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生命线很长,唔,走向也不错!我看看,这里有个三角形,这是不好的记录……你在9岁到12岁之间是不是生过一场重病?”
9~12岁?那一年…… 我在乡下吃错野果,急性溶血性贫血,如果不是小叔叔连夜背着我赶到县城,我就没命了,难道真的算得这么准?
他的手指继续在我手心里划来划去,搞得我直痒到心里。小巫师说:“你的智慧线嘛……有两个断线,一个是13岁左右,一个是18岁左右,然后呢,基本上就很淡了。就是说,你的钻研方向换过两次!”
有吗?十三岁……我好象是喜欢中医,因为有个二爷爷是老中医,可是突然又喜欢起数学来,我喜欢理性的东西。18岁……在县中,老师说数学系没什么指望,还是学企业管理吧……真的能算这么准?
“你的事业线还不错,应该在35~40岁就有很好的位置……你的爱情线嘛,咦?”
他看着我,眼睛乌黑明亮:“你好象是容易为情所困的类型哦!看起来不象!”他又低头在我的掌心拔拉着:“你应该是28岁结婚,30岁有的小孩!”
我感到一阵凉意升起,头皮都发麻了,不会吧?算得这么准?他看到我的表情,噗哧一声笑出来:“哈!怎么样,不错吧?”
我想起来了,昨天我跟他说过,我结婚两年才有孩子,现在35岁,想不到他记得这么清楚!嘿。小孩子。
他翻过我的手,最后说:“你呢有点贫血,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想得多做得少。”
嘿。总的说来,蒙得还行。我从来不信这个。只是,跟卫子玩这个游戏还是挺有意思的。
我逗他:“你给自己算过没有?”
卫子摇摇头。认真地说:“不能给自己算的!你见过理发师给自己理发吗?”
我笑了起来。这家伙。“不过,我觉得啊,卫子”,我得给他一点忠告。“你觉得在这样的场合表演是你梦想的一部分吗?你不觉得太乱了?跟你当初想的有没有什么不同?”
卫子脸色有点不好。“大哥,我知道你觉得在这样的地方演出没意思。怎么说呢?我一般在饭店,夜总会演出的比例为1:2,这样呢,收入可以高些。夜总会气氛会好些,饭店呢大家主要是吃饭,认真听我唱的人不多。可是,我在这些地方唱,一来可以学习把控听众的能力,二来也可以有一些资金来出磁带。我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出我的第一盒专辑!”
唔,小家伙还有点思想。现在唱片公司都亏本,不会花钱来包装小歌星的,如果现在还有人做歌星梦,我会觉得他傻。可卫子,既然喜欢,应该可以试试吧。
“你最喜欢唱的一首歌是什么?能不能唱给我听听?”
“是一首李亚明唱过的《最后的辉煌》,齐秦写的曲,李格弟写的词。”
他闭着眼睛酝酿了一会,唱道:“忍着最痛的伤,找个最冷清的地方,关上所有的窗,儿女情长统统都收藏……”
他唱得很轻,也很动情。我分明看到一颗泪悄悄滑过他光滑的脸。
我只能拍拍他的肩。他突然就抓住我的手,哽噎道:“大哥!”
我轻轻地环抱着他。一个温暖柔软的躯体。一个青春健康的年轻的男孩子。他的灵魂唯美脆弱,灵动却无依。可他的生命力异常顽强。矛盾的孩子。
他把我的手指放到嘴边亲吻。我慌了,一阵阵酥麻传来,象是平静的海面上刮起的压抑的风。这是暴风雨的前兆。他低着头,脖子修长,毛绒绒的浴袍松散地围着他光滑的肌肤。他身上的气息清新,他的呼吸灼热。我要失态了。
他感觉到我的变化,抬起头看我。
我慌张地推开他,可他抓得很紧,把我的手拉着放在他的腰上。我们就这样无声地纠缠着。我听到谁的心跳声咚咚地响着,象鼓声声催,还听到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过了一会我才羞愧地发现那是我自己弄出来的声响。
风一阵阵地越吹越大,海面开始翻腾。乌云压得很低,奔涌弥漫。一道闪电把天空撕裂,照亮如山的巨涛。紧接着传来轰隆隆的雷声,雨开始泼下,象郁闷的天终于找到一个突破口。深深的海底里,地壳也不安分地磨擦着,酝酿着。岩浆在地底奔流,也想找个突破口……
终于……
我躺在床上,他趴在旁边笑眯眯地看着我。我把头扭开,他就爬到另一边;我又把头转回,他用力地把我的脸扳过来。我不敢看他明亮的眼睛。他睫毛很长。眼睛很大。看了不禁让我又有失控的危险。
说实在的,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真象烧起来一样。全身的感觉细胞都集中在他触到我的那一点上,生锈的机器开始运转。原来我也很行。和妻子,那是天经地义的,是义务。跟卫子,是享受。他好象挖出我每一寸肌肤的潜能。
这算什么呢?我感觉35年来的生活面临一个巨大的威胁。很多习以为常的东西将被打破。新天地在我面前,布满荆棘。那是一条艰难的路。我不敢想。这只是个意外,我告诉自己,最多算个艳遇。奇怪的艳遇。
卫子笑眯眯地看着我,一言不发。不可否认,他是个可爱的男孩。酒窝,虎牙,碎发。年轻的身体很匀称。可是他肯定有很多的经历。他跟我绝对不是第一次。这方面我笨得很。
忘了吧忘了吧,天亮后将回到熟悉的生活了。温柔的妻,可爱的女儿,稳定有发展的工作,都在等着我。
我闭上眼睛胡乱想着。卫子又来动我,我忍不住也在他的背上摩挲,那光滑的结实的皮肤。和妻绝对不一样的触感。我又开始觉得有火从手指上传到心里,迅速地烧遍全身,猛地翻过身压住卫子……
卫子把我的手指含在嘴里轻轻里咬着,含糊地说:"大哥,你真行啊。"
我不作声。他怎么看我呢?一次艳遇?他的生活如此多彩,一定有很多这样的艳遇吧。我在他生命里只是一朵小小小小的浪花吧。
卫子轻轻地说道:"大哥,我爱你。"
我一震。虽然知道那只是应景的话,我还是喜欢听。一个男孩子说,他爱我。天哪,我居然喜欢听。
这是不可能的。他那么年轻,我们相差十三岁。我有什么好呢?死板。没什么趣味。他的世界是彩色的,理想的,我的是灰色的,现实的。长相上,我只能说一般,已经有许多的皱纹。他爱我哪一点呢?
卫子自顾自说道:"我喜欢有人听我说话。从来没有人真的想听我谈自己的梦想。他们只对我的躯体感兴趣。可你会认真听。"
他怎么知道我心里想什么?居然主动开始解释为什么爱我?他这么神让我觉得恐怖。同时我也很惭愧,我听他说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长得好。我喜欢看他扑闪着大大的眼睛充满梦幻色彩地憧憬未来。
"而且,我喜欢你有踏实,稳重,有责任感。你很有人情味,跟其他人不一样。你善良,有同情心。而且,我……喜欢跟你……"
我按住他的嘴不让他说。天已经慢慢亮起来了,窗外的城市慢慢苏醒,我的生活一点点又回来了。昨天只是个梦而已……我告诉自己。别陷进去啊。他是个小孩,他还有很多选择,可我没有。我上有老下有小。我在单位里还是个不大不小的官。我只能把这当成梦。一个春梦。他今晚还不知在哪里,可我却一定会回到自己的家。
他从脖子上解下来一个挂件给我看。"大哥,你看这个欢喜佛!我去泰国时买回来的。"
这是个玉的挂件,很小,雕工很细,是两个男人赤身搂抱在一起。一般的欢喜佛都是一男一女,这个确实很独特。
"大哥,这是我的护身符。我想把它送给你,这样,你看到他就会想起我来了。"
"我怎么能要?这是你的护身符。"
"你来保佑我啊!好不好?我想送给你!"
我看着他。小孩子是认真的?
天越来越亮。太阳升起来了,我们站在窗前看着那血红的太阳慢慢从城市边缘探出头。新的一天。我要回到我的生活里去了。真有白天做人晚上做鬼的感觉。
卫子问我:"你是不是上午就坐飞机回南京?我怎么找你呢?"
我不想再见到他了。他绝对是个危险人物。他会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团糟的。
卫子开始是热切地看着我。可是慢慢他的眼睛暗下来了。他真聪明。是不是会读心术啊?
他放开我,低声说:"大哥,天亮了,你也要收拾东西,那我就先回去了。"
我没留他。他关上门,走了。
我开始收拾东西。床上是他穿过的浴袍,凌乱地躺在那里。床头柜上摆着他送我的欢喜佛。我拿起来握着,玉上还有他的体温,暖暖的。
他真的只是个梦而已吗?我觉得没有他,心里突然空了,真象好梦醒来的那种怅然。他太天真,太热情。只是个小孩子吧。
可是为什么,我开始想他说过的话了呢?我的梦想是什么?我真的只活在现实中吗?
有一粒种子已经种在我的心里了,种在那坚硬的水泥地上了。我心里被生活磨出的盔甲好象开始剥落,露出了新鲜的柔嫩的部分。
我对他只是有新鲜感。只是新鲜感。我拼命对自己说,别在乎别在乎。我没资格在乎。
城市那么亮。越来越喧嚣。可是,少了我这世界照样转。
卫子在乎我。我感觉到,他在乎我。象我妻一样,他在乎我。可是,他的在乎让我在乎。我绕得自己都糊涂了。
我跳起来,大梦初醒。看看表,已经过去了十分钟。快快快!我得抓住他。没有他我将是多么的孤独。我一定要抓住他。
电梯好慢啊。怎么还不来?又为什么每层都有人停?天啊。
我冲出电梯,他不在。当然,早该走了。
他走了。我错了,放走了他。旋转门自顾自地转着,隔开两个世界。我知道街上一定很热。大厅里很凉。我的心更凉。
我走进旋转门。走到阳光下,耀眼的阳光。是他!
他在街对面的花坛边蹲着。他的笑比阳光还耀眼。
我跑过去,揉揉他的头发,问:"你怎么还没走?"
他皱起鼻子笑着说:"我知道你会来找我!"
"你怎么就知道我会来找你?"
"我问你,你知不知道你手上是几个螺?"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是四个,如果不是四个,你也不要留地址给我。"
我数了数,真是四个!"为什么你会知道?"
"因为我是六个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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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流情
站在马台街的街口,小宝亲亲热热的挽着小松,问道:“哥,咱们吃什么?”
街口正好有一道南京的名小吃,旺鸡蛋。是没孵出的小鸡,一只只惨白的躲在壳中,浮在路边的小盆里,偶有美女一头坐下,剥开来,连皮带毛,尖尖小嘴,包括脚趾都齐全,蘸着椒盐,茹毛饮血般,一口咬掉半只,嚼半天,将毛吐出,寒……有耐心的,细细把毛一一拨下,再慢慢吞噬……更有觉得这样不卫生的,(谁知道是什么原因孵不出小鸡呢?有没有病毒之类?)开发出活珠子,就是把还有生命的受精卵,大约孵到十五天以上,直接煮着吃,那一种美味,外地人很难消受。
小松觉得自己的以前的每一段爱情,就象一只只旺鸡蛋,看着手脚齐全,却在离幸福最近那一秒,永远失去了生命。他将一段段回忆,浮在思绪的水里,时常翻看把玩,煮得火热,常常咬着吃吃,解空虚的馋。
小松一直是一个随和的人,跟谁在一起,就将就谁的习惯,从来没有什么主见。小宝这么一问,倒真把他给问住了。
第一个朋友,比他大五岁,搞IT的。小松跟他住一起。早上八点半匆忙爬起,在巷口胡乱吃早点,各奔东西,赶往上班地点。他是穆斯林,所以那段时间小松天天跟着吃牛肉拉面,吃绿柳居的鸭子,还到七家湾去吃牛肉锅贴。到周六,他们总会跟几个朋友一起弹吉他,唱老歌,很是热闹。他们都喜欢听许巍的歌,还到一起组队到北京参加过许巍的音乐会。小松家里的吉他就是那时候,第一个BF送给他的,后来弹得几个指头一一脱皮起茧,但一首弹唱歌曲都没来得及学会,他们就分手了,只余一把吉它在家里落灰。
第二个朋友比他大三岁,是做销售的。一般在小松匆忙上班去的时候,他还赖在床上,而在小松下班的时候,他又往往跟客户应酬。这个朋友最大的爱好就是打麻将,经常约了一群人在家里,昏天黑地的打,搞得烟雾萦绕,往往半夜两三点去吃夜霄,大家又基本都喜欢吃烧鸡公,吃得涨涨的回来,睡也睡不好,小松就是那个时候,留下难以褪去的黑眼圈的吧。他们也会去卡拉OK唱歌,这第二个BF,唱的多是粤语歌,张学友的,谭咏麟的,BEYOND的,所以小松也学会:“唔该,多谢晒……”
第三个朋友比他小三岁,整天就喜欢吃洋快餐,不是麦当劳,就是肯德基,要么就是哈啰哈,必胜客,好享来。这个朋友整夜的打魔兽,喝着可乐,吃着薯片,听着周杰伦,林俊杰,偶而也去蹦蹦迪。那段时间,小松连穿着,都受这个小朋友的影响而变得嘻哈起来。那时候,小松也整整的胖了十斤。
可能因被第三个小朋友的任性所折磨,第四个朋友,小松居然找了以前碰都不碰的己婚人士,整整比他大十岁。每次约会,他们都去吃苏北菜,炖得烂烂的,非常实在,量足,用酱油烧得红红的,很下饭。然后他们总是提着打包的饭盒去开房间,五十元三个小时,地点总是在离他的单位比较远的城南。那一片地方小宾馆特别多,他们基本每次都换一个没住过的,一提起那段日子,小松总是想起油腻的总是吃不完的菜,以及宾馆里劣质洗发水沐浴露的味道。
网上遇到清新的小宝,也不知道看上小松哪一点,主动的不断约小松出来,终于,小松应邀前来。小宝很好,也非常喜欢小松,唯一不妙的是,小宝好象也没有什么偏好。两个人都随便,站在街头扯皮。
到底吃什么好呢?牛肉拉面?烧鸡公?苏北菜?川菜?肯德基?小松闭上了眼睛。
他的胃,最渴望的,到底是什么呢?每次感情,他总是付出得比较多的那一方,最容易投入感情的是他,最受伤的当然也是他。每一次全情的投入,爱屋及乌,小松都把对方的偏好,当成自己的偏好。小宝这么一问,小松恐慌的发现,自己居然活得象个影子。
慢慢的,在小松的心底,浮起了妈妈熬的小米粥,以及炕得香香的锅盔。似乎闻到了家乡的味道,小松忍不住哼起了一小段豫剧的调子,对小宝说道:“咱们买点锅盔,回家做点小米粥吃好不好?”
小宝欢快的说:“好呀!我们到前面那家称点叉烧回家吧,那摊的叉烧特别好吃!”
原来坚持自己,也是快乐的。太易动情,太易流情,太迁就别人,而没有学会爱自己,可能是以前几段感情没有结果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