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魔幻 三)——来自远方
来自远方  发于:201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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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四章

 事情就如宋默所料想的那样,加兰德最终答应了宋默的要求,但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宋默最终购买的商队股份,限定在了百分之四十五。 宋默对此并不在意,归根结底,他也没想过霸占加兰德商队,他要的,只是一个销售渠道,让他能卖出更多的商品,赚更多的钱,并且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这份契约,双方都比较满意。加兰德得到了赚钱的新点子,宋默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过在销售点的设立和人员的安排上,宋默和加兰德产生了一点分歧。加兰德坚持只有矮人才是最忠诚的生意伙伴,鉴于和宋默合作的关系,人类也可以参与店铺管理。宋默却认为,除了矮人和人类,其他种族也是可以参与到店铺经营中的,例如地精。 地精乔比斯现在是宋默忠实的拥趸,只要是宋默说的话,他绝对会奉为圭旨,哪怕是让他去偷光明大主教的内裤,乔比斯都不会犹豫半秒。幸运的是,宋默没有这个爱好,所以大主教的内裤安全无虞。 地精的忠诚与勤恳让宋默和格里兰人刮目相看,如果给了他们机会,或许并不是没办法让他们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当然,宋大领主所谓的正常生活,和一般人眼中的正常生活,还是有些区别的。 “地精?”加兰德听到宋默的提议,当即就提出了反对,“不可能!他们是一群小偷,毫无信用可言!” 宋默皱了皱眉,却也没办法马上改变地精在矮人心中的形象,切实点说,除了生活在格里兰的地精,光明大陆上的大部分地精,都还是需要“劳动改造”一下的。 “我可以保证。”宋默拍了拍神色黯然的乔比斯的肩膀,“他们现在是我的领民,我可以为他们做担保。” 加兰德还是怀疑,宋默干脆提出,地精驻守的店铺,另外会增加一个侏儒,加兰德也可以派商队里信得过的人监督,直到他相信格里兰的地精,不会做出让他无法接受的事情为止。 “我已经让步了。”宋默看着仍旧持怀疑态度的加兰德,语气开始变得强硬,“别忘记了,虽然商队是你的,但生意是我们两个人的。大不了地精经营的店铺,全部经营我提供的商品,无论盈亏全部算我的。” “……好吧。” 宋默的强硬态度让加兰德妥协了,矮人看着乔比斯和另外几个被选出来的地精,语气生硬的说道;“我仍不相信你们,但我愿意相信领主大人,希望你们不会让他失望。” 地精们完全不在乎加兰德的冷嘲热讽,现在的他们,满心满眼只有宋默。领主大人相信他们,愿意将重要的工作交给他们,他们就一定要做到最好! “领主大人,我们发誓,绝对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安排好了地精,宋默又找来了侏儒。听完宋默的计划,侏儒们沉默了下来。宋默这才想起,侏儒们习惯了躲藏的日子,长期被关押,被追捕的遭遇,让他们很难有自信面对格里兰之外的生活。 “抱歉,是我没考虑到这些。”宋默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在这些侏儒的心里,格里兰之外,到处是对他们心怀不轨的家伙,让他们面对这种情况,的确有些强人所难,“就当我没说过这件事吧。” 宋默挥挥手,示意侏儒们可以离开了,他另想办法就是了。 侏儒没却并没有动,老侏儒艾顿走到宋默面前,说道:“领主大人,我们答应。” “什么?”宋默有些吃惊,看着侏儒们的神色,恍然大悟,“你们不必这样,我并不是想让你们报答我什么。” “不,这不只是为了报答您的恩情。”艾顿说道:“在遇到您之前,我们生活在地狱,现在,我们生活在天堂。但是,还有更多的族人在地狱中煎熬,我们希望能告诉这些族人,有一个地方,是他们能够安身的家。在这里他们有吃有穿,还有活干。您的计划给了我们这个机会,让我们不需要再躲藏在黑暗之中,我们对您只有感激,怎么会拒绝?” 老侏儒一边说着,一边虔诚的望着宋默,就像在看他唯一的希望,“领主大人,请原谅我的得寸进尺,但是,我真心的希望您能够帮助我们。” “……艾顿,你真让我为难。” “抱歉,领主大人。” “我或许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宋默的声音有些低沉,“我不是你想的那么伟大。” “不,我们不相信伟大的人,我们只相信宋默格里兰。” “伤脑筋了,”宋默单手耙梳过垂在额前的黑发,在侏儒忐忑的目光注视下,突然笑了,“你这样,让我不答应都不行。” “领主大人!我们愿意为您献出一切!” “别,千万别。”宋默笑着蹲下身,平视着老侏儒,“艾顿,我不是好人,也不是做事不求回报的圣人。但我答应你,我会尽可能去帮助你的同族,同样的,你也要答应我,做好我安排的事情,如何?” “遵命,领主大人!” 所有的侏儒匍匐在地,艾顿甚至想要去亲吻宋默的靴子。宋默吓得从地上蹦了起来,这都什么毛病?! 侏儒们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他们将和选出来的地精一起,接受宋默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教材内容由宋大领主亲自操刀,花费了一个星期完成,这本不到五十页的册子,成为了日后光明大陆上所有“业务员”必须学习的“圣典”。如果一个“业务员”说他没学习过宋默格里兰的销售手册,会被整个行业鄙视。 当然,目前这本册子只在格里兰内部流通,就连加兰德和罗德,也只能将选出来的商队伙计送到格里兰来一起接受培训,想要摘抄几分出去?不可能! 知识产权听过没?商业机密听过没?没听过?没听过不要紧,来来来,经过宋默连番轰炸的管家老约翰,会和你好好解释一下……听不懂,太痛苦?痛苦好啊!管家大人挺直腰板,笑眯眯的一甩教鞭,你不痛苦,他怎么从之前被宋默念经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所以,继续痛苦下去吧,让他老人家好好高兴一下。 地精和侏儒的事情搞定,宋默又挑选了三十多个身手不错的男人,他们将和地精侏儒一起离开,保护这些小个子的安全。毕竟在光明大陆,力量决定一切,地精和侏儒的身份又太过特殊,谁知道会遇到些什么?万一有人看着生意眼红,来个地痞流氓收些保护费什么的,有拳头,也比较好说话。 这样一来,格里兰的武装力量就被削弱不少,宋默又开始埋头画图纸,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甚至想把导弹弄出来,谁敢再打格里兰的主意,他就给谁来个群轰。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罢了,这太不现实。 归根结底,还是人口问题! 宋默丢开笔,趴在桌子上叹了口气,罗德还没搞定矮人长老会吗?难不成,他要新找一个人口贩子?风险实在有点大啊…… “亲爱的,你怎么了?” 不知何时,瑞斯走进了房间,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支在宋默的脸颊两边,俯下身,将趴在桌子上的宋默,完全包裹在了怀里。 “怎么了?”宋默侧过头,抓住垂到面前的一缕褐色长发,缠绕在手指上,“在烦恼啊。” “烦恼什么?” “人口。”宋默哼了一声,“还是伟人说的对,人多力量大。果然多生孩子才能致富。” “生孩子?”瑞斯压低了身体,眉毛一挑,唇角一勾,鲜红的唇凑到宋默的耳边,舔了一下饱满的耳垂,“亲爱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更适合到床上去谈,你觉得呢?” “……”宋默枕在手臂上,瞪了瑞斯一眼,用力一拉手里的长发,没见到瑞斯吃痛的表情,感到有些无趣,“瑞斯,我是认真的在烦恼,不是在开玩笑。” “可以把整件事告诉我吗?”瑞斯直起身,将宋默拉了起来,自己坐到椅子上,然后将宋默抱在怀里,亲了亲宋默的脸颊,“或许,我可以帮忙。” “……好吧。” 宋默并不认为自己是病急乱投医,但他的确是需要找人说说话。 听完宋默的叙述,瑞斯笑了起来,“如果只是这样,问题并不难解决,关键是看你的胆量如何。” “胆量?” “对。”瑞斯低下头,蹭了蹭宋默的额头,“与所有号称正义一方的人对立的胆量。” “你该不会是让我发动侵略战争吧?”虽说他已经为纳尔逊量身定做了一系列阴谋叛乱的计划,但那也需要时间。 “不,我怎么会让你做这么危险的事情?”瑞斯抱着宋默,缓缓说道:“我说的是魔族,要吗?” “魔族?” “是的,魔族。”瑞斯牵起宋默的右手,擦过他尾指上的那枚指环,海蓝色的双眼滑过一道难辨的光,快得让宋默来不及捕捉。 宋默怀疑的看着瑞斯,“你不会再给我弄来一群骨头架子吧?” “当然不会。”瑞斯紧了紧环在宋默腰上的手臂,“只要提供食宿,工钱随意,要吗?” “真的?” “真的。” “那好。”宋默一把搂住瑞斯的脖子,说道:“给我,我要!” 正推门走进来的管家老约翰恰好听到了这句话,脸色一变,整个人石化当场。 领主大人,贵族的矜持,都不要了吗…… 第八十五章 虽然宋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看着眼前五十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俊男美女,还是忍不住愣了一下。 瑞斯梅尔斯很漂亮,同理,人形的魔族应该也难看不到哪里去。可这样随便召唤出五十个,就像是参加选美比赛似的,是不是太打击人了?瞄了瞄队伍里波涛汹涌的御姐们,宋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哪里是大白兔,整个一对烤乳猪!F恐怕都挡不住…… 整日被汉子爬床的领主大人,泪流满面了,这就是天堂啊! “你在看什么?”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单手托起了宋默的下巴,冷眼扫视了几个被宋默重点“关注”的姐姐,姐姐们抖了抖,转眼之间,都变成了英俊挺拔的汉子。 宋默郁闷了。 看看而已,需要这样吗? “需要!”瑞斯斩钉截铁的说道:“你想看,看我就够了。” 说罢,抓起宋默的一只手放在胸前,“你还可以摸。但他们,不行。否则我杀了他们。” 瑞斯的话只是让宋默咧咧嘴,这个魔族之前还威胁要囚禁他,不是也没真下手吗?可这番话听在被召唤来的魔族耳朵里,无疑是晴天霹雳。梅尔斯家族的人向来说一不二,独占欲强到骇人,虽然魔族或多或少都有些变态,可他们堪称变态中的变态,简直是完全变态! 只是被看两眼就要挨宰,这什么世道!果然美丽也是一种罪过吗? 当即,队伍中一个女士都没剩下,华丽丽的全变成了男人。管他本质上是汉子还是妹子,在这里,都是汉子都就对了。至于长相,天生的,没办法。如果不是魔族的恢复力惊人,他们肯定会第一时间在脸上再划几刀,顶着满脸的刀疤会安全许多。 瑞斯对他们的识相还算满意,宋默却不满意了,好不容易来了养眼的妹子,结果都变成了汉子。汉子再养眼也是汉子! 不过这些瑞斯眼睛一眯就有斯巴达倾向的魔族,让他们变回妹子估计也不现实。 “算了,就这样吧。”宋默一挥手,“管家,房间都安排好了吗?” “领主大人,已经安排好了。” “好的。”宋默点点头,管家办事,他放心,“大家都先下去休息吧。” 魔族们站在原地没有动,目光看向瑞斯,直到瑞斯点了头,才跟在管家和侍女身后,陆续离开了房间。 老约翰离开房间之后,才感到为难。刚刚女变男的一幕他也看到了,之前安排的客房,是两人一间,男士与女士必然是分开的。现在这样,该怎么办? 想到这里,老约翰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看着眼前五十个沉默的魔族,说道:“请男士站在左边,女士站在右边,不能严格区分的原地不动。” 话落,只见所有的魔族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老约翰。 管家无奈了,叹了口气,既然实在分不出来,就只能混搭。估计对方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红发侍女安妮捧着烛台走在一边,目光中带着好奇。身后这些人,是瑞斯大人的同族? 瑞斯的身份在格里兰已经不是秘密,由于哈洛德的关系,安妮也知道了许多其他人不知道的,关于其他种族的事情。为了追到红发妹子,哈洛德使尽了浑身解数,将“旅途”中遇到的一些趣事,以及关于其他种族的趣闻,都讲给了安妮。 关于魔族,哈洛德使用的词汇都不太好,阴险狡诈,自私冷酷,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是被光明神驱逐到地底深处,不被光明眷顾的种族。 不被光明神眷顾的种族吗? 安妮咬了咬嘴唇,就算被光明神眷顾的种族,又能怎么样?他们不是一样生活穷困,食不果腹? 如果没有领主大人,哪怕他们日夜祈祷,也得不到现在这样的生活。 光明神,教会? 安妮想起了哈洛德和艾尔特,笑容带上了一丝嘲讽。格里兰人一定是生活在光明神遗忘的黑暗角落,格里兰人唯一的信仰,只有宋默格里兰。让光明神见鬼去吧! 走在后边的几个魔族,突然将目光转向红发侍女,窈窕的身姿,漂亮的脸蛋,纯洁无暇的笑容,仿佛不知世间阴暗,内心却在诅咒被人类信仰的最高神祗? 魔族们低下头,垂落的长发遮住了脸上乍然浮现的笑容。像梅尔斯大人说的一样,格里兰,果然是个有趣的地方。 领主卧室中,宋默抱着双臂靠在墙上,看着笑得一脸淫荡的魔族,撇撇嘴。他就知道,这个家伙怎么会做白工?免费劳工给他弄来了,不要点好处,会甘心才怪。 “亲爱的……” 这句话已经成为了瑞斯的口头禅,宋默也听得耳朵里长了茧子。从最开始的浑身不舒服,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如果哪天瑞斯说话不带这个词,宋默还会奇怪的看他几眼。 果然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吗? 嗤笑一声,宋默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表扬一下自己强悍的适应能力。不过习惯了总比一被对方碰,就鸡皮疙瘩掉满地要好很多吧? 说白了,他现在就是个全凭自己打拼的泥腿子,什么贵族啊领主啊那都是虚的,钱赚得再多,没有强横的实力,也早晚会被像黑炎那样的家伙抢走。 自力更生,借势,两者并不矛盾。瑞斯的确是喜欢他,不管这份喜欢背后掩藏着什么样的目的,宋默只需要知道,自己偶尔能往这座高得看不到顶峰的山上靠一靠,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这座山什么时候会跑掉,那不是宋默现在关心的事情。不过,该给的好处,还是要给的,何况这是个美人,自己也算不上吃亏。 “瑞斯。”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抬起头,笑得眯起了眼睛,长长的睫毛遮去了双眼中的情绪,“今天,你可以留在这里。” 留在这里? 瑞斯有瞬间的怔忪,会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要是误会了…… 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肩膀滑过,搂住了他的脖子,嘴唇贴上了瑞斯的下巴,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带着每个男人都心知肚明的暗示。 眼前的喉结开始上下滚动,可以听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宋默笑了。 膝弯被有力的手臂穿过,瞬间腾空,整个人被瑞斯横抱起来,“亲爱的,话说出口,就不能反悔了哦?” 海蓝色的双眼紧盯着他,深得仿佛看不到底。 宋默双臂揽住了瑞斯,侧过头,咬了一下瑞斯的耳朵,“我说的话,从来不会反悔。” 下一刻,宋默被瑞斯放到了床上,像是在摆放一件易碎的瓷器,小心,谨慎,动作中带着让人心动的细致,双眼中却燃烧着几乎可以吞噬一切的火焰。 宋默突然感到有一丝后悔,他是不是不该这么挑拨他? 不过……算了。 他也是个二十出头的健康青年,不可能一辈子和自己的右手相亲相爱。不就是那啥啥吗?爷们不怕! 想到这里,宋默眼中燃起了熊熊斗志,再说,谁压谁,还不一定呢! 瑞斯单手撑在床头,俯下身,带着灼热气息的吻,落在宋默的额头,滑过脸颊,留在红润的唇边厮摩。大手沿着衣襟的下摆探入,有些冰凉,带起了一阵阵的颤栗与酥麻。 宋默忍不住仰起头,脖颈拉出了一条弧度优美的曲线,喉结立刻被雪白的牙齿咬住,血红的唇用力的吸吮,留下了一个玫瑰色的灼眼印记。 “嘶……” 宋默疼得吸了一口气,属狗的吗?!举起拳头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不许咬我!翻脸了啊!” 瑞斯轻笑一声,安抚的舔了舔被他留下牙印的肌肤,修长的手指掐在宋默的腰际,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要笑,却被堵住了嘴唇,麻痒的触感,逐渐转化为一种让人心痒难耐的热流,从被触摸的肌肤,渗入了血液,骨髓。 有些轻飘飘的…… 宋默眨眨眼,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可身上的热流,却再度让他的视线陷入了迷茫。耳边只能听到如大提琴般低沉优雅的低喃,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惑,流入他的四肢百骸。 “宋默格里兰……”鲜红的唇终于放过了他的脖颈,却落在了精致的锁骨之上,上衣的扣子被一粒粒解开,灵巧的手指,就像是在拆一件等待许久的礼物,妖艳的面孔,也染上了一层氤氲。 被一个男人压着,似乎不像自己想的那么难以接受,…… 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这句话,脸马上开始发烫,如果头顶有面镜子,他肯定会看到自己红得仿佛要滴血的面孔,然后忍不住一头撞到床柱上,昏倒了事。 瑞斯的动作很温柔,温柔得让宋默觉得可怕。他倒宁可他粗鲁一些,至少,这会让他的意识清醒点。 被一个男人在床上弄得昏头昏脑,不知今夕是何夕,实在太特马地丢人了!更何况,连重点都没进……想到重点,宋默心头顿时一群神兽跑过,重点什么的,他压根不该想啊! 感到宋默的僵硬,瑞斯停下了动作,支起上身,黑色的长袍从肩头滑落,露出了一片白皙细腻的肌肤,宋默的视线控制不住的沿着那片白皙下滑,定在了那一点樱红之上…… 看着看着,两管鼻血,顺着鼻孔,缓缓流下……之前的旖旎气氛立刻伴着鼻血随风飘散了。 瑞斯:“……” 宋默:“……” 僵硬片刻,宋默一把拉过床单把头罩上,他没脸见人了! 亲都亲了,摸也摸了,马上就要上三垒了,他竟然流鼻血了!特马地跑到床上来流鼻血,他还能再没出息点吗?再说又不是没看过,他现在这样激动是为哪般啊?! 该说他反射弧过长还是反应异于常人? 宋默埋在床单里装鸵鸟,瑞斯双膝跪在宋默身体两侧,单臂支着身体,另一只手拉了拉宋默蒙头的床单,没拉开,再拉一拉,还是没拉开。 宋默是铁了心的不出来。 瑞斯沉默了一会,突然单手搭在额头上,笑出了声音。 听到笑声,宋默刷的掀开床单,“笑个X的笑!老子是初哥,太激动了不行吗?!” 瑞斯的笑声更大了,身体笑得打颤,控制不住的倒在了宋默的身上,用力的亲了宋默一口,“亲爱的,你真是太招人喜欢了。” “我去&$#^&&!” 宋默又爆了句粗口,干脆往床上一躺,床单一卷,成个了蚕蛹。 “亲爱的,不做了?” “做你个大头鬼!”现在还能做下去的,那是神,不是人。 瑞斯还想说什么,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了,管家老约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出事了!“ 出事了? 宋默马上起身,穿上外套,拉开房门,“出什么事了?” 老约翰目不斜视,尽量把还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男人当做空气,“加兰德送给您的皮皮兽,从笼子里跑了出来,袭击了土豆田!” 皮皮兽袭击了土豆田? 那些圆得像个球,他说要吃,却砍崩了三把菜刀,压根没吃成的小家伙? 这些球,袭击了土豆?宋默怎么想,都觉得是天方夜谭。可管家言之凿凿,宋默也不觉得他会和自己开这样的玩笑。宋默立刻和管家赶到了土豆田边,那里已经围了一圈人,金色骑士艾尔特又张开了乌龟壳,挡在了众人跟前。仔细看看,哈洛德等人也在田边,甚至还有几个魔族! 前教会人士和魔族一起和平共处围观土豆田? 这场景,无论怎么看,都让人感到惊悚。 走到近前,众人自动让开了一条道,让宋默能清楚看到田里正在发生的事情。 只见十几个肉滚滚的白色团子,像是蹦蹦球似的跳上跳下,左冲右突,连踢带撞,将一个个炮弹似的土豆踢到田边,而且还不乱踢,只认准了一个地方,不大一会,土豆已经堆成了小山。 土豆还不到收获的时间,攻击只维持了不长的时间,皮皮兽们似乎也觉得差不多了,蹦跳着来到了土豆堆成的小山边,一只抱着一个比它们脑袋还大的土豆,吭哧吭哧啃了起来。 全场无语。 宋默转过头,看向老约翰:“管家,加兰德说,皮皮兽是温驯娇弱的动物吧?” “是的。” 那现在,是怎么回事?号称全光明大陆最温顺娇弱的动物,竟然旁若无人的袭击了让野猪望而却步的狂暴土豆田? 谁来告诉他,到底是加兰德欺骗了他,还是格里兰的风水太好?或者他该庆幸这些圆球不是食肉动物? 第八十六章 皮皮兽的食量和它们突然发飙的举动一样惊人。一个比它们头还大的土豆转眼间就进了肚子。吃饱后的皮皮兽打了个饱嗝,恢复了温驯,却再没人认为他们娇弱。 狂暴土豆都能踹,娇弱个头! 皮皮兽们全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体型大了一圈,肚子圆滚滚的,四条小短腿几乎碰不到地面。 宋默壮了状胆子,走上前拎起了一只,白色的团子乖巧的蹭了蹭他的掌心。宋默嘴角抽了抽,他怎么觉得,这些家伙不只是脾气变了,连智商都上了一个台阶,不再傻乎乎的只知道COS毛绒玩具,学会卖萌撒娇了? “领主大人,该怎么处置它们?” 领民们已经把皮皮兽都抓了起来,在格里兰人眼里,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只分为能吃和不能吃的。皮皮兽显然归于后者。既不能吃,又糟蹋了他们的土豆田,最好的办法,就是挖坑埋掉做肥料! “怎么处置啊?”宋默看着手里的皮皮兽,又看看还堆在一旁的土豆,眼珠转了转,“在土豆田边扎个篱笆,把它们都养在那里。” “领主大人,它们吃了我们的土豆!” “没关系,不就是几个土豆吗?没看它们收的比吃的更多?” 宋默把皮皮兽抱在怀里,圆滚滚的家伙似乎也感受到了其他人对自己的敌意,缩了缩脑袋,耳朵耷拉了下来。一副委屈的小模样,却丝毫引不起格里兰人任何的同情心。 撒娇无用,卖萌无用! 糟蹋了他们的粮食,就要付出代价! “按照我说的做。”宋默拍拍皮皮兽的脑袋,“让老怀特和他的孙子照顾它们,看看它们的食量到底是多少,差不多的话,就养着它们吧。说不定下次收土豆的时候,能帮上忙。就算帮不了忙,一只也能卖上几百金币,杀掉了多可惜。”说罢,举起了皮皮兽,看着那双圆滚滚的大眼睛,一呲牙,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 “对吧,宝贝,你不想被扒皮吃肉吧?菜刀砍不动你,大不了连皮带肉一起炖,炖不熟还可以烤,叫花鸡的做法我可是记得牢牢的,叫花皮皮兽,似乎也不错。”一边说,一边舔了舔嘴角,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 皮皮兽听不懂宋默的话,却不妨碍他感受到宋默的威胁,只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对宋默撒娇卖萌。宋默没办法,人总不能和一只听不懂话的胖球较劲。摸摸皮皮兽的肚子,估计短时间内这些家伙也不会再“兴风作浪”了。 “暂时先这样吧。” 老怀特带着孙子和其他几个半大孩子,在距离土豆田两百米左右的地方圈了一小块地,围了一圈篱笆。里面撒上干草,皮皮兽都被养在了这里。不像之前的笼子那么逼仄,也不会让这些家伙跑掉。 皮皮兽们都很乖巧,自动自觉的排着队走进了篱笆。虽然更像是滚的……它们吃得实在是太多了,走在地上活脱脱就是一个球。 安置好了皮皮兽,负责看守土豆田的领民开始清点被皮皮兽堆到田边的土豆,将土豆捡起放到筐里,路过篱笆,看着里面的十几个圆球,或许领主大人说的对,留着这些皮皮兽,应该能帮上忙。 将土豆收进仓库,格里兰人对皮皮兽的态度缓和不少,尤其是孩子们,他们对可爱的家伙一向没有太大的抵抗力,哪怕大部分小家伙跑到篱笆边看着这些肉团,嘴里嘀咕的都是:“真胖啊,应该很多肉,很好吃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默没有再更多关注皮皮兽和土豆田的问题。 加兰德传来消息,各地的销售点已经确定,店铺也陆续找好了,宋默建议的广告也打了出去。前期的投入让矮人有些肉痛,不过效果十分显着。一些供货商以及小商队,已经开始和加兰德商队接洽。甚至有当地的一些贵族在看到加兰德打出的广告后,对此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 这些在宋默意料中的事情,却让加兰德喜出望外。矮人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和贵族老爷当面谈生意。以往接待矮人的,顶天是个管事而已。 宋默看完加兰德的信,郁闷的问自己的管家,“难道我不是贵族吗?” 老约翰:“……您的确是个贵族。”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这么长时间吗?” “……” “算了,当我没问。” 被加兰德和管家老约翰双重打击过后,宋默化悲愤为力量,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伟大的教育事业当中。 在地下城堡里工作的人,每次路过,都能看到领主和地精侏儒们,人手一本小册子,在房间里举着册子,喊着口号,开始是领主喊一句,大家喊一句,接着就是领主和大家一起喊,喊到最后,绿皮的地精都喊成了红皮,红皮的地精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被领主好一顿表扬,掌声顿时响起,整个场面颇为壮观。不说房间里的人,就连路过的人,都能感受到那种火热的气氛,激昂的斗志,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顽强精神! 这种热火朝天的势头让瑞斯和杰里斯都感到好奇,在好奇的听完一节“培训课”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想法,这真的不是在宣扬某个宗教的教义吗? 事实上,宋某人的培训课,已经不是宗教能够HOLD住的了,就算光明大主教到场,也只能甘拜下风。估计只有地球某XX组织,或者某X教组织,才有可能拼一拼了…… “砍价不要紧,挑剔没关系,顾客是上帝,上帝有金币!”,“ 红色封皮的销售小册子地精侏儒人手一本,二十字的销售箴言就写在小册子的第一页。虽然字体不太好看,却让所有捧着小册子的人奉为真理。这本由宋默格里兰亲自撰写的小册子,被地精和侏儒共同命名为“红宝书”。 听到这三个字,宋默立时汗如雨下。 册子可以有,“红宝书”什么的,真的不能有! 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让宋默十分介怀,杰里斯听完他的培训课之后,就没了兴趣,瑞斯却把他召唤来的五十个魔族,都塞进了课堂里。 宋默站在临时搭建的讲台上,握着教鞭,看着下面整齐排排坐的五十个黑斗篷,额头冒起一排青筋。 特马地插班插得这么嚣张,经过他的同意了吗?! 特马地插班倒是可以,学费交了吗?! 特马地不交学费就想旁听,有那么好的事情吗?! 特马地光明大陆可没有九年义务制教育! 靠之,当他宋某人好欺负吗?! “梅尔斯大人说,他和领主大人您都已经是这样那样的关系了,完全是一家人了,就不需要计较那么多了。” 噼啪一声,宋默的理智彻底断弦了。 关系你妹!一家人你大爷! 宋默甩掉教鞭扛起步枪,头顶冒火,气冲冲的去找某个魔族算账了。几分钟后,地下城堡里传出了一阵爆豆似的枪声,课堂里的众人等了一会,见枪声没有停止的迹象,作为“班长”的乔比斯咳嗽一声,走上讲台,高举“红宝书”,大声说道:“领主大人暂时不会回来,来,大家先一起喊喊口号清清嗓子吧!” 地精侏儒再度群情激昂,第一次听课的魔族们面面相觑,他们产生了和瑞斯一样的疑惑,这真的不是某个新兴的教派组织吗? 在培训期间,宋默特地抽时间为自己的杂牌军进行了换装。 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在换装这件事上,宋默难得大方了一回。矮人兄弟根据他的要求为男人们量身打造了盔甲,比起钢片似的铠甲,更加轻便,样子也很漂亮,防护能力更是一流。除了盔甲,宋默还特地“设计”了一整套军装,上衣长裤武装带军靴全齐了,连大檐帽都画了出来。宋默对自己画出来的军装样式十分满意,旁人却看得一头雾水,第一次看到大檐帽的哈洛德和图罗问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什么?是为了搏斗中用来戳敌人脑袋吗?” 宋默:“……” 本地土着的审美观彻底打击了宋大领主的积极性,但却没让他打消把军装做出来的念头。只是在布料上犯了难。加兰德的到来为他解决了难题,夏多的绿萝布,成为了最好的选择。堆在仓库里的野猪皮是最好的武装带制作材料,手掌宽的皮带,加上特别设计的枪套和子弹袋,成品的上身效果好的超乎宋默的想象。 军装本来就是为了彰显男人们的威武和气势,穿在身高够高,肌肉够棒的壮汉们身上,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看着腰板挺直,扛枪列队的男人们,宋默激动得想蹦高,轻骑兵弱爆了,重骑兵算个鸟,老子这才叫新时代的军队!军队中的精英!精英中的原子弹! 男人们对身上的军装也十分满意,几年难得穿一套新衣服,领主大人连鞋子腰带都给发,还不要钱,真是好人啊! 第八十七章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受过培训的地精和侏儒对宋默的忠诚度再度提高五十个百分点,虽说宋大领主没打算搞个人崇拜什么的,但人品太好,没办法啊。人家硬要崇拜他,总不能拽着领子说:“不许崇拜老子,否则老子咬你”吧? 距离出发的日子还有五天,宋默在城堡里举行了一场晚宴。大盘的猪肉炖土豆,玉米炖排骨的香味,四处飘散。各种炸烤出来的小吃金黄酥脆。新酿制的葡萄酒被摆了出来,虽然葡萄酒配炖菜有些不伦不类,就像是古色古香的房间里硬要摆上一座断臂维纳斯或没穿衣服的大卫,可对格里兰人来说,有吃有喝就万岁。 精灵和魔族都参加了晚宴,只是和格里兰人仍有些格格不入。 杰里斯端了一杯葡萄酒,静静的靠墙站在角落,一言不发。自从看过宋默山寨的灵魂之水后,精灵就变得沉默下来,翠绿色的眼中时常闪过复杂的光芒。每次杰里斯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都会让他感到芒刺在背。但宋默最近一直很忙,没时间去关注杰里斯到底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宋默也没打算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只是左手背上的花纹却在时刻提醒他,他和这个金发精灵还有契约存在,他还欠这个精灵一个不小的人情。 “伤脑筋。” 宋默摸摸鼻子,刻意将视线从杰里斯的身上转开。他不转开也不行,另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几乎要把他射穿了。 只是看看而已,用的着吗?! 宋默回头瞪了瑞斯一眼,瑞斯朝他举起酒杯示意一下,轻轻舔过红唇,继续用目光明目张胆的扒他衣服。 宋默的耳朵开始发烫,真是%……W$R%! 地精和矮人正在拼酒,显然绿皮的地精不是大胡子矮人的对手。侏儒正在帮地精加油,可他们也只能精神上支持一下自己的好友,没过一会,七八个地精都被矮人兄弟灌得钻进了桌子下边。 大获全胜的矮人兄弟干脆跳上了酒桌,高举酒杯,兴致高昂的唱起了矮人的祝酒歌,宋默正看得有趣,乔比斯和艾顿几人走到了他的身边,对宋默举杯说道:“领主大人,我们敬您!感谢您的慷慨与仁慈!” “恩,我也敬大家。”宋默笑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一脸豪迈,心中却在腹诽,靠之,用喝啤酒的的方式来喝葡萄酒,老子也算开创先例了。 几杯酒下肚,宋默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所谓做生意呢,就要灵活,千万别一根死脑筋。和加兰德的人也要好好相处,和气生财,人际关系很重要。还有我给你们的小册子,大家内部流通就好,千万别外传。” “领主大人,我们会照您的话去做的。” “还有,店铺的收支明细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出现含糊说不清楚的地方。” 目前只是起步阶段,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宋默学习的不是商业,没实际操作过,只能算作纸上谈兵,加兰德有经验,却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经营模式,肯定也会有弄不清的时候。 加兰德和宋默订立了契约,是个信得过的合作伙伴。但加兰德商队里的其他人却另当别论。面对巨大的利益,很难说不会有人心动。宋默本人不能露面,想要确实把握这些店铺的情况,只能靠这些侏儒和地精。 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加兰德。无论如何,宋默都不想因为其他人和加兰德产生龃龉,防患于未然是必须的。一旦出现他担心的情况,可以将影响降到最低。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侏儒的记忆力是一流的!我们会将每笔生意的收支都记得清清楚楚!”老侏儒艾顿拍着胸脯说道:“如果您不相信,我甚至可以准确的说出城堡里每个人这星期都穿什么颜色的内裤!” “你不是开玩笑?” “当然不!”艾顿很显然已经喝醉了,几乎是用吼的说出了接下来的话,“就像您,大花的四角内裤!” 艾顿话音刚落,全场顿时寂静一片。 宋默看看四周,大部分人的表情都很微妙,精灵依旧是一副冰山样子,瑞斯却捂着嘴,笑得双肩直颤。 靠之,穿大花的四角内裤怎么了?!谁规定领主就不能穿大花的四角内裤了?! 清爽,凉快,舒适! 还笑,笑个X笑! 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一把按住侏儒的肩膀,“艾顿,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侍女们洗衣服的时候看到的。”侏儒顿了顿,接着说道:“领主大人,虽然我很不想说这句话,但您的品味实在是有些糟糕。您如果想留住情人的心,必须改进一下,不要求性感,至少要有点情调,小清新也不错,大花四角什么的,那是闷骚大叔的爱好……” 宋默脸色变得铁青,杰里斯默默转过了头,瑞斯已经笑得直捶墙了。 已经没人能阻止醉酒的老侏儒了。 艾顿在和宋默讨论过内裤的花纹问题之后,又和一脸严肃的管家讨论颜色的重要性,然后告诉强森图罗等硬汉,内衣一定要勤换,紧接着又转向矮人……宋默可以清楚看到,被艾顿抓住的谈话对象,脸色就像是调色盘一样,变得十分精彩。 全场唯二没有被老侏儒骚扰过的,只有精灵和魔族。 果然,哪怕在喝醉的情况下,这些头脑发达,四肢孱弱的家伙,也懂得趋利避害,柿子捡软的捏吗? 对于自己成了被捏的软柿子这件事,宋默表示不满。不满之后,又觉得被老侏儒骚扰的其他人表情十分有趣,例如老约翰。 看到老约翰别扭又不能发作的表情,宋大领主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一杯接着一杯酒喝下去,等到晚宴结束,已经有些站不稳了。 大部分人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被抬回了自己家。能自己走的,走出来的路线也是S形的。 宋默捏了捏额角,靠在墙上,打了个酒嗝,感到胃里翻涌,有些难受。他不该喝这么多的。可难得能轻松一下,他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 一只手突然覆上了宋默的额头,冰冷的气息沿着掌心流入,让他好受了许多。 宋默抬起头,有些茫然的眨了眨眼,“杰里斯?” 精灵没有说话,直到宋默的脸色不再那么难看,才收回手。见宋默还是傻呆呆的站在原地,略显不耐的开口说道:“你喝醉了,该回房间休息。” “呵呵。”宋默傻笑了两声,“我没醉。” 说罢抬起左手,一把抓住了杰里斯金色的长发,“杰里斯,你的头发,真漂亮……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精灵皱了皱眉,勉强压下将抓住自己头发的爪子剁掉的念头,拉住宋默的手腕,“放手。” 宋默依旧笑着,没有动。 杰里斯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说放手!“ 宋默还是没动,手上突然用力,杰里斯不防,被他拉得低下了头,还带着酒气的温暖气息凑到精灵的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杰里斯的动作顿了一下,翠绿色的眼睛闪过一道寒光,“你知道了什么?” 宋默松开了杰里斯的头发,又恢复成了醉醺醺的样子,耸了耸肩膀,“我是个醉鬼,能知道什么?或许我只是在发酒疯。” 下一刻,一只白皙的手扣住了宋默的肩膀,拉开了两人之间有些暧昧的距离,将醉醺醺的领主大人抱进了怀里。 “亲爱的,你们在说什么?” 瑞斯低下头,脸上是宠溺的笑容,可笑意却未达眼底。宋默似乎没察觉到这点,笑呵呵的抬起头,亲了瑞斯的下巴一下,“我在告诉杰里斯,我喝醉了,会发酒疯的。” “是吗?” 瑞斯的手指擦过宋默的唇角,指尖似乎都染上了酒香,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杰里斯,“精灵,我希望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话。” 杰里斯的神色变得更加冰冷,瑞斯弯腰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几个魔族已经拦在了杰里斯的面前。 宋默将下巴搭在瑞斯的肩头,好心情的朝精灵挥了挥手:“杰里斯,晚安!” 杰里斯看着那张无辜的脸,几乎咬碎满口银牙!晚安个头! 魔族和精灵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随时可能打起来。老约翰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说道:“诸位,如果在城堡弄出太大的声响可不太好。建议诸位移步到地面上,更容易施展。翡翠森林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简单的翻译过来就是:要打架换个地方,别影响大家休息。外面有免费场地,打死了也没人管。 管家说完话,转身走开,若无其事的指挥着仆人和侍女打扫宴会厅,被晾在原地的精灵魔族像被戳破的皮球,气势全无,面面相觑。 打架也是需要酝酿气氛的,被这么一搅合,还怎么打? 宋默被瑞斯一路抱回了房间,途中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直到身体接触到柔软的床,醉意和倦意一起涌了上来,宋默忍不住打了和哈欠,脸颊在枕头上蹭了蹭,黑色的发铺散开,像是一朵盛放的黑色玫瑰。 单手扯开衬衫的领口,总算能顺畅的呼几口气了。 “亲爱的,你是在邀请我吗?” 瑞斯坐在床边,轻轻撩起宋默垂在额前的黑发,脸上的笑容在烛光中有些模糊。 宋默翻身侧躺在床上,拉过瑞斯的手,看着雪白掌心上的纹路,“我醉了。” “哦,醉了。”瑞斯貌似明白的点了点头,俯下身,轻声问道:“那么,我接下来要做的一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是吗?” “你要做什么?”昏暗中,宋默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瑞斯,像是两弯可以将灵魂湮没的深潭。 “你说呢?亲爱的……” 瑞斯挑起宋默的下巴,缓缓的低下了头…… 第八十八章 轻柔的吻,缓缓落下,含住了犹带酒香的唇。殷红,柔软,瑞斯托起宋默的后颈,修长白皙的手指插入乌黑的发中,丝绸般的触感让他爱不释手。 “亲爱的,张开嘴。” 宋默的头有些发晕,他或许真的醉了。流淌在耳边的声音像是女巫的咒语,每一个字,都在迷惑他的神智,牵引着他所有的动作。 唇慢慢张开,灵巧的舌趁机探入,纠缠,嬉戏,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柔,使他沉醉。 “瑞斯……” “恩?” 宋默突然用力搂住了瑞斯的肩膀,用力扯开他的外衣,手顺着衬衫的领口探入,掌心的热度,仿佛可以灼伤男人的皮肤。 海蓝色的双眼微微眯起,眼中燃起了不容置疑的欲火。带着黯沉与可怕的欲望,几乎可以将身下的人焚烧殆尽。 “亲爱的,你在玩火。”抓住在自己肩背上捣乱的手,轻轻送到嘴角,咬住了还带着一丝余温的指尖,微微用力,雪白的牙齿陷入了蜜色的肌肤,留下一丝血痕。 瞬间的疼痛让宋默恢复了一丝清醒,却在随之而来的热情中消失殆尽。 狂热的,带着血腥味的吻,像是一阵可怕的暴风雨,将他所有的理智都卷入其中,他看不清,摸不着,也猜不透,只能随着这股足以毁灭一切的热焰起舞。 唇被狠狠的吸吮,啃咬,这已经不像是情人间的吻了,宋默只觉得自己成为了身上男人眼中最可口的食物,最终的下场,只能是被吞噬入腹,化为男人的血肉,一点也不会留下。他开始感到恐惧,恐惧中却夹杂着难以言喻的兴奋,似乎,他是期待着被这样对待的。落在肩膀与胸前的唇舌带起了更多的颤栗与酥麻,雪白的牙齿留下了一个又一个仿佛野兽标记领地的齿痕。 所有的空间,似乎都被这个叫做瑞斯梅尔斯的男人充斥,占满。男人的眼睛,嘴唇,和双手,控制了他的一切。 宋默的上衣和衬衫不知何时已经被撕扯开,扣子四处溅落,瑞斯的手在他的身上四处点火,衣服全部成了累赘。他想起身,却被按回去,仰躺在了床上,已经脱到一半的衣服卷成了一团,正巧垫在腰下,双臂也被限制了活动,这让他感到不舒服,却让身上的男人动作起来更加方便。 仿佛带着魔力的嘴唇,终于放过了他胸前的一点,接触空气的瞬间,宋默能感到温热的湿润被蒸发后留下的肿痛,肯定是被咬破了,这个男人绝对是属狗的,而且是变种的…… 凉滑的褐色长发披散而下,覆在了宋默的身上,略微减缓了可怕的热度,四处游走的唇却不放过他,有力的手托起了他的腰,啃咬一般的吻落在了他的小腹,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接触的地方流遍他的全身,宋默怕痒,全身最不能碰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腰,而怕痒的地方,往往是最容易引起兴奋的敏感带,宋默的腰被牢牢扣住,小腹被肆无忌惮的啃咬,他已经不去想会留下多少痕迹了,他彻底兴奋了起来,抓着床单的手几乎用力得要将布料扯破,两条长腿不停的在床上和瑞斯的腰背上厮摩,可男人就是不放过他,狠狠的一咬,迫使他不得不仰起头,从喉咙的深处,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几乎带着哭腔的叫声。 “瑞斯!”宋默用手肘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抓住瑞斯的长发,狠狠的咬住,磨牙,“你个混账王八蛋!” “亲爱的,我的头发不好吃。”瑞斯微微抬起头,嘴唇红得仿佛染血的玫瑰,“不需要这么着急,我们有一整夜的时间,我会满足你的。” 满足个鬼! 刚刚的一声大吼,让宋默的酒醒了一半,俗话说,酒庄壮熊人胆,何况宋大领主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熊人。见瑞斯还有心情调戏他,三两下甩下束缚自己行动的上衣,双手用力一撑,直接翻身,将趴在他身上的瑞斯压在了身下。双膝分开,跪在瑞斯的腰际两侧,两只手按在瑞斯的胸前,低下头,“你大爷的,老子要发酒疯!” “请。”瑞斯笑眯眯的仰躺着,丝毫不见之前的疯狂,只有粗重的喘息,和腰下的某处,才能彰显他此刻同宋默一般无二的激动情绪。 请? 宋默舔了舔嘴唇,那他可就不客气了! 一把拉开瑞斯的衬衫,低下头,狠狠一口咬在了瑞斯的锁骨上。刚刚他被咬得哭爹喊娘,该换换了! 只是宋默忘记了这个魔族身体有多强悍,炮弹都打不穿。虽然皮肤一样温热柔软,可咬起来,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即便把他的一口小牙都磨平了,也根本没办法伤他分毫! 瑞斯干脆双手交握枕在脑后,任由宋默在自己身上胡作非为。偶尔还发出一两声带着魅惑的呻吟,“亲爱的,就是那里,用力!哦,使劲咬我吧!啊!我是如此的喜爱你!” 宋默从浑身火热到遍体生寒,用了不到三秒时间。 抬起头,愕然的看着被自己咬得双靥生春的瑞斯,靠之!他怎么就忘记了,这家伙是个百分百的抖M! 宋默直起身,一抹嘴,长久的撕咬磨蹭,让他的唇更加红润,饱满,看得瑞斯双眼冒火,忍不住又将宋默压在了身下,直接去扯他的腰带和裤子。裤子褪到大腿,瑞斯的动作突然停住了,双眼看着宋默的内在美,轻叹一声,“亲爱的,你果然喜欢这个样式吗?虽然我觉得这没什么,但是,偶尔换换,比较好吧?” 宋默一咬牙,撇过头嗤笑一声,“怎么,看到大花四角硬不起来?” “……” 宋默这句话压根就是自找死路。 无论是哪个种族,对一个雄性来说,“硬不起来”什么的,其杀伤力绝不是一般的惊人。这是挑战雄性权威的词,早该被打下十八层地狱!上一个对瑞斯说这句话的人……恩,梅尔斯家族变态的名声太过辉煌,还没人敢对这个家族里的雄性说这句话。 宋默格里兰,又一次开创了历史的先例。他将被记载在历史的书册之上,亘古流传! 只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或多或少总是要付出些代价的,例如被螃蟹钳子夹一下。而宋默要付的代价,似乎要更多一些…… 瑞斯的神色变了,脸上的笑容愈发的迷人,海蓝色的眸子染上一层带着血色的红光,抓住宋默的一只手,按在了自己身上某处,“亲爱的,我是不是能硬起来,你可以亲自感受一下。或者,马上体验一下?” 宋默被掌心里灼人的热度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按了按,握了握,本能的在心里测算了一下长度和粗度,预测了一下持久度,然后彻底惊悚了。 回忆起上次抓过之后的情形,宋默的感想只有一个,特马地硬之前与硬之后的型号,怎么差了这么多?! 他确信,瑞斯是绝对要做上面那个的,可这个型号往自己身体里捅……谁见过把一吨的炮弹往迫击炮的小炮筒里塞的?那后果绝对是菊花残,满腚伤,血泪一起淌! 想到这个后果,宋默僵硬了,石化了,龟裂了。 他还有大好的青春要过,大把的金币要挥霍,不能被做死在床上! 勉强笑了两声,对已经蓄势待发,随时可能提枪上阵的瑞斯说道:“同志,咱俩这型号,要速配有不小的难度,一号电池往五号电池的凹槽里塞,塞进去了也得报废了。” 宋默已经被震撼得语无伦次了。 瑞斯皱了皱眉头,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你是在,拒绝我?在这种情况下?” “不!绝对不是!”宋默头摇得像拨浪鼓,对任何男人来说,就差临门一脚,却被通知门堵住了,球没处踢,都是要命的事,“那个,你得让我有点心理准备,还有,润滑剂套套什么的,也得准备齐全了。咱们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要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对不?” “还是拒绝我?” “绝对不是!我的意思是,换种方式!” “哦?” “事实上,我手工活做得很不错的。先试试看,怎么样?” 宋默小心翼翼的看着瑞斯,就怕这男人突然发狂,扑上来拽裤子。见瑞斯没反对,立刻自动自发的将瑞斯按倒,向后坐在瑞斯的大腿上,狠狠心,一咬牙,解开瑞斯的皮带,脱裤,抓住,开撸! 老话说得好,撸撸更健康! 为了保住里子,确保自己不腚伤,让自尊和面子都见鬼去吧! 宋默二十多岁没追到过一个妹子,宅在家里,终日与五指姑娘为伴,手工活的确是做得不错,至少从瑞斯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还算满意。 宋默一边上下左右的伺候着,一边抽空看了瑞斯一眼,只是一眼,目光就有些移不开了。他看着瑞斯半合上海蓝色的双眼,眉梢染着晕红,眼角带着水润,眉间随着他的动作微蹙,殷红的唇轻轻吐出了略显急促的气息,仿佛带着蛊惑的香甜,诱使他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含住了那一抹红…… 头被用力扣住,下压,唇齿之间交换着兴奋与缠绵,手下的动作却一直没停,只是兴奋过度,力气没有掌握好,狠狠的一下,让宋默听到了瑞斯发自内心的声音,也切实掌握了重要的一点,不管地球人还是异世界的人,不管是哪个品种,只要是雄性,就算练出了一身铜皮铁骨,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某个地方,还是致命伤,绝对扛不住一记龙爪手的…… 只不过,魔族的恢复力着实惊人。瑞斯一把抓住宋默的肩,目光看得宋默有些发抖,只得讪讪的笑了笑,“一时手误,别生气,这不第一次给别人做手工吗?总得容许力度上有点误差。” 瑞斯眯眼看了宋默一会,倏地翻身重新将宋默压在了身下,直接把宋默的裤子和那条大花四角内裤都扒了下来,宋默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以为终于要栽了,不想瑞斯只是用力并拢他的双腿,狠狠的压了下去,灼热的气息吐到他的耳边,“这次我放过你,没有下一次!” 宋默只觉得两腿之间的那一处,热得几乎要将他整个人融化。 用力抓住了身下的床单,咬住嘴唇,仍旧控制不住嘴里蔓延出的轻吟,即便身上的男人没有真的占有他,宋默还是觉得,体内仿佛涌入了一种不属于自己的气息,陌生,焦灼,让他沉沦。 看着上方微微晃动的妖艳面孔,宋默忍不住抚上了那双已经染上猩红的双眼,抬起头,含住了瑞斯的嘴唇…… 瑞斯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狠狠的咬了宋默的肩膀,带着难以纾解的狂热与愤懑。等到血腥味溢满口中,才缓缓松开,舔了舔被自己咬出的伤口,“宋默格里兰……总有一天,你会全部属于我!” 第八十九章 宋默一觉醒来,只觉得两条大腿之间火辣辣的疼。 “嘶……” 掀开被子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大腿内侧靠近腿窝的地方被磨得又红又肿,有几处还破了皮,碰一下都钻心的疼。这情形,走路外八是肯定的,裤子穿不穿得上还是两说。身上更不用说,他都不记得昨夜瑞斯在他身上咬了多少口,估计牙印都得有几十个! 宋默抓抓头,强忍着疼从床上站起身,脚刚落地,房门就被推开了。宋默看清来人,连问都懒得问,直接几步扑到墙边,抓下挂在墙上的步枪就是一排子弹! 瑞斯梅尔斯似乎早有防备,侧步躲开,子弹全都落空,射到了墙上,火花四溅。 宋默咬着牙,双眼喷火的瞪着瑞斯,NND,虽然昨夜这家伙没做到最后,可依旧翻来覆去煎鱼似的把自己折腾了几遍,该爽的都爽了,该出来的也出来了,自己却没脸见人了! 如果领民见到他这副样子,好奇的问一句:“领主大人,您为甚这样走路?” 难道回答:“为了保住XX,只能给人腿X,结果磨成了外八?啊哈哈哈!” 靠之,别说领主的威严,男人的尊严都要被丢到墙角种蘑菇了! “你别躲!”宋默气哼哼的又填上了子弹,“反正打不死你,让我打两枪出出气!” 瑞斯:“……”打不死他,也不代表他乐意吃枪子。 “靠!你还躲?!不许躲!再躲老子哭给你看!” 宋默已经不打算要脸皮了,一哭二闹三上吊,耍赖打滚今天也要在这个混账王八蛋身上开几个窟窿! 瑞斯见宋默又端起了枪,连忙举起手,说道:“亲爱的,你先放下枪,有话好说。” “没什么好说的!”宋默后槽牙磨得咯吱作响,“你身上长的那根本就不是XX,整个一高压电棍!磨了老子整个晚上,你看看!”一边说,一边掀起了衬衫下摆,露出了大腿上红肿的地方,“这让老子怎么穿裤子,怎么走路?!” 看到奶油色肌肤上那一片殷红,瑞斯的眼睛不由得闪了闪,舔了舔嘴角,脸上的表情明摆着他脑子里正想些什么。宋默更加火大了,这整个一禽兽啊!不,这么说太对不起禽兽了,禽兽也没这么禽兽的! 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是几枪。没等宋默再填装子弹,瑞斯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后,一把搂住了他的腰,低下头,蹭了蹭他的脸颊,“亲爱的,是我不好,别生气了,好吗?” 说着,大手沿着宋默衬衫的下摆下滑,落在了大腿内侧,轻柔的摩挲,一股沁凉随着他手指的动作滋润了皮肤,缓解了那股火辣辣的疼痛。 “我会负责的。”瑞斯舔了舔宋默的耳垂,“只要你能消气,你想怎么办都行。好点了吗?” 宋默哼了一声,没理他,动了动,发现刚刚还让他头顶冒火的地方,疼痛正慢慢减弱,低下头掀开衣摆,红肿也渐渐褪去,只不过…… “你的手放在哪?” 宋默眯起了眼睛,声音中带着冰碴,反手举枪顶在了瑞斯的下颌,“再不拿出来,老子崩了你的脑壳,再剁了你的爪子!” 瑞斯眨眨眼,从善如流的将手抽了出来,下一刻,却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宝贝,昨夜我做得过分了,我现在补偿给你,好不好?” 瑞斯不顾宋默的挣扎,抱着他几步走到床边,将宋默放在床上,自己站起身,缓缓拉开了罩在身上的黑色长袍。宋默第一反应是拿起枕头砸这个臭不要脸的,和他耍了一晚上流氓还不够,大清早的又接着耍! 瑞斯侧过头,躲开了枕头,笑了笑,扯开了长袍,扔在地上。宋默本以为会再看到有碍观瞻的那啥啥,结果却发现,黑色的长袍之下,其实另有乾坤。 “你……” 瑞斯弹了个响指,一顶大檐帽出现在了他的手上,翻转几下,戴在了头上,锃亮的靴跟敲击着地板,带着一种让人心动的韵律,“这身衣服虽然有点怪,不过,穿起来还不错,你觉得呢?” 宋默看着瑞斯,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宋默一直知道瑞斯漂亮,却不知道军装穿在他的身上,会完美到几乎让人移不开视线。巴掌宽的腰带勒出了劲瘦的腰身,及膝的马靴包裹着两条长腿,戴着雪白手套的手指勾了勾黑色的帽檐,瑞斯侧了侧头,勾起嘴角,海蓝色的双眼深深的看着宋默,“如何,喜欢吗?” 宋默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光芒万丈的四个大字:制服诱惑! 领主大人顿时感到鼻腔一热,穿越大神,原谅他的宅男属性吧! 尤其是一个正被军装美人努力掰弯的宅男,真的伤不起啊! 瑞斯见宋默只是愣愣的看着他不说话,干脆一条长腿跪在床沿,挑起宋默的下巴,“亲爱的,告诉我,喜欢吗?” 看着近在咫尺的瑞斯,宋默的鼻血,终于飞流直下。 “亲爱的,这是你的爱好?真的那么喜欢?”瑞斯擦了擦宋默的人中,雪白的指尖顿时被染上了一朵鲜红,“如果我昨夜穿着这身衣服向你求欢,是不是能达成心愿呢,恩?” 瑞斯的话音刚落,宋默的鼻血已经从飞流变成了喷涌,由直下变成了飞溅…… 此时此刻,宋默只有一个感想,果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刀刀都能要人命啊! 管家老约翰见领主迟迟没有起床,带着侍女安妮和仆人,捧着盥洗用具来到了领主卧室的门外,敲了几下房门,室内没有回应,又敲了几下,还是没有回应。管家老约翰心里一动,昨天晚上,似乎是瑞斯送领主大人回的房间,那之后…… 管家的脸色顿时变了,顾不得其他,一边说道:“失礼了!”一边抬起腿,一脚踹开了房门! 随着一声巨响,可怜的房门立刻断为两截,横尸当场。如果门能说话,它肯定会在灰尘中抹着眼泪喊冤,它这是招谁惹谁了,再说了,门没锁,踹什么踹啊…… 老约翰一记飞踢踹断房门,大步走进房间,看到正嘀嗒着鼻血的宋默,脸色变得更难看了,“安妮,毛巾!” 红发侍女还没从管家刚刚的英姿中醒过神来,听到老约翰的声音,没有反应,还是她身旁的仆人上前一步,将毛巾送到了管家的手上。 老约翰几步走到床边,对一旁的瑞斯梅尔斯视若无睹,用毛巾擦干宋默脸上的血迹,抬起了宋默的下巴,“领主大人,把头仰起来,安帕,去叫哈洛德!” 仆人领命,飞快的跑走了,宋默想阻止都来不及,只能抓住老约翰的手腕,有些艰难的说道:“管家,我没事,就是心火旺了点。不用叫哈洛德了。” 老约翰皱了皱眉,“领主大人,请不要任性。” 靠在床边的瑞斯梅尔斯,依旧被当做空气。 不到两分钟,哈洛德就就被安帕找了过来,看到宋默仰着头坐在床上,脸上是一条染血的毛巾,还以为宋默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表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将简易的医疗箱放到床上打开,里面整齐排列着宋默让矮人为这些前教会人士打造的医疗器械。 “领主大人,您哪里不舒服,还是受伤了?” 哈洛德拿起听诊器,摆出一副专业人士的样子。宋默推开老约翰的手,自己用毛巾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说道:“我没不舒服,也没受伤,只是流鼻血了。” 哈洛德还是不相信,英俊的脸上满是担心的表情,“领主大人,还是让我为您检查一下吧。” 宋默连忙摇头,靠之,流鼻血而已,用得着吗?再说,刚刚才来一场制服诱惑,现在又要玩医生游戏? 就算他神经比大腿粗,也肯定HOLD不住。 不成,坚决不成! “我真的只是心火太旺了,才流鼻血的。”宋默拿开毛巾,发现血已经不流了,“你看,没事了吧?”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宋默摆摆手,自己走下床,“我真没事,大家都散了吧,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管家,今天甘蔗和葡萄都该收了吧?哈洛德,你的诊所今天恐怕又有得忙了。” 宋默一边说,一边朝捧着水盆的安妮走去,红发姑娘从刚刚开始就在发呆,看到宋默走过来,本能的弯腰行礼,可在视线下移了片刻之后,脸色顿时染上了一片红霞。虽然这姑娘扒轻骑兵裤衩能扒得毫无压力,可领主大人到底是不同的……安妮只觉得心脏开始不争气的砰砰跳,脸色愈发的红了。 宋默不解的看着安妮,这是怎么了,脸红什么? 老约翰咳嗽了一声,“领主大人,裤子!” 裤子? 宋默眨眨眼,低下头,然后,僵住了。空荡荡的,连大花四角都没有……坐在床上看不出来,站在地上,不出意外的遛鸟了。 瑞斯靠在床边,转过身,虽然没发出声音,肩膀却在微微耸动,很显然,这货在笑,幸灾乐祸的笑! 哈洛德也转过头,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前教会见习主教,他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当做没看见是最好的选择。只是,为什么他也想笑? 宋默僵硬的扯扯嘴角,他算是体会到当初赛万斯在众目睽睽下遛鸟是种什么心情了。赛万斯是被迫遛鸟,他这算是无意识主动流氓行为? 太特马地丢人了! 想到这里,宋默刷地朝床边的瑞斯射出几道寒光,还笑,不知道提醒他?!让他在妹子面前丢了这么大个脸! 老约翰无奈的叹了口气,脱下外套搭在宋默的身上,说道:“安妮,你还是先出去吧。” 这时,精灵杰里斯刚好路过宋默的房间,看到房间内的情形,停下了脚步,沉默片刻,召唤出一株藤蔓,将断成两截的房门卷起来,重新固定在了门框上。做完这件事,又一言不发的走开了。 房间中的众人:“……” 果然,精灵的心思你别猜吗? 第九十章 格里兰的集体化种植已经颇具规模,除了重建的领主府和其周围的建筑群,大部分领地都被开垦出来,种植上了玉米,土豆和小麦。成熟的玉米和土豆已经堆满了仓库,小麦也比往年长得好。 丰收也带来了麻烦,在一部分地精侏儒和他们的保护者随着加兰德的商队离开后,格里兰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愈加凸显出来。即便有了魔族的加入,奈何领地里的活总是越干越多。 作为格里兰的领主,宋默这段时间更是忙得焦头烂额,脚打后脑勺。偏偏没一件事能容得他偷懒。 处处都需要人手,事事都需要斟酌。 闲的时候觉得身上长草,忙的时候恨不能把头发都拔掉。 领主府重建工作不能停下,否则投进去的金币都要打水漂。宋默可不想在格里兰领地里留一片凡尔赛宫式的烂尾楼。 田里的土豆和玉米每隔半个月就要收割一次,翡翠森林有许多爽口的野菜和新鲜的菌菇可以采摘,领民在围墙附近又发现了野猪的痕迹,不知何时,小麦田里突然住进了一群大小像鸵鸟,长相像天鹅,叫声却像鸭子的“大鸟”。这批大鸟只是第一群住客,随后接二连三有不同的鸟类看上这片小麦田,在这里筑巢生蛋。只要在麦田边走一圈,几乎每次都能捡到几颗鸟蛋,回到家里开荤。 不过捡鸟蛋可以,走进田里,想也别想!有人以身试险的结果是……惨烈得连黑诊所里的赤脚医生都滴了两滴鳄鱼泪。 于是,田里的众鸟,和格里兰的众人,在小麦田边画下了一条无形的三八线,泾渭分明。 照目前的情形看,今年的小麦是甭想收割了。 不过让领地里的人都想不明白的是,翡翠森林近在眼前,这些鸟跑到格里兰的麦田里安家落户算怎么回事?森林住腻了,想尝试一下平地生活?那也用不着跑到这里来吧? 或许,只有刚吃完三只白羽鸟,正满足的在森林中央呼呼大睡的骨龙,才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 带着大家一起收完玉米的领主大人,蹲在田边,捧着一大碗水咕咚咕咚灌进肚子,擦掉脸上的汗,站起身,看着大摇大摆从空中飞落,舒舒服服的在他的小麦田里抱窝的众鸟,嘴角抽了抽,这也算是另类的养殖业?至少人家为丰富格里兰人的餐桌提供了不小的贡献。 宋默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就在格里兰的另类养殖业发展得如火如荼时,罗德带着他的商队来了。 宋默看到走下马车的罗德,顿时笑开了,大声说道:“我的朋友,你可来了!” 罗德也是笑容满面,这次将土豆带回去,着实让他得了不少好处。虽然费了一番心思和长老会周旋,可那些自命清高,和社会脱节的老家伙,几个回合下来就让他收拾妥帖了。金币送上,美酒奉上,再加上宋默特制的糖果,顺便塞上几本25X的精装版小X书,所有的长老都给他大开绿灯。 之所以耽搁这么久,是因为罗德亲自参与了族里的土豆种植。在格里兰经历的土豆收获战让矮人心里捏了一把汗,万一族人不清楚这其中的厉害,被砸伤甚至是砸死一两个,自己可就好心办坏事了。 可矮人们种出来的土豆,和在格里兰种出来的完全不一样!就算做种的土豆都来自格里兰,收获的时候,却压根就没出现土豆袭人事件!负责种植和照顾土豆田的矮人看着罗德的目光,让他尴尬得想以头抢地。 假警报?亏他们严阵以待,连盔甲斧头都上身了。 罗德也只能尴尬的笑笑。 尴尬归尴尬,罗德也为这个发现感到惊喜。立刻给自己的商队发了消息,亲自带领商队再次来到了格里兰。 见到宋默,矮人爽朗的笑着,“领主大人,好久不见了!” “罗德,还真是好久不见了。”宋默和罗德互相捶着肩膀,笑着说道:“土豆的事情解决了?” “解决了。”罗德点点头,接着将族里种植的土豆和格里兰土豆的区别告诉了宋默,“领主大人,我绝对没骗你。”罗德特地强调了一句,“我将第一批收获的土豆带来了一些,你可以种种看。” “恩。”宋默收下了土豆,却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杰里斯不是说过,绿森林的土豆比自己种的还要凶残?土豆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变化,估计杰里斯也没办法给他一个准确的答案。 反正不管凶暴还是温驯,能吃就是了。而且现在有了皮皮兽,收获土豆比以往的困难程度减轻不少,也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要和罗德谈另一件事。 “罗德,你知道加兰德的生意吗?” “知道,我这次来,也是为了和您谈这件事。” 矮人虽然爽朗,也很精明。他对宋默的称呼变了,足见他对这件事有多重视。 “哦?”宋默低头看向罗德,“你是怎么想的?” “当然能赚钱的生意,总是不嫌多的。” 罗德和宋默一起走进了地下城,地面领主府还没有建好,招待客人,只能到地下城堡。在进入地下城之前,罗德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这次来,给您带了一件礼物,我想,您还是先看看比较好。” “礼物?” “对。”罗德摸摸大胡子,“为了表达我的诚意,特地为您带来的。” 罗德的话挑起了宋默的兴趣,他还真想不出矮人能送给他什么,植物的种子?还是金币? 罗德带着宋默走到装有礼物的马车前,这辆马车比商队里的其他马车都大了一倍,上面盖着黑色的蒙布,由四匹极其健壮的马拉着,车辙印深深的陷进泥里,宋默唯一能肯定的是,马车里装的肯定是个不小的东西…… 罗德抓住蒙布的一角,用力一扯,宋默的眼睛顿时瞪大了,马车里,挤满了人!而且都是身强体壮的男人! 随即,宋默的眉头拧了起来,他能看到,这些男人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身上也或多或少的带着伤,伤势看起来都不太严重,至少他们的意识都还清醒。 “罗德?” “领主大人,上次您说过,格里兰需要劳动力。” “我是这样说过。可我也强调过,送来格里兰的人,首选是要自愿的吧?”宋默的语气有些变了,“如果不是自愿的,会让我很难办。” “这个……” “罗德,你实话告诉我,他们究竟是哪来的?我不相信你可以抓住这么多强壮的男人!” 罗德颇感尴尬的抓抓胡子,“您还记得我临走之前和您说的,萨比森叛乱的事情吗?” “记得。” “不久前,叛乱被平息了,这些人,都是叛军。” “什么?!”宋默听得眉头一皱,一下就抓住了罗德的领子,“你把黑炎要宰掉的家伙弄到我的领地来?你是想和我做生意还是想给我找麻烦?!” 罗德连忙解释道:“这件事奥比的国王陛下是知道的!将他们卖给我的官员手里有国王签发的命令。” 宋默怀疑的看着罗德,“……你没骗我?” “没有,绝对没有!”罗德拍拍宋默的手腕,示意他放开自己,“我是用玉米糖和金币把他们换来的,您放心,他们都不是那种冥顽不灵的家伙,大部分都是活不下去的平民。参加叛军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您只要给他们吃的住的,他们就能为您干活。” 宋默还是有些迟疑,“如果按照你说的,为什么要捆住他们?” “这个……”罗德搓搓手,“以防万一嘛,毕竟商队里的护卫不多,万一跑掉或者惹事怎么办?” 宋默眼睛一瞪,还是有风险对不!? 罗德讨好的笑笑,至少是壮劳力不是? 这时,管家老约翰走了过来,听到罗德的话,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些人您可以收下。” “管家?” “罗德先生说这是送给您的礼物,也就表明,您不需要为这份礼物付出任何代价,只需要说声谢谢就可以了,不是吗?” “我……” 宋默想说,这些家伙肯定都是麻烦,老约翰却摇摇头,“领主大人,请相信您的管家,再桀骜不驯的家伙,我也能将他调教成为您效死的忠犬!” 说罢,叫来强森,带着领主府的仆人,开始卸车。 宋默站在原地,耳边还回响着老约翰的话,调教?忠犬?他是不是,听错了? 罗德拽拽宋默的衣角,“领主大人,礼物您的管家代您收下了,咱们是不是该谈谈关于生意的事情了?” 宋默低头对着罗德一呲牙,“你没听到吗?刚刚管家说了,既然是礼物,就应该是不求回报的。对不?” “啊……对。” “所以呢,生意是要谈,可是优惠条件什么的,你想都不要想了!” “领主大人!” 罗德想哭了,这都什么事啊,不为了争取更多优惠,他还送什么礼啊! 宋默不理罗德的哀嚎,一边走,一边想着,黑炎知道这件事?他到底在想什么,一个国王竟然把应该送上断头台的战犯给卖掉了,赚金币也不是这么赚的吧,该不会是什么阴谋诡计? 奥比王宫中的宰相墨菲,此刻也和宋默有着一样的疑问。 “陛下,这真的是您下的命令?” “恩。”黑炎捻起一颗玉米糖送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肚,又拿起了一块,这比白糖的味道好很多。 “可是,他们都是战犯,应该被送上断头台!” “宰相,”黑炎眼睛都不抬,一边吃着糖,一边说道:“卖掉的不只是战犯,还有叛乱地区的平民。” “您是说……” 黑炎又把一块糖丢进嘴里,“那里现在属于奥比,屠城会招来非议。” 墨菲被黑炎话中透出的意思惊得脸色骤变,国王陛下之前难道是想把叛乱地区的人全部杀光?!可平民是无辜的! “我知道啊,可我看着他们碍眼。”黑炎的声音没有起伏,却让墨菲有了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但是杀掉他们,也有些麻烦,不如和战犯一起卖掉,不错的主意,对吧?这样,他们的死活,都和奥比,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次叛乱,几乎波及了原萨比森五分之一的土地,也就是说,五分之一的人口……他几乎可以确定,大部分人,都会在途中一声不响的消失掉…… 墨菲低下头,汗水沿着额角滑落,滴落在地,悄无声息。 第九十一章 商人总是逐利的。即便没有用礼物换到太大的优惠,罗德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仍十分满意。 “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宋默将拟好的契约交给罗德,“这是长期的利润。想想看,你的儿子,孙子,甚至曾孙,都能从这笔生意中获利。” “您是指家族吗?” “对。” 光明大陆还没有家族企业的概念,甚至连企业的概念都没有。宋默之前和加兰德建立起的商铺,遵循的也只是最初级的经销理念。罗德显然比加兰德要聪明得多,也看得更远。宋默乐于告诉他更多东西。 “这真是笔大生意。”罗德看完契约,拿起笔,在契约的末页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领主大人,您总是能想到让人惊叹的赚钱办法。和您合作,是我从出生至今,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罗德的恭维十分诚恳,宋默想起第一次和罗德谈生意时,这家伙口吐白沫,从屋子里被抬出来的情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微妙。罗德曾经发誓不再踏入格里兰一步,也不和他再做任何一笔生意吧?现在拍他的马屁,竟然也拍得毫无压力。 果然资本论中所说的,都是真理! “罗德,加兰德的经营方式你也看到了,我建议你设立商铺的地点,最好和加兰德的商铺近一些。” “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不会。你们销售的商品种类不同。” “哦,我知道了。”罗德点点头,仔细想想,领主大人说得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和加兰德都卖矿石,彼此是竞争的关系,现在店铺里摆出的商品没一样类似,基本不会存在彼此压价竞争的关系,而且自己比加兰德起步晚,彼此近一些,店铺里的伙计应该也能从对方的店里学到不少东西。不过……罗德看着宋默,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迟疑。 “怎么了?” “领主大人,在加兰德的店铺里,有您派去的人吧?” “恩。”宋默点点头,“一些地精和侏儒,还有保护他们的人。” “那么,我的店里是不是也要?”合伙做生意,总是会互相留个心眼,何况这笔生意利润惊人,宋默就算派人去,也无可厚非。 见罗德迟疑的样子,宋默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 “罗德,你不要误会了,我派人去加兰德的店铺,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意。”宋默敲敲桌子,“格里兰也有特产要外销,交给加兰德的伙计,恐怕他们没那个胆子卖,也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格里兰的特产?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 “不用怀疑,就是你想的那个。”宋默朝罗德勾勾手指,在凑过来的矮人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最赚钱?武器,军火!”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果然! “可是,您销售这些,不会出问题吗?” “不会。” 宋默很有自信,他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了加兰德店铺的选址,然后选出了其中几处,作为地精和侏儒的常驻地点。这些店铺设立在几个富庶大国的主要商业城市,来往的商队众多,人员混杂,最适合走私和销赃。之前他手里的地图都太简陋,除了国与国之间的分界,连城市也很少标注在上面,更不用说一些没什么战略意义的领地和小城。可宋默也没办法丢开领地里的事情,跟着加兰德的商队把这些地方都跑一遍,正头疼的时候,瑞斯帮了他的大忙。 瑞斯拿出的地图,详细到吓人,就连之前穷得掉渣的格里兰,都被描绘在上面。宋默拿到地图的第一件事是高兴,第二件事就是怀疑这家伙究竟要干什么? “亲爱的,你觉得我想干什么?” “发动战争?十有八九。”宋默趴在地图上,仔细对照着加兰德给他的地址。 “如果我真是这样想的呢?” 瑞斯单膝跪到宋默面前,紧盯着他,“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怎么做?” “怎么做?”宋默皱了皱眉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这样?” “就这样。”宋默瞪了瑞斯一眼,“你还想怎么样?” “你不觉得我过分?” “只要你不是来攻打我,我管你去揍谁。”宋默丢开尺子和笔,突然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起来,战争财是最好发的。宝贝,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提前告诉我,我好囤货。” “……” “咱俩配合一下,你去揍人,我去卖武器,你抢地盘我赚金币,如何?” 瑞斯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才是被光明教会定义为黑暗邪恶,自私冷酷,贪婪无耻,无恶不作的魔族的真正代表。不过……海蓝色的眼神闪了闪,殷红的唇瓣落在宋默的鼻尖上,他喜欢! 事实上,宋默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瑞斯的试探,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例如,那五十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魔族。 有了商铺和商队的掩护,这些魔族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光明大陆上行走。想起瑞斯当初被两个精灵穷追不舍的情景,宋默脸上闪过一抹冷笑。或许瑞斯根本没打算瞒着他,从一开始,这五十个魔族,就是最大的破绽。毕竟,五十个有真材实料的博士后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打手保镖,还不要薪水,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瑞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起正义大旗反歧视?穷极无聊找刺激?还是野心膨胀想称王称霸? 无论什么理由,宋默都不打算深究,总觉得有些话问出口,很多事情就会朝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而且瑞斯也只是试探,没说他到底要做什么,不是吗? 宋默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他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过想发战争财,倒是真的。 “胆子大,才能赚大钱。”宋默搭着罗德的肩膀,“有没有兴趣加入赚上一笔?” 罗德心中的正义与邪恶的天平在不断倾斜,最终还是金币占据了上风,“我做!” “很好。” 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份契约,罗德看到上面的条条款款,抓抓脑袋,怀疑的看着宋默,他是不是早就设好套子等着自己往里钻? “不,我怎么会那么做。”宋默连忙撇清,“我不会对朋友下套的。”顶多挖个坑等别人自己往里跳,然后往下填两锹土而已。 生意谈得很顺利,罗德不打算在格里兰多做停留。 “在族里耽搁的时间有些久,接下来有得忙了。”罗德连晚饭都没吃,就要匆匆离开,在离开之前,又给宋默留下了一马车的货物。 “罗德,你这么客气,让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默一边和罗德说着客气话,一边叫来几个壮汉子,快速卸车。美其名曰:太阳就要落山了,不能耽误罗德的时间。 罗德看着口是心非的领主大人,抓抓大胡子,撇撇嘴,没事,习惯了! 马车上卸下的货物大多是布匹,还有十几个口袋和三只木箱子。 “这些都是绿萝布,应该是您现在需要的。口袋里是我带来的土豆和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箱子里是我族里的一些特产。对了,还有一件事。”罗德一拍脑袋,“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人类烧毁的地精村庄,应该是近期才建成的。村子烧没了,地精应该也跑掉了,那个村子距离您这里并不是太远,您最好加派人手巡逻,逃走的地精有可能会跑到您这里来。” 地精?宋默的眼前顿时一亮。 “罗德,你这消息确实吗?” “当然,商队里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个村庄,规模还不小,应该至少有不下一百多地精生活在那里。” 宋默一拍大腿,这绝对是瞌睡有人送枕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一百多个地精啊!不怕他们来,就怕他们不来啊! “罗德,那个村子具体的地址在哪里?” “您问这个做什么?” “当然是派人去找啊!”宋默搓了搓手掌,“一百多地精啊,嘿嘿嘿嘿……” 不知为何,看着宋默脸上的笑,罗德突然觉得,地精遇上他,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其他人顶多是把地精从家里赶走,放火烧房子,遇到这位……自己是不是有些对不起那些地精? 一切商议妥当,矮人的商队在日落前启程。 罗德坐在马车上,朝宋默挥着手,“领主大人,我半个月后会再来!” 除了和宋默签订合作契约之外,罗德带来的马车也重新装满了货物。糖和葡萄酒是必不可少的,运送萨比森人的马车装上了两架改装版的投石器。比照宋默交给黑炎图纸上的尺寸,缩小了一半,不能用来攻城,更适合贵族之间的互殴。 国与国之间常年战乱不休,贵族之间也不见得消停。 你打我我打你,你抢我我抢你。实力雄厚的大贵族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并不亚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不过比起黑炎,这种战争,也就和街头火拼差不多一个级别了。 如果哪一天黑炎和瑞斯不是单挑,而是带上小弟群殴…… 那场面,想想都激动人心。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已经彻底崩塌了。不过在光明大陆这个地方,三观不崩的,基本都没什么发展前途。宋大领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观,是必须崩,坚决崩,没有最崩只有更崩的! 宋默计划外销的武器,绝大多数都是冷兵器,攻城器械和威力大的杀伤性武器,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造武器的过程中,宋默和矮人兄弟还阴差阳错的把推土机给弄了出来。 当然,没有发动机,全都靠人力手动,可看着眼前缩小版的攻城锤版推土机,宋默还是自豪不已。 瞧瞧,兄弟已经从武器贩子升级到高科技人才了! 有了推土机,收割机等也陆续出现,整日无所事事的骷髅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骷髅们也很快发现了操纵机器的乐趣,不会疲倦的骷髅,日夜不停工作的结果是,格里兰提前进入了农耕地大开发,粮食大丰收的大跃进时代…… 耕地和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宋默在罗德送给他的种子里,还发现了稻种! “稻子,大米啊!” 宋默捧着还没脱壳的稻种,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乔桑和莫斯比看到这些稻种,告诉宋默,这些应该全都是野生的。 “野生的?” “对。”莫斯比抓起一把稻子,搓了搓,“我没记错的话,在阿尔德长老的领地里有很大一片,当初差点都被当做杂草拔掉。后来族里有人发现这个东西能吃,才留了下来。但也没人去照顾和种植,大家还是更喜欢小麦,哦,对了,现在有了土豆。” 听完莫斯比的话,宋默又仔细查看了这袋稻种,果然都不怎么饱满。不过没关系,别人不种,他来种! 宋默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怀念大米的味道。 于是,正在田里劳作的格里兰人,和推着机器轰隆隆驶过的骷髅,都见到他们的领主大人一脸陶醉,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稻种,嘴里不断的念着:“米饭啊,我可想死你了啊!” 第九十二章 光明大陆最近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许多国家的城市,一夜之间,出现了两家名字奇怪的商铺。一家“百货大楼”,一家“新华商店”。 店名奇怪不说,店里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凡是你能想到的,这里几乎应有尽有。普通的粮食,皮毛,山货,矮人专营的矿石,甚至连奢侈的糖和葡萄酒都被摆上了货架。 有些店铺的货架上还别出心裁的摆出了一些玩具似的武器模型,如果遇到识货的,那就不只是一单玩具生意了。 许多人好奇的走进去,走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一个子都不剩了,全都换成了店里的商品。饶是如此,他们也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如果只是货物种类繁多,价格实惠,还不算稀奇,让人吃惊的是,这些店铺里竟然有侏儒和地精在工作! 以往让人厌憎的地精和胆小如鼠的侏儒,都穿着统一样式的服装,笑容满面的接待顾客,在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有一两个披着黑斗篷或者穿着绿色衣服的人。这些人身上的衣服样式奇怪,却十分笔挺,腰间的皮带和脚上的长靴,更是让他们显得英姿勃发,时常会引来羡慕的目光。有些年轻姑娘到店里走一圈,东西没买多少,眼睛只在这些挺拔健壮的男人们身上转悠,几乎舍不得离开。 很多人想知道这些店铺的幕后策划者到底是谁,可无论怎么试探,店铺里的伙计,包括地精和侏儒,除了介绍和兜售商品之外,永远都只有两句话:“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欢迎下次再来!” 几次下来,除了问出这些店铺和矮人商队有关,其余的,想都别想。 加兰德对这些试探已经驾轻就熟,有时还能做成几笔不小的生意。罗德新手上路,经历过开始的手忙脚乱之后,也逐渐摆正心态,采取了更有效的应对方式。 “无论走进来的人是谁,是什么身份,没从他们的口袋里掏出金币,就是我们的失职!” 每天的营业结束后,来自格里兰的地精和侏儒都会搬着小板凳排排坐,捧着小册子做一天的工作总结。刚开始,加兰德和罗德商队里的伙计对此不以为然,渐渐的,他们发现,这些家伙卖出的商品总是比自己多,再刁钻的客人,也甭想在他们手里讨到便宜。在收购当地特产时,凡是经过地精和侏儒手里的东西,都被分门别类的处理好,摆放在一起。同样的干货和皮毛,经过简单处理,看起来就比自己收购的值钱许多。 一段时间下来,店铺里的伙计们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出来,地精和侏儒倒是没藏私,直接告诉他们,“这就是包装。” “包装?” “对!”几个地精将整理好的皮毛堆在一起,拍了拍,“包装,很重要!” “那遇到刁钻和难缠的客人呢?你们好像每次都能应付得很好。” “这个嘛……”地精开始犹豫,包装是眼睛能看到的,没必要藏着,这个问题却已经涉及到“红宝书”上的内容,告诉外人,好吗? 伙计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问有些不妥,摸摸脑袋,有些尴尬的笑笑。 正在一旁记账的侏儒看到了,走过来拍拍地精,“领主大人和他们商队是合作伙伴,透露一些,应该没关系的。” “真的?” “恩。这家店铺是我们独立经营的,他们只是过来帮忙几天,教他们一点东西,就当是报酬了。” 侏儒一边说,一边朝地精使了个眼色。 有的时候,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好奇。与其让他们生出些不好的心思,还不如把一些小诀窍告诉他们。本来人类就不怎么待见地精,对侏儒也没高看一眼,加兰德和罗德能接受他们,不代表这些伙计也乐意和他们共事。偶尔给他们一些好处,也是必要的。领主大人说过,利益,才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 “那好吧。” 地精带着那个问话的伙计到一边去传授经验了,侏儒重新拿起笔,开始计算一周以来的收支和利润,这只是最基本的,他手里还有另外一本账册,记载的,全部是格里兰的“特产”生意。宋默最看好的军火一块,目前还只是小打小闹,毕竟店铺刚开始经营不久,很难有真正的大客户上门。其他的,包括糖类,葡萄酒,还有一些耐于保存,味道也不错的点心和饼干,倒是卖得不错。用土豆和玉米制作的食品,也很受欢迎。 “是不是该建议领主大人,增加这类商品的销售?” 侏儒算完最后一个数字,合上了账本。地精也把笑容满面,仿佛得了天大好处的伙计送走了。 “今天的收入怎么样?” 地精搬了个小凳子坐到侏儒旁边,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个总是穿着黑斗篷的魔族,不过那个家伙时常不见踪影。地精和侏儒将这件事写在了每个月的工作汇报中,交给了宋默。 领主大人说过,擅离职守,偷奸耍滑,是要扣工资的! 好像这些魔族也没什么工资?管他呢,没工资扣,就扣伙食!反正不能让他们继续偷懒下去。地精和侏儒都是宋默的忠实拥趸,魔族这种光吃饭不干活,还时常开小差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绝对不能原谅! 宋默接到侏儒和地精的报告之后,又派了十几个男人到店铺里帮忙,对魔族总是消失不见的事情,却只字未提。他早就知道,瑞斯将这个五十个魔族召唤出来,主要的目的,绝对不是给他的店铺做打手和保镖, “不过,就这么明晃晃的利用,很让人生气啊……” 宋默将报告扔到一边,双手交握在脑后,靠在椅背上,两条腿大咧咧的架在桌子上,咬着笔,笔杆上的羽毛一上一下的晃动着。 老约翰走进来,看到就是这样一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领主大人,形象!” 哪怕知道他说一百次也没用,尽职的管家还是出口提醒宋默,身为一个领主,这样坐着,简直是太……贵族风范什么的,管家已经不做期待了,可至少要稳重一些吧? “啊,管家,你来了!” 宋默连忙把腿从桌上拿下来,端正坐好,动作迅速得像排练了几百遍。 “领主大人,您的点心。” 老约翰将托盘里的点心和热饮依次放到宋默满前的桌子上。 蛋糕香甜的味道不断刺激着宋默的味蕾,叉起一块送进嘴里,幸福得眯起了眼睛。这就是封建资产阶级的幸福生活啊!想起刚穿到这里,整天黑面包的日子,再看看现在,宋大领主都觉得自己果然是霸气侧漏的主角命! 当然,如果没有那一两座始终压在自己头顶的大山,就更好了。 “乔比斯又来信了,店铺里的糕点售罄,需要进货了。”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做出来的蛋糕和饼干,成为了店铺里的畅销商品,是宋默之前没有想到的 宋默将地精的报告递给管家,老约翰作为领主府的财政总管,宋默并不避讳将生意上的事和他商量。 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完乔比斯的报告,想了一会,说道:“库存的小麦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宋默点点头,“我已经给赛万斯写信了,他答应我会运一批小麦过来。作为回报,卖给西北行省的土豆和玉米,数量和价格上都要做一些调整。” 赛万斯也学精明了。 宋默不满的撇撇嘴,要不是那群大鸟占了他的小麦田不走,他用得着去和赛万斯买小麦? “您打算怎么做,答应总督的条件?” “这个嘛,”宋默双手交握支着下巴,“不过一两次而已,答应他也无妨。” 宋默决心另外开辟一块小麦田,反正有骷髅在,耕地不成问题。关键是,不能再让那群无耻的大鸟给占了。 该怎么做? 围着田地种一圈甘蔗?还是玉米,要么就土豆?不过这么做,也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这些家伙狂暴起来,可不会认清对象。 要么,皮皮兽? 估计也是给那些大鸟送口粮。别看皮皮兽菜刀加身能岿然不动,对上那些牙尖嘴利,堪比恐鸟的家伙,也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麻烦呐……”宋默可不想被这样掐住货源,虽说不会真的损失什么,可闹心呐。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侍女安妮的声音,“领主大人,不好了,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老约翰走过去,拉开门,就见安妮提着裙子,气喘吁吁的一边跑,一边喊着,“打起来了!” 宋默的注意力先是被安妮胸前那对活泼的小白兔吸引了过去,紧接着听到安妮的话,眉头就是一皱,打起来了?难不成是那群被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 “领主大人,那些萨比森人已经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老约翰自信满满的说道:“他们绝对不敢做出这种扰乱领地治安的行为。” 老约翰这番话说出口,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想想那群萨比森人在自己管家手底下过的是什么日子?常言道鞭子与糖果的教育,可管家鞭子是挥起来了,另外还拍了几十下工兵铲,糖果却连影子都没见到。 如果不是老约翰说他在“调教”劳动力,宋默百分之百会认为自己的管家在为格里兰的军事训练添砖加瓦。这一百多号萨比森人,走出老约翰的训练营之后,胸口碎大石,徒手劈砖都是小CASE,人家不穿盔甲刀斧加身,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足以藐视山姆大叔的海豹突击队,鄙视脖子比大腿粗的红色贝雷帽!整个一特种精兵营! 不过,这些特种大兵现在都老老实实的在格里兰的农田里进行劳动改造,按照管家老约翰的话说:“他们现在都是领主大人的忠犬,绝对是领主大人指哪打哪,恨谁咬谁!一口就出血,绝对不会口下留情!” 宋默顿悟了,热烈盈眶的握住管家的手,果然,管家才是我的心腹!我的饭票!我生命中最坚实的依靠! 管家镇定自若的一甩头,您才知道? 既然不是这些萨比森人出问题,那会是谁? “是您种植的稻子!” 稻子? 听安妮提到他现在的心肝宝贝,宋默立刻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没等跑到田边,远远就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阵爆裂声,听得他心惊肉跳,走到近期,整个人都傻掉了。 稻田里,金黄的稻穗迎风摇摆,玉米田中,饱满的玉米棒子严阵以待。 空气中满布着肃杀之气,仿佛即将电闪雷鸣,暴雨倾盆。 下一刻,稻田上方腾起了一片金色的烟雾,仔细看,分明是一粒粒稻子组成的军团,玉米也毫不示弱,包裹在玉米棒上的叶子瞬间张开,露出了钢针似的穗子和钢弹似的玉米粒! 大战,一触即发! 宋默的到来,仿佛为这场战争发动了讯号,顿时,遮天蔽日的玉米和稻子迅猛的冲撞到了一起,噼啪声中,不断有“遇难”的士兵落到地上,爆开,变成了一粒粒雪白的爆米花和玉米花,壮烈成仁! 宋默眨眨眼,张张嘴,人和人打架,可以劝架,人和植物打架,也有办法,可大米和玉米打架,这该怎么办? 劝架? 谁听他的? 暴力镇压? 没见有乌龟壳的艾尔特都被喷了一脸的米花? 看着已经打得不可开交的稻子和玉米,宋大领主悔得肠子都青了。他真傻,真的,早知道,就不该把大米种在玉米的隔壁!但他哪知道大米和玉米会打起来?土豆和玉米不是处得挺好的? 现在后悔也晚了,为今之计,只能是设法补救。地上已经扑了厚厚一层的米花,这可都是粮食,都是钱啊! 宋默立刻召集人手,扎了数十个大口袋,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听我的命令,哪里打得最欢实,就用口袋去罩哪里,这些布都结实,大家身上的铠甲连重剑都砍不破,受伤的几率,很低!” 为了挽救他的粮食他的金币,宋大领主全身披挂,身先士卒,带领汉子们一起硬着脖子上了! 于是,三十多条从头顶武装到脚趾的汉子,扛起棍子,跟在领主身后,以大无畏的精神,奔赴战场! 夕阳为他们的背影染上悲壮的色彩,格里兰人在他们身后挥舞着手绢,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映衬着漫天飞舞的稻子和玉米,发自肺腑的感叹一声:“这才是铁血真汉子,纯爷们!” 第九十三章 “嘶!” 宋默对着镜子,伸手戳了戳嘴角的淤青,疼得直拧眉。被大米把嘴角给砸青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管家,统计出来了吗?” “都在这里了,领主大人。”老约翰把记录每次收获量的册子交给宋默,担心的说道:“还是让哈洛德来给您看看吧?” “不用,没那么娇贵。”宋默摆摆手,看清册子上的数字,只觉得嘴角又开始疼了。整整五亩稻田,二十亩玉米田,收获还不到预期的一半! “管家,你确定这个数字正确吗?” “我亲自带人统计的。”老约翰顿了顿,接着说道:“收获的稻谷和玉米都送进了仓库,那些堆在地上的东西怎么办?” “那个啊,”宋默咧咧嘴,“让大家拿袋子都收起来,只收上面一层,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当肥料吧。” “收起来做什么?” “吃啊。”宋默看了老约翰一眼,“说起来,米花很好吃的,沾点糖,或者沾点蜂蜜,平时当零嘴,饿了也能当点心。”说到这里,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乔比斯来信说店铺里的点心告罄,可以把这些米花给他送过去。”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东西好吃吗?” “确定。不信你先去弄点来尝尝。” 宋默干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 亏得自己种的是旱稻,要是水稻,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 看着那厚厚一层,云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顾嘴角的疼痛,亲自召集领民拿着干净的袋子,把米花收了起来。只收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经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块丢进嘴里,没有添加剂,纯天然食品,带着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没有糖,没有蜂蜜,味道依旧好得让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尝尝。”宋默让其余人把口袋扎紧,将自己收的半袋子打开,递到众人面前,“别愣着,尝尝,真的好吃。” 格里兰人对吃一向是情有独钟,听到宋默的话,三三两两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将袋子里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紧接着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里的,还意犹未尽。 “好吃吧?” 宋默笑眯眯的收起了袋子,见食髓知味的领民们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收起来,连忙阻止道:“那些脏掉了,不要收了。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种,不愁没得吃。” 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进了仓库,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筹。就连不太喜欢甜食的老约翰,也吃了不少。 “杰森,你带人将这些给乔比斯他们送去。告诉他,这种食物只有格里兰才能出产,定价方面,按照我信上写的,上下不能浮动太多,他知道该怎么做。” “是。” “另外再给加兰德和罗德送消息,几千斤,只靠咱们的几家店铺肯定不行,这个不耐保存,时间长了,口感会差很多。” “遵命,领主大人。” 杰森领命,和二十个男人,赶着十多辆马车离开了。拉车的马,各个膘肥体壮,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队,也很难找出这么好的马来。 格里兰现在不缺劳动力也不缺马。之前从战场带回来的战马,加上从西北行省官员手里刮来的,再加上黑离开时留下的,满打满算,格里兰现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马。 之前宋默想用这些马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后来想想,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别的不说,只说骑术,就算自己的队伍有了马枪,还有马刀,依旧不是那些长年累月骑在马上的骑士的对手。 地盘够硬,装备齐全,奈何驾驶技术糟烂,悍马也只能开出QQ的速度,更不用说到公路上去飙一飙了,压根只有吃灰的份。 训练半吊子骑兵,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发展步兵。用热武器武装起来的步兵,绝对不必拿着长枪举着长剑的骑兵差。哈洛德训练出来的大兵,也证实了宋默这一决定的正确性。 步枪,手榴弹,迫击炮,重炮,搭配起来,骑兵冲上来只有被轰被突突的份。乔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机关枪,马克沁的图纸已经交到了两个矮人手里,宋默相信,不出一个月,马克沁就能闪亮登场。有了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兰这一亩三分地当螃蟹,横着走了。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过来也只有挨揍的份。 至于黑炎那样的……宋默表示,不是一个级别的,暂时还打不到一块去。当然前提是这个大肚子龙别突发奇想的又来他领地耍流氓。不过他们现在是合作关系,这个可能性,应该很小。 不能用到军队里,那就只能用来发展民生。 有了骷髅和挖土机,不需要用马拉犁,就算宋默想这么干,也会被老约翰制止。身为一个贵族,竟然下令让战马去耕地?开什么国际玩笑! 不能用来耕田,那杀了吃肉?提议再度被管家否决。格里兰现在不缺肉食,宰掉战马加餐,纯粹是暴殄天物。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干脆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白养着吧!” “您可以组建一支商队。” 出乎预料,老约翰竟然给宋默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 “商队?” “对。”老约翰将侏儒送来的账册放到桌子上,认真说道:“您需要一支商队,如果您打算和矮人长期合作下去的话。” “我不太明白。” 老约翰深深看了宋默一眼,“您不是不明白,只是懒得去想。” “……”宋默抓抓脑袋,他是这样吗? “您将侏儒和地精送进店铺,只是做了预防。为了长期合作下去,您需要一支商队,规模不需要太大,但是必须保证一旦加兰德和罗德的商队出现问题,货物无法及时供应,您能立刻掌控大局。” “你是说……” “您是格里兰的领主,生意掌控在您的手里,就连昂里斯国王也无权插手。但是加兰德和罗德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商人。矮人不像人类一样分成若干个国家,他们只有一个长老会。矮人都很注重族群的利益,您知道他们的族里会怎么看待这件事,会不会插手?” “没那么严重吧?再说,矮人好像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不管怎么样,防范一下,总是好的。更何况,”老约翰顿了顿,“您现在的生意只是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今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组建一支属于您自己的商队,也是提前做好准备。” “这样啊。”宋默摸了摸下巴,“的确有道理。” 老约翰的话,推翻了他原本的一些设想,却也给他指出了另一条路。可万一加兰德和罗德知道了他自己组建商队,会不会以为他想和他们拆伙?何况,组建一支商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许多关系要打通,各地的情况也要了解,或许比他现在同矮人商队合作还要麻烦。 “我不是鼓动您撇开矮人商队自己单干。”老约翰见宋默意动,却还有些犹豫,继续说道:“我只是希望您手里的筹码更多一些。” “管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再仔细想一想。” “领主大人……”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默顿了顿,笑着看向老约翰,说道:“如果要在这个世界选出一个我最信任的人,除了你,没有其他人。”或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宋默的耳朵有些发红,“这可是我的真心话!”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记忆深处,那个同样有着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的男人…… “管家?”宋默疑惑的看着老约翰,“你怎么了?” “没什么。”老约翰弯了弯腰,“能得到您的信任,是作为一个管家,最高的荣耀。” 房间外,一身黑色长袍的瑞斯靠在墙边,听到室内偶尔传出的只言片语,手指轻轻敲在墙上,最信任的人吗? 轻笑一声,手指停了下来,眼中滑过一抹冷光。 果然,只有喜欢,还是不够的。 魔族的双眼深处燃起了红色的火焰,漂亮的脸庞染上使人窒息的浓艳。瑞斯梅尔斯从来不知道,他会只因为宋默的一句话,就产生杀人的冲动。 这就是,嫉妒? 缓缓合上双眼,他喜欢宋默格里兰,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包括灵魂,都必须属于他! 正和老约翰商讨建立商队细节的宋默突然感到背后一冷,反射性的朝身后看了看,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没有,没有什么。”宋默抿了抿嘴唇,应该是错觉吧? 第九十四章 宋默终于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米饭。 按照常理来说,旱稻的口感比不上水稻,可在格里兰种植的旱稻,做出的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吃到嘴里,满口米香。宋默一连吃了三碗,才不舍的停了嘴。拍拍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这才是享受啊。 整天面包玉米烤土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宋默支着下巴,突然敲了自己一下,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干嘛把麦子全用来烤面包?包子饺子烙饼油条,哪一样做出来,都能赚金币! “管家,管家!” 宋默兴冲冲的起身要去找老约翰,拉开门,却和站在门外的瑞斯撞个正着。 “瑞斯?” 宋默揉揉被撞到的鼻子,抬起头,“你怎么在这?”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褐发美人拉开宋默的手,指尖擦过宋默的鼻尖,“红了。”说着,低下头舔了一下。 “这个……” 宋默略微向后躲了一下,最近瑞斯时常不见踪影,很难说他是在城堡的某个地方,还是离开格里兰去做别的事情。就像被分派到各地店铺的魔族,就算好奇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宋默也不会主动去问。 不问归不问,奈何宋默还是好奇。 他的确对瑞斯梅尔斯有好感,这种好感导致他时常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注在这个魔族的身上。宋默不否认自己正走在弯路上,但弯路的另一边却站着一个非人类,还是个心思叵测的非人类,这就有些闹心了。 摸摸鼻子,宋默觉得自己亏了。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想,他本人也说不清楚。 瑞斯拉着宋默,把他又带回了室内,关上门,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丝莫测的情绪,“你刚刚为什么要躲我?” “你多心了。”宋默摇摇头,“我只是想到了新的赚钱点子,想去找管家而已。” “哦,管家。”瑞斯牵起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唇瓣擦过奶油色的手背,轻轻咬住了食指的指尖,“别去。” “啊?” “留在这里陪我,好不好?” 宋默费解的看着瑞斯,总觉得他的情绪不太对头。 “瑞斯,你怎么了?” 一只手被瑞斯握住,宋默只能抬起另一只手抚上瑞斯的脸颊,手指穿过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你在想什么?” “……” 短暂的沉默过后,瑞斯突然紧紧搂住了宋默,头埋在宋默的颈项间,带着一丝郁闷的声音缓缓流出,“我嫉妒。” “啥?”宋默更不解了,“你嫉妒什么?” “你的管家!” “啊?”宋默愣了一下,“为什么?” “你说最相信的人,是他!” “瑞斯!”宋默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家伙听墙角? 瑞斯突然像个发脾气的孩子一样,侧过头,一口咬住了宋默的颈侧,“反正,我嫉妒!” “好吧,你嫉妒。”宋默无奈了,感情这家伙今天是不打算讲理了,“可你也不能总这么抱着我,我还得去做事情啊。” “……” “瑞斯。”宋默的声音中带着安抚,手指插进瑞斯的发中,一下一下梳理着,宋默曾经养过一只长毛猫,每次那位喵星人炸毛的时候,顺毛摸总是没错的,“我的确说过,最信任的人是我的管家。” 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双眼,瞬间凝结起了一层冰雾。 宋默凑近了,抵住他的额头,“管家就像我的亲人,我信任自己的亲人,无可厚非。你不该在这件事上计较。” “是吗?” “是啊。”宋默笑了,突然咬了一下瑞斯的唇,“何况,我喜欢的人,是你。” 话落,只见眼前漂亮的面孔有瞬间的愕然,几秒后,迅速染上一片红霞,愈发衬得那对眉眼俊丽无双。 宋默看得有趣,干脆含住了瑞斯的下唇,果然,脸更红了。 瑞斯单手捂住唇,眼中的冰雾渐渐化成了两弯春水,晕染着妖艳与春情,这种美,带着一种如毒药般的魅惑。哪怕是宋默,也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美人,这种表情犯规啊!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巴,鲜红的唇落在宋默的额头,脸颊,滑过鼻尖,最终含住了宋默的嘴唇,细细的舔舐,吮吸,带起轻微的水声,舌尖灵巧的推开牙齿,从雪白的缝隙中探入,火热的起舞。 仅仅只是一个吻,却让宋默的腰腿开始发软,一条有力的手臂及时撑住了他,将他搂进了怀里,不至于软到在地。 “宋默……”低沉的声音在唇与唇摩擦的间隙流出,“亲爱的……” “恩?” 宋默搂着瑞斯的肩膀,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魔族的吻让他沉迷,甚至有些窒息,却不想放手,只想要更多。 宋默意识到有些不对,可身体开始变得火热,随着瑞斯的声音,掀起一阵阵的颤栗。 “我想要你。”鲜红的唇含住了饱满的耳垂,声音带着蛊惑流入耳际,“给我,好不好?” 宋默的身体忍不住开始颤抖。 “我想吻你,吻你的唇,吻你的颈项,吻遍你全身上下的肌肤,”随着话音,瑞斯的手解开了宋默的外套,扯开衬衫的领口,唇舌随即落下,掀起了一阵热浪,“我想进入你的身体,占有你,拥抱你,给你最大的欢乐,让你流泪,哭泣,所有的世界中,只剩下我……” 外套和衬衫如飞舞的蝶翼,轻飘飘的落在地上,宋默的意识化为了一片混沌,不自觉的任由瑞斯为所欲为。当后背接触到冰冷的桌面时,才恢复了几许理智。意识回笼之后,立刻察觉到眼下的情景,愕然的看着除了裤子,什么都不剩的自己,再看看压在自己身上,衣着整齐的瑞斯,宋大领主胸中顿时涌起了一股怒气。 宋默一把拉住瑞斯的长发,恶狠狠的问道:“说,你刚刚是不是在我身上动了手脚?!”否则,他怎么会不知不觉被这家伙把衣服都扒光了?! 一手握拳,狠狠的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却反而将身上那一点樱红直接送进了男人的嘴里。 瑞斯一边解着宋默的腰带,一边咬住了宋默胸前的一点,声音有些含糊,“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靠……”喜欢个鬼!咬你个头啊咬! 宋默只觉得疼痛伴随着酥麻,从被瑞斯接触的地方流遍全身,该死的!手指扣紧瑞斯的肩,仿佛在主动投怀送抱。 瑞斯眨眨眼,“亲爱的,原来你这么热情,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来。” 去你的慢慢来! 宋默双眼几乎快喷出火来,现在的瑞斯梅尔斯,脸上哪有一丝郁闷或者害羞的情绪?! 什么嫉妒,什么害羞,全特马地是装的吧?! “给我起来!” 宋默用手去推瑞斯,只想把这个男人推开,却忘记了提防,下一刻,裤子就被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扯了下来,挂在脚踝,腰带上的环扣敲击着桌腿的金属花纹,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宋默意识到,大事真的不妙了! 瑞斯一只手按在宋默的胸前,没见用力,却轻松将宋默压倒在了桌上,另一只握住宋默的小腿,缓缓拉起,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俯下身,吻住了宋默的嘴唇。 温柔甜美都不见了踪影,吻中只有狂暴与几乎要将人吞噬殆尽的疯狂,像是觊觎已久的美味终于被摆上了餐桌,可以大快朵颐一般,没有丝毫的怜惜,却能激起男人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欲望。 宋默快要不能呼吸了。 膝盖几乎被压到胸前,嘴唇被啃咬得生疼,连吸进口的空气都显得奢侈。 终于,瑞斯放开了宋默的嘴唇,宋默大口的吸着气,胸膛剧烈的起伏,瞪着瑞斯,恨不能立刻将这男人千刀万剐! “该死的……唔!” 余下的话,再度被堵回了嘴里。 瑞斯一只手捂住了宋默的唇,低下头,轻轻的舔过了他的脸颊,“嘘,亲爱的……” 另一只手,好整以暇的脱去了身上黑色的长袍,衬衫扣子只解开了两颗,露出了一段雪白的锁骨,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那片雪白的肌肤上,感受到掌心的热度,轻笑一声,“身体是诚实的,你喜欢的,对吗?” 宋默呜呜两声,眼睛一瞪,意思很明白,你捂着老子的嘴,让老子怎么说话?! 瑞斯松开手,宋默的嘴自由了,却立刻被瑞斯接下来的动作吓得没声音了。 两只手腕都被抓紧,扣在头顶,一条腿搭在瑞斯的肩上,另一条腿被迫坏在他的腰上,所谓门户大开,欢迎光临,就是他现在的真实写照! 瑞斯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水晶瓶子,瓶身上雕刻着精致的花纹,瓶子里装满了红色的液体,打开瓶盖,顿时散发出一股清爽的香气。除了里面的液体,无论怎么看,这个瓶子都和教会装灵魂之水的瓶子一般无二。 “那个,瑞斯……”感受到身下火热的接触,宋默说话都带着小心,“这是什么?” “这个?”瑞斯笑着将红色的液体滴到掌心,“润滑。” 山寨灵魂之水的瓶子用来装润滑剂? 宋默头顶滑下三条黑线。光明教会里的大佬们会哭的吧? 紧接着,瑞斯的手落在了让宋默心惊胆战的地方,缓缓的动作,宋默这下子是真的吓到了。几乎毫不犹豫的就要抬腿踹飞身上的男人。靠之,真要让他得手了,自己恐怕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可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理论必须结合实际,不管不顾的结果是,宋默悲剧了。 褐发美人将他的两条腿都搭在了肩膀上,一只手遮住了宋默的双眼,黑暗湮没了他眼眸深处的恐惧,魅惑的声音带着安抚,在他耳边响起,“亲爱的,我喜欢你。” 下一刻,几乎要将宋默劈开的疼痛,从身体的某处涌了进来,宋默猛的仰起头,颈项拉出了一个脆弱到凄美的弧度,张开嘴,想要叫喊,声音却被哽在了喉咙里,眼前的大手仍没有移开,世界仍是一片黑暗,身体的感觉却愈发的清晰…… 疼痛让最后一丝理智也被燃烧殆尽,宋默狠狠的抓住了瑞斯的手腕,拉开他遮住了自己双眼的手,张开嘴,狠狠一口咬在了他的胳膊上。 特马地,老子咬死你! 海蓝色的双眼瞬间染上了猩红,被撕咬的疼痛更加刺激了魔族隐藏在绝美外表下的暴虐,粉红的舌探出唇瓣,舔了舔唇角,像是即将开始享受大餐的野兽,血腥,暴戾…… 宋默咬着瑞斯的胳膊,看着他的表情,眨眨眼,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情…… 下一刻,领主大人的预感,应验了。 猛烈的冲击几乎要将他的身体撞碎,挣扎在疼痛与兴奋中的宋默,终于咬牙切齿的蹦出了一句完整的话:“瑞斯梅尔斯!你个混账王八蛋!” “亲爱的。” “去你X的!” “我喜欢你。” “滚你X个X!” “我爱你。” “你XX个爪!” 瑞斯不说话了,开始埋头苦干。 宋默彻底悲剧了…… 第九十五章 宋默是在自己卧室的床上醒来的。看着熟悉的床帐,宋默不由得感叹,自己竟然还活着,这真是个奇迹! 两条腿已经没有知觉了,过度使用的地方倒是没想象中疼得严重。咬了咬牙,宋默用手肘撑着身体,勉强坐了起来,几乎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将手探了下去,果然,受伤了。但是,应该上过药了。 不过,这也改变不了那个混账王八蛋用一号电池硬塞五号凹槽,用红心萝卜填胡萝卜的坑,生生把他戳晕过去的事实! 堂堂领主大人,霸气侧漏威风八面,竟然被一个男人做晕过去,奇耻大辱!甭管享没享受到,晕过去总是事实! 宰了他,必须宰了他!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步枪爆头,重炮轰,还是直接上马克沁?一击必杀做不到,群攻总能拿下吧? 宋默正眼放寒光,坐在床上思考关于魔族的一百零一种死法,房门被推开了,在宋默脑子里各种死的瑞斯走了进来。黑色的长袍只是披在肩上,白色的衬衣解开了三颗扣子,长裤上的腰带已经不见了踪影,衬衫下摆敞开,露出了一截雪白的腰肢。褐色的长发搭在胸前,雪肤红唇,在昏黄的烛光下,愈发显得妖艳迷人。 “你醒了?” 见宋默已经坐起身,瑞斯几步走到床边,探手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轻触宋默的额头,“还好吧,吃点东西吗?” 说着,打了个响指,一张小餐桌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桌子上摆放者几块蛋糕和一盘水果,还有一壶热饮。宋默抽抽鼻子,貌似,奶茶? 瑞斯用叉子叉起一块蛋糕送到宋默嘴边,“试试看,味道应该不错。” 宋默开始犹豫,他是应该立刻掀桌,表示老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之前还不觉得,现在闻到食物的香气,肚子立刻开始叫了起来。 终于,还是身体的本能占据了上风,在宋默还没考虑好是否掀桌之前,已经张嘴含住了叉子。蛋糕香甜的口感立刻刺激了他的味蕾,肚子叫得更厉害了。宋默皱了皱眉,饿成这样,他到底晕了多久? 瑞斯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宋默背靠在自己怀里,坐得更舒服一些,将壶里的奶茶倒进杯中,放在宋默手里,又叉起了一块蛋糕,“你昏睡了一个下午,我很担心。”说着,蹭了蹭宋默的发顶,“是我不好,做得太过了。” 宋默吃着蛋糕,不发一语。 这算什么,打个巴掌再给颗甜枣?还是怀柔政策?无论哪一种,都无法抹掉这家伙之前做的事情! 道歉有用的话。世界上就不会有杀人偿命这档子事情了! 见宋默不说话,瑞斯也沉默了下来。只是一口又一口喂着宋默蛋糕,直到把盘子里的三块蛋糕都喂完,又喂了他几颗葡萄,宋默示意自己吃不下后,才停了手。拿起茶壶,将宋默空了的杯子再度填满。 瞬间升腾的热气,模糊了两个人的表情,宋默垂下眼帘,仍旧一言不发。 室内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宋默喝完了杯中的热饮,瑞斯取过杯子放到一边,托起宋默的下巴,海蓝色的双眼凝视着宋默,深邃的眼眸深处,带着一丝忐忑与不安,“亲爱的,说点什么,好吗?” 说点什么? 宋默仰着头,看着面带不安的美人,笑了,笑意却未达眼底。伸手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紧接着眉毛一竖,将还放在床上的小餐桌,一把掀了下去!终于能掀桌了,可憋死他了! 瑞斯:“……” 补充了体力,身上的伤也没了大碍的宋默,转过身,用力扯住瑞斯的领口,表情狰狞,声音冰冷,“你想让我说什么,恩?!” “亲爱的,我……” “去你个亲爱的!”宋默一把将瑞斯按倒,手肘顶住瑞斯的喉咙,“你就这样对你的‘亲爱的’,啊?!” “你听我解释。” “解释无用!” “我……” 啪! 宋默直接给了瑞斯一巴掌,“我用红心萝卜捅你八遍,然后再和你道歉,你会不会原谅我?!” 瑞斯缓缓侧过头,舔了舔嘴唇,“亲爱的,这种事情,总要做过才知道的,不是吗?”一边说着,一边主动拉着宋默的手,覆在自己的胸前,“亲爱的,要不要试试?” 试试?试你个大头鬼! 果然是不要脸皮,天下无敌吗?! 宋默气急了,猛然跳下床,取过挂在墙上的步枪,打开保险,对准瑞斯,二话不说扣动扳机。瑞斯不慌不忙的拉好衣服,躲开迎面飞来的子弹,慢悠悠的说道:“亲爱的,我们都已经是这么亲密的关系了,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今后的事情了?” 说着,又躲开了一排子弹。 “考虑你个鬼!” 宋默丢掉打光了子弹的步枪,拉开抽屉,取出两把手枪,左右开弓,虽说没什么准头,可解气! “真的不考虑一下吗?例如我们今后的生活。” 宋默的回答是直接把打光了子弹的手枪对着瑞斯砸了过去。又打开衣柜,从衣柜底部拉出了一门改装过的迫击炮……瑞斯终于意识到,亲爱的是真生气了…… 轰!轰!轰! 三声巨响过后,地下城堡的墙壁似乎都在颤抖,城堡里所有人都被惊醒了。声音平息,管家老约翰下令所有人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之后带着巡夜的仆人,朝巨响传来的地方跑去,等到了出事地点,马上愣住了 眼前是,城堡的主卧室,也是宋默的房间。 此刻,两扇雕花木门已经被轰出了一个大洞,从洞里飘出了火药的气味。很显然,问题出在室内。想起之前瑞斯抱着宋默,将他送回卧室的情景,管家老约翰的眉头深深皱了起来。 “你们先下去吧。” 想到某种可能,管家大人认为仆人不应该继续留下。 “可是,管家大人,领主大人这里?” “按照我说的去做。”管家老约翰回头过,冷冷的看了仆人一眼,“明白吗?” 仆人被吓得噤声,马上转身离开了。 等到仆人走远,老约翰深吸了一口气,上前推开破损的房门,果然,狼藉一片。 墙壁上到处是弹孔,床单和床帐都已经四分五裂,没有一件家具还保持完好,地板上并排两个被炮弹轰出的大洞,瑞斯梅尔斯挂在屋顶的吊灯上,领主大人正在填装炮弹,打算将他从上面轰下来! 幸亏房间够大……管家很庆幸。 不过,看看毫发无伤,只是衣衫有些凌乱的瑞斯,再看看愤怒得双眼冒火的宋默,老约翰的眼神闪了闪。看起来,领主大人还没有发现,他的周遭,干净得没有一枚单片,一块碎石或者是一截断木。这个魔族,应该一直在保护他。如果没有在他周身设下防护,不说别的,崩溅的碎石和家具的断木,就足以让他受伤。 房间再大,也不是空旷的室外。 不过,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老约翰将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领主大人,请住手。” “管家?”宋默转过头,“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 老约翰又看了屋顶的瑞斯一眼,踩过地上破碎的弹片和土块,走到宋默面前,抬手试了试宋默额头的温度,不赞同的看着他,“领主大人,您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不适合再做这么激烈的运动。” 身体没有完全恢复……激烈的运动…… 轰的一下,宋默的脸红得彻底。总觉得,管家是话里有话。 就像他和瑞斯说过的,他的确把老约翰当做亲人,甚至是长辈。如今被老约翰这样一说,宋默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在钻进去之前,要先把瑞斯梅尔斯团吧团吧给塞进去! “管家……” 宋默嗫喏着开口,老约翰不想再多说,一把将他抱了起来,这里已经不能睡了,幸好隔壁还有客房。 走到门边,被拦住了。 看着伸臂挡住自己的瑞斯,老约翰神色不变,“请让让,领主大人需要休息。” “他是我的。”瑞斯将手伸向了宋默,“亲爱的,到我这里来,我不允许别的人碰你。” 老约翰没理瑞斯,而是看向宋默,“领主大人,您的意思呢?” “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眼前这情景让宋默感到别扭,而且不是一般的别扭。 老约翰依言从事,宋默双脚刚一落地,瑞斯就想上前,这一次,拦人的是老约翰,“领主大人说了,他要自己走。请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瑞斯梅尔斯看看脸色冷硬的管家,又看看宋默,委屈的缠着头发,“亲爱的,我们都要结婚了,你怎么连抱都不愿意让我抱了?” 结婚?! 一句话出口,老约翰和宋默同时惊悚了。 “领主大人,您要和他结婚?!” “我什么时候说要和你结婚了?!” 两句话几乎是同时出口,话中的质疑也一般无二。 瑞斯深情的看着宋默,宋默却一点反应也没有。魔族顿时双眼一眯,嘴角一勾,一个转身,再度大变活人,久违的瑞丝软妹子闪亮登场! 娇弱的姑娘双眼含泪,满面委屈,白皙的小手捂住花瓣一样的嘴唇,“领主大人,我都是你的人了,您竟然这样对我?” 妹子哭得梨花带雨,声如莺啼,颤抖得双肩能让最铁石心肠的人心生怜惜。 宋默却看得之咬牙,靠之,要真是这个妹子,他也就认了!可压他的是汉子,还是红心萝卜尺寸的汉子!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始乱终弃吗?” 宋默不说话,只是目光坚定。和红心萝卜过一辈子?想都不要想! “好,我知道了。” 软妹子擦擦眼泪,宋默还在诧异这家伙怎么这样就放弃了,却见这妹子撩起长袍,扯开嗓门,一边跑,一边哭喊,“领主大人始乱终弃!吃完了不认账!宋默格里兰是个负心汉!” 寂静的深夜,瑞斯的声音传出了很远,被老约翰勒令呆在房间中的人,终于忍不住拉开了房门,见到了让宋默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惊人一幕…… 房间中的宋默愕然的瞪大眼睛,下巴掉在了地上,整个人都石化掉了。 半晌之后,才僵硬的转过头,看着老约翰,一字一句的说道:“管家,这是什么?” “应该是逼婚。” “……”宋默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竟然到现在才发现!” “什么?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我更不要脸!” “……” 第九十六章 流言的传播速度和威力总是惊人,尤其是带着某种粉红颜色的流言。 瑞斯梅尔斯扯开嗓子围着城堡泪奔一圈,宋默始乱终弃负心汉的美名第二天就传遍格里兰。 “听说了吗,领主大人和一个魔族美人不清不楚!” “你的消息已经OUT了,最新消息,领主大人把一个美人XXOO,这样那样之后,一脚踹了!” “哦,天哪!” “这还不算劲爆的话,听说那个美人身怀六甲!领主大人不承认,所以才……你懂的!” “难怪了!” 于是乎,在经过一手,二手,三手……流言的内容迅速变味,就算宋默想当自己听不见,也不可能了。 这算什么?!什么时候他连孩子都有了?!还一男一女双胞胎?! 听到最新版本的宋默,恨不能直接把重炮拉出来,轰死那个不要脸的家伙! “领主大人,请息怒。”老约翰气定神闲的站在桌边,一页页翻看着杰森带回来的利润报告,“您只要不去管它,过段时间这种流言就会平息了。” “是吗?” “是的。”管家老约翰的回答斩钉截铁,“您当初众目睽睽之下扒掉精灵的衣服,又衣衫不整的和精灵抱在一起,这是大家亲眼所见,不是也不了了之了吗?” 宋默拧紧了眉头,的确,以事实为依据的八卦最终都没站住脚,何况这种仅凭一面之词的猜测。不过,宋默怀疑的看着老约翰,管家干嘛又提起他和精灵的那些事,这是安慰他,还是在他伤口上撒盐? 提起这件事,宋默就会想起当初看到过杰里斯的那啥,想起杰里斯的那啥,就不由自主的对比瑞斯的那啥,对比之后,宋默得出结论,果然都是些非人类!不是红心萝卜就是白萝卜,我等正常人真的是望尘莫及。 感叹非人类,脑子里又冒出了黑炎。看看右手尾指上的戒指,宋默的脑海中迅速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一头戴着金色王冠的大肚子龙腾空而起,威风八面的在城堡上空盘旋,张开大嘴,一口火喷出来,威武无敌!想着想着,思绪又开始朝着不太对劲的方向前进,变身后的巨龙都是不穿衣服的吧?对比一下其他野生动物的情况,人家在地上走,好歹还有一条尾巴遮一遮,巨龙飞上天,那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对着大地上所有的生物,展示雄风! 宋默表情微妙的四十五度角望天,结合巨龙的体型,畅想了一下黑炎的尺寸,然后彻底拜服了。这绝对不是萝卜能HOLD住的了…… 果然,巨龙才是“大”丈夫吗? 不过,他好好的干嘛想这些?宋默苦恼的支着额头,彻底被自己如野马奔腾的自由思想打击到了。 老约翰查看账册的间隙,瞄了一眼宋默,迅速收回了目光,假装什么也没看到。领主大人神游或者是畅想的时候,还是不要打扰的好。 经过老约翰的劝说,宋默决定对领地里的流言视而不见。果然没几天,关于他和瑞斯的流言渐渐平息,可不知道哪个闲得蛋疼的,把他和杰里斯当初不得不说的二三事又给挖了出来! “领主大人一脚踹掉魔族美人,是因为对精灵还念念不忘,痴心一片!” “领主大人果真是纯爷们,我辈男人的楷模!” 纯爷们,男人的楷模? 宋默鼓着腮帮子运气,果然都是太闲了啊,没事做!宋默大手一挥,把堆在仓库里的地瓜,芋头,还有剩下的稻米种子都搬了出来。 没事做是不是?八卦是不是?对他的私生活感兴趣是不是?都特马地给老子种地去! 作为一个封建资产阶级,宋默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仁慈宽厚都是不行的,往死里压榨和剥削才是硬道理! 于是乎,格里兰的农耕事业再度进入了热火朝天的大跃进时期,在不久的将来,即将踏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领地中,几乎处处是繁忙景象。骷髅们推着挖土机轰隆隆跑过,领民们一边挥舞着工兵铲修理土地,一边感叹,果然,精灵才是领主大人的真爱!没见之前八卦领主大人和魔族美人这样那样,领主大人都置之不理,一旦提起精灵,就怒发冲冠,开始找回场子了? 格里兰人现在的身体素质是个顶个的棒,挖地,小意思!种地,也不在话下!唯一能让大家提心吊胆的,只有种下去的新品种作物,收割来临前的那一刻!当初的玉米,土豆,大米,实在是让领民们记忆深刻,想忘记都不行。这种担心逐渐取代了领民们八卦的热情,领地里的流言,终于渐渐平息。 果然有事做就没心思去八卦了。 事实上,挖掉滋生流言的土壤,是保证不再产生此类麻烦的最佳手段。宋默尝试过了,奈何祸乱的源头属于打不死的小强,真想灭了他,比登天还难! 不能灭掉瑞斯,只能武装自己。 宋默去找了矮人兄弟,将农耕的相关事项交给老约翰,自己连续一个星期都泡在铁匠铺里。效仿老约翰的手段,左手皮鞭右手工兵铲,胳膊下还夹着一袋子糖果,乔桑和莫斯比兄弟在领主大人的威压下,超水平发挥,将马克沁和巴祖卡都做了出来! 试射时,马克沁暴雨似的子弹摧毁了当做靶子的木板,一点渣都不留。巴祖卡发射的大威力炮弹直接把巨大的岩石凿出一个窟窿。宋大领主终于满意了,当天就带人扛着巴祖卡,抬着马克沁,将已经竣工的地上领主府武装到底! 管家老约翰严禁宋默在地下城堡开炮,宋默干脆搬到了地面上住。 门前马克沁,墙后迫击炮,窗前巴祖卡,院子里五六堆手榴弹,仆人侍女人手一杆狙击步,领主大人腰上别着两把五四,三把左轮,肩上扛着一杆95,还想着再加一个巴祖卡,尝试了一下,太重,背上了路都走不动,只能放弃。 武装完毕,宋默叉腰站在领主府门前哈哈大笑,老子把自己和房子都武装成刺猬,再敢越雷池一步,炮弹子弹一起招呼! 瑞斯尝试过几次,每次想悄悄的潜入,都无功而返,最近的距离也只是到了领主府二楼的窗前,直接被阳台上的一发炮弹给轰了下去,紧接着就是一阵密不透风的弹雨。魔族一边躲避子弹,一边纳闷,他明明隐藏得很好,那些巡逻的人是怎么发现他的? 瑞斯在思考自己到底是哪里露出了破绽,宋默则在领主府里和精灵进行密谈。 魔族夜袭不成,只得隔三差五玩闯关游戏,杰里斯是主要原因。大陆上最擅长符文的是魔族,最善于追踪的毫无疑问是精灵。当初杰里斯和博德能穿过半个光明大陆,一路追着瑞斯来到格里兰,足见他们的追踪能力有多强! 杰里斯答应帮宋默,只因为宋默告诉他:“我之前说的那句话,不是开玩笑。” 哪句话? 杰里斯开始不明白,直到宋默摆出了一个醉酒的姿势,才恍然。 想起宋默在他耳边说的那番话,杰里斯的表情终于出现了松动,“你说,你有办法帮我?” “恩,是的。”宋默点点头,靠在窗前,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住在地下城堡虽然好,却享受不到这种温暖,“我可以帮你,就凭这个契约。” 看着宋默左手背上的绿色花纹,杰里斯的眼神变得复杂。随即取出了一直藏在身边的灵魂之水,放到桌子上,宋默却摇摇头,示意杰里斯把灵魂之水拿回去。 “用不到。” “你确定?” “至少我用不到。”宋默撇撇嘴,之前山寨的时候是不得已,现在在让他接近这个东西,他一万个不愿意,这个瓶子里装的可不是葡萄酒,“我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用,也不打算知道。” 宋默走到桌前,双手支在桌面上,俯视着坐在桌子另一边的杰里斯,“我可以帮你的忙,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只要我能做到。” “很简单,保护我!” 宋默话一出口,杰里斯的眼神闪了闪,自然而然的看向了宋默身上肉最多的某个部位,挑起了一边的眉毛,保护,恩? 宋默随着他的目光一转头,怒了,握紧拳头,砰的一声敲在桌面上,“我说的保护,不是这个意思!” 眼前这个真的是精灵吗?!还能更那啥点吗?!难不成格里兰的粮食变异,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的精灵也开始与众不同? “那么,你希望我保护你什么?”杰里斯双臂环在胸前,“据我所知,你现在的武装力量,足够保护你自己了。” 宋默深吸了一口气,“如果像你说的这么简单,我还找你干嘛?!” 杰里斯看着宋默,不出声音,宋默瞪着杰里斯,一言不发。 事实上,宋默的心里也再打鼓,这个一脸冰冷,连呼吸似乎都带着冰霜的精灵,是否会真的接受他的条件。要知道,想从瑞斯那里把禁锢博德灵魂的水晶球弄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靠杰里斯自己,除非他有能力打败瑞斯,甚至是杀了他,否则想都别想! “……好。” 终于,杰里斯先开口了,他突然站起身,一把按住宋默的后颈,几乎将他整个人拉过桌面,两人近在咫尺,杰里斯翠绿色的双眼几乎变得透明,“我答应保护你。订立契约!” 独属于精灵的奇妙韵律再度环绕在了宋默的周身,手背上绿色的花纹隐隐发热,一条藤蔓缓缓爬上了他的手臂,宋默想低头看一看,却被杰里斯的手按住了肩膀,粉色的唇印上了他的额头。这个吻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有的,只是订立契约时的虔诚与冰冷。 杰里斯放开他后,宋默第一个动作就是撸起袖子,原本只是覆盖在手背上的花纹,已经沿着手腕攀爬而上,单一的绿叶,也变为了小指粗细的藤蔓,包裹了他半个前臂。 “这是?” “保护者的契约。” 杰里斯牵起宋默的左手,低下头,唇轻轻落在了宋默的前臂上,被杰里斯嘴唇碰触到的地方,那些绿色的藤蔓仿佛活过来了一样。 “不用害怕,这只是契约。”杰里斯直起身,“而且,很有用。” “是吗?”宋默举起手臂,看了一会,随即问道:“你不再问我要你保护我什么了?” “不用了,契约会告诉我。” “……该不会有了这个,我想什么你都知道吧?” “不会。只是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会知道。” “那就好。”宋默松了口气,万一杰里斯能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那乐子就大了。例如他不久前刚刚对比过的尺寸问题,如果被杰里斯知道,估计精灵会直接打破契约,一箭戳死他。 宋默这边正想着,杰里斯的脸上却突然闪过一抹奇怪的表情。至于契约的真相是否如精灵所说的,的确有待商榷…… 第九十七章 和杰里斯签订契约后,领主府的防卫立刻变得固若金汤。瑞斯想要成功闯关的难度立刻提高了五颗星,宋默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 动心归动心,喜欢归喜欢,做也就做了,可要过一辈子,还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虽然结婚了还能离婚,可与其离了再二婚,还不如一开始就擦亮眼睛好好选。何况和这样的非人类婚了,能不能离,还是两说。这么早就和一棵只能看到树皮,却看不到芯子的歪脖子树绑在一起,领主大人表示,看起来就知道吃亏的事,坚决不能做! 情人可以,登堂入室免谈! 就算真有登堂入室的一天,也得先扒掉树皮,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再说! 领主大人的决心是坚定的,动作是迅速的,手段是有效的。在连续一个月夜袭失败之后,瑞斯闯关无望,只能阶段性的偃旗息鼓,领主府的警报连续几天没有再响。 不过,这不代表放弃。直接爬床行不通,美色诱惑也要打个折扣,瑞斯干脆另辟蹊径,最能打动领主大人心的是什么?金币! 魔族决定将金币攻势进行到底,某个一向和魔族不对盘的反政组织不可避免的遭了殃,被迫为魔族的求爱之路,贡献出了一份力量。 各地的光明教廷接二连三遭到不明人士的入侵,入侵者没有对教廷里的修士和主教造成任何伤害,只将教廷的库房洗劫一空。尤其是几个商业都城的教廷,更是成为了重灾区,几次下来,库房干净得连老鼠都不愿意再光顾。 这种事情,压根是瞒不住的。 一时之间,各种传言甚嚣尘土,有人怀疑是地精做的,也有人怀疑是教廷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可查来查去,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普通人只知道教廷库房里的金币被偷了,却不知道,除了金币,还有两件圣物也不翼而飞。 对光明教会来说,金币没了是小事,圣物丢了,还一丢两件,才真是要命。 神棍之所以能成为神棍,靠的可不仅仅是嘴皮,没有点真材实料,没有一两件能拿得出手的东西,早晚要被赶下神坛。 灵魂之水的瓶身上镌刻有追踪符文,本次失窃的圣女银壶和骑士之剑,上面却没有这种东西。装灵魂之水的瓶子只是个容器,刻了也就刻了,在圣物本身刻上几道,大主教也没有那个胆子。破坏圣物的罪名压下来,立刻就得退位让贤,说不准还得去裁判所住上一段时间。 毕竟,教会里也存在争权夺利,神棍们也有江湖。 更何况,这两件圣物的象征意义大于实用意义。灵魂之水说到底还能起到满血复活的作用,偷个水壶和一把没开刃的剑做什么?戳人都戳不死,还要冒着被教会骑士团追杀的危险,吃饱了撑的吗? 圣物失窃后,教廷的六个大主教齐聚一堂,开了一场大佬级别的座谈会,经过短暂而激烈的讨论,会议传达了有关圣物失窃,火烧眉毛的主要精神,并且将寻回圣物这一历史性的艰巨任务交给了教会骑士团。 继任的金色骑士捶着胸膛发誓一定继承“先烈“艾尔特的意志,为教廷寻回圣物,主教们却依旧愁眉不展,圣女们也连声哀叹,养家糊口的家伙什被偷了,不知道贼是谁,英明和面子一起扫地啊! “一定要保护好灵魂之水和祈望水晶球!” 一个大主教如是说,供奉灵魂之水的教廷负责人立刻保证坚决完成任务!供奉祈望水晶球的教廷大主教,脸色却变绿了。 众人都察觉到了不对劲,目光刷的转了过去,探照灯似的把这位年过七旬的主教大人看得冷汗流成了尼加拉瓜大瀑布,最终终于顶不住压力,吐露了实情,“祈望水晶球,被人掉包了……” “什么?!” “你怎么不早说?!” “之前一直不知道,不久前才发现……” 敢情被掉包还不是近期的事情?! 一个大佬对着手指很委屈,另外五个大佬一起吹胡子瞪眼睛,失窃的圣物从两件上升到三件,再加上各地被洗劫的库房,到底是谁在和教会过不去?! 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宋默,正站在堆满金币的房间里,半天说不出话来。下一刻,一双有力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腰,鲜红的唇擦过他的耳际,“亲爱的,喜欢吗?” 宋默侧过头,斜眼看着将下巴搭在自己肩头的瑞斯,捻起一枚刻有大主教头像的金币吹了口气,“教会那些事,是你做的?” “恩。” “据说,教会失窃的不只是金币?” “对。不过这件事教会没有外传,你从哪里得知的?” “我自然有自己的渠道,”宋默挑起瑞斯的下巴,问道:“美人,你到底想做什么?如此明目张胆的挑衅整个光明教会,可不像你会做的蠢事。还有,金币就算了,”宋默顿了顿,接着说道:“你要教会的圣物做什么?”魔族偷教会的圣物,简直就像是吸血鬼去偷神父的十字架,白娘子去抢法海的钵盂,脑子发抽啊还是发抽啊? “如果我告诉你,那些所谓的圣物,本就是魔族的东西,你信吗?”瑞斯讨好似的蹭了蹭宋默的掌心,神态慵懒,海蓝色的双眼却灼灼的盯着宋默。 “包括灵魂之水?” “恩。”瑞斯点点头,闷笑了一声,“好笑吧?” “难怪……”宋默搓搓下巴,难怪瑞斯山寨的瓶子,改造过的葡萄酒,直到现在都没露馅。 不过,把这些堪称机密的东西告诉他,这家伙在打什么主意? 宋默一把掐住瑞斯的脸,用力一扭,“你告诉我这些,是打算彻底把我拖下水?” “不。”瑞斯笑了,“亲爱的,我只是想向你坦白,毕竟人家都是你的人了。”一边说,一边千娇百媚的朝宋默飞了个媚眼。 领主大人马上松开手,搓搓胳膊,随即拍了拍瑞斯脸上刚刚被自己掐过的地方,“金币我收下。如果你想我帮忙,最好直说,否则,别怪我翻脸。懂吗?” “懂。”瑞斯握住宋默的手腕,“我不会再隐瞒你,你想知道任何事情,都可以直接问我。你想要任何东西,我也可以给你。所以……” “所以?” “这个契约,”瑞斯拉开宋默的衣袖,手指划过他前臂上的绿色藤蔓,“尽早和精灵解除掉吧,亲爱的。” “为什么?” “你真不知道这个契约代表什么?”瑞斯咬牙切齿。 “真不知道。”宋默十分无辜。 瑞斯一把拉过宋默,低头堵上他的嘴唇,下一刻,宋默手臂上的藤蔓发出一道绿光,瞬间实体化缠绕上了瑞斯的脖子。藤蔓上竖起锋利的尖刺,保证一戳一个血窟窿。 瑞斯扯了扯藤蔓,“现在知道了?” 宋默点点头,“知道了。” “那和精灵解除契约?“ 宋默意志坚定的摇头,拍拍重新化为花纹缠绕在手臂上的藤蔓,这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防爬床防夜袭首选的绿色无污染终极防狼利器! 玻璃心碎了一地的魔族发誓,他和该死的精灵势不两立! 房间中的杰里斯擦拭完弓箭,打了个响指,一株细小的藤蔓沿着耳后探出,像是讨好的小动物一般蹭了蹭杰里斯的脸颊,摸了摸藤蔓,精灵缓缓的笑了。 第九十八章 清点完瑞斯从光明教会搬来的金币之后,宋默的嘴迟迟没有合上。 他和矮人商队合作,店铺已经开到了一百五十家,生意十分火爆,可一个季度下来的利润,还不到这里的三分之一! 宋默盘膝坐到地上,看着管家老约翰指挥仆人和侍女将金币一箱箱收好,运回地下城,喃喃自语道:“果然会忽悠的神棍才是来钱最快的职业吗?”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声音,却没听清他在说什么,转过头问了一句,“领主大人,您有什么吩咐?” “没什么。”宋默摆摆手,站起身,走到老约翰身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管家,杰森带回来的地精,住处都安排好了?” “您放心,都已经安排好了。米尔斯正带着他们在领地边境造围墙。另外艾顿传来消息,有一些侏儒秘密联系上了他,希望领主大人能收留他们。” “恩。”宋默点点头,“米尔斯那里,你再关注一下,那些地精暂时还要看管起来,不要让他们在领地中四处活动。艾顿传来的消息如果确实,就派强森去接人。” “遵命,领主大人。” 搬运金币的工作有条不紊,宋默帮不上忙,也没什么可插手的,干脆离开了领主府。打算去巡视自己的领地。这也是领主的日常工作,只是宋默时常和领民们待在一起,不会像其他的贵族领主那样脱离群众,每次出巡,都让领民们诚惶诚恐。 经过领主府重建和耕地大开发,贫瘠的格里兰,已经慢慢变得富饶起来。 荒草丛生的土地被开垦成了一块块井然有序的田地,各种作物成为了点缀格里兰一道最靓丽的风景。 领民们三三两两的在田地中劳作着,金黄的小麦和稻谷即将成熟,在麦田边劳作的都是没什么战斗力的女人和半大的孩子,他们不是为了收割小麦,而是在捡鸟蛋。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一两只由于体弱,被兄弟姊妹排挤,又被父母抛弃的雏鸟。活着的,会被送到领主大人下令建造的“养殖场”里,那里现在已经养起了二十多只雏鸟,有专人看守和照顾。已经死去的,可以带回家改善一下伙食。捡到肉多的,就直接送到领主府,给领主晚上加餐。 宋默骑着马走过,女人和孩子们都会笑着朝他问好,一个孩子还从背后的筐里取出了一只半大的雏鸟,大声说道:“领主大人,这个送给您!” 宋默笑着道谢,让随从接过这只雏鸟,给了孩子一枚金币,孩子不要,宋默板起了脸,最终,领主大人获胜!孩子将金币交给母亲后,孩子的妈妈直接将装有十多枚鸟蛋的筐子给了宋默,宋默没办法,只能让一个随从将鸟蛋和雏鸟送回领主府,自己带着另一个随从继续巡视领地。 稻田边聚集了一群全身武装,扛着巨大口袋和长棍的男人。 男人们严阵以待,金色骑士艾尔特也准备就位,随着一声令下,男人们扛着棍子奔入了稻田之中。他们必须动作快,在这些稻谷飞上天之前,尽量多收割,否则,收获的就只有一袋袋的爆米花了。 虽然爆米花也能卖个好价钱,可到底不是粮食,也没办法做种子。 宋默站在稻田边,很想鼓励两句,例如“兄弟们加把劲”之类的,回头想想,实在有点不合适,只能调转马头走人,回头吩咐老约翰从自己的小金库取出一部分体己,奖励给这些流血流汗不流泪,和作物奋战到底的血性汉子们。 玉米前几天已经收割过一次,现在只有光秃秃的玉米杆还立在田里。这些玉米杆也不会被浪费,会成为地下城供暖的燃料。 收获土豆已经不需要领民们动手,只需要掌握土豆的成熟时期,然后将圈养的皮皮兽送到土豆田边就行了。虽说花费的时间要更长一些,皮皮兽也要吃掉一部分土豆,但比起最终收获的数量,被皮皮兽吃掉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老怀特和他的孙子专门负责照顾这些皮皮兽,即便小怀特没有父母,祖孙俩仍能凭借这份工作过上不错的生活。领地中几个失去了父母的孩子,也被宋默安排到了老怀特这里干活,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力换取食物,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如果宋默下令让他们光吃饭不干活,估计连这几个孩子都会觉得领主大人的脑袋是不是又被雷劈了。不干活,怎么可能有饭吃?!他们是领主大人的领民,不是乞丐! 每次看到这些孩子干活的样子,宋默就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严厉的拷问。 这些孩子,最大的不过十三岁,最小的才只有六岁,虽然他们只是帮忙照顾皮皮兽,老怀特也不会让他们做什么重活,宋默还是有一种使用童工的罪恶感。 在天朝,他肯定会被唾骂黑心肠生儿子没XX! 在格里兰,领民们却称赞他宽厚仁慈,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灵! 这落差,太大了有木有? 宋默没办法,也只能在其他方面尽量优待这些孩子。并且要尽量做到不着痕迹,否则,孩子们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如果宋默说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估计这些小家伙会直接哭给他看,难道领主大人认为他们是不能工作,懒惰又没用的人吗?! 宋默只能妥协。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是无法在短时间里改变的。要想让他们接受自己的想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进入学校,接受教育。 在光明大陆,只有王族和贵族的成员才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光明教会是个特例。而平民能识字会算账就很不了得了,大部分人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格里兰的情况也是如此。整个领主府,会读写的只有宋默和管家老约翰,强森等随从勉强能认识自己的名字,侍女们则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更不用说写出来了。 相比之下,从光明教会出来的哈洛德和艾尔特等人,简直就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文化人”,甚至和领主大人比起来,也不遑多让。 如果说这个世界的宋默格里兰勉强算是接受了高中教育,这些前教会修士们则是拿到了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作为见习主教,哈洛德已经开始学习研究生课程,不过这位问题学生因为感情问题中途“辍学”,把老师和校长一起开除了,所以证书没拿到。 宋默不能阻止这些孩子干活换取他们的口粮,但也不能让他们继续这样下去。从一开始,宋默就打算发展格里兰的教育事业,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耽搁,现在有了钱,也有时间,宋默决定将教育事业进行到底! “办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乃至大学!老子现在有钱了,大学园区老子也能建!” 宋大领主豪情万丈,管家老约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谁来教?” 宋默蔫了。 领地里的文化人只有那些前教会人士。可哈洛德等人现在正为格里兰的卫生事业奋斗,领主府里的黑诊所已经换头换面,挂牌成了一家正规的医院,几个擅长草药的修士正忙着制作成药,尤其是伤药,从皮肉伤到伤筋动骨,一系列口服药,外敷药都已经开始批量生产。这要归功于格里兰汉子们的无私奉献,也要感谢作物们的友情帮忙。 每次收获粮食,大家都或多或少会带些伤,从最初的伤筋动骨,到现在顶多擦破一层油皮,汉子们的武力值在不断增长,赤脚医生们的医术水平也在不断增高。哈洛德曾经这样和宋默说过:“由于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我现在治疗外伤的水平,已经超过教我医术的主教了。” 宋默没敢接话,他不知道哈洛德这是在感叹自己医术的进步,还是在抱怨工作太过繁重,领主大人压榨知识分子。 总觉得,后一种可能更大一些…… 除了伤药,一些治疗头疼脑热和感冒发烧的药丸也被制作出来。虽然药丸的味道不怎么好,但效果却的确不错。 如果宋默想要发展领地里的教育事业,这些前教会人士几乎是唯一的教师人选。但宋默却直接将这种选择PASS掉了。 一来他们忙着医院的事情,分身乏术,二来宋默担心这些家伙一旦走上讲台,会教育出一批特立独行的神棍来。 毕竟,喜欢追妹的见习主教,和乐于找刺激的修士,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没办法教导出中规中矩的学生。 可不找他们,还能找谁? 宋默眉头深锁,没注意,已经骑着马走到了种植地瓜和芋头的田边。看守田地的几个领民见到宋默,马上起身问好。 “领主大人日安!” “大家日安!” 宋默跳下马背,地瓜和芋头种植得都不多,但生长期似乎比土豆要长,半个月过去了,除了长得郁郁葱葱的植株,田地里一旦动静都没有。这种说法或许有些奇怪,但有了土豆的先例,宋默觉得,在格里兰的田地里发生任何事,哪怕是出几个地瓜炸弹,都不需要吃惊。反倒是这样不声不响的,让人提心。 “领主大人,地里一直没动静。”一个领民搓搓手,“我想着,是不是可以挖开一块看一看。” “有把握吗?” “我们已经和艾尔特大人说好了,只要您同意,他就来帮忙。” 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艾尔特成了万金油吗?还是说,移动堡垒? “还是再等等吧。”宋默总觉得地瓜和芋头不会像表现出来的这么“平和”。“再等半个月看看,或许只是因为生长期长的关系。” “恩,那就按照您说的办。” 巡视完田地,宋默打算去领地边界转转,葡萄和甘蔗长势良好,新一批的葡萄酒已经运了出去,虽然时间尚短,口感却不错。 领地边界的围墙已经绵延了数百米,地精们勤劳得让人侧目,领主府建完了,就跑到边境来建围墙,连新加入格里兰的地精,都在米尔斯的带领下,加入了造墙运动。或许植物也有圈地意识,现在几乎是地精把围墙建到哪里,葡萄藤就爬到哪里,杰里斯看到这种现象,干脆种下了更多的甘蔗,几百棵甘蔗一起抽人的样子,只是想想就觉得惊悚。每次宋默倒边境来巡视,都要提心吊胆好长时间,生怕自己背后突然出现几棵甘蔗,来一次突然袭击。 不过有了这些葡萄藤和甘蔗,领地顿时变得安全许多,每隔一段时间走出围墙,都能看到被葡萄藤捆绑在墙上的野猪或者是其他“肉食”,这或许也算是额外之喜? 巡视完领地,宋默一边继续想着如何发展格里兰的教育事业,一边回到了领主府。刚走进大厅,就见到了从小屋里出来透风的纳尔逊。 领主大人顿时眼前一亮,教会人士靠不住,但是公爵大人靠得住啊! 更何况,他现在有了钱,“纳尔逊计划”也可以正式开始了! 正在遛弯的纳尔逊公爵,见到笑容满面朝他走来的宋默,突然背后一冷,几乎下意识的想转身就跑,却被宋默一把搂住了肩膀,笑着说道:“公爵大人,今天天气真好,来,咱们聊聊……” 第九十九章 纳尔逊惴惴不安的坐在椅子上。 宋默笑眯眯的关上门,走到纳尔逊身边,拍了拍纳尔逊的肩膀,说道:“不用紧张,放松点。”说着,走到了桌子的另一边坐下。 纳尔逊被吓了一跳,险些如纯情少女一般双手护胸,大叫一声:别碰我! 宋默诧异的看着纳尔逊,他有那么可怕吗? 纳尔逊苦笑两声,他压根就不想和这位领主大人共处一室。如果到现在还看不清宋默格里兰的真面目,他脑子里装的就真的是一团浆糊了。 他简直就是一个无血无泪,自私冷酷的恶魔!就算自己累得只剩一层血皮,他也会拿着鞭子再抽两下,直到确定真的一滴油水都没有了,才会罢手。 纳尔逊开始怀疑,当初是不是被王兄派出的骑士逮住咔嚓掉比较好?毕竟被剑戳死只是一瞬间的事,这样没日没夜,加班加点的制作“人体艺术”读物,真太特马地折磨人了。他现在连看到有点曲线的瓶子,都会产生某种“艺术灵感”!这样下去,他不是成为色X狂,就是成为色X狂。作为一个以优雅和文明标榜自己的王室贵族,还有比这更打击人的吗? 想着想着,纳尔逊的脸色愈发变得难看起来。 他看着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恨不能直接扑上去掐死,可他不敢,也不能。 虽然宋大领主的细胳膊细腿对上别人不够看,可作为文艺青年的纳尔逊,胳膊腿比领主大人更细…… 啪! 宋默一把拍在了桌子上,纳尔逊顿时一哆嗦,惊恐的看向宋默,这才发现,他竟然将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 此时此刻,纳尔逊只有一个想法:我命休矣! 宋默先是冷冰冰的看了纳尔逊几眼,然后突然笑了。笑得春暖花开,笑得阳光灿烂,笑得纳尔逊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 “公爵大人,不用担心,我理解你。”宋默收回了拍在桌子上的手,“艺术家嘛,思想总是比较尖锐激进的。你放心,我不会和你一般见识。” 纳尔逊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松口气,他总觉得,宋默的话还没说完。 “不过嘛……” 宋默话音一转,纳尔逊顿时一咬牙,看看,他就知道! 看着摆出一副慷慨就义表情的纳尔逊,宋默刻意将声音放低,带着一丝安抚与诱惑,和瑞斯相处久了,不自觉就学到了魔族的某些特质,例如说话的语调。 “公爵大人,你想不想停下画笔,永远离开小黑屋?” 纳尔逊倏地抬起头,看向宋默,他会有那么好心?宋默接下来的话,让他的心,顿时开始狂跳。 “想不想对你的王兄复仇?”宋默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纳尔逊身边,一手搭在纳尔逊的肩膀上,弯下腰,继续说道:“想不想……成为奇萨的国王?” 奇萨的国王?! 纳尔逊的瞳孔急遽收缩了一下,宋默可以明显感到掌心下的紧绷。很显然,公爵大人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一心陶醉在艺术与浪漫文化的海洋之中。而且,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艺术熏陶,估计他也装不下去了。 “阁下……”纳尔逊艰难的开口,声音带着不自觉的喑哑,“您在开玩笑。” “不,我并不喜欢开玩笑。” 宋默松开手,退开一步的距离,“公爵大人,我一直对你的遭遇深感同情。” “……”关进小黑屋,没日没夜画小X书,这位就是这样同情人的吗? “您为了格里兰的发展加班加点的工作热情也十分让我感动。” “……”他不是自愿的! “虽然想帮助你,却苦于没有机会。” “……” “可是现在,机会来了!” “机会?” 纳尔逊的后背又开始发冷,总觉得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陷阱,就等着自己往里跳。 “对!现在的我,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宋默继续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助你彻底推翻奇萨国王的暴政,让你坐上国王的宝座!” “……这是谋反……” “不能这么说,你也是王位继承人,不是吗?” “王位继承人……”纳尔逊低喃着,是啊,他是奇萨的第三王位继承人! “而且,”宋默脸上的笑容突然变得暧昧起来,“你难道不想继续和你的嫂子们看星星看月亮,谈理想谈哲学?难道不想在浪漫的月光见证下,回忆一下过去,展望一下现在,畅想一下未来?” “我……” “如何?” 纳尔逊想说,他不想!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想想看,王权,财富,美人!”宋默握紧拳头用力一挥,砸在了纳尔逊的肩膀上,险些把公爵砸趴下,“一旦成功,你将成为奇萨的国王!” “帮我,你能得到什么?” “公爵大人,你这样说,可真是让我伤心。”宋默捂着胸口,“我是热爱和平的国际友人,最看不得压迫与迫害,你是我的朋友,我帮助你,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纳尔逊无语。 “不过,既然你这么要求了,我就勉为其难的提一些条件吧,免得你心存愧疚。” 纳尔逊更加无语。真的想说,他不会愧疚的,一点也不! “不过在那之前,公爵大人,你的封地,现在是由谁在管辖?” “你问这个做什么?” “很简单,谋反哪里能没有根据地?” 纳尔逊被噎了一下,“我的封地早在被流放时就被剥夺了,那里已经不属于我。现在是谁在管辖,我并不清楚。” “可是,总是还有支持你的人吧?” 纳尔逊迟疑了一下,他不知道是否该将自己最后的底牌告诉宋默。 作为王室贵族,第三王位继承人,纳尔逊如果没有觊觎过国王的宝座,纯粹是骗人的!如果没有一点手段,根本就不可能在激烈的王室争斗中活到成年。 可是,这一切是他保住性命的最后依仗,如果说出来……但宋默的一番话,实在是太诱人了。 “公爵大人,你可以仔细考虑一下,再给我答案。”宋默并不着急,他相信,事情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他想要的,“不过我是真心实意想要帮助你,毕竟,有一个关系不错的人坐在奇萨王国的王位上,对我只有好处,不是吗?” “三天,三天后,我给你答案。” “好的。”宋默满意的点点头,随即说道:“我的交换条件也很简单,我要卡里城。另外,还有十个专属于王室的教师。”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我会认真考虑的。” “很好,我期待您的回答。” 宋默和老约翰离开了房间,将纳尔逊独自留在了那里。宋默不担心纳尔逊会拒绝他,因为他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 “领主大人,”老约翰斟酌着开口说道:“您这样,是不是太儿戏了?” “恩?” “纳尔逊并不是您的朋友,一旦您帮他登上王位,他很可能会立刻反戈相向。” “啊,这个不用担心。”宋默站定脚步,抻了个懒腰,“一个傀儡国王,是不会有能力这么做的。” “傀儡国王?” “是啊。”宋默回过头,看着老约翰,“管家,你不会以为我帮助一个被自己压榨到吐血的流亡贵族登上王位,却一点后手也不留吧?何况,你难道不相信我的忽悠能力?” “不。”老约翰顿了顿,说道:“可对方也能想到这一点吧?” “无论他在想什么,都会咬住我抛出的饵。因为他根本就没办法拒绝。”宋默走到旋梯边,摸着扶手上的花纹,“格里兰太小了,我需要更多的土地,更多的人,更多能让大家过上好日子的东西。” 宋默登上了第一个台阶,“你曾经告诉过我,和老胡里安兵戈相向,是件蠢事。我只是一个领主,还是个上不了台面的没落贵族,贸然挑战国王,就算我能最终胜利,也无法坐稳那个位置。但纳尔逊不同!他是根正苗红的奇萨王室成员,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 宋默站定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老约翰,“奇萨国内也不是铁板一块,贵族们争权夺利,有受到国王宠信的,就有被压制感到不满的,这种不满日积月累,一旦爆发,哼哼……只要纳尔逊表露出某种意向,展示出一定的实力,很快就会有一群人聚集到他的身边。” “您如此肯定?” “恩。”宋默点点头,“开设在奇萨国内的两个店铺,给我传回了一些十分有趣的消息。” “地精?” “对。”宋默侧身靠在扶手上,腰带上镶嵌的金属花纹叩在上面,发出一声脆响,“除了偷窃,地精对搜集消息也十分拿手。” 老约翰略显惊讶的看着宋默,领主大人从一开始就在策划这些事? “管家,我不是有意瞒着你。” “领主大人,这本就不是我该过问的。” “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开始过问了。” “啊?” “管家,我最信任的人,是你。”宋默走下台阶,站在距离老约翰两步远的的地方,“之前没有告诉你,只是因为我还拿不准这一步棋走得对不对,是不是有用,现在结果出来了,我需要你帮我,将整个棋局走下去!” “领主大人……” “我们孤立无援。”宋默突然举起了双手,右手尾指上,是一枚红宝石戒指,左手背上,覆盖着绿色的花纹,一直延伸到手腕,隐没在衣袖中,“这些,是我同那些家伙订立的契约。说实话,我很吃亏。但是,只要在这些契约的存续期间,我都性命无虞。” “领主大人,您完全不必这样做。” “我没有选择,也不会有人给我选择。”宋默语气坚定的说道:“如果不能变强,早晚会被更强的人吞噬。管家,做好我吩咐的事情吧,我只能相信你,也只能依靠你了。” 话落,宋默转身走上旋梯,中途,仿佛有感知一般的抬起头,看到了站在旋梯上方俯视自己的瑞斯。褐发的魔族,不知何时起便静静的站在那里。宋默微微蹙了一下眉头,刚刚的话,他听见了? 瑞斯向他伸出了手,雪白的掌心向上,红唇开启,温柔的声音回响在空旷的大厅里,“亲爱的,到我这里来。” 宋默定定的看了瑞斯一会,果然,听到了吗? 不过,没关系。早晚也要让他知道的。 想到这里,蹙紧的眉头舒展开来,宋默几步跨过台阶,抓住了瑞斯伸出的手。他知道这个魔族还有事情瞒着他,也知道他会利用自己,但是,为了达成自己的愿望和目的,他必须与虎谋皮。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会吃人的家伙,喜欢自己。 管家老约翰站在原地,看着消失在旋梯转角的两个人,单手覆在胸前,弯下腰,雪白的发垂落,挡住了他的双眼,也隐没了他的表情。 领主大人,一切,都会如您所愿。 我,向您发誓。 第一百章 如宋默所料,三天的等待是值得的。满眼血丝的纳尔逊公爵,早早等在了他的卧室门外,见到宋默的第一句话就是:“阁下,我接受你的条件!” 宋默顿时乐了,看着纳尔逊的目光都变得分外热情起来,一把抓住公爵大人的手,紧紧握住,“公爵大人,你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我一直盼着这一天呐!” 纳尔逊回握住宋默的手,就像终于找到了组织:“阁下……” 老约翰的咳嗽声适时响起,打断了即将共同开创伟大事业的两个造反头子之间的深情对望。 “领主大人,注意影响。” 影响? 宋默这才回过神来,四周看看,果然,仆人侍女的眼神都很奇怪,仿佛领主大人的脑袋突然产生了变异,对爬床的魔族美人不屑一顾,突然看上了这个长相只能评上一星,身材连半星都没有的高卢公鸡。 靠之!领主大人眼睛一瞪,他的眼光有那么差劲吗?!就算要踹掉瑞斯爬墙,也不找这样的! 仆人侍女恍然大悟,的确,吃过了白面包加猪肉,谁还愿意去啃黑面包配胡萝卜,又不是审美观和味觉一起出了问题。 纳尔逊公爵很受伤,想当初他也是英俊青年一枚,奇萨王室中最受欢迎的成员之一!如今竟沦落到被一群下等人品头论足的地步…… 宋默眯起了眼睛,看着又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的纳尔逊,下等人,恩? 好吧,他会让这位上等人,高贵的公爵阁下知道,阶级观念不是错,但是要搞清自己的立场。 否则,后果是很严重的…… 宋默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笑容依旧,纳尔逊却硬是从中看出了一丝狰狞。 他选择和宋默格里兰合作,到底是对还是错? 宋默却不管纳尔逊在想什么,揽住纳尔逊的肩膀,笑着说道:“阁下,既然你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具体的细节和章程吧。” 管家老约翰又提醒了一句:“领主大人,您还没有用早餐。” “啊,送到我的书房来。”宋默回头朝着老约翰一呲牙,“另外给公爵阁下也准备一份,阁下,你也没吃早餐吧?” “没有。” “那好,一起吧。” 看着宋默和纳尔逊走进书房,老约翰摇了摇头,他突然开始可怜纳尔逊公爵了,当然,这种可怜仅停留在精神层面,而且也只是一瞬间,为了实现领主大人的愿望,公爵阁下,请您节哀顺变。 领主的早餐很简单,几片白面包,几片青菜,一个煎蛋,仅此而已。不过,比起黑面包胡萝卜的日子,眼前的这顿早餐,足以用丰盛来形容了。 宋默也不挑食,将青菜和煎蛋夹到面包里,一口就咬掉了一大块,嚼嚼,吞下肚,虽然没有果酱也没有黄油,宋默依旧吃得津津有味,见纳尔逊只是呆呆的看着他,面前的食物一动也没动,奇怪的问道:“阁下,你不饿吗?快吃吧,别客气!” 纳尔逊不是不饿,也不是客气,他只是再一次被宋默的吝啬震惊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早餐简单,是被刻意的克扣,毕竟宋默能把他关到小黑屋里艰苦奋斗,可见他压根没把自己当做身份高贵的客人对待。可见识到宋默的早餐,纳尔逊才意识到,他完全想差了。 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前,哪怕他府邸里的一个仆人,吃得都比宋默要好!至少他们的面包上还会涂上黄油,偶尔还能加一块烤肉! 这样的宋默,已经吝啬到一定的境界了,他真的会全心全意帮助自己登上奇萨的王位?一旦自己登上王位,他会不会推翻之前达成的条件,狮子大开口? 纳尔逊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自己坐在王座上瑟瑟发抖,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呼啸着洗劫了自己的王宫,到最后,甚至连他身上的腰带和衣服都被扒掉……关于格里兰人扒光了赛万斯总督和他手下轻骑兵那件事,纳尔逊也是有所耳闻的……纳尔逊额头的冷汗瞬间流了下来,他被自己的脑补给吓到了。 纳尔逊开始犹豫了,与其要遭受到这种待遇,还不如老老实实流亡,规规矩矩画他的小X书。至少画小X书不会被扒光衣服。 宋默察觉到纳尔逊的神情不对,三口两口吃完自己的早餐,擦擦嘴,三两句就将纳尔逊的想法套了出来。当然,公爵大人也没蠢到将自己的想法全盘托出,他有所保留的将自己的担忧说出了一部分。 纳尔逊觉得,这件事,点到即止就好,宋默应该能发现自己到底担心些什么。或许,他还能从宋默嘴里得到一定的保证。毕竟,谋反这件事,如果没有自己参与,大旗都扛不起来。 宋默撇撇嘴,果然,王室贵族什么的,天生就是玩心眼的。 不过,如果纳尔逊认为自己会按照他的步调走,那就大错特错了。 谋反是要的,合作也是必须的,但是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否则,他就是花力气为他人做嫁衣,蠢到没得救了! 于是乎,宋默严肃着表情,站起身,语气坚定的对纳尔逊公爵说道:“公爵阁下,你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啊?” “太消极了!太没有担当了!太不男人了!” “……”他担忧自己被扒光,和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你要知道,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宋默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严肃的表情,顿时变得慷慨激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谋反事业当中去,才会让你的人生更加有意义!” 纳尔逊:“……” “当你年迈的时候,你可以自豪的告诉你的子孙,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伟大的谋反事业当中,为了奇萨人民的自由奋斗终身!” 纳尔逊:“……” “你永远不会再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为平庸而悔恨!你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灿烂的一生,幸福的一生!这才是真汉子,纯爷们!” 纳尔逊:“……” “所以!”宋默握紧拳头,猛然一挥,“阁下,你还会犹豫吗?” 看着宋默的拳头,纳尔逊立刻一咬牙:“不会!” “还会担心吗?” “绝不!”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谋反!” “很好,够爷们!” 听到这句称赞,伴随着落在肩膀上的一拳,公爵顿时眼泪横飞。 “领主大人,你说得对!是我太懦弱,太不男人了!”纳尔逊擦擦眼角流下的泪,坚定的说道:“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谋反不成功,坚决不回头!” 宋默满面欣慰的拍了拍纳尔逊公爵的肩膀,“公爵阁下,你的决心,让我敬佩!” 老约翰看着笑得像狐狸一样的宋默,再瞅瞅自己把脖子套进绳圈犹不自知,还沾着唾沫帮宋默数钱的纳尔逊,顿时无语。 当天,由宋默起草的,关于在奇萨建立自由民主政权的“自由宪章”正式出炉。 宪章的第一条规定:奇萨的全部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是以纳尔逊为中心,团结在他四周的自由斗士,他们将代替人民行使一切权利,推翻国王的暴——政,将人民从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彻底解放出来。 看着这份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宋默都觉得牙疼。 打着自由民主的名义,彻头彻尾的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这叫什么事啊!这就和山姆大叔一个样,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就到处指责别国的“人权”问题,纯粹是释迦摩尼笑话地藏菩萨一头疙瘩,纯属没事找事! 不过,宋默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他只是格里兰的领主,帮助纳尔逊,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没圣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去挑战光明大陆的王权制度。 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傻子才去干的事。 或许将来会有一天,这种制度将被推翻,但绝不是现在。 宪章完成,纳尔逊仔细看过之后,在最后一页签名,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合作正式生效。 宋默高兴之余,举起酒杯,清脆的碰杯声,伴随着领主大人的祝词:“公爵大人,为了自由!” 已经熏熏然的纳尔逊,同样高举酒杯,“为了自由!” “为了理想!” “为了理想!” “为了嫂子!前进!” “为了……”纳尔逊的脑子突然转过了弯,看着宋默,嫂子? 宋默眨眨眼,猥琐的笑了,这个笑容的含义,是个男人就该懂的。 纳尔逊先是满脸爆红,紧接着干脆豁出去了,大吼一声:“为了嫂子!”仰头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转头向老约翰问道:“都录下来了?” “录下来了。” 老约翰点点头,手中是一枚圆形的水晶球,直径不到五厘米,瑞斯亲手打造。 宋默示意老约翰将水晶球收好,把柄总是越多越好的。就像当初骑士们的肖像画一样,贵族都很爱惜自己的羽毛。当初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流放,哪怕他真的给国王戴上了三顶绿帽子,他的罪名里,也不会有“通奸”这一项。只要纳尔逊登上王位,无论他和自己的嫂子们还有没有后续发展,这个都会成为最好的把柄之一。 宋默示意仆人将喝醉的纳尔逊送回房间,老约翰也行礼退了出去,只剩自己靠坐在椅子上,自斟自饮。鲜红的酒液染红了他的唇,顺着嘴角滑下,被雪白的指尖擦去。宋默仰起头,看着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瑞斯,对方正将指尖送进嘴里,轻轻的含舔,就像含住的是宋默的嘴唇。 宋默笑了,眉眼弯弯,举起手,抓住了瑞斯的一缕长发,向下拉了一下,瑞斯顺势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宋默左手臂上的藤蔓又开始蠢蠢欲动。瑞斯的表情顿时一僵,宋默发出一声轻笑,轻佻的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美人,考验你的时刻到了,忍字头上一把刀啊。” 瑞斯抓住宋默的手,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上,没有用力,只有一股酥麻顺着被咬到的地方传遍全身。下一刻,宋默左手腕上的藤蔓突然实体化,顺着宋默的手臂缠绕而上,却被一行黑色的符文捆缚住,不能再移动分毫。但它们只能困住藤蔓,却不能彻底破坏藤蔓,这是宋默和精灵签订的契约,一旦被强行破坏,宋默肯定会受伤。 宋默诧异的眨眨眼,他知道瑞斯在自己身上动过手脚,也知道这些符文对他本身没有害处,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会保护他,只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个作用。 看着藤蔓和符文纠缠在一起,宋默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捆绑什么的,相爱相杀什么的,实在是很重口啊…… 想着想着,宋默打了个哈欠,酒的后劲涌了上来,眼睛渐渐睁不开了。 瑞斯干脆将宋默拦腰抱起,抵住宋默的额头,无视随时会冲破符文攻击自己的藤蔓,低声说道:“亲爱的,睡一下吧,我知道你累了。” 宋默又打了个哈欠,点点头,靠在瑞斯肩上,渐渐闭上了双眼。瑞斯抱着宋默,走到窗前,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落室内,魔族的双眼渐渐褪去暗蓝,变为了一片血红。 被瑞斯抱在怀中的宋默,好梦正酣。 第二天,宋默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掀开被子走下床,昨天喝醉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恍惚间,仿佛见到了瑞斯? 摇摇头,宿醉让他的记忆变得模糊,干脆抛开不想,今天是罗德商队来格里兰的日子,不知道矮人会不会再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罗德在午后时分抵达,矮人一如既往的热情,当然,其中大部分是金币的作用。店铺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罗德和加兰德同宋默商量过,想要开设更多的店铺。宋默没有答应,“摊子铺得太大,货源供应得上吗?” 的确,就算能在当地收购,也能和一些小型商队或贵族签订协议,但主要的货物运送,还是要依靠矮人自己的商队。 “将商队的规模扩大吧。”宋默向矮人提议,同时建议矮人将一些信得过的小型商队吸纳到自己的队伍中,不需要将那些商队买过来,只要和他们签订协议,代理店铺的货物运输,换取一部分红利,相信很多商队都愿意做。 同时,宋默也告诉了加兰德和罗德,他自己打算组建一支商队,这是老约翰的建议,宋默考虑过后,斟酌过利弊,拍板通过。 加兰德和罗德对此没有异议,宋默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出现,反而是热心的将组建商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告诉了宋默。 “组建一支商队可不容易。”加兰德和罗德都这样告诉宋默,“但我相信领主大人绝对没有问题。” 很显然,跟宋默合作有肉吃,同领主做生意有钱赚,已经成为了两个矮人的共识。 罗德此次到来,是为了宋默之前派人送到他店里的爆米花,这种食物意外的受欢迎,尤其是沾了糖和裹了蜂蜜之后,几乎是供不应求。 “领主大人,日安!您还是一样的英俊!” “罗德,你也一样。你的胡子看起来真是威武极了!” 宋默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说出这些违心的肉麻词汇了,矮人明显很受用。 交接过金币和装车运走的货物之后,罗德又带着宋默走到了一辆马车前,“领主大人,这次一共是十六个男人,八个女人。” “这么少?” “现在只能凑到这些。不过您不用担心,据可靠消息,奥比和西格就要开战了,到时,我能给您拉来一车队!” 宋默点点头,突然间听到奥比,又想起了那头大肚子龙,这个季度的利润他已经送去了西北行省,相信赛万斯会一文不少的给黑炎送过去。自从葡萄酒问世之后,精灵就得到了消息,已经有精灵去店铺打探过,却始终没有查到格里兰来。宋默敢打赌,黑炎绝对帮了不小的忙。 想到这里,对于送去西北行省的十几箱金币,就没有那么肉疼了。 宋默正在和罗德说着话,马车上的人已经陆续走了下来,宋默的注意力完全被其中一个披着褐黄色斗篷的男人吸引了过去,不是因为他多么英俊迷人,实在是因为他长得太有创意了。 真不是,一般的丑啊…… 男人察觉到宋默的视线,朝他走了过来,强森等人立刻警觉,男人在距离宋默还有五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弯腰向宋默行礼,十分有礼貌的说道:“领主大人,日安,十分感谢您愿意收留我。” 宋默眨眨眼,这么富有创意的长相,简直是天生的强盗人才!可行事却彬彬有礼,说话还带着一股书卷气,他实在判断不出这个男人到底从事什么职业,难不成,智慧型罪犯? “领主大人,”罗德拉了拉宋默的衣摆,“他叫霍玛,是个魔法师。” “魔法师?”宋默顿时一愣,人类的魔法师? “是的,领主大人。”霍玛继续彬彬有礼的说道,“魔法师只是我现在的职业,在此之前,我是一个杀手。” 宋默的眼睛瞪大了,长相如此有创意的杀手?杀手不都应该又酷又帅,黑超风衣吗? “在成为魔法师之前,我下定了决心,发誓洗心革面,但是,很遗憾,我是个念旧的人,所以……” 宋默的下巴掉了。敢情这位霍玛先生先是洗心革面,决定立地成佛,然后发现自己十分怀念以前的工作,又拿起了屠刀? 宋默一把扯过了罗德的领子,恶狠狠的说道:“靠!你给老子弄来一个杀人犯?!” “领主大人,息怒!”罗德连忙说道:“霍玛不是滥杀无辜的人,他杀的,都是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的家伙,人人得而诛之!还有……” 宋默刷的转过头,看向霍玛,“罗德说的,都是真的?” 霍玛点点头,“是的。” “既然这样,你不是应该受到热烈欢迎和尊重吗?” 光明大陆对杀死恶徒的人并不会严惩,霍玛真像罗德说的那样,为民除害,根本不需要藏到格里兰来。 霍玛耸了耸肩膀,“主要是死在我手里的恶徒,大部分都是贵族,最近一个,是某个小国的王子,他杀死了十多个少女,却因为身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我刚巧路过,就顺手杀了他。他的父亲勃然大怒,发誓要把我五马分尸,再加上我的魔法师身份,所以,领主大人,你懂的。” 宋默悟了。司法潜规则,他懂。 盯准了富X代,官X代下刀子,真猛士乎! 于是,宋大领主手一挥,收了! 霍玛一咧嘴,领主大人,为了感激收留之恩,他会继续发光发热,发挥专长的! 宋默的汗顿时下来了…… 第一百零一章 清晨的阳光温暖了被黑暗笼罩一夜的大地,奇萨王国的边境小城卡里结束了一夜的沉寂,再度恢复了白日的喧闹。 城门开启,一支支商队进入了城市。队伍相比起往日近乎缩减了一半,预示着近期又要不太平了。 城门的守卫打了个哈欠,之前奥比王国灭掉了萨比森,将那里全部纳入了奥比王国的版图。萨比森的败兵和紧随其后的奥比追兵,先后闯入了卡里城。无论败兵还是追兵,对不属于本国的卡里城,都没有客气,抢劫,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一旦遇到反抗,明晃晃的长矛和重剑可不是摆设,连前任执政官迈法也死在了兵乱中,卡里城几乎人人自危。好在混乱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很快,卡里的城主,奇萨的卡拉维王子派来了五千驻军,随同驻军一起到来的,还有新任执政官纳顿约什,比起迈法,这位不到四十岁的奇萨贵族,有着极佳的执政手腕,很短的时间内,就让卡里城从混乱中安定下来。 但老天似乎总喜欢和这座小城里的人过不去,萨比森的一些败兵躲过了奥比骑兵的追杀,却又无家可归,走投无路之下,为了填饱肚子,干脆落草为寇。在这片国家和强盗没什么分别的大陆,大兵们也算做回了本行,只是没有官方旗号。 卡里城立刻成为了这群强盗眼里的小肥羊,武力值一般,却浑身肥膘,不宰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几次下来尝到了甜头,也闯出了名声,这伙强盗的人数像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多,继图罗之后,成为了横行在周围的最强犯罪团伙。这些原萨比森大兵们基本不将卡里城的几千士兵放在眼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闲着没事就来抢一票,着实给在恢复中的卡里城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执政官纳顿不得不向奇萨王都和卡拉维王子发出了信函,请求王国派出更多的守军驻守卡里城,但在更多的守军到来之前,卡里城只能依靠现有的防卫,和进出卡里城商队中的护卫。 纳顿对此很无奈。 结果这些强盗还没灭掉,又传来了一个让纳顿忧心的消息,奥比国王黑炎和西格的国王羯罗掐起来了。奥比和西格都是大国,原本还有一个萨比森三足鼎立,现在萨比森被灭掉了,刚巧扫清了两国之间的障碍,如今两国边境接壤,黑炎和羯罗都是好战分子,早晚都要打上一仗。 先动手挑衅的是羯罗,不久前发生在原萨比森境内的叛乱,背后就有西格的影子。 黑炎不会允许任何人挑战自己的权威,敢将爪子伸到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胆肥了啊!掀桌,派兵,剁爪,开打! 西格的国王羯罗也不甘示弱,打就打,怕你啊! 两位好战的国王之间一言不合,立刻火药味十足,纷纷下令调动兵马列阵边境,心里都想着,揍死你,揍得你生活不能自理,看你还嚣张! 两国的大臣,尤其是奥比的宰相墨菲和西格的宰相约乔,都被国王的任性弄得直上火,嘴角起了一圈燎泡,还有向嘴里蔓延的趋势。 宰相手底下的大臣们也不好过,尤其是财政大臣,俗话说,打仗打的就是钱。 哪怕士兵再勇猛,饿着肚子,拿着破铜烂铁去拼命,也只有做炮灰挨宰的份。 西格是产粮大国,也是大陆出产黄金和宝石最多的国家,国库中堆积的财富,足以傲视整片光明大陆。黑炎早就看着羯罗的金库眼红,这么好的机会,不打上一仗,抢他丫的,黑炎睡觉都睡不安稳。 虽说和宋默合作,让大肚子龙的金库也是蹭蹭蹭的往上涨,可结合一下这位的属性,只有一句话可以概括:金币,总是不嫌多的。 在调兵之后,两位国王还不约而同的下了一个决定,御驾亲征! 手下的小弟群殴不过瘾,好战分子要亲自上阵单挑。 看到国王手令的宰相墨菲和约乔,顶着一嘴的燎泡,脸都变绿了。 一国的国王丢下政务跑去边境和人打架,这叫什么事啊!在一个任性的老板手底下干活,可真不易啊…… 虽然奥比和西格还没打起来,但那也只是早晚的事情。除了两国的大臣和和臣民,卡里的执政官纳顿绝对是最关心这场战争的人。 没办法,一旦开战,卡里不可避免的又会被卷入其中,运气好的话,破财消灾,运气不好,灭城都有可能。 纳顿愁啊,愁得连饭都吃不下,头发也一把一把的掉,眼看着就有地中海的趋势了。 越来越多的商队选择绕远路,避开这片即将成为战场的地方,但却有一些商队却其他人背道而驰,争先恐后的涌入了这里。 这些商队大部分都是做粮食生意,一旦发生战争,粮食的价格肯定会上涨,没了竞争对手,他们可以任意提价,足够他们赚得盆满盈钵。而且,这些商队私下里还做着另一种生意,贩卖人口。无论是奥比和是西格获胜,相信他们都能从中大赚一笔。 不过想发战争财,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刀剑无眼,这些商队中的人不说是亡命之徒,至少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里。 其中,就有一支对卡里人来说,十分陌生的商队。他们第一次来到卡里城,却比其他的商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 对外,这支商队做的是粮食生意,他们卖一种叫做土豆的食物。卡里城常年迎接四处到来的商队,对土豆不算陌生,让他们奇怪的是,这种只有精灵才会种植的食物,竟然会大量出现在人类的商队中,而且价格几乎称得上便宜。 好奇心促使城里的人纷纷找上了这支商队,这才发现,除了土豆,他们还带着更多奇妙的东西,爆米花,玉米糖,甚至还有一种名字叫做地瓜干的食物,孩子可以当零嘴,一块就能吃很长时间。短短不到两天的时间内,这支商队的名声就传遍了整座卡里城,带来的商品也迅速销售出了大部分,连执政官都听到了他们的大名。 “土豆?” 矮人的店铺还没开到卡里,卡里城的居民只从往来的商队口中听说过这些店铺的大名,却不清楚这些店铺中到底都销售些什么。但纳顿不同,奇萨的王都就有矮人的店铺,他不只一次去过这些店铺,比起食物,他对那里的另一种商品更感兴趣。 武器! 开设在奇萨王城的店铺主营来自格里兰的“特产”,在店铺里工作的主要是地精和侏儒。他们的眼光比任何人都精准,可以准确判断出哪些是大客户,哪些客人会喜欢“另类”一些的商品。 纳顿显然被他们归类到了后一种。负责店铺经营的乔比斯曾试探性的向纳顿推荐了一两种武器模型,纳顿没让他失望,花三百金币买走了那架缩小版的投石器,乔比斯另外将一个改良过的单发弓弩模型作为添头,送给了纳顿,并用一种隐晦的方式告诉纳顿,如果他对这种类型的武器满意,他们卖的,不只有模型。纳顿心领神会,点了点头。 这笔生意,地精和纳顿都很满意。 可让双方都没想到的是,在纳顿研究过买回去的投石器和弓弩模型,打算为家族领地订购这些武器时,却突然接到了卡拉维王子的任命,以执政官的身份被派驻到了卡里城。 购买武器的计划不得不暂时停止,纳顿可没兴趣用自己的钱去武装王子的领地。但他也没将武器的事情告诉家族中的任何人。这些武器本就是他竞争家族家主的筹码,只有由自己献出,才有实际意义。 临行之前,纳顿特地又去找了乔比斯,在一百个金币的承诺下,地精答应他,不会将同样的武器卖给约什家族的其他人。纳顿放心了,带着几个亲信和护送队伍,到卡里城赴任。 纳顿走后,在店铺里工作的格里兰人问乔比斯,这样做,好吗? 地精狡猾的眨眨眼,他的确是答应纳顿不将“同样”的武器卖给约什家族的其他人,“同样的,懂吗?” 格里兰汉子恍然大悟,地精在他眼中的形象,不由自主的高大起来。不愧是受到过领主大人的亲自教导,做生意的手段,真是不一般! 乔比斯谦虚的摆摆手,“没什么,比起领主大人,我还差得远呐!” 说着,将纳顿送给他的金币交给侏儒,“一百个,归帐。” 侏儒点点头,翻开了一个蓝色封皮的小册子,在上面郑重写到:傻缺送来的外快,金币一百枚。 此刻正被奥和西格即将开始的战争弄得焦头烂额的傻缺纳顿,得知这个商队的消息,立刻想起了之前和地精谈的生意,顿时眼前一亮,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 他们有店铺里销售的食物,肯定就有办法弄来那里的武器! 纳顿现在已经不在乎钱的问题了,何况卡里城不缺钱,他现在恨不能搬空卡里城的库房,将整座城市连同自己一起武装到牙齿! 迈法的遭遇,绝对不能发生在他的身上! 接到执政官的邀请,商队中的众人同时松了口气,他们此次来卡里,目标就是纳顿,如果不能和这个执政官搭上关系,之前做的工作,就全都白费了。 领主大人再三言明,卡里以后就是大家的了,最好和平演变,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暴力。 看完了纳顿的手信,化妆成商队领队的哈洛德和领主的随从强森,以及地头蛇图罗商量了一下,决定照计划行事。 众人散去之后,哈洛德立刻给远在格里兰的宋默写了一份信,交给一直藏在商队里,没有露面的地精,“将这封信交给领主大人,另外告诉领主大人,一切顺利。” 地精慎重的点点头,立刻就地挖洞,遁了。 哈洛德盘坐在毯子上,嘴角忍不住抽了抽,看了看眼前黑幽幽的洞口,叹了口气,这些家伙,就不能换个地方挖吗? 无奈之下,只能扯过毯子,将地精挖出的洞盖上,却不想半夜去放水,没注意一脚陷进了洞里,脸朝下摔倒在地,抬起头,黑暗中,鼻血哗啦啦的流了一地。 前见习主教大人一抹鼻子,地精,绿皮,给他等着! 不得不说,就算是神棍,而且是中途辍学的神棍,也是很记仇的。 就在哈洛德等人成功见到卡里执政官纳顿的同时,由宋默投资兴建的,格里兰官办小学第一学期开学典礼,正式开始了。 宋默一直坚信一句话,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虽说师资力量还不够雄厚,但教室却是能做到窗明几净,宽敞到跑马都没问题。 学校就建在领主府的旁边,四层小楼,方方正正,地精拿到图纸,研究了半天,才确定领主大人是让他们建造房子。除了主校舍,宋默还给学校圈了偌大一个操场,草场上还竖起了篮球架,立起了足球门,天朝篮球至少还有一个姚明,足球却打死也闯不出亚洲,走不出国门。宋默发誓在格里兰兴建学校,必须文化和体育一起抓,为格里兰的未来,培养杰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多面型人才! 在学校落成的那天,宋大领主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校舍,甚至想给学校命名为希望小学,结果被管家强制镇压,管家义正言辞的告诉领主大人,不行! “必须命名为格里兰!”管家挺直腰板,一字一句的说道:“没得商量!” 好吧,宋默在管家严厉的目光下,只能妥协。领民们似乎也对“格里兰小学”更为满意。 “这是领主大人给我们的恩赐,您就是我们的真神!” 宋默尴尬的扯扯嘴角,个人崇拜什么的,一定范围内还是可以有,但真神什么的,还是免了吧。他可不想和西方某个大胡子大叔一样,被钉在十字架上日夜膜拜。 学校的校长由宋默担任,而学校的第一位老师,却是之前被罗德送到格里兰来的霍玛。 前杀手,现魔法师先生,在宋默怀疑的目光下,分别用大陆通用语,精灵语,矮人语,阐述了他对成为一位崇高的人民教师的渴望之情。之后,又刷的抽出了一把长剑,演示了他不只有文化,而且有武力!在剑术表演过后,又取出了一支法杖,实地向宋默演示了一个优秀的魔法师是如何炼成的。 在一串精彩的表演过后,霍玛优雅的一弯腰:“领主大人,选择我,绝对没错!” 宋默下意识的点点头,的确,文化课体育课一肩挑,课外活动也能合理安排个魔法实践什么的,真的是人才啊! 可是,让一个杀手当老师,真的没问题吗? 宋默思考了很久,还是无解。 而在宋大领主做沉思状的时候,管家老约翰已经取出了合同,和霍玛签订了一份工作契约,等到宋默回过神来,想阻止也来不及了。 等到霍玛离开后,宋默担忧的说道:“管家,我担心啊。” “恩?” “这家伙是个杀手啊!” “他现在是魔法师。” “但这个魔法师念旧啊,不久前不是还宰掉了一个王子?”宋默咬咬牙,“万一咱们家里的花骨朵都给他教歪了,长成食人花怎么办啊?” 老约翰难得收起了严肃的神色,将霍玛签下的契约放到宋默面前,说道:“我可以向您保证,他是个不错的人才,受过良好的教育,从言行举止看,很可能出身贵族。” “贵族?”宋默诧异了一下。 “对,更关键的是,”老约翰点点契约上薪水的那一栏,“他很省钱。” 宋默的目光顺着老约翰的指尖看去,当看到那个不可思议的数字时,眼睛亮了。的确,很省钱啊! 瞅瞅老约翰,再看看契约,宋默最终决定,相信自己管家看人的眼光。 “管家,我相信你!食人花就食人花吧,反正咬的是别人!” 老约翰的一条眉毛抖了抖,他真的很想说,就算没有霍玛的教导,在领主大人的言传身教,常年熏陶之下,格里兰的花骨朵们,也长不了多直。 不过,为了不伤害到领主的自尊心,老约翰最终还是将这句话咽回了肚子里。 第一百零二章 地精从卡里城出发时,宋默正率领全身武装的汉子们砍地瓜。 的确是砍不是挖。 宋默第一次看到长成的地瓜后,足足五分钟没说出话来,憋了半晌,终于吐出一句:“特马地这不是地瓜,这是外太空生物吧?!” 领民们不知道领主口中的外太空生物代表着什么,但哪怕最孤陋寡闻的人,也知道这些长成的地瓜不对劲! 土豆会从地里飞出来砸人,玉米会发射暴雨梨花针,稻米也会飞上天空砰啪一阵变成爆米花,虽说行动怪异点,性格暴戾点,但至少尺寸是正常的,可眼前的地瓜…… 宋默想抓头,颜色和形状都没错,但谁见过长到十几米高,要五人合抱的地瓜?! 谁见过不是埋在土里,而是直接冲破土层,矗立在田地里威风凛凛,俨然一棵大树的地瓜?! 当初罗德送来的地瓜明明都是正常的,眼前这些,算是发育过度还是基因突变? 种下一颗地瓜,长出一片大树……事实胜于雄辩,可这事实也太夸张了。 宋默咂咂嘴,看着高耸的在田地里的地瓜,祈祷着这些家伙只是块头大些,没其他的变异,可事实让他失望了。 只要靠近地瓜五步距离,盘踞在地瓜“头顶”上的那几片叶子就直接抽了过来,定位准确,劲道十足,虎虎生风,让人望而生畏。 宋默反应算快的,但也没躲过被抽飞的命运,幸好老约翰在身后挡了他一下,否则也要和几个靠得过近的领民一起体验一把空中飞人的惊险刺激。饶是如此,脸上还是留下了一个鲜红的印子。 宋默揉了揉嘴角,被抽飞的汉子们,脸上全部通红一片,敢情这家伙专往脸上抽? 不过,总是有办法对付这家伙的!会抽人的,可不只有地瓜。 宋默朝站在一边的杰森招招手,凑到杰森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吩咐了一遍,杰森的神色十分凝重,等到宋默说完,脸色已经一片惨白。即便如此,当宋默问他有没有信心完成任务时,杰森的头依旧坚定的点了下去! 管家老约翰站在宋默身后,看着杰森悲壮的背影,十分满意。很好,不枉费他老人家的教导。领主大人的命令必须执行,哪怕要冒着生命危险! 领民们看着宋默,又看看杰森和被他召集起来的五六个男人,脑袋上都冒出了一串问号。 “领主大人,您这是?” “等着吧。”宋默双手环抱在胸前,眯着眼睛看向立在眼前的地瓜,小样,我就不信治不了你! “莫拉,你带几个人去铁匠铺里,把他们那里的斧头都拿来。” “遵命,领主大人。” “杰克,你去找矮人乔桑,告诉他,我要十面圆盾。” “遵命。” “好,大家再靠后点,等他们回来,咱们就收地瓜!” 十几分钟后,莫拉和杰克带回宋默要的东西。宋默立刻挑出十个最强壮,力气最大的男人,换言之,也是最抗揍的勇士,一人一面圆盾,八个人分到了斧子,另外两个人只能用重剑。 十个男人一字排开,站在田边,摆出了冲锋和攻击的架势,只等领主一声令下,就要冲进田里和地瓜开展殊死的搏斗。 宋默没有立刻下令,而是继续等待,直到远处传来杰森等人的呼喊声,宋默顿时精神一振,来了! 众人不约而同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只见一片滚滚烟尘中,杰森和五六个男人气喘如牛的跑在前边,身后追着十几棵粗壮高大的甘蔗! 男人两条腿几乎跑成了风火轮,速度飞快,每到一处,都能卷起一地烟尘,仿佛还溅起了噼啪的火星。甘蔗锲而不舍的追在男人们身后,谁要是落后一点,直接就被一记飞抽,飞到天上去和星星作伴! 男人们对付甘蔗已经有了经验,只要拦腰砍断,这些家伙立刻就老实了,可领主大人严令不许砍,只能将这些甘蔗带到地瓜田边,于是乎,男人们悲催了,甘蔗们却丝毫不会客气,不会反抗?很好!抽!使劲抽!抽飞你! 眨眼间,男人和甘蔗距离地瓜田越来越近了…… 宋默等的就是这一刻,在杰森距离自己差不多三米左右时,对管家使了个眼色,老约翰脸色严肃的点了点头,突然纵身跃起,一记飞踢,跑在队伍最前方的杰森飞走了……又一记飞踢,第二个男人也飞走了……一阵连环踢,杰森身后的男人们全都飞走了…… 男人们接二连三的飞上半空,又迅速的自由落体,砰啪声中,脸朝下摔在了地上。立刻有人上前查看情况,远远朝宋默挥了两下手,意思是是无碍。 宋默放心了。 管家的动作太快,男人们飞得太远,甘蔗们没了追击目标,直接朝管家扑了过去,老约翰面对甘蔗,凛然不惧,负手而立,在甘蔗即将抽到他身上之前,一片绿色的细藤带着硕大的叶子,铺天盖地朝甘蔗抽了过来!距离太近了,抽你巴掌! 甘蔗自然不肯示弱。 于是乎,在大米大战玉米之后,格里兰再度上演了一幕奇景,甘蔗火拼地瓜! 双方作战手段相同,武力值不相上下,不同的是,甘蔗一心攻击,地瓜却是攻守一体,它能轻易抽飞甘蔗,甘蔗却对十几米高的地瓜奈何不得。 不过,这就够了。宋默大吼一声:“兄弟们,给我冲!” 一声令下,等在田边的十个男人立刻举着圆盾,挥舞着斧头和长剑,朝着地瓜就冲杀了过去!这一次,没有地瓜叶子的阻挡,男人们直接冲到了地瓜边上,斧子和重剑一起挥舞,用力砍了下去! 几下,地瓜的外皮就被砍破,一阵香甜的气息飘进了鼻端,宋默激动了,这含糖量得有多高!制糖,酿酒,当粮食吃,都可以啊!激动的领主大人抽出了腰间的长剑,义无反顾的冲向了地瓜田! 受到了领主大人的鼓舞,在场的男人们,凡是手中有武器的,都紧随在领主大人的身后,怪叫着冲了过去! 老约翰没有动,而是拦住了也被激情感染的前修士们,说道:“你们就不要去了,等一下,肯定有你们忙的。” 老约翰话音刚落,就有一个过于热情,不小心冲进了地瓜和甘蔗战圈的男人,飞上了半空,还有一株甘蔗和他一起被抽飞,甘蔗在半空中也不忘又给男人一记重击……前修士们看着男人在半空中划过的那道优美弧线,再看看老约翰,慎重的点了点头,“的确。” “伤药还有吗?” “有,就是不知道够不够……” “那再配些吧。” “好。” 老约翰和前修士们商量着善后事宜,宋默带领着汉子们继续砍瓜大计。 地瓜实在长得太大了,想要囫囵个的收获压根不可能,幸好地瓜有多种种植方法,宋默可以毫无压力的把大得离谱的地瓜大卸八块,不用后续种植问题。 砍了一会,宋默手中的长剑突然咔嚓一声断掉了,男人们手里的武器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唯一完好的,只有从铁匠铺里要来的斧子。 宋默擦擦汗,召集已经没了趁手武器的男人,将地瓜田里被砍落的地瓜块都抱了出来,堆在一起,不到一会,收获的地瓜就堆成了几座小山。 宋默站一边,瞅瞅手里的断剑,这把剑是从老格里兰手里传下来的,据说当年被老格里兰用来砍过熊,如今却被自己拿来砍地瓜,也不知道老格里兰会不会气得从墓里爬出来……宋默掂了掂手里的重量,这把剑交到他手里的时候,就是断掉的,已经补过一次,现在又断了,除了剑柄,只有不到四指宽的剑身,上面还布满了裂纹,断成这样了,还能补好吗?或者说,还有补的价值吗? 老约翰走过来,站在宋默身边,看到宋默手里的断剑,脸上闪过一抹复杂的表情。宋默一直低着头,没有注意到,闻讯赶来的杰里斯却看到了管家脸上那瞬间的变化,虽然很快,还是被精灵捕捉到了。 想起上次这个老人警告自己时的气势,杰里斯翠绿色的眼睛闪了闪,或许,他并不只是虚张声势而已。 “杰里斯?”宋默看到杰里斯,有些诧异,“你怎么来了?” 杰里斯没说话,而是径直朝地瓜田走去,到了田边,轻盈的跃上半空,拉开手中的长弓,一箭射断了地瓜顶端相连的藤叶,顿时,之前还张牙舞爪的地瓜叶,像是失去生机一般,和细藤一起滑落在地。失去了植株的地瓜顿时轰然大地。 杰里斯弯腰拾起落在地上的细藤和叶子,仔细看了看,貌似十分感兴趣。 宋默咽了咽口水,他自己拼死拼活,带着汉子们挥洒血泪,尚且无法搞定,这个精灵竟然一箭就能解决?! 他是该羡慕嫉妒恨?还是该羡慕嫉妒很? 杰里斯弄到了他感兴趣的东西,就收起了长弓,转身打算离开,宋默上前两步,笑了笑,想说兄弟,帮帮忙呗? 杰里斯傲然的看了他一眼,表情很欠揍,就像在说:想让我帮忙?求我啊。 事实上,这完全是宋默在脑补,精灵一直都是这副冰山脸,一直都这么欠揍。但让宋默求他什么的,还真没这个意思。 领主大人感到憋气,干脆一甩头,老子才不求人!老子有办法!谁说会蹦高会射箭的只有精灵?! 于是乎,宋默双脚跨立,双手叉腰,气沉丹田一声大吼:“瑞斯梅尔斯,出来!” 宋默刚吼完,笑容满面的魔族就歘的立在了他的面前,“亲爱的,你找我?” 宋默被突然出现的瑞斯吓了一跳,拍拍胸口,这也太神出鬼没了,就算是他主动叫人,也没这么突然的。 不过算了。 宋默一指地瓜田,“给老子把那些地瓜细藤还有叶子什么的,都射下来!” “……” “不愿意?”宋默一皱眉,“你不是说喜欢我,什么都愿意为我做吗?还是说,骗我的?” “亲爱的,我怎么会骗你?” “那好,突突了!” 宋默坚持,瑞斯拗不过,只得说道:“希望你不要后悔。” 后悔? 宋默还没反应过来,瑞斯已经飞上了半空,黑袍随着突然刮起的冷风猎猎作响,一把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黑色长弓出现在了他的手里,一支黑色的长剑带着雷霆万钧的气势射中了距离最近的一个地瓜,砰的一声,被射中的地瓜马上炸开了,碎裂的地瓜块如弹雨一般,落在众人的头顶,幸好金色骑士艾尔特及时出现,张开了无差别防御的乌龟壳,但还是有人受伤了。 空中的瑞斯梅尔斯转过身,无辜的看着脸色发青的宋默,耸了耸肩膀,“亲爱的,我提醒过你的。” 宋默瞪着空中的瑞斯,这家伙该不是故意的吧? 瑞斯委屈的擦擦眼角压根不存在的泪水,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误会我呢?我好冤啊…… 宋默侧过头,单手捂脸,他竟然喜欢这个不着调的混账王八蛋,还和他这样那样过?他脑袋果然是被雷劈过了! 魔族的箭破坏性太大,宋默又不想去求精灵,只能继续带着领民们在地瓜田里挥洒血泪。好在领民们有了对抗土豆和玉米的经验,一阵子过去,就能有效的躲开地瓜的攻击,再加上甘蔗吸引了大部分火力,等到太阳落山,终于将大部分成熟的地瓜砍完了。余下一两个,已经不成气候。 宋默和大家一起累得坐在田边喘粗气,霍玛却在这时,带着放学的孩子们走到田边,指着田边的人,说道:“孩子们,这就是不懂得知识,不知道变通,只知道使用蛮力的后果!” 说着,霍玛举起手里的法杖,在半空中一挥,一颗足有十几米高的地瓜,仿佛被无形的力量捆住,连根拔起,细藤和叶片也老老实实的没有一点动静,在众人吃惊的目光下,飞到了田边,落在了地上,灰尘都没溅起一点。 孩子们立刻眼神火热的看向霍玛,“老师,好厉害!可以教我们吗?” “当然!”霍玛笑着点点头,十分富有创意的脸,难得出现如此和蔼的表情,“只要你们愿意学,完全可以用这些法术来纵横天下!” 孩子们却不管霍玛说什么,听他愿意教自己魔法,立刻喜笑颜开的跑到宋默身边表忠心,“领主大人,您放心吧,等我们从老师身上学到了这项本事,就能代替大家工作了!” 听到孩子们的话,宋默感动了,霍玛的嘴角开始抽抽,学习魔法竟然只是为了种地?! 果然是什么样的领主,就有什么样的领民吗? 霍玛的举动倒是给宋默提了个醒,既然霍玛能用魔法收作物,那瑞斯为什么不能?果然,他之前是故意的吗?! 靠之!整天把喜欢自己挂在嘴边,关键时刻,却给他这样,喜欢,喜欢你妹! 宋默将善后事宜交给老约翰,气势汹汹去找瑞斯算账了。不出意外,那家伙应该还在领主府! 果然,刚走进领主府,就看到了靠在旋梯旁的魔族,瑞斯听到声响,转过头,漂亮的面孔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回来了?” 宋默的怒火突然在刹那间熄灭了。 看着魔族,他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和举动都愚蠢透顶。他凭什么以为瑞斯就一定要帮自己?无利不起早,话糙理不糙。 说起来,他还真是昏了头。自己能做的事,干嘛要依靠别人? 只是瞬间,宋默却想通了很多事情。 看到这样的宋默,瑞斯脸上的笑意愈发深了。 “恩,我回来了。”宋默抬起头,看向瑞斯,虽说想通了,但这个家伙故意给他添乱的事情,却不能揭过,“美人,我刚刚很生气,知道吗?” “知道。”瑞斯走上前,搂住了宋默的腰,蹭蹭了宋默的鼻尖,“所以,我等在这里,就是为了道歉。” “道歉?口头还是实际?”宋默又露出了一副奸商嘴脸,“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亲爱的。” “当然。”瑞斯放开宋默,打了个响指,一个全身都隐藏在黑斗篷里的魔族突然出现,捧着一个狭长的盒子,走到两人跟前,弯下腰,将盒子高高举起。 “这是?”宋默疑惑的看着盒子。 “打开看看。” 宋默看了瑞斯一眼,打开了盒盖。 盒子中静静躺着一把银色的长剑,只是看着,都能感受到剑身上散发出的寒意与杀气。宋默顿了顿,“送给我的?” “是啊,喜欢吗?” 宋默取出长剑,握住剑柄,将剑身从剑鞘中拔了出来,顿时,一室银华。宋默下意识的眯起了眼睛,等到银光消失,再看手中的长剑,三指宽的剑身上刻有繁复的花纹,锋利的剑刃削铁如泥。 “好剑!” 宋默近乎痴迷的看着手中的剑,热武器的杀伤力不是冷兵器能比的,但冷兵器带给人的震撼与视觉享受,却是热武器拍马也赶不上的。 瑞斯挥挥手,捧着盒子的魔族立刻消失了踪影。 “我喜欢,很喜欢!” 宋默用力挥了一下长剑,破空之声清晰可闻。 “你喜欢就好。这把骑士之剑,只有在你的手里,才有存在的意义。” 骑士之剑?听起来,很耳熟啊。 宋默皱了皱眉,挥剑的手突然一顿,“你说,这是骑士之剑?” “是啊。” “教会圣物的那把?” “没错。” 宋默知道教会失窃的圣物在瑞斯手里,却没想到他会送给自己。何况,“可那把剑不是没开刃,戳人都戳不死吗?” “只是个简单的符咒而已。”瑞斯耸了耸肩膀,“光明教会没落了,一代比一代没用。” 宋默无语了。 看看手里的剑,又看看瑞斯,这是要还是不要啊? 要了,一旦被光明教会知道,自己必定成为那些神棍案头的头号通缉犯;不要,实在是舍不得啊…… 考虑再三,宋默牙一咬,“这把剑,我要了!” 话落,直接收剑入鞘,腰间一挂,领地里现在就有教会的通缉犯,之前又灭掉了教会的一个骑士团,早晚都要和光明教会对上,怕个鸟! 再者说,瑞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把这把剑给他,至于他想做什么……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瑞斯从身后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发顶,合上双眼,谁也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第一百零三章 皮皮兽也对地瓜产生了兴趣。 在地瓜又一次成熟时,这些白色的团子突然出现在了田边,愈发圆滚滚的身材,丝毫不妨碍它们的行动,利落的跃起,蹦跳着朝立在田里的地瓜奔了过去。 地瓜绿色的细藤和叶片顿时抽了过来,距离最近的几个白色团子立刻被抽飞,汤团似的的滚上了半空,其他团子顿都没顿,继续向地瓜冲! 皮皮兽的动作太过敏捷,除了刚开始,地瓜细藤的攻击十次至少有七八次落空,白色的团子呼啸着奔到了地瓜近前,几下就蹦到了地瓜的身上,小小的个头,灵活的动作,曾经让宋默和格里兰人谈之色变的地瓜藤,在它们面前,几乎成了摆设。 皮皮兽爬到地瓜上,张嘴就开始啃。地瓜的味道很甜,这些小东西吃了就停不下来。 地瓜怒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细藤直接朝皮皮兽身上招呼。皮皮兽跳开了,地瓜被自己的细藤缠住,勒紧,倏忽间四分五裂了…… 正全身披挂,准备血战一场的格里兰汉子们,泪流满面了。 他们绝对不是羡慕嫉妒恨这些团子,他们只是喜极而泣,对,喜极而泣!不用被抽了……可特马地,之前的土豆,现在的地瓜,他们竟然输给了这些全身是肉的白毛团子吗?! 皮皮兽们的效率惊人,不到四个小时,田里的地瓜都被自己干掉了,偶尔还有被其他地瓜藤误伤的,总之,皮皮兽VS地瓜,皮皮兽完胜! 在田边聚集的甘蔗发现自己毫无用武之地,连抽人的兴趣都木有了,直接列队走人。 地瓜收完,忙活了几个小时的皮皮兽,各个吃得肚子滚圆,四条小短腿压根没办法着地,真成了一个个圆球。 宋默走到皮皮兽堆成的地瓜山边,捡起一只肚皮朝天,躺着消食的团子,揉揉,挠挠小东西的下巴,皮皮兽一旦吃饱,就变得十分温驯,宋默挠它,它也不恼,圆圆的大眼睛湿漉漉的看着宋默,就算是只爱金币的领主大人,也被萌得心肝颤悠了一下。 “吃饱了?” 皮皮兽打了个饱嗝。 宋默又揉了几下,就把皮皮兽放下,交代领民们将皮皮兽收获的地瓜送进仓库。至于这些吃得路都走不动的皮皮兽,自然交给老怀特照顾。 皮皮兽繁殖能力很强,再加上老怀特精心的照料,已经从十几只,发展到了三十多只。原本栅栏圈起来的地方已经不够这么多的圆球居住,老怀特请示过管家,又在距离土豆田不到五十米的地方,另圈了一块地,将一部分皮皮兽迁移了过去,交给他的孙子小怀特和另外几个孩子照顾。现如今,这些团子恐怕又要搬一次家了。宋默一开口,老怀特当天就在地瓜田边围起了一圈栅栏。 宋默舒了口气,地瓜也不用愁了。不过,转头看看依旧毫无动静的芋头田,宋默舔舔嘴唇,总觉得,这些家伙也不会安分啊。 不是说,一般大BOSS都是最后出场的吗? 比土豆地瓜还要凶残的话……宋默表示,想象不能。他不知道该期待芋头成熟那天尽快到来,还是希望这些家伙就这样继续默默无闻下去。 宋大领主满怀忧伤的四十五度角望天,无奈的叹了口气。 自从学校落成,霍玛走马上任,宋默严格规定,格里兰的每个适龄儿童,都要上学! 至于适龄的范围,领主大笔一挥,下到六岁,上到十六岁! 于是,每天都能看到一串高矮不等的萝卜头,背着领主大人设计的书包,穿着领主大人免费发放的校服,穿过田边走进学校。 刚开始,孩子们上学的积极性并不高,不是为了玩,而是觉得浪费了工作的时间。甚至有几个十六岁的孩子企图谎报年龄,不去上学,直接跟着艾德等铁匠学习打铁。 宋默眉头一皱,孩子不愿意上学,这怎么成? 最终还是老约翰把即将钻牛角尖的宋默给拉了回来,“领主大人,十六岁,已经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老管家说道:“您可以要求他们进入学校学习,但也不能过于强迫他们。” “强迫?”宋默诧异的看着老约翰,“可我是为了孩子们好。” “领主大人,您的出发点是好的,却不能一味的要求其他人按照您的想法走每一步路。他们是您的领民,听从您的命令天经地义,可他们也有自己的思想。您觉得这件事是为了他们好,可以帮他们过得更好,可您能确定每个人都这么想吗?”老约翰顿了顿,才继续说道:“就像之前想要谎报年龄的几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孩子,和小怀特一样失去了父母,只有一个行动不便的祖母相依为命。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做铁匠学徒,或者种田,都能保证他和祖母吃饱肚子,但上一整天的学,他就没办法工作,您觉得,他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吗?” “……” 老约翰的话意味深长,宋默也开始反省自己,他是不是有点太自以为是了?他认为接受教育是一件必须的事情,或许,领民们并不这样想? “管家,我……我是不是,做错了?” “不,您没有错。”老约翰慈祥的看着宋默,甚至用手摸了摸宋默的发顶,对于一个管家来说,这是十分逾矩的行为,但宋默显然不在意,老约翰的手,让他感到温暖,“您做到了一个领主能为领民们做的一切。您让大家吃饱穿暖,您让大家有了活下去的希望,所以,没有人会说您做错了。如果敢有人这么说,他会被揍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 “管家……”您老人家爆粗口了…… “不过,在关于学校的这件事上,还是建议您考虑一下,一些年龄比较大的孩子,希望您可以认同他们的选择。事实上,成为铁匠学徒,不只是在格里兰,在整片光明大陆,对平民男孩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出路。您认为呢?” 宋默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 的确,他必须承认,十六岁,已经完全可以决定自己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了。他不应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们。他们不是游戏中的NPC,他们是活生生的人! 况且,除了正规学校,不是还有职业技术学校吗? 就像老约翰说的,各行各业,都需要人才,既然这些孩子自己找到了出路,他不应该阻挠他们,而是应该尽量帮助他们。 想到这里,宋默打了个激灵,独断专行什么的,绝对不能有!脱离群众什么的,也绝对不能有!领地里还有个专门抓贵族小辫子,等着下刀子的前杀手,大意不得啊! 第二天,宋默亲自到了学校,坐在教室里,和领地里的孩子们做了一番意义深远的谈话。 格里兰的原住民不到四百,此刻坐在教室里的孩子,还不到六十,之前格里兰人的生活并不好,就算有了小孩,也未必能养活。不过现在不一样了,领主大人坚信,早晚有一天,这座学校的每一个教室,都能坐满! 孩子们正吃着课间餐,学校免费为每个孩子提供一顿课间餐和一顿午餐,虽然只是面包和土豆,偶尔加几片烤肉,却也让孩子们惊喜不已。这种“吃白饭”的事情,起初让孩子们很不安,不干活,不付出任何劳动,就吃白饭,这简直太…… 孩子们的父母也找到了管家老约翰,希望能让自己做更多的活,来为孩子们“吃白饭”的行为买单。 管家摇摇头,“这是领主大人的要求,也是命令。” 命令吗? 领民们都沉默了,但一双双发红的眼睛,却让老约翰勾起了嘴角,领主大人应该不是为了得到大家的感激才这么做的,可往往是这种没有企图的行为,却总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自己可以吃不饱穿不暖,却总是希望孩子能过得更好一些。 放学回家的孩子们都被父母严格教导:“一定要效忠领主大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巴掌伺候!” 说话间,巴掌已经噼里啪啦招呼上了,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已经习惯了父母的巴掌,无论是男女单打还是混合双打,都是小意思。巴掌挨完了,裤子一提,洗洗手,吃饭! 就连还没换芯子前的宋默格里兰,也被老格里兰如此教育过。 凡是能在如此“恶劣”环境下长大成人的格里兰汉子和妹子,其抗击打能力,都不是一般的强悍。 所以说,地域文化什么的,民风彪悍什么的,都是有出处的。 宋默和孩子们的谈话持续了一个上午,期间被抢占了课时的霍玛,并未表示出反对。他看着宋默在用木头做的黑板上写下“我的理想”几个大字,自己也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理想,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理想又是什么呢? 似乎,并不是杀人…… 宋默不去管前杀手先生在想什么,在解释了理想是什么之后,根据年轻大小,一一让孩子们开始发言,等到五十几个孩子都发言完毕,又在“我的理想”下边写下了“职业规划”四个大字。 写完,拍拍手,“孩子们,有了理想还不够,如何实现理想才是最重要的!前边没有路不要紧,大家可以一步一个脚印,自己把路踩出来!如果路上有阻碍也不要紧,石头,就踢开,荆棘,就砍断!你们要记住,你们是格里兰人,格里兰人,永不言退!” 宋默话音一落,教室里的孩子们顿时热血沸腾。 紧接着,宋默话音一转,“我知道大家对自己的未来都有了很清楚的定位,但是,我也希望大家明白,无论你们做什么,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小杰克,你想做铁匠学徒,对吗?” “是的,领主大人。” “你的想法很好,我问过艾德,他也说过,你是个聪明,肯吃苦的孩子。” “领主大人……” “但是,你也要知道,”宋默顿了顿,看着小杰克,也看着其他的孩子,“格里兰的铁匠,不只是能抡起铁锤,就万事大吉了。你们也看到了,你们的父亲和长辈,现在使用的武器有多精良,就如我手里这把枪,”宋默举着手里的仿五四式手枪,“你们可知道,制造这把枪,需要多少个零件?每个零件是什么规格?需要怎么打造?” 孩子们茫然的摇了摇头。 “要制造这把枪,首先就要懂得看图纸,要能看懂图纸上标注上的数字和简单说明。”宋默笑了,“大家可以不用做出多优美的诗,也不用去学所谓高雅的礼仪,但是,大家要学会读写,学会计算,看得懂图纸,算得了帐,学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才是我让你们到学校里来学习的目的。你们的未来,绝对不会只囿于格里兰这片方寸之地,我向你们保证!大家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 孩子们的声音响亮而整齐,宋默满意的点了点头,又说道:“接下来,大家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和职业规划写下来,交给霍玛老师。” 霍玛突然听宋默提到自己,惊讶的转过头,“我?” “当然,你才是他们的老师。”宋默理直气壮的说道:“从明天开始,每天上午,安排这些孩子学习文化课,读书写字,再加上简单的算数,下午,根据他们的职业规划,给他们安排实践课。” “实践课?” “对,想做铁匠学徒的,就送他们去铁匠铺,想种地的,就安排他们到不同的田里,想搞养殖的,正好养殖场也办了起来,正需要人手,想做士兵的,我会让杰森来领人,至于想做魔法师的,就要劳烦你多操心了。” 这样的话,孩子们既学到了知识,又能赚钱贴补家用,两不耽误。 宋默一口气说完,气都没多喘一下。霍玛却听得额头直冒冷汗,这么多的工作,都要他一个人来完成? “啊,我刚刚漏掉了,还有人想当建筑师对不对?” 立刻有两个孩子举起了手。 “恩,侏儒大部分都不在,我会安排地精教授你们的,他们正在领地边境挖土造墙,你们正好可以亲自动手实践一下。工钱的话,就由地精直接给你们发放。” “领主大人万岁!” 所有的孩子都欢呼起来,宋默又加了一句,“别高兴得太早,这些的前提是,你们能用文字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写出来,否则,一切免谈,知道吗?” 话音刚落,立刻有几个孩子愁眉苦脸的咬起了笔头,坐在他们旁边的孩子则挤眉弄眼,让你学习不认真,该! 宋默安排好这一切,就转身离开了教室。他还要去铁匠铺,另外再和老约翰商量安排一下。霍玛跟他一起走了出来,宋默以为霍玛是要送他,刚想说不用客气,霍玛却突然开口说道:“您是一个奇怪的人。” “啊?” “我见过很多贵族,从没见过像您这样的。” “你是说我不像贵族?的确,我的管家也经常这么说,说我没有贵族风范。”宋默撇撇嘴,贵族风范能当饭吃吗?看看纳尔逊,那位很有范吧,现在还不是要靠自己? “您的确没有什么贵族风范。”霍玛顿了顿,“但您比任何贵族,都更像是一个贵族。” 宋默有些被霍玛绕晕了,但人家说完这句话,就转身走人了,想追问,也无从问起。不过嘛……领主大人摸摸鼻子,这位前杀手先生,应该是在夸奖他,没错吧? 想到这里,领主大人顿时有了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果然之前的一切苦逼和悲催都是铺垫,从现在开始,他要霸气侧漏了! 背着小手,哼着小曲,领主大人一步三摇的走出了学校,等在学校外的老约翰看到宋默这个样子,顿时皱起了眉头。 看到管家皱得能夹死苍蝇的眉头,宋大领主顿时歇菜了。 霸气侧漏什么的,在管家面前,那都是浮云啊…… 见宋默立正站好,老约翰才开口说道:“领主大人,地精从卡里城带回了消息,还有一封哈洛德的亲笔信。” 宋默顿时眼前一亮。 与此同时,在卡里城的哈洛德等人,已经同执政官纳顿约什达成了初步协议,纳顿几乎是不惜血本,从哈洛德的手中购买到了五架改良版的投石器。 “哈洛德,难道不能把制作方法卖给我吗?”纳顿仍不死心,他研究过买来的投石器模型,这种投石器要远远好于现有的。他不像被赛万斯干掉的潘威,手里没有侏儒,就算有模型,人类工匠也无法完全仿制一架投石器给他,何况,地精卖给他的投石器,里面刻意拿掉了一个重要的组成零件,一旦拆开,很难再组装起来,人类可没有侏儒一样的巧手。 “这并不是我能做主的事情,执政官阁下。”哈洛德优雅的执起酒杯,晃了晃杯中鲜红色的酒液,这是纳顿特意用来招待他的,精灵酿制的葡萄酒,喝过格里兰产出的葡萄酒,哈洛德对这种葡萄酒完全看不上眼,果然像领主大人说的,由奢入俭难吗? “真的不行吗?我可以将价格再提高两成。” “我是个商人,阁下。”哈洛德将酒杯放下,“您知道商人都是逐利的,这么多的金币,实在是让我动心。” “那么……” “遗憾的是,我的确没有这个权利,而且我手里也没有这种武器的图纸。” “这样。”纳顿明显很失望,“太遗憾了。” 见火候差不多了,哈洛德突然压低了声音,“不过,如果您愿意再多购买几架投石器,另外再订购一些弓弩的话,我可以做主,让您见一见能在这件事上做主的人。” 哈洛德的话让纳顿毫不犹豫的又签下了一笔订单。 纳顿的爽快让哈洛德很高兴,看起来,这位执政官大人花起别人的钱来,真的是毫不手软。他可以肯定,购买武器的钱,十有八九是卡里城今年的税收,等到他把这些金币都掏空,纳顿想要对国王派来的税官交差,就必须另想办法。 最直接的,就是再收税。 哈洛德接过契约,看到上面的数字,笑得十分满意,“执政官阁下,您放心,答应您的事情,一定为您办到!” 哈洛德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起身告辞,纳顿特地为他安排了马车。 走出执政官府邸,登上马车,哈洛德回头看了一眼逐渐被黑夜掩盖的高大建筑,勾了勾嘴角。也不知道领主大人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竟然能将这位执政官的性格以及行事摸得一清二楚。 的确,他的执政能力很强,但在其他方面,却冲动愚蠢得可笑。 这就是所谓的,瘸腿型人才? 想到这里,哈洛德笑出了声音。不过,看到这份订单,领主大人应该会高兴吧? 哈洛德一边笑着,一边透过马车的车窗向外看去,一队骑兵同马车擦肩而过,看清骑士们的装束,哈洛德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教会骑士团? 他们来卡里城做什么? 第一百零四章 哈洛德的信很短,只有寥寥几句话,事情却交代得十分清楚。 “看起来,哈洛德做得不错,事情很顺利。” 宋默将信交给管家,老约翰一目十行,看完之后,点了点头,“照这样下去,卡里城很快就将属于您了。” “希望吧。” 事情太过顺利,反倒让宋默有些不安,总觉得中途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领主大人?” “啊,没什么。” 宋默回过神,看向站在桌前的地精,地精一路都在挖洞,还没有梳洗过,身上脸上都沾满了灰尘。宋默站起身,走到地精身前,弯下腰,拍了拍地精的肩膀,顿时溅起灰尘无数,“你的任务完成得很不错!” 遭到表扬的地精瞬间红了脸,对对手指,一副羞赧的样子,“领主大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即便如此,你也应该受到奖励。管家,稍后奖励给罗利十枚金币,三十斤大米,五斤猪肉。” “领主大人!”地精激动得想蹦高,大米啊,现在领地里的人,都已经喜欢上了大米的味道,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滋滋的烤肉,再拌上几片生菜和胡萝卜,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包括地精和侏儒在内,所有品种的生物,饭量都在激增。 罗利相信,一旦将领主的奖励带回家,他的妻子会高兴得吻得他喘不过气来。不过,对男人来说,这也是种享受啊…… 看着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变得飘飘然的地精,宋默笑了。 想要马儿跑,还不给马吃草,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作为一个好的领导,在下属工作出色时,就要不吝于鼓励和表扬,精神上要鼓励,物质上也要有所表示。 宋默继续笑着和地精说了几句话,就让他下去休息了。这个地精不久后还要返回卡里城,将他的回信交给哈洛德,他之前一路挖来的地道,估计还能用,返程应该能节省不少时间。 想到这里,宋默一拍巴掌,地道!他之前怎么没想到!按照计划,一旦纳尔逊登上王位,卡里城是要交给他的,可刚坐上国王宝座的纳尔逊就把奇萨一个税收丰厚的城市转手送出去,接手人还是昂里斯的一个小领主,未免太过乍眼。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知道这里肯定有猫腻。宋默不害怕别人找麻烦,但麻烦还是越少越好。 地精挖的地道给了他灵感,他有地下城,为什么不能在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再挖一条地下隧道?到时候来往全从地下走,等到哈洛德那边的计划成功,不管纳尔逊会不会按照约定把卡里城割让给他,这块肥肉都已经进了他的嘴,嚼吧嚼吧就能吞进肚子里! 宋默越想越觉得这办法可行,几步走到墙边的柜子前,拉开中间的抽屉,取出了瑞斯梅尔斯给他的地图,摊开在桌上,手指在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画了一条线,昂里斯本来和奇萨就是邻国,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也没有其他贵族的领地,这条隧道挖过去,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宋默笑了,转头对老约翰说道:“管家,你看,我们在这里挖条隧道怎么样?” “隧道?” “是啊。” 宋默将自己的想法和老约翰解释了一遍,隧道挖好后,再铺设一条轨道,地铁暂时没那条件,手摇车什么的,肯定不是问题。 有地精,有侏儒,有矮人,宋默完全可以保证,自己这条地下通道,绝对是保质保量保年限的金刚钻工程,甩掉那些一下雨就跑船的豆腐渣工程十万八千里! 老约翰听着宋默的解释,不时点点头,偶尔会指出一两点问题,也会提出自己的建议,等到宋默和老约翰商量完,起初只是用来连通格里兰和卡里城之间交通的地下隧道,已经发展成了不折不扣的沿途商业街。 “既然要做,为什么不做得更好?”老约翰对宋默说道:“地面上的生意,您已经铺展开了,地面下的生意也可以做一下尝试。很多种族是不会也不愿意走到阳光下的,而他们手里并不缺少金币。” 宋默眨眨眼,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他的思维还局限在人类社会捞金币,自己的管家,已经想着地上地下一网打尽,人类非人类一个都不放过了! 高,实在是高! 这才是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管家!你就是我的启明星!”宋默一把握住了老约翰的手,“你花白的头颅,总是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啊,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古人诚不欺我!” 老约翰嘴角抽了抽,他有那么老吗?还花白的头颅…… 管家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年龄问题纠结了,一边纠结一边咬牙,这倒霉孩子,真想捶一顿!不,不能捶孩子,要捶就应该捶孩子他爹!可他爹死得都不能再死了,果然还是应该捶孩子吗…… 老约翰的拳头握了松,松了握,到底还是记得自己是个管家,警报终于解除了。 宋大领主在茫然不觉的情况下,幸运的躲过了一顿捶。 善哉善哉。 地下商业城目前还只是一个构想,但宋默相信,只要他想,这就是分秒的事情。 在给哈洛德回信的时候,宋默也提了一两句。短时间内,哈洛德是没办法离开卡里城的,这条隧道对他和商队里的人也很重要。万一将来计划出现了变故,哈洛德等人的身份暴露,在地面上跑路肯定会被围追堵截,还不如跟着地精钻地道。 回去送信的地精增加到了三个。 “一路上留下的换气孔都隐秘吗?”宋默将给哈洛德的回信交给地精,问道:“不会被人发现吧?” “领主大人,请您放心。”地精拍着胸脯保证,他将地道都挖得很深,换气孔也选择得很隐秘。几处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他会在返程途中都堵死。 “恩。好的。你们办事,我放心。” 挖洞方面,地精是行家,宋默只是嘱咐了几句,就没再开口。 三个地精背着的包裹里,除了宋默给哈洛德的回信,还有改良版投石器和单发弓弩。至于哈洛德要找谁来COS大BOSS,把图纸卖给纳顿,就不是宋默此刻关心的问题了。 别看前见习主教大人在妹子面前栽了一个又一个跟头,一旦对手换成是汉子,这位的智商顿时飙高十多个百分点,下手一点都不会留情。 宋默搓搓下巴,又回到铺在桌上的地图前,手指在昂里斯和奇萨之间滑来滑去,很快,包括卡里城,格里兰,还有另外两个地方,都被他划进了圈里。 那里之前属于纳尔逊公爵,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后,就被国王收了回去,交给了他的大儿子卡拉维。 “卡拉维王子……”宋默喃喃道,要是他没记错,卡里城也是这位王子殿下的领地,现在又得想办法将纳尔逊的领地从他手里弄出来,甭管怎么说,他和这位王子殿下都要掰掰腕子,不,应该说,已经开始了,只不过自己躲在暗处下黑手,王子殿下还没有反应过来。 所以说,领地多了,地盘大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一个没注意,就要被别人挖墙脚。还挖得十分嘿皮。 宋默正看着地图,瑞斯推开门走了进来,刚巧听到卡拉维这个名字,嘴角一勾,“亲爱的,你在说谁?” 宋默看着站在门边的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要求这个魔族进来前敲门,果然是个奢望。不过,至少他不会再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自己身后,也算是一种进步? 靠之!这要求也未免太低了! “奇萨的大王子。”宋默勾勾手指,示意瑞斯过来,指着他在地图上划出的那个圆圈说道:“我打算把这几块地方都拿下来,这些都是那个王子的地盘。不能明着抢夺,暗地里行事,总是会有些麻烦。” 瑞斯握住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吻了一下他的手背,“让他消失,不就可以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消失? “我有不下一百种方法让他彻底消失,不留一丝痕迹。”瑞斯的唇沿着宋默的手背逐渐向上,隔着衬衫的袖子轻轻咬住了他的手腕,“亲爱的,你觉得呢?” 宋默沉默了一会,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太心软了。” “这不是心软不心软的问题。”宋默拧着眉头,一旦纳尔逊登上王位,现在的国王一家肯定不会有好下场,或许国王和他的子女都会死,但他们不能死在自己的手里。 “好吧。”瑞斯耸了耸肩膀,挑起宋默的下巴,在他嘴角落下了一个轻吻,低声说道:“亲爱的,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没有必要的慈悲,比彻头彻尾的冷酷,更加残忍。” 宋默不是很能理解瑞斯这番话,也或许是他不愿意理解,总之,宋默下了决心就不会更改。而且,一旦卡拉维死在他的手里这件事传出去,就算不是自己亲自动手,也是个大麻烦。 王室成员之间争权夺利,你给我下毒,我用刀砍你属于内部矛盾,宋默横插一杠子,把卡拉维做掉,则属于外部矛盾。 内部矛盾可以商量,外部矛盾没得商量。 就算纳尔逊没胆子和自己对着干,宋默也得不到什么好处。魔族强大到足以藐视世间的所有规则,宋默不行,他有自己的底线。 “瑞斯,”宋默单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前倾,另一只手扣在瑞斯的颈后,拉低,抬起头,轻轻含住了瑞斯的嘴唇,将魔族余下的话,都堵在了嘴里。 刚和杰森练习完剑术的纳尔逊,路过门口,鬼使神差的朝室内望了一眼,没有关严的房门,正巧能让他清楚看到室内发生的一切。 黑发的领主,半跪在桌面上,单臂挽着褐发魔族的颈项,眼眸微合,魔族搂住他,低下头,嘴唇沿着宋默的脸颊,滑落至颈窝,细细的啄吻。 衣领被拉开,昂起的颈项扯出了一截优美的弧度,像是交颈的天鹅。 宋默支在桌子上的手,被绿色的藤蔓和黑色的符文包裹,藤蔓和符文互相纠缠撕扯,为本该香艳的一幕,增添了一抹诡异的色彩。 纳尔逊瞬间瞪大了双眼,宋默和瑞斯的关系在整片领地都不是秘密,可之前一直关在小黑屋的纳尔逊,却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格里兰领主和这个来历不明的魔族单独在一起的样子。 突然,埋首在宋默颈项间的瑞斯仿似不经意的扫过门边,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道血红的光,门后的纳尔逊彷如雷击一般,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从背后升起,他几乎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一路没有停顿的跑回房间,把门锁上,纳尔逊的衬衫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被吓得脸色发白的公爵感到憋屈,这算什么事啊!的确,站在门后那啥的确不是一个贵族应该做出的行为,倒霉催的,为啥要亲热却不关门?!偏偏路过门口的还是他?! 纳尔逊揪着头发,眼前仍不时浮现那双可怕的眼睛,太可怕了,宋默格里兰竟然能和这么恐怖的家伙成为情人,还这样那样,果然不是常人! 不过……这样的格里兰领主能支持自己谋反,自己的赢面应该相当的高吧? 想清楚这些,纳尔逊公爵被瑞斯吓到嗓子眼的心立刻蹦跶回了胸腔,走到桌前拉开抽屉,里面静静躺着三封他早就写好的信,看起来,这些信应该交给格里兰领主了。他有实力,也有能力帮自己摆脱目前的困境,至于之后自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至少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纳尔逊在房间里为自己做着心里建设,另一边,宋默坚定的推开还想继续下去的瑞斯,系上了衬衣的扣子,对于在桌子上那啥啥,领主表示,他有心理阴影。 “那换个地方?”魔族还不死心,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红唇咬着一粒衬衫的扣子,“我们去床上,恩?” “免谈。”宋默直接按住瑞斯的脸,将他推开,“我还有工作。” 瑞斯叼着被他咬下来的扣子,一脸委屈,宋默看着少了一颗扣子的衬衫,额头冒出一排青筋。 靠之,真属狗的吗?! 不去理会咯吱咯吱咬着扣子的瑞斯,宋默直接拿起外套穿上,一抬手,警告还想靠近的瑞斯,“你要是敢把我外套的扣子咬掉,小心我再用炮轰你!” 瑞斯委屈了,憋屈了,郁闷了,于是乎,爆发了。 汉子再一次变成了妹纸,大大的双眼涌上了泪水,嘟着嘴唇,娇嗔一声:“你是坏人!”拉开门,衣衫不整的泪奔了。 一边泪奔,一边高呼:“宋默格里兰是个大坏蛋!” 上一次瑞丝在深夜泪奔述说委屈,这一次直接在光天化日之下败坏宋默的名声。 宋默僵硬的站在房间中,抬起的手还没有放下,看着大开的房门,整个人都僵化,石化,然后风化了…… 第二次了,特马地第二次了! 有比这家伙更无耻,更不要脸,更雷人的吗? 有吗?! 管家老约翰走进房间,看到已经化成渣渣的领主大人,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领主大人,需要我帮您解决这个麻烦吗?” 渣渣状的宋默无语的看看管家。 管家了解的点点头,“我了解了,您如果改变主意,随时可以通知我。” 话落,直接转身离开。 几秒过后,一声门外传来了一声巨响,伴随着侍女的惊呼:“管家大人,您怎么把柱子踹断了?!” 紧接着是老约翰冠名堂皇的回答:“因为这柱子太不牢固了。” 渣渣状的宋默:“……” 第一百零五章 半个月后,宋默又收到了哈洛德的来信。 同卡里城执政官纳顿约什的交易进行得很顺利,一共十架投石器,一千五百具弓弩的订单,让宋默赚了不小的一笔,再加上投石器的图纸,纳顿约什几乎将卡里城的税库搬空。 幸好他还记得卡里城是属于奇萨大王子卡拉维的地盘,否则,库房里一枚金币都剩不下。 饶是如此,今年卡里城居民和往来商队的税收,也不得不增加,否则,纳顿根本无法和即将到来的王国税务官交差。 税库里还剩下不到一万枚金币? 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 就算是最贪婪的执政官,也不会做出这种明显把脑袋往刀下送的蠢事。 事情到此,宋默的计划已经完成了第一步,下一步,哈洛德带领的商队会在卡里城开设一个店铺,有了纳顿这层关系,再加上奥比和西格的战争一触即发,卡里城来往的商队少了很多,城里居民的生活物资出现了紧缺。作为商业城市,卡里人不缺钱,但金币不能当饭吃。这种情况更加方便哈洛德等人行事。帮助他们轻松的在卡里城站稳脚跟。 “武力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毫发无伤的拿下卡里城,才能将它的价值发挥到最大。我要的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长久的占据这里,直到这里的人忘记卡里城之前曾经属于奇萨,直到他们只记得自己的领主是格里兰。” 哈洛德牢记着宋默的这番话,也不遗余力的执行着。 宋默告诉哈洛德,纳顿约什这个人,是可以拉拢的。约什家族对奇萨国王的忠诚,也有待商榷。纳尔逊公爵写给约什家族现任家主老约什的信,已经通过地精送了出去。 老约什曾经是纳尔逊的老师,这层关系,或许不是纳尔逊联系他的主要原因,但只需要让宋默知道,约什家族是可以挖动的墙角,就足够了。纳尔逊挖下第一锹,宋默帮忙松土,早晚墙上会出现一个大洞。 纳顿约什,卡里城,卡拉维大王子…… 宋默的目光长久凝视着哈洛德的信,手指敲击在桌面上,只要让他找到一个缺口,多米诺骨牌就能产生连锁效应,只要黑炎和西格的国王打起来,卡里城就会成为自己的囊中物。他是不是该给黑炎写封信,督促他要打架就快一点,拖拖拉拉一点也不像他的风格。 如果正被国王的任性弄得焦头烂额的宰相墨菲,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宋默有这个打算,不需要多说,绝对暴起咬死这丫的,煽风点火,火上焦油,唯恐天下不乱,太气人了有木有?! 为了将奇萨国王和卡拉维大王子的目光彻底从卡里城引开,宋默还动起了昂里斯失土的主意。 老胡里安仍对失去的土地耿耿于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被人家把家底划拉走三分之一,老胡里安睡觉都睡不安稳。 掐架掐了那么久,双方各有胜负,却从没有失去过如此多的土地。 宋默相信,如果老胡里安的祖宗泉下有知,不从坟墓里跑出来拍死他,也会大巴掌抽飞他一口牙! 太特马地给昂里斯王室丢份了! 老胡里安越是不能放下,宋默就越是能借此大做文章。他和黑炎的合作关系是一层保护伞,老胡里安轻易不会动他,如果他告诉老胡里安,有办法夺回失去的昂里斯土地,即便不是全部,也至少是一半,相信老胡里安绝对不会拒绝和他合作。 作为交换条件,宋默笑着一弹信纸,索要夺回的一部分土地,并不为过吧? “管家,你觉得这个主意如何?”宋默仰头看向站在自己身后的老约翰,曾经跟在老格里兰身边的管家,对老胡里安的了解,肯定比他多,“国王陛下会相信我的诚意吗?” “这不是相信与否的问题。”老约翰微微低下头,看着宋默的双眼,“只要有一丝希望,国王陛下就会抓紧。” “该说上钩?” “也许。” “那么,他会答应我提出的条件吗?” “会。”老约翰的回答没有丝毫的迟疑,“但是,不会是多好的地方。” “也不会比之前的格里兰更差。” 宋默原本也没想着索要多好的土地,他的目标是那些无主地,也就是之前治理这块土地的昂里斯贵族已经被杀死,或者根本没有能力再收回这块地盘。而且,距离格里兰也不能太远。方便他开展地下商业街的建设计划。 宋默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在地面上,而是在地下。 无论如何,在自己的地盘里挖洞,和在别人的脚底下掘土,肯定是不一样的。 和平演变卡里城,策反约什家族,和老胡里安合作,将奇萨国王的目光彻底引开……一环扣着一环,哪怕中间的某个环节出现小差错,只要把握住大方向,宋默就有八成把握帮纳尔逊将反旗扯起来,和奇萨国王分庭抗礼,进而将对方赶下台! 当然,目的是明确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却是曲折的。 “天时地利人和,一个也不能少啊。”宋默自言自语道。 老约翰从头至尾参与了这个计划的制定和施行,不得不承认,领主大人实在是很有“造反”的天赋和才能。格里兰家族世代抗税,却也没有哪个领主能揭竿而起,谋朝篡位。不过,难道是这种大无畏的反抗精神,代代积累下来,才造就了今天的宋默格里兰吗? 老约翰从没想过现在的宋默已经换了芯子,他只能从格里兰家族的血缘基因和教育问题上去找原因。 如果宋默知道老约翰的想法,肯定是大笑三声,格里兰抗税算什么?伟人曾经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他这样的,只能算是在这种伟大精神的指导下,奋发努力的结果。 哈洛德信里还提到了教会骑士团进入卡里城的消息,宋默看到这里,马上联想到近期地精送来的报告,所有的报告中,都提出了关于教会骑士团和当地教廷异动的消息。 “管家,你怎么看?” 宋默将哈洛德的信递给老约翰,“哈洛德信上说,这些骑士的行动并不隐秘,几乎是大张旗鼓的在找什么东西……” 话没说完,宋默顿了一下,下意识的低下头,看着腰间那柄银白色的佩剑,找东西? 老约翰顺着宋默的目光看去,眼神闪了闪,“您认为呢?” “我……”宋默解开佩剑,放到桌子上,“管家,我想,这大概就是骑士们在找的东西,之一。” 老约翰看着宋默,久久不语。 “你不感到吃惊?” “不。”老约翰一字一句的说道:“有那个魔族在,万事皆有可能。” “……”管家,其实你也是穿的吧? “领主大人,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老约翰将哈洛德的信放下,又指着堆在桌面上的地精报告,“按照这些推测,骑士团这次应该是倾巢出动,几乎每个国家的重要城市,都能看到他们的踪影。教会的灵魂之水曾经出现在格里兰,相信教会马上就会注意到这里。” 宋默突然一拍桌子,站起身,“那就让他们来吧!” “啊?” “反正虱子多了不怕咬!当初我要这柄剑,就没想着能躲开麻烦!而且……” “而且?” 宋默眨眨眼,“你难道不觉得,艾尔特现在的工作量太繁重了吗?” “所以?”这个艾尔特有什么关系? “再抓两三个金色骑士,来为领地的建设添砖加瓦,为艾尔特减负吧!想想看,三个乌龟壳一起张开,那会是多么壮观的景象!” “领主大人,继任的金色骑士,只有一名。” “一名也没关系,两个乌龟壳也不差!” 老约翰当即给异想天开的领主大人跪了。 “领主大人,您难道不再考虑一下吗?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一旦和教会骑士团对上,很可能会引来整个教廷的报复。” “不用再考虑了。”宋默大手一挥,“老子都要帮人扯旗造反,武装割据了,教会什么的,谁怕谁!无非是一群搞封建迷信的神棍,老子不惧!” “……”那的确是一群神棍,却是一群能撼动一国国王统治的神棍! “我这就给黑炎写信!” 宋默兴冲冲的拿起笔,老约翰的脑子里还在掰扯神棍和国王的问题,宋默的话题转换得太快,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您给奥比国王写信?” “是啊。”宋默拿起笔,刷刷刷下下几行大字,写完了,拎起来往老约翰眼前一放,“我告诉黑炎,教会丢失的圣物,我这里有,如果想再讹那群神棍一笔,可以和我联系。另外劝他要打架就动作快点,着急看热闹外加浑水摸鱼的人伤不起。”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封信送出去,奥比国王要攻打的对象不会换成格里兰? 管家的嘴角还在抽,宋默接着说道:“派两个信得过的地精,给哈洛德传个口信,想办法和卡里城的教会骑士搭上线,把他们都弄到格里兰来!再通知各地店铺里的地精,开始传播教会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的消息。我就不相信了,那群神棍的打手不上钩!” “您要把他们都引来?” “当然!”宋默咔吧咔吧握着拳头,“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逮一双!来一群,团捕!” “……” 宋默越说越起劲,双眼开始放光,“老子正愁劳动力不足呢,这些直接送货上门的,运费都免了,傻瓜才会放过!” 领地建设需要人,帮纳尔逊谋反也需要人,这些教会骑士都是现成的劳动力和士兵,一旦来了,就一个也别想走! 老约翰感到头疼,很想劝宋默冷静一些,可看宋默这副样子,根本就不会听劝,叹了口气,这是迟来的叛逆期吗? 人类已经不能阻止宋默了,厚积薄发,霸气全露的领主大人,决定彻底走上一条反封建反迷信,誓与教会势力对抗到底的康庄大道了。 老约翰看着宋默,劝说的想法全部熄灭,弯下腰,单手覆在胸前,“如您所愿,领主大人。” “管家,别这么严肃。”宋默走到老约翰面前,笑眯眯的说道:“你应该说,让我们为了伟大的理想和目标,奋勇前进,为了格里兰美好的明天,奋斗终身吧!” 老约翰此刻只有一个想法,格里兰家族的血脉,彻底长歪了,格里兰家族的教育,完全出问题了。他一个字都不想说,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管家离开后,一阵黑色的风突然平地而起,黑风散去,瑞斯梅尔斯站在了宋默的面前。宋默坐在椅子上,两条长腿交叠着架在桌子上,双手交握,支在胸前,轻哼了一声。 瑞斯没有如以往一般,直接往宋默的身上粘,而是站在宋默对面,眼神复杂的看着他。 “不说话?”宋默斜睨了瑞斯一眼,撇撇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 见瑞斯还是不出声,宋默干脆收回双腿,单手一撑,跃过桌面,面对瑞斯坐在了桌沿上,一只手挑起瑞斯的下巴,“美人,我照你想的做了,至少要说声谢谢吧?” 瑞斯握住了宋默的手腕,“我并不想……” “少来。”宋默嗤笑了一声,“别和我说你当初把骑士之剑送给我,没有其他目的,骗三岁孩子呢。” “但我没想让你直接和教会彻底对立!” “这我相信。”宋默捏着瑞斯的下巴,看着那双海蓝色的眼睛,“但你不能否认,你是想将我拖下水吧?” “……不否认。” “那不就结了。”宋默晃着一条腿,脚尖碰了碰瑞斯,“当初我收下这柄剑,就没想着能从这些麻烦中脱身,如今,看在我这么自动自觉,英勇献身的份上,你是不是该将真实目的告诉我了?” “目的?” “对啊,”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下巴,滑过他的颈项,落在他的肩膀上,“从你第一次变成瑞丝,接近我开始,说说看,你到底想做什么?别再和我说喜欢啊,一见钟情这种一听就是谎言的借口,我根本不会相信。” “……你真想知道?” “当然,我问了你不下三次。”宋默抬起头,收起了脸上的笑,“每一次,你的答案都不一样,每一次,你都在说谎。我不想再听任何谎言!” “为什么?” “你还有脸问!”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领子,“特马地老子喜欢上一个满口谎言的骗子,糟心不糟心?!我就想听句真话,懂吗?!” 瑞斯沉默了半晌,宋默的神情认真到让他感到了莫名的心慌。直觉告诉他,不能再说谎,否则,等待他,很可能就是万劫不复。 过了很久,瑞斯终于开口说道:“是我用雷劈了你。” “啥?”宋默仿佛见鬼了一样看着瑞斯,想了很多种可能,都没想过,瑞斯一开口会是这句话,反射性问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干嘛用雷劈我?” “劈死你,取而代之。” 这个人,想杀死他,然后取代他? 抓住瑞斯的手不由自主的松开,下意识的掏出手枪,抵住了瑞斯的额头。 瑞斯不在意抵在额头上的枪,单手搭在了宋默的腰上,眼中渐渐泛起了一抹红光,“我差一点就成功了……现在,我却庆幸自己的失败……” “别想转移话题!”宋默咬牙切齿的说道,握着枪的手用力得几乎要暴起青筋,“说,到底为什么!” “因为这里很特殊,我的父亲,上一代梅尔斯亲王,长眠在这里。” 虾米?! 宋默懵了,紧接着头顶冒出一团氢气,砰啪炸响。 靠之,他老爹“长眠”在这里,他就要用雷劈死自己,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第一百零六章 宋默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一个魔族亲王的长眠,和他儿子用雷劈自己,有什么直接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导致他老爹长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说,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 “怎么可能?”瑞斯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几乎将宋默整个人圈在自己的怀里,“我父亲已经长眠一千多年了,那时,你父亲的父亲都还没有出生。”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颌,侧过头,避开他的枪口,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会的六名大主教,联合魔族中的敌对家族,趁我父亲意外受伤时,无耻的偷袭了他,夺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在教会的圣物里,还想趁机杀死他。”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这剧情……整个一王子复仇记前传啊……圣物,捏了捏腰间的骑士之剑,就是指这些? “但是,我父亲是那么好杀的吗?”瑞斯一仰头,“魔族的亲王,岂是那些奸邪小人能轻易灭掉的!” 宋默继续咔吧眼睛,再牛气,说到底,不是也“长眠”了吗? “长眠,不等于死亡。” 瑞斯看着宋默,“魔族亲王的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哪怕被夺走大部分魔力,我的父亲,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会死去。如果他愿意,随时可以醒来。” 宋默摸摸下巴,不对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没死,为什么不把人弄回去,还一直留在格里兰? “弄不回去。”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父亲在格里兰长眠并不是秘密,但无论是教会,还是敌对家族,或者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在哪里。” 宋默“……” “当年的光明教会,几乎把格里兰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导致这里连续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旧找不到丝毫踪迹。” 也就是说,他老爹被人围殴得就剩一层血皮,见势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压得太结实,不只让敌人找不到,连他儿子都找不着。 原来这不是王子复仇记,而是寻找魔族亲王的发现之旅吗? 仔细想想,瑞斯应该没骗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几乎把格里兰的地底挖空了,野猪洞挖出十几个,芒古蛇也挖出好几条,也没听说挖出个人形生物。 “还是不对。”宋默皱紧了眉头,“像你说的,你父亲既然那么厉害,为什么不撑到家里再睡?总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好吧?也省得连家人都找不到他。” “吔……”瑞斯顿了顿,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神色,“事实上,当年我父亲因为和母亲吵架,被母亲揍了一顿,受了伤负气离家,才被教会和敌对家族钻了空子。” “……”原来不只是阴谋诡计,还涉及到家庭暴力。能把魔族亲王揍到离家出走,果然王妃才是大丈夫吗? “就算是这样好了,那和你用雷劈我有毛关系?” 瑞斯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因为只有通过格里兰的直系血脉,才能找到我父亲。” “什么意思?”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颈窝,“格里兰是没有信仰的土地。” “没有信仰的土地?”宋默将瑞斯从自己的肩膀上拉了起来,“这怎么说?” “这里的人不信仰光明神,也不信仰光明大陆的任何神祗。”瑞斯看着宋默,缓缓说道:“经历过一千七百多年前的那件事,原本富饶的土地被光明教会毁坏殆尽,当年的格里兰人,从领主到领民,再也不信任教会,甚至憎恨毁灭了自己家园,让自己陷入了贫困的教会。” 这点宋默完全可以理解,遭受过强拆的,谁还会对强拆者笑脸相迎?没扔汽油瓶就不错了! 说到底,上代梅尔斯亲王和光明教会,还有掺和到这件事中的魔族,都是罪魁祸首!格里兰就是个无辜遭殃的炮灰! 难怪光明教会的触角一直伸不进格里兰,除了这里穷得让他们不想来扶贫之外,还是因为这里的人压根就不信仰他们的神祗吧?虽然格里兰人不会像祖先那样看到这些神棍就眼眶发青,却也不会给他们什么好脸色。 当然,教会也可以使用强硬手段占领这片土地,可一旦他们这么做了,绝对是犯众怒。本来各国国王和各路诸侯就看这些反政府武装势力很不顺眼,把柄送上门,不借机削他们一顿的是蠢材! 一千七百多年过去,参与过这件事的主教全部去见光明神之后,封存了魔族亲王魔力的圣物,也被供奉在教廷中蒙尘,教会中的神棍们继续腐化堕落,争权夺利,很少再有人提起长眠在格里兰的魔族亲王。 “在我父亲沉睡之前,和当代的格里兰领主,也就是你的祖先,签订了一份契约。” “契约?” “是的,教会并不知道这份契约的存在,可当时追杀我父亲的魔族,却能感到到亲王契约达成时的魔力波动,奇怪的是,他们并没将这件事告诉教会。”瑞斯笑了,“就算是合作,教会和魔族,也永远无法真正的坦诚相对。” “你说的契约……” “这份契约,是直接用血脉来签订的。我父亲将他的一滴血,融入到了格里兰的身体中,只有从格里兰的直系血脉中取出那滴属于魔族亲王的血,才能找到他的长眠之处。而签订契约的格里兰,却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只以为,我的父亲,是用五十枚金币,在他的领地中买下了一块墓地。” 五十枚金币,就把自己和子孙后代都给卖掉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这得有多傻缺?! “所以,你用雷劈死我,就是为了抽我的血,然后顶替我的身份,在我的领地里,找你的老爹,顺便找教会那群神棍报仇?” “……” “TNND!”宋默忍到现在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一千七百多年啊!那么多格里兰直系血脉,你干嘛不去劈他们,专盯着我劈?!” 瑞斯:“……”这是重点吗? “重点!” “我今年一千七百九十六岁。” “所以?” “魔族一千八百岁才成年。未成年的魔族,是不能离开魔界的。但是,如果我要继承梅尔斯家族,必须找到我父亲,取回他手中刻有家族徽章的掌权之戒。所以,不得不提前四年离开魔界。” “所以说,我就正好倒霉,恰好赶上?” “……” 宋默目光呆滞的看着瑞斯,未成年?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 特马地自己被一个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给压了吗?! “你发现雷劈不死我,就说你喜欢我,也是为了留在格里兰,找到你老爹的那滴血吧?” “不!”瑞斯连忙摇头,“我喜欢你,是认真的!” “你觉得,我还能相信你?”宋默扯住瑞斯的领子,“你用雷劈我,我可以原谅。”因为被劈死的根本就不是他,“但你三番两次的骗我,这事可没得商量!” “亲爱的……” “闭嘴!”宋默生平最恨的就是骗子!而且还是顶着一张美人脸装作自己很无辜的骗子!“你想要我的血,我可以给你,但是,”宋默的目光变得冰冷,“你必须用等价的东西来换!” 说着,宋默抽出了腰间的骑士之剑,横在手腕上,“瑞斯梅尔斯,你要不要和我做这笔交易?” “宋默格里兰!”瑞斯突然发出了一声低吼,宋默被剑抵住的手臂上,顿时涌起了无数的黑色符文,将他的手臂牢牢包裹住,下一刻,手中的剑被打落在地,整个人被瑞斯抱进了怀里。 “去他的交易!”瑞斯埋首在宋默的肩颈,急切的亲吻着他的脸颊和耳际,“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有些无措的声音,第一次变得慌乱的魔族,宋默垂下双眼,缓缓的勾起了嘴角。 骗了他,还想有好日子过?! 喜欢上瑞斯是个意外,但意外已经发生了,宋默不可能当不存在。 可他必须让这个魔族受到教训,让他知道,敢骗自己,代价可是很大的。之前的帐,要一点一点算清楚,不榨干这个家伙的剩余价值,他就不是宋默! 就在这时,窗外突然出来了一阵惊呼, 宋默一记窝心脚踹开瑞斯,奇怪的回头看了一眼,只是一眼,下巴掉在地上了。 宋默揉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错觉,杰森和几个全身披挂的格里兰汉子,正在天上飞?! 再仔细看看,这些汉子手里,都抓着一株芋头,芋头植株上的两片大叶子,像是飞机螺旋桨一样嗡嗡嗡的转动着,下边被吊着的汉子,随着嗡嗡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体验到了过山车一般的刺激和快感。 紧接着,植株下长着的芋头,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炸裂。 宋默坐不住了,立刻拉开落地窗,刚扯开嗓子,想让领民们去拿袋子和绳子,系上钩子把芋头拉住救人,不想一个芋头突然朝他直线飞来,没等宋默反应过来,直接炸裂…… 远在卡里城的哈洛德,收到宋默的回信和投石器图纸之后,立刻联系了纳顿约什,卡里城中突然出现的教会骑士团让哈洛德的行动变得缩手缩脚,他不确定这些骑士是否能认出自己,但和他同行的前修士杰拉却认出了其中两个红色骑士,在没有分到哈洛德手下之前,杰拉曾经同他们在一个分教廷中共事过。 “杰拉,这几天你也要小心,尽量不要露面。交易图纸的事情,交给我和图罗。”哈洛德顿了顿,接着说道:“图罗,见到纳顿之后,你不要说话,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行了,明白?” “明白。” 经历过格里兰的“风风雨雨”和“艰苦岁月”,图罗再也不是当初在萨比森王城外打劫和捡漏的傻大个了。 “还有一件事,”哈洛德将宋默的来信摊开在众人面前,“领主大人还吩咐我们,要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 众人的目光同时集中到面前的信纸上,修士们都是识字的,强森和图罗也参加过宋默举办的扫盲班,勉强能读写,看到信上的内容,不由得愣住了。 “教会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 “记住了吗?”哈洛德将信收走,放到蜡烛边上,一点点看着信纸燃烧殆尽,“在商队中找几个机灵人,不要动用地精,他们还有另外的事情做,最好先将消息透露给其他的商队,由他们把消息传到纳顿和骑士团的耳朵里。” “明白。”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大陆各处由地精和侏儒掌管的店铺中。 地精们和侏儒们接到宋默的命令就立刻行动起来,不出一个星期,关于圣物的流言就沸沸扬扬的传播开来。 黑炎是在出发前往边境前一天收到了宋默的来信,看到宋默信上的内容,黑炎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宰相墨菲看着黑炎脸上的表情,不知为何,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同一时间,约什家族的现任家主老约什,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案头分别摆上了纳尔逊和宋默的来信。 老约什静静在房间中思考了一个下午,仍没有下定决心,老胡里安却在看完宋默以领主身份呈递的书信之后,立刻给他写了回信。 各人反应不同,却都清楚一件事,搅乱光明大陆的风,就要刮起来了。 第一百零七章 宋默被炸裂的芋头粉喷了满头满脸。 擦掉黏在眼皮上的粉末,一股甜香的味道瞬间涌进鼻端,不停刺激着领主大人的味蕾。忍不住将沾着芋头粉的手指送进嘴里,舔舔,顿时,眼睛亮了。 这甜度,这口感,特级小麦粉都比不上! 这还是芋头吗? 就在宋默发愣的时候,天空中再度出现了变化,刚刚还吊着格里兰汉子们在空中玩过山车游戏的芋头,列队朝站在窗口的宋默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 那气势,那规模,堪比F15轰炸机! 嗡嗡声中,宋默的脸变白了,会死人的!就算没被炸死,也会被压死,甚至是呛死! 无论如何,各种死! 他没得罪这群芋头吧? 领民们也被突然开始集中轰炸的芋头弄懵了,看到领主陷入险境,马上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一边冲,一边大喊:“领主大人,我们来救你!” 说着抡起了胳膊,将手里的刀剑,斧子,菜刀,石头,凡是能找到的,全都朝空中的芋头扔,唯一的目的就是把芋头通通从空中砸下来! 至于会不会砸到芋头下挂着的人……为了领主大人受伤,全家光荣!这些汉子,就差直接挥舞着手臂大吼:“来,朝这里砸!向我开炮!” 领民们瞄准的是芋头,芋头却不会乖乖等在原地被砸,于是,芋头躲开了,领主大人悲剧了。 宋默惊险的躲开一块比成年人拳头还大的石头,转头又避开一把长剑,没等松口气,嗖嗖两声,靠之,连弩箭都都有?! 宋默的脸色从苍白直接升级到了惨白,这是救人还是谋杀?!他们想趁机干掉他,推翻封建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XXXX社会不成?! 眼睁睁的看着弩箭朝自己飞来,宋默想躲,却压根躲不开。他不是瑞斯和杰里斯这样的非人类,武力值不够高啊亲! 突然,一道黑色符文挡在了宋默的身前,朝他飞来的弩箭像被一堵透明的墙壁挡住,再不能前进分毫,纷纷落在了地上。几条绿色的藤蔓瞬间从宋默的手臂上飞出,织成了一面绿色的盾牌,直接帮宋默挡住了芋头的攻击。 看到这一幕的领民们对宋默的崇拜之情立刻上升了一百五十个百分点,领主大人威武霸气! 宋默眨眨眼,看看符文,戳戳藤蔓,这算是,系统奖励? 见领民们似乎还想扔兵器,立刻大吼:“都给老子住手!” 话落,单手撑在窗台上,直接从二楼跳了下来!手臂上的藤蔓瞬间飞出缠绕在窗边的栏杆上,保护他安全下落。 靠在墙边的瑞斯被宋默突来的举动吓了一跳,紧跟着宋默从窗口跳了下去,一把将宋默搂在怀里,落在地上,“你太乱来了!” 宋默没理瑞斯,推开他,用袖子擦掉脸上的芋头粉,见空中的芋头又朝他飞了过来,立刻转身就跑! 领主在飞奔,芋头在紧追,领民们挥舞着兵器紧随其后。 三个梯队,开始了一场环绕格里兰的马拉松运动。 宋默觉得,自己身上肯定外挂了群嘲功能,把芋头的仇恨值都拉了过来,否则,这些芋头干嘛只追着他炸?! 宋默不是无头苍蝇似的乱跑,他直接朝地瓜田跑了过去,大米和玉米种得近了些就要打架,地瓜和芋头肯定也是王不见王。 结果证明,领主大人的智慧是经得起事实考验的。 如果说大米和玉米是打了X年的两伊,那地瓜和芋头就是冷战时期的北极熊和山姆大叔。 碰上了,死掐! 宋默拼着自己被地瓜抽飞的代价,成功祸水东移。看着挥舞细藤的地瓜同轰炸机一般的芋头掐在一起,宋大领主直接坐到了地上,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感叹,活着可真不易啊…… 瑞斯走到宋默身边,单膝跪下,单手覆在宋默的额头,一股沁凉的气息从瑞斯的掌心流出,涌入了宋默的身体。 几乎要炸裂的肺不再火辣辣的疼,粗重的呼吸声逐渐平缓,宋默干脆闭上双眼,呈大字型躺在了地上,“谢谢。” “……不用。” 宋默这样和他道谢,反倒让瑞斯觉得憋闷,仿佛他和宋默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开了,明明之前,这个人还会大咧咧的找他帮忙,一夕之间,却客气得像是陌生人一样。 瑞斯梅尔斯,第一次有了心痛的感觉。 宋默眼皮掀开一条缝,看着一边的瑞斯,撇撇嘴,只是简单的一句道谢,顺口说出来而已,用得着这样吗? 宋默的确对瑞斯骗他的事情很生气,早晚都会找补回来,却没打算和这个魔族老死不相往来。毕竟,他还喜欢这个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 单臂撑起身体,拉过瑞斯的头发,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别胡思乱想,我不是那样的人。就算要和你算账,我更喜欢直接动手。”精神攻击什么的,宋大领主表示,那不是他的长项。 瑞斯摸着刚刚被宋默亲过的地方,眨眨眼,脸又红了。 宋默默默的转过头,咬紧牙关,打死他也不承认,瑞斯现在表情,真特马地萌得他心肝直颤。未成年什么的,魔族什么的,果然太讨厌了! 宋默领主,成功的傲娇了…… 管家老约翰看着宋默和瑞斯相处的情形,眼神闪了闪,走上前,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啊?”宋默仰起头,有片刻的不解。 “芋头。”老约翰指着正打得不可开交的地瓜和芋头,高大的地瓜被芋头炸得坑坑洼洼,芋头也被地瓜抽得晕头转向,谁都没占到什么便宜。 “啊,这个!”宋默不好意思的抓抓头,怎么把正事给忘了,“让大家去拿袋子,把芋头粉都收起来,再找几个小一点的袋子,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把还没爆的芋头,类似那些,都套起来。” 管家点点头,这的确是个好办法。转身召集领民,不经意间扫过瑞斯,魔族似有所觉,看向老约翰,却只看到了管家挺直的背影。 “怎么了?” “没有。”瑞斯摇了摇头,垂下了眼帘。 领民们得到命令,立刻行动起来,宋默又问了看守芋头田的人,这些芋头到底是怎么回事。得知芋头田之前一切正常,这些芋头只是突然之间,就从地里飞上了天。一开始,这些芋头飞的都不太高,距离近的人,第一反应都是想把这些芋头抓下来,哪能想到,这些家伙突然从老爷机变成了喷气机……于是,就出现了宋默之前看到的那一幕。 宋默摸摸下巴,看来他料得没错,果然最后出场的,才是隐藏的大BOSS啊。 说起BOSS,宋默又想起了黑炎。老胡里安那里不用担心,黑炎那边……不知道这头大肚子龙这次会不会为了金币主动把爪子伸进绳套里?应该会吧…… 被宋默惦记的黑炎,此刻已经抵达了奥比边境,迎接他的,是西格国王羯罗率领的大军。 奥比和西格,光明大陆上同样强大富有的两个王国。 黑炎与羯罗,两个同样让人闻风丧胆的可怕男人,面对着足以一战的对手,胸中同时涌起了一股滔天的战意。 同黑炎相比,羯罗更像是古老书卷中描绘的英伟国王。 他高大,强壮,厚实的胸膛撑起了坚硬的铠甲,手臂鼓起的肌肉昭示着无可匹敌的力量,刀劈斧凿一般的轮廓,粗重的眉毛,整张脸称不上英俊,却充满了男子气概。他的敌人,或者说,所有敢与他为敌的人,都已经死在了他的斧下。 看到对面的黑炎,羯罗突然哈哈大笑起来,“黑炎,奥比的国王!你娇弱得像一个姑娘!” 羯罗的话无疑是一种羞辱,西格的士兵们开始大声鼓噪,长枪锤击着地面,重剑敲击着盾牌,铿锵声中,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 黑炎胯下的奥萨非焦躁的喷着气,额头正中的独角顶破了战马的铠甲,锋锐的尖角,随时可以夺走敌人的性命。 黑炎拍着奥萨非的脖子,风吹起他黑色的长发,金色的双眼,闪过一道嗜血的光芒。 骄傲的巨龙,不允许蝼蚁的玷污! 西格士兵的鼓噪声仍在继续,奥比的士兵却保持着静默,一种可怕的静默。他们像是一把把等待出鞘染血的利剑,在沉默中等待战争开始的那一刻。 渐渐的,西格士兵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闭上了嘴。西格人同奥比人一样能征善战,他们对危险的直觉,如野兽一般精准。 这些一身黑甲的沉默的奥比人,让西格人感受到了危险。 带着血腥味的危险。 羯罗皱起了两道浓眉,举起了手中的战斧,悠长低沉的号角声在平原上中响起。 黑炎缓缓勾起了一边的唇角,长剑出鞘,奥比人的号角声,同样响起。 号角手们仿佛要将胸腔中的最后一丝空气挤出耗尽,用古老的声音昭示王军的战意。 号角声中,两位国王,同时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没有人选择防守,在一望无际的空旷平原中,奥比和西格的骑兵,将展开一场面对面的,绝对力量与强横的碰撞。 马蹄声震动大地,男人们的吼声响彻天际,从空中飞过的苍鹰,俯视大地,可见两道如奔腾河水一般的洪流,猛烈的撞到了一起。 战马的嘶鸣,士兵的怒吼,利刃划破盔甲,夺去生命的悲叹,仿佛在古老的琴弦上奏出一曲杀戮与勇气染就的哀歌。喷溅的鲜血,如一朵朵盛开在苍茫大地上的花朵,血腥绽放。 奥比人,西格人,势均力敌。 黑炎举起了手,他身后的队伍突然如潮水般分开,十几架巨大的投石器被推了出来。远处的西格人看到这一幕,愕然的瞪大了双眼。 奥比人疯了吗? 这个距离,投掷出的石块,会直接砸到战场正中! 难道奥比人已经疯狂到连自己人都不顾及了吗?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西格人的惊愕变成了恐慌,奥比人操控着巨大的投石器,随着轰然巨响,巨大的石块与填充了火药的炮弹,直接砸进了战场后方的西格阵营中! 一个炮弹,甚至在距离羯罗不到十米的地方炸裂,飞溅的铁片,划破了国王的额头,鲜红的血,染红了羯罗的面庞。 “陛下!” 西格后方的阵营出现了瞬间的混乱,影响到了在战场中的士兵。天平开始向奥比一方倾斜。 势均力敌的战况,即将被打破。 黑炎眯起了眼睛,高举起手中的长剑,用力一挥,剑尖直指远处的西格国王! 悠扬的号角声再度响起,奥萨非扬起前蹄,发出了阵阵嘶鸣,风将国王的声音传遍战场的每一个角落:“杀!” 双眼被杀戮染红的士兵们,紧随着他们的国王,如拍岸的巨浪一般,冲向了战场。 对面的羯罗一把推开给自己治疗的医官,举起战斧,大吼一声:“杀!” 西格人的勇气不会输给任何人,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就在奥比和西格的大军厮杀在一起时,谁也没发现,距离战场大概五百米的地方,一个褐黄色的土堆后,趴着两个地精。 “打起来了。”其中一个地精说道。 “恩。” “可以通知哈洛德大人了。” “不用等他们分出胜负吗?” “笨啊你,”地精敲了同伴一下,“不管谁胜谁负,对哈洛德大人的计划都不会有影响的。” “是吗?” “哈洛德大人这么说的。”地精抓抓头,“总之,我们马上回卡里城。” “不用留一个人守在这里?” “你想留下?” “不想。” “那还废话什么?” 两个地精商议好,掉头钻进了事先挖好的地道,地道口用伪装好的木板盖上,谁也不会发现这里之前曾经有地精来过。 哈洛德比纳顿约什先一步得到奥比和西格开战的消息,还留在卡里城的格里兰人同时欢呼起来,随即不约而同的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能笑,不能叫,会被发现的。 哈洛德等众人安静下来,开口说道:“相信执政官大人已经坐不住了,这是个好机会。” “要我说,干脆直接宰了他。”图罗用手对着脖子抹了一下,“反正金币已经到手了,做了他,直接推给奥比或者西格人。” “不能这么做。”哈洛德摇摇头,“领主大人的意思是把卡里城完全拿下来,杀掉纳顿,还会有新的执政官,必须留着他。” 图罗拍了拍自己的光头,“忘记了,一时兴起。” 其他人都善意了笑了两声。 计划进行到这里,大家心中都憋了一股劲,不免都有些焦躁。 “越是到了事情最后,越需要冷静。”哈洛德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对众人说道:“大家必须服从命令,如果任何人敢擅自行动,哪怕让事情出现一点差错,我也会让他知道,后果有多么严重!” 哈洛德刻意加重了语气,虽然没有疾言厉色,却让众人一凛,发热的头脑开始冷静下来。 是啊,计划还没有成功,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 执政官府邸中的纳顿约什的确如哈洛德所想的,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奥比和西格的战争已经开始,无论谁胜谁负,卡里城恐怕都会遭受到一场洗劫。 卡拉维王子答应的军队还没有抵达,或者说,根本就不会来了。纳顿和远在王城的王子一样,都很清楚,送再多的军队到卡里城,也只有给人家杀的份。 奥比和西格,无论哪个国家,都不是奇萨能够抗衡的,唯一的选择,就是让城里的人再牺牲一次,反正卡里城遇到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应该已经习惯了。 人死光了不要紧,再从其他地方迁入,城破了也没关系,重建就可以。只要这块地盘还在自己手里,就万事大吉。 这真的是量奇萨之金币,结友邦之欢心。 卡拉维王子可以这么想,奇萨国王也可以这么想,但纳顿约什不能这么想! 王子和国王远在千里之外,“友邦”的刀却架在他的脖子上!执政官是无论如何不能离开卡里城的,哪怕被杀死在这里,就像他的前任迈法一样,也代表卡里城仍属于奇萨。一旦纳顿离开卡里城,就意味着着奇萨放弃了这里,那么,无论哪个国家的士兵进驻卡里城,这里都会成为别人的土地。 卡拉维王子不会允许纳顿这么做。 和哈洛德交易的投石器已经安放到了城墙上,买来的投石器图纸却没有任何用处,找不到工匠和材料,根本来不及制造。纳顿有些后悔,早知道,买图纸做什么,买图纸的钱,足够再买十多架投石器和几千把单发弓弩了。 突然,纳顿的脚步停了下来,他想起了上次见面,哈洛德隐晦的示意。 那个看起来更像是个贵族的商人,满含深意的一句话,突然占据了他的脑海:“执政官大人,生命,比什么都重要,您觉得呢?” 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我们做的生意,比您能够想象的,还要多得多。” 当时纳顿不明白哈洛德的意思,现在回想一下,哈洛德是不是在暗示他,可以帮助他摆脱目前的困境? 不,一个商人,不可能有这种力量。那么,是什么? 纳顿的眼神变得晦暗不明,如果他之前还想着为卡拉维王子守住卡里城的话,在王子开始拖延派遣驻兵,甚至连购买武器的款项都不愿意拨付后,纳顿的忠诚,已经开始产生了动摇。 就像那个商人说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您说的,王子殿下? 纳顿打定了主意。 半个小时后,一辆马车从执政官府邸中驶出,朝哈洛德商队的驻地驶去。 第一百零八章 哈洛德设想过纳顿约什的各种反应,却没想到,他会亲自来见自己。这是否意味着,他已经猜到了自己之前的暗示? “哈洛德,该怎么办?” 对于纳顿约什的到来,商队中的众人反应不一,有人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可以彻底将他拉拢过来,也有人认为这很可能是一种试探,最好谨慎行事。 哈洛德沉吟片刻,决定先见到纳顿再说。 “无论执政官大人此行的目的是什么,都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哈洛德顿了顿,“他和卡里城的领主,奇萨王国的卡拉维王子之间,已经出现了裂痕。” 哈洛德的话让众人茅塞顿开,的确,这样就很容易解释纳顿约什为何要亲自到访,他没有别的选择。卡拉维王子已经放弃了他,想再用一条执政官的性命,来将卡里城保留在奇萨的版图上。 对于习惯了外国大兵三天两头来打秋风,已经麻木了的卡里人来说,之前是奥比和萨比森的军队,现在换成了奥比和西格,就像是一场接力比赛,不管选手是谁,卡里城都在横过终点线的绳子上。没什么不同。可对于执政官纳顿来说,却是要命的事。 他还有美好的未来,不想为了一个小城,还是属于别人的小城,把自己的命搭上。 作为光明教会见习主教,并被重点培养的哈洛德,对这种摆不上台面的东西一清二楚。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卡拉维王子竟然会如此轻易的就放弃纳顿约什。这个人虽然在某些方面愚蠢了些,但执政能力和政治手腕却是一流,他背后还站着大贵族约什家族,卡拉维王子难道不担心约什家族会反咬他一口,还是说,他太过于相信自己王位第一继承人的身份?要知道,除了王子,公主也是有王位继承权的。何况他不只有一个年满十六岁的妹妹,还有不久前刚刚出生的弟弟! 再加上在领主大人庇护下的纳尔逊公爵……哈洛德几乎可以预见,不需要领主大人出手,卡拉维王子的第一继承人身份,就已经岌岌可危了。 “杰拉,和我一起去见执政官大人。” 哈洛德站起身,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一下仪表,这是每个曾在光明教会中“工作”和“学习”过的修士日积月累形成的习惯之一。 无论他们内部如何腐朽龌龊,光明教会呈现给世人的形象,总是光鲜亮丽的。 作为一个神棍,尤其是一个合格的神棍,永远不能将邋遢或者不够好的一面暴露在别人面前。 因为哈洛德的这个习惯,纳顿约什还曾错以为他是个贵族,而且是家境不错的贵族,绝对不是那种穷得叮当响,还硬撑着面子的家伙。 如果宋默知道纳顿的这种想法,估计不会再想着拉拢他,而是直接拔枪突突了这家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纳顿都像是在影射之前的宋默格里兰。 穷得叮当响……靠之,这叫性格! 再说,老子现在有钱了!早晚有金币砸死丫的! 纳顿约什等了不到片刻,满面笑容的哈洛德就推门走进了房间,见到略显不自在,却掩饰不住急迫的纳顿,哈洛德脸上的笑意加深了。执政官大人真的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哪怕有一丝生机,他也会牢牢的抓住! “执政官大人,日安。”哈洛德笑容可掬的向哈罗德行礼问好,“见到您很高兴。” 杰拉站在哈洛德的身后,仔细观察着纳顿约什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在纳顿回礼,并且开口说出自己的来意之后,杰拉不由自主的看向哈洛德,全部让他料对了。 这位执政官大人,被他们拉拢过来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只要将条件摆出来,他背叛卡拉维绝对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看着哈洛德同纳顿约什交谈,从隐晦的暗示过渡到了明示,就差直接讨价还价,杰拉的眼角不着痕迹的抽了一下,果然,这就是哈洛德大人能成为见习主教,而他们几个只能呆在修士的位置上长草的原因吗? 就像领主大人说的,武功高超,干不过菜刀,埋头苦干,比不上扯淡。 神棍,靠的就是一张嘴皮子。 想到这里,杰拉突然给自己囧到了。他怎么能说“神棍”这个词,这和乌龟骂王八有什么区别? 哈洛德在和纳顿谈话的间隙,扫了杰拉一眼,杰拉马上一凛,将倾斜过九十度的思维歘的拉了回来。 哈洛德不再看他,而是继续和纳顿说道:“执政官大人,这是我所有的诚意,您可以自己考虑一下。”顿了顿,接着说道:“为一个轻易将自己推入死路的人尽忠到底,您觉得,值得吗?” “……” “您忠诚于奇萨国王。卡拉维王子,还只是王子。王位继承人,不是只有他一个……” 哈洛德没有继续说下去,纳顿脸上犹豫的神情却一点一点在消失,哈洛德确定,他动心了,不需要考虑太长时间,他就会答应自己的条件。况且,也没有太长时间给他考虑,奥比和西格之间的战争,不会持续太久,两个光明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强国,根本不可能轻易将另外一个国家彻底灭掉。奥比能将萨比森灭国,也是经过了几代国王的“努力”。很快战争就会结束,如果纳顿继续犹豫,悬在他脖子上的刀,早晚都会落下来。 纳顿没有马上答应哈洛德提出的条件,借口还要考虑一下,离开了商队驻地。 哈洛德看着马车远去,转过身,对一直站在自己身后,没有出声的杰拉说道:“杰拉,这里马上就要属于格里兰,我们的领主大人了。” 杰拉看着哈洛德。 “我人生中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带领大家离开光明教会,投奔宋默格里兰。”哈洛德笑了,英俊的面孔,染上了野心的色彩,“没有任何人能阻挡他的脚步,他的决心,智慧,勇气,他广阔的心胸,出人意料的行事手段,哪怕是一国的国王,都拍马不及。我们的领主大人,早晚会扬名整个光明大陆。” “你这样认为吗?” “是的,我希望你也这样认为。”哈洛德收起了脸上的笑容,“任何人都无法阻挡他前进的脚步,格里兰的版图,将会不断扩大,我确信,跟随他,我们将见到以往不曾见过,或许都不曾想象过的风景。” 哈洛德走过杰拉身边,单手搭在杰拉的肩膀上,拍了拍,“我们效忠的是领主大人。”哈洛德收回手,“记住我的话,杰拉。你跟随我的时间最长,我才对你说这番话,明白吗?” 哈洛德走远了,杰拉仍站在原地,握紧了拳头,良久之后,抬起头,眼中的迷茫完全消失不见,迈开脚步,紧跟在了哈洛德的身后。 如果之前杰拉只是因为被宋默的言行所感动,那么,在哈洛德的这番话之后,杰拉已经不会再选择第二条路。 习惯了教会中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修士,喜欢寻找刺激的修士,将彻底把自己绑到格里兰这部战车上,把自己全部的忠诚都献给宋默格里兰。 宋默并不知道卡里城正在发生什么,他正对着昂里斯国王老胡里安的回信运气。看了三遍信上的内容,宋默直接将信纸撕成了碎片,扔到地上,还不解气的踩了两脚。 靠之!连两块土地都不愿意出让,就想用五千金币打发自己,亏他想得出来! 宋默发泄完了,坐到椅子上,单手撑着额头,揉了揉太阳穴,果然,和这些政治老油条打交道,自己还是嫩了点。难怪当初老格里兰能把违法抗税弄成合法抗税,小格里兰却要给税务官几枚银币当车马费。 手段不行啊。 宋默皱着眉头,老胡里安这里,是他之前没想到的。的确,扯着黑炎这张龙皮,老胡里安不能把他怎么样,也不敢对他怎么样,却不代表他不会和自己玩手段。 “大意了……”宋默喃喃自语道:“太想当然了,真把人家当蠢货吗?蠢货能在打了败仗,丢了那么多土地后,还在王位上坐这么稳吗,别看是个老皱巴,到底是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 老约翰站在一边,听着宋默的自言自语,不由自主的皱紧了眉头,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领主大人,请注意涵养。” 管家已经不期待宋默某天良心发现,把丢到墙角种蘑菇的贵族风范捡起来,至少说话上要注意一点吧?他是贵族,不是莽夫,不是什么话都能随便说的。 还老皱巴…… 就算他们都对国王老胡里安的观感不太好,也不代表这个词能随便用在一个国王的身上,何况宋默还是这个皱巴国王统治下的一个领主。 老约翰看着宋默的眼神像要在他身上戳两个窟窿,宋默却浑然不觉,他正为自己之前的大意苦恼。老胡里安还真是个一毛不拔!两块领地而已,而且现在还不在他的手里,就要斤斤计较了! 宋默可以想象,真将这些土地夺回来之后,恐怕答应的五千金币都不会送到自己手里。 到时,还真的扯旗造反?再加上纳尔逊,岂不是要两线作战? 想当初,不可一世的小胡子挑战两线的结果是干脆利落的被揍趴下,最终给了自己一粒花生米……宋默打了个激灵,不成,两线作战什么的,风险太大了。 但是,真要让那个老皱巴白白占便宜? 宋默不甘心。 哪怕他不甘心,也没太好的办法。就算他中途罢手,老胡里安也会自己来,一国国王能调动的资源,比起一个领主来,实在是多得太多。 “管家,我是个笨蛋,骄傲自满害死人啊……” 宋默趴在桌子上,抓着自己的头发,老约翰也看过了国王的信,对于老胡里安,他比宋默了解得更多。从他刚出生,到他坐上王位,一直到现在。 这个家伙的确是不好对付,但宋默也不需要如此为难。 “领主大人,您可以将这件事,交给魔族。” “瑞斯?” “是的。”老约翰点点头,“魔族最擅长的,就是迷惑人心。” 宋默眨眨眼,“你是说,让瑞斯去X诱一下老皱巴,把土地给我?” “……” “这不行!”宋默一拍桌子,“那是我的人!” 老约翰的额头蹦起了一排青筋,他什么时候说让瑞斯梅尔斯去X诱老胡里安了?! “不是?”宋默怀疑的看着老约翰,“管家,是你说魔族最擅长迷惑人心的。” “领主大人,我的意思是,将占据这两块领地的事情,交给魔族来办。”老约翰揉了揉额角,头疼啊,该开窍的时候不开窍,不该开窍的时候乱开窍,这倒霉孩子! “你是说,抢地盘?” “是,抢地盘。” “可是……” “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奇萨国内掀起混乱,将奇萨掌权者的目光从卡里城引开,另外为纳尔逊夺取王位的计划铺路,不是吗?” “是这样没错。” “那么,主要实行者是您还是老胡里安有什么区别?就算他不答应将这两块领地给您,您也可以自己抢不是吗?”管家的声音没有太大的起伏,却轻易的安抚了宋默有些焦躁的情绪,“交给魔族去做,国王不会发现任何蛛丝马迹,也没办法追究您的责任,到时,你还可以向他索要五千金币,何乐而不为?” 宋默搓了搓下巴,不用自己动手抢地盘,还能白得五千金币,也能达成目的,听起来的确不错,但是,瑞斯……不知为何,宋默还是觉得有些别扭。 “如果您对某个人生气,最好的算账办法,就是利用他,将他利用得一点渣都不剩。” 老约翰突然说出了这样几句话,宋默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管家,“管家,这真不像是你会说的话。” 老约翰直起身,整了整衣领,“没什么好奇怪的,有领主大人作为表率,身为管家的我,也必须与时俱进,想您所想,急您所急。” 宋默张张嘴,眨眨眼,这是在表达对他的衷心,还是间接的讽刺他? 奥比和西格大军的第一场战斗已经结束。 奥比军队出其不意的使用了投石器,给予了西格大军重创,但西格人毕竟身经百战,短暂的慌乱之后,开始了顽强抵抗,虽然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却也没让奥比军队占到太多便宜。 嘲笑黑炎的羯罗第一次和巨龙国王正面遭遇,就险些被黑炎砍掉一条胳膊。等到入夜休战,双方收兵,清点伤亡,都对自己的敌人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羯罗在王帐中包扎伤口,对黑炎恨得咬牙切齿。 黑炎却毫发无伤,一边咯吱咯吱咬着玉米糖,一边给宋默写回信。对于巨龙来说,打架和赚金币,一个都不能少! 至于再一次被宋默和黑炎同时盯上的光明教会,真的要自求多福了。 光明神在这个时候,已经不管用了…… 第一百零九章 “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 宋默一手打造的,关于圣物的流言迅速传播开后,教廷的反应相当快,不出三天,就查到了流言的源头。 地精和侏儒驻守的店铺,开始出现大量由修士伪装的,刺探消息的家伙。拙劣的伪装瞒不过地精和侏儒的双眼,却没有被拆穿。相反,地精和侏儒十分配合这些修士,几乎是有问必答,仿佛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真实目的。 只不过,在刺探消息的同时,这些家伙也必须花点钱,天下哪有白痴的午餐,不是吗? “是一个商队。我也是从那个商队的口中听到这个消息的。”地精将一小袋糖果交给了刺探情报的家伙,“一百五十枚金币。” 话说,这个家伙已经是一周内第四次上门了,每次的打扮和说辞都不一样,难道他真的以为贴上一脸大胡子,他们就认不出他了?就算换张皮,也别想骗过地精的双眼!这样的冤大头,不宰一刀,切下一块肥膘,实在是说不过去。于是,每次这个修士走进店铺,地精和侏儒接待他都是万分的热情,凡是店里的“高档”商品,除了武器之外,地精几乎都向他推荐了一遍。 伪装成富商的修士也很干脆,不管葡萄酒还是糖果,只要是觉得不错,都当即买下,痛快给钱。打探消息也是工作,在这里花费的金币都可以走公帐,找主教大人报销。而买到的东西,却可以自己消化。 所谓公款吃喝,就是要只选贵的,不管对的。什么贵买什么,什么贵吃什么。 况且买回去的东西他也没有独吞,顶头上司那里,都已经打点好了,两瓶葡萄酒,一袋玉米糖,不是白送的。 况且,只要能得到有用的消息,这点钱教会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教会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万不得已。 如果是其他地方,不管消息准确与否,骑士团当天就杀过去了,可格里兰……一个骑士团被团灭,连金色骑士艾尔特也没能逃出生天,这让主教大人们痛心疾首之余,不得不谨慎行事。丢掉一个骑士团还可以说是不知情,粗心大意,如果再吃一次亏,那就是自己的脑袋有问题了。 于是,在查寻关于圣物流言的同时,有关格里兰的消息也接二连三的送到主教大人们的面前。 据说,之前还穷得叮当响的宋默格里兰,突然一夜暴富,成了有钱人! 据说,变得有钱的宋默格里兰,从事的是贩卖人口,走私武器,制黄贩黄的不正当生意! 据说,宋默格里兰背后还有一个强大的靠山,就是奥比国王! 据说,这个靠山在宋默格里兰的不正当生意中也掺了一脚,每个月都能得到丰厚的利润! 据说:奥比发动对西格的战争,为的就是给宋默格里兰提供丰厚的货源…… 种种或真或假的消息,让大主教们眼花缭乱,触目惊心。尤其当格里兰出品的小X书被送到大主教面前时,主教大人们更是面红耳赤,顾不上飞流的鼻血,直接拍案而起。 这哪里还是一个贵族,分明是个恶贯满盈的强盗,流氓,无耻之徒! 贩卖人口,走私武器,制黄贩黄,和大陆上有名的残暴国君勾搭成奸……这样的宋默格里兰,偷窃教会的圣物,绝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加上之前的灵魂之水,大主教们几乎可以确定,圣物在格里兰的流言,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能,是真的! 可是,如果奥比国王真的是宋默格里兰背后的靠山,那么,之前灵魂之水失窃的事情,或许也和这个人脱不开干系,如此说来,黑炎将灵魂之水“卖给”教会的事情…… 就是所谓的,销赃? 领主盗窃,国王销赃,教会却成了冤大头。整整几十万金币,就这样被勒索走了!这次圣物失窃,会不会是对方之前尝到了甜头,再次铤而走险,做无本生意? 真特马地无耻! 如果宋默知道这些大主教的结论,肯定会目瞪口呆,大呼冤枉。 两次圣物失窃真的都和他没有直接关系,灵魂之水是杰里斯偷的,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是魔族下的手,他只是被拖下水,顶多捞点外块而已。怎么都要算在他头上,躺着也中枪有没有?! 总结出自己是冤大头的大主教们,陷入了沉默。 久久之后,一个大主教开口说道:“或许,我们可以再花些金币……” “不可以!”话还没说完,就被另一个主教打断了,“你难道想说,再请那个贪婪的国王,帮我们‘寻回’失窃的圣物吗?” “为什么不可以?”另一个主教说道:“不要忘了艾尔特和骑士团的教训!格里兰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那又如何?”反对的大主教提高了声音,“堂堂光明教会,竟然会被一个小贵族吓倒?” “这不是小贵族还是大贵族的问题。”地位最高的的大主教终于开口说道:“我们不能再失去一个骑士团了。如果继任的金色骑士出现任何意外,想想早就看我们不顺眼的那些人,奥比的黑炎,西格的羯罗,兰西的塞提,艾格的谢哈斯,如果我们的骑士团表现得不堪一击,他们会做出什么反应,难道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 “我们不能被抓住任何把柄,也不能给他们任何机会!” “但是……” “没有但是!”大主教厉声说道:“我们不能冒险!” “难道,我们真的要等那个贪婪的家伙上门勒索吗?”持反对意见的大主教懊丧的握紧拳头捶着桌子,“这简直是耻辱!” 失去金币是小,丢掉面子是大! 虽然说在教会的圣物连续丢失,还找不到窃贼的时候,教会的面子里子都已经丢得差不多了,到底还是和这种情况不一样。 “不。”地位最高的大主教说道:“我们直接派人去格里兰。” “你是说?” “可以想办法接触一下那个领主,试探一下他到底想做什么。不要放松对那些店铺的监视,这件事,绝对不会像表面上这么简单。“ “不简单?” “诸位觉得,普通人有办法窃走由骑士团看守的圣物,却不留下一丝痕迹,让我们找不到任何线索吗?” “或许,是专业的盗贼。” 地位最高的大主教摇了摇头,“这是我在圣物失窃后,偶然间发现的,诸位可以看一下。” 泛黄的羊皮卷,破损的边角,显示着这份手札的古老。 “这份手札可以告诉诸位,圣物中,到底封存着什么。” 羊皮卷摊开,古老的记忆展示在面前,在场众人的神色,立刻变了。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大主教收起了羊皮卷,“毕竟事情过去了那么久,或许,对方真的只是为了金币,也未可知。” 众人的神色各异,受到的冲击却是一样的。谁能想到,教会供奉的圣物,其中封存的,却是被他们唾弃的魔族的力量? 但是,不管圣物中封存的是什么,都必须寻回,毋庸置疑。 当天,主教会议便做出了决定,教廷发出的命令,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了骑士团的手中。继任的金色骑士收到命令后,当即召集分散在各地寻找圣物线索的骑士,奔赴格里兰。 随行的还有一队由主教米斯带领的修士,他们身负大主教的密令,将尝试和宋默格里兰正面接触,如果可能,希望用一种“和平”的方式,将圣物取回。 临行之前,大主教言简意赅的告诉米斯:“能用金币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的确,能用金币解决的问题,真的不是问题。怕就怕,对方的目的,不只是金币而已。 黑炎的信是和教会骑士团出发的消息,一起送到宋默手中的。 黑炎对宋默的提议很感兴趣,或者说,只要涉及到金币,奥比的国王陛下都会感兴趣。看着最后一页信纸上的黑龙印章,宋默摩挲了一下右手尾指上的红宝石指环,“看起来,国王陛下胜券在握啊。” 这句话和黑炎信中所写的内容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问道:“领主大人,您是指奥比和西格的战争?” “是啊。国王陛下能在战争间隙,用这么轻松的口气给我回信,可见他压根没把西格放在眼里。不是说西格的国王很能打吗?”宋默捏着信纸的一角,啪啪甩了两下,“不过这也好。” 大肚子龙赢了,总比西格国王赢了对他有利。罗德也能趁机给他弄几车人来。如果是奥比人,就算罗德敢下手,宋默也不敢接,至于西格人,前边有大肚子龙顶着,宋默表示,买卖人口无压力。 至于来势汹汹的教会骑士团嘛……宋默搓搓手,笑了。 总算是来了,他就等着盼着这一天呐! 来吧,COME ON !BABY!投入到格里兰广阔的怀抱中来吧! 领主大人表情狰狞,冷笑连连,老约翰明智的选择转过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站在门外,正打算敲门的纳尔逊,听到这个笑声,冷汗刷的流了下来。 他是不是,选错了时间? 要不,下次再来? 考虑再三,纳尔逊最终还是鼓起了勇气,敲响了宋默的房门。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超生。 宋默对于纳尔逊来找他并不奇怪。 奇萨国内的地精传回消息,约什家族对于卡拉维王子将纳顿约什当做弃子的行为十分不满。无论如何,纳顿约什是约什家族的嫡系子孙,而且还是最有能力的家族成员之一。无论约什家族内部如何争权夺利,如何互相排挤,对外,还是铁板一块的。 他们可以互相使用各种阴谋手段,恨不能将对手置于死地,但是,却不允许其他人将自己家族的重要成员不当一回事。 就算是国王的儿子,奇萨的第一王位继承人卡拉维王子也不行! 当老约什得知国王不打算为卡里城增派驻军,卡拉维王子也无意调换卡里城执政官时,摇摆不定的心,坚定了起来。 国王的位置,该换一个人来坐了。 当然,那个人不是卡拉维,也不是他的妹妹奥莉薇,更不是还不满一岁的小王子卡多,而是以他的弟子自居,并许诺给予约什家族更大荣耀的纳尔逊! 既然对方不仁,也休要怪他不义! 老约什开始怀疑,国王早已经因为他是纳尔逊的老师而怀疑他,只是在明处抓不到约什家族的把柄,只能在暗地里排挤铲除约什家族的势力。这次卡拉维王子将纳顿任命为卡里城的执政官,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他们或许早知道奥比和西格会打起来,从一开始,就想要让纳顿死在卡里! 老约什越想越觉得事情就是这样,越想越觉得肯定是国王的阴谋,就连家族中某个纨绔子弟在花街被人打断了一条腿的事情,都被和国王的阴谋联系在了一起。 或者也该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倒霉,谁能想到,奥比和西格会突然打起来?谁又能想到,老约什会对纳顿约什如此的重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老约什的内心是如此的“阴暗”,有的没有的脏水,都往国王陛下和王子殿下的身上泼。 总之,各种凑巧的事情碰到一起,为老约什的阴谋论提供了切实的证据,也为约什家族的彻底倒戈寻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 国王已经打算消灭约什家族了,约什家族难道还要坐以待毙吗? 老约什当天就召集了家族的重要成员,在宅邸的密室中开了一场家族会议,将纳尔逊的来信取了出来,交给大家传阅。 等到全体成员都看完了信,老约什从椅子上站起身,老迈的身躯,却有着雄狮一般的气势,“约什家族,必须做出选择!” 纳尔逊的信,加上老约什的话,让在场的家族成员炸开了锅。 “国王陛下的屠刀已经挥下,我们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 “但这是谋反。” “怎么能说是谋反?公爵大人本来就是王位继承人!”只是第三,在小王子出生后,顺位到了第四。 “可是……” “没有可是!” “对,没有可是,国王陛下如此对待我们,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家族被消灭!” “想想之前的兰卡家,同样是大贵族,甚至是国王的姻亲,照样被抄家灭族!” “……” 争论持续了一段时间,期间老约什一直没有说话,直到声音渐渐平息,才取出了纳尔逊写给他的第二封信,如果说第一封信只是想以感情和华丽的辞藻来打动老约什个人,那么,这封信所代表的,却是能让约什家族动心的利益。 世袭的封地,爵位,财富,种种的一切,足以撼动最坚硬的心。 “如何?” 老约什打量着室内众人的反应,果然,之前坚定的反对者,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也开始动摇。这就够了。 “如果公爵大人真能做到承诺的一切,约什家族,将唯他马首是瞻!” 事实上,第一封信的确出自纳尔逊之手,起到决定意义的第二封信,却是由宋默口述,纳尔逊执笔,老约翰润色。 王室生活教给了纳尔逊保命的东西,却没教给他该如何驾驭人心。真情动人,财帛却更动人。纳尔逊显然还不太明白这个道理,只想用谦逊的态度,诚恳的言辞来打动对方。宋默并不认为这种想法是错的,但是,还不够。 对待不同的人,要采用不同的办法。 和一个只讲利益的老狐狸打感情牌,纯粹是驴唇不对马嘴。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纳尔逊的第一封信送出之后,石沉大海。第二封信送出不久,约什家族就传来了消息。纳尔逊来找宋默,也是为了这件事。 “公爵大人,你先看看这个。” 宋默拉开抽屉,将黑炎的信收好,取出了另一封信,上面记录了另外两个奇萨贵族家族收到纳尔逊的信后,最终讨论决定的结果。 朵卡家族站在了纳尔逊一边。另外一个家族的态度有些模棱两可。 宋默坐在纳尔逊的对面,笑着说道:“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 纳尔逊点点头,至少事情有了一个很不错的开端。 “接下来,需要我做什么?” 纳尔逊彻底摆正了自己的态度,他现在一无所有,能够让他登上奇萨王座的,只有宋默。 “继续和靠向你的两个家族保持联系,他们或许会给我们一个不小的惊喜。” 世袭贵族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正是宋默现在手中缺少的。只要纳尔逊能将约什和朵卡家族牢牢抓在手里,这些关系网将发挥出重大的作用,很多摆在宋默面前的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例如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收回,交给卡拉维王子的领地,现在代理卡拉维王子管理那里的贵族,和约什家族就是姻亲。 投效可不只是嘴上说说,投名状总得有吧? 第一百一十章 约什和朵卡家族的投诚,解决了“谋反”根据地的问题,卡里城的哈洛德也传回了好消息,和黑炎合作再坑光明教会一笔的事情也是板上钉钉,只有老胡里安那边始终不肯松口。 宋默皱了皱眉,难道,真要像管家说的那样,找瑞斯帮忙? 虽然这可能是目前最快也是最好的办法,但…… “亲爱的,在想什么?” 一双白皙的手从身后探出,搂住了宋默。宋默十分自然的向后靠在了瑞斯的怀里,仰起头,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笑着说道:“美人,我有事情找你帮忙。” 瑞斯低头蹭了蹭宋默的鼻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倒不用。”宋默笑着摇摇头,“这件事对你来说,应该很简单。” 接着,宋默将自己打算和老胡里安合作,对方却想只占便宜,一毛不拔的事情,告诉了瑞斯。 “我提出要那两块领地,可他只愿意给五千金币!”宋默眯起了眼睛,“这些金币能不能真正到我的手里,都是个未知数。” “亲爱的,别生气。”瑞斯搂在宋默腰际的手臂紧了紧,“你想要的,都会属于你。至于昂里斯的国王,你如果不想再见到他,我会让他立刻消失。” “只要把那两块领地给我拿回来就行了。”宋默拍了拍瑞斯的胳膊,“还不能干掉那个老皱巴,留着他还有用。” 奇萨国王还好好活着呢,老胡里安绝对不能现在就去见光明神。 “好。”瑞斯牵起宋默的手,吻了一下他的手背,“一切会如你所愿的。” 夺取两块领地,不是件大事,如果宋默想要,他甚至可以把昂里斯和奇萨都给他。但这显然不是宋默所期望的。如果事情不是必须尽快解决,他更愿意自己从老胡里安的手里把领地抢过来。 宋默反手搂住了瑞斯的肩膀,接着说道:“还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什么?” “把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仿制出来。” “……我可以问为什么吗?” “当然是为了赚金币。” 宋默再度露出了一副奸商嘴脸,“光明教会就是个人傻钱多的冤大头,你不是也和他们有过节,正好狠狠的坑他们一笔!上次只有灵魂之水,这次两样加起来……虽说黑炎要拿大头,但我至少也能得到这个数。” 宋默笑眯眯的竖起了三根手指,“三十万,跑不掉。” 瑞斯握着宋默的手腕,手指沿着青色的血管摩挲着,海蓝色的双眼变得深邃,“你还打算和奥比的国王合作吗?” 宋默突然觉得室内的温度骤降,有些冷,搓搓胳膊,“和他合作,能赚到更多的金币。” “……” “教会的骑士团已经朝格里兰来了,”宋默看着瑞斯,认真的说道:“他们敢明目张胆的派兵来格里兰,却不敢直接和黑炎对上,这就是关键所在。” “关键?” “实力。” 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沿着瑞斯白皙笔挺的鼻梁滑下,“你应该比我清楚,在光明大陆,实力就代表一切。这也是我为什么一定要通过黑炎,和教会交易的原因。” 自己赚钱当然好,但宋默清楚,目前的格里兰,还无法和整个光明教会对抗。过于自大,无异于自寻死路。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这头骆驼还活得好好的。自己这匹还在成长的小马驹,勉强能尥几下蹶子,却伤不到它的根本。只有找到个头比它更大,脾气也够火爆的巨龙,才能把这头骆驼彻底镇压,让它乖乖把财富献出来。 至于巨龙吃肉自己喝汤的问题……宋默表示,太大块的肉,会把人噎死,在自己的实力真正强到能在光明大陆横着走之前,还是低调点喝汤吧。 瑞斯低下头,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让这片大陆在你的脚下俯首称臣。” “那也是因为你,而不是我。” 宋默推开了瑞斯。“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希望,他们臣服的是宋默格里兰,而不是瑞斯梅尔斯,你明白吗?” “……” “算了,说这些做什么,我又没真的想在大陆上称王称霸。”宋默抓抓头,接着说道:“我和黑炎合作,是因为教会敢惹我,不敢惹他,讨债的还要找几个壮汉装点门面,从神棍口袋里抢金币,自然要找有能力把他们全都揍趴下的。还有就是如果我直接和他们谈金币,有些事情就做不了了。”至少那群来耍流氓的骑士没办法光明正大的扣下。其他的人暂且不说,那个和艾尔特一样的金色骑士,宋默是一定要留下的。 放走自己送上门的乌龟壳,他就不是宋默格里兰。 “没有其他的原因?” “你觉得还有什么原因?”宋默眯起了眼睛,危险的看着瑞斯,搭在瑞斯肩膀上的手暗暗用力,“瑞斯梅尔斯,你在老子这里还挂着黑号呢,如果再想东想西,可就永远别想洗白了,老子把你彻底拉黑,永黑,懂?” “……亲爱的。” “叫爱亲的也无用!”宋默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美人,要想我将你骗我的事情一笔勾销是不可能的,但是好好表现,争取宽大处理,却是可以的。所以,该怎么做,你应该比我清楚。” “不能打个商量吗?” “没得商量。”说着,宋默硬是拉开了瑞斯环在自己腰间的手。 瑞斯有些无奈的看着宋默,他十分清楚,宋默是认真的。 “好吧。”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指,看到尾指上那枚红宝石指环,眼神闪了闪,早晚,他要让那头巨龙好看! 瑞斯离开宋默的房间,山寨圣物,顺便召唤手下帮宋默抢地盘去了,宋默坐在房间里,开始策划该如何把来犯的光明教会骑士团全部吃掉。 想要毫发无伤囫囵个的都留下,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如何将伤亡减小到最低? 宋默将两条腿驾到桌子上,双手交握,垂下双眼,陷入了沉思。 老约翰推开门,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看似潇洒,实则毫无贵族风范的画面,无奈的转过头,叹了口气,算了,他早就没有期待了。 轻咳了一声,“领主大人,西北行省的赛万斯总督来访。” “赛万斯?”宋默连忙把腿从桌子上放下,又被管家抓包了,虽然老约翰不会斥责他,可被那样一双严厉的眼睛歘歘,领主大人表示,压力山大,“他怎么会来?” 难道,是黑炎交代的? 看到迎面走来的赛万斯,宋默险些认不出来。这还是那个英俊潇洒,长枪骏马的健壮猛男吗?黑炎从格里兰离开时,赛万斯的身材明明还很标准,这才多长时间,瞧瞧这威武的将军肚,嚣张的双下巴,一身的丝绸宝石,如果宋默现在把之前临摹的赛万斯艺术画公开,十个人里,会有十个人认为他在开玩笑。 看起来,从警察局长到省长,不只是质的变化,还是量的飞跃。从健康猛男升级到了中年X男。这视觉冲击,真是杠杠地! 宋默暗自警惕,一定要提醒那个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如果他有一天变成这副样子,绝对踹掉没商量! 赛万斯笑着走过来,用贵族的礼仪和宋默问好,“一段时间不见了,领主大人一点都没变。” “总督大人,您可是变了不少,”宋默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总算是让话题转了个弯,“不愧是掌管一方的封疆大吏。” 赛万斯笑着摆摆手,“哪里,多亏领主大人的照顾,我才有今天。” 听到赛万斯的话,宋默的心提了一下,这家伙,已经从一个军人,完全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政客,政客最大的特点,就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更喜欢话里有话。 表面听起来,赛万斯是在恭维他,仔细想想,总觉得这味道不太对。 宋默撇撇嘴,他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还要和自己合作赚金币,如果赛万斯真的打算从自己这里找回场子,把他从总督的位置上弄下来,不过是动动手指的事情。 总督的位置只有一个,想坐上这个位置的人,却有很多。 一个潘威倒下,站起一个赛万斯。一个赛万斯被撸掉,会有千万个赛万斯站起来。 宋默不说话,只是深沉的看了赛万斯一眼,以为他听不出来?玩文字游戏,天朝人是祖宗! 赛万斯被宋默看得不自在,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话的确不妥,想起国王的命令,总督大人连忙端正了态度,“领主大人,我这次来访,是有关光明教会骑士团的事情……” “哦?” 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果然。 奥比和西格边境,战斗再一次打响。 双方的战术都没有太大变化,依旧是冲锋,进攻,再冲锋,再进攻。对于奥比人和西格人来说,只有进攻,才是士兵的使命。防守,是弱者才会做的事情。 这种战术看似单调,却成就了光明大陆上最强大的两支骑兵强军。强强碰撞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给他人可趁之机。但奥比人不在乎,西格人也一样。打败和自己同样强大的对手,是战士的荣誉,是男人的骄傲,和势均力敌的敌人对抗,留下的伤疤,才堪称是勇气的勋章! 西格人吃过奥比人投石器的亏,后军的阵型重新做了编排,改良后的投石器射程虽然逆天,但每次投掷都需要间隔一段时间,西格人抓住了这个弱点,遭受的损失不断减少。 羯罗骑在马上,阴沉的盯着战场中的所有变化,之前一场战斗,黑炎险些将他的一条胳膊砍断,伤口还在隐隐作痛。 强悍的国王不愿意承认自己战败,他发誓一定要杀死黑炎! 战况依旧焦灼,投石器给西格人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小。 黑炎举起右手,投石器的攻击停止了,没等西格人松口气,另外一种庞大的器械被推了出来,攻城凿! 比起投石器,经过宋默改良的攻城凿,射程更远,威力更大,每次攻击间隔的时间也更短。而且,黑炎的大军这次只带了不到二十架投石器,却带来了足足五十具攻城凿! 吱嘎声中,钢丝绞成的弓弦被拉到最大,巨大的弩箭,闪着慑人的寒光,黑炎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冷酷的笑,右手挥下,漫天黑色的箭雨,呼啸着冲入了西格人的后军。 每支庞大的弩箭,都会带走数人乃至数十人的生命,这是一场单方面的杀戮,西格人毫无还手之力。 羯罗的瞳孔急剧收缩,一支庞大的弩箭带着风声,直接朝他飞来,身边的护卫拼死将他撞开,自己却被弩箭拦腰斩断,溅落的鲜血和碎肉,染红了苍茫的大地…… 战场变得死一般寂静。 随后,奥比人发出了雄狮一般的狂吼,西格人也被同僚的死染红了双眼,死亡没有让他们胆怯,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凶性。他们,所有人,都变成了杀戮的凶兽。 羯罗握紧了斧头,一缕鲜红沿着嘴角滑落,“黑炎!“ 暴喝一声,西格的国王,举起战斧,带领着被鲜血激怒的西格人,冲向了战场。 黑炎也举起了长剑,奥比人平举着长枪,山呼海啸一般冲向了战场…… 战斗,从白天一直持续到了黑夜,西格人死伤惨重,强悍的战斗力,却也让奥比人心惊。这场战斗,黑炎和羯罗又一次对上,羯罗没能如愿以偿的杀死黑炎,却将自己的左臂,永远留在了战场上。 回到王帐,黑炎将染血的斗篷丢到地上,显然对自己只砍掉羯罗的一条手臂十分不满。在看到摆在盘子中的玉米糖和还未开封的葡萄酒之后,心情顿时好了许多。 侍从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国王的表情,见黑炎捻起一颗玉米糖送进嘴里,顿时松了口气。 没等他退出帐篷,随军文书将统计的战损和一封来自格里兰的信送到了黑炎的面前。文书身后还跟着两个士兵,抬着一个密封的铁皮箱子。 黑炎随意翻看了一下文书的战损报告,然后拆开了那封信,看完后直接走到士兵抬来的箱子前,拉开了箱子的环扣,箱盖打开,里面放着一个长匣和一个长方形的木盒。 黑炎眯了眯眼,看着匣子和木盒上的蜡印,是格里兰的家徽,还有……摩挲了一下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指环的拓印。 黑炎笑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老约什看到纳尔逊公爵信里提出的要求,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大笑出声,“好,不愧是我的弟子!” “父亲?” 老约什的儿子,纳顿的父亲乔德,闻言问了一句,“公爵大人信上写了什么?” “你自己看吧。” 乔德约什接过信,从头至尾的看了一遍,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投名状?” “是啊,投名状。”老约什笑得意味深长,“看来,流放生活,对我们的公爵阁下,并不只是一件坏事,至少,让他有了成为奇萨国王的能力和魄力。现在,我可以放心的说,约什家族的选择,没有错。” 乔德约什点点头,想起被困在卡里城的纳顿约什,心中对国王和卡拉维王子的怨气,又增加了许多。如果不是他们对约什家族步步紧逼,如果不是他们故意将自己的儿子逼入死路,约什家族怎么会铤而走险,踏上阴谋叛乱这条路? “乔德。” 老约什的声音打断了乔德约什的思绪“父亲。” “我知道你在担心纳顿,我也一样。” “父亲……” “纳顿是我的孙子,也是约什家族最出色的嫡系子孙之一,完全有能力继承我的位置。” “父亲,您太过奖了!” 乔德约什不得不握紧双拳,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他是家族的继承人,却在二十岁那年在战场上受了重伤,自此疾病缠身,即便是光明教会的大主教,也没有把握完全治愈他,可他的两个弟弟却身体康健,再活几十年完全没有问题,眼睁睁看着本该属于自己的家主之位落入旁人的手中,乔德约什不甘心。幸亏他有一个出色的儿子,得到老约什赞赏的纳顿约什,可是,现在他的儿子却身处险境,随时有可能丧命!这一切,都拜卡拉维所赐! “事实上,纳顿的处境,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糟糕。” “怎么会?”乔德约什愕然的看向老约什,“奥比和西格这场战争不会持续太久,无论谁胜谁负,到时,卡里城……” “你认为奥比和西格之间的战争很快就会结束?” “是的。”乔德约什虽然身体不好,脑子却十分聪明,这也是他没有被两个弟弟完全排挤出家族权力中心的依仗,“无论对奥比还是对西格来说,这场战争都显得太过仓促,两个强大的国家,在没有万全的准备之下,是无法彻底将对方击败,甚至是灭国的。” “的确。”老约什点点头,“你的想法和我一样。” “一旦战争结束,纳顿……”乔德约什拧紧了眉毛。 “不。”老约什突然神秘的笑了笑,拉开抽屉,取出了另一封信交给乔德约什,“看一下吧。” 乔德约什接过没有署名的信,展开,一目十行的看下去,眼睛瞬间瞪大了。 “格里兰?”乔德约什抬起头,脸上的神色依然震惊不已,“父亲,纳顿怎么会和格里兰扯上关系?还是说,这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在背后做手脚?” “的确是纳顿的笔迹没错,不用怀疑,这是纳顿写的,只不过是通过格里兰的商队,送到我们的手里。”老约什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我已经查明,这件事,和老胡里安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乔德约什上前一步,双手握拳压在了桌子上,“他们是不是可以将纳顿从卡里城带出来?“ “这点,纳顿的信中也有提到。”老约什也有点奇怪,“他的意思是,他要留在卡里。” “什么?” 于此同时,通过纳顿约什,同约什家族尝试接触的宋默,正懒洋洋的趴在桌子上,上衣解开了两颗扣子,一手拿着文件不断扇着。 “太热了……” 宋默扯了扯领子,很难想象,天气会突然热成这样。明明前几天还下了几场小雨,早晚还要穿上厚一些的外套,突然之间,气温就像是抽风一样的升高到让人无法忍受。 宋默将脸贴在冰凉的桌面上,感到舒服了许多。 “电扇,空调……给我把蒲扇也行啊……” 宋默喃喃自语,脑子快热成了一团浆糊。 想想还在边境打仗的黑炎,大肚子龙果然大丈夫!这样的天气,还一身铠甲的四处拼杀,也不怕热出一身的痱子。 想想大肚子龙一身红疙瘩,各种挠的样子……宋默忍不住闷笑几声,连忙掐了自己两下,不能再笑了,太不厚道了。 山寨的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已经送到黑炎手里,自己在这里给骑士团敲上一记闷棍,把人全部扣下,黑炎那边就能找光明教会直接要钱了。 “几十万跑不掉,上百万也有可能,如果是那头大肚子龙的话……可惜,还是只能拿三分之一。” 宋默想用堆积如山的金币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效果依旧不好。心静自然凉什么的,果然不适合他。 干脆将上衣全都脱掉,衬衫的扣子也全部解开,如果不是怕老约翰“查岗”,他连裤子都想脱。夏天嘛,本来就该是大花四角,背心拖鞋的干活,一身正装,里三层外三层的,纯粹是自己找罪受。 瑞斯梅尔斯推门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活色生香的画面。 白皙的胸膛,劲瘦的腰肢,挺翘的臀部,笔直的长腿,形状优美的锁骨,柔软的嘴唇…… 宋默抬起头看了瑞斯一眼,又懒洋洋的将下巴支在了桌面上,“口水流下来了。” 瑞斯反射性的抹了一下嘴角,什么都没有。 “上当了!”宋默笑得眯起了双眼,“不过也差不多了,本来就够热了,你别这么看我。” “哦?”瑞斯舔了舔嘴唇,几步走到宋默对面,弯下腰,手肘支在桌面上,褐色的长发从肩头披下,单手托住自己的下颌,另一只手抚过宋默的黑发,“怎么看你?” 凑近了些,红唇吐露出暧昧的话语,“你觉得,我在怎么看你,恩?” “……像要吃了我似的。”宋默不自在的移开目光,将衬衫的扣子系上了两颗,却被瑞斯抓住了手腕,瑞斯的唇擦过他的唇角和脸颊,落在他的颈侧,轻轻的咬了一下。 “热,别闹我。” 宋默推开瑞斯,却发现,比起自己,瑞斯的身体竟然冰冰凉,摸上去十分舒服。宋默疑惑的看了瑞斯一眼,再摸摸,同样的手感和温度,不是错觉。之前都这样那样过了,也没觉得这家伙的体温低啊? “只是个小魔法。”瑞斯笑了,拉着宋默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颊,“舒服吗?” 宋默眼前一亮,干脆直接扯开瑞斯的外衣,拉开雪白的衬衫,直接抱了上去。 抱住了,蹭蹭,忍不住感叹一声,真特马地舒服,这简直就是天然降温器。 瑞斯笑眯眯的搂住宋默的腰,自动自觉的将自己的外套全都脱掉,衬衫也挂在了手肘,甚至还问了宋默一句:“裤子要不要脱?” 管家老约翰再一次在不正确的时间,推开了不正确的房门,看到了不正确的一幕,听到了不正确的一句话。 然后…… 秉持着管家工作信条的老约翰,退后一步,关上房门,将室内的一切隔绝,大步走到走廊边的一根柱子旁,抬腿就是一个侧踢。 恰好经过的侍女安妮发出了一声惊呼:“管家,您怎么又把柱子踹断了?” 老约翰站定,在一地烟尘中整了整衣领,一本正经的说道:“因为这根柱子也很不结实。完全是豆腐渣工程,一踹就断。” 被无辜冤枉了两次的地精顿时泪流满面,苦逼的泪奔了。这是污蔑!大大的污蔑!他们怎么会建造出豆腐渣工程?明明能抗住十二级地震! 房间中听到声响的宋默,理智和情感正拿着剑互戳,最后理智被戳飞,领主大人咂咂嘴,反正都生气了,不差这一会,顶着压力继续抱。 瑞斯梅尔斯任由宋默抱着自己,手指缓缓梳过宋默的黑发,低下头,吻住了他的发心,海蓝色的双眼中,闪过一抹狡诈的光芒。 天气虽然炎热,格里兰的领民们却早已经习惯了。 该种田的种田,该打铁的打铁,该操练的操练。 经过宋默的一番开导,孩子们上学的积极性提高了许多,基本没有旷课和逃课的现象。兼任校长,班主任,以及各科老师的霍玛,在教室中布了一个小型魔法阵,自动调节室内的温度,挡住了教室外的热气。孩子们却感到有些不适应,一冷一热的刺激下,很多孩子都打了喷嚏,感到不舒服,去医院找修士拿了药,吃过之后才渐渐好转。 霍玛好心办坏事,没办法,只能撤掉魔法阵。 “霍玛老师,夏天就该流汗才对!”小杰克已经是正式的铁匠学徒了,说话也比之前大胆了很多。 其他的孩子纷纷附和,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们发现,霍玛的脾气其实很不错,从来不会轻易和大家发火,虽说长得丑了些,但领主大人说过,这叫有创意,不是吗? 霍玛看着教室里的孩子,这种感觉,比他戳死那些鱼肉百姓的贵族和王族时还要快乐。 来到格里兰,或许是他此生做得最正确的事情,也说不定…… 宋默得知霍玛在学校的所作所为之后,立刻找了瑞斯,在自己的领主府里布下了大大小小几十个魔法阵,于是,领主府里的热气一扫而空,宋默觉得自己总算是活过来了。 在瑞斯做完这一切之后,宋默突然搭住了他的肩膀,阴测测的在他耳边说道:“如果霍玛不把魔法阵做出来,你是不是要一直瞒着我?”人体降温什么的,果然是在占他便宜! 瑞斯的身体僵了一下,“亲爱的,你怎么会这么想?” 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那你想让我怎么想,恩?” 瑞斯:“……” 当天,领主府内再度响起了久违的枪声。 铁匠铺现在是格里兰最热的地方。如果不是必须,宋默几乎不愿意靠近一步,奈何教会骑士团兵临城下,想要囫囵个的逮住自动送上门的壮劳力,新武器的打造至关重要。 “领主大人,您怎么亲自来了?” 艾德和哈山等人现在都在矮人的铁匠铺里帮忙,看到宋默,连忙起身问好。 “大家接着忙吧。” 宋默摆摆手,身上的外套被瑞斯刻上了符文,总算是不会再走两步就淌一身汗了。即便如此,宋默也没敢距离高炉和矮人的工作台太近,乔桑看到宋默,直接从工作台上抓起一支打好的枪,送到宋默面前,满是大胡子的脸笑得豪迈,“领主大人,这是按照图纸打造的,您看看。” 宋默接过乔桑手中的枪,比起现在格里兰人使用的步枪,这支枪的枪管更细更长,样子也有些奇怪,宋默扣动了一下扳机,咯哒一声轻响,满意的点了点头,拍拍乔桑的肩膀,“很好,同样的枪,我还需要五十支。” “没问题!” 乔桑拍着胸脯保证,宋默把拍过乔桑肩膀的手背在了身后,握了握拳头,靠之,红烧猪蹄了有没有? 这个矮人的身上着火了吗? 离开铁匠铺,宋默直接去找了还留在格里兰的修士们。哈洛德这次只带走了杰拉和另外一个修士,其他人都留在了领地中。 修士们最近也很忙,天气炎热,他们忙着配置解暑的药水。 虽说格里兰人对这些不太在乎,宋默还是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到医院来免费领取一份药水,另外还有一小瓶药丸。尤其是下地干活的时候,都要随身携带。 修士们的药水效果很不错,味道却极其糟糕。这让宋默想起了藿香正气水,只要喝过一次,终身难忘。难道说,真的是良药苦口? 宋默这次来找修士们,却是为了另一件事。修士们见到宋默,也没废话,直接从柜子里取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打开盒盖,里面静静排列着数十枚飞镖状的针筒。修士们又取出了另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里面是一瓶瓶配置好的药剂。 宋默取出一支针筒,又拿起一瓶药剂,晃动了一下,“效果怎么样?” “还没试过。”其中一个修士说道,“不过,达到领主大人要求的效果,应该不成问题。” “是吗?” 宋默将盒子盖好,让随从拿好,准备找个实验品看看效果。 这可是他为骑士团准备的大礼,能不能把那些家伙都拿下,靠得就是这些了。 想到这里,领主大人又一次嘿嘿笑了起来。 正在前往格里兰途中的教会骑士团,同时感到背后一寒。疑惑的擦了把脸上的汗,明明这么热,为什么他们会感到冷? 第一百一十二章 “前方就是格里兰。” 金色骑士博比斯看着前方仿佛绵延无尽的高大围墙,疑惑的问道:“你确定?” “阁下,的确没错。” 随行的修士展开地图,分别指着标注翡翠森林和西北行省的地方,又指了指翡翠森林旁的另一块土地,“这里是昂里斯的边境,旁边就是翡翠森林,虽然没有在地图上标注出来,但的确是格里兰。” 修士们收起地图,金色骑士博比斯陷入了沉思。他和艾尔特不同,艾尔特是仅凭着一身勇武,就毫无争议的坐到了骑士团最高的位置上,而他自己清楚,单论武力值,自己根本就比不上艾尔特,大主教们提拔他的理由,更多的是因为他行事谨慎。 骑士团已经遭遇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短期内,绝不能再出现另一次,否则,整个教会都会颜面扫地。之前因为骑士团的存在,对教会还算客气的国王们,说不准会立刻翻脸,将教廷从国土内驱逐出去。 博比斯叫来一小队骑士,说道:“传令下去,停止前进,全体警戒。” “遵命!” 随行的修士米斯走上前,对博比斯说道:“我手中有大主教的密令,如果可以,尽量不要和格里兰发生武力冲突。”顿了顿,压低声音说道:“大主教说,能用金币解决的问题,最好用金币解决。” “大主教这样说?” 博比斯怀疑的看了米斯一眼,米斯肯定的点了点头。 “我们的目的是取回教会的圣物,无论用什么方式。艾尔特的教训,你难道忘记了吗?” “我没忘。”博比斯皱了皱眉头,他就是顾及到这点,才会行事如此谨慎。但作为骑士团地位最高的领导者,他必须考虑到骑士们的想法。尤其是那几个之前和他争夺过最高领导地位的红色骑士,会不会借此生事?一旦骑士团内部不和,就算是大主教,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证,他不会被从现在的位置上上赶下去。 “我知道你的顾虑。”米斯继续说道:“但是,我们必须以取回圣物为优先。” 米斯做势拍了拍博比斯的肩膀,博比斯的表情依旧没变得轻松起来。可还是同意了米斯的提议,“既然这样,我派一队骑士护送你们过去。” “好的。”米斯又凑近些,低声说道:“无论如何,只要我能进入格里兰,就有办法探清对方的东西,到时……” 两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目光,随后露出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笑容。 只要确定格里兰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对付……博比斯握紧了手中的长枪,那么…… 金色骑士和修士在密谋,压根不知道,在围墙后,潜伏着一支双眼冒绿光的队伍。日也盼,夜也盼的小肥羊上门了,眼睛不绿才怪了。 男人们摩拳擦掌,女人们也摩拳擦掌。 男人们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兴奋不已,女人们也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兴奋不已。 男人们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些教会的骑士,女人们则想把这些家伙全都扒光! 扒光…… 男人们愕然的看向满脸兴奋的女人,女人却毫不在乎的挺起了胸前的一对大白兔,“看什么看!领主大人说了,为了让这些家伙尽快融入格里兰的大家庭,坚决不能让他们留下一丝能怀念起教会的东西!” 说着,凑在一起,开始研究,到底是格里兰男人的胸肌比较有手感,还是西北大兵们的臀部比较挺翘,或者是即将被扒光的教会骑士们更有看头……上一次来格里兰耍流氓的教会骑士团,除了艾尔特,都被领主大人给咔嚓掉了,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从艾尔特来推断,这些骑士,应该不会让人失望……” 除了格里兰女人,后到的萨比森女人也加入了讨论。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哪怕是之前看到男人都会脸红的纯情少女,在整天研究扒衣服脱裤子,胸肌和大腿的彪悍女士们中间,也会进化蜕变的…… 男人默默无语的转过头,握紧手中的枪,看向教会骑士团的目光,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一个前修士趴在围墙旁隐蔽的角楼上,举着领主发明的,叫做“望远镜”的东西,看着远处的米斯和博比斯,连他们说话的嘴型,都看得一清二楚。 “朵桑,看清楚了吗?” 另一个前修士罗杰趴在他的身边,捅了捅他的胳膊,“怎么样?” 被叫做朵桑的前修士将望远镜递到罗杰的手里,“你自己看吧,是博比斯。” “博比斯?”罗杰吃了一惊,“那个做事瞻前顾后的家伙,他是继任的金色骑士?” “就是他。”朵桑指着博比斯身边的米斯,“看到那个家伙了吗?大主教的应声虫,他也来了。” “米斯?”罗杰举起望远镜,先是被清晰的画面吓了一跳,紧接着兴奋的一握拳,“真的是他,我早想收拾他了!” “真不知道大主教在想什么。”朵桑不怀好意的说道:“竟然派这样的两个家伙来,不是纯粹找死吗?” 说着,举起一只手,在脖子前抹了一下,“按照领主大人说的,通通死啦死啊地!” “领主大人可没这么说。”罗杰放下望远镜,“领主大人说的是活捉。我也觉得这主意不错。” “那真是太好了。” 一个声音突然插了进来,朵桑和罗杰同时转头看去,“领主大人?” 不知何时,宋默趴到了罗杰的身边,拿过望远镜,仔细看着远处的骑士团,恩,身板都不错,马也很不错,还有修士,太好了,这简直是意外之喜。 一旦纳尔逊收到约什家族的投名状,就要准备返回他的领地,去建设谋反根据地,在奇萨国内开展武装割据,和国王分庭抗礼,到时,格里兰的人手肯定要抽调一部分,领地里会少很多壮劳力。再加上瑞斯给他弄回来的两块领地,人手不足的问题立刻凸显出来。 教会骑士团的到来,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哗啦啦的倾盆而下,解决了格里兰紧张的劳动力问题。随行的修士,也可以帮哈洛德的医院添砖加瓦。一旦人员充足,修士们也能到学校帮忙。霍玛一人身兼多职,除了文化课还要安排实践课,整天忙得脚不沾地,虽说能者多劳,但积劳成疾,过劳死什么的,也挺让宋默担心的。 “领主大人,是不是给伏兵发信号?”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好了,领主大人。” “那好。”宋默举起手中的枪,砰砰就是两枪,子弹是特质,上面有瑞斯镌刻的符文,在半空炸裂,会爆出耀眼的红光。 远处的教会骑士们一惊,看着空中炸裂的红光,这是怎么回事? 埋伏在翡翠森林边沿的西北行省大兵们,立刻一跃而起,披着一身藤蔓,顶着一头树叶草茎朝教会骑士团就冲了过去! 一边冲一边怪叫,活生生一群穿越时空的原始人。 这也是宋默的主意,伪装隐蔽,突然袭击。就算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赛万斯刚开始抱持怀疑的态度,宋默嘴里蹦出的一些专业术语,他听都没听说过。可当宋默用事实证明这种战术可行之后,赛万斯被说服了。 总督大人将次战斗的指挥权,完全交给了宋默。宋默也不客气,把一千五百多号骑兵,全都换成了步兵,身上的铠甲通通脱掉,换成了矮人制作的轻便“防弹衣”,经过试验,弓箭绝对射不穿,再披上涂了颜色的斗篷,全身挂上藤蔓树叶草根,趴在地上,几乎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 这种伪装实际上十分粗陋,只要仔细查看,还是能发现端倪。在光明大陆,绝对是首次出现,也没有人会想到用这种办法来伪装士兵,进行伏击。何况对这里的军队来说,无论进攻还是防守,都是摆在明面上的,披一身草叶子藏起来,算怎么回事? 完全有违骑士精神!被同僚或者敌人知道了,抬不起头! “事成后,每人五十斤土豆,五十斤地瓜,十斤水果糖!”顿了顿,“如果任务完成得好,再加两瓶葡萄酒!” 宋默大手一挥,给出了足以让西北行省大兵们动心的报酬。金币随时可以有,但宋默承诺的报酬,尤其是糖和葡萄酒,不一定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骑兵队长一咬牙,“干!” 大兵们也一跺脚,“干!” 宋默耸耸肩膀,干就干,爆什么粗口啊…… 大兵们同时双眼迷茫的看向宋默,爆粗口? 宋默忧伤的四十五度角望天,天朝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化,你们不懂…… 接到信号的西北大兵们呼号着朝骑士团冲了上去,为了减少伤亡,他们并没冲得太近,饶是如此,也把教会骑士们和随行的修士们吓得差点从马上掉下来。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人吗?还是野兽? 外星球生物? 金色骑士博比斯立刻拿起挂在马鞍上的弓箭,搭弓射箭,一箭朝跑来的“怪物”射去,骑士们也紧随其后,可怪事发生了,去势凶猛的箭支,射中了目标,却连一点皮都没擦破,直接掉在了地上,如果仔细看,还会发现,箭头已经断掉了。 被射中的西北大兵只觉得像被蚊子叮了一下,看看掉在地上的箭支,摸摸被射中的地方,咧嘴笑了,露出一口森森白牙。 举起手中的武器,一个硕大的狼牙棒,同样格里兰标配,发出了一声大吼,其他的西北大兵们也随之吼叫起来,博比斯的脸色变了。 有一个随行的修士小脸刷白的叫了一声,“怪物!”掉头就朝相反的方向跑。 有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有了修士,就会有骑士。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一旦大家都开始跑,就没人愿意自己留在原地。 宋默期待的一幕终于出现了,教会骑士团和随行的修士,像被赶鸭子一样,一窝蜂的朝格里兰的边境狂奔而来。 宋默举起了手中的骑士剑,“准备。” 在教会骑士团距离围墙大概只有一百米时,西北大兵们立刻停下了脚步,撒丫子往回跑。教会骑士团和修士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宋默手中的骑士之剑用力挥下,一声“开火!” 弹雨劈头盖脸的朝着目标飞砸过去。 五十支特质的麻醉枪,加上数不清的麻醉弹,三轮连番射击。 最先被射中的,是跑在最后的家伙,反倒是距离围墙近的,安然无恙。博比斯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但队伍已经陷入了混乱,就算博比斯知道此刻最好的办法就是将队伍组织起来,进行反击,奈何力不从心。他没有艾尔特那么强大的武力,金色的斗气,只能勉强延伸到十米。几乎只有艾尔特的一半。 宋默摸摸下巴,这个金色的乌龟壳,不太给力啊。 就在这时,异变再生。 被麻醉枪射中后立仆的骑士们,突然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脸色晕红,一声中气十足的暴吼之后,是让人目瞪口呆的举动。 爆衫! 盔甲脱掉,衬衣脱掉,裤子脱掉,鞋子脱掉,内裤脱掉,通通脱掉! 一边脱,一边摆出各种POSS,肌肉POSS,诱惑POSS,举枪POSS,射箭POSS,有伤风化POSS…… 全场寂静。 无论是攻击方,还是被攻击方,眼珠子全都掉在了地上。 六七十个肌肉壮汉,集体跳脱X舞,效果太惊悚了!闪瞎了在场所有人的钛合金狗眼! 宋默手一松,举在半空的骑士之剑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僵硬的转过头,看向同样下巴脱臼,明显状况外的两个前修士,麻醉剂的发明兼制作人,“朵桑,罗杰,你们确定自己做出来的是麻醉剂?”不是X哥? “确定啊,十万分的确定,领主大人。” 朵桑说话的语调都在发飘,“您不是在野猪身上试验过了?只要一支,立刻倒。” “倒是倒了,可这不是又站起来了,还……”宋默颤抖着手指着“舞动”中的骑士们,“这怎么解释?” 麻醉剂发挥出了X药的效果?不能啊,野猪分明很正常!一支就倒,呼呼大睡,一天一夜! “或许……”罗杰咽了口口水,“是作用在野猪身上,和作用在人身上,效果不同?” 朵桑一拍手,“对啊,说不定这是麻醉剂对人的副作用!” 宋默眼珠子险些瞪脱窗,谁家麻醉剂的副作用是这样?! 幸好这种意外状况并没持续太长时间,在骑士们成功爆衫,向众人展示了一番雄壮的肌肉之后,一个接着一个倒在了地上。 虽说女士们有些扼腕,感到可惜,大多数人还是松了口气。 朵桑和罗杰总算是确定他们研发的药剂没问题了。 教会骑士团也不用再丢人了。不过……他们显然高兴的有点早,上百棵紫色的甘蔗已经悄悄移动到了骑士们的身后,攀爬在围墙上的葡萄藤,也开始蠢蠢欲动,他们的距离,太近了…… 目睹了全过程的艾尔特,擦了一把冷汗,开始庆幸,领主大人对他,还是十分仁慈友爱和善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光明教会骑士团和随行的修士们都没有想到,这次的格里兰之行,会成为他们毕生难忘的经历,彻底改写了他们的命运。 从一个前途光明的宗教界人士,沦落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也只是转瞬间的事情。 连续遭受两次伏击之后,骑士们尚未来得及组织防守反击,就被突然出现在身后的甘蔗凌空抽飞,砰啪一声,砸到了高大的土石墙上。墙上的葡萄藤一拥而上,将所有砸到墙上的能喘气的“活物”都捆得结结实实,动都别想动一下。想挣脱?更是做梦。 绿色的葡萄藤上,巴掌大的叶片下,隐藏着一串串嫩绿色的小花,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如果是平时看到这些花,被困的骑士和修士或许还有闲情逸致赞叹一声,可是现在,这些毫不起眼的小花,特马地在吸他们的血啊! 一千多教会骑士,加上随行的一百多修士,除了之前被麻醉剂射中,表演过爆衫之后,昏迷不醒的“幸运儿”,全都被甘蔗抽到了边境围墙上做壁挂,重演了当初金色骑士艾尔特曾在战斗中上演的一幕。 遗憾的是,除了继任的金色骑士博比斯和十几个红色骑士,大部分骑士都开始脸色发白,四肢僵硬。随行的修士们更是只剩一口气吊着,随时可能去见他们的光明神。不过,与其说他们是皮脆血薄,失血过多,不如说是被吓到了。 这么奇怪的地方,这么可怕的武器,这么凶残的植物!这里的一切,彻底颠覆了他们以往的认知。 趴在墙头的宋默撇撇嘴,这才哪到哪?他的大炮和迫击炮还没推出来呢。要不是为了活捉这些壮劳力,用得着这么麻烦?直接几炮轰过去,一切解决! 比起艾尔特,这个金色骑士的乌龟壳完全不够看。宋默相信,拿出当初对付艾尔特的弹药数,绝对能把他轰趴。 想到这里,宋默眯起了眼睛,为了逮住这些家伙,还欠了赛万斯一个不小的人情,也就相当于欠了黑炎一个人情。虽说赛万斯是主动上门来帮忙的,宋默却不认为这种帮忙是无偿的。帮忙不要报酬,做好事不求回报,根本不可能。 至于黑炎会从自己这里要什么作为交换,无外乎就是金币,武器,或者是糖果葡萄酒? 反正那头大肚子龙也玩不出什么新花样,这些损失,早晚都能找补回来! 现在嘛…… 宋默搓搓下巴,嘿嘿冷笑两声,该好好招待一下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了。 被绑在墙上的众人同时感到背后一冷,那种感觉又来了!明明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怎么他们却冷得牙齿打颤? 博比斯的直觉告诉他,刚刚经历的一切,还算不上什么,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围墙上的一道暗门被从里面推开,门上挂着一个修士,随着门被推开,晃动了一下,长长的斗篷和袍子,就像挂在门上的一张壁毯。 他是米斯。 宋默从门里走了出来,黑发黑眼,一身领主正装,跟随在他身后的男人们,一水的军装长靴武装带大檐帽,肩背步枪,腰挎工兵铲,腰板挺直,步伐一致,目光坚毅。骑士团的骑士们同时瞳孔一缩,虽然这些男人的衣着和手中的武器都很奇怪,但他们身上的彪悍之气,却不容置疑。 劲敌! 下一刻,骑士们的表情从警惕变为了愕然,惊讶,他们看到了前任金色骑士艾尔特,也是一身同样的装束,跟在那个黑发的领主身后! 这是怎么回事? 大主教不是说,艾尔特“因公殉职”了吗? 博比斯的表情尤其精彩,从愕然到不信,再到不耻,紧接着,所有的表情都归于了平静。宋默摸摸下巴,看起来,这个新来的乌龟壳,武力值比不上艾尔特,脑筋倒是不差,不过,进行再教育是必须的,这些骑士和修士也一样。 一行人缓缓走过被困在墙上的骑士面前,一些尚有余力的骑士大叫道:“不敢光明正大战斗的小人!懦夫!卑鄙无耻!” 骑士们的叫嚣宋默充耳不闻,这些家伙也只能吼两嗓子罢了,没见他们越叫,葡萄藤就捆得越紧? 走到披着金色斗篷的博比斯面前,宋默站定了,用枪尖挑起了博比斯的下巴,傲慢的看着他,“你就是继任的金色骑士?” 博比斯皱紧了眉,转过头,一言不发。 “恩,有志气。”宋默笑眯眯的说道:“艾尔特,你当初在冰天雪地里被挂了一整夜,连续几天不吃不喝,不知道这位能坚持多久?现在的天气可比当初好多了,或许他能打破你的记录。” 艾尔特的脸色不变,只是用一种同情的目光看向博比斯,博比斯对他怒目而视,“叛徒!”又转头看向宋默:“卑鄙!” 宋默用枪口点点博比斯的胸口,“教会三天两头的派人到我领地来耍流氓,我表现得已经很客气了,难不成,还要扫榻相迎,酒水美人奉上?”如果算上一千七百多年前那群神棍在格里兰做的事,宋默觉得,自己算是相当厚道了。 博比斯的嘴又闭成了蚌壳。 “不说话?” 宋默的眼神闪了闪,正想继续开口,旁边传来了另一个声音,“领主大人,尊敬的领主大人……” 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是挂在门上的修士米斯。 宋默侧过头,看向米斯,“你叫我?” “领主大人,您误会了,我们此行的目的并不是和您为敌,只是想拜访一下您。” 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抱着双臂,抬起下巴,指了指挂在墙上的骑士们,“这样拜访我?说谎也要打个草稿。” 米斯也知道借口太牵强,只得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您真的误会了,教会听说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此次派我们来,只是想查明这个消息是否确实,绝对没有冒犯您的意思。” “哦。”宋默点点头,貌似明白了,紧接着问道:“那么,如果查明消息确实,你们打算怎么做?” “我们……”米斯的话顿住了,突然意识到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在所有的教会骑士面前。如果他将大主教愿意用金币换回圣物的事情说出来,这些骑士会怎么想?教会骑士团和教廷中的修士不一样,他们严格恪守着最初的教义的和骑士精神,米斯如果敢将实话说出来,大主教的形象,恐怕马上会在他们的心中一落千丈。 骑士们轻易不会背叛教会,他们是教会豢养的武装力量和打手,但大主教在他们心中,却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他们愿意,甚至有能力左右一个大主教手中的权力。 六名大主教,也不是铁板一块,其他人也乐于见到其中某一人失势,甚至从现在的位置上被赶下去。 如果他说出来,大主教绝对不会放过他……米斯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惨白得像个死人。 宋默好整以暇的等待着他的答案,见米斯迟迟不开口,挑起了一边的眉毛,“说啊,怎么不说了?我还等着呢。” “领主大人……能不能,单独谈?” 米斯艰难的挤出了一丝笑容,宋默却毫不在意的一甩头,“不用,我行事向来光明磊落,就在这里谈。” 光明磊落你妹! 米斯险些一口血喷出来。 光明磊落的人会做出伏击和偷袭这档子事? 米斯咬咬牙,干脆闭上嘴,不再说话了。他不确定自己将大主教的命令说出来会对骑士团造成多少影响,却清楚的知道,如果是通过他的嘴,让大主教的形象受到了损伤,日后回到教会,绝对不会有他的好果子吃。 假如宋默知道米斯还想着能够回到教会,继续抱大主教的大腿,估计会叹息一声,单纯的孩子,口怜的娃,被神棍教导得脑子都僵化掉了。落入了他的手里,还想回去? 没听说过狮子会把到嘴的肉吐出去。 “既然你不想说,那我干脆替你说。”宋默的手指轻轻敲击着上臂,脸上带着一种微妙的表情,“尊敬的大主教,是不是想用金币将圣物‘买’回去?” 此话一处,骑士们一片哗然。 似乎觉得这个爆料还不够给力,宋默接着说道:“上次的灵魂之水,就卖了个好价钱,这次,教会打算出多少?” “你说谎!主教大人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 “你在亵渎圣物,必将受到光明神的惩罚!” “你……” 宋默被骑士们的叫嚷声弄得头疼,对杰森挥挥手,“让他们都闭嘴!” 杰森直接端起了麻醉枪,三轮齐射,叫嚣得最凶的十几个家伙,身上都插了七八支“飞镖”,头一垂,晕了过去。 宋默没来得及阻止,看看杰森,又看看成了标靶的骑士们,算了,就算有副作用,有葡萄藤捆着,估计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不过,宋默这次完全料错了。 就在他想继续和骑士们商讨大主教的生意经时,彻底抹黑大主教时,晕倒的骑士们接二连三的苏醒,暴吼一声,身上的肌肉隆起,就连坚韧的葡萄藤,也只能在他们的面前甘拜下风。 宋默眼睁睁的看着这些骑士从围墙上挣脱下来,举起手臂,效仿人猿泰山一样咚咚捶着胸口,然后,瞬间甩飞了身上的所有遮蔽物。比起上一轮单纯的爆衫摆POSS,第二轮的“表演”明显升级,魁梧的汉子们单手叉腰,另一手高举过头,手上甩着各色内在美,扭腰摆臀,健壮的大腿交替前后左右舞动,如果为这精彩的一幕配上音乐,绝对是猪八戒娶媳妇,东北大秧歌不需要解释…… 宋默眨眨眼,再眨眨眼,倏地转头瞪向站在一旁,正拿着纸笔激动的记录着什么的朵桑和罗杰,靠之,这到底是麻醉剂还是兴奋剂?!连葡萄藤都能挣断,谁敢和他说副作用只有X哥,他和谁急! 格里兰的女士们却不管那么多,她们兴奋得爬上围墙,对着舞动中的骑士们一阵高呼,激动得脸色晕红,口哨声不绝,活像酒吧里的午夜场…… 宋默单手捂住额头,无奈的叹了口气,接着转头看向已经僵硬石化的博比斯,勾起了一边的嘴角,不怀好意的说道:“哥们,多余的话我也不想说了,就一句,投降还是不投降?要是不投降,我让他们也给你来上几发,让你也下场去舞动一下,造福一下格里兰广大的女性同胞。要是这还不能‘满足’你,我就让矮人商队带着大家去各地巡回表演,造福整个光明大陆的女性同胞。” 博比斯:“……” “如何?” 还能如何? 意志坚定的金色骑士,在女士们的欢呼和口哨声中,低下了高昂的头颅。 宋默可惜的啧了一声,这样就屈服了?还想带着他去地下城堡中的刑房来次一日游呢。果然和瑞斯那个抖M待在一起时间长,自己也开始朝抖S的方向进化了?这不好,得改! 艾尔特默默的后退两步,再一次确定了,领主大人当初对待自己,真的是相当的仁慈和蔼友好。得知事情经过的赛万斯,也擦了擦额头冒出的冷汗,比起教会骑士们的待遇,只是被画了艺术画的自己和手下的骑兵们,真的应该感谢老天了。 就在格里兰大白天开展有伤风化的午夜场,造福广大女性同胞时,奥比和西格的战争仍在继续。 黑炎收到宋默送来的山寨圣物后心情大好,于此相对应的,奥比对西格的攻势也愈发的猛烈。 黑炎不打算继续和羯罗在边境磨蹭了,大笔的金币正等着他,巨龙对金币的渴望,足以让他的战斗值提升五十个百分点。 西格人和他们的国王,悲剧了。 投石器,攻城凿,床弩,强弩,轮番上阵,西格人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深切的体会到了生命是如此的美好,人生是如此的精彩,战争是如此的残酷,和平是如此的重要…… 羯罗继失去了左臂之后,一只眼球也被黑炎戳爆,脸上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从额头划过右眼,直到下颌,让他棱角分明的面孔,更加充满“男子气概”。当然,也有另一个说法,那就是“破相”。 黑炎对这个战果并不满意,黑龙肚子大,心眼却不怎么大,至今仍记恨羯罗在战场上嘲笑他。胆敢挑衅一头巨龙,就必须付出代价! 轻轻晃动着酒杯,杯中鲜红的酒液,似乎正在预示着西格人的命运。 此刻的卡里城,也是一片忙碌的景象。 成年男人被全部征调,配合驻军一起守卫卡里,哈洛德运来的投石器被安置在城墙后,确保能得到最佳的射程和视野,除此之外,哈洛德还建议纳顿在卡里城外设置绊马索。这在光明大陆也是首创。宋默不舍得在自己的领地里使用,毕竟俘虏和战马都是格里兰的财产,损失的都是他的金币。想知道绊马索的威力,干脆拿到卡里城来实验,反正这里就算得到了战利品,也暂时落不到他的手里。 哈洛德已经向纳顿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老约什也将家族投向纳尔逊公爵的事情告诉了纳顿,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纳顿对背叛卡拉维王子,再没有一点愧疚。 反之,对卡拉维王子,对现在的奇萨国王,涌起了一股憎恨。 原来,这一切都是他们计划好的!他们早就想对约什家族下手,自己刚好成了最佳的炮灰! 纳顿不愧为老约什的亲孙子,连脑补的内容都一般无二。 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的确是想通过放弃纳顿约什,来保留卡里城,但说他们之前就想对约什家族下手,刻意将纳顿丢到卡里城来做炮灰,确实是冤枉了他们。 不过,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对于自己脑补的内容,老约什信了,纳顿信了,约什家族的其他人也信了,所以,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注定躺倒中枪。 哈洛德趁着城市布防,悄无声息的将自己的人手安排到了卡里城的一些重要位置上,他们现在和纳顿是合作关系,一旦纳顿翻脸,他们也有足够的能力架空他,彻底掌握卡里城。 一些哈洛德不方便出面的事情,都由杰拉来完成,相比起教会中的勾心斗角,控制一个小小的卡里城,完全不在话下。 哈洛德给宋默的信中这样写道:“领主大人,不久后,您所期望的一切,都将成为现实。” 与此同时,约什家族和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同时开始行动。 要取回纳尔逊公爵的领地并不困难,但为了确保事情万无一失,老约什特地派遣了自己的小儿子,以姻亲和好友的身份,拜访了代替卡拉维王子治理领地的贵族,并且带去了老约什的亲笔信。 约什家族忙着递出自己的投名状时,宋默和老胡里安算是彻底谈崩了。老胡里安咬死了五千金币不松口,甚至还在一封回信中,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将金币降到了四千,很显然,他打算抛开宋默单干了。紧接着,就传来了老胡里安动手的消息。 领主大人,彻底被激怒了。 看来,只让瑞斯帮忙把地盘抢回来还不够,必须让老胡里安知道,有些事,是不能做的,有些便宜,也是不能占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教会骑士团在格里兰第二次团灭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播开来。 在宋默的授意下,地精将战斗过程进行了各种艺术改编,传到教廷耳朵里的消息,几乎是一天变一个样。 从教会骑士团误中埋伏饮恨落败,到西北行省横插一脚背后插刀,再到格里兰领主威武霸气震慑寰宇,甚至连上一次战争中的外援野猪都成了话题主角,让骑士们真正落败的麻醉剂,却自始至终没有在话题中出现。 宋大领主严令,此乃违禁药物,威力巨大,必须妥善保管,在专利法没有制定出来之前,此种药物的消息严禁外泄。 地精们不明白何谓专利法,却依旧忠实的执行着领主大人的命令。各种关于骑士团的流言,继续如火如荼的在光明大陆上传播,其精彩程度,甚至超过了古诗中描述的神魔大战。 发展到后来,几乎凡是有地精的地方,就有教会骑士团的流言。 教廷一开始只以为这是以讹传讹,但在流言愈演愈烈,前往格里兰的骑士团和随行的修士都一直没有消息传回来时,大主教们终于开始心慌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博比斯难道这么不堪一击?” “米斯也毫无用处!” 大主教会议上,六个大主教几乎是吵成一团,跟随在大主教身后的圣女们一言不发,只是脸色始终不好看。相比起大主教,她们的日子更不好过。 打个比方,如果将教廷形容成一间公司的话,大主教都是手握股权的股东,董事长和总经理,主教则是部门经理,修士是业务兼文员,骑士团是保安兼打手,圣女则是宣扬企业文化的吉祥物。 当公司遇到麻烦时,吉祥物是不能置身事外的,哪怕她们平时只是摆着好看的。 圣物被窃,骑士团第二次被灭,虽然教会的信徒没有减少,质疑的声音却开始出现。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只要有土壤和雨水,很容易就能生根发芽。大主教们只需要整天待在教廷里保持神秘,圣女们却不得不每日奔波在教廷中,面对各种质疑,用微笑来安抚教徒。 “还不如被哈洛德抢走呢。” 圣女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当初热情追求她们的见习主教,据说,那个家伙离开教会后混得很不错…… 圣女们每天忙得脚打后脑勺,迅速憔悴下去,大主教们依旧只是在主教会议上争吵,没有提出任何可行的办法。 教廷内部开始变得人心惶惶,哪怕主教们一再辟谣,称教会骑士团的第二次团灭只是谣言,骑士团一直没有传回丁点消息,却是不争的事实。 之后,奥比国王黑炎给教廷送来的一封手书,更是让已经麻烦缠身的教廷雪上加霜。 胸有成竹的巨龙国王连掩饰一下都不耐烦,开门见山的告诉教廷,圣物在他的手里,要想取回,拿钱来换。 大主教们看过了这份手书,再次试图联系骑士团,送出的消息依旧石沉大海,连送信的人都没有回来,至此,他们不得不相信,教会骑士团真的栽了,回不来了,要想取回圣物,就得用金币去和那个贪婪的国王交换! “滑天下之大稽!” 一个脾气暴躁的大主教猛的捶了一下桌子,桌上的印章和水杯都随之颤动了一下,“可恶的家伙!” 另外五个大主教们保持了沉默,就连和他最不和的大主教,也没有在这个时候出声。 几乎所有的路都已经被堵死了,摆在他们面前的路只剩下一条,拿钱换回圣物! “事到如今,只能这么办。” 地位最高的大主教缓缓站起身,雪白的胡须垂至胸口,苍白的面孔满是皱纹,灰色的双眼不见丝毫的浑浊,“我们必须先将圣物迎回教会,至于其他的……” 大主教握紧了手杖,手杖的一端,用力的砸在了地板上,巨大的石砖沿着那一点开始龟裂,在刺耳的破碎声中,大主教的声音清晰的传到了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日子,还很长。” 这句话意味深长,其他的大主教恍然,他们似乎都忘记了,这位老人,是如何获得现在这个地位的,这个老人,貌似慈祥,事实上,远比在场所有人更加心狠手辣。 奥比和西格的边境战争已经接近尾声。就像多数人预料的那样,这场战争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双方的损失,都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即便是败局已定的西格人,也没有任何颓丧的情绪。 没有战无不胜的军队,何况是败给同样强大的奥比人。西格人坚信,一次失败,并不能代表什么,只有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奥比人在战争中使用的大型武器给西格人造成了不小的损伤的,也让西格人眼热,事实上,如果没有这些大型武器,这场战争还有得打。 奥比和西格的骑兵势均力敌,没有这些大型武器,就算双方分出胜负,也注定是个惨烈的结局。 “那些武器,我们也需要那样的武器!” 羯罗坐在王帐中,脸上的伤口已经结痂,手臂的断口处仍隐隐作痛,却丝毫不损他王者的威严。 “陛下,我得到消息,那些武器,似乎并不是奥比人发明的。” “哦?” 羯罗举起手,给羯罗伤口换药的医官动作迅速的包扎好绷带,退了出去。西格宰相约乔派遣到军中的书记官恭敬的说道:“臣在王都矮人开设的店铺中,看到过类似奥比人使用的那种投石器,只不过是缩小的模型。” “什么?”羯罗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了书记官的衣领,“你说的是真的?” “是的,陛下。”即便被羯罗抓了起来,书记官依旧面不改色,长期在宫廷中工作的西格公务员都十分清楚,国王陛下除了任性,脾气也很暴躁,但却很少随意杀人,尤其是贵族。这一点,和喜欢把贵族送上断头台的奥比国王完全不同。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就在臣来这里之前。” 羯罗放开了书记官,书记官整了整衣领,咳嗽了两声,即便国王陛下不会轻易要他的命,他也不会放肆,仍旧恭敬的说道:“那些店铺现在很有名,一些很难买到的商品,例如葡萄酒和糖果,都能在那里买到。王都中有两家这样的店铺,其中一家是矮人经营的,另外一家,经营者是地精和侏儒。投石器的模型,臣是在地精经营的店铺中看到的。” “他们把这样的武器摆出来销售?”羯罗拧紧了一双浓眉,“为什么之前没有人向我报告?” “陛下,那间地精经营的店铺是您离开王都,到边境来之后才开张的。他们也没有将这些武器摆出来销售。”书记官继续说道:“他们似乎能分辨出哪些客人会对这样的商品感兴趣。而且,他们销售的不只是成品,还有图纸。” “图纸?” 羯罗并没有书记官预想中的兴奋,眉头拧得更紧了,“你马上回去,告诉宰相,查清到底是谁开设了这些店铺!” “陛下,是矮人……” “按我说的去做!”羯罗冷冷的看了书记官一眼,“另外,回到王都之后,立刻将店铺里的图纸买下来,无论价格多少。” “遵命,陛下。” 书记官的腰弯了下去,额头也冒出了冷汗。他不该忘记,陛下的命令绝对不容置疑。 等到书记官离开,羯罗席地坐下,手指滑过脸上的伤疤,断臂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握紧拳头,双眼中滑过一道愤恨的光芒,黑炎,这个仇,早晚要报! 和羯罗不同,黑炎此刻的心情,却是一片大好。 大主教已经给他回信,教会同意用金币换回圣物,至于需要多少,都由他来决定。 都由他来决定?看起来,那群神棍,有钱得很呐。 冷哼一声,黑炎将大主教的亲笔信放到一边,拿起了赛万斯呈上的报告。关于教会骑士团在格里兰的遭遇,赛万斯一字不漏的全都写在了报告上。连同西北行省的骑兵们是如何协同作战的,总督大人都没有落下。 骑士们那两场精彩绝伦的“脱衣舞”,赛万斯却是一笔带过,无他,在总督大人看来,太过有伤风化,并且让他回忆起了之前被宋默用艺术画勒索的事情,只是想想都心肝肺一起疼。 不过,赛万斯不说,不代表黑炎不知道。骑士团抵达格里兰后发生的一切,国王陛下都一清二楚。 麻醉剂,恩? 黑炎捏起一块玉米糖送进嘴里,咯吱一声,咬得粉碎。 此刻的格里兰,宋默正看着一千多壮劳力,笑得见牙不见眼。 骑士们经历过之前那场根本算不上战斗的战斗,再加上黑心肝领主大人的威胁,一点反抗的念头都没有了。尤其是已经中过麻醉剂,爆衫之后的骑士,这辈子都不想再尝试一次了。 晕倒不要紧,爆衫没关系,甩着内在美扭着大秧歌也不算什么,关键是,他们醒了之后,还能清楚的回忆起之前发生了什么!这就要人命了! 可以想象一个平时严肃认真的XX界人士,脑海里时刻回放自己曾在无意识中经历的激情一刻吗? “这是不是证明,在这些冷酷硬汉的身体里,埋藏着一颗粉红闷骚的心?” 宋默搓着下巴,笑眯眯的看着石化雕像一般的教会骑士们,硬汉没关系,闷骚也无所谓,只要能干活,就都是好同志! 老约翰带着几个侍从清点完人数,走到宋默面前,说道:“领主大人,一共是一千三百六十七人,其中一百一十个修士,一个金色骑士,十八个红色骑士。” 宋默点点头,开始考虑这些家伙该怎么安排。 没有壮劳力的时候,头疼,有了壮劳力,还是头疼。 现在的格里兰,加上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满打满算不到六百人,去掉在店铺里工作的地精和男人,壮年男人还不到三百。 宋默皱了皱眉头,这事,似乎真有点麻烦。 这可不是一百两百,而是一千多,万一这里面有人不服从管教,出了事情,那就麻烦了。虽然他不认为这一千多人就能在格里兰掀起多大的风浪,顶多几炮轰下去,一排子弹突突过去,都能解决。可这样一来,他之前就白费力气了。 炮轰? 宋默勾了勾嘴角,他知道该找谁来看管这些家伙了。 宋默朝着老约翰勾勾手指,凑到老约翰的耳边,低声嘀咕了几句。 老约翰诧异的看了宋默一眼,问道:“骷髅?” “对,骷髅。”宋默笑眯眯的说道:“要是不听话,就让骷髅给他们干一炮!” 老约翰的头顶滑下三道黑线,他知道领主不是那个意思,可这句话听起来,真的就是那个意思!不过,既然领主大人吩咐了,也只能照做。这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不过用暗黑生物侏儒骷髅去看管教会人士,估计也只有宋默能想得出来。 管家微微弯腰,“遵命,领主大人。”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老约翰,“另外,这些人的‘改造’问题,就要麻烦你了。” 老约翰对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进行再教育的场景,至今让宋默难忘,他相信,这些教会骑士在管家的手里,不用很长时间,就能脱胎换骨,从一个神棍的职业级打手,成功转换思想,改变形象,变为劳动人民的好帮手。 那些屡教不改,一颗红心向教会的,宋默不介意让他们走上“妇女之友”的道路。 格里兰现在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了,精神文化生活还是十分匮乏。为了丰富格里兰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自己找点乐子,宋默真的很希望一部分骑士继续顽固不化下去,让他有借口开个午夜场,猛男脱衣秀什么的,巡回表演什么的,说不定还能为领地创收…… 宋默正满脑子不健康思想,一只白皙的手从他肩头探出,托起了他的下巴,瑞斯梅尔斯低头看着宋默,“亲爱的,你在想什么?” 宋默下意识的顺口说道:“猛男。” 话一出口,宋默就意识到不妙,果然,下一刻,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拉长了语调:“猛男?亲爱的,你是在暗示我什么吗?” “我没……” “我了解,这么私密的话题,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下谈论。”褐发蓝眼的美人笑着撩起宋默垂落的一缕黑发,送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亲爱的,这个问题,就让我们到床上去谈吧。” 话落,一把横抱起宋默,迈开长腿,目的地,卧室, 宋默顿时眼前一黑,真切的感受到,所谓挖坑自己埋,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一百一十五章 “亲爱的,我喜欢你,我想要你……” 这些话像带着魔力一般,侵入了宋默的四肢百骸。 一路被瑞斯抱着回到卧室,躺在柔软的床铺上,手臂上的藤蔓蠢蠢欲动,却被黑色的符文压制,压在身上的褐发美人像是在抚摸一件精致的瓷器,手背擦过他的脸颊,指腹滑过他的下颌,轻轻的点在吼间凸起的那一点上,如蜻蜓点水般的吻,落在了他的唇上,灵巧的舌尖探出唇瓣,细细描摹着他的唇形,带起一阵难以言喻的酥麻。 宋默忍不住眯起了眼睛,像一只餍足的猫儿,收起了锋利的爪子,主动仰起头,露出了脆弱的颈项,等待主人的抚摸。 海蓝色的眼眸闪了闪,俯下身,用脸颊蹭着宋默的下颌,颈侧,手指解开了宋默衬衫上的扣子,一颗,接着一颗,等解到第三颗时,他的手,被按住了。 抬起头,看向那双黑珍珠般的眼眸深处,缓缓的笑了。 “亲爱的……” 瑞斯没有推开握住自己的手,而是低下头,沿着宋默的颈项,锁骨舔吻着,像是在品尝稀世的美味,珍惜,却带着一种企图全部吞噬的暴戾。 宋默微微眯起了眼睛,感受着从身体内部涌上最真实的情绪,被牵引,被迷惑,想要将理智全部抛掉,只沉溺在这个男人编织的情网中,不可自拔。 终于,按住瑞斯的那只手,松开了。 重获自由的大手从解开的衬衫探入,沿着略显单薄的胸膛和劲瘦的腰肢滑下,摩挲着,感受着掌心的细腻与温热,呼吸,开始变得粗重起来。 一声金属撞击的轻响,宋默腰间的皮带环扣,被解开了。 左臂上的藤蔓和黑色的符文纠缠得愈发猛烈,宋默曲起腿,任由瑞斯褪下了自己的长裤,在对方的手想要继续时,突然扣住了瑞斯的后颈,长腿勾住了瑞斯的腰侧,一个翻身,将瑞斯压在了身下! 瑞斯眨眨眼,还没反应过来,宋默左臂上的藤蔓已经冲破了黑色符文的阻隔,疯长着攀爬到了宋默的上臂,紧接着,像有意识一般,扑向了被宋默压在身下的瑞斯,缠住了他的脖子,沿着肩膀和手臂,将他的双手,牢牢的捆在了床柱上。 瑞斯看着宋默,不解的问道:“亲爱的,你想做什么?” 宋默笑着拍了拍瑞斯的脸,“亲爱的,美人,咱们换个‘体位’,如何?” 体位?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他觉得,宋默不只想换个体位而已…… 只要宋默喜欢,他也不是很在乎这些。只是,用精灵的藤蔓捆住他,让魔族感到十分的不舒服。 瑞斯放松了身体,粉红的舌舔了舔唇瓣,眼角眉梢染上了惑人心神的旖旎风情。 “亲爱的,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满足你,不需要这样吧。”瑞斯抬起头,不顾缠在脖颈上,布满尖刺的藤蔓,“精灵的东西,扫兴得很。” 宋默悠哉的坐在瑞斯的身上,单手按在他的胸前,手指在他半敞的胸口滑过,“我觉得这样挺好。”说着,将瑞斯的上衣猛地扯开,低下头,咬住了胸口上的一点,一边咬,一边抬眼睨着微微皱眉的男人,语音略有些含糊的说道:“捆绑,也是一种情趣。“ 捆绑?情趣? 不知为何,瑞斯突然想起了被挂在葡萄藤上的教会骑士……如果他说,自己愿意为宋默表演一场脱衣舞,他会不会愿意放开自己?最大的可能是脱完了继续绑吧…… 用魔力挣脱这些藤蔓不是难事,可之后想再和宋默这样那样,就是做梦。 瑞斯为自己如此了解宋默感到无奈。 瑞斯一咬牙,一闭眼,认命的说道:“亲爱的,来吧!” 宋默看着瑞斯一副大义凛然,慷慨就义的样子,乐了。 “用得着这样吗?”用鼻尖蹭了蹭瑞斯的鼻尖,刻意忽视掉对方胸前被自己咬出的牙印,“我会很温柔的。” 瑞斯:“……” “放心,我的技术应该不错。”宋默开始解瑞斯的腰带,“说起来,理论还是要联系实际的,要不,你再变成妹子?” 瑞斯:“……” “算了,估计你要真变成了妹子,我就下不去手了,还是汉子耐操一点。” 瑞斯:“……”他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 似乎看出了瑞斯的想法,宋默笑眯眯的舔了一下瑞斯的颈侧,一把抽掉了他的皮带,直起身,双手握紧皮带一扯,啪的一声,皮革抽击的声响让人后颈发麻,“亲爱的,火是你挑起的,你就必须负责,临阵退缩,可不是男人做的事情!” 说着,宋默将皮带向床下一抛,开始将瑞斯身上的衣物通通扒掉,一边扒,一边兴奋的说道:“我早就想这么玩了,亲爱的,快点叫几声,让我有点成就感!” 瑞斯无语了,他知道自己的性格不太正常,可让他这个不正常的觉得更不正常的宋默,到底是不正常到何种程度? 不过,为了满足亲爱的,瑞斯决定,还是叫几声吧。 于是,魔族美人,轻轻扭动着腰肢,双眼迷蒙的开启红唇,一声声让人腰酥腿麻的呻吟,从那张唇中流淌而出。 如果是寻常人,无论男女,听到这样的声音,鼻血狂喷,面红耳赤是跑不了的,但宋默哪里是寻常人能比得了的? 听到瑞斯的叫声,宋默不满意的拍了一下他的胸膛,“大声一点,不情愿一点,富有感情一点!”说着,手拉住了瑞斯身上的最后一件遮蔽物,“别总是啊啊啊的,来点不一样的,雅蠛蝶什么的,快点!” 瑞斯也被宋默激起了斗志,声音变得婉转动人,高低起伏,大陆通用语,魔族语,精灵语,甚至是龙族语言,轮番上阵,组成了一首震撼人心的“叫床交响曲”!甭管是雄性还是雌性,听到这样的声音,绝对是不冲动,不成活! 宋默终于满意了,嘿嘿奸笑两声,终于说出了他一直想说,却没机会说的台词,“你叫吧,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 “怎么?” 宋默正玩得高兴,却见刚刚还一副不情愿样子的瑞斯,突然神色一变,舌尖舔着嘴唇,眼角染上红晕,睫毛轻轻颤动,表情那个淫荡,那个色情,那个让人血脉贲张。 “亲爱的,哦,来吧,!蹂躏我吧,我是你的!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宋默一咬牙,“你以为这么说,老子就会放过你?” “当然不!”瑞斯看着宋默,媚眼如丝,就像在说:亲爱的,求蹂躏!求大大的蹂躏,求毫不留情的蹂躏!来吧! 宋默:“……” 他怎么忘了这家伙的抖M体质? 他该死的怎么忘了这家伙的脸皮有多厚?! 不过,都到了这个地步,让宋默罢手,却是绝对不可能的。看看自己精神焕发的小兄弟,再看看瑞斯同样精神焕发的大兄弟,宋默咬咬牙,手按在瑞斯的胸口,轻轻起身,另一只手,握住了那一片火热。 瑞斯的呼吸变得愈发急促,“亲爱的,松开我。” 宋默充耳不闻,掌心的触感让他的的腹中涌起了一股炙人的热浪,双腿忍不住开始磨蹭,脸颊晕红,像染上了胭脂。 瑞斯海蓝色的双眼随着宋默的动作变成了一片猩红,两行黑色的符文沿着困住他双手的藤蔓蜿蜒而上,随着符文的不断扩张,藤蔓上的尖刺一个一个收起,手腕用力一挣,藤蔓根根断裂,掉落在雪白的床单上,瞬间化为了一道道绿光,不见了踪影。 瑞斯坐起身,缓缓扯开了脖颈上的束缚,扣住宋默的后脑,狠狠的吻上了他的唇。 厮摩,啃噬,完全不同于之前的轻柔,像是要将宋默整个人吞噬入腹才罢休。 宋默跟不上瑞斯的速度,只觉得唇上一阵疼痛,渐渐变得麻木,体内却升起了一阵奇妙的感觉,他急切的想要得到些什么。 瑞斯放开了宋默,抵住宋默的额头,急促的呼吸间,声音变得沙哑的,“真想吃了你,一口一口的吃了你!让你完全属于我!” 宋默直起腰,两腿跪在床上,一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一手挑起了瑞斯的下巴,“你可以试试看。”黑色的眸子,亮得慑人,“瑞斯梅尔斯,你可以试试看,能不能让我完全属于你,或者,让你彻底属于我。” 宋默的话让瑞斯的双眼变得一片血红,一手扶住宋默的腰,另一只手沿着修长的腿缓缓而上,埋入了衬衫的下摆,探入了那一处惹人遐思的地方。 宋默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闷哼,不由得仰起头,黑发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摆动,下一刻,突来的冲击让他惊叫出声,随即被温柔的堵住了嘴唇,凶猛的撞击与温柔得不可思议的吻都来自同一个男人,拉扯着他的理智与情感,撕扯着他的身体。 疼痛,火热,快感,交杂在一起,让宋默忘记了思考,几乎要停止呼吸。 氤氲的情热开始扩散,包裹了两个人,仿佛地底深处的岩浆,焚烧着所有的生命。 在晃动的视线中,宋默捕捉到了那双专注的,充斥着热情与暴虐的猩红色眼睛,狠狠的扣住了瑞斯的颈项,咬住了他的肩膀。瑞斯的动作更加凶狠起来,宋默觉得,自己的腰,要被折断了。 狠狠的又是一口,没有伤到对方,自己的牙齿却咬得酸麻,宋默几乎是恶狠狠的说道:“这是你欠我的!” 瑞斯的动作突然一顿,低头看向宋默,看向那双抹黑色的,染上了氤氲水汽的双眼,仿佛朝圣的信徒一般,低下头,在宋默的眼睑上落下轻柔的吻,“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我是你最忠贞的信徒。” 宋默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随即又觉得自己矫情,干脆用力搂住了瑞斯的肩膀,腿缠在瑞斯的腰上,“废话什么,继续!” 瑞斯笑了,轻轻咬住了宋默的脖颈,低声说道:“遵命,我的领主大人。” 杰里斯静静的坐在房间中,擦拭着绿色的长弓,突然耳后感到一片炽热,白皙的手指撩起长发,指腹擦过那片还在隐隐发热的绿色花纹,细小的藤蔓从花纹中慢慢探出,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缠绕上精灵的手指,寻求安慰。 杰里斯翠绿色的双眼闪过一道寒光:“魔族?” 第一百一十六章 宋默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室内仍是一片昏暗,透过半开的窗,可以看到天空中翻滚的乌云,要下雨了。 宋默坐起身,不适的感觉从腰椎处传来,身体像是被车捻过一样,酸疼。掀开被子,脚刚落地,腿一软,险些跌倒在地上。 一条白皙有力的手臂从身后圈住了宋默的腰,紧接着,在他的肩膀上落下了一个温柔的吻,“亲爱的,不再睡一会了吗?” 宋默侧过头,看着还有些睡眼惺忪的瑞斯,哼了一声,当他真不知道这家伙早就醒了?装成这副样子给谁看? 宋默横眉冷对,瑞斯讨好的笑笑,舔了舔宋默的嘴唇,“亲爱的……” “行了。”宋默推开瑞斯,硬是自己站起了身,甭管如何,作为一个男人,宋默有他自己的坚持。一旦站起身,腰椎处的酸疼更加明显,宋默皱了皱眉,扶住床柱,坚定的推开瑞斯伸过来的手。 “亲爱的,你……不舒服。”瑞斯一边小心翼翼的看着宋默,一边说道。 宋默又瞪了他一眼,“这是谁的错?!我明明说过停下,不要了,是谁没完没了?啊?!” 瑞斯摸摸鼻子,那个时候,他哪停得下来。 听到瑞斯小声的嘀咕,宋默额角冒出了一排青筋,拳头握了松,松了握,真的很想揍这家伙一顿,想想还在酸麻的牙床,靠之,揍他也是自己疼。 又厚脸皮又任性,丝毫没有节制,他怎么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不懂事的! 难怪一千七百多岁还未成年! 想到这里,宋默突然意识到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他把一个未成年给睡了?而且还不是睡了一次! “亲爱的,你怎么了?”宋默突然不出声了,瑞斯靠在床头,奇怪的看着他,慵懒的姿态,褐色长发从肩头垂下,雪白的胸膛上,两点樱红,越发诱人, 宋默咽了一口口水,捂住鼻子,他是不是该庆幸,魔族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否则,睡了相当于魔族高富帅第N代的瑞斯梅尔斯,他肯定会被某个魔族阿sir跨界,请去把牢底坐穿,罪名是“XX未成年”。 精神一放松,肚子开始咕噜叫,宋默这才意识到,从昨天到现在,自己除了早餐,粒米未进。也就是说,他和瑞斯梅尔斯在床上“奋战”了快一天一夜! 看着被蹂躏成一团,昭示着辉煌战果的床单,宋默脸一红,果然是红颜祸水! 瑞斯的心情却格外的好,打了个响指,随意扔到地上的衣服都消失不见,身上已经换上了一件白色的长袍,缀着蓝宝石的腰带勒在劲瘦的腰间,简单的穿着,益发显得他身形修长,俊俏挺拔。 宋默看得眼热,却也只能打开柜子,从里到外,一件一件手动往身上套。 魔族什么的,魔法什么的,他一点也不羡慕,一点也不! 不想瑞斯又从身后抱了过来,亲了一口宋默的后颈,将一枚镶嵌着黑色宝石的领扣,扣在了宋默的衬衫领口,一股沁凉的气息,从那枚领扣流出,渐渐笼罩到宋默的全身,连身上的酸疼,似乎也缓解了不少。 “这是?”宋默低下头,捏起那枚领扣看了看,“也是魔法?” “不。”瑞斯笑着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头,“这是魔石,只出产在魔界的焰山上,焰山是梅尔斯家族的领地,下次有机会,我带你去那里玩。” “焰山?”宋默第一次听瑞斯提到关于魔界的事情,忍不住问了一句:“魔界,到底是什么样的?” “什么样啊……”瑞斯的声音变得轻缓,仿佛一首古老的乐曲在宋默耳边缓缓流淌,“那是一个美丽得让人炫目的地方……荆棘鸟在空中飞翔,独角黑犀在宽广的平原上奔跑,赤色的焰山喷发出灼目的热焰,天空都仿佛染上了一片艳红……夕阳西下时,是捕获独角黑犀最佳的时机,魔族的战士在嶙峋的岩石间奔驰,拉开长弓,锋利的箭没入独角黑犀的皮肤,鲜血流淌,最甜美的味道……” 随着瑞斯的讲述,一副生动的画卷缓缓在宋默的眼前展开,他仿佛真正的看到了那个被人类形容为恐惧与邪恶深渊的世界,那里广阔无垠,苍茫的大地与无尽的天空,古老的河流和流淌的云彩,奔腾的兽群,紧随其后,仿佛与天地争辉的美人……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打死他也不承认,他把脑海中那个裸着上身,只在腰间围着一条兽皮裙的狂野美人,想成了瑞斯梅尔斯。 瑞斯看着宋默的脸一点一点变红,连耳朵都红了,勾了勾嘴角,在他的耳边吹了口气,声音中染上了笑意,“亲爱的,你在想什么,恩?” 仿佛调情一般的语调,吹在耳后的热气,宋默忍不住打了个颤,腿一软,险些坐到地上。 捂住耳朵,狠狠的瞪了瑞斯一眼,“老实点!” 瑞斯耸了耸肩膀,表示自己很无辜,宋默推开他,继续系衬衫的扣子。 已经进入盛夏,即便下雨,也是闷热异常。宋默只简单穿上衬衫长裤,扣上腰带,正打算挽起袖子,系上袖扣时,敲门声响了起来。 规律的三声之后,停顿片刻,门外传来了管家老约翰的声音,“领主大人,您已经起身了吗?” 宋默连忙整理好衬衫,确定没有任何不妥,几步走到门边,拉开房门,“起来了。” 老约翰的脸色没有任何异样,哪怕是看到了靠在床边的瑞斯,表情也没什么变化。宋默悄悄松了口气。不知道为何,面对老约翰,他总觉得像是带着情人回家过夜,事后被家长当场抓包一样。 “领主大人,午餐已经准备好了。”老约翰一板一眼的说道,“请您梳洗过后,移步餐厅,另外,地精传回消息,接到了一笔大生意。” 说完,直起身,拍了拍手,几个侍女鱼贯而入,开始整理房间。 宋默尽量让自己的视线从侍女手中的床单上移开,转到瑞斯脸上,“要一起来吗?” 瑞斯笑了笑,走过来,轻轻在宋默的脸颊落下一个吻,“亲爱的,我要离开两天。” “啊?” “让你烦心的家伙,我去帮你解决。” 说着,直起身,意味不明的看了站在一旁的管家老约翰一眼,转身离开了。 “领主大人。”见宋默站在原地发愣,老约翰咳嗽了一声。 宋默揉了揉额角,回过神,一边朝餐厅走,一边问老约翰,“地精接到的大生意,是什么?” “都写在报告里,已经送到了您的书房里。”顿了顿,接着说道:“从昨天现在,您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 宋默很想说,管家,能不能不要这么严肃认真? 老约翰表情刻板,不能。 宋默无奈了,只能加快脚步朝餐厅走,不想中途遇到了靠在墙边的杰里斯,金发的精灵,似乎是专门在等他。 “杰里斯,中午好。” 精灵微微颔首,“午安,领主大人。” 一句话后,冷场。 宋默抬脚想走,杰里斯那双翠绿色的眼睛却一瞬不瞬的看着他,被他看的领主大人,顿时,压力山大。抬起的脚,始终迈不出去。 宋默没辙了,只能停下,“你有事情找我?” 杰里斯没说话,目光转向老约翰,管家知机的后退两步,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去看一下您的午餐安排。” 说完,转身离开。 等到老约翰的背影消失在扶梯转角,杰里斯才开口说道:“宋默格里兰,希望你没忘记我们定下的契约。” “契约?”宋默皱起了眉头,“我没忘。” “那么,”杰里斯上前一步,握住宋默的手腕,拉起他的左臂,指着他手臂上残缺了一角的绿色花纹,“这个,该怎么解释?” 看到花纹的变化,宋默也吃了一惊。该不是,瑞斯用符文挣断了藤蔓的关系? 眨眨眼,他该怎么和杰里斯解释? 说自己用藤蔓和魔族玩了“捆绑”,不小心弄断了,以至于缺了一块? 就算杰里斯会相信,他也说不出口。 尴尬的笑了两声,宋默开口说道:“纯属意外。我和你交换的条件,是绝对不会变的。这点请你放心。“ “是吗?”杰里斯握在宋默的手突然用力一拉,宋默的身体本就有些不舒服,被杰里斯一拉,脚步踉跄的撞到了他的怀中,清爽的气息扑面而来,一股冷香。 杰里斯抬起宋默的下巴,翠绿色的眼中倒映出宋默的面孔,像是透明的玻璃一般,看不出任何情绪。 “宋默格里兰,我选择相信你,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不会,绝对不会。”宋默连忙摇头。 宋默一向不喜欢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他和杰里斯合作,除了和杰里斯当初交换的条件,还有一点,想通过杰里斯,缓和和精灵之间的关系。 他和矮人的生意越做越大,惹来的麻烦也越来越多。尤其是糖果和果酒生意,相当于直接从原本属于精灵的蛋糕上切掉了一大块,虽说有黑炎在,但那头大肚子龙三天两头的出状况,不是别人找他打架,就是他去找别人单挑,总是有顾及不到的时候。再者说,格里兰和奥比王城相聚十万八千里,一旦真有精灵上门找麻烦。黑炎也鞭长莫及。 指望赛万斯帮忙? 宋默觉得,还不如去找野猪更靠谱一点。 在光明大陆,精灵热爱暴力的名声同他们的美貌和生意经一样出名。赛万斯可以带兵和宋默一起给教会下绊子,却未必有胆子和精灵正面交锋。哪怕黑炎给他下命令,总督大人也会犹豫。 瑞斯曾经说过,杰里斯的全名是杰里斯埃梅格,埃梅格这个姓氏,在精灵世界中,代表着极高的地位和权力。有杰里斯在,就算真的有精灵上门找他麻烦,看到杰里斯,也会掂量一下,而杰里斯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被某个精灵咔嚓掉。 至少,在自己从瑞斯那里把困着博德灵魂的水晶球弄出来之前,自己的小命,还是很有保障的。 宋默一直想不通当初杰里斯和博德为何会紧追着瑞斯不放,只因为瑞斯是魔族?这个理由看似说得通,却又漏洞百出。但杰里斯不说,瑞斯也没有解释,宋默干脆当自己不知道。只要不妨碍到自己,不需要追根究底。 杰里斯得到宋默肯定的答案之后,没有再为难他,拉起宋默的手腕,指尖滑过绿色花纹中缺损模糊的一小块,在宋默不解的目光中,将唇,印在了那片肌肤上。宋默手臂上绿色的花纹脉络开始发光,消失的那一小片花纹重新出现,凝结在了宋默的手臂之上。 陌生的触感,冰冷的唇,宋默打了个激灵。 杰里斯放开宋默,宋默忙不迭的抽回手,顾不得查看手臂的情况,直接拉下袖子,遮住了刚刚被杰里斯碰触的地方。握住手腕,那里似乎还在隐隐发热。 杰里斯看着宋默,用清泉流淌一般的声音说道:“我希望,在我们的契约结束之前,这种情况,不会再出现第二次。” 宋默点点头,没有说话。 精灵转身离开,宋默站在原地,面无表情的抬起头,看向杰里斯离开的方向,黑色的眼睛,深不见底。 管家老约翰看到走进餐厅的宋默,拍了一下手,侍女们送上了领主大人的午餐。 碳烤野猪肋骨,水煮青菜,一碗白米饭。 自从种植了稻子,领主的餐桌上就很少再出现面包。宋默几乎每餐都要吃米饭。领主府众人的饮食习惯也开始向领主大人靠拢,间接的,也影响到了领地中的人,大家都喜欢上了这种雪白晶莹的主食。 事实上,格里兰人的这种食物选择也有些无奈。 领地中的小麦田被一群大鸟占据,无论他们将小麦种在哪里,这些鸟都能准确找到,仿佛盯准了小麦田一样。而其他的作物,它们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虽说这些大鸟丰富了领民们的餐桌,鸟蛋和鸟肉成了格里兰人餐桌上时常能见到的东西,领地里的养殖场也发展得蒸蒸日上。但被这些大鸟占了小麦田的事,格里兰人仍旧耿耿于怀。 甚至有人开始祈祷,最好小麦也变得像其他作物一样凶悍暴力,即便比不上玉米和土豆,也要向稻子看齐。 这样,看那些大鸟还怎么在麦田里做窝!还怎么嚣张! 得知领民的这种想法后,宋默半晌无语。该说,格里兰人果然够彪悍吗? 几口吃完午餐,宋默立刻起身去书房处理堆积下的工作。领主大人还是很有自觉的,对这一点,管家表示很满意。 地精送来的报告放在文件的最上面,宋默一目十行的看下去,嘴角几乎咧到了耳边。 西格,果然是大生意! 他是不是该给那头大肚子龙发一笔广告费?如果没有他在边境打上一架,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西格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地精店铺中的这些武器模型。 宋默一边看着报告,手指一边敲着桌子,两个大国之间的战争,哪怕只是一场边境摩擦,动静也不小。黑炎使用的大型武器,不只西格人看到了,其他国家的探子肯定也看到了。西格开了这个口子,其他国家也会闻风而动, 相信不久之后,自己肯定会成为光明大陆上最大的军火商,金币,大大的有啊! 宋默越想越开心,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于此同时,奥比和西格的战争,以西格战败结束。 黑炎和宋默有合作关系,领主大人又事先打过招呼,正忙着向教会要金币的巨龙国王,直接带领大军返回王都,而战败的西格人,却不会放过卡里城这块肥肉。 打了败仗,至少,也要找补点回来。 卡里城,无疑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第一百一十七章 纳顿约什不停的在房间中踱着步,哪怕做了万全的准备,他仍感到焦躁和不安。 奥比和西格的边境战争已经结束,探子回报,奥比大军已经返回王都,西格大军却滞留在原地。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在萨比森的王庭没有被奥比人攻占之前,两国之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战争,无论谁胜谁负,卡里人都会遭受池鱼之殃。 战胜者会从战败者手里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金币,粮食,战马,甚至女人。 战败者的目光,却往往对准了附近其他国家的边境小城和领地。许多同卡里城相同时期建造的城市已经几易其手,或者干脆被荒废,成为了边境一处被尘沙掩埋的残垣断壁。 卡里城能够存续至今,是一个奇迹。 纳顿约什不知道卡里城的奇迹是否能延续下去,但他和约什家族都已经骑虎难下。约什家主已经向纳尔逊公爵递出了投名状,纳顿也和格里兰人签订了协议,无论是家族还是纳顿本人,都已经没有了退路。 事情暴露,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不会放过约什家族,无论是老约什还是纳顿,都会被送上断头台,就像之前的兰卡家族,所有的家族成员,都被杀死,连嫁入了兰卡家的王国公主,奇萨国王的亲妹妹,也没能逃过一劫。 这样的奇萨国王,不会放过约什家族。他手中的屠刀,不是已经举起来了吗? 纳顿停下了脚步,深吸了一口气,既然已经在信中向家主表明了自己的决心,那么,就不能再犹豫了。 无论如何,他是纳顿约什,约什家族年轻一代最有能力的家族成员,被家主寄予厚望的继承人之一! “执政官大人,有情况!” 敲门声和驻军文官的声音打断了纳顿约什的思绪,西格人,已经兵临城下! 卡里城的城门紧闭,城墙之上建造了临时掩体,手持弓弩的驻军和被征召的城民藏在掩体内,紧张的望着远处战马奔腾掀起的沙尘。 城墙上另有数排射击孔,根据哈洛德的建议,这样的改造既不妨碍弩箭手射击,又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己方人员,和城墙顶部的掩体,有异曲同工之妙。 宋默的许多设想,都被哈洛德实践在了卡里城,哈洛德和宋默的想法一样,不管有用没用,先试试再说。如果有用,日后可以武装格里兰,如果没用,损失的也不是自己。 如果纳顿约什知道这件事,不知会作何感想。 纳顿赶来时,驻军最高长官已经下令将投石器推出来,巨石和哈洛德商队运来的弹药堆积在投石器旁,操控投石器的军人和城民都脱掉了上衣,三五人抱着一块巨石,放进了投石器的抛网,将杠杆的仰角拉到最大,只要一声令下,就能将巨石投掷到来犯的西格人中间。 哈洛德也赶来了,和纳顿约什签订了契约之后,让他在卡里城中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和地位。西格人来犯,他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 纳顿站在城墙上,眺望着西格大军,哪怕西格人被奥比人打败了,卡里城在他们眼里,仍是一捏就碎的蝼蚁。 隆隆的马蹄声,西格骑兵狰狞的面孔,让卡里人鼓起的勇气,仿佛被针戳破的气球一般,迅速消散,手开始发抖,眼中涌上了恐惧。 “西格人,西格人来了!” 城中开始陷入恐慌,纳顿约什知道自己必须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却发现声音哽在了喉咙里,干涩的嗓子发不出一个音节,脚也像有了千金重一般,根本迈不开步子。 哈洛德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纳顿,和身后的朵桑交换了一个眼神,作为长期被教会追杀,时常陷入危险之中,九死一生才能站在这里的前神棍,哈洛德和朵桑对于纳顿的恐惧可以理解,却不会认同。 任何人都可以害怕,但纳顿不行! 他是卡里城的最高长官,可以说,他现在就是卡里人的脊梁! 看看现在的纳顿,对于之前勇于面对奥比人的宋默格里兰,哈洛德和朵桑的心中不约而同的升起了一种骄傲感。 哈洛德上前一步,抓起一支长枪,枪杆用力的砸到地上,一声钝响,传出了很远。被西格大军惊吓到的驻军和城民被猛然惊醒,这才发现,肺部火辣辣的疼,不知不觉间,他们竟然因为恐惧而屏住了呼吸。 哈洛德环视四周,大声说道:“恐惧,害怕,这很正常!面对这样的敌人,任何人都会害怕!” 驻军和城民不由自主的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正手持长枪,昂首而立,“但是,不能因为恐惧,就丧失了勇气!你们没有退路,后退一步,就是死亡!与其毫不反抗的被杀死,不如拼死一搏,还有活下去的机会!” 说着,哈洛德将长枪高举,“没有不能打败的军队,他们!”长枪指向城外的西格人,“也不过是被奥比人狠揍了一顿的败军!” 哈洛德的这番话说得算不上高明,却足以让几乎被恐惧压垮的卡里人重拾信心。紧接着,哈洛德退后一步,对站在一旁的纳顿说道:“执政官大人,现在,是您鼓舞士气的时候了。” 纳顿神情复杂的看了哈洛德一眼,抿了抿嘴唇,干涩的说了一句:“谢谢。” 哈洛德微微颔首,他不是不能说出更振奋人心的话,也不是不能将这些驻军和城民全都拉到自己这边,作为一个优秀的见习主教,哈洛德所学的,就是如何“忽悠”。 但他不能那么做,至少现在不能。 领主大人交代的事情只差最后一步,在这个紧要关头,他不能让纳顿约什对自己产生猜忌,从纳顿约什轻易的相信卡拉维王子是故意送他到卡里城来送死之后,哈洛德就知道,这个人,是多么的多疑。 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优秀的上位者。 不过,这样的人,却是最好利用的。 哈洛德站在纳顿的身后,听着他慷慨激昂的话,必须承认,在某些方面,纳顿还是很优秀的。 朵桑站在哈洛德的身边,低声说道:“事情已经安排好了。包括中下级军官,随军文官,城内治安官,都有我们的人。一些官员,和他们的家族,也愿意和我们合作。” 哈洛德点了点,看向城外越来越近的西格人,好戏,就要开场了。 领主大人,哈洛德向您保证过,您所期望的一切,都会实现! 西格国王羯罗带领大军一路奔驰到卡里城下,本该因为他们的到来惊慌失措的卡里城,却是一片寂静,诡异的寂静。 羯罗举起右臂,大军立刻停下。 “陛下?” “不对劲!” 羯罗皱起了浓眉,脸上的疤痕愈显狰狞。 突然,一阵破空声传来,从卡里城中飞出了十数块巨石,直接朝西格人迎面砸来。羯罗眼中的瞳孔骤然收缩,军官们立刻大声呼喝:“投石器,散开!” 话音刚落,巨大的石块直接砸到了西格人的队伍中,鲜血迸溅…… 西格人在奥比人手里吃足了投石器和各种大型武器的苦头,如今,之前根本不被他们放在眼中的卡里城,又给他们带来了这样一个“惊喜”,怒不可遏的西格人,像是被激怒的狼群,凭借着同奥比人战斗积累的经验,迅速散开,在巨石的呼啸声中,朝卡里城飞驰而去,他们的怒火,必须用鲜血才能平息! 愤怒的狼群并不知道,不远处,荒草和尘土下隐藏着一个个地精挖好的陷阱,陷阱里竖着足以将马腹刺穿的木桩,而在陷阱之前,还有一片绊马索…… 卡里城被西格人进攻的消息传回了奇萨王都,奇萨国王却早已焦头烂额,和奇萨国内正在发生的暴乱相比,卡里城被西格人袭击,根本算不上什么。 从昂里斯夺来的土地,现在,全部燃起了烽火。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占领地的官员,将一个领民的女儿强抢进了自己的府邸。白发苍苍的老父,伛偻着腰,在官员的大门外哭号哀求,却被官员以莫须有的罪名投进了大牢,不久就传出了在牢中死亡的消息。 这件事,成为了整起事件的导火索。家园被占领以来的奴役,重税,欺辱,全都在这一刻爆发。 愤怒的领民袭击了巡逻的奇萨驻军,抢夺了武器,冲进了当地执政官的府邸,看着往日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一脚就能将他们踩进泥里的执政官,像条狗一样瘫软在地上,人性中最暴戾残酷的一面被彻底激发,执政官死无全尸,几乎被撕成了碎片。 紧接着,红了眼的领民们砸开了库房,将库房里的金币和府邸中的财物抢夺一空。 领民们仍不罢休,将目光对准了执政官府邸中的侍女和仆人,他们,都是奇萨人! 当附近的奇萨驻军得到消息赶来时,执政官府邸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虽然参与袭击事件的领民都被送上了断头台,但是,这也彻底点燃了占领地领民心中的怒火。他们不会去管被杀死的人到底做了什么,他们只知道,被杀死的,都是昂里斯人!奇萨人将整片领地里的昂里斯男人,甚至一些女人,都杀死了! 随之而来的是恐慌。他们开始担心,下一个被杀的,会不会是自己?当恐慌的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终于如火山般喷发了。 被占领地,接二连三的发生暴乱。奇萨军队救火队一样到处跑,却收效甚微。往往把一个地方按下去了,另一个地方又起来了。 暴——乱者登高一呼,就能聚集起一群人,甚至有奇萨本国人,也加入了其中。 奇萨国王一夜之间几乎苍老了十岁,以往被他津津乐道,足以写入王族大事记的战绩,现在却成为了一个麻烦,天大的麻烦。 领民暴乱,比和昂里斯军队正面对战还要让奇萨国王头疼。 道理很简单,他可以将敌军全部杀死,却不可能将领民全送上断头台。三分之一的昂里斯国土,可不是一两座城市。可若不将暴——乱者全部杀死,他们的后代会牢牢记住这份仇恨,总有一天…… “一定是老胡里安的阴谋!”卡拉维王子愤怒的握紧了挂在腰间的长剑,“父王,我们不能让这个老狐狸的诡计得逞!” 奇萨国王疲惫的摇了摇头,示意卡拉维王子安静下来,却也在心里给老胡里安狠狠的记下了一笔,他不会让这个老家伙得意太久的! “去请宰相来。” 事实上,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并未如奇萨国王想象中一般春风得意。最开始的袭击事件,的确是他安排的人做的,但之后事情的发展,却脱离了他的掌控。 “国王陛下,臣怀疑,有另外一股力量参与了进来,这股力量,很强。” 老胡里安接到探子的报告,坐在王座上,久久不语。下面的人不知道,他却很清楚,能做出这件事的,除了格里兰,不做他想。可让老胡里安不解的是,仅凭一个领地的力量,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就算格里兰有勇气抗税,但那毕竟是在昂里斯国内,宋默格里兰,是如何将触角伸到奇萨去的?难道,背后还有奥比国王的影子? 如果真是这样,宋默格里兰当初为何还要找自己合作? 老胡里安越想越不明白,他之前试图撇开宋默格里兰,压制他的事情,是不是,做错了? 老胡里安有些后悔,可开弓没有回头箭,无论如何,他绝对不能在这个时候退缩!被老格里兰下套,难道还要向小格里兰低头?老胡里安做不到。 况且事情未必有他想的那么糟糕。奥比国王未必会在这件事上帮宋默,这对他没什么好处。 事情也的确如老胡里安想的那样,黑炎无利不起早,可宋默身边,还有瑞斯梅尔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魔族插手的后果,比巨龙动手,更让人吃不消。 在奇萨乱成一锅粥时,昂里斯国内也出了乱子,毕竟,昂里斯的邻国,不只奇萨一个,和昂里斯发生过战争的国家,也不只奇萨一个。 简言之,昂里斯,也是有其他国家的占领地的…… 宋默接到魔族传回的消息,坐在书房中,沉默许久。 瑞斯的信中只是轻描淡写,宋默却能想象出,在奇萨,在昂里斯,到底发生了什么。 “领主大人。”老约翰敲门走进来,“您该休息了。” 宋默茫然的抬头看了一眼管家,转过头,窗外已经漆黑一片。原来,他已经坐了这么久吗? “管家,”宋默咬了咬嘴唇,“我有些不安。” “不安?为什么?” “我不知道。”宋默抓了抓头发,“事情成功,我应该开心的。但是……” 未尽的话,被宋默咽了回去。 “领主大人,”老约翰温和的看着宋默,仿佛长辈一样教导着他,“您自己说过,我们孤立无援。只有让自己的心坚硬起来,才能在选定的路上,继续走下去。” “是吗?” 宋默抬起头,看向老约翰。 “是的,领主大人,请相信我。” 老约翰站在桌前,低头看向宋默,他手中的蜡烛是昏暗的房间中唯一的光源,照亮了他一侧的脸颊,另一侧,被黑暗隐没。 第一百一十八章 西格人对卡里城的攻击持续了一整天,除了在城门前留下一百多具尸体外,什么也没有得到。 黑夜降临,羯罗不得不下令停止攻击,卡里人诡计多端,在城门外,西格人吃足了苦头,虽然死亡的人数并不多,战马的损失却已经达到了三百,加上同奥比人战斗中的损伤,饶是财大气粗的羯罗,也开始肉疼。 西格人开始犹豫,继续攻击,还是退兵? 继续攻击,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若是退兵,肯定会颜面扫地!败给奥比人不算什么,败给卡里城……羯罗举起战斧,一下劈碎了王帐中的方桌,那是耻辱! “这不像卡里人的作风。”随军的书记官向羯罗报告战损后,接着说道:“城中一定有古怪。” “古怪?” “是的,陛下。”书记官继续说道:“卡里人不会有如此坚定的反抗意志,也不会有这么狡猾的手段。” “那么,是谁?!” 羯罗单眼暴睁,显然已经怒火中烧。 就在这时,帐外传来了一名西格将军的声音:“陛下,卡里城中送来了一封信。” “什么?”羯罗快速走到帐前,一把掀开帐帘,“信?” “是的,陛下。”将军将绑在一支弩箭上的信交给羯罗,他已经让医官查看过,弩箭和信纸,都没有做过手脚。 羯罗取过信纸,展开,看清上面的内容,眉头越蹙越紧。 “十万金币,两千头羊?” 同一时间,城中的执政官府邸中,纳顿也一样蹙着眉头,看着坐在对面的哈洛德,“十万金币,两天头羊,几乎是卡里城近半年的税收了。” 哈洛德耸了耸肩膀,说道:“执政官阁下,您不会以为,仅凭一个卡里城,十几架投石器,就真的能挡住西格国王亲自率领的大军吧?” “我……” “见好就收。”哈洛德坐直了身体,收起了轻松的表情,严肃的看向纳顿,“您也看到了今天西格人的表现,我们做了万全的准备,几乎每个环节都考虑到了,设置绊马索和陷阱,使用投石器和弓弩,使用掩体,召集了城民,给对方造成的损伤却根本微不足道。相反,西格人只是用弓箭反击,我们的损伤,就已经达到了两百多人!” “……” “如果西格人不顾代价,明天,卡里城就会被攻破。” “所以,你才让我写那封信?” “对。”哈洛德点点头,“现在是最好的时机。西格人一定也在犹豫,是继续打下去,还是撤兵。他们的目的不是消灭卡里城,卡里城主动奉上金币和牲畜,趁西格人没有决心继续攻打之前,会给西格人一个台阶下,十有八九,他们会撤兵。否则,等到他们摸清了卡里城的虚实,就是卡里城所有人的死期。”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抵抗?” 哈洛德冷笑一声,“如果不让西格人知道卡里城有能力抵抗,你以为他们是这点钱和东西就能打发走的吗?” 纳顿沉默了。他不是没脑子的人,他承认,哈洛德说得对。 话已至此,没有继续说下去的必要了。哈洛德站起身,“信已经送出了,反悔也没有用了。况且,这是目前唯一能够保命的办法。” “等等!” 见哈洛德要离开,纳顿连忙叫住了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帮我?” “帮你?”哈洛德回过头,看着纳顿,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请早点休息吧,执政官大人,明天,您要亲自去见西格国王。” 纳顿没有再出声,哈洛德弯腰施了一礼,离开了。 回到驻地,两个地精早已经等在了他的房间中。 哈洛德没有多废话,直接将抽屉拉开,取出纸笔,写好了一封短信,用蜡封印,交给地精,“告诉领主大人,我已经按照他吩咐的去做了,计划很顺利,西格人应该会接受条件,卡里城安全无虞。” 地精慎重的点点头,将哈洛德的信收好,直接掀开了地板上的毯子,毯子下是一个黑黢黢的地洞,地精一下就跳了进去。 想起这个洞的来历,哈洛德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看向另一个地精,他刚从格里兰返回。 “领主大人有什么新的吩咐?” 地精没有说话,直接将一封信交给了哈洛德,信的内容很短,没有太多关于计划的内容,只是告诉哈洛德,一旦事情生变,无论如何,一定要带着格里兰人安全离开卡里城。 “性命是最重要的。哈洛德,我不希望你和大家出任何意外。” 聊聊几句话,哈洛德却看了一遍又一遍,等他回过神来,地精已经不在了,站在房间中的,换成了朵桑。 “朵桑?” “领主大人交代新任务了吗?” “没有,不,也可以看做是一项任务。” 哈洛德将信交给朵桑,“你自己看。” 朵桑疑惑的接过信纸,看过后,反应和哈洛德一模一样。 “你觉得如何?” 朵桑笑了,“我庆幸自己有了新的信仰。” 哈洛德收回信,仔细的折叠好,没有如以往一般在烛火上点燃,而是贴身收好,喃喃说道:“领主大人,绝对不会辜负您的信任和期望……” 第二天,西格人没有继续攻击,这已经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看到西格人的反应,纳顿约什下令将一个大型的吊篮抬上城头,竖起了一面白色的旗帜,这是在信中和西格人约定的信号。 纳顿曾经问过哈洛德,为什么一定要举白旗,哈洛德神秘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因为他也不明白到底为什么。 实际上,这一切都来自宋默的授意,至于领主大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有他自己清楚。 城外的西格人看到城头的白旗,立刻报告了羯罗,羯罗派出了随军书记官和一小队骑兵,同样举着白旗,朝卡里城走去。 纳顿深深吸了一口气,坐进了吊篮中。这时,城墙上的人已经知道了纳顿要去和西格人谈判,请他们退兵,都激动的看着纳顿,就算他们昨天击退了西格人的进攻,也不会被胜利冲昏头,没有人是傻子,这样打下去,卡里城唯一的下场,就是被西格人攻破。 能不继续打下去,当然最好。 几个驻军奉命陪同纳顿一起下去,他们没有吊篮,只在腰间系了一条绳子,好在卡里城墙算不上太高,下去的速度很快,不会让他们太难受。 让纳顿感到意外的是,哈洛德也打算和他一起下去。 “哈洛德?” “执政官大人,这个计划是我提出的,我自然要陪同您一起去见西格人。” 哈洛德笑了笑,仿佛他只是去城外逛一圈,而不是去见手持刀剑的西格人。 纳顿嘴唇动了动,看着哈洛德,眼中涌上了莫名的神采。哈洛德一颗红心向妹子,除此之外,就只有领主大人,自然不会在意纳顿此刻的心情。在他身边的朵桑却注意到了,看看哈洛德英俊的面孔,高大的身材,再看看纳顿,看起来,要拿下卡里城,把约什家族绑到领主大人的战车上,要比想象中的容易…… 美人计什么的,绝对不是天朝人的专利。 如果哈洛德知道朵桑在想些什么,肯定会直接抽出剑,戳他一个窟窿。 他对汉子,没有兴趣,完全没有! 美人计什么的,通通去死! 和西格人的谈判进行得很顺利,纳顿虽然在某些方面短腿,在谈判桌上,却表现得十分精明。西格人到底也没占到太多的便宜,倒是哈洛德在西格人和纳顿的谈判时,主动和西格的随军书记官说了几句话,书记官讶异的看着他,“你不是卡里人?” “不。”哈洛德摇摇头,“我是格里兰人。” 书记官了然的颔首说道:“好的,我知道了。” 谈判结束,除了十万金币和两千头羊,西格人将卡里城中的十多架投石器也带走了。纳顿没有立场阻止,按照哈洛德的话来说,“执政官大人,您已经没有足够的金币支付这些武器的尾款了。与其这样,不如直接卖给西格人,抵偿商队的债务。” 一句话道明纳顿现在的处境。 卖投石器的钱,理所当然都进了哈洛德的口袋。不过,纳顿仍要付给商队一笔钱。投石器是按照二手武器的价格卖给西格人的,差价,自然要纳顿来补。 “当然,您也可以不付这笔钱。”哈洛德站在纳顿面前,神情很温和,眼神却很欠揍,“但是,也希望您能想清楚,这样做的后果。” 西格人已经退兵,卡里城几乎捏在他的手里,领主大人的信中说,纳尔逊公爵的领地已经到手,约什家族不可能再反水,反骨仔当一次尚可,做两次,压根不会受人待见。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自然没必要再对纳顿太过客气。 纳顿无奈,只得答应。 当天,执政官就颁布了征收新税的命令,卡里人愕然之下,心中涌起了不满,征兵之后,就是征税吗? 当这种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卡里城,手到擒来。 卡里城发生的事对某些人来说,就像是一朵不起眼的浪花,没有溅起任何波澜,例如奇萨国王。对宋默来说,却是他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 地精将哈洛德的信送到之后,宋默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他不能不高兴,这一次的事情,是完全依靠他自己完成的。不借助魔族,不借助巨龙,他自己独立夺取了一座城市! 这不是一场游戏,而是现实,活生生的现实! 从计划开始到现在,他和哈洛德的通信已经堆满了两个抽屉,虽然计划执行人是哈洛德,但计划的每一步,都是宋默的心血。 他怎么能不高兴,怎么能不兴奋? 这和瑞斯在奇萨和昂里斯掀起的混乱完全不同,这是他,凭借自己的能力做到的! 刚从奇萨返回的瑞斯,见到的就是宋默坐在椅子上,呵呵傻乐的样子。 瑞斯觉得很有趣,勾了勾嘴角,走上前,靠坐在椅子的扶手上,单臂搭在宋默的肩上,在宋默的耳边吹了口气,“亲爱的,我回来了,你这么高兴吗?” 宋默的心情很好,拉住瑞斯几乎就要探进自己衬衫领口的爪子,侧过头挑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道:“美人,卡里城马上就是我的了。” 瑞斯的眼神闪了闪,“卡里城?” “是啊,卡里城。”宋默搂住了瑞斯的后颈,手指摩挲着那片细腻的肌肤,“你不替我高兴吗?” “只是一座小城而已。”瑞斯眨眨眼,拉过宋默的手,亲了一下他的手指,“如果你想要,我可以将奇萨和昂里斯都给你。” “那不一样,”宋默摇摇头,“你给我,和我自己抢来的,完全不一样。” “是吗?”瑞斯歪了歪头,妖艳的面孔,看起来竟然有些可爱,“那么,你也不想要我从奇萨和昂里斯国王手里抢来的领地?” “我要!” 宋默一下站起身,按住瑞斯的肩膀,“说好了的,那些要给我!” “你确定都要?” “要!”瑞斯答应帮宋默从奇萨抢来两块原本就看好的领地,至于昂里斯,就当给老胡里安一个教训。 “那好。” 瑞斯坐直身体,打了个响指,一个魔族突然出现在室内,手中捧着一个卷轴。 “大人,阁下。” 魔族全身裹在斗篷里,声音也雌雄莫辨,却不会让人产生厌恶感。 瑞斯又打了个响指,魔族手中的卷轴飞起,在宋默面前展开,是一张地图,上面用红色的颜料,在奇萨,昂里斯和格里兰之间,重新划分了疆界。 “亲爱的,这些红线划出的地方,现在都是你的了。”瑞斯说着,又在卡里城的位置点了下,“这里,现在也要加进去。” 宋默揉揉眼睛,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你确定不是在耍我?” “我怎么会这么做?” “可这……” 宋默手里还有一张魔族之前绘制的地图,领地之间的边界都十分清楚,对比眼前这张,瑞斯几乎将半个奇萨,大半个昂里斯,都圈了进来! 这么大的地盘,他不用扯旗造反,武装割据,直接黄袍加身,登基称王都行了。 “如果你想那么做,也可以。” 宋默:“……” 瑞斯靠在宋默的身上,一手撩起宋默的黑发,轻声说道:“亲爱的,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 “我的母亲已经离开了魔界,很可能也来了光明大陆。” 虾米?! 宋默的眼睛倏地瞪大了,那个能把魔族亲王揍得离家出走的王妃?! 不知为何,宋默突然有了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第一百一十九章 光明教会主教卢卡作为六名大主教的代表,求见奥比国王。 教会骑士团的失败,迫使教会不得不向黑炎低头。贪婪的巨龙胃口绝对不会小,在主教大人的眼中,黑色的王宫就像是一头等待择人而噬的巨兽,随时可以将他吞没。 “主教,请跟我来。” 宫廷侍从官的声音有礼而冰冷,奥比人,比起教会,更信仰他们的国王。 主教卢卡走进宫门,黑炎与宰相墨菲正谈论着与西格的战后事宜,虽然国库充裕,墨菲仍希望能从西格要来更多的战争赔款,土地暂时是不要想了,只是一场边境战争的胜利,尚不足以从羯罗的手中抢来一块地盘。黑炎的任性时常让宰相大人头疼,但宰相大人也不得不承认,正是黑炎的这种任性,让奥比王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大。 “陛下,光明教会主教卢卡求见。” “恩。” 黑炎抬起头,金色的双眼,闪过一抹贪婪的色彩,宰相墨菲太熟悉国王的这种表情,光明教会,恐怕又要倒霉了。 作为王权的拥护者,墨菲对一直试图插手奥比政务的光明教会很不感冒,任何敢于挑战王权,给国王陛下添麻烦的家伙,都活该被踩进历史的尘埃里。 主教卢卡走进大厅,向高踞王座之上的黑炎弯腰行礼,在奥比国王面前,他没有任何架子可端,就算有,也在上次用金币换回灵魂之水时,丢了个一干二净。 这一次,又要做相同的事情,主教感到脸在发烧。 他明白大主教为何不亲自来见奥比国王,实在是,丢不起那个脸。至于为何两次都让他来做交易,主教卢卡握在权杖上的手攥紧,不就是上次报销的金币数字多了一些吗?打探消息的修士都可以公款吃喝了,他虚报一些数字,算得了什么? 公报私仇,太特马地小气了! “国王陛下,日安,很荣幸见到您!” 黑炎靠在王座上,转动着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声音低沉有力,“主教,见到你,我也很高兴。” 黑炎的确很高兴,在他的眼中,主教卢卡现在就像是一座金山,当巨龙见到金山,不高兴才怪了。 宫廷侍从官退了出去,没过一会,两个卫兵将一个木箱抬了进来,黑炎示意主教卢卡上前,亲自打开。 “你可以亲自查看一下。” 黑炎单手搭在王座上,身体微微前倾,像是一头呲着獠牙,舔着嘴角,等待猎物自投罗网的恶兽,“一定要仔细看。” 主教卢卡感到后颈窜上一股凉气,喉咙发紧,却不得不移动脚步,走到箱子前,掀开箱盖。 箱子里放着两个匣子,卢卡的动作顿了顿,接着打开了长方形的匣子,一柄银色的长剑,静静躺在深蓝色的丝绸中,剑身上镶嵌的宝石,散发着炫目的色彩。 主教的瞳孔缩了一下,放开权杖,拿起了长剑,抽出剑身,摩挲着剑柄上的花纹,不会错,这是骑士之剑。 那么,另一个匣子里…… 主教卢卡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另一个匣子,匣子里是一把小巧精致的银壶。壶身细长,瓶口上有一抹深红色的釉彩,十分别致。这种釉彩,独一无二,没有任何工艺可以仿制。 哪怕不像灵魂之水有独特的感知方法,主教仍一眼认出,这就是圣女银壶! 失窃的三件圣物,两件都在这里! 主教卢卡深吸了一口气,让激动的心情冷静下来,将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都放回匣子里,站起身,对黑炎说道:“国王陛下,感谢您为教会寻回圣物……” 黑炎举起一只手,止住了卢卡感谢的话,“我要的,教会应该很清楚。” 巨龙国王的意思很明白,废话就不必多说了,拿钱出来,才实际。 主教哽了一下,将额头蹦起的青筋按了回去,说道:“陛下,关于具体的数目?” 主教的话说到这里,停住了,看向王座上的黑炎,潜台词是:具体要多少,说个数吧! 黑炎满意的点了点头,很识相。于是伸出了两只手,摊开了巴掌,竖起了十根手指! 主教愣在当场,似乎不能理解黑炎这一举动。十根手指,十万金币?根本不可能!他会有那么好心? 墨菲轻咳了一声,“陛下。” 黑炎看看墨菲,又看看愣在当场的主教,恍然,收回了一只手,十根手指换成了一根,想了想,又加了五根,“一百五十万金币,不二价。”原本只想要一百万,突然想起宋默说过的一句话,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谁知道教会会不会和他讨价还价?多要点,总没错! 主教险些一口血喷出来,倒地立仆。 一百五十万?!他也要得出口! 主教卢卡被大肚子龙利用山寨圣物敲诈金币时,教会骑士团正在格里兰进行劳动改造。 作为领主,宋默有很多事情要忙,骑士团的改造事宜,全权交给了管家老约翰。老约翰表示,自己也很忙,于是将这一重任,委托给了前金色骑士艾尔特。 “艾尔特,领主大人信任你,我也很看好你,所以,努力吧!” 管家老约翰说完这番话,转身离开。身板挺直,步下生风。 在老约翰面前一直摆着扑克脸,表现得十分正直严肃的艾尔特,等到老约翰离开后,没有表情的脸,突然浮现出了一丝狰狞的微笑。列队等在一旁的教会骑士们齐刷刷打了个寒战,就连担当看守的侏儒骷髅,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骨头一动,卡啦声响成一片。 能把黑暗生物吓得缩脖子,如果领主大人在场,肯定会竖起大拇指,金色骑士艾尔特,威武! 继任的金色骑士博比斯站在队伍的最前面,看着艾尔特,皱起了眉毛。他和艾尔特彼此还算熟悉,总觉得眼前这个艾尔特有些不对劲。 博比斯不清楚,哪怕是再铁血的硬汉,在格里兰生活几个月,金刚石般的心灵也会被钻成蜂窝煤,甚至有可能被扭成麻花。至于艾尔特走过的心路历程,完全不是此刻的博比斯和教会骑士们能够体会的。 不过,没关系! 艾尔特眼中冒出了绿光,拳头攥紧,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个苦不如大家苦,他所经历的一切,这些家伙全都逃不掉! 前金色骑士大手一挥,侏儒们眼中的黑火闪了闪,教会骑士们全被带进了地下城,开始了地下城堡刑房免费一日游…… 艾尔特站在刑房门口,看着凛然不惧走进去,小脸煞白走出来的教会骑士们,脸上的笑容愈发狰狞了。骑士们看向这位前金色骑士目光,就像在看一个恶魔。 艾尔特撇撇嘴,这才哪到哪? 想当初,他不只是免费参观,耳朵边还有绘声绘色的解说,每当夜深人静,回忆起宋默那个带着笑意的冷冰冰的声音,艾尔特就浑身发冷。 对比完自己的遭遇,艾尔特果断一咬牙,糖果都是浮云,鞭子才是王道! 结束了刑房之旅,艾尔特将骑士们带向了等待收割的土豆田。 今天的皮皮兽,可以休息一下了。 骑士们被土豆砸得七荤八素之后,又在玉米田遭受了重创,紧接着被赶进了稻田,伤势过重的送进医院,没有缺胳膊断腿的,直接进了地瓜田,鼻青脸肿的骑士们和地瓜奋战时,头顶响起了嗡嗡声,抬起头,一排芋头低空飞过……田边还有十几棵等着捡漏的甘蔗…… 艾尔特站在田边,张开金色的乌龟壳,咬着地瓜干,看着狼狈的教会骑士们,心里想着,是不是该在收割完之后,送他们去边界参与地精的造墙运动? 所谓劳动改造,不劳动,怎么改造? 咬完一袋地瓜干,艾尔特动动腮帮子,他似乎能理解领主大人了,看着别人“挥汗如雨”,“艰苦奋斗”,他怎么感觉这么地爽呢? 艾尔特的抖S之魂正在熊熊燃烧,教会的汉子们,自求多福吧。 教会骑士们在前金色骑士的鞭策下劳动改造,以米斯为首的一百多教会修士,则在格里兰的医院里,水深火热。 罗杰摇晃着水晶试管中的粉红色液体,领主大人对他们制作的麻醉剂不太满意,尤其是麻醉剂的副作用,让宋默很头疼。想象一下,等他将来上战场,想要抓战俘,一枪下去,战俘没晕倒,却开始跳脱衣舞,脱完自后才自动躺倒……别人不会知道这是麻醉剂的副作用,只会以为宋默格里兰是色中恶鬼,还专门色汉子,色猛男!瞧瞧,连战俘都要扒光再绑! 汉子和猛男,会成为宋默格里兰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虽然女士们对麻醉剂的副作用大为褒奖,宋默还是下令,麻醉剂,必须重新研发! 要研发新的麻醉剂,就要进行大量的实验。之前只能在被他们逮到的野猪身上做实验,浪费药物不说,测试出过的药效还很不稳定,就在罗杰等人一筹莫展时,米斯带领的修士,帮忙解决了大问题。 一百多个免费的实验对象……罗杰等人的眼睛绿了。 于是,在格里兰的医院里,开始了一场罪恶的“人体实验”!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领地内的医院成为了女士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女士们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搬着小板凳,坐到医院大门外,聚众围观。 每天都能看到某个衣衫不整的汉子从里面跑出来,或者被丢出来,在大门前上演一场活色生香的精彩表演。罗杰等人并不是故意的,实在是他们没兴趣看一群汉子在自己面前扭腰摆臀脱衣服,不愿意自己看,就只能丢出去,给别人看。 唯一让女士们感到遗憾的是,修士们的身材,和骑士们完全不能比。 大部分都白斩鸡似的,很没有看头。 宋默也在某个黄昏后加入了女士们的队伍,恰好看到了从大门里被丢出来的米斯,这个大主教曾经的心腹,此刻正脸颊泛红,眼波如水的扯着自己的上衣。在女士们的欢呼声中,动作越来越大胆,媚眼乱飞,飞吻群抛,XX指数,五颗星! 据身边的女士说,这是米斯今天第二次出场了,艺术表现力和渲染气氛的功力,又上了一个台阶! 宋默的脑袋上轰隆隆就是一个炸雷,靠之,原来不只是骑士,连修士都有一颗闷骚的心! 这样下去,医院大门外可以直接搭台,收门票开风化场所了。 虽说他之前也曾经有过丰富领地精神文化生活的想法,但在医院大门外开一间“天上人间”,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 就在宋默搓着下巴皱眉头时,一个声音突然传进了他的耳朵,“格里兰,真是个有趣的地方。” 这个声音雌雄莫辨,听在耳朵里,一股酥软的感觉直冲脑际,让人的腰都忍不住发麻,如果说瑞斯的声音算是妖孽级别,那这个人的声音,堪称黑山老妖了。 宋默转过头,看向说话的人,第一个反应是,好高! 第二个反应是,好挺! 第三个反应是,这谁?! 说话的人低头看向宋默,挺了挺足以让任何男人鼻血横流的XXX罩杯,勾起了丰满的红唇,朝宋默抛了个媚眼,紧接着一把将宋默搂进了怀里,使出了一招必杀技:埋胸! 全天下的所有男人,都会愿意在这记杀招中幸福的死去…… 哪怕宋默现在的情人是汉子,他也曾经梦想了妹子二十多年,感受着挤压在脸颊边的波涛汹涌,宋默幸福的荡漾了,陶醉了,脑袋上冒出了一串粉红色的泡泡。 “亲爱的,我总算是见到你了。” 埋胸之后,红唇直接亲到了宋默的脸上,“宝贝,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可爱!” 宋默艰难的抬起头,看向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褐发美人,刚想说话,身后又传来了瑞斯的声音,“母亲?” 宋默眨眨眼,母亲? 被瑞斯叫做母亲的美人放开了宋默,在宋默大口喘气的时候,直接飞起一脚,将走过来的瑞斯踹飞出去,褐色长发飞扬中,深情说道:“儿子,我可真想你啊!” 说着,又是一脚,瑞斯险险避开,宋默却看得目瞪口呆,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不愧是把魔族亲王揍得离家出走的女士,绝对的霸气威武! 第一百二十章 魔族王妃的到来,为格里兰增添了一抹别样的色彩。 这个高挑的褐发美人,就像是一台天然发电机,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风情无限。无论男女老少,雌雄公母,只要她愿意,都得跪在她的脚下唱征服。就连格里兰的狂暴植物,在她面前,似乎都乖觉许多。 宋默曾亲眼看到轰炸机一样的芋头,列队整齐的飞进仓库,让正指挥教会骑士们在芋头田中奋战的艾尔特扼腕不已。 经过一段时间的劳动改造,教会骑士们已经脱去了神棍打手的外衣,开始向格里兰的劳苦大众无限靠拢。继任的金色骑士博比斯,最先端正了态度,崩掉了三观,摆正了位置,坚决跟随前任金色骑士艾尔特的脚步,为了格里兰的发展,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现在的格里兰,时常能看到挥洒着汗水劳碌奔波的两个金色乌龟壳,只不过,一个壳大点,一个壳小点。 至于米斯等修士,依旧每日不间断的为丰富格里兰的精神文化生活无私奉献中。罗杰等人给宋默的报告中,这些修士永远都是一副为光明教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狂热殉道者形象。 事实上,修士们的信仰早已经开始动摇,罗杰等人之所以这么做,只因为他们舍不得如此物美价廉的实验品而已。 宋默不清楚这些前修士心里的小九九,对比一下骑士团和修士们的态度,不由得对米斯等人肃然起敬。这绝对是意志坚定的“好”同志啊! 对于这样的铮铮铁骨,就要严肃认真的对待! 从身体上压垮他们,从精神上击溃他们,彻底让他们认识到,誓死跟随光明教会这个反政府组织,是多么不明智的行为!必须尽快改正思想,投入到格里兰的怀抱中来!作为这些修士思想导师的前修士们,还要继续努力! 接到命令的罗杰等人笑了,摩拳擦掌,努力,他们一定会继续努力,绝不辜负领主大人的期望! 得知事情真相的米斯等人哭了。有没有这么颠倒黑白,扭曲事实的?目睹骑士们在田地中舍生忘死,经历过自己在医院大门前宽衣解带的严酷事实后,一百多号修士明明已经宣誓脱离光明教会,为格里兰的伟大事业奋斗终身了!结果这六个家伙为了一己之私,硬是将他们扭曲成了顽固不化的死硬分子! 这怎一个冤屈了得! 在米斯的组织下,修士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会议决定,不能这样下去了!他们也是会医术的,他们也是会研究药剂的!于是乎,修士们开动脑筋,解放思想,集思广益,通过各种手段,将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可利用价值写成了一封血书,送到了宋默的面前。 宋默接到修士们的血书,真的是字字泣血,行行洒泪,看完了,领主大人嘴角抽了抽,拎着那份血书,在罗杰等六个前修士眼前晃了晃,“这是怎么回事?” 罗杰摸摸鼻子,说道:“领主大人,事情是这样地……” 罗杰一边说,宋默一边点头,听到最后,摸摸下巴,既然人家已经投诚了,继续这样对待人家是不对地!虽说光明大陆没有优待俘虏的传统,也没有XX瓦公约什么的,但是对待已经顿正了态度,改正了思想的米斯等人,继续简单粗暴下去,绝对是不可行的。 不过,也不能这么简单就相信这些家伙,要知道,他们和哈洛德等人不同,不是主动离开教会,又被教会一路追杀,同教会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万一他们假装投诚,私下里还打着跑路的主意,那就大大不妙了。 宋默拍板,这些家伙不是说自己也擅长医术,可以制作药物吗?那好,拨给他们一些材料和实验器材,谁能率先研究出让宋默满意,对格里兰有用的药物,谁就能摆脱实验品的身份,不需要再每天准时准点的为格里兰的女士们表演行为艺术了。 优胜劣汰,竞争上岗! 米斯等人得到消息,愣了一会,马上撸胳膊挽袖子,为了不继续在一群女人面前脱衣服,拼了! 修士们脱衣服的次数减少了,格里兰女士们的休闲娱乐时间也随之递减,同样,待在格里兰的魔族王妃罗兰,也闲了下来。 闲下来的王妃,是可怕的。 王妃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到自己的儿子,瑞斯梅尔斯身上。瑞斯曾想过祸水东移,告诉罗兰王妃,领地中住着一个天生和魔族不对盘的精灵,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王妃的气场如此之强,杰里斯早就没了踪影。 至于他是藏起来了,还是干脆跑路了,没人知道。 瑞斯很无语,精灵的傲气和勇气呢?!敢千里追杀自己的精灵,也不敢对上自己的母亲吗? 领地的面积不小,地面下还有地精和侏儒建造的庞大地下城堡,领地旁是一片终年不见天日的翡翠森林,要在这么大的地方中找一个精灵……很遗憾,罗兰没有那个耐心。 与其花费力气去找一个藏起来的精灵解闷,不如找就在眼前的儿子方便。 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魔族苦逼了,冷艳高贵的形象彻底崩了。崩是崩了,宋默却借此了解到了瑞斯的另外一面,也让在他面前的瑞斯梅尔斯,更加真实起来。 虽然,这个过程,有点暴力。 宋默一边用煮熟的鸟蛋揉着瑞斯眼角的淤青,一边腹诽,这家伙皮厚得子弹都打不穿,却被王妃一拳给揍青了,足见王妃的武力值有多惊人,绝对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李小龙中的李小龙! 按照瑞斯的说法,在梅尔斯家,亲王和亲王的继承人属于二等生物,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绝对是王妃,王妃开心了,大家开心,王妃郁闷了,大家郁闷。王妃想揍人了,除了亲王和亲王继承人,全都土遁了。 简言之,王妃一跺脚,大地都要抖三抖! 这可真是个“相亲相爱”的神奇家族。宋默脑袋上冒出了一个泡泡,幻想着王妃小宇宙爆发,一记连环踢,将亲王和亲王继承人一起踹飞,其他人纷纷效仿地精就地挖洞土遁的场景……连忙咬住嘴唇,不行,不能笑! 瑞斯见宋默不说话,眼中却闪过笑意,一把搂住了宋默的腰,将脸靠在宋默的腰腹间,闷闷的说道:“亲爱的……” 宋默拍了他一下,“老实点,脸上的淤青还没揉散呢,你想当国宝吗?” “国宝?”瑞斯抬起头,不解的看着宋默,眨眨眼,眼神那个迷离,表情那个茫然。 知道瑞斯现在这个样子百分之八十以上是故意做出来的,宋默的心肝还是颤悠了一下,果然美人什么样子都好看啊。忍不住掐了一下瑞斯的脸,刚好掐在淤青的地方,看到瑞斯皱了一下眉,宋默的心情顿时大好,“国宝什么的不重要。”宋默又戳了戳瑞斯脸上的淤青,“还是先解决你脸上的问题吧。” 瑞斯搂着宋默没松手,低声嘟囔了几句,声音太低,宋默没听清楚。 “什么?” 宋默不解的低下头,蹭了一下瑞斯的额头,越是了解瑞斯,宋默就发现,瑞斯的真实性格和当初给自己的第一印象实在是相差甚远。 阴险狡诈,肆意妄为的确不是教会胡诌,可谁能想到,这个被形容成光明对立面的暗黑魔族,竟然很孩子气? 明明是一张妖艳妩媚的面孔,却常常挂着无辜的表情,说出让宋默哭笑不得的话,加上刻意的讨好,宋默想继续生他的气,都提不起力气。 忍不住又掐了一下,宋默没好气的说道:“装得太多,就不像了。” 瑞斯立刻舒展眉头,笑了。 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自己的脸上,侧过头,嘴唇轻触宋默的掌心,柔软的触感,带着小心与怜惜。 宋默有瞬间的怔忪,脸色微红的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却发现手腕上的力气大得惊人。一只大手扣住了自己的后脑,压低,妖媚的面庞渐渐接近,近得可以看到如蝶翼般颤抖的睫毛,感觉到吹拂在脸颊上的温暖呼吸…… 宋默双手越过瑞斯的肩膀,撑在椅子的靠背上,单膝跪在了瑞斯的腿上,合上双眼。落在唇上的触摸,轻吻,像是被羽毛拂过,痒痒的,却不想放开。 灵巧的舌尖探出唇瓣,描摹着唇形,蹿进微启的唇瓣间,扫过雪白的牙齿,挑开,寻找着另一条舌,轻触,纠缠……来不及吞咽的口水沿着嘴角滑落,被轻轻抹去,喉结上下滚动,暧昧的热度开始从身体深处涌上,缓缓的流淌入四肢百骸。 宋默的头有些晕,等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扯开了瑞斯的衣领,咬住了他的脖子。 看着衣衫凌乱,嘴唇红肿,眼波荡漾,一副任君采撷样子的瑞斯梅尔斯,宋默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这,是他做的? 瑞斯侧着头看向突然停住的宋默,抓起宋默的一只手,含住了他的一根手指,“亲爱的,怎么了,不继续吗?” “我……” 宋默刚说出一个字,房门就被敲响了,宋默连忙推开瑞斯,整理好衣服,这个时候会来找他的,应该是管家。 出乎预料,房门打开,走进来的不是管家老约翰,而是一身酒红色长裙的魔族王妃罗兰。 修身的长裙完美勾勒出王妃火爆的身材,胸前一对的诱人的雪白,让宋默不由得回忆起被埋胸的幸福感…… 宋默的神情出卖了他,瑞斯眯起了眼睛,手指钳住宋默的下巴,硬是转过了他的头,“亲爱的,我也有!” 什么?有什么? 宋默眨眨眼,下一刻,椅子上坐着的汉子,变成了妹子,妹子拉开松垮垮的衬衫,露出了一对白嫩的小兔和小兔上的两点樱红,随后扣住宋默的后颈,直接往自己的怀里拉,“来!” 宋默立仆。 他实在无法理解这些魔族的思考回路,果然物种不同,思考方式也不一样吗? 在母亲大人的面前这样那样,太XX了有没有?!严重点说,自己这算是XX未成年啊!难保那个之前还对他埋胸的王妃不会突然暴起,一脚将他踹飞。他没有瑞斯那么强悍的防御能力,一脚下去,绝对是去见上帝的份! 看到眼前的场景,罗兰非但没生气,反而笑了起来,笑声越来越大,控制不住开始捶墙,坚固的石墙,硬是被她捶出了一个又一个碗大的坑。 这一刻,美人什么的,巨X什么的,埋胸什么的,都长着翅膀飞走了,宋默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修理墙壁的费用,谁出? 罗兰笑够了,撩开垂落额前的一缕长发,走到瑞斯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子,给你一个忠告,想娶到老婆,千万不能学你的父亲,还是和母亲多学学,明白吗?” 瑞斯哼了一声,宋默却心中一动,看向罗兰的眼睛,带上了探究。 罗兰笑笑,染着鲜红蔻丹的手指挑起了宋默的下巴,“我漂亮吗?” 宋默不自在的躲开了罗兰的手指。 宋默的闪躲让罗兰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低下头,声音染上了一种醉人的魅惑,“你喜欢男人?” “不喜欢。”宋默又向后躲了躲, 罗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指着瑞斯,“难道他不是男人?” “这不一样。” 瑞斯也在这时开口说道:“母亲……” 罗兰却没理他,哦了一声,站直身体,突然打了个响指,一行黑色的符文从她脚底升起,符文散去,一个高挑的褐发美男,站在了宋默的面前。雪白的肌肤,饱满的红唇,海蓝色的眼睛,和瑞斯很像,却又完全不同。 变换之后,罗兰身上的衣服也不同了。黑色的长裤包裹着两条长腿,鲜红如血的衬衫,却不会显得违和。 罗兰的身上,有一种岁月沉淀的魅力,像是醉人的美酒,时间越久,便越香醇。 罗兰单手耙梳过长发,海蓝色的眼睛变得益发深邃,红唇牵起了诱人的弧度,看向宋默,又一次问道:“我,漂亮吗?” 瑞斯的脸色变了,“母亲!” 宋默皱起了眉头,后退一步,直接扯过瑞斯的胳膊,开口问道:“你爸妈都能这样变来变去的?“ 瑞斯不解宋默为何突然问这个问题,还是点了点头,给了宋默肯定的答案。 宋默眉毛一皱,问出了一个明显状况外的问题:“那你到底是谁生的,你爸还是你妈?” 瑞斯:“……” 罗兰:“……” 这时,敲门声又一次响起,门外传来了杰森的声音:“领主大人,西北行省的总督大人来访。” 赛万斯?难道,是黑炎那件事成了? 宋默松开瑞斯的胳膊,一旦想到那头大肚子龙给他送来了金币,房间中的两个人美人在领主大人眼中全都成了浮云。 美人固然好,金币价更高!有了金币,有了骑士团一千多的壮劳力,地下商业街,可以开工了! 不过,为什么是杰森来报告?以往都是管家。 宋默握住门把的手突然顿了一下,好像,自从罗兰留在格里兰,管家从来没有和她出现在一个地方……是他想多了吗? 第一百二十一章 赛万斯的确是来给宋默送金币的。 黑炎手中的两件山寨圣物,直接从教会换回了两百万金币,教会试图讨价还价一番的结果是,巨龙国王不爽了,爪子一挥,价格直接从一百五十万飙升到两百万。 大主教们商量了一下,还是干脆点给钱吧,谁知道继续讨价还价下去,贪婪的奥比国王会不会再抛出一个更加离谱的价格? 身负重任的主教卢卡再次造访了黑炎的王宫,看着王宫大门上雕刻的那条浑身漆黑的巨龙,卢卡险些泪流满面,黑啊,真黑啊! 可人家有实力这么黑,教会就只能认栽。 随同主教卢卡送进王宫的,还有二十只箱子。光明教会有钱,但一下子拿出二百万金币,也算是伤筋动骨了。箱子里除了金币,还有作价的金器和宝石。光明教会很识趣,没试图在暗地里做任何手脚,黑炎满意了,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终于重归教廷的怀抱。 换回圣物的当天,六个大主教就对外宣布,经过教会骑士团和修士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寻回了两件圣物。黑炎不屑于去拆穿光明教会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把戏,只要钱到手,给教会一个面子也无妨。现在还不是彻底撕破脸的时候,巨龙已经发现,教会是一个不错的来钱渠道,与其将他们赶走,还不如留下继续敲,金币,总是不嫌多的。 二百万金币和各种金器宝石,不至于让黑炎数钱数到手抽筋,也足够让热爱金子的巨龙高兴上半天了。不过,黑炎还记得这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属于宋默的,毕竟两件山寨圣物,都出自格里兰。 “六十万。” 黑炎站在一字排开的箱子前,弯腰抓起一把金币,摊开手掌,看着一枚枚金币从指缝间滑落,掉回箱子里,发出一声声动人的撞击声,金色的眼睛眯了起来。想起那双黑夜一般的眼睛,不由觉得身体有些燥热。 “宋默格里兰……” 巨龙国王难得大方了一次,除了约定的三分之一,额外增添了十万,一共七十万金币,装满了五辆马车,由黑甲骑兵护送,日夜兼程,没用几天时间,就抵达了西北行省。 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们对这五辆王都来的马车都很好奇,从深深的车辙印来看,马车里装载的绝对不是普通东西。可马车上的王室徽章,和护送马车的黑甲骑兵,打消了他们的好奇心。没人有胆子上前打探,更不用说查看,不要命了吗? 对于国王陛下给格里兰领主送钱的事情,赛万斯总督没有向外透露一句。在马车和骑兵抵达后,连卸车的过程都省去了,直接被总督大人送来了格里兰。 宋默看着眼前五辆马车,管家老约翰已经清点过数目,整整七十万金币!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宋默皱起了眉头,总觉得这笔钱有点烧手。他得到的消息是,黑炎只从教会要去了两百万金币,他至多能分到六十万!而黑炎给了他七十万……那头大肚子龙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总督阁下,”宋默转过头,对赛万斯说道:“陛下有没有提出其他的要求?”如果黑炎趁机要点武器或者糖果葡萄酒,宋默倒是可以接受。否则,乍然给他这么多钱,宋默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赛万斯看了宋默一眼,没说话。直接从怀里取出了一封黑炎的亲笔信,白色的信纸上,狂放的字体,红色蜡封上,烙印着王室的徽章。 宋默迟疑了一下,接过信,当着赛万斯的面拆开,看过内容之后,惊悚了。 靠之,如果不是他的理解力有问题,就是黑炎写信的方式有问题,这绝对是一封情书! 宋默揉揉眼睛,以为自己眼花了,可无论再看几遍,这都是一封不折不扣的情书!字里行间充满了暧昧的气息,连标点符号都冒着粉红色的泡泡。宋默两辈子以来,还是第一次收到情书。 大肚子龙写情书,这世界玄幻了吗? 赛万斯见宋默神色变来变去,却始终不发一语,开始好奇国王陛下的信里到底写了些什么,能让格里兰领主变脸。 赛万斯探究的神情宋默看到了,突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黑炎让他吓了一跳,他从黑炎手下的总督身上找补回来,不算什么吧? 领主大人笑眯眯的对总督大人勾勾手指,低声说道:“想知道国王陛下信上写了什么吗?” 总督大人疑惑的看着领主大人,到底好奇心占了上风,点了头,马上,他就开始后悔自己这个决定。 “这是一封情书。”宋默神秘兮兮的说道,然后一甩头,“人太帅,没办法啊!” 说完,背着手,迈着四方步走开,留给赛万斯一个“不要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的潇洒背影。 管家开始指挥仆人将五辆马车卸车,将金币运回地下城堡。 独留赛万斯风中凌乱,石化龟裂。 国王陛下写情书? 总督大人同样觉得这个世界玄幻了。 黑炎这封莫名其妙的情书并没让宋默困扰太久,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算对方再带兵来格里兰耍流氓,他也不会再让这头大肚子龙占任何便宜。 归根结底,宋默根本不相信黑炎是喜欢他。这头大肚子龙第一次见面就讹去了他几千金币,紧接着又带兵到他领地来找麻烦,耍完流氓,几乎喝光了他一酒窖的葡萄酒,事实即成,无论黑炎做什么,都会被宋默打上阴谋色彩。所以,巨龙国王难得想要浪漫一把,媚眼却抛给了瞎子,彻头彻尾的悲剧了。 事情没有瞒过瑞斯,魔族还记得上次和黑炎在格里兰大打出手的情形,也记得黑炎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宋默不相信,不代表他不清楚,那头返祖巨龙脑袋里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 巨龙是让魔族都为之侧目的种族,他们一旦想要什么东西,绝对不会轻易善罢甘休,一个不如意,直接开抢。魔族被形容成暗黑的种族,却甚少被人抓到小辫子,大模大样抢金币和抢公主的,永远都是脾气不好的巨龙。 黑炎就是曾经劫掠公主的巨龙,留在奥比王室的血脉。幸运的是,返祖的巨龙血统,让他拥有了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强悍,不幸的是,巨龙的贪婪,总是和强悍并生的。 宋默尾指上那枚代表着奥比王室的戒指,更是让瑞斯如鲠在喉。他却不能强硬的让宋默取下,宋默和黑炎还有合作关系,有黑炎在,能帮宋默挡去不少的麻烦。就算瑞斯自认完全可以确保宋默安全无虞,可他魔族的身份,到底是个妨碍。 “该死的肥龙!” 瑞斯恨恨的咬着牙,罗兰走到瑞斯的身边,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带着魅惑的语调,缓缓的在室内流淌,“我的孩子,喜欢的东西,就要攥在手里,瞻前顾后,可不是梅尔斯家族的风格。” 瑞斯推开罗兰的手,“母亲,不要对我用魅术。”说到这里,突然话音一转,“还有,之前为什么对他用魅术?你明知他是我的情人。” 罗兰知道瑞斯口中的他指的是谁,涂着鲜红蔻丹的雪白手指点了点饱满的红唇,说道:“这只是我表达友好的方式。” “表达友好?”瑞斯看着罗兰,“我不这么觉得。” “是吗?” 罗兰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算得上粗鲁的动作,在她做来,却莫名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味道。 “母亲。”瑞斯海蓝色的眼睛变成了一片猩红,声音变得坚硬,“我是梅尔斯亲王的继承人,梅尔斯家未来的家主。宋默格里兰是我选定的伴侣,我不希望在他身上发生任何意外。您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哦。”罗兰意味深长的笑了,“那么,我的孩子,你可以告诉我,找到你父亲了吗?得到权力之戒了吗?” “……” “没有,对吧?” 罗兰的笑意加深了,身体前倾,用低得几不可闻的声音,在瑞斯的耳边说道:“你的情人,身体里有你父亲的血吧?封印你父亲魔力的‘圣物’也到手了吧,既然这样,还犹豫什么呢?” “母亲……” “尽快找到你的父亲,我的丈夫,取得权利之戒,继承梅尔斯家,不才是现在的你应该做的吗?” “不!”瑞斯坚定的摇头,“我曾经欺骗过他,不会欺骗他第二次,也不想伤害他,我喜欢他!” “喜欢?” 罗兰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变得一片冰冷,和瑞斯一般无二的海蓝色眼睛也变成了一片猩红,“你会后悔的,我的孩子。” 黑色的符文开始在脚边流动,瑞斯知道自己母亲的脾气喜怒无常,他立刻后退一步,在罗兰发难之前,推开窗户跳了下去。 罗兰一愣,堂堂梅尔斯家族的继承人,竟然就这么跳窗跑掉了?这是之前的瑞斯梅尔斯绝对不会做的事情! 他在光明大陆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罗兰几步走到窗前,看着瑞斯安全落地,仰头和他对视,已经恢复成了海蓝色的眼睛中,凝结起了不可动摇的意志。 “喜欢……吗?”罗德轻轻呢喃着,无声的笑了。 奥兰多,这就是我们的孩子啊…… 罗兰站在窗边,看着瑞斯转过头,朝指挥仆人运送金币的宋默走去,宋默看到瑞斯,也笑着迎了上来,罗兰饶有趣味的看着两个人的互动,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孩子,是真的喜欢着那个身体里继承了魔族亲王之血的人类领主,而那个黑发的人类,也用他独有的方式,喜欢着自己的孩子。 看起来,就算自己想做坏人,也做不成啊。 罗兰双手支在窗沿上,摇了摇头,算了。反正已经一千七百多年了,不急在一时。 就在这时,罗兰的目光落在了从宋默身后走出的一个挺拔身影上,高大的身材,一头银色的发,被岁月烙印上了痕迹的五官,仍让她感到熟悉。 罗兰的眼睛慢慢眯了起来。 仿佛感应到了落在身上的目光,管家老约翰下意识的抬起头,看到了站在窗边的罗兰。两人无声的对视了片刻,老约翰率先转开了目光。 宋默察觉到老约翰有些不对劲,转过头问道:“管家,你怎么了?” “没什么,领主大人。”老约翰一板一眼的回答道:“我只是在想,你说的地下商业街,什么时候开工。” “等到哈洛德的消息传回来,就可以开工了。”宋默笑眯眯的说道:“说起来,是时候让纳尔逊回国了。” 奇萨国内已经乱成了一片,除了占领地,一些奇萨本国的贵族领地,也接二连三的出现了问题,除了和宋默达成共识的约什和卡梅家族,之前纳尔逊联系过的另外两个贵族家族也不再左右摇摆,陆续向公爵大人抛来了橄榄枝,和这些家族联姻的贵族们,也或多或少的了解到了他们私底下都在做些什么。 一个选择题摆在了大家的面前,支持纳尔逊公爵,还是坚定的站在国王一边?暗地里的会面从未停止过。至今仍被蒙在鼓里的,大概只有奇萨国王一家子了。 宋默一开始认为这不是个好现象,几乎被摆到台面上的谋反,还能成功吗?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出乎宋默的预料,不断有贵族家族和纳尔逊联系,公爵的案头,已经摆放了厚厚的一摞书信。 宋默意识到,反而是将纳尔逊摆到明处,得到的好处更大。 奇萨国内的占领地,包括之前属于昂里斯的国土,以及从其他国家手中抢来的零星几处,都已经被捏在了瑞斯的手里,也就是说,这些地盘现在都任由宋默搓圆捏扁。支持纳尔逊公爵的贵族势力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足以和国王分庭抗礼了。 想到就做,宋默当天就和纳尔逊在领主府的小黑屋进行了一场密谈,密谈直到深夜。第二天,脸上挂着两个黑眼圈的纳尔逊公爵,走出小黑屋之后,几乎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 他即将成为奇萨国王! 这一切,都是宋默格里兰给他的! 无论纳尔逊今后会如何,在这一刻,他是诚心实意的感激宋默。 至于宋默,他正翻着刚和纳尔逊新签订的一份协议,笑得异常开心。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宋默叫了他两声,才回过神来。 “管家,你怎么了?” “没什么,领主大人,从昨天到现在,您都没有吃东西,我去为您准备早餐。” 老约翰一说,宋默倒真觉得饿了,点点头,将契约收好,和老约翰一起走出了房间。半途,遇到了迎面走来的罗兰。她身上仍是一件酒红色的长裙,褐色的长发挽起,露出了白天鹅一般的优美颈项。 美丽的魔族王妃,朝两人迎面走来,一步一步,就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宋默觉得奇怪,刚想开口,罗兰却朝他轻轻颔首,随即转头看向老约翰,说道:“你到底是谁?” “我只是格里兰领主的管家,夫人。” “是吗?” 罗兰显然不信,老约翰却不再说话。 紧接着,一行黑色的符文从罗兰的脚底升起,一股黑色的旋风席卷了王妃全身,黑风散去,高贵的美丽王妃,变成了身材高挑的长发青年。 罗兰冷笑一声,凌空跃起,直接朝老约翰攻击过来,老约翰将宋默拉到一边,侧过身,躲开罗兰的攻击。 罗兰还不罢休,又是狠狠的一腿扫过,老约翰也抬起腿,砰的一声,两条腿撞到了一起,罗兰一挑眉,“你还不承认吗?” 老约翰收回腿,后退一步,依旧不说话。 宋默诧异的一挑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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