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世世----迟迟
  发于:2009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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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麽,摔到底,摔得粉身碎骨。
要麽,深不见底,断绝一切,忍受饥饿,孤独致死。
而这两条路,全都由人不由我。
我与哲远,间隔著只有几步地距离。在上午照进来的炙热阳光下对望。终於,他收拾完几件平时最爱的几件衣物,合上箱子。我看向衣橱里面,剩下来的,全部都是这些年来我买给他的,伴随著它们的商标一起。这些,哲远一次也没有穿过,自然不会带走。
原来,他放在我这的东西,少的可怜。
哲远拖起他的旅行箱,走出衣帽间,又从我的身边交错过去。在我的衬衫上发现了一个红红的手印。
用我几乎难以听见的声音说,“对不起。”
对不起我什麽呢?我的手,还是昨夜的残暴?
然後,我听到重重的关门声。以背对他,挺立的姿势。没有回头。
曾经想过,真的到了说再见的这一天。我该怎麽办。
想过可能会跟他吵闹。
也可能会以死相逼。
一定要拉住他,不让他离开。
但真的到了这一天,却没想到是这麽的……尴尬。
双腿像生了根,一动不动。手将洁白的衬衫拽出一个大大的血印。
手伤迸裂,鲜血从手上蜿蜒而下,滴落在地板上,发出“滴。滴”的声音。
……
我想,我始终,不会去抢她的未婚夫吧。

生生世世9(3 Years Ago)

与满场的繁华只隔著一道门。门里,华服碧影,杯盏交错。
门後,我和哲远在台阶上坐成一排,像是幼儿园里乖乖的小孩子。
谈判。
“我的条件就是……男主角。”
“这麽简单?”
“没错。”
我摇摇头,“但你不合适。”
……
没错,不合适。这就是我没有用他做主角的原因。哲远的混混样是他身上具有的,是再高的演技也掩盖不了的,从潜意识中散发出来的气质。如果说这部戏的男主角是优雅的王子,那麽现在的季哲远,最多也就是王子身边乱蹦乱跳的猴子。
我想象他变成猴子在宫殿里乱蹦乱叫耍宝的样子。笑出声。
一旁的哲远不解的看莫名其妙发笑的我,露出鄙夷的神情,“这麽说,你的‘一世英名’全都不想要了?”
我耸耸肩,“你押对了我害怕记者这一条,但……你真的拍到照片什麽了吗?我可没看到过。你又没有让我看你的照片……万一拍的不清楚,或是照歪了什麽的。你总应该先让我看看你照的再说吧?”
季哲远也不迟疑,反正是他拍的证据,就乖乖的拿在手里让我看。
“太远了!我坐在这边怎麽看得到……”我皱眉。
他又将手机拿近些。
“手机这麽小……屏幕再小点……看不清啊……”
哲远不敢将手机拿的太近,怕我对他的手机不利。笨笨的,还真是小孩子一个。
我便借机往他身上蹭,吃他点豆腐算是补偿我的精神损失。
他被我蹭的浑身不舒服。身体往後仰,想离我越远越好。
我瞅准机会,钻到他怀里,“啾”的一声把他给亲了。放在後面的双手趁他愣神,一下子把手机夺过来,并将握著手机的右手伸到两层楼梯之间。
手上一放,手机就顺著楼梯的缝隙磕磕绊绊的掉下去。七十九层的高楼,叮叮!!的声音响了很久才平息。毫无疑问,可怜的手机正待在一楼,成五马分尸状。
哼哼,来而不往非礼也。
你使诈,我就不会?
哲远愣了一会,嘿嘿一笑,“没用的,我早就已经将图片发出去了。”
“如果你不同意换主角,我想……明天各大报纸上的头条一定非你莫属。”
“真的?哎……可惜啊……我赌你只有手机里这一张照片。”
我赌如果他真的有另一份,刚才就不会那样紧张他的手机。但他是演员,如果他之前是在对我演戏的话……那就真的一败涂地,在没有翻身的机会。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我与哲远的视线在空中相碰,只觉万籁俱寂,华光四溢。
许久,他低下头苦笑,“你赢了。我什麽都没有……我想现在……只好等著被你们剧组解雇。”
说完从台阶上站起来,头也不回,直接跑下楼梯。
笨蛋……这是七十九楼……用跑的话……
“你等等……回来!”我叫住他。“我可没说要和你解约!”
季哲远不理我,继续往下跑。
“如果你还想要你妹妹的话!就给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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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幼稚的一章……主要是三年前的小哲远还笨笨的,只能乖乖的被笙笙涮著玩……

生生世世10(3 Years Ago)

“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给你想要的一切,财富,权力……以及你妹妹最好的医疗。三年後,就如你希望的那样在亚洲风尚最高的奖台上。”
我如是说。
当时的哲远还太弱小,又急著想赚钱为妹妹治病,不禁诱惑。犹豫几天後,答应了。
他问我那一件要他办的事是什麽,我没想过,认为以後也不会去想。甚至觉得这一件事的约定会搁置一辈子。
还记得当时季哲远问我,“为什麽要这样。”
我嬉皮笑脸的回他一句,“因为我喜欢你。”
这句话,很快就应验在《焚沙》的拍摄过程中。
当我终於察觉,已经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剧组拍摄一天,我对哲远的关注增加一分。剧组拍摄了整整两个半月,我的目光便追随了他两个半月。
拍摄结束,後期工作结束,宣传结束,首映结束。交集越来越少,但那一分分累积的爱恋却似愈来愈多。後来发展到,只要有季哲远在场,尹笙的目光就会失控,行为就会失控。
因为季哲远的出现。我的整个世界都失控了。
我甚至都不明白自己究竟是从什麽时候开始喜欢上他,为什麽会喜欢上他。
在不清楚怎麽回事的时候,就已心不由己。
之後的一天,我约哲远到一家茶店。
“季哲远,跟我交往三年吧。”我如是说。
他瞪大了眼睛,“你真的是同性恋?”
我摇头,“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喜欢上你了。”
“我答应你。但如果这是你唯一的那个条件。”他道,“我不是Gay。也有喜欢的人,这样的恋爱,你要吗?”
我爽快的点头,认为三年後,我一定会厌倦他。认为这种类似於生了精神病一样的吸引,很快就会消逝。当时的我还不知道,爱上这个人,会是一辈子的事。
《焚沙》播出後,创造了新的票房纪录。
而令人意外的是,季哲远居然比男一号还要有人气,许多影迷为他而感到不平,认为他应该与女主角若曦在一起。
於是我趁热打铁,亲手制作我新一部电影的剧本。
找若曦和季哲远来拍。
从开始制作到首映,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六个月的时间。
反响却异常强烈。若曦与季哲远被评为那一年的银幕最佳情侣。我看著他年终大奖小奖拿到手软,居然比自己得到国际大奖还要开心。
虽然事业丰收,但我与哲远的情侣关系却停滞不前。
交往半年多,甚至连手都没牵过。
有几次,我想效仿一般的情侣那样牵著他的手过马路。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不著痕迹的将我的手挣开。
依旧我是我,季哲远是季哲远。
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亲吻,甚至连约会也只约过一次。而且那次约会过後,哲远说什麽也不再跟我外出约会。
我们唯一改变的是对彼此的称谓。
在我锲而不舍的“教导”下,他开始在独处的时候叫我笙笙,我亲昵地叫他哲远。
这算什麽交往?
我唯一能用来要求他的筹码已经用完。没有附加条件,“交往”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名词。一个将我的心越填越满,对他毫无意义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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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争取……二更……

生生世世11(Present Day)

电话持续不断地响著。
我呆立著,保持著与哲远离开前一样的姿势。
时间过了多久?一年?十年?还是一个世纪?或许更久。
直到防盗门从外面被人用钥匙打开。
哲远!他回来了!他终是舍不得我!
我惊喜的转过身去。
“哲远……”
不是他……
我垂下眼睛,当做看不到进来那人。
那人从门口走上来,道,“他不会回来了。”
我知道……哲远不会回来了。
这关你什麽事……
快点走吧……我不想看见你。
“你听道没有?他不会再回来了。”
我不理他,装作没听见。
现在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哲远,我们之间还是有一点……至少有那麽一点点爱情。
“季哲远已经不要你了!你还要发疯到什麽时候!”
如果不是三年前的约定……
哲远……
我的心好痛……救我……只有你能救我……
你真的那麽狠心……见死不救吗?
哲远……
你告诉我……以後该怎麽办……求你告诉我……
哲远……
我的哲远……从来不是我的……
进来那人见劝说无用,将一串钥匙挂在我无名指上。“这是他托我交给你的……”
猛地掰开我攥的紧紧的右手……
鲜血淋漓。
“你受伤了!”
那个人一把抱起我。
“放开!”我低吼。
不为所动,那人一路扛著我到水池旁。
细心的冲洗,上药,包扎。
然後被抱到里屋的大床上。
空气里似乎还有哲远呆过的气味。
昨夜……我和哲远就是在这里……做爱。
“学长,你可以出去了。”我对他说。
“难过的话……不要憋在心里。”
“出去!”
不要再让我说话!我怕会忍不住,哭泣。
“笙笙……”
“我叫你出去!”我用尽力气朝面前的人喊。
努力藏在眼中的泪水终於倾泻,泪流成河。
“你给我出去!出去!”我站起来,在他身上拳打脚踢,想将那人驱赶出去。
“出去出去!我不想看到你!不想见到任何人!”
夏曛一声不吭。默默地站著,任我拳脚毫不留情的朝他身上甩去。
终於,我累得没有力气,滑到在地。
“夏曛……你还要我吗?”
看到夏曛愣住,不说话。躲开我的视线。
原本就没有期待他的回答。
“怎麽办……我好想就这样死掉……”
没有哲远……我不知道该怎样活著……
“你知道吗?我们之间,从来都没有过承诺什麽的。连一起相处的快乐回忆也很少。可是我看上他了,就一定要把他得到。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我以为可以很快就对他感到厌倦。但三年过去,我却……更爱他了……离不开他……
夏曛,你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麽?喜欢到,就算想到他,骨头也是痛的,心也是痛的。看到他,就当一切都不存在了。因为有他,才觉得自己是完整的……
离开他,心就不在了……”
夏曛默不作声的听。直到我哭累,喊累了,像落水狗一样瘫在地上。
许久,“尹笙……还记得吗?你是男人。”
我当然记得……如果我是女人,多好。
“就因为我是男人,所以只爱女人的季哲远永远不会爱上我!”
“笙笙……你没有他……真的无法活下去吗?”夏曛用痛苦的眼神看著我,问。
我闭上眼睛,睫毛上的泪珠被挤落。
夏曛将一个乳白色的小瓶子扔下来,在地上晃晃悠悠的滚了几圈之後,撞到我腿上。
“那好,吃了这瓶药,就能让你解脱。”
乳白色的瓶身,与我那装过氯化氢的一般无二。我旋开瓶盖,仰起头。
“等一下……两天後,是修女的的忌日。之後是他的。去看看他们吧。希望他们会让你改变主意。如果你坚持没了季哲远活不下去,就去见他们最後一面。”

生生世世12(Present Day)

章节标题上的时间词我打算撤掉了……不知道大家怎麽认为。没人反对的话,我在第十五章左右就会停止在每章的标题上添加时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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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浑噩噩的过了两天之後,我搭乘飞机到达了小时候住过的小城。尽管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小镇却还是我离开时的样子。
一排一排的二层古楼带著飞檐,土墙绿瓦红色廊柱。家家户户门前两盏红色的大灯笼。一到晚上便明亮起来,红通通的,照亮了整个小镇的街道。
相比繁华的大都市,这里多了古风古韵的气质,外地的游人乍一到这里,感觉就像穿越时空,回到了古代。
我循著记忆,找到那座无名山。拾级而上。
童年时的我,就是这里,某一天,看到那满山遍野的火红照亮了半个夜空。自那天起,我遗失了曾经重要的家人,和最要好的朋友。不得不学著长大,学著一个人面对,挫折与快乐。
山道两旁被白色的蒲公英花铺满,一直延伸到山顶那个外墙上长满了藤蔓植物的四合院周围。我绕过那个用隶书写成“幸福之家”的牌匾,沿著墙角,向後山走去。
後山则又是一番光景。
密密麻麻的参天树木,遮天蔽日。鸟叫蝉鸣不绝於耳。一条由人踩踏出的,弯弯曲曲的小路,一直延伸到很远,很远的树林深处……豁然开阔。
一座座伫立在地上的石碑,一个个小小的土丘,都埋藏著一个逝去的生命,留存著一段存在的痕迹,和一个怅然的故事。聚在一起,成就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小镇的沧桑变化。
时光荏苒,我已不是当初那个只懂得为自己没有的双亲感到而悲叹的小孩。当年的人们都不在了,留下的,只有这几座孤独的墓碑,和零星的回忆。
我一个一个的找,终於寻到那个秀气的小墓碑。小小的一块碑石,记载了玛丽阿姨并不绚烂,却伟大的一生。
将事先准备好的花束送上,朝墓碑叩首。小小雏菊在风中瑟缩,微微的颤抖。
玛丽阿姨,我回来了。
对不起,这是我最後一次来看你。
不过我们很快就会再见了,到时後,你,我,还有那些在那场焚烧一切的大火中离开的孩子们一起,聊聊我们曾经的幸福之家,还有那些像我一样因为你而幸存的孩子,我们都很好,很幸福。
告别了小镇,我急急的返回A市。
A市天空阴郁,像是暴风雨的前兆。驱车前往郊区的公墓。
像公园一样美丽的墓地里,睡著与我没有丝毫血缘关系,却又像导师一样指引我方向的哥哥。
“哥哥,你还好吗?住在这里习惯吗?
一定很冷清吧……你天生就是喜欢热闹的人。四周住的都是老爷爷老奶奶,没有人陪你聊喜欢的东西,一定很寂寞吧。
从你走後,都没有人再宠著我,有时候觉得,真的好寂寞。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忙起来。还记得我向你提过的那个男人吗?前几天,他终於达成愿望离开了。还是没有喜欢上我。
我想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希望了。
夏陵之跟那个人分手的事你知道了吧?是不是又想活过来?
呵……如果可以,我真的想把命跟你交换。这样……你可以幸福,我也可以不用再去想他。
爱一个人……真的好累啊……
我终於能明白……你当时的心情……”

生生世世13(虐~H~~HHH)

从今天开始实验,如果不在标题上标明时间……各位还能看懂不?
迷糊的话要告诉我喔……我会在下次更新时把时间词加回来(*^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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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那个几天前还是我与哲远共同的家。金红烫字的喜帖被人贴在门前,昭示著它霸道的胜利。
我哆嗦著从门上取下来,复古花纹边框,中间金色的“百年好合”反射著耀眼的日光,明亮刺眼。
请帖上的订婚日期正是今天。
我对自己苦笑,感叹回来得正是时候。
可以见你最後一面。
看著你幸福,就算是死,也无憾了。
我握著请柬,将车启动。驶向那一片繁华,却让我遍体鳞伤的世界。
从前,我被困在幽暗的深殿里,满是寂寞。那银白的的雪花飘洒在心中,四季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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