴室出来,发现家客厅里没开灯。儿子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望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沈世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长华回过头来,将他拉进怀里环着。 “想什么?”沈世伸手,抚着他的脸。明月白光投进屋内,照耀在他的脸上,就像海市蜃楼,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一时间昏晕莫辨。 长华脸颊蹭蹭他的手心,低声道:“没想什么。你洗好了?” “嗯。” “好香。”凑在他颈间亲了一下。 沈世红了脸,微微推开他道:“没个正经。” “怕什么?又没人看见。这是我们自己的家。”长华将他又拽进怀里,吻着他的头发。他吻得很温柔,从头发一直吻到脖颈,最后又回到唇上,深深深的热吻。环住沈世腰间的手也越扼越紧,似是要将他勒进骨血里。吻了一会儿,沈世就承受不住,脸涨得通红,伸手将他推开,有些嗔怒道:“都做了这么多次了,怎地还如此禽兽?快被你弄的呼吸不过来了。” 沈长华道:“父亲不就喜欢我这般禽兽么?”手探进浴袍内,摸到对方胯下那根,笑了,“瞧,这么快就硬了。” 沈世无言,不太好意思地别过脸,露出红红的耳根,煞是可爱。 两人已做过多次,在性事上向来默契,兼上沈世身子又天生的敏感,不到片刻,下面那欲根就被玩的充血肿胀,有股要射精的冲动。但长华偏生不令他如愿,用手掐住他的精关,不让他出精,一手搂着他,一边亲着他的嘴角哄道:“先别射,一会儿还有你受的,这么快就泄了身子,等会儿你又嚷着不做了。” 这话可不是一点源头都没的。有好几次,两人做到一半沈世就受不住了,吵着闹着不做了丢下了长华不管。他体质荏弱,早年被祭祀掏空了身体,就算后来好了,底子也没了,长华心里也清楚,不怪他,可几次都被晾着也着实不好受。事后有买过一些补品给他调理,可也没什么效果,仍然出精有些快。到最后两人都感无奈,只好在性事上有所节制。 沈世也知道自己理亏,犹豫半天道:“那,那你先放开我,我忍忍就是了。” “真的听话?”手仍旧不松开。 “真的。”沈世脸红道。 长华想了想,虽不忍心看他难受,却也不想任他出精伤身,便去客厅橱柜里翻出前些天买给父亲的领带,抽出包装盒子上的丝绸带,走过来望着沈世意味不明的笑。沈世有些尴尬的抽抽嘴角:“你又想什么歪点子?” “你躺好。”长华解开他的浴袍,将他平放在地板上,欺身而上,轻轻咬住他的唇,手下迅速动作,将那根丝带缠上了他的欲根处,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沈世感觉到了,他一向对这些稀奇古怪的花样比较抗拒,这次却也没说什么,只在他耳边呢喃道:“那你快些,时间久了我可受不住。” 长华点点头:“我会注意。” 沈世咬紧牙忍着,腿间的那根被绳子绕着涨得实在难受,身体又不断的被长华挑逗爱抚着,情欲与忍耐的煎熬重装,不到一会儿,身上便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肤色玉白,瘦而不露,骨肉均亭,再沾了些细汗,十分动人,惹人遐思。那张脸也让人有欲望,明明那般禁欲清冷,陷进情欲里时偏生又妩媚至极,隐忍的样子让人情难自制,只想往更深处蹂躏他,叫他哭泣。 沈长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恶毒的恨意——一种无力的厌恶恨。一个人怎可以做到如此地步,控制的他身心全无,一点自己都不存在。明明这个人就在自己怀里,可仍然觉得不够,恨不得将他生吞裹腹,喝尽血肉,永生永世都囚在自己身体里,哪里都逃不得。 可又做不到,所以恨意就会出现。 沈长华轻轻叹息,低下头去,吻上了他的唇。沈世被他亲的颤栗,唇齿纠缠间感受到对方熟悉的气息,一种来自骨血的温度。身体深处渐渐升起了一股奇异的骚动感,痒痒的,酥麻的,空虚的,疯狂的想要抓住什么。被抵开的两腿之间的畸形所在,也慢慢湿润开,在地板上洇开一小片水渍来。 当他情动的时候,就像一朵妖冶的扶桑花绽开了。他低声笑着,伸手勾住了长华的身子,头向后仰去,眉目间晕染开一层薄薄的红晕,轻轻喘息着。洁白的月光照在他的裸体上,那姿态是一种妖异的献祭。 长华被他逼人的妖色诱的几欲失控,忙住了手,定了定神。沈世却不满了,他身子正被挑到兴头上,身上无一处不渴望着被爱抚玩弄,便急不可耐地催促道:“你……你怎停下了?继续。” 长华喘息着说:“你乖乖躺下,我先帮你润滑一下,不然进去又得痛。” 沈世摇着头,修长笔直的两条腿在地板上难耐的扭动着:“不用……那处已出水了。不需润滑……你快些进来罢。” 这样盛情的邀请,长华又怎能推拒? 进去的过程很顺利,除了有一些小小的胀痛感,并无太多不适。毕竟做过多次了,沈世的那处早就被TJ的习惯吞吐男人的阳物,会自己分泌爱液润滑。阳具被紧致的小穴包裹吞吐着,直进直出,抽插几个来回后,银水便溢满了整个蜜薛,抽出时溅开来,好不银靡浪荡。沈世也说不上来这种被插雌穴的感觉是什么,他为这个地方羞耻了几十年,如今却觉得,这地方竟也能让他如此快活,享受鱼水之欢,尤其是被顶到深处的花心时,那种快活简直难以形容,只想大声尖叫。 长华顾忌他身体不好,动作放的很温柔,九浅一深,慢慢摩擦。起初是这样,但越往后做越觉得难以控制,父亲那处实在太过销魂,下面那张小嘴简直就跟自己会动似地,一直吮吸绞缠着他的荫净,有好几次差点都被他吸射了,只好停顿下来,缓一缓,再继续插入。如此几个回合下来,他动作越来越粗暴,干的沈世眼若春水,浑身绵软,呻吟不断。 每个男人都喜欢在床笫间说一些情话,尤其是长华。他素日里行为端方斯文,到了床上却没个正样,总爱逼沈世说些不堪入耳的银词浪语。若是沈世不肯遂他意,他就一直用硅头碾磨着他的酥心。那地方本身就敏感,平时被随便顶几下都会高朝,怎耐得住这样碾磨?沈世只好哭着听他的话,他问什么,他就答什么,词儿也是往那越银乱的地方说越好。就比如现在,长华一边亲着他的嘴角,一边用手玩着他的乳头,下面那根巨大的肉帮深深的插在父亲的蜜洞中,硅头抵着凸起的穴心曼斯条理的碾磨着,一边问:“舒服么?” 沈世自然舒服,扭动着身体发出含混的声音:“唔,舒服……” “喜欢儿子这样干你吗?” “喜欢……” “喜欢怎样干?”长华动了动自己那根泡在银水穴里的肉帮,问,“是喜欢这样?还是……”肉帮突然加速抽插,每一下都重重插入最深处,搅的软穴内银水四溅,“还是这样?” 沈世惊呼,被插的身子不稳,连带着拴在阳具上的蝴蝶结都抖了几记。忙抱紧了他,眼角红红的不肯说那些话。长华便将方才的动作又做了一遍,道:“快告诉我,喜欢儿子怎样干你。” 沈世心里知道,这小子是又犯起浑来了,若不遂了他愿,估计今晚会很难熬。便挣扎着凑到他耳边,撒娇讨好似地说:“好相公,你怎样干我都喜欢。相公快疼疼我,让我泄了吧。” 长华被这一句“相公”挑逗的忍无可忍,一把将他翻过身来,就着肉帮还插在他穴里的姿势,从背后狠狠的操弄起来,动作几近暴烈。沈世一边轻笑一边与他纠缠在一起,叫着他相公,念着他的名字,与他抵死缠绵。直到二人都射了几次,筋疲力竭,这才停下。 四目相视。沈世伸手轻轻触摸他的脸,临摹着他五官的轮廓,婉转深情。沈长华低下头来,与他吻在了一起。 窗外的白月光,广袤的苍穹,水银倾洒了一身,仿佛时空静止。 愿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 第三十五章:结局(下) 到了冬至那天,长华与沈世二人回了一趟母亲去世的地方。几年没回来,这里依然山清水秀,与鲤鱼镇不同的是,这里虽然偏僻,却与外界相同,并不封闭。 几年未见的老仆人头发已经花白,提前到了风烛残年的时候,腰背佝偻,每日所做的事不过是打扫老宅与夫人的坟。 见到长华归来,又见身后的沈世,道:“夫人没有看错人,少爷做到了。” 三人去扫墓。 坟前一柱青烟。 长华给母亲烧了纸钱,给她磕了几个响头。父亲问他:“恨吗?”长华平平淡淡道:“不恨。没她就没我。”沈世没接话,过了会儿,也拿了檀香点着,给坟中女人曾经的未过门的妻祭拜。 南方深冬,萧条寒索,江水滚滚,几只孤鸟从天边飞过,天水一色。 人到最后,机关算尽,最终逃不过一捧黄土。 老仆人送他们离开。长华问他要不要跟他们一起走,出去了给他安排个家安度晚年,老仆说哪里都不去,就留在这儿替夫人守墓,等到哪天走不动了,就死在夫人坟边。长华也不勉强,向他告辞。老仆说:“少爷。” 长华驻足。 老仆道:“少爷不记得我了罢?” 长华摇摇头:“我记得你。”当年向母亲传达消息、帮母亲养鬼的男人,就是他。老仆人笑得有些苦涩:“我跟夫人这辈子,若说真造了什么孽,也就是对不住少爷您。这孽,死后下了地狱,也必定会偿还,只是到了那天,还望少爷您将我跟她葬在一处。” 长华顿了顿,最后长叹一声:“如果那时我还活着。” 天高水远,风轻云淡。 老仆朝他们离去的背影,深深跪了下去。 回去之后,生活继续。 近来,邻居很喜欢来串门儿。这个邻居不是大人,而是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生的机灵可爱,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小嘴又甜,一口一个沈哥哥沈叔叔。沈世好像很喜欢她,每次她来都给她一堆零食。沈长华见了就笑着说:“父亲喜欢小孩啊?” 沈世逗着小姑娘,头也不抬:“小孩子谁不喜欢?” 长华说:“那我们也生一个。” 沈世脸唰一下就红了,手里递给小姑娘的棒棒糖也差点掉地上,忙抬头瞪他一眼低声骂:“还有小孩子在,你瞎胡说什么!” 长华笑着走过去附在他耳边说:“晚上我们来试试,给你肚子里种个小娃娃。” “你——” “叔叔,哥哥在跟你说什么悄悄话啊?灵灵也要听。”小女孩天真的仰起脸,看着他们。在她眼里,沈哥哥跟沈叔叔是她见过的最要好的人了,几乎无时不刻都在一起。 长华坏笑道:“哥哥在跟你沈叔叔说,让他给你生个小弟弟玩。” “沈长华!”沈世怒了! 小女孩拍手高兴的说:“好哇好哇,沈叔叔快给灵灵生小宝宝!” “……” 胡说八道的下场,就是晚上沈长华先生,睡地板了。 不过沈老爷还是疼自家男人的,下半夜就忍不住,把他叫上床了,虽然脸色很不好,摆着架子教训儿子“日后再在小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就一辈子都睡地板。” 长华弯着眼睛,眼神温柔的成了溺人深海。 沈世问:“你听见了没?” “嗯,听见了,以后不胡说八道。”凑过去亲了一口。 沈世气消了点儿,往他怀里凑了凑,小声咕哝:“睡吧。” 过了会儿,他听见头顶上没什么动静了,睁开眼轻声问:“睡了吗?” “还没。” “嗯,我也睡不着了,说会儿话吧。” “嗯,想聊什么?” “你想不想要孩子啊?” 长华闻言笑了:“怎么,你要给我生?” 沈世瞪他一眼:“刚才说过的话这么快就忘了?又想睡地板?” “好吧,我错了,别气。”长华伸手搂住他的腰,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过了片刻,才说:“孩子都可爱,谁都喜欢。不过我这辈子就算了,早没有这种缘分了。” 他这话说的平平淡淡,无悲无喜,沈世心里却很不好受,伸手抚着他的脸,轻声说:“来世,不要再遇见我了。” 长华点点头:“嗯,一次就够了。” “奈何桥上也莫要等我。” “好。不等。” “说好了。” “嗯,说好了。” 过了几天,两人结伴去寺里烧香。长华进不了寺庙,沈世一人进去,在佛祖前长跪不起,也不知许的什么愿。出来时,就见长华怀中抱着一只红包裹,一脸的囧然。 沈世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长华脸色不太好:“人。” “……” “刚有个妇女说去卫生间,麻烦我抱一下孩子,就没回来了。” “……” 沈世说:“这是……不要他了吗?” 长华点头:“估计是这样。要么把孩子交给派出所吧。” 沈世凑过身去:“先让我看看。” 长华将小孩子放进他怀里。 手指小心翼翼拨开红布绸包,小婴儿的脸露了出来,应当是个小男孩,眉眼软软的。看见沈世就露出无邪的笑脸,并伸出白胖胖的小手去摸沈世的脸。沈世愣了一下,抬头问:“怎么办?” 长华思考了一下:“送去警察局吧。” “可、可是……他好可爱。”沈世控制不住内心的欢喜,逗弄着宝宝的小手。 长华在旁边看了会儿,突然柔声问:“你喜欢他吗?” 沈世不吭声。 长华道:“既然他被抛弃了,再交给派出所也一样,父母不疼他,就算找到了,以后也没好日子。” “你的意思是?” “带回家养着吧,也许这是天意。” 家里就这么多了第三口人。 两个大男人都没有照顾婴儿的经验,一时间忙的晕头转向,不知道该从何照顾起,长华平时聪明的很,可面对这种小生物,就算翻了再多书还是一样手忙脚乱,沈世就更不用提了。最后还是邻居家的大姐听到宝宝哭声跑来询问,这才学会了照顾孩子。 宝宝很乖,不爱哭,吃饱了就睡觉,醒来了就一个人躺在摇篮里玩耍,如果你逗他,他就会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来,叫人一听就心生欢喜。 沈世给他起了名字,叫沈平安。长华给他起了个小名儿,叫阿宝。 因为有了宝宝,两人不得不把外出游玩的计划搁浅了,一心一意地照顾着孩子。两个笨手笨脚的大男人没事就宅在家里商量着宝宝的未来。沈世说希望宝宝以后能学画,做个画家。长华说希望他以后能做个大商人。两人意见不合,还吵了好几次,吵到最后两人都笑了起来。 反正,只要孩子平安快乐,那就是他们的心愿。 一天,宝宝饿了,沈世拿着奶瓶去给他喂奶,喂到一半发现宝宝尿湿了,便叫长华去给他拿个尿不湿过来换。叫了好半天,也没见人过来。沈世心中有些纳罕,便放下奶瓶去客厅找。 客厅里没人。 洗手间里却传来隐隐水声。 沈世站在客厅里,一动不动。过了好久,长华从卫生间走出来了,脸色雪白雪白。他见到沈世,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镇定,像没事人一般走过来,问:“怎么了?” 沈世低着头,轻声说:“没事,阿宝尿床了,想问你尿不湿在哪里。” “哦,在卧室的那个柜子上放着。我去给他换。” “嗯,好的。我去洗个手,手都被那小子弄脏了。”往卫生间走去。 长华咬着唇,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但最后还是没说出口。 卫生间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 沈世伸手,慢慢掩住了脸。 晚上好容易哄宝宝睡着了,沈世洗完澡出来,就看见长华蹲在茶几前埋头写着什么。他走过去问:“写什么?” “哦。”长华放下笔说,“给你写一些家里需要注意的东西。” “嗯?” 沈世将本子拿起来一瞧,上面都是一些维修电话,水电费交费的地址,物业电话,生活须知,宝宝照顾事项……等等等等,诸多事项仔仔细细写了好几页,密密麻麻。 沈世看完了,就把本子合上,难能温和地说:“都记在脑子里了,你就不要操这么多心了。” 长华笑笑:“我是怕你粗心。现在比不得在镇子时,没下人照顾着起居。找保姆也不放心,毕竟跟镇子里的长工不同,要是哪天对方突然就辞职不干了,你可怎么办?” “瞎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把自己饿死?” “好吧好吧,不喜欢我就不写了。”站起来揽住对方的肩,往卧室走去,“不早了,睡吧。”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着。窗外的月光笼罩进来,长华的脸呈现出隐隐透明色,仿佛就要乘着月光归去。 沈世问:“还有多久?” 长华沉默。 沈世说:“你说吧,我能接受。” 沈长华翻了个身,侧过去将他搂进怀里,声音压得不能再低:“日子不多了。” “不多是多久?十天?二十天?一个月?” “七天。” 沈世静默。 过了会儿,他说:“嗯,七天,好,七天也不短。没事的,我不难过。”他说,“我不难过。我早就准备好了。”话说到这,语声几乎哽咽,“对不起,对不起。若不是我……对不起。” 当日在花园里,沈寄流那一剑,绞碎了沈世的心脏,是长华再次剜心,喂他饮下心头血,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是相对的,沈长华付出的代价巨大惨烈——原本尚可活三年,最后心脏被剜出来,连三年的时间都失去了。 煞的死穴就是前世的死穴。 沈长华失去了心脏,本该在那晚就当场死去,若不是他执念太深,如今早已化为灰烬。 两人自出来后,心里就明白迟早有这么一天。但是没想到,会来的这样快。 长华捧起他的脸,吻去他的眼泪,在他耳边温柔地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我爱你。” 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我爱你,是不是可以让时间稍微走慢一些? 第二天,沈长华开始呕血,血色浓稠墨黑。阿宝被吓哭了,沈世就说:“把宝宝送人吧。我不想养了。” “怎么了?”长华一边擦着血迹一边问。 沈世淡淡的说:“我照顾不好他的。” 沈长华低头看看宝宝,想了一下,说:“还是养着吧。” “不养。” “我让你养着。”声调已然拔高。沈世却依然固执:“我说了,不养。” “沈世!!”长华突然拍桌站起来,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怒色气急败坏地指着他,“你什么时候才能听我一次?你不养他,我走了,谁给你送终?你膝下无子,到时候老死在床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你让我如何走的安心!” “那不重要。”沈世也吼了出来,“你都要走了,还管我做什么?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儿子就是你。你自己不能尽孝道还指望着别人替你尽孝吗!” 长华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通红通红,喃喃道:“你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是铁了心要跟我一起走了,是不是?是不是!” 沈世低头不做声。 长华跌坐在地上,把脸深深埋进腿间,低声哭泣起来。这个年轻的男人,自出生起,就没掉过一颗眼泪,纵然是年幼时被亲生母亲亲手杀死,也不曾掉过一颗泪,如今竟为了沈世,落下了第一颗眼泪。 不过是绝望。 他做了那么多,牺牲了那么多,哪怕自己永不超生,也不曾后悔,他要的不过是沈世能够活下来,这是他几十年唯一的目的。他不想丢下沈世,随着日子越发临近,他心中的恐惧就愈发强烈。他不想离开,不想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没有人照顾他,没人再跟他说话,没有人知他冷暖,没有人。也曾动过念头,自己走的那天就带沈世一起走,可终究还是忍不下心来。 在北京旅游的时候,沈世站在阳光下让沈长华拍照留念,笑的很灿烂。那时候长华就觉得,他喜欢这样的宝贝,他喜欢他站在阳光下笑的灿烂的样子。 可如今,一切都要消失了。 他就要走了。 沈世不想活下去,他想跟自己一起走。 长华说:“你不能跟我一起走。我这辈子做了这么多的孽,杀了这么多人,魂灵不归地府,死后不知道会去哪里。若是魂飞魄散,你跟着我去了,又找不到我,你可怎么办?你又让我如何放心?我这辈子说不苦,其实也苦。这苦我尝一遍就够了,不想再尝第二遍。你就不能为我着想一下吗?” 沈世呆坐在椅子上,不吭声。 “答应我,活下去。” “答应我!” “答应我!” “答应我!沈世!答应我!否则我不得好死,真正永不超生!” 沈世如遭雷殛,猛地瞪大眼睛,厉声嘶吼:“你闭嘴!!” “你答应我!” “答应我!”又是一口墨色鲜血呕了一地。 沈世脸色煞白,沉默着,沉默着,直到长华都快绝望时,才等到他一句“我,我答应你……我沈世答应你!我不跟你去!我答应你。”最后一句,已泣不成声。 认了命。认了命! 第三天,宝宝托付给邻居家大姐,两人出去约了会,吃了烛光晚餐,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叫《铁达尼》号,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最后沉入了冰冷的海底。女主角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坚强的活了下来。长华不知何时凑到沈世耳边,低声问:“你也会像她那样伟大的,对吗?” 沈世攥紧了衣角。 第四天早晨,沈世起床做早餐,给宝宝换尿不湿。等一切都忙完了,却发现长华还躺在床上没起来。 他走过去。 长华对他笑着说:“对不起,我好像,不能走路了。” 沈世掀开被子,看见了那双曾经有力的漂亮的双腿,已经成了一具骷髅。 第五天,长华已经昏迷不醒,身上大多地方都已骨化。身上散发出一种浓郁的恶臭味,宝宝被熏的一直吐奶,沈世没办法,只好将他送到邻居家寄养几天。他自己寸步不离守在长华身边,给他擦身,替他洗脸,梳头发,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说着话。 第六天,沈长华依旧昏迷不醒,白骨也溃烂,骨头缝里流出许多黑红色的脓液,弄了一床。沈世不嫌脏地给他耐心擦洗,他要让自己的男人干干净净的上路。 第七天,沈长华突然醒了,对沈世说:“我还没带你去过大海。” 沈世摸着他的头发,温柔地摇摇头:“你就是我的大海。” 我是你的朱砂痣,你的心头血。 你是我的大海。 长华笑了,眼睛有些疲惫的瞌上,过了会儿又睁开,说:“平安呢?我想看看他。” 沈世亲着他的脸:“平安身体不舒服,我送他去邻居家住几天。” “是被我吓到了吧?” “有点儿。” “那就不见了。” “嗯。” “我要走了。” 沈世紧紧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奈何桥上我就不等你了。” “好。” 长华望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焕发出一种熟悉的热烈光芒来。他说:“沈世,我爱你。我这辈子不后悔。” “我知道。我知道。” “沈世……我爱你。” “我知道。” “我爱你。” “我知道。” “沈世……我……”眼里的火光渐渐虚弱,直到熄灭,终于还是没有说完那三个字。 清风吹来,拂动窗帘。 一句“我也爱你,我爱你。”轻轻飘散在风中,情深说话未曾讲。 尾声 三十年后。 沈平安下班回来,刚进屋,父亲就杵着拐杖过来训斥他:“天这么冷,还在下雪,早上出门为什么不穿羽绒服啊!敢不这么臭美吗!” 沈平安忙解释说:“不是不是,是我早上起迟了,怕上班迟到一急就给忘了。”刚说完就打了个喷嚏。 父亲脸色于是更难看了,凶巴巴骂道:“小畜生,下次不许熬夜,晚上按时睡觉。感冒了又害人,快滚去穿衣服!然后出来吃饭。” “知道知道啦!老爸!”沈平安吓的赶紧钻进卧室去穿衣服了。 父亲今年七十三岁了,老的牙齿都掉光了,虽然瘦,但是精神却很好。对他十分严厉,训人的时候尤其吓人。沈平安从小就怕他,记忆中的父亲话一直很少,也不爱笑,一个人把他养大,教他读书,写字,做人。 父亲博学多才,除了不太擅长做家务外,好像什么都懂,会画画,写得一手好银钩,看过很多书。家里有个大书房,里面装了满满几大书柜的书,还有各种古玩玉器。 家中不是特别有钱,却也不愁温饱。父亲一个人经营着一家茶馆,闲时收几个学生写字画画,日子过的很可以。 沈平安很崇拜他的爸爸,虽然几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可是对他的爱却一点都不少。 他也记得,父亲年轻时,是个大帅哥。 他还记得,父亲总喜欢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望着颈子上挂着的那个装着莫名人骨灰的玻璃瓶发呆。 饭桌上,沈平安突然对父亲说:“爸,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什么事?”父亲板着脸问。 “我……我想下个月跟小美结婚。” “想好了吗?人家姑娘答应了?” “嗯,我们交往也有五年了,年纪都不小了,不想拖了,所以想把婚事弄了。” “想好了就行。好好对人家姑娘,不许犯浑。结了婚就跟现在不一样了,得顾家。” “嗯,这个我知道。” “知道就好。婚事我明天给你们开始准备。” “嗯,好的。对了爸,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说!” “我这些年工作赚了一些钱,我想,过几天去买个房子,等结婚后你就搬过来跟咱们一起住,我也好照顾你。” 父亲听了,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房子住的好好的,干嘛要搬啊?” 沈平安说:“咱家这房子太老了,水电老断,我现在也大了,该让您住新房子享享福了。” 谁知父亲却一口拒绝道:“我不去。” 沈平安愣了:“为什么啊?” “不去就不去,你要搬就搬吧,我是死也不会离开这屋子的。”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父亲不愿离开这老房子,但沈平安就是觉得,应该与父亲脖子上挂的那个玻璃瓶有关吧。 沈平安说:“那好吧,不搬就不搬,咱爸不喜欢,我们就住这儿。” 父亲这才有点儿高兴的样子,哼了一声回房去了。 那天半夜,沈平安起床嘘嘘,不小心经过父亲的卧室门口,听见老父在说:“你听见了吗?咱儿子阿宝要结婚了。” 沈平安结婚那天,来了很多人。同学邻居,同事上司。父亲穿着大红色的喜庆唐装被安排在主座上。新人敬酒的时候,他给儿子媳妇儿一人送了一份大礼。沈平安跪在他面前,红着眼睛说:“爸爸,谢谢您。” 父亲摆摆手,什么都没说。 一年后,妻子生了个小女儿,平安求父亲取名儿,父亲想了想,说:“就叫念长吧。” 思念,长情。 父亲就一直住在老房子里,没有搬出去过。由于老房子只有两室,妻子入门后不够住,沈平安最后还是在外面买了新房子,跟妻子搬了出去。新房离老房远,两人回来的次数并不多,大多时间都是父亲一个人在家。念长五岁的时候,父亲身体开始变差,大病小病不断。为了照顾他,平安辞去了工作,回到老房子里专心照料着,伺候在榻前,无微不至。人人都道沈老养了个孝顺的好儿子。 父亲神智越来越不清楚,时常说浑话。说的最多的,是一个人的名字。 “长华。” 沈平安不知道长华是谁,但听了却觉得很熟悉,仿佛很久很久,还在襁褓里时,就曾听见过一般。 后来父亲昏迷的时间越来越多,偶尔醒来,看见是他,便叫着他的乳名说:“小宝啊,累了你了。” 平安强笑道:“累什么?儿子照顾自己的老子,天经地义。” 有时候也不清醒,睁开眼就说:“长华,我好想你啊。” 也会说“我答应你的,我做到了。” 平安不知道这些话的意思,但是听在耳里,却总是眼圈泛红。 就这样拖着病体,父亲撑过了两年。 八十高寿那天,平安在老房子里给他过寿。那天来了很多人,大多都是父亲这辈子教出来的学生。 父亲穿着大红色的唐装,坐在太师椅上,受着他们的祝福,一向严肃的脸,露出了笑容来。 他这一天笑的很多,简直比一生还要多。 到了寿宴结束,大家都散去时,父亲将他叫到了身边。 父亲坐在太师椅上,平静慈祥的笑着。 沈平安望着他,心里突然就觉得,父亲要走了。 他跪了下来。 父亲摸着他的头,说:“你是我跟他当初捡回来的。他说要养着你,怕我日后膝下无子,无人送终。” “爸爸……” “我养大了你,养的很成功。你是个乖孩子,孝顺懂礼,为父很欣慰。” “爸!” “爸爸要走了,不能再看着你了,日后的路你自己要走稳。” “爸爸……”沈平安已经泣不成声。 “我的小宝长大了,爸爸也能……安心了。” 父亲走的很平静,没有任何痛苦,真正儿孙满堂,寿终正寝。 出殡那日,家中来了一位老和尚,法号释心,据称是父亲年轻时结交的朋友,恰好路过此处,来祭拜一下。 他给父亲念了一段往生咒,临去前,突然瞥见灵牌上的字,对平安说:“你父亲,不叫沈忘生,他叫沈世。” 入了黄泉,下了地府,奈何桥上,沈世驻足停下。孟婆端一碗忘情水给他。沈摇摇头拒绝,问道:“三十年前,我有一故人经过此处,你可见过?” 孟婆搅着滚滚忘情水,眼皮也不抬,道:“叫什么名字?” “沈长华。” 孟婆道:“那是只煞,天地仅此一只,不归地府,不属天界,死了之后,只会魂飞魄散,灰飞烟灭。” 沈世点点头,倒也没有多少失望,说:“我也猜到了会是如此。” “喝下这碗孟婆汤再去投胎。” 沈世最终还是没有喝下那碗孟婆汤。 入了轮回,再世为人。 转眼又是二十载。 那年春光明媚,江南桃红柳碧,草长莺飞,沈世去杭州丝绸行做一笔生意,路过断桥,忽地听到不远处传来哄闹声,他停下脚步,问身边的朋友:“出了什么事?” 朋友道:“沈公子不知道,我们这儿有个出名的大傻个儿,脑袋不清楚,整日蹲在这里,说要等一个眉心有红痣的人。今儿又在这边蹲着,好像被人调笑了几句,就跟人打起来了。” 沈世听了,心中一惊。 朋友忽地笑道:“不说没注意,沈公子的眉间倒是有一颗红痣——唉,沈公子,你去哪?” 沈世跌跌撞撞走过去,拨开人群,便见一道极熟悉的背影站在柳树下。 沈世捂着嘴,终于泪如雨下。 “我带你,回家。”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